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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

(1996/5/15/主席令第68号)

技术进步,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源,有利于促进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

同的约定,享受利益,承担风险。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

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管理、指导和协调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织实施

发展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有关科技成果的转化。

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指南,优先安排和支持下列项目的实施:

的;

进、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

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转化。有关部门应当对中标单位提供招标时确定的资助或者其他条件。

向他人转让该科技成果;

者委托技术交易中介机构征集其所需的科技成果,或者征寻科技成果转化的合作者。

科技成果转化。

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转化的招标投标活动。

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位合作研究开发并经过审定的优良品种。

值的职务科技成果,本单位未能适时地实施转化的,科技成果完成人和参加人在不变更职务科技成果权属的前提下,可以根据与本单位的协议进行该项科技成果的转化,享有协议规定的权益。该单位对上述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予以支持。

成果及其技术资料和数据占为己有,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单位和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单位,就科技成果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和生产经营进行合作,应当签订合同,约定各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风险。

客观的原则,不得提供虚假的检测结果或者评估证明。

个人合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科技成果的价值进行评估。

批准。

转化的活动:

介绍和推荐先进、成熟、实用的科技成果;

关规定领取营业执照;在该机构中从事经纪业务的人员,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资格证书。

性试验、农业试验示范和其他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活动。

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机构可以进行下列活动: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国家或者地方有关规划。

批准,可以在核定的试销期内试销。试产、试销上述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安全、卫生等标准。

定比例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转化的国家财政经费,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资金、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和风险投资以及其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用途。

国家对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

定。

成果转化的贷款。

地方、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用于支持高投入、高风险、高产出的科技成果的转化,加速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立科技成果信息资料库,面向全国,提供科技成果信息服务。

合同约定该科技成果有关权益的归属。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照下列原则办理:

位;

科技成果应经合作各方同意。

当就保守技术秘密达成协议;当事人不得违反协议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技术秘密的要求,披露、允许他人使用该技术。

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秘密。职工应当遵守本单位的技术秘密保护制度。

退休后一定期限内保守本单位技术秘密的协议;有关人员不得违反协议约定,泄露本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从事与原单位相同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将其职务科技成果转让给他人的,单位应当从转让该项职务科技成果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比例,对完成该项科技成果及其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

实施转化成功投产后,单位应当连续三至五年从实施该科技成果新增留利中提取不低千百分之五的比例,对完成该项科技成果及其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

有关人员的报酬或者奖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折算为股份或者出资比例。该持股人依据其所持股份或者出资比例分享收益。

取奖励和荣誉称号、诈骗钱财、非法牟利的,责令改正,取消该奖励和荣誉称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测结果或者评估证明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对该检测组织者、评估机构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果转化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规定,以唆使窃取、利诱胁迫等手段侵占他人的科技成果,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转让、变相转让职务科技成果的,参加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人员违反与本单位的协议,在离职、离休、退休后约定的期限内从事与原单位相同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依照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人员,欺骗委托人的,或者与当事人一方串通欺骗另一方当事人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除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创新主体及科技人员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推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作出如下规定。 一、促进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技术转移 (一)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通过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应当采取措施,优先向中小微企业转移科技成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技术供给。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外,不需审批或者备案。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有权依法以持有的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确认股权和出资比例,并通过发起人协议、投资协议或者公司章程等形式对科技成果的权属、作价、折股数量或者出资比例等事项明确约定,明晰产权。 (二)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转移工作体系和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管理制度,明确科技成果转化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加强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队伍建设,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流程,通过本单位负责技术转移工作的机构或者委托独立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开展技术转移。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不上缴国库,扣除对完成和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和报酬后,应当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并对技术转移机构的运行和发展给予保障。 (三)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应当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确定价格。协议定价的,科技成果持有单位应当在本单位公示科技成果名称和拟交易价格,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单位应当明确并公开异议处理程序和办法。 (四)国家鼓励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方式投资的中小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国务院财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技术入股形成的国有股在企业上市时豁免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转持的有关政策。 (五)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按照规定格式,于每年 3月30日前向其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上一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的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修正) 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主席令第32号 发布日期: 2015.08.29 实施日期: 2015.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法律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本法变迁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19960515]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决定(2015)[20150829]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修正)[20150829]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三章保障措施 第四章技术权益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 化活动,加速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 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职务科技成果,是指执行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上述单位的物 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科技成果。 本法所称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 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 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三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有利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保 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有利于促进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维护国 家安全。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尊重市场规律,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遵 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 约定,享有权益,承担风险。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的知识产权受法 律保护。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不得损害 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将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为具有市场价值的产品、技 术或服务的过程。为了促进我国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下称《法》),旨在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和质量,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 的良性循环。 一、科技成果转化的概念与重要性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的有机结合。在市场经济的背 景下,科技成果转化能够促进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的融合,提升我国 的科技实力和经济竞争力。科技成果转化不仅有助于提高企业的核心 竞争力和市场地位,还能够推动技术进步、加快产业升级、增加就业 岗位等,对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内容与主要特点 《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共计六章五十条。该法主要包 括了科技成果的评价、转让、转化、回报分配、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 的规定。值得注意的是,该法对科技成果的转化过程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了政府、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等各方的权益和 责任,打破了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瓶颈。 三、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环境与机制 为了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我国正在积极探索创新的科技成果 转化机制和政策环境。例如,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评价制度,完善科技

成果转化基金支持机制,加强科技人员的创新创业教育培训,激励科研人员积极投身科技成果的转化过程等。同时,鼓励企业与科研单位之间的合作,加强技术交流与转让,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市场化水平。 四、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知识产权的保护是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我国正在加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建设,完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方面的法规,提高科研人员和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此外,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各方的合法权益,为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 五、加强国际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是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合作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多边机制,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分享科技成果转化的经验和模式。同时,吸引外国的技术、资本和市场资源,促进国内科技成果的对外转化。通过国际合作,推动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国际化进程,提升我国在全球科技创新中的地位。 六、结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出台,为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有理由相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释义 1. 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于2020年1月5日由常委会颁 布并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旨在落实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决策部署,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创业, 加快构建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该法共有八章,分为总则、科技成 果转化机构、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的保障措施、科技成果转化的监督和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2. 科技成果转化法的深度解读 科技成果转化法所提及的科技成果,是指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程 设计、科技成果评价等在科技活动中获得的成果,包括技术知识、专利、技术秘密、工程图纸、标准、规范、测试方法等。这些科技成果,应当符合社会需求,经过技术鉴定,具有经济价值,在实际中能够得 到应用。 3.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措施 科技成果转化法通过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建立科技成果权益交易 市场、推动科技成果评价、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等措施,来推 动科技成果向市场转化。该法还规定了科技成果转化的财税扶持政策 和金融支持政策,提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激励机制,以及对违法失 信行为予以惩处等。

4. 个人理解 从我个人的理解来看,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实施,不仅仅是为了促进科技成果向市场转化,更是为了推动科技创新成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法律的制定不仅为科技成果的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了便利。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实施还能够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和企业的创新热情,促进科技成果的快速应用和推广,从而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 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颁布和实施,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通过深入理解和落实该法,我们可以更好地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相互促进。希望科技成果转化法能够为科技创新创业者提供更加公正和便捷的服务,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步伐,推动我国科技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实施对于科技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该法也为科技创新和创业提供了更加健全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下面将进一步深入探讨科技成果转化法的重要意义和实施效果。 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实施为科技创新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通过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和建立科技成果权益交易市场等措施,为科技成果的市场化转化提供了更加便利的途径。科技研究人员和创业者可以更加便捷地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推动科技成果的快速应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解读

深入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重要性非常关键。这项法律的制定旨在推动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转化为生产力,助力经济发展和国家科技实力的提升。法律的出台对于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能够激发科技创新活力,还可以推动产业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增长。我们有必要对这项法律进行全面的解读和评估。 一、法律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自2015年颁布实施以来,已经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法律依据。该法律从政策和制度层面出发,明确了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政府、企业和科研机构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重要举措 在法律的实施过程中,我国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这包括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科技成果与产业需求对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水平等。这些举措为科技成果的转化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三、法律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科技创新领域迈出了重要的一步。通过该法律的实施,不仅能够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科技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还能够推动我国经济

结构的转型升级,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四、个人观点 作为文章写手,我深刻理解并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我认为,这项法律对于我国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有效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实现科技与产业的深度融合,为我国经济持续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总结回顾: 通过全面的评估和解读,我们深入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重要性和意义。这项法律为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为我国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注入了强大动力。我相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指引下,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必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贡献更多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重要性和意义不仅在于为科技创新提供了制度保障,更在于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起到了关键的推动作用。在全面深入理解这项法律的基础上,我们不仅要认识其重要性,更重要的是要探讨如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这项法律,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步伐和效率。 我们需要认识到科技成果转化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意义重大。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创新,科技成果的转化成为了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指标。只有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才能够真正地推动经济的发

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法

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法 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法是指通过立法和政策支持,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一项法规。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法的出台,旨在加强科技成果的转化力度,推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从而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 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法的实施对于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具有重要意义。首先,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法为科技创新提供了法律保障。科技成果转化涉及到知识产权、技术转让等方面的问题,通过立法明确相关规定,可以保护科技成果的创造者的权益,鼓励他们进行更多的创新研究。其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法为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了政策支持。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等各方面积极参与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动科技成果的商业化应用。再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法为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了市场化机制。通过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市场,促进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的对接,实现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推动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和应用。 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法的实施需要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多方共同努力。首先,政府应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提供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搭建科技成果转化的平台和渠道。其次,企业应积极参与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再次,科研机构应加强科技成果

的转化能力,提高科技成果的市场化水平,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同时,还需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宣传,提高社会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认识和支持。 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法的实施对于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可以推动经济的增长和产业的升级。科技成果转化为创新型企业提供了技术支持,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另一方面,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可以提高社会生活水平和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科技成果转化为创新型产品和服务,可以满足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法的实施还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首先,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和市场条件,需要进行前期的研发和试验,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其次,科技成果转化需要解决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转让、市场需求等方面的问题,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机制。再次,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加强各方面的合作和交流,需要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多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法的出台和实施对于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加强政府的支持和政策引导,推动企业和科研机构的积极参与,形成合力,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可以实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公布日期】2015.08.24 •【分类】审议意见 正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15年8月24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谢经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和中央有关部门、单位、部分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中央企业征求意见。中国人大网站全文公布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到北京、天津、安徽、湖北等地进行调研,并与教育

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科学技术部等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反复研究,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法律委员会于7月23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对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科学技术部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8月18日,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再次进行审议。法律委员会认为,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加速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在总结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进行修改是必要的,草案经过审议修改,已经比较成熟。同时,提出以下主要修改意见: 一、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草案应当突出强调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在草案中规定: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享有权益,承担风险。 二、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单位建议,对科技成果以及职务科技成果的含义作出界定。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在草案中增加规定,本法所称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职务科技成果,是指执行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上述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科技成果。 三、草案第八条规定,对能够显著提高产业技术水平、经济效益或者国家安全能力等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国家通过政府采购、研究开发资助等方式予以支持。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和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增加能够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品质提高的民生项目;有的地方和部门建议增加有利于保护生态的项目。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 践行科技创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持续发展的关键。华夏大地上数以万计的科研人员日夜努力,拿出了许多重大成果。然而,由于资金瓶颈、技术壁垒等因素等阻碍了这些创新成果的变现,这是制约科技创新的最大短板。因此,从2015年5月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开始,为加速科技成果落地与科技创新的良性循环不断地推进该法的实施。以下是其中的若干规定: 第一,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科技成果的管理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基础。为了健全科技管理体系,防止各种弊端,促进科技和经济的融合,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法打破了各个分散的管理机构,集中成立管理机构,专门肩负起科技成果管理职责。这其中,科技成果管理机构在各地成立的标准化硬件和软件平台,将提供统一的技术转化服务和管理规则,进一步加速科技重大成果的转化进度。 第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转化是衡量科技创新实效的关键指标之一。为此,科技成果转化法通过加快科研实验室、大学、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机构与市场的联系,加大技术创新投入见效,创新成果变现能力得到很大提升。在金融风险、绩效考核、人才政策和税收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和质量,让科技成果能够更快地落实于社会实践中。 第三,鼓励科技成果集成应用。科技成果的集成应用能够为扩大科技的应用范围和广度,提供更先进的技术服务。因此,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明确了要鼓励消化吸收、整合科技成果应用

于生产与服务领域。这将有利于解决部门之间信息难以共享、重复研究等问题,使科技成果产生的社会效益更广泛辐射。 第四,推进政企合作模式。政企合作模式旨在通过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政策刺激,引导企业和科技机构更多地参与科技创新,创造科技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则强调要促进政府和市场关系机制,建立更加开放和高效的科技管理平台,支持技术转化的资金保障,把政府通过各种形式的科技创新资金支持以及税收优惠、知识产权保护等政策的引导与企业创新动力相结合,形成综合管理平台的新动力。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明确了一系列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通过科技成果管理机构的配套建设,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的生态环境。与此同时,借助政府和市场的合作,为科技成果落地提供了更加积极和全面的保障,为加快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型升级奠定了有力的基础。

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 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 •【公布日期】2016.02.26 •【文号】国发〔2016〕16号 •【施行日期】2016.02.26 •【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 正文 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法》若干规定的通知 国发〔2016〕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6年2月26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创新主体及科技人员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推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作出如下规定。 一、促进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技术转移

(一)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通过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应当采取措施,优先向中小微企业转移科技成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技术供给。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外,不需审批或者备案。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有权依法以持有的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确认股权和出资比例,并通过发起人协议、投资协议或者公司章程等形式对科技成果的权属、作价、折股数量或者出资比例等事项明确约定,明晰产权。 (二)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转移工作体系和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管理制度,明确科技成果转化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加强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队伍建设,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流程,通过本单位负责技术转移工作的机构或者委托独立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开展技术转移。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不上缴国库,扣除对完成和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和报酬后,应当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并对技术转移机构的运行和发展给予保障。 (三)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应当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确定价格。协议定价的,科技成果持有单位应当在本单位公示科技成果名称和拟交易价格,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单位应当明确并公开异议处理程序和办法。 (四)国家鼓励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方式投资的中小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意义 1.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是2015年经常委会通过的一部重要法律,旨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这部法律的出台,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推动科技创新、提高技术成果转化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2.法律的意义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出台,为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法律依据。这对于解决科技成果转化难题、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应用具有积极意义。在促进技术成果转化过程中,法律可以对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合作与转让、技术引进等环节提供法律支持与保障,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 3.技术成果转化的重要意义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可以加速科技成果的应用与推广。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可以推动科技企业加快技术应用和推广,并且改善人民裙众的生活品质。 4.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主要内容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了鼓励和引导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技术创新的投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

系建设等方面。这些措施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政策保障,为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提供了有力支持。 5.个人观点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出台,对于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提高我国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以及产业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我们要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落实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各项规定,加大对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应用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动科技成果的成果转化。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建设,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法治化水平,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 6.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出台对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意义和作用,不断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的推动力度,使科技成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裙众的生活改善做出更大的贡献。 通过以上的分析,你可以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意义,对于今后撰写相关主题的文章也可以有更多的启发与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意义

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 通知 正文: ---------------------------------------------------------------------------------------------------------------------------------------------------- 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 国发〔2016〕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6年2月26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创新主体及科技人员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推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作出如下规定。 一、促进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技术转移 (一)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通过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应当采取措施,优先向中小微企业转移科技成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技术供给。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外,不需审批或者备案。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有权依法以持有的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确认股权和出资比例,并通过发起人协议、投资协议或者公司章程等形式对科技成果的权属、作价、折股数量或者出资比例等事项明确约定,明晰产权。 (二)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转移工作体系和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管理制度,明确科技成果转化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加强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队伍建设,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流程,通过本单位负责技术转移工作的机构或者委托独立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开展技术转移。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不上缴国库,扣除对完成和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和报酬后,应当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并对技术转移机构的运行和发展给予保障。 (三)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应当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确定价格。协议定价的,科技成果持有单位应当在本单位公示科技成果名称和拟交易价格,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单位应当明确并公开异议处理程序和办法。 (四)国家鼓励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方式投资的中小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国务院财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技术入股形成的国有股在企业上市时豁免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转持的有关政策。 (五)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按照规定格式,于每年3月30日前向其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上一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的年度报告,主管部门审核后于每年4月30日前将各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报送至科技、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管理系统。年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总体成效和面临的问题; 2.依法取得科技成果的数量及有关情况; 3.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和作价投资情况; 4.推进产学研合作情况,包括自建、共建研究开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情况,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情况,人才培养和人员流动情况等; 5.科技成果转化绩效和奖惩情况,包括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收入及分配情况,对科技成果转化人员的奖励和报酬等。 二、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后感

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后感我国于1998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该法律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我国目前尚没有一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这在我国的教育科研领域还是一个空白。该法律于2008年3月1日正式实施。通过学习我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在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积极贡献,包括对于各种奖励或技术转让和委托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的规定,以合同或者其他形式有偿许可他人实施的规定和行为等。第二部分则主要是对个人从事科学技术活动的奖励范围及标准作了规定,比如对发明有相应专利、奖励证书等就有不同于工业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相关减税优惠的制度或者有一定的减免。对于这样一些问题都做了明确说明,也让我们更清楚地知道了科技成果转化在我国所应该要具有哪些优惠条件和优惠政策,我也是带着疑问开始学习。当看到一句“只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里有关职务发明人申报奖励的规定”及相关政策后,我感受到了我国在研发方面一直走在世界上的前列。作为一名教师,不可能拥有大量专利,而又能得到政府、企业部门的大力支持的话,那么这一切就能够得以实现。那么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情况呢?我认为这和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所面临着不同方面利益有着密切关联。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我国对于科研人员所获得和承担的技术职务有相应优惠政策。然而,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完全建立起与市场相适应的科研体制和评价机制以及合理有效收益模式。所以必须加强对科研活动中各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考核以及法律责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顺利实施和实现预期目标是非常必要且十分迫切甚至紧迫的任务。下面我就对此谈一下自己这几天学习后感触和体会。__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学家职务发明个人所得税优惠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后我作为一名教师我认为是最重要 一、认识到了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性 我认为一个好的科研团队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当科研人员将科研成果运用到生产过程中时,通过科技成果转移机构以及高校、企业等载体将科研成果产业化,实现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我国,一个重大成果从研发到生产出来至少需要5年以上的时间,在这期间,必须进行不断的研发探索才能将其转化为生产力。然而,我国目前尚没有一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这就需要国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积极与企业进行合作。从而将技术应用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目前我国还十分落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还需要国家政策加以支持。当然这也不意味着我们能够掉以轻心,而是要正视问题与不足,正视困难与问题,将其作为国家长期发展的重要战略进行贯彻落实在工作中。只有把科技成果转化摆在重要位置来抓,才能提高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就会使我国在全球科技竞争中赢得更多的主动权。只有这样才能把我国经济建设这艘大船继续前行。在新世纪里如果没有科技创新发展就不可能有我们今天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事业。所以我国需要尽快制定出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相关扶持新政。如对拥有专利权但并不生产的科研成果进行转让或许可使用权获得收益后给予相应税费优惠政策,对于科研人员所获得和承担的技术职务所获得的奖励以及对于利用和转让知识产权所获得利益所进行投入等均有一定金额的税前扣除政策等等,能够帮助企业减轻科研负担并推动科研成果进入市场予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这是科研人员自身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结合的必然结果。因此我国要加大科研体制改革及创新力度来鼓励和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广大企业与科研院所进行合作研究与成果转化。在政策上要给予支持和优惠。鼓励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或知识产权是实现技术创新进而实现产业化和经济发展目标最有效途径之一。__年5月1日修订版通过了__年 二、制定相关政策并执行到位 虽然国家有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多问题和困难。首先,由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2022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 果转化法》办法(2022年)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 •【公布日期】2022.06.03 •【字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 •【施行日期】2022.06.03 •【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3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5月27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6月3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法》办法 (1999年5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22年5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三章保障措施 第四章技术权益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新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科技成果转化及其相关活动。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等多方协同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教育、卫生健康、发展和改革、财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公布日期】1996.05.15 •【文号】主席令[第68号] •【施行日期】1996.10.01 •【效力等级】法律 •【时效性】已被修改 •【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1996年5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1996年5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三章保障措施 第四章技术权益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加速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三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保护环境与资源,有利于促进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的约定,享受利益,承担风险。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遵守法律,维护国家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计划部门、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管理、指导和协调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五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技成果的转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有关科技成果的转化。 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定期发布科技成果目录和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指南,优先安排和支持下列项目的实施:(一)明显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的; (二)形成产业规模,具有国际经济竞争能力的; (三)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节约能源、降低消耗以及防治环境污染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2022修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法》办法(2022修订) 【发文字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含常委会) 【公布日期】2022.06.03 【实施日期】2022.06.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3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5月27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6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

(1999年5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22年5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三章保障措施 第四章技术权益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新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科技成果转化及其相关活动。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等多方协同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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