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人员增加情况表
单位编码:101029单位名称(章):
单位类型:企业/全额事业/非全额事业/机关/社团/
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填报一式二份,一份市社保征缴稽核中心存档,一份经审核人盖章确认后填报单位留存;表中“个人身份”栏按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工人、农民等划分,“人员
状
态”按在职、退休人员划分,“参加险种”、“增加原因”、“单位类型”栏在相应选项内打 “√”,接续参保人员参加险种“缴费起始时间”不一致时可在“备注”栏进行说明;
2、附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请按《人员增加情况表》序号排列装订)一份,《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原件或《进编单》(《调令》)复印件一份;
3、原在其他单位(含劳动代理机构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所参加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先办理停保手续并缴清应缴社保费后再办理增加手续;
4、人员增加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5日。
填表人:汪海 联系电话:5391818 市社保征缴稽核中心审核人: 审核日期: 填报日期:2018年 8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