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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队伍管理规定

劳务队伍管理规定
劳务队伍管理规定

劳务队伍管理规定

万向城项目工程是西务改造的重点工程,工程质量要求高,为保证老百性的居住安全和我公司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成本效益目标的实现,特对各劳务队伍做如下要求。

进场要求

所有进入万向城施工的劳务队伍,进场施工前必须将如下资料交总包备案:

1、营业执照。

2、经过2011年度年审的资质证书。

3、安全资格许可证必须是备案所在地劳动局颁发的。

4、法人委托书。

5、人员花名册及内容(姓名、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

6、施工周期超过10天,必须办理工地出入证(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费用5

元/人)。

7、进场的工机具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

8、施工前必须与我项目部签订安全包保责任书,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特殊作业

人员必须持操证上岗,动火必须到安全组办理动火手续。

9、搞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脚下净,做好成本保护工作。

10、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门卫管理,自觉示证。

组织管理规定

1、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同合同

或协议规定相符。

2、经本项目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系统图上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

现场,不得兼其他职务。因故需要离开现场必须请假。

3、现场体检不合格及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现场。

4、劳务队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不经我项目批准不

得更换,其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经我项目工程经理批准。

5、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

及我项目要求,否则每缺1人对分包队伍罚款500元/人。

6、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

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对经常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300元/人,累计受到3次罚款者清退出现场。劳务队伍必须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项目要求。

7、劳务队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

撞。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100元/人?次,并对分包队伍处罚500元/次。

8、劳务队伍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管理程序或规定时间,不服从总包项目管

理者,对劳务队伍现场负责人处300~1000元/次罚款,累计出现3次这将分包队伍覆辙人驱出现场,劳务队伍必须另换其他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劳务队伍施工连续2个月达不到项目要求或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同样驱逐劳务队伍现场负责人。

9、劳务队伍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我项目组织的有关会议或活动,对无故迟到

者罚款50元/人,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200元/人。

10、劳务队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

案等文件,否则罚款200元/次。

11、我项目的任何罚款无须劳务队伍签字确认,我项目所发函件即为扣款依据。

现场管理规定

1、所有劳务队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戴安全帽、并随身携带

项目部统一制作的出入证件。

2、现场内的布置必须经过项目部审批,所有标牌、标志的张贴悬挂,由项目部

根据公司的规定制作。

3、所有劳务队伍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着装整洁,头发理顺,注意举止行为。

4、施工现场内严禁任何人使用明火或开小炉灶。违者罚款300元/人。

5、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符合有关规定,违者罚款50远/人?次

6、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小便50元/人?次,大便200元/人?次。

7、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标牌等,违者每起罚款50

元/人,并负责赔偿损失。

8、现场内严禁乱抛垃圾、烟头、水果皮、废纸等,否则每起罚款50元/人。

9、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带有金钱性质的赌博,酗酒行为,否则对劳务队伍责

任人罚款200元/次。

施工管理规定

1、劳务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成立现场质量保证体系,明确:项目经理(队

长)、现场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

2、坚持“样板先行”,所有工序在大面积施工前,首先做样板,由劳务队伍质检员书面报总包质检员,样板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进行;

3、每道工序完成后,劳务施工队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施工队质检员按照总包资料报验要求,以书面形式报总包质检员验收,总包质检员验收合格后,由总包报监理、验收,合格并书面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所有劳务队人员不得直接找监理、甲方、设计报验;

5、劳务队的施工图纸必须按照总包单位和ISO2000的要求,专人负责,现场技术负责人负责变更、洽商的更改标识,以及作废图纸的回收工作;

6、劳务施工队进入施工现场后,每周必须参加总包的工程例会(队长、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监理例会(队长、技术负责人、质检员);

7、劳务施工队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包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与总包或其他施工人员发生争执;

安全生产管理

1、日常安全教育

劳务队伍的班前安全教育:由劳务队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活动记录,其班、组长存档备查,及时反馈到项目工程部,工程技术部转交安全员。

2、各劳务队伍拒不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和综合大检查,对劳务队伍处以

200元/次罚款。

3、各劳务队伍进场人员没进行安全教育,发现1人,处罚100元。发现2人以

上,处以罚款200元。

4、劳务队伍若触犯其他相关的安全规定,按总包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项目经理部对各劳务队伍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50-100元/次处罚:1)高处作业未穿防滑胶鞋;高处施工作业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

2)2m(含2m)以上高处作业。

3)没有防护设施和防护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施工作业。

4)无动火证动火者。

5)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

6)非本工种人员乱摸乱动机电设备。

7)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8)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栏杆、脚手架等违章行为。

9)高处作业向下投抛物体。

10)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11)电焊机双线不到位,两侧无防护罩,焊把线、钳绝缘损坏,电源线破皮漏电。12)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要求。

13)班、组长未对班组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14)破坏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项目工程管理部责任师批准,随意挪动和拆除。

6、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处罚100-500元/次罚款处理,赔偿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多次违章,屡教不改者。

2)没有给工人创造良好作业条件,没有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者。

3)劳务队伍对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不进行检查或存在隐患的。

4)不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对所管辖班组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不落实者。

5)指挥无证人员上岗施工。

6)新工人入场未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就安排上岗。

消防、保卫管理

1、治安保卫

(1)劳务队伍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河北省有关法律法规。(2)各劳务队伍的人员必须符合廊坊市场外来人口管理规定,做到手续齐全,

并按河北省有关规定办理证件。

(3)劳务队伍任何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因故离开现场必须有主管领导签字的假条。

(4)任何劳务队伍或个人携带物出门须有材料室开据的出门条,经门卫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5)外来人员参观、会客、探友人员必须持有关证件到警卫室办理来客登记,值班警卫经请示允许后方可放入,出门必须持有被探访人签字的会客条方可。(6)任何人不得翻越围墙及大门,不得扰乱门卫秩序。

(7)劳务队伍集体宿舍不得男女混住,不得卧床吸烟,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确有困难需留宿则需经经理部保卫管理人员批准并进行登记。

(8)贵重工具材料(如电锤电钻和贵重材料)要有专库存放,以防被盗。(9)劳务队伍要定期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要遵纪守法,不得打架斗殴,不得盗窃,并教育工人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按章办事,爱护现场消防设备及器材。(10)重大节日及会议期间,劳务队伍必须安排领导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值班表应报项目工程部备案。

2、消防保卫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随便动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须在使用前报项目保卫部检查、批准,办理动火手续后方可操作。

(2)劳务队伍的木工棚、钢筋棚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刨花、木屑、锯末应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并不得在棚内存放大量成品、半成品。易燃物品存放库房要设专人负责,并在库房门口名牌标明,专职人员下班前应断电、关窗、锁门。(3)油漆、化工材料配料操作不得在仓库内及宿舍内进行,违反本规定给予

当事人200元罚款处理。

(4)不经项目经理部允许不得在建筑物内做仓库使用,不得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进入在施工程内的易燃材料要根据计划限量进入,并要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5)劳务队伍仓库要有专人看管,并设明显的防火标志和防火责任人。(6)库房内各种材料要按性质及危险性分类存放。具有自然、易燃的物品及化学物品不得混放。

(7)库房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吸烟、明火作业、取暖,易燃库房内不的留宿人员,严禁使用功率在60W以上的灯具。

(8)易燃、易爆及巨毒危险品进入现场必须由项目物质管理部进行登记,报保卫部备案,统一配备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看管,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9)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灭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

文明施工管理

现场文明施工确保取得廊坊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称号。现场设置一个总垃圾站,定期外运。

1、文明施工检查及考评形式

(1)公司检查:公司每季由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检查并评分考评,在公司内部进行评比,进入前三名。

(2)项目经理部自查

项目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织每周不少于两次巡查;每周三项目组织现场综合大检查(工程例会后),对一周的文明施工等进行综合评比。

2、文明施工处罚

(1)文明施工处罚规定:检查中劳务队伍作业区存在一项违章或重大隐患,

对该劳务队伍罚款200元;存在三项以上(含三项)严重违章或重大隐患,对该队劳务队伍罚款500元;在处罚单要对有关责任者同时给予处罚。

(2)在上级检查中出现上述现象,将加倍出发。对于一般问题,需立即整改,如整改不及时罚款500元。

(3)各劳务队伍搞好现场内的文明施工,每天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及时把建筑垃圾运至项目设置的垃圾站内,保证现场内环境整洁,道路畅通,否则对劳务队伍罚款200元/次。

(4)劳务队伍应遵守我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否则按我项目有关规定处罚。

质量管理规定

1、质量目标:

质量总目标为:合格,争取市优。

分项工程质量不合格点控制在5%以内,依次验收成优率98%。

2、本项目质量管理原则:分级控制,分段监督,统一申报。即:劳务队伍质量控制,项目工程管理部质量控制,项目质检主任进行质量控制。分段监督就是施工操作阶段由劳务队伍质检员监督,施工过程中我项目工程部工长进行质量监督,施工完毕后,我项目质检主任把关验收。统一申报就是由项目质检主任同意向监理方、甲方申报。

3、劳务队伍实现不了我项目质量目标,严格按合同执行处罚。

4、项目将经常检查劳务队伍操作工人对技术交底的掌握情况,达不到要求的一

律清退出现场。

5、劳务队伍必须积极组织验收工作,配合项目工程部验收工作,否则项目工程

部有权不验收,所造成的损失由劳务施工队自负,一次报验不合格,对劳务施工队罚款100-200元,质量员处以50元/次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对劳务施工队罚款200-500元,质量员处以100元/次罚款,质量员处罚累计超过三次者清退出现场,劳务施工队必须另外安排人员,并满足项目要求。

6、劳务施工队质检员必须配合我项目工程部,质检主任组织的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否则对劳务施工队质检员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未经我项目检验的工序一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必须拆掉重新施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罚款处理。

8、本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的程序如下:

1)首先分包单位组织内部的自检、互检、交接检资料由劳务队伍自己填写并确保真实性,严格执行“三检制”。

2)其次由劳务施工队组织内部的质量验收,其质检员验收达到优良标准后,且资料齐全者才可报到项目工程部验收,劳务队伍质检人员必须严格按标准把关。

3)项目工程部在审核资料符合有关要求后,到现场验收,劳务队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工程部验收,自检合格后方可报项目质检室验收。

4)监理验收时,劳务队伍及项目有关人员共同参加,有问题及时整改。凡是不履行此程序,资料不齐全或不组织人员参加验收的一律不进行质量验收,所造成的损失由劳务队伍自负。

9、质量验收要达到一次成优率100%,以我项目质量部月统计为准,否则对劳务施工队处以500元/次罚款,对施工队质检员处以100元/次罚款,累计3次将施工队质检员驱出现场。如有一项质量验收两次达不到标准的,对施工队质检员和工长处以100元/次罚款。

10、劳务施工队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质量,不得隐瞒施工质量问题,所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向项目工程部报告,否则对劳务施工队处以100元/次罚款,并将有关责任人清退出现场。

11、任何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都必须由项目工程部的批准,否则不得进行修复、纠偏工作。违者罚款1000元/次,对有关人员处以200元/次罚款。

12、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项目管理人员提出后应该立即组织整改或答复,如果在验收时还没有整改,则对劳务队伍工长和质量员处以100元/次罚款。并且项目工程部、质检员有权不进行验收,由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由自己负责。

13、劳务施工队必须认真对待我项目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完成整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4、各种质量保证资料必须与施工同步进行,不得后补,资料要齐全有效。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元/次。

15、认真组织施工管理,技术人员学习我项目下发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技术

交底,作到心中有数,并在施工中认真执行。

16、劳务施工队质检员必须配合项目工程部、质检主任组织的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

材料及工机具进场要求:

1、凡施工队各项材料、工机具进场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现场材料管理规定,进场材料必须由项目现场管理者安排区域,码放整齐,并进行标识。

2、劳务施工队所有进场材料及工机具事先列出清单报项目材料室备案,进

场时必须由材料室保管员和保安共同点验其数量,并签字认可。

3、劳务施工队所有进场材料及工机具全部由施工队自行负责保管,发生丢

失、损坏、浪费等全部由劳务队伍自己承担。

4、劳务施工队所有材料及工机具拉出现场时,必须持由项目材料室人员和

保安人员共同签字的备案单据到材料室开据出门证,并经核实准确无误方可出场,出场无签字备案单据的,一律不准出场。

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1、成品保护的责任

(1)劳务队伍应设成品保护检查员1名,负责检查监督本专业的成品保护工作。(2)项目工程部管理整个项目的成品保护工作,各劳务队伍的成品保护工作对

其负责。

2、成品保护的期限

各劳务队伍从进入现场施工开始至其施工的专业竣工验收为止均处于成品保护阶段,特殊专业按合同条款执行。

3、成品保护措施的指定和实施

(1)劳务队伍要按项目的施工工艺流程组织施工不得颠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

(2)劳务队伍要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教育本单位的员工爱护公务,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施工时要珍惜已施工完的部分的工程项目,增强本单位员工的成品保护意识。

(3)劳务队伍成品保护工作的检查员,要每天对本专业的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督促专职施工员落实整改,并做好记录。同时每周三参加项目部组织的综合大检查,并汇报一周以来的成品保护工作的状况。

4、成品保护工作的奖惩办法

(1)各专业的成品保护工作,经检查如发现不完善,但尚未造成损失,需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及时的单位罚款200元/次。

(2)劳务队伍的成品保护工作,如因劳务队伍管理上的失误,成品保护不及时、不完善,以造成经济损失,损失由其单位自负,同时项目对其处以500元/次罚款。(3)劳务队伍对本专业的成品保护虽好,但在施工操作中,对其他专业的成品造成破坏,经项目核实无误后,早成的损失由该劳务队伍全数赔偿,同时项目对劳务队伍处以1000元/次罚款。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1 目的:根据业主合同, 按照单位工程的具体特点, 选择合格的劳务分包商, 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保证业主合同的全面履行。 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对所有劳务分包商进行选择、评价和管理。 3 职责 3.1 工程部门 a 检查指导本程序中规定的有关工作 b 组织相关部门对分包商进行评价,检查分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填写并保存记录; c 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商档案,工程中标后及时向合约部门推荐合格的分包商; d 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有关分包形式、分包内容、工期、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和物资、设备供应等条款的评审; e 对分包商实施管理、协调项目与分包商的合作关系。 3. 2 合约部门 a 根据业主合同(或投标书的承诺、中标书)及时组织劳务分包

商招投标工作; b洽谈、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组织评审,并负责劳务费用条款的评审; c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发放和保存。 3.3相关责任部门 3.3.1技术质量部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施工技术管理和“四新”技术应用条款的评审,劳务分包合同中质量条款的评审。 3.3. 2财务部门:分包合同中价款支付条款的评审。 3.4项目部:定期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参与劳务分包商的选择和对劳务分包合同条款的评审。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劳务分包商的评价 4. 1 . 1劳务分包商在选用之前,工程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连续合作超过一年的每年进行一次评价。 4.1. 2按公司管理范围的划分,工程部门负责劳务分包商的评价;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的工程部门组织本单位劳务分包商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公司工程部一份,由工程部定期公布合格劳务分包商 4. 1. 3评价小组:劳务分包商评价应由工程部门负责人组织三人以上的评价小组,必要时可请部门分管领导或合约部门、技术质量部门等人员参加。 4. 1 . 4评价内容: a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包括安全施工资质)及法人资格证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2017版)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目次 1 总则 2 组织体系 3 职责 4 运行控制 5 绩效评价 6 附则 附件1 对劳务分包企业要求 附件2 拟用劳务分包商(作业班组)推荐表附件3 劳务分包企业评价表 附件4 项目劳务作业班组评价表

1 总则 为规范项目劳务分包管理,有效推行劳务集控,建立劳务用工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管理。 集团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除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2 组织体系 集团公司对劳务分包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是企业对劳务分包企业统一管理的职能部门,分公司和项目部具体落实对劳务分包企业过程监管并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绩效考核工作。 集团公司劳务管理组织体系见图: 图组织体系

3 职责 集团公司劳务管理办公室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及作业班组的准入资格审查和管理。负责对劳务分包合同的评审、签订、归档管理工作。 2 负责督促分公司及项目部做好对劳务分包企业、作业班组的绩效测评、日常检查监督并按要求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每年一季度进行测评)。 3监督检查各分公司、项目部执行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制度,严禁将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企业或虽有资质但不能履行职责的劳务分包企业和个人(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4负责对项目劳务用工管理的季度大检查、日常巡查,对隐患进行跟踪整改与验证,并保存记录。 5 监督检查劳务分包用工管理,包括劳务资质、员工培训、持证上岗、职责履行、台帐管理、实名制管理、民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等,规范管理,奖优罚劣。 6协助分公司、项目部和劳务企业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劳资、工伤等纠纷,以及相关争议的调解。 7协助集团招标中心及分公司进行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工作。 8协助安全监督管理部对工伤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9协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劳务专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分公司劳务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分公司必须选择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的单位作为劳务承包方,签订规范的劳务分包合同,并通过集团项目管理系统劳务分包合同流程审批通过后,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审核盖章。原则上项目责任人不得使用自己的劳务公司。作业班组必须在集团合格班组名录内选用,新进作业班组必须经项目部及分公司测评合格报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才能选用。 2分公司要配备至少一名劳务主管,对劳务分包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协调处理民工工资及工伤纠纷的处理工作。 3分公司督促项目部及劳务分包企业做好作业人员备案、岗前培训及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等工作。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 为保证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及用工情况符合国家及省市各相关部门的要求,对现场劳务用工人员的利益有充分的保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劳动用工人员管理 (一)劳动用工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实行全员劳动用工合同管理和从业人员信息档案管理。 (1)实名制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队伍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务工人员必须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公司按实名制管理要求填写施工现场人员登记表,并将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及时报项目部备案;劳务公司建立每日班前教育、考勤登记、劳务费支付和工资发放等劳务管理台帐资料,并由项目部劳务专管员依据分包合同按月将施工人员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发放表、人员变动表装订成册备查。 (2)劳动用工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及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报酬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劳动报酬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工资计算方法,工资支付项目名

称,工资支付的方式、日期和周期,加班工资计算方法,特殊情况下工资的计算、支付方法以及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 (3)劳动用工合同必须由务工人员与施工单位签订,并由劳务单位加盖公章,由务工人员亲笔签字,双方各执一份。禁止务工人员直接与项目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二)持证上岗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持证上岗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等。 2施工现场从业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人、证必须相符。 3现场从业人员上岗时,应佩带统一式样制作的岗位胸(吊)牌卡。 4取得岗位证书的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培训不合格或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岗位证书自动失效。 (三)工人权益保护 1用工单位必须按照《劳动法》及用工合同规定,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2建筑施工单位必须按合同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 3施工总承包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分别为企业、项

劳务管理制度

劳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依据? 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根据《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劳动合同法》,并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劳务人员是经理部将所承建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承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队伍和自行引进并编入各班组管理的劳务人员。 二、管理目的 1规范劳务人员作业操作,从制度上保障劳务人员施工时的安全。 2、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杜绝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3、从制度上确保劳务人员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方便项目经理部对整个项目管理。 三、组织管理机构、岗位职责 1、组织管理结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2、岗位职责 组长: (一)负责本项目所用劳务队伍、架子队组建、使用和劳务管理。? (二)负责对劳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 (三)负责与劳务队伍和各架子队签订的《劳务合同》、《机械租赁合同》、《内部经济考核责任书》,督促劳务队伍要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四)定期(每月)公布劳务队伍履约情况。? (五)负责劳务班组的劳务费结算工作副组长: (一)根据生产任务的实际需要,负责提出劳务班组设立计划及劳务人员使用计划。? (二)会同有关部门对劳务班组的设备、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查评价。? (三)为劳务班组进行现场交底,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四)组织对劳务班组的验工结算、竣工验收工作。? (五)负责对劳务班组机械设备的评价,参与《机械租赁合同》的签订。(物资设备部门负责)? (六)负责对劳务班组工程机械、物资消耗的监督管理,并参与验工结算、竣工验收工作。(物资设备部门负责)? (七)监督检查劳务班组所用危险、爆炸物品的管理。(物资设备部门负责)安全员: (一)负责对劳务班组在生产作业全过程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 (二)督促劳务班组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三)负责对劳务班组在生产作业全过程安全指导、检查与监督,参与进场所有劳务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 (四)督促劳务班组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环境保证体系。 (五)负责和劳务班组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六)负责对劳务人员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落实、检查与监督。? (七)负责调查、处理劳务队伍、劳务人员发生的因工伤、亡以及环境污染等事故。? 四、管理流程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规定

xxx项目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规定

xxx项目项目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队伍以下简称劳务队 一、十个项目工作程序 1、钢筋提料程序 劳务队根据施工实际需求,提出钢筋采购需求单(包括型号、规格、数量、使用部位、需求时间等),按照项目部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签字留底,上报工程部专人(孙强)审核,审核后由工程部报项目经理审批签字统一报采购部采购; 2、商砼计划程序 工序验收合格后,施工队专人用书面形式将计划开始浇筑时间、大概完成时间、施工具体部位、标号、工程量、浇筑方式(地泵或汽泵)、坍落度要求、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以项目部规定的统一的格式(后附)报生产经理李春玉,生产经理协调工程部审核签字后提前一天上报搅拌站准备; 3、安装材料计划程序 劳务队需将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劳务扩大分包合同交各专业安装班组审阅,安装班组计划材料必须根据劳务扩大分包规定的需总包采购的安装材料(电线、电缆、桥架、线槽、灯具、开关、插座、风机类、管材、管件(不含支架卡子等)、暖气、各种箱体、卫生洁具),其余安装材料由劳务公司自行采购,材料计划报到工程部(专业须分开计划,并在备注栏注明强电、弱电、消防、给排水、采暖、通风)审核,工程部据图纸计算,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签字统一报采购部;4、钢筋及安装材料进场程序 钢筋进场后由生产经理统一协调,劳务队配合卸料场地、卸车等事项,孙强负责根据钢筋采购计划统一分配数量,库管员清点数量后统一入库,并根据两劳务需用钢筋数量及时出库并由专人签字存根; 5、安装材料进场程序 安装材料进场后由生产经理统一协调,两劳务队配合卸料场地、卸车等事项,水电专人根据采购计划统一分配数量,库管员清点数量后统一入库,然后根据两劳务需用数量及时出库并由专人签字存根; 6、取样送检程序 钢筋到场后,工程部进行质量验收(包括合格证、材质单等)并安排资料员收集齐全钢筋合格证明资料(包括铁牌),资料员通知监理现场见证安排劳务队根据规定取样,资料员填写见证取样单统一送检,合格由资料员报验后方可使用;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第一章管理依据 1、为规范劳务分包的管理,贯彻“精心服务、质量精品”的方针,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满足客户的各项需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劳务管理目的 1、规范劳务分包的管理及劳务用工的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切实履行合同中对于客户的承诺。 2、坚持使用整建制劳务队伍和临时性用工相结合的原则,严禁各劳务分包将工程项目转包、违规再分包。 第三章组织机构 1、组织机构 为加强劳务工作管理,公司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项目经理、设计总监 成员:人事行政主管、主案设计师、物资采购主管、财务主管。 第四章管理措施 1、质量管理措施 (1)贯彻质量方针,提高全员质量意识。针对工程特点,根据质量目标,制定创优规划,组织协调各部门围绕质量目标开展工作。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利用岗前教育,岗位培训作为质量管理措施,把质量管理工作变为施工人员实际行动。坚持质量管理责任制,做到目标清、任务清,公司对劳务分包负责人、劳务分包负责人对班组、班组对工

人,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贯彻、落实“三检制”(自检、互检、交接检),使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2)按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施工项目必须达到客户质量评定的标准。 (3)劳务分包再施工过程中发生或发现质量问题,除紧急情况需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劳务分包不得擅自处理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应及时向公司相关人员汇报,若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处理或修改设计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劳务分包承担。 2、安全管理措施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责任落实到人,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和经批准的工程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公司、甲方、监理等单位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由于劳务分包安全管理不力、不服从管理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或因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被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停工处罚的并造成现场施工人员人身伤害的必须由劳务分包承担经济赔偿等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有权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向劳务分包索赔。 (3)人员进场,必须及时如实向公司提供进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体状态、工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教育培训情况等信息。 (4)严禁雇佣童工、未成年工、不适宜从事有关工种、超过本工种退休年龄的作业人员及身份不明的人员(如违法犯罪人员)。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文档

关于劳务管理的一些个人理解 看到很多施工单位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和成本控制出现的诸多问题,在加上见过很多管理人员头上那日渐增多一根根白头发和脸上那一道道皱纹,很是心痛和惭愧。所以,结合自己在私营企业和国企的一些经历,加以分享。总则: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是施工总承包方管理系统中的一个重要控制内容,对于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管理的好与坏,直接影响施工总承包方的企业形象和项目部利益。在这里,我们把劳务分包(防水、钢结构、桩基、护坡等专业分包不考虑在内)从项目部管理的若干子控项目中分离出来,把极少数管理人员的思想从纠结的纷纷扰扰的具体事务中脱离出来,站在一个相当高度,来宏观控制。由于水平有限,以下只考虑劳务分包的控制。一、为什么把极少数管理人员的思想从纠结的纷纷扰扰的具体事务中脱离出来,因为很多事情是:一不顺而百不顺,看什么都不顺。众所周知,要实现预控目标,就必须要能够依靠系统层层执行,特别是作为执行者,不然制定得再怎么周密详尽的进度计划都只能的一纸空谈。那我们除了常规的管理方式以外,就必须还要有非常规手段——思想控制。对于人的控制,最理想的方式便是思想控制、精神控制,让整个团队朝着管理者预先制定的目标和方向奋勇前进。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1.劳务队伍的选择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1)要选择信誉好,管理能力强,技术水平优,工程进度快的劳务队伍,严把选择关,不合格的队伍绝对不能进场,从源头上避免因施工问题而引发的劳资纠纷和拖欠工资现象发生。 (2)对各劳务企业及分包企业建立档案,详细记载该企业所承建工程质量,安全措施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 (3)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为规避或降低建筑业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无论是建筑工程分包还是劳务分包,施工队要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用途和返还条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细化,避免产生纠纷。作为督促协作队伍全面履行合同的经济手段,其中一部分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资金来源。 (4)建立奖惩制度,对施工队实行等级评定,将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作为评级标准之一,一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在进行处罚的同时,对其进行降级处理,同时记入企业档案备查。(5)农民工工资具体管理办法: 1)建立农民工信息档案,农民工自入场之日起即将个人的身份证信

劳务队管理制度

精心整理 劳务队管理制度 为圆满完成生产任务,完善项目管理,创建规范有序、和谐高效的外部用工机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创业能力;提高对劳务队伍的管控能力,防范合同风险,避免劳务纠纷,以及有效的利用劳务队伍市场,结合劳务队伍管理现状,依据国家有关 第一条项目劳务作业队是优质、高效、低耗地完成项目施工生产任务的支撑和保证。按照两层分离的要求,项目部与劳务作业队应建立以分部、分项工程承包或劳务定额分包为主要形式的经济合同关系。 第二条项目所需劳务作业队伍应坚持“以我为主、先内后外、合理有序、总量控制”的原则,由劳动人事部门审定配置计划,委托项目部组织公开招标,择优录用,实行合同化管理。 第三条项目部对劳动力实行动态管理。劳动力动态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施工现场的劳动力进行跟踪平衡,需要补充或者减员时及时向公司劳资部门提出申请计划。 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队、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进行考核并支付劳动报酬和兑现奖罚。 3、发现上场劳务作业队伍与招用时承诺条件严重不一致或工期滞后,存在安全质量隐患时,项目部有权调整施工队伍。 4、配合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对项目劳动力的招用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正确使用劳务工,纠正不规范用工行为。 第四条对民工与劳务队伍的管理 因施工队多、民工多,尤其是民工的安全意识淡薄、操作技能较低,在安全、

工资待遇和日常生活的管理上,难度很大。针对这些问题,制订以下办法: 1.用工管理: 1.1对各劳务队雇用劳务工,由劳务队法人代表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招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工作项目、工资标准、工资发放时间与支付形式、劳保及福利等。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报集体公司办公室审核和备案,具体按有关规定执行。 1.2在各劳务队伍进场后,自觉遵守项目部的劳务人员管理规定,统一填写劳务 不得2. 3. 4. 5.在施工过程中对隐蔽工程,每一道工序完成后,应经项目部质检部门验收、建设单位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随工验收应作好详细记录,由双方签字,记录应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每一单项工程施工完后,由工程科组织交工验收。 6.为提高施工进度,施工队在施工前应对整个工程进行细致深入的了解,熟悉图纸并详细勘察现场,领会设计意图,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措施,科学组织,抓紧关键工序和关键工期,合理划分结构物、施工区段及结构施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我公司以《北京市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暂行办法》为依据制定相关的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如下: 一、目的 根据合同,按照单位工程的具体特点,选择合格的劳务分包商, 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确保劳务供方的评价、选择、管理、验证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劳务供方在施工过程中,满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并且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二、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对所有劳务分包商进行选择、评价和管理。 三、职责 公司各个相关部门负责劳务供方的评价、选择、管理、验证; 监督检查工程项目部的劳务供方的管理工作; 劳务供方的入场教育和日常管理等。 1、工程部门 1.1 检查指导本程序中规定的有关工作 1.2 组织相关部门对分包商进行评价,检查分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填写并保存记录; 1.3 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商档案,工程中标后及时向合约部门 推荐合格的分包商; 1.4 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有关分包形式、分包内容、工期、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和物资、设备供应等条款的评审; 1.5 对分包商实施管理、协调项目与分包商的合作关系。 2、合约部门 2.1 根据合同(或投标书的承诺、中标书)及时组织劳务分包商招投标工

作; 2.2 洽谈、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组织评审,并负责劳务费用条款的评审; 2.3 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发放和保存。 3 、相关责任部门 3.1 技术质量部门: 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施工技术管理和技术应用条款的评审,劳务分包合同中质量条款的评审。 3.2 财务部门: 分包合同中价款支付条款的评审。 3.3 项目部: 定期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参与劳务分包商的选择和对劳务分包合同条款的评审。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劳务分包商的评价 1.1 劳务分包商在选用之前,工程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连续合作超过一年的每年进行一次评价。 1.2 按公司管理范围的划分,工程部门负责劳务分包商的评价; 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的工程部门组织本单位劳务分包商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公司工程部一份,由工程部定期公布合格劳务分包商清单。 1.3 评价小组: 劳务分包商评价应由工程部门负责人组织三人以上的评价小组,必要时可请部门分管领导或合约部门、技术质量部门等人员参加。 1.4 评价内容: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包括安全施工资质)及法人资格证明是否有效; b 企业资质证书是否符合工程的等级要求,有无进驻施工所在地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所在地是否设有办事机构; c 是否具备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相应比例的管理人员、工种配套,有无独立施工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 d 近三年来施工工程的业绩;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文件 *****字〔2018〕19号 关于印发《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部门: 现将《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 2018年1月1日*********建筑工程公司2018年1月1日印发

附件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公司采购的工程分包方、劳务分包方(以下简称供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要求,对工程、劳务分包活动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活动管理。 3.工作职责 3.1主管副总经理 3.1.1负责合格供方名录的审批。 3.1.2负责分包合同的审批。 3.2工程部 3.2.1负责审查供方资信情况,评价分包方质量保证能力、施工管理能力、技术能力、环境影响控制能力,填写合格供方能力评价表;提出合格供方名录,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3.2.2负责合格供方名录的发布、变更并建立档案。

3.2.3负责审核分包合同,监督、检查分包合同履行情况。 3.3 安全环保部 3.3.1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的签订及落实情况。 3.3.2评价分包方安全保障能力。 3.4各部门及项目经理部 3.4.1负责与工程、劳务分包方签定分包合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 3.4.2负责对工程、劳务分包方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审核批准工程分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 3.4.3负责评价并确认分包方从业人员的资格与能力; 3.4.4 负责验证工程分包方的主要材料、自带设备和设施的质量及完好情况; 3.4.5 负责工程、劳务分包方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复查。负责工程、劳务分包方队伍建设管理工作,填写供方反馈意见表报工程部; 3.4.6 负责按相关标准对工程分包项目进行验收。 3.4.7专人跟踪分包单位对工人工资发放情况,确保工人工资不发生克扣、推迟发放等情况,杜绝出现集体讨薪事件。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最新版

最新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1.劳务队伍的选择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1)要选择信誉好,管理能力强,技术水平优,工程进度快的劳务队伍,严把选择关,不合格的队伍绝对不能进场,从源头上避免因施工问题而引发的劳资纠纷和拖欠工资现象发生。 (2) 对各劳务企业及分包企业建立档案,详细记载该企业所承建工程质量,安全措施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 (3) 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为规避或降低建筑业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无论是建筑工程分包还是劳务分包,施工队要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用途和返还条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细化,避免产生纠纷。作为督促协作队伍全面履行合同的经济手段,其中一部分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资金来源。 (4) 建立奖惩制度,对施工队实行等级评定,将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作为评级标准之一,一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在进行处罚的同时,对其进行降级处理,同时记入企业档案备查。 (5) 农民工工资具体管理办法: 1)建立农民工信息档案,农民工自入场之日起即将个人的身份证信息、工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资料登记入档,便于核对。 2)开办实名工资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并制定农民工花名册,,按花名册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网上工资实名支付,保证工资能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 3)严格要求各劳务企业在工资发放时将工资情况在生活区至少公示7天,保证信息获取的透明公开。 4)公司各部门严格监督管理,各项目部上报当月工程量,产值和工资表后,工程部按工程形象进度审查核定工程数量,计算出所使用的物料成本,安全部门负责审核工资表上的人员名单,最后由财务部进行网上支付,将每个人的工资打入个人工资卡。 5)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将农民工的权利作为宣讲内容,让农民工真正认识到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2.劳务队伍管理办法 (1)劳务队伍应服从项目经理和技术员的管理与调度。对不服从技术员合理安排、建议的劳务队伍民工:发生第一次时,项目部对该民工处罚30元;发生第二次时,施工处对该民工处罚50元;发生第三次时,施工处有权直接将该民工辞退;因劳务队伍民工自身原因侮辱、漫骂项目部所属员工的,将对该劳务队伍处罚1000元,殴打项目部所属员工的,将对该劳务队伍处罚5000元,同时将直接责任人送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2)劳务队伍所属民工必须无违法乱纪记录,必须身体健康,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劳动能力。 (3)劳务队伍所属民工进场后,必须及时将其身份证复印件、名单列表上报到项目部办公室,由项目部办公室统一办理暂住证件,费用从劳务队伍结算中扣除,中途离场或辞退的民工,要及时通知经理部办公室。 (4)劳务队伍归各技术员管辖,技术、进度、质量、文明施工等应服从现场技术

施工工地劳务管理制度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1.劳务队伍的选择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1)要选择信誉好,管理能力强,技术水平优,工程进度快的劳务队伍,严把选择关,不合格的队伍绝对不能进场,从源头上避免因施工问题而引发的劳资纠纷和拖欠工资现象发生。 (2) 对各劳务企业及分包企业建立档案,详细记载该企业所承建工程质量,安全措施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 (3) 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为规避或降低建筑业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无论是建筑工程分包还是劳务分包,施工队要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用途和返还条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细化,避免产生纠纷。作为督促协作队伍全面履行合同的经济手段,其中一部分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资金来源。 (4) 建立奖惩制度,对施工队实行等级评定,将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作为评级标准之一,一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在进行处罚的同时,对其进行降级处理,同时记入企业档案备查。 (5) 农民工工资具体管理办法: 1)建立农民工信息档案,农民工自入场之日起即将个人的身份证信息、工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资料登记入档,便于核对。 2)开办实名工资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并制定农民工花名册,按花名册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网上工资实名支付,保证工资能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 4)公司各部门严格监督管理,各项目部上报当月工程量,产值和工资表后,工程部按工程形象进度审查核定工程数量,计算出所使用的物料成本,安全部门负责审核工资表上的人员名单,最后由财务部进行网上支付,将每个人的工资打入个人工资卡。 5)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将农民工的权利作为宣讲内容,让农民工真正认识到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必须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制定 一、劳务作业发包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劳务分包合同发给个人或者不具备与所承接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以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承包人不得将所承包的劳务作业发包或者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建设单位不得直接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企业或个人。 二、劳务作业招标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作业直接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前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订立后,除依法变更外,发包人、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劳务分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三、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订立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印章。 四、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发包人、承包人的单位全称; (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三)合同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

(四)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 (五)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 (六)劳务作业内容变更、洽谈的形式和要求; (七)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 (八)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的确认方式及补偿,依据双方施工现场管理约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定程序,材料保管 责任; (九)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 (十)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二)发包人、承包人的联系方式,以及发包人的项目经理,承包人的想不负责任的相关信息; (十三)其他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只能够明确约定的内容。五、本市推行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是 定的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六、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包括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 采购内容。劳务分包合同可规定低值易耗材料由劳务分包企业采购。 劳务分包合同中不得包括维修保证金的内容。 七、发包人、承包人约定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计算方式时,可以选择固定合同价款、建筑面积综合单价、工种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四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响应上级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劳务管理的要求,规避劳务分包队伍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规范劳务分包队伍的统一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作业是指公司所有业务涉及的以单价分包形式计取劳务费用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如公司模板分项劳务分包、混凝土分项劳务分包等所有类别。 第二章建筑劳务分包队伍资质信誉审查制度 凡是在我公司劳务承包的施工队伍,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并在公司施工部、项目管理部备案的劳务企业(个人)。劳务分包招标前公司施工部、项目管理部要首先审核劳务分包队伍的资质、业绩、安全生产情况及其信誉,杜绝有劣迹的队伍进入公司项目承包劳务。 第三章:合同管理 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实行项目经理为劳务队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分包队伍负责人为各自分包队伍人员管理的责任人。劳务工程分包,必须先签订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约定工程范围、建设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安全生产责任、文明施工要求、劳务分包价款数额、计

价方式和标准及结算方式、分包人的现场作业和管理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事项。 第四章:劳务结算方式 分包劳务工程款结算依据为:已经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量(有验收证明),且工程量清单需要双方签字认可,已经生效的劳务分包合同,需要提供发票的,按财务要求提供发票或完税证明,提供工资单的,按照实际出勤工人的名单提供签字完整真实的工资单。 第五章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 在工程开工前劳务分包单位必须认真填报“进场劳务人员登记表”,并附劳务操作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上报公司项目部,有项目部统一办理工作证,并以此信息作为考勤的依据,无证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项目部配备专职统计员或设电子考勤设备,集中搜集劳务出勤资料,并要求劳务分包队伍提供的工资单与项目部考勤人员一致。 劳务分包企业应向所承建项目委派项目劳务队长等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人员的生产安排、质量安全和、持证戴牌上岗等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劳务发包人的协调和管理。劳务分包人完成施工作业内容并经劳务发包人验收(验收后应出具验收证明)进入下一步施工作业工序,即为工程质量责任履行完毕。劳务分包人现场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相应的生产操作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劳务分包人全部作业人员持有资格证书的比例应当达到 100%。

劳务队管理制度

劳务队管理制度 为圆满完成生产任务,完善项目管理,创建规范有序、和谐高效的外部用工机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创业能力;提高对劳务队伍的管控能力,防范合同风险,避免劳务纠纷,以及有效的利用劳务队伍市场,结合劳务队伍管理现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部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项目劳务作业队是优质、高效、低耗地完成项目施工生产任务的支撑和保证。按照两层分离的要求,项目部与劳务作业队应建立以分部、分项工程承包或劳务定额分包为主要形式的经济合同关系。 第二条项目所需劳务作业队伍应坚持“以我为主、先内后外、合理有序、总量控制”的原则,由劳动人事部门审定配置计划,委托项目部组织公开招标,择优录用,实行合同化管理。 第三条项目部对劳动力实行动态管理。劳动力动态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施工现场的劳动力进行跟踪平衡,需要补充或者减员时及时向公司劳资部门提出申请计划。 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队、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进行考核并支付劳动报酬和兑现奖罚。 3、发现上场劳务作业队伍与招用时承诺条件严重不一致或工期滞后,存在安全质量隐患时,项目部有权调整施工队伍。 4、配合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对项目劳动力的招用情况进行定期

或者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正确使用劳务工,纠正不规范用工行为。 第四条对民工与劳务队伍的管理 因施工队多、民工多,尤其是民工的安全意识淡薄、操作技能较低,在安全、工资待遇和日常生活的管理上,难度很大。针对这些问题,制订以下办法: 1.用工管理: 1.1对各劳务队雇用劳务工,由劳务队法人代表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招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工作项目、工资标准、工资发放时间与支付形式、劳保及福利等。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报集体公司办公室审核和备案,具体按有关规定执行。 1.2在各劳务队伍进场后,自觉遵守项目部的劳务人员管理规定,统一填写劳务人员的自然情况登记表(附身份证复印件),并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填报人员进出场情况。 1.3严格要求各施工队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部及业主的有关规定,不得拖欠民工工资自觉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内部纠纷和争议。 2.培训管理: 民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教育";要进行岗前技术、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食宿管理: 对施工队的所有民工,一律实行统一食宿、集中管理的办法。按照有规划、有措施、有检查、有处罚的管理程序,达到住房规划整齐、住宿有序、卫生整洁、环境良好、饮食安全、治安稳定的管理目标。 4.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吃透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深入工地加强工程管理和施工现场的监督,严格把好质量关,控制材料消耗和工程进度。监督并配合施工队伍严格按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进行作

劳务工队伍管理制度

劳务工队伍管理制度 一、劳务工队伍资格审查 施工劳务工队伍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通过段资质审查、评估合格。 二、施工合同的签定及管理 劳务工队伍应与车间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明确:承包范围、方式、金额,安全质量要求,工期要求,文明施工要求,标准化工地要求,双方责、权、利,违约责任等。 三、劳务工队伍保险购买 劳务工队伍应及时提供劳务人员详细真实的信息,以供车间及时办理委外用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四、劳务工岗前培训考试、安全警示教育(准入制度) 1、劳务工队伍雇用的劳务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必须年满18周岁,原则上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守法公民,具备相应的身体素质的男性可适当放宽至60周岁、女性放宽至55周岁,年龄核定以身份证记录为准。 2、施工队对所有委外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劳务人员应认真接受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职工教育科颁发《短期用工培训合格证》,并签订安全承诺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施工队伍及施工队必须建立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劳务工队伍需如实汇报劳务作业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常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花名册实行动态管理,未经许可,施工队伍不得擅

自更换劳务作业人员。如发现劳务人员与身份信息不符、患重大疾病及为在案人员,一律立即辞退。 五、施工作业期间日常管理 1、劳务工队伍招用的劳务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制订的法律、法规和段、车间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守法务工,自觉维护车间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基本原则。 2、劳务工上岗作业前,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以及使用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工作证。 3、特殊作业人员(如氧割工、焊接工、架子工、电工等)符合相关资质要求,做到持证上岗。 4、劳务工若有人员变动,应提前上报施工队,严禁聘请未经培训、考试合格的劳务工。 5、劳务工管理人员每天参加工班组织召开的分工会、完工会。完工会上对当天的工作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对于会上提出存在的各类问题,必须按时整改落实到位;确有困难的可向工班、车间申请协助解决。 6、每次作业前,进行班前分工点名。由施工负责人负责组织所有作业人员召开班前点名会,详细说明作业质量标准、安全重点注意事项,明确标准和要求;并完成“眼看、手比、口呼”及“安全宣誓”等安全规定动作。 7、在作业过程中,服从车间带班职工的安排和指挥,认真落实

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以责论处的原则,无锡北中路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做到规范、受控,特制定此项制度。 一、工程分包包括: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 二、从事工程分包的分包方,必须是成建制的施工队伍(以下简称分包施工队伍)。具备完成工程分包任务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良好的信誉。 三、工程分包的施工队伍,必须具备县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建筑业安全业绩评价手册); 5、税务登记证; 四、参加工程分包的分包施工队伍必须提供相关材料: 1、企业简介、设备、人力资源及财务情况; 2、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及主要业绩; 3、近三年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县以上安全监督部门评价); 4、上一年度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行情况(认证机构审核评价); 五、集团公司在调查、筛选的基础上,确认合格的分包施工队伍,并拟定、选择工程分包施 工队伍,按照集团公司工程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规定和资质审查评审程序,进行严格的评审,经批准后列入集团合格分包方名录。不具备安全生产相应资质的单位,严禁工程分包。

六、集团公司与分包施工队伍所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 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义务。 七、项目部和分包施工队伍,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在签订 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时,双方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奖惩事宜。 八、项目部应对工程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分包施工队伍做到: 1、分包施工队伍进场3 天内,向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供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资料,按规定设置安全机构或配备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职责。 2、现场施工人员在50 人以上应设安全机构,配备安全专职人员,现场施工人员未到达上述条件的,不具备设置安全机构规模的工程项目可不设安全机构,应设专职安全员,50 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 3、分包施工队伍应将参加施工生产的现场施工人员登记造册,送交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参加施工生产的现场人员不能随意调换、冒名顶替,发生人员变更应与发包单位取得联系并书面报告说明。 4、分包施工队伍应对参加施工人员开展进场“三级”安全教育,使施工生产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 5、分包施工队伍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在施工前必须制定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可使用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的或自行编制,自行编制的 安全技术措施,应经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由分包施工队伍篇写的安全措施,不能免除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责任,安全技术措施应妥善保存。 6、分包施工队伍从事的施工作业项目、重要危险部位,在施工前必须自上而下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所有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对工程特点、施工作业场

劳务队伍管理办法

劳务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劳务分包队伍的统一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劳务作业的实施及管理。 本办法所称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工、抹灰工、钢筋工、模板工、防水工、油漆工、混凝土工、起重工、信号指挥工、机械操作工、塔吊司机、架子工、电工、电焊工、测量放线工、装饰木工、镶贴工、金属工、涂裱工、幕墙工、筑路工、沥青工、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操作工、道路养护工等25个类别。 第二章建筑劳务分包管理 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实行总包单位负责制,项目经理为劳务队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分包队伍负责人为各自分包队伍人员管理的责任人。 施工的劳务队伍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并在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备案的劳务企业。 施工企业分包专业工程或劳务工程,必须先签订分包合同后施工。分包合同签订后,七日之必须向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合同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未签订分包合同就施工的,一律按分包进行处罚。

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约定工程围、建设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安全生产责任、文明施工要求、劳务分包价款数额、计价方式和标准及结算方式、承包商付款担保及分包商履约担保、劳务人员工资支付连带责任的容、执行条件和期限、监控方式、分包人的现场作业和管理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向分包人拨付劳保费等事项。 劳务发包人必须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计价方式和标准、结算方式向分包人足额支付建筑劳务分包价款,不得违约拖欠、克扣或拒付。发包人不得要求分包人垫资带资。 劳务用工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7日应以书面形式与劳动者签订 劳动用工合同(总承包单位直接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必须经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备案后才能有效)。企业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将予以经济处罚(500-1000元/每人),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者清出长兴岛建筑市场;农民工不签劳动用工合同的不得在岛从事建筑安装活动,并记入个人不良行为档案,用人单位应与其结清工资,劝其立即离开施工现场。 建筑劳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务用工制度,招用劳务人员时,应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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