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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法考主观题及参考答案(回忆版,仅供参考)

2019年法考主观题及参考答案(回忆版,仅供参考)
2019年法考主观题及参考答案(回忆版,仅供参考)

2019年法考主观题及参考答案(回忆版,仅供参考)

一、根据材料,结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角度,谈谈法治政府建设对依法治国意义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

参考答案:略。

二、刑法。

1995年,洪某和蓝某共谋抢劫赵某,蓝某事先对赵某的行踪进行了打探。约好时间,事发当天洪某来到地点埋伏,蓝某没有如约出现,这时赵某出现,洪某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向赵某头部击去,赵某重伤倒地不起,这时候蓝某来了,洪某和蓝某一起搜索财物,蓝某把5万元财物拿走。然后蓝某走了,洪某以为赵某已死,并将赵某扔进水库(经查明,是溺亡)。

洪某害怕事情败露,跑去別的地方做了保险代理人。后来又不下去。然后伪造产权证明向银行借了3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后没钱还本付息,就打算去租车公司签租赁合同,骗贷还款。他知道这个租车公司有GPS定位,到期后不还的话公司会自己定位找车开回去。租车后他又做了假的车证向C小额货款公司孙某抵押借贷,车停在了C 公司那里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然后借给他了50万元。洪某偿还银行贷款30万元。事后C公司孙某发现自己被骗了,报警。洪某被通缉了。

洪某害怕被抓,打听到公安局没有掌握1995所犯抢劫的犯罪情况,

找到环保局副局长白某让其帮他在公安局求情,给了环保局副局长白某5万元。环保局副局长白某找到公安局副局长李某,李某假装答应大事化小。并通过环保局副局长找到了洪某,抓到了洪某。

洪某被抓后交代:洪某承认了自己骗C的行为,但是否认自己诈骗了银行和租车公司。洪某没有交代之前抢劫的犯罪事实,但是交代了另外一起犯罪事实,还揭发了程某和黄某的犯罪事实。

另一起犯罪事实如下:洪某有天经过某机关办公室发现里面有信封就拿走了。回来发现里面有现金9000元和银行卡(银行卡背后写有密码),于是对其妻子青某说这是捡的,将银行卡给其妻青某,说你拿去商场买几件衣服吧。青某没去买衣服,而是到自动取款机取现金4万元,对此洪某不知情。

洪某检举的事实:程某雇佣黄某去砍伤前妻周某的手臂给他好像20万元,要求是砍成轻伤,事后再给20万元。黄某于是去找周某,告诉她有人想杀你,如果你给我40万元,我就不杀了。周某根本不信,说你别骗我。黄某想要程某的钱,于是决定重伤她,周某以为黄某想杀她,就抬手反抗,手臂被划伤。然后流血不止而死亡,周某具有白血病,程某事先并不知道。

然后程某不肯给黄某另外的20万元,说我只是想让你轻伤,你怎么把人搞死了。黄某一怒之下把程某打成重伤。洪某后来又交代了第一起犯罪事实,这个事实是公安机关知道但是一直没有找到嫌疑人的。第二个案件,经查证,符合实际情况。

参考答案:洪某和蓝某共谋抢劫赵某,构成抢劫罪,为共犯。洪某以为赵某已死,将赵某扔进水库溺死,是因果关系错误。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从整个事件来看,洪某构成抢劫罪(致人死亡),既遂。第二种观点认为,洪某的构成抢劫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均既遂,实行数罪并罚。

洪某用伪造的产权证明骗取银行贷款,但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构成骗取贷款罪。洪某去租车公司签租赁合同,构成合同诈骗罪。后利用假的车证在C小贷公司办理抵押贷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构成诈骗罪。均为既遂。

洪某害怕被抓找到环保局副局长让其求情。并且给予5万元,构成行贿罪,既遂。而环保局副局长白某收受贿赂,利用环保局副局长的职权,为洪某在公安局副局长面前求情,构成受贿罪。公安局副局长李某假装答应,并最终抓获洪某,不构成犯罪。

洪某被抓后交代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交代之前的犯罪事实,过曾自首。检举的其他人犯罪实施,构成重大立功。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洪某入户盗窃信封,里面还有现金和银行卡,并且让其妻去商场消费,构成盗窃罪,既遂。其妻青某以为是捡来的银行卡,并取了现金5万,一种观点认为,构成盗窃罪;另一种观点,认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既遂。

程某明知其前期有白血病,并教唆黄某去砍她手臂,利用黄某杀害其前期,系间接正犯。黄某是从犯。程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程某和黄某在故意伤害罪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黄某对周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另有观点认为构成诈骗罪,均未遂。

黄某将程某打成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

综上所述,洪某构成抢劫罪、过失致人死亡罪、骗取贷款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行贿罪、盗窃罪数罪并罚。

三、刑事诉讼法

A市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因触犯枉法裁判减刑罪和受贿罪。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移送检察院,向A市法院提起公诉。

1.此案管辖有没有问题?

2.对于该案的行贿的犯罪嫌疑人,检察院能否不经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直接径行审查起诉?

3.如果该法官涉及其他罪涉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具体管辖原则如何确定?

4.在审判阶段法官认罪认罚,能否对其从轻判罚?

参考答案:

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原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或者由上级法院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

2.根据《刑事诉讼法》及《高检规则》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中,发现遗漏罪行或者依法应当移送审查起

诉同案犯罪嫌疑人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审查起诉;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提起公诉。

3.根据《监察法》规定,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移送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被调查人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又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应当由监察机关为主调查,其他机关予以协助。

4.犯罪嫌疑人在审判阶段认罪认罚的,法院可以对被告人从宽处罚,认罪认罚从宽原则贯穿于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每个阶段。

四、民法、民诉法

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8000万,债权到期以前,甲乙公司达成以物抵债协议,以甲公司的一栋办公楼抵对乙公司的债务,债务不能清偿时,乙公司可以申请拍卖该办公楼。甲公司的债权人丙公司认为该办公楼价值1.2亿,明显高于借款金额,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以物抵债协议。乙公司认为甲公司还有其他充足财产可以清偿其债务。

甲公司与丁公司订立车间租赁合同,甲丁公司订立合同时没有区分财产,后丁公司在租赁期间擅自使用甲公司某车间内的原料和半成品。甲公司的债权人戊认为两公司财产发生混同,起诉至法院,请求甲与丁承担连带责任。

甲公司股东己为担保甲公司的债务,其妻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外做出了保证。

甲公司为了偿还到期债务,将收票人为甲公司的汇票出质给债权人,该汇票背面写“不得转让”字样。

轮胎公司已经支付价款,但甲公司未按约提供货物,于是轮胎公司起诉甲公司,请求甲公司履行供货协议,向轮胎公司提供轮胎,法院判决轮胎公司胜诉,甲公司需要交付轮胎。后轮胎公司认为甲公司提供的轮胎质量大不如以前,又起诉甲公司要求解除双方协议,并赔偿损失。

甲公司下面的两子公司账务混乱,甲公司经常因资金不足从子公司调用资金,并且子公司之间的资金也相互调动,较为混乱。因某子公司未能偿还到期债务,某子公司的债权人申请甲公司和两子公司合并重整。

问题:

1.该以物抵债协议是否有效?

2.丙能否提起诉讼申请撤销以物抵债协议。

3.丙撤销以物抵债协议的诉讼当事人地位如何确定?

4.乙公司能否以甲公司还有其他财产来抗辩丙公司的撤销权。

5.甲、丁公司行为是否构成人格混同?

6.己未经其妻同意对外作出保证担保,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7.请问该票据出质行为是否有效?

8.两次起诉是否构成重复起诉?

9.子公司债权人有权申请甲公司和两子公司合并重整吗?

10.若法院受理合并重整,正在进行未完结的诉讼如何处理?对其他债权人有何影响?

参考答案:

1.以物抵债协议,一般认为有效。当事人基于意思自愿订立的合同,又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应当认为合同有效。但本案中,债务未到期,甲乙双方签署的以物抵债协议应属于让与担保协议,如债务人到期未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拍卖该办公楼,所得价款用于偿债。

2.丙可以提起诉讼申请撤销以物抵债协议。因为甲乙双方债权债务并未到期,且协议价格不合理,协议可能会侵害到丙方的合法权益,丙方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以物抵债协议之诉。

3.撤销权之诉中,应以丙方作为原告,甲方为被告,乙方为第三人。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

4.不能,乙公司不能以甲公司还有其他财产来抗辩丙公司的撤销权,因为协议可能会侵害到丙方的合法权益。

5.不构成人格混同。人格混同一般表现为,公司与股东之间或者关联公司之间,在主要管理人员,运营资金等方面的混同,丧失了独立的法人人格或法人财产权。本案中承租人擅自使用出租人某个车间的原材料和半成品,不构成人格混同。

6.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本案中己未经其妻同意以个人名义对外作出保证,不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必须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7.无效(考后查询资料)。参考高院相关司法解释,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票据即已经丧失流通性,而依照担保物权的有关理论,作为质押标的的权利必须具有可让与性,所以,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不能设定质押。

8.构成重复起诉。轮胎公司起诉甲公司要求其提供轮胎,后面轮胎公司因甲公司提供的轮胎质量大不如以前,起诉甲公司让其解除协议,赔偿损失。两次起诉的当事人相同、法律关系相同,后诉的请示是对已经生效的前诉的否定,因此,构成重复起诉。

9.有权(考后查询资料)。根据《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当关联企业成员之间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各关联企业成员财产的成本过高、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时,债权人可申请进行重整或破产清算。

10.其他未完结的诉讼中止审理。待合同重整,确定新的债务承接人后,恢复审理。禁止个别清偿,其他债权人可申报债权,向新的债务人要求清偿。

五、商法(选做题)

甲有限公司有四个股东A持股51%、B持股37%、C持股8%、D持

股4%,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均已实缴资本。其中B公司为E 公司代持17%。ABCD均知晓并不反对。E公司派代表参加过股东会,也派出了董事。现公司拟引入新的股东乙公司,拟增资1000万元。ABD公司均放弃优先认缴权。C公司主张:1.行使自己实缴出资比例部分的优先认缴权;2.行使其他原股东放弃优先认缴权的份额。其他股东均反对,增资议程被搁置。

代持者B公司未经实际出资人E同意,将其持有20%的股权质押给D公司。同时将代持17%的股权出质给不知情的丙公司,均办理了质押登记。

B公司对丁公司负有债务,到期后未能清偿,丁公司提起诉讼,胜诉后,查到B公司所代持的17%的股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部分股份。

问题:

1.甲公司增资时,C股东能否行使优先认缴权?

2.甲公司增资时,C股东是否有权优先认缴其他股东放弃的优先认缴权的部分?

3.D公司能否取得质押权?

4.丙公司能否取得质押权?

5.D公司申请拍卖B公司质押的20%股份,E公司如何寻求救济?

6.丁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7%股份,ACDE以及丙公司能否申请执行异议?

参考答案:

1.C股东有权在实缴出资比例范围内行驶优先认缴权。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增资时,原股东有权在实缴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认缴权。

2.C股东无权优先认缴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缴的部分出资额。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本案中,其他股东反对C股东在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缴的部分行使优先认缴权。故C股东无权优先认缴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缴的部分出资额。

3.D公司能取得该部分股权的质权。质押手续合法有效,并已办理的质押登记。

4.丙公司能取得该股权质权。质押手续合法有效,并已办理的质押登记。

5. D公司申请拍卖B公司质押的20%股份,E公司有优先认购权,或者代为清偿债务后,取得该部分股权。

6.丁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7%股份,E公司作为实际出资人,可申请执行异议诉讼;丙公司作为质押权人,也可以申请执行异议诉讼;ACD公司作为原股东,有优先认购权。

2019年法考主观题考试真题

2019年法考主观题考试真题 一、理论法(38分) 材料一: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要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材料二: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我们要增强依法执政意识,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各级政府必须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材料三: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题目:根据上述材料,结合你对深化党和政府机构改革的认识,谈谈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意义以及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 答题要求: 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3.总字数不得少于600字。

二、刑法回忆版 1995年7月,在甲市生活的洪某与蓝某共谋抢劫,蓝某事前打探了被害人赵某的行踪后,二人决定在同年7月13日晚20:00拦路抢劫赵某。在事前两人进行了商议,做了详细规划。到了两人约定的那天后,洪某按时19:55到达了现场,但蓝某迟迟未出现。赵某出现后,洪某决定独自抢劫赵某。于是,洪某使用事行准备的凶器,击打赵某的后脑部,导致赵某昏倒在地不省人事。此时蓝某来到现场,与洪某共同取走了赵某身上价值2万余元的财物。随后,蓝某离开了现场,洪某误以为赵某已经死亡,便将赵某扔到附近的水库,导致赵某溺死(经鉴定赵某死前头部受重伤)。后洪某逃至乙市,化名在某保险公司做保险代理。2016年9月,洪某被保险公司辞退后回到甲市。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洪某打算从事个体经营。洪某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从A银行贷款30万元用于经营,后因经营不善而难以偿还贷款。为了归还贷款,洪某想通过租车用于质押骗取他人借款。洪某从B汽车租赁公司的员工钱某那里得知,所有的汽车都装有GPS系统,如果他将汽车开出去质押,超过一段时间B公司还可以找到车子,将汽车开回。洪某心想,即使自己欺骗了B公司,租赁届满时B公司也可以将汽车追回,因而不会有财产损失。于是,洪某于2017年3月12日以真实身份与B公司签订了租车合同,租用了一辆奥迪车,约定租车一周,并在租车时交付了租金。租到车辆后,洪某伪造奥迪车的相关证明文件,找到C小贷公司负责人孙某,提出用自己的奥迪车贷款。孙某信以为真,将奥迪车留在公司(但没有办理质押手续),借给孙某50万元,要求洪某一星期后归还本息。一周后,B公司发现洪某没有归还所租用的汽车,B公司通过GPS发现车子的位置,并于深夜将车子开走。洪某从C公司借来的50万元归还了A银行的贷款30万元。孙某发现自己上当后报警。公安机关以洪某犯诈骗罪为由在网上通缉洪某,洪某通过公安部网上发布的通缉令知道,公安部

2019 历年浙江省政治学考真题主观题汇总

37.随着全球化深入发展,中美经济联系日益密切,2017年,两国双边货物贸易为5837亿元,中国成为美国增长最快的出口市场和最大的进口来源地,对美出口总额约占中国对外出口的19%和GDP的4%。中美经贸往来对各自的经济增长、劳动就业、消费者福利和经济结构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全球经济稳定和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然而,2018年3月以来,美国特朗普政府多次对自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致使中美贸易摩擦上升为贸易战。对此,中国政府在积极寻求与美方协商解决贸易摩擦的同时,对美国强加的贸易战非常明确地表达了立场:“不愿打、不怕打、必要时不得不打”。 结合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联系《经济生活》中“经济全球化的影响”的知识,分析中国“不愿打”贸易战的原因。(6分) (2)根据材料提供的信息,说出中国“不怕打”贸易战的原因。(2分) (3)运用《政治生活》中国家利益的知识,分析中国“必要时不得不打”贸易战的原因。(4分) 评分标准: (1)经济全球化推动生产力发展(1分,突出“生产力”),促成了贸易大繁荣、投资大便利、人员大流动、技术大发展(1分,四个“大”写出任意两个“大”才可得1分,可用“促进了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流动”代替),为世界经济增长提供了强劲动力(1分,突出“强劲动力”,可用“为各国经济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代替)。[3分]不打贸易战,能够继续发挥经济全球化的积极作用,能够延续或增进中美两国经贸往来,有利于促进世界经济发展(2分,不打贸易战的积极作用要紧密结合材料不可杜撰,“能够继续发挥经济全球化的积极作用”、“增进中美两国经贸往来”、“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答出任意两句得2分)。反之,只会使中美两败俱伤,且殃及世界(1分,只要点出打贸易战的消极作用就可得1分)。(说明:在不写原理的情况下,无论答出几点积极作用或几点消极作用,均得1分;作答既有积极作用又有消极作用的也只能得2分)[3分] (2)美国发动的贸易战不足以影响中国对外经济发展大局;对中国GDP增长的负面影响有限;也会损伤美国自身经济(说明:答出一点给1分,答出两点及以上均给2分)。[2分] (3)维护国家利益是主权国家对外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分,“出发点”、“落脚点”各占1分,答不出此“点”的情况下,写出“国家利益是国际关系的决定因素”或“利益的对立是冲突的根源”可给1分);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维护国家利益就是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1分,点出“维护人民的的根本利益”且强调“在我国”才可得1分)。如果美国发动贸易战严重损害我国的经济利益,损害我国人民的根本利益,那就必须还手(1分,答出损害我国国家利益或人民利益的才可得1分)。[4分] 38.为了满足我国农业遥感监测中作物监测时效性要求高,监测内容多,数据要求高等需求,中国科学家做了大量研究,于2018年6月2日成功发射高分6号卫星。这颗卫星实现了空间分辨率与时间分辨率的优化组合,具有大范围、重访周期短、定量化探测等优势,提升了我国天地一体化的对地观测能力,可以为农业农村管理提供精准保障,是我国第一颗真正意义上的农业遥感卫星。 结合材料,运用《生活与哲学》中的相关知识,分析我国提升农业遥感监测水平是如何体现“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的。(6分) 评分标准: 实践提出的新问题、新要求(1分,点出“新问题”、“新要求”其中任意一个或两个均得1分),推动人们进行新的探索和研究(1分,点出“探索”、“研究”其中任意一个或两个均得1分)。我国农业农村管理实践对农业遥感监测提出的新要求,推动科研工作者研发新型农业卫星(1分,根据原理分析材料占1分)。实践为人们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1分,点出“认识工具”才可得1分),促进了认识发展(1分,可用“延伸了人类的认识器官”代替)。新型农业卫星的成功发射,提升了我国天地一体化的对地观测能力,提高了我国农业遥感监测认识水平(1分,根据原理分析材料占1分)。[6分]

2019年法宣在线试题答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试题及答案单选题 (1/30)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内容创意 ,形成公益广告传播 ( A 传统美德 B 先进文化 C 典型事迹 D 主流价值 , 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传扬新风正气的强大 声势。 , 加强公益广告的选题规划和 正确答案 为 :B 单选题 (2/30) 根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思想 , 我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 紧紧围绕的主题是 ( )。 A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B重政策保障,制度规范 ,法律约束相统一 C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中国梦 D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 正确答案为 :A 单选题 (3/30) 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 ) 发挥着生力军作用。 A知识分子 B青少年 C劳动模范 D人民群众正 确答案为 :B 单选题 (4/30) 根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应当 将 内容。 A 敬业精神 B 考试成绩 C 实际表现 D 师德表现 ( )作为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首要 正确答案 为 :D 单选题 (5/30) 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经济发展实践和社会治理中, ( )是推广社会主流价值的重要保证。

A法律法规

B 社会参与 C 宣传教育 D 国家政策 正确答案为 :A 单选题 (6/30)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 ,把开展道德实践活动与培育( ) 理念相结合,营造崇尚廉洁、鄙弃贪腐的良好社会风尚。 A 廉洁价值 B 精神文明 C 诚信精神 D 雷锋精神 正确答案为 :A 单选题 (7/30)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持联系实际,区分层次和对 象,加强分类指导,找准与人 们思想的 ( )、与群众利益的 ( ) , 做到贴近性、对象化、接地 气。 A 共鸣点交汇点 B 共鸣点共同点 C 交融点共同点 D 共鸣点契合点 正确答案为 :A 单选题 (8/30) 下列内容不属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是( )。 A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B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C忠诚、公正、清廉、文明 D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正确答案为 :C 单选题 (9/30) 党的 ( )提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A十八大 B十六大 C十九大 D十七大 正确答案为 :A

2019年法考总计划

2019年法考总计划 01.总体时间问题 法考一共有8个科目,刑法、民法、刑诉、民诉、行政、理论、三国、商经(主观题不算),每个科目需要过3轮左右才算稳当(一轮时间[100%]=听课[50%]+做题[30%]+回顾[10%]+笔记[10%]+错题[10%]),每个科目第1轮大致需要45个小时左右,第2轮30小时左右,第3轮25小时左右,因此,每个科目100小时算走完。也就是说,加上主观题,加上备考期间有事耽误,需要大概800-1000个小时来准备法考才算是比较稳当的! 02.时间最少的准备 就算效率比较高,800小时搞定3轮,每年考试大致在9月中旬,我现在写这个是11月中旬,到明年9月还有10x30=300天800÷300=2.7小时,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你可以每天花3个小时的时间来学习,每天4个小时更好!后面开始的同学也可以算一下,自己轮数和每天安排的时间问题!实在不行,就只能看2轮。 03.课程/老师选择的问题 建议看我写的名师推荐文章。(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查看) 整体计划 - WHOLE - 01.计划说明 (1)年度计划只是一个大概计划,精确的计划还是建议看更为具体的科目计划。(2)没有人可以完完全全地跟上计划,所以计划一定要考虑到调节时间的问题。(3)做每件事的安排,都要给自己一点不安排任务的应急时间。我们只能预测事情怎么发展,但不能预知!大半年的时间,尽量留足半个月以上的时间来做灵活调配。 (4)个人计划可以直接根据我这个计划来制定,做一些微调就行了。计划安排的是标准的每天学习4个小时,有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在群里问我下一步怎么走。千万别让我给你写个人计划,自己的情况自己最了解,所以加油吧! (5)计划随时都可能会有变化,所以计划这个只是一个参考。后期我会发一些科目学习计划,以科目计划为准,内容详细,每个阶段要注意什么,我都会写在科目计划里面! 注意 总的来讲,学的好的考生多看少听课,学的不好的考生多听+多看! 每月计划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真题及真题对照答案解析(全集整理)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 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 总额近8000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 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 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 要求,领回原购房款。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 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 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 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 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 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 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2.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学/法/网|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 甲的肾脏捐献给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B.甲生前,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C.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D.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 3.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王某在函件发出后2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 为由拒绝。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9年法考主观题报名考试时间

(一)报名与交费 参加2018年或者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7日0时至9月11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2018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19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二)考区考点设置 主观题考试的考区考点应当按照参加主观题考试报考人数、交通便利、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进行集中设置。

(三)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0月8日至10月12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 主观题试卷:8:30—12:3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应试人员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考试方式。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参加纸笔考试人员数量等情况集中设置纸笔考试考区考点考场,参加纸笔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当在答题纸上作答。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实行纸笔考试方式。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配发法律法规。 (五)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六)合格分数线

法宣在线:2019年国家工作人员法律考试题目及答案(一)

法宣在线:2019年国家工作人员法律考试题目及答案 (一) 一、单选题 1、犯罪嫌疑人甲盗窃被抓获后,主动交代了自己和同犯罪人乙共同犯盗窃罪的事实,那么甲的行为构成(坦白)。 2、我国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最高原则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诉讼文书。 4、根据《民法通则》的固定,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何时生效?(公告发布时)。 5、在我国《宪法》的规定中,下列哪项不属于公民的诉愿内容?(批捕权)。 6、公民应履行的最根本的法律义务是(遵守宪法和法律)。 7、对原判刑法附条件不予执行的制度在刑法上成为(缓刑)。 8、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委托代理中,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9、下列人员中不享有宪法规定的选举权的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 10、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1、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12、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13、审判时怀孕的妇女,无论犯了多么严重的罪,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14、《民法总则》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15、陈某因为盗窃被警方控制,在审讯的过程中,陈某知道警察已经掌握其犯罪证据,为了减轻处罚,供述了自己两年前曾经抢劫过一个女孩的包包,里面共有300元现金,对于盗窃罪(陈某不属于上面任意一种情况)。 16、下列哪种法律文书在法院送达时不适宜采用留置送达的形式?(离婚诉讼的调解书)。 17、《民法总则》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

2018主观题真题

第一题:论述题 (材料略)根据材料,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和学习,谈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第二题:案例分析题 王某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某日和刘某一起到餐厅吃饭时,消费3000元,刷卡付款时,服务员吴某故意将金额输入为30000元,王某果然没有注意到,遂刷卡付款。 离开前,王某发现银行卡少了30000元,于是大怒,欲和刘某一起劫持吴某,在捆绑过程中不慎将吴某摔成重伤,王某怕工作人员报警,就放弃劫持,和刘某迅速逃离。 在王某和刘某走出酒店时,在门口被武某等四名保安拦截。王某遂让刘某打电话喊人,刘某给林某、丁某打电话,并私下王某离开后,刘某指使林某、丁某向保安武某开枪,二人同时开枪,一人朝武某腿部、一人朝腹部开枪,只有一枪击中武某腹部,导叫二人带枪过来,林某二人将枪支藏在衣服里,护送王某上了私家车。 武某等人见状遂让私人离开。王某上车以后气不过,让刘某“好好教训一下他们”,然后就驾车离开。 致其死亡,现在无法查明是谁击中。 问题: 1、对于吴某行为的定性,有几种观点?须说明理由。 2、对于王某劫持吴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为什么? 3、对于武某的死亡,王某、刘某、林某、丁某如何定性?为什么?(其中对王某行为性质的认定有不同见解,分别写出)

王大某日和李四到饭店吃饭,遇上了王大的仇人张三,两人发生口角,李四劝阻不成,王大用饭店的板凳打张三的头部致其昏迷。李四将张三送往医院,但李四到达医院停车场后并未立即将张三送往就医,而是将车停在停车场,第二天凌晨才将张三送往医院时,张三已经死亡。 李四的口供:王大将张三打昏迷后,当晚10:20左右李四和赵二将张三抬上车,10:50李四驾车到医院停车场时,发现张三大量出血,呼吸微弱,害怕承担责任所以不敢把张三送到医院,于是把车停在停车场后,自己回去找王大商量,第二日凌晨5点和王大一起赶回停车场把张三送到医院,医院认定张三已死亡。 王大的口供:在晚上将张三打昏迷,李四送张三到医院,半夜李四找王大商量,告诉他并没有送张三就医,然后二人次日凌晨将张三送医,此处口供与李四吻合。 赵二的证言:当晚10:20左右和李四一起将张三抬上车,此时张三仍有心跳和呼吸,赵二认为如果当时及时就医,张三一定不会死亡。 饭店监控录像:当晚10:20李四和赵二一起将张三抬上车。 医院停车场监控录像:当晚10:50左右李四的车出现在停车场,李四独自下车离开,一直将车留在停车场,直到次日凌晨五点和王大一起又出现在停车场,将张三抬往医院。 法医死亡鉴定:张三头部被重击,痕迹与饭店板凳吻合,无其他伤,张三自身有凝些止血障碍,因大量出血而死亡,但无法鉴定出具体死亡时间。 医院送诊记录:凌晨5点李四王大将张三送往医院,但医院认定张三已完全死亡。 李四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在庭审中,李四翻供,并提出其口供是刑讯逼供的,实际上他当晚将张三送往医院停车场时,张三已经没有呼吸完全死亡,但迫于侦查人员的淫威他才承认当时张三并未死亡。李四提供了刑讯逼供的手段和时间。李四的辩护人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公安机关仅提供了部分李四所提时间的刑讯录像,该录像显示并没有刑讯逼供发生。李四的辩护人提出重新鉴定张三具体死亡时间,但新的证据均无法证明张三的具体死亡时间。 问题: 请利用相关证据、法律规定等对李四的判决作出说理。

2019年法宣在线试题答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docx

WORD格式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试题及答案单选题 (1/30)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内容创意 , 形成公益广告传播( A传统美德 B先进文化 C典型事迹 D主流价值 , 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 加强公益广告的选题规划和值观 ) 、传扬新风正气的强大 声势。 正确答案:B 为 单选题 (2/30) 根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思想,我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紧紧围绕的主题是( )。 A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B重政策保障,制度规范, 法律约束相统一 C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中国梦 D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 正确答案为:A 单选题 (3/30) 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 )发挥着生力军作用。 A知识分子 B青少年 C劳动模范 D人民群众正 确答案为 :B 单选题 (4/30)

根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应当() 作为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首要将 内容。 A 敬业精神 B 考试成绩 C 实际表现 D 师德表现 正确答案:D 为 单选题 (5/30) 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经济发展实践和社会治理中,( )是推广社会主流价值的重要保证。 专业资料整理

WORD格式A法律法规

专业资料整理

WORD格式 B社会参与 C宣传教育 D国家政策 正确答案为:A 单选题 (6/30) , 把开展道德实践活动与培育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要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 观,( ) 理念相结合,营造崇尚廉洁、鄙弃贪腐的良好社会风尚。 A廉洁价值 B精神文明 C诚信精神 D雷锋精神 正确答案为:A 单选题 (7/30) ,坚持联系实际,区分层次和对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象, 加强分类指导,找准与人) 、与群众利益的) ,做到贴近性、对象化、接地 们思想的 ((气。 A 共鸣点交汇点 B 共鸣点共同点 C 交融点共同点 D 共鸣点契合点 正确答案为:A 单选题 (8/30) 下列内容不属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是() 。 A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B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C忠诚、公正、清廉、文明 D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2019年法考主观题考试试题

2019年法考主观题考试试题(凭记忆整理)题目一: 论述题,建设法治政府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 解析:其实就是答执法,然后侧重机构改革,这个题写文章应该及格是不难的。 题目二:刑法考的是抢劫,故意杀人,过失杀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合同诈骗,金融诈骗,信用卡诈骗,盗窃。 5段材料,只有一个问题,问题中几人(大概10个左右的出场人物)构成什么罪,几罪,如果不同观点,需要观点展示,刑情况等。 解析:刑法是-个问的案例,没有分开小问,但涉及的罪名和知识点都是不偏,都是分则重点罪名和常见的观点展示,考了:结果推迟(观点展示)、行贿受贿罪、徇私枉法、合同诈骗、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观点展.示)、抢劫罪、故意伤害共犯实行过限、自首立功。 题目三: 10题连环问,民商法流质契约和公司 解析:民法和商法依然混合10多问的大案例。考了:债权人撤销权(抗辩)、以物代偿协议效力(以物抵债、后让与担保)、夫妻共同债务、当事人、重复起诉、合并重整、人格混同。商法感觉C位出道,- -个破产法都考了那么多,更别说后面公司法的题了。民诉依然被弱化,甚至不如商法,民诉存在存在感是在不够! 题目四:监察法是重点,刑诉法官受贿和徇私舞弊减刑的管辖以及认罪认罚从宽 解析:刑诉一向剑走偏锋,但管辖部分法条都有固定的章节,也都在前面,希望你们有时间记不清的就找找法条!另外,开卷考法条没有涵盖的监察法,竟然考了,但主要也是和刑诉交叉的部分,其实监察法属于理论法老师负责的内容,不归刑诉管,让刑诉讲自己学科努力那么多年的程序公正的立法。 选做题:行政法和商法选做,行政法是对消防设施的验收通知,还有主动撤销和二审怎么判决。 解析:行政法考的是:是否可诉(受案范围)、性质(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这类有争议的题都会给分,大家放心,去年也是都给分了,但理由要答充分! )、法院准予撤诉得条件、行政判决。行政法很多考生会怕,于是选的是商法,但其实行政法应该不太难得分。商法考了:新股认购优先权、代持股协议、股权被强制执行执行异议、股权被法院拍卖实际出资人救济、股权质权善意取得、汇票出质竟然考了汇票,还好一个问,问多点会死人的。其他也都是考的跟股东相关的制度。

2018年法律资格考试主观题(回忆版)

第一题:论述题(考察科目:法理学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材料略)根据材料,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和学习,谈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第二题:案例分析题(考察科目:刑法) 王某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某日和刘某一起到餐厅吃饭时,消费 3000 元,刷卡付款时,服务员吴某故意将金额输入为 30000 元,王某果然没有注意到,遂刷卡付款。离开前,王某发现银行卡少了 30000 元,于是大怒,欲和刘某一起劫持吴某,在捆绑过程中不慎将吴某摔成重伤,王某怕工作人员报警,就放弃劫持,和刘某迅速逃离。 在王某和刘某走出酒店时,在门口被武某等四名保安拦截。王某遂让刘某打电话喊人,刘某给林某、丁某打电话,并私下王某离开后,刘某指使林某、丁某向保安武某开枪,二人同时开枪,一人朝武某腿部、一人朝腹部开枪,只有一枪击中武某腹部,导叫二人带枪过来,林某二人将枪支藏在衣服里,护送王某上了私家车。 武某等人见状遂让私人离开。王某上车以后气不过,让刘某“好好教训一下他们”,然后就驾车离开。 致其死亡,现在无法查明是谁击中。 问题: 1、对于吴某行为的定性,有几种观点?须说明理由。 2、对于王某劫持吴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为什么? 3、对于武某的死亡,王某、刘某、林某、丁某如何定性?为什么?(其中对王某行为性质的认定有不同见解,分别写出) 第三题:案例分析题(考察科目:刑事诉讼法) 王大某日和李四到饭店吃饭,遇上了王大的仇人张三,两人发生口角,李四劝阻不成,王大用饭店的板凳打张三的头部致其昏迷。李四将张三送往医院,但李四到达医院停车场后并未立即将张三送往就医,而是将车停在停车场,第二天凌晨才将张三送往医院时,张三已经死亡。李四的口供:王大将张三打昏迷后,当晚 10:20 左右李四和赵二将张三抬上车,10:50 李四驾车到医院停车场时,发现张三大量出血,呼吸微弱,害怕承担责任所以不敢把张三送到医院,于是把车停在停车场后,自己回去找王大商量,第二日凌晨 5 点和王大一起赶回停车场把张三送到医院,医院认定张三已死亡。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法宣在线真题(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1、(单选题)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A.早治疗 B.早报告 C.所有选项均应选 D.早隔离 正确答案:C 2、(单选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应当在()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A.2 B.1 C.12 D.24 正确答案:A 3、(单选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由()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A.公安机关 B.医疗卫生机构 C.司法机关 D.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正确答案:A 4、(单选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等采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及时对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等措施。 A.预防性投药 B.所有选项均应选 C.群体防护 D.应急接种

正确答案:B 5、(单选题)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 A.相关设施、设备 B.所有选项均应选 C.交通工具 D.储备的物资 正确答案:B 6、(单选题)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A.12 B.24 C.1 D.2 正确答案:C 7、(单选题)国家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度,公布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举报电话。 A.信息收集 B.信息通报 C.报告 D.举报 正确答案:D 8、(单选题)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报告规范,建立()疫情信息报告系统。 A.重大、紧急 B.重大、突发、紧急 C.突发、紧急 D.重大、突发 正确答案:A 9、(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是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

法宣在线民法典练习题答案

·1、(单选题)赵先生欲收养一名子女,对于其收养的相关事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赵先生与其收养的子女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B.赵先生与其收养的子女应当签订收养协议 C.如果该子女查不到生父母,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登记后公告 D.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解析:展开解析↓ ·2、(单选题)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归谁所有?() · A.归国家所有 B.归物业服务企业所有 C.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其归属 D.归业主共有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解析:展开解析↓ ?3、(单选题)耕地的承包期为( )年。 ?? A.五十 ? B.七十 ? C.十

? D.三十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解析:展开解析↓ ?4、(单选题)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丧生,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 ?? A.同时死亡 ? B.长辈先死亡 ? C.有继承人的先死亡 ? D.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解析:展开解析↓ ?5、(单选题)小王捡到小李的手表后谎称是手表是自己的,并转卖给不知情的小张,手表的主人小李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内向小张请求返还原物。 ?? A.两年 ? B.三年 ? C.五年 ? D.一年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A 解析:展开解析↓

?6、(单选题)小王有一台价值一万元的相机,先是在5月1日抵押给了小李,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同年7月10日又抵押给了小张,并未办理抵押登记。请问当所有的债权期限都届满时,对于该相机的清偿顺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李和小张对于相机平均受偿 ? B.小张有权优先受偿 ? C.小李有权优先受偿 ? D.小李和小张同时受偿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C 解析:展开解析↓ ?7、(单选题)王老先生久卧病在床,一直是保姆李某照顾。老人去世前,希望通过合同或者遗嘱的方式,让李某可以继续在房子里居住,但把房屋产权留给子女。关于李某对房屋的居住权,请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保姆李某不能将自己的居住权转让给其他人 ? B.保姆李某死后李某的子女可以继承对该房屋的居住权 ? C.李某对该房屋只能居住不能出租 ? D.王老先生的子女不能擅自出租该房屋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B 解析:展开解析↓

2019年法考主观题及参考答案(回忆版,仅供参考)

2019年法考主观题及参考答案(回忆版,仅供参考) 一、根据材料,结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角度,谈谈法治政府建设对依法治国意义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 参考答案:略。 二、刑法。 1995年,洪某和蓝某共谋抢劫赵某,蓝某事先对赵某的行踪进行了打探。约好时间,事发当天洪某来到地点埋伏,蓝某没有如约出现,这时赵某出现,洪某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向赵某头部击去,赵某重伤倒地不起,这时候蓝某来了,洪某和蓝某一起搜索财物,蓝某把5万元财物拿走。然后蓝某走了,洪某以为赵某已死,并将赵某扔进水库(经查明,是溺亡)。 洪某害怕事情败露,跑去別的地方做了保险代理人。后来又不下去。然后伪造产权证明向银行借了3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后没钱还本付息,就打算去租车公司签租赁合同,骗贷还款。他知道这个租车公司有GPS定位,到期后不还的话公司会自己定位找车开回去。租车后他又做了假的车证向C小额货款公司孙某抵押借贷,车停在了C 公司那里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然后借给他了50万元。洪某偿还银行贷款30万元。事后C公司孙某发现自己被骗了,报警。洪某被通缉了。 洪某害怕被抓,打听到公安局没有掌握1995所犯抢劫的犯罪情况,

找到环保局副局长白某让其帮他在公安局求情,给了环保局副局长白某5万元。环保局副局长白某找到公安局副局长李某,李某假装答应大事化小。并通过环保局副局长找到了洪某,抓到了洪某。 洪某被抓后交代:洪某承认了自己骗C的行为,但是否认自己诈骗了银行和租车公司。洪某没有交代之前抢劫的犯罪事实,但是交代了另外一起犯罪事实,还揭发了程某和黄某的犯罪事实。 另一起犯罪事实如下:洪某有天经过某机关办公室发现里面有信封就拿走了。回来发现里面有现金9000元和银行卡(银行卡背后写有密码),于是对其妻子青某说这是捡的,将银行卡给其妻青某,说你拿去商场买几件衣服吧。青某没去买衣服,而是到自动取款机取现金4万元,对此洪某不知情。 洪某检举的事实:程某雇佣黄某去砍伤前妻周某的手臂给他好像20万元,要求是砍成轻伤,事后再给20万元。黄某于是去找周某,告诉她有人想杀你,如果你给我40万元,我就不杀了。周某根本不信,说你别骗我。黄某想要程某的钱,于是决定重伤她,周某以为黄某想杀她,就抬手反抗,手臂被划伤。然后流血不止而死亡,周某具有白血病,程某事先并不知道。 然后程某不肯给黄某另外的20万元,说我只是想让你轻伤,你怎么把人搞死了。黄某一怒之下把程某打成重伤。洪某后来又交代了第一起犯罪事实,这个事实是公安机关知道但是一直没有找到嫌疑人的。第二个案件,经查证,符合实际情况。

2002-2016司法考试民法历年主观题真题与答案

2002-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主观题真题及答案 2016 四、(本题22分) 自然人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其中约定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担保物让与给乙。借款合同订立后,甲向乙交付了汽车并办理了车辆的登记过户手续。乙向甲提供了约定的50万元借款。 一个月后,乙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汽车卖给对前述事实不知情的丙公司并实际交付给了丙公司,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丙公司仅支付了一半购车款。某天,丙公司将该汽车停放在停车场时,该车被丁盗走。丁很快就将汽车出租给不知该车来历的自然人戊,戊在使用过程中因汽车故障送到己公司修理。己公司以戊上次来修另一辆汽车时未付修理费为由扣留该汽车。汽车扣留期间,己公司的修理人员庚偷开上路,违章驾驶撞伤行人辛,辛为此花去医药费2000元。现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法院已受理其破产申请。 问题: 1.甲与乙关于将汽车让与给债权人乙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乙对汽车享有什么权利? 2.甲主张乙将汽车出卖给丙公司的合同无效,该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3.丙公司请求乙将汽车登记在自己名下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4.丁与戊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丁获得的租金属于什么性质? 5.己公司是否有权扣留汽车并享有留置权?为什么? 6.如不考虑交强险责任,辛的2000元损失有权向谁请求损害赔偿?为什么? 7.丙公司与乙之间的财产诉讼管辖应如何确定?法院受理丙公司破产申请后,乙能否就其债权对丙公司另行起诉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申请执行? 参考答案: 1.有效。因为我国物权法虽然没有规定这种让与担保方式,但并无禁止性规定。通过合同约定,再转移所有权的方式达到担保目的,是不违反法律的,也符合合同自由、鼓励交易的立法目的。 对于乙对汽车享有什么权利,答案一:乙享有的不是所有权,而是以所有权人的名义享有担保权。 答案二:由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乙享有所有权。 2.不能成立。答案一:乙对汽车享有所有权,其有权处分该汽车。没有导致合同无效的其他因素。 答案二:虽然乙将汽车出卖给丙公司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对甲也是违约行为,但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法律并不要求出卖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对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3.有法律依据。因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汽车属于特殊动产,交付即转移所有权,登记只是产生对外的效力,不登记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本案中因为汽车已经交付,丙公司已取得汽车所有权。 4.有效,因为尽管丁不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但是并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其所得的租金属于不当得利。 5.己公司无权扣留汽车并享有留置权。《物权法》第231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与债权应该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而在本案中,债权与汽车无牵连关系。 6.辛有权向戊、己公司、庚请求赔偿,因为戊系承租人,系汽车的使用权人;庚是己公司的雇员,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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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重点行业领域法律知识 1、(单选题)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是()。 A.主管会计工作的单位 B.单位负责人 C.会计部门负责人 D.会计 正确答案:B 2、(单选题)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 A.不予通过 B.予以销毁 C.予以退回 D.不予接受 正确答案:D 3、(单选题)依照《证券法》,以下关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的叙述正确的是()。 A.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B.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C.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D.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正确答案:B 4、(单选题)下列各项中,无需提示承兑的汇票是()。 A.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 B.定日付款的汇票 C.见票即付的汇票 D.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 正确答案:C 5、(单选题)对食品作虚假宣传且情节严重的,由()决定暂停销售该食品。 A.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B.国务院 C.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D.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正确答案:A 6、(单选题)根据我国相关商业银行的法律法规,下列哪项说法是错误的?() A.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可以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B.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存款利率,并予以公告 C.商业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开展贷款业务

D.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 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 正确答案:A 7、(单选题)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提出申请,由其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A.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B.省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授权的部门 D.证券交易所 正确答案:D 8、(单选题)会计帐簿记录发生错误或者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在更正处盖章。 A.会计人员 B.会计机构负责人 C.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 D.会计主管人员 正确答案:C 9、(单选题)依照《证券法》,以下对证券公开发行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A.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B.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属于公开发行

2019年法考真题及答案

2019年法考真题及答案 题目一:三份材料,分别就是题目三个考点。问题:请结合深化党和国家的体制改革,谈谈法治政府对依法治国的意义。 参考答案要点: 党的十九大要求,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二)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三)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四)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五)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六)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题目二:1995年,甲市洪某因xx原因,与蓝某合谋抢劫。在事前两人进行了商议,做了详细规划。到了两人约定的那天后,洪某按时间到达了现场,但蓝某迟迟未出现。洪某遂决定自己单独实施抢劫,拿出了凶器去攻击赵某的头部,赵某被击倒后昏迷不醒。此时蓝某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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