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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工期及费用索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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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工期及费用索赔分析

工程工期及费用索赔分析

1、索赔的必要性

索赔是合同签约双方的一项共同权力。是一种保护自我、维护正当权利、减少损失、增

加利润的手段,更是增强市场竞争意识、加强法治观念的需要。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人们对索赔问题一直存在着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发包方认为索赔是额外的支出,会损害自己的声誉,往往对承包方的索赔要求横加拒绝,而作为承包方,往往怕得罪发包方,怕弄僵双方关系,影响今后的合作,不敢索赔,或缺少索赔的知识和技巧,不会索赔,或索赔权利意识淡薄,不知索赔,实际上索赔具有签约双方的一种正当权利通过索赔,能对违约方行为起警示作用,,有助于甲乙双方更紧密的合作,有利于合同目标的顺利实现。

2、索赔可以促进承包方的合同管理

加强合同管理是开展工程索赔工作的必要前提,也是索赔成功的必要保证。例如某建筑

工程承包商按照正常的“优良”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进展过半时,改按业主要求的“样板工程”标准施工。为此承包商加人工、加工序、加设备,质量验收达到“样板工程”标准,满以为业主会给予经济补偿,但结果却事与愿违,业主以合同中没有写入这项条款为由不予理睬,使该施工企业“竹篮打水一场空”。这是承包商仅凭主观愿望,而不以合同为依据造成的不良后果,其教训是深刻的。所以,是市场的利益机制逼着人们去研究索赔问题,同时索赔也促进了项目的合同管理,提高了合同管理的水平。

3、索赔可以促进项目的成本管理

传达统的施工生产核算和开工想分离,且没有在项目核算。现在已有所改进,项目成本

放到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一级核算。小承包商项目核算还不规范,在向业主索赔时不懂得合理计算,缺少谈判的砝码,索赔成功率低。例如某地建工程标的约200万,业主承认停

工一年这一事实,但在承包商提出索赔30万人工费作为补偿时,业主不肯给付赔款。后来有人建议将一年的机械停滞费18万无,周转费8万元,水电费5万元和人工费30万元一并

提出、重新谈判,结果果然奏效。这说明在索赔过程中,笼统的报价和精确的分项核算,其结果是不一样的。在费用索赔时要把发生所有费用损失统统列出来,在此基础上做好会计核算和统计核算,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动态成本资料。这样既能有效指导内部成本管理,又为索赔提供了有力的证据,索赔也成为了项目管成本管的动力。

各种分类的索赔

一、工工期索赔

工期索赔的目的

在工程施工中,常常会发生一些未能预定的干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的

工计划受到干扰,结果造成工期延长。工期延长对合同双方都会造成损失。业主因工程不能

及时交付使用,投入生产,不能按计划实现投资目的,失去快马加盈利机会。承包商因工期延长增加支付现场工人工资,机械停置费用,工地管理费,其它附加费用支出,最终还可能支付合同规定的工期延长罚款。所以承包商进行工期索赔的目的通常有两个:

1、免去或推卸自己对已经产生的工期延长的合同责任,使自己不支付或尽可能少支付工期延长的罚款。

2、进行因工期延长造成的费用损失的赔。这个索赔值通常比较大。

3、对已经产生的工期延长业主通常采用两种解决方法:

(1)不采取加速措施,将合同工期顺延,工程施工仍按原定方案和计划实施

(1)不采取加速措施,将合同工期顺延,工程施工仍按原定方案和计划实施

(二)工期索赔的分析方法

工期索赔的依据主要有:

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

合同双方共同认可的详细的进度计划,如网络图、横道图等;

合同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工期修改文件,如认可信、会谈纪要、来往信件等;

业主、工程师和承包商共同商定的月进度计划及调整计划;

受干扰后实际工程进度,如施工日记、工程进度表、进度报告等;

承包商在每个月底以及在干扰事件发生时都应分析对比上述资料,以发现工期拖延以及

拖延原因,提出有说服力的索赔要求。

二、费用索赔的定义

所谓费用索赔是指承包商在由于业主的原因或双方不可控制的因素发生变化而遭受损

失的条件下,向业主主提出补偿其费用损失的要求。因而索赔费用应是承包商根据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向业主索取的合价以外的费用

索赔费用不应被视为承包商的意外收入,也不应该被视为业主的不必要支出。实际上,索赔费用的存在是由于建立合同时还无法确定的某些应由业主承担的风险因素导致的结果。承包商的投标报价中一般不含有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对报价的影响,因而,一旦这类风险发生并影响承包商的工程成本时,承包商提出费用索赔是一种正常现象和合理行为。

费用索赔是工程索赔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承包商进行索赔的主要目标之一。同时,由于索赔费用的大小关系着承包商的盈亏,也影响着业主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因而费用索赔常常是最困难、也是双方分歧最大的索赔。特别是对于发生亏损或接近亏损的承包商和财务状况不佳的业主,情况更是如此。

费用索赔是整个工程合同索赔的重点和最终的目标。工期索赔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费

用索赔。在费用索赔的计算中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二、费用索赔计算

(一)、计算原则

费用索赔都以赔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在费用索赔中,它体现如下几个方面

1、实际损失,即为干扰事件对承包商工程成本和费用的实际影响。这个实际影响即可作为费用索赔值。所以索赔对业主不具有任何惩罚性质。实际损失包括两个方面:

(1)直接损失,即承包商财产的直接减少。在实际工程中,常常表现为成本的增加和实际费用的超支。

(2)间接损失,即可能获得利益的减少,例如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使承包商失去这笔款的存款利息收入。

2、所有干扰事件直接引起的实际的损失,以及这些损失的计算,都应有详细的具体的证明。在索赔报告中必须出具这些证据,没有这些证据,索赔要求是不能成立的。

实际损失以及这些损失的计算证据通常有:各种费用支出的帐单工资表,现场用工、用料、用机的证明,财务报表,工程成本核算资料等。

二、计算方法的选用

在承包工程中,干扰事件对成本和费用的影响的定量分析和计算是极为困难和复杂的。目前,还没有大家统一认可的,通用的计算方法。而选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对索赔值影响很大。计算方法选用的基本原则是:

1、合理。即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符合合规定,符合一般惯例,能够为业主、工程师、调解人或仲裁人接受。如果计算方法选用不合理,使费用索赔值计算明显过高,会使整个索赔报告和索赔要求被否定。计算方法的合理性表现为:

1、合理。即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符合合规定,符合一般惯例,能够为业主、工程师、调解人或仲裁人接受。如果计算方法选用不合理,使费用索赔值计算明显过高,会使整个索赔报告和索赔要求被否定。计算方法的合理性表现为:

1扣除承包商自己责任造成的损失。即由于承包商自己管理不善,组织失误等造成的损失

由他自己负责。

2符合合同规定的赔补偿条件,扣除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

3全同规定的计算基础。合同是索赔的依据,又是赔值计算的依据。合同中的人工费单价

材料费单价、机械费单价、各种费用的取值标准和各分部分项目合同单价是索赔值的计算基础。

4有些合同对索赔值的计算规定了计算方法,计算采用的公式、计算过程等。这些必须执

行。

(2)符合规定的,或通用的会计核算原则。索赔值的计算是在成本计划和成本核算基础上,通过计划和实际成本对比进行的。实际成本的核算必须与计划成本的核算有一对致性,而且符合通用的会计核算原则

(3)符合国际惯例,即采用能为业主、调解人、仲裁人认可的,在工程中常用的计算方法。2有利。如果选用不利的计算方法,会使索赔值计算过低,使自己的实际损失得不到应有补偿,或失去可能获得的利益。

通常索赔值中应包括如下几方面的因素

(1)承包商所受的实际损失。它是索赔的实际期望值,也是最低目标。如果最后承包商通过索赔从发包商处获得的实际补偿低于这个值,则导致亏本。甚至有时承包商希望通过索赔弥补自己其它方面的损失,如报价低,报价失误,合同规定风险范围内的损失,施工中管理失误造成的损失等。

(2)对方的反索赔,在承包商提出索赔后,对方有可能采取各种措施进行反索赔,以抵消或降低承包商索赔值,

(3)最终解决中的让步。对重大的索赔,特别是重大的一揽子索赔,在最后解决中,承

包商常常必须作出让步,即索赔值的计算中应考虑这几个因素,留有余地。

二、分准备计算资料

在索赔报告中必须出具所有计算基础计算过程的资料作为证明。这里包括报价分析资料,成本计划和实际成本开支资料。在计算前必须对实际的各项开支、工程收入和总部的管理费作详细的审核分析。应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工地管理费、总部管理费、其它附加费等建立数据库。

费用索赔要求预算成本和实际成本核算详细,能分解分项工程,合同事件,费用项目。预算成本和实际成本核算内容相同,口径一致,达到相同详细程度。这样才能对比。

三、费用损失的计算方法

可索赔费用的分类

(1)按可索赔费用的性质划分

在工程实践中,承包商的费用索赔包括额外工作索赔和损失索赔。额外工作索赔费用包

括额外工作实际成本及其相应利润。对于额外工作索赔业主一般以原合同中的适用价格为基础,或者以双方商定的价格或工程师确定的合理价格为基础给予补偿。实际上,进行合同变更、追加额外工作,可索赔费用的计算相当于一项工作的重新报价

损失索赔包括实际损失索赔和可得利益索赔。实际损失是指承包商多支出的额外成本;可得利益是指如果业主不违反合同,承包商本应取得的,但因业主违约而丧失的利益。

计算额外工作索赔和损失索的主要区别是:前者的计算基础是价格,而后者的计算基础是成本,

更、追加额外工作,可索赔费用的计算相当于一项工作的重新报价

损失索赔包括实际损失索赔和可得利益索赔。实际损失是指承包商多支出的额外成本;可得利益是指如果业主不违反合同,承包商本应取得的,但因业主违约而丧失的利益。

计算额外工作索赔和损失索的主要区别是:前者的计算基础是价格,而后者的计算基础是成本。

1、人工费

人工费是工程建设成本直接费项目之一,也是费用索赔中的一个重要索赔项目。它一般包括支付给施工过程中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工人和施工现场运料、配料等辅助工人以及跟班作业的工班长等的工资支出以及与人工有关的税收保险和福利支出等。其计算如下:

C1=C11+C12+C13

式中,C1为索赔的人工费,C11为人工单价上涨引起的费用,C12为人工工时增加引起的费用,C13为劳动生产率降低引起的人工损失费用。

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承包商有权提出人工费的索赔。

1由于业主增加合同以外的工程,或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引起了承包商人工单

价的上涨和工作时间的延长。

2工程的任何变更和延误,人工工资历的调升都可能造成相应的人工费的增加。有时,即

使工程仍然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工,施工各阶段用工量比例的变化,也会导致人工费增加。工程所在国或当地政府为推行社会保险计划和劳工福利计划而向建筑公司征收工资历税或以工资为基础的保险费等。

若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的延误或对工程的无理干扰打乱了承商的施工计划,致使承包商劳动生产率降低损失的索赔。

2、材料费

材料费是建筑安装工程成本的直接费项目之一,也是费用索赔中重要的费用项目。它是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主要材料、构件的成本,以及所用周转材料的摊销成本额。

材料费索赔包括材料耗用量增加和材料单位成本上涨两个方面。

CM=CM1+CM2

式中,CM为索赔的材料费,CM1为材料用量增加费

CM2为材料单价上涨费

3、施工机械费

施工机械费也是建筑安装工程成本直接费项目之一。它包括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使用外单位施工机械的租赁费,以及按照规定支付的施工机械进出场费用等。

CE=CE1+CE2+CE3+CE4

式中,CE为索赔机械费,

CE1为承包商自有机械工作时间增加费,

CE2为自有机械台班

费率上涨费

CE3为外来机械租赁费

CE4为机械设备闲置费用。

分包费

与国内工程类似,在国际工程施实过程中,承包商在经业主同意后可将工程的某个指定部分转包给专业承包商,有时业主会直接指定一个分包商,即所谓业主指定分包商。由于业主的原因或指定分包商原因造成分包工程费用增加时,包括工程量增加和分单价增加,分包商可就分包工程加费用提出索赔

CS=CS1+CS2式中

CS为索赔的分包费

CS1为分包工程增加费

CS2为分包工程增加费用的相应管理费,有时可以含相应利润

融资成本

融资成本又称资金成本,是企业取得和使用资金所付出的代价,其中最主要的是支付给资金供应者的利息。

CR=A(1+i)l

式中,CR为索赔利息额,A为本金,i为利息,t 为利息发生时间周期数

4、利润

一般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承包商可以进行利润索赔

(1)合同变或额外成本支出引起计划利润损失合同变更部分的计价是以合同价格为基础的,基中就必然套用。即使合同价格不完全适用合同变更情况,也应该是在套用的合同价格基础上附加上成本差额,即将原报价中相应工作项目的合理成本与实际变更工作项目的合理成本之间的差额加到费率表的相应价格中去会有利润因素。对于合同变更国际惯例,只要合同中有可以适用的价格中,就应该

在工程索赔中,仅仅确认索赔事件的责任以及索赔权利是不够的,索赔的目的是延长工期和补偿费用损失。在一定程度上索赔值的计算与论证比索赔资格或权利的确认更为复杂。CP=(CD+CO)*RP

式中,Cp为利润索赔额,

Cd为索赔的直接费,

Co为索赔的管理费,

Rp为承包商在投标

报价时所采用的利润率。有时,Rp也可按当地机构公布的建筑承包公司各类型工程的平均利润率计算,或根据合同中规定的利润进行计算

(2)合同延期导致机会利润损失

如果由于业主原因引起合同延期,从而导致承包商丧失了本来可以承揽其它新工程而取得利润的机会,承包商可就由此而遭受的损失即机会利润损失,向业主提出索赔。

3、合同终止带来预期利润损失

如果由于业主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承包商有权就预期利润,即剩余未完合同工作的利润损失,提出索赔。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根据损失赔偿原则提出利润索赔所依据的理论基础与合同延期的情况完全不同的。此时,承包商是否可以提出利润索赔及其数量的多少,取决于该合同的实际盈利性,以及截止合同终止时对已完工程的付款数额。其计算如下

Cp=T-M-N

式中

CP为索赔的利润数,T为工程全部完工情况下的合同总价值,M为业主已支付的

工程款数额,N为剩余工作的成本

工程索赔原则:

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

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2、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3、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

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1、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济德路、绕城路规定的时限为

2l天)

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2、详细情况报告:

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星期,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

而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

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3、最终索赔报告:

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

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4、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

b.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

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

方关系影响造成局部或部分地段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停滞,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索赔依据一般包括

索赔的解决

防止两种倾向

1只讲义气、义气和情谊,忽视索赔,致使损失得不到应有补偿,正当的权益受到侵害。对一些重大的索赔,这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的生产和经营,甚至危及企业的生存。

2在索赔中,管理人员好大喜功,只注重索赔,承包商以索赔额的高低作为评价工程管理水平或索赔小组工作成果的唯一指标,而不顾合同双方的关系、承包商的信誉和长远利益。特别当承包商还希望将来与业主进一步合作、或在当地进一步扩展业务时,更要注意这个问题,应有长远的眼光。索赔。作为承包商追索已产生的损失,或防止将产生的损失的手段和措施,不得已而用之。承包商切不可将索赔作为一个基本方针或经营策略,否则会将经营管理引入误区。

承包商的基本方针,(一)全面完成合同责任

承包商应以积极合作的态度完成合同责任,主动配合业主完成各项工程,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这具体体现在:

1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数量、工期要求完成工程、守信誉,不偷工减料,不以次充好,认真做好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2积极地配合业主和工程师搞好工程管理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在工程中,业主和工程师会有这样或那样的失误和问题,作为承包商有责任执行他们的指令;但又应及时提醒,指出他们的失误,遇到问题主动配合,弥补他们工作不足之处,以免造成双方的损失。

3对事先不能预见的干扰事件,应采取措施,降低期影响,减少损失。切不可听之任之袖手旁观,甚至幸灾乐祸,从中渔利。

(二)着眼于重大索赔

对已经出现的干扰事件或违约行为的索赔,一般着眼于重大的、有影响的、索赔额大的事件,不要斤斤计较。索赔次数太多,太频繁,容易引起对方的反感。但承包商对这些小事又不能不问,应作出相应的处理,告诉业主,出于友好合作的诚意,放弃这些索赔要求。有时可以作为索赔谈判时的余地。(三)注意灵活性

在具体的索赔处理过程中要有灵活性,讲究策略,要准备并能够作出让步,力求使索赔的解决双方都满意,皆大欢喜。(四)争取以和平的方式解决争执

无论在国际、还是在国内工程中,承包商一般都应争取以和平的方式解决索赔争执。这对双方都有利。当然,具体采用什么方法还应审时度势,从承包商的利益出发。

(五)变不利为有得利变被动为主动

在工程承包活动中,承包商常常省处于不利的和被动的地位,从根本上说,这是由于建筑市场激烈竞争造成的。它具体表现在招标文件的一些规定和合同的一些不平等的,对承包商单方面约束性条款上。而这些条款几乎都与索赔有关。这种现象在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中最为明显。

工程索赔费用报告书范本

工程索赔费用报告书范本 一、索赔成立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二、工程索赔的依据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惯例,《合同法》第284 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建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合同文件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惯例主要参考清单计价规范以及相关施工规范。 三、索赔事项概述 由我单位承建的XX工程,于2013年12月27日举行开工典礼,于2013年12月28日我单位积极组织进场,投入大量机械设备和人员以确保施工工期。然自2014 年3 月6 日起,由于建设方联系的外借土方未到场,现场处理停工、半停工状态,至2014 年 4 月26 日开始复测 A 区缺土方量,最终确定由我单位在红线以外进行开挖借土,用于场地土方回填。开挖时间为2014年4月28日,延期时间为54 天。 根据甲方提供的地质勘测数据显示,钻探 1 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开挖至设计标高全部为土方。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现 1 号孔至 4 号孔、6 号孔至12 号孔都存在大量石方,局部存在成片大量石方,与原设计地质情况不符,从而增大了施工难度和增加了施工时间。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7.5.1 项中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外借土方不到场情况,对工期进行索赔54 天。 通用条款中 2.4.3 项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地质勘察资料等相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通用条款中 3.4 项因基础资料存在错

工程工期及费用索赔分析报告

工程工期及费用索赔分析 工程工期及费用索赔分析 1、索赔的必要性 索赔是合同签约双方的一项共同权力。是一种保护自我、维护正当权利、减少损失、增 加利润的手段,更是增强市场竞争意识、加强法治观念的需要。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人们对索赔问题一直存在着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发包方认为索赔是额外的支出,会损害自己的声誉,往往对承包方的索赔要求横加拒绝,而作为承包方,往往怕得罪发包方,怕弄僵双方关系,影响今后的合作,不敢索赔,或缺少索赔的知识和技巧,不会索赔,或索赔权利意识淡薄,不知索赔,实际上索赔具有签约双方的一种正当权利通过索赔,能对违约方行为起警示作用,,有助于甲乙双方更紧密的合作,有利于合同目标的顺利实现。 2、索赔可以促进承包方的合同管理 加强合同管理是开展工程索赔工作的必要前提,也是索赔成功的必要保证。例如某建筑 工程承包商按照正常的“优良”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进展过半时,改按业主要求的“样板工程”标准施工。为此承包商加人工、加工序、加设备,质量验收达到“样板工程”标准,满以为业主会给予经济补偿,但结果却事与愿违,业主以合同中没有写入这项条款为由不予理睬,使该施工企业“竹篮打水一场空”。这是承包商仅凭主观愿望,而不以合同为依据造成的不良后果,其教训是深刻的。所以,是市场的利益机制逼着人们去研究索赔问题,同时索赔也促进了项目的合同管理,提高了合同管理的水平。 3、索赔可以促进项目的成本管理 传达统的施工生产核算和开工想分离,且没有在项目核算。现在已有所改进,项目成本 放到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一级核算。小承包商项目核算还不规范,在向业主索赔时不懂得合理计算,缺少谈判的砝码,索赔成功率低。例如某地建工程标的约200万,业主承认停 工一年这一事实,但在承包商提出索赔30万人工费作为补偿时,业主不肯给付赔款。后来有人建议将一年的机械停滞费18万无,周转费8万元,水电费5万元和人工费30万元一并 提出、重新谈判,结果果然奏效。这说明在索赔过程中,笼统的报价和精确的分项核算,其结果是不一样的。在费用索赔时要把发生所有费用损失统统列出来,在此基础上做好会计核算和统计核算,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动态成本资料。这样既能有效指导内部成本管理,又为索赔提供了有力的证据,索赔也成为了项目管成本管的动力。 各种分类的索赔 一、工工期索赔 工期索赔的目的 在工程施工中,常常会发生一些未能预定的干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的 工计划受到干扰,结果造成工期延长。工期延长对合同双方都会造成损失。业主因工程不能

关于工期索赔的报告

请业主对沥青路面摊铺给予适当补贴的报告 上海嘉金项目合同工期2006年4月15日~2006年6月20日,其中4月15日~5月10为封层施工期,5月11日~6月20日为沥青面层施工期。 我部进场以后,由于路基交接、塔闵路、民益路、跨铁路段断开等原因造成本标段沥青摊铺工期一再拖延,根据指挥部调整后的计划安排我部已于2006年8月29日圆满完成了本标段所有沥青砼摊铺任务,比原合同工期滞后70天。由于工期延长,我部机械费、人工费、后勤管理费、拌和厂租地费等也相应增加。以下为延长工期内各种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1、设备折旧费或租费 2006年6月21日至8月29日机械设备延期使用,根据不同机械设备进退场时间分别进行设备折旧费或租费计算,经计算延期内本项目机械设备增加的设备折旧费和租费共计1361620元。详细计算见附件。 2、人工费及后勤费用等 按照原合同,本项目人员工资费用只发生至6月底,由于工期延期我部必须支付7月和8月两月的人员工资以及增加租房等后勤费用。经对项目实际发生的工资发放金额和后勤费用统计,7月和8月共计增加人员工资和后勤费用557671元,详细计算见附件。 3、场地租费 我部场地原租期到2006年6月30日,每月租金40000元,后因整个工期滞后,我部不得将场地租期延期至2006年8月31日,增加租金2个月计80000元。 4、延期内总计费用

根据以上1-3项计算,因工程延期所造成的直接增加费用共计1999291元。 我部按照业主要求已经圆满完成了六标沥青摊铺任务,并且施工质量经委托试验检测单位检测全部符合规范要求。本项目投标时,我公司中标单价本身较低,利润很少,由于工期延长各种费用增加后本项目已处于亏损,请业主能够充分考虑我部的困难和已经亏损的实际情况,考虑工期延长对我部成本增加的影响,给予我部适当的补贴,减少我部亏损。 东盟公司上海A5嘉金高速公路6标路面项目经理部 2006年9月10日

工期费用索赔常见原因

常见承包商(乙方)索赔原因 1.业主违约:①没有按合同规定提供设计资料、图纸,未及时下达指、答复请示,使工程延期②未按合同规定的时期交付施工现场、道路,提供水电③应由业主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未及时提供,使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造成工程中断④未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款⑤业主处于破产境地或不能再继续履行合同或业主要求采取加速措施,业主希望提前交付工程等⑥业主要求承包商完成合同规定以外的义务或工作 2.合同文件缺陷:①合同缺陷,不周的合同条款和不足之处;如合同条文不全、不具体、措辞不当、说明不清楚,有二义性、错误,合同条文间有矛盾②由于合同文件复杂,分析困难,双方的立场、角度不同,造成对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范围、界限的划定理解不一致,合同双方对合同理解的差异造成工程实施中行为的失调,造成工程管理失误③各承包单位责任界面划分不明确,造成管理上的失误,殃及其他合作者,影响整个工程施工 3.设计、地质资料不准或错误:①现场条件与设计图纸不符合,给定的基准点、基准线、标高错误,造成工程报废、返工、窝工②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符或纯粹的工程量错误③地质条件的变化;工程地质与合同规定不一致,出现异常情况,如未表明管线、古墓或其他文物等 4.计划不周或不当:①各承包单位技术和经济关系错综复杂,互相影响②下达错误指令,提供错误的信息③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指令增加、减少工程量,增加新的附加工程,提高设计、施工材料的标准,不适当决定及苛刻检查④非承包商原因,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指令中止工程施工⑤在工程施工或保修期间,由于非承包商原因造成未完成或已完工程的损坏⑥业主要求修改施工方案,打乱施工次序⑦非承包上责任的工程拖延 5.不利的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①特别反常的气候条件或自然灾害,如超标准洪水、地下水,地震②经济封锁、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③建筑市场和建材市场的变化,材料价格和工资大幅度上涨④国家法令的修改、城市建设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对工程新的建议、要求或干涉⑤货币贬值,外汇汇率变化⑥其他非业主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形成对工程实施的内外部干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承包商可引用的索赔条款 1.只工期索赔的条款 ①不可抗力 ②发包人检验合格后,又发现承包人造成的质量问题,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③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延误或不合格 2.只费用索赔的条款 ①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由发包人承担 ②工程质量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及其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返工、修改 ③合同价款调整条款(4种情况) 3.既要工期索赔又要费用索赔的条款 ①工程师指令发生错误发生的费用、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②因发包人原因,承包人在施工中采取紧急措施,造成承包人费用增加 ③发包人未能完成其义务(9项),造成延误,赔偿承包人损失 ④发包人因其自身原因,推迟工作 ⑤因发包人原因暂停施工 ⑥工期延误条款(7种情况) ⑦发包人要求工程部分或全部达到优良标准 ⑧工程质量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 ⑨工程师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检验为合格,由发包人承担

工期延误索赔报告

**大道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工期延误索赔报告 致:*********人民政府 **大道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指挥部 我方承建**大道城市道路工程项目根据业主方及施工合同的要求需2014年3月16日正式开工,于2014年12月31日完工。在此要求下我方于2014年年初开始筹备该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2014年3月2日我部前期准备人员进场,2014年年3月10日我方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及机械设备全面进场到位。由于甲方对枫林大道城市道路工程项目征地的延误、手续的未齐全及设计的更改等多方面的原因造成我部至今未能开工,公司所有进场人员停工,机械闲置,工期延后。 根据双方签署的《**大道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第四条项目实施责---“甲方负责出资壹百万元用于该项目用地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不足部分从乙方合同履约金出资额中支付该款项及相关费用。并保证不影响乙方的工程进度。如因前述原因造成乙方停工10日以上的由甲方赔偿乙方该项的直接损失”-—根据该条款我方现对甲方提出前期主要经济损失索赔,索赔事项如下: 一、停工机械台班租赁费 1、挖机台班租赁费:966.67元/天*2台=1933.3元/天 2、推土机安顿补贴费用:300元/天*2台=600元/天

二、人工费 1、劳工工资:3人(后勤+仓库材料看守) 80元/天*2+100元/天=360元/天 2、现场管理人员费用:8人(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 项目管理人员) 150元/天*2人+200元/天*4人+400元/天*2人=1900元/天3、生活费,:11人 18元/天*11人=198元/天 三、场地租赁费 仓库+办公住宿房:16.6元/天*4间+40元/天=106.4元/天综合前三项:2533.3+2458+106.4=5097.7元/天2014年3月16日至2014年4月18日(暂定时间,实际时间以开工日期为准)共可作业17.5天, 总计费用:5097.7元/天*17.5天=89209.7元 (捌万玖仟贰佰零玖元柒角) 附件:、1、项目部考情表 湖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城市道路工程项目部 2014年4月18日

工程索赔报告

工程索赔报告书 xxx有限公司报告书 一、总论 前言:20116年11月25日,由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xxx有限公司(以下称贵司)投资建设的xxx有限公司新建厂区工程签署了土建(基础土方、结构、门窗、防火门等各种门、屋面、保温、地下室、公共部位的装饰装修等、室外 附属道路)、钢结构制作、安装;水电安装[含水、低压电、消防(含卷帘门)、通风弱电、室外附属安装内容等,(不含电梯产品的采购及安装)]幕墙(含外 铝合金门窗)等承包合同,该工程设计为现浇结构框架4层、钢框7层、钢排架 1层,总建筑面积14010㎡。合同工期为244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8月1日,在施工合同签署后,我司按照合同相关内容于合同签订后次日即进场施工,并搭设临时办公用房及生活设施,临时道路及文明施工 的必要设施设备,并加班加点在2016年12月10完成所有临时设施施工内容。在此期间我方多次要求贵公司按照合同专用条款1.6.1,和1.6.5提供地下管线图纸及全套施工图纸,以便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并组织施工人员的配备,及工程开工的备案手续,但贵方于2017年1月12日 仅提了办公楼、综合楼、成品车间1、编织袋库、机修配电房、休息室、淋浴 房的图纸,圆筒仓图纸于2017年经多次变更后于2017年12月20日才提供,其最影响总工期的关键图纸主车间1及原料车间1图纸于2017年2月26日才 提供,基于此事我公司专门成立了工程开工前期施工项目部,委派王xxx为本 项目总指挥,组建了以xxx项目副经理现场前期负责人的项目部领导班子,抽

调我司技术骨干和优质管理人员参与本项目的前期施工建设,在正式开工前按 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以xxx为项目经理的精干领导班子从技术和管理服务水 平等方面得到根本保证。我司于2016年11月25日正式进场施工,按照合同内容和贵司要求周密部署,稳步整体推进,精心组织。为了满足施工现场材料的 需要,我司不但投入了几佰万元的现金保障施工资金的需要,还在项目部下设 立了材料采购组,保障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施工需要数量,2016年12月下旬所 有材料采购均已经签署合同,部分正在按照合同履行。2017年1月23日春节前,经全体工人加班加点已完成办公楼、综合楼、消防水池、编织袋、机修配电间、成品车间等全部基础施工,但由于圆筒仓变更虽经加班加点施工仍至原计划进 度延期了1个月的进度,在2017年2月10日春节后我项目部为弥补滞后的进度,在技术性民工很难招聘的情况下,承诺不低于2016年度12月工资待遇, 且保证月月兑现,并承担民工单边路费伙食供给制的许诺下,从千里之外的安徽、四川、河南等地选聘了几百名优质民工,同时在江苏苏北等地招聘了部分 民工,均签署了劳务合同书,至2017年2月14日,已招聘民工达76人,加上劳务班组负责人,共计80余人,现场已到工人80,为了改善施工工地管理人员及民工的生活环境和保障良好的休息,顺利完成施工任务,我公司与民工承诺 如不能如期开工所有人工费及伙食费均按时支付。2016年12月31日前,我公司xxx有限公新建厂区项目部与所有劳务作业分包小组均签订了劳务合同索赔事项概述:2017年2月13日,当我司准备春节后开始投入大量工人赶工时,由于贵公司对质监、安监备案手续及开工许可证至今尚未办理不能继续 施工故贵方于2017年2月14日对我公司傲农项目部下达了停工通知,致使我 司的所有计划必须重新调整,也导致我司在人、材、物等多方面的损失和众多

谈正确处理工程索赔及索赔费用的确定(1)

谈正确处理工程索赔及索赔费用的确定杨凤霞宝石电子集团公司 1.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正确处理工程索赔 1.1索赔概念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 1.2索赔的处理原则 1.2.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遇到索赔事件时,工程师必须以完全独立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审查索赔要求的正当性,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的了解,以合同为依据来公平处理合同双方的利益纠纷。由于合同文件的内容相当广泛,包括合同协议、图纸、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以及许多来往函件和变更通知,有时会形成自相矛盾,或作不同解释,导致合同纠纷。根据我国有失规定,合同文件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l)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2.2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贻论证的资料,同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研究的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会议应当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会议参加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同时应建立严密的工程日志,承包方对工程师指令的执行情况、抽查试验记录、工序验收记录、计量记录、日进度记录以及每天发生的可能影响到合同协议的事件的具体情况等,同时还应建立业务往来的文件编号档案等业务记录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 1.2.3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索赔发生后,必须依据合同的准则及时地对索赔进行处理。任何在中期付款期间,将问题搁置下来,留待以后处理的想法将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如果承包方的合理索赔要求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单项工程的索赔积累下来,有时可能会影响承包方的资金周转,使期不得不放缓速度,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此外,在索赔的初期和中期,可能只是普通的信件往来,拖到后期综合索赔,将会使矛盾进一步复杂化,往往还牵涉到利息、预期利润补偿,工程结算以及责任的划分、质量的处理等,索赔文件及其根据说明材料连篇累牍,大大增加了处理索赔的困难。因此尽量将单项索赔在执行过程中陆续加以解决,这样做不仅对承包方有益,同时也体现了处理问题的水平,既维护了业主的利益,又照顾了承包方的实际情况。处理索赔还必须注意双方计算索赔的合理性,如对人工窝工费的计算,承包方可以考虑将工人调到别的工作岗位,实

工程索赔报告书实例

工程索赔报告书 (某某)工程索赔报告书 一、总论 前言:2006年4月,乙公司参与了由甲公司(下称贵司)投资建设的重庆某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生食堂及活动中心工程招投标,且我司获得中标,中标价为671.121万元,该工程设计为全框架四层现浇结构,建筑面积12302.84㎡。在施工合同尚没有签署时,贵司通知我司按照招投标相关内容进场施工,并要求加班加点,必须在2006年8月25前完成所有施工内容。按照贵司要求和监理工程师指示,迅速编制并向贵司递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并专门成立了永川项目部,委派汪某为本项目总指挥,组建了以李某为现场负责人的项目部领导班子,抽调我司技术骨干和优质管理人员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建设,从领导班子、技术和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得到根本保证。我司于2006年4月20日正式进场施工,按照设计施工内容和贵司要求周密部署,稳步整体推进,精心组织。为了满足施工现场材料的需要,我司不但投入了几百万的现金保障施工资金的需要,还在项目部下设立了材料采购组,保障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施工需要数量,2006年5月上旬所有材料采购均已经签署合同,部分正在按照合同履行。2006年5月31日前,施工需要钢材、木材已经全部采购并运抵工地。进场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在技术性民工很难招聘的情况下,承诺不低于重庆市2005年度平均工资待遇,且保证月月兑现和满足总工程量在12000方以上,且承担民工单边路费的许诺下,从1000里之外的奉节县选聘了几十名优质民工,同时在潼南、巴南等地招聘了部分民工,均签署了劳务合同书,至2006年5月31日,工地民工达126人,加上劳务班组负责人,共计130余人,实行三班倒轮休制,加班加点施工。为了改善施工工地管理人员及民工的生活环境和保障良好的休息,顺利完成施工任务,我司投资数万元搭建工棚,购买空调,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2006年5月31日前,我司永川项目部承担的施工任务正在按照计划进行,施工现场如火如荼。

索赔工期、费用、利润的辨别

工期延误,在什么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提出工期顺延、费用索赔和利润索赔 工期延误是指工程建设的实际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因承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当支付工期延误的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因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应当顺延工期,补偿承包人停工、窝工的损失。但是,不是所有工期延误的情况,承包人都可以提出工期顺延、费用索赔和利润索赔。按照造成工期延误的原因,工期延误可分为以下六种情况:1、甲方原因;2、甲方风险;3、工期变更;4、自然风险;5、第三方风险;6乙方原因。其中前五种情况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以请求顺延工期,前三种情况承包人可以获得费用索赔,只有第一种情况,承包人可以获得利润索赔。 计划进度和定额工期是工期延误的参照物。 一、甲方原因 指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法定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误。 包括: 1、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2、发包人拖延提供施工条件。比如拖延提供场地、图纸等。 3、发包人逾期提供甲供材料。 4、发包人未办理建设行政审批手续,比如未办理开工证等,导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勒令停工的。 以上前三种情况,必须达到了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程度。但是,如果承包人预期支付工程款,虽然达到了无法施工的程度,但是,承包人没有停工,而是垫资继续施工的,法院未必同意工期顺延。甲方违约,未造成全面停工的,还要对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进行合理分析。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人可以主张工期顺延、费用索赔和利润索赔。 二、甲方风险 包括: 1、不利地下条件。 2、甲方指定分包以后,由分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甲方指定分包,如果由甲方直接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则承包人无需承担因分包人造成的工期质量责任。如果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则甲方、分包人和承包人按照过错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此种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以主张工期顺延和费用损失 三、工程变更 包括因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变更、新增工作变更等导致的工期延误。由此引起的等待变更指令、协商、为变更施工所做的准备,材料采购,机械设备准备等,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以请求工期顺延和费用增加。 四、自然风险 由于不可抗力的地震、台风、暴雨、冰冻等造成的工期延误。 承包人仅能提出工期顺延,不能请求费用索赔。 五、第三方原因 属于不可归因于分包人和承包人以外的意外事件,造成的工期延误。比如因奥运会政府

完整版工程工期及费用索赔分析

工程工期及费用索赔分析工程工期及费用索赔分析 1索赔的必要性索赔是合同签约双方的一项共同权力。是一种保护自我、维护正当权利、减少损失、增 加利润的手段,更是增强市场竞争意识、加强法治观念的需要。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人们 对索赔问题一直存在着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发包方认为索赔是额外的支出,会损害自己的声 誉,往往对承包方的索赔要求横加拒绝,而作为承包方,往往怕得罪发包方,怕弄僵双方关 系,影响今后的合作,不敢索赔,或缺少索赔的知识和技巧,不会索赔,或索赔权利意识淡薄,不知 索赔,实际上索赔具有签约双方的一种正当权利通过索赔,能对违约方行为起警示作用,,有助于 甲乙双方更紧密的合作,有利于合同目标的顺利实现。 2、索赔可以促进承包方的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管理是开展工程索赔工作的必要前提,也是索赔成功的 必要保证。例如某建筑 工程承包商按照正常的“优良”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进展过半时,改按业主要求的“样板工程”标准 施工。为此承包商加人工、加工序、加设备,质量验收达到“样板工程”标准,满以为业主会给予经 济补偿,但结果却事与愿违,业主以合同中没有写入这项条款为由不予理睬,使该施工企业“竹篮 打水一场空”。这是承包商仅凭主观愿望,而不以合同为依据造成 的不良后果,其教训是深刻的。所以,是市场的利益机制逼着人们去研究索赔问题,同时索 赔也促进了项目的合同管理,提高了合同管理的水平。 3、索赔可以促进项目的成本管理传达统的施工生产核算和开工想分离,且没有在项目核算。现在已 有所改进,项目成本 放到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一级核算。小承包商项目核算还不规范,在向业主索赔时不懂得合理计算,缺少谈判的砝码,索赔成功率低。例如某地建工程标的约200万,业主承认 停 工一年这一事实,但在承包商提出索赔30万人工费作为补偿时,业主不肯给付赔款。后来 有人建议将一年的机械停滞费18万无,周转费8万元,水电费5万元和人工费30万元- 并 提出、重新谈判,结果果然奏效。这说明在索赔过程中,笼统的报价和精确的分项核算,其结果是不 一样的。在费用索赔时要把发生所有费用损失统统列出来,在此基础上做好会计核 算和统计核算,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动态成本资料。这样既能有效指导内部成本管理,又为索赔 提供了有力的证据,索赔也成为了项目管成本管的动力。 各种分类的索赔 一、工工期索赔 工期索赔的目的在工程施工中,常常会发生一些未能预定的干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的工计划受到干扰,结果造成工期延长。工期延长对合同双方都会造成损失。业主因工程不能 及时交付使用,投入生产,不能按计划实现投资目的,失去快马加盈利机会。承包商因工期延长增加 支付现场工人工资,机械停置费用,工地管理费,其它附加费用支出,最终还可能 支付合同规定的工期延长罚款。所以承包商进行工期索赔的目的通常有两个: 1免去或推卸自己对已经产生的工期延长的合同责任,使自己不支付或尽可能少支付工期延长的罚款。 2、进行因工期延长造成的费用损失的赔。这个索赔值通常比较大。

索赔费用及工期的计算

索赔费用及工期的计算 索赔费用的计算 1.可索赔的费用费用内容一般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人工费。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等累计,但不能简单地用计日工费计算。 (2)设备费。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 (3)材料费。 (4)保函手续费。工程延期时,保函手续费相应增加,反之,取消部分工程且发包人与承包人达成提前竣工协议时,承包人的保函金额相应折减,则计人合同价内的保函手续费也应扣减。 (5)贷款利息。 (6)保险费。 (7)利润。 (8)管理费。此项又可分为现场管理费和公司管理费两部分,由于二者的计算方法不一样,所以在审核过程中应区别对待。 2、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1)实际费用法。该方法是按照每索赔事件所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分析计算索赔值,然后将各费用项目的索赔值汇总,即可得到总索赔费用值。这种方法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依据,但仅限于由于索赔事项引起的、超过原计划的费用,故也称额外成本法。在这种计算方法中,需要注意的是不要遗漏费用项目。 (2)修正的总费用法。这种方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确定的可能因素,对总费用法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调整,使其更加合理。其具体做法如下: 1)将计算索赔额的时段局限于受到外界影响的时间,而不是整个施工期; 2)只计算受影响时段内某项工作所受影响的损失,而不是计算该时段内所有施工所受的损失; 3)与该项工作无关的费用不列入总费用中; 4)对投标报价费用重新进行核算,按受影响时段内该项工作的实际单价进行核算,乘以实际完成的该项工作的工程量,得出调整后的报价费用。

工程延期及费用索赔处理办法

工程延期与费用索赔处理办法 为指导项目监理过程中对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等事宜的监理处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1 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处理的职责、工作程序和记录等容。 本标准适用于施工监理中发生的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的处理。 2 规性引用文件 监理服务查验控制程序 监理表式汇总 3 定义 3.1 工程延期:由于承包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施工期的延长。经过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延期,所延长的时间属于合同工期的一部分,即工程竣工的时间,等于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加上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延期的时间。 3.2 工程延误:由于承包单位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工期的延长。其一切损失由承包单位自己承担,包括承包单位在监理工程师同意下所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任措施所增加的各种费用。同时,由于工程延误所造成的工期延长,承包单位还要向建设单位支付误期损失赔偿费。3.3 临时延期批准:当发生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的事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暂时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 3.4 延期批准:当发生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的事

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的最终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 3.5 费用索赔: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合同一因另一原因造成本损失,通过监理工程师向对索取费用的活动。 4 职责 4.1 信息监理工程师负责接收、登记、传递工程延期、费用索赔报表及相关资料。 4.2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分类、核查、填写《监理核查记录》,提出项目监理部审查意见。 4.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并审核处理结果。 5 工作程序 5.1 工程延期 5.1.1 工程延期的申报条件 由于以下原因导致工程拖期,承包单位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申请,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批准工程延期的时间。 a)监理工程师发出工程变更指令而导致工程量增加; b)合同中所涉及的任可能造成工程延期的原因,如延期交图、工程暂停、对合格工程的剥离检查及不利的外界条件等; c)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d)由建设单位造成的任延误、干扰或障碍,如未及时提供施工场地、未及时付款等; e)除承包单位自身以外的其他任原因。 5.1.2 工程延期的申报和审批

工期索赔报告

工期索赔报告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平舆县邮政局综合生产楼 工 期 索 赔 解 释 说 明 书 建设单位:驻马店市邮政局 监理单位:河南省万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编写单位:河南中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二0一一年八月一日

一)、工程概述 平舆县邮政局综合生产楼工程由驻马店市建筑勘察设计院设计,位于平舆县建设路交解放路东南角。 平舆县邮政局综合生产楼工程于2009年8月19日公开开标后,确定我河南中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人,中标标价为人民币3908767.40元,中标工期为255日历天,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根据施工合同要求,开工日期为:2009年10月10日 竣工日期为:2010年6月23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55天 现在该工程真正开工日期为:2011年5月31日 竣工日期为:2012年2月9日 合同工期(不变)总日历天数:255天 二、费用索赔(暂定) 1)、构成施工项目费用索赔条件的事件: 由于建设单位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原建筑物截止2011年5月15日才被拆除完毕),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延期两年,直到2011年5月31日开工。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我公司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时间、费用的损失) 2)、索赔依据: ①合同文件②法律、法规③工程建设惯例 3)、索赔证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索赔费用组成: ①人工费(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福利) ②材料费(材料价格上涨、超期储存费) ③施工机械使用费(机械台班上涨费、租金和调进调出费) ④分包费用(分包商的索赔费) ⑤企业管理费(管理费) (三)、工期索赔 一)、事件1 因该工程于2011年5月31日正式开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于2011年5月25日在河南中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图纸会审。会审中,建设单位提出变更增加(6)—(8)轴交(A)—(F)轴部分,设计单位要求需重新设计、验算,图纸需另出。直到2011年6月8日下午17:40分左右变更图纸才送到工地。2011年5月31日至2011年6月8日期间9天一直不敢开挖基础土方(设计的基础形式、设计标高全变) (注明:变更图纸为临时图纸共计:4张基础平面图、基础大样图一、基础大样图二、基顶—4.470梁平法施工图) 工期索赔说明: 工期延误原因:业主未能及时交付施工图纸。 工期索赔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工期索赔证据:施工日记 工期索赔计算:采用直接法计算 工期索赔值:9天

工期索赔计算

一、工期索赔计算 工期索赔的计算主要有网络图分析和比例计算法两种。 网络分析法是利用进度计划的网络图,分析其关键线路。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延误的时间为索赔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时限制而成为关键时,可以索赔延误时间与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 可以看出,网络分析要求承包商切实使用网络技术进行进度控制,才能依据网络计划提出工期索赔。按照网络分析得出的工期索赔值是科学合理的,容易得到认可。 比例计算法的公式为: 对于已知部分工程的延期的时间: 工期索赔值=受干扰部分工程的合同价×该受干扰部分工期拖延时间 原合同总价 对于已知额外增加工程量的价格: 工期索赔值=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原合同总工期 原合同总价 比例计算法简单方便,但有时不符合实际情况,比例计算法不适用于变更施工顺序、加速施工、删减工程量等事件的索赔。 ⑶ 施工机械费索赔 机械费索赔包括增加台班数量、机械闲置或工作效率降低、台班费率上涨等费用。 台班费率按照有关定额和标准手册取值。对于工作效率降低,应参考劳动生产率降低的人工索赔的计算方法。台班量的计算数据来自机械使用记录。对于租赁的机械,取费标准按租赁合同计算。 对于机械闲置费,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按公布的行业标准租赁费率进行折减计算,二是按定额标准的计算方法,一般建议将其中的不变费用和可变费用分别扣除一定的百分比进行计算。 对于工程师指令进行计日工作的,按计日工作表中的费率计算。 ⑷ 现场管理费索赔计算 现场管理费包括工地的临时设施费、通讯费、办公费、现场管理人员和服务人

员的工资等。 现场管理费索赔计算的方法一般为: 现场管理费索赔值=索赔的直接成本费用×现场管理费率 现场管理费率的确定选用下面的方法: ①合同百分比法。即管理费比率在合同中规定。 ②行业平均水平法。即采用公开认可的行业标准费率。 ③原始估价法。即采用投标报价时确定的费率。 ④历史数据法。即采用以往相似工程的管理费率。 ⑸ 总部管理费索赔计算 总部管理费是承包商的上级部门提取的管理费,如公司总部办公楼折旧、总部职员工资、交通差旅费、通讯、广告费等。 总部管理费与现场管理费相比,数额较为固定,一般仅在工程延期和工程范围变更时才允许索赔总部管理费。目前国际上应用得最多的总部管理费索赔的计算方法是 Eichealy 公式。该公式是在获得工程延期索赔后进一步获得总部管理费索赔的计算方法。对于获得工程成本索赔后,也可参照本公式的计算方法进一步获得总部管理费索赔。 ①对于已获延期索赔的Eichealy 公式是根据日费率分摊的办法,其计算步骤如下: a.延期的合同应分摊的管理费(A)=(被延期合同原价/同期公司所有合同价之和)×同期公司计划总部管理费; b.单位时间(日或周)总部管理费率(B)=(A)/计划合同工期(日或周); c.总部管理费索赔值(C)=(B)×工程延期索赔(日或周)。 【例】某承包商承包一工程,原计划合同期为240天,在实施过程中拖期60天,即实际工期为300天。原计划的240天内,承包商的经营状况见表3. 承包商经营状况表(单位:元)表3

工期索赔报告怎么写

工期索赔报告怎么写 工期延误索赔报告书一、索赔成立理由二、索赔的依据三、索赔事项概述四、索赔项目五、索赔计算六、索赔说明此项目索赔未提出以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以及其他索赔,主要是因为工期延期索赔所产生的费用。承包单位日期:。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建设房屋的工程越来越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遇到工期延误需要向发包人索赔,应该写什么样的索赔报告?下面,小编带来最新工期索赔报告一份,供您参考。 工期延误索赔报告书 一、索赔成立理由 1.与合同对照,工期延误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二、索赔的依据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惯例,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外借土方不到场情况,对工期进行索赔。 三、索赔事项概述 由我单位承建的某项目,于2013年12月27日举行开工典礼,于2013年12月28日我单位积极组织进场,投放大量机械设备和人员以确保施工工期。然而自2014年3月6日起,由于建设方联系的外借土方未到场,现场处于停工、半停工状态,至2014年4月26日开始复测A区缺土方量,最终确定由我单位在红线以外进行开挖借土,用于场地土方回填。开挖时间为2014年4月28日,延期时间为54天。根据甲方提供的地质勘测数据显示,钻探1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开挖至设计标高全部为土方。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现1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都存在大量土方,局部存在成片大量石方,与原设计地质情况不符,从而增大了施工难度和增加了施工时间。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7.5.1项中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外借土方不到场情况,对工期进行索赔54天。通用条款2.4.3项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地质勘测资料等相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通用条款中3.4项因基础资料存在错误、遗漏导致承包人解释或推断失实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可以索赔的费用及索赔的计算

可以索赔的费用及索赔的计算(一)可以索赔的费用 费用内容一般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只要各种工程资料和会计资料齐全,承包商若在下述各项费用中遭受了损失,均可通过索赔得到补偿。 1、人工费。人工费在工程费用中占很大比重,人工费的索赔是工程索赔中最大的索赔内容之一,如发生下列情况,承包商有权提出人工费的索赔。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等累计,但不能简单地用计日工费计算。 a)由于业主增加合同以外的工程内容,或由于业主方面的原因而造成工期延误,导致承包商增加了人工或延长了工作时间,则承包商就可以向业主要求补偿人工费的损失; b)当地政府为了推行社会保险计划和劳工福利计划,向施工企业征收的新税金,承包商可向业主提出索赔,一般这种索赔几乎都能成功; c)由于业主对工程的无理干扰而打乱了承包商的施工计划并延误了工期,结果承包商投入的人工没有创造出应有的生产效率,使承包商受到工效损失,按目前承包企业已有的营业原则,承包商有权向业主提出工效损失的索赔。 2、设备费。在工程索赔中,设备费是除了人工费外的另一大项索赔内容。计算设备索赔的第一个步骤是要计算设备增加的工作时间。一般说,设备增加工作时间有三种情况:一是增加了设备数量;二是设备比预定计划增加了工作时间:三是上述两项的结合。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 为了及时得到这些数据,承包商在施工中应详细记录设备使用情况,编制设备使用日报表。这些报表可为计算设备增加的工作时间提供依据。 3、材料费。由于业主修改工程内容,使工程材料数量增加,则承包商可向业主提出索赔,计算材料增加的数量比较容易,只要把原来的材料数量与实际使用的材料订购单、发货单或其它材料单据加以比较,就可确定材料增加的数量。 由于合同约定以外的物价上涨造成的材料价格提高,或者业主提出的变更材料品种和规格等因素造成的材料费增加,承包商有权向业主提出费用索赔。 4、保函手续费:工程延期时,保函手续费相应增加,反之,取消部分工程且发包人与承包人达成提前竣工协议时,承包人的保函金额相应折减,则计入合同价内的保函手续费也应扣减。

工程索赔费用报告书

工程索赔费用报告书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工程索赔费用报告 致牡丹江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由我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牡丹江市凤凰城(黄花棚户区改造项目)B区一标段8#、9#工程,于2013年9月举行开工典礼,我单位积极组织进场,投入大量机械设备和人员以确保施工工期。因贵公司在补办该项目前期手续时,由于项目建设中的农村集体用地变性手续未能及时办理完成,未及时取得施工许可证,然自2015年初接到政府通知,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在建工程一律暂停施工,因此我单位自2015年4月至2015年10月之间一直处于停工等待阶段,延期时间为183天。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惯例, 《合同法》第284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建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按照合同法及我公司与贵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导致承包人经济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此次停建期间导致我公司在人、材、机等多方面的经济损失和多项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故我公司向贵公司索赔要求包括如下: 1、大型施工机械停滞台班费:WT40塔吊2台 租赁费:6000元/台*月×2台×6月=72000.00元 2、管理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预算员、材料员)

项目经理:18000元/月×6月=108000.00元 技术负责:15000元/月×6月=90000.00元 施工员: 12000元/月×6月=72000.00元 安全员: 6000元/月×6月=36000.00元 质检员: 6000元/月×6月=36000.00元 资料员: 6000元/月×6月=36000.00元 预算员: 8000元/月×6月=48000.00元 材料员: 6000元/月×6月==36000.00元 3、脚手架租赁费: 钢管:25000米×0.02元/米*天×183天=91500.00元 扣件:15000个×0.02元/个*天*183天=54900.00元 跳板:1000块×0.1元/块*天×183天=18300.00元 4、工程看护费:门卫、更夫2人 2000元/月*人×2人×6月=24000.00元 5、电费:现场维护及生活用电每月电费约4500元 4500元/月×6月=27000.00元 综上所述,1—5项索赔共计74.97万元,我公司在计算索赔时充分考虑了主客观因素,仅计算了我公司因此受到的直接损失,尚没有将间接损失计算在内(如投资资金利息、小型机械设备及模板方材等周转材料的闲置费用、信誉损失、利润损失等),我公司计算是实事求是的,本着既不夸大,也不添项,更不虚构的索赔态度向贵公司

工期顺延及索赔

工期顺延及索赔 业主与施工单位对某工程建设项目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中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业主原因造成窝工,则人工窝工费和机械的停工费可按工日费和台班费的50%结算支付。业主还与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阶段的监理合同,合同中规定监理工程师可直接签证、批准5天以内的工期延期和5000元人民币以内的单项费用索赔。工程按下列网络计划进行。其关键线路为A-E-H-I-J。在计划招待过程中,出现了下列一些情况,影响一些工作暂时停工。(同一工作由不同原因引起的停工时间都不在同一时间) 1. 因业主不能及时供应材料,使E延误3天,G延误2天,H延误3天。 2. 因机械发生故障检修,使E延误2天,G延误2天。 3. 因业主要求设计变更,使F延误3天。 4. 因公网停电,使F延误1天,I延误1天。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申请报告,并附有有关资料、证据和下列要求: 1. 工期顺延E停工5天,F停工4天,G停工4天,H停工3天,I停工1天,总计要求工期顺延17天。 2. 经济损失索赔 以上经验奉献给大家,祝有关’考友’顺利过关。 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申请报告,并附有有关资料、证据和下列要求: 1. 工期顺延

E停工5天,F停工4天,G停工4天,H停工3天,I停工1天,总计要求工期顺延17天。 2. 经济损失索赔 (1) 机械设备窝工费 E工序吊车 (3+2)台班×240元/台班=1200元 F工序搅拌机 (3+1)台班×70元/台班=280元 G工序小型机械 (2+2)台班×55元/台班=220元 H工序搅拌机 3台班×70元/台班=210元 合计机械设备窝工费 1910元 (2) 人工窝工费 E工序 5天×30人×28元/工日=4200元 F工序 4天×35人×28元/工日=3920元 G工序 4天×15人×28元/工日=1680元 H工序 3天×35人×28元/工日=2940元 I工序 1天×20人×28元/工日=560元 合计人工窝工费 13300元 (3) 间接费增加(1910+13300)×16%=243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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