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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索赔与费用索赔的比较研究

工期索赔与费用索赔的比较研究
工期索赔与费用索赔的比较研究

工期索赔与费用索赔的比较研究

摘要:本文主要阐述工期及费用索赔的特点和方法。该方法运用于工程实例中取得了理想的效果。

关键词:工期;拖延;费用;索赔;计算

一、这些索赔计算的一般原则

(一)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施工单位应从合同谈判开始到合同结束的整个过程中实行合同的动态管理并由专人负责。

(二)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要做好施工过程中技术、进度和其他重大问题记录,并及时要求业主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签字,作为计算索赔的依据。

(三)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索赔发生后必须依据合同的准则及时地对索赔进行处理。

二、工期索赔的特点及计算方法

(一)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使承包商不能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造成延期。承包商可得到的工期索赔有以下特点:

1.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责任

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处理不合理的制造图纸而造成的耽搁;由业主供应的设备和材料的推迟到货;该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承包商的干扰;场地的准备工作不顺利;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所做出的变更。

2.客观原因

其内容包括:天灾、战争、罢工、异常恶劣气候等造成的工期拖延。

(二)工期索赔计算方法

1.网络分析法。即通过分析索赔事件发生前后的网络计划,进行对比,按前后两种工期计算结果,算出索赔值。它是一种科学、合理的分析方法,这种方法适用所有类型的干扰事件,因计算较烦琐,承包商较少采用。

2.对比分析法。在实际工程中,干扰事件常常仅影响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可以采用简单的对比分析法。承包商根据工程工期延误原因可将工期索赔分为两种:

(1)涉及工程量的变更的工期索赔计算公式为:

工期索赔值=增加的工程造价/原合同价*原合同工期 (1)

(注:如果合同有特殊要求,要求承包商承担风险的工期或工程造价,应将以上计算式中的工期索赔值相应减去或在合同价中相应增加风险造价)(2)可明确通过记录累计工期的拖延,如临时停工,图纸耽搁及供货等的原因造成的单位工程工期延误。其计算工期索赔公式为:

工期索赔值=∑AiBi /整个工程合同总价 (2)

(设各个单位工程工期延误为Ai,受干扰部分的工程合同价为Bi)

三、费用索赔的特点及计算方法

(一)对于因工期延误造成的费用索赔的特点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一般是得不到费用索赔的,但是由于纯属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工期的拖延,不仅应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还应提出相应的费用补偿。该费用索赔按其发生原因可分以下两种:

1.对工程量的变更的费用计算,应按与原合同价相对应水平计算工料机和各项的取费得工程增加造价。

工程索赔费用报告书范本

工程索赔费用报告书范本 一、索赔成立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二、工程索赔的依据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惯例,《合同法》第284 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建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合同文件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惯例主要参考清单计价规范以及相关施工规范。 三、索赔事项概述 由我单位承建的XX工程,于2013年12月27日举行开工典礼,于2013年12月28日我单位积极组织进场,投入大量机械设备和人员以确保施工工期。然自2014 年3 月6 日起,由于建设方联系的外借土方未到场,现场处理停工、半停工状态,至2014 年 4 月26 日开始复测 A 区缺土方量,最终确定由我单位在红线以外进行开挖借土,用于场地土方回填。开挖时间为2014年4月28日,延期时间为54 天。 根据甲方提供的地质勘测数据显示,钻探 1 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开挖至设计标高全部为土方。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现 1 号孔至 4 号孔、6 号孔至12 号孔都存在大量石方,局部存在成片大量石方,与原设计地质情况不符,从而增大了施工难度和增加了施工时间。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7.5.1 项中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外借土方不到场情况,对工期进行索赔54 天。 通用条款中 2.4.3 项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地质勘察资料等相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通用条款中 3.4 项因基础资料存在错

工程工期及费用索赔分析报告

工程工期及费用索赔分析 工程工期及费用索赔分析 1、索赔的必要性 索赔是合同签约双方的一项共同权力。是一种保护自我、维护正当权利、减少损失、增 加利润的手段,更是增强市场竞争意识、加强法治观念的需要。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人们对索赔问题一直存在着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发包方认为索赔是额外的支出,会损害自己的声誉,往往对承包方的索赔要求横加拒绝,而作为承包方,往往怕得罪发包方,怕弄僵双方关系,影响今后的合作,不敢索赔,或缺少索赔的知识和技巧,不会索赔,或索赔权利意识淡薄,不知索赔,实际上索赔具有签约双方的一种正当权利通过索赔,能对违约方行为起警示作用,,有助于甲乙双方更紧密的合作,有利于合同目标的顺利实现。 2、索赔可以促进承包方的合同管理 加强合同管理是开展工程索赔工作的必要前提,也是索赔成功的必要保证。例如某建筑 工程承包商按照正常的“优良”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进展过半时,改按业主要求的“样板工程”标准施工。为此承包商加人工、加工序、加设备,质量验收达到“样板工程”标准,满以为业主会给予经济补偿,但结果却事与愿违,业主以合同中没有写入这项条款为由不予理睬,使该施工企业“竹篮打水一场空”。这是承包商仅凭主观愿望,而不以合同为依据造成的不良后果,其教训是深刻的。所以,是市场的利益机制逼着人们去研究索赔问题,同时索赔也促进了项目的合同管理,提高了合同管理的水平。 3、索赔可以促进项目的成本管理 传达统的施工生产核算和开工想分离,且没有在项目核算。现在已有所改进,项目成本 放到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一级核算。小承包商项目核算还不规范,在向业主索赔时不懂得合理计算,缺少谈判的砝码,索赔成功率低。例如某地建工程标的约200万,业主承认停 工一年这一事实,但在承包商提出索赔30万人工费作为补偿时,业主不肯给付赔款。后来有人建议将一年的机械停滞费18万无,周转费8万元,水电费5万元和人工费30万元一并 提出、重新谈判,结果果然奏效。这说明在索赔过程中,笼统的报价和精确的分项核算,其结果是不一样的。在费用索赔时要把发生所有费用损失统统列出来,在此基础上做好会计核算和统计核算,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动态成本资料。这样既能有效指导内部成本管理,又为索赔提供了有力的证据,索赔也成为了项目管成本管的动力。 各种分类的索赔 一、工工期索赔 工期索赔的目的 在工程施工中,常常会发生一些未能预定的干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的 工计划受到干扰,结果造成工期延长。工期延长对合同双方都会造成损失。业主因工程不能

工期费用索赔常见原因

常见承包商(乙方)索赔原因 1.业主违约:①没有按合同规定提供设计资料、图纸,未及时下达指、答复请示,使工程延期②未按合同规定的时期交付施工现场、道路,提供水电③应由业主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未及时提供,使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造成工程中断④未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款⑤业主处于破产境地或不能再继续履行合同或业主要求采取加速措施,业主希望提前交付工程等⑥业主要求承包商完成合同规定以外的义务或工作 2.合同文件缺陷:①合同缺陷,不周的合同条款和不足之处;如合同条文不全、不具体、措辞不当、说明不清楚,有二义性、错误,合同条文间有矛盾②由于合同文件复杂,分析困难,双方的立场、角度不同,造成对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范围、界限的划定理解不一致,合同双方对合同理解的差异造成工程实施中行为的失调,造成工程管理失误③各承包单位责任界面划分不明确,造成管理上的失误,殃及其他合作者,影响整个工程施工 3.设计、地质资料不准或错误:①现场条件与设计图纸不符合,给定的基准点、基准线、标高错误,造成工程报废、返工、窝工②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符或纯粹的工程量错误③地质条件的变化;工程地质与合同规定不一致,出现异常情况,如未表明管线、古墓或其他文物等 4.计划不周或不当:①各承包单位技术和经济关系错综复杂,互相影响②下达错误指令,提供错误的信息③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指令增加、减少工程量,增加新的附加工程,提高设计、施工材料的标准,不适当决定及苛刻检查④非承包商原因,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指令中止工程施工⑤在工程施工或保修期间,由于非承包商原因造成未完成或已完工程的损坏⑥业主要求修改施工方案,打乱施工次序⑦非承包上责任的工程拖延 5.不利的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①特别反常的气候条件或自然灾害,如超标准洪水、地下水,地震②经济封锁、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③建筑市场和建材市场的变化,材料价格和工资大幅度上涨④国家法令的修改、城市建设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对工程新的建议、要求或干涉⑤货币贬值,外汇汇率变化⑥其他非业主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形成对工程实施的内外部干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承包商可引用的索赔条款 1.只工期索赔的条款 ①不可抗力 ②发包人检验合格后,又发现承包人造成的质量问题,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③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延误或不合格 2.只费用索赔的条款 ①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由发包人承担 ②工程质量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及其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返工、修改 ③合同价款调整条款(4种情况) 3.既要工期索赔又要费用索赔的条款 ①工程师指令发生错误发生的费用、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②因发包人原因,承包人在施工中采取紧急措施,造成承包人费用增加 ③发包人未能完成其义务(9项),造成延误,赔偿承包人损失 ④发包人因其自身原因,推迟工作 ⑤因发包人原因暂停施工 ⑥工期延误条款(7种情况) ⑦发包人要求工程部分或全部达到优良标准 ⑧工程质量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 ⑨工程师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检验为合格,由发包人承担

工期延误索赔报告

**大道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工期延误索赔报告 致:*********人民政府 **大道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指挥部 我方承建**大道城市道路工程项目根据业主方及施工合同的要求需2014年3月16日正式开工,于2014年12月31日完工。在此要求下我方于2014年年初开始筹备该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2014年3月2日我部前期准备人员进场,2014年年3月10日我方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及机械设备全面进场到位。由于甲方对枫林大道城市道路工程项目征地的延误、手续的未齐全及设计的更改等多方面的原因造成我部至今未能开工,公司所有进场人员停工,机械闲置,工期延后。 根据双方签署的《**大道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第四条项目实施责---“甲方负责出资壹百万元用于该项目用地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不足部分从乙方合同履约金出资额中支付该款项及相关费用。并保证不影响乙方的工程进度。如因前述原因造成乙方停工10日以上的由甲方赔偿乙方该项的直接损失”-—根据该条款我方现对甲方提出前期主要经济损失索赔,索赔事项如下: 一、停工机械台班租赁费 1、挖机台班租赁费:966.67元/天*2台=1933.3元/天 2、推土机安顿补贴费用:300元/天*2台=600元/天

二、人工费 1、劳工工资:3人(后勤+仓库材料看守) 80元/天*2+100元/天=360元/天 2、现场管理人员费用:8人(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 项目管理人员) 150元/天*2人+200元/天*4人+400元/天*2人=1900元/天3、生活费,:11人 18元/天*11人=198元/天 三、场地租赁费 仓库+办公住宿房:16.6元/天*4间+40元/天=106.4元/天综合前三项:2533.3+2458+106.4=5097.7元/天2014年3月16日至2014年4月18日(暂定时间,实际时间以开工日期为准)共可作业17.5天, 总计费用:5097.7元/天*17.5天=89209.7元 (捌万玖仟贰佰零玖元柒角) 附件:、1、项目部考情表 湖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城市道路工程项目部 2014年4月18日

谈正确处理工程索赔及索赔费用的确定(1)

谈正确处理工程索赔及索赔费用的确定杨凤霞宝石电子集团公司 1.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正确处理工程索赔 1.1索赔概念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 1.2索赔的处理原则 1.2.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遇到索赔事件时,工程师必须以完全独立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审查索赔要求的正当性,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的了解,以合同为依据来公平处理合同双方的利益纠纷。由于合同文件的内容相当广泛,包括合同协议、图纸、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以及许多来往函件和变更通知,有时会形成自相矛盾,或作不同解释,导致合同纠纷。根据我国有失规定,合同文件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l)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2.2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贻论证的资料,同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研究的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会议应当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会议参加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同时应建立严密的工程日志,承包方对工程师指令的执行情况、抽查试验记录、工序验收记录、计量记录、日进度记录以及每天发生的可能影响到合同协议的事件的具体情况等,同时还应建立业务往来的文件编号档案等业务记录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 1.2.3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索赔发生后,必须依据合同的准则及时地对索赔进行处理。任何在中期付款期间,将问题搁置下来,留待以后处理的想法将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如果承包方的合理索赔要求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单项工程的索赔积累下来,有时可能会影响承包方的资金周转,使期不得不放缓速度,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此外,在索赔的初期和中期,可能只是普通的信件往来,拖到后期综合索赔,将会使矛盾进一步复杂化,往往还牵涉到利息、预期利润补偿,工程结算以及责任的划分、质量的处理等,索赔文件及其根据说明材料连篇累牍,大大增加了处理索赔的困难。因此尽量将单项索赔在执行过程中陆续加以解决,这样做不仅对承包方有益,同时也体现了处理问题的水平,既维护了业主的利益,又照顾了承包方的实际情况。处理索赔还必须注意双方计算索赔的合理性,如对人工窝工费的计算,承包方可以考虑将工人调到别的工作岗位,实

索赔工期、费用、利润的辨别

工期延误,在什么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提出工期顺延、费用索赔和利润索赔 工期延误是指工程建设的实际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因承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当支付工期延误的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因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应当顺延工期,补偿承包人停工、窝工的损失。但是,不是所有工期延误的情况,承包人都可以提出工期顺延、费用索赔和利润索赔。按照造成工期延误的原因,工期延误可分为以下六种情况:1、甲方原因;2、甲方风险;3、工期变更;4、自然风险;5、第三方风险;6乙方原因。其中前五种情况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以请求顺延工期,前三种情况承包人可以获得费用索赔,只有第一种情况,承包人可以获得利润索赔。 计划进度和定额工期是工期延误的参照物。 一、甲方原因 指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法定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误。 包括: 1、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2、发包人拖延提供施工条件。比如拖延提供场地、图纸等。 3、发包人逾期提供甲供材料。 4、发包人未办理建设行政审批手续,比如未办理开工证等,导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勒令停工的。 以上前三种情况,必须达到了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程度。但是,如果承包人预期支付工程款,虽然达到了无法施工的程度,但是,承包人没有停工,而是垫资继续施工的,法院未必同意工期顺延。甲方违约,未造成全面停工的,还要对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进行合理分析。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人可以主张工期顺延、费用索赔和利润索赔。 二、甲方风险 包括: 1、不利地下条件。 2、甲方指定分包以后,由分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甲方指定分包,如果由甲方直接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则承包人无需承担因分包人造成的工期质量责任。如果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则甲方、分包人和承包人按照过错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此种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以主张工期顺延和费用损失 三、工程变更 包括因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变更、新增工作变更等导致的工期延误。由此引起的等待变更指令、协商、为变更施工所做的准备,材料采购,机械设备准备等,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以请求工期顺延和费用增加。 四、自然风险 由于不可抗力的地震、台风、暴雨、冰冻等造成的工期延误。 承包人仅能提出工期顺延,不能请求费用索赔。 五、第三方原因 属于不可归因于分包人和承包人以外的意外事件,造成的工期延误。比如因奥运会政府

完整版工程工期及费用索赔分析

工程工期及费用索赔分析工程工期及费用索赔分析 1索赔的必要性索赔是合同签约双方的一项共同权力。是一种保护自我、维护正当权利、减少损失、增 加利润的手段,更是增强市场竞争意识、加强法治观念的需要。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人们 对索赔问题一直存在着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发包方认为索赔是额外的支出,会损害自己的声 誉,往往对承包方的索赔要求横加拒绝,而作为承包方,往往怕得罪发包方,怕弄僵双方关 系,影响今后的合作,不敢索赔,或缺少索赔的知识和技巧,不会索赔,或索赔权利意识淡薄,不知 索赔,实际上索赔具有签约双方的一种正当权利通过索赔,能对违约方行为起警示作用,,有助于 甲乙双方更紧密的合作,有利于合同目标的顺利实现。 2、索赔可以促进承包方的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管理是开展工程索赔工作的必要前提,也是索赔成功的 必要保证。例如某建筑 工程承包商按照正常的“优良”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进展过半时,改按业主要求的“样板工程”标准 施工。为此承包商加人工、加工序、加设备,质量验收达到“样板工程”标准,满以为业主会给予经 济补偿,但结果却事与愿违,业主以合同中没有写入这项条款为由不予理睬,使该施工企业“竹篮 打水一场空”。这是承包商仅凭主观愿望,而不以合同为依据造成 的不良后果,其教训是深刻的。所以,是市场的利益机制逼着人们去研究索赔问题,同时索 赔也促进了项目的合同管理,提高了合同管理的水平。 3、索赔可以促进项目的成本管理传达统的施工生产核算和开工想分离,且没有在项目核算。现在已 有所改进,项目成本 放到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一级核算。小承包商项目核算还不规范,在向业主索赔时不懂得合理计算,缺少谈判的砝码,索赔成功率低。例如某地建工程标的约200万,业主承认 停 工一年这一事实,但在承包商提出索赔30万人工费作为补偿时,业主不肯给付赔款。后来 有人建议将一年的机械停滞费18万无,周转费8万元,水电费5万元和人工费30万元- 并 提出、重新谈判,结果果然奏效。这说明在索赔过程中,笼统的报价和精确的分项核算,其结果是不 一样的。在费用索赔时要把发生所有费用损失统统列出来,在此基础上做好会计核 算和统计核算,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动态成本资料。这样既能有效指导内部成本管理,又为索赔 提供了有力的证据,索赔也成为了项目管成本管的动力。 各种分类的索赔 一、工工期索赔 工期索赔的目的在工程施工中,常常会发生一些未能预定的干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的工计划受到干扰,结果造成工期延长。工期延长对合同双方都会造成损失。业主因工程不能 及时交付使用,投入生产,不能按计划实现投资目的,失去快马加盈利机会。承包商因工期延长增加 支付现场工人工资,机械停置费用,工地管理费,其它附加费用支出,最终还可能 支付合同规定的工期延长罚款。所以承包商进行工期索赔的目的通常有两个: 1免去或推卸自己对已经产生的工期延长的合同责任,使自己不支付或尽可能少支付工期延长的罚款。 2、进行因工期延长造成的费用损失的赔。这个索赔值通常比较大。

工程索赔报告

工程索赔报告书 xxx有限公司报告书 一、总论 前言:20116年11月25日,由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xxx有限公司(以下称贵司)投资建设的xxx有限公司新建厂区工程签署了土建(基础土方、结构、门窗、防火门等各种门、屋面、保温、地下室、公共部位的装饰装修等、室外附属道路)、钢结构制作、安装;水电安装[含水、低压电、消防(含卷帘门)、通风弱电、室外附属安装内容等,(不含电梯产品的采购及安装)]幕墙(含外铝合金门窗)等承包合同,该工程设计为现浇结构框架4层、钢框7层、钢排架1层,总建筑面积14010㎡。合同工期为244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8月1日,在施工合同签署后,我司按照合同相关内容于合同签订后次日即进场施工,并搭设临时办公用房及生活设施,临时道路及文明施工的必要设施设备,并加班加点在2016年12月10完成所有临时设施施工内容。在此期间我方多次要求贵公司按照合同专用条款1.6.1,和1.6.5提供地下管线图纸及全套施工图纸,以便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组织施工人员的配备,及工程开工的备案手续,但贵方于2017年1月12日仅提了办公楼、综合楼、成品车间1、编织袋库、机修配电房、休息室、淋浴房的图纸,圆筒仓图纸于2017年经多次变更后于2017年12月20日才提供,其最影响总工期的关键图纸主车间1及原料车间1图纸于2017年2月26日才提供,基于此事我公司专门成立了工程开工前期施工项目部,委派王xxx为本项目总指

挥,组建了以xxx项目副经理现场前期负责人的项目部领导班子,抽调我司技术骨干和优质管理人员参与本项目的前期施工建设,在正式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以xxx为项目经理的精干领导班子从技术和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得到根本保证。我司于2016年11月25日正式进场施工,按照合同内容和贵司要求周密部署,稳步整体推进,精心组织。为了满足施工现场材料的需要,我司不但投入了几佰万元的现金保障施工资金的需要,还在项目部下设立了材料采购组,保障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施工需要数量,2016年12月下旬所有材料采购均已经签署合同,部分正在按照合同履行。2017年1月23日春节前,经全体工人加班加点已完成办公楼、综合楼、消防水池、编织袋、机修配电间、成品车间等全部基础施工,但由于圆筒仓变更虽经加班加点施工仍至原计划进度延期了1个月的进度,在2017年2月10日春节后我项目部为弥补滞后的进度,在技术性民工很难招聘的情况下,承诺不低于2016年度12月工资待遇,且保证月月兑现,并承担民工单边路费伙食供给制的许诺下,从千里之外的安徽、四川、河南等地选聘了几百名优质民工,同时在江苏苏北等地招聘了部分民工,均签署了劳务合同书,至2017年2月14日,已招聘民工达76人,加上劳务班组负责人,共计80余人,现场已到工人80,为了改善施工工地管理人员及民工的生活环境和保障良好的休息,顺利完成施工任务,我公司与民工承诺如不能如期开工所有人工费及伙食费均按时支付。2016年12月31日前,我公司xxx有限公新建厂区项目部与所有劳务作业分包小组均签订了劳务合同 索赔事项概述:2017年2月13日,当我司准备春节后开始投入大量工人赶工时,由于贵公司对质监、安监备案手续及开工许可证至今尚未办理不能继续施工故贵方于2017年2月14日对我公司傲农项目部下达了停工通知,致使我司的所有计划必须重新调整,也导致我司在人、材、物等多方面的损失和众多劳

索赔费用及工期的计算

索赔费用及工期的计算 索赔费用的计算 1.可索赔的费用费用内容一般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人工费。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等累计,但不能简单地用计日工费计算。 (2)设备费。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 (3)材料费。 (4)保函手续费。工程延期时,保函手续费相应增加,反之,取消部分工程且发包人与承包人达成提前竣工协议时,承包人的保函金额相应折减,则计人合同价内的保函手续费也应扣减。 (5)贷款利息。 (6)保险费。 (7)利润。 (8)管理费。此项又可分为现场管理费和公司管理费两部分,由于二者的计算方法不一样,所以在审核过程中应区别对待。 2、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1)实际费用法。该方法是按照每索赔事件所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分析计算索赔值,然后将各费用项目的索赔值汇总,即可得到总索赔费用值。这种方法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依据,但仅限于由于索赔事项引起的、超过原计划的费用,故也称额外成本法。在这种计算方法中,需要注意的是不要遗漏费用项目。 (2)修正的总费用法。这种方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确定的可能因素,对总费用法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调整,使其更加合理。其具体做法如下: 1)将计算索赔额的时段局限于受到外界影响的时间,而不是整个施工期; 2)只计算受影响时段内某项工作所受影响的损失,而不是计算该时段内所有施工所受的损失; 3)与该项工作无关的费用不列入总费用中; 4)对投标报价费用重新进行核算,按受影响时段内该项工作的实际单价进行核算,乘以实际完成的该项工作的工程量,得出调整后的报价费用。

工程延期及费用索赔处理办法

工程延期与费用索赔处理办法 为指导项目监理过程中对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等事宜的监理处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1 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处理的职责、工作程序和记录等容。 本标准适用于施工监理中发生的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的处理。 2 规性引用文件 监理服务查验控制程序 监理表式汇总 3 定义 3.1 工程延期:由于承包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施工期的延长。经过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延期,所延长的时间属于合同工期的一部分,即工程竣工的时间,等于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加上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延期的时间。 3.2 工程延误:由于承包单位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工期的延长。其一切损失由承包单位自己承担,包括承包单位在监理工程师同意下所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任措施所增加的各种费用。同时,由于工程延误所造成的工期延长,承包单位还要向建设单位支付误期损失赔偿费。3.3 临时延期批准:当发生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的事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暂时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 3.4 延期批准:当发生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的事

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的最终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 3.5 费用索赔: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合同一因另一原因造成本损失,通过监理工程师向对索取费用的活动。 4 职责 4.1 信息监理工程师负责接收、登记、传递工程延期、费用索赔报表及相关资料。 4.2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分类、核查、填写《监理核查记录》,提出项目监理部审查意见。 4.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并审核处理结果。 5 工作程序 5.1 工程延期 5.1.1 工程延期的申报条件 由于以下原因导致工程拖期,承包单位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申请,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批准工程延期的时间。 a)监理工程师发出工程变更指令而导致工程量增加; b)合同中所涉及的任可能造成工程延期的原因,如延期交图、工程暂停、对合格工程的剥离检查及不利的外界条件等; c)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d)由建设单位造成的任延误、干扰或障碍,如未及时提供施工场地、未及时付款等; e)除承包单位自身以外的其他任原因。 5.1.2 工程延期的申报和审批

工期索赔计算

一、工期索赔计算 工期索赔的计算主要有网络图分析和比例计算法两种。 网络分析法是利用进度计划的网络图,分析其关键线路。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延误的时间为索赔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时限制而成为关键时,可以索赔延误时间与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 可以看出,网络分析要求承包商切实使用网络技术进行进度控制,才能依据网络计划提出工期索赔。按照网络分析得出的工期索赔值是科学合理的,容易得到认可。 比例计算法的公式为: 对于已知部分工程的延期的时间: 工期索赔值=受干扰部分工程的合同价×该受干扰部分工期拖延时间 原合同总价 对于已知额外增加工程量的价格: 工期索赔值=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原合同总工期 原合同总价 比例计算法简单方便,但有时不符合实际情况,比例计算法不适用于变更施工顺序、加速施工、删减工程量等事件的索赔。 ⑶ 施工机械费索赔 机械费索赔包括增加台班数量、机械闲置或工作效率降低、台班费率上涨等费用。 台班费率按照有关定额和标准手册取值。对于工作效率降低,应参考劳动生产率降低的人工索赔的计算方法。台班量的计算数据来自机械使用记录。对于租赁的机械,取费标准按租赁合同计算。 对于机械闲置费,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按公布的行业标准租赁费率进行折减计算,二是按定额标准的计算方法,一般建议将其中的不变费用和可变费用分别扣除一定的百分比进行计算。 对于工程师指令进行计日工作的,按计日工作表中的费率计算。 ⑷ 现场管理费索赔计算 现场管理费包括工地的临时设施费、通讯费、办公费、现场管理人员和服务人

员的工资等。 现场管理费索赔计算的方法一般为: 现场管理费索赔值=索赔的直接成本费用×现场管理费率 现场管理费率的确定选用下面的方法: ①合同百分比法。即管理费比率在合同中规定。 ②行业平均水平法。即采用公开认可的行业标准费率。 ③原始估价法。即采用投标报价时确定的费率。 ④历史数据法。即采用以往相似工程的管理费率。 ⑸ 总部管理费索赔计算 总部管理费是承包商的上级部门提取的管理费,如公司总部办公楼折旧、总部职员工资、交通差旅费、通讯、广告费等。 总部管理费与现场管理费相比,数额较为固定,一般仅在工程延期和工程范围变更时才允许索赔总部管理费。目前国际上应用得最多的总部管理费索赔的计算方法是 Eichealy 公式。该公式是在获得工程延期索赔后进一步获得总部管理费索赔的计算方法。对于获得工程成本索赔后,也可参照本公式的计算方法进一步获得总部管理费索赔。 ①对于已获延期索赔的Eichealy 公式是根据日费率分摊的办法,其计算步骤如下: a.延期的合同应分摊的管理费(A)=(被延期合同原价/同期公司所有合同价之和)×同期公司计划总部管理费; b.单位时间(日或周)总部管理费率(B)=(A)/计划合同工期(日或周); c.总部管理费索赔值(C)=(B)×工程延期索赔(日或周)。 【例】某承包商承包一工程,原计划合同期为240天,在实施过程中拖期60天,即实际工期为300天。原计划的240天内,承包商的经营状况见表3. 承包商经营状况表(单位:元)表3

可以索赔的费用及索赔的计算

可以索赔的费用及索赔的计算(一)可以索赔的费用 费用内容一般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只要各种工程资料和会计资料齐全,承包商若在下述各项费用中遭受了损失,均可通过索赔得到补偿。 1、人工费。人工费在工程费用中占很大比重,人工费的索赔是工程索赔中最大的索赔内容之一,如发生下列情况,承包商有权提出人工费的索赔。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等累计,但不能简单地用计日工费计算。 a)由于业主增加合同以外的工程内容,或由于业主方面的原因而造成工期延误,导致承包商增加了人工或延长了工作时间,则承包商就可以向业主要求补偿人工费的损失; b)当地政府为了推行社会保险计划和劳工福利计划,向施工企业征收的新税金,承包商可向业主提出索赔,一般这种索赔几乎都能成功; c)由于业主对工程的无理干扰而打乱了承包商的施工计划并延误了工期,结果承包商投入的人工没有创造出应有的生产效率,使承包商受到工效损失,按目前承包企业已有的营业原则,承包商有权向业主提出工效损失的索赔。 2、设备费。在工程索赔中,设备费是除了人工费外的另一大项索赔内容。计算设备索赔的第一个步骤是要计算设备增加的工作时间。一般说,设备增加工作时间有三种情况:一是增加了设备数量;二是设备比预定计划增加了工作时间:三是上述两项的结合。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 为了及时得到这些数据,承包商在施工中应详细记录设备使用情况,编制设备使用日报表。这些报表可为计算设备增加的工作时间提供依据。 3、材料费。由于业主修改工程内容,使工程材料数量增加,则承包商可向业主提出索赔,计算材料增加的数量比较容易,只要把原来的材料数量与实际使用的材料订购单、发货单或其它材料单据加以比较,就可确定材料增加的数量。 由于合同约定以外的物价上涨造成的材料价格提高,或者业主提出的变更材料品种和规格等因素造成的材料费增加,承包商有权向业主提出费用索赔。 4、保函手续费:工程延期时,保函手续费相应增加,反之,取消部分工程且发包人与承包人达成提前竣工协议时,承包人的保函金额相应折减,则计入合同价内的保函手续费也应扣减。

工期顺延及索赔

工期顺延及索赔 业主与施工单位对某工程建设项目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中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业主原因造成窝工,则人工窝工费和机械的停工费可按工日费和台班费的50%结算支付。业主还与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阶段的监理合同,合同中规定监理工程师可直接签证、批准5天以内的工期延期和5000元人民币以内的单项费用索赔。工程按下列网络计划进行。其关键线路为A-E-H-I-J。在计划招待过程中,出现了下列一些情况,影响一些工作暂时停工。(同一工作由不同原因引起的停工时间都不在同一时间) 1. 因业主不能及时供应材料,使E延误3天,G延误2天,H延误3天。 2. 因机械发生故障检修,使E延误2天,G延误2天。 3. 因业主要求设计变更,使F延误3天。 4. 因公网停电,使F延误1天,I延误1天。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申请报告,并附有有关资料、证据和下列要求: 1. 工期顺延E停工5天,F停工4天,G停工4天,H停工3天,I停工1天,总计要求工期顺延17天。 2. 经济损失索赔 以上经验奉献给大家,祝有关’考友’顺利过关。 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申请报告,并附有有关资料、证据和下列要求: 1. 工期顺延

E停工5天,F停工4天,G停工4天,H停工3天,I停工1天,总计要求工期顺延17天。 2. 经济损失索赔 (1) 机械设备窝工费 E工序吊车 (3+2)台班×240元/台班=1200元 F工序搅拌机 (3+1)台班×70元/台班=280元 G工序小型机械 (2+2)台班×55元/台班=220元 H工序搅拌机 3台班×70元/台班=210元 合计机械设备窝工费 1910元 (2) 人工窝工费 E工序 5天×30人×28元/工日=4200元 F工序 4天×35人×28元/工日=3920元 G工序 4天×15人×28元/工日=1680元 H工序 3天×35人×28元/工日=2940元 I工序 1天×20人×28元/工日=560元 合计人工窝工费 13300元 (3) 间接费增加(1910+13300)×16%=2433.6元

工期延误索赔解释

[工期索赔]工期延误,在什么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提出工期顺延、费用 索赔和利润索赔 发布日期:2012-06-11 浏览次数:472 北京市正海律师事务所杨磊律师 问:工期延误,在什么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提出工期顺延、费用索赔和利润索赔 工期延误是指工程建设的实际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因承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当支付工期延误的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因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应当顺延工期,补偿承包人停工、窝工的损失。但是,不是所有工期延误的情况,承包人都可以提出工期顺延、费用索赔和利润索赔。按照造成工期延误的原因,工期延误可分为以下六种情况:1、甲方原因;2、甲方风险;3、工期变更;4、自然风险;5、第三方风险;6乙方原因。其中前五种情况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以请求顺延工期,前三种情况承包人可以获得费用索赔,只有第一种情况,承包人可以获得利润索赔。 计划进度和定额工期是工期延误的参照物。 一、甲方原因 指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法定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误。 包括: 1、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2、发包人拖延提供施工条件。比如拖延提供场地、图纸等。 3、发包人逾期提供甲供材料。 4、发包人未办理建设行政审批手续,比如未办理开工证等,导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勒令停工的。 以上前三种情况,必须达到了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程度。但是,如果承包人预期支付工程款,虽然达到了无法施工的程度,但是,承包人没有停工,而是垫资继续施工的,法院未必同意工期顺延。甲方违约,未造成全面停工的,还要对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进行合理分析。 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人可以主张工期顺延、费用索赔和利润索赔。 二、甲方风险 包括: 1、不利地下条件。 2、甲方指定分包以后,由分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甲方指定分包,如果由甲方直接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则承包人无需承担因分包人造成的工期质量责任。如果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则甲方、分包人和承包人按照过错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此种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以主张工期顺延和费用损失 三、工程变更 包括因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变更、新增工作变更等导致的工期延误。由此引起的等待变更指令、协商、为变更施工所做的准备,材料采购,机械设备准备等,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以请求工期顺延和费用增加。 四、自然风险 由于不可抗力的地震、台风、暴雨、冰冻等造成的工期延误。 承包人仅能提出工期顺延,不能请求费用索赔。 五、第三方原因 属于不可归因于分包人和承包人以外的意外事件,造成的工期延误。比如因奥运会政府要求停工。

工期索赔的计算

工期索赔的计算 工期索赔的计算主要有网络图分析和比例计算法两种。 1、网络分析法是利用进度计划的网络图,分析其关键线路: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总延误的时间为批准顺延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时差限制而成为关键工作时,可以批准延误时间与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 2、比例计算法的公式为: 对于已知部分工程的延期的时间: 工期索赔值= 受干扰部分工程的合同价/原合同总价×该受干扰部分工 期拖延时间 对于已知额外增加工程量的价格: 工期索赔值= 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原合同总价×原合同总工期比例计算法简单方便,但有时不尽符合实际情况,比例计算法不适用于变更施工顺序,加速施工、删减工程量等事件的索赔。 [例2、2]工期索赔的计算。 某工程原合同规定分两阶段进行施工,土建工程21个月,安装工程12个月。假定以一定量的劳动力需要量为相对单位,则合同规定的土建工程量可折算为310个相对单位,安装工程量折算为70个相对单位。合同规定,在工程量增减10%的范围内,作为承包商的工期风险,不能要求工期补偿。在工程

施工过程中,土建和安装的工程量都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实际土建工程量增加到430个相对单位,实际安装工程量增加到117个相对单位。 承包商提出的工期索赔为: 不索赔的土建工程量的高限为:310×1、1=341个相对单位 不索赔的安装工程量的高限为:70×1、1=77个相对单位 由于工程量增加而造成工期延长: 土建工程工期延长:21×(430/341-1);5、5个月 安装工程工期延长:12×(117/77-1):6、2个月 总工期索赔为:5、5个月+6、2个月:11、7个月

工期索赔与费用索赔的比较研究

工期索赔与费用索赔的比较研究 摘要:本文主要阐述工期及费用索赔的特点和方法。该方法运用于工程实例中取得了理想的效果。 关键词:工期;拖延;费用;索赔;计算 一、这些索赔计算的一般原则 (一)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施工单位应从合同谈判开始到合同结束的整个过程中实行合同的动态管理并由专人负责。 (二)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要做好施工过程中技术、进度和其他重大问题记录,并及时要求业主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签字,作为计算索赔的依据。 (三)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索赔发生后必须依据合同的准则及时地对索赔进行处理。 二、工期索赔的特点及计算方法 (一)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使承包商不能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造成延期。承包商可得到的工期索赔有以下特点: 1.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责任 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处理不合理的制造图纸而造成的耽搁;由业主供应的设备和材料的推迟到货;该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承包商的干扰;场地的准备工作不顺利;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所做出的变更。 2.客观原因 其内容包括:天灾、战争、罢工、异常恶劣气候等造成的工期拖延。 (二)工期索赔计算方法 1.网络分析法。即通过分析索赔事件发生前后的网络计划,进行对比,按前后两种工期计算结果,算出索赔值。它是一种科学、合理的分析方法,这种方法适用所有类型的干扰事件,因计算较烦琐,承包商较少采用。 2.对比分析法。在实际工程中,干扰事件常常仅影响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可以采用简单的对比分析法。承包商根据工程工期延误原因可将工期索赔分为两种: (1)涉及工程量的变更的工期索赔计算公式为: 工期索赔值=增加的工程造价/原合同价*原合同工期 (1) (注:如果合同有特殊要求,要求承包商承担风险的工期或工程造价,应将以上计算式中的工期索赔值相应减去或在合同价中相应增加风险造价)(2)可明确通过记录累计工期的拖延,如临时停工,图纸耽搁及供货等的原因造成的单位工程工期延误。其计算工期索赔公式为: 工期索赔值=∑AiBi /整个工程合同总价 (2) (设各个单位工程工期延误为Ai,受干扰部分的工程合同价为Bi) 三、费用索赔的特点及计算方法 (一)对于因工期延误造成的费用索赔的特点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一般是得不到费用索赔的,但是由于纯属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工期的拖延,不仅应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还应提出相应的费用补偿。该费用索赔按其发生原因可分以下两种: 1.对工程量的变更的费用计算,应按与原合同价相对应水平计算工料机和各项的取费得工程增加造价。

工程工期拖延索赔的综合案例分析

工程工期拖延索赔的综合案例分析 (一)工程概况 合同标的是为建造一个小型泵站工程。合同文件包括:ICE合同条件(即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和土木工程承包商联合会提出的标准合同文本),图纸、规范、工作量表等。 投标日期为1979年5月1日。1979年6月1日授予合同。合同金额为148 486英镑。合同工期15个月(即65周)。 乙方报价中含5%利润,8.5%总部管理费,15%现场管理费。 (二)事态描述 1979年8月15日工程师致函乙方,将于9月1日将场地提供给乙方(这是一个不明确的开工令)。乙方按时向施工现场派了代理人和监工。但甲方未能及时交付场地,直到12月初场地才全部正式交付。但在11月和12月连续阴雨天气。在12月上旬到1980年1月上旬,由于现场重铺煤气干线,又致使乙方工程停工4周。1980年1月9日乙方向甲方提出19周工期索赔。 1980年3月18日,乙方催要屋面配筋图,但直到5月底甲方才提供这些图纸。这时相关的钢材供应又延误2周。 1980年7月间又由于特别的阴雨天造成工程局部停工l周。 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和附加工程总额为12 450英镑。 1980年11月3日,工程师致函乙方,由于未能保持计划进度,要求己方采取加速措施。事态描述见表15—7。 (三)工期索赔

1.乙方工期索赔要求。1980年11月6日乙方提出39周的工期索赔,包括: 前期场地延误、阴雨及重铺煤气干线等原因引起共19周(即从1979年9月1日至1980年1月9日全部); 屋面配筋拖延5周(1980年3月18日催要,应于4月18日提供才能满足正常施工需要,但实际于5月底提供,拖延约5周); 钢筋供应拖延2周; 7月中特别阴雨天l周; 附加工程引起工期延长12周。 2.工程师反驳。工程师认为,实际开工工期是随进入现场同时生效的,故应为1979年12月初。从开工起,认可的索赔为24周,包括: 阴雨天和重新铺设煤气管道8周; 拖延屋面配筋图5周; 钢筋供应拖延2周; 1980年7月中的阴雨天气为l周; 附加工程影响10周。 从上述分析可见,双方的差距仅为: (l)开工期的确定。由于在本工程中开工期从未定下(工程师1979年8月15日的信仅提出,将于9月1日提供现场,不太明确)。经乙方和工程师协商,以开工通知未在合理的时间内决定为理由,提出从1979年9月1日到12月1日的相关费用索赔。 (2)附加工程总影响相差2周。最终统一按10周计算。 最终双方就工期索赔取得一致。 (四)工期相关费用索赔 承包商对推迟进场三个月(13.1周)以及后面24周的拖延提出与工期相关的索赔(仅工地管理费)。 工地管理费总额=合同总价×工地管理费率=148 486英镑×15%=22 272.9英镑 每周分摊=22 272.9英镑/65周=342英镑/周。 则推迟进场三个月的费用索赔共 4 500英镑(工地管理费和其它零星费用)。 工程中24周的拖延产生的费用索赔为: 342英镑/周×24周=8 208英镑。 合计索赔为12 708英镑。 很显然,承包商的索赔值计算有很大的问题: (1)报价中工地管理费是独立分项计算,然后按直接费分摊的。所以15%的计算基础是直接费,而不是合同总额。承包商这样算将每周工地管理费额扩大了许多。 (2)24周的工程拖延是由许多不同性质的干扰事件引起的,必须针对每一种情况分别进行分析,不能仅算一笔总帐,否则不可能被认可。 (3)在拖延过程中很可能产生一些直接费用开支,也应作为费用索赔提出。只要事实清楚,理由充足,也很容易被认可。 (4)在费用索赔中,有些费用项目还可以计算总部管理费和利润。 当然对上述索赔要求工程师是不能认可的。工程师和承包商进行了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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