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大学勤工助学委员会成员管理制度

大学勤工助学委员会成员管理制度

大学勤工助学委员会成员管理制度
大学勤工助学委员会成员管理制度

东北大学勤工助学委员会成员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3页

第二章人事任免制度··第4页

第三章考勤制度··第5页

第四章请假制度··第7页

第五章会议制度··第9页

第六章奖惩及行为规范度··第18页

---序言

东北大学勤工助学委员会是隶属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以“服务同学,回报社会”为宗旨、以“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及自我服务”为目的的优秀学生自治组织。东北大学勤工助学委员会作为东北大学学生核心组织之一,以其特有的“以诚为本,开拓创新”的组织理念,创办十余年来,获得了全校广大师生的一致称赞!所以,为了更好地树立东北大学勤工助学委员会的楷模形象,提高每个委员会成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主动性,严格规范每个委员会成员的行为,提高每个委员会成员的全面素质,保证委员会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维护委员会内部的管理秩序,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监察管理细则。本实施细则本着赏罚分明的原则,有权力对各位成员的生活和工作进行相应的鼓励和监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东北大学勤工助学委员会成员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行为,提高素质,维护秩序,保证学生会的正常运行,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委员会全体成员。

第二章人事任免制度

1.辞职

委员会成员辞职需提前一个星期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主管人员,并按要求与相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经批准后方可离职。

2.自动离职

无故三次不参加活动者,均作自动离职处理,记入相关人员人事档案。

3.降职

违反部门规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但仍可留用。

工作能力.领导能力差,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工作不负责,致使组织利益受到一定损失,利用职权做事,工作推诿.懈怠.导致人员强烈不满且影响人员热情,对其予以降职。

4.免职

触犯甲级过失,将对该生予以免职处理。

5.任职

部长,主席团竞选完成后将为新任部长,主席颁发相应的任职证书。

6.升职

工作期间认真负责、品行兼优,为委员会、学校树立良好形象、

做出突出贡献者将由团委老师予以升职奖励。原则(德才兼备,德和才二者不可偏废;机会均等;阶梯晋升”和“破格提拔”相结合)。模式(按工作表现晋升;按年资晋升)升职计划(挑选晋升对象;制定对象发展规划)

第三章考勤制度

1.勤工助学委员会成员每人每学期考勤基础分为100分。

2.凡收到勤工助学委员会会议活动通知或各部长会议通知,须

及时回复并准时出席(在大会开会前回复即可,未回复一次扣2分)

3.勤工助学委员会干事或勤工助学委员会干部在勤工助学委员

会组织的例会中无故缺席(会前未请假,会后未补假,未经准假而不到场超过三十分钟者,视为缺席);会议时间已到而未到场者,即为迟到;未到会议结束时间而提前离场者,即为早退。出现上述三种情况中任意一种,给予一次警告处分并扣3分,次数达两次者,予以记过处分并在勤工助学委员会例会作公开检讨并加扣5分,若次数达三次及以上者,予以免职处分并取消一年内一切评优资格。

4.大型活动人员到位制度:每次勤工助学委员会大型活动,安

排部门到位的人员,到组织部签到,共签到两次,活动开始

前一次,活动结束后一次,少一次者按未到处理,活动结束后由组织部统计结果。无故不到者扣3分,迟到一次扣2分,迟到三次算一次无故不到,三次无故不到者取消一年内一切评优资格,五次不到者自动退出勤工助学委员会。会前或活动前未请假但会后或活动后一天内及时补假,一次扣2分。

5.如有发现代签现象,代签者和被签者都将被视为缺席处理。

被发现一次代签者,予以警告处分;被发现两次代签者,予以记过处分;被发现代签三次及以上者,予以免职处分。6.凡勤工助学委员会成员请假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向上一级

请假并说明原因,如事出突然,未能于会前请假,会后必须向上一级补假并说明原因,由办公室作好记录并存档。部长(包括副部长)须向主席请假,干事须向本部部长或办公室请假。请假累计超过三次者扣5分并作检讨。

7.材料备案制度:勤工助学委员会各部门单独的工作会议或部

门活动由部长或副部长统计会议或活动考勤并制定成册,保存,此为本部门内部成员考核基础标准之一。各部门每次组织活动结束一周内,把活动计划、活动方案,总结等材料制定成册以及电子版材料上交勤工助学委员会组织部归档。无故不交者扣3分,迟交一次扣2分,三次迟交算一次无故不

交,三次无故不交者取消一年内一切评优资格,五次不交者自动退出勤工助学委员会。此项由组织部统计。

8.勤工助学委员会全体成员例会及全体成员参加的活动的考勤

分数将作为勤工助学委员会成员评优等各项评选的基础标准之一。

9.每次会议或活动后,由办公室认真填写“勤工助学委员会干部

考勤表”并记录到会议记录中。会议记录及时发布到网页,接受老师和学生的监督。

10.以上考勤制度勤工助学委员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同时勤工

助学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监督考勤制度的实行。

11.本考勤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东北大学勤工助学委员会所有。

第四章请假制度

1.任何部员请假需提交请假条,如若有紧急情况,可事先向直属主管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

2.部员请假不得随意批准,需要认真审核是否理由充足,无故不得请假。

3.如若部员未请假而缺席例会以及其他活动,一次可原谅,三次记过,且竞选职务予以最后考虑;五次记大过,最终考核不过关,严重可直接开除。

4.无论是主席团成员、部长还是普通部员都必须严格按照以上请假条例请假,否则即记为缺席,参考第三条例处分。

第五章会议制度

第一条会议要求:

1.会议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着眼于有效沟通、协调部门内部各方面关系、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

2.会议应注重质量。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做到充分沟通,心中有数;工作进展和安排应明确、具体、量化,杜绝空谈和形式主义。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能合并召会的会议,尽量合并,要精简会议,讲究实效。

3.讲求效率。会议议定的事项、布置的工作任务、提出的办法措施,与会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传达、贯彻,落实,力求取得具体成果。

4.严格会议纪律,保证会议的组织性、纪律性。会议主持人应加强会议管理,做好会议安排;与会人员应认真准备、准时参会,不得缺席或指定他人代表,确因个人紧急事务需要请假的,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请假要求见请假制度。

5.开会时应带好笔记本和笔,提前10分钟到场,务必对通讯工具采取消音或关机措施。不得在会议期间随意进出会场,保持会场秩序。

6.在布置各项工作后,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在会议上及时提出或会后向会议负责人提出不同看法,由会议负责人解决(特殊情况在部长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重新安排部署工作)。

第二条中心各类会议及其安排

1.中心工作例会

(一)各部门部长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于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召开。

(二)部长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是:会议主持人通报重要事项;各部门部长报告本部门上月工作情况,对照上月会议安排,逐条逐项检查落实完成情况,提出需要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工作建议,提出本月工作安排方案;与会人员讨论有关事项;会议主持人安排和部署下周公司整体工作并宣布议定事项。

(三)部长例会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和记录,议定事项形成《部长例会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起草审核。

2.部门专项

部门专项会议是依据学校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工作分工或受部长委托,就专项工作召开的办公会议。

专项会议由有关部门全体人员参加。

会议由专项工作主办部门负责组织和记录。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专项会议纪要》,由专项工作主办部门起草,经审核后交与办公室备案。

3.部门例会

(一)部门例会,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或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但必须服从中心统一安排,开会时间、参会人员等,不得与中心会议冲突。

(二)部门例会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该部门全体人员参加。

(三)部门例会的主要内容是:部门负责人传达本部门的会议精神,通报公司近期总体工作安排和面临的问题;每人汇报上月工作情况,提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建议和本月工作安排;与会人员讨论有关事项;部门负责人提出部门下周工作要点、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

(四)部门例会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一名人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应载明会议主持人、议题、发言概要、工作要点及时限要

求。

4.公司及部门其它临时性会议,另行安排确定。

第三条会议准备

一、会议通知遵照以下规定:

1、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表》的会议,月中无调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会议负责人按计划表直接通知参会人员;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谁主办,谁通知”的原则进行会议通知:

(1)未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而临时提拟的会议;

(2)虽然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

(3)其它主办人认为应另行通知的情况。

3、会议通知期一般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对象为与会人和会务服务提供部门;

4、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QQ群内通知,并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

二、会议的其它准备工作遵照以下规定:

1、会议负责人应提前准备好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

料等);落实并布置会场,准备好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

2、中心召开的高级会议会务服务统一归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会议组织

一、会议组织遵照“谁主办,谁组织”的原则

二、会议主持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主持人应不迟于会前5分钟到达会场,检查会务落实情况,做好会前准备。

2、主持人一般应于会议开始后,将会议的议题、议程、须解决的问题及目标、议程推进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必要的说明。

3、会议进行中,主持人应根据会议进行中的实际情况,对议程进行适时、必要的控制,并有权限定发言时间和中止与议题无关的发言,以确保议程顺利推进及会议效率。

4、属讨论、决策性议题的会议,主持人应引导会议作出结论。对须集体议决的事项应加以归纳和复述,适时提交与会人表明意见;对未议决事项亦应加以归纳并引导会议就其后续安排统一意见。

5、主持人应将会议议决事项付诸实施的程序、实施部门、达成标准和完成时限等会后跟进安排向与会人员明确。

三、参会人员须遵守以下规定:

1、应准时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

2、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

3、遵循会议主持人对议程控制的要求;

4、属工作部署性质的会议,原则上不在会上进行讨论性发言;

5、遵守会议纪律,与会期间应将手机调到振动或将手机呼叫转移至部门另一未与会人处,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请离开会场;

6、做好本人的会议纪录。

四、会议记录。

公司各类会议均应设专用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并确定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以专用会议记录本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考勤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2、会议记录应尽量采用实录风格,确保记录的原始性;

3、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

4、做好会议原始记录的日常归档、保管工作,及时将经主持人核准的《会议签到表》的考勤记录报考勤人员。

第五条会议跟进

一、会议决议、决策事项需要会后跟进落实的,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由会议负责人跟进落实;

二、会议负责人负责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和催办,定期检查会议决议、纪要及会议记录及落实情况,并将督办和催办情况报告部长,并将作为考核当事人工作的依据;

第六条公司级会议的保密

一、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将会议内容、讨论的有关情况向外泄露。二、会议议决事项,应严格保密,除按规定履行职责需要外,与会人员不得外传会议讨论和议决情况。

三、故意泄漏、传播会议有关情况的,视负面影响的大小作出相应处罚。

第七条管理权责和处罚

一、办公室及各部门的会议负责人负责中心会议的统筹协调及本制度的执行监督。

二、会议主办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并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罚。

三、迟到、早退、缺席

1、迟到:参会人员在会议规定召开时间后2分钟内未到的,计为迟到;

2、早退:凡参加会议人员,如未经主持人同意在会议结束前5分钟提前离开会场的,计为早退;

3、缺席:凡必须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擅自不参加会议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参加会议的,计为缺席。

下附表格:会议记录表

主持人:记录人:

第六章勤助奖惩及行为规范制度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对勤助全体成员的监督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其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进一步健全东北大学校勤工俭学委员会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原则

一、坚持违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适度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和主席团意见相结合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执行分工制度

组织部具体主管勤工助学委员会的日常纪检和考勤并负责对各部门成员的日常考核、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干部向主席团提交奖惩意见。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勤助各部门、所有成员。

第五条奖励制度

一、例会上提出表扬,组织全体成员进行学习,并由秘书处进行备案

二、物质奖励

三、个人奖:优秀干部、优秀干事、先进个人和年度干部标兵、年度干事标兵等。

四、集体奖:东北大学勤工俭学委员会优秀部门。

第六条;评选时间

一、部门优秀干部、优秀干事、先进个人在每学期的期末进行。

二、勤助优秀干部、优秀干事和优秀标兵、先进个人和先进部门评选在每学年末大会上进行。

第七条评选比例

一、部门优秀干部、优秀干事、先进个人评选比例依照组织部分配名额确定;

二、优秀干部的评选不得超过部长总数的15%,先进个人不超过勤助总人数的30%;

三、优秀部门比例不超过总数的30%。

第八条先进的评定

一、优秀干部要求为副部长以上干部,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并对其部员十分了解;

二、对勤助有重大贡献或有好的建议的成员,结合日常纪检和考勤情况以及主席团的意见,最终评定出一定比例的先进个人奖。

三、优秀部门的评定要求为:

1.合理制定工作计划,有效执行工作计划,认真进行工作总结;

2.按质按量完成日常工作;

3.整个部门在重大活动中圆满完成任务,积极协助其他部门;

4.部门成员表现积极,无严重违纪情况;

5.部门成员之间、与其他部门之间关系融洽,团结友爱。

第九条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成员没有资格参与评选,受到记过处分的部门没有资格参与评选。

第十条处罚制度

处罚类别:

一、个人处罚:警告、除名。

二、集体处罚:警告、记过。

处罚措施

一、警告处分者通报批评,记过处分者取消一切评优资格,除名处分者罢免职务不再任用。

二、警告处分的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记过处分的部门取消评选先进部的资格,同时给予部长警告处分。

第十一条个人处罚具体内容

一、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警告处分:

1.参加各部门的活动、会议、值班等迟到3次者、无故缺席2

社团活动室管理规定

社 团 活 动 室 管 理 规 定 社团联合会 2013.1014

社团活动室管理规定 一、场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活动室是全院大学生的课外文化活 动场所,由社团联合会负责管理。活动室对各部门、及全院各 学生组织开放。 第二条、活动室内所有物品设备均属公共财产,由社团联合会 办公室负责管理使用,任何个人和团体不得挪为私用。 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 第一条、使用前请检查活动室的物品是否有损坏,如有请及时申报,避免出现责任不清等现象; 第二条、在活动室里,应爱护活动室里的一切物品,保持活动室的卫生环境,使大家能在一个干净、舒适的环境里搞活动; 第四条、社团进行活动时,有责任对活动室内的物品进行管,不准外部人员私自进入活动室,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活动室; 第五条、社团进行活动时,不准擅自动用、损害其他社团寄存物品。如有损坏,按原价进行赔偿。 第六条、社团进行活动时,尽量减小噪音,做到不妨碍其他楼内人员正常学习工作。在使用活动室完毕后,由社团办公室工作人员检查活动室设施,如有异常请说明情况,或进行赔偿及责任的追究。 三、活动结束后,社团人员需将活动室打扫干净,并将所用 物品放回原处。

四、办公室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活动室使用记录,接受会长监督, 并定期向社联汇报。 五、财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活动室须保管好活动室的财产,包括活动室的窗、门以及所配置的办公桌和椅子等。 第二条、若发现活动室财产受到损坏,按具体情况对相应活动室进行处罚,情况严重者通报批评,并勒令其赔偿。 第三条、各活动室负责人负责钥匙分配,值班人员值班完毕后应把门窗关好,确保活动室财产安全。 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社团活动室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所有,如有任何疑问,请与社团联合会有关部门联系。 以上管理办法望社团人员及各社团积极配合,严格遵守,以保障活动室的正常使用。 社团联合会 2013.10.14

勤工助学规定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文件 北工职院学字[2008]6号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高等教育不断发展的形势,完善学院教育管理服务体系,规范并促进我院学 生勤工助学活动的健康发展,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培养德、智、体、 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 知[教财(2007)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勤工助学是指大学生在不影响学习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根据培养综合素质的要求和 学生本人的精力、条件、愿望参加由学院有关部门机构组织进行的,在课余时间利用自身的 智力、体力对学院和社会进行有偿服务的活动,其目的是缓解学生的经济困难,帮助学生在 勤工助学活动中培养和提高自立、自信、自强意识。 第三条勤工助学活动优先安排特困生。 第四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由学院设立专门机构进行管理。 第二章勤工助学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能 第五条学院设立“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办公室”,隶属学生工作处。办公室设 置专门岗位负责我院学生勤工助学活动。任何用工单位或个人未经勤工助学办公室同意,不 得以勤工助学名义,在校园内发布用人信息,招聘学生参加各类勤工助学活动。 第六条学工处勤工助学办公室职能: (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我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实施 条例,部署学生的勤工助学工作。 (二)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三)负责建立、健全学生勤工助学档案,制定全院勤工助学活动计划。 (四)随时了解并传达上级部门和学院有关学生勤工助学的政策及精神,及时向上级主管

社团活动制度

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张家湾中心小学 1、社团组建方式。学校依据师资情况和学生需求组建学生社团并安排辅导老师。支持学生自发组织社团并聘请辅导老师,经学校批准后可以开展活动。社团名称由学生和辅导老师共同讨论确定。 2、社团招募方式。一般每学期初进行社团招新和人员调整,控制人数避免增加管理难度。坚持“自愿参加”和“双向选择”的原则,学生报名社团要先经家长同意。社团老师和成员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一学期内不再变更。 3、活动时间地点。各社团制定科学合理的活动计划,并做好记录。活动时间为下午活动课时间,地点要相对固定。学校努力为社团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各班主任要熟知本班参加各社团的学生名单和活动时间,并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短信、家长会等途径将学生参加的社团名称、辅导老师和活动时间告知家长。 4、社团考勤管理。各社团成员和辅导老师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不迟到不早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活动的要提前请假。辅导老师活动前先点名,如人数不全务必核查原因。活动中加强学生管理,避免学生中途无故离开。班主任要做好配合工作,组织好放学,合理安排课外辅导和卫生值日,督促学生按时参加社团。因班级事务、课业辅导、病假事假等有学生不能参加社团活动的,班主任要主动和社团老师沟通。社团活动结束后,辅导老师要组织学生排队放学,清点人数无误后统一离校,并在离校登记表上签字。社团老师因病因事

请假或因工作原因不能开展社团活动的,要于当天中午前通知相关班主任,并由班主任传达给学生和家长。因学校统一安排活动需取消社团活动的,先由学校通知社团老师,然后由社团老师通知班主任,再由班主任通知学生和家长(同样要在当天中午前传达到)。 5、活动过程要求。每次活动时要认真组织,注意文明礼仪、纪律卫生,加强安全教育,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6、社团收费管理。各社团不得收取学费。需要购买学习用品的,坚持自愿原则,提倡家长自行购买,家长支持统一代购的要提前签订同意书。 7、社团绩效管理。各社团要积极参加各级比赛,为学校争得荣誉。学校每学期末举行社团成果展演,定期进行优秀社团、优秀成员的评选表彰。社团辅导工作量计入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量化范围。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办法

泉州海洋学院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提高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能力,培养学生自立、自律、自强精神,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拟在全校范围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一、受聘对象及要求 1、全日制在籍家庭贫困学生;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道德品质良好; 3、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勤工助学岗位的要求; 4、责任心强,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二、岗位设置要求 1、本着必要的原则,因人设岗; 2、各用工单位设立的勤工助学岗位不能违反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 3、各用工单位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应以确保学生安全为前提,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或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体健康的劳动; 4、各用工单位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其工作时间应尽量安排在学生的课余时间或休息日,以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为前提。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三、设岗程序 1、由拟设岗的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泉州海洋学院勤

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经学生处审核批准后方可设立岗位; 2、未经学生处审核批准擅自以勤工助学名义设立的岗位,学生处不予承认,责任自负。 四、勤工助学岗位人员聘用程序 1、根据推荐人数组织有能力、有责任心、被界定为家庭贫困的学生报学生处备案; 3、学生处从推荐的勤工助学学生名单中聘用符合岗位需求的学生; 4、受聘学生名单汇总至《泉州海洋学院勤工助学工资发放单》由学生处备案。 五、勤工助学岗位的考核 1、校内各用工单位须设专人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工作,定期对本单位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进行教育培训并及时向学生处反馈本单位用工情况; 2、学生处不定期进行抽查学生上岗情况,一旦发现违纪情况,将取消其参加勤工助学的资格。 3、学生处不定期抽查校内用工单位设岗情况及工时使用情况,对存在虚假设岗或虚报工时的用工单位,取消设岗并上报学院党政领导,进行全院通报。 六、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酬金标准 1、原则上一般岗位按8元/小时计算; 2、固定岗位酬金按月计算,每月200元。

大学勤工助学承诺书

大学勤工助学承诺书 本人自愿接受xxx大学学生心电学院勤工助学服务分中心提供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自觉遵守各种相关制度,我郑重承诺: 1.积极认真对待工作,有责任心,若发现问题即时向基地岗位管理部或指导老师反映; 2.熟悉所在岗位的工作内容、性质及要求,不迟到、不早退,在岗期间不擅离岗位,即时认真完成工作; 3.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岗,确保事先向岗位指导老师请假,做好工作协调安排;若有调班,事先向老师说明情况; 4.拥有在校勤工助学岗位不超过一个(临时岗位除外); 5.熟悉所在岗位的工资考核办法及所在岗位的工作当量,每月月末如实填写工资考核表,即时上交到相关负责人处(因为个人原因未即时上交而导致工资不能即时发放者自己负责),若被发现有伪造工作时间的现象,自愿接受相对应处罚; 6.因违反勤工助学岗位工作纪律或操作要求而造成该岗位的损失时,自愿承担责任; 7.即时向学院基地岗位管理部上报有效银行卡号,若银行卡有遗失、变动等情况,即时报知基地岗位管理部; 8.若调动岗位或辞退岗位,提前两星期向基地岗位管理部提出申请; 9.积极配合基地岗位管理部的岗位查访工作,如实反映工作、学习、生活情况,有义务参加基地岗位管理部召开的会议; 10.做到学习为先,工作为辅,学习与工作兼顾。确保考试无挂科(若考试有二门及以上挂科,自愿退离该岗位);

11.若在工作过程中与他人发生矛盾或冲突,寻求相关负责人或指导老师协商解决; 12.工作过程中,维护好个人合法权益,当个人合法权益受损时,即时通过相关责任人实行协调。 13、接受基地岗位管理部的综合评定,对工作态度极差的,不配合基地岗位管理部及岗位指导老师工作的,予以退岗处理,所有在岗同学须予以配合。 工作岗位:承诺人: 年月日

社团活动规章制度

长沙汽车工业学校社团活动规章制度 为规范长沙汽车工业学校各社团召开及活动的开展,调动社团成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建立正常的社团活动秩序,健全社团活动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社团的召开和活动的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增强社团内部的纪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长沙汽车工业学校社团活动规章制度》,请大家务必遵守。 一、成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社团活动规定: (1)开展社团活动时,各成员必须按时到场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社长制定签到表,做好考勤记录; (2)在活动期间,成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认真研究讨论处理各项事宜,不得聊天、睡觉,嬉戏打闹,吃零食,嚼槟榔,抽烟等现象;不得擅自离场,手机调到震动或者静音状态;不得接打电话或做其他与社团活动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请举手示意。情节严重且屡次不改者,可开除出会; (3)不允许非社团人员参加活动; (4)活动期间要注意安全,爱护公物,不得擅自动用实训设备,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5)每次活动结束后,打扫完活动室、关好门窗、电灯后方可离开; (6)活动策划时必须由大家一起完成,提高办事效率,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 (二)请假制度: (1)因故不能到席者,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条需班主任签字)。 (2)若活动时间与协会成员的上课、考试时间冲突,该成员在事先说明,则不予追究; (3)社团成员不得以隐瞒、欺骗等手段请假,如若发现,一经查实,即自动退会; (4)社团成员迟到3次以上,请假5次以上,旷会2次以上则视为自动退会。 (三)财务管理 (1)各社团自行筹备经费,由社长及成员推选专人负责管理,各社团指导老师不得参与;(2)经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基本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个人名义报销; (3)各社团对经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让成员及时了解经费花销情况。 (四)执行与监督: (1)每次开展活动时,社长要严格按照本制度做好考勤记录,所有记录将作为期末的优干评选依据; (2)对本社活动表现突出者,学期末将给予奖励。 (3)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由教务处及内部成员各自加以监督。 (注:本制度如有不足,望社团各成员提出意见,将其完善并正式施行。)

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高等教育发展,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使学生更好地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增强学生的自立意识,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和实践能力,帮助学生、特别是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勤工俭学岗位职责 (一)巡视员岗位职责 1、做好食堂考勤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各岗位工作执行情况,并做好 勤工俭学学生考勤工作。 2、检查勤工俭学学生上班穿戴清洁工作服、帽、口罩、围身布,工 作期间务必带好值勤袖标。 3、搞好区域环境卫生,经常打扫。 4、衣柜每两人一格,每人配备一把钥匙。衣柜里的衣物不外露,个 人物品不放在桌子、椅子、柜子上,做到个人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5、除填写勤工俭学考勤表、工资发放单等,须经常在食堂一楼、二 楼巡视,检查人员是否都到齐岗位等。 6、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如在学生饭菜中发现虫子等,应立即联系总 务处老师。 7、检查并监督各组长的工作情况,不定时的检查各组长考勤情况。(二)组长岗位职责 1、带头做好本职工作,积极配合并协助巡视员做好食堂勤工俭学工 作,并做好时间签到制的考勤表,无作假现象。 2、合理安排勤工俭学学生的工作任务,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以高

效优质完成。 3、检查组员务必佩戴值勤袖标。 4、组员请假需上报巡视员,并上交请假单或病假单。组员辞职需提 前一星期汇报总务处老师。 5、关心组员的中午就餐情况,听取意见或建议,写入每月总结中。 6、每月上交一份工作汇报总结,无任何要求,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问 题、不足之处都可提出,比如人员不够、餐食不饱等。 (三)勤工俭学学生岗位职责 1、听从组长的安排,不得擅自离岗、换岗。 2、协助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工作。 3、穿戴整洁,务必佩戴袖标,以便检查。 4、自觉做好自己管辖区域内的本职工作。 5、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假或病假须按规定履行请假 手续,工作时间不随便离开食堂,穿工作服不能在校园内走动。 6、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以上报组长或巡视员。 二、勤工俭学请假制度 1、每个月请假不得超过3次,请假必须有请假条。 2、请假条必须写清事由,并由班主任签字。病假须提供病假单。 3、辞职须提前一星期向总务处老师说明,以便及时安排人员工作。 三、薪资标准 勤工俭学学生的薪资标准按照学生处规定发放。 总务处2012-11-16

学校规章制度之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

学校规章制度之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实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的有效途径之一,是学校教育工作的组成部分。勤工俭学的开展,对提高教育质量,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具有一定的作用。 第二条勤工俭学的主要任务是: 1、通过劳动实践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热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有理想、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艰苦奋斗的道德品质。 2、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教学开展一些科学实验、科学种田活动,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使学生学到一定的生产知识和劳动技能。 3、搞好生产, 创造物质财富,为改善办学条件和师生福利提供一定的条件。

第三条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和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和学校的可能,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含林、牧、副、渔),为教学和科研服务,为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有条件的也要为外贸出口服务。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勤工俭学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的计划、经济、财政及其它有关部门,要把校办工业、农业做为经济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积极予以扶持和指导,把勤工俭学的事业筹划好、安排好。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 第五条校办工厂、农场实行经济核算,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要加强经营管理,有计划地组织生产、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高经济效益。 各级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 要根据教育部、财务部(82)教供字028号文件颁发的《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勤工俭学财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第二章生产劳动 第六条要按照中、小学教学计划的规定,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或公益劳动。要正确处理教育与生产劳动的关系,使生产劳动与政治思想

篮球社团管理制度

阳光篮球社团管理制度 社团名称: 阳光篮球 招生人数:20 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刘玺 活动时间安排:每周一至周五早晨和下午大课间活动 社团类别:健体类 社团开展意义:重在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理念,让学生感受篮球

的乐趣,培养学生对篮球的兴趣,挖掘学生的潜能,发展特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本学期社团活动目标: 1、进一步能让孩子身心得到发展,全面发展体能,促进身心健康 2、加强深化篮球技能,使学生能自主开始有条理性的尝试比赛。 3、学会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培养顽强的意志品质和团队合作的精神,达到学生身心健康的目的,培养学生愉快、轻松、创新的活动兴趣,使学生热爱篮球。初步能建立起一支小篮球队。 活动开展基本条件分析: 1、篮球社团成员必须准时到规定场地,每次上课点名,检查出勤情况,发现缺席情况及时向社团指导老师反映。 2、篮球社团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学生自己自觉参加兴社团的活动,注意安全,防止伤害事故。 3、要求学生爱护公物,活动结束,小队长负责把球归还器材室。 4、衣着宽松,尽可能穿运动服装,不准带各类坚硬、锋利的物品; 5、要根据身体情况开展活动,如有身体不适或受伤应立即告知老师; 管理方法和活动评价方式: 1、成立管理小队,设队长1名,负责社团的组织和纪律管理;团内分为2个分队长,分别负责2个小队的纪律管理和组织。 2、每节课设最佳球员给予适当的奖励,以此鼓励。 3、采取轮流值日,小队负责制,负责器材的借用和归还。 活动评价方式:平时出勤率,训练质量以及队内小练习,分组对抗成绩表现等方式

付社团人名单: 社长:韩臻奇 副社长:张凯旗、赵俊晨、石佳轩 竞赛部:任欢庆、牛登辉 组织部:吴天昊、杨帆 宣传部:陈嘉博、孙思新 成员:刘毅静、王志伟、张宇欢、安朝阳、符鹏飞、王永琪、冯尚昆、朱家俊、赵鹏博、白小岩、刘子涵、胡新科、刘兆楠、 刘忠飞 三渠中学 2016年9月三渠中学阳光篮球社团管理制度 2016.9

《勤工助学部个人工作总结》

《勤工助学部个人工作总结》xx年3月到学期结束的这一段时间是我在勤工助学管委会市场部担任部门主管的第二个任期,在此期间主要完成的工作围绕着学期初开创的部门工作月份主题而具体开展,将一个学期的4个主要的月份按顺序分为3月份家教宣传、4月制度建设、5月份业绩考核以及家教电访6月份暑期家教宣传等四大部分。所以主要工作也是按照这个顺序逐一开展,下面是主要工作回顾。 一、部门月份工作主题。创建部门工作月份主题的思想源泉是之前的在市场部工作非常出色但后来辞职的助理彭珈,她给我指出了部门工作毫无目标的问题,所以设置月份主题是让每一个部门员工每个阶段的工作都更有核心或者重点,时刻保持个人工作计划与部门工作中心的一致,提高员工工作目标感以及积极性。具体每个月份工作主题的实施内容纳入部门总结,在此就不多赘述了。个人觉得实施效果还是不错的,改变了之前部门工作的只忙于处理部门日常业务以致将员工拖累而忽视业务绩效、业务拓展方面工作开展混乱的局面。 二、家教教员培训讲座。或许家教讲座已经成为每一个市场人的骄傲了。本学期初,市场部面向全校举办了两场家教讲座,并在推广部的技术支持下建立起了“网上教员库”,家教讲座的举办进一步扩大了“勤助服务系统”的影响,但“万事开头难“,虽然我们已经尽可能地借鉴了华师勤助家教教员培训的优良经验,但由于部门人员短缺、宣传基础薄弱等因素,家教教员培训讲座的整套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当然,这也为我们日后集训开展家教讲座工作积累了丰富的”

临床经验”,以举办家教讲座的形式进行教员培训的设想最先出自小助理传南,这项工作得到了两位李老师的大力支持,初步实现了“部门家教工作中教员培训”的夙愿。以后家教教员培训会继续进行下去,而家教讲座形式也将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并得到更好的发展。本人最感欣慰的不仅仅是实现了部门的家教教员培训的夙愿,更多的是通过家教讲座的大量团队工作将部门人迅速地团结到了一起,自此后,部门人培养起了相互了解工作互相监督工作的良好团队习惯,作为部门的老一辈员工,一想到这就忍不住有点小小的激动。 三、本校外招生家教宣传。家教,似乎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部门工作的关键词。这其中有部分原因是在对外市场以及部门人员素质结构因素下,对外业务拓展工作进入了瓶颈状态。另外也是由于家教市场的略显“欣欣向荣”以及李老师的方针指导——立足发展校园周边家教,抓基础、做质量。所以才从教员培训以及建立“网上教员库”管理等基础措施着手做起。如果说“家教教员培训讲座”是当初个人竞选纲领的额外内容的话,那么家教外招生宣传工作就是个人一直的夙愿了。此项目是由传南主要负责由我协助跟进。中间就宣传海报的设计工作就反复地进行了多次的讨论以及修改,按传南的话说就是太长的时间辗转都快消磨了一个人最初的积极与耐性了,当然这是后话了,在实际工作中效率和质量还是不错的。在此不能忘记感谢一下推广部春枚的帮忙呵。这次的家教外招生宣传效果还是比较显著的,临近期末外招生家教数量有明显的增加。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善的,如教员供应结构有待调整,学期末教员时间紧迫因素需要纳

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我校勤工俭学协会服从学工处的领导和管理,主要负责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人员的配备和管理。通过设立该中心,既可为我校部分经济有困难的同学做一些实事,又可为我校广大学生提供锻炼实践能力的平台,同时也进一步规范了我校学生管理工作。 一、勤工俭学中心职责: (一)负责对勤工俭学的学生劳动态度和思想表现进行考核,根据规定和协议发放勤工助学报酬; (二)给特困生优先安置劳务岗位,确保学生和用人部门合法权益,同时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和专业课学习; (三)为学生与用人单位牵线搭桥,协调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纠纷。 二、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要加强以下工作: (一)勤工助学活动不能与学校正常教学相冲突。 (二)擅自外出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发生问题及严重后果的由本人负责。 (三)不得安排学生参加高空作业、受严重污染等极易造成伤害和危害的岗位劳动。 三、对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生的要求:(一)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影响教学及正常学习、生活秩序;(二)由于校内岗位有限,我们将优先安排学习成绩优异、工作能力强、家庭经济情况确有困难的同学。一般经济情况很好的、成绩差的同学我们不提倡申请校内勤工俭学岗位。 四、勤工俭学的岗位安排 勤工俭学工作主要依托各种人脉关系,为各部门提供固定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勤工俭学岗位安排是以贫困生、品学兼备生优先为原则,尽可能为广大的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勤工俭学协会”聘用同学的条件是: 1 、贫困的同学优先; 2 、学习态度端正,行为习惯良好; 3 、做事积极主动并且有责任感; 4 、有一定的耐挫能力; 5 、能服从组织或岗位老师的安排。

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财[2007]7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第三条勤工助学工作由学生工作处统一组织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生工作处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 第四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学校和用工单位的规定,自觉履行勤工助学活动的义务,不得参与有损学校名誉和大学生形象的活动。 第五条学院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勤工助学基金,建立专户,专款专用。 第六条学生参加未经学院审核登记的校外勤工助学活动,学院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第七条学院设立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归属学生工作处,负责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服务与协调。 第八条各组织机构的职责:

学院勤工助学服务中心职责: (一)制定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办法。 (二)审定各用工单位的勤工助学岗位。 (三)对申请参加勤工助学学生的资格审查。 (四)建立勤工助学档案,优先推荐和安排经济困难学生上岗。 (五)组织、监督和管理日常勤工助学活动。 (六)制定工资标准,确定各用工单位的月工资总额指标及岗位总数指标,结算、发放勤工助学工资,统筹管理和使用勤工助学基金。 用工单位的职责: (一)确定本单位勤工助学岗位和岗位负责人。 (二)管理本单位勤工助学日常工作。 (三)按时报送学生的《工时表》和《工资表》。 (四)配合学院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开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岗位设置与信息发布 第九条勤工助学岗位按岗位类别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两种。固定岗位是指相对稳定、时间较长(一个学期以上)的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岗位是指时间较短、具有临时性、突击性的勤工助学岗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第十条校内有关单位和部门如需设立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可到“中心”填写《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审批表》,需设立临时岗位的,可填写《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临时用工申请表》进行登记备案,“中心”根据其岗位性质、职责及要求核定其岗位设置、用工数量和标准并公开招聘。 第四章申请条件及程序 第十一条申请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校勤工俭学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管理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学生是指学校招收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第五条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第六条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学生私自在校外打工的行为,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列。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勤工助学工作,负责协调学校的财务、人事、学工、教务、科研、后勤、团委等部门,配合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会等学生社团组织在勤工助学工作中的作用,共同做好勤工助学工作。 第八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下设专门的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具体负责勤工助学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学校的职责 第九条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是学校学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积极鼓励校内有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作用,在工作安排、人员配备、资金落实、办公场地、活动场所及助学岗位设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提供指导、服务和保障。 第十条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并不断完善本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筹措经费,设立勤工助学专项资金,并制订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

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北阳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引导和管理,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地发展,保障我校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声誉,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章第四十六条、《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14号)以及《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财〔2007〕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是指我校招收的全日制专科生和本科生。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的,以获得报酬、培养自立能力为主要目的的各种服务或劳动。包括通过运用科学知识、科学技术和技能等为用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服务而获取报酬的智力服务活动;和通过体力劳动为用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服务而获得报酬的劳务服务活动。 第四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坚持“立足校园,面向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以服务学生,帮助大学生培养劳动观念和职业道德,锻炼品格毅力,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积极引导,规范管理和与素质教育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的原则。 第五条组织和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社会道德,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不得影响校园容貌和公寓管理,不得影响学生自身的学习。 第六条学校鼓励与支持学生的勤工助学活动,并根据《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筹措经费,设立勤工助学专项资金,制订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对校内的勤工助学项目给予一定的倾斜和优惠政策。校内各单位应积极支持学生在课余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有条件的单位应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七条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学生私自在校内、外打工的行为,不在本规定适用之列。 第八条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应把勤工助学活动纳入学生工作范畴,加强对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指导和管理,积极引导学生通过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培养劳动观念和自立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勤工助学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确定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协调校内各单位,引导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指导和监督学生的勤工助学活动。

勤工俭学 规章制度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勤工俭学社”规章制度 总则 第一条意义勤工俭学活动,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劳动观念教育和劳动技能训练、解决部分特困生的生活困难、培养具有社会主义素质人才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作用参加勤工俭学活动,有利于学生树立劳动光荣的观念,养成珍惜劳动成果和勤俭节约、艰苦创业的良好行为和作风,勤工俭学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部分学生经济上的困难,从而使这些学生能够较好地完成学业。 第三条任务勤工俭学活动是一项于国家、于社会、于学校、于学生都有利的活动,各部门应当提倡和支持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依法保护学生诚实劳动以及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组织 第四条活动开展前,应向学生讲解勤工俭学的目的、意义和基本要求,教育学生更多地从锻炼、提高自己这一角度出发,积极参加这项活动。 第五条要处理好勤工俭学活动与专业学习的关系,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只能在课余和假期,不得旷课。 第六条要处理好勤工俭学和“赚钱”的关系,应提倡资助性的勤工俭学活动,但不能以“赚钱”作为勤工俭学追求的目标,还应积极组织和提倡学生参加无报酬的公益劳动。 管理 第七条学生勤工俭学活动应公开地、有领导地进行。由学工处设立勤工俭学中心,各系(部)辅导员、班主任配合共同开展工作。 第八条参加勤工俭学活动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思想品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2、学有余力,无不及格课程。 第九条学生勤工俭学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条组织安排勤工俭学活动和学院联系的勤工俭学活动应优先考虑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 第十一条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不能影响正常的校园秩序,要自尊、自重、诚实劳动。 第十二条学生在勤工俭学过程中,因显而易见工作损坏的劳动工具或公物,由学生本人负责赔偿。 社长:孙琦淞

勤工助学部规章制度

东方科技学院理工学部学生会勤工助学部规章制度 部门宗旨: 以人为本,以身作则,关心服务每一位贫困学生,踏踏实实做事,点点滴滴付出。 部门目的: 1.规范我学部勤工助学活动,帮助同学处理好学习和勤工助学,社会服务关系。 2. 以间接和直接提供勤工助学机会,脚踏实地的开展各项工作,逐步解决我学部部分同学的生活问题。 3.认真做好一切部门的事务及上级布置的任务。 部门制度: 1.部门所有成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所有的规定。 2.部门所从事的任何活动都不能违背法律和学校规定,不能脱离部门的宗旨和目的。3.部门所有的成员都不得以本部门的名义从事任何未经过部门认可和批准的活动。 4.部门所有成员都应该有集体荣誉感,不得损害部门荣誉和信誉。服从领导的安排,凡事以集体为先,服从集体统一安排,凡有损害部门荣誉和利益者按退出勤工助学部处理。,5.部门所有的成员参加活动都要遵守纪律,凡因故不能参加部门会议或其他学生会会议,应事先向部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缺席处理,凡会议、活动无故迟到、缺席达三次以上者按退部处理。 6.凡参加值班及工作会议时,均应佩带好本部门的工作证;开工作会议应带好笔和笔记本。7.干事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本部门章程。执行和维护本部门的决议,维护本部门的荣誉及利益。 8.端正工作态度,不得因个人情绪影响工作。 9.对部门工作决议有不同意见者,可以向部长提交意见或建议(如是会议中,应会后提出)。10.受学院警告处分以上者,自动退部处理。 11.不能以身作则、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者,撤消其职务。 12.对干事表现和所受奖惩如实记录,每月评一次优秀干事。部门成员每月写一次工作总结(特殊情况再听通知)。 13.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认真负责,会议及日常活动无迟到、缺席等现象,维护我院的利益和声誉的干事,将推荐为下一届学生干部。

学校社团管理制度

学校社团管理制度1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规范我学院创业社团会议的召开及活动的开展,调动社团成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建立正常的社团活动秩序,健全社团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社团会议的召开和活动的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增强社团内部干部的纪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经贸外语学院会计金融系《创业协会社团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务必遵守。 一、社团成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会议规定: (1)召开例会或开展活动时,协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到场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秘书部制定签到表,开会或开展活动时提前十分钟到会场或活动现场签到,做好考勤记录; (2)在会议和活动期间,与会成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认真研究讨论处理各项事宜,不得聊天、睡觉;不得擅自离场,手机调到震动或者静音状态;不得接打电话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请举手示意。 (3)活动中必须积极主动,不得推三阻四; (4)活动策划时必须由大家一起完成,提高办事效率,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 (5)开会要带纸笔,做好笔记。积极参与会议讨论。 (6)会后每个部门讨论下一步工作应怎样进行,分几个步骤,确定由谁负责哪个部分。 (7)工作安排要落实,必须安排到位,尽可能落实到每个人。 (8)会后清洁地面、黑板,关好门窗。 (二)请假制度: (1)因故不能到席者,应在事前向部长请假。征得部长同意后方可缺席,相关部长在会议前将请假人员名单及原因交至秘书部; (2)若开会或活动时间与协会成员的上课、考试时间冲突,该成员在事先说明,则不予追究; (3)如有特殊情况并已向辅导员请假,则需出示请假条以作证明; (4)协会成员不得以隐瞒、欺骗等手段请假,如若发现,一经查实,扣分处置。

职院勤工俭学管理规定

职院勤工俭学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勤工俭学管理规定 为增强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端正劳动观念,解决部分学生的生活困难,根据国家教委和江苏省教委有关文件的要求及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总则 第一条意义勤工俭学活动,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劳动观念教育和劳动技能训练、解决部分特困生的生活困难、培养具有社会主义素质人才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作用参加勤工俭学活动,有利于学生树立劳动光荣的观念,养成珍惜劳动成果和勤俭节约、艰苦创业的良好行为和作风,勤工俭学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部分学生经济上的困难,从而使这些学生能够较好地完成学业。 第三条任务勤工俭学活动是一项于国家、于社会、于学校、于学生都有利的活动,各部门应当提倡和支持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依法保护学生诚实劳动以及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组织 第四条勤工俭学分为智力型和体力型。智力型是将学生所学知识直接服务于社会。体力型是指除公益劳动、义务劳动以外的各种有偿劳动,是一种资助性的勤工俭学活动。 第五条活动开展前,应向学生讲解勤工俭学的目的、意义和基本要求,教育学生更多地从锻炼、提高自己这一角度出发,积极参加这项活动。 第六条要处理好勤工俭学活动与专业学习的关系,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只能在课余和假期,不得旷课。 第七条要处理好勤工俭学和赚钱的关系,应提倡资助性的勤工俭学活动,但不能以赚钱作为勤工俭学追求的目标,还应积极组织和提倡学生参加无报酬的公益劳动。 管理 第八条学生勤工俭学活动应公开地、有领导地进行。由学工处设立勤工俭学中心,各系(部)辅导员、班主任配合共同开展工作。 第九条参加勤工俭学活动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思想品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2、学有余力,无不及格课程。

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

武威职业学院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的自强自立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7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院的组织下利用课余 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院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第四条勤工助学活动由学院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生处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或以勤工助学名义进行各种赢利性活动。学院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在工作安排、人员配备、资金落实、办公场地、活动场所、水电费收支及助学岗位设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提供指导、服务和保障。

第五条学生私自在校外打工的行为,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列。 第二章勤工助学基金管理 第六条学生勤工助学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国家规定学生学杂费中划拨的部分基金、部分教育事业经费、专项资金、社会资助等。 第七条勤工助学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劳动报酬。 第八条学生勤工助学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学院资助管理中心配合学院计财处共同管理和使用学院勤工助学专项资金,制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报酬标准,计财处负责酬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勤工助学岗位设置 第九条勤工助学岗位按照学院现在岗人员工作之外的固定性、临时性、突击性工作而设置,凡应由在岗人员自己完成的本职工作不在勤工助学设岗范围内。 第十条学院可在图书资料室、办公室、实验室、计算机室和其它岗位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院各有关部门应为大学生勤工助学提供机会,积极推进学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工作,吸纳学生参与有关工作,使学生的勤工助学与专业学习相结合。 第四章勤工助学的申请及审批

社团的规章制度.doc

社团的规章制度4 社团的规章制度 【篇一:社团规章制度范本】 社团规章制度 进入本社团的成员,按照相关条例自觉遵守 第一条.按时进行本社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若请假可 带请或自己当面请假。 第二条.社成员应热爱美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好学、积 极 进取,努力打造一个易于大家兴趣培养好发挥的良好环境。 第三条.社成员应关心社团的成长和发展,自觉维护社团的荣誉和 利 益,积极参与社团的工作和活动。(若用好的工作建议、活动改善,及时交流将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社团是供社成员增加兴趣爱好,互相交流的团体,社团 活

动时不得大声喧哗、聊天、随意外出走动。 第五条.本社内的美术作业,统一交由社长、副社长保管。 第六条.社成员应自觉爱护本社公物及美术活动用具,如发现有损 坏 及时上报。 第七条.美术社里如发现打架斗殴,偷窃等不良行为造成严重恶劣 影 响的,予以开除。 第八条.社成员退社应书面通知本社团(社长,副社长)。多次不参加本社活动的(至少4次),经提示后仍违规的,视为自动退会,并 补交书面通知。。 第九条.社成员按值日表的设置对教室环境进行打扫。 第十条.对本社活动表现突出者,学期末将给予奖励。注:本章程 从2010年9月1日起开始生效。 【篇二:大学社团规章制度】 经贸外语学院创业协会社团 规章制度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规范我学院创业社团会议的召开及活动的开展,调动社团成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建立正常的社团活动秩序,健全社团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社团会议的召开和活动的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增强社团内部干部的纪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经贸外语学院会计金融系《创业协会社团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务必 遵守。 一、社团成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 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 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会议规定: (1)召开例会或开展活动时,协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到场并 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秘书部制定签到表,开会或开 展活动时提前十分钟到会场或活动现场签到,做好考 勤记录;

学校后勤管理制度

广东省安邦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后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的总务后勤管理,结合总务后勤工作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总务工作为教书育人和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原则;要有实事求是,因校制定的思想原则;要有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三条 主要任务:加强财务管理和财产管理,加强校园建设和管理,加强校舍管理和设备管理。根据财力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和设备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财务活动进行严格控制和监督。 第二章 总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坚持后勤工作服务于教学一线的原则,在校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统一管理。 第五条 总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严格按照《会计法》和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六条 (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七条 (二)固定资产(财产)管理制度 第八条 (三)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九条 (四)水、电管理制度 第十条 (五)总务后勤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十一条 (六)财务稽核和票证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七)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第十三条 (八)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九)财产登记制度 第十五条 (十)财产损坏、损失处理和赔偿制度。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学校范围内的各部门、全体教职员工均执行本制度。 第十七条 总务后勤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如没有严格执行本制度,校长可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规定进行调整该部门管理人员的岗位工作,并按照有关制度追查该人员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