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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非本市户籍外地人办理护照

北京市非本市户籍在京就业人员和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申请出入境证件


第三十条 人员范围:
一、非本市户籍在京就业人员是指在北京工作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须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五类保险)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连续往前推算不短于12个月,不能断缴;其中生育险自2012年1月起连续缴纳即可。)
二、非本市户籍在京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是指北京高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计划内正常在读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中非北京户籍学生。

第三十一条 申办出入境证件材料:
一、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
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三、申请人近期正面(六个月内)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二寸光面相纸,白色、淡蓝色或灰色背景)。
四、在京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者《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在京高等院校就读的在校大学生还须提供就读高等院校学生处(或教务处、研究生院、研究生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北京高校非北京户籍大学生在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除上述材料外,根据申请出入境证件(及签注)类型不同,申请人还须提供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各类出入境证件办理须知)。
注:每类出入境业务的申请表格均需要粘贴照片;每类出入境业务均需要收取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的纸张统一为A4纸。

第三十二条 申请流程:
一、重要提示:
1、非本市户籍在京就业人员及在京高等院校就读的在校大学生申办出入境证件须先登陆北京市公安局网站进行预申请(应邀赴台除外),预申请通过初审后在网上预约办理时间及受理地点并获取预受理号码。本人持网上预受理号码、有效的身份证明、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于预约时间到达指定受理大厅指定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
未进行网上预约申请的,现场不予受理。
2、出入境证件的申请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被告知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回户籍地申请。
二、在线预申请:
(一)登陆北京市公安局网站--出入境办事大厅;
(二)选择本人身份;
(三)选择办理出入境业务的种类;
(四)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
(五)提

交申请并获取查询密码;
(六)预申请完成后,可在48小时后登陆服务网站输入查询密码、手机号、身份证号查询初审结果;
(七)初审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在线预约现场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地点和时间,生成预受理号码并可在线打印申请表格(对于没有打印条件的申请人,可凭预受理号码到预约办证地点填写)。
三、注意事项:
1、初审结果30日有效,申请人通过初审的,请及时进行预约,并于预约时间到达选定的出入境接待大厅完成现场申请。
2、申请人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先根据初审结果先自行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可重新在网上提交申请。再次申请不通过的,可在线打印《出入境证件网上预申请复核申请表》并由本人持该表和有效的身份证明(二代身份证)到出入境管理总队申请现场复核。
复核办理时限:三个工作日(自递交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3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自行查询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为最终审核结果,复核不通过的,申请人须回户籍地办理出入境证件。
四、通过在线预申请的,申请流程与本市居民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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