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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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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乌阿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完善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干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公司战略和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参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指的中层干部,包括公司中层正副职、部门助理及权属单位领导班子副职、中层正副职干部。

第三条中层干部的层级划分

公司各权属单位

副总经理站长

中层正职级路政大队长、养护公司经理

中层副职级收费站副站长、维修中心主

任、路政副大队长

办事员班长、中队长

第四条中层干部选拔、使用、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依法管理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注重培养、规范使用的原则。

,六,权责统一、奖惩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

第五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理论素养,有高度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模范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和经营管理决策部署。

,二,思想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光明正大,言行一致,严以律己,团结同志,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民主作风,群众基础较好且认同度高。

,三,工作作风扎实。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爱岗敬业,工作扎实,实事求是,勇于开拓,成绩突出。

,四,业务素质过硬。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

识和企业管理知识,具有能胜任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科学决策能力。

第六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选拔公司中层干部正职级,一般应具有担任公司中层副职两年及以上。

,三,选拔公司中层干部副职级,一般应具有公司基层干部,包括公司办事员、班长、中队长,任职两年及以上。

,四,选拔公司基层干部,一般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

经历,且在公司工作三年以上。

,五,工作特别需要的干部,可破格提拔。

第三章中层干部管理权限及选拔任用程序

第七条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的中层干部管理体制。

,一,公司经理班子对所有中层干部进行统一管理,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中层干部进行调整和交流。

,二,权属单位财务部门中层正职按照董事会委派有关规定执行。

,三,公司人事政工干部正职任免,实行任前报备。

第八条选拔任用干部坚持民主推荐、酝酿确定考察

对象、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选拔任用干部要积极推行竞争上岗。

第四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式

第九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由公司经理班子制定民主推荐、竞争上岗或聘任方案。

第十条民主推荐的基本程序

,一,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和推荐范围等情况,拟定民主推荐方案,经公司经理班子研究后组织实施。

,二,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和有关人员,或全体管理人员及部分生产人员代表,参加的会议,宣布推荐岗位,或职务,、任职条件、任职资格、推荐范围和具体要求。

,三,填写推荐表,可按中层以上干部、普通管理人员分别统计,进行民主推荐,或通过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产生候选人。

第十一条竞争上岗的基本程序

,一,根据岗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等情况,拟定竞争上岗方案,经公司经理班子研究后组织实施。

,二,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和有关人员,或全体管理人员及部分生产人员代表,参加的会议,公布竞争上岗岗位,或职务,、参加竞聘人员应具有的资格、条件和具体要求等,

进行必要的动员。

,三,对竞争上岗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布符合条件

的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名单。

,四,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和有关人员,或全体管理人员及部分生产人员代表,参加的竞争上岗测评会,进行公开竞争上岗演讲,组织填写民主测评票,可按中层以上干部、普通管理人员分别统计,。

,五,根据竞争上岗答辩和民主测评情况,产生候选人。

第十二条中层干部原则上由公司内部产生,特殊岗

位可由社会招聘。

第五章组织考察

第十三条考察选用中层干部,要按照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职位要求,全面考察德、勤、能、绩、廉,尤其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第十四条考察选用中层干部,应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准确、历史地了解考察对象的表现。

第十五条考察中层干部的基本程序

,一,由公司经理班子和人事管理部门组织考察组,拟定考察工作方案,并就考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

,二,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广泛了解情况。

,三,同公司党委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交换意见。

,四,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公司报告。

第十六条对选拔任用的中层干部,考察后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归入个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客观、公正、历史、全面、准确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内容包括,

,一,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主要特长。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第十七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应向公司监察部门了解情况。

第六章研究决定

第十八条组织考察程序结束后,由公司经理班子依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集体研究,做出任免决定或提名候选人。

第十九条公司经理班子讨论中层干部任免事项,必须全体到会。到会领导对任免事项要充分发表意见,并表明

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

第二十条公司经理班子讨论决定中层干部任免事项

的程序

,一,分管干部工作的经理或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介绍对拟提拔任用人选的考察情况。

,二,参加会议的公司领导进行民主讨论。

,三,以公司领导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四,对作出任免决定的中层干部,在聘任,或任命,前,公司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

第七章中层干部的聘任、解聘及试用

第二十一条为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公司中层干部实行聘任制。

第二十二条实行中层干部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一年,试用期按任职通知时间计算。试用期满考核需延长试用期的,延长期为半年,试用期满或延长期满考核称职或基本称职的,任职时间自试用期算起,试用期满考核不称职或延长期满考核不称职的,解聘或免除其职务,不承认其任职。

第八章干部的考核、奖惩和运用

第二十三条公司党委负责对中层干部的奖惩、考核

等工作,干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落实。

第二十四条对中层干部的考核包括试用期满考核、年度考核、任期届满考核和日常考核。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分类考核评价。考核通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考核谈话及查看有关记录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二十五条考核结果作为中层干部调整、任免、培养、奖惩的重要依据。中层干部在任期内出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随时免职或解除职务。

第九章交流、回避与退出

第二十六条实行公司范围内中层干部交流制度。干部交流与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直派制度相结合。

公司中层干部有以下情况时进行交流,

,一,因工作需要调整的。

,二,为培养锻炼干部,丰富干部工作经验,提高管理水平的。

,三,在一个岗位或部门工作满5年的。

,四,因公司发展新建单位配备干部的。

,五,任职回避或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第二十七条中层干部交流工作可以在本单位,部门,内同岗位,或不同岗位,间进行,或在不同单位,部门,间同岗位,或不同岗位,间进行。

第二十八条中层干部交流任职的组织实施

,一,中层干部的交流任职由公司经理班子根据中层干部队伍整体情况及各单位中层干部结构情况,结合干部选拔、调整情况分阶段进行。

,二,各单位中层干部在不同单位间交流任职、选派或调动,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公司各部门向经理班子提出初步交流方案、新建单位中层干部选派方案,或计划财务部门负责人直派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同意。

2、召开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初步干部交流方案、新建单位中层干部选派方案,或计划财务部门负责人直派方案,进行研究,确定交流方案。

3、公司综合部根据交流方案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干部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干部的介绍及党员关系转移手续。

,三,各部门内部中层干部的交流,经各部门领导班子商定后报公司审核同意,由各部门办理有关交流任职手续。

第二十九条实行中层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凡与领导

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第三十条党委成员在讨论干部任免时,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三十一条健全中层干部退出机制,完善干部免职,解聘,、辞职、离岗、退休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免职,解聘,,

,一, 达到离岗或退休年龄的。

,二,因违规违纪违法被追究责任的。

,三,在任期,年度,考核评价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四,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五,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职的。

第三十二条实行中层干部辞职制度,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自愿辞职是指干部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职务。

引咎辞职是指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不宜担任现职,由

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职务。

责令辞职是指干部应当引咎辞职或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职,本人不提出辞职的,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对拒不辞职的,予以免职。

第十章纪律与监督

第三十三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各项规定,并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以领导圈阅的形式代替集体研究干部任免。

,二,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三,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集体研究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四,不准拒不执行上级派进、调出或者调动、交流干部的决定。

,五,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

,六,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七,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八,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第三十四条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按照以下规定实施有效监督,

,一,党支部及监察部门受理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检举、申诉,纠正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处理决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执行。

,二,党员、干部、群众对选拔任用干部中的违纪行为,可向董事会、党支部及监察部门检举、申诉,受理机关和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核实处理。

,三,公司经理班子及其领导成员、人事管理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坚持公道正派、任人唯贤,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办事制度,抵制各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鄂尔多斯市乌阿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8月20日

中层干部管理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管理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管理制度一、总则 、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公司内部中层干部的管理,使**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充分发挥中层管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制度。 、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中层管理干部。 、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制订依据 本制度按照集团公司的管理制度,依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参照其它企业科学先进的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情况本着"重在落实,贵在坚持"的工作理念而制订。 二、工作守则和行为规范 中层干部工作守则 、每位中层管理干部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牢记"重在落实,贵在坚持"的工作理念,主动、热情、周到的为场内司机,信息户、货主和全体员工服务,努力让所有人满意。 、全体管理干部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训及自我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司的发展保持同步。

、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公司的生命。 、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中层管理干部提出的敬业要求。 、具有坚忍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和勇气战胜困难、经得起挫折。 、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的工作目标。 、对于中层干部兼职行为的管理: ⑴中层干部未经公司领导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⑵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①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②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③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 ④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对于中层干部个人投资行为的管理: 中层干部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参与经营管理的; ()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中层干部聘用及考核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聘用及考核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聘用及考核管理办法 **市园林科研所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中层干部聘用及考核制度,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用人机制,促进单位各部门工作卓有成效地进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层干部,是指单位内部各行政及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含副职)。班组长的聘任、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第三条:中层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条件好,责任意识浓,事业意识强,开拓意识好;2、业务熟练,肯于上进,自觉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有一定的工作组织协调能力;3、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务实求新,具有敬业精神和大局意识;4、坚持原则,勇于承担责任和纠正错误;善于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5、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以单位利益为重,凡事从集体利益出发,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6、能够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思想先进,团结同志,热爱本职工作。 第三章中层干部的产生第四条:中层干部的产生,按照领导班子提名、职工评议的程序,实行聘任制办法。第五条:中层干部的任用,在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下,应从工作实际出发,打破学历、资历及干部、工人等身份界限,选拔有实际工作能力、能够真正带动部门工作发展的人选。第六条:中层干部的任用范围一般为单位在编在岗职工。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岗位,应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规定,可以聘用单位以外的人员。第七条:对现有的中层领导实行直接聘任,对新提拔的中层领导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应接受职工代表或所在部门职工的民主测评第八条:新聘任中层领导的职工评议以无记名划票方式进行。候选人获票超过总有效票数的60%以上的,为通过评议,单位下发文件予以聘任;得票低于60%的,为没有通过评议。第九条:经领导班子提名,且通过职工评议的,予以聘任。聘任期为一年。第十条:经领导班子提名,但没有通过职工评议的,不担任中层干部;由此而造成的职位空缺,应由领导班子另行提名,并重新进入评议程序,产生新的人选。第十一条:中层领导的聘任期为一年,期满单位不再续聘的,视为自动解职,不在享受单位所规定的有关待遇。 第四章中层干部的职责第十二条:中层干部应切实履行职责,在职责范围内认真开展工作,既坚持原则,又要方法灵活,当好领导帮手。第十三条:负责起草、修订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标准;第十四条:担负本部门责任,认真落实既定计划,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第十五条:认真执行领导决策,圆满完成各项临时任务;第十六条:以身作则,充分调动本部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第十七条: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形成团结一致、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第十八条:公平、公正、廉洁、高效。 第五章中层干部的述职及考核第十九条:对中层干部实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制度。考核方式分为自我总结、领导班子认定和职工评议相结合三种形式。1、自我总结。每年年终,中层干部要对本年度个人工作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并将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整理,存入个人档案。2、领导班子认定。领导班子根据中层干部年度工作业绩,结合干部自查情况,对其进行年度工作认定。认定称职的,递交职工大会进行评议。3、职工评议。领导班子认定称职的中层干部,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述职。职工以无记名划票方式,对中层干部述职情况表决意见。获票超过总有效票数的60%以上的,为考核称职;超过75%以上的,为良好;超过90%以上的,为优秀;60%以下的,为不称职。第二十条:中层干部的考核及述职,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按照所长办公会安排执行。第六章:对中层干部的奖惩及临时任免第二十一条:为激励中层干部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在以下情况下,应对其给予奖励:1、在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的;2、在业务考评中成绩显着的;3、在专项任务中有突出表现的;奖励办法另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中层干部应树立良好的道德情操,具备一定的业务管理水平和良好的心理、政治素质,对工作要科学地进行统筹安排,不得因工作失误影响单位整体形象或造成经济损失。 有如下情况的,由所长办公会研究予以停职检查或就地免职:1、由于工作安排不周、措施不力,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2、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3、受到政法部门处理的;4、监守自盗,损害集体利益的;5、散布谣言,诽谤他人,故意制造混乱,影响单位安定团结的;6、不服从领导安排的,对单位政策强烈抵制,拒绝落实的;7、弄虚作假,向领导隐瞒真实情况,导致领导决策失误的。第二十五条:因职位空缺,需要立即补充中层干部的,领导班子可以临时任

度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一条目的 (3) 第二条原则 (3) 第三条适用范围 (3) 第二章考核体系 (3) 第四条考核对象 (3) 第五条考核内容 (4) 第三章考核管理 (4) 考核机构.................................................................................................................................... 4第六条 考核方式.................................................................................................................................... 4第七条 考核时间与周期第八条 (5) 第九条考核程序 (5)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应用 (6) 第十条考核结果等级分布 (6)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与考核对象的关系 (6)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与调薪 (7)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与年终收益 (7) 第十四条二级子公司管理绩效与第一责任人 (8) 第十五条职务升降 (8) 第五章考核面谈与绩效改进 (9) 第十六条考核面谈 (9) 第十七条绩效改进 (9) 第六章考核结果的管理 (9) 第十八条考核指标和结果的修正 (9) 第十九条考核结果反馈 (9) 第二十条考核结果归档 (10) 第二十一条考核结果申诉 (10) 第七章附则 (10) 干部工作目标计划表 (12) 干部工作业绩评估表 (13)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2014年8月15日修订)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的干部管理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任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管理岗位人员的事 业心和责任感,现就公司中层干部的选拔、推荐、职务聘免及考核 管理规定如下: 一、中层干部的选拔、推荐、聘用的原则和要求。 选拔、推荐、聘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做到严格考核、择优聘任。真正把懂经营、善管理、有知识、组织 领导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成绩突出、有群众威信的职工选拔到 管理岗位上来。 二、中层干部聘用的程序和方式。 (一)、由公司领导提出人选,分管领导负责考核,综合办公室 负责组织实施,然后提交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二)、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层干部任职条件、管理岗位职数,经 总经理提议,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可通过民主推荐、公开竞聘、自 我推荐的方式竞聘中层干部岗位。 (三)、党组织、工会干部的选拔、推荐、职务任免,按有关规 定的程序、权限执行。 三、中层干部的考核 (一)、考核的内容。 1、部门责任人的考核内容主要是,组织领导能力、责任意识、

执行能力和团队建设。经营业务部门,主要考核经营收入、利润额 和安全生产、职工队伍精神面貌; 2、部门副职的考核内容主要是,敬业精神、执行能力、工作实效、协作配合和群众威信等。重点考核敬业精神和工作实效。 (二)、考核组织和方法。 1、由主要领导负责,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坚持自下而上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2、日常绩效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或任期届满考核相结合;中层干部本人述职,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评价、中层干部和职工代 表评议相结合。 (三)、考核程序和形式。 1、日常绩效的考核。采取定量指标考核和定性指标考核相结合、关键指标考核和辅助指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措施按照公 司《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2、半年考核、年终考核或任期届满的考核。 (1)进行半年、年终或任期届满工作总结。部门正职、副职首先要在本部门述职;年终时根据公司统一安排,分别在公司职工大 会上(或在全体领导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和各部门选派的职工代表 参加的会议上)作工作总结报告。 (2)民主测评。 ①通过中层干部述职,现场即时进行民主测评。 ②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为全体领导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及各部门

中层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中层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准确评价中层管理干部的工作绩效,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管理制度,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提供客观依据,公司研究决定,每年对中层管理干部进行一次绩效考核,现将考核办法(试行)公布如下。 一、目的意义 实施干部绩效考核是干部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准确地识别、客观公正地评价、有的放矢地培养、人尽其才地使用、持续有效地激励、严格及时地监督干部的重要手段。目的在于通过考核,及时肯定中层管理干部的绩效成果,找准绩效障碍,保持系统及部门工作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一致,激励和鞭策中层管理干部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工作绩效,全面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促进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干部绩效考核,符合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工作的规定精神,对于我公司建立完善干部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选人用人机制,强化管理干部的竞争意识、责任意识和发展意识,营造干事创业、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思路 对职位进行归类,区分不同类型的职位分别建立关键绩效指标考核体系,按照“关键绩效由关键主体考核”的原则,在突出关键绩效指标考核的基础上,同时实施一般绩效考核。 三、考核维度 考核维度包括绩效维度、能力维度、态度维度。每个考核维度由相应的测评项目组成。 1.关键绩效维度。指考核对象所取得的工作成果,从以下三个方面考核。⑴任务绩效:考核本职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对不同职位的考核对象分设不同的任务绩效指标。⑵管理绩效:考核对下属管理和工作指导的绩效。⑶周边绩效:考核同相关部门的协作精神,以促进工作流程在部门间的顺利推进。 2. 能力维度。指考核对象完成各项专业性活动所具备的特殊能力和本职岗位所

中层干部晋升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晋升管理办法 1.目的 为配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激励员工积极向上,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素质,提升企业经营业绩及选拔贤能,使人员晋升管道得以畅通,并兼顾公平、公正及合理性,特制定本办法。 2.定义 晋升指在集团公司及下属酒店之年度人员编制内,依据“适才适用”的原则,对绩效突出、能力较强员工,给予的职位的晋升。 3.适用范围 3.1 集团公司及下属酒店(前门店、故宫店)主管级以上人员适用本办法。 3.2 总监级以上人员晋升,由董事会提报并审议,晋升办法另行规定。 4.权责设置 4.1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晋升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及晋升手续的办理。 4.2集团人力资源总监对晋升候选人进行晋升资格评议。 4.3各部门负责人依据审核权限对晋升人员提报、评议。 4.4集团总经理负责对晋升人员的审批。 4.5集团总经理负责审批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 5、晋升办法

5.1晋升条件及原则 5.1.1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管理岗位编制出现空缺时,方可提出。 5.1.2担任现职工作满一年,在职工作表现优秀(工作能力特别突出者,经集团总经理核准可适当放宽任职期限的限定)。 5.1.3完成职位所需的有关课程培训(以岗位说明书为基础)。 5.1.4 对公司企业文化有高度的认同感;具备较高职位所需技能;具备较好的适应能力、发展潜力和稳定性。 5.1.5 民意测评平均得分80分以上。 5.1.6 一年内没有违纪记录。 5.1.7 每次晋升以一级为原则,晋升二级以上者,需呈报集团总经理复核。 5.2 晋升形式 根据集团公司和下属酒店运营发展需要出现空缺职位,或集团新项目组建团队的需要,实施不定期的晋升计划。 5.3晋升流程 5.3.1 集团人力资源部依据年度工作计划定期与各店总经理沟通,做好年度内员工晋升调整规划。 5.3.2 集团公司各部门负责人、集团下属各酒店总经理对各自下属进行初步评定后,提出晋升申请。(附件1) 5.3.3 集团人力资源部对晋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晋升资格者将同意评估,否则退回申请部门。 5.3.4 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对晋升候选人进行360度民意测评,参

公司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事业部的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对中高层干部的价值创造过程及结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促进中高层干部与事业部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 干部考核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干部的薪资、效益分红、职位升降与考核结果紧密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事业部本部各类管理干部和二级子公司第一责任人。二级子公司可参照事业部考核办法制定各单位内部干部考核办法并自行组织实施(二级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统一由事业部财务管理部进行考核)。 第二章考核体系 第四条考核对象 I类:二级子公司第一责任人; H类:事业部职能部第一责任人; 皿类:事业部职能部普通管理干部;

第五条考核内容 事业部干部绩效考核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主要包括: 1、事业部下属二级子公司经营目标、经营绩效和管理绩效考核; 2、事业部各职能部部门管理绩效考核; 注:具体参见事业部《2001年二级子公司经营责任制考核及收入分配方案》和《事业部职能部管理 绩效考核方案》 3、干部个人绩效考核,具体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 (1)工作业绩评估:主要根据干部工作目标计划内容进行考核; (2)工作能力评估:主要针对人才培养、创新能力、发展潜能、文化管理、执行能力、沟通协调组织能力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 况制订工作能力评估细则。 综合得分=工作业绩得分X 70%^工作能力得分X 30% 第三章考核管理 第六条考核机构 1、事业部管委会:是最高考核机构,负责事业部下属二级子公司经营目标、经营绩效和管理绩效考核以及事业部各职能部管理绩效考核,事业部总经理是管委会考核负责人。 2、人力资源部:负责事业部干部考核体系构建、考核制度的制定、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并综合协调、指导与监督二级子公司及职能部的考核工作,以及考核结果的管理与归档。 第七条考核方式 1、I类干部按照经营目标、经营绩效和管理绩效进行考核,事业部总经理是考核负责人;

集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颐杰鸿泰狮子湖集团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试行版) 编制:集团人力资源部日期:2010年08 月 24日审核:董兴宝日期:2010年08 月 25日批准:郑静芬日期:2010年 08月26 日

发布日期:2010年08月26日执行日期:2010年09月01日

一、目的 为了组建一支职业化、高效率的中层干部团队,确保集团公司中层干部符合狮子湖文化要求,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规范、透明干部晋升操作过程,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选拔原则,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中层干部包括总监(财务总监除外)、总工程师、总裁助理、集团公司各部门经理(含副经理)、各子公司部门经理(副经理)岗位员工。 本办法适用于中层干部及后备干部(主管级员工)的选拔和任用,社会招聘和总部调配人员不执行此规定。 三、选拔原则 狮子湖集团干部(后备干部)选拔,坚持以下原则: 1、文化认同原则; 2、尚德重能、共同成长原则; 3、注重绩效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主管(后备干部)选拔和任免 (一)主管选拔考察程序 主管人选由部门经理推荐产生,填写主管推荐表,说明推荐理由;

人力资源部对主管人选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基本要求为: ?年龄22岁以上 ?中专及以上学历 ?入职时间满1年 ?上一年的绩效考核平均成绩80分以上 符合基本条件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组织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分管人事副总对该员工进行面试,并做定性评价,指标为: 形象、气质评价 知识储备评价 工作技能评价 培养能力评价 组织协调能力评价 执行力评价 表达能力评价 工作热情评价 管理艺术评价 人际关系评价 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分管人事副总、人力资源部经理按照以上指标对员工进行打分,按照30:30:25:15的权重计算最后加权得分,两项及以上低于最低要求得分的,取消选拔资格。 定性评价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定量评价,指标为: 工作创新 近3个月内工作计划 未按时完成 被领导、客户表扬 被领导批评、客户投 诉次数 工作建议被采纳次数 管理思考

建工集团中层领导人员管理办法

建工集团中层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推进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造就高素质的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加快推进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型企业集团,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有关政策法规,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企业领导人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市场认可的原则。 (五)分层分类管理的原则。 (六)依法合规的原则。 第三条集团公司党委及党委工作部按照管理权限和公司章程,履行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接受市国资委党委及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部门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由集团公司选拔任用的下列人员: (一)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副总会计师及同职级领导人员。 (二)集团公司本部部门正副职领导人员。 (三)集团公司管理的二级企业领导人员:党委(直属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作为班子成员管理的工会主席;全资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集团公司出资的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中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长(监事会主席)、监事;事业部和全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等经理层成员;集团公司出资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中按国有股权比例推荐的经理层成员;集团公司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经理层成员;集团公司向二级企业委派的财务总监。 (四)按照中层领导人员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中层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中层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所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实现后备干部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公司内部干部工作顺立进行,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和能够担当重任的后备干部队伍,建立和完善所人才队伍的结构体系,增强所长远发展后劲,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后备干部是指所中层后备干部。 第二章后备干部的选拔标准 第三条选拔后备干部必须坚持干部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第四条后备干部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能够经受住各种考验,具有做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能够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成为科技企业的优秀管理人才和经营管理者。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有较强的党性观念、组织纪律观念和全局观念。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不谋私利,献身铸造事业,全心全意为职工谋利益。 (五)熟悉科技企业的科研、经营、生产和管理规律,有一定的领导科学和管理科学知识、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锐意进取、开拓务实的精神,善于协调各方面力量。 第五条后备干部的资格 (一)必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作为分管部门的经理和总监需具备大学本科学位。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二)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中层副职干部,特别优秀和发展潜力大的非中层副职干部也可以列为正职后备干部。 (三)中层副职后备干部应有部门内部或同行业工作两年的经历,特别优秀和发展潜力大的非助理人选也可破格列入副职后备干部。 第三章后备干部的职数与结构 第六条后备干部队伍的选拔应形成合理的专业和知识结构,所学专业应基本覆盖本部门的主干专业,除按上述原则选拔后备干部外,还应注意从德才兼备、业绩突出和善于管理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后备干部队伍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妇女干部以及少数民族干部。 第七条后备干部的结构与职数原则上按下列条款执行: (一)后备干部按照现中层正职领导职数1:2 的数量确定。 (二)后备干部要形成合理的年龄、性别、专业知识结构。后备干部要以35 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30岁以下的要有一定数量,近期(1—2年)进领导班子的后备干部年龄可放宽到40 周岁左右。 (三)后备干部中,专兼职从事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干部应占后备干部总数的二分之一左右。 第四章后备干部确定的程序 第八条确定后备干部名单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群众推荐。召开现任中层领导、党支部委员、团支部书记、工会支会主席参加的大会,在全所范围内按规定的职数进行推荐。党委组织部汇总推荐情况,提出后备干部考察人选,报所党政联席会审批,考察人选数应略多于后备干部人数。 (二)组织考察。由党委组织部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的对象逐一进行全面、认真的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管理能力、工作业绩、群众基础和发展潜力,并对每一名考察对象写出考察材料。 (三)集体讨论。召开所党政联席会,按照干部职数的要求,讨论确定后备干部名单。 (四)专职党务系统的干部可在全所范围内由各党支部(总支)进行推荐,经组织部考察后提交所党委会讨论确定。

某集团高层、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高层副职、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条本办法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领导班子副职和城发集团全体中层管理人员,具体包括: (一)**集团领导班子副职(含享受正职待遇领导),包括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二)**集团中层管理人员正职(以下简称部门(子公司)正职):集团总经理助理;集团党委直接管理的党组织书记、集团团委书记、集团纪委副书记、集团工会副主席;集团本部各部室正职负责人及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集团全资、控股子公司领导班子正职人员及主持工作的副职人员,包括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以及主持工作的副职。 (三)集团中层管理人员副职(以下简称部门(子公司)副职):集团本部各部室副职负责人;集团党委直接管理的党组织副书记、团委副书记;集团全资、控股子公司领导班子副职人员(含享受正职待遇人员)。 集团领导班子正职(即城发集团主要负责人,具体为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绩效考核按照**集团有限公司目标绩效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条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按日历季度计算。

第三条集团领导班子副职(含享受正职待遇领导)考核内容与计分规则 集团领导班子副职(含享受正职待遇领导)考核内容包括:高速集团对城发集团的绩效考核、分管指标/工作完成情况、个人否决性考核项、年度履职素质能力评价。 (一)集团的绩效考核 高速集团对城发集团的季度绩效考核得分,是集团领导班子副职季度绩效考核内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分管指标/工作完成情况 集团领导班子副职(含享受正职待遇领导)考核与其分管指标或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挂钩,集团领导班子副职(含享受正职待遇领导)所分管的部门(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得分就是其分管指标/工作完成情况得分,若集团领导班子副职(含享受正职待遇领导)分管两个及以上部门或子公司,季度考核得分取其所分管部门或子公司的季度绩效考核得分均值。 (三)个人否决性考核项 “个人否决性考核项”参照上级有关单位对于企业领导班子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国有资产损失、重大安全生产与质量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违纪事件、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等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情况,进行否决性指标设置。一旦触犯,根据领导班子副职的分管领域进行问责,当季度即扣分,触犯任何一项扣15分;触犯两次及以上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根据优胜劣汰原则,建立能者上、庸者下、干部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机制,形成科学规范的中层干部选拔、使用、监督、考核机制,培养一支精干高效、爱岗敬业、充满活力的中层干部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中层干部包括:部门正副职、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第三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原则: 1、组织选拔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2、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优化结构、注重实绩的原则; 4、按程序进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四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 3、熟悉业务,有基层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决策能力,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学习创新能力。 第五条选拔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应具备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企业领导一般应逐级提拔,对特别优秀、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可破格提拔但不得越两级。 第三章中层干部的推荐和选拔 第六条拟任中层干部职务的初步考察人选主要是竞聘上岗方式产生。 第八条竞聘上岗工作程序为: 1、办公室制定竞聘工作方案,由公司领导研究通过后实施; 2、公布职位、条件和方法; 3、报名和资格审查; 4、竞聘考核和组织考察 5、会议研究和确定人选 6、行文宣布。 第四章中层干部职务管理 第九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1、根据中层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和考核,考核结果为C类,且年终评议在80分以下,经公司研究认定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 2、不能胜任现职的。 第十条不胜任现职的中层干部,按下列标准认定: 1、在重大政治问题上是非不分,不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 2、对所管部门(车间)或所负责工作长期处于后进状态。

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制度,培养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中层干部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射洪县科级干部管理规定》精神,结合全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中层干部是指: 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保卫科长以及享受中层待遇的工会干部。 第三条团委书记实行双重管理。团委书记的产生,可以先竞争候选人资格,然后再按照相关选举程序进行选举。团委书记选举产生后,学校党组织报团县委审批后,再报县教育局党委备案。 第四条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为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五条明确管理职责,严格管理程序。学校中层干部的聘任权限在各处室、各部门实行宏观管理。按照一定的程序聘任中层干部后,报县教育局党委备案。 第二章中层干部的产生 第七条学校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 第八条学校中层干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和方法,能够运用正确的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有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品行端正,业务精湛,善于管理,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业务能力、管理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 (三)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能够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以身作则,顾全大局,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 (五)能够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作风民主,办学行为规范。 第九条竞争中层干部职务的,应具有下列资格: (一)竞争中层正职的需任副职2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且聘任年限2年以上;竞争副职的需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 (二)竞争中层干部的人员中学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无党内或行政处分。 (四)中层干部应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五)年龄要求原则上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六)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工作。 第十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应按照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制定方案。 制定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须经校务会、党支部(总支)委员会研究,提交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公布职位。 学校将拟竞争的岗位和任职条件等有关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三)个人申报。 凡要求竞争中层岗位的人员,需填写《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申报表》,由聘任单位党组织具体受理个人申报工作。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党组织负责对申报人员按照岗位职责、中层干部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向校务会或支委会报告。 (五)组织考察。

公司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1)

##公司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和改善中层干部绩效,公平、公正地评价中层干部的岗位业绩,激发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有关精神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处)室、生产厂及其车间(科室)以及多种经营子(分)公司等单位。 第二章考核方式 第三条绩效考核实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方式。 第四条月度绩效考核指日常绩效考核,考核对象为公司全体中层干部,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生产厂各车间科室由分厂牵头组织。 各单位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应会同班子成员根据公司或分厂下达的生产(工作)经营任务以及单位(科室)职责,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出每月班子成员各自的工作目标任务,并在本单位范围内予以公开。当月结束后,各单位负责人牵头组织班子成员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填表考核,并在本单位范围内以会议或其它公开形式通报考 核结果

每月10日前,各单位应将本单位中层干部月度目标任务绩效考核表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班子全体中层干部应在绩效考核表上签字。月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年度绩效考核由单位员工考核、公司组织考核和公司领导考核三种形式构成,实行百分制,比例为4 : 4 : 2。https://www.sodocs.net/doc/7f4701016.html,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 单位员工考核。各单位组织员工召开考评会。考评会上,单位负责人代表班子对本单位中层干部当年各月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单位员工根据通报及被考核者平时综合表现,填写中层干部年度绩效考核表。 公司组织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成考核组集中进行。考核组在听取单位负责人通报、与员工个别谈话了解情况以及查看各单位报送的月度绩效考核结果后,商议对被考核者做出评价,填写中层干部年度绩效考核表。 公司领导考核。由人力资源部向公司各主管领导送达中层干部年度绩效考核表,各主管领导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进行填表。 单位员工考核时,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下(含50人) 的,全体参加;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80% 以上人员参加,并不得少于50人;单位人数在100人以 上(含100人)的,60%以上人员参加。 第六条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根据单位员工考核、公司组织 考核和公司领导考核情况,形成中层干部年度绩 效考核结果。 第三章考核内容

集团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选拔任用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中层管理人员队伍,为公司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队伍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任及管理暂行办法》及成都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 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集团本部部门负责人、直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三级企业班子正职、其他按照中层级别管理的人员。 第四条选拔任用的方式主要有:内部推选、内部竞聘(竞争上岗)、市场化选聘(公开招聘)、人才引进。 第五条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的职责分工:

(一)集团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同时负责指导、监督所属企业选拔任用工作。 (二)集团提名委员会负责审议动议初步方案,研究初步人选产生范围、推荐方式、选拔程序等。 (三)集团党委负责领导和把关选拔任用工作。 (四)集团纪委监督选拔任用工作,负责中层管理人员廉洁考察、任前廉洁谈话等工作。 第二章任职条件 第六条任职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二)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须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四)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第七条任职基本资格 (一)采取内部推选、内部竞聘(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中层管理人员,担任集团中层正职的,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企业中层副职2年以上工作经历;担任集团中层副职的,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可分别缩短1年、2年工作经历。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中层干部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中层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层干部系指经医院聘任的科室正、副主任、护士长。 第二章中层干部的聘任 第三条:中层干部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身体健康;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含)以上;科主任年龄一般在45岁以内,临床科室主任视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可适当放宽限制,护士长年龄一般在45岁以内。 2、担任业务科室(包括医、药、护、技)中层职务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一般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护士长应具有主管护师或三年以上护师技术职称及大专(含)以上学历;担任行政职能科室中层职务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有3年以上工龄,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 第四条:根据医院学科发展需要,新聘任的科室主任、护士长的聘任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群众推选或自荐、组织审查、组织考核、公示、组织审批、聘任。也可以根据州委组织部门的有关规定,参加公选。 第五条:在职中层干部的续聘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由院办公会确定,年度考核不能胜任者淘汰。 第六条:中层干部由院长聘任,实行三年一聘。

第七条:根据纪检等有关部门规定,财务、药学部、装备科、总务科等岗位主要负责人实行定期轮岗制,医院根据情况2-3年轮换一次。 第八条:中层干部聘任应当严格按照任职条件及聘用程序聘任,特别优秀或确因岗位需要的可破格聘任,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第三章中层干部的职责与权利 第九条: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室主任对院长负责,接受分管领导管理。 第十条:护士长、副主任除接受相关职能科室的管理外,行政上对科室主任负责。 第十一条:完成医院下达的中心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落实各项医疗护理常规,积极创造条件,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 第十三条:医务科、护理部属业务职能科室,负责代表医院行使监督、检查、指导和人员配备职权,院感、科教等科室协助行使相关职能。 第十四条:科主任是科室行政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和岗位职责、有关工作制度,督促、检查科内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第十五条:科主任享有科室业务决策权。制定并组织实施业务发展规划、新业务开展计划、科研教学计划、人员培训计划及相应配套措施,对其工作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负责协调科室各项临时性工作。 第十六条:科主任享有科室人员管理权。在遵照医院相关管理原则前提下,科主任享有科室人员聘用权、不合格人员的解

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1 概述 中层干部绩效考核是指根据全厂绩效考核总体要求,以岗位为基础,以KPI考核为核心,以360°考评为重要手段,实现中层干部个人价值与岗位价值的最大化,达成工厂整体目标完成,激发中层干部队伍整体活力的一种管理活动。 2 目的 1 —— 建立中层干部绩效管理机制,激发中层干部队伍活力。 2 —— 传递压力,提升团队整体绩效,达成工厂目标的完成。 3—— 提升中层干部个人素质,促进个人能力提升,锻造中层干部队伍。 3 适用范围 全厂所有在职中层干部。 4 基本原则 4—— 业绩为主,正向激励的原则; 5—— 目标导向,责权对等的原则; 6—— 整体规划,逐步完善的原则。 5 机构及职责 5.1 组织机构 在厂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政治工作部部长任副组长,考核组成员包括:厂办公室、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安保法规部、工会办公室、多种经营管理部等部门的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由政治工作部完成。 5.2 职责与权限 5.2.1 厂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中层干部绩效管理工作的推进与 实施,审定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负责中层干部绩效申诉的终裁。 5.2.2 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组负责组织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工 作:制订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组织推进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工作;受理中层干部绩效申诉,组织对申诉的调查与处理。 6 绩效考核实施 6.1 绩效考核方式 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实施年度考核,由半年考核、年终考核和年终评

议三部分组成,其中:半年考核20%+年终考核50%+年终评议30%。 6.2 绩效规划 按照部门组织绩效就是部门中层管理者的绩效,以及个人绩效大于部门绩效的原则,结合部门职责定位、主要考核指标、工厂中心工作、队伍建设情况及相关重点工作进行动态规划。 6.3 绩效合约 6.3.1 中层正职不再另行签订绩效合约,中层正职的绩效整体承接厂部 对部门绩效考核的结果。 6.3.2 中层副职实施二级考核,一级考核者为部门中层正职,二级考核 者为分管厂领导。中层副职与部门中层正职签订绩效合约,绩效合约中关键绩效指标(KPI)承接厂部对部门的绩效考核结果, 占绩效合约总分值的80%,其他指标由中层副职与部门中层正职协商签订。 6.3.3 对于有两个中层正职的部门,由部门行政第一负责人与其他中层 干部签订绩效合约。在行政第一负责人与其他中层副职签订绩效合约时,关键绩效指标(KPI)中的行政指标由行政负责人进行 签订与考核,关键绩效指标(KPI)中的党务指标由党务负责人 进行签订与考核,绩效合约中其他指标由行政和党务第一负责人共同协商进行考核,并报分管厂领导审定。 6.3.4 中层干部个人绩效合约的签订与部门绩效合约签订的时限基本同 步。 6.4 绩效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以部门业绩为主,兼顾个人能力素质评价。指标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一是基于部门目标责任书;二是基于岗位说明书中规定的职责;三是基于工作改善和解决工作问题的需要;四是基于满足上级组织和内、外部客户的必要需求。 6.5 考核实施 6.5.1 半年考核 每年6月底,考核者根据绩效合约的主要内容和被考核者实际工作完成情况,结合厂部对部门半年绩效考核分,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6.5.2 年终考核 每年12月底,考核者根据绩效合约的主要内容和被考核者实际工作完成情况,结合厂部对部门全年绩效考核分,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6.5.3 年终评议 年终评议方法。 年终评议采用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测评的方式进行。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书由分管厂领导审定。

葛洲坝集团公司中层领导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层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 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集团股份公司)中层领导人员(以下简称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建设“四好”领导班子,培养“五有”领导人员队伍,确保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集团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领导人员管理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人才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相结合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能力和业绩的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三条领导人员管理的主要内容有:选拔、任免、考核、奖惩、培训等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领导人员是指集团股份公司党委、集团股份公司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领导人员职务名称如下: (一)集团股份公司:畐応工程师、畐応经济师、畐応 会计师; (二)子公司、分公司:总经理(厂长、院长)、副总经理

(副厂长、副院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三)直属机关职能部门:主任(部长)、副主任(副部长),集团股份公司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四)经营管理服务单位:主任、副主任; (五)驻外办事处: 主任、副主任; (六)控股和参股单位中集团股份公司派出领导人员所任职务,根据出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等确定。 未成立直属党委而成立直属党工委、党总支的,职务名称为党工委书记、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工会工委主任、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 由集团股份公司党委、集团股份公司确定直接管理的其他领导职务,依据本办法管理。 第五条领导人员职数按《集团股份公司所属单位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数及党政领导班子职数核定办法(暂行)》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领导人员职级依据《集团股份公司所属单位和直属管理服务部门(单位)层级划分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单位(部门)行政层级及所任职务对应确定。 集团股份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副总会计师职级为正局级。 控股和参股单位中集团股份公司派出领导人员的职级,由集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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