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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桩基检测的要求、问题处理、验收条件和程序规定

关于桩基检测的要求、问题处理、验收条件和程序规定
关于桩基检测的要求、问题处理、验收条件和程序规定

关于桩基检测的要求、问题处理、验收条件和程序规定

一、桩基检测的一般要求

1、试样必须源自受检桩基工程,,并采用见证的形式确定试样。试样应符合相关检测方法的技术要求

2、试验桩的数量级位置由设计按相关规范确定。

3、对桩基的验收检测,试样数量按下列原则确定:

①按单位工程计算,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样数量不计入验收检测的抽检总数。(注:即试桩报告不得作为静载正式检测报告)

②单位工程相同条件下的桩基作为一个抽检批次

③具体的抽检数量遵循各种检测方法的规定

4、验收检测的试样位置应在施工完成后随机确定,并应均匀分布。确定试样位置还应考虑下列因素:

①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

②设计方认为重要

③委托方认为必须选取

④施工中有异常

注:①静载检测需在桩全部施工完毕后由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勘察五方责任主体共同确定,以设计院为主,不得事先指定;

②对于抗拔桩和计算有摩擦力的抗压桩,若在挖土之前做承载力检测的,需报设计院出具增加的承载力设计值作为静载检测的依据,以弥补挖土造成的承载力损失

5、从桩基施工完毕到开始进行检测的最短间歇时间

(1)承载力检测

①混凝土灌注桩28天

②预制桩:砂土7天、粉土10天、非饱和黏性土15天、饱和黏性土25天、桩端持力层未遇水易软化的风化岩层25天

注:若验收检测工期无法满足间歇时间,应在检测报告中注明,对于泥浆护壁灌注桩,宜适当延长时间进行承载力检测,具体由设计院确定

(2)完整性检测

①当采用低应变或超声波时,受检桩桩身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的70%或预留立

方体试块强度不得低于15MPa

②当采用钻芯法时,受检桩的混凝土龄期达到28天或预留立方体强度达到设计强度二、桩基检测的具体要求

单位工程针对不同的桩型静载(含抗压、抗拔)需分开检测,其它具体要求如下:

1、大直径挖孔灌注桩

类别检测项目取样频率规范条文备注

1

原材料

对钢材等原材料的质量、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

现行标准的规定。GB50202-5.1.7

注①

2 竖向承

载力静载(抗压)

检验桩数不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

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GB50202-5.1.5

3 静载(抗拔)检验桩数不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JGJ106-3.3.8

4

完整性

低应变除超声波或取芯外全部检测注②超声波检测数量:

不少于总桩数30%,且不少于10根

《导则》4.5.4

钻孔取芯注③

5

试块抗压强度每台班每浇注25m3必须有1组试件;

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GB50202-5.1.4注④

6 其他

注:

①目前已淘汰HPB235盘圆钢筋,按照新规范设计的均为HPB300及以上,施工时不得采用已淘汰的HPB235

盘圆钢筋

②由于部分工地低应变和静载同时做,往往做静载检测的桩遗漏了做低应变,切记在做完静载检测后补

做低应变检测,保证超声波(或取芯)和低应变检测数量和为桩总数的100%

③超声波未做或漏做的,采用钻孔取芯,补足检测比例;

检测长度:桩身通长直至持力层表面(测量出沉渣厚度);检测数量:未做或漏做超声波的桩数量,达到30%,且均不得少于10根的要求

④试件为标养,

2、预制桩

类别检测项目取样频率规范条文备注

1

原材料抗弯性能试

验和破损试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规格、同一型号的产品,

每进场5000米抽取2节

《关于加强外

地进宁混凝土

管桩产品质量

管理的通知》

注①

2

竖向承载力静载(抗压)

1、检验桩数不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

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2、对于采用多节预制桩的工程(仅指二节及二节

以上且单节长度≤4米),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

桩数的2%且不得少于5根。

GB50202-5.1.5

3

静载(抗拔)1、检验桩数不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

2、对于采用多节预制桩的工程(仅指二节及二节

以上且单节长度≤4米),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

桩数的2%且不得少于5根。

JGJ106-3.3.8注②

4

完整性低应变

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30%且不得少于20根;

每个承台抽查数不得少于1根,

《导则》4.5.4注③

5

试块抗压强度

填芯混凝土,每台班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

每单位工程必须至少有1组试件;

GB50202-5.1.4注④6 其他

注:

①本条仅限于外地(南京地区以外)的预制管桩

②由于目前限制管桩做抗拔桩,故本条基本不用,若图纸已审图则可行

③若为条基下预制桩,

④试件为标养,建议多留置1-2组同养试压试块并在基础或承台混凝土浇筑之前试压;

3、沉管灌注桩

类别检测项目取样频率规范条文备注

1

原材料

对钢材等原材料的质量、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

现行标准的规定。GB50202-5.1.7

注①

2 竖向承

载力静载(抗压)

检验桩数不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

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GB50202-5.1.5

3

静载(抗拔)

检验桩数不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JGJ106-3.3.8

4

完整性低应变1、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50%,且不得少于30

根;每个承台抽查桩数不得少于1根。

2、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和地质条件较为复

杂的乙级桩基工程,应适当增加抽检比例

《导则》4.5.4注②

5

试块抗压强度每台班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

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GB50202-5.1.4注③

6 其他

注:

①目前已淘汰HPB235盘圆钢筋,按照新规范设计的均为HPB300及以上,施工时不得采用已淘汰的HPB235

盘圆钢筋;

②由于沉管灌注桩可靠度较低,建议低应变100%全做;

③试件为标养,

三、桩基相关问题的处理

1、行为问题

提前开工的:

办理监督注册前已施工完成的部分依据《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检管理规定》(宁建工字[2009]109号)附件二执行

2、资料问题

1)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不完整的或未执行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法规、规定、标准及文件的:依据《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检管理规定》(宁建工字[2009]109号)附件一执行

2)完整性检测出现III、IV类桩的,

出现III、IV类桩需通知我站,并同报其它责任主体,且该工程需进行100%的完整性检测,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勘察单位对出现III、IV类桩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出具专项处理方案,施工单位按方案施工、做好隐蔽验收工作,监理按方案,进行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处理完毕后再次进行完整性检测,检测合格后和其它桩一并进行桩基验收,涉及到III、IV类桩的原材料需有检测报告,并留置相应试块

3)桩基偏位图、偏位表未做,或偏位图、表仅标注偏位超标桩号的,

①桩基偏位图、偏位表未做的需补充完整,所有桩均需标注偏位,超标的报设计院处理

②某一轴线上单个桩不超标,但轴线上桩多数偏向一个方向,偏移值接近允许最大值的,需由

设计院出具处理意见

4)混凝土试块强度不合格的:

①预制管桩填芯混凝土标养试块强度不合格的,设计院复核

②灌注桩混凝土标养试块强度不合格的,抽检桩顶表面芯样

5)其它

3、现场实体问题

1)偏位偏位超标,或某一轴线上单个桩不超标,但轴线上桩多数偏向一个方向的,偏移值接近允许最大值(报设计院处理)

2)桩头锚固筋长度不足的(搭接补焊,注:正常情况下单面焊不应≤10d,双面焊不应≤5d)3)锚固筋焊接钢筋规格不一致(补焊钢筋需和原桩头锚固筋规格一致)

4)桩头严重不平、桩心低、桩周边混凝土高(凿除周边混凝土,保证桩头基本平整)

5)桩头松散混凝土或浮浆未凿除干净(凿除干净)

6)桩头突出垫层高度不足(见附图一)(重新开挖垫层到符合要求为止)

7)为了突出垫层人为在桩头上浇注一层混凝土夹心层的

(去除混凝土夹心层,并保证桩头突出垫层高度,不足的按6)处理。注:桩顶到垫层高度大于300mm的才允许接桩,并突出垫层高度5-10cm,小于300mm的不允许接桩,待桩基验收完毕后和承台整浇,桩头的处理要求按附图一执行)

8)其它

四、桩基验收的条件

1、桩基验收的资料条件:

1)行为相关资料

①行为资料已整理完毕,各方签章齐全

②桩基若有分包,分包备案合同已签署(分包备案合同原件放置现场备查)

2)检测报告

①承载力、完整性检测报告齐全(静载试验报告、低应变报告、大直径灌注桩超声波报告)并报设计院签收(若勘察单位提出要求,则也需勘察单位签收),

②其它检测报告齐全(外地管桩检测报告、灌注桩钢筋原材检测、钢筋焊接报告)

注:试桩报告不得作为正式静载试验报告,一经发现,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并重新补做静载试验

3)试块报告齐全

人挖桩试块、管桩填芯、垫层标养试块(留置数量根据工程量大小确定,龄期为28天)

4)桩基偏位图、偏位表需做好,报设计院签收,如偏位超标(预应力管桩允许10cm、人挖桩允许5cm)或桩偏移同一方向较大的需设计院出具处理意见

4)竣工图需完善。

竣工图需盖过审图章的图纸,竣工图上需各方责任主体签章

5)其它资料

①审图机构审过的涉及桩基部分的施工图纸及审图意见回复

②桩基检测方案表各方签章,并报我站审查、备案

③桩基专项资料按目录整理完毕(挖孔灌注桩检查记录(一桩一表))

④单位子单位资料桩基部分已完善(若桩基为分包,则验收完后移交给土建单位)

2、桩基验收的现场条件:

1)桩头浮浆清理完毕、桩头基本平整、桩头松散混凝土块已凿除、桩边混凝土附圈或嵌入桩头的砖头等已凿除积水清理干净,预制管桩填芯填好

注:部分工地存在浮浆清理不干净、桩头不平整现象,浮浆指桩头没有大面积露出石子,而是水泥浆料2)桩突出垫层约5-10cm(如有防水卷材,桩顶到防水卷材面5-10cm),突不出垫层的将垫层下降,下降垫层水平段宽度15-20cm,如下图附图一(本图为人挖桩,管桩参照执行):

(附图一)

垫层下降5-10cm,下降

垫层水平宽度15-20cm

垫层下降5-10cm,下降

垫层水平宽度15-20cm

注:

①目前部分工地的确按要求突出垫层高度5-10cm,但铺设防水卷材后仅2-3cm,不符合要求,本文所讲的5-10cm指从最终面层到桩顶标高计算;另外,不允许为了突出垫层10cm 而人为的在原有桩头上浇筑一层浅浅的混凝土夹心层,而应当按注②进行

②若桩头低于垫层小于30cm,不需接桩,但桩头周边垫层应低于桩头高度5-10cm(目的:让桩头突出垫层高度5-10cm),桩基验收后和承台或基础整浇

③若桩头低于垫层大于30cm则先进行接桩,并突出垫层高度5-10cm,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标准图集--江苏省先张法预应力管桩图集苏G03-2002第49页,或见下图(图集可在QQ群共享里下载),灌注桩参照执行;

3)桩头锚固筋调直,不足锚固长度的焊接接长(双面焊5d,单面焊10d)如下图

注:如锚固筋伸出承台钢筋笼的,不得切断,允许打弯并弯入钢筋笼内

4)轴线弹好,砖胎膜砌筑好,粉刷到位,垫层施工完毕(垫层留置混凝土标养试块)

四、桩基验收的程序

1)在资料和现场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由总监或建设单位责任人提前1-2天通知我站,由我站质监组根据工作安排桩基子分部验收监督的时间节点

2)再由总监或建设单位责任人通知勘察、设计人员及其它相关人员参加验收,参加人员为:勘察、设计、总监、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若有分包,则土建、桩基项目经理均需到场)

3)准备会议室,先行查看桩基相关资料(含图纸和审图意见书及整改回复)

4)到现场查看现场条件

5)回到会议室,由总监组织验收工作,桩基、土建、监理、勘察、设计、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表态,

6)我站根据各方责任主体的表态及资料抽查和现场查验情况提出监督意见

(完毕)

桩基础施工验收规范

桩基础施工验收规范 桩基础施工验收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地基(5)桩基础(6)土方工程(7)基坑工程(8)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等内容。 桩基础施工验收规范是我国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统一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桩基础施工验收规范常用的建筑术语如下: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geosynthetics foundation 在土工合成材料上填以土(砂土料)构成建筑物的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可以是单层,也可以是多层。一般为浅层地基。 重锤夯实地基heavy tamping foundation 利用重锤自由下落时的冲击能来夯实浅层填土地基,使表面形成一层较为均匀的硬层来承受上部载荷。强夯的锤击与落距要远大于重锤夯实地基。 强夯地基dynamic consolidation foundation 工艺与重锤夯实地基类同,但锤重与落距要远大于重锤夯实地基。 注浆地基grouting foundation 将配置好的化学浆液或水泥浆液,通过导管注入土体孔隙中,与土体结合,发生物化反应,从而提高土体强度,减小其压缩性和渗透性。

预压地基preloading foundation 在原状土上加载,使土中水排出,以实现土的预先固结,减少建筑物地基后期沉降和提高地基承载力。按加载方法的不同,分为堆载预压、真空预压、降水预压三种不同方法的预压地基。 高压喷射注浆地基jet grouting foundation 利用钻机把带有喷嘴的注浆管钻至土层的预定位置或先钻孔后将注浆管放至预定位置,以高压使浆液或水从喷嘴中射出,边旋转边喷射的浆液,使土体与浆液搅拌混合形成一固结体。施工采用单独喷出水泥浆的工艺,称为单管法;施工采用同时喷出高压空气与水泥浆的工艺,称为二管法;施工采用同时喷出高压水、高压空气及水泥浆的工艺,称为三管法。 水泥土搅拌桩地基soil-cement mixed pile foundation 利用水泥作为固化剂,通过搅拌机械将其与地基土强制搅拌,硬化后构成的地基。 土与灰土挤密桩地基soil-lime compacted column 在原土中成孔后分层填以素土或灰土,并夯实,使填土压密,同时挤密周围土体,构成坚实的地基。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ement flyash gravel pile 用长螺旋钻机钻孔或沉管桩机成孔后,将水泥、粉煤灰及碎石混合搅拌后,泵压或经下料斗投入孔内,构成密实的桩体。 锚杆静压桩pressed pile by anchor rod

桩基验收程序

桩基验收程序及条件 桩基工程验收程序: (一)、当桩基子分部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在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向建设单位提交桩基子分部工程验收报告,申请验收。实行监理工程,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二)、建设单位收到《桩基子分部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验收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桩基子分部工程工程验收程序: (一)、当子分部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在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子分部工程验收报告,申请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二)、建设单位收到《子分部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验收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当具备条件: ①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②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技术资料,并通过了建设、监理等单位的审查,形成了《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五); ③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④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并形成了《(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检查表》(表六); ⑤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种类质量问题已处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三)、建设单位确定子分部工程验收时间后,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并书面提交《(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通知书》(表七)。 4、建设单位组织子分部工程验收: ①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汇报子分部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②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子分部工程档案资料和有关技术资料。 ③实地查验工程实体质量。根据现行国家工程验收标准、规范对子分部工程实体工程质量中的桩顶标高、桩位偏差、桩径等项目进行抽查和观感检查。

桩基验收条件及程序

桩基工程验收条件及监督程序 一、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条件: ① 实物工程量已完成; ②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质量问题已处理,质监机构责令整改的质量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出现的质量事故已按有关规定处理; ③质量控制资料已收集完整,建设、监理已对工程资料审查确认完整、有效,并签署了《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五); ④各方责任主体已签署了《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检查表》(表六); ⑤桩基施工单位出具了工程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出具了桩基子分部工程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出具了《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⑥基本资料已到位: 1)桩身完整性、承载力检测报告; 2)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和复试报告; 3)砼试验报告和钢筋接头的连接试验报告; 4)质量事故(问题)的处理记录或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报

告; 5)隐蔽验收记录; 6)桩位竣工图; 7)桩基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二、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应在验收前3个工作日将《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通知书》(表七)报送我站,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汇报桩基子分部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各单位对汇报内容有没有需提出的问题。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据有关的验收规范、标准和规程确认桩基子分部工程档案资料完备情况。 3、实地查验工程实体质量。根据现行国家工程验收标准、规范对桩基子分部工程实体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一般项目

进行抽查和观感检查。 4、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根据现行国家工程验收标准、规范,对桩基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讨论该子分部工程是否达到工程质量合格标准,能否进行下一步土建施工。 5、形成子分部工程验收意见,验收组人员签字认可。 6、质量监督站人员对工程竣工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规范等情况进行监督,对符合要求者予以认可,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 7、建设单位总结发言。 8、监督验收后,建设单位负责形成《验收会议记录表》(表八)报质量监督站备案。 *注:参与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报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桩基检测规范

为了确保基桩检测工作质量,统一基桩检测方法,为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使基桩质量检测工作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数据准确、正确评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基桩的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的检测与评价。 基桩检测方法应根据各种检测方法的特点和适用范围,考虑地质条件、桩型及施工质量可靠性、使用要求等因素进行合理选择搭配。基桩检测结果应结合上述因素进行分析判定。 建筑工程基桩的质量检测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符号 术语 基桩foundation pile 桩基础中的单桩。 桩身完整性pi1e integrity 反映桩身截面尺寸相对变化、桩身材料密实性和连续性的综合定性指标。 桩身缺陷pile defects 使桩身完整性恶化,在一定程度上引起桩身结构强度和耐久性降低的桩身断裂、裂缝、缩颈、夹泥(杂物)、空洞、蜂窝、松散等现象的统称。 静载试验static loading test 在桩顶部逐级施加竖向压力、竖向上拔力或水平推力,观测桩顶部随时间产生的沉降、上拔位移或水平位移,以确定相应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或单桩水平承载力的试验方法。 钻芯法core drilling method 用钻机钻取芯样以检测桩长、桩身缺陷、桩底沉渣厚度以及桩身混凝土的强度、密实性和连续性,判定桩端岩土性状的方法。 低应变法low strain integriiy testing 采用低能量瞬态或稳态激振方式在桩顶激振,实测桩顶部的速度时程曲线或速度导纳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或频域分析,对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

高应变法high strain dynamic testing 用重锤冲击桩顶,实测桩顶部的速度和力时程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对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 声波透射法crosshole sonic logging 在预埋声测管之间发射并接收声波,通过实测声波在混凝土介质中传播的声时、频率和波幅衰减等声学参数的相对变化,对桩身完整性进行检测的方法。 符号 抗力和材料性能 c ——桩身一维纵向应力波传播速度(简称桩身波速) E ——桩身材料弹性模量; cu f ——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 m ——地基土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 u Q ——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 a R ——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c R ——由凯司法判定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 x R ——缺陷以上部位土阻力的估计值; | —Z ——桩身混凝土声速;—桩身截面力学阻抗; | ——桩身材料质量密度。 作用与作用效应 F ——锤击力; H ——单桩水平静载试验中作用于地面的水平力; P ——芯样抗压试验测得的破坏荷载; Q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中施加的竖向荷载、桩身轴力; s ——桩顶竖向沉降、桩身竖向位移;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钻芯法

目录 1.适用范围 (3) 2.设备 (3) 2.1 (3) 2.2 (3) 2.3 (3) 2.4 (3) 2.5 (3) 2.6 (3) 3.现场操作 (4) 3.1 (4) 3.2 (4) 3.3 (4) 3.4 (4) 3.5 (4) 3.6 (4) 3.7 (5) 3.8 (5) 3.9 (5) 3.10 (5) 4.芯样试件截取与加工 (5) 4.1 (5) 4.2 (5) 4.3 (6) 5.芯样试件抗压强度试验 (6) 5.1 (6)

5.2 (6) 5.3 (6) 5.4 (6) 5.5 (7) 6.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7) 6.1 (7) 6.2 (7) 6.3 (7) 6.4 (7) 6.5 (7) 6.6 (8) 6.7 (9) 附图表: 名称编号 建筑物与勘探点平面位置图No.01

1.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检测混凝土灌注桩的桩长、桩身混凝土强度、桩底沉渣厚度和桩身完整性,判定或鉴别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 2.设备 2.1 钻取芯样宜采用液压操纵的钻机。钻机设备参数应符合以下规定: (1)额定最高转速不低于790r/min。 (2)转速调节范围不少于4档。 (3)额定配用压力不低于1.5Mpa。 2.2 钻机应配备单动双管钻具以及相应的孔口管、扩孔器、卡簧、扶正稳定器和捞取松软渣样的钻具。钻杆应顺直,直径宜为50mm。 2.3 钻头应根据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选用合格粒度、浓度、胎体硬度的金刚石钻头,且外径不宜小于100mm。钻头胎体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缺边、少角、倾斜及喇叭口变形。 2.4 水泵的排水量应为50~160L/min,泵压应为1.0~2.0Mpa。 2.5 钻切芯样试件用的锯切机应具有冷却系统和牢固夹紧芯样的装置,配套使用的金刚石圆锯片应有足够刚度。 2.6 芯样试件端面的补平器和磨平机应满足芯样制作的要求。

桩基工程验收及验收条件

桩基工程验收及验收条件、监督程序 一、桩基工程验收条件及监督程序 (一)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条件: ①实物工程量已完成; ②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质量问题已处理,质监机构责令整改的质量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出现的质量事故已按有关规定处理; ③质量控制资料已收集完整,建设、监理已对工程资料审查确认完整、有效,并签署了《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五); ④各方责任主体已签署了《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检查表》(表六); ⑤桩基施工单位出具了工程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出具了桩基子分部工程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出具了《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⑥基本资料已到位: 1)桩身完整性、承载力检测报告; 2)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和复试报告; 3)砼试验报告和钢筋接头的连接试验报告; 4)质量事故(问题)的处理记录或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报告; 5)隐蔽验收记录; 6)桩位竣工图; 7)桩基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二)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应在验收前3个工作日将《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通知书》(表七)报送质监站,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汇报桩基子分部工程合同履约情

况和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各单位对汇报内容有没有需提出的问题。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据有关的验收规范、标准和规程确认桩基子分部工程档案资料完备情况。 3、实地查验工程实体质量。根据现行国家工程验收标准、规范对桩基子分部工程实体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一般项目进行抽查和观感检查。 4、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根据现行国家工程验收标准、规范,对桩基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讨论该子分部工程是否达到工程质量合格标准,能否进行下一步土建施工。 5、形成子分部工程验收意见,验收组人员签字认可。 6、质量监督站人员对工程竣工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规范等情况进行监督,对符合要求者予以认可,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 7、建设单位总结发言。 8、监督验收后,建设单位负责形成《验收会议记录表》(表八)报质量监督站备案。 注:参与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报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桩基工程质量验收 (一)桩基工程验收程序: 1、当桩基子分部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在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向建设单位提交桩基子分部工程验收报告,申请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监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执行《基桩检测技术规范》和贯彻 《安徽省建筑基桩检测管理规定》情况介绍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王晓泉一.JGJ 106—2003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介绍 1.规范的出台 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质量问题和重大质量事故多与基础工程质 量有关,其中有不少是由于桩基工程的质量问题,而直接危及主体结构的正常使用与安全。我国每年的用桩量超过400万根,其中沿海地区和长江中下游软土地区占70%左右,我省近年来桩基的应用呈现增加的趋势,如:芜湖,马鞍山,安庆,蚌埠,淮南,宣城,巢湖,黄山等地桩基的应用随着城市的发展明显增多。如此大的用桩量,如何保证质量,一直倍受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各方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关注。桩基工程除因受岩土工程条件、基础与结构设计、桩土体系相互作用、施工以及专业技术水平和经验等关联因素的影响而具有复杂性外,桩的施工还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发现质量问题难,事故处理更难。因此,基桩检测工作是整个桩基工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只有提高基桩检测工作的质量和检测评定结果的可靠性,才能真正做到确保桩基工程质量与安全。

80年代以来,我国基桩检测的标准初步形成系列,但这些标准只针对一类检测方法单独制订,有关设计规范对基桩检测的规定比较原则,主要侧重于为桩基设计提供依据。在实施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各方法之间在某些方面(如抽检数量、桩身完整性类别划分及判据、测试仪器主要性能指标、复检规则等)缺乏统一的标准(至少是能被共同接受的一个低限原则),使检测人员在方法应用、检测数据采用及评判时显得无所适从,容易造成桩基工程验收工作的混乱。 2 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各检测方法都有其一定的适用范围,若将检测能力和适用范围不适宜的扩大,容易引起误判。 3 基桩检测通常是直接法与半直接法配合,多种方法并用。当需要对整个桩基质量做出评定时,单独的方法无法覆盖,各个标准(包括地方标准)并用时又出现主次不分或不一致。 因此,统一基桩检测方法、使基桩检测技术标准化、规范化,才能促进基桩检测技术进步,提高检测工作质量,为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确保工程质量。 为此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284号文的要求,建设部2000年上半年开始组织专家进行规范的编制,规范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桩基工程基桩检测的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建设部于2003年3月21日发布第133号公告批准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106—2003,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

桩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桩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 群桩20mm; 单排桩10mm。 2、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 (1)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2)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 3、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3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4、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5、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

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6、桩身质量应进行检验。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检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对混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 7、对砂、石子、钢材、水泥等原材料的质量、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8、除本规范第5、6条规定的主控项目外,其他主控项目应全部检查,对一般项目,除已明确规定外,其他可按20%抽查,但混凝土灌注桩应全部检查。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2014》

修订内容 1 进一步明确基桩检测方法选择原则及抽检数量的规定; 3.1.1 基桩检测可分为施工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和施工后为验收提供依据的工程桩检测。基桩检测应根据检测目的、检测方法的适应性、桩基的设计条件、成桩工艺等,按表3.1.1合理选择检测方法。当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的相互补充、验证,能有效提高基桩检测结果判定的可靠性时,应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 3.3.1 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应依据设计确定的基桩受力状态,采用相应的静载试验方法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检测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当预计工程桩总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3.3.3 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方法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3.1.1条的规定;当一种方法不能全面评价基桩完整性时,应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基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 2 除符合本条上款规定外,每个柱下承台检测桩数不应少于1根; 3 大直径嵌岩灌注桩或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大直径灌注桩,应在本条第1~2款规定的检测桩数范围内,按不少于总桩数10%的比例采用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检测; 4 当符合本规范第3.2.6条第1~2款规定的桩数较多,或为了全面了解整个工程基桩的桩身完整性情况时,宜增加检测数量。 对干作业挖孔桩和单节预制桩,数量可减半。——取消 3.3.4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进行承载力验收检测: 1 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 2 施工前未按本规范第3.3.1条进行单桩静载试验的工程; 3 施工前进行了单桩静载试验,但施工过程中变更了工艺参数或施工质量出现了异常; 4 地基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5 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 6 施工过程中产生挤土上浮或偏位的群桩。

钻孔灌注桩质量检验及工程验收标准

钻孔灌注桩质量检验及工程验收标准

孔灌注桩质量检验及工程验收标准 12.1 原材料的检测及验收 12.1.1 混凝土的原材料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定,拌制所用混凝土原材料的品种及规格,必须符合混凝土施工配合比的规定。 12.1.2 水泥进场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水泥应符合现行水泥标准的规定要求,必须有制造厂的试验报告单、质量检验单、出厂证等证明文件。并应对其品种、标号、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检查验收。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为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试验结果使用。 12.1.3 散装水泥用量尺法检验,或用轨道衡计量,汽车称重时采用地中衡称量,也能够采用电子秤称重。 12.1.4 每批进场的石料必须附有包括下列内容的质量证明书或产品合格证: a、生产厂名和产地; b、合格证编号和签发日期; c、产品的批号和数量; d、运输条件; e、产品的颗粒级配,针、片状颗粒含量和含泥量检验结果; f、注意产品的强度指标(岩石立方体强度或压碎指标值)。

石料进场前,应检查产品质量是否合乎要求,而且至少应采样进行颗粒级配,针、片状颗粒含量和含泥量检验。在发现产品质量显著变化时,应按其变化情况随时进行取样检验,符合要求时方可进场。其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必须符合JGJ53一79的规定。12.1.5 入场后的碎石或卵石应按产地、种类和规格分别堆放、堆放时,堆料高度不宜超过5m,但对于单粒级或最大粒径不超过20mm的连续粒级,堆料高度允许增加到10m。 12.1.6 每批进场的砂必须附有包括下列内容的质量证明书或产品合格证: a、生产厂名和产地; b、合格证编号和签发日期; c、产品的批号和数量; d、运输条件; e、产品的种类(按产源和细度模数),颗粒级配及其所属级配区; f、产品中颗粒小于0.080mm的尘屑、淤泥和粘土的总含量; g、如为海砂,应注明氯盐含量。 砂进场前,至少应取样进行颗粒级配和含泥量检验,如为海砂,还应检验其氯盐含量。在发现产品质量有显著变化时,应按其变化情况,随时进行取样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其质量标准的检验方法必须符合JGJ52一79的规定。

桩基检测规范要求内容

桩基检测规范要求: 1.1、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抽样检测。 1.2、基桩检测方法应根据检测目的。 检测方法及检测目的 检测方法检测目的: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判定竖向抗压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通过桩身内力及变形测试、测定桩侧、桩端阻力;验证高应变法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结果。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把极限承载力,判定竖向抗拔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通过桩身内力及变形测试,测定桩的抗拔摩阻力。 单桩水平静载试验确定单桩水平临界和极限承载力,推定土抗力参数判定水平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通过桩身内力及变形测试,测定桩身弯矩。 钻芯法: 检测灌注桩桩长、桩身混凝土强度、桩底沉渣厚度,判断或鉴别桩端岩土性状,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低应变法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高应变法: 判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分析桩侧和桩端土阻力。 声波透射法检测灌注桩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1.3、桩身完整性检测宜采用两种或多种合适的检测方法进 1.4、基桩检测除应在施工前和施工后进行外,尚应采取符合本规范规定的检测方法或专业验收规范规定的其他检测方法,进行桩基施工过程中的检测,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2、检测工作程序 2.2、调查、资料收集阶段宜包括下列内容: 1、收集被检测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桩基设计图纸、施工记录;了解施工工艺和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2、进一步明确委托方的具体要求。 3、检测项目现场实施的可行性。 2.3、应根据调查结果和确定的检测目的,选择检测方法,制定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宜包含以下内容:工程概况,检测方法及其依据的标准,抽样方案,所需的机械或人工配合,试验周期。 2.4、检测前应对仪器设备检查调试。 2.5、检测用计量器具必须在计量检定周期的有效期内。 2.6、检测开始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低应变法或声波透射法检测时,受检桩混凝土强度至少达到设计强度的 70%,且不小于15MPa、。 2、当采用钻芯法检测时,受检桩的混凝土龄期达到28d、或预留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3、承载力检测前的休止时间除应达到本条第2、款规定的混凝土强度外,当无成熟的地区经验时,尚不应少于规定的时间。

桩基检测技术投标文件

长影环球100老艺术家创作中心A、B区 工程桩检测工程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长影环球100老艺术家创作中心A、B区(Z08、06地块)工程桩检测工程 招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和技术部分 日期:2017年09月01日

一、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 (加盖公章) 注: 投标人应结合本招标工程的施工特点,并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如有),从保证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角度,配置、配足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所配置拟用于本招标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应基本满足本招标工程在工程施工中的使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二、施工组织设计 (一)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 1、投标人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施工进度横道图(Z08地块) 施工进度横道图(Z06地块)

(二)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1)组织管理服务措施 我单位如能中标本项目的检测工作,我们将进行规范、科学的管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次工作。 ⑴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列为单位重点工程,为确保工程的工期,我单位确保在人力、物资、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调度和供给。并组建有丰富经验的班子进行管理,发挥精干高效的管理能力。 ⑵制定合理的技术组织措施计划,每天定期进行检评,并及时修正施工计划,找出工程进度滞后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倒排工期计划,确保总体工期计划的实现。 ⑶合理配置劳动力,按施工组织计划安排劳动力数量,并配备一些工种辅助人员。 ⑷提供充足的设备机具并保持其完好率,并备配有备用机械。 ⑸建立健全工每日现场协调会制度,解决施工时遇到的难点,协调各分项(各专业)工作的配合,提高效率。 ⑹根据总工期和施工进度,对工程的关键工作,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如人员、适当延长作业时间和实施经济奖罚等。 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以安全保进度,注重安全生产管理,保证现场正常开工。 ⑻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对技术交底、检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每个专业都要制定执行检查验收制度,把存在的问题及早解决,使施工正常进行,以质量保进度。 2)前期准备和对外协调工作保证措施 为确保本工程检测工作按期、保质顺利完成任务,在前期准备工作中,我单位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保证外业工作尽快开展。 ⑴为争取时间,保证有较充足的时间进行室内资料整理和成果分析,在接到中标通知或开工通知后,根据工期计划和实施进程需要,成立前期工作组,专门负责对外协调,与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取得联系,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理施工场地清理、水电、占地施工等事宜,确保外业作业能按期开工,并按期完成。 ⑵在办理施工准备的同时,派出技术人员在各工点进一步踏勘,并积极与有关单位和个人取得联系,认真做好宣传工作,争取得到各工点用地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大

桩基工程验收条件

桩基工程验收条件 一、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条件: ①实物工程量已完成; ②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质量问题已处理,质监机构责令整改的质量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出现的质量事故已按有关规定处理; ③质量控制资料已收集完整,建设、监理已对工程资料审查确认完整、有效,并签署了《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五); ④各方责任主体已签署了《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检查表》(表六); ⑤桩基施工单位出具了工程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出具了桩基子分部工程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出具了《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⑥基本资料已到位: 1)桩身完整性、承载力检测报告; 2)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和复试报告; 3)砼试验报告和钢筋接头的连接试验报告; 4)质量事故(问题)的处理记录或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报告;

5)隐蔽验收记录; 6)桩位竣工图; 7)桩基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二、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应在验收前3个工作日将《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通知书》(表七)报送质监站,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汇报桩基子分部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各单位对汇报内容有没有需提出的问题。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据有关的验收规范、标准和规程确认桩基子分部工程档案资料完备情况。 3、实地查验工程实体质量。根据现行国家工程验收标准、规范对桩基子分部工程实体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一般项目进行抽查和观感检查。 4、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根据现行国家工程验收标准、规范,对桩基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讨论该子分部工程是否达到工程质量合格标准,能否进行下一步土建施工。 5、形成子分部工程验收意见,验收组人员签字认可。

桩基竣工验收报告

绿洲花园工程桩基础 子分部工程质量报告 一、参建单位及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一览表表一工程名称绿洲花园高层 工程地点青田县鹤溪镇环城北路 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37235.48 m2 占地面积 5253.39 m2 建筑层数地上十五层地下一层 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建设单位景宁润诚通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浙江华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核工业金华工程勘察院 监理单位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宝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工程采用机械冲机孔灌注桩成孔施工,以强风化花岗岩为桩端持力层。桩径分别为800mm、1000mm、1200㎜,桩基础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分别为3000KN、4000KN、4800KN。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桩基施工开始于2013年3月12日,至2013年6月15日全部施工完毕。共施工333根。 二、施工情况及质量控制: (一)、材料质量控制: 本工程钢筋采用的规格有HPB300 8mm;HRB400 12mm、14mm、16mm、18mm的钢筋。本工程的所有材料均在监理单位审核通过的前提下

进场,并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规定要求进行现场抽样,在监理单位见证下送由景宁县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待检测合格后方投入使用,从而保证了工程质量的真实性、有效性、可靠性。 混凝土试块按规范要求共留置333组,均检测合格,钢筋原材料送检5批次,物理性能及重量偏差等各项指标均检测合格,钢筋焊接送检11批次,均检测合格,水泥送检5批次,均检测合格,砂石料送检2批次,均检测合格。 (二)、施工中质量控制: 1、施工测量放样控制 工程开工时,对甲方给出的各主要控制点一引测到场地周围,不受施工影响且不受破坏的建筑物、地面等部位,并加以妥善保护,经建设单位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复核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工程桩桩位施放。施工前全面放线,并与总图核对无误后在分块放线施工。工程桩位定位采用长度30-50㎝直径8钢筋钉入地下,并用红色袋带绑扎好标记,经监理工程师复核验收,误差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内后,方可进行冲孔桩施工工作。 2、工程桩位施工质量控制 桩机就位前由测量员复核桩位,并在桩位附近打两对称的四个引测点,以便在施工过程中复核工程桩是否偏位。桩身垂直度采用双向吊线控制。 3、桩端进入持力层深度控制及有效桩长控制 记录每根桩开孔后的孔口顶标高,项目部会同监理单位安排专人测定桩锤冲击深度、入岩标高、终孔标高;判别持力层岩样,确保桩端进入持力层的深度及有效桩长满足设计要求。

桩基验收标准

桩基础 5.1.1 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 群桩 20mm; 单排桩 10mm。 5.1.2 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 1.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现场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2.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 说明: 5.1.2 桩顶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时,如不做中间验收,在土方开挖后如有桩顶位移发生不易明确责任,究竟是土方开挖不妥,还是本身桩位不准(打入桩施工不慎,会造成挤土,导致桩位位移),加一次中间验收有利于责任区分,引起打桩及土方承包商的重视。 5.1.3 打(压)入桩(预制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3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表5.1.3 预制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差(mm)

说明: 5.1.3 本规范表5.1.3中的数值未计算及由于降水和基坑开挖等造成的位移,但由于打桩顺序不当,造成挤土而影响已入桩的位移,是包括在表列数值中。为此必须在施工中考虑合适的顺序及打桩速率。布桩密集的基础工程应有必要的措施来减少沉桩的挤土影响。 5.1.4 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 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 要求执行。每浇注50m2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表5.1.4 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 5.1.5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不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说明: 5.1.5 对重要工程(甲级)应采用静载荷试验本检验桩的垂直承载力。工程的分类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第3.0.1条的规定。关于静载荷试验桩的数量,如果施工区域地质条件单一,当地又有足够的实践经验,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设计确定。承载力检验不仅是检验施工的质量而且也能检验设计是否达到工程的要求。因此,施工前的试桩如没有破坏又用于

关于桩基检测的要求、问题处理、验收条件和程序规定(讨论版2014年01月23日)

关于桩基检测的要求、问题处理、验收条件和程序规定 一、桩基检测的一般要求 1、试样必须源自受检桩基工程,,并采用见证的形式确定试样。试样应符合相关检测方法的技术要求 2、试验桩的数量级位置由设计按相关规范确定。 3、对桩基的验收检测,试样数量按下列原则确定: ①按单位工程计算,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样数量不计入验收检测的抽检总数。(注:即试桩报告不得作为静载正式检测报告) ②单位工程相同条件下的桩基作为一个抽检批次 ③具体的抽检数量遵循各种检测方法的规定 4、验收检测的试样位置应在施工完成后随机确定,并应均匀分布。确定试样位置还应考虑下列因素: ①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 ②设计方认为重要 ③委托方认为必须选取 ④施工中有异常 注:①静载检测需在桩全部施工完毕后由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勘察五方责任主体共同确定,以设计院为主,不得事先指定; ②对于抗拔桩和计算有摩擦力的抗压桩,若在挖土之前做承载力检测的,需报设计院出具增加的承载力设计值作为静载检测的依据,以弥补挖土造成的承载力损失 5、从桩基施工完毕到开始进行检测的最短间歇时间 (1)承载力检测 ①混凝土灌注桩28天 ②预制桩:砂土7天、粉土10天、非饱和黏性土15天、饱和黏性土25天、桩端持力层未遇水易软化的风化岩层25天 注:若验收检测工期无法满足间歇时间,应在检测报告中注明,对于泥浆护壁灌注桩,宜适当延长时间进行承载力检测,具体由设计院确定 (2)完整性检测

①当采用低应变或超声波时,受检桩桩身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的70%或预留 立方体试块强度不得低于15MPa ②当采用钻芯法时,受检桩的混凝土龄期达到28天或预留立方体强度达到设计强度二、桩基检测的具体要求 单位工程针对不同的桩型静载(含抗压、抗拔)需分开检测,其它具体要求如下: 1、大直径挖孔灌注桩 序 号 类别检测项目取样频率规范条文备注 1 原材料 对钢材等原材料的质量、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 现行标准的规定。GB50202-5.1.7 注① 2 竖向承 载力静载(抗压) 检验桩数不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 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GB50202-5.1.5 3 静载(抗拔)检验桩数不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JGJ106-3.3.8 4 完整性 低应变除超声波或取芯外全部检测注②超声波检测数量: 不少于总桩数30%,且不少于10根 《导则》4.5.4 钻孔取芯注③ 5 试块抗压强度每台班每浇注25m3必须有1组试件; 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GB50202-5.1.4注④ 6 其他 注: ①目前已淘汰HPB235盘圆钢筋,按照新规范设计的均为HPB300及以上,施工时不得采用已淘汰的HPB235 盘圆钢筋 ②由于部分工地低应变和静载同时做,往往做静载检测的桩遗漏了做低应变,切记在做完静载检测后补 做低应变检测,保证超声波(或取芯)和低应变检测数量和为桩总数的100% ③超声波未做或漏做的,采用钻孔取芯,补足检测比例; 检测长度:桩身通长直至持力层表面(测量出沉渣厚度);检测数量:未做或漏做超声波的桩数量,达到30%,且均不得少于10根的要求 ④试件为标养,

桩基验收规范

桩基验收规范及安全 技术交底 一.基桩及承台工程验收资料 1.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近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待成桩完毕后验收,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时,应待开挖到设计标高后进行验收。 2.基桩验收应包括下列资料: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桩基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通知单等。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执行中的变更情况。 3)桩位测量放线图,包括工程桩位线复核签证单。 4)成桩质量检查报告。(小应变) 5)单桩承载力检测报告。(静载试验、抽芯等) 6)基坑挖至设计标高的基桩竣工平面图及桩顶标高图。 3.承台工程验收时应包括下列资料: 1)承台钢筋、混凝土的施工与检查记录; 2)桩头与承台的锚筋、边桩离承台边缘距离、承台钢筋保护层记录; 3)承台厚度、长宽记录及外观情况描述等。 二.成桩质量检查 1.灌注桩的成桩质量检查主要包括成孔及清孔、钢筋笼制作及安放、混凝土搅拌及灌注等三个工序过程的质量检查。 1)混凝土搅制应对原材料质量与计量、混凝土配合比、坍落度、混凝土强度等级进行检查; 2)钢筋笼制作应对钢筋规格、焊条规格、品种、焊口规格、焊缝长度、焊缝外观和质量、主筋和箍筋的制作偏差等进行检查; 3)在灌注混凝土前,应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质量要求对成孔的中心位置、孔深、孔径、垂直度、孔底沉渣厚度、钢筋笼安放的实际位置等进行认真检查,并填写相应的质量检查记录。4.对于一级建筑桩基和地质条件复杂或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桩基工程,应进行成桩质量检测。检测方法可采用可靠的动测法,对于大直径桩还可采取钻取岩芯、预埋管超声检测法、检测数量根据具体情况由设计确定。 5.成桩桩位偏差应根据不同桩型按(相关)规定检查。 三.单桩承载力检测 1.为确保实际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达到设计要求,应根据工程重要性、地质条件、设计要求及工程施工情况进行单桩静载荷试验或可靠的动力试验。 四.人工挖孔桩灌注桩的施工 1.开孔前,桩位应定位放样准确,在桩位外设置定位龙门桩,安装护壁模板必须用桩心点校正模板位置,并由专人负责。 2.第一节井圈护壁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井圈中心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不得大于20㎜; 2)井圈顶面应比场地高出150—200㎜,壁厚比下面井壁厚度增加100—150㎜。

桩基础验收方案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2016年 月 日在工程现场召 监理、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组成验收 1-9#楼基坑桩基础工程验收方案 *****安置区工程基坑支护及桩基础施工专业承包工程,位于广州市*** 施工许可证编号:,质量监督编号:。工程建设单位:*****,勘察单位: 本区域工程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具备下列工程 验收的条件和文件: 1、建设工程中间质量验收申请表;2、完整的工程技 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 备的出厂合格证和进场试验报告;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 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5、工程款已按合同约定的情况进行 支付 经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检查,确认本工程已达 到***桩基础子分部验收条件,拟定于 开自***桩基础验收会议。 验收程序和组织形式: (一)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 组,并负责核对参加人员资格。 验收组组长:*** (建设单位); 副组长:***(监理单位) 组员: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施工单位:*** 验收主持人:*** ;设计单位主汇报人:*** ;监理单位主汇报人:*** 勘察单位

主汇报人:*** ;施工单位主汇报人:***。 (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三)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并签署审查意见; (四)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并签署查验意见; (五)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式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桩基础工程验收意见,由建设单位提出 《***桩基础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及《***桩基础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纪要》。 参与***桩基础工程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 桩基础工程验收。 ***桩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责任主体位单形成《***桩基础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及《***桩基础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纪要》,并及时提交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本工程***桩基础验收所涉及用表严格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的要求,建设单位保证提交的***桩基础 验收资料真实有效,若因提供虚假资料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民事纠纷均由建设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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