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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地理信息系统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

武汉大学地理信息系统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
武汉大学地理信息系统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

武汉大学地理信息系统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

2005-12-24 11:54:57 武汉大学考研共济网点击浏览:64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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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一站式]武汉大学硕士专业课试题、[订购]考研参考书、专业目录

一、专业代码:070703 专业名称:地理信息系统33623 037

二、专业培养目标与培养标准:济

本专业培养具备地理信息系统与地图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术,能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从事科研或教学工作,能在城市、区域、资源、环境、交通、人口、住房、土地、基础设施和规划管理等领域从事与地理信息系统有关的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生产管理和行政管理等工作的地理信息系统高级专门

人才。336 26038

三、专业特色和培养要求:共济网

本专业具有测绘学、地理学、土地科学及环境科学等综合背景,兼有理工结合的复合性专业特色。学生主要学习地理信息系统和地图学、遥感技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方面的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具有地理信息系统研究、设计与开发的基本技能及

初步的教学、研究、开发和管理能力。3362 3039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48号

1.掌握数学、物理、计算机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共

2.掌握地理信息系统与地图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实验技能,以及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开发的基本

原理和方法;课

3.了解相邻专业如地理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测绘工程等的一般原理和知识;课4.了解国家科学技术政策、知识产权、可持续发展战略等有关政策与法规;021-

5.了解地理信息系统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动态,以及地理信息系统产业发展状况;021-6.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实验设计,创造实验条件,归纳、整理、分析实验结果,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kaoyangj

四、学制和学分要求:336 26038

学制:四年学分要求:公共基础课:(必修)59.5学分3362 3039

(选修)10学分专

专业基础课:(必修)23学分48号

(选修)19学分共济网

专业组:11.5学分研

任选课:17.5学分业

实验和实习:8学分辅导

毕业论文:8学分共济

总计:156.5学分

五、学位授予:理学或工学学士

六、专业主干及(核心)课程:

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经济地理学、地图学、遥感技术、数据库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原理、地理信

息系统设计与应用等

七、专业主要实验:

自然地理学实验、地图学实验、遥感技术实验、数据库技术实验、地理信息系统实验。

八、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根据课程要求,最好从一年级时便安排教学实习,也可到高年级时安排。包括室内与野外实习、生产实

习和毕业论文等。

九、毕业生条件及其它必要的说明:

学生毕业时必须符合德智体美诸方面的基本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数,毕业论文通过答辩。毕业时必须获得国家英语四级证书,才能获得学位证书。考研共济网

武汉大学人才培养方案

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代码、名称 专业代码:110203 专业名称:会计学(含注册会计师专门化方向)(Accounting) 二、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直接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会计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创造、创新和创业精神,能在企事业单位、金融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会计和审计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专业特色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审计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注重会计学方法与技巧方面的训练,培养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本专业特别注重培养学生的外语能力、计算机运用能力和数理分析能力,要求学生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 学生应在本科学习过程中获得以下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会计学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及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会计惯例与规则;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备较高的专业英语水平;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搜集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学制和学分要求 学制:四年。 学分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应修满140 学分,其中,必修课76 学分,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8学分,选修课56学分(含通识教育12 学分)。 五、学位授予 符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六、专业主干(核心)课程 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市场营销、经济法、计量经济学、会计学原理、财务管理、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与管理会计、审计学、高级财务会计和电算化会计等。 七、双语教学(中英文)课程 1、会计学(Accounting) 2、财务管理(Financial Management) 八、专业主要实验 1、计算机基础、foxpro数据库应用、会计学、财务管理、统计学、管理信息系统等课程安排上机练习和实习; 2、电算化会计分析与软件应用。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武汉大学培养方案_哲基

哲学学院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创建于1922年。始建时的名称为武昌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哲学系,后来用过的名称依次为武昌大学哲学教育学系、武昌中山大学哲学系、国立武汉大学哲学教育学系和武汉大学哲学系。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武汉大学哲学系曾一度并入北京大学哲学系,1956年由著名哲学家、武汉大学前校长李达同志主持重建,1996年成立武汉大学哲学学院,1999年并入武汉大学人文科学学院,2003年恢复为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学院现设有哲学系、宗教学系、心理学系、美学与艺术史系(筹)等4个系,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美学、科技哲学、逻辑学、伦理学、宗教学、心理学等9个教研室,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美学、科技哲学、逻辑学、伦理学、宗教学等8个研究所,并有1个心理学实验室和1个图书分馆。学院为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国家文科基础学科(哲学)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所属学科中,马克思主义哲学为国家重点学科,中国哲学和外国哲学为湖北省重点学科。学院与历史学院、文学院联合成立的“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为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并有“中西比较哲学研究中心”、“基督宗教与西方宗教文化研究中心”等2个校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院现有教职工74人,含专任教师60人、行政资料人员14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32人、副教授15人、讲师13人。 学院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美学、科技哲学、逻辑学、伦理学、宗教学等8个博士点;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美学、科技哲学、逻辑学、伦理学、宗教学、心理学等9个硕士点;设有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哲学、宗教学、比较哲学国际,国学试验班及心理学等5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学试验班为哲学学院与文学院、历史学院联合开办专业)。

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武大教字〔〕92号 发布时间: /9/10 15:00:51 访问次数: 245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武汉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学生(包括插班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学籍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所在学院(系)请假。请假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思想品德、健康状况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第五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能够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在学校招生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离校治疗,10个工作日内不办理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在下一年新生入学时向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在学院(系)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它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延期注册者,按旷课处理。 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未经教务部批准入学者,不得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申请贷款或者其它形式资助,三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各学院(系)应当于注册截止日的次日上午向教务部报送学生注册情况。 第三章学制与学习年限 第七条学生一般应当在国家规定的学制内完成学业,能够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学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学制规定年限两年,休学、保留学籍时间均计 入在校学习年限。 第八条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按学校规定缴费,按第五十二条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章考勤 第九条学生应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缺席者,即为旷课。对旷课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学时计,实习、军训旷课按每天6学时计。 第十条学生请假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因病请假应有校医院证明,一学期请病假一周以内的,由辅导员批准,一周以上的由学院(系)主管领导批准。学生因事请假,一学期请假两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两天以上由学院(系)主管领导批准。 学生请假申请书、医院证明及学院(系)审批意见等材料由学院(系)教学秘书保存备查。

武汉大学硕博连读培养方案分析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81504 授工学博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我国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需要,本学科培养具有国际学术视野,富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具体要求是: 1.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愿为国家经济社会建设事业服务。 2.掌握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素养,在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运用该门外语阅读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文献资料,且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1.地下水、土壤水资源与环境 本方向研究地下水土壤水运动,溶质运移,土壤盐碱化防治,面源污染治理,农田排水及再利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修复等。 2.节水灌溉理论与技术 本方向研究土壤、作物、大气水分转化规律,节水灌溉方法与技术,节水灌溉的生态环境效应等。 3.水资源利用及水利水电系统规划管理 本方向研究水资源高效利用理论及其效应,水资源利用模式及其优化配置方法,水资源利用工程优化规划与调度,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理论与技术。 4.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及可靠性 本方向研究水电站地下洞室与压力管道等数值模拟与优化设计方法,水利水电工程结构理论与生态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性与安全风险控制等。 5.水力机械及系统的优化与控制 本方向研究水力机械及系统的设计理论与控制策略,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水机电耦合过渡过程与控制,泵及泵系统优化设计与调控,水力机械及系统实验与数值模拟等。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博士生基本培养年限为3年,最长不超过6年。直接攻博、“1+4”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5年,最长不超过8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 (一)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参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计划表》、《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直接

武汉大学培养方案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代码、名称 专业代码:020102 专业名称:国际经济与贸易(International Economics & Trade) 二、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地掌握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当代国际经济与贸易基础理论,全面把握当代世界经济现状及发展趋势,具备宽厚的国际贸易、投资和金融专业知识,熟悉中国对外经济的有关政策法规和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及惯例,熟练地运用法语、英语和计算机技能,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和职业竞争能力,能胜任政府机构、涉外贸易金融部门和外资企业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高级人才。 三、专业特色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习和研究当代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投资等的运行机制、特点、政策和发展规律以及相关实务。 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经济学和国际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了解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动态; 2、能运用计量、统计、会计方法进行分析和研究; 3、了解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现状、主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及其贸易政策; 4、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 5、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读、写、译的基本能力; 6、能从事涉外经贸实际工作。 四、学制和学分要求 学制:4年 学分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应修满140 学分,其中,必修课76 学分,毕业论文和专业实习8学分,选修课56学分(含通识教育12 学分)。 五、学位授予 符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六、专业主干(核心)课程 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统计学、世界经济概论、地区国别经济、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国际投资、财政学、货币银行学、会计学、国际经济法。 七、双语教学(中英文)课程 1、微观经济学(Microeconomics) 2、宏观经济学(Macroeconomics) 3、中级微观经济学(Intermediate Microeconomics) 4、中级宏观经济学(Intermediate Macroeconomics) 5、国际经济学(International Economics: Theory and Policy) 6、计量经济学(Econometrics) 7、国际贸易实务(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Trade) 8、国际金融理论International Financial Market) 9、证券投资学(Securities Investment) 八、主要实验和实践性教学 1、利用假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学习期间至少应有两个暑假进行社会调查和实践;

武汉大学法学院各专业考研参考书目

武汉大学法学院各专业考研参考书目 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综合知识(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学): 李龙主编:《法理学》,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联合出版 周叶中主编:《宪法》二十一世纪核心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马俊驹、余延满著:《民法原论》(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秦前红主编:《新宪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二版) 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第五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周佑勇著:《行政法原论》(第二版),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 洪浩著:《刑事诉讼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林莉红著:《行政诉讼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修订三版 赵钢、占善刚、刘学在:《民事诉讼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二版) 梁西主编:《国际法》(修订版),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邵沙平、余敏友主编:《国际法问题专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法理学: 李龙主编:《法理学》,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联合出版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张文显著:《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 中国法律思想史及外国法制史: 张国华主编:《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1986年6月版 杨鸿烈著:《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一版),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 何勤华主编:《外国法制史》(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宪法学: 周叶中主编:《宪法》二十一世纪核心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二版 秦前红主编:《新宪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二版 行政法学: 周佑勇著:《行政法原论》(第二版),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 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刑事法学: 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第五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马克昌主编:《刑法》(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 李希慧主编,康均心、黄明儒副主编:《中国刑法总论》(创新思维法学教材)、《中国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培养方案

信息管理学院 School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 信息管理学院是我国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实力雄厚的信息管理教学与研究机构,致力于培养复合型信息管理高级人才和信息职业领导者,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为单位,学科实力排名全国第一。 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20年的武昌文华大学图书科。1929年,武昌文华大学图书科独立为武昌文华图书馆学专科学校。1953年武昌文华图书馆学专科学校并入武汉大学,建立图书馆学系。1984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建立图书情报学院。2001年,更名为信息管理学院。 经过九十多年的辛勤建设,形成了“开拓创造、务实创业、引领创新”的人才培养理念。学院多个研究领域在全国位居领先地位。“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一级学科在教育部组织的学科评估中被认定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学院下设图书馆学系、信息管理科学系、档案与政务信息学系、出版科学系和电子商务系5个系,有6个本科专业(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古籍整理与保护、信息资源管理、出版发行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电子商务),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图书情报与档案整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和2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图书情报硕士、出版硕士、工程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学院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000余人,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300余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00余人,博士研究生近200余人,网络教育、继续教育及各类进修培训生3000余人。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教授34人,副教授和高级职务研究人员37人。其中,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2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荆楚社科名家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湖北省级教学名师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11人。学院图书情报核心课程教学团队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教育团队。学院有7门课程获评为国家精品课程,有1个国家特色专业和2个省级品牌专业。 学院拥有本专业领域全国唯一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信息资源研究中心,国家“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信息资源研究创新基地,拥有“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2000年经原信息产业部批准,建立国家信息资源管理研究(武汉)基地。2006年经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设立新闻出版总署武汉大学高级出版人才培养基地。学院还有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武汉大学知识产权高级研究中心、图书馆学情报学研究所、武汉大学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与发展中心等多个学科交叉型、产学研结合型研究机构。学院建设有一流的实验教学与图书资料保障条件。图书情报实验教学中心获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配置有国内专业藏书最丰富的中外文图书资料室暨实验图书馆,收藏中外图书文献16万多册。 学院教学质量优良,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中国电子商务大赛、全国大学生“未来编辑杯”竞赛等国家级学科竞赛中屡获殊荣。学生就业前景广阔,需求信息旺盛,行业优势鲜明。 118

武汉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

武汉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2009年6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目标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第三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第四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质、课程学习成绩、实践与创新能力三部分,三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10%、60—75%、15—30%。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第五条凡在本校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活动的普通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应依据本办法以班级(或同年级同专业,下同)为单位进行测评。 第六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按学年度进行计算。基本素质的测评由测评小组(由班导师、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下同)评议计分,报学院(或直属系,下同)审核;课程学习成绩和实践与创新能力两部分测评先由学生本人进行自评,经测评小组评议核查后报学院审核。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作为评奖评优的基本依据。 第七条各学院在本办法的框架内,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可在弹性区间内确定课程学习成绩和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所占的比例,调整有关测评指标,制定出本单位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备案后在本单位实施。学生工作部对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基本素质测评 第八条基本素质是指学生在思想政治表现、个人品德修养、学习态度状况、组织纪律观念、身心健康素质等方面应当具有的符合时代特征的基本品质,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及其行为表现等方面的综合体现。

2020年武汉大学法学考研真题回忆

武汉大学考研辅导班:2020年武汉大学法学考研真题回忆专业课一 623 法理学部分 一、简答题 1.简述积极RQ和消极RQ的区别 2.简述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区别 二、论述题 1.论述 20 世纪西方法学发展的基本趋势特征。 XF、行政法部分 一、简答题 1.合宪性解释 2.XF和法律委员会 3.澳门特别行政区 4.人大监督 5.XF惯例 二、论述题 1.比例原则的主要内容,德国比例原则和美国最 高法院确立的类似分析框架的区别。 2.以艺术表达自由为例,按照比例原则,试提出 具体分析框架(分析角度)。 诉讼法部分 一、名词解释 1.形成之诉 2.诉讼担当 3.法律要件学说分类 4.公示催告程度 5.民事判决既判力 二、简述取保候审制度的主要内容 简述酌定不起诉制度 三、论述题 论述刑事和解制度 专业课二 824 刑法学部分 一、名词解释

1.犯罪中止 2.结果加重犯 3.陷害诬告罪 4.单位犯规 5.贩卖毒品罪 二、简答题 1.主犯的类型和刑事责任 2.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 3.盗窃罪的客观行为种类 三、论述题 1.阐述刑法中关于受贿罪的描述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含义 民法学部分 一、名词解释 1.民事行为能力 2.抵押权 3.共同危险行为 4.代位继承 5.一般人格权 6.夫妻财产约定制 7.除斥期间 二、简答题 1.简述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 2.简述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3.简述债的消灭原因 国际公法部分 一、名词解释 1.域外管辖 2.国籍冲突 3.国际习惯 4.中立国 5.先占 二、简答题 1.简述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 2.简述国际法院的管辖权 3.简述国际法的原则

区域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区域经济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20202 授经济学博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愿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具有坚实宽广的经济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专业的前沿动态,具有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经济研究领域能够取得创造性的成果。 3.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运用该门外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且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1. 区域经济学理论与政策 研究总结中外区域经济学基础理论、经典理论、前沿理论研究成果,开展拓展性的创新研究;运用区域经济学理论研究探讨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现实问题; 研究总结中外区域经济政策的演变与发展,分析中国区域经济政策热点问题,研究中国区域经济政策精准性创新问题。 2. 区域产业经济学理论与方法 从交叉学科研究视角,运用区域经济学理论与方法、产业经济学理论与方法、统计学方法、计量经济学方法,构建区域产业经济学理论分析框架,总结区域产业经济学分析方法;研究区域产业经济发展现实问题。 重点研究地方产业体系理论与分析方法、城市服务业经济理论与分析方法。 3. 城市经济转型 借鉴城市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等多学科理论与方法,结合新工业革命、服务业革命、生态文明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大背景,研究中外城市经济转型发展的一般理论、基本规律和典型个案。 重点研究中国特大城市、大中城市经济转型发展问题。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博士生基本培养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武大教字〔2011〕70号 各有关单位: 依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我校对《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实施,原《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武大教字〔2010〕55号)废止。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充分利用和共享优质教学资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施学分制学费收费。 第二条学分制学费由课程学分学费和专业注册学费构成。课程学分学费是指以每类专业应修最低总学分为计算基础,在学年制学费总额度内确定的每学分应交纳的费用。专业注册学费是指以不同专业的生均培养成本为计算基础,在学年制学费额度内扣除课程学分学费后每学年交纳的费用。学生在学制规定时间完成学业所交纳的费用不高于物价部门现行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总额。 第三条学分制学费收费保障每一位学生的学习权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注册和选课。 第四条学分制学费收费鼓励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习质量,对学习成绩优异者给予奖励。 第五条四年制专业文科类学生毕业总学分为140学分,

理工医类为150学分;五年制专业学生毕业总学分为180学分。理论教学课程学分等于课内总学时/18,实验教学课程学分等于课内总学时/36,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学分等于教学周数/2,分散的实践教学环节在折合成周数后计算学分。 第二章排课与选课 第六条各学院(系)按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学计划,拟定课程、教师和时间,由教务部审核后安排地点,进入网上选课系统。 第七条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学生应根据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及个人学习发展规划,在学院(系)指导下选课。选课原则上优先选定必修课,对于前后关联的课程,若前导课程未获得学分,不能选修后续课程。 第八条选课在学校网上选课系统完成。所有课程在假期预选。新生第一学期的课程由所在学院(系)预排,在开学一个月内完成确认。转专业学生在开学第四周完成退选和补选手续。 第九条学生每学期选课学分不得低于15学分(毕业当年不作限制),不得超过30学分。攻读双学位及实验班学生不得超过45学分。 第十条学生选课实行试听确认制。所选课程可以试听两次。后续补选课程不设试听环节,一次选定。 第十一条通识选修课选课人数不达15人不开课,选课学生须及时改选其他课程。

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培养方案

法理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案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从事法学理论和实务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根据对博士研究生培养面的要求,结合本学科的特点,确定培养目标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坚实宽广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哲学理论基础; 3.系统、全面、深入地掌握法学理论各分支、交叉学科的专业知识; 4.具有谨的治学态度,富于开拓精神,胜任高层次的教学科研任务和有关实际部门的高级职务,能在理论与实际工作中做出创造性的成绩和贡献; 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6.身心健康。 二、研究向 本专业设三个研究向: 1.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 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最一般、最基本的理论问题,包括概念、畴、原理、原则与发展规律等面。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一般规律和历史经验。 2.人权法学 对人权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专门研究,并通过对人权的分析,深化对人权和人权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 3.西法理学 研究西法理学的基本问题,包括西法学名著研究、法学研究法的研究和名著研究,为中国的法学理论研究提供借鉴。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至4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4至6年。 以一年至一年半的时间修完博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以一年半至三年的时间从事调查研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成绩优异且完成高质量博士学位论文者,可以提前答辩和毕业。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见下表) 1.课程设置见下表。 2.学分:总学分为15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4学分(政治理论课2学分,第一外国

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建设方案(2014-2018)

关于印发《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建设方案(2014-2018)》的通知 武大研字〔2014〕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研究型大学建设,切实将提高质量作为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增强和提升研究生教育的核心竞争力与社会影响力,推动研究生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学校结合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对《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建设方案(2012-2016)》进行了修订。现将《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建设方案(2014-2018)》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 2014年2月27日 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 建设方案(2014—2018) (修订版) 一流的研究型大学必须有一流的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教育是研究型大学教育质量和核心竞争力的直接体现。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宏伟目标的实现,切实将提高质量作为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增强和提升研究生教育的核心竞争力与社会影响力,推动研究生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研究生教育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主要途径,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既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以及三部委《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的战略需要,也是研究生教育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更是主动服务需求,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一大批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客观需要。我校素有重视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优良传统,明确将“质量是生命线”、“创新是主旋律”作为指导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基本方针,在稳定研究生教育规模的同时,不断推进和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使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影响力不断扩大。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改进。

2020年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020年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016年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 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 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 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涵盖的主要招生类型有: 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含统考录取学生、保送生、艺术类考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自主招生学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 划(以下称为农村学生“自强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国防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2.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含通过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录取学生、澳门保送生、香港免试生、台湾免试生。 第三条学校的校名为武汉大学(国标代码10486),主管部门为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 号(邮政编码:430072)。 第四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 员会、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普通本科 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本科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研究、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本科 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招生委员会要吸纳教师、学生及校 友代表参加。 招生办公室设在本科生院,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 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 生形式(专业)的专业水平考核(考察)及考试工作。 第九条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www.sodocs.net/doc/8311573216.html,)、武汉大学主页(https://www.sodocs.net/doc/8311573216.html,)、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招生宣传材料等途径发布招生有关信息、公示 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 条件,结合近年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 简称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优质教育资源享有情况、 生源质量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武汉大学人才培养方案

武汉大学人才培养方案

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代码、名称 专业代码:110203 专业名称:会计学(含注册会计师专门化方向)(Accounting) 二、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直接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会计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创造、创新和创业精神,能在企事业单位、金融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会计和审计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专业特色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审计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注重会计学方法与技巧方面的训练,培养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本专业特别注重培养学生的外语能力、计算机运用能力和数理分析能力,要求学生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 学生应在本科学习过程中获得以下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会计学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及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会计惯例与规则;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备较高的专业英语水平;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搜集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学制和学分要求 学制:四年。 学分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应修满140 学分,其中,必修课76 学分,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8学分,选修课56学分(含通识教育12 学分)。 五、学位授予 符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六、专业主干(核心)课程 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

2020年新闻与传播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细则——武汉大学

2020年新闻与传播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细则—— 武汉大学 一、我院成立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我校复试规则,负责制定本院系具体复试 办法。 2、负责本院系按专业成立硕士生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 人数应不少于五人,组长一人,另安排记录员一名。 3、负责制定本院系外语口试的实施方案,组织外语口试试题的 命制和考生的口语测试工作。 4、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5、负责确定拟录取名单。 6、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三、接受推免生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心健康; 2、学生必须为“985”或“211”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并取得所 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学习成绩优良,总评成绩名列本院前茅。专业必修课成绩均 为及格以上、英语通过六级(六级成绩422分)或相当于六级水平的 成绩证明(雅思6.5分以上,TOFEL80分以上); 4、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 先考虑;

5、本科在学期间须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 得学士学位证书与本科毕业证书。 四、接收推免生程序 2、外校推免生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b.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和总评成绩证明; c.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及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3、组成由专家组成的评估审查小组,对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 通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于10月中旬到校复试。所有拟接收的推免生均 需参加复试,否则不予录取。 4、复试结果于10月20日前报研招办,同时以适当形式公示一周。 5、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研招办统一发出推免生拟录 取接收函。 6、拟录取的推免生须于10月31日前办理网上报名手续,11月10-14日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和口语,成绩占30%; 2、专业面试,成绩占70%,综合素质面试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 生情况,包括考察其综合分析表达能力,了解其对专业课以外的其 他知识技能的掌握,考察其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 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还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状况的考察,对特长、兴趣爱好的了解和其他情况的了解,等等。 六、招生计划 七、关于奖学金

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本科培养方案(2018版)

电子信息学院 电子信息学院源于1945年建立的原国立武汉大学游离层实验室。2000年新武汉大学组建后,由原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原武汉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原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光电工程学院和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计算机系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组成。 学院现设有空间物理系、电子工程系、通信工程系、光电信息工程系、测控技术与仪器系5个系和1个教学实验中心(国家级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有1个国家工科基础课程电工电子教学基地、1个国家级光电系统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学院现有教职工189名,其中在职教师132人,教授(研究员)47人、博士生导师46人,特聘研究员2人、特聘副研究员1人、副教授(副研究员)54人,讲师28人;有工程实验技术人员20人,其中教授级高工1人、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实验师8人;有管理人员20人,专职科研岗位人员17人。 学院学科优势明显,涉及7个一级学科,其中地球物理学(空间物理学)在2016年教育部组织的学科评估中并列全国第一。有5个本科专业,其中电波传播与天线为国防特色专业,通信工程为教育部第二类特色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为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专业,学院还设立了“质廷学术人才试点班”、“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逐光创新人才试点班”和“人工智能试点班”4个试点班。有1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流动站:地球物理学、信息与通信工程;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无线电物理,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空间物理学,1个湖北省重点学科,5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国家还在学院空间物理学、无线电物理、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设立了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岗位。 学院有1名中国科学院院士,1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名长江学者,3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名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2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名“青年千人”,2人获首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优秀青年科学基金”,1人入选首批“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5人入选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1人入选首批湖北省高端人才引领计划,7人获评武汉大学珞珈学者特聘教授。 学院致力于培养引领未来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的领军人才,始终遵循“明德博学、知行合一”的院训精神,坚持“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技能”的人才培养目标,形成了“注重基础、突出能力、追求创新、发展个性”的教风和学风;数十年来,为国家培养

武汉大学培养方案 思想政治教育0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代码、名称 专业代码:030404。 专业名称:思想政治教育(Ideological & Political Education)。 二、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政治学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方面基础扎实、政治坚定、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能够在党政军群机关、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专业特色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政治学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能与方法的基本训练,掌握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理论知识和能力: 1.掌握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科学分析方法; 3.具有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能力; 4.了解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专业的理论前沿、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和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学制和学分要求 学制:4年。 学分要求:140学分。 五、学位授予 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六、专业主干(核心)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政治学原理、西方政治制度、现代国际关系。 其他主干课程: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含案例分析)、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原著选读、思想政治教育史、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伦理学、教育学、普通心理学、电子政务等。 七、双语课程 八、主要实验和实践性教学要求 部分课程实习、社会调查、思想政治工作实践(如担任学生政治辅导员等)、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九、毕业生条件及其它必要的说明 修满140学分,必修课程全部合格,英语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120204 授管理学博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良好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本专业的博士生,通过系统培养,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厚实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前沿动态,具有独立的科学研究能力,熟悉地掌握并应用一门外语,能够从事高层次的教学、研究、管理及国际学术交流。 二、研究方向 1. 复杂科学管理与金融 用复杂科学的理论方法――定性定量结合的方法、技术;混沌、分形等非线性方法;智能信息处理:图及网络算法、模糊数学、人工神经网络、智能计算、遗传算法、数据挖掘、博弈论等,考虑投资者行为,研究市场有效性、投资组合、资产定价、期权定价、公司理财等现代金融问题。 2. 投资科学 研究投资组合、资产定价、风险投资、投资项目的评审、投资银行、企业并购及投融资决策等。 3. 项目风险管理 运用项目评价、管理理论、复杂性科学、金融理论等技术经济及管理的理论、方法与技术,针对项目的全过程(决策过程、建设过程、经营过程)的有关风险,深入而系统地进行项目风险管理的理论与实务研究。 4. 技术创新与人力资本 研究企业技术创新的理论与实务,研究人力资本对企业发展的作用,研究技术创新与人力资本的关系。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博士生基本培养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 (一)课程设置

参见《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外国留学博士生课程总学分与国内博士生一致,其公共必修课程为:中国文化概论2学分,汉语综合2学分。港澳台博士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可免修,所缺学分通过选修其他学位课程填补。 跨学科考入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博士生,补修课程可纳入选修课学分,但不能顶替本学科的学位课程和专业选修课学分。 (二)学分要求 本专业博士生应修满的总学分不少于12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4学分,其他学位课不少于4学分,其余为选修课学分。 五、其他必修环节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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