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无轨胶轮车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是无轨胶轮车运输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货物、车辆的完整和行车安全,充分利用胶轮车载重力和容积,安全、迅速、合理、经济地运输货物,以适应井下工作对胶轮车运输的需要。

第2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胶轮车满载是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各队组应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努力提高装载加固质量。

各队组必须重视技术业务教育,及时总结装载加固实践经验,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各装车单位应建立和健全装车岗位责任制,并坚持装车从严的精神。在使用车辆、选择加固材料、确定装载和加固方法等方面,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3条无轨胶轮车是矿井重要运输设备,是各队组共用的运输工具。因此,各装卸车单位必须建立爱车制度。对易于损坏车辆的装卸机械、设备和装卸作业方法,必须采取措施迅速加以改进。

由于装卸作业损坏的胶轮车辆,应按辅运队有关规定赔偿。

第4条辅运队与各队组用车单位应加强协作,共同研究改进装载加固方法。

第5条本规则未规定的装载加固方法可由辅运队与各用车队组在确保运输安全的条件下组织试运,通过试运总结经验。

第二章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技术条件

第6条货物装载与加固的基本要求是:必须保证能够经受正常的调车作业以及车辆运行中所产生的各种力的作用,以便保证货物在运输的全过程中,不致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坍或坠落等情况。

装载货物选择车辆时,应根据货物大小、吨位等因素选择车辆。

第7条货物装载的宽度与高度,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

装载货物的重量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货车标记载重量,货物的重量应合理分布在车底板上,不得偏重。

第8条装载长度或宽度超出车底板的货物,可将侧板或后马槽放下,需用铁线与车体捆绑牢固,不得影响车辆正常运行。

第9条装载成件包装货物时,应排列紧密、整齐。当货物的高度或宽度超出侧板时,四周货物倾向中间,并予加固(不得以篷布代替加固材料),两侧超出侧板的宽度应该

一致。装载袋装货物,捆扎袋口应朝向内侧。装载轻浮货物时,除用绳索交叉捆绑外,对超出侧板的货垛四周或四角的货件,应用绳索串联一起捆绑牢固或在车辆两端用挡板支柱等加固。

第10条货物重心的投影应位于车底板的纵向中心线上并且靠近机头方向,特殊情况下必须位移时,横方向位移不得超过100毫米,超过时,应采取配重措施。

第12条使用铁线或钢丝绳加固捆绑货物的一般要求:

1.捆绑在货物上的拴结点,在条件许可时,应在货物重心高度相等处;

2.铁线拉牵形状应成八字形、倒八字形、交叉捆绑或下压式捆绑;

3.捆绑的铁线(或钢丝绳)与其在车底板上投影的夹角,一般应接近于45°。如捆绑铁线或钢丝绳主要用于防止货物水平移动时,其角度应适当减少;如主要用于防止货物倾覆时,其角度应适当增大。

第13条装载货物时,各队组应根据货物的种类、重量、重心高度以及外形结构特点等因素,确定加固方法,选择加固材料。

装载笨重零担货物或整车货物轻重配装时,应根据形状、重量及重心位臵进行加固。以保证安全。

第三章加固材料

第14条装载超长、集重、超限及需要加固的其他货物时,应使用必要的加固材料。

通常使用的加固材料有:支柱、垫木、三角木(包括铁制)、绞棍、铁线、钢丝绳、钢丝绳夹头、紧线器、绳子、绳网等。

第15条各种支柱的规格和使用方法:

木支柱必须选用坚实圆直木材,并将其大头砍或锯成四方形,紧插于支柱槽内,并适当露出支柱槽下,露出的长度不得超过200毫米。支柱不得倒插(内插时除外)。

第16条装运超长、集重和超限货物时,为使货物重量合理地分布在车底板上,必要时,应使用横、纵垫木。叠装金属制品时,为防止窜动及便于装卸应使用横隔木。

第17条装载圆柱形货物和带轮货物时,为防止货物在列车运行中发生滚动,应使用三角木等加固材料。其规格可根据货物的重量、体积与车底板接触面的大小确定。三角木、掩木的高度应是圆形货物或轮子直径的15%,但最低高度不得小于100毫米。

三角木的底宽应为高度的1.5倍。

第18条货物的捆绑加固材料可使用未受损伤的钢丝绳、铁线或绳子。

使用钢丝绳时,需用钢丝绳夹头和紧线器作连结装臵,以便装拆和循环使用。

铁线的直径应在3.5毫米以上(包括同等拉力的扁铁线)。直径小于3.5毫米的铁线,应以数股拧成一根使用(表5—2除外),但直径小于2.6毫米的铁线禁止使用。

一般绳子的抗拉力应在800公斤以上。加固轻浮货物的绳子抗拉力不得小于300公斤。使用绳网加固货物时,绳网的网眼为正方形,边长最大规格为350毫米。

为防止运行中磨损铁线、钢丝绳等,必要时应采取防磨措施。

第21条装载整车货物需要的各种加固材料和加固装臵,均由各队组自备。其质量和规格应符合本规则的有关要求。

第四章超长、集重和超限货物的装载加固

第23条在装载超长货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超长货物突出尾梁的最大长度,一般不得超过负重货车底板长度的30%;

2.超长货物其装载重量不得超载;

第24条装载集重货物时,应铺垫横纵垫木。

第25条用两辆以上的连挂车组跨装货物,应遵守下列规定:

1.跨装货物只准两车负重。负重车车底板高度应相等,如高度不等时,需要垫平;

4.捆绑加固方法不得影响车辆通过曲线时的转向;。

5.两辆以上跨装车组,尽量避免推送调车,以防止滑脱。第五章木材和竹子的装载加固

第29条装载木材时,应加强看车工作,严格装车岗位责任制,做到大小头颠倒,紧密排摆,紧靠支柱,压缝挤紧,两端木材应倾向货车中部,不准形成向外溜坡。

长度4米以下的小径原木和板、方材(特大方除外)应逐步做到成捆运输。

使用平车、砂石车拼装不同长度的木材时,材长规格不得超过三种,其长度不得小于2.5米,短的装在下部,垛与垛间应该装平,长的压装在上部,并需符合短材使用支柱对数的规定。

第30条装载木材安插支柱的对数,应符合规定。

第31条每对支柱捆绑腰线的道数,平车、砂石车不得少于4道;敞车侧板高度不足1600毫米的不得少于3道;侧板高度在1600毫米以上不足1900毫米的捆绑2道;侧板高度在1900毫米以上的捆绑1道。不论车种均增加封顶线1道。腰线上下间距要适当,不得卡侧板。捆绑腰线时,必须沿着凹形适宜捆绑,其松紧程度应使上层木材恰好与下层木材密贴。

腰线及封顶线的捆绑周数,应符合规定。

第32条由于原木的树节、枝桠、弯曲或根部较大,两侧允许超出支柱。

紧靠支柱顶部的原木超出支柱的部分,必须小于其直径的三分之一。

紧靠支柱的木材,两端超出支柱的长度,不得小于200毫米(由支柱中心线起算)。

第33条使用平车、砂石车装运长度为2.5~4米小径原木及板、方材时(特大方除外),为使木材倾向货车中部,及便于机械卸车,应在两端货垛外方下面垫以厚度为100毫米左右的方木或半圆木,并成捆压顶。

第34条枕木使用敞车装载时,除对装起脊外,可采用竖装。

油枕木横装运输时,高度超出端、侧板的部分,层与层间应铺洒锯沫防滑,同时内插端支柱,使用U型钉和8号铁线纵向封顶,并沿第二、三层(自上而下数)油枕端面的纵中心线,围拦两道铁线。

第35条长度不足2.5米的短木材一般应成捆装载,不全部成捆时,必须使用长材或成捆压顶。装载方法可根据木材的长度,分别采取以下几种:

1.围装时,将木材竖立于端、侧板的周围,其超出端、侧板的部分,不得大于货车端、侧板的高度或本身长度的二分之一,并在货车中部外侧插两对支柱;

2.使用敞车装载时,每垛木材内插两对支柱,垛与垛之间的距离必须小于木材本身长度的五分之一,顶部的木材应压垛装载。并在货车中部外插两对支柱;

3.使用敞车横装木材时,必须安插端支柱,所装木材横向超出侧板的长度,不得超过200毫米,并且两侧木材必须向内部倾斜。起脊部分必须顺装,并沿顶部捆绑牢固;

4.使用支柱槽距小于1.6米的平车,允许装载长度大于2.3米的木材;

5.使用平车、砂石车装载时,须在货车每两对支柱内侧,用规格相似的长木材叠成挡壁,挡壁的每端应至少超出支柱200毫米。中间短木材应每垛顶头顺装,并紧靠挡壁。

第36条装运竹子,为防止纵向窜动,应在货车两端用支柱和竹片编成的坚实竹篱作挡壁,并可加宽装载。

使用平车、砂石车装运竹子时,须插四至六对支柱。使用敞车时,安插四对支柱。

装运小竹子,应成捆装载。围装时,可不安装挡壁。

装载竹子时的腰线、封顶线与端支柱拉线,可使用2.6毫米(12号)铁线捆绑两周。

为便于卸车,在每垛竹子底部垫一根直径60~80毫米、长与车宽相等的竹杠。

第七章金属制材的装载加固

第42条装载型钢、管子、钢板等金属制材使用支柱时,应使用硬木支柱(或钢管支柱)。根据需要可使用隔木、掩木、铁线进行加固。

使用铁底板的货车装载钢板等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

长短不齐的各种型钢、管子合装一车时,应将重的装在下面,轻的装在上面,长的装在两侧,短的装在中间。

装载同一规格的型钢、管子、钢板时,每垛应堆码整齐。必要时,允许搭头、压边、压缝或重叠装载,但必须防止滑动。

第43条装载型钢和管子的高度超出侧板时,每垛货物至少安插两对支柱,超出侧板高度在1米以内时,捆1道腰线;超过1米时,捆2道腰线。必须封顶。

第44条使用有端、侧板平车装载长大型钢时,应紧密装成梯形,每层需加垫横隔木4根,使用8号铁线6股整体捆绑两道。

装载完毕后,采用下压式捆绑三道与车底板捆绑牢固。

使用无侧板平车装载时,需安插支柱。

第45条使用敞车装载输油管时,其底部必须掩垫牢固。上部紧靠侧板处的管子,超出侧板的高度,必须小于管子直径的二分之一。

不使用支柱起脊装载时,每垛管子需用50×5毫米的钢带,下压式捆绑进行加固。长度6米以下捆绑两道,长度大于6米捆绑3~4道。捆绑时,钢带一端固定在丁字铁上,另一端也制成钩形,在与丁字铁相距半米处,用八号铁线绕钢带钩与丁字铁四周后拧紧。

使用钢带加固时,其连结点应在货车侧面。起脊部分,层与层间应采取防滑措施。

第46条使用有端、侧板的平车、装载钢板时,其高度不得大于货物底宽的80%,以保持稳定。可采用以下两种方法加固:

1.钢板装载高度超出端、侧板时,应使用支柱,并在端部捆绑加固;

2.钢板装载高度超出端、侧板的部分,每100~150毫米为一层,每层应用铁线整体捆绑3道,每垛各层之间加垫横隔木3根。装车后,每垛钢板应采用下压式捆绑2道,端部应捆绑加固。

使用敞车装运宽度在1250毫米以下的钢板时,可双排顺装。宽度超过1250毫米时,应沿中梁单排顺装。

单排装载时,使用集装夹具每垛整体加固3~4道,其高度不得大于货物底宽的80%,单排顺装长度7~9米的中厚钢板,应在车辆中部搭头,其他两端靠车端板。

第47条成捆或铁盒包装的薄板、马口铁、矽钢片等货物,使用敞车装载时,可沿中梁顺装或横装。其高度每垛不得超过三层,层与层间应采取防滑措施,垛间距离不得超过250毫米。

使用有端、侧板平车装载时,应符合本章第46条的有关规定。

第48条装载生铁及小型金属块(指一吨以下)时,必须紧密而合理的分布在车底板上。靠端、侧板装载货物的高度必须低于端、侧板。禁止使用车底板有漏洞的货车装载。

小钢锭(坯)可装3~5层,堆码必须整齐牢固。超过3层时,必须用铁线捆绑加固。

有色金属锭(板)应成捆合理装载,不得形成集重或易于倒坍。散装时,应堆码整齐牢固,重量应均匀分布在车底板上。

使用平车装载重量超过4.5吨的大型钢锭或重型金

属块时,应单层沿中梁横装,大小头颠倒,并尽可能靠近车辆两转向架内侧均衡装载。

为了防止货物水平移动,可使用挡木或支撑方木加固,或铺垫颗粒较小、厚度约10毫米的炉渣,卸车时应由卸车单位清扫干净。

第49条使用平、砂车装载长度12.5米钢轨时,应反正扣缝,每层加垫横隔木4根。应将螺栓孔比齐,用3根

8号铁线或两根4号铁线穿过,逐层捆绑,但车底板上的第一层应捆绑在丁字铁或支柱槽上。

装车后,应在钢轨两端和中央部位采用下压式捆绑加固。

第50条带钢可立装、卧装或倾斜装载使用敞车卧装时,必须使用钢制坐架并固定在车底板上。

顺向单排卧装时应沿中梁装载。两卷并排卧装时,应沿中梁紧密对称装载。

装车后,必要时每2~3卷用8号铁线两股捆绑在一起。

第51条一件重量为50吨至9吨的钢丝绳或电缆允许使用标重50吨以上敞车装载。

立装时,为防止损坏车辆和便于装卸作业,在每轴轮盘的下部垫两根横垫木(或钢制坐架)。两横垫木间的最小距离应为轮盘直径的二分之一。货物与横垫土,横垫木与车底板要互相钉固。

卧装时,必须将钢丝绳和电缆盘的两着力点放入适当规格的钢(木)制坐架上。采用槽钢代用时,应用掩木或方木掩紧加固。

一件重量超过9吨时,必须使用平车(30吨平车除外)装载。

立装时,加固方法除符合上述规定外,并用8号铁线4根,穿过轴心孔与车底板捆成八字形。

卧装时,应采用木制或钢制坐架,并用8号铁线4根,穿过轴心孔与车底板捆成八字形。

第十章货车满载工作

第63条货车满载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保证运输安全的基础上,提高货车静载重。铁路局、分局应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站应成立满载小组,会同物资部门共同研究改进货物的包装和装载方法,不断总结和推广满载工作先进经验,应做到捆包机械化、包装规格化、装载定型化。

第64条铁路局对大宗轻浮货物,要会同物资单位制定货车技术装载量标准并共同执行。

第65条装运货物要合理使用货车,车种要适合货种,车吨要配合货吨。做到大型车(指标记载重量50吨以上货车)装重质货物,小型车(指标记载重量40吨以下货车)装轻浮货物。

对分局和车站调度配车的合格情况,要按月进行考核。

第66条不准以大吨位的货车代用小吨位的货车。但下列情况除外1.装运防洪、抢险、救灾、防疫、抢种、抢收、军运、鲜活、出口等急运物资,确无适当货车拨配时;

2.中间站卸后利用,当时确无适当货车又无适当货物可装时。

以大吨位的货车代用小吨位的货车时,须经分局批准,并将命令号码,记在货物运单及货票的记事栏内,否则应由财务部门向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补收运费差额。

第67条用敞车装运成件的轻浮货物时,允许放下上侧板进行装载,上侧板应与车体捆绑牢固。散堆装货物用围帘、挡板、荆笆做围挡,可加高起脊装载。

用平车、砂石车装运轻浮货物时,两侧应安插支柱(在铁路局管内运输时,是否需要安插支柱由各局自定)。

第68条货车一律按标记载重装载,但《货规》第二十四条规定的2%不在此限。

使用60吨平车装运军运特殊货物,允许增载10%。

第69条按装载高度确定重量的散堆装货物,发货单位应会同车站测定比重,煤每季度测定一次(执行“煤炭送货办法”的矿务局,按“煤炭送货办法”的规定办理);矿石、砂、土、石等每半年一次。装车前应由发货单位量尺划线。装车后由装车单位平整顶面,严防亏吨和超载。

第70条装运畜、禽类要尽量组织多层装载。发货单位应根据需要配备多层装载设备,此项设备应优先回送。

配属给各铁路局的家畜专用车由各局统一调配运用(具体运用方案各局自定)。

第71条车站对整车货物,可组织配装1.同一到站的货物,可以两批配装一车,也可以三批配装两车。三批货物配装两车时,应在货物运单及货票的铁路记事栏内注明分装情况,应编入同一列车。

2.两个到站的货物:

(1)第一到站应在第二到站的同一径路上,且距发站在250公里以上;

(2)第一到站与第二到站的距离,不得超过全程的五分之一。如不增加第二到站的原要车吨位时,不受此限;

(3)在车牌上应注明“配装”字样。

3.不论一个到站或两个到站,第一卸车地点均不得在专用线内。

第72条装运木材、竹子时,应紧密装载,充分利用货车长度和容许装载高度,除已达到货车标记载重量或受调拨量限制者外,应起脊装载。装载长度不得少于货车底板长度的80%。

第73条发站装运各种机械或设备时,应会同发货单位共同研究拆解装载方案。

对口径不同的管子、缸、盆等,应采取套装方法装载。

第74条货车静载重报告(铁运—9)应正确填写,按时上报。对完成情况要按季考核分析。各铁路局可根据管内情况增加必要的项目。

铁路货运加固装载的要求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是铁路运输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货物、车辆的完整和行车安全,充分利用货车载重力和容积,安全、迅速、合理、经济地运输货物,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对铁路运输的需要。 第2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是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各部门应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努力提高装载加固质量。 各部门必须重视技术业务教育,及时总结装载加固实践经验,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各装车单位应建立和健全装车岗位责任制,并坚持装车从严的精神。在使用车辆、选择加固材料、确定装载和加固方法等方面,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3条货车是铁路的重要运输设备,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共用的运输工具。因此,各装卸车单位必须建立爱车制度。对易于损坏车辆的装卸机械、设备和装卸作业方法,必须采取措施迅速加以改进。 由于装卸作业损坏的铁路车辆,应按铁道部有关规定赔偿。 第4条铁路与发、收货单位应加强协作,共同研究改善货物包装,改进装载加固方法,并订立合同,互相制约,共同遵守。 第5条本规则未规定的装载、加固方法及加固材料,可由铁路局与发货单位在确保运输安全的条件下组织试运,通过试运总结经验。跨局时,必须报铁道部批准。 第二章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技术条件 第6条货物装载与加固的基本要求是:必须保证能够经受正常的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的各种力的作用,以便保证货物在运输的全过程中,不致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坍或坠落等情况。 装载货物选择车辆时,应遵守货车使用限制表及有关规定。 第7条货物装载的宽度与高度,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或特定区段装载限制。 装载货物的重量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货车标记载重量,货物的重量应合理分布在车底板上,不得偏重。 第8条使用有端、侧板的平车、砂石车装载长度或宽度超出车底板的货物,可将端、侧板放下,需用铁线与车体捆绑牢固,不得影响提钩杆的正常使用和压住车钩。 一件货物宽度等于或小于车底板宽度时,允许突出端梁300毫米;当货物的宽度大于车底板的宽度时,允许突出端梁200毫米。超过此限时,必须使用游车。 第9条装载成件包装货物时,应排列紧密、整齐。当货物的高度或宽度超出侧板时,应层层压缝,四周货物倾向中间,并予加固(不得以篷布代替加固材料),两侧超出侧板的宽度应该一致。装载袋装货物,捆扎袋口应朝向内侧。装载轻浮货物时,除用绳索交叉捆绑外,对超出侧板的货垛四周或四角的货件,应用绳索串联一起捆绑牢固或在货车两端用挡板(壁)、支柱等加固。 第10条货物重心的投影应位于车底板的纵、横中心线的交叉点上,特殊情况下必须位移时,横方向位移不得超过100毫米,超过时,应采取配重措施。纵方向位移时,每个车辆转向架所承受的货物重量不得超过货车标记载重量的二分之一,并且两转向架承受重量之差不得大于10吨(另有规定者除外)。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

精品文档,放心下载,放心阅读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 实验报告 实验背景:精品文档,超值下载 一、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是铁路货物运输中的核心技术,也是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的关键因素。通过实验,使学生认识铁路货物装载加固的重要性、复杂性、多样性;掌握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技术;树立铁路货物运输安全意识。 二、实验目的: 在学习铁路货物装载加固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实际解决不同品类货物装载加固问题,培养动手能力,强化安全意识。 三、实验地点: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实验室。 四、实验内容: 根据实验室提供的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模型及不同规格形状货物模具和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定型方案(12306网站): ㈠认知实验室所有装载加固方案;(见附件)

㈡结合实验室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模型,选择定型方案中的一类方案,分析该类方案的特征及其技术合理性; ㈢分小组相互交流,掌握不同种类货物装载加固方案。 五、实验步骤: 步骤一:在实验室参观并了解以下内容 ㈠装载加固的相关理论: 1.对货物加固的目的: –在列车运行或调车过程中,货物受到各种外力的作用,可能产生纵向或横向的位移、滚动或倾覆。 –为保证行车安全、车辆和货物的完整、经由铁路装运的货物应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2.货物加固的基本要求: –所采用的加固方法应与货物的重量、形状、大小等特点相适应,加固材料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加固要牢固,使货物能够经受正常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的各种力的作用,在运输全过程中,不发生移动、滚动、倾覆或坠落等情况。 3.装载加固定性方案的内容: 装载加固定型方案包括11类50项,涉及货物装载品类千余种。 具体分为: 01类:成件包装货物,02类:集装箱、集装件及箱装设备,03类:水泥制品、料石及箱装玻璃,04类:木材、竹子,05类:起重机梁及钢结构梁、柱、架,

铁路货物检查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铁路货运检查工作管理,提高货运检查工作质量,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铁路以及与国家铁路办理直通运输的合资铁路、地方铁路,是明确铁路货运检查作业的内部规定,不作为托运人、收货人与铁路间划分责任的依据。 第三条铁路货运检查工作是保证行车安全和货物安全的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铁路货运检查员主要承担铁路运输过程中的货物(车)交接检查工作,是铁路行车的主要工种。 第四条铁路局货运主管部门应配备专人负责货运检查管理工作,加强对货运检查工作的技术业务指导,强化基础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督促落实作业标准,提高货运检查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 第五条铁路局应按照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可靠的原则,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改善货运检查 作业条件,改进检查手段,提高作业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铁路货运检查实行区段负责制。区段负责制是指在对货物列车的交接检查中,按列车运行区段划分货运检查站责任的制度。 中间站停车及甩挂作业的货物列车,由车站负责看护,保证货物安全,发生问题要及时处理。中间站应保证货物列车安全继运到下一货运检查站。

第二章货运检查站 第一节定义及分类 第七条货运检查站是列车运行途经有技术作业或无技术作业但停车时间在35 分钟以上的技术作业站。 第八条货运检查站分为路网性和区域性货运检查站。路网性货运检查站是指铁道部公布的编组站。 区域性货运检查站是指除路网性货运检查站外,铁路局管内有货运检查作业的技术作业站。 第九条区域性货运检查站由铁路局自定,报铁道部备案、公布。 铁路局间交接货运检查站的撤销应报铁道部批准、公布。 第二节基本要求 第+条货运检查站应根据货运检查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生产机构,并配齐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货运检查站应设置货运检查值班员岗位,负责货运检查的现场组织工作。 货运检查站应按照每列车双人双面检查作业的要求配齐货运检查员。货运检查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二条货运检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 .经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前,还须依据有关岗位标准,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熟练掌握《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

铁道部关于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铁道部关于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状态:失效发布日期:1981-11-11 生效日期: 1981-11-11 发布部门: 铁道部 发布文号: 铁货字[1981]1792号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是铁路运输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货物、车辆的完整和行车安全,充分利用货车载重力和容积,安全、迅速、合理、经济地运输货物,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对铁路运输的需要。 第2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是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各部门应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努力提高装载加固质量。 各部门必须重视技术业务教育,及时总结装载加固实践经验,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各装车单位应建立和健全装车岗位责任制,并坚持装车从严的精神。在使用车辆、选择加固材料、确定装载和加固方法等方面,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3条货车是铁路的重要运输设备,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共用的运输工具。因此,各装卸车单位必须建立爱车制度。对易于损坏车辆的装卸机械、设备和装卸作业方法,必须采取措施迅速加以改进。 由于装卸作业损坏的铁路车辆,应按铁道部有关规定赔偿。 第4条铁路与发、收货单位应加强协作,共同研究改善货物包装,改进装载加固方法,并订立合同,互相制约,共同遵守。 第5条本规则未规定的装载、加固方法及加固材料,可由铁路局与发货单位在确保运输安全的条件下组织试运,通过试运总结经验。跨局时,必须报铁道部批准。 第二章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技术条件 第6条货物装载与加固的基本要求是:必须保证能够经受正常的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的各种力的作用,以便保证货物在运输的全过程中,不致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坍或坠落等情况。 装载货物选择车辆时,应遵守货车使用限制表及有关规定。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术语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术语 1.车辆纵向:车辆位于平直线路上,沿车辆前后连接牵引的方向。 2.车辆横向:与车辆纵向垂直的水平方向。 3.车辆中部:指车辆横中心线两侧对称的一定车地板范围。 4.枕梁上方:指车辆枕梁中心线两侧对称的一定车地板范围。 5.货件:可单独计数的任何货物或货物包装件,其计数单位称件,也可依据货物或货物包装件的特征或包装形态称谓为袋、箱、捆……或块、卷、根……等。 6.货件组:通过装载布局或者装载加固材料、装置,将两件或两件以上货件组织在一起的装载单元称货件组或简称为组。 7.顺装:货件或货件组长边沿车辆纵向,宽沿车辆横向,高垂直于车地板的装载。 8.横装:货件或货件组长边沿车辆横向,宽沿车辆纵向,高垂直于车地板的装载。 9.立装:货件或货件组长边垂直于车地板的装载。对于圆柱形货件,则以圆柱体中轴线垂直于车地板为立装。 10.顺向立装:立装,且货件的宽沿车辆纵向。 11.横向立装:立装,且货件的宽沿车辆横向。 12.侧立顺装:货件的长边沿车辆纵向,宽垂直于车地板的装载。 13.侧立横装:货件的长边沿车辆横向,宽垂直于车地板的装载。 14.卧装:圆柱形货件其圆柱体中轴线平行于车地板的装载。 1

15.顺向卧装:卧装,且圆柱体的中轴线沿车辆纵向。 16.横向卧装:卧装,且圆柱体的中轴线沿车辆横向。 17.跨装:一件货物或货件组跨及两辆或三辆平车,并由两辆平车负重的装载。 18.爬装:系指汽车的前桥轮胎,依次爬放在前一辆汽车的内厢内,或者依次爬放在前一辆无车厢板汽车后桥轮胎之上的装载。 19.层:货件重叠装载的计数单位,以装在车地板上的为第一层,其余层数类推。如层与层间使用防滑衬垫材料时,可依据防滑衬垫材料来划分货件的装载层数。 20.货垛:货件在车内或车内几处有序重叠装载所形成的单元,称为货垛或简称垛。 21.支距:货件或货垛第一层之下仅铺垫两道横垫木、草支垫、稻草绳把时,其两横垫木、草支垫或稻草绳把中心线的间距,称为支距。 22.跨装支距:使用货物转向架跨装运输货物时,两货物转向架中心销的间距,称为跨装支距。 23.股:计数铁线、盘条捆绑加固货物的基本单位,以铁线、盘条在两栓结点之间单独出现一次为1股。 24.根:计数绳索、钢丝绳捆绑加固货物的基本单位,以绳索、钢丝绳在两拴结点之间单独出现一次为1根。 25.周:使用铁线、盘条、钢丝绳或绳索捆扎或加固货物时,单股或单根缠绕货物或货物拴结点一圈,或者在两个拴结点间往返缠绕一次为1周。周与股、根的关系是一比二的关系。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修订(2009)236

一、关于《加规》附件1 1.070301~070306号方案修订内容具体见定型方案增补部分。 2.取消070307号方案。 二、关于《加规》附件6 1.新增以下试运方案 (1)卷钢使用60t、61t通用敞车凹形草支垫卧装方案。 (2)卷钢使用70t通用敞车凹形草支垫卧装方案。 (3)卷钢使用60t、61t通用敞车稻草掩挡卧装方案。 (4)卷钢使用70t通用敞车稻草掩挡卧装方案。 (5)卷钢使用60t、61t木地板平车稻草掩挡卧装方案。 2.修订以下试运方案及试运材料 (1)SY2009-03方案中带木座架的卷钢方案纳入太原铁路局暂行方案。 (2)凹形草支垫,编号SYC2009-01。 (3)将SYC2009-06中“十字形内挡”部分纳入SY2009-01附录中。 (4)JS型钢丝绳紧固器,SYC2009-16,将试运范围扩大到全路各办理站。 三、2010年有效试运项目 1.试运方案 (1)太钢8~18t卷钢平车立装方案,编号SY2010-01。

(2)北方重工大型钢锭平车卧装方案,编号SY2010-02。 (3)太钢9.5~30.5t卷钢敞、平车卧装方案,编号SY2010-03。 (4)100m定尺和短尺钢轨(60kg/m)普通平车混装装载加固方案,编号SY2010-04。 (5)500m长定尺钢轨(60kg/m)普通平车装载加固方案,编号SY2010-05。 (6)JSQ6型凹底双层运输汽车专用车装载加固方案,编号SY2010-06。 (7)100m长定尺和短尺钢轨(60kg/m)换长1.5和1.3普通平车梯形装载加固方案,编号SY2010-07。 (8)卷钢使用60t、61t通用敞车凹形草支垫卧装方案,编号SY2010-08。 (9)卷钢使用70t通用敞车凹形草支垫卧装方案,编号SY2010-09。 (10)卷钢使用60t、61t通用敞车稻草掩挡卧装方案,编号SY2010-10。 (11)卷钢使用70t通用敞车稻草掩挡卧装方案,编号SY2010-11。 (12)卷钢使用60t、61t木地板平车稻草掩挡卧装方案,编号SY2010-12。 (13)50m长60D40、60AT、60TY钢轨装载加固方案,编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术语

精心整理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术语 1.车辆纵向:车辆位于平直线路上,沿车辆前后连接牵引的方向。 2.车辆横向:与车辆纵向垂直的水平方向。 3. 4. 5. 6. 7. 8. 9. 10. 11.横向立装:立装,且货件的宽沿车辆横向。 12.侧立顺装:货件的长边沿车辆纵向,宽垂直于车地板的装载。 13.侧立横装:货件的长边沿车辆横向,宽垂直于车地板的装载。 14.卧装:圆柱形货件其圆柱体中轴线平行于车地板的装载。

15.顺向卧装:卧装,且圆柱体的中轴线沿车辆纵向。 16.横向卧装:卧装,且圆柱体的中轴线沿车辆横向。 17.跨装:一件货物或货件组跨及两辆或三辆平车,并由两辆平车负重的装载。 18.爬装:系指汽车的前桥轮胎,依次爬放在前一辆汽车的内厢内,或者依次爬放在前 19.如层 20. 21. 22.称为跨 23. 24. 单独出现一次为1根。 25.周:使用铁线、盘条、钢丝绳或绳索捆扎或加固货物时,单股或单根缠绕货物或货物拴结点一圈,或者在两个拴结点间往返缠绕一次为1周。周与股、根的关系是一比二的关系。

26.道:计数铁线、盘条、钢丝绳或绳索捆扎或下压捆绑加固货物处数和计数横垫木、草支垫、稻草绳把铺垫处数的基本单位。从货件上拴结点拉牵捆绑在车辆拴结点上的拉牵处数,也可用道计数。 27.八字形捆绑:用铁线、盘条、钢丝绳或绳索从货件的一个或两个拴结点上向其两外侧拉牵,并拴结在车辆两个拴结点上的捆绑。 28. 29. 30. 31. 32. 33. 34. 35.端部双交叉捆绑:在端部交叉捆绑基础上,再增加一次往返的端部单交叉捆绑,从而形成货物端部的双交叉捆绑。 36.端部压角交叉捆绑:加固铁线、盘条、钢丝绳或绳索分别在车侧拴结点上拴结后,斜向穿过货物底面并绕过货物端面和顶面,至另一车侧对应拴结点拴结的捆绑,称端部压角交叉捆绑。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加规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确保铁路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标准轨距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是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的基本依据。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技术性强,是铁路运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货物、货车的完整和行车安全,充分利用货车载重力和容积,安全、迅速、合理、经济地运输货物。 第四条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技术要求是:使货物均衡、稳定、合理地分布在货车上,不超载,不偏载,不偏重,不集重;能够经受正常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各种力的作用,在运输全过程中,不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塌或坠落等情况。 第五条铁路局(含专业运输公司,下同)要高度重视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配备专人负责,积极运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可靠的技术和设备,不断改进和完善技术管理手段,提高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质量。 铁路局及其直属货运站段应成立装载加固技术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装载加固技术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货物装载加固方案的审核、申报、实施工作,组织落实按方案装车、装车质量签认制度和货车满载措施,以及有关技术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企业应按本规则规定做好装载加固有关工作。 第六条各装车单位应建立健全装车岗位责任制,坚持装车从严、发站从严的原则,严格按装载加固方案装车。 重点货物实行装车质量签认制度,铁路局应制定管内装车质量签认办法,并报部备案。 第七条本规则未规定的货物装载加固方法、装载加固材料及装置,应由托运人会同承运人,在安全运输的前提下组织试运。试运的有关要求按本规则第四章办理。 第八条货物装载加固材料及装置由托运人自备,其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规则有关要求,以及铁道部公

9《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颁布单位】铁道部 【颁布日期】 19811111 【实施日期】 19811111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1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是铁路运输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货物、车辆的完整和行车安全,充分利用货车载重力和容积,安全、迅速、合理、经济地运输货物,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对铁路运输的需要。 第2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是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各部门应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努力提高装载加固质量。 各部门必须重视技术业务教育,及时总结装载加固实践经验,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各装车单位应建立和健全装车岗位责任制,并坚持装车从严的精神。在使用车辆、选择加固材料、确定装载和加固方法等方面,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3条货车是铁路的重要运输设备,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共用的运输工具。因此,各装卸车单位必须建立爱车制度。对易于损坏车辆的装卸机械、设备和装卸作业方法,必须采取措施迅速加以改进。 由于装卸作业损坏的铁路车辆,应按铁道部有关规定赔偿。 第4条铁路与发、收货单位应加强协作,共同研究改善货物包装,改进装载加固方法,并订立合同,互相制约,共同遵守。 第5条本规则未规定的装载、加固方法及加固材料,可由铁路局与发货单位在确保运输安全的条件下组织试运,通过试运总结经验。跨局时,必须报铁道部批准。 【章名】第二章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技术条件 第6条货物装载与加固的基本要求是:必须保证能够经受正常的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的各种力的作用,以便保证货物在运输的全过程中,不致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坍或坠落等情况。

装载货物选择车辆时,应遵守货车使用限制表及有关规定。 第7条货物装载的宽度与高度,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或特定区段装载限制。 装载货物的重量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货车标记载重量,货物的重量应合理分布在车底板上,不得偏重。 第8条使用有端、侧板的平车、砂石车装载长度或宽度超出车底板的货物,可将端、侧板放下,需用铁线与车体捆绑牢固,不得影响提钩杆的正常使用和压住车钩。 一件货物宽度等于或小于车底板宽度时,允许突出端梁300毫米;当货物的宽度大于车底板的宽度时,允许突出端梁200毫米。超过此限时,必须使用游车。 第9条装载成件包装货物时,应排列紧密、整齐。当货物的高度或宽度超出侧板时,应层层压缝,四周货物倾向中间,并予加固(不得以篷布代替加固材料),两侧超出侧板的宽度应该一致。装载袋装货物,捆扎袋口应朝向内侧。装载轻浮货物时,除用绳索交叉捆绑外,对超出侧板的货垛四周或四角的货件,应用绳索串联一起捆绑牢固或在货车两端用挡板(壁)、支柱等加固。 第10条货物重心的投影应位于车底板的纵、横中心线的交叉点上,特殊情况下必须位移时,横方向位移不得超过100毫米,超过时,应采取配重措施。纵方向位移时,每个车辆转向架所承受的货物重量不得超过货车标记载重量的二分之一,并且两转向架承受重量之差不得大于10吨(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11条重车重心高度从钢轨面起算,一般不得超过2000毫米,超过时,可采取配重措施,以降低重车重心高度。否则应限速运行。限速运行时,由装车站以文电向分局请示,分局以电报批示。跨分局(局)运输时,并抄给有关分局和铁路局。 重车重心高度的计算方法见附件三。 第12条使用铁线或钢丝绳加固捆绑货物的一般要求 1.捆绑在货物上的拴结点,在条件许可时,应在货物重心高度相等处; 2.铁线拉牵形状应成八字形、倒八字形、交叉捆绑或下压式捆绑; 3.捆绑的铁线(或钢丝绳)与其在车底板上投影的夹角,一般应接近于45°。如捆绑铁线或钢丝绳主要用于防止货物水平移动时,其角度

铁路货物运输装载加固方案设计

铁路货物运输装载加固方案设计 姓名: 学号: 专业: 年级: 学院: 指导教师:

目录 第一篇铁路货物运输装载加固方案设计任务书 (1) 一、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课程设计任务书 (1) 二、设计要求 (1) 三、装载加固材料规格 (3) 第二篇铁路货物运输装载加固方案设计说明书 (7) 第一章分析货物的特点及运输要求 (7) 一、货物特点 (7) 二、运输要求 (7) 第二章确定装车类型 (8) 第三章确定装载方案 (8) 一、阔大货物装载必须遵守的基本技术条件 (8) 二、装载方案比选 (8) 第四章作用于货物上的力及需加固装置承受的力 (19) 一、作用于货物上的力 (19) 二、需加固装置承受的力 (21) 第五章货物稳定性计算 (21) 一、货物水平移动的稳定性 (21) 二、货物滚动的稳定性 (22) 第六章确定加固强度 (23) 第七章货物装载加固示意图 (23) 第八章自我评价 (23)

第一篇铁路货物运输装载加固方案设计任务书 一、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课程设计任务书 1 货物规格:钢制均重等断面圆柱体货物一件,如下图所示,重40t,请依据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参照《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定型方案》,选择经济合理的装载加固方案。 3 加固材料与加固方法 参见《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路货物常用装载加固材料与装置》、《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定型方案》。 二、设计要求 1 分析货物的特点及运输要求 充分了解掌握制定方案时依据的有关货物的所有技术数据,如重量、结构特点、外形尺寸、重心位置、支重面尺寸、加固作用点位置等等。 2 确定装车类型 选择合适的车辆,确定货物在车辆上的合理位置。 3 确定装载方案 确定货物重心在车辆横向和纵向上的位置,并进行超限和集重检查,计算重车重心高度。确定装载位置时,要满足装载方案原则,对可能的装载方案进行比

铁路货运作业指导书(货装防洪及应急抢险)

铁路货运作业指导书(货装防洪及应急抢险) 1.适用范围 本指导书适用于段管内各站及地方铁路遇洪灾或非正常情况影响行车,按车务段指示部署需货装部门参与应急救援时,适用本作业 流程,未尽事宜按相关规章、文电及路局、车务段货装防洪及抢险应 急预案执行。 2.引用规范性文件 2.1《铁路防洪应急预案》 2.2《铁路局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3《铁路局防洪工作管理细则》 2.4《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2.5《铁路局货装系统防洪应急响应及抢险预案》 2.6《车务段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3.作业目的 3.1货装防洪及应急抢险作业组织有序,保障安全、高效完成抢险 任务。 3.2明确货装防洪及应急抢险作业组织标准,实现作业过程有序可 控。

6.执行本指导书有关规定

6.1合理安排。在作业场地安排上,各车站优先保障防洪抢险物资、机具装卸车,及时搬出。在参与抢险人员安排上,根据管内应急装载点分布及抢险任务,车务段货管部、装卸车间、车站站长(副站长)、货装负责人等赶赴现场负责组织、实施。 6.2指挥扁平化。车务段货装防洪应急抢险领导小组的命令须简明直接下达现场人员。 6.3快速机动。参与抢险货装人员、装卸作业工具、加固材料就近调配。公路不畅时须主动联系车站、调度、工务随机车、轨道车等方式运输,保证急需。 6.4快速装载。现场施救组装车时尽量组织平行作业,按路局应急指挥中心要求的时间节点和运行速度、限制运行速度等条件执行。装载质量符合《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关于货物装载的基本要求及路局防洪抢险机具应急装载要求。 6.5管内防洪抢险材料及机具储备点日常须备足应急装载需要的加固材料、装卸工具,车务段将定期检查备用情况。 6.6各车站提前预想准备,主动联系工务等抢险单位掌握应急抢险大型机械、防洪备料规格、数量及可能的应急装载点。 7.安全风险提示 7.1因抢险物资、路料、机具装载不良导致货物途中发生严重超偏载、窜动、坠落或侵入安全限界导致行车安全事故。 7.2参与抢险货装人员随机车、轨道车、平车应急运送至抢险地点途中发生坠落伤害。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2006)

铁道部文件 铁运〔2006〕161号 关于印发《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的通知 主送:各铁路局,各专业运输公司,地方铁路协会:抄送:总后军交部,各合资铁路公司,各地方铁路,部内政法、安监司。 为适应第六次大面积提速调图需要,强化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工作,确保铁路运输安全,铁道部组织修订了《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现发给你们(另发单行本),自2006年11月1日起实行。届时,废止《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运〔1995〕70号)、《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管理暂行规定》(铁运〔2002〕61号)、《第五次大面积提速调图有关规章制度标准暂行规定》(铁运〔2004〕26号)中货运部分、《关于修改〈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附件一07

类方案的通知》(铁运〔1999〕84号)、《关于加强木材装载加固工作的通知》(铁运函〔2001〕366号)和运输局《关于下发〈加规〉附件一(修订本)的通知》(运货管〔1998〕23号)。 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运[2006]161号 中国铁道出版社 2006年·北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基本技术条件 (3) 第三章特殊规定 (8) 第一节超限、超长货物 (8) 第二节木材和竹子 (10) 第三节轮式、履带式货物和圆柱形、球形货物 (12) 第四节金属材料及制品 (15) 第五节预应力梁 (17) 第四章方案管理 (19) 第五章满载工作 (22) 第六章附则 (23) 附表 (24) 附表1 货车使用限制表 (24) 附表2 平车局部地板面承受均布载荷或对称集中载荷 时容许载重量表 (25) 附表3 凹底平车局部地板面承受均布载荷或对称集中 载荷时容许载重量表 (26) 附表4 长大平车及落下孔车局部承受均布载荷或对称集中载荷时容许载重量表 (28) 附表5 60t、61t敞车两枕梁间承受均布载荷时 容许装载重量表 (29)

1-2014-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课程设计任务书

2014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课程设计任务书 一、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课程设计任务书 1 货物规格:钢制均重等断面圆柱体货物一件,如下图所示,重35t ,请依据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参照《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定型方案》,选择经济合理的装载加固方案。 可用任何一种标重60t 普通平车装运 3 加固材料与加固方法 参见《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路货物常用装载加固材料与装置》、《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定型方案》。 二、设计要求 1 分析货物的特点及运输要求 充分了解掌握制定方案时依据的有关货物的所有技术数据,如重量、结构特点、外形尺寸、重心位置、支重面尺寸、加固作用点位置等等。 2 确定装车类型 选择合适的车辆,确定货物在车辆上的合理位置。 3 确定装载方案 确定货物重心在车辆横向和纵向上的位置,并进行超限和集重检查,计算重车重心高度。确定装载位置时,要满足装载方案原则,对可能的装载方案进行比较,应尽可能降低货物超限等级和重车重心高度,并注意避免集重装载。 4 计算作用于货物上的力及需要加固装置承受的力 根据新的《加规》, )(0KN t Q T ?=

(1)刚性加固的单位纵向惯性力: )/(13.069.260t KN Q t 总-= Q 总——重车总重,t 。当Q 总> 130t 时,按130t 计算 Q —— 货物重量,t 。 (2)柔性加固的单位纵向惯性力: )29.85(KN/t 0.32Q 0012.02 0+-=总总Q t Q 总——重车总重,t ,跨装运输时,按跨装车组总重计算。 当130t< Q 总≤150t 时,t 0=6.78 kN/t ;当Q 总>150t 时,t 0=5.88 kN/t 。 Q —— 货物重量,t 。 (3)横向惯性力 )(0KN Q n N ?= 式中,n 0——每吨货物的横向惯性力,kN/t 。 )/(2.282.20t KN l a n += a ——货物重心偏离车辆横中心线的距离。 l ——车辆销距。 Q —— 货物重量,t 。 (4)垂直惯性力 )(KN Q q Q ?=垂垂 用普通货车装载时:)kN/t (78 .354.3l a q +=垂 用长大货物车装载时:)kN/t (84 .753.4l a q +=垂 a ——货物重心偏离车辆横中心线的距离。 l ——车辆销距。 Q —— 货物重量,t 。 (5)风力 )kN (qF W = 式中: F —货物在车辆侧向迎风面投影面积;

铁路货物运输装载加固方案设计方案

铁路货物运输装载加固方案设计

目录 第一篇铁路货物运输装载加固方案设计任务书....................................................................................... 一、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课程设计任务书 .................................................................................... 二、设计要求 ................................................................................................................................................ 三、装载加固材料规格.............................................................................................................................. 第二篇铁路货物运输装载加固方案设计说明书....................................................................................... 第一章分析货物的特点及运输要求.............................................................................................................. 一、货物特点 ................................................................................................................................................ 二、运输要求 ................................................................................................................................................ 第二章确定装车类型 ......................................................................................................................................... 第三章确定装载方案....................................................................................................................................... 一、阔大货物装载必须遵守的基本技术条件 .................................................................................... 二、装载方案比选....................................................................................................................................... 第四章作用于货物上的力及需加固装置承受的力.................................................................................. 一、作用于货物上的力.............................................................................................................................. 二、需加固装置承受的力 ......................................................................................................................... 第五章货物稳定性计算 .................................................................................................................................. 一、货物水平移动的稳定性..................................................................................................................... 二、货物滚动的稳定性.............................................................................................................................. 第六章确定加固强度 ......................................................................................................................................... 第七章货物装载加固示意图 ........................................................................................................................... 第八章自我评价...................................................................................................................................................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运(06)161号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铁运[2006]161号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基本技术条件 (3) 第三章特殊规定 (8) 第一节超限、超长货物 (8) 第二节木材和竹子 (10) 第三节轮式、履带式货物和圆柱形、球形货物 (12) 第四节金属材料及制品 (15) 第五节预应力梁 (17) 第四章方案管理 (19) 第五章满载工作 (22) 第六章附则 (23) 附表 (24) 附表1 货车使用限制表 (24) 附表2 平车局部地板面承受均布载荷或对称集中载荷时容许载重量表 (25) 附表3 凹底平车局部地板面承受均布载荷或对称集中载荷时容许载重量表 (26) 附表4 长大平车及落下孔车局部承受均布载荷或对称集中载荷时容许载重量表 (28) 附表5 60t、61t敞车两枕梁间承受均布载荷时 容许装载重量表 (29)

附表6 60t、61t敞车两枕梁间承受对称集中载荷时容许装载重量表 (30) 附表7 C70、C70H型敞车两枕梁间承受均布载荷时容许装载重量表 (31) 附表8 C70、C70H型敞车两枕梁间承受对称集中载荷时容许装载重量表 (32) 附件 (33) 附件1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定型方案(另册) (33) 附件2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常用计算公式 (34) 附件3 货物装载限界图 (48) 附件4 特定区段装载限制 (49) 附件5 常用装载加固材料与装置 (50) 附件6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试运方案及试运材料(另册) (51) 附录敞车、平车、长大货物车技术参数表 (5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确保铁路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则。 铁路局对《加规》第一条的补充 本规定系《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的引伸规则《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以下简称《加规》)授权的补充规定,铁路和托运人、收货人均应遵守。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标准轨距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是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的基本依据。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技术性强,是铁路运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货物、货车的完整和行车安全,充分利用货车载重力和容积,安全、迅速、合理、经济地运输货物。 第四条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技术要求是:使货物均衡、稳定、合理地分布在货车上,不超载,不偏载,不偏重,不集重;能够经受正常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各种力的作用,在运输全过程中,不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塌或坠落等情况。 第五条铁路局(含专业运输公司,下同)要高度重视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配备专人负责,积极运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可靠的技术和设备,不断改进和完善技术管理手段,提高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质量。 铁路局及其直属货运站段应成立装载加固技术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装载加固技术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货物装载加固方案的审核、申报、实施工作,组织落实按方案装车、装车质量签认制度和货车满载措施,以及有关技术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企业应按本规则规定做好装载加固有关工作。 铁路局对《加规》第五条的补充 路局直属站段装载加固技术领导小组以主管站(段)长为组长,主管科长、技术人员为成员。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第1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工作,是铁路运输组织工作的重 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货物、车辆的完整和行车安全,充分利用货车载重力和容积,安全、迅速、合理、经济地运输货物,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对铁路运输的需要。 第2条货物装载、加固和货车满载是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各部门应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努力提高装载加固质量。 各部门必须重视技术业务教育,及时总结装载加固实践经验,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各装车单位应建立和健全装车岗位责任制,并坚持装车从严的精神。在使用车辆、选择加固材料、确定装载和加固方法等方面,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3条货车是铁路的重要运输设备,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共用的运输工具。因此,各装卸车单位必须建立爱车制度。对易于损坏车辆的装卸机械、设备和装卸作业方法,必须采取措施迅速加以改进。 由于装卸作业损坏的铁路车辆,应按铁道部有关规定赔偿。 第4条铁路与发、收货单位应加强协作,共同研究改善货物包装,改进装载加固方法,并订立合同,互相制约,共同遵守。 第5条本规则未规定的装载、加固方法及加固材料,可由铁路局与发货单位在确保运输安全的条件下组织试运,通过试运总结经验。跨局时,必须报铁道部批准。 【章名】第二章货物装载加固的基本技术条件 第6条货物装载与加固的基本要求是:必须保证能够经受正常的调车作业以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的各种力的作用,以便保证货物在运输的全过程中,不致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坍或坠落等情况。 装载货物选择车辆时,应遵守货车使用限制表及有关规定。 第7条货物装载的宽度与高度,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或特定区段装载限制。 装载货物的重量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货车标记载重量,货物的重量应合理分布在车底板上,不得偏重。 第8条使用有端、侧板的平车、砂石车装载长度或宽度超出车底板的货物,可将端、侧板放下,需用铁线与车体捆绑牢固,不得影响提钩杆

关于修订[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条款的通知

关于修订[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条款的通知关于修订《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条款的通知 铁运[2019]106号 为了确保铁路货物运输安全,铁道部组织对《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运〔2019〕161号,以下简称《加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现通知如下: 一、关于《加规》条文部分 1.第十七条修改为: “C 70、C 70H 型敞车局部地板面承受货物重量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仅在车辆两枕梁之间、横中心线两侧等距离范围内承受均布载荷或对称集中载荷时,容许载重量见附表7、附表8。 2.两枕梁直接承受货物重量且两枕梁承受的货物重量相等时,全车装载重量可以达 到车辆标记载重量。 3.在车辆两枕梁内外等距离(装载长度不超过3.8m )范围内承受均布载荷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装载宽度不小于2.5m 时,全车装载重量可以达到车辆标记载重量;(2)装载宽度不小于1.2m 、不足2.5m 时,全车装载重量不得超过65t 。 如果需要在货物下加垫横垫木或条形草支垫(稻草绳把)时,应分别加垫在枕梁上及 其内外各1m 处。 4.靠车辆两端墙向中部连续装载货物,每端装载长度超过3.8m 时, 应遵守下列规定:(1)装载宽度不小于2.5m 时,全车装载重量可以达到车辆标记载重量;(2)装载宽度不小于1.2m 、不足2.5m 时,全车装载重量不得超过65t 。 5.在车辆两枕梁内外等距离(装载长度不超过3.8m )范围内和车辆中部三处承载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中部货物装载宽度不小于1.2m ,重量不得大于25t ; (2)当两端货物的装载宽度不小于2.5m 时,全车装载重量可以达到车辆标记载重量;(3)当两端货物的装载宽度不小于1.2m 、不足2.5m 时,全车装载重量不得超过65t 。6.货物的装载宽度小于1.2m 时,可双排装载或加垫长度不小于1.2m 的横垫木。” 2.第二十二条第5款中的“防止”修改为“保证”。 3.第三十二条“……向外溜坡。”后增加“装车后中心高度不得大于4600mm 。支柱底面必须与敞车车地板接触。” 4.第三十三条“使用6.5mm 盘条2股对每垛起脊部分(上层腰线以上的货物)做整 体捆绑。材长大于4m 的,每垛整体捆绑4道;4m 及以下每垛整体捆绑2道。”修改为“应对每垛起脊部分做整体捆绑,整体捆绑线使用直径不小于7mm 的钢丝绳或破断拉力不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