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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危险品安全管理

制度

文件编号-0819-CNN-299CNBT-0869O

实验室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1 实验室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本规定所指的危险化学品包括:易爆品、易燃品等。

二、危险品安全实行分级管理,即保卫科管理和使用科室管理,使用科室须有专人管理,有安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三、凡临时储存以上物品的库房,均应达到通风、配足灭火器、也即达到防偷盗、防火灾要求。

四、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支库存账目”。保管人员每周应将危险品的购、用、存的数量清理一次,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双人领用、双帐记录、用多少领多少、当次没用完的必须交回库房保管的办法,确保安全使用。

五、保卫科有专人对易燃易爆、放射物质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并对危险品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作好检查记录,遇到节假日前,保卫科组织力量,对危险品安全集中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对于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应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六、危险物品如发生失窃、失火、爆炸等危险情况时,应该立即通知保卫科,协助保卫科人员进行扑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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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危险品办理规定

实验室危险品管理规定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消除或降 低在使用危险化学物品、处理危险化学物品、处置废弃物过程中潜在的危险,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全院。 2.政策 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卫生部《实施患者安全目标指 南》,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强化和落实单位的主体责任。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 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3.定义3.1 危险化学品: 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 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3.2 危险化学品分类: 详见国家经贸委2010年《危险化学品目录》。 4.流程4.1安全教育、培训 4.1.1 岗前教育: ① 国家有关安全法规; ② 医院的性质、特点、有关安全医疗的规定; ③ 安全的基本知识、消防知识; ④ 典型事故与应吸取的教训。 ⑤ 本单位有关安全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等; ⑥ 安全设施、急救器材、消防器材及个人保管的消防用品性能及使用方 法;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 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危险品管理制度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项目部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避免危险品事故发生,确保危险品搬运、使用、储存安全,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2.1本规定所指的危险品是本项目部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柴油、酒精等。以下统称为危险品。 2.2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部氧气瓶、乙炔瓶、柴油、酒精等危险品的搬运、储存、使用的安全管理。 3、管理职责 3.1物资部负责对氧气瓶、乙炔瓶、柴油、酒精的储存保管。对搬运、储存的安全负责。 3.2试验室、电焊作业班按规定领取相应物品,对使用安全负责。 3.3安全质量部对危险品搬运、储存、使用的安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4、管理规定 4.1氧气瓶、乙炔瓶管理规定 4.1.1氧气瓶、乙炔瓶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不得相互碰撞和摩擦,严禁抛掷或剧烈滚动,不得戴有油污的手套进行搬运; 4.1.2 不得同车运送两种气瓶;

4.1.3 使用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 禁非专业人员操作氧气瓶、乙炔瓶; 4.1.4 使用氧气瓶、乙炔瓶时,两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与明火间距不得小于10米; 4.1.5 使用中必须配备氧气瓶帽、防振圈、压力表、回火阀, 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 4.1.6 室外使用气瓶必须做好防晒、防雨、防潮,严禁在太阳 下暴晒,冬天使用气瓶冻结时,严禁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敲打。 4.2 酒精、柴油管理规定 4.2.1作业场所应设置“禁止烟火”的警示标志; 4.2.2使用酒精、柴油时,应检查周围环境,避免作业环境存 有易燃易爆物品; 4.2.3 使用酒精、柴油时,应做好周围环境保护措施,不得将 酒精、柴油洒落地面或溅到周围设备、设施、墙壁上; 4.2.4 用过的空油桶、空瓶、废油抹布等,应放到项目部指定 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随意丢弃污染环境; 4.3危险品储存规定 4.3.1 危险品储存要用专门的仓库,配备消防设施或灭火器, 设置防火防爆、严禁吸烟等警示性标识; 4.3.2 仓库应设在通风、防潮、阴凉的地方,不得在阳光下直射; 4.3.3各种气瓶、油品、酒精要密封完好、分类储存,不得混放,不得放倒或倾斜; 4.3.4危险品仓库不得存放其他物品,摆放距离要符合安全标 准距离,不得超量存放;

化验室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化验室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化验室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 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化工部及经贸办《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和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 精神,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易燃易爆物品是指: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 燃固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 有机过氧化物各种爆炸品等。 第三条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有领导具体 分工管理安全工作,落安全岗位责任制。必须根据易燃易 爆化学物品的性质,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废弃化学危险物品,

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征得公安、环保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库房,应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消除静电等安全装置与设施。 第六条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贮罐,必须采用合格的防爆灯具和防爆器设备,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私自乱接电源和违章、违规使用电器。 第七条化学危险物品储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同品种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存放,并不可超量储存。库房集中保管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持道路畅通。 (二)化学试剂危险物品保存时要避免混存。不同灭火性质的化学危险物品绝对不允许在同一地点存放。即: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所指危险品为爆破器材)。 1、运输爆破器材的安全 ⑴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⑵禁止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和摩托车运输爆破器材。 ⑶装卸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应有专人在场监督,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物品;②应设置警卫,禁止无关人员在场;③禁止爆破器材与其它货物混装;④雷管箱内的空隙部分,应用泡沫塑料等柔软材料塞满;⑤严禁磨擦、撞击、抛掷爆破器材;⑥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的装运量,不准超过运输工具额定载重量度2/3。其它爆破器材的装运量不准超过运输工具的额定载重量;⑦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二层;⑧用吊车装载爆破器材时,一次起吊的重量不得超过设备能力的50%;⑨遇雷雨或爆风雨时,禁止装卸爆破器材;⑩装卸爆破器材的地点应有明显的信号:白天应悬挂红旗或警标,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并悬挂红灯。 ⑷装有爆破器材的车,在行驶途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有押运人员;②按指定路线行驶;③不准在人多的地方、交叉路口和桥上(下)停留;④车船用帆布覆盖,并设有明

显标志;⑤非押运人员不准乘坐;⑥气温低于10摄氏度时运输易冻的硝化甘油类炸药或气温低于零下15摄氏度时,运输难冻硝化甘油类炸药,必须采取保温防冻措施;⑦运输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等高敏感度的爆破器材时,车厢和船舱底部应铺软垫。 ⑸用汽车运输爆破物品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出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并在出车单上注明“该车检查合格,准许用于运输爆破器材”;②由熟悉爆破器材性质,具有安全驾驶经验的司机驾驶;③汽车行驶速度:在能见度良好时不超过40km/h;在扬尘、起雾等能见度低时,速度减半;④在平坦的道路上行驶时,两台汽车的距离不小于50m;上坡或下坡时不少于30m;⑤遇有雷雨时,车辆应停在远离建筑物的地方;⑥寒冷地区的冬季运输必须采取防滑措施。 ⑹人工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的规定:①夜间运输应保证运输路途中有足够的照明;②炸药与雷管应分别装在两个专用背包(木箱)内,禁止装在衣袋内;③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禁止乱放;④不得提前班次取爆破器材,不得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中停留; 2、储存爆破器材的安全要求 ⑴爆破器材库的位置、结构和设施等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当地县(市)公安局许可。 ⑵库房建立后,任何单位不得在爆破器材的危险区域内修建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 ⑶库区布局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库区不得布置在有山

学校实验室危化品管理制度

学校实验室危化品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学校实验安全 高度重视化学危险药品的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危险化学物品的购置程序,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和备案制度。 二、明确学校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范围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对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加强管理,责任落实,确保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实验室化学危险药品包括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种类。 严格危险化学药品的购置程序。学校购置化学实验药品,要严格申报和审批制度。 三、规范危险化学药品的保管和使用制度 1、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应严格办理领用手续,并认真做好领用记录、详细填写《实验通知单》;建立危险化学品的购买、使用、报废的原始记录档案,详细注明品种、数量、用途、时间和领用人。 2、危险化学药品要专柜存放,有安全防范设施。剧毒或危害较大的物品应采用地窖或铁柜存放,并实行双人双锁

保管;化学性质相互抵触的物品应分开存放。对危险化学药品及存放地点,要经常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爆炸或被盗事故发生。 3、实验教学中用到危险化学药品,应有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必要的防护急救药品等,切实保证师生的安全,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4、处置废弃危险化学药品,一定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防止废弃危险化学药品的流失和泄漏,不得随意丢弃和排放,污染环境。

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实验安全有序地进行,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关于《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化学危险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腐蚀品等七类。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三条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实验室主任统一领导。公司分管领导、保卫处分工负责指导督促检查。 第四条各级领导的职责: 1.建立和健全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2.经常向实验室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必要的安全管理技术培训,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3.组织有关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或根据公安、劳动、卫生、环保等监督机关的通知,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防范措施,迅速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4.一旦由于危险物品处理不当而发生火灾、爆炸、跑料、中毒、伤亡等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扑救处理,并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同时,根据事故性质,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总结教训,防止事故再度发生。 第三章化学危险物品的存放与使用 第五条化学危险物品的保管员,必须由政治可靠、工作负责、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熟悉业务的人员担任。凡不了解危险物品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从事操作和保管工作。保管员要相对稳定,不得任意调换。 第六条化学危险物品的存放地,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湿、消除静电等设施,应注意将化学危险物品分类分项存放,室内的温度要控制在30oC以下,通风良好。 第七条实验室负责人是化学危险物品使用安全直接负责人。 第八条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实验室,应做到需要多少领多少,使用过剩的化学危险物品及时退还给仓库,实验室内不得存放大量的化学危险物品。 第九条使用化学危险物品过程中的废气、废渣、废液、粉尘应回收综合利用。必须排放的,应经过净化处理,其有害物质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环保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剧毒物品销毁处理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送交市指定单位处理销毁。 第十条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坚持登记制度。使用爆炸品、剧毒品必须详细写明用途,经实验室主任审批,农科院院长签字同意后方能领用,并追踪使用过程。严格实行专用保险柜和双人、双锁、双保管、双领用制度。 第十一条实验室应配合保卫处定期对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安全检查和抽查并做好记录。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以确保安全。

实验室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实验室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学校教学的重要科学基地,贮存有贵重的仪器和化学危险药品。为防止损失和产生事故,必须做好防盗、防火、防毒和安全用电等工作。 (一)防盗 1、加强防止,经常检查,堵塞漏洞。 2、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室,室内无人时随即关好门窗。 3、仪器室内不会客,不住宿,未经领导同意,谢绝参观。 4、发生盗窃案件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领导、治安部门报告。 (二)防火、防爆 1、仪器室备有防火设备:灭火器。 2、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要妥善分开保管,应按药品的性能,分别做好贮藏工作,注意安全。 3、做实验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谨防失火、爆炸等事故发生。 (三)防毒 1、实验室藏有有毒物质,实验中会产生毒气、毒液,因此必须做好防毒工作。有毒物质应妥善保管和贮藏,实验后的有毒残液要妥善处理。 2、建立危险品专用仓库,凡易燃,有毒氧化剂、腐蚀剂等危险性药品要设专柜单独存放。 3、化学危险品在入库前要验收登记,入库后要定期检查,严格

管理。 4、实验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制作有毒气体要在通风橱内进行,学生实验室装有排风扇,保持实验室内通风良好。 5、学生实验桌上备有废液瓶,化学实验室备有废液缸,实验室附近有废液处理池,防止有毒物质蔓延,影响人畜。 (四)安全用电 1、实验室供电线路安装布置要合理、科学、方便,有电源总闸。 2、总闸由每天的值日人员控制,分闸由各室的管理人员控制,每天上下班检启闭情况。 3、学生用电源总闸设在讲台附近,由任课教师负责控制供停。 4、实验室电路及用电设备要定期检修,保证安全,决不“带病”工作。如有器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沙子或灭火器扑灭。在未切断电源前,切忌用水泡沫火机灭火。 5、如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进行人工呼吸,急送医院救护。 全泰小学 二○一○年三月一日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证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指的危险化学品,系指公司生产的氯酸钠、氯酸钾、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四丁基脲、2-乙基蒽醌、重芳烃,及其配制的生产双氧水工作液、压缩氢气、瓶装氧气、乙炔、分析化验用药品等。 第三条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搬运)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单位,必须制定安全生产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及各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第四条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单位,应指定专门安全贮存地点。 第五条公司内部各有关部门应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权限,负责对生产、使用、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 第六条公司对各部门和车间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实行统一控制,严格管理。 第七条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车间,应制定原料、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理化性能,对储存、运输(搬运)、包装的技术要求,工业卫生、安全和环境保护,及处理灾害性事故的应急措施。 第八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车间,须经县(市)化工、公安、环保、劳动等部门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公司应根据需要,建立消防和应急救援组织。 第十条对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和部门,应根据危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并保证各种设施完好,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生产危险化学品的车间,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工业产品质量责任的法规,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二条公司生产危险化学品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和设备的规定,并经常进行维护和监测。 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和标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质管部门(或中心化验室)应加强对包装质量和包装材料的监督检查和定期测试。 第十四条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各项消防、安全

学校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学校危险物品安全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7918学校危险物品安全制度 School Dangerous Goods Safety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校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危险物品指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剧毒物品、麻醉、放射性物品等酸性腐蚀物品等。 第三条对管理、储存和使用危险品的部门,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危险品的安全负直接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第四条储存危险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危险品应当储存于专用仓库和专用储存设施中,并且分类、分项存放,相互间保持相互的安全距离。 2、危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必须符合《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要求。具有防火、防爆、防控、防静电、避雷,应有良好的通风和相应的安全电器照明设施。 3、化学物品的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存放。 4、危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出库登记制度,落实保管责任制,责任到人。 5、危险品的领取,要经部门负责人的签字批准,由2名以上人员共同办理领取手续。 第五条学生在使用危险品做实验时,教师和实验员必须在现场进行指导,严禁擅自离岗、脱岗。严禁学生将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第六条各使用部门在处理废弃危险品时,应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资格的单位进行销毁处理,不得任意丢弃、掩埋危险品。 第七条对于严格遵守危险品管理规定,保障安全的部门

实验室危险品存放和使用管理规定

实验室危险品存放和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保证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顺利进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凡在我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工作中使用的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放射性等物品(以下简称:危险品)必须实行严格管理,特做以下规定: 一、实验室必须配备相应的危险品安全防护设施,如防火、防盗、防破坏等设备,并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的状态。 二、各种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场所,必须符合危险品存放要求,并建立防护设施。入口处必须设置特殊标志和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 三、实验室主任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危险品的保存及使用管理。 四、实验室应根据本室环境、使用危险品的种类和数量等具体情况,制定出具体措施,定期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实验室必须经常对工作人员进行关于危险品安全使用管理的教育。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了解危险品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学习和掌握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熟知紧急情况的处理原则。 六、各类危险品的使用人和保管人必须具有责任心,必须熟悉危险品的性能特点和使用保管规定,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保证国家财产的安全及人身安全。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保留毒剧药品和放射性同位素。 七、在领用危险品时,应根据使用情况,由专人领取最小使用量,详细记录领用量、消耗量和剩余量,定期清理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八、药品柜应及时上锁,钥匙由保管人妥善保管,如发现丢失被盗或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实验室主任和主管部门,以便尽快采取措施。 九、实验室使用放射性药品,必须有公安、环保和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管理及废弃物品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北京市及我校关于放射性药品的使用管理及废弃物品处理的管理规定,避免造成人身损害及环境污染;上岗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获得主管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明。 十、放射性同位素、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高压容器、高压气体钢瓶必须与助燃物品分别存放和使用,不得混放或近距离同时使用。 十一、易燃、易爆品的使用、存放和保管,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简化操作手续。 ㈠对液体的蒸馏、加热只能使用水浴或蒸气浴,禁止直接使用明火,并经常测试温度,不得超过规定的危险闪点。 ㈡使用气体钢瓶时要直立放置,要有保护胶圈,要远离热源,不得在日光下曝晒;钢瓶与明火间要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禁止氧气瓶与油脂接触。 ㈢对所存放的可燃、易爆气体、液体要妥善保存,不得跑、冒、滴、漏。检查漏气的方法应用肥皂水。 十二、学生在使用危险品时,必须在实验人员的详细指导下,严格遵守危险品的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十三、使用完毕要认真清理工作场所,认真清点物品数量,清洁用过的各种物品,对剧毒药品、放射性同位素的容器、废液、残渣等,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使用后剩余的危险品,应立即送还。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化学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名录》下的所有药品,以下简称危险品。 二、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与保管 (一)危险品必须存放在防盗防火的药品室中,并用通风防盗阻燃防爆双人双锁的专用橱存放。 (二)危险品存放柜仅储藏危险品,不得存放其他药品,仪器。 三、危险品的领用与使用 (一)危险品领用必须填写《危险品领用单》,凭单领用药品,并于领用时如实点清危险品的品种与数目,并填写《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表》。 (二)危险品使用时必须在化学准备室分装或稀释,随即放回原处。 (三)药品管理员必须严格按领用单上用量发放,实验完毕后,多余药品必须如数归还。 (四)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人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 (五)相关危险品的容器、器皿废液必须妥善处理,严禁乱扔乱放。 四、危险品的申购与报废 (一)危险品的采购由学校化学老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参照《上海市中学仪器配备目录》提出申购计划。 (二)应严格控制易分解,易变质,毒害药品的一次采购量。 (三)申购计划应由备课组长申请,实验室工作人员申购,报请教导处批准。

(四)药品采购一般由学校将计划报教育局统一采购,特殊情况由学校有关专业人员向正规经销商采购。 (五)销毁处理存放过久失效变质的危险品,必须填写《实验室危险品报废申请表》,经总务处上报环境保护部门同意后,统一销毁。 上海市实验学校西校 2013年12月

小学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及领用制度

小学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及领用制度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品管理,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及公共安全,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险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放射性等危险性的物质,并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和导致人体中毒、灼伤、死亡等事故的化学物品及放射性物品。学校使用的危险品主要有:氧化剂、自燃物品、遇水燃烧物品、易燃固(液)体、毒害物品、腐蚀物品等几类。 二、危险品必须存放于专门仓库中,双人双锁管理,不得存放于实验室、仪器室内。 三、危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存储的危险品必须有明显的标签(标签上应注明该危险品的名称、采购时间、规格、数量、质量),无标签的危险品一律禁止存放和使用。存储的危险品要在有关帐簿中反映。 四、危险品应分级分类存放,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混放,并且不得堆垛过密、过高或过量储存。 五、危险品仓库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防止变质、自燃和爆炸事故。对变质、过期的危险品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要加强对危险品仓库的治安、消防管理,危险品仓库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和防护设备。 七、危险品的领用必须由专人审批,根据使用情况领取最少量。 八、领用剧毒物品,如氰化物、砷化物等,必须详细说明其用途,经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领用。使用后如有剩余必须全部收回。 九、学生在使用危险品时,教师应加以指导,传授安全操作方法,并采取必须的安全保护措施。 十、使用后,多余的剧毒、易爆物品应及时退还给实验室,任何人不得将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十一、盛装危险品的容器、废液、残渣不得随意抛弃,必须由实验室统一处理。 十二、学校实验室主管部门及总务部门和使用危险品的学科(教研组),要对危险品的管理工作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并且列入制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防患于未然。 十三、对于因疏忽大意造成损失(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批评或处分,对于因违反操作规定,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涉及人身安全的,必须要追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十四、以上管理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中学实验室危险品五双管理规定

中学实验室危险品五双 管理规定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XXX中学实验室危险品五双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加强对高校剧毒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涉及的管理制度。通知要求对于危险化学品中的毒害品,要参照对危险化学化学品的管理要求,落实"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的管理制度。 一、双人收发 凡购进的危险化学品入库,必须学校分管副校长和实验室管理员(双人)负责验收危险化学品入库。验收时,应凭随货发票、入库单核对品名、规格、数量、包装容器、质量等,是否相符、良好等。学校分管副校长和实验室管理员 (双人)方可填写入库登记,签名办理入库手续。凡到仓库提取危险化学品的,必须持校长签批的有效领料单,交由学校分管副校长和实验室管理员(双人)核对品名、规格、数量,然后学校分管副校长和实验室管理员(双人)按规程提取危险化学品出库。教务处负责收发货的监督工作。 二、双人记帐 凡到仓库提取危险化学品的,必须持校长签批的有效领料单,交由学校分管副校长和实验室管理员(双人)核对品名、规格、数量,然后保管员(双人)按规程提取危险化学品出库。教务处负责收发货的监督工作。 三、双人双锁 危险化学品储存专用仓库的进出库房门,必须配备两把锁。学校分管副校长和实验室管理员各人持一把锁匙。凡进入仓库工作时,必须学校分管副校长和实验室管理员同时到达仓库方可开启、关闭仓库门。学校分管副校长和实验室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锁匙,随身携带。 四、双人运输 危险化学品从供应商送至学校教务处或总务处,由供应商负责派二名人员押送。危险化学品从专用仓库送至实验室,全过程必须配备两名以上人员,由学校分管副校长或教务处人员和实验室管理员负责运送及保卫。 五、双人使用 危险化学品配置好后,由实验室管理员和上课教师互相监督使用,并由教务处人员督查。 在工作过程,如发现数量短少、破损、外溢等情况,应及时作出应急处理,报告学校或当地公安部门。 XXX中学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证施工现场危险品的使用和储存安全,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17年第25号)《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9版)、《公路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指南》,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各类易燃、易爆品、化学试剂等危险物品的管理。 第三条本工程危险品包括:各类油料、化学试剂等。 第四条油料管理 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在现场设置储油区,所有油料通过协议外送,如特殊情况需设置储油区的需报项目安全部、安全部申请,且满足一下管理要求。 (一)柴油的安全管理工作,由项目物资部具体负责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二)油罐由安全部指定专职管理人员,严禁在罐区堆放油污、油布、纸张、木材等杂物。 (三)罐区内设置完善的灭火设施,并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消防道路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堵塞。 (四)油罐设置避雷装置和防静电接地装置。油罐区有足够的照明。宜采用远距离高悬透光灯。 第五条化学试验试剂管理(严格执行“双人”管理模式) (一)化学试剂的储存、使用、残余处理等安全工作,由试验室主任具体负责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二)每日对本室的仪器、试剂、水、电等进行检查,如有异常立即采取措施。 (三)本室仪器、试剂放置合理、有序,试验台面清洁整齐。 (四)试验人员操作时穿工作服,试验前后洗手,以免沾污仪器、试剂或将有害物质带出试验室。 (五)试验人员在试验前应熟悉每项试验的操作程序,做到有条不紊。对有毒、易燃、腐蚀性药品严格保管,定人、定责、小心使用。 (六)凡装过强腐蚀性、易燃或有毒药品的容器,由操作者及时亲自洗净,或妥善保管,标识醒目。 (七)操作者必须掌握一般的防火、防爆、防毒知识以及必要的自救常识(特别要注意化学烧伤,一般可立即用大量冷水冲洗,再涂上适当药品)。 (八)试验结束,及时整理工作台面,一切仪器、药品、工具放回原处。有害废物及废液倒入废液缸,并定期妥善处理。 第七条危险品存放区域应按消防管理规定设置好消防器材。 第八条各类危险品台账记录。安全部负责油料台账记录,试验室负责化学试剂台账记录,记录表格和要求根据本部门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至工程项目交工验收日止。

实验室危险品管理规定

实验室危险品管理规定

实验室危险品管理规定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消除或降低在使用危险化学物品、处理危险化学物品、处置废弃物过程中潜在的危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全院。 2.政策 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卫生部《实施患者安全目标指南》,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单位的主体责任。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3.定义 3.1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3.2 危险化学品分类:详见国家经贸委2010年《危险化学品目录》。 4.流程 4.1安全教育、培训 4.1.1 岗前教育: ①国家有关安全法规; ②医院的性质、特点、有关安全医疗的规定; ③安全的基本知识、消防知识; ④典型事故与应吸取的教训。 ⑤本单位有关安全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等; ⑥安全设施、急救器材、消防器材及个人保管的消防用品性能及使用方法;

4.1.2 日常教育: ①特殊安全教育。 ②入院前安全教育。 4.1.3 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领导、有记录,不能随意不参加安全活动。 4.1.4 检查安全有关标准,贯彻执行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1.5 讨论分析典型事故,吸取事故教训,结合本岗位工作,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4.1.6 举行安全技术讲座、交流。 4.1.7 特种安全教育,特殊安全教育由职能管理部门和相关科室进行。 4.1.8 危险化学品对生理和健康的毒性及接触后所产生的症状、体征。 4.1.9 如何找到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安全使用资料。 4.1.10 如何发现化学危险物品泄漏的方法。 4.1.11 员工可以采取的自我保护方法。 4.1.12 接触化学危险物品时应使用个人防护设施。 4.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4.2.1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验收、入库 4.2.1.1 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购买危险原料或危险化学品,确保实行定量采购和限量库存。 4.2.1.2 负责购买危险化学品的部门或人员应在购买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到本地相关机关办理好相关手续。 4.2.1.3 危险化学品进入医院时,采购员、仓库保管员应同时到达收货现场核实数量并签字认可,由仓库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 4.2.2 危险化学品的发放、领用 4.2.2.1 在危险化学品发放、领料过程中所涉及的领料单必须经过使用单位和发放部门的领导签字批准。

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凡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品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3 职责 3.1生产部组织编制和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及危险物品在运输中的安全管理。 3.2采购部负责危险物品在装卸、贮存中的安全管理。 3.3车间负责危险物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4 工作程序 4.1通则 4.1.1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有关规定,并附上《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4.1.2危险物品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

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库。 4.1.3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悉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4.2生产和使用 4.2.1公司应根据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分应经化验确认,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2.2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及相关作业证,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方可进入作业场所作业。 4.2.4作业场所应配置保护装置和报警系统,并定期定人进行维护检查,以确保其完好。 4.3安全技术和个人防护 4.3.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有害物溢散。 4.3.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3.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4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5严禁直接接触有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关于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

关于对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更好的预防和控制危险品(指易燃、易爆物、易腐蚀、易氧化、有毒性等)对人体和公司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做到对危险品的管理以预防为主,部门自查自检、行政监督为辅;规范各部门使用危险品的操作行为,切实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 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部各车间危险品(详细见附件清单)。 三、权责: (一)本操作管理规定由行政部制订,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即生效执行。 (二)各责任部门负责危险品的储存、收发及保管的日常作业及管理;行政部负责监督稽核每月工作的实施执行,并负责进行检查和提报处罚意见。 四、具体操作管理规定: (一)储存管理规定: 1、所有盛装容危险品的容器都必须盖紧,防止挥发,并存于阴凉处;防止曝晒、雨淋、泄漏等,室内 温度不得高于30摄氏度,湿度保持在60~70%R之间。 2、对危险品要设置专门的放置点,与仓库存放的其他物品严格分开隔离,单独存放。 3、危险品尽量避免堆放,不同物品间要保持40CM以上的间距,摆放整齐有序并标识清楚,且标识要明 显醒目,以防误用。 4、危险品的储存地点要严禁烟火,远离火源、热源等,保持室内的通风,配备好足量的ABC型灭火器、 沙子及消防设施,建立定期检查责任制并做好记录。 5、对危险品做好安全管理措施,加装双保险锁防护门,非保管人员不得进入。 (二)、储存特别注意事项: A、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 湿、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 体的化学危险品应贮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B、爆炸物品不准和其他类物品同贮,必须单独隔离限量贮存。 C、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易燃气 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贮;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贮存,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的, 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

实验室危化品管理办法

实验室危化品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学院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并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范围 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放射性同位素物品等。 第二条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第三条危险化学物品的申请及购置 凡需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应提交危险化学物品使用申请报告,经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后,根据实际需要适量采购,减少库存量,购置危险化学物品和放射性同位素物品及放射性器材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到公安、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申请领取购买凭证、凭购买凭证购买。 第四条危险化学物品的提运 (一)危险化学品的装运,应严格遵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条例的规定到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办理各种准运手续,装运时要严防震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倒。装运气瓶要拧紧瓶塞,运输时要带好必要的防护设备。提运化学危险物品车辆应悬挂危险物品标志,车辆严禁烟火,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二)性质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能同时装运(如氢气和氧气等)。易燃品、油脂或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和强氧化剂同时装运,对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和有毒的危险化学物品应专车提运。 (三)严禁携带危险化学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五条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 (一)使用、储存危险化学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使用、储存危险化学物品的单位负责人负责制定危险物品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并督促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三)教学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本组的危险化学物品的使用安全负直接责任。 (四)从事危险化学物品、放射物品实验的职工应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在实验和生产场所使用危险化学物品、放射物品的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安全员应熟悉危险化学物品的安全管理知识。 (五)危险化学物品、放射物品,必须指定工作认真负责,并具备一定保管知识的专人负责管理,要有两人管理、两人使用、两人运输、两人保管和两把锁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六)危险化学物品的领用,有专人负责持危险化学物品使用申请报告和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的领料单到危险化学物品仓库办理领料手续,并严格做好详细的领料、使用记录。要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与安全措施,对危险化学物品及存放地点,要经常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爆炸事故发生。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67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加强危险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化学危险品的运输装卸 1、运输危险品时,必须按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规定办理。 2、运输装卸危险品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2)禁止用绝缘软管进行导液工作。 (3)碰撞、互相接触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式互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 (4)遇热、遇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3、装运危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水泥船、制动系统不灵的汽车不得装运危险物品。 4、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危险品的车、船。 5、装运危险品的车辆,不得高速行驶、不得超车,通过市区时,应遵守所在当地公安机关规定的时间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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