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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护理不良事件报告与管理制度

医院护理不良事件报告与管理制度
医院护理不良事件报告与管理制度

医院护理不良事件报告与管理制度

一、护理不良事件的定义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活动中出现的技术、服务、管理方面的失误,包括发生的用药错误、标本采集错误、院内跌倒/坠床、院内压疮、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等。护理不良事件包括护理事故及护理差错。

二、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的意义

1、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及时发现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可有效避免护理差错与纠纷的发生,保障患者安全。

2、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有利于发现医院安全系统存在的不足,提高医院系统安全水平,促进医院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对风险及安全事件的识别能力。

3、不良事件报告后的信息共享,可以使相关人员从他人的过失中吸取经验教训,以免重蹈覆辙。

三、护理不良事件的范围

1、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用药错误、标本采集错误、院内压疮、跌倒/坠床、导管滑脱、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以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护理意外。

2、因护理操作失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

3、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或输血不良反应。

4、严重院内感染。

四、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非惩罚性、主动报告的原则。护理部鼓励护理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包括报告本人的或本科室的,也可以报告他人的或其他科室的,可以实名报告也可以匿名报告。对主动报告的科室和个人的有关信息,护理部将严格保密。

五、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的内容

上报内容包括患者一般资料、不良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不

良事件项目分类、发生的主要原因、釆取的措施、患者损害的严重程度及后果和改进措施等。

六、护理不良事件的报告形式

上报形式以个人或科室为上报单位,有以下几种:

1、口头报告: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护理人员(知情者)可以口头向护士长、科护士长及护理部报告。严重护理不良事件时,应立即向护士长、科护士长、护理部口头报告事件情况。

2、网络报告:护理人员(知情者)登陆0A或护理电子病历系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主动报告表》电子表格,直接从0A或护理电子病历系统报告至护理

七、护理不霞事件报告激励机制

1、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及时上报护理不良事件且积极整改的人员或科室,每上报1例给予100元奖励。

2、积极主动上报护理不良事件的个人或科室,在季度护理质量总结分析反馈大会上给予表扬。

八、护理不良事件报告与管理

1、各科室对不良事件进行登记,定期对护理安全隐患、护理不良事件进行分析、讨论和制订改进措施,由专人负责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事情发生的经过、原因、釆取的补救措施、后果及改进措施等。

2、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应及时评估事件影响,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3、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立即向护士长报告,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科护士长及护理部,严重的护理不良事件应立即上报至护理部。

4、护理不良事件发生后,科室应妥善保管有关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等,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鉴定。

5、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科室应认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主动报告表》,24小时内报送护理部。

6、护理不良事件发生后,科室在1周内要组织全科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明确个人原因及

医院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丹徒区人民医院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一、不良事件的定义及分级 不良事件指在医疗机构内发生的,预料之外的、不期望的或潜在的危险事件。 主要包括警讯事件、差错及临界差错等。 1、警讯事件:与患者病情的自然发展过程或潜在病情发展无关的、无法预料的意外死亡、器官重大损害或永久性功能丧失的事件。(1)患者意外死亡; (2)与患者病情的自然发展过程或潜在病情发展无关的器官重大损害或永久性功能丧失; (3)手术错误:包括患者错误、手术方式错误、部位错误;(4)诱拐或抱错婴儿。 2、差错:是指病人在接受医疗护理服务过程中,一个或多个环节出现差错,且错误未能被及时发现并得到纠正,导致病人最终接受了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 3、临界差错:是指由于不经意或经及时介入行动,而使原本可能导致意外、伤害的事件或情况并未真正发生。 二、医院不良事件名称及分类 根据医院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7类: 1、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

2、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锐器伤等。 4、辅助诊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漏做标本,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5、手术相关问题: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异物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手术的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 6、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7、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医院不良事件的报告及流程 1、报告责任人:发现不良事件的所有医院员工。 2、报告时限:不良事件(警讯事件)一经发现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职能科室或总值班,职能科室或总值班核实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 3、报告形式及流程:书面报告,报告表格《医院不良事件报告表》(见附件),特殊不良事件如药物不良反应主、输血反应等按相关科室要求上报。具体接收科室: 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2. 3)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一、护理不良事件的防范与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一)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范围:包括院内压疮、坠床、跌倒、给药错误、输血错误、输液反应、管道脱落/拔出、误吸/窒息、药物外渗、运输途中发生病情变化、走失、自杀、猝死、吸入异物、识别患者错误、暴力行为、外伤/割伤、咬破体温计、烫伤∕烧伤、火灾、失窃、蓄意破坏、医疗器械故障、争吵、打架、针刺伤等不良事件。 (1)可疑即报:只要护士不能排除事件的发生和护理行为无关就报。 (2)濒临事件上报:有些事虽然当时并未造成伤害,但根据护理人员的经验认为,再次发生同类事件的时候,可能会造成患者伤害,也需上报。 2.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程序 (1)一般不良事件:当事人立即口头报告上级分管护士或护士长,并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当事人24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主动上报表》,签字后上报护理部。 (2)严重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科主任或总值班人员,并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必要时组织进行全院多科室抢救、会诊等工作,同时汇报主管领导、医务科、护理部等部门,重大事件的报告时限不超过6小时。当事科室应在24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主动上报表》。

护理部于抢救或紧急处理措施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3.科室设立护理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报告文件夹,保存科室存档资料,要求整齐规范。 4.每月统计护理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的件数。 5.需求科室存档的报告表格 护理不良事件主动报告表、护理投诉记录、患者皮肤压疮报告表、 患者跌倒或坠床报告表、患者管路脱落报告表、患者意外伤害报告表、输液反应登记表。 6.护理不良事件的处理 (1)发生护理不良事件时,当事者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72小时内向护理部报告并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科室做好登记,情况特殊应立即报告,护理部在根据情况逐级报告。 (2)当发生护理不良事件时,除积极上报并采取挽救及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造成的不良后果。造成不良影响时,做好散后工作。 (3)发生护理不良事件时,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造成缺陷的药品器械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和销毁。(4)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不良反应,并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患方对现场进行封存和启封,需检验的,由双方指定检验机构检验。

医院不良事件上报及管理规章制度(试行)

医院不良事件上报及管理制度(试行) 1.目的 为加强医院不良事件的管理,规范医院不良事件上报,提高医院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的质量和效率,及时发现及排除医院存在的质量缺陷,推动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切实保障医疗安全,建立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医院范围内发生的不良事件。 3.支持性文件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卫医管发(2011)4 号,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指南》国食药监械(2008)766 号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81 号) 4.文件内容 4.1 医院不良事件的定义 是指在医院运行,特别是临床诊疗过程中,任何造成或可能造成患者非预期的人身伤害、痛苦和负担增加的事件和因素,以及影响医院正常运行和危害医院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事件和因素。 4.2 医院不良事件的种类。 4.2.1 医疗不良事件 医疗诊断或治疗失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非正常死亡、严重功能障碍、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事件,包括:医疗信息传递错误事件、治疗错误事件、方法/技术错误事件、药物医嘱/使用错误(医生)、检查事件、麻醉事件、诊疗记录事件、知情同意事件、非预期事件、手术事件、医疗投诉事件、产伤事件、呼吸机事件、择期手术后并发症事件、医源性气胸事件、医源性意外穿刺或撕裂伤事件等。 4.2.2 护理不良事件 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护理意外事件,包括:导管事件、跌倒/坠床事件、烧烫伤事

件、给药错误(护士)、未按医嘱执行禁食禁水事件、误吸/误咽事件、营养与饮食事件、执行消毒隔离事件、压疮事件、窒息事件、约束事件、静脉炎事件、输液药物渗漏事件、 患者自杀自伤事件、患者冲动伤人/损物事件、患者走失事件等。 4.2.3 药品不良事件 在管理及调剂药品时出现的不良事件及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等事件,包括:、药物调剂 错误(药剂师)、给药阶段错误(护士)、传送过程错误(运送)、信息流转错误(电脑)、药品召回事件、贵重药品丢失及损毁事件、药品监测事件、药物不良反应事件、输液不良 反应事件等。 4.2.4 院感不良事件 在院内发生的严重感染等事件。包括:院感疑似暴发/暴发事件、血液滤过/血液置换 感染事件、环境卫生学监测事件、手卫生依从性、医疗废物事件等。 4.2.5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因医疗器械或医疗设备的原因给患者或医务人员带来损害等事件。包括:医疗器械不 良反应、医疗仪器设备的召回等。 4.2.6 公共设施、公共设备、环境不良事件。包括:公共设施事件、设备设施使用事件、环境事件、物品运送事件等。 4.2.7 治安消防不良事件。包括:治安事件、危险品管理事件、消防安全事件、放射性(同位素)物品管理、特殊药物管制事件等。 4.2.8 信息不良事件包括:软件故障、电脑硬件故障、信息丢失、篡改、销毁、黑客 攻击、计算机病毒、内部、外部泄密、网络故障或瘫痪、员工跌倒、意外伤害、工伤等事 件等。 4.2.9 职业伤害事件。包括:职业暴露--针头和锐器、职业暴露--体液和血液、职业暴 露--放射线泄露、职业暴露--未行防护、职业暴露--误照射、员工跌倒、员工意外伤害、工 伤事件。 4.2.10 食品安全不良事件。包括:食品安全事件、食品消毒事件等。 4.2.11 输血不良事件。在输血过程中因操作或记录及严重输血不良反应等事件。 4.2.12 工程安全不良事件。包括:基建安全事件等。 4.2.13 生物安全不良事件。包括:试剂与仪器事件、生化污染事件、生物安全突发事 件等。

10、护理缺陷管理制度

护理缺陷管理制度 一、护理缺陷的定义及分类 护理缺陷是指在护理活动中出现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失误。护理缺陷包括护理事故及差错。 (1)护理事故 护理事故是指在护理工作中,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根据国务院公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分为四级。 (2)护理差错 护理差错是指在护理工作中,由于护理人员自身原因或技术原因而发生的,未给病人造成不良后果或虽有不良后果但未构成事故的差错。 护理差错分严重差错和一般差错。 严重护理差错是指由于护理人员自身原因或者技术原因发生的给病人造成不良后果,但未构成护理事故的差错。 一般差错是指护理人员自身原因或者技术原因发生的未给病人造成不良后果的差错。 二、护理缺陷防范措施 (1)加强教育、提高护理安全意识; (2)增强法制观念,依法管理; (3)加强专业理论技术培训;

(4)建立与完善护理安全监控机制,即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把好物品采购关,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重视事前控制,做到“三预、四抓、两超”(即预查、预想、预防,抓易出差错的人、时间、环节、部门,超前教育、超前监督); (5)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及交接班制度; (6)严格护理缺陷管理制度,及时上报、登记、讨论及分析; (7)实行护理缺陷管理与奖惩挂钩的原则,奖优罚劣,责任到人。 三、护理缺陷的处理 (1)护理事故的处理 处理护理事故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力求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分明,处理恰当。 ①护理事故的处理程序 a、凡发生护理事故,当事人应立即向科室护士长及科室领导报告,护士长应随即向护理部报告,护理部应随即向主管院长报告。 b、指派专人妥善保管有关的各种原始资料及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因输液、输血、注射、服药等引起的不良后果,要对现场的物品暂时封存保留,以备检验。 c、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②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人,应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16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护理不良事件分为护理差错、护理事故、在院跌倒、护理并发症护理投诉及其他意外或突发事件。 2.护理部及各科室具备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并不断修改完善。 3.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当班护士要立即向护士长和当班医生汇报,本着病人安全第一的原则,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尽量避免或减轻对病人健康的损害,或将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4.护士长要逐级上报不良事件的原因、经过、后果,并按规定填写对应的登记表.情节严重的差错、投诉或病人自杀等突发事件半小时内上报护理部,其他不良事件12小时内上报护理部,护理部及时了解情况,给予处理意见,尽量降低对病人的损害. 5.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必要时封存,以备鉴定。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为了鼓励全院职工及时、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通过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以达到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目的,特制定我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疗不良事件的定义 医疗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疗不良事件分类 根据医疗不良事件造成后果的程度分为: 潜在不良事件:由于不经意或是及时的介入行为,而使其原本可能导致的不良事件或情况并未真正发生在病人身上。 无伤害:事件发生在病人身上,但是没有造成任何的伤害。 轻度伤害:事件虽然造成伤害,但不需或仅需稍微的处理或观察;如捏伤、擦伤、皮肤小撕裂伤。 中度伤害:需额外的探视、评估或观察,但仅需要简单的处理;如缝合、夹板固定、冰敷、抽血检查、包扎或止血治疗。 重度伤害:除需要额外的探视、评估或观察外,还需住院、延长住院时间或会诊等特别处理。 极重度伤害:造成病人永久功能障碍或永久残疾,甚至死亡。 三、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2、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遵循早发现早报告的原则,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如为一般医疗不良事件,科室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在一周内填写《不良事件报告表》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核实后,报分管院长。严重不良事件(产生重度伤害及以上)或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事件的同时先口头上报相关部门,事后在24小时内补填《不良事件报告表》。 3、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当事人、科室负责人、主管部门应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4、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认真填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并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科内讨论,对发生缺陷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件的真实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病区的医疗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订相关的防范措施。 5、科室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讨论结果分别上报医务科/护理部,一般不良事件由医务科/护理部提出处理意见,如属严重不良事件(产生重度伤害及以上),需提交医院医疗事故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造成不良影响时,相关部门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护理缺陷管理制度

护理缺陷管理制度 (一)概念 1、护理缺陷:在护理工作中出现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失误。包括护理事故和护理差错。 2、护理事故:在护理工作中,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分为护理责任事故和护理技术事故,前者是由于玩忽职守、敷衍失责、违反规章制度及护理常规造成;后者由于技术过失造成。 3、护理差错:在护理工作中,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给病人造成了精神及肉体的痛苦,或影响了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和构成事故者。依照程度分为严重护理差错和一般护理差错。前者是指造成服务及对象身心痛苦、影响诊疗,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后者指造成服务对象轻度身心痛苦或无不良反应的。 (二)护理缺陷的报告处理程序 1、保护病人:密切观察病情,立即通知医师,及时纠正错误,尽可能地将错误的危害降到最小。 2、事件报告:24小时内及时逐级上报。护理事故和严重差错应立即报告。夜间通知总值班护士长和行政总值班。发生差错、事故单位或个人,有意隐藏,不按规定报告,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按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上报程序:护士→护士长→护理督导→护理部→院领导。 3、封存有关物品:各种有关记录,疑似输血、输液、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医患双方应当场对现场实物封存。如需送检,双方当事人至少2人在场。 4、登记填写《护理差错登记表》。 5、根源分析 (1)科室1周内组织护理人员分析讨论差错产生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2)护理部对护理缺陷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根源分析,制定防范措

施。 6、行政处理及赔偿 (1)发生护理医疗事故争议时,护理督导、护士长应及时组织人员参与协调处理,协调失败,出现理赔偿时,除保险公司认可赔付的金额外,由医院、科室、个人共同承担。 (2)因责任或技术过失直接造成病人不良后果的,科室与个人承担医院损失金额的30%-50%。情节特别严重的医疗事件和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除以上罚款外,给予当事人院内行政处分,并按有关规定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凡经鉴定确实属于并发症,不可避免的损伤、意外事件,或在操作中已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无过失行为,科室及当事人不受处罚。 (三)护理差错及事故防范的基本措施 1、护理人员应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工作时间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忠于职守,不得随意脱岗。 3、进行各项护理操作要严格按医疗护理常规进行。严格履行查对制度,告知制度,对新技术、新业务、自费项目、创伤性等操作之前需履行签字手续。 4、按护理级别要求巡视病人,认真观察病人病情变化,按要求规范书写特护记录及一般病人护理记录。 5、进行无菌技术操作时,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 6、输血操作,从抽血做血交叉到输血整个过程要有两位护士共同核对、操作并签字;只有一位护士值班时,必须请值班医生协助;为同时两位以上病人输血时逐一操作。 7、静脉给药时严密观察,保持静脉穿刺处清洁干燥,特殊药物做好过敏试验,皮试结果要由两人确定;升压、化疗等刺激性药物注射前给病人做好解释工作,防止外渗。 8、给氧时必须做好防火、防油、防震工作。 9、新入院病人应做好护理体检,如发现皮肤褥疮等破损应立即上报,及时处理并记录。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守则.doc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1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定义】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与护理相关的损伤。在护理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护理纠纷或事故的事件或由于护理行为造成患者死亡、住院时间延长,或离院时仍带有某种程度的失能的事件。【护理不良事件分类】 护理不良事件分为不可预防不良事件和可预防性不良事件 (一)不可预防的不良事件是指正确的护理行为造成的不可预防的损伤。(如难免性压疮) (二)可预防的不良事件是指护理过程中由于未能防范的差错或设备故障造成的损伤。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的意义】 报告不良事件,以非惩罚性、主动报告为原则及时发现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可有效避免护理缺陷(护理事故、护理差错、护理纠纷、护理缺点)发生,发现医院安全系统存在的不足,提高医院系统安全水平,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保证医疗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可增加医疗水平和服务的透明度。 【护理不良事件的范围】 一、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给药错误、导管脱落或拔出、跌倒、

坠床、压疮、自杀倾向、自杀、空气栓塞、输液反应、输血反应、药液外渗、针刺伤、运送中病情变化、误吸/窒息、走失、猝死、咽入异物、识别患者错误、输血错误、暴力行为、咬破体温计、外伤、烫伤、烧伤、失窃、火灾、蓄意破坏、医疗材料故障、仪器故障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护理意外。 二、因护理失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非正常死亡、严重功能障碍、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 三、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输血不良反应。 四、严重院内感染。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 二、各科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发生不良事件后要主动及时上报并做好登记,及时据实登记。 三、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积极采取挽救和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鉴定。 四、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护士长及科主任。由病房护士长当日报科护士长,科护士长上报护理部,并上交书面报告。上报形式以个人或科室为上报单位。周末及节假日向院总值班报告。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文档

医院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院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 本制度所称医院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院安全(不良)事件类别 根据医院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划分为7类: (一)病房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 (二)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三)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四)辅助诊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五)手术相关问题: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手术的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 (六)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七)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接收报告部门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尚未发生或已有纠纷苗头的上报医务工作部。 (二)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 (三)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四)药品安全(不良)事件上报药剂科。 (五)器械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疗设备仪修部。 (六)设施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后勤保障部。 (七)服务及行风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纪委监察室。 (八)人身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后勤保障部。 四、报告形式 (一)书面报告(填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主管部门。

(二)网络直报,通过院内OA系统将电子版《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主管部门。 (三)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事后补报《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流程 (一)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h内报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职能科室,由其核实结果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 (二)职能处室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涉及药物不良反应、院内感染、输血反应的实行双重填报。 (四)以上处理结果(《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最后统一报后勤保障部备案。 六、奖罚机制 (一)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报告且积极整改者,视情节轻重可减轻或免于处罚。对阻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者予以500~1000元现金奖励。 (二)隐瞒不报的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100~1000元的处罚;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按本院医疗纠纷处置相关制度处罚。 (三)后勤保障部每季度对收集到的不良事件报告进行分析,公示处理结果,跟踪处理、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四)医院每年对不良事件报告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予以奖励。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自愿报告制度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正常诊断与治疗过程中,发生本可避免的涉及医疗安全的不良事件/缺陷。医院通过自愿的、不具名的报告途径获得的显性或隐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信息。 二、医院积极倡导医护人员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鼓励医务人员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

1、定义: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2、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以及医院内相关规定执行。Ⅲ、Ⅳ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4、报告程序 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Ⅰ、Ⅱ级严重不良事件或情况紧急事件时,应在处理事件的同时先电话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同时按医院相关部门对差错、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的程序进行上报;当事科室需在24小时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Ⅲ、Ⅳ级不良事件报告人在24-72小时内填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如发生或者发现已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电话向医务部、投诉管理办公室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电话向医务部、投诉管理办公室或护理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按医院《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程序处理。 5、奖罚机制 由各职能部门提出,对主动、及时上报不良事件的人员和科室,将根据不良事件的具体情况给予免责、减轻处罚或奖励处理;凡发生严重不良事件但隐瞒不报的科室和个人,一经查实,根据事件具体情况给予当事科室和个人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护理缺陷报告管理制度

护理缺陷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各科室建立护理缺陷登记本,由本人及发现人及时登记发生缺陷的经过、原因、后果,护士长经常检查,每月组织一次讨论分析会,并记录。 2、发生护理缺陷时,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和消除其不良后果。 3、发生护理缺陷时,责任者要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护理部,重度缺陷要立即报告护理部、科主任,护理缺陷责任者应在三天内提交书面检查材料。 4、发生护理缺陷的有关各种记录、化验和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 5、护理缺陷发生后,按性质、情节轻重,分别组织全科或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6、发生护理缺陷的科室和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发现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7、为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本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决定处分时,领导应进行思想教育,以达到帮助的目的。 8、护理部每季度组织一次护士长护理缺陷讨论会,分析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附:护理缺陷防范措施 1、有健全的护理缺陷管理制度。 2、各科室建立护理缺陷管理登记本,要求一般性缺点也有记录,发生差错要及

时采取补救措施。并组织讨论,发生重度缺陷要及时上报护理部、院部、以采取相应措施。 3、护理人员应加强责任心,坚守岗位,严密观察病情,严格执行“三查十对”,严防责任事故发生。 4、加强医院的设备条件,提高护理人员业务技术水平,减少技术事故发生。 5、加强基础护理,加强药品、物品管理,严格无菌操作,严防护理缺陷的发生。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论语?阳货》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南充市顺庆区第一人民医院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及处置制度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院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主动报告;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输血不良反应、院内感染个案报告需按特定的报告表格和程序上报,不属本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内容之列。 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1)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2)等级划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1)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13年)、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 (2)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2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3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正式版)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护理不良事件分为护理差错、护理事故、在院跌倒、护理并发症护理投诉及其他意外或突发事件。 2.护理部及各科室具备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 并不断修改完善。 3.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 当班护士要立即向护士长和当班医生汇报, 本着病人安全第一的原则, 迅速采取补救措施, 尽量避免或减轻对病人健康的损害, 或将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4.护士长要逐级上报不良事件的原因、经过、后果, 并按规定填写对应的登记表.情节严重的差错、投诉或病人自杀等突发事件半小时内上报护理部, 其他不良事件12小时内上报护理部, 护理部及时了解情况, 给予处理意见, 尽量降 低对病人的损害. 5.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 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必要时封存, 以备鉴定。 6.护理部制定护理投诉和纠纷的接待流程, 热情接待、认真调查、尊重事实、耐心沟通、端正处理态度, 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重大护理投诉, 上报医院备案、讨论。 7.护理不良事件发生后, 病区和科室要组织护士进行讨论, 分析原因, 提高

某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某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报告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9773某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Medical hospital adverse event reporting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二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 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报告范围:凡在医院内发生的或在院外转运病人时发生的不良事件均属主动报告的范围,其中包括: (一)可能损害患者健康或延长患者住院时间的事件; (二)可能导致患者残疾或死亡的事件; (三)各类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事件; (四)不符合临床诊疗规范的操作; (五)可能引起患者额外经济损失的事件;

(六)可能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事件; (七)可能给医务人员带来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事件; (八)可能给医院带来信誉等各种损失的事件; (九)其他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事件或隐患。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级别 (一)Ⅰ级事件(警告事件):是指患者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二)Ⅱ级事件(不良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三)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的事件):虽然发生的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四)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事实。 三、接收报告单位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包括纸质上报表和网络信息)统一上报至投诉管理办公室,由投诉管理办公室初步审核后及时转发相应职能部门进一步分析处理。其中:

护理缺陷报告管理制度1.doc

护理缺陷报告管理制度1 护理缺陷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各科室建立护理缺陷登记本,由本人及发现人及时登记发生缺陷的经过、原因、后果,护士长经常检查,每月组织一次讨论分析会,并记录。 2、发生护理缺陷时,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和消除其不良后果。 3、发生护理缺陷时,责任者要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护理部,重度缺陷要立即报告护理部、科主任,护理缺陷责任者应在三天内提交书面检查材料。 4、发生护理缺陷的有关各种记录、化验和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 5、护理缺陷发生后,按性质、情节轻重,分别组织全科或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6、发生护理缺陷的科室和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发现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7、为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本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决定处分时,领导应进行思想教育,以达到帮助的目的。

8、护理部每季度组织一次护士长护理缺陷讨论会,分析发生的 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附:护理缺陷防范措施 1、有健全的护理缺陷管理制度。 2、各科室建立护理缺陷管理登记本,要求一般性缺点也有记录,发生差错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组织讨论,发生重度缺陷要及时上报护理部、院部、以采取相应措施。 3、护理人员应加强责任心,坚守岗位,严密观察病情,严格执行“三查十对”,严防责任事故发生。 4、加强医院的设备条件,提高护理人员业务技术水平,减少技术事故发生。 5、加强基础护理,加强药品、物品管理,严格无菌操作,严防护理缺陷的发生。 护理缺陷报告制度1 护理缺陷、纠纷登记报告制度 (1)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

医院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

医院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 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1. 加强教育,加深护士对医疗锐器和职业暴露的认可,掌握标准预防的概念和措施,并予以重视。 1)标准预防的概念: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标准预防的措施:①洗手: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极其污染物品,不论其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述情况必须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接触病人前后、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染其他人时。②戴手套:接触病人的上述物质及其污染物品时;接触病人黏膜和非完整皮肤均应戴手套;对病人既接触清洁部位,又接触污染部位时应更换手套;在任何情况下处理深层体液时必须戴手套,完成工作后应尽快脱去被血液、体液污染的手套。③上述物质时可能发生喷溅时,应戴眼罩、口罩,并穿防护衣,以防医护人员皮肤、黏膜和衣服受到污染。④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和适当。⑤及时处理污染的床单,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

和黏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⑥锐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安放,及时置于固定的容器内,以防刺伤。⑦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操作前后,在清洁及环境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⑧可能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予隔离。 2. 教育并纠正护士的不规范操作。不规范操作主要有:将用过的锐器或注射器进行分离、浸泡、清洗;将用过的针帽套回针头;将血液或体液从一个容器转到另一个容器;将针头遗弃在不耐刺的容器中;不及时处理用过的利器等。 3. 在进行侵袭性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有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利器刺伤或者划伤。 4. 掌握医疗锐器的处理原则及方法,减少污染物和工作人员的二次污染。处理原则是:锐器使用后立即放入固定的坚硬的利器盒里;对重复使用的注射器和其他医疗器具进行严格的灭菌处理;禁止徒手接触污染的利器,手术中利器应用传递容器传递。 5.意外暴露后的处理: 1)皮肤意外接触到血液或体液,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试行)及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鼓励全院各科室、每位职工能够及时、主动、方便地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不良事件或潜在风险,结合卫生部评审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对不良事件进行全面报告,可增强全院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及时并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保障病人安全;通过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有利于发现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不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医院发生的与患者安全相关的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凡医院内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部门、科室、人员均适用。医院鼓励医务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 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以及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Ⅲ、Ⅳ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及流程

西宁市第一医疗集团第二分院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 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患者安全,根据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版)实施细则》,结合《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患者安全目标》,特制定我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具体如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 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1.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分三个级别: (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重度残疾或死亡。 2.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3.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4.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并修正错误,未形成事实。 Ⅰ、Ⅱ级为重大事件,Ⅲ、Ⅳ级为一般事件。 二、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必须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以及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执行。 (二)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主动性和非处罚性的特点。 1、主动性:医院倡导各科室、部门和个人自愿参与,主动报告不良事件。 2、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三、接收报告单位: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信息表上报相应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分析处理。其中: 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由医务科处理。 2、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由护理部处理。 3、院感安全(不良)事件由院感科处理。 4、药品安全(不良)事件由药剂科处理。 5、器械、设备安全(不良)事件由设备科处理。 6、设施安全(不良)事件由总务部处理。 7、医德医风违法乱纪(不良)事件由院办处理。 8、消防、治安安全(不良)事件由保卫科处理。 四、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流程 书面报告: (一)Ⅰ、Ⅱ级事件报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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