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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干部问责制度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治理对策思考

对干部问责制度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治理对策思考

问责制是处理党务政务、沟通群众、监督干部的必要措施和有效手段,是加强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必不可少的重点内容之一。因此,积极推动问责制走向规范化,是当前必须认真对待和努力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问责制的概念

所谓问责制,是指上级机关对所管辖的下级各单位、各部门和领导干部,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党务政务处理,或者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当领导干部的下级、亲属子女、班子副职和身边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或所辖的单位、部门和地区出现重大事件、事故,造成一定政治、经济和社会影响时,组织上即可对其实施问责,要求领导干部本人对相关事项进行剖析,就自己在其中有无责任、什么责任、责任大小等,向组织作出说明,党组织再据此作出相应处理。问责制因问责的主体、问责的对象、问责的依据、问责的方式、问责的效果不同,而形成不同的种类。例如,由党组织出面,依据党纪,迫使违背党纪的党员承担相应后果的问责制,称为“政党问责制”;由国家机关出面,依据宪法、法律法规、政纪等,迫使违法违纪的国家干部承担相应后果的问责制,称为“国家问责制”。

二、当前问责制存在的问题

1、“不愿问”。虽然全国许多地方都在推行问责制度,但推行的步伐和力度不一样。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怕得罪人, 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还没有将问责制度提上议事日程,更没有认识到推行问责制度在发展民主政治、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科学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因而存在着“不愿问”的现象。

2、“不敢问”。在问责过程中,除了要追究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之外,问责重点应当是在工作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特别是负有直接或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成员。然而,各地在推行问责制度的过程中,特别是在追究责任的实际操作中,并没有突出以领导干部为主,存在着“不敢问”的现象。

3、“不好问”。由于管理体制改革不到位,责权划分不清,有关问责的范围规定不明,究竟哪些情形要问责,应当追究哪些人的责任,追究什么样的责任,都比较笼统,因而存在着“不好问”的现象。同时,问责的范围仍然偏窄,执行不力、效能低下、态度恶劣、作风飘浮等,尚未纳入问责的范围。

4、“不会问”。在推行问责制度的过程中,对问责对象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适用何种问责方式,如何定性量纪、定罪处罚,常常把握不准,存在着“不会问”的现象。

5、“不懂问”。问责必须做到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目前,在问责过程中,一方面,由于问责程序规定不明确,使问责主体不知道该按照什么样的程序操作;另一方面,虽然规定了问责程序,但一些问责主体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所以,存在着“不懂问”的现象。

6、“不能问”。完备的法制是推行问责制度的前提条件。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统一的、内容全面的问责法律,实践中需要问责的许多情形、程序等都没有相应的明确规定,因而存在着“不能问”的现象。

三、问责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官本主义是影响问责制规范化的根本原因。官本主义现象在我国历史悠久。古人虽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之言,但其最终目的仍是“学而优则仕”。一旦做了官,便可以高枕无忧地享受高高在上的优待,只要不犯大错误,只要组织不追究,“一朝做官,一生平安”的思想在许多干部的头脑中仍然根深蒂固,而为民做实事却成了次要任务。问责制恰恰是与官本主义截然相反的,就是要改变“当官为大”的观念,强调民生,突出干部的职责所在,监督干部的办事行为。二者碰撞,必然产生矛盾。为了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不少干部便采取了一种回避要害的态度处理事情,轻问责、少问责、不问责,从根本上阻碍了问责制规范化的发展进程。

2、问责制度的不完善是影响问责制规范化的制度原因。干部问责应采用什么样的标准执行,什么样的事情应该谁去问责,由谁来问责,问责的干部怎么确定,问责的具体措施应该怎么执行,这些问题的答案目前还比较模糊。制度的不完善、标准的模糊,给问责制带来的便是启动难、执行难、落实难的问题,也带来了问责制度难以规范化的问题。

3、对问责制的认识不够是影响问责制规范化的社会原因。对问责制的认识,大多数还停留在有一事问一事、出一事责一事上,而忽略甚至省略了问责的教育、监督作用,让问责仅仅成了平息民怨、解决事情的手段、目的和结果。问责制教育、监督作用的缺位,使得问责制以一种风暴的形式存在,出事时铺天盖地的一片问责之声,等事态稍微平缓了,问责便慢慢退出人们的视线。如此,问责制谈何规范化。

三、解决的基本途径

1、积极完善问责制度,使问责有法可依。完善问责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回答上面提到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什么样的事情应该谁去问责、问责到什么程度。综观最近几年的问责事件,出现重大生产和安全事故的事件被问责了,影响相对较小的事情也被问责了,还有些地方实行了干部“有错就该问责,无为也要问责”的政策。从这些方面不难看出党和政府整改干部作风的决心,但是问责标准的弹性之大,难免让人有无所适从之感。要明确问责制度的标准,重点要通过各个案例的剖析形成思想上的统一,从制度上制定一个比较清楚的规则。明确什么样的事情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什么样的岗位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使事件的

影响力和官员岗位的关键性二者紧密结合起来,综合成为问责制度的主要标准。从行政程序或者法律程序上统一标准,使问责有据可查、有法可依,这样问责制才能走上完善的道路,逐渐规范化起来。

2、进一步提高社会认识,使问责准确定位。近几年出事问责、无事太平的状况,充分说明了大部分人都把问责单纯看成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手段、平息民怨的一条途径,甚至是惩罚相关人员以防止事态扩大的一件工具这一事实,为了问责去问责,没有充分发挥问责的教育、监督作用。单纯的问责不是解决问题的最终办法,重要的是要通过问责来提醒广大干部应以怎样的态度对待工作,给他们一个警示提醒的作用。问责可以是一种手段,但决不能仅仅是一种手段;问责可以用来平息民怨,但决不能仅仅局限于平息民怨。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迅速对美国婴儿奶粉市场进行检查,并随即发布“婴儿奶粉健康信息忠告”,请美国妈妈们放心购买。这种“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态度,正是我国积极推行问责制度所要追求的效果,也只有这样,问责制才能真正起到监督干部、促进工作的作用。

3、积极巩固民间监督,使问责清晰透明。实施问责制度,依靠的是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最终的效果更有待于广大群众的检验。当前,群众对问责制度的落实情况褒贬参半,还有不少人对问责制持怀疑和观望态度。为什么在问责风暴刮得如此猛烈之时,仍有不一样的声音,主要是由于民间监督机制不完善,信息不公开。出了问题,追究了责任,惩罚了干部,事情就从群众的视线中逐步消失,事后的情况怎样,“下课”干部至今何在,大家一概不知。没有群众的参与,大家对问责制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自然会打上一个大大的疑问号。问责制要真正有效,需要一种长效的监督机制,这种监督不光来自于上级机关,还应该来自于民间基层,要把上层监督和基层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达到一种上下统一的境界。只有群众参与了监督,问责制才能取得较高的社会满意度,才能得到广泛的群众支持,才能加快实施进程,取得应有的效果。

领导班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领导班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的不足 我局在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自查工作中发现了两点不足: (一)思想认识还没完全到位。少数普通党员的身份意识不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管干部,无职党员无权也无责,没有把自己摆进从严治党大局中去。有的未能正确处理号抓党建、严纪律和招商引资的关系,重招商引资业务,轻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对自己要求宽松软。 (二)全面从严治党与招商引资工作有待进一步融合。日常工作中,虽然全面从严治党和招商局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但由于习惯问题,总是惯性地将全面从严治党单独作为专题活动来抓,没有真正将从严治党完全融入到日常的业务工作中,转变成全体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学习教育。与“两学一做”“主题党日+”专题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突出分类指导,注重检查督导,强调结果运用。突出《准则》、《条例》的学习宣讲和检查督导。制定措施,提供机会和平台,充分发挥普通党员的先锋和带头作用,突出抓好党支部中无职党员、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老党员这些特殊群体的纪律教育的督促检查工作,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律意识、模范意识,争做合格党员,对履行教育管

理监督职责不力的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进行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通过“两学一做”“主题党日+”落实到每名党员。 (二)传导压力,夯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要求党组成员既要分管业务又要完成好责任清单中的相关任务,各中层干部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做好配合工作,层层传导工作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纳入各股室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着力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中的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股室和责任人员。 领导班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把握查找问题的重点 重点围绕践行“四讲四有”、弘扬井冈山精神四个学习讨论专题分别查找问题。 1.认真查找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党的意识淡化,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入党动机不纯,思想上没有完全入党,入党前后差别较大等问题。

责任追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责任追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张晓勇 来源:《师资建设·理论与政策版》 2012年第2期 文/湖北省浠水县教育局张晓勇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在于明确责任,强化考核,严格实施责任追究。近几年来,各地教育部门深入开 展了党员干部自身廉政建设活动,教育纪检机构对少数学校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各类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对 各学校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从具体处理情况看,学校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 究环节还存在着一些较突出的问题,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实施,亟待引起高度重视。 当前实施责任追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认识不高,不重视责任追究。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各学校的党员干部在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范围内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都应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作出相应处理,涉嫌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 事责任。但在实际执行中,一些学校对责任追究不太重视。主要表现在,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实施责任的主体不明确,出现问题后无人承担责任,对违纪违规问题的调查和处理,不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等。由于忽视了责任追究,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作用难以真正发挥,造成少数学校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现象屡禁不止,有的甚至发展到触犯国家法 律的地步,严重破坏了教师形象,在社会上造成很坏的影响。 二是患得患失,不敢追究责任。少数学校担心问题暴露后,会影响学校声誉,对学校形象产生负面影响,而对应 当问责的问题不予追究,甚至捂着、盖着;有的怕受到打击和报复,束手束脚,不敢大胆进行责任追究,导致问题越 来越严重,最后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表面上看来,学校是为整体利益着想,实际上是纵容了少数人的违纪行为, 使得他们更加肆无忌惮地违反法律法规。这些患得患失、不敢展开责任的行为,实际是种严重的失职行为,最终也害 了这些同志。 三是繁衍塞责,追究责任不严。对出现的问题不认真调查,分不清责任,眉毛胡子一把抓,简单处理了事;认为 下属出了问题,不应归咎于领导,只对直接责任者进行处理,不愿意追究领导的责任,有意袒护个人,认为他们违反 党风廉政纪律是因为维护学校利益,是情有可原的。比如有些学校为了片面追求升学率和所谓的“排拉”,不惜在升学考 试中弄虚作假,问题暴露后想方设法掩盖真相,或者避重就轻,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些学校个别党员教师打 着学校名义开办补习班,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被举报后少数学校还帮忙开脱责任等现象。 四是职责不清,难以进行责任追究。从目前教育部门开展责任追究的案例看,基本上属于一些重大问题和要案, 而对于其他一般问题则追究不多,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部分学校党支部成员之间分工不明确,职责范围不清楚,出了问题,相互推诿,无法追究其责任,导致出现问题后得不到及时处理,最终破坏了学校形象,有的甚至产生了无法弥补 的后果。一些学校主要负责人贪污腐败、巧立名目乱收费,私设“帐外帐”挥霍财产等案例,无不暴露学校内部监管不力,民主管理工作形同虚设,出现问题相互推诿等这些“病症”,值得深思。 问题的成因及对策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党风廉政建设追究机制不完善。各学校未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责任追究主体不明,学校党支部未充分履行职能,积极依法开展责任追究。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工作缺乏主动性和严肃性。尤其 在部分学校负责人的心目中,认为只要把教学质量搞上去了,其他问题都是“小节”,可以忽略不计。三是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落实不力,责任分解不到位,职责范围不明确,执行情况考核不严,责任追究缺乏依据。 纠正和解决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教育部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力度,提高教育部门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具有积极意义。因此,应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实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净化教育环境,维护教育公平,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 重要举措。各学校党支部要加强全体党员的政治学习和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全

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整改措施材料

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整改措施材料.开展机关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以来,本人根据县委和**局党委的要求,通过集中学习对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存 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刻的反思,查找出问题的根源,认真吸取 教训,明确努力的方向,以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 善、修正缺点的目的。现将剖析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八大以来,中央不断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仍存在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宗旨意识、群众观念淡薄。一些基层党员干部淡忘了全心全心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尽心。一些权责部门存在官僚作风和衙门习气,“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有的“脸虽好看,事却不办”。一些党员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不深入基层主动研究和解决问题,而是习惯于坐而论道,夸夸其谈,有的甚至打群众的主意,与民争利。 2、慢作为、不作为现象普遍。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奉守“混日子”哲学,“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不思进取,得过且过。遇到问题踢皮球,遇到矛盾绕道走,工作能推则推,事情能放就放。思想上因循守旧,固步自封,拘泥于老经验、老办法、老措施,缺乏开拓创新精

神。有的党员干部自感“船靠码头车到站”,把心思放在其他门路上,工作消极应付。 3、功利主义、利己主义作怪。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存在“以官为本”思想,一心保“乌纱”、谋升迁。“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关心领导好恶,漠视群众疾苦,热衷“政绩工程”。一旦出了问题,为保官职,捂着、盖着、瞒着,以至酿成重大事件,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给党和国家形象造成极大损害。有的党员干部则“以利为先”,在实际工作中,以个人和小集团的利益来定取舍,有利就执行,无利就拖延,有的甚至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牟取私利、贪图享乐的工具,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 4、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抬头。一些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涣散,工作“三天打渔两天晒网”,上班“斗地主”,网上炒股票,开会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有的将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对上级政策,当面不说,背后乱说,随意点评,乱发牢骚,不负责任地指手画脚,甚至道听途说,发布小道消息。有的缺乏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我的地盘我做主”,无组织,无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5、庸俗习气、奢靡之风盛行。一些基层党员干部谈起学习时间紧,一提娱乐兴趣高。讲排场、摆阔气、比享受,沉迷于灯红酒绿,吃吃喝喝,拉拉扯扯。不讲原则讲关系,“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在一些地方,党员干部参与赌

调研报告: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

调研报告: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 近年来,县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现就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对策建议分析如下: 一、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监督缺乏信心。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部分基层纪检干部把监督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就某项工作进行督查等同起来;还有一些党员干部认为,监督只是纪委的事,与其他人和组织没有任何关系等等。不论是监督者还是被监督者,普遍都对监督心有疑忌,导致信心不足。 (二)机制不完善,监督难度增加。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基层纪委往往是根据同级党委政府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致使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 (三)同级监督难,监督存在缺位。纪委双重领导体制的规定,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基层纪委书记又是同级党委的一个成员,“怕得罪人”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致使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监督困难,从而使得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缺乏权威性和威慑力,造

成监督缺位。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而基层纪委对于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不到位。 (四)“三转”推进慢,监督存在错位。近年来,县纪委机关在落实“三转”要求上基本上做到与上级同步,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聚焦主业,现正在逐步调整优化内设机构整合办案主力,但在推动部门和乡(镇)街纪检机构落实“三转”要求上,乡镇街道纪委委员大部分仍为兼职,仍存在监督错位缺位现象。党委、政府在扶贫攻坚、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上,仍会安排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纪检监察干部从事部分职责外的工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难以推脱。 (五)自身建设弱,监督能力不足。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纪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少。如:乡(镇)街道纪委虽配备了2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二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不高,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不够过硬,不懂办案,不会办案。三是部分基层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的方法不多、手段缺乏,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监督措施不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监督作用受到影响。一是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存在“好

问责整改报告

公安问责整改报告“治庸问责”个人自查整改报告 局“治庸问责”办: 四月份以来,按照区委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的统一部署和局党组的要求,严格对照“庸、懒、散”主要方面表现,通过自己查、互相评等方式方法,认真查找了自己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思想根源,制定了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理论学习不深入。理论学习中存在急用、实用、浮躁思想,对业务知识多学、深学,对政治理论少学、浅学。觉得具体的工作任务是硬指标,而政治理论学习是软任务,可学可不学,满足于完成学习任务,总觉得在学习上只要按照党组安排,学完规定的内容就可以,学习处于被动状态;虽然在学习中有时也写一些心得笔记,但是真正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心得体会不多。存在本本主义思想,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按照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去指导、分析、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的标准还有差距,运用理论指导实践还比较欠缺。 (二)工作主动性不强。一是宗旨意识树立的不够牢固。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还有所欠缺,二是有时工作标准不够高。满足于干完干成,没有把求数量与求质量没能有机结合起来,没有把自己的工作与全局的工作联系起来。虽然能按照工作任务完成,有只求一般标准,把标尺定的不够高,干些工作就有满足有倾向。 (三)综合能力还需提高。虽然自己在工作中认真负责,遵 守局的各项制度,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但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协调能力,紧急事情的应变能力,对复杂问题的驾驭能力显得非常不足,业务能力亟待提高。 二、原因分析 存在以上问题主在是放松了政治思想理论的学习的和业务水平的欠缺。一是受当前社会多元文化的影响,认为政治理论没有市场,也不产生经济效益,可学可不学,平时放松了政治理论的学习,造成宗旨意识不强。二是因具体的日常工作任务重,对新业务新财政理论的学习不够,造成对复杂问题的驾驭能力不强。 三、整改措施 通过“治庸风暴”活动的对照排查,也是查找单位与个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的良好契机。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应该在积极投入治庸风暴中,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务求工作实效,在平凡的岗位中不断提升、完善自己,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提高对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学习的过程是一个提高自我的过程,也是一个工作创新的过程,更是一个经验积累的过程,只有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处理工作中问题才能更规范、更科学。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同时还要注重学习以致用。 (二)开拓创新的思想,提高能力。养成勤于思考的习惯,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对工作敢想敢干,敢于冲破传统理念和习惯的束缚,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总结和完善。同时要严格要求自己,树立崭新的奋斗目标,保持旺盛的精力,积极肯干,吃 苦耐劳,开拓创新,不断进取。注重提高工作效率,逐步积累处理问题的经验,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自身素质。 (三)严格要求自己,树立宗旨意识。从每一件小事做起,从每一个细节做起,以高标准,严要求和踏实的工作作风要求自己,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千方百计狠抓目标任务落实,做到以工作为本,工作不干完不丢手,工作不做好不离岗,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篇二:开展问责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呼安监字【2012】号签发人:巴特尔 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当前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当前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党的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而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其工作量巨大、范围广泛,关系到党和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然而,当前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改进,提高工作效能。本文将从问题入手,提出对策建议,旨在为当前纪检组的工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一、问题 1.监察措施单一 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一般由纪检组和监察组共同协作完成,但是目前很多地方的监督执纪问责措施比较单一,以组织调查和组织处理为主,很难起到根本治理作用。此外,有些地方的纪检组、监察组没有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只是简单地协作而非协同。 2.对权力的监督力度不足 监督执纪问责本质上是一种对权力的约束和监督,但是当前有些地方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不足,对权力的制约作用不够明显。在一些地方,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执纪工作主要是针对下属干部,而对于上级领导干部则不太敢直接行使监督执纪权力,这种现象严重制约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3.不够精准、及时 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其需要精准、及时下手,而某些地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并不够精准、及时,不能够准确把握情况和细节,甚至会有疏忽和走捷径的情况发生,这就使得问责处理结果不够科学、合理,公众难以满意。 4.审查调查不够彻底 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之一就是审查调查,但是有些地方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存在着对于审查调查不够彻底的问题。在一些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对某些问题仅做表而不做里的审核调查,或者审查调查结果并不够客观公正,这就会影响问责处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二、对策 1.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需要多种措施共同协作,不能单凭一种措施解决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可以加强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以形成“多管齐下”的监察执纪问责体系。同时,还应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责和作用,实现协同治理。 2.突出重点,加强对权力的监察 纪检监察部门应当突出对权力的监督,强化对上级领导干部的

干部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干部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干部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在干部监督方面取得了一些显著成果,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首先,权力监督还不够到位。一些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不良影响。其次,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存在漏洞。有的干部通过关系拉拢或贿赂等手段获取晋升机会,导致能力素质参差不齐的人才进入管理层级。再者,对于领导干部平时工作和经济状况缺乏有效监管。一些领导干部违规接受礼品金钱、收受回扣等行为屡禁不止。最后,对于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不畅通,他们难以及时倾听和解决群众的诉求。 二、解决干部监督问题的对策 为了加强干部监督并完善教育管理体系,在以下几个方面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 措施。 2.1 加强权力监督 加强权力监督,对领导干部的行为进行监察和问责,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 来实现。一方面,要完善权力运行规则,在国家层面制定权力清单,明确每个职务的权限边界和行使程序;另一方面,要注重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在各级组织内设立独立监察机构,对干部权力行使情况进行跟踪审核,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2 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为了避免干部选拔任用中出现的不公平现象,必须完善相应的机制。首先,要 进一步推进公开透明、竞争激励的选拔方式。通过评价考核、综合素质测试以及民意调查等手段来选拔优秀人才。其次,在选拔过程中加强信息保密工作,并引入社会监督力量参与其中,确保选人用人过程公正、公开、透明。 2.3 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和经济状况检查

针对领导干部违反纪律和道德准则问题,需要建立更加严密的监督体系。一方面,要加强单位内部监督,设立纪检监察机构,定期开展审计和巡视工作。另一方面,要依靠第三方机构进行对领导干部日常生活水平和经济状况的调查,发现其不正当收入来源、违规资产等问题。同时,要加强财产申报制度的执行力度,并建立财产变动情况动态监控机制。 2.4 健全领导干部听取基层意见机制 为了更好地倾听基层党员和群众的呼声,需要建立畅通有效的反馈渠道。一方面,要鼓励基层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通过座谈会、民意调查等方式收集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在投诉举报方面建立及时响应机制,确保每个反映问题的人都能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 2.5 加强培训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 培训教育是提高干部素质和道德修养的重要途径之一。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培 训工作,注重对他们进行廉政教育和道德修养培养。此外,要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以道德教育为基础,倡导廉洁自律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并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三、总结 干部监督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在加强干部监督方面,必须深入分析问题,并提出具体对策。加强权力监督、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和经济状况检查、健全基层意见听取机制以及加强培训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等措施可以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推动我国干部监督工作向更高水平上迈进。同时,还需要持续不断地创新和完善制度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

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一、问题原因分析: 1. 高压环境下的工作压力:基层纪委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严肃执纪、维护纪律严明的重要职责,面临着较大的工作压力。而对于基层纪委来说,工作量大、时间紧的情况比较普遍,导致了监督责任的落实存在困难。 2. 人员素质问题:一些基层纪委成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有限,对于监督责任的认识和理解程度存在差异,导致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很好地发挥作用。另外,一些纪委成员可能受到一些利益影响,导致监督责任的履行存在偏差。 3. 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一些基层纪委在执行监督责任时,缺乏有效手段和方法,导致监督效果不明显。一些违纪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以及一些纪委成员对于违纪行为的惩处不力,也会导致监督责任的落实存在问题。 二、对策建议: 1. 提高工作效率:基层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合理分工,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工作任务,确保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 2. 加强培训和素质提升:基层纪委应加强对纪委成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通过相关培训课程,加强纪委成员对于监督责任的认识和理解,提高纪委成员的职业操守

和道德水平。 3. 完善监督机制:基层纪委要加强监督机制的建设,提高监督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纪委成员的监督机制,加大对纪委成员的监督力度,确保纪委成员履行监督责任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4. 建立激励机制:基层纪委要建立激励机制,对于履行监督责任工作出色的成员予以奖励和表彰,激发纪委成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同时,要建立失职追责机制,对于监督责任未能落实到位的成员要进行严肃处理,以形成有力的监督机制。 通过以上的对策建议,基层纪委可以解决在落实监督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纪委成员履行监督责任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党内监督工作的有效进行。三、对策建议的细化和具体操作: 1. 提高工作效率: (1)加强组织协调:基层纪委应建立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 各成员的工作职责和分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2)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纪委成员应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 和重点,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时间,确保监督责任的及时落实。 2. 加强培训和素质提升: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传导不到位的原因分析及措施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传导不到位的原因分析及措施 一、原因及表现 一是对主体责任的理解不深入。有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了解的不透彻,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概念认识不到位、内涵不明确,甚至将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概念混淆。比如有的党员干部认为责任只是空洞抽象的概念,没有具体的内容和抓手,将责任虚化;有的认为责任担当只是喊在嘴上、挂在墙上、浮在面上,不用动真碰硬、担不担当一个样。这些对主体责任的职责定位不清,导致部分党组织一味扩大监督责任工作范围,把落实主体责任的许多实质性工作交给纪委承担,用落实监督责任来代替主体责任的落实。直到现在还有不少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三转”不到位,承担着单位其他工作。 二是对主体责任重视不够。基层单位往往工作繁琐、任务繁重,业务工作量很大,单位“一把手”往往把人员力量和精力都放在中心工作上,把主体责任的落实放在一旁,甚至由副职代替履职,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比如说,在我区查办的郭某严重违法违纪一案中,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流于形式就是首要的外在因素,其在某某镇、某某乡工作期间,没有完整、认真的上过一次党课,未深入、具体全面的

开展过一次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长期不规范、不正常,流于形式,导致严重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不足。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更多是在一级一级的压力传导和严肃的追责态势下形成的,部分领导干部并没有从内心深处、从履责必须的角度认识并接受主体责任,或认为是上级要求,或认为是额外任务,或认为是纪委逼着做的工作,缺乏工作动力,把“不出错”的履责底线变成履责追求,以工作太多无暇履责、没有明确的规定无法履责、没有专门的机构不能履责等借口推诿责任,导致工作到党委转个圈继续回纪委。 四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方法单一。目前落实主体责任的主要途径还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提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虽然制定了下级党委(党组)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四述”评议制度,但也是以听汇报、看材料为主,内容空洞雷同,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在追责问责时,手段非常有限,仅仅是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处理结果往往是隔靴搔痒、不痒不痛。比如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认为管党治党建设党是软功虚活,落实主体责任停留在学习、开会、领会、表态、再学习、开会、领会、表态这样的死循环。 五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体系不完善。主体责任相比业务工作来说,无法物化,难以量化,定性多定量少。目前来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及解决对策之欧阳与创编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及解决对策 ○ 陈圻忠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探索让干部经常受教育、使农民长期得实惠的有效途径。因此,面向新的形势,如何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村级机构走上规范管理的轨道,更好地实现村民自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更大发展,成为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当前农村基层干部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在多年的农村工作实践中,笔者认为当前农村基层干部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思想观念滞后,依法办事与创业致富能力不强;民主意识缺乏,落实财务制度不严;以权谋私,在处理村级事务过程中不公不廉;班子不团结,战斗力弱等等。为什么在新时期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呢?究其原因,主要

是由于我国现阶段处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中,村级机构的运转不能得到严密的规范和约束,从而使农村基层干部出现问题有了一定的土壤和条件。具体分析有以下几个方面: 1 、选人用人观念滞后,选用村级干部模式“单一化” 当前对选用什么样的人当村干部,观念上客观地存在有这样的看法:选老实稳重的人,不容易出现违纪违法问题,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和临时交待的任务难以完成;选有点“蛮性”的人,较容易出现工作作风问题,但能“镇”得住农民,布置的工作好开展,乡镇干部下村省劲。一些村民也认为,选老实人当村官,在村霸、恶棍、“钉子户”面前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有“蛮性”的人当村官虽主观、独裁、专断,甚至多占多拿一点,但这种人往往能以“恶”治“恶”,村霸、恶棍、“钉子户”都忌他三分,有什么任务,大家一起沾,相对公平一些。另外,在群众中,对村民直选的村干部只是简单片面地去认识村干部的选拔条件,甚至认为要选拔为已所用的干部,出现“宗族”、“派别”的选举村干部现象。这些选人用人观念上的滞后,便使一些作风不实、投机钻营的人混进了村干部

干部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干部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问题描述 干部监督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党的领 导地位、保障干部忠诚履职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不难发现存在一些干部监督方面的问题。首先,一些干部出现了权力滥用、腐败以及失职渎职等不良行为。其次,干部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导致一些违纪违法行为被瞒报或者无法及时发现。 二、权力滥用、腐败以及失职渎职等不良行为 1. 权力滥用问题 权力滥用是当下干部监督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由于某些干部过分追求自 身利益而忽视公共利益,他们往往会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谋取个人私利。在权力滥用现象中,常见的表现包括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 2. 腐败问题 腐败是一个普遍存在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现象,也是干部监督中一个需要关注 的问题。腐败行为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对社会公平正义产生巨大负面影响。这种现象在一些干部身上尤为突出,他们通过权力寻租、收受红包等方式进行非法获利。 3. 失职渎职问题 失职渎职是指干部未能按照党和国家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忽视甚至 违背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某些干部没有尽到应有的管理责任,在工作岗位上消极懒散,导致公共事务无法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干部监督机制不完善

1. 监督制度不够健全 一个完善的干部监督机制必须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制度基础之上。然而,在实际 执行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存在许多制度缺陷。首先,监督高层领导对底层干部不够严格;其次,现阶段反腐倡廉建设还比较薄弱,力度不够;再者,对干部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过轻等。 2. 监督手段不够多样化 干部监督机制过于依赖传统手段,如巡视、巡察、领导检查等。这些方式受限 于时间、空间和人力资源等问题,难以实现全面监督。与此同时,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干部监督提供了新的手段和途径,但是我们目前在这方面的利用还远远不够。 四、问题产生原因分析 1. 制度约束不严 干部权力滥用、腐败等问题的产生与制度约束不严密有关。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治理体系中相关规章制度尚未完善或者执行得不到位。同时,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弱化倾向,这使得一些官员可以逃避令人满意的惩罚。 2. 教育培训不足 有效的干部监督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的支持。然而,在一些地区和单 位中,对干部进行规范教育和职业培训尚未形成常态化机制。缺乏系统的思想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和职业道德培养,导致一些干部对监督纪律不够认同。 3. 透明度缺失 在干部监督过程中,信息的透明度是确保监督有效性的关键因素之一。然而, 目前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中存在信息传递不畅、公开透明不足的问题。这为一些官员隐瞒事实提供了便利,使得干部监督难以落地。

干部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剖析

干部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剖析 一、引言 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干部选拔、培养和监督是维护党的纯洁性和团结统一的关键环节。然而,当前我国在干部监督方面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探讨其背后隐藏的原因。 二、主要问题 1. 信任危机 目前,在干部队伍中普遍存在信任危机现象。上级对下属缺乏足够信任感,导致阻碍了信息流通和人才培养。同时,基层群众与领导之间也存在互相猜忌、不信任等情况,这种心态可能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的运行和有效治理。 2. 腐败风险 腐败问题长期以来都是困扰中国各级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的难题之一。其中一个原因是在干部监督方面存在漏洞。当前反腐斗争虽然取得了重要战果,但仍有少数干部敢于冒险贪污受贿,这说明现有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腐败行为对干部队伍的净化与整体形象产生严重负面影响,损害了党的形象和民间对政府公信力的认可。 3. 信息闭塞 干部层层推荐、上报及选拔过程中存在信息闭塞问题。这种情况可能导致优秀人才无法得到更好的发挥空间,同时也让一些不称职或贪腐干部逃避惩处。信息闭塞引发了权力滥用、组织失灵等问题,给党和国家造成了很多损失。 4. 协同互动不足

干部监督工作中协同互动不足是一个明显问题。各级纪委、组织部门之间缺乏 有效沟通与协调,致使监督措施无法有效衔接起来。有些地方甚至出现“各自为政”的情况,并未能形成务实合力,这就削弱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效果。 三、原因分析 1. 制度缺陷 在我国干部选拔与培养体系中仍然存在制度缺陷。首先是程序上的问题,部分 干部选拔与任命过程中存在不透明、不公正的现象。其次是制度创新方面有待完善,特别是在具体规章制度落地实施过程中存在滞后性。这些制度缺陷导致干部监督难以有效展开。 2. 个人倒向 个人倒向是指干部审批权力被利益诱惑引导而失去纪律和原则约束的情况。一 些干部由于受贿或追求私利而选择放弃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在监督过程中涉嫌打“擦边球”。同时,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现象中,也存在让一些腐败分子找到了存身之地的情况。 3. 监管机构效能低下 当前在我国干部监察工作体系中,官僚主义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监管机构 效能低下问题。对于若干案件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我国各级纪委组织尤为重要,但由于某些环节流于形式化、敷衍塞责,使得舆论对操作违规行为的指控加剧,并给司法公信力带来了质疑。 4. 缺乏监督透明度 干部监督的透明度存在不足,这也成为当前问题根源之一。干部本人、组织、 新媒体等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督机制不完善、信息闭塞影响了公正程序、权威结果和实际利益的产生与突出。缺乏透明度容易滋生腐败,造成管理混乱和决策错误。

干部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干部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问题分析 干部监督是保障党的纪律执行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方面,对于构建廉洁政治、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具有重要意义。然而,长期以来,我们也不可否认在干部监督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将从权力运行制约机制不完善、监督渠道不畅通以及监督力度不够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探讨其原因。 二、权力运行制约机制不完善 在干部监督过程中,权力运行制约机制的完善是确保监督有效展开的基础。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常常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权力下放后责任界定不清。当前,国家通过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将 一些权力下放到基层单位。然而,在下放过程中对责任界定不清晰,导致难以形成有效的内外部监督。 其次,配套法律法规与实施细则还需进一步完善。在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方面 缺乏明确的操作指导,使得监督机构和公众难以准确评估公职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廉政情况。 三、监督渠道不畅通 干部监督的存在问题之一就是监督渠道不畅通。在现实工作中,我们常常面临 精细化的问题。 首先,缺乏多元化监督方式。目前,主要的监督对象仍然集中在纪检机构和党 委组织,而忽视了更多其他外部力量对干部进行监督的可能性。应该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干部监督中来,形成多元化的监督格局。

其次,舆论监督受限。尽管言论自由是宪法所赋予的权利,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限制,使得不能有效地推动干部行为改善和问责工作。 四、监督力度不够 虽然我党对于干部日益强调“尽职尽责”以及“为民服务”的要求,并加大厉行节约反腐败力度。然而,在具体实践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违规行为处罚不够严厉。有时候发生了明显违法违纪行为,在处理问题时却未能给予严肃处罚,这势必会导致干部缺乏敬畏和约束。 其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存在不公正情况。一些干部凭借关系以及其他非正当手段获得了晋升机会,而真正有能力、有潜力的干部却被忽视。这使得监督更加困难,也降低了广大干部队伍的积极性。 五、问题产生的原因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需要深入分析其产生的原因: 首先,制度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瑕疵。在实践过程中我们发现,有关预防腐败和廉政建设的具体细则不够完善,使得一些监督措施沦为空文。 其次,人们道德观念普遍淡化。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非法行为。这些行为打击了社会道德风尚,并波及到了党员领导干部身上,导致干部监督失去效果。 六、寻求解决办法 针对问题和原因分析,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方面,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制度,明确具体的操作指南,切实落实对干部权力的监督。

干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干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 施 近年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干部队伍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然而,在干部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就此展开讨论,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选拔任用不公 干部选拔任用应该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但目前在一些领域仍存在以权谋私、拉帮结派等问题,导致一些不称职的人担任重要职务,极大地影响了干部工作的质量。 (二)招录程序繁琐 在干部招录过程中,有的地方招录程序比较繁琐、缓慢,招录时间长,影响了招考的公正性和效率性,也让很多优秀的人才因为招录程序不符合实际而错失机会。 (三)干部队伍的失信现象 干部成为人民公仆的本质是服务于群众,但有些干部为了谋取私利,无视法律法规,失信行为屡屡发生,严重破坏了干部形象和信誉。 (四)干部培训存在缺陷

干部培训是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但有些部门的培训专业性不足,课程难以满足实际需求,培训方式缺乏灵活性、互动性等,对干部的提升帮助不大。 (五)制度建设不完善 干部队伍制度建设是保证干部队伍健康发展的保障之一,但由于制度建设不完善,导致干部选拔任用、培训、考核等方面的问题依然存在,不能很好地保证干部队伍的稳定。 二、整改措施 (一)加强问责 采取公开透明、有力可见的问责机制,严格依法依规,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确保守法、敬业、诚信等基本素质得到落实。 (二)招录程序简化 对于干部招录程序的不合理之处严格整改、合理化,简化招录流程和程序,严格落实招录条件和标准,保证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公平、公正。 (三)完善干部队伍信用体系 建立干部队伍信用档案,对于失信行为进行及时记录和管理,彻底实现“在用人比在考试中”,减少失信行为对部门、企业的不利影响,增强全体干部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四)加强培训

关于责任追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分析

关于责任追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分析 实行责任追究,既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又是落实责任制的关键所在。实施好责任追究,当前有许多有利因素,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不容我们忽视。 一、责任追究在主观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不愿追究。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认为查处所辖范围内违规违纪问题,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连带责任,是损害了单位和地方形象,影响了政绩。还有就是认为某领导干部虽然构成了失职错误,但由于“一贯表现良好、政绩突出”,功过相抵,因而不愿意追究其应承担的纪律责任。从而对责任追究案件视而不见,不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对上级的督办也试图回避,甚至还捂着、掖着。 二是不想追究。责任追究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必须集中精力做大量细致的工作。而当前有些部门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没有提上平常工作的议事日程,图简单省事,不愿做具体工作,不把各项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各个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有关部门头上,并建立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导致问题发生时各责任人相互推委,以致认为实施责任追究,费事劳神,搞不好自己还会陷入扯皮是非圈子之中,影响了自身的本职工作,不想去追究。 三是不敢追究。一些领导干部害怕影响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担当改革开放的“绊脚石”的骂名,对应追究责任的领导干部网开一

面;还有的认为实施责任追究得罪人,担心得罪了下级失选票,得罪了同级失和气,得罪了上级掉乌纱;还有一些自身不廉,对下属教育不严、管理不力的领导干部害怕责任追究寻根溯源追究到自己头上,因此对违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人不敢追究责任,或充耳不闻,或轻描淡写不痛不痒的批评几句,或干脆直接包庇护短。 二、责任追究在客观操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追究主体不明确。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中央确定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这是多年反腐倡廉实践经验的总结。但这一领导体制由于缺乏强制性的保障措施,在运行上还存在一些缺陷,表现在有的牵头单位和职能部门分工不负责,挂名不干事,工作推一推,动一动,甚至推而不动。造成实际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独家经营”,导致责任追究的整体合力难以形成,影响整个责任制的落实。 二是政策界限不明确。有些地区和单位在落实责任制追究中注重直接违纪者处分多,而追究领导责任或连带责任少,特别是对集体负责、集体决定的事项,借口集体负责,而实际上谁都不负责,导致难以追究个人责任,严重影响了责任制的严肃性。 三是追究手段过于单一。责任追究分为诫勉处罚、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四种。但由于前面介绍的追究主体不明确,实施责任追究全部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各职能部门不能坚持谁司职谁负责追究,涉及几个部门的,追究部门不能牵头协调,其他部门不能

领导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领导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领导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领导干部是国家机关和各级党政机构中的重要力量,他们直接承担着决策和管理的责任。然而,一些领导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会影响他们个人的形象和信任度,也会直接影响到机关和社会的正常运转。以下是一些常见问题以及可能的原因: 一、缺乏清廉自律 领导干部在职位上享有一定的权力,同时也承担着巨大的责任。然而,一些领导干部在权力面前没有正确的自我约束和自律意识,导致一些不正当行为的发生。这些不正当行为可能包括贪污腐败、滥用权力、违法乱纪等等。其中,缺乏清廉自律的问题无疑是严重影响干部形象和工作效能的原因之一。 二、能力素质不足 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表现出的能力素质不足,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些干部可能缺乏相关的知识和技能,无法胜任自己的职责。在当今社会,知识更新迭代速度加快,干部只有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才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缺乏能力素质不仅影响到领导干部个人的发展,也会限制机关和组织整体的效益。三、工作作风不端正 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的作风问题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一些干部在工作中表现出的不负责、不严谨、懒散等不良作风,影响了他们在政策执行、协调推动等方面的效果。工作作风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包括缺乏责任心、忽视细节、喜欢敷衍塞责等,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解决。 二、领导干部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要解决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我们首先要深入分析问题的原因,找出问题的根源。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原因: 一、制度不完善 领导干部存在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制度方面的不完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干部的行为,如果制度不完善,对干部行为的规范就会存在缺失。一些领导干部可能会通过操纵制度漏洞、或者是违规操作等方式来谋取私利。因此,要解决干部存在的问题,必须从完善制度入手,提高制度约束力。 二、选拔任用机制不合理 一些领导干部存在问题的原因之一是选拔任用机制不合理。一些干部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可能得到了某种特殊关照,而不是真正根据个人的能力和素质选拔干部。这样的选拔任用机制容易造成不适任者进入领导岗位,导致理念僵化、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 三、教育培训不到位 领导干部本身的素质和能力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如果教育培训措施不到位,就无法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一些干部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在工作中无法应对复杂的挑战,从而出现问题。因此,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是关键。 三、解决领导干部存在问题的对策 为了解决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实现高质量的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我们需要采取一些对策: 一、加强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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