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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2000)1268号

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2000)1268号
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2000)1268号

《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

-计基础〔2000〕12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经贸委、建委(建设厅)、环保局、电力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热电联产事业的健康发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关于“国家鼓励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提高热电机组的利用率”的规定,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联合对原《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若干规定》(计交能〔1998〕220号)进行了修定和补充,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

热电联产具有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增加电力供应等综合效益。热电厂的建设是城市治理大气污染和提高能源利用率的重要措施,是集中供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热电联产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推动热电联产事业的发展,特作如下规定:第一条各地区在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细则和相关地方法规时,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发展和推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措

施。

第二条各地区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应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认真贯彻执行“能源节约与能源开发并举,把能源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按照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城市供热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建城〔1995〕126号),认真编制和审查城市供热规划。依据本地区《城市供热规划》、《环境治理规划》和《电力规划》编制本地区的《热电联产规划》。在进行热电联产项目规划时,应积极发展城市热水供应和集中制冷,扩大夏季制冷负荷,提高全年运行效率。

第三条热电联产规划必须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热定电和适度规模”的原则进行,以供热为主要任务,并符合改善环境、节约能源和提高供热质量的要求。

第四条各级计委负责热电联产的规划和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各级经贸委负责热电联产的生产管理、热电联产技术改造规划的制定和项目的审批,各级建设部门是城市供热行业管理部门,各级环保部门要依照相关的环保法规对热电联产进行监督。

第五条根据国家能源和环保政策,各地区应根据能源供应条件和优化能源结构的要求,从改善环境质量、节约能源和提高供热质量出发,优化热电联产的燃料供应方案。

第六条在国务院新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出台前,热电联产项目审批暂按以下规定执行:

1、单机容量25兆瓦及以上热电联产基本建设项目及总发电容量25兆瓦及以上燃气-蒸气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报国家计委审批。2、单机容量25兆瓦以下热电联产基本建设项目及总发电容量25兆瓦以下的燃气-蒸气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组织审批,报国家计委备案。3、现有凝汽发电机组改造为热电联产工程、热电联产技术改造工程和燃料结构变更与综合利用的热电联产技术改造工程总投资大于5千万元的项目报国家经贸委审批;总投资小于5千万元的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组织审批,报国家经贸委备案。

4、外商投资热电厂工程总造价3000万美元及以上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报国家计委审批,技术改造工程由国家经贸委审批。5、热电厂、热力网、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应同时审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投入使用。热力网建设资金和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不落实的,热电厂项目不予审批。

第七条各类热电联产机组应符合下列指标:

一、供热式汽轮发电机组的蒸汽流既发电又供热的常规热电联产,应符合下列指标:1、总热效率年平均大于45%。总热效率=(供热量+供电量×3600千焦/千瓦时)/(燃料总消耗量×燃料单位低位热值)×100%2、热电联产的热电比:(1)单机容量在50兆瓦以下的热电机组,其热电比年平均应大于100%;(2)单机容量在50兆瓦至200兆瓦以下的热电机组,其热电比年平均应大于50%;(3)单机容量200兆瓦及以上抽汽凝汽两用供热机组,采暖期热电比应大于50%热电比=供热量/(供电量×3600千焦/千瓦时)×100%

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系统包括:燃气轮机+供热余热锅炉、燃气轮机+余热锅炉+供热式汽轮机。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系统应符合下列指标:1、总热效率年平均大于55%;2、各容量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的热电比年平均应大于30%。

第八条符合上述指标的新建热电厂或扩建热电厂的增容部分免交上网配套费,电网管理部门应允许并网。投产第一年按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全年平均热电比和总热效率签定上网电量合同。在保证供热和机组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供热机组可参加调峰(背压机组不参加调峰)。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的开发区建设的热电厂投产三年后;以及现有热电厂经技术改造投产后,达不到第七条规定指标的,经报请省级综合经济部门核准,按实际热负荷核减结算电量,对超发部分实行无偿调度。

第九条热电联产能有效节约能源,改善环境质量,各地区、各部门应给予大力支持。热电厂应根据热负荷的需要,确定最佳运行方案,并以满足热负荷的需要为主要

目标。地区电力管理部门在制定热电厂电力调度曲线时,必须充分考虑供热负荷曲线变化和节能因素,不得以电量指标限制热电厂对外供热,更不得迫使热电厂减压减温供汽,否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城市热力网是城市基础设施的一部分,各有关部门均应大力支持其建设,使城市热力网与热电厂配套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充分发挥效益。

第十一条凡利用余热、余气、城市垃圾、煤矸石、煤泥和煤层气等作为燃料的热电厂,按《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文件执行(国发〔1996〕36号)。

第十二条在有稳定热负荷的地区,进行中小凝汽机组改造时,应选择预期寿命内的机组安排改造为供热机组,并必须符合本规定第七条的要求。

第十三条鼓励使用清洁能源,鼓励发展热、电、冷联产技术和热、电煤气联供,以提高热能综合利用效率。

第十四条积极支持发展燃气-蒸气联合循环热电联产。1、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污染小、效率高及靠近热、电负荷中心。国家鼓励以天然气、煤层气等气体为燃料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2、发展燃气-蒸气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应坚持适度规模。根据当地热力市场和电力市场的实际情况,以供热为主要目的,尽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季节适应性,可采用余热锅炉补燃措施,不宜片面扩大燃机容量和发电容量。3、根据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厂具有大量稳定用气和为天然气管网提供调峰支持的特点,合理制定天然气价格。4、以小型燃气发电机组和余热锅炉等设备组成的小型热电联产系统,适用于厂矿企业,写字楼、宾馆、商场、医院、银行、学校等较分散的公用建筑。它具有效率高、占地小、保护环境、减少供电线损和应急突发事件等综合功能,在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推广。

第十五条供热锅炉单台容量20吨/时及以上者,热负荷年利用大于4000小

时,经技术经济论证具的明显经济效益的,应改造为热电联产。

第十六条在已建成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规划建设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的供

热范围内,不得再建燃煤自备热电厂或永久性燃煤锅炉房,当地环保与技术监督部门不得再审批其扩建小锅炉。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投产后,在供热范围内经批准保留部分容量较大、设备状态较好的锅炉做为供热系统的调峰和备用外,其余小锅炉应由当地政府在三个月内明令拆除。在现有热电厂供热范围内,不应有分散燃煤小锅炉运行。已有的分散烧煤锅炉应限期停运。在城市热力网供热范围内,居民住宅小区应使用集中供热,不应再采用小锅炉等分散供热方式。

第十七条各级政府应推动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每年市政建设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

第十八条住宅采暖供热应积极推进以用户为单位按用热量计价收费的新体制。从2000年10月1日起,新建居民住宅室内采暖供热系统要按分户安装计量仪表设计和建设,推行按热量收费;原有居民住宅要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逐步进行改造,到2010年基本实现供热计量收费。

第十九条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电力系统方案,电力管理部门必须及时提出审查意见。热力管网走向和敷设方式必须由当地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审查意见。

第二十条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安装、调试、验收、投产必须遵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程序和有关规定执行。在热电厂和城市热网的建设过程中应分别接受电力及城市建设管理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热电厂热价、电价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的规定制定。热电联产热价、电价的制定应充分考虑热电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社会效益,在兼顾用户承受能力的前提下,本着热、电共享的原则合理分摊,由各级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按价格管理权根制定公平、合理的价格。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文发布单位的其它文件中有关热电联产

的规定,凡与本文不符的应以本文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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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开发区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安徽省开发区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试行)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1月

前言 本导则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发区规划编制和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而成。 本导则在制定过程中,总结省内开发区发展特点和建设经验,参考上海、重庆、广州、合肥等城市的相关技术规定,广泛征求规划设计、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后确定。 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有:开发区选址要求、开发区规划的构成、编制的内容及不同类型开发区内容侧重、编制深度与技术要求。本导则共有7章,包括总则、开发区选址、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业规划和附则。

目录 1 总则 (4) 2 开发区选址 (5) 3 总体规划 (6) 4 控制性详细规划 (14) 5 修建性详细规划 (26) 6 专业规划 (29) 7 附则 (29) 附录A本导则主要名词解释 (30) 附录B本导则用词说明 (32)

1 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规范安徽省各类开发区规划编制,引导开发区和城市融合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确保城乡规划有效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安徽省省级开发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2适用范围 1.2.1本导则适用于由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含筹建)的各类开发园区的规划编制,集中示范园区、现代产业园区等参照本导则执行。 1.2.2本导则所称开发区规划是指开发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 1.3开发区分类 开发区按照其位置和功能关系,分为产业主导型开发区、综合功能型开发区和独立新区型开发区三种类型。 1.3.1产业主导型开发区主要是与城市或镇其他建设用地紧密联系、以产业用地为主的开发区,是城市二产发展主要区域。 1.3.2综合功能型开发区是城市或镇布局结构中相对独立的组团,其界线较为清晰,功能以产业为主并兼具其他功能。 1.3.3独立新区型开发区是与城市或镇距离较远,独立于中心城区或镇区以外的新区,可分为因产业发展、环保要求等设立的

江苏省热电联产管理办法

省电力公司、各市经贸委(经委): 根据国家能源产业政策,结合我省具体情况,我委于2001年11月印发了《江苏省热电联产管理办法》 (试行)。该《办法》试行一年多来,对于热电联产企业转变观念、加强管理、扩大供热、提高效益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同时规范了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的管理。为保障我省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办法》试行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步修改、完善,现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热电联产管理办法 2003年3月13日 江苏省热电联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省热电联产事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所具有的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增加电力供应,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等综合效益,规范热电联产技术改造项目的规划管理、建设管理和热电企业的生产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

定》(计基础[2000]126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市经贸委(经委)负责热电联产技术改造规划的编制工作,本着“突出供热、以热定电、合理安排、适度规模”的原则,认真编制好热电联产技术改造项目两年规划(附表一),并按年度进行滚动修订,于每年1月底前上报省经贸委。 第三条报批的热电联产技术改造项目,应当是已列入技术改造规划的项目,并符合县(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批准的、有效的供热规划,否则不予审批。 第四条热电联产技术改造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外资3000万美元)以内的限下项目由省经贸委审批,总投资5000万元(外资3000万美元)以上的限上项目由省经贸委上报国家审批。 第五条技改工程建设程序分为前期准备阶段和项目实施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包括编制和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接入系统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是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可行性研究批准后项目正式立项,初项目实施阶段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调试投运、竣工验收等阶段。

我国热电联产发展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我国热电联产发展现状与问题 热电联产是国内外公认的节能减排、改善环境质量的有效措施。国家有关文件均积极提倡发展热电联产,到目前我国热电联产装机已达16655 万千瓦,占同容量火电装机的24.02%,占全国发电机组总容量的17.23%,是核电装机1082 万千瓦的15.39 倍,在世界上我国的热电装机容量也是名列前矛。 2011 年国家能源局委托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等单位编制《发展热电联产指导意见》,其编制原则:总结“十一五”热电联产发展的经验,结合国家“十二五”热电联产发展思路,以141 号文件为基础,历史文件为参考,结合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的调查研究内容,以科学的和具有前瞻性的态度,合理全面的编写发展热电联产指导意见,指导“十二五”热电联产的发展。 目标: (1)凝汽供热两用机组装机7000 万千瓦。 (2)大中型凝汽机组改供热2000 万千瓦 (3)落实关停小型燃煤锅炉方案,实现代替小锅炉 3 万台,总容量10 万 吨/ 时。 (4)实现节约标煤量7500万吨,减少CO2180 万吨。 一、热电联产的现状 我国电力工业装机中,水电占22.36%,火电占73.43%,核电与风电仅占1% 及3%,发电量中火电点80.81%。 到2010年底为止,中国热电联产的情况:年供热量283760万吉焦,比2009 年增8.74%。 供热机组总容量达16655 万千瓦占同容量火电装机容量的24.02%,占全国 发电机组总容量的17.23%。是核电装机1082万KW的^ 15.39倍。

热电厂供热生产情况 (一)热电厂供热设备容量情况截止2010 年底,全国共有电厂供热设备容量16655 万千瓦,同比增长15.15%。 电厂供热机组主要分布在华北、东北等气候比较寒冷的地区以及华北、华东等工业用热需求量比较大的地区。贵州、云南、西藏、江西、青海没有电厂供热机组。 供热机组增幅20%以上的省份是山西、吉林。 (二)热电厂供热量情况2010年,全国电厂供热量280760万吉焦,同比增加22562 万吉焦,增加8.7%, 1、供热量增幅较大的省市为天津30.49 和内蒙26.73%,比较多的省为吉林、黑龙江、山东、北京。 2、江苏省供热量又一次超出山东省,成为全国供热量最大省份。 3、山东省供热机组容量比上一年减少100万千瓦,供热量反而增加6282 万吉焦,系因为有些火电机组改造为热电联产,增加了供热量。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统计: 2007 年热电联产的装机容量比2006 年增加21.42%,而年供热量仅增加 14.13%,说明有些新增加的供热机组,供热能力并未发挥出来。 2008年热电联产的装机容量比2007年增加1492万KW,(增8.71%)但供热量反而比2007年减少9949万GJ (减3.83%)。 2009年热电联产的装机容量比2008增加24.87%,年供热量仅增加3.4%,说明有些新增加的供热机组,供热能力并未发挥出来。 这说明很多新增加的大型热电机组,打着热电联产的旗号,以节能减排的名义新增的生产力,并未发挥作用

深圳市城市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深圳市城市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送审稿) 深圳市规划国土局 深圳市城市规划研究所 一九九八年八月

编制说明 经过三年多的努力,深圳市政府于1998年7月1日正式颁布了《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规划法》)为基础,根据深圳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总结了深圳十几年城市规划建设的探索与实践成果,并借鉴了香港城市规划的成功经验,初步确定了以市场为导向、以规划立法为手段、以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科学化和法制化为目标的五层次规划体系。期间,为配合《条例》制订与实施,市规划国土局规划处于1997年7月委托我所着手《深圳市城市规划编制技术规定》的编制工作,经过一年的研究,于1998年7月基本完成初步成果,以下就本次工作的基本思路及存在的问题作简要说明。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以下简称《编制办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4.《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 二.结构体系的比较分析 深圳市的城市规划体系自上而下划分为五个层次,分别为:全市城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分区规划、法定图则及详细蓝图。与《规划法》所规定的规划阶段相比较,全市城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实质上均属于总体规划范畴;分区规划与《规划法》的分区规划基本一致,但作为承上启下的重要一环,在内容深度及重要性上均有所加强;法定图则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控制层次上相同,但在具体内容、表达方式及编制审批程序上有较大差别;详细蓝图基本类同于修建性详细规划,但主要作为规划管理的内部工作图则,较为偏重于对城市设计及工程规划的控制与引导。 次区域规划层次的增加,缘于深圳城市发展的客观需求。十几年来深圳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建设已不仅仅局限于特区内,特区外围已进入高速城市化的进程。1993年,原宝安县撤县建区,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将规划区范围扩展到全市域,但由于特区内外在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水平上的巨大差异,许多问题很难在一个层面上解决,因

能源热电联产项目策划反事故措施管理办法

哈伦能源热电联产项目 HLRD-SJB2015-03 反事故措施治理方法 2015-03-20公布2015-03-20实施

哈伦能源热电联产项目生技部公布

1.目的 为确保哈伦能源热电联产项目安全生产,规范热电项目反事故治理的职责与分工,规范反事故措施的编制、检查、落实、监督、整改、总结等全过程治理,从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生产各个环节有效地操纵事故的发生,提高哈伦能源热电联产项目安全生产水平。 2.差不多原则 反措治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3.定义与术语 反事故技术措施:是指在事故缘故分析、技术监督、安全性评价等工作的基础上,针对电力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以预防人身和设备事故为目的,研究制定的事故防范技术措施。 4.反措组织机构 反措组织机构由生产厂长、反措领导小组、反措专项负责人、

反措专项小组成员组成,(附件一)。 4.1.职责与分工 4.1.1.生产厂长是反措治理的第一责任人,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反事故措施,并督促、检查、考核执行情况,将事故操纵在萌芽状态。 4.1.2.生产技术部是公司反事故措施治理的归口治理部门,反事故措施领导小组是公司反措工作的要紧负责机构,并向生产厂长负责,要紧职责是: 4.1.2.1.组织编制公司具体的年度反措打算,并向集团公司上报重点反措项目打算。 4.1.2.2.组织实施反措项目打算,结合检修打算将其纳入机组大、小修检修项目打算中,做好集团公司下达的重点反措项目的方案设计,设备选型等工作。 4.1.2.3.负责重点反措项目的资金落实与治理,保证专款专用。 4.1.2.4.经常检查反措打算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并向主管领导汇

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

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 热电联产具有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增加电力供应等综合效益。热电厂的建设是城市治理大气污染和提高能源利用律的重要措施,是集中供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热电联产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推动热电联产事业的发展,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各地区在指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细则和相关地方法规时,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知道发展和推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措施。 第二条各地区在指定发展规划时,应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认真贯彻执行"能源节约与能源开发并举,把能源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按照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城市供热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建城[1995]126号),认真编制和审查城市供热规划。依据本地区《城市供热规划》、《环境治理规划》和《电力规划》编制本地区的《热电联产规划》。 在进行热电联产项目规划时,应积极发展城市热水供应和集中制冷,扩大夏季制冷负荷,提高全年运行效率。 第三条第三条热电来年厂规划必须按照"统一规划、分布实施、以热定电和适度规模"的原则进行,以供热为主要任务,并符合改善环境、节约能源和提高供热质量的要求。 第四条各级计委负责热电联产的规划和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各级经贸委负责热电来年厂的生产管理、热电联产技术该找规划的知道和项目的审批,各级建设部门是城市供热行业管理部门,各级环保部门要依照相关的环保法规对热电联产进行监督。 第五条根据国家能源和环保政策,各地区应根据能源供应条件和优化能源结构的要求,从改善环境质量、节约能源和提高供热质量出发,优化热电联产的燃料供应方案。 第六条在国务院新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出台前,热电联产项目审批暂按以下规定执行: 1. 单机容量25兆瓦及以上热电联产基本建设项目及总发电容量25兆瓦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报国家计委审批。

监理规划、细则编制审批制度

编号:SY-AQ-07675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监理规划、细则编制审批制度Approval system for preparation of supervision plan and detailed rules

监理规划、细则编制审批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监理规划的编制由项目总监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其中必须单独辟出一章编写安全监理方案,明确安全监理的工作范围、内容、控制目标、职责、方法、措施。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 2、编制完成后由项目总监审核,审核完成后手书签名并加盖其注册执业印章。 3、经项目总监审核签认的监理规划报请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经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并签字和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4、安全监理细则由项目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其基本构成内容应力求统一、具体内容应具有针对性、操作性。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或分项工程以及属重大危险源的专业工程,必须单独编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和相应的应急救援实施措施,其具体内容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操作性。 6、安全监理细则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和属重大危险源工程的专项

安全监理细则,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审批完毕,内容应符合有关要求。若需分阶段编制时,应列出危险性较大工程或属重大危险源工程一览表和编制计划,在该专业工程实施前编制、审批完毕。 7、安全监理细则、专项安全监理细则编制完成后由项目总监审批并手书签名和加盖注册执业印章。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建筑工程详细蓝图编制技术规定

建筑工程详细蓝图编制技术规定 1 总则 1.0.1为统一市详细蓝图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实现详细蓝图编制的标准化、规范化和 法制化,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和标准,遵照《城市规划条例》及《城市 规划标准与准则》(以下简称《规划标准与准则》)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编制技 术规定。 1.0.2详细蓝图是指在已经批准的全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及分区规划和法定图则 的指导下,对规划区内用地在功能方面(包括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公共 配套设施、道路交通、市政工程)和形体环境方面(城市空间组织、建筑形态 和景观环境等)做出详细的控制规定的规划控制图则。重点是对法定图则所确 定的各项指标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并对规划区空间形态提出详细的设计控制要 求。 1.0.3详细蓝图经批准后作为城市建设的政府内部管理图则,是确定建设项目选址方 案和下达规划设计要点的重要设计依据,其目的是对下层次的总图设计和工程 设计进行指导和控制。 1.0.4按照详细蓝图的编制对象和编制范围的特点,详细蓝图可划分为A、B两类, 各类详细蓝图在编制内容和深度方面有所不同。 A类:包括城市重点地区、近期建设地区(新建/改造)、多功能的综合区和单一功能的产权分散区,以及在法定图则中因条件不成熟,需进行深入研 究再确定土地利用的用地。 B类:上层次规划条件已确定、有明确开发意向的用地。 其它未包括在上述范围的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纳入A类或B类。 1.0.5城市规划区内的详细蓝图的编制均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1.0.6本规定未包括的内容,除应遵守《规划标准与准则》外,还应符合现行有关法 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0.7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城市规划委员会或其授权的部门。 1

江苏省热电联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热电联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热电联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机组运行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电力企业节能减排,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热电联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以下简称综合利用机组)运行管理遵循保证安全、注重效率、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江苏省内运行的公用和自备热电联产及综合利用机组。 第四条省经信委负责全省热电联产和综合利用机组运行管理工作。 各市(县)经信部门负责本地区热电联产和综合利用机组运行管理工作。 第五条省、市(县)电网企业负责热电联产和综合利用机组的运行调度、统计监测等工作。 第二章运行管理 第六条热电联产和综合利用企业(机组)应建立健全财务、能源、安全、环保等管理体系,配置完备的计量检测手段和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政策、技术规程和标准组织生产。 第七条热电联产机组按照“以热定电”的原则安排年度和月度电力生产。 第八条公用热电联产机组年度发电量计划由基数发电量加 上“以热定电”电量构成。机组年发电利用小时原则上不超过6500小时(全背压机组的电厂除外)。 第九条机组“以热定电”电量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125MW及以上机组:统调同类机组基数发电量×热电比/3 50MW—125MW机组:统调同类机组基数发电量×热电比/6

50MW以下机组:非统调机组基数发电量×热电比/10 第十条基数发电量根据当年电力平衡测算结果确定,热电比参照上年度数据,年底按全年实际发用电和供热情况对年度电力生产计划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综合利用机组按照“以资源量定电”的原则安排年度和月度电力生产。燃烧煤泥和煤矸石的综合利用电厂,按照高于同类机组平均利用小时安排发电。生物质和垃圾焚烧电厂,参照可利用资源量和垃圾量安排发电。 第十二条自备电厂原则上自发自用。对于完全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发电的综合利用机组以及纯背压式发电机组,其发电量自用有余的,可全部安排上网。对兼顾区域供热的自备热电厂,视供热情况安排上网电量。 第十三条各市经信委会同市供电公司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热电联产和综合利用企业生产报表审核盖章后上报,作为编制年度电力生产计划的依据。 第十四条热电联产和综合利用机组月度电力生产计划根据年度电力生产计划分解下达,同时参考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实时数据。 第十五条各级电力调度机构应严格执行下达的电力生产计划,在保证电网和机组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机组运行方式,充分满足机组供热需要。 第十六条发电企业应严格执行电力生产计划和电力调度纪律,不得超计划发电,并在电网需要时服从电网调度发电。优先安排背压式机组发电,抽凝式机组不得以纯凝方式运行并应根据热负荷情况参与调峰。 第三章机组认定 第十七条根据有关热电联产和综合利用机组认定办法,组织开展公用和自备热电联产、综合利用企业(机组)认定工作。

工业园(区)热电联产规划编制要求(最新版)

工业园(区)热电联产规划编制要求 (试行) ××××年×月

目录 前言 第一章总则 1.1工业园(区)概况 1.2工业园(区)发展总体规划 1.3规划编制原则 第二章工业园(区)供热及电源现状 2.1热负荷现状 2.2热源现状 2.3热网现状 2.4供热管理 2.5电源及电网现状 第三章存在问题 3.1供热设施 3.2环境状况 3.3供热管理体制 3.4电源设施 第四章工业园(区)热负荷与电负荷发展预测 4.1工业园(区)内工业热负荷发展预测 4.2工业园(区)内供热面积发展预测 4.3工业园(区)内采暖热负荷 4.4 工业园(区)内生活热水及空调负荷 4.5工业园(区)内采暖、生活热水及空调热负荷汇总 4.6电力发展空间 第五章工业园(区)热源及热网规划布局 5.1热源规划 5.2热网规划 第六章机组选型

6.1拟定机组选型方案 6.2汽量平衡 6.3热经济指标计算 6.4 污染物排放 6.5建厂条件 6.6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6.7 机组选型推荐方案 6.8 新建热电联产项目能源利用效率评价第七章环境影响 7.1分析、预测和评估 7.2对策和措施 第八章社会效益 8.1 节能环保效益 8.2 社会效益 第九章结论与建议 9.1新增热电联产项目 9.2新增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9.3对热网工程建设的建议 9.4其它建议 附图及附件

前言 [内容要求: 简述编制依据、目的、意义(结合目前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情况说明);任务来源;规划编制范围(原则上以1个工业园(区)为单位编制热电联产规划,当城市有多个工业园(区)时,也可以城市为单位合编1份热电联产规划报告);相关背景情况;参与编制单位等] [工作要求:热电联产规划编制工作应由地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由有咨询资质机构负责编制,规划报告应为编制单位各级审核签字的正式文本,并应附编制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及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彩色);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级城建、环保、国土等部门,以及国家认可的热电行业知名专家(不少于5人)进行审定] 第一章总则 1.1工业园(区)概况 [内容要求: 简述工业园(区)所在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总体概况和发展规划;简述工业园(区)的地理位置、人口结构、气候条件、地形地貌、地质特征、能源资源(石油、天然气)、水资源(海洋及河流)、基础设施(铁路、公路、航空及码头)、经济结构与发展、能源消费及环境状况等] 1.2工业园(区)发展总体规划 [内容要求:简述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编制及批准情况;工业园(区)发展的方针、目标、性质、规模] 1.3规划编制原则 1.3.1指导思想 [内容要求: 说明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如按照近、中、远期热负荷的需求,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及循环经济,贯彻“以热定电”的原则,科学预测、合理布局、优先改造、分步实施,实现环保、节能、效益统一的目标。说明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9号),本规划属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 1.3.2编制依据 [内容要求:说明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为国家有关热电联产政策及相关行业标准,及×

我国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总体状况和政策

摘要:我国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总体状况,发展特点、已达到的水平、发展趋势、设备制造简况,热电联产对改善环境的贡献,政府的重视与支持。《电力法》修订和电力体制改革对热电联产的影响和《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执行情况与国外发展热电联产的优惠政策以及建议制订促进热电联产健康发展的方针政策。 关键词:热电联产节能环保方针政策 一、我国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总体状况 1、我国热电联产发展简史 (1)热电联产的兴起与发展时期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进行大规模工业建设,在一些工业内,建设了区域热电厂,由于当时缺乏热电建设经验。基建计划不落实,热负荷误差很大,致使一些热电厂的经济效益未能充初期。 从1953年到1967年期间,正是中国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初期,也是各地电网发展的初期。一般是城市建筑密度低。热网投资大,工业热负荷为主,民用采暖热负荷很少,而工业热负荷一般是提出的偏大偏早,投产后热负荷很长时间上不来。热电的热化系数几乎均大于1,因而实际经济效益不高。这一时间由于以供工业为主,绝大多数热电厂选了抽汽机组,以保证供汽供电。这一时间新投产6000千瓦及以上的供热机组容量占火电机组总容量的20%,居世界第2位。 (2)1971-1980年期间 在1971年-1975年期间,由于中央政策和其他影响,工业布局分散,没有中长期的工业建设和城市规划,因而制订热电厂的发展规划没有基础,只能在短期计划中做些安排。1976年-1980年仍然没有相对稳定的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但后期国民经济恢复发展较快,热电厂建设开始增加,投产供热机组97.5万千瓦,占新增火电装机6.8%,但公用的供热机组只占23%,也就是说该阶段自备热电厂的比重增大了。 (3)“六五”计划时期热电联产建设开始新发展 1981年以后,中央提出到2000年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人民生活提高到小康水平的宏伟战略目标,在能源政策上提出了节约和开发并重方针,在节约能源上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鼓励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中设置了节能机构,国务院建立了节能办公会议制度,国家计委在计划安排上专列了“重大节能措施”投资,支持热电厂项目建设。 “六五”和“七五”期间原国家能源投资公司节能公司共参与节能基建热电项目291个,总容量688万千瓦(其中小热电221万千瓦),总投资91.6亿元,其中节约基建投资52.6亿元。1998年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原电力部、建设部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热电联产事业的健康发展,以计交能(1998)220号文印发《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若干规定》,文件提出了考核热电企业的新标准。为适应燃料结构调整,科技进步的发展,2000年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以急计基础(2000)1268号文印发《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加入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和有关方针政策性内容。 2、我国热电联发展的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热电联产事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经过50年来热电建设的经验积累,目前已形成一条中国式的热电联产发展道路。 (1)以前热电厂的建设主要是在已有的工业区内搞热电联产,代替目前分散运行的小锅炉,因而热负荷比较落实,资金易于筹集,建成后能较快的形成供热能力,发挥出较好的经济效益。改革开放各省市都建设一批开发区,为统一解决入住企业供电供热问题,各开发区都将热电厂做为开发区招商引资的基础设施,因而又促进热电联产的新发展。 (2)热电厂建设强调要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热力规划,并明确没有城市热力规划的热电项目不予审批,因而现在很多城市和县镇均编制有热力规划。将热电建设纳入长期发展计划。

《_监理规划》编制方法与范例

应用原则

第一节监理规划编写管理办法 (1)监理规划是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 (3)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4)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5)监理规划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6)编制监理规划应依据的资料: 1)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2)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3)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7)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项目概况。 2)监理工作范围。 3)监理工作内容。 4)监理工作目标。 5)监理工作依据。 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8)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9)监理工作程序。 10)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1)监理工作制度。 12)监理设施。 (8)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9)监理规划要随工程项目展开进行不断地补充、修改和完善。 (10)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后,提交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对监理规划进行确认。

附录: 工程监理规划编制推荐范本 监理规划 (范本) 目录 1、工程项目概况 2、监理工作范围 3、监理工作内容 4、监理工作目标 5、监理工作依据 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人员配备计划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7.1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7.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岗位职责 7.3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7.4监理员岗位职责 7.5见证员岗位职责 7.6资料员岗位职责 7.7安全监理员岗位职责 8、监理设施 9、监理工作目标分解 9.1监理工作目标 9.2监理工作目标分解 10、质量控制 10.1监理工作程序 10.2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0.3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 11进度控制、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目录附表一《杭州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表》

1.总则 1.0.1(编制目的)为适应《城乡规划法》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新要求,科学地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统一、规范杭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促进空间资源分配安排的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公开,依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以及浙江省、杭州市有关规范性技术文件要求,结合杭州城市发展和规划实际工作,制定本技术规定。 1.0.2(适用范围)本规定与《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相配套,适用于杭州市区行政管辖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管理。 1.0.3(技术思路)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以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为依据,以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为导向,以分层控制为核心,以图文控制为方法,以分程度控制、分级审批、分类控制、分期控制为技术手段,对一定时期内各规划单元的土地使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进行具体安排,对各项建设进行规划引导,形成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的规划文件,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一套图管理”。 1.0.4(规划单元划分)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实现行政辖区全覆盖。其编制范围、项目名称和编号,按照《杭州市规划管理单元规划方案》执行,并做好与相邻单元之间的无缝衔接。 1.0.5(规划内容)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采用分层规划控制。将地域划分为单元——街区——地块三个层次。单元层次重点控制六线(即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蓝线、紫线、公益性公共设施橙线和城市黄线等六线),街区划分及主导属性确定,以及单元建筑限高控制、特别意图区控制、道路交通规划、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等;街区层次重点控制建筑开发总量、居住人口总量、街区绿地与开敞空间;地块层次规定地块的使用性质、开发强度、交通出入口方位等内容。 1.0.6(用地控制方式)对六线及保障性设施和街区公共绿地,针对不同的要求,分别采用实位控制、虚位控制、点位控制和指标控制等方式,并在图则中分别用实线、虚线(或实线加标注)、点、指标标注的形式表达用地控制的不同要求。

热电联产热电分摊方法探讨

热电联产热电分摊方法探讨 摘要:在热力学第一、第二定律基础上,通过对各种能耗分摊方法(热量法、实际焓降法、作功能力法)的归纳总结,推导出热电厂重要经济指标的计算方法,该方法简单实用,为企业加强能源管理提供了参考,对降低煤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热电联产;热电分摊;经济指标 Discussion on Heat Electricity Share of the Combined Heat and Electricity FANG Chang (Guangzhou Power Plant Co., Ltd.,Guangzhou,Guangdong 510160, China) Abstract:On the basis of the first and the second law of thermodynamics, by summarizing various of heat electricity share method such as Heat method, Actual enthalpy drop Etc.,the formula of the Thermal Power Plant’s important Economic Indicators is derived. The process is simple and practical, and it’s of great significance in the strengthening of enterprise energy management and reducing coal consumption. Key words: The Combined heat and Electricity;Heat Electricity Share;Economic Indicators 0.前言 相比分散供热,热电联产有明显的优势,且热电联产的污染物排放处理设施一般也较为完备,对环保有利,所以国家倡导集中供热。《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第三十九条提出“推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提高热电机组的利用率,发展热能梯级利用技术,热、电、冷联产技术和热、电、煤气三联供技术,提高热能综合利用率”。热电联产的经济效益分析和热经济指标的管理非常重要,但由于热电联产供出的产品——电能和热在形式上不同,品质上不等价,其指标的确定方法比热电分产要复杂。 1.热电厂总热耗的分配 众所周知,抽汽供热机组提高了能源利用率。需要一种把总能耗合理分配到两种能量生产过程的方法,以确定其经济性指标。热电厂经济效益的分析法,既要遵守热力学理论,又要符合客观的技术经济规律,关键是要求出热电联产在经济上所带来的总净效益。目前使用的多种不同的分配方法,都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和局限性[1]。 国内外对热电联产总能耗所采用的分摊方法有多种,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以燃料化学能从数量上被利用的程度来评价电厂的热经济性,比如热量法、热效率法、实际焓降法,它

《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规定》

1总则 1.1热电联产项目具有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增加电力供应等综合效益,是城市治理大气污染和提高综合利用必要手段之一,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公益性基础设施,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 为规范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文件编制,使热电联产项目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做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特制定本规定。 1.2本技术规定主要适用于以煤为燃料的区域性热电厂和企业的自备热电站,以及凝汽式发电机组改造为供热式机组的工程项目。燃气热电厂以及利用余热、余气、城市垃圾等综合利用热电厂可参照本技术规定。 1.3热电厂的设计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程和有关的技术规定。 1.4各类热电厂应符合下列指标: 1.4.1常规燃煤热电厂: 1.4.1.1全厂年平均总热效率大于45%; 1.4.1.2全厂年平均热电比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单机容量为1.5~25MW的供热机组,其年平均热电比应大于100%; (2)单机容量为50、100、125MW的供热机组,其年平均热电比应大于50%; (3)单机容量为200、300MW的供热机组,其在采暖期的平均热电比应大于50%。 1.4.2常规燃气轮机热电厂: 1.4.2.1全厂年平均总热率应大于55%; 1.4.2.2各容量等级燃气轮机热电联产的热电比年平均应大于30% 1.5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应依据上级批复的城市区域供热规划和热电联产规划。 1.6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6.1应优化利用工业余热和将现有的中、小凝汽式机组中,在预期寿命内的改造为供热机组;单台锅炉额定蒸发量≥20t/h,参数为次中压及以上,热负荷年利用小时≥4000小时的较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经技术经济比较具有明显经济效益的,应改造成为热电厂。

我国热电联产的现状与发展

我国热电联产的现状与发展 发表时间:2018-08-02T14:36:23.103Z 来源:《电力设备》2018年第10期作者:汤拥华曹新聪 [导读] 摘要:热电联产具有燃料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程度低等优势,代表了先进能源结构的发展方向,近年来成为了许多发达国家调整能源结构的重要方式,引发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京能集团山西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046021) 摘要:热电联产具有燃料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程度低等优势,代表了先进能源结构的发展方向,近年来成为了许多发达国家调整能源结构的重要方式,引发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本次研究从我国热电联产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出发,阐述了相关工作的发展方向、发展措施及注重要点,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与实际意义。 关键词:热电联产;现状;发展 引言 伴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世界各国都纷纷开始探索先进的能源结构。热电联产,是指在同一电厂中将供热和发电联合在一起,可实现热能与电能的联合高效生产,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阶段,许多国家都将热电联产作为节约能源与改善环境的重要措施。在德国、英国、丹麦和荷兰等发达国家,热电联产机组占同容量火电机组比例已超过60%,各级管理部门还制定了许多相关扶持政策,包括为热电项目减免税收、缩短热电资产的折旧年限、对热电项目给予低息贷款等等。近年来,我国热电联产工作推进较快,并为我国的节能减排工作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文章阐述了我国热电联产工作的现状,并在总结问题的基础上阐述了促进热电联产发展的有效措施及注重要点。 1我国热电联产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1我国热电联产工作的现状描述 目前,我国已建成6MW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约2300台,总装机容量超过7000万kW,热电联产发电量约占全国发电总量的9%,并承担了全国约80%的工业供热和约30%的民用采暖供热。现阶段,我国的热电联产企业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其一,企业自备电厂。提供生产所用的工业蒸汽并兼顾企业自身用电,通常情况下规模较小、分布分散。其二,国有热电厂。相比而言规模较大,且具有良好的安全性、经济性、环保性等。随着我国能源结构的不断调整,企业自备电厂由于其较高的经济与环保投入发展较为受限,国有热电厂的大容量供热机组越来越多。 1.2我国热电联产工作的存在问题 首先,由于国家政策对热电比的要求,我国热电联产机组平均容量小,热效率相对也较低。其次,热负荷数据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投入运行后以纯凝工况运行为主。第三,较低的热价导致热电厂以电补热,而燃料价格的不断提高又压缩了自身的利润空间。最后,大容量热电联产机组立项决策分析阶段的工作程序和标准尚未规范。 2热电联产建设经验与技术发展趋势 2.1热电联产建设经验 2.1.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争取各方支持 为促进热电联产事业的发展,国务院、国家计委及有关部门制订颁布了一系列政策和规定。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涉及能源、城建、环保、电网、交通运输、水源、银行和各热用户等多方面的关系。因此,必须由有权威的地方综合部门领导协调。 2.1.2加强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1)做好前期工作。经过多年努力,逐步完善和形成了关于前期工作的一系列政策、规定,使热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评审走向规范化。强调和加强了热力规划的编制工作,认真落实热负荷。坚持“以热定电”,合理确定装机方案,确定工程采用“招标方式、专家评审、层层把关”的模式,引入竞争机制。(2)加强建设期管理、缩短工期、降低造价。(3)加强运行管理和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2.1.3因地制宜发展热电联产 中国各省市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区气候和自然条件与基础设施也有很大不同,客观条件确定了热电联产的发展一定要依据每个工程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建设大、中、小型工程并举,区域热电厂、小联片热电厂和自备热电厂均应按具体情况发展。 2.2热电联产发展趋势 2.2.1大型供热机组的比重增加 目前已有北京、沈阳、吉林、长春、郑州、邯郸、秦皇岛和太原等中心城市安装有200、300MW大型抽汽冷凝两用机组在运行,在城市集中供热方面发挥主力军的作用。一些城市为适应工业与民用热负荷的增长,代替50~60年代建设的小型供热机组,正建设单机100、140MW 的大型供热机组。 2.2.2推广循环流化床锅炉 由于循环流化床锅炉可以燃用劣质燃料,这就为一些地区有劣质燃料而销售困难的情况带来希望,推广循环流化床锅炉,然用当地劣质燃料和含硫较高的煤,有利煤炭工业发展。目前我国已有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近200台,在126个电厂中运行。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也有22台在运行,最大的为410t/h,正在向大型化发展。 2.2.3城市发展热、电、冷联产 随着工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采暖范围已突破数年前中央的规定范围,由北方向南方一些地区扩展,在南方的一些省、市由于银行、宾馆、饭店、商场和文体设施等公用建筑的增加,人民居住条件的变化,对空调制冷的需要也日益迫切,为此一些地区已发展一批以热电厂为热源的集中供热与制冷系统,溴化锂制冷负荷的增加,使热电厂的综合效益明显提高。 2.2.4在条件适合的地区利用现有工业锅炉发展 热电联产我国目前有单台容量大于10t/h的工业小锅炉29.4万蒸t/h,如果将其中的1/3改造为热电联产将装供热机组8GW,这将对缓解电力紧张,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更将给建设单位创造出可观的经济效益。 2.2.5现有中低压凝汽机组改造为热电联产 我国目前尚有9.3GW小型凝汽机组,煤耗高、热效率低,需进行技术改造。现在一些有条件的中小机组已结合当地的热负荷需求改造为供

最新版本监理规划范本

姜楼学苑小区1#、2#楼 监 理 规 划 编制: 审核: 日期: 监理规划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工作范围及目标 三、监理工作依据 四、项目监理组织形式及人员岗位职责 五、监理工作程序 六、监理工作主要内容、方法和措施 七、本工程监理工作要点及对策 八、工作制度

九、安全文明施工控制 十、监理设施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7600m2,均为6层+1阁楼砖混砌体结构,由巨拓工贸置业公司开发,山东惠民华诚建筑工程公司承建。 二、监理工作范围及目标 (一)监理范围 学苑小区商品住宅的,主体工程施工及安装工程阶段监理。 监理工作内容:对整个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进行控制,并对合同进行管理,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二)监理工作目标 1、施工质量目标: 符合设计文件和国家质量标准至工程质量合格。 3、工期目标: 确保合同工期实现 4、投资目标: 根据业主的授权范围,严格控制工程签证和设计变更程序,把投资控制在预算投资资金范围内。 5、安全目标: 认真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监理工作依据: 现场监理工作依据下列文件开展工作: 1、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及自治区标准。 2、地方标准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 3、工程招投标文件。 4、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地质勘探报告、设计变更等。 5、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6、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7、经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四、项目监理组织形式及人员岗位职责:

(一)项目监理部人员组成 总监:郭玉生专业监理:韩大伟 (二)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展计划; (7)审查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决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设计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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