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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风肃纪工作实施方案

正风肃纪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一:正风肃纪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在我县开展“正风肃纪”活动,根据来文【20xx】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就我单位深入推进“正风肃纪”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立足于把风气搞正,把工作做实,确保达到用科学的工作方法和优良的工作作风,促进有效运作,为全面提升我单位干部素质,实现各项工作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作风保障。

二、实施范围

全体工作人员。

三、方法步骤

把握“领导带头、全员参与、联系实际、务求实效”的原则,坚持把思想教育贯穿始终、把检查整改贯穿始终、把责任追究贯穿始终,突出抓好宣传发动、全面实施、督查考评、完善机制四个环节的工作。

(一)宣传发动(2月-3月)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深入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

2、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科协网、宣传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正风肃纪”的主要内容、目标任务和重要意义,并将宣传我单位关于“正风肃纪”的舆论氛围贯穿始终。

3、召开一次由全体党员参加的“正风肃纪”工作推进民主生活会。要求党员带头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正风肃纪”工作要求,对我单位“正风肃纪”进行核心成员的动员部署。

4、组织各部室开展“正风肃纪”大讨论,通过学习讨论,提高思想认识,促使每一个同志都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更加自觉主动地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更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事业观和工作观。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以敢抓敢管,尽职尽责,奋发有为为荣,以不负责任、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为耻;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以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创新争优为荣;以敷衍塞责、拈轻怕重、不思进取为耻。

(二)推进实施(4月-10月)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通过治庸问责,强力推进作风建设。使我单位干部职工将“正风肃纪”与自己的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从而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深入查找庸懒散软等严重影响机关干部形象、制约发展环境的问题,并将自查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建立整改台帐,公示整改措施和效果。

(三)总结考评(11月——12月)

采取集中检查、明察暗访、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对我单位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总结,及时转化和运用活动成果。

1、成立督查小组,对我单位各部室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情况进行一次集中的督促检查。

2、受理群众举报。以科协网为投诉平台,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的意见。

3、严格考核评议。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按照《治理“慵懒散软”行为深化“两提高两满意”活动实施方案》和《来凤县“正风肃纪”问责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干部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岗位调整等处理。对领导不得力、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部室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部室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完善机制(12月)

着力从健全学习、工作、监督机制入手,建立健全转方式、正风气、提效能的长效工作机制,以制度、机制促进我单位党员干部能力提高、作风转变,树立服务意识,充分发挥科协的职能作用,为加快推进我县跨越步伐和我县经济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1.修订完善部室责任制度。根据各岗位职能权限,建立完善程序规则,健全完善责任制度。以权责相称为原则推进部室职责法定化。结合科协部室的特点和要求,科学界定职责,消除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和事权分离的现象,明确各岗位的具体责任。

2、建立制定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根据《公务员法》和《岗位责任制度》等有关法规要求,明确责任部室、责任人,将每个岗位、每项工作职责、每个工作环节的责任具体到人。

二是细化岗位责任。制定科学、具体、精细的岗位责任说明书,结合我县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标准,将所有岗位责任细化、量化。明确如何履行职责,以及失职的责任。

三是分清责任层级。明确和细化各层级、职级的责任。各部室一把手负总责、一级对一级负责。同时要合理进行权力分解,明晰各层级应具备的权力和责任。

四是衔接责任链条。建立岗位之间、部室之间的无缝责任链条,环环相扣,相互制约,互不交叉,互不重叠,形成工作闭合环路。

3、改革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结合我县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标准改革干部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分类分级考核制度。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和完善职工考核、奖惩、监督机制,形成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制度,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端正作风。建立完善干部考核档案,突出工作业绩描述和潜能描述。注重考核与奖励、惩戒、晋升、工资福利等管理措施的衔接。实施干部考核责任制,保证考核过程和结果客观、公平、公正。

4、建立健全奖勤罚懒机制。对工作落实有力、办事效率高、工作绩效显著、考核结果优秀的部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推进慢、办事效率低、群众意见大、考核结果差的部室和个人严肃处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工作人员进行组织调整。大力营造敢抓敢管、敢于负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支持敢抓的,重用能干的,鼓励改革的,保护负责的,惩戒庸碌的,追究失职的,形成想负责、敢负责、能负责、不得不负责、必须负好责的良好氛围。对造谣诬陷、胡编乱造告黑状的人,要坚决查处,决不能让不想干事的甚至心术不正的人逍遥自在,努力在单位形成风正气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正风肃纪”的领导,大力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单位成立“正风肃纪”工作领导小组,由主席杨吉平同志任组长进行宏观指导;副主席陈武述同志、余禄明同志为副组长负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游家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组织实施,彭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田英、李姚为专班成员,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暑,高度重视,部室负责人就是第一责任人,要对“正风肃纪”专项活动认真组织实施。保证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2、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正风肃纪”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存在问题,提出具体任务要求,督促指导“正风肃纪”健康发展。各相关部室要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县科协“正风肃纪”领导小组将派督导组对各部室每个阶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活动结束后,各部室要认真总结经验,并把活动开展情况报县科协“正风肃纪”领导小组办公室。

4、坚持统筹兼顾,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正风肃纪”与日常工作的关系,科学安排,统筹兼顾,做到以“正风肃纪”促进日常业务工作;二是处理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正风肃纪”既要治“标”,通过查处典型案件来发挥震慑作用,但更要着眼于治“本”,通过建立长效机制最终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三是处理好阶段性工作与长期性工作的关系。“正风肃纪”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只能加强,不会削弱。因此,必须摆正抓好集中整治与长期搞好这项工作的关系,真抓实干,扎实推进,不断把我单位“正风肃纪”活动引向深入。

方案二:正风肃纪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干部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十个一”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伊群组发〔2014〕2号)文件的要求,区委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以狠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制止不良风气、严格监督制度执行为主要内容的正风肃纪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正风肃纪”为主题,以开展专项治理为载体,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区委区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项规定》为切入点,重点解决各单位、部门以及各行业中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作作风“慵懒散”、廉洁从政“奢私贪”、服务群众“蛮横硬”等突出问题。通过集中教育整顿,旗帜鲜明地弘扬优良作风、纠正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狠杀歪风邪气、惩处违纪行为,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建设,促进干部作风大转变、行业面貌大改观、服务效能大提升,以此匡正党风、政风、行风、民风,达到端正思想、严肃纪律、改进作风、优化环境的工作目标,在全区上下形成爱岗敬业、干事创业、求真务实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任务

将4月份定为正肃会战月,以治“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三个整治为抓手,通过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行动,着力解决部分干部存在的各种问题。

(一)治“庸懒散”,查工作在不在状态,推动工作提质。

借“森防”、“城防”两防工作之际,通过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整治不注重业务知识更新学习,平庸无为,干工作无心无力,对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敷衍塞责、被动应付,工作质量达不到标准等“庸碌”行为;重点整治对工作目标不明确,对上级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迟缓,致使工作延误、执行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无故拖延时限,推诿扯皮,超出承诺时限和办结时限,工作效能低下等“懒惰”作风;重点整治不遵守工作纪律,迟到、早退,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擅离职守等“散漫”行为。

(二)治“奢私贪”,查执法有没有贪腐现象,推动自律提廉。

通过开春期间开展严禁捕杀、购买林蛙等野生保护动物和清明节期间严禁公车私用、公款消费等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干部中存在的讲排场,比阔气,重享乐,花钱大手大脚,奢靡浪费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中违反相关规定,奢侈浪费等问题;重点整治在行政执法中违反“八项规定”、“六条禁令”,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贪污腐败、收受贿赂、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失职渎职等行为。

(三)治“蛮横硬”,查办事态度和不和蔼,推动服务提效。

以“向人民报告、请人民监督”公开述职活动为契机,重点整治干部中存在的宗旨意识、服务

意识淡薄,群众观念不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高高在上,对待办事群众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不按规则和程序办事,故意刁难群众、产生不良影响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的部署要求,是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工作之一。党员领导干部要紧密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正视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带头整改、带头自律、带头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各单位、部门都要按照本方案要求,逐级建立和落实正风肃纪专项治理责任制,形成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查改并举,专项举报。各单位、部门要采取具体有效的形式,从每个工作人员做起,从身边的具体工作抓起,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切实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即日起,在全区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举报,受理社会公民、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党政机关、执法执纪部门、服务性部门、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投诉。坚持有诉必查,查处必实,绝不姑息,对社会影响较大或具有普遍性的投诉举报问题,一经查实,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处理。举报电话:3439518;电子邮箱:XXX。

(三)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在正肃会战月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强化监督,防止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凡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力,以致在正风肃纪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典型问题的单位、部门,一律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凡在治理期间,纪律观念淡薄,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处理,并追究所在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凡敷衍塞责,对违纪人员处理不到位的,一律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区委将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把对各单位、部门正风肃纪专项治理的情况纳入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进行严格考核。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正风肃纪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和工作协调,确保正风肃纪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区委成立正风肃纪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市委常委、区委书记

xxx区委副书记、区(局)长

副组长:xxx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

成员:各分管战线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和三个专项推进组,日常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

1、综合办公室:负责正风肃纪专项治理的工作指导、情况综合、对上沟通、线索督查、材料保管以及临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行动等工作。

牵头部门:区纪委监察局

负责人:xxx

成员:xxxxxx

2、第一推进组:负责区机关各科室部门正风肃纪专项治理的推进工作。

牵头部门:区委办公室

负责人:xxx

成员:xxxxxx

3、第二推进组:负责各基层单位正风肃纪专项治理的推进工作。

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

负责人:xxx

成员:xxxxxx

4、第三推进组:负责区内中省市直单位正风肃纪专项治理的推进工作。

牵头部门:区纪委监察局

负责人:xxx

成员:xxxxxx

专项推进组每周向综合办公室报一次工作推进情况,每周五前上报1起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案例。通过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以务实的精神,扎实的推进,促使全区党员干部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提效增速,为全面建设美丽带岭、再铸昔日辉煌提供有力保障。

方案三:正风肃纪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劲头不减,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推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2月至2014年9月,在全局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26条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市委“30条意见”、区委“20条意见”等文件规定,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结合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安排,对照全区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要求,抓好全面落实,坚持严肃执纪,促进认识再提升、效能再提高,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提效率、推服务、谋发展。

二、工作安排

根据全区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要求,结合发改局实际,开展“六对照,六整治”正风肃纪专项行动。

1、对照“治理文风会风集中行动”,重点整治无实质内容的会议。一是严格把关控制。严格控制以局名义召开的会议数量、规模和经费,严格控制文件简报发行数量和范围,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文件和简报。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局纪监组、活动办进一步加强对改进会风文风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会议纪律,坚决取消无实质性内容的会议、活动、文件和简报,严肃查处以会议名义外出游玩、活动等行为。三是强化统计分析。加强对以局或科室名义的活动开展和文件、简报发行情况的统计通报,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整改。

2、对照“严纪律、正作风、作表率”行动,开展全局作风效能大检查。一是严守工作纪律。按照“效能亮剑”专项行动要求,强化监督问责力度,由局纪监组负责,重点检查各科室,尤其是与群众接触密切的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上下班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工作时间网上聊天、炒股、玩游戏、看小说、看视频,在单位期间、下基层工作期间打牌打麻将等问题。二是规范公务行为。加强对作风和效能建设有关制度规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不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位工作制等制度,对工作推诿、扯皮、拖延、敷衍塞责,接待办事人员和群众来访缺乏耐心、态度恶劣、发生冲突,公款大吃大喝、下基层调研期间接受宴请或者超标准接待,违反规定参与“酒局”、“牌局”等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3、对照“提能增效集中行动”,重点抓好工作成效。一是加快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对照全年工作目标,逐级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楼宇经济、工业经济、金融服务、服务企业、价格管理等重点工作,切实做好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深化便民服务建设。进一步加强物价检查所等基层站所和行政服务中心发改窗口建设,着力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和服务行为。从满足群众需求、方便群众办事出发,拓展服务项目,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便民服务效率,努力让群众满意。

4、对照“三公经费使用检查集中行动”,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一是完善制度。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务考察、公共交通、办公经费等经费管理和使用,从严控制出国(境)行为,严格落实各项财经纪律。二是严格监督检查。局纪监组要加强对“三公经费”使用的动态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规定的行为。三是加强问责追究。把“三公”管理作为“五型机关”和党风廉政责任制重要工作来抓,对违反有关规定,社会影响恶劣的,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5、对照“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专项检查集中行动”,严格要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纠正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杜绝高消费活动,严肃查处局领导和一般干部出入私人会所、高级健身娱乐场所和收受各种会员卡的行为,实现“零持有、零报告”。

6、对照“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集中行动”,重点做好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工作。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奋发有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意识,纠“四风”、树“四气”,落实“四个能”要求。结合“拉高标杆、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大讨论活动,强化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百千万连心行动”,局领导带头在一线党员、干部和群众中充分征求意见建议,各科室走访结对街道和企业,排出每周走访计划,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深入挖掘在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为民办实事的鲜活事例,以作风建设正面典型为引领,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三、有关要求

1、建立组织机构。在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接到正风肃纪工作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组长:吴伟;副组长:陈福仁;组员:高扬,任佳慧,李雯。正风肃纪小组根据区委活动办正风肃纪组统一部署,排出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

2、进行严肃查处。设立88259766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核实人民群众的举报投诉。组织专项检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小组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的正风肃纪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工作纪律和公务行为,检查情况进行全局通报,并作为个人年度考核依据。对一切违纪行为“零容忍”,对顶风违纪的,不论涉及到谁,都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3、严格纪律要求。正风肃纪工作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整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26条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市委“30条意见”和区委“20条意见”,听从指挥、协同配合,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区委活动办正风肃纪组进行请示汇报,不得泄露行动计划和其他信息。

方案四:正风肃纪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中开展“六个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决定在全局范围内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集中实施“十个专项整治”,以推动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明确标准,对照检查,认真整改,正风肃纪,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制约交通发展的瓶颈问题,为实现交通运输事业率先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活动目标

认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部署和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切实解决“四风”问题,促进党员干部面貌大改观,工作作风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发展环境大改善,用专项行动的实际成果促进和保证让人民满意在交通,用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激励和开创交通辉煌新篇章。

三、主要内容

围绕解决“四风”问题,落实“六个专项行动”的要求,重点开展“十个专项整治”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

(一)坚决整治组织观念淡薄、政治意识不强和纪律松弛等问题,严厉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信口开河、口无遮拦,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行为。

(二)坚决整治机关和公务人员庸懒散拖、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严肃查处迟到早退、不务正业、挂名吃空饷、办关系案、人情案行为。

(三)坚决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前店后厂”、“体外循环”问题,查处对待群众简单粗暴、吃拿卡要行为。

(四)坚决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从严查处婚丧嫁娶借机敛财,接受红包、礼金、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到私人会所、“农家乐”、“内部食堂”大吃大喝、超标准接待等“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五)坚决整治各单位和党员干部拖欠群众钱款、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六)坚决整治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遏制公路“三乱”现象反弹。

(七)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超标占用办公用房,违反规定配车等问题,规范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

(八)坚决整治文件会议、检查评比、“一票否决”和问责过多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九)坚决整治机关、事业单位“两超两违”(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编制进人,违规设立内设机构、违规提高机构规格)问题和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取酬问题,开展干部身份核查,清退不符合政策人员。

(十)坚决整治交通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暗箱操作”问题,清查领导干部插手工程、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性活动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3月19日—3月31日)

1、对照自查。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十个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逐一对照,逐项查摆,通过群众提、个人找、上级点、互相帮,切实找准问题,分别如实填报《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对照自查表》。

2、单位清查。各级各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自查情况进行集中清查,对不如实填报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重新填报,确保清查全覆盖、不遗不漏、客观真实。

3、整改落实。针对自查出的问题,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边查边改、立改立行的要求,能马上改的马上就改,不能马上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解决途径、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切实抓好落实。

4月1日前,局领导班子和局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的《自查表》及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的《自查表》报市局纪委。

(二)公开公示(4月1日—4月7日)

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公开栏、部门内部网等平台,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并通过设立意见箱,网上信箱等方式,广泛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监督检查(4月8日—5月31日)

1、随机核查。根据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自查自纠情况意见组织掌握的情况,结合群众来信来访、社情舆情反映和公开公示、听取意见环节收集的线索,市局教育实践活动各督导组负责对分管单位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随机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改正,问题严重的予以问责。

2、重点抽查。局纪委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其中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抽查比例不少于30%,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抽查比例不少于20%。

3、明察暗访。市局纪委、组织、财务、审计等职能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结合工作实际,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落实正风肃纪规定和集中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四风”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

(四)完善机制(6月1日—9月15日)

1、健全完善制度规定。各级各部门要针对正风肃纪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清理,该制定的制定,该完善的完善,该细化的细化,该废止的废止,重点建立完善公开承诺、直接联系群众、干部考核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

2、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完善以各职能部门监督为主,充分发挥纪检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多渠道、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创新监督检查方法,形成监督

检查的强大合力,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实效性。

3、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探索完善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作风状况评价机制,并将落实正风肃纪有关规定情况纳入到干部日常考核,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在市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级各部门党组织是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把专项行动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具体指导,确保任务落实。

(二)坚持领导带头。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带头开展专项行动,带头落实制度规定,带头同“四风”作斗争。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分管部门的专项行动,主动接受督导组的指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三)狠抓正反典型。要重视正面典型宣传,及时发现和大力宣传各单位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坚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抓整治,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在严肃查处腐败案件的同时,也要查处违反工作纪律,违反生活纪律的典型问题,并及时进行通报,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四)开展民主评议。专项行动结束后,市局要对各单位各部门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市局活动办将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员群众代表,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群众满意。

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要形成专题综合报告,分别向局督导组和局纪委报告。

方案五:正风肃纪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委、市委正风肃纪《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要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以局级领导班子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并将执法执纪、法律服务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处室的工作人员纳入工作范围,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现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执行能力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为建设具有实力、活力、魅力的沿海强市、美丽唐山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重点开展“十对照、十整治”专项行动。

1.对照改进学风文风会风要求,重点整治文山会海,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

2.对照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科学决策的要求,重点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各类评比、考核、培训、表彰、庆典等问题;

3.对照勤政为民的要求,重点整治机关和公务人员慵懒散拖、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

4.对照严控“三公”经费的规定,重点整治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车购置使用等方面存在的“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执行备案制度不到位等问题;

5.对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重点整治拉拉扯扯、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

6.对照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要求,重点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以及执法不公不廉、办人情案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7.对照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标准,重点整治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多占住房,违反规定配车等问题;

8.对照严肃财经纪律的要求,重点整治“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问题、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设立“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9.对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重点整治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婚丧事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安排高消费娱乐,变相旅游,以及违反规定搞楼堂馆所建设等问题;

10.对照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重点整治干部脱离群众、对待群众简单粗暴、联系群众工作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二)作风建设专项督查行动

通过作风建设自查行动,整治“庸懒散奢”之风,以良好的作风保障发展,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六方面行为:

1、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2、拒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实施办法”,顶风违纪的行为;

3、擅离职守、纪律涣散、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甚至“吃拿卡要”和借机敛财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4、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私借的行为;

5、其他违反民主评议行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7月25日-7月31日)

1、对照自查。各级党员干部按照“十对照、十整治”的主要内容,逐一对照,逐项查摆,通过群众提、个人找、上级点、互相帮,切实找准问题,分别如实填报《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对照自查表》(以下简称《自查表》)。

2、单位清查。各处室要对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自查情况进行集中清查,对不如实填报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重新填报,确保清查全覆盖、不遗不漏、客观真实。

3、整改落实。针对自查出的问题,局领导班子和各处室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边查边改、立改立行的要求,能马上改的马上就改,不能马上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解决途径、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切实抓好落实。

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对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填写《自查表》,于7月27日前汇总至局机关党委。

(二)公开公示(8月1日-8月10日)

各处室要通过公开栏等平台,对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并通过设立意见箱、网上信箱等方式,广泛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监督检查(8月11日-8月31日)

1、随机核查。根据各处室自查自纠情况以及组织掌握的情况,结合群众来信来访、社情舆情反映和公开公示、听取意见环节收集的线索,我局纪检监察室将对各处室进行随机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改正,问题严重的予以问责。

2、重点抽查。对各处室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其中对各处室负责人的抽查比例不少于30%,对其它干部的抽查比例不少于20%。

3、明察暗访。由纪检监察室联合政治部、办公室,对各处室工作人员,特别是各处室负责人落实正风肃纪规定和集中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四风”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

(四)完善机制(9月1日-9月15日)

1、健全完善制度规定。针对正风肃纪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细化的细化,该制定的制定,重点建立完善公开承诺制度、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制度、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

2、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自我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多渠道、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创新监督检查方法,形成监督检查的强大合力,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实效性。

3、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探索完善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作风状况评价机制,并将落实正风肃纪有关规定情况纳入到干部日常考核,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各处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将专项行动与改变干部作风创优发展环境有机结合,切实让社会各界深刻感受到专项行动给司法行政工作带来的新变化。

(二)认真组织学习。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结合深入开展党的宗旨教育、“三清”(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教育、爱岗敬业教育。

(三)狠抓正反典型。要重视正面典型宣传,及时发现和大力宣传各处室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坚持以“亮剑”的精神抓整治,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既抓大的反面典型,也抓小的反面典型,及时进行通报,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四)开展民主评议。专项行动结束后,我局将对各处室整改情况在本单位内进行通报。并做好接受市纪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员群众代表对我局进行的民主评议工作,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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