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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煎中药配方颗粒处方统计与分析

免煎中药配方颗粒处方统计与分析
免煎中药配方颗粒处方统计与分析

中药饮片处方管理制度

中药饮片处方管理制度 1、为依法经营,做好处方药的处方审核、调配、核对和销售工作,特制定本规制度。 2、引用标准及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3、适用于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的全过程。 4、处方调剂员、药师、执业药师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处方审核: 5.1.1人员要求:处方审核人员要由具有执业药师资格人员担任,西药师不得审核中药处方。 5.1.2审核内容:处方审核人员接到处方后对处方进行审核,首先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其次要审核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以及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5.1.3处方拒收:处方审核人员对项目不齐或字迹辨认不清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补齐或书写清楚;对用量、用法不准确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名;对处方所列药品本店没有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换其他药品。

5.2处方调配: 5.2.1处方审核合格的,处方审核人员在处方上签名,并将处方交调配人员进行调配;调配人员依照审核人员签名的处方内容逐项调配,调配过程中如有疑问,调配人员立即向处方审核人员咨询。 5.2.2调配处方时应认真、细致、准确,同时要做到“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诊断证明。 5.3处方复核: 5.3.1调配人员调配完成后,在处方上签全名,将处方与药品交处方审核人员复核。处方审核人员按处方对照药品逐一进行复核。如有错发或数量不符,处方审核人员立即告知调配人员予以更正。复核无误的,在处方上签字并交还调配人员发药。 5.3.2调配人员发药的同时,向顾客交待清楚药品的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等。并将留存处方,按月进行装订。

中药配方颗粒经典处方修订稿

中药配方颗粒经典处方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中药配方颗粒专家经典处方 呼吸系统疾病 1.感冒: (1) 感冒初期: 主要表现:鼻塞流清涕头痛咽喉不适咳嗽发热恶寒等。 处方: 荆芥 1袋薄荷 1袋金银花 1袋 用法: 每日一剂,分两次开水泡服。首日加倍,连服3天。 注; 荆芥: 味平,性温,无毒,清香气浓。荆芥为发汗,解热药,是中华常用草药之一。能镇痰、怯风、凉血。治流行感冒,头疼寒热发汗,呕吐。 薄荷: 是辛凉性发汗解热药,治、头疼、目赤、身热、咽喉、牙床肿痛等症。 金银花: 自古被誉为清热解毒的良药。它性甘寒气芳香,甘寒清热而不伤胃,芳香透达又可祛邪。金银花既能宣散风热,还善清解血毒,用于各种热性病,如身热、发疹、发斑、痈、等证,效果显着。 三药均具气味芳香,共奏开窍解表,驱邪解毒。 加减: 恶风恶寒者,加:防风,咳嗽有清痰者,加:法半夏; 发热恶寒者,加:柴胡,发热不恶寒者,加:板蓝根; 头痛恶风者,加:羌活,川芎. (2) 感冒后期: 主要表现:咳嗽、吐痰、咽喉不适、头痛 处方一:

荆芥1袋前胡1袋僵蚕1袋 桔梗1袋百部1袋甘草1袋 用法: 每日一剂,开水泡服,每日两次,首日加倍 感冒后期咳嗽(感冒后期反复、久治不愈的咳嗽) 处方二: 党参 1袋生姜 1袋蜂蜜 30g. 用法: 痰多气逆加:化橘红, 微喘加:胡桃肉, 便秘加:玉竹. 每日一剂,开水泡服,连服3天 注:感冒咳嗽虽称之为“小病”,但治疗不当,可以迁延日久,即使治疗得当,有时也易留尾巴,患者偶尔咳几声别无不适,大都不愿继续服药治疗,然而,一旦受一点风寒,咳嗽又起,老人小孩尤其如此。党参生姜蜂蜜三味,用于感冒咳嗽的收尾,十分合适。 生姜散寒止咳,蜂蜜润燥止咳,党参益气补虚。生姜得蜂蜜之润,则温而不燥,蜂蜜得生姜之温,则润而不涩,党参得生姜之温散,则补而不留邪。 2.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炎哮喘、肺气肿 主要表现:反复咳嗽,痰多或白黏难咳出,遇风寒加重,咳甚出现喘息,胸闷、气促、水肿等。 属肺阴亏虚,痰湿蕴肺。 治宜:补气养阴,利湿化痰,止咳平喘。 处方: 矮地茶 1袋灵芝 1袋红景天 1袋

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工艺技术

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工艺技术 1、中药配方颗粒是如何生产的? 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是依据传统中药汤剂的煎煮要求,根据不同品种分别制定生产工艺规程,其基本工艺路线是:优选中药材,炮制加工、提取、浓缩,干燥、制粒、包装、检验。 2、中药配方颗粒与传统汤剂煎煮方法一样吗? 中药配方颗粒和传统汤剂煎煮方法相似,是在继承传统汤剂煎煮方法的基础上,结合采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生产。主要表现为:(1)中药配方颗粒的提取工艺是按照传统汤剂的煎药的要求,如加水量、浸泡时间、煎煮次数、先煎、后下、包煎、烊化、溶化、另煎、冲服等。结合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研究优化不同中药品种的提取技术参数。 (2)结合现代中药化学、中药药理、中药制药最新研究成果,对研究明确的脂溶性有效成分,采用水提取结合乙醇提取、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等技术,充分提取有效成分。 (3)对于传统药材粉末入药的品种,采用超微粉碎技术,达到了细胞破壁,快速发挥药效。 (4)在颗粒制造过程中,采用浸膏粉直接干法造粒,不加赋型剂,部分品种确实需要加入赋型剂的,也是尽量少加。因此中药配方颗粒和其他冲剂不同,现在临床上使用的冲剂和颗粒剂都是含有较多的糖和辅料,而配方颗粒不含糖,部分品种含辅料也是少量的,保证了中药原有的药性和药效。

3、生产上如何体现“先煎”? 先煎是要求增加药物的煎煮时间,目的是为了增加有效成分在水中的溶出,降低药物的毒性,充分发挥药效。 如石膏、煅自然铜等矿石类;石决明、牡蛎等贝壳类;龟甲、鳖甲等角甲类药物;乌头、附子等有毒的药物;石斛、天竹黄等。该类配方颗粒的生产工艺研究,是通过正交实验的方法优化工艺参数,如石斛需要煎煮2次,共4小时,龟甲砂炒破碎,加水煎煮2次,共10小时,这是家庭煎煮无法做到的。 4、那些品种“先煎”? 先煎的品种主要有:龟甲、鳖甲、石膏、煅自然铜、代赭石、寒水石、龙骨、紫石英、牡蛎、石决明、川乌、草乌、附子、石斛、天竹黄、滑石、磁石、珍珠母、阳起石、赤石脂等。 5、生产上如何体现“后下”? 后下是要求减少药物的煎煮时间,目的是为了减少挥发油的损耗和免于有效成分分解破坏。 气味芳香,含挥发油多的药物,如薄荷、荆芥、砂仁、广藿香、豆蔻、青蒿等,先蒸馏收集挥发油或采用超临界CO2萃取挥发油,,再加水提取,挥发油经处理后包裹加入到颗粒中。 不易久煎的药物,如钩藤、大黄等,采用冷提法萃取。 6、那些品种“后下”?

中药配方颗粒政策解读02

【原创】中药配方颗粒=大蓝海?政策和机会解读 002 2016年8月 转载于中国先进制药网,https://www.sodocs.net/doc/b015564308.html, 2 《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逐条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中药配方颗粒的管理,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中医临床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使用的中药配方颗粒实施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药配方颗粒是由单味中药饮片经水提、浓缩、干燥、制粒而成,在中医临床配方后,供患者冲服使用。中药配方颗粒是对传统中药饮片的补充。--------- 国家进一步明确了配方颗粒的定义、管理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生产企业 第四条中药生产企业生产中药配方颗粒,应向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变更申请,须在生产范围中增加中药配方颗粒。 ------ 明确配方颗粒的生产仅需备案即可,看似降低门槛,会配方颗粒市场更加混乱,但现在的中药配方颗粒经过15年试点以后,6个生产厂家仍然标准不一,工艺不一,当量不一。医生使用完全取决于生产厂家市场推广人员的建

议,新管理办法的诞生会通过市场化促进中药配方颗粒的标准统一,从而缓解这一现象。 第五条生产中药配方颗粒的中药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责任(包括具备药品质量安全责任承担能力); (二)已获得颗粒剂生产范围,具有中药饮片炮制、提取、浓缩、干燥、制粒等完整生产能力,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要求;(三)设立药品质量检验、管理专门机构及专职人员,制定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具备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具备产品放行、召回等质量管理能力;(四)设立药品监测与评价专门机构及专职人员,建立药品监测与评价体系,具备对药品实施风险管理的能力,依法承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风险效益评估、风险控制义务,负责建立并维护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对药品监测与评价进行管理。 第六条生产企业应当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工作,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检查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逃避或者阻碍。 第七条生产企业应当履行因上市产品缺陷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侵权赔偿义务。------- 对已过2010年版GMP的数据跟踪发现,同时拥有提取和颗粒剂GMP的生产厂家有628家;但另一方面,增加药品监测与评价体系的建设大大加强了中药配方颗粒的监管要求,以前的中药配方颗粒在不良反应监测、风险评估、系统评价方面的要求近乎于零。

中药饮片处方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

中药饮片处方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 中药调剂的一般程序分审方、计价、调配、复核、包装、发药等六个程序。分述如下。 1.审方:审方系指药房审方人员审查医师为患者开写的处方。合格的处方经审方人签字后即可交计价员计价收费,对于有疑问或不合格的处方,应即与处方医师联系,问明原因,协商处理,决不能只凭主观臆断或随意处理。 审方着重审查以下项目: ①患者姓名、年龄、性别、处方日期、医师签字等是否清楚,公费者需查验公费证与号码。 ②药名书写是否清楚准确,剂量是否超出正常量,对儿童及年老弱者尤需注意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③毒、麻药品处方是否符合规定,处方中是否有“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等配伍禁忌药存在。 ④需特殊处理的药物有否“脚注”,“并开药”(指处方中共中央2-3味药物合并开在一起,多半是疗效基本相同,如二冬即指天冬和麦冬,或是常用配伍使用如知柏即指知母和黄柏)是否明确等。 ⑤处方中药物本调剂室是否备全等。 2.计价:必须准确、迅速,以缩短患者取药时间。 3.调配:调配系指调剂人员根据己有审方人签字,并己交款的医师处方,准确地调配药物的操作。配方时按处方药物顺序逐味称量;需特殊处理的药物如先煎、后下、包煎、另煎等应单独包装,并注明处理方法;若调配中成药处方,则按处方规定的品名、规格、药量调配;调配人员必须精神集中,认真仔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切勿拿错药品或称错用量;处方应逐张调配,以免混淆;急诊处方应优先调配;保持配方室的工作台、称量器具及用具等整齐清洁等。总之,必须采取积极措施,保证配方质量。调配完毕,自查无误后签名盖章,交核对员核对。 4.复核、包装与发药:为保证患者用药有效安全,防止调配差错与遗漏,对已调配好的药剂在配方自查基础上,再由有经验的中药师,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核对,重点核对调配的药物和用量与处方是否相符;需特殊处理的药物是否按要求作了特殊处理;配制的药物有无虫蛀和发霉等质量问题;毒性药和有配伍禁忌药及贵重细料药的应用是否得当;调配者有否签字等。经核对无误后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即可装袋发药。 发药是调剂工作中最后一环,按取药牌发药,发药时要与患者核对姓名剂数,无误后再向患者耐心地交待煎服法和注意事项,务使患者完全明了,以保证患者用药有效。

中药配方颗粒经典处方

中药配方颗粒专家经典处方 呼吸系统疾病 1.感冒: (1) 感冒初期: 主要表现:鼻塞流清涕头痛咽喉不适咳嗽发热恶寒等。 处方: 荆芥 1袋薄荷 1袋金银花 1袋 用法: 每日一剂,分两次开水泡服。首日加倍,连服3天。 注; 荆芥:味平,性温,无毒,清香气浓.荆芥为发汗,解热药,是中华常用草药之一。能镇痰、怯风、凉血。治流行感冒,头疼寒热发汗,呕吐。 薄荷:是辛凉性发汗解热药,治流行性感冒、头疼、目赤、身热、咽喉、牙床肿痛等症。 金银花:自古被誉为清热解毒的良药。它性甘寒气芳香,甘寒清热而不伤胃,芳香透达又可祛邪。金银花既能宣散风热,还善清解血毒,用于各种热性病,如身热、发疹、发斑、热毒疮痈、咽喉肿痛等证,效果显著. 三药均具气味芳香,共奏开窍解表,驱邪解毒。 加减: 恶风恶寒者,加:防风,咳嗽有清痰者,加:法半夏; 发热恶寒者,加:柴胡,发热不恶寒者,加:板蓝根; 头痛恶风者,加:羌活,川芎。 (2) 感冒后期: 主要表现:咳嗽、吐痰、咽喉不适、头痛 处方一:

荆芥1袋前胡1袋僵蚕1袋 桔梗1袋百部1袋甘草1袋 用法: 每日一剂,开水泡服,每日两次,首日加倍 感冒后期咳嗽(感冒后期反复、久治不愈的咳嗽) 处方二: 党参 1袋生姜 1袋蜂蜜 30g。 用法: 痰多气逆加:化橘红, 微喘加:胡桃肉, 便秘加:玉竹。 每日一剂,开水泡服,连服3天 注:感冒咳嗽虽称之为“小病”,但治疗不当,可以迁延日久,即使治疗得当,有时也易留尾巴,患者偶尔咳几声别无不适,大都不愿继续服药治疗,然而,一旦受一点风寒,咳嗽又起,老人小孩尤其如此. 党参生姜蜂蜜三味,用于感冒咳嗽的收尾,十分合适。 生姜散寒止咳,蜂蜜润燥止咳,党参益气补虚.生姜得蜂蜜之润,则温而不燥,蜂蜜得生姜之温,则润而不涩,党参得生姜之温散,则补而不留邪。 2.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炎哮喘、肺气肿 主要表现:反复咳嗽,痰多或白黏难咳出,遇风寒加重,咳甚出现喘息,胸闷、气促、水肿等。 属肺阴亏虚,痰湿蕴肺。 治宜:补气养阴,利湿化痰,止咳平喘。 处方: 矮地茶 1袋灵芝 1袋红景天 1袋

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

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 为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的标准研究,体现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的特点,制定本技术要求。 中药配方颗粒的国家药品标准与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均应当符合本技术要求的规定,国家药监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基本要求 中药配方颗粒是由单味中药饮片经水加热提取、分离、浓缩、干燥、制粒而成的颗粒,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按照中医临床处方调配后,供患者冲服使用。 (一)具备汤剂的基本属性 中药配方颗粒的制备,除成型工艺外,其余应与传统汤剂基本一致,即以水为溶媒加热提取,采用以物理方法进行固液分离、浓缩、干燥、颗粒成型等工艺生产。 (二)符合颗粒剂通则有关要求 除另有规定外,中药配方颗粒应符合《中国药典》现行版制剂通则颗粒剂项下的有关规定。根据各品种的性质,可使用颗粒成型必要的辅料,辅料用量以最少化为原则。除另有规定外,辅料与中间体(浸膏或干膏粉,以干燥品计)之比一般不超过1:1。 (三)符合品种适用性原则 —1 —

对于部分自然属性不适宜制成中药配方颗粒的品种,原则上不应制备成中药配方颗粒。 二、研究用样品及对照物质的要求 (一)研究用样品 研究用样品应具有代表性,所用中药材产地应覆盖品种生产拟采用中药材的道地产地或主产区,每个中药材产地的样品不少于3批,并对样品批次数量从产地环境条件、质量水平等方面的代表性进行合理评价,至少应收集15批以上中药材样品,经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鉴定合格后,制成中药饮片和“标准汤剂”。其中至少有3批应达到商业规模的量,以满足备案用样品的要求。样品保存应符合各品种项下的贮藏要求。所有样品均应按要求留样。 (二)对照物质 标准制定应使用国家法定部门认可的对照物质(包括对照品、对照提取物和对照药材)。若使用的对照物质是自行研制的,应按照相关要求报送相应的对照物质研究资料和对照物质实物样品。 三、原辅料要求 (一)中药材 供中药饮片生产用中药材应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或其他的国家药品标准中相关规定。应固定基原、采收时间、产地加工方法、药用部位等并说明选择依据。 (二)中药饮片 —2 —

免煎中药颗粒品种目录规格

免煎中药颗粒品种目录规格:克单价;元 解表药麻黄 5 0.38 密麻黄 5 0.38 桂枝 6 0.31 紫苏叶10 0.45 生姜 3 0.38 香薷10 0.48 荆芥10 0.48 防风10 1.66 羌活10 1.13 白芷 6 0.58 稿本10 0.58 炒苍耳子9 0.46 辛夷 6 1.43 鹅不食草10 0.63 薄荷 6 0.31 牛蒡子10 0.84 蝉蜕6 1.66 淡豆鼓10 0.60 桑叶10 0.45 菊花10 0.97 蔓荆子10 0.63 葛根15 1.05 柴胡6 1.11 生麻6 0.61 木贼10 0.77 浮萍10 0.72 苦丁香10 0.63 荆芥碳10 0.77 清热药石膏15 0.52 知母10 1.16 芦根15 0.77 天花粉10 0.60 栀子10 0.78 夏枯草10 0.91 青葙子10 0.77 谷精草10 0.81 密蒙花10 0.93 千里光15 0.79 苇茎15 1.28 淡竹叶10 0.45 救必应10 0.87 莛仁10 2.55 罗布麻6 0.98 黄连3 1.23 黄柏6 0.49 龙胆6 0.71 苦参6 0.41 黄芩6 0.80 地黄10 0.84 玄参10 0.56 牡丹皮10 1.43 水牛角10 0.91 紫草6 0.91 赤芍10 0.81 马勃3 1.05 猫爪草10 1.53 金银花10 1.19 漏芦10 0.58 连翘10 0.87 蒲公英10 0.56 紫花地丁10 0.74 大青叶15 0.73 板蓝根15 0.82 穿心莲10 0.67 青天葵10 4.63 马齿笕15 0.75 绞股蓝6 0.55 重楼10 1.62 半边莲15 0.77 覆盆草10 1.35 土茯苓15 0.88 鱼腥草15 0.73 射干10 1.33 山豆根10 0.65 野菊花10 0.63 木棉花15 0.99 凤尾草15 0.73 白头翁10 0.54 土牛膝10 0.84 岗梅根10 0.78 连翘心3 0.87 荷叶15 0.61 秦皮10 0.45 大血藤15 0.63 败酱草15 0.65 白花蛇草15 1.28 白鲜皮10 0.75 地耳草15 0.75 拳参10 0.58 莲子心 3 0.76 火炭母15 0.82 功劳叶10 0.57 山慈姑 6 1.66 半枝莲15 0.79 石见穿15 0.60 马鞭草15 0.85 积雪草15 0.96 贯众10 0.56 青黛 3 0.52 白英20 1.05 鸡屎藤15 0.63 九节茶10 龙葵15 0.75 青蒿10 0.45 银柴胡 6 0.89 地骨皮10 0.82 胡黄连3 0.87 人参叶6 0.72 白薇10 0.78 炒栀子10 0.79 牡丹皮碳10 1.47 泻下药大黄6 0.69 酒大黄6 0.75 番泻叶 2 0.45 黑芝麻10 0.87 亚麻仁15 1.29 郁李仁10 2.04 火麻仁10 0.57 牵牛子10 0.63 芫花 3 0.52 炒火麻仁10 0.57 红参5 3.31 党参10 0.73 太子参15 2.05 黄芪10 0.88 炙黄芪10 0.88 白术10 1.01 炒白术10 1.05 山药10 1.18 白扁豆15 0.69 扁豆衣10 1.21 甘草 3 0.33 炙甘草3 0.33 西洋参3 3.79 大枣10 0.46 巴戟天10 1.72 肉芙蓉10 2.33 仙茅6 0.69淫羊藿10 0.75杜仲10 1.49 续断(川断)10 0.80 烫狗脊10 0.80 葫芦巴10 0.67骨碎补10 0.46 补骨脂10 0.48 益智仁10 1.57 菟丝子10 0.96 沙苑子10 0.98 韭菜子10 0.58 鹿角霜10 3.37 阳起石3 0.34 紫河车3 4.03锁阳10 0.77 当归10 0.84当归尾10 0.51熟地黄10 0.89 炙首乌10 0.85 白芍10 1.05阿胶3 2.08 龙眼肉10 2.52桑葚10 0.58 天冬10 1.00 麦冬10 1.00石斛10 1.36玉竹10 0.99 酒黄精10 1.04炒白芍10 1.14百合10 0.97 枸杞子10 0.79 墨旱莲10 0.71酒女贞子10 0.80醋龟板10 6.68醋鳖甲10 7.96 北沙参10 0.68 牛大力15 1.31 生地5女贞子10 0.72 安****** 磁石15 0.53灵芝6 1.14龙骨20 0.89煅龙骨20 0.89 远志6 1.01 密远志6 1.08酸枣仁10 3.03 柏子仁10 1.41 琥珀3 0.60合欢花6 0.62 首乌藤15 0.55合欢皮10 0.54 紫石英10 0.60伏神10 0.69淮小麦30 1.03 消导药 建曲10 0.57麦芽15 0.67山楂10 0.68 莱菔子10 0.58 焦山楂10 0.75 独脚金10 2.89炒鸡内金10 1.03炒建曲10 0.68 其它 蜂房10 2.11蛇床子10 0.58苦楝皮6 0.40葛花6 0.67 石菖蒲6 0.40 煅瓦楞子15 0.67 丝瓜络10 0.67使君子6 0.73 蛇六谷30 1.77蛇莓15 0.71 石上柏15 1.77槟榔10 0.84 石蟹10 5.19蛇蜕10 4.84土大黄10 0.94 天龙1 0.84 天葵子15 2.66藤梨根30 1.56无花果15 1.29喜树果15 1.77 猪殃殃15 1.62香柄15 1.11盐知母10 1.16酒山萸肉10 2.08 地黄碳1.12密百合0.97罗布麻0.96炒紫河车4.03 姜厚扑0.72白芷6 0.58 草豆蔻3 0.45蝉蜕6 1.66 通草 5 2.68 3.35 血竭 1 1.65 制白附子10 1.00 1.25 透骨草10 0.56 0.70 雪梨干10 0.72 制草乌10 0.80 1.00 土贝母10 0.64 0.80 血余炭10 1.01 制川乌10 0.88 1.10 土鳖虫10 1.08 1.35 寻骨风10 0.76 制何首乌10 1.00 1.25 土茯苓10 1.32 1.65 喜树果20 1.77 制天南星10 3.00 3.75 土荆皮 5 0.40 0.50 香柄15 1.11 制吴茱萸 5 0.84 1..05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

【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 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处方书写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本医疗机构内中药饮片处方书写的有关管理工作。医师开具中药饮片处方时,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辨证论治和配伍原则,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1、中药饮片处方内容: ①一般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 ②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应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③药品名称、数量、用量、用法,中成药还应当标明剂型、规格。 ④医师签名和/ 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日期。 ⑤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2、中 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①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②名称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准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本省(区、市)或本单位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③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 “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④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⑤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⑥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⑦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 ⑧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 ⑨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 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400ml,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 ⑩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药品用法用量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三)处方合理用药评价 根据处方中患者基本信息、中医诊断和证型,初步评价处方中药使用的合理性。 定期和不定期对中药饮片处方书写的规范性、药物使用的适宜性(辨证论治、药物名称、配伍禁忌、用量用法等)、每剂味数和费用进行评价,重点点评味数过多或费用过高的中药饮片处方,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 二、药剂科负责 (一)中药房药师对医师处方进行动态监测,每日发现不合格处方及时进行登记。 (二)依据《处方管理办法》规定,临床药学室每月抽取一日处方,对处方 进行评价。每月点评中药饮片处方绝对数不少于100张;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少于30份。 三、医务科负责

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控制与标准研究,体现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的特点以及加强标准化工作,实现中药配方颗粒整体质量控制和有效监管,根据《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制定本技术要求。 一、基本要求 中药配方颗粒需要建立的标准主要包括作为初始原料的中药材标准、作为提取用原料的饮片标准、作为制剂用原料的中间体标准和作为终产品的成品标准。 (一)具备汤剂的基本属性 中药配方颗粒的制备,除成型工艺外,其余应与传统汤剂基本一致,即以水为溶媒提取,以物理方法固液分离、浓缩、干燥、颗粒成型等工艺生产。中药配方颗粒药效物质应与中药饮片水煎汤剂保持基本一致。 (二)符合颗粒剂通则有关要求 除另有规定外,中药配方颗粒应符合《中国药典》现行版制剂通则颗粒剂项下的有关规定。根据各品种的性质,可使用颗粒成型必要的辅料,辅料用量以最少化为原则。除另有规定外,辅料与中间体(以干燥品计)之比一般不超过1:1。 (三)符合质量一致性原则 应按照质量一致性原则,建立从原料、生产到使用的全产业链质量控制体系,以标准汤剂为基准进行批与批之间质量一致性

的合理评价,并建立生产工艺标准规程和相应控制方法。 作为原料的药材和饮片应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相关要求,为保证批间质量基本一致及可追溯,应在工艺规程中建立投料方案,规定原料混批调配投料方法。原料、中间体、成品三者药效物质的指纹或特征图谱和含量测定的成分均应以标准汤剂为基准进行合理评价,并应有确定的量值传递相关性和转移率范围。 (四)符合品种适用性原则 中药配方颗粒是对传统中药饮片的补充,对于不适宜制成中药配方颗粒的品种,原则上不应制备成中药配方颗粒。 二、研究用样品及对照物质的要求 (一)研究用样品 研究用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应覆盖品种上市拟采用药材的道地产地或主产区,每个药材产地不少于3批,并对样品批次数量从产地环境条件、质量水平等方面的代表性进行合理评价,至少应收集15批以上药材样品,依法制成饮片和标准汤剂。其中至少有3批应达到生产规模的量,以满足备案用样品的要求。样品保存应符合各品种项下的贮藏要求 (二)对照物质 标准制定应使用国家法定部门认可的对照物质(包括对照品、对照提取物和对照药材)。若使用的对照物质是自行研制的,应按照相关要求报送相应的对照物质研究资料和对照物质实物样品。 三、原辅料要求 (一)中药材

中药配方颗粒的制作

中药配方颗粒的制作 1、什么是中药配方颗粒? 中药配方颗粒是在传统中医药理论指导下,以优质、道地药材经规范炮制加工成的中药饮片为原料,采用先进工艺,经过科学提取、低温浓缩、喷雾干燥等工序精制而成的供医生临床配方使用的单味中药浓缩颗粒。 中药配方颗粒又被称为“免煎中药”、“科学中药”等,它最大的特点就是不用煎煮。但中药配方颗粒和另外一种“精致颗粒饮片”有着本质的区别,后者只是将传统饮片粉碎加工,改变的只是饮片的物理性状,使用的时候仍然需要煎煮。而中药配方颗粒只需要用开水冲服即可。 2、中药配方颗粒与传统中药饮片相比有哪些优势? 中药配方颗粒与中药饮片相比:具有相同的性味归经、功效主治,同时具有“安全、高效、稳定、可控”的特点,是传统饮片的发展与补充,供中医临床配方使用比中成药更灵活,完全体现了中医辨证施治的特点。它具有携带服用方便、便于医院中药房调剂、便于中药生产实现现代化的优点,更重要的是提高了中药质量的安全性、均一性、稳定性和卫生学指标,是对传统中药汤剂的一次改革。 3、中药配方颗粒有哪些特点? 中药配方颗粒的特点:继承不泥古,发扬不离宗,保留了中药的四气、五味、升降沉浮和归经。 四变、四不变的特点: ①剂型改变,汤剂——颗粒剂;炮制加工不变; ②包装改变,纸包装——铝塑复合膜包装;药物的名称、功能、主治不变; ③调配方法改变,人工称取——标准包装;药物随症加减的特点不变; ④使用方法改变,煎煮——冲服;药物的给药途径不变。 从以上特点可看出:中药配方颗粒质量可控、可靠、计量准确;便于携带,方便服用。 4、配方颗粒的包装问题 我公司产品采用单剂量小包装主要是基于防潮的考虑,为保持产品的原汁原味,生产过程中未加入任何防潮剂。从中医的辨证论治角度看,小袋单味药能满足药味的增减变化,但因剂量固定,而不能进行单味药量的增减。为此,我们在确定包装规格的时候,对各品种的常用处方量进行了考查,并征求了大量名老中医的意见和建议,尽量使包装规格能适应临床的需要。如药典规定党参的用量为9-30克,通常的处方用量有10克、20克、30克等情况,我们将包装规格确定为10克,这样可以通过倍数增加而满足临床配方使用。 5、配方颗粒的用量问题 中药饮片在一般的家庭式煎煮中(家庭煎剂),其有效成分的煎出率仅为40-60%;在工业化大生产中,可以依据不同药物的特性,采用不同的提取方法(工厂煎剂),使药物有效成分的提取率可达到70%以上。全过程的质量监控,使一付中药从无质量标准到有质量标准。我们以家庭煎剂的成分及含量为基础,通过标准煎剂和大量对比实验测定折算出中药配方颗粒相当于原中药饮片的使用量。每袋的装量为成年人一日的用药量。一般情况下,一付中药每味药用一小袋即可,根据病情的需要也可以加量。掌握用量的关键在于医生要熟习品种规格表,即每袋颗粒相当于饮片的量。医生在熟习了产品规格后,在开处方时可直接写每味药的用药包数,如当归1包、熟地1包、川芎1包、白芍1包;医生也可直接按每袋相当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及细则

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处方质量管理强化合理 使用的通知》要求,为了加强中药饮片处方管理,规范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根据〈〈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医院应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中药饮片处方的专项点评工作, 每月开展一次中药饮片处方点评。中药饮片处方应由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 人员负责处方审核、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二、处方的点评及实施细则: (一)处方点评数量 门急诊中药饮片处方的抽查率应不少于中药饮片总处方量的0.5 %,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少于100张,不足100张的全部点评;病房(区)中药饮片处方抽查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5% ,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应不少于30份,不足30份的全部点评。 (二)处方书写 1、开具中药饮片处方应以中医理论为指导,遵循辨证论治和方剂配伍原则。中药饮片处方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各地区有关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要求,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进行开具和书写。 2、按照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结果,辨证或辨证辨病结合选用适宜的 中药饮片。 3、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应书写完整,处方书写应规范、字迹清晰,医师签名、签章应与留样一致。

3、中药饮片处方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4、名称应当按我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5、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 (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6、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7、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8、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9、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 10、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 11、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400ml,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 12、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三)药品用法用量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

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

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中药配方颗粒的管理,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中医临床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使用的中药配方颗粒实施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药配方颗粒是由单味中药饮片经水提、浓缩、干燥、制粒而成,在中医临床配方后,供患者冲服使用。中药配方颗粒是对传统中药饮片的补充。 第二章生产企业 第四条中药生产企业生产中药配方颗粒,应向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变更申请,须在生产范围中增加中药配方颗粒. 第五条生产中药配方颗粒的中药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责任(包括具备药品质量安全责任承担能力); (二)已获得颗粒剂生产范围,具有中药饮片炮制、提取、浓缩、干燥、制粒等完整生产能力,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要求; (三)设立药品质量检验、管理专门机构及专职人员,制定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具备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具备产品放行、召回等质量管理能力; (四)设立药品监测与评价专门机构及专职人员,建立药品监测与评价体系,具备对药品实施风险管理的能力,依法承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风险效益评估、风险控制义务,负责建立并维护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对药品监测与评价进行管理。 第六条生产企业应当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工作,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检查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逃避或者阻碍. 第七条生产企业应当履行因上市产品缺陷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侵权赔偿义务. 第三章生产管理 第八条生产企业是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和质量保证的责任主体,应当严格执行药品GMP.质量管理部门应负责溯源管理及质量监控,应当制定控制产品质量的生产工艺规程和标准操作规程,应当建立完整的批生产记录。 第九条生产企业应当对所用中药材进行资源评估并实行完全溯源。应当固定中药材产地,落实具体生产地点、种植/养殖企业或农户、采集户、收购者、初加工者、仓储物流企业等。对栽培、养殖或野生采集的药用动植物,应准确鉴定其物种,包括亚种、变种或品种,不同种的中药材不可相互混用。提倡使用道地药材,应根据中药材质量及植物单位面积产量或动物养殖数量,确定中药配方颗粒的产量。应参考传统采收经验等因素确定适宜

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

近日,笔者在辖区一家医疗机构检查时,发现这家医疗机构门诊药房设有中药配方颗粒区,其中药配方颗粒是由本地某药品经营(批发)企业购入的。根据《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中药配方颗粒只能由被批准的试点生产企业生产,并且只能在由试点生产企业确定并报当地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临床医院使用。也就是说,中药配方颗粒尚未正式批准进入流通领域,药品经营企业不得经营中药配方颗粒。 在处理这起案件时,笔者可以确定该医疗机构存在未经备案违法使用中药配方颗粒的行为,而药品经营企业则存在违法销售中药配方颗粒行为,但却无法找到明确的禁止与处罚条款。 法规相对滞后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6年在给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中药配方颗粒在未经批准单位经营使用如何查处问题的批复》(国食药监市[2006]630号)中明确表示:根据国家局《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未经国家局批准的试点和生产企业及未经相关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的临床医院不能生产和使用中药配方颗粒,药品经营企业不允许销售中药配方颗粒。对违反规定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应依法查处。 根据这一批复,发现上述违法行为时,药监部门首先要责令药品经营企业与医疗机构停止经营使用行为,限期整改。但是对于整改后再犯的,却找不到明确的法律条款。于是在上述案例的处理上便有了争议:有人认为对逾期未整改的药品经营企业以超出《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经营范围论处;也有人认为,如果药品经营企业批准的经营范围有中药饮片,因为《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已明确中药配方颗粒从2001年12月1日起纳入中药饮片管理范畴,所以按超范围经营论处就会有牵强之处。而对拒不改正的医疗机构则只能对相关产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后再进行处理了。 产业增长态势急需加强监管 毋庸讳言,企业挖掘的是中药配方颗粒高额的利润及可增值市场空间,使用终端则注重其方便、快捷的特性。据报道,目前我国已有400多家知名中医院使用中药配方颗粒。近日,北京市已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报销范畴,部分省市也放开规定,扩大中药配方颗粒的临床使用范围,允许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使用。随着医院及患者对中药配方颗粒剂的需求呈现明显增长态势,许多企业对此早已作出反应。 产业迅猛增长,随之而来的配套监管与市场规范必是不可或缺的,但是纵观目前的市场与监管现状,我们不难看出,目前有关中药配方颗粒的法律空缺与监管滞后使部门执法处于两难境地:对于明确的违法事实,一是没有明确的禁止条款,二是没有确凿的处罚依据。 《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了中药配方颗粒从2001年12月1日起纳入中药饮片管理范畴,实行批准文号管理。在未启动实施批准文号管理前仍属科学研究阶段,该阶段主要是选择试点企业研究、生产,由试点临床医院使用。试点结束后,中药配方颗粒的申报及生产管理将另行规定。但迄今为止中药配方颗粒仍处于试点运行状态,一直未实行批准文号管理,而且据笔者了解一直未出台相应的法律规定。可以说对该类产品的生产、流通、使

中药免煎颗粒的优势与存在的问题

898 现代医药卫生2011年第27卷第6期 中药免煎颗粒的优势与存在的问题 李长缨 (重庆大学医院,重庆400045) 文章编号:1009-5519(2011)06-0898-02 中图分类号:R28 文献标识码:B 中药免煎颗粒又称中药颗粒饮片,它是根据中药制剂理论,选用适当的溶媒,经工业化生产将有效成分经提取、浓缩、干燥、制粒、分装等工艺制成的,我院近几年新增了中药免煎颗粒,通过几年的应用与观察,发现在临床实际应用时具有以下优势及问题,现总结如下。 1中药免煎颗粒应用的优势 1.1 质量控制优势:(1)中药免煎颗粒的生产具有合理的工艺流程,有可控的质量标准,严格的检验制度,可对原药材有效成分或指标成分的含量测定、浸出物测定、毒性成分测定、杂质及灰分等方面加以控制。(2)由于原药材的用量大,势必形成大面积种植,有利于对种原、种植条件、种植技术进行规范,形成规模化的生产基地,保障原药材的质量。(3)易于保管,传统中药饮片包装简陋,防尘、防潮、防鼠难度大,容易发生保管不当而导致走油、吸潮、变色、虫蛀、霉变等质量问题[1]。(4)中药免煎颗粒有明确的有效期,有利于质量控制,而中药饮片无统一的质量标准,无有效期。 1.2实际应用中的优势:(1)便于服用,携带方便。中药免煎颗粒使用简单,患者只需将中药免煎颗粒用开水溶解即可服用,避免了由于中药煎煮知识不足而产生的浸泡时间、煎煮时间不符合要求、头汁、二汁分开服用等错误的服用方法,也无需做先煎、后下、单包等专业性工作,患者便于服用,特别是方便在校学生以及工作繁忙的人群服用。另外,中药免煎颗粒包装整洁,携带方便,适于经常出差的患者使用。(2)对于药剂人员来说调配时更加简便,调配过程更加清洁卫生,更可避免由于手抓、秤称带来的调剂中的误差[2]。 1.3中药免煎颗粒协定处方的优势:中药免煎颗粒,在协定处方及其他剂型应用中也表现了较大的优势,中医治疗慢性病及疑难杂症有其优势,如在应对甲型流感时,按照有关方面提供的协定处方,为高危人群及时提供了有效预防甲型流感的中药免煎颗粒;另外中药免煎颗粒也可以针对不同个体表现出灵活的组方用药,对患者后期巩固治疗时,常配制成丸剂服用,因为使用中药饮片配制,服药量大,影响患者使用,通过使用部分免煎颗粒配制后,服药量降低,很受欢迎[3]。

传统煎法中药与免煎颗粒比较

传统煎法中药与免煎颗粒比较 俞路宁,徐筱芳,邵深深,应晓珍 (温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中药房,浙江温州325000) 摘 要:中药免煎颗粒又名中药颗粒饮片、免煎饮片、单味中药浓缩颗粒。作为取代传统中药饮片的新型汤剂,具有方便、快捷、安全、卫生、科学等特点。其研制成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高度评价。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类对健康要求的提高,将会对中药事业提出更高的要求。中药免煎颗粒以市场为前提,以科研开发为基础,以生产效益为突破点,以工艺质量为保证的生存发展战略,将会取得丰硕的成果。 关键词:传统中药;免煎颗粒;免煎中药;免煎饮片 中图分类号:R282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4813(2010)05-0784-03作者简介:俞路宁(1966-),女,大学本科,中药师,初级职称。研究方向:中药炮制。 中药免煎颗粒是指按照中药制剂浸提法,选用适当的溶媒和程序,其中药饮片中的可溶性有效成分浸出,经浓缩干燥,按一定比例制成的散剂或颗粒剂。实行单味定量包装,供药剂人员遵临床医嘱随证处方,按规定剂量调配给病人直接服用。中药免煎颗粒不需煎煮,即冲即服,将中医药传统的汤剂,转变为一种快捷、简单、方便、卫生的剂型,是中药汤剂改革的一种尝试。 1 中药免煎颗粒相对于传统煎法的中药有其独特的优点 111 机械化大生产,优于传统煎煮 中药免煎颗粒代替中药饮片用于临床,从而改变了几千年来中药饮 片以根、茎、叶、花、果实等直接入药煎煮的方法。中药免煎饮片机械化生产是根据单味中药的性质,其在不同湿度、时间、pH 值等条件下,提取的有效成分最高含量为标准,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稳定的生产工艺制成的粉末[1]。病人可直接服用,避免了传统汤剂由病人自己煎煮,而病人对加水量、浸泡时间、火候、煎煮时间、先煎、后下等不甚了解或怕麻烦,不按要求煎煮,从而影响疗效。机械化科学生产中药配方颗粒不仅保证了成品质量,而且也避免了药物间相互影响,减少了不耐热成分的损失等,从而保证了中药疗效。 热敷,可以起到预防静脉炎发生的作用。 综上所述,对临床上使用七叶皂苷钠输液患者,可以通过以上几点有效地防治静脉炎的发生。同时,给患者适当的心理安慰,讲解静脉炎的发生与转归,以及输注过程中的配合方法和注意事项,也是相当有必要的。参考文献: [1]黄宝华,王培民.辨证治疗踝部闭合骨折早期肢体肿胀的疗效观察[J].吉林中医药,2007,27(8):44. [2]段继红.B -七叶皂苷钠配合牵引治疗根性坐骨神经痛[J].长春中医药大学学报,2007,23(4):29. [3]刘晓虹.七叶皂苷钠和血栓通联合治疗急性脑梗死78例的疗效观察[J].医学信息,2009,12(1):122. [4]冯根友,方琅,张梅.B -七叶皂苷钠注射剂的不良反应及防治[J].中国医院用药评价与分析,2003,3(6):361-363.[5]刘明沽.七叶皂苷钠的临床应用、不良反应及药理学研究[J].时珍国医国药,2005,16(11):1158-1160. [6]谢小辉.减少注射用B -七叶皂苷钠致静脉炎的护理体会 [J].首都医药,2009(2):41. [7]林锡波,王丽芬.七叶皂苷钠导致的静脉炎的原因及护理方法[J].中国实用医药,2010,15(2):204-205. [8]李葆华,张进,黄润州,等.溶液p H 值对七叶皂苷钠所致静脉炎影响的临床研究[J].中华护理杂志,2006,1(2):113-115. [9]尹丽华,汪利芬,李信炯.七叶皂苷钠合理应用[J].用药指南,2010,29(2):260-261. [10]徐丽丽,魏增春.注射用七叶皂苷钠不同输液方法对血管 损伤程度的观察[J].临床研究,2009,11,18(22):102.[11]王葳莉,马江帆,李霞.注射用七叶皂苷钠引起静脉炎的 观察与护理[J].现代护理,2006,8(3):99. [12]廖清香.静脉滴注七叶皂苷钠引起局部疼痛原因与护理 [J].医学信息,2009,22(10):98-99. [13]张琳.精细输液器预防静脉滴注七叶皂苷钠致静脉炎效 果观察[J].护理学杂志,2006,21(2):49-50. [14]滑珊.输注液体温度对静脉炎发生率的影响[J].实用医 药杂志,2006,23(3):342. (收稿日期:2010-07-06) ) 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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