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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大队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做到行为规范、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廉洁高效,根据市局《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结合本大队实际,特制定大队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第二条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民道德行为规范,模范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章队容风纪

第三条工作时间须着制式服装,佩戴统一标志,保持容貌严整。非工作时间,一般不着制服。衣着必须整洁、配套,不得混穿,不得在制服外着便服。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等。应当规范缀钉、佩带帽徽、领花、肩牌与肩徽、胸章、臂章,不得佩带与身份或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戴帽子时骑车、乘车执行任务或队列时可使用松紧带,不使用时,松紧带应置于帽内,室内可脱

帽,并放于固定位置。执勤或集体活动时,应着黑色、棕色皮鞋,不得赤脚,穿拖鞋和赤脚穿鞋。季节换装应当按统一要求整体换装,保持着装一致,有明显伤疾及女同志怀孕后体形发生明显变化时,应当着便装。

第四条仪表端庄、姿态良好。头发整洁,不染彩发。男队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烫卷发、剃光头和蓄胡须。着制式服装时,不浓装艳抹,不围围巾,不佩带饰品。不在外露的腰带上系饰物。不纹身、不染指甲、不留长指甲。

第五条着制式服装应精神饱满,举止文明。不背手、袖手、叉腰、插兜、勾肩搭背。不在公共场所或其它禁烟场所吸烟;不边走边吃东西;不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席地坐卧。在执勤车辆内也应保持良好姿态,精神振作。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执勤时不到被管理者处歇息、聊天、购物、用餐等。严格执行禁酒令。不得参与赌博、打架斗殴,不得参加封建迷信等违法违纪活动。站、坐、行、待人接物都要注意形象。在办公室、值班室、岗亭时,必须姿态端正,不得斜靠、倒卧、翘腿、聊天、打牌、下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参加集会或其他集体活动时,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有序入场,在指定的位置就坐。严格遵守会场秩序。有特殊情况要提前退场的,需经大队领导批准。散会时,依次退场,不得喧哗。

第三章执勤

第六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备从事行政执法必需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有确定的行政执法职责和权限,持有与行政执法资格相符的行政执法证件,定期参加行政执法岗位培训,能够熟练地掌握和运用行政执法知识。

第七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准确理解和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准确理解和执行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维护法令和政令的畅通和行政执法的公信力。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第八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忠于法律,忠于职守,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实事求是,公正执法,严格执法。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九条行政执法人员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对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执法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第十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积极履行执法义务,严格遵守执法程序,进行调查和检查必须两人以上共同进行,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行政执法身份,说明调查和检查的事项,依法收集证据,查清事实真相,依法告知作出行政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相应的法律救济途径,尊重和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陈述申辩权和救济权,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

第十一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模范遵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自觉遵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自觉维护社会公德,执行公务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语言文明,严格约束各种职务外活动,杜绝与社会公德相违背的、可能影响公正履行执法职责的不良嗜好。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十二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不徇私情,敢于坚持正确的意见,敢于抵制行政管理相对人利用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说情,本人与行政执法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十三条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拒绝、推诿和拖延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要求,不得越权干预他人行政执法活动,不得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和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第十四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不得索取或变相索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财物,不得收受行政管理相对人的馈赠,不得接受与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吃请。

第十五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层级监督、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应当主动改正错误,依法承担行政执法责任。

第十六条执勤前要列队点名,整理着装,戴好胸章,检查装备,明确任务,提出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带齐有关执法证件、文书和票据。

第十七条徒步执勤(外出)时,做好两人成行,三人成列。

第十八条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驾驶或乘坐二轮、三轮摩托车值勤时要配戴专用头盔。

第十九条遵章守纪,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细致、认真,严格执行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的有关法规。

第二十条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纠正、处理违章时,一般情况下先敬礼、亮证,后纠违。做到行为文明,态度和蔼,严禁粗言秽语。

第二十一条罚没款和暂扣物品按规定及时上交,不延误、挪用和擅自处理。

第二十二条爱护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不用执法车辆办私事,不使用通讯工具聊天。

第二十三条执行公务需进入居民住宅或单位时,应主动出示证件,说明来意。

第四章礼节

第二十四条参加庆典、集会等重大活动升国旗时,着制服列队的人员应当自行立正、行注目礼,带队人员应当行举手礼;未列队的人员应当行注目礼。奏(唱)国歌时,应当自行立正。

第二十五条晋见或者遇见上级领导时,着制服的人员应当行举手礼。

第二十六条进入领导办公室前,应先喊报告,获准后方可进入。第二十七条列队行进间遇见领导时,带队人员应当行举手礼。

第二十八条交接岗时,应当互相敬礼;不同单位的执法人员因公接触时,应当主动致意。

第五章接待

第二十九条接待用语应当文明、规范,讲普通话。

第三十条对群众的举报和来访,要耐心倾听,做好记录,及时处理。

第三十一条在上级领导视察、友邻单位来访、参观、调研讨,要热情迎、送,尽可能办好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六章制度

第三十二条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应按级请假。请假一天以内的,队员由中队长批准并报大队部备案;一天以上的,报大队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离岗。

因病请假一般情况下凭医院证明,待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请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必须经过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超假。逾假不归作旷工论处。因工作需要,请、休假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归队。休假结束,应及时销假。

第三十三条严格报告制度,坚持一事一报和按级报告的原则,对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工作中未能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分管领导对请示的问题应及时研究答复。投送新闻稿件、报送信息须经大队领导阅批,不得越级上报。

第三十四条因工作变动,调离、退休、辞职或被辞退、开除公职时,必须将自己负责的工作情况和掌管的文件、材料、证件、标志等进行移交。移交工作应当在本人离开工作岗位前完成。因事暂时离开岗位时,应当将自己负责的工作向代理人员交代清楚。一般情况下应做好书面交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第三十五条严格执行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八不准四禁止”,即:不准敷衍了事;不准推诿扯皮;不准故意刁难;不准乱批乱罚;不准吃拿卡要;不准徇私舞弊;不准违法执法;不准粗暴执法。禁止执行公务前喝酒;禁止接受被管理单位的宴请和接收、索要

钱、物;禁止为被管理单位代办审批和处罚手续;禁止从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第二职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范,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并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大队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规范与上级规定有违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规范由大队长室负责解释。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为规范城管队员的执法行为,改善执法环境,构建和谐有序的城市管理秩序,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石家庄市城管系统执法人员十二条禁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范是本市城管执法人员行为的基本准则,适用于全体城管执法人员。 第二条本市各级城管执法机关必须按照市城管委提 出的“化解执法矛盾、构建和谐城管”的总体要求,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纪律严、形象好、业务强”的城管执法队伍。 第二章语言规范 第三条城管执法人员应当礼貌待人,语言文明,态度和蔼。 第四条杜绝服务忌语,严禁使用脏话、粗话、训斥话、讽刺话等不礼貌用语。 第五条执法时应当使用普通话,与当事人交流困难时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容易沟通的语言或方式。

第六条要善用语言技巧,注意对语气、语态的把握,争取管理相对人的理解和配合。 第七条在执法过程中遭到侮辱漫骂时,执法人员要保持克制,耐心劝导,严禁与管理相对人发生口角或肢体冲突。 第三章举止规范 第八条城管执法人员必须举止端庄,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第九条城管执法人员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城管执法人员的声誉。 第十条不得在执法时或者其它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穿制式服装时,不得嬉笑打闹、勾肩搭臂。 第十一条徒步巡查时,应当保持正确的站姿、走姿,威严有序;驾驶执法车辆巡查时,应当穿制式服装。 第十二条参加统一组织的活动时,按照规定时间、顺序,着制式服装入场,并在指定位置就座。会议进行中要遵守会场秩序,不随意走动。散会时,依次退场。 第十三条进入会议室后应脱帽,帽子置于桌(台)前沿,帽顶向上、帽徽朝前。 第四章仪容规范

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

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交通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交通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做到:(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 (二)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得作出显失公正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严格履行程序规定,不得违反法定程序; (四)适用并规范填制规定的文书; (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执法效果,既要对违法行为人依法进行处罚,也要纠正违法行为,不得以罚代管; (六)依法维护当事人享有的合法权利,不得拒绝当事人行使合法权利的请求。 第二章简易程序 第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四条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向当事人出示交通行政执法证并查明对方身份; (二)制作检查、询问笔录,收集必要的证据; (三)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 (四)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五)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六)制作统一编号的《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七)当事人在《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上签字; (八)作出当场处罚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副本提交所属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一般程序 第一节立案 第五条除依法可以当场作出的交通行政处罚外,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处以行政处罚的交通行政违法行为,应当自发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完整版)城管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城管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为加强对城管执法人员的管理,规范行为、保障执法,树立形象、提高素质,做到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廉洁高效,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城管局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城管执法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执法。 第四条上岗执法前要整理着装,检查装备,带齐执法文书和票据。 第五条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要仪表端正,举止规范。城管执法人员徒步巡查时,应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纠正违章时,按“三先一后”、“六个步骤”进行,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法。每次执勤结束后,应做好有关票据上缴和文书归档。 第六条城管执法人员标志服装(包括帽子、肩章、臂章、胸章、领花、领带等)由局统一式样和制作,分夏装、春秋装和冬装。 第七条城管执法人员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好制服、肩章、臂章、胸章、领花等,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伪造或擅自拆改;不得转借给非城管行政执法人员。 第八条城管执法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制服,并按规定佩带执法标志(包括帽徽、肩章、臂章、胸章、领花、领带等),办公室内,可不戴大檐帽,但应统一挂放整齐;城管执法人员非因公外出、女队员怀孕以及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不得着制服。

第九条城管执法人员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套着装,不同季节服装不得混穿;着春秋装时,内着制式衬衣(下摆系于裤腰内),扎系制式领带;着长袖衬衣时,扎系制式领带。 第十条城管执法人员应按时令着制式服装,换装时间由市局统一规定。 第十一条城管执法人员执法时,必须保持仪容端庄、整洁,并遵守下列规定:(一) 不得歪戴大檐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冬装、春秋装内着毛衣(衫)或者衬衣内着内衣时,毛衣(衫)、内衣不得外露;(二)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或者饰物;(三)不得赤脚穿鞋或者赤足。男队员鞋跟不得高于三厘米,女队员鞋跟不得高于四厘米;(四)不得扎系围巾,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染彩发、化浓妆、戴首饰,不得纹身;(五) 男队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队员发辫不得过肩。 第十二条城管执法人员着标志服装时,必须举止文明、精神振奋、姿态良好,并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准袖手、背手、插兜、搭肩、揽腰,不准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准席地倒卧;(二) 不准在执勤时吸烟和边走边吃东西、扇扇子等;(三)执勤乘车中应坐姿端正,不得躺卧,纠正违章时应下车,不得在车上吆喝。

路政执法人员承诺书

路政执法人员承诺书 作为一名路政执法人员,在市局支队的正确领导下,高举党“十七大”三中、四中全会的伟大旗帜,本人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参与路政执法工作,始终坚持以国家公路法律法规为标尺,始终坚持以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为主题和以路政、治理超限工作为中心,紧紧围绕大队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狠抓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超限运输的现场管理和源头管理;狠抓路政队伍建设,提高路政人员自身的综合素质;狠抓公路法律法规教育,利用各种契机,不拘一格,积极宣传,努力提高公路沿线居民的爱路守路护路意识。 对同样的事情、同样的对象,如果运用良好的处理方式,用语措词到位,证据不卑不亢,效果往往就不一样,行为反应也明显不同。对执法过程中各种矛盾的化解主要反映在观察判断、应变速度、处理方式、措词语气、程序规范、节律把握等方面是。根据路政执法的实践,已形如形成多种具有执法艺术含量的执法方法。主要有:、营造氛围法。在路政执法中,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强法制宣传,车主用户法制意识,形成支持执法的大环境,不失时机地把握现场态势进行深入浅出的宣传教育,及时向围观者讲清受处罚者违法事实和执法依据,取得旁观者的支持,形成支持路政执法的环境氛围,加上我们路政执法者的真诚举动,使行为人减少受罚的逆反感、增加其认罚的自责感,从而自愿接受处理。、刚柔相济法。刚是指执法具有严肃性、强制性、神圣性。既必须理直气壮,敢于碰硬,语气坚定地指出行为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宣布处罚决定。但刚性执法需要到了柔性操作,柔就是要教育在前、理字当先,先说理、后处理、耐心讲道理、以理服人、刚柔并举、软硬兼施、有度有节。、揣摩心理法。违章行为人的年龄、职业文化层次以及违章原因的不同,其心理形态亦不同。揣摩心理,就是要察言观色,透过违章行为人的言谈举止、面部表情、衣着体貌等现象,窥测行为人的内心世界,把握其心理状态和脾气性格,对症施略,弱化其受处罚的逆反心理,掌握执法的主动权,提高执法的功率。、以礼相待、文明执法。作为受处罚者,在一般情况下,其心态是抵触的,倘若这时我们

城管各项制度

中队长职责 一、全面负责中队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中队工作计划,经上级部门批准后进行实验,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政令畅通,按时完成园区管理办及局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熟悉掌握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社会状况、地理环境以及监控重点,及时检查本中队工作的落实情况,主动加强与区内企业和施工建设单位的工作联系,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四、负责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和协调。 五、组织队员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加强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教育,同时做好对队员的监督检查、考核和培训。 六、切实提高中队整体水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违法行为。 七、严格遵守局内的各项管理制度,创新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副中队长职责 一、副中队长协助中队长工作。 二、熟悉掌握中队辖区情况及执法中队的工作情况,协助中队长抓好中心工作,做好所分管的工作。 三、协助中队长贯彻落实中队布置的各项任务,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并请示报告。 四、按照中队领导职责的分工,对所分管的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改革创新,共同做好城管执法工作。 五、主动配合,积极协助中队抓好队伍建设,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工作。 六、完成中队长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中队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中队行政事务工作; 二、负责中队文字处理工作,文件、公文、函件的接收、登记、保密、传递、保管、督办和归档工作; 三、负责中队物品、物资、装备的保管工作; 四、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中队信息报送工作; 五、负责对各小队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及违纪问题查处; 六、负责对各小队执法业务工作的检查、考核; 七、负责草堂基地内土方、垃圾车辆《准运证》的办理工作;

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经典)

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经典) XX局 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局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树立城管执法队伍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的社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XX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 第二章基本准则 第三条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第四条执法人员应当忠于使命、爱岗敬业、勤勉履职、甘于奉献~不得背离使命、失职渎职、敷衍塞责。 第五条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范围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超越职权~不得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 第六条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遵守法定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的方式、步骤、顺序、期限等实施。 第七条执法人员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平等对待当 1 事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法公信力,应当遵循高效便民的原则~提高执法效能~最大限度地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八条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指导为先”的原则~防止“以罚代教、以罚代管”,应当积极采取引导、教育、告诫等非强制性方法~防止“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预防”。 第三章着装规范 第九条执法人员在上岗、执勤、执法、值班,备勤,、操课、集会时~应当严格按照《XX局着装规定》的有关要求穿着制服~并正确佩戴由统一制作、颁发的标志标识。 对于肢体明显伤病、女性孕哺期等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后可着便服。 第十条执法人员参加全市性执法活动或重要会议时应当按照要求统一着装。 第十一条执法人员穿着制服应当随季按套规范着装~不得混穿。一般情况下~每年3月15日换穿春秋装~5月1日换穿长袖夏装~6月15日换穿短袖夏装,夹克,~10月1日换穿长袖夏装~11月1日换穿春秋装~12月15日换穿冬装。季节换装过渡时间为10天~如遇特殊气候由XX局另行通知换装时间。 第十二条执法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制服及标志标识~不 2 得仿制、拆改、抵押、出租和买卖制服及标志标识,不得转借、赠送制服及标志标识给非执法人员,非公务需要不得穿着制服出入饭店、商场、娱乐场所等地。 第十三条执法人员应当保持制服干净、整洁、完好~自觉维护执法队伍形象。 第十四条执法人员退休、辞职、调离执法部门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的~由所在中队统一收回制服标志标识~标志标识应及时上缴XX局政策法规科。 第四章仪容规范 第十五条执法人员应当保持头发整洁~不得染彩发。男性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不得剃光头、蓄胡须。女性发辫不得过肩。

路政执法人员培训资料

目录 第一章:法律知识培训~~~~~~~~~~~~~~~~~~~~~~~~~~~~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9 3、贵州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4 4、公路路政执法规范标准~~~~~~~~~~~~~~~~~~~~~~~~~31 5、公路路政执法程序~~~~~~~~~~~~~~~~~~~~~~~~~~~~~35 6、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39 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实施条例~~~~~~~~~~~~~~~~42 8、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45 第二章:职业道德培训~~~~~~~~~~~~~~~~~~~~~~~~~~~~48 第三章:职业礼仪培训~~~~~~~~~~~~~~~~~~~~~~~~~~~~51

法律知识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章公路规划 第十八条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应当与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并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运行安全与畅通? 第三章公路建设 第二十八条公路建设需要使用国有荒山?荒地或者需要在国有荒山?荒地?河滩?滩涂上挖砂?采石?取土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者非法收取费用?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公路建设依法使用土地和搬迁居民,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三十一条因建设公路影响铁路?水利?电力?邮电设施和其他设施正常使用时,公路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因公路建设对有关设施造成损坏的,公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设施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二条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一、职业道德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应当热爱人民,爱岗敬业,甘当公仆,依法行政,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二、仪表举止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应当做到: (一)衣着整洁得体。上班时间不赤脚,不穿拖鞋。 (二)举止端庄大方,坐立姿态文雅。 (三)礼貌待人,互相尊重。 (四)接待来人时,应起立迎接,面带微笑,主动请坐。 (五)使用文明用语,表达准确、通俗简洁。 (六)耐心回答当事人的有关咨询。 三、文明用语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使用以下文明用语: (一)您好,这里是××××(单位名称),请讲……(用于接电话时)。(二)请您稍候再来电话。 (三)请进。 (四)您好,请问您找哪位/请问我可以帮什么忙/请问您有什么事?(五)请您不要着急,有事慢慢说。 (六)这件事请您到××科(股、室、大队)办理。 (七)请稍等!

(八)对不起/很抱歉,让您久等了。 (九)请您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十)这是法律规定的,请您配合。 (十一)多谢您的合作! (十二)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十三)请您多提宝贵意见。 (十四)谢谢您的提醒。 (十五)谢谢。 (十六)再见。 四、服务忌语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不得使用以下用语:(一)找谁! (二)没上班呢,等一会儿再说/下班啦,明天再来。(三)没看见上面写着呢,问什么问。 (四)正忙着呢,等着。 (五)真麻烦! (六)急什么?就你的事重要。 (七)你找我,我找谁呢? (八)看谁态度好找谁去。 (九)我不管,问领导去。 (十)开会呢,外边等着。 五、禁止行为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二)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三)参与或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四)滥用职权; (五)在工作期间喝酒; (六)拖延时间或超过规定期限办理有关业务。 一、车辆技术管理 (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督促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 18344)等有关标准对货物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督促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每年按时到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检测,并依据检测报告,对照《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评定车辆技术等级。(三)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收回《道路运输证》。

交通路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交通路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交通路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主管领导岗位职责: 1在段长领导下,具体负责辖区内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3参与制定本辖区路政管理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4指导和参与辖区内重、特大路政案件的查处工作;5指导和监督本辖区路政管理部门的路政许可工作;6指导和参与本辖区路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公路路产、公路设施及建筑控制区内非公路设施的调查、登记、绘图、建档工作; 7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署、指导和参与本辖区路政管理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工作;8监督生产部门及时恢复被损坏、破坏的公路、公路设施;9组织调配人力、机械参与当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路政案件;10组织辖区内人民群众开展爱路护路活动;11参加辖区内新修公路路产验收工作。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法规科科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路政法规科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路路政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3具体负责本辖区路政执法工作,制定本辖区路政管理工作计划,并提出实施措施; 4组织路政管理员上路巡查;负责受理、制止、查处各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路政案件; 5指导、监督、审核本科路政许可管理员审核的路政事宜,签发批文;6负责对辖区内超限运输车辆实施监督检查及验证放行的管理工作;7参加辖区内新修、改建公路路产的验收工作; 8负责本科路政管理档案的建档工作,按时上报路政管理报表; 9负责组织开展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爱路护路活动和路政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10负责维护辖区内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11参与当地人民法院受理的路政强制执行案件的执行;12负责对本辖区路政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13负责本辖区路政管理器材、设备和交通工具的管理和使用。 岗位名称:县(市、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案件查处员岗位职责: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辖区内的公路路产产权;2坚持日常公路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查处; 3依法制止、查处管辖区内各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路政案件; 4依法控制辖区内公路两侧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参与人民法院为保障公路完好畅通而实施的强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 5对需立案处理的案件,负责立案、调查等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 6在查处路政违法案件中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准确的勘查、取证,并按办案程序认真办 理; 7按照一案一档要求,建立、健全路政案件查处档案;

交通行政执法处罚行为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交通行政执法处罚行为规范? 篇一: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 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交通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交通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做到: (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 (二)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得作出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 (三)严格履行程序规定,不得违反法定程序; (四)适用并规范填制规定的文书; (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执法效果,既要对违法行为人依法进行处罚,也要纠正违法行为,不得以罚代管;

(六)依法维护当事人享有的合法权利,不得拒绝当事人行使合法权利的请求。 篇二:《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考试试题及答案 《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考试试题 单位: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20分,每空1分) 1.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可以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交通行政执法文书中的“案由”填写应当包含的三部分,即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性质和案。 3.实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选择安全和不妨碍通行的地点进行,并设立警示牌或以醒目、明显标志物体示意,避免引发交通堵塞和安全事故。 4.指挥车辆接受检查时,指挥手势参照交通警察手势信号执行。 5.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求对方出示证件、接受检查及要求配合执行其他公务时,应当使用文明用语,出示全国统一的交通行政执 法证件。 6.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使用a4型纸制作。文书中的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应填写单位全称,文头应与盖章单位一致。

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大队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做到行为规范、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廉洁高效,根据市局《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结合本大队实际,特制定大队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第二条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民道德行为规范,模范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章队容风纪 第三条工作时间须着制式服装,佩戴统一标志,保持容貌严整。非工作时间,一般不着制服。衣着必须整洁、配套,不得混穿,不得在制服外着便服。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等。应当规范缀钉、佩带帽徽、领花、肩牌与肩徽、胸章、臂章,不得佩带与身份或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戴帽子时骑车、乘车执行任务或队列时可使用松紧带,不使用时,松紧带应置于帽内,室内可脱

帽,并放于固定位置。执勤或集体活动时,应着黑色、棕色皮鞋,不得赤脚,穿拖鞋和赤脚穿鞋。季节换装应当按统一要求整体换装,保持着装一致,有明显伤疾及女同志怀孕后体形发生明显变化时,应当着便装。 第四条仪表端庄、姿态良好。头发整洁,不染彩发。男队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烫卷发、剃光头和蓄胡须。着制式服装时,不浓装艳抹,不围围巾,不佩带饰品。不在外露的腰带上系饰物。不纹身、不染指甲、不留长指甲。 第五条着制式服装应精神饱满,举止文明。不背手、袖手、叉腰、插兜、勾肩搭背。不在公共场所或其它禁烟场所吸烟;不边走边吃东西;不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席地坐卧。在执勤车辆内也应保持良好姿态,精神振作。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执勤时不到被管理者处歇息、聊天、购物、用餐等。严格执行禁酒令。不得参与赌博、打架斗殴,不得参加封建迷信等违法违纪活动。站、坐、行、待人接物都要注意形象。在办公室、值班室、岗亭时,必须姿态端正,不得斜靠、倒卧、翘腿、聊天、打牌、下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参加集会或其他集体活动时,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有序入场,在指定的位置就坐。严格遵守会场秩序。有特殊情况要提前退场的,需经大队领导批准。散会时,依次退场,不得喧哗。

路政执法人员培训试题

路政执法人员培训试题 路政执法人员培训试题单位:姓名:得分: 一、填空(每题1分共20分) 1、《公路法》规定,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保护环境、建设改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2、为了(加强公路保护),(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3、建筑控制区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4、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5、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6、《公路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拒绝)、(阻碍)公路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十五日一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7、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8、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的,应当符合(公路桥梁安全)要求,经(公路管理机构)确认安全方可作业。 9、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10、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1 1、《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1 2、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1 3、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1

城管局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方案

精选范文:城管局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方案(共2篇) 及时报送资料。各科室、单位要 依照执法评议的具体要求,建立评议台帐。构建系统全面的执法评议台账。同时,各科室、单位要依照评议工作的阶段方法,于月日前报送本科室、单位具体执法评议计划,月日前 报送自查整改情况,月日报送督查评议情况,并及时报送执法评议工作的动态信息。规范 执法行为、建树良好形象、推进依法行政,为进一步提升乡村管理水平。构建和谐城管,加快实现社会认可、人民满意的城管行风建设目标,积极服务“法治姜堰”建设大局,努力促进我 市经济发展环境不时优化,现就城管执法评议工作提出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照法治姜堰建设的总要求,围 绕建设“文明、公正、威严”城管执法队伍,打造“便民、安民、惠民”百姓城管品牌,以组织 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为抓手,以促进文明管理、依法行政为重点,以规范执法行为为核心,以社会认可、人民满意为目标,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权、评议权,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不时提升乡村管理依法行政水平,大力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进程,实现城管事业健康继续发展。二、组织领导成立局年执法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三、评议内容:评议内容 主要包括:(一)执法行为情况。否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职责;执法行为是否程序合法。有无滥用职权、执法违法、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欺压群众、弄虚作假、乱罚款、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二)执法机制情况。否有比较完善的规范执法顺序、执法公开告知、执法监督制约、执法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体系;否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许诺制、公 开办事制、限时办结制;否简化办事顺序。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建立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执法办案的有效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执法随意性,防止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三)执法能力情况。否积极推行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措施.(四)执法队伍情况。内部管理 是否规范。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落到实处;领导班子或负责人是否团结协调、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勤政廉政;执法管理人员是否遵守各项行为规范,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战斗力。(五)执法结果情况。有无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否办人情案、关系案。不依照法定顺序乱执法、不依照法定职责乱作为,或有案不立、有报不查、有访不接及非法查收、侵犯人权、漠视群众疾苦等现象;群众满意度如何。五、工作顺序采取公开述职述廉述法、接受群众质询、问卷调查以及邀请上级机关、社区主任、行风监督员、管理对象座谈等方式开展民主评议。结合市作风办“社会评机关”活动。六、评议的具体方法评 议工作共分四个阶段分步实施:印发评议方案,第一阶段:动员部署(9月下旬)成立执法评 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全系统执法评议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各科室、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加强宣传发动,确保执法评议工作的贯彻落实。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二是分析本科室、单位的执法状况,第二阶段:自查整改(10月上旬 至10月中旬)一是要通过公开设立投诉信箱(电话)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排出共性问题, 认真剖析问题发生的原因;三是针对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逐项进行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整改情况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并排出好差顺序,第四阶段:总结提高(12月下旬)局执法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系统执法评议活动情况进行综 合汇总。对评议靠前的单位进行惩处,对评议居后的单位,组织专项督查,责成认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七、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对评议工作的认识,促使所有干部职工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主动配合接受评议。(二)规范工作顺序。规范操作顺序,依照评议内容和标准,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三)逐步总结提高,边 评议边整改。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 [城管局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方案(共2篇)]篇一:城管局2012年文明执法培训工作方案 城管局2012年文明执法教 育培训工作 方案 为完成2012年城管局执法工作目标,扎实推进依法管理城管工作,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按照“依法

交通行政处罚法律文书涂改后加盖民警执法章是否可以

交通行政处罚法律文书涂改后加盖民警执法章是否 可以 篇一:《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考试试题及答案 《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考试试题 单位: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20分,每空1分) 1.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可以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交通行政执法文书中的“案由”填写应当包含的三部分,即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性质和案。 3.实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选择安全和不妨碍通行的地点进行,并设立警示牌或以醒目、明显标志物体示意,避免引发交通堵塞和安全事故。 4.指挥车辆接受检查时,指挥手势参照交通警察手势信号执行。5.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求对方出示证件、接受检查及要求配合执行其他公务时,应当使用文明用语,出示全国统一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6.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使用a4型纸制作。文书中的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应填写单位全称,文头应与盖章单位一致。7.《交通行政执法规范》适用于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或虽没

有执行公务但着交通行政执法制式服装时。 8.交通行政执法文书的内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准确、表达清楚、用语规范。 9.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0.制定实施《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就是要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严明执法纪 律,坚决杜绝和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建设一支素质优良、行为规范、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 二、多项选择题:(20分,每题2分) 1.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包括()。 a、交通行政执法风纪规范;B、交通行政执法用语规范;c、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范;d、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E、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F、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2.证据是指能够证明交通行政处罚案件真实情况的材料。办案人员应当依法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证据包括()。 a、书证;B、物证;c、视听资料;d、证人证言;E、当事人的陈述; F、鉴定结论; G、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H、证据保存清单。 3.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诉或检举,由交通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内设机构受理和审查,认为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交通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同意后,予以改正:()。

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一、基本行为规范 (一)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 1.熟悉有关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业务; 2.执法时按规定着装,佩戴统一的执法标志,做到仪容整洁,形象良好; 3.执法过程中举止得当,语言文明,动作规范; 4.严格遵守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 5.依法提取、收集和保存证据,规范制作法律文书; 6.执法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护,注意自身安全; 7.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禁止行为 1.不准超越职权执法; 2.不准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3.不准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 4.不准对同一违法行为重复罚款; 5.不准酒后执法及在执法过程中吸烟和咀嚼食物 6.不准同时双向拦截车辆; 7.不准采取扒车等危险方式执法; 8.不准同时拦截3辆以上车辆进行检查,防止造成交通堵塞。 二、着装要求 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统一着装。严禁歪戴帽、卷

袖口、敞衣扣。路上执法时,可配带头盔,夜间必须加穿反光背心。 三、执法动作规范 (一)敬礼动作规范 上体正直,右手取捷径迅速抬起,五指并拢自然伸直,中指微按帽檐右角约2厘米处,手心向下,微向外张约20度,手腕不得弯曲,右大臂略平,与两肩成一线,同时注视受礼者。 (二)指挥车辆动作规范 1.指挥车辆直行:随立正姿势,体侧迎向来车,使用右臂 (左臂)向右(向左)平伸、手掌向前。 2.指挥车辆左转弯:随立正姿势,右臂向前平伸,掌心向前。如果需要示意车辆左小转弯时,左臂伸直与身体成30度角,向右前方摆动(掌心向右前方)二至三次。 3.指挥车辆停止:随立正姿势,左臂向上直伸与地面垂直,手掌向前。如需示意车辆靠边停车,右臂与身体成30度角,向左前方摆动二至三次。如需变换指挥方向,疏通进入路口的车辆时,可保持停止信号转动,身体面向示意停车的方向。 四、执法语言规范 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时,应当使用规范语言。 (一)应当按照下述语句表明身份: ?您好,我们是××单位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现在依法对您进行调查(检查),请您配合。? (二)当事人对依法进行的调查或检查不予配合,道路运输行政执

路政执法人员管理规定

路政执法人员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辽宁省普通公路超限运输长期治理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路政和超限运输车辆治理,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预防检测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辽河大桥安全通畅,制定本规定。 一、路政执法人员,除要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必须严格执行下列纪律: (一)、工作纪律 1、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受贿、勒索车主或司机钱物。 2、不准违反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 3、不准违反着装规定。 4、不准扣留规定以外的其他证件。 5不准单独私自处理违规车辆车主或司机,对违规车辆处理须两人以上,做好笔录和各种登记。 6、不准放人情车。 7、不准酒后执法或处理违规车辆。 8、不准使用非财政罚款收据罚款。 9、不准挪用、截留罚没款。 10、不准擅自离岗、脱岗。 11、不准在执勤期间吸烟、打闹、插手、袖手、背手。 12、不准一人执法。

13、不准追赶闯口车辆。 (二)劳动纪律 1、不准旷工。 2、不准酒后上岗。 3、不准在岗上以任何形式进行赌博。 4、不准迟到、早退。 5、不准岗上干私活、看刊物。 6、不准在工作岗位使用污秽语言,必须使用文明用语。 7、不准擅自离岗。 8、不准在检测亭内吃零食和聚集谈玩。 9、不准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10、不准随便顶岗、替岗。 (三)组织纪律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令则行,无令则止。 2、必须着统一制式服装,佩戴规定标志和证件上岗执法,做到着装整洁、文明服务。 3、积极参加有组织的各项活动。 4、非工作时间不得着制式服装。 5、不得着制式服装参加非本单位组织的各项社会活动。 6、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检测站有关事宜。 7、要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对工作或领导有意见,允许向上级领导、部门提出,但不准私下议论,搞自由主义。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文明用语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 行为规范与文明用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依据有关规定和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管理执法局所有队员。 第二章着装规范 第三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执法、执勤、值班时,必须按规定着城管执法制服。不执行公务活动时应着便服,不得将便服与执法工作服混穿。 第四条着执法工作服时,帽徽、臂章、胸牌号等城管执法标识要齐全,并按规定佩戴。要衣着整洁,风纪严整,扣好领钩、衣扣。 第五条戴帽时,帽檐前缘与眉同高,帽饰带并拢并保持水平。帽松紧带不使用时,不得露于帽外。在办公区内可不戴帽子。 第六条着执法工作服时, 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冬夏季服装和毛、布料服装不得混穿;不得佩带与城管执法人员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其它标志、徽章。 第七条要加强对城管执法工作服及其标识的管理,不得擅自扩大着装范围,不得擅自修改、外借和赠送。

第三章举止规范 第八条执法人员应当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外出时,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城管执法人员的声誉。 第九条执法人员参加集会或活动,须按规定时间和顺序入场,按指定位置就座,遵守会场秩序,散会依次退场。 第十条在室内脱帽,无衣帽钩时,立姿可夹于左腋下,坐姿可置于桌(台)前沿,或帽顶向上、帽徽朝前置于膝上,也可置于桌斗或衣橱内。 第十一条不准酒后执勤、驾车,不准到餐馆、酒吧、网吧、按摩室、桑拿室、足浴房、录像厅、歌舞厅和电子游艺厅等场所消费娱乐。 第十二条不准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第四章礼节规范 第十三条执法人员应当礼貌待人,语言文明,态度和蔼。 第十四条参加庆典、集会等重大活动,升国旗时,着装列队的执法人员应当自行立正、行注目礼,带队人员应当行举手礼;未列队的执法人员应当行注目礼。奏(唱)国歌时,应当自行立正。 第十五条进入领导、其他人员室内前应先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在室内,领导或者上级来到时,应自行起立。 第五章执法规范

公路文明执法行为规范

附件 公路文明执法行为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依据与目的〕为规范公路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文明执法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众,根据《公路法》等有关法律和交通行业文明建设要求,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许可、行政征费(公路养路费)、监督检查、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等公路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文明执法〕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思想,不断提高规范执法和文明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杜绝粗暴执法和随意执法。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文明执法创建活动。公路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增进服务意识,塑造文明形象。 第四条〔文明执法原则〕公路行政执法应当符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第五条〔执法主体〕行政法规或地方法规明确授权公路管理机构行政执法的,公路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以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公路管理机构的名义进行行政执法。派驻经营性收费公路的公路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以派驻公路管理机构的名义进行执法。 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委托公路管理机构行政执法的,公路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以委托的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的名义进行执法。派驻经营性收费公路的公路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以派驻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的名义进行执法。 第六条〔执法人员资格〕公路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持有交通部统一制发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严禁临时聘用人员和其他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 公路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有必要的政治、品德、知识、能力和身体素质,熟悉有关法律和基本业务知识,能正确履行职责。应当注重学习和实践,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文明执法技能。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证件和执法标志的管理。 第七条〔执法人员着装〕公路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着装规范,保持风纪严整,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按统一规定的样式、质地、颜色,内外配套着装。着春秋服装应内着制式衬衫,系制式领带;着冬装应扣好领钩、衣扣。 (二)按本地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着换装时间换装。

2020年执法人员路政业务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执法人员路政业务学习心得体会范文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同时要树立公仆意识,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通过分局近期举办的路政业务学习让我体会到,行政执法是我们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依法行政是每一个行政执法人员必须遵守的法律准则,也是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的根本性职业要求和的道德准则,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必须坚持职权法定原则,严肃履行法定义务,不超越职权,不滥用职权,自觉维护国家行政机关的尊严; 2、对违反交通行政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必须坚持执法依据法定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认定和处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随意处理和处罚; 3、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坚持执法程序法定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方法和步骤从事行政执法活动,防止行政程序违法;

4、坚持行政执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统一的原则,正确适用自由裁量权,力求执法行为公正、准确、合理、适用,最大限度地维护法律尊严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5、规范了执法文书的制作,文书应当使用公文语体,语言规范、简练、严谨、平实。 《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行为即行政审批行为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时代。长期以来,由于行政许可设定权不明确,许可事项不规范,而导致的许可环节过多,手续繁琐,时限过长,影响了行政效率,阻碍了 ___的发展,甚至助长了腐败现象的蔓延。《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制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实行统一、联合、集中办理制度,规范了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和法定程序和期限。这就有利于行政机关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保证行政机关工作更好地实现和维护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对违法、越权以及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这有利于强化行政机关的责任意识,确保权力与责任的统一,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在执行过程中不能越权执法一定要以法定依据和程序为准绳,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名执法者,维护和执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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