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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标准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标准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标准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标准

2.1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图

2.2 项目经理部

2.2.1 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

施工单位应根据承担的施工任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设置和建设单位对应的部门及中心实验室,即设置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计划财务部、物资设备部、综合部和中心试验室的“五部一室”。

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图如下:

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图

2.2.2 机构设置与职责

项目经理部根据管段实际,下设项目经理分部,项目经理分部下辖作业队。项目经理部部门职能设计原则上应与建设单位职能衔接,具体职责可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必要调整。

2.2.2.1 工程管理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程序,建设单位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部门相应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工程变更和设计优化工作,做好变更和优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3.组织管理征地拆迁工作。办理项目用地报批相关手续,指导、协调、检查、考核各项目经理分部征地拆迁工作,指导建立本项目的征地拆迁档案,组织竣工阶段地亩资料的组卷和交验、土地产权移交等。

4.负责技术管理工作。做好施工图的复核审查、现场核对工作,做到内业资料管理标准化,组织重大技术方案评审、主要设备及系统选型的研究审查工作。

5.组织编制本标段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各项目经理分

部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实施并进行动态管理;组织重大施工方案的审查。

6.负责组织项目的科技创新、科研管理以及“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7.负责工程建设进度管理和信息收集,工程调度采用日报制。配合项目计财部编制生产计划,并动态调整;组织工期进度考评。

8.负责本标段的测量方案制定,编制各种测量实施管理办法,组织控制基桩交接和复测,将复测成果上报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下发各项目经理分部进行测设定位。

9.负责本标段竣工档案资料的归口管理工作。

10.指导现场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的编制,推广现场标准化作业。

11.负责组织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制定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督促和检查环保、水保、文物保护的实施。

12.参加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3.负责组织施工现场管理、检查和考评。

14.负责标段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组织编制竣工文件,编写工程总结。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2.2.2 安全质量部职责

1.负责贯彻国家、铁道部有关安全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建设单位的相关规定,并检查、落实各项目经理分部的贯彻和执行情况。

2.制定项目安全质量管理规章,建立安全和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参与重要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

3.负责协助项目经理分部办理跨铁路、公路、航道等的方案报批手续,履行日常安全监督,配合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现场监督工作,并做好监督信息的传递工作。

4.组织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及时通报和处理工程安全质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配合建设单位做好质量信用评价的相关工作。

6.制定工程质量创优规划,负责样板示范工程管理,组织样板工程评审的申报工作。

7.负责安全文明工地建设的管理和评比。

8.负责安全措施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9.负责组织编制、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0.参加或组织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1.组织重大危险源的分级管理与过程监控。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2.2.3 物资设备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部门规章、国家和行业标准和制度。

2.负责管段的物资设备管理工作,制定物资设备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物资设备采购供应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管理体系。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的招标工作,做好自购材料、设备的招标工作,保证物资、设备的供应。

3.负责汇总管段内的主要物资、设备用量,制定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方案和计划,做好合格供应商资格审查的相关工作,统筹协调管段内的物资设备采购供应。

4.加强物资设备现场管理,每月对物资材料的理论与实际消耗进行分析,并建立相应台帐,做好物资的过程控制。

5.负责组织管段内的物资设备的使用监控,指导、检查、监督、评价现场物资、设备管理,定期评估生产、供应厂商的物资工作。

6.了解、掌握物资设备的市场行情,优化资源配置,降低采购成本。

7.参与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制定物资供应计划。

8.参与验工计价、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材料的检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4 计划财务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财经、税收、金融、合同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集团规章和有关规定。

2.负责项目计划、统计、财务、合同、招投标等管理工作,并

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和办法。

3.负责管段内的计划统计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建设项目年度建议计划,下达年、月度计划,检查、考核计划执行情况,提出年度调整计划建议;负责建设项目统计信息工作,建立统计台帐,编制统计分析,报送工程统计报表。

4.负责合同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合同的审核、登记、立卷归档及合同备案工作。参与有关合同的洽谈,负责组织检查、督促合同履行。

5.负责概预算管理及验工计价工作,编制设计变更费用,组织概算调整清理,归口掌握项目投资控制情况。

6.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费用审批制度,防范资金风险;办理建设资金的支付、结算工作;规范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反映各项经济事项;监督、检查项目经理分部资金使用情况;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分析财务状况,考核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效果。

7.负责定期检查、分析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定期组织建设项目经济活动分析,建立资金使用台帐。负责内部财务监察及审计工作,配合上级进行审计。

8.负责编制资金的各项预算,做好资金管理,建立有效的资金运行机制,监督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流向,保证项目施工的所需资金。

9.负责编制和上报管理费预算,按照批准的预算和相关规定审核管理费的使用,监控;办理费用报销、工资发放、有关费用计提等工作。

10.负责配合、协调审计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提供审计所需相关资料,对审计人员提出的各类问题及时做出答复。

11.负责组织竣工决算、组固及固定资产移交工作。

12.参与建设项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2.2.5 综合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并负责督促、检查和落实。

2.负责项目党群组织的日常工作。

3.负责项目重要活动的组织与协调。

4.负责项目人事、劳资、培训、考核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做好调岗或上报单位进行调整项目工作。

5.负责项目档案、公文处理、印章管理和保密工作。

6.负责项目对内对外接待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7.负责项目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形象设计,负责对外宣传报道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8.牵头组织项目的建章立制和法制宣传工作。

9.归口管理项目的法律事务。

10.负责组织项目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11.负责项目自用办公设备的采购和管理。

12.负责项目事务管理,负责各种证件的请领和发放,负责办公、交通、车辆、食宿等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

13.协调相关工作,做好为项目领导、各部门的协调、服务工作。

14.负责管段内劳务用工管理、监督工作。

15.负责建功立业劳动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2.2.6 中心实验室

1.负责开工前的原材料质量检验工作。对建筑材料(包括库存材料、新购材料、建筑成品与半成品、路基填料、砂石料)等按要求进行检验,并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和标准出具检验报告送监理单位审核;

2.完成各批(次)的材料试验,含钢筋和混凝土试验,作业工艺试验、施工参数试验;

3.按有关技术要求、质量验收标准和检测规定的检测项目和标准,中心试验室与各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对所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逐项检验;

4.收集、整理、保管各项检验试验原始记录,提供隐蔽工程验收所必需的有关资料;

5.将经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签署的试验

成果、检验报告、检测资料报监理单位审查;

6.对检测试验中出现的不合格试件或检测项目,须立即向段落指挥部和监理单位报告。

7.配合和协助监理单位、段落指挥部、公司进行检测、试验或抽检工作,并为此项工作提供各种方便。

8.工程开工前,组织本标段试验检测人员、施工一线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熟悉试验标准、规范,统一操作方法,制定严格的试验管理工作制度。

9.对各工地试验的业务统一管理、并对各工地试验室进行业务指导。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2.3 项目经理部人员配备要求

2.2.3.1施工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要根据投标承诺,结合建设单位的要求和承担任务的情况,及时组建项目经理部,开展项目工作。

2.2.3.2项目经理部配置人员须满足如下要求:

1.项目经理部领导:设项目经理1人,项目常务副经理1人,项目安全总监1人,项目总工程师1人,项目副经理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

2.工程管理部:部长1名,副部长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各专业工程师和调度的配备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且满足现场的管理需要。

3.安全质量部:部长1名,副部长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安全、质量工程师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且满足现场的管理需要。

4.物资设备部:部长1名,副部长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物资、设备工程师按照相关规定配备且满足现场的管理需要。

5.计划财务部:部长1名,副部长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计划、财务工程师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且满足现场的管理需要。

6.综合管理部:部长1名,副部长和其余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配置。

7.中心试验室:中心试验室主任一名,专业试验工程师不少于二人,试验员不少于三人;所有人员均需具备相应检测试验上岗资格,

且持证上岗。

2.2.3.3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总工程师、部门负责人等主要工作人员,以及技术、质量、安全、计划、财务等专业岗位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2.2.3.4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一般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在增强管理力量的基础上,且新配备的人员必须符合任职条件并按规定程序任免;同时人员调整必须提前上报建设单位批准。

其他技术、质量、安全、计划、财务等相关人员,项目经理部所在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合理调配各专业人员,新配备的人员必须达到任职条件,减少的人员必须报所属段落指挥部批准。2.2.4 项目经理部主要岗位人员任职条件

2.2.4.1 项目经理

1.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高级技术职称;

2.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或一级项目经理证书;

3.具有15年以上相关工作或担任项目经理岗位8年以上;

4.担任过时速200km/h及以上大中型铁路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5.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兼任项目经理,或其他有实质性权利的职务;

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以上附合同等证明材料)

2.2.4.2 项目副经理

1.具有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高级技术职称;

2.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或一级项目经理证书;

3.具有15年以上相关工作或担任项目经理岗位5年以上,从事过时速200km/h及以上大中型铁路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施工的技术或管理工作;

4.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兼任项目经理,或其他有实质性权利的职务;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其中要求至少设生产副经理1名,质量安全副经理1名,征地拆迁副经理1名。(以上附合同等证明材料)

2.2.4.3 安全总监

1.具有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

3.具有15年以上相关工作或担任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岗位10年以上,从事现场施工10年以上,参加过铁路、公路、水工或其他土建项目4个以上,有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和能力;

4.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兼任工作,或其他有实质性权利的职务;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以上附合同等证明材料)

2.2.4.4 项目总工程师

1.具有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或一级项目经理证书;

3.具有15年以上相关工作或担任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岗位10年以上,从事现场施工10年以上,参加过铁路、公路、水工或其他土建项目4个以上,有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和能力;

4.担任过时速200km/h及以上大中型铁路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程师;

5.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兼任项目总工程师,或其他有实质性权利的职务;

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以上附合同等证明材料)

2.2.4.4 部室负责人的任职条件

2.2.4.4.1工程管理部长

1.工程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从事铁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6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

担任过相应职务。

3.熟悉所从事工程项目的主要专业施工技术,掌握技术质量管理程序和要求,熟知变更、索赔和工程计量等事项,熟悉试验和测量业务,具备独立解决施工中一般技术难题的能力。

4.熟悉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和法律法规,具备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5.具备编制大型复杂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计划》、重难点工程施工措施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能力。

6.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4.4.2 安全质量部长

1.工程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铁路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6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职务。

3.熟悉安全、质量、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和法律法规,有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能力,具备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具备编制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创优规划等方案的能力。

4.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4.4.3 物资设备部长

1.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从事铁路工程物资设备管理工作6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职务。

3.具备较强的物资设备管理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的物资设备部门业务专业指导能力。

4.掌握物资核算、物资报表和内业资料的编制、管理方法,具备采用物资、设备管理报表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化管理措施的能力。

4.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4.4.4 计划财务部长

1.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会计师及以上的会计、经济

专业技术资格。

2.从事铁路工程财务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职务。

3.具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对项目的计划财务部门的专业进行指导管理。

4.熟悉国家财经、合同方面的法律、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有关知识,具备通过财务信息准确分析成本发生的合理性,并提出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具备合同风险管理监控的知识,合理规避不应承担的项目合同风险。

5.了解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技术和程序,熟练掌握计划的编制管理基本技能。

6.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4.4.5 综合部长

1.专科(含)以上学历,具有工程、经济、政工师职称。

2.从事工程综合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职务。

3.掌握企业管理的一般知识,并对文件和档案的管理程序和方法熟练掌握,具备较强的人力资源管理能力。

4.了解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具备实施、维护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运行程序的能力。

5.掌握信息沟通交流程序,能够合理的处理本项目相关方的信息管理。

6.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4.4.6 中心试验室主任

具有五年以上从事相关试验工作经历,担任相应职务不少于2个项目,具备指导项目相关试验工作的业务能力;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取得部级试验工程师资格证书,交通部检测员证三科以上(材料、道路、桥梁)。

2.2.4.5 专业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2.2.4.5.1工程管理部各专业工程师

1.工程专业专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主要专业至少2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参加工作6年以上,至少参加3个公路、铁路或水工项目的技术工作,曾担任过项目主管或专业工程师(路基、桥梁、隧道、测量)的经历,能够胜任相应工组岗位。

3.熟悉所从事工程项目的主要专业施工技术,掌握技术质量管理程序和要求,熟知变更、索赔和工程计量等事项,熟悉试验和测量业务,具备解决施工中一般技术难题的能力。

4.熟悉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和法律法规,具备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5.具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重难点工程施工措施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能力。

6.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4.5.2 安全质量部各专业工程师

1.工程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及以上职称。

2.具有岗位相应的岗位证书、执业资格。

3.从事铁路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5年以上,参加过3个工程项目的建设,并担任过相应工作的主管工程师。

4.熟悉安全、质量、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和法律法规,有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能力,具备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5.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4.5.3 造价工程师

1.专科(含)以上学历,具有工程经济、工程技术中级(含)及以上职称。

2.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

3.参加2个大中型建设项目及以上的造价管理工作,担任过铁路项目大中型项目的造价主管工程师。

4.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4.5.4 财务管理人员

1.专科(含)以上学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2.参加2个大中型建设项目及以上的财务管理工作,担任过铁路项目大中型项目的财务主管。

3.熟悉国家财经方面的法律、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有关知识,具备通过财务信息准确分析成本发生的合理性,并提出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

4.了解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技术和程序,熟悉合同管理方面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掌握合同常规规避风险的措施。

5.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4.5.5 物资设备管理人员

1.专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及以上职称。

2.参加过3个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物资设备管理工作,从事铁路工程物资设备管理工作3年以上,并担任过相应职务。

3.具备较强的物资设备管理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物资设备部门业务专业的业务能力。

4.掌握物资核算、物资报表和内业资料的编制、管理方法,具备采用物资、设备管理报表进行分析调配的能力。

5.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4.5.6 试验专业工程师

具有四年以上从事相关试验工作经历,担任相应职务不少于2个项目;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取得部级试验工程师资格证书,交通部检测员证两科以上(材料、道路、桥梁)。

2.2.4.5.7 普通业务工程师

项目部可以配备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工程人员从事辅助性工作,但其数量不得超过项目部管理机构人员总数的30%。

2.2.5 主要岗位人员调整的审批规定

在满足现场需要的基础上,项目的人员调整应上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对普通业务工程师和专业工程师的调整,施工单位应报监理单位批准,所属段落指挥部备案;各部门负责人的调整,应上报所属段落指挥部批准,公司备案;项目部领导人员调整,应上报公司批准。

人员调整批准后,应按照人员任职程序进行任免。

2.3 项目经理分部

2.3.1 项目经理分部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分部组织机构图如下:

项目经理分部组织机构图

2.3.2 项目经理分部的机构设置

为了加强施工管理,促进施工生产,项目经理部以工程类别或施工里程为依据,进行施工段划分,成立施工项目经理分部。项目经理分部下设综合部、安全质量部、工程管理部、物资设备部、计划财务部、试验室五部一室职能部门。负责日常施工生产管理工作。

2.3.3 项目经理分部主要人员任职要求

2.3.3.1 项目经理分部经理任职要求

1)工程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至少参加管理2个铁路、公路相类似规模项目,有管理相近工程的管理经验,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职责要求。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执行力强,掌握本项目经理分部的工程特点、难点,有处理工程风险的决策能力和经验。

4)熟悉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和法律法规,有大局观、责任心,忠于职守。

5)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3.3.2 项目经理分部副经理任职要求

1)工程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至少参加管理1个铁路、公路相类似规模项目,有管理相近工程的经验,能够胜任现场生产管理工作。

3)具有丰富的现场组织、协调、调度、施工能力,执行力强,掌握本项目经理分部的工程特点、难点,熟悉施工工序、工艺,有处理施工突发事件的能力。

4)熟悉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和法律法规,有大局观、责任心,忠于职守。

5)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3.3.2 项目经理分部总工程师任职要求

1)工程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6年以上相关技术工作经验,至少参加管理1个铁路、公路相类似规模项目,有管理相近工程的技术管理经验,能够胜任现场技术管理工作。

3)熟悉本项目经理分部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技术工作,掌握技术质量管理程序和要求,掌握设计要求和验标规定。熟知变更、索赔和工程计量等事项,熟悉试验和测量业务,具备解决施工技术问题、难题的能力。

4)熟悉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和法律法规,有效推进安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的协调运转。

5)具备编制工程施工方案、技术总结、组织竣工资料的编制及竣工交验工作的能力。

6)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3.4 作业队

2.3.4.1 作业队类型划分

主要有自有整建制队伍、架子队和劳务分包队伍三种。

自有整建制队伍是由施工企业内部专业队伍完全承担作业任务的工程队。其管理、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皆为施工企业内部职工。

架子队是以施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为施工作业管理与监控层,以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和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他社会劳动者(统称劳务作业人员)为主要作业人员的工程队。

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第一节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1.项目管理模式 项目管理是一个全过程、全方位的规划、组织、控制与协调工作,其目的是使项目顺利实现所要求的质量、所规定的时限、所批准的费用预算,因此,对于一个施工项目来说,采取具有程序性、全面性、科学性的项目管理方法,做到“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是顺利完成施工任务、实现施工工程目标的保证。 本工程由我公司选派最优秀且具备相应资质与业绩要求的项目经理负责组建本工程项目 经理部,负责本工程的具体施工管理。同时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及《珠规建建[2010]48号》的要求,将严格按照“项目法”施工管理模式进行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机构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设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下设施工、质量、安全、造价等管理部门,项目经理对质量、工期、安全、成本及文明施工全面负责。各施工管理职能部门在项目经理的直接指导下做到有计划的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方面达到目标要求。施工期间,我公司的骨干力量(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专业施工员)保持稳定。 由于本工程的重要性和地理位置的特殊性,该工程被列为本公司重点工程,专门设立后方保障部门,从人员、机具、施工物资上为该工程提供充分保证,组织好本工程的计划协调,公司各部门也在各自业务管理范围内制订为本工程提供服务的保证措施,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工,及早交付并投入使用。 2.项目组织机构 组织强有力的工程承包项目经理部,根据本工程的特点,项目管理机构由四个层次组成。 (1)决策层——工程指挥部核心层 工程总指挥部是项目施工决策和保护机构,在公司整个范围内,对项目施工所需要的人员、机械、材料、资金等进行统一协调和调配,为项目提供可靠的保障。 (2)指导层——工程指挥部 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对工程施工中涉及的各方面对口进行指导、协助和协调,为项目施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3)项目管理层——工程承包项目经理部 按照“项目法施工”组成的项目经理部,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履约全面负责,并协调各专业分包之间的工序搭接和进度、场地、交叉作业的相互配合。确保工程按照既定质量、进度目标交付使用。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

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和工程监理单位管理人员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确保建筑工程施工阶段人员配备满足工程施工和监理需要。 第四条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阶段人员配备的监督管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工程施工阶段人员配备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聘用外单位人员应当在聘用前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变更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第六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在同一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相关中介机构中兼职。 第七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除本职工作完成、工程停工等特殊原因外,应当常驻施工现场。 第二章建筑施工企业人员配备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履行施工阶段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应当至少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

基本施工管理人员。 第九条除配备基本施工管理人员外,建筑施工企业可根据工程需要配备生产负责人、试验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 企业根据工程需要配备的项目副经理、执行经理、施工负责人等其他管理人员不得代行基本管理人员全部职责。项目经理不得全权委托他人履行项目经理职责。代行基本管理人员部分职责的人员应当具有基本管理人员具备的资格条件。 第十条大中型项目基本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职,或兼任其他职责,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第十一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企业委派,并持有有效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十二条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应当持有本单位本专业相应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应当持有相应的本单位建造员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经理应当持有有效的本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十三条小型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由具有3年以上同类工程施工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并具有相应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0年以上同类工程施工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并具有相应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十四条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不得少于《贵州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其中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得少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及专了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数量。 第十五条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应当持有本单位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 第三章工程监理单位人员配备 第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履行施工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时,应当建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当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的需要,应包括总监理工

7、项目管理人员配置

项目管理人员配置 1.施工管理网络 施工管理网络 施工班组 2.施工管理人员配备 根据施工部署,现场设项目经理一名,设立以项目经理为领导的管理机构, 3.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职责 1、项目经理 ①代表公司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合同。

②执行公司对本工程下达的“三定”指标,向公司实行“三保”。 ③依据公司对项目的财务、材料、人事、机械、工程等各项规定,处理工程进行中的日常事务,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 ④负责项目人事组织和调配,向公司提出人员增减计划。 ⑤领导制订施工计划,审定各种施工方案,并负责督促实施,重点抓好工程的施工组织和协调工作。 ⑥定期主持项目的工作会议。 ⑦对外部重要文件的审定或签定。 ⑧考核职工及施工队伍的表现,审批管理人员的请假,颁发放假或调整放假日的通知。 ⑨签署项目聘请人员合约,保管员工合同。 2、技术负责人 ①执行和推进工程总进度计划,统管用料,统管质量,统管安全,处理工程进度、质量等问题。 ②在项目经理的配合下,编制每月、每层、每段工作计划,并及时调整施工方法和施工力量。 ③解决施工上必须及时解决的事项。 ④负责施工机械的安排和调配。 ⑤施工场地的规划及控制,务求做到场地清洁整齐,实行文明施工。 ⑥记录施工过程中一切原始资料,做好施工日记。 ⑦预审图纸,提出图纸上不明确或标书惯例有差异的问题。 ⑧主持每天与施工员的碰头例会,及时解决施工上存在的问题。 ⑨负责工地上一切没有人管的工作安排。 ⑩参加编制并审定施工方案,指导编排每月的工作计划; ⑾审核图纸与工作章程的差异,并及时与项目主管人员、施工员沟通。 3、施工员 ①熟悉各分段内图纸,了解工作章程,按图施工,按章工作,抓好进度、质量、安全工作。 ②编制分项进度计划表。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

附件 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人员配备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与监理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施工现场配备的施工管理人员与监理管理人员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施工项目部应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施工员、机管员、安全员、质检员、试验员、材料员等管理人员;项目监理机构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管理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施工活动。 第四条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1);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必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2)。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但不得低于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建设(代建)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建设(代建)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对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应满足本办法规定,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数量

应当同投标时承诺的数量一致。 第六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将施工、监理单位投标承诺与合同约定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详见附件3)。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生产负责人、施工员、机管员、安全员、质检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在同一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相关中介机构中兼职。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兼任专业监理工程师。 非主导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大小及工程进度,可在其她工程项目中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三个(含在同一项目中兼职)。 第八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除下列情形外,工程施工、监理单位不得擅自变更: (一)因患病等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二)退休或离开本单位的; (三)本人所承担的专业业务已完成的; (四)非施工、监理单位原因工程项目不能如期开工、停工时间达三个月以上的;

工程施工人员配备标准化

实行高速建设单位人员配备标准化 一、人员配备基本内容 1.人员配备标准化的内涵。建设单位人员素质决定了建设管理的水平和效率,是实行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的根本。人员配备标准化就是根据工作岗位要求配备具有相应技能、能力、知识以及协调能力的人员,实现岗位设置满足管理要求,人员素质满足岗位要求,使项目管理机构成为实现建设目标的工作团队。 2.人员配备标准化的主要内容。建设单位要按照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指导意见》和《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组建项目管理机构,配齐管理人员。铁路局应根据建设项目情况,为建设项目配备具有一定公路建设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懂业务、会管理,有事业心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客运专线公司要选配具有一定铁路建设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懂业务、会管理,有事业心的中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建设单位要以铁道部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的《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手册(试行)》为基础,明确指挥长、总工程师、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工程师在铁路建设各个阶段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工作要点,以及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 3.实行人员配备标准化的要求。建设单位要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建设管理人员学习管理和业务知识;积极选派人员参加铁道部和铁路局组织的培训班,并结合项目特点,开展专业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建设管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的认识和实施标准化的能力,提高建设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拒腐防变的能力。结合项目情况,逐步配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注册建筑师。建设任务重的铁路局,要有计划地做好建设人才培训、培养和储备工作,对有一定建设管理经历的人员要进行新知识培训,对有专业知识但缺乏实践经验的人员要进行现场培训,对少量高端人才可采用引进方式解决。 4、主要施工设备的选择 软基处理主要施工设备:薄壁筒桩打桩机选择履带式振动打桩机3台;排水板打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及管理经验

第七章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及管理经验 本节阐述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及管理经验等。 第一节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及素质及管理经验 一、项目管理模式 我们的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是采用三级管理,把监督权、决策权和执行权进行“三权”分离,企业总部对项目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保障;总承包管理层代表企业总部对项目实施施工总承包管理决策,并负总包责任;专业管理层是生产管理中心,重点抓好自行承建部分的管理。 在总承包管理机构中,我们设置深化设计管理部,尤其是这种大体量、短工期项目。本工程建设规模相对较大、技术含量较高、各种专业多、各专业关系错综复杂,深化设计本身就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不但在总承包项目经理管理部中设置深化设计管理部,而且深化设计团队还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施工图设计经验,指导并协调各专业深化设计工作,通过深化设计协调管理,最终实现原设计思想,并完成总包的总体质量目标。 在总承包管理机构中,还设置了计划协调管理部,负责包括业主在内的所有参建单位的施工计划协调,对各专业工程的进度计划进行过程监控,协调各专业之间的问题,建立合理完善的施工秩序。 这种管理模式可以充分体现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公正”原则,克服传统的管理模式只注重主承建项目的管理,忽视业主指定分包管理的弊病。 二、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框架 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分企业保障及业主管理层、总承包管理层、施工作业层三个层次,按照对人员、资历、业绩的要求设置关键管理岗位,并配备相关项目管理人员,使得总包管理与总包实施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管理,项目公共部门负责配合,共同做好生产管理和服务。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见P页,;主要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配备见P页,。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 注: 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 及主要职责 一、项目负责人 1.任职条件: (1)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2)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

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执行企业对项目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和规定任务; (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4)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机具、建筑材料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突出抓好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管理; (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CJ/T77-200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T59-99)、《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业主等的协调和过程控制,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7)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8)处理项目部的善后工作; (9)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 1.任职条件: 一级工程(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附表2标准划分,下同)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二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三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复杂程度以及专业要求确定的其他条件。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的技术管理; (2)主持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计划; (3)按规定查验和接收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设计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4)组织有关人员熟悉与审查图纸,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落实; (5)负责技术交底; (6)组织做好测量及其核定; (7)指导质量检验和试验; (8)具体组织编制和报审施工组织设计、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审核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实施;有分包单位的,应负责督促落实分包单位的相应工作。 (9)参加工程验收,处理质量安全问题; (10)组织各项技术资料的签证、收集、整理和归档; (11)组织技术学习、交流技术经验; (12)组织进行技术攻关。 三、施工员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项目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我公司将按项目法施工的原则选派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优良的项目班子进驻现场,项目经理部的机构设置和职责如下: (1)项目部组织机构图 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图 (2)项目部主要成员及各部门职责 a、项目经理 对公司直接负责,代表企业全面负责履行承包合同,负责项目部与公司的关系协调负责施工所需人、财、物的组织管理与控制,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和协调管理,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成本目标进行控制。 b、项目技术负责人 分管技术质量部、工程部和微机室、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施工图

纸和组织图纸会审,组织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制和交底,负责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微机管理和档案管理。 c、安全员 直接管理现场的施工安全,对施工生产、安全生产直接负责。 d、工程部 负责工程的施工管理,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和总平面管理,负责总进度计划、月、周计划的编制和落实,负责编制材料和机具设备使用计划,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e、技术质量部 负责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图纸学习和会审,施工方案的编制、技术交底、新技术应用和培训、测量、计量和试验检验、微机管理、工程的技术复核、质量计划、质量预控、质量检验与评定、施工技术档案等工作。 f、物资供应部 根据工程部门提出的要求,负责材料设备和工具的计划、采购、供应和管理工作。 g、经营预算部 负责合同管理及预结算工作,负责成本管理及财务资金管理。 h、综合办公室 负责内外关系的协调,包括公安、交通、环卫环保等方面,负责文明施工、安全保卫及生活后勤保障工作。 i、微机室

负责微机管理、文明信息处理、贮存及档案管理工作。 (3)公司与现场管理组织的关系 公司与现场管理组织的关系,可概括为十七个字,即“公司监督、部门协调、授权管理、全面负责”。 “公司监督”是指以司按合同要求和承诺,对项目部的实施情况进行全 程监督,必要时调动我单位人力、物力、确保合同要求和承诺全面竞现。 “部门协助”是指公司的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财务、预算等各业务部门对项目提供人、财、物的全方位支持,各部门对项目的管理服务监督并重。 “授权管理”是指公司授权范围为本工程及本工程项目有关的施工管理活动所需权限,包括对人、财、物的支配调动权、奖罚权。 “全面负责”是指项目部全面履行合同要求和承诺,对本工程一切施工活动包括工期、质量、安全、成本、文明施工等全面负责并组织落实。 总之,在项目管理活动中,公司是依托,项目是主体,部门是保证,达标是目的。 (4)公司对现场机构授权范围 a、授权原则 项目经理是公司法人代表在项目上的全权代理人;项目经理是实现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目标的责任人;项目经理

(完整版)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表及相关说明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1.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2. 项目经理(建造师)简历表

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一)项目施工管理体系 1、项目经理本工程由具有消防工程丰富经验的国家一级项目经理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工程对内及对外各专业的协调工作。在公司决策层的领导及职能部门的指导下,项目经理部负责实施从工程项目开工到达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的施工承包经营管理。项目管理层由施工技术部、质量安全部、设备材料部、项目财务部和综合办公室五大部分组成,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全权组织生产施工要素,包括劳动组织,材料供给,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成本实施过程的动态管理。 2、项目部设五个职能部门,分述如下: (1)施工技术部:设立消防水施工队、消防电施工队、防排烟施工队、辅助人员五个施工组,设立正、副班组长负责相关专业施工技术实施和作业指导,指导工人施工,负责相关专业班组进度计划的落实,检查施工质量等工作。 (2)质量安全部:具体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工作及负责现场施工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由安全主任主管。。 (3)设备材料部:负责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及采购工作,负责进场物资的验收、保管、发放工作、负责机械设备安装、维修、保养工作。 (4)项目财务部:负责财务及成本核算工作以及编制预、决算工作及工程进度款申报、劳动力工资核算工作。 (5)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保卫、食堂、住宿等行政工作。 3、组织一批高素质、经验丰富作业层人员 根据优良组合的原则,选用具有较高素质,有丰富施工经验和劳动技能的合同工,分工种编成工作班组,由技术过硬,思想素质好的专业组长带班,加强激励机制,提高作业层施工的战斗力和质量水平,所有投入工程施工的班组均按项目部的要求,在项目管理人员的监督下协调地进行专业工程施工,确保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到位,落实工作,在总进度计划的控制下完成施工任务。 4、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 (1)确定施工方案,做好施工准备 1)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选定最佳可行方案; 2)选择适用的施工机械; 3)设计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图;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一)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一) (以建筑面积测算)(优先选择项) 安全员、质检员各1人;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方米,增加配备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1人。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二) 说明:1、本配备标准是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157-2013编制; 2、表中所列*标注为可兼任的岗位;小计为专职岗位人员配备数量; 3、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人员证书备案按DBJ50-157-2013标准执行; 4、土石方工程参照标准(以合同造价)执行,配备施工员、安全员; 5、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同时具备上岗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资格。

专业承包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技术工人配备要求 现场施工所有工种(含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工人必须100%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高级工及以上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10%,一般作业人员高级工及以上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5% 。 现场施工从业人员数量及岗位检查表 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工程名称: 工种类别:工程结构类型:施工面积: 总工期:填写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现场施工主管理人员统计表

工人数量市场计算式 房屋建筑工程数量按下列式计算 N=S×A÷T N工人数量(人) S建筑面积(M2) T工期(天) A 每平方米平均用工数(工日); A=1.8---2.2(小型工程);1.6—1.8(中型工程);1.4—1.6(大型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数量按下列式计算 N=S×A÷T N工人数量(人) S建筑面积(M2) T工期(天) A 每平方米平均用工数(工日);取值按;特大型桥梁及隧道和施工条件复杂的大型桥梁及隧道工程取5—7.5;其它大中型桥梁及隧道工程取6.25—9.38;其它桥涵及隧道工程,结构工程取7.5—11.25;机电安装取6.25—9.38;道路、广场、园林绿化、综合管网及其它附属工程取9.38—12.5。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标准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标准 2.1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图 2.2 项目经理部 2.2.1 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 施工单位应根据承担的施工任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设置和建设单位对应的部门及中心实验室,即设置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计划财务部、物资设备部、综合部和中心试验室的“五部一室”。 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图如下:

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图 2.2.2 机构设置与职责 项目经理部根据管段实际,下设项目经理分部,项目经理分部下辖作业队。项目经理部部门职能设计原则上应与建设单位职能衔接,具体职责可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必要调整。 2.2.2.1 工程管理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程序,建设单位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部门相应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工程变更和设计优化工作,做好变更和优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3.组织管理征地拆迁工作。办理项目用地报批相关手续,指导、协调、检查、考核各项目经理分部征地拆迁工作,指导建立本项目的征地拆迁档案,组织竣工阶段地亩资料的组卷和交验、土地产权移交等。 4.负责技术管理工作。做好施工图的复核审查、现场核对工作,做到内业资料管理标准化,组织重大技术方案评审、主要设备及系统选型的研究审查工作。 5.组织编制本标段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各项目经理分

部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实施并进行动态管理;组织重大施工方案的审查。 6.负责组织项目的科技创新、科研管理以及“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7.负责工程建设进度管理和信息收集,工程调度采用日报制。配合项目计财部编制生产计划,并动态调整;组织工期进度考评。 8.负责本标段的测量方案制定,编制各种测量实施管理办法,组织控制基桩交接和复测,将复测成果上报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下发各项目经理分部进行测设定位。 9.负责本标段竣工档案资料的归口管理工作。 10.指导现场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的编制,推广现场标准化作业。 11.负责组织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制定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督促和检查环保、水保、文物保护的实施。 12.参加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3.负责组织施工现场管理、检查和考评。 14.负责标段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组织编制竣工文件,编写工程总结。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2.2.2 安全质量部职责 1.负责贯彻国家、铁道部有关安全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建设单位的相关规定,并检查、落实各项目经理分部的贯彻和执行情况。 2.制定项目安全质量管理规章,建立安全和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参与重要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 3.负责协助项目经理分部办理跨铁路、公路、航道等的方案报批手续,履行日常安全监督,配合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现场监督工作,并做好监督信息的传递工作。 4.组织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及时通报和处理工程安全质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配合建设单位做好质量信用评价的相关工作。

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

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 法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LINDA on December 15, 2012.

各设区市建设局、园林局、公用局: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省厅制定了《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厅工程处反馈。 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 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人员配备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施工现场配备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管理人员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施工项目部应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施工员、机管员、安全员、质检

员、试验员、材料员等管理人员;项目监理机构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管理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施工活动。 第四条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1);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必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2)。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但不得低于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建设(代建)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建设(代建)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对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应满足本办法规定,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应当同投标时承诺的数量一致。 第六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将施工、监理单位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详见附件3)。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生产负责人、施工员、机管员、安全员、质检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第一节项目管理组成、技术人员配置如果我司中标,在项目部组成、主要技术人员、劳动力配置方面将按“项目法”组织施工。实行项目管理,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项 目经理部,开展方针目标管理,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保、科学管理、成本管理等全面负责。公司对项目经理实行直管,并在人、财、物的管理上,将赋予项目部更多的自主权和配备强有力的施工力量,以利项目部开展管理工作的独立性和主动性。 一、施工准备 i组建项目经部 针对本工程的范围、内容、数量与特点,根据现代科学工程管理理论,并结合我公司多年来在“项目法”工程管理中积累的施工经验,组建一支精明强干、反应迅速、经验丰富、工作负责的项目管理班子,进行本项目的施工管理,全面履行合同内容,从组织上为实现本工程各项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ii机构保证 组织机构必须落实并保持相对稳定,以利施工技术管理的专业性、连续性、一致性。 现场施工管理系统中所有人员,开工后必须全部到岗,凡是组织机构网络图所列各职能人员,均应保持稳定,恪尽职守。 iii临时设施布置 施工平面布置包括临时办公室、现场加工场地、临时宿舍、临电、

临水设施等的规划。我方在进场伊始,立即进行临时设施的布置,保证项目部在最短的时间内进入正常工作程序。我们将服从业主的统一规划和安排,认真执行业主单位制定的临时设施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的临时设施布置方案、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请详见第五章“施工平面布置”。 二、项目部配置 如本公司中标,将对该项目工程列为公司重点工程项目,中标三天内尽快组建项目机构,配备现代化的机械设备,挑选和组织精兵强将上施工一线。成立经授权的现场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管理,组成专业性较强、工作效率的管理层,负责组织和指挥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有效地全面履行合同。项目部设经理1名、副经理1人、总工程师1名,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配备质检、试验、道路、排水等专业工程师和财务负责人、计划统计负责人。 i成立项目经理部的基本原则 1.精干、高效、规范的原则; 2.便于生产指挥,协调管理,创造效益的原则; 3.因事设编,不搞对口,有人干事的原则; 4.实事求是,结合实际,勇于创新,谋求发展的原则。 ii项目经理部组成 项目经理部下设施工技术部、计划财务部、物资设备部、安全质检部、内业综合部。下设四个专业工程队,即道路专业工程队、排水专业工程队、路灯工程专业施工队、交通设施专业施工队,现场组织

安全人员配备标准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2.2.1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挂墙。 2.2.2建筑施工企业和企业内部职能部门、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总包和分包单位、项目部和班组之间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2.2.3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班组应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对责任目标和责任人实行考核和奖惩,考核必须有书面记录。企业对项目部考核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项目部对班组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 2.2.4建筑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实行企业委派制度。施工现场工程项目部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房屋建筑工程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10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3人;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4人,每增加10万平方米增加配备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及以上的,应按专业设置,并组成安全管理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2.5施工现场应配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等,工程项目部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齐全,主要工种的施工操作岗位,必须张挂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2.6建筑施工企业对列入建筑施工预算的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及安全施工等措施项目的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及文明施工,建立费用使用台帐,不得挪作他用。 2.3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2.3.1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 2.3.2建筑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2.2.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等。 2.3.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报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查签字盖章后方可组织实施。施工过程中变更方案的,必须经原流程审批,批准后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应当通过专家论证的,应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按上述程序办理签字手续后方可实施。 2.3.5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确认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本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内容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配合!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 素质及管理经验

第六章、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一、项目施工管理体系 1、公司由一名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工程对内及对外各专业的协调工作。在公司决策层的领导及职能部门的指导下,项目经理部负责实施从工程项目开工到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的施工承包经营管理。项目管理层由施工管理、质量检查、安全监督、材料管理、资料管理和后勤管理等部分组成,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全权组织生产施工要素,包括劳动组织、材料供给、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成本实施全过程的动态管理。 2、项目部设职能部门分述如下: 1)施工管理组:成立装饰施工组,具体负责编制施工技术实施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并向操作人员交底,指导工人施工,负责进度计划的落实,检查施工质量等工作。工程技术部由专业工程师组成。 2)质量检查组:具体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工作。 3)安全监督组:负责现场施工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由安全主任主管。 4)材料管理组:负责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及采购工作,负责进场物资的验收、保管、发放工作,负责机械设备安装、维修、保养工作。 5)统计管理组:负责财务及成本核算工作以及编制预、决算工作及工程进度款申报、劳动力工资核算工作。 3、组织一批高质量、高安全意识作业层人员。根据优良组合的原则,选用具有较高素质,有丰富施工经验和劳动技能的合同工,分工种编成工作班组,由技术过硬,思想素质好的专业组长带班,加强激励机制,提高作业层施工战斗力和质量水平,所有投入工程施工的班组均按项目部的要求,在项目管理人员的监督下协调地进行专业工种施工,确保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到位,落实工作,在总进度计划的控制下完成施工任务。 4、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 1)确定施工方案,做好施工准备;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配置标准

顺德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配置标准 一、人员配置要求 (一)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 1、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2、注册建造师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原项目经理在我省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和小型工程管理办法未发布前,暂可担任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各专业大、中、小型工程分类标准参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 3、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分期开发的同一建设项目,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并经我局批准后,可由同一套项目班子担任项目的现场管理岗位职责。 4、注册建造师不得超出其相应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担任项目负责人。 (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参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为: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 (3)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总造价: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 (3)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被我局列入“红名单”称号的施工企业,可视工程进度情况自行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需要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申报表”中明确。 (三)施工员 现场施工员必须配备,可由企业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及施工进度等自行配置,并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申报表中予以明确(配备一名以上)。

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工程人员配置要求: 1、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2、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3、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方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 4、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工程合同价≤5000万元,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以兼任。 5、造价低于100万元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6、工程合同价>1亿元,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建筑施工企业关键技术岗位八大员: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预算员)、资料员。在JGJ/T 250-2011新标准重新定义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职业标准,2011年7月13日发布,2012年1月1日实施。 扩展资料 人员岗位职责: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建筑施工的技术管理工作。 3、施工管理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施工组织管理工作。 4、施工员:主要负责施工组织策划、施工技术管理、施工进度成本控制、质量安全环境管理、施工信息资料管理等。 5、质量员:主要负责质量计划准备、材料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质量问题处置、质量资料管理等。 6、安全员:主要负责项目安全策划、资源环境安全检查、作业安全管理、安全事故处理、安全资料管理等。 7、材料员:主要负责材料管理计划、材料采购验收、材料使用存储、材料统计核算、材料资料管理等。 8、机械员:主要负责机械管理计划、机械前期准备、机械安全使用、机械成本核算、机械资料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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