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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

土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
土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

土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土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土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

一、具备下列条例,方可获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

(一)熟悉本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相关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压滤机滤布厂家

(二)参加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

(三)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秉公执法;

(四)清正廉洁,不谋私利。

二、行政执法证件定期年审,注册制度

三、行政执法人员履行公务时应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四、行政执法证件必须在行政职权和管理范围内使用。五、行政执法证件遗失,经申明作废后,可以申请补领;行政执法人员调离或不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应及时将行政执法证件上交局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六、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扣其行政执法证件,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行政执示资格,并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法定职责或滥用职权,滥施处罚的;

(二)严重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三)阻碍行政执法监督的;

(四)对控告、检举、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打击报复的;

(五)其行政执法工作中徇私枉法,除尘滤布经督查不改的;

(六)有其他违法失职行为,经督查不改的。七、行政执法人员在其行政执法证件被暂扣和收回期间,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附送:

土巴兔验收报告

土巴兔验收报告

下水管路

有过施工经验的朋友,是不是碰到过这样的情况:

施工完成了,表面上看起来装修工程毫无问题,完全符合自己的要求,但是一旦在验收完毕后,却发现厨房和卫生间的下水不畅?其实,这就是在工程中,施工队偷工减料而造成的,为了贪图省事,少数施工队可能会将含有大量水泥、沙子的混凝土碎块直接倒入下水道,这样就造成了日后的下水管道不畅的问题。

土巴兔监理师建议:

一定要严格监督、并且事先提醒施工队,不能拿下水道当垃圾道使用。在水路施工完毕后,将所有的水盆、面盆和浴缸注满水,看看下水是否通畅,管路是否有渗漏的问题,在完成这所有的步骤后,才可以算通过验收。

【装修偷工减料手段二】:

墙面刷漆

乳胶漆是目前最常见的墙面装饰材料,在具体施工中可以进行涂刷、

辊涂或喷涂,对于居室的内墙装修来说,一般乳胶漆需要涂两遍以上才算合格。如果工人在施工时不认真或敷衍了事,常会出现色差,尤其是颜色较深的乳胶漆更会出现这种问题。

点击查看施工现场

土巴兔监理师建议:

乳胶漆在使用之前需要加入一定的清水,调配好的乳胶漆要一次用完。同一颜色的涂料也最好一次涂刷完毕。如果施工完毕后墙面需要修补,就要将整个墙面重新涂刷一遍。

【装修偷工减料手段三】:

电线接头

现象:

这又是一个具有很强隐蔽性的偷工减料,通常发作在装修完成后的一段时间里,在消费者使用电器,尤其是一些耗电量较大的热水器、空调等时,开关、插座发热甚至烧毁,一些没有经验的消费者这时候往往会认为是大功率电器惹的祸,其实事实并非如此,出现这样的情况,很有可能就是电工在安装插座、开关和灯具时,不按施工要求接线而造成的。

土巴兔监理师提醒:

若是夏天,大功率的电器:

空调等的使用在所难免,所以在施工中一定要监督电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在所有开关、插座安装完毕后,一定要进行实际的使用,看看这些部位是否有发热现象,以防止以后使用电器过程中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装修偷工减料手段四】:

现象:

铺贴墙地砖是一个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如果工人们偷工减料的话,很容易出现瓷砖空鼓、对缝不齐等问题,不但让居室的整体美观程度大打折扣,而且在时间一长后,瓷砖很容易出现开裂、破碎等现象。另外,对于铺贴瓷砖用的水泥和粘接剂也有讲究,如果配比不合理也会出现脱落等问题。土巴兔监理师提醒:

墙地砖铺贴应平整牢固、图案清晰、无污垢和浆痕,表面色泽基本一致,接缝均匀、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棱,局部空鼓不得超总数的5%。

点击查看铺贴现场

【装修偷工减料手段五】:

墙面剔槽

现象:

现在的家庭装修一般都选择暗埋管线,以保持居室环境的简洁和安全,而要暗埋管线,就必须在墙壁和地面上开槽后才能埋入。少数工人在进行开槽操作时野蛮施工,不仅会破坏建筑承重结构,还有可能给附近的其他管线造成损坏。土巴兔监理师提醒:

在施工之前,要和施工队长再次确认一下管线的走向和位置。针对不同的墙体结构,开槽的要求也不一样:

房屋内的承重墙是不允许开槽的,而带有保温层的墙体在开槽之后,很容易在表面造成开裂,而在地面开槽,更要小心不能破坏楼板,给楼下的住户造成麻烦。

【装修偷工减料手段六】:

现象:

在一些墙面与门、窗户的对接处,以及两种不同颜色涂料对接的地方,因为不太容易被人注意到,所以这些地方也正是工人们经常敷衍了事的所在。您往往会看到乳胶漆与木作之间的涂料互相混杂,接缝处出现各种问题。

土巴兔监理师提醒:

对于接缝的处理是很重要的,您一定要监督工人认真施工。如果在墙面上有两种颜色的涂料相对接时,在施工中一定要在第一种颜色的边沿处贴上胶带,再在其上涂刷另一种颜色的涂料,这样只要在施工完毕后撕去胶带,整个接缝就可以非常齐整了。

【装修偷工减料手段七】:

电线穿管

现象:

在家庭装修施工中,几乎所有电线都是穿在PVC管中,暗埋在墙壁内的。因此电线穿进PVC管后,消费者根本看不见,也就无从谈起验收合格了。如果工人在操作中不认真,会导致电线在管内扭结,造成用电隐患。如果工人有意偷工减料,就会使用带接头的电线或将几股电线穿在同一根PVC管内,一旦发生问题的话,更换也比较难。

点击查看验收现场

土巴兔监理师提醒:

消费者最好自己购买电线,然后在现场监督工人操作,安装完毕后要进行通电检验。另外,消费者一定要让装饰公司留下一张“管线图”。当电工刚刚把电线埋进墙壁时,就可把这些墙壁编上号码并画

出平面图,接着用笔画出电线的走向及具体位置,注明上距楼板、下离地面及邻近墙面的方位,特别应标明管线的接头位置,这样一旦出现故障,马上可查找线路位置。

【装修偷工减料手段八】:

小面处理

现象:

所谓“小面”,就是一些消费者眼睛看不到,又不太留意的小地方,例如房门的上沿、窗台板的下面等地方,有些工人在这里就会偷工减料,甚至会不做任何处理。

土巴兔监理师提醒:

要时刻记住任何物体都是有6个平面的,在检验工程质量时不要忽略任何一个细节。

【装修偷工减料手段九】:

地面找平

现象:

在一些有偷工减料嫌疑的工程中,常常会发现家里的木地板边缝处有翘起的现象,尤其是靠近墙边角处就更为明显了,是什么原因造成这样的问题呢?木地板翘起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铺设前,地面找平发生问题而产生的。由于有些房屋的地面不够平整,因此在铺设地板前需要重新找平,如果工人不够细心或者有意粗制滥造,就会造成“越找越不平”的问题,给日后的地板翘起潜藏了一个隐患。

土巴兔监理师提醒:

在进行地面找平之前,必须先做好地面的基底处理,然后用水泥砂浆进行地面找平。在水泥干透之后,用专用的水平尺确定整个地面

的平整度,然后再进行下一步的施工。

【装修偷工减料手段十】:

基底处理

现象:

在涂刷乳胶漆、铺贴墙地砖之前,一定要做好墙面或地面的基底处理,对于新房来说,基底处理一般只需要用粗砂纸打磨即可,不需要把原漆层铲除,而普通旧房子的墙面则需要把原漆面铲除后才可以进行下一道工序。一些工人,就是由于户主对这方面知识的不了解,在施工时在这方面偷工减料,这样带来的后果是轻则造成墙面不平整,乳胶漆涂刷后有色差,重则乳胶漆变色、出现裂纹甚至掉皮、或者瓷砖粘贴不牢的现象。

土巴兔监理师提醒:

在墙地砖的铺装施工中,您要注意瓷砖不能直接铺在石灰砂浆、石灰膏、纸筋石灰膏、麻刀石灰浆和乳胶漆表面上,而是要将基层面处理干净后方能铺设。瓷砖和基底之间使用的粘结浆料,应严格按照施工标准和比例调配,使用规定标号水泥、粘结胶材料,不能随意调配。在涂刷乳胶漆时,您一定要注意墙面腻子的披刮是否均匀、平滑,打磨和滚涂是否到位等问题。另外,您要注意乳胶漆是否配比得当,有没有搀加过多的水。

防止装修偷工减料的方法买小配件也要留收据

“家装游击队”总会找你在现场的时候差遣你买这买那,占点小便宜。其实很多零件都是算在工程款里面的,装修工头苦于找不到机会宰业主,一旦有机会,尤其是当业主在购买合同规定的材料时,他总会给你下单子,什么暗盒不够啦,电线不够啦,需要2条木线啦,等

等,因为分次要,所以业主也觉得钱不算多,回头算账不够意思,尤

其是男性业主,一般就不会计较。

篇三:

隐蔽工程验收注意事项总结

隐蔽工程验收注意事项总结

家庭装修中的隐蔽工程是指隐蔽在装饰表面内部的管线工程和结构工

程。管线工程包括电器回路、给排水、煤气管道、空调系统等;结构工

程指用于固定、支撑房屋荷载的内部构造。虽然曾经流行一时的野兽

派和高科技派以暴露管道结构为美,但是这种手法不适于普通百姓人

家的装修。

此道工程验收应该注意的当然是防水工程不能出现渗漏现象。

第一步,验收人员在准备验收的房间门口做起15厘米高的挡水墙; 第二步,我们在房间里放进10厘米深的水,同时要做好水面的高度标

记;

第三步,24小时以后验收人员来观察水面高度是否发生了变化,同时

还要检查楼下相同位置房间的天花板是否出现渗水现象; 第四步,如果没有出现上述现象,验收人员即可认为防水工程施工验

收合格;反之,如经检查发现上述现象,即可认为防水工程施工不合

格。如验收不合格,防水工程必须整体重做后,重新进行验收;对于轻

质墙体防水施工的验收,应采取淋水试验,即使用水管在做好防水涂

料的墙面上自上而下不间断喷淋3分钟,4小时以后观察墙体的另一侧

是否会出现渗透现象,如果无渗透现象出现即可认为墙面防水施工验

收合格。

提示:

对于地面所做的第一步工作,就是我们常说的闭水试验;由于轻质

墙体容易出现渗漏现象,而常规检查对这一部分又容易遗漏,所以,

笔者给读者出了一个小主意。

配电工程验收、防水工程的验收,是为了不让水渗漏出去,而配电的

验收是为了让线路畅通无阻,不出现短路以及断路的现象。验收人员

按照先后次序,应该对下面的项目进行检查:

1、所用各种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线管是否固定;

3、线管联结是否牢固;

4、电线是否有接头,接头是否牢固;

5、电视电缆是否存在接头,如有接头必须更换,或在接头处使用

分置器;

6、电话线是否存在接头,如有接头必须更换;

7、暗盒是否安装方正,是否在要求的高度;

8、施工队是否在敷设线管的部位做出标记;

9、暗盒位置是否合理,线管走向是否合理,以及线接头位置是否

合理。

提示:

配电验收还有一点应该注意,就是地线的问题,施工人员应该按

照施工工艺对地线进行安排。

地板木龙骨的安装验收

1、检查木龙骨的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住宅使用说明

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

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Part1 :

收房讲步骤看二手房收房流程

二、先验房后签字交费

一般收房过程中,业主在验房前,物业会催促业主交付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业主可同他们交流,验收好后,再交付费用。从物业处拿钥匙,分别应该有楼层钥匙、进户门钥匙、信箱钥匙、水表、电表等几把。注意:

不交费、不签字、先验房。发现问题后更不能交费、签字。应先修房,同时取证,为日后举证奠定基础,特别保存好验房问题备案单。

三、签相关合同

签买卖合同、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等合同时,看好条款,不能放弃自己的权利。

四、交合理费用

这里的合理费用一般为有物价局批文的物业管理费,还有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等。

二手房验收中最重要的步骤是实地察看,查看时要顾及方方面面,千万马虎不得,下面就告诉大家一些二手房验收过程中必须注意的重要环节。

一、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

买房人验收时一要查看所买二手房是否有占用屋顶的平台、走廊的情况;二要查看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是否改动过房屋的内外部结

构,如将阳台改成卧室或厨房,或将一间分隔成两间;三看阳台是否是屋主自己封闭的,这牵涉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

二、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

二手房验收的准确面积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但最保险的办法是实地测量一下房屋内从墙角到墙角的面积,即所谓地毯面积。

三、观察房屋内部结构及装修状况

二手房验收时要弄清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爆裂或者脱皮等明显的问题;原房屋是否带装修,装修水平和程度如何,是不是需要全部打掉。

四、考核房屋的配套情况

打开水龙头观察水的质量、水压;确认房子的供电容量,避免出现夏天开不了空调的现象;观察户内外电线是否有老化的现象;电话线的接通情况,是普通电话线还是 ISDN 电话线;煤气的接通情况,是否已经换用天然气;小区有无热水供应,或者房屋本身是否带有热水器;冬天暖气的供应以及费用的收取,暖气片数够不够,暖气温度够不够等。

五、查验物业管理水平及收费标准

Part2 :

重点检查二手房关键项目验收

向有关人员了解水、电、煤、暖的收费方式;观察电梯的品牌、速度及管理方式,观察公共楼道的整洁程度及布局;小区绿化工作如何,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哪些服务;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等。

除了上面的二手房验收流程和重要的注意事项,下面再告诉大家一些

二手房验收细节,掌握好这些对二手房的验收将会有很大的帮助。Part3 :

勿忽视小处看二手房细节验收

一、二手房验收常见所需工具

工具作用

小榔头用于验收房子墙体与地面是否空鼓

5 米卷用于测量房子的净宽高等

万用表用于测试各个强电插座及弱电类是否畅通

塞尺用于测裂缝的宽度

计算器用于计算数据

笔用于签字等

篇五:

201X年收房、验房注意事项

201X年《收房注意事项》及《验房流程明细》

目录

1、疑问问答第2页

2、收房注意事项

1交房资格第3页交房的5个证件重要程度排名?第3页PS:特别提示?第4页

2收房流程?第4页查证、办理验楼手续第5页 PS:提示?第5页

3、验房流程明细

3.1验房时间?第6页

3.2验房目的?第6页

3.3验房项目各项标准?第6页 PS:提示? 第6页

详细检测项目?第6-8页验房时应注意哪些事项第7-8页

验房标准项目各项标准?第8-10页

4、验房案例第10页

5、温馨提示验房申请第11页

疑问问答:

1、验房条件:

同一小区同一天必须报名达到10户或者是10户以上,组织公益验房活动

2、验房师是我们土巴兔自己专业的监理师,验房当天携带专业的验房工具,按照国家标准验房,验房后,出验房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给报名的业主,报名的业主,可以根据问题的大小要求开发商整改;PS:

监理师是有从业资格证的,并且是可以检查装修质量的;

3、为什么:

因为土巴兔是装修行业的门户的网站,类似淘宝性质的第三方平台,我们的盈利点是在:

全国各地的装修公司、设计师、建材商等入驻我们的平台,主要收取广告费用,所以针对业主所提供的7项服务(验房、量房、设计、报价、预算审核,第三方监理,装修保障)都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

4、后期是否有其他隐形收费、或者是推销:答:

我们的验房是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任何的隐形收费,更没有任何的强制性服务;如果小区的业主有需要对比设计、报价方案

的话,我们提供装修一切相关的服务,都是在业主有需求的情况下才做安排的,如果业主不需要我们这边也不会强制性的给大家做安排,同时也不会影响到验房的服务;

验房活动在深圳、北京、南京、上海、广州、苏州、无锡等32个分公司陆续开展,由土巴兔平台第三方监理师,按照国家正规验房流程进行专业检查,验房结束后,出示验房报告,供业主参考!!!

一、收房时应注意

1、交房资格: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而我国目前规定的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合格的标志是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否则,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同时,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单体必须经过消防验收,才能交付使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因此,提供“两书”也是开发商交房的必备条件。

PS:

《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的颁发部门是由当地的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环保等部门共同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同时满足供水、供气、供电及通邮等必要居住条件,并取得了公共服务单位出具的永久供水、供气、供电、通邮的证明文件;

2、交房的5个证件重要程度排名:

1、《竣工验收备案表》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表》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2、《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细审查其中的具体各款,特别注意保修期限。

3、《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

4、《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

5、《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PS:特别提示:

1.、只有具备上述文件,才说明房屋已经具体交付条件。所以收房时先要审查相关文件,确认房屋已经具备交付条件之后,才能进一步进行验房、结算费用、交钥匙等交接工作。所以要对这些文件给予重视,尤其提示您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是最重要的文件,收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一定还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它是收房的前提,即使开发商做得再好,如果没有此表就说明它根本不具备交房的标准,您有权拒绝收房。

3.、对于这些文件,一方面要验收它有没有,另一方面也要看验收这些文件取得的合法性。

4.、如果开发商拒绝出示这些证明文件、或文件不全,您可按购房合同第十一条,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责任确认函”。

5.、提醒您:

《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管线分布竣工图,您可带走,作为证据资料保存。

6.、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相关文件,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2、收房流程:第一步:

拿钥匙验房。在还没有与业主交接前,开发商一般会委派工程部、客服部、物业公司组成内部验房团,对即将交付业主使用的房子进行预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经过预检后,开发商将钥匙移交给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安排业主验房。

第二步:

寄发通知。业主一般会提前5-7天收到物业《入伙通知书》业主最好要按约前往。因为合同中一般约定,如果业主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前去验房,视同同意交接。如果无故不交接,有的开发商还将从合同约定的交接日起,按日收取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三的保管费。业主如遇出差在外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前往,最好书面通知发展商,并说明原因。

第三步:

确认身份。业主应该根据入住通知书的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售楼部确认身份,并联系验收交接事宜。这些资料一般包括:入住通知书、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成员照片(物业建档客户资料用)。如果委托他人验房,被委托人在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同时,还需出具业主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

验房移交。物业公司指派一名相关人员陪同业主现场验房,若验收合格,业主须在《楼房验收交接表》上签字认可,领取房屋钥匙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户手册》等资料,同时须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若验收不合格,业主应将不足事项明确记录在《楼房验收交接表》上,可暂不办理入住手续,再次交接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但一般不应超过30天。

验房表格(相关证件需要业主自己提前跟物业了解清楚)

第一步:

查证、办理验楼手续

2、如果开发商提出代办产权证,业主是可以拒绝的,因为产权证业主完全可以自己办,如果交给开发商,那业主还要给开发商交代办费。

3、验房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一定要白纸黑字写在纸面上,不能听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并且在

房屋问题的后面,还要写明开发商承诺的解决时间,这样业主才不会在开发商无限期拖延之后毫无办法。

4、对房地产商提供的物业交付核验单或交屋单中无法确定的事项,应注明“暂不清楚”或“无法认定”,并由双方在注明处签字或盖章。

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上栗运管所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确保行政执法权由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熟悉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的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维护交通局和全体执法人员的形象,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执法人员培训 第二条坚持实行学法制度。各股、队、办在学习例会上都要安排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辅导或宣讲,学习内容以综合法律知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交通行政法律、法规、规章为主。 第三条坚持自觉学习制度。全所人员要坚持自学法律知识,学习时要结合执法实际写出笔记。所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对执法人员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考核考评执法人员执法情况的依据。 第四条所每年要对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统一考试。 第五条通过学习培训,要使全所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为实施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奠定基础。 二、执法资格管理 第六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经县法制办培训考试合格,由所向上级部门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后持证上岗。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未领取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可参加与行政执法活动、协助行

政执法人员共同完成工作任务,但不能代表市运管处直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第七条行政执法证只限行政执法人员本人在本辖区范围内执行公务时使用,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 第八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妥善保管行政执法证,证件遗失的,应当立即向上级法制机关报告。 第九条执法人员调离执法岗位,应将执法证件交回,由所按规定程序交上级法制办注销。 第十条执法人员越权使用执法证件或执行职务时不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以及利用证件谋取私利、从事违法活动的,由市运管处给予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的,暂时收回其执法证件。暂时收回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按照《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执行。被暂时收回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下岗学习培训,在改正错误后再申请发还。 三、执法人员纪律 第十一条行政执法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在公务活动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做到公正执法; 2、不准刁难管理相对人,不准吃、拿、卡、要,做到勤政为民; 3、不准接受管理相对人的各种宴请、礼金、礼品,做到公正办事; 4、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管理相对人从事行政违法活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第一条为了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本局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依法需要归档或者应当提供当事人查阅的案卷。 第三条进行案卷评查的标准为市局制订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如今后上级部门另有标准的,以上级部门的标准为准。 第四条法规股负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组织、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分为自我评查和监督检查两种形 式进行,以自我评查为主、监督检查为辅。自我评查由执法股各执法小组组织实施,每季度开展一次,采取办案人员评比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由法规股组织实施,每年开展一次,采取抽查与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评查应从执法案件的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进行全面评查。评查结果应纳入行政执法办案人员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办案人员年度主办案件出现1件不合格的,由所在执法小组予以通报批

评;出现2件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等次;出现3件以上不合格的,组织培训学习,待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 第七条对案件评查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和不足,要进行限期整改、纠正到位,并将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报分局法规股。 第八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标准按照基础标准和一般标准 两部分实施。 基础标准是案卷合格的基本要素,是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能否成立的标准,包括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具体行政行为适当等内容。凡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项内容的,即视为不合格案卷。 案卷评查的一般标准是案卷文书的基本要素,是案卷是否齐备、填写是否规范的标准,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四个阶段和案卷归档是否符合规范。此项采用百分制的办法,逐项给予计分。 第九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即:90分以上为优秀卷,60至89分为合格卷,59分以下为不合格卷。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资质管理制度.doc

公司资质管理制度1 资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适应市场竞争,建立健全部门职能,维护公司稳定发展,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合理化,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资质的办理、维护与使用。 3、公司现有资质 3.1公司资格证件种类: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工商局守信用重合同证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公司人员证书: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造价员证书、岗位证书、三类人员证书、职称证书、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力承装(修、试)执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安防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安防培训合格证书、员工学历证书。 3.3公司业绩资质: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4、公司资质的管理 4.1公司现有资质中第3.1项所述资质除营业执照与开户许可证之外所有资质与第3.2项所述所有资质由行政部负责,指定

资质专员进行管理。营业执照与开户许可证及第3.3项业绩资质由财务部专人负责管理。 4.2资质管理工作范围: 1)企业资格类证件的升级、增项、年检、延期及相关报表的填写与上报; 2)人员证书的配备、注册、年检、延续; 3)业绩资质的整理、归档。 4.3公司资质管理人员建立企业资质台账,对各类资质证书进行整理汇总登记,记录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许可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等信息;同时密切关注相关网站,以便于及时掌握资质动态并进行维护。 4.4对于有关资质的政策、变化,要及时上达公司领导层,对于不达要求的地方要及时汇报,不能自作主张,以免给公司带来损失。 5、资质使用规定 5.1由公司资质管理人员建立《公司资质证书借用登记表》与《公司资质复印件领用登记表》,对于每次借用领用都要详细记录借用时间、资质名称、借用人、借用事由、归还时间。 5.2公司资质原件的借用必须经由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并由公司内部人员负责借用并随身携带。 5.3公司资质复印件上必须标明“仅供XX使用,再复印无

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 1、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状况登记制度,定期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区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2、认真抓好行政执法证件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做好执法证件的注册、审核、登记、年检; 3、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或者超越规定的执法业务、执法区域的,当事人有权拒绝; 4、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行政执法证件。证件遗失的,应当立即向行政执法中队和镇政府报告,并登报声明作废; 5、行政执法证件限于行政执法人员本人在执法区域内执行职务时使用,不得涂改或者转借他人; 6、严格实行持证执法上岗,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7、行政执法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或离退休时,应将证件及时收回,并上报区政府法制办,按规定的程序交发证机关注销。 8、镇政府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暂扣其行政执法

证件: 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等治安处罚的; 徇私舞弊,袒护违法者的; 故意刁难或者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 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 将行政执法证件交给他人使用或者借用其他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的; 仪容不整,酒后执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持未经注册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的; 其他应予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的。 9、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报发证机关缴销其行政执法证件: 被刑事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被暂扣行政执法证件三次以上的; 其他不宜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 10、对被暂扣或者缴销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由镇政府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对被暂扣或者缴销行政执法证件不服的,可以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诉。被缴销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人民防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

湖南省人民防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湘西州人防办日期:2009-06-22 09:14:06访问次数:896 第一条为规范人民防空行政执法案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和行政执法案卷的管理工作,推进人防行政执法活动规范化、程序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规定》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防空行政执法案件材料是指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的过程中,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收集或制作的与案件处理相关联的所有具有法律意义的材料。 第三条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本单位的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不定期的对下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执法案卷进行抽查。 第四条实施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认可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自该行政许可事项输完毕之日起30日内,将下列行政许可文书、证据、资料入卷。 (一)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二)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三)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审查申请; (四)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审查审批表及审查意见书(副本); (五)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 (六)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 (七)工程场地水文地质资料(或地质勘察成果报告); (八)项目胜地红线图(复印件) (九)经人防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和光盘; (十)人防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副本(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书、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人防工程关键道听部位质量监督表); (十一)人防部门出具的质量认可文件副本; (十二)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副本; (十三)行政许可送达凭证; 第五条实施其他人防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自该行政许可事项输完毕之日起30日内,根据审批项目实际,将下列相应行政许可文书、证据资料入卷: (一)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审批表及通告书副本; (三)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副本; (四)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副本; (五)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副本; (六)行政许可审查报告及相关证据; (七)行政许可听证审批表; (八)行政许可听证公告副本; (九)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副本; (十)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副本; (十一)行政许可听证会笔录; (十二)行政许可延期决定审批表及通知书副本;

公司资质证书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资质证书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证件种类 1公司资质证件:包括且不限于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各类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项目经理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法人代表证、企业审计报告、合同业绩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以下通称资质证件。 二、证件保管 1企业证件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资质证件的年度检审、变更、换证等事务,由办公室负责及时办理。办公室必须建立企业证件登记台帐。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 2严禁任何人擅自拷贝资质证件电子版、复印资质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出卖资质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其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三、证件使用 1建立企业证书借用使用登记表。 2资质证书外出参加商务活动时,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借出。 3内部使用:在公司招投标商务活动中需使用资质证件的,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办理。 使用流程:申请使用-领导授权-专人负责。 4外部合作使用:有外部公司及个人要求与我公司合作使用资质证件进行投标商务活动的,由其公司或个人联络本公司一名担保人,请示公司主要领导并得到授权后,填写《公司证件使用登记表》后,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办理。 使用流程:申请使用-联络担保-领导授权-使用登记-专人负责。 5商务活动中出具的资质证件复印件上,须写明“仅供**工程投标活动使用”等相关信息;商务活动中携带印鉴的,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在空白纸页上加盖。 6办公室使用的计算机上须设置密码,以防止泄露资料。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将资质证件电子扫描件等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拷贝给任何公司及个人。 a

下沉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

郑州市环境监察支队下沉行政执法人员 管理考评办法(暂行)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下沉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有效解决环境监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根据《郑州市“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2013年工作要点》,结合支队工作实际,制定下沉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条下沉行政执法人员网格任务: 1.负责市管网格区域内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和企业环境管理等情况的现场检查工作。 2.负责市管网格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现场检查工作。 3.负责组织市管网格区域内市批建设项目环境违法案件和日常环境监察过程中发现的其他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4.负责组织市管网格区域内领导交办、上级转办、媒体曝光和网络、热线、信访投诉等较大环境违法问题的调查取证工作。 5.参与省以上环境监察机构组织查处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的调查取证工作。 第三条下沉行政执法人员网格责任: 1.支队长对市管网格整体工作负总责。

2.主管领导为主体网格领导责任人,对主体网络环境监管负领导责任。职责:在支队班子统一领导下,理清网格管理的思路,指导、检查、督促网格环境监察工作落实,对重点环境监察工作和突出环境违法问题亲自安排部署和直接组织查处,对所属网格无故不落实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3.大队长为各主体网格主要责任人。职责:负责组织制定环境监察工作落实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带领所属网格环境监察人员落实环境监察制度和要求,具体组织实施网格内各项环境监察工作开展。 4.具体监察人员为各单元网格直接责任人。职责:按规定落实各项环境监察制度,完成现场环境监察频次,落实现场环境监察内容,做好现场环境监察记录,撰写现场环境监察报告,对环境违法案件及时调查取证。 第四条下沉行政执法队员的基础工作标准: 1.准确掌握责任区内企业的基本信息,及时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下沉人员能现场解决的,要第一时间内解决完毕;对于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分包领导。 2.按月、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对重点污染源、重点污染区域、环境敏感地区进行定期执法巡查,并做好记录。 3.按时参加市政府和局机关、支队组织的培训,了解掌握网格化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及现场监察业务知识,并做好笔记。 4.按要求参加市管网格区域内的联合执法行动,积极联合公安、安监、工商、城管、质检等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环

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

2007-10-31 一、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指导我局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交通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根据我局的职责权限,特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行政区域内,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交通执法检查或对其违反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科室,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本制度中的交通行政执法科室是指我局下设的执法大队、货管科、客运科、出租科、修管科、北务公路交通检查站。 四、执法检查应遵守的规定: (一)执法人员应取得交通行政执法资格证件。在执法检查时主动向被检查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二)交通执法检查应在本辖区内实行双人执法,并在执法检查中使用规范的告知词。 (三)在执法检查中要文明执法,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四)发现被检查人有违反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应给予行政处罚的,要按交通行政处罚的有关执法程序进行。 五、实施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应遵守的规定: 违法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依法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处罚的,可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向当事人开具《交通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 六、实施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应遵守的规定: (一)执法检查阶段 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同时填写《检查笔录》由当事人和检查人员共同签字,并向当事人开具《交通违法违章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处理。 对于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进行收集时,须填写《先行登记保存清单》,并由当事人和检查人员共同签字。 对有关证人询问时,应填写《询问笔录》,由证人签字。

国务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规范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经批准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区,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以下简称城管执法机关)是指经中央编办批准成立的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的,或者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法设立行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第四条城管执法机关依法行使集中后的行政处罚权,并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有关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已经由城管执法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仍然继续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第五条城管执法机关是政府职能工作部门,具有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地位,并能够独立地承担其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 城管执法机关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专项预算,实行全额拨款。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城市管理标准,促进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开展,增进社会和谐。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区域面积、人口数量、管理需求等状况,合理配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万分之六,不断改善城管执法装备条件,实现执法手段现代化,保障城管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公安机关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保障。具体执法保障机制由城管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根据实际需要拟定。 第七条城管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是公务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应当采取统一考试、考核等办法,从有关部门和社会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录用,建立完善录用、考核、培训、交流与回避等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 第八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领导全国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应当配合城管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共同做好城管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协调在城市管理领域中各相关部门的关系。 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城管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第十条各市、县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区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情况,采取垂直管理的执法体制或者分级管理的执法体制。 设区的市的城管执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其所属区一级的城管执法机关实行分级管理的,应当报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

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程

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管理,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县法制办负责全县行政执法证的发放、年审等管理 工作。 二、行政执法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需填写行政执法 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有关材料包括: (一)单位编制文件; (二)单位执法依据; (三)个人在编证明; (四)单位负责人审批意见。 三、对申请办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从应以下几方面进行资格审核: (一)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在工作中是否公正廉洁; (三)是否遵守职业道德; (四)是否有良好的业务素质; (五)综合法律及专业法律成绩是否合格。 四、经审核对于具备核发行政执法证条件的人员,报市政

府法制办审核。 五、经省、市法制办同意批准发放行政执法证后,按有关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及时录入。 六、行政执法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换发行政执法证件的,须将发放执法证件退回,再申领新的行政执法证。 七、行政执法证丢失后重新申领的,要求其提供原执法证遗失公告证明后才能重新申领行政执法证。 八、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可以暂扣其行政执法证件: (一)不依法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 (二)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 (三)执法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的; (四)出借行政执法证件的; (五)越权执法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 (六)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九、行政执法证件按年度进行审验,年审时执法人员需填写年审登记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对进行年审的行政执法人员从1;,下几方面进行审核: (一)是否受到刑事处罚; (二)是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否有被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的现象; (四)在行政活动中是否有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

企业证件管理制度

企业证件管理制度 1 证件种类 1.1 企业资格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人证、税务登记证。 1.2 企业荣誉证书。 1.3 企业人员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年度安全考核证书、“五大员”岗位合格证书、特殊工种上岗证书。 1.4 以后取得的企业各类资质、资格和荣誉证书。 2 证件保管 2.1 必须建立企业证件登记台帐。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 2.2 企业证件由证件管理相关单位管理。 2.3 严禁任何人擅自复印企业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出卖企业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证件管理人员及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3 证件使用 3.1 建立企业证书使用登记簿。 3.2 企业证书的借用、借出及复印:由借证人在企业证书使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证书管理人员必须在证书复印件加盖“注明用途、使用范围”的专用章,并注明有效期限。任何证件(包含原件及复印件),均需填写《证件原件/复印件借用申请单》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办公室才予办理。 4 责任罚则 4.1各部室取得证件或借用完毕后及时交证件管理相关单位,每推迟一天,分别给予责任人、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处理;通知交回后每推迟一天,分别给予证件管理员、证件管理相关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4.2 损毁、丢失或擅自销毁企业证件;擅自向外界提供、摘抄企业证件;擅自涂改、伪造证件;未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的证件管理者;未按手续借用、外带或者越级借用者(证书管理者同罚)酌情给予罚款100-1000元处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山西晋源沃德选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011年07月27日

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

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政法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文字号】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73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01.19 【实施日期】2017.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 (第273号) 《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1月5日省人民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李国英 2017年1月19日 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素质和能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的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法律、法规、规章赋予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权的组织,以及依法接受委托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机关和组织。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人员,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中直接从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活动的人员。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管理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相关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做好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格管理 第五条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应当通过执法资格考试,领取行政执法证。 第六条执法资格考试包括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和专门法律知识考试。 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由省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或者受其委托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组织实施。

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证,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和本办法取得的山西省行政执法证。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监督证,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依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检查规定》和本办法取得的山西省行政执法监督证。 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统称为行政执法证件。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核发、使用和管理行政执法证件,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应当坚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加强监督和降低成本的原则。 第五条行政执法证是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资格身份凭证。持证人员在职权范围内可以依法进行调查、检查或者收集证据,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予以制止、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执法监督证是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行使行政执法监督权的资格身份凭证。持证人员有权在职权范围内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监督。 第六条申请行政执法证件应当在统计执法人员,完成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执法职责确定,清理、确认并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工作的基础上进行。 申请行政执法证件的单位应当是本级人民政府确认并公布的行政执法主体。 第七条申请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应当是: (一)行政机关中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公务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中负有行政执法职责的工作人员; (三)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中承担行政执法任务的工作人员。 第八条申请行政执法监督证的人员应当是: (一)人民政府领导和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 (二)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和本部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 (三)其他部门从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人员。 第九条市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可以根据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需要,经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批准后特邀有关方面的人员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并颁发特邀行政执法监督证。

公司资质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资质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公司资质管理制度 一、证件种类 1公司资质证件:包括且不限于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法人代表证、注册建造师证、企业审计报告、合同业绩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以下通称资质证件。 二、证件保管 1企业证件由经营部部统一管理,资质证件的年度检审、变更、换证等事务,由经营部负责及时办理。经营部必须建立企业证件登记台帐。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 2严禁任何人擅自拷贝资质证件电子版、复印资质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出卖资质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其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三、证件使用 1建立企业证书借用使用登记表。 2资质证书外出参加经营活动时,经营部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须随

时随身携带公司资质证件,因工作需要确有不便的,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借出。 3内部使用:在公司招投标经营活动中需使用资质证件的,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由经营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使用流程:申请使用-领导授权-专人负责。 4外部合作使用:有外部公司及个人要求与我公司合作使用资质证件进行投标经营活动的,由其公司或个人联络本公司一名担保人,请示公司主要领导并得到授权后,填写《公司证件使用登记表》后,由经营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使用流程:申请使用-联络担保-领导授权-使用登记-专人负责。 5经营活动中出具的资质证件复印件上,须写明“仅供**工程投标活动使用”等相关信息;经营活动中携带印鉴的,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在空白纸页上加盖。 6经营部使用的计算机上须设置密码,以防止泄露资料。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将资质证件电子扫描件等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拷贝给任何公司及个人。

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装订规范

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装订规范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装订规范规范的主要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一、封面 1、案件名称:当事人名称全称+违法行为表述+案;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按下达的处罚决定书字号填写; 3、办案单位:填写办案机构名称全称; 4、归档时间:本案所有应该入卷材料齐全,装订完毕时间; 5、归档号:一般情况下,填写处罚决定书序号[或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工商局统一填写]。 二、正卷隔页 A4纸竖式居中“正卷”二字。 三、正卷材料 1、正卷目录表; 2、立案审批表; 3、行政处罚决定书[正稿]; 4、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A、实施强制措施通知书[含财物清单];B、询问通知书;C、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D、先行处理物品通知书;E、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F、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G、行政处罚告知书; 5、送达回证:上述文书中,没有设置一体式送达回证的文书送达所填写的送达回证[送达处罚决定书、检验报告等]。 6、听证笔录; 7、证据材料:A、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询问笔录及其提供的与案情相关的陈述材料;B、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单位证书、前置审批证书,个人:公民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C、证据复制(提取)单[涉案行为或物品相关的进货单、销售记录、台帐、财务记录、图片等];D证人证言材料[含证人身份材料];E鉴定结论[含抽样取证记录];F现场笔录和现场检查图片材料;G巡查笔录;H、责令改正通知书;I、催办通知书。[G、H、I作为证据则放于此] 8、财物处理单据:A、罚没款收据;B、物品处理记录[含销毁记录和图片]。 9、其他材料:A、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B、案件移送通知书;C、领取查封扣留财物收据;D、委托鉴定书;E、当事人提交的报告[分期缴纳罚款的报告、要求从轻处罚的报告等];F、案件回访表。 四、副卷隔页 A4纸竖式居中“副卷”二字。

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

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或收集的行政执法文书、证据等,经整理归档形成的卷宗材料。 行政执法案卷介质形式可采用纸质介质或电子介质。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介质形式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及时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整理、立卷,并定期归档。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形成的电子行政执法材料,包括行政执法文书的电子文本、电子证据、视听资料,以及执法过程中同步数字化产生的纸质行政执法文书材料的电子版本等,应当即时归档或与纸质行政执法文书材料同步归档。

第四条行政执法案件承办人应当收集、核查、整理案件的行政执法文书、证据等材料,对案卷制作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 第五条行政执法案卷一般应当一案一卷。材料页码超过200页的,也可以一案数卷。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可分为正卷和副卷;依法不能公开的案件材料装入副卷。 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文书材料较少的执法活动,可以按照类别、事由、时间等分类,分别合并立卷。 第六条行政执法过程中采取书面形式实施行政指导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形或本地、本系统实际选择相应的立卷、归档方式。 行政指导方式单一的,可装入行政执法案卷正卷;实施多种方式进行综合指导的,可装入行政执法案卷副卷;对不特定行政相对人实施的行政指导或对特定行政相对人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指导可以单独立卷。 第七条行政许可案卷。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自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完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下列行政许可文书、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立卷归档: (一)准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延续、不准予延续、变更、不准予变更、撤回、撤销、注销)决定书;

厦门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法标志和《厦门市行政执法证》。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执法人员,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执法机关)中直接承担行政执法任务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本市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国家有规定统一着装的,应着装整齐,并出示相应证件;国家没有规定统一着装的,应佩戴厦门市行政执法标志,出示《厦门市行政执法证》。 持有国家有关部门和省政府发给的行政执法证件的,可以申领厦门市行政执法证件。 第五条《厦门市行政执法证》应载明执法人员的姓名、照片、单位、编号、执法权限、适用范围与有效期限,加盖《厦门市行政执法证专用章》。 第六条厦门市行政执法证件由市政府统一制发,具体工作由市法制局组织实施。 第七条申领厦门市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㈠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㈡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

㈢必须在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㈣经行政执法基础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但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相应考试合格证书的,可免予考试; 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规定的培训考试工作由市法制局会同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负责。 第八条申领厦门市行政执法证件,按下列程序办理: ㈠行政执法人员填写申请表,连同考试合格证书,报其行政主管部门。 ㈡市属行政主管部门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送市法制局。区属行政主管部门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区政府审核。由区政府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送市法制局。 ㈢市法制局在接到全部材料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请市政府批准发给厦门市行政执法标志和《厦门市行政执法证》。 第九条市法制局负责全市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做好本区范围内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行政执法机关应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监督。

公司资质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资质使用管理制度 一、证件种类 1公司资质证件:包括且不限于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法人代表证、注册建造师证、企业审计报告、合同业绩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以下通称资质证件。 二、证件保管 1 企业证件由经营部部统一管理,资质证件的年度检审、变更、换证等事务,由经营部负责及时办理。经营部必须建立企业证件登记台帐。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 2 严禁任何人擅自拷贝资质证件电子版、复印资质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出卖资质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其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三、证件使用 1 建立企业证书借用使用登记表。 2 资质证书外出参加经营活动时,经营部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须随时随身携带公司资质证件,因工作需要确有不便的,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借出。 3 内部使用:在公司招投标经营活动中需使用资质证件的,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由经营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使用流程:申请使用-领导授权-专人负责。 4 外部合作使用:有外部公司及个人要求与我公司合作使用资质证件进行投标经营活动的,由其公司或个人联络本公司一名担保人,请示公司主要领导并得到授权后,填写《公司证件使用登记表》

后,由经营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使用流程:申请使用-联络担保-领导授权-使用登记-专人负责。 5 经营活动中出具的资质证件复印件上,须写明“仅供**工程投标活动使用”等相关信息;经营活动中携带印鉴的,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在空白纸页上加盖。 6 经营部使用的计算机上须设置密码,以防止泄露资料。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将资质证件电子扫描件等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拷贝给任何公司及个人。

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辅助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保定市满城区 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辅助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委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组织)聘用的履行行政执法辅助职责的人员。 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区政府统一领导本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管理工作;区司法局负责对全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参与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各行政执法机关负责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履行职责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聘用的行政机关承

担。 第五条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配备数量和薪酬水平,应当与当地执法任务、执法力量配备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六条区政府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装备配置、教育培训以及日常管理等所需经费与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相关经费统筹安排。 第七条行政执法机关因工作需要,拟聘用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应当会同区政府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司法局等部门制定聘用方案,报区政府批准。 第八条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可以采取公开招聘或者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公开招聘的,招聘程序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满十八周岁且首次聘用时年龄不超过三十五周岁; (三)具有履行职责相应的文化程度; (四)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行政执法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殊行政执法辅助岗位可以适当降低或者提高前款规定的条件,但应当在招聘公告中注明原因。 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聘烈士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

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

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行政执法行为过程中形成或收集的行政执法文书、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按照行政执法过程的关联性,进行排列、编注页码、填写目录并装订成册的组合。 行政执法案卷介质形式可采用电子介质或纸质介质。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介质形式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及时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整理、立卷,并定期归档。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形成的电子行政执法文件,包括法律文书的电子文本、电子证据、视听资料,以及执法活动过程

中同步数字化产生的纸质行政执法文书材料的电子版本等,应即时归档或与纸质行政执法文书材料同步归档。 第四条行政执法案件具体承办人应当收集、核查、修补、整理案件的各种文书及证据材料,对案卷制作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科学性负责。 第五条行政执法案卷一般应当一案一卷。材料页号超过200页的,也可以一案数卷。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可以一案二卷,即正卷和副卷。 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文书材料较少的执法活动,可以按照类别、事由、时间等分类,分别合并立卷。 第六条行政许可案卷。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自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完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下列行政许可文书、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立卷归档: (一)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准予、不予、延续、不准予延续、变更、不准予变更、撤回、撤销、注销)决定书; (二)行政许可送达(领取)回证; (三)行政许可申请书; (四)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五)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含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六)行政许可受理(不予受理)审批表; (七)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八)行政许可权利告知书;

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政执法人员共同完成工作任务,但不能代表市运管处直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第七条行政执法证只限行政执法人员本人在本辖区范围内执行公务时使用,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 第八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妥善保管行政执法证,证件遗失的,应当立即向上级法制机关报告。 第九条执法人员调离执法岗位,应将执法证件交回,由所按规定程序交上级法制办注销。 第十条执法人员越权使用执法证件或执行职务时不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以及利用证件谋取私利、从事违法活动的,由市运管处给予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的,暂时收回其执法证件。暂时收回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按照《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执行。被暂时收回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下岗学习培训,在改正错误后再申请发还。 三、执法人员纪律 第十一条行政执法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在公务活动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做到公正执法; 2、不准刁难管理相对人,不准吃、拿、卡、要,做到勤政为民; 3、不准接受管理相对人的各种宴请、礼金、礼品,做到公正办事; 4、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管理相对人从事行政违法活

动提供便利或保护,做到克己奉公; 5、不准酒后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做到文明执法; 6、不准私自从事各种执法活动,做到依法行政; 7、禁止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餐饮娱乐活动; 8、禁止以执行公务之名,进行损公利己的违法违纪活动; 9、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到营业性娱乐场所进行免费娱乐活动; 10、执法人员不得利用执法证件谋私,在不执行公务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出示执法证件。 四、行政执法责任的考评与奖励制度 第十二条行政执法实行考评制度,作为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负有执法责任的工作人员在进行年度考核评议的同时,对履行执法责任的情况进行评议。由上一级执法责任人对具体执法责任人提出考评意见,作为对各岗位工作人员评优评先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考评工作由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内容依照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试行办法的考核内容,采取自评与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群众评议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日常检查的计分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参考依据。在考核评议时,对各级执法责任人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面,结合各岗位执法依据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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