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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地方政府的构成及职能

德国地方政府的构成及职能

德国地方政府的构成及职能

德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由16个州组成,其中包括3个城市州(柏林、汉堡、不莱梅)。德国政府机构分为三级:联邦政府(Bund)、州政府(Land)和地方政府。联邦总统为国家元首,联邦行政权力集中于以联邦总理为首的联邦政府。立法权归联邦议会。司法权由联邦宪法法院及其它联邦高级法院行使。

德国地方政府的层级包括县(Kreis)/非县属市(Kreisfrei Staedte)(这两者平级)、镇(Gemeinde),其中,镇分为:乡镇(Landgemeinde)和城镇(Stadtgemeinde)。地方政府遵循自治原则。各州的县、市镇必须通过普遍、直接、自由、平等和秘密的投票选举代表机构,在规模小的市镇可直接组成市(镇)民大会。保障市镇在法律范围内自行负责处理地方事务的权利。联合市镇在其法定任务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也享受自治权利。在实行联邦制的德国,地方自治是地方政府的基本特征,地方自治的地位受到联邦宪法和州宪法的保障。

根据德国基本法,各州政府有权自行订定其基层组织法,因此,各州的基层组织的规则存在很多差异。不过,一州之内的基层组织基本上是统一的。德国基层的市镇体制保持着多样性的特色。市镇是德国最基层的地方自治单位。它不是州政府的下属行

政单位,而是组成县的自治机关。德国各州的市镇自治体制存在很大的差异。从治理结构上看,大体上存在四种类型的市镇自治体制,即德国北部的市镇议会体制、德国南部的市镇议会体制、莱茵河流域的市镇长制,以及市自治机关体制。

西方地方政府职能未来趋势

地方政府学作业 当代资本主义国家政府职能发展趋势 政府职能逐步扩大 近两个世纪来特别是二战以来,西方国家政府职能迅速膨胀。因为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社会公共事务不断增加,为满足较高的社会发展,政府活动也随之增加。这就是“瓦格纳法则”. 19世纪德国经济学家“瓦格纳”认为,为满足较高的社会发展,政府活动也必然随之增加。他的这一论断被称为“国家活动不断增加的法则”,该法则不断被世界各国的发展历程所证实。 政府职能体系中政治职能相对减弱 在早期的政府职能体系中,政治职能占有重要比重,政府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通过对内阶级镇压,对外扩张或防卫,维护统治阶级的特殊利益。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被视为是实行政治统治的必要补充,是从属于政治统治和为政治统治服务的。 然而,政治统治职能只能起到控制社会矛盾和冲突的作用,不能消除这种矛盾和冲突。 统治阶级日益认识到,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两极对立最终会损害统治者的利益。同时,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物资资源的大幅增长,统治阶级可以为社会各阶级、阶层提供更多的分配份额,使阶级矛盾和阶级对抗相对缓和。尽管政府的政治统治职能依然存在,但它以更隐蔽的形式体现出来。 由于社会公共事务的增多,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不断增强和膨胀,从而使政府政治职能呈现出弱化的趋势。 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社会化 政府的管理能力毕竟是有限的。随着社会公共事务的激增,政府在许多方面感到力不从心。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进步,社会成员文化素质的提高和闲暇时间的增多,为他们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提供了可能。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被迫把某些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权交还给社会,集中精力管自己应该管、有能力管、也管得好的事情。 现在许多西方国家实行公共事务管理民营化,将公共服务或部分政府职能委托给民间团体或私人管理。 日本政府将清洁卫生、维修公共设施、修建学校等社会公共事务委托给地方自治体、民间团体或私人管理,除社会福利设施外,其他社会公共事务委托管理面达80%左右。 美国大约有35%的地方政府让私营公司负责收集城市垃圾,42%的地方政府使用私营企业经营城市公共汽车系统。 近年来,西方国家社会中介组织广泛兴起,这是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社会化趋势的重要反映。 政府通过宏观协调,将一部分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交还给社会,由社会组织代替政府进行管理,实现社会职能社会化,是当代政府职能发展新特点、新趋势。 宏观调控与综合协调职能增强 西方国家政府在实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社会化的同时,十分注意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和综合协调职能。 各国政府普遍加强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部门,建立和完善综合协调机制。美国的总统府,英国的内阁委员会、财政部,法国的总统府、经济计划厅等,都是承担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职能的重要部门。 各国政府普遍重视计划手段与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的综合运用。

德国政体

德国的政体:议会制民主共和制 议会制民主共和制,是以议会作为国家政治活动的中心,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议会选举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则是以世袭的君主为国家元首,但其权力由宪法规定,受到一定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议会制民主共和制是资产阶级革命比较彻底的结果。 议会制民主共和制国家元首(总统)的地位是象征性的,只是虚位,没有实权,议会是国家的权力中心。政府由议会产生,取得议会选举多数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阁上台,政府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政府就要辞职或是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政府官员和议会可以相互兼任。其是建立在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的,为资产阶级服务。一般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即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议会、政府、法院三个不同的机关来行使。都是由资本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的,并反映这一性质,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 一现代政体的历史形成 1918年,德国的十一月革命推翻了霍亨索伦王朝统治的德意志帝国 1919年成立了德意志共和国,颁布了《魏玛宪法》,旨在建立以国会为中心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体。 1933年希特勒上台,德意志共和国宣告结束,成为德国历史上的“第三帝国”. 1949年9月20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成立。 1990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在分裂了45年后实现了统一。 二国家元首 ? 1.总统的产生、弹劾和罢免 产生:由联邦议院议员和同等数量的州议员组成的联邦大会选举产生 弹劾:违反了基本法和其他联邦法律 ? 2.总统的职权、地位和作用 对联邦议院的权力、对联邦政府的权力、对联邦立法的参与权、外交权、授勋和赦免权 三议会 ? 1.联邦议院的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议席:496 选举原则:多数代表制+比例代表制 (1)机构设置:议员、议长、主席团、元老委员会、常设委员会 (2)职能: 审议法案和立法 对内阁组成和撤换持有限权力 监督权 对总统和高级法院法官的选举权

德国区划法历史

摘要:德国是区划思想和区划制度的发源地。作为城市详细规划和法定图则,当代德国的建造规划继承和发展了德国早期的区划传统,成为调控城市建设的有效工具。对德国区划制的历史渊源、诞生和早期发展作了系统的介绍,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分析了德国现代建造规划的确立和完善过程。 关键词[中华论文网(https://www.sodocs.net/doc/ca9203243.html,)欢迎您!][中华论文网(https://www.sodocs.net/doc/ca9203243.html,)欢迎您!]:德国,城市规划,建造规划,区划制 一世界区划思想的起源-德国区划制的诞生 作为德国城市详细规划和法定图则的建造规划(Bebauungsplan),具有强大的空间调控能力,在当代德国的城市建设管理中发挥着核心作用。今天德国的城市详细规划空间调控机制,起源于德意志第二帝国(1871—1918年)之前的道路控制制度。在德意志第二帝国时期,建造规划从单纯的道路控制制度逐渐演化为道路控制和地块区划制度。 1.德意志第二帝国之前的道路控制制度 在德国,从中世纪开始,就出现了“建造规划”的名称。不过,那个时候的建造规划与今天德国的建造规划有很大的不同。当时的建造规划,实际上就是道路网的规划图,但制定这种规划的,并不是城市政府,而是警察机关。尽管如此,规划一旦生效,在道路建设过程中的费用需要由城市政府来承担。此外,在1808年的普鲁士城市条例中,为了保证城市自治而规定:市民民选产生的市议员,负责审议城市的财政问题。道路网规划对于城市的发展和财政具有很大的影响,因而成为市议员审议的重要事务。

19世纪50年代初,真正意义上的工业革命在德国开始了。工业革命使得德国的城市化进程迅速加快,城市扩张的速度大大超过了工业革命之前的时代。这时,原有的道路控制规划已无法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了。因此,出现了制定覆盖广大地域范围的建造规划的需求。 1858年,普鲁士政府正式颁布命令,由柏林市警察当局负责编制大规模的城市扩展规划,并于1861年批准将新柏林市的市域面积从当时的3170公顷扩展到5920公顷。具体的规划任务由霍布瑞希特(James Hobrecht,1825—1903)负责。他将规划的目标放在面向实际的城市交通系统和发展秩序问题上。规划的成果是柏林城市建造规划总图(Bebauungsplan von Berlin),在规划中确定的城市建设尺度宏大,街道的宽度大都在25—30米之间。为了减少修筑道路的费用,对街坊的尺度没有严格的限制,但大多数街坊的尺寸为200米宽、300至400米长。除了街道,图面上只有一些巨大广场形成的公共空间。由于规划仅仅是一个空间布局的轮廓,而缺乏对私人开发商的指导和控制,因此导致了开发商将地块高强度开发,建了大量的所谓“出租兵营”(Mietkaserne),即巨大的建筑物中间留出一个小院子直通地块的背后。这种“出租兵营”将居住密度提高到前所未闻的程度。 从柏林城市建造规划总图可以看出,该规划仍然是对道路网的规划布局和控制。对当时的德国城市来说,在城市建设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道路建设费用。宽幅道路的建设,必然会增加城市的财政支出。同时,建造规划在城郊规划开发的道路,触及到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导致他们提出上诉。按当时的惯例,在准备开发前,需将土地购买下来,这种先行补偿的方式对城市财政造成更大的压力。 2.德意志第二帝国的道路控制制度

论中国地方政府行政职能变迁与边界规范

论中国地方政府行政职能变迁与边界规范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的行政环境呈现复杂性﹑多变性特点:一方面有别于计划经济时期,政府不应该也不可能包揽一切经济社会发展事物;另一方面也有别于奉行自由主义经济的西方国家,充当“守夜人”角色。行政环境的复杂性导致不少地方政府在行驶行政职能时出现“越位”﹑“错位”和“缺位”现象,迫切需要各级政府转变职能,找准定位。本文试图从政治﹑经济﹑社会和法律层面,探寻地方政府行政行为的边界,匣清地方政府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现世界限,以期促进地方政府积极行政﹑依法行政。关键词:地方政府;边界职能;政府职能 一﹑地方政府的角色定位与主要职能 从建国到党的十八大,我国地方政府职能经历了从“全能政府”,“全责政府”到逐步放开政府对经济的直接控制,释放经济发展活力,再到“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这样一个不断探索和创新的过程,地方政府职能也正在向着科学化﹑合理化的方向迈进。 1.地方政府角色定位 地方政府在行使行政职能时,必然与中央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等发生联系,并在联系过程中扮演不同的角色。经过历次政府机构改革,现阶段地方政府角色定位已发生很大变化。 第一,中央政策的执行者。在整个社会管理体系中,中央政府处于最高也是最核心的低位,它代表全体民众实施对经

济社会的管理,实现国家整体利益与社会公众化利益的 最大化。地方政府作为中央政令的执行机关,既要贯彻 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意图,同时也要体现与代 表地方利益,因而它的职能定位是在执行中央政府宏观 发展目标的基础上,为地方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提供公 共服务,它的职能的行使既是对中央政府职能的承接, 也是对忠言政府职能的延伸。 第二,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总体上讲,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该把配置资源的权力还给市场,让市场真正在配置资 源上起到基础性作用。但是,政府也有责任加强宏观调 控,培育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有效率的市场,减少和规范 行政审批﹑加强市场监督﹑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第三,企业经营的服务者。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改革的逐步深入,国有资产逐步从一般性竞争领域中退出,政府也 随之由资产经营者角色转变成为了企业经营的服务者, 其主要职责是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存环境,帮助企业解 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等。 第四,公共产品的提供者。由于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特点,因此必须由政府提供,或由政府采购服务, 提供给社会公众。如环保﹑科技﹑教育﹑文化等。 第五,同级政府的合作者。地方政府除了接受上级领导﹑管理辖区公共事务外,还必须加强同级政府之间的交流与合

德国的政治制度

德国政党和政党制度 政党制度通常指有关政体的制度,即政权的组织形式。广义指政治领域的各项制度,包括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国家的结构形式、国家的管理形式以及政党、选举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制度。德国国家政体为议会共和制。 关键词:德国政治制度议会共和制 正文:一、政治制度的基础 德国政治制度的基础是于1949年5月生效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基本法》规定,德国是联邦制国家,外交、国防、货币、海关、航空、邮电属联邦管辖。国家政体为议会共和制。联邦总统为国家元首。联邦总理为政府首脑。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根本大法《基本法》的制定,奠定了西德以及后来统一的联邦德国的国家政治制度的基础,是一部治国大法。 《基本法》第20条规定了国家政治制度的五项基本原则:共和制、民主制、联邦制、法治国家和福利国家。 二、德国的政党制度 1、联邦德国政党的法律地位 《基本法》认识到,在议会民主制之中,要形成国家的政治意志,政 党是国家与人民之间不可或缺的“居间者”,公开承认政党的基本功能和作用,第一次使政党宪法化、合法化。 1967年7月,联邦德国第一部试图解决政党政治的问题的法律——《政党法》终于在联邦议员获得通过。这是世界上第一部政党法,目的是贯彻《基本法》第21条对政党规范的精神,对政党的法律地位、组织结 构、政党使命以及党员的义务作了规定,是所有政党的行为准则。 2、联邦德国的主要政党 联邦议院中的政党:基督教民主联盟简称基民盟或CDU、基督教社会联盟简称基社盟或CSU、德国社会民主党简称社民党或SPD、自由民主党简称自由党或FDP、绿党-联盟90简称绿党、右翼党简称LNK。 联邦议院外的政党:德国民族民主党(NPD)、共和党(REP)、德 国人民联盟(DVU) 3、德国的多党制 德国实行的是多党制,由获得议会多数席位的一个或多个政党单独或 者联合执政,而1949年至1998年,德国历届政府均为联合政府。绿党和民社党的崛起使联邦议员出现五党并存的局面,尽管联盟党和社民党两

德国非营利组织参与提供公共服务的经验和启示

德国非营利组织参与提供公共 服务的经验和启示 Matthias Stepan(潘宇舟)吕孝礼 【内容提要】目前中国政府尚无法提供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服务体系,非营利组织和个人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已经成为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非营利组织和个人如何广泛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在我国尚处于探索阶段,有必要学习借鉴一下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本文旨在关注德国非营利组织参与提供公共服务的经验和教训。德国经验表明,单独依托政府无法在财力和质量监控上确保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德国的地区间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从财力上确保为国民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从而为非营利组织提供了经费保障;不断完善的法律制度更好的规范了非营利组织准入制度、员工培训与管理,并鼓励利益相关者参与服务监督以提高服务质量。借鉴德国经验时也必须意识到,德国的非营利组织广泛参与与其国家和社会所倡导的自治准则密切相关。同时,提供服务的非赢利组织也多由具有广泛社会基础的宗教组织、政党组织和国际运动组织等转化而来。 【关键词】德国社会管理非营利组织公共服务 【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当前中国正处于转型期。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社会发展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问题,社会管理出现某些 1

程度的滞后。近些年来,为减缓和消除经济发展及社会转型所带来的社会不平等等问题,中国政府推动了一系列社会政策改革,建立了初步覆盖城乡的低保、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体系,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一定的保障。但是国家财政尚不具备提供覆盖全社会并惠及所有弱势群体的公共服务体系的能力。在此背景之下,当前中国社会管理中需要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鼓励私人和社会组织参与提供公共服务,以弥补政府资金和能力的不足。在此方面,社会管理发展较早的德国积累了重要的经验。本文主要研究德国如何建立起非营利组织广泛参与的公共服务体系,总结德国政府吸纳非营利组织和个人参与社会管理的经验和教训,以为我国社会建设提供借鉴。 一、德国的公共服务体系 早在19世纪,德国的工业化浪潮催生大量的产业工人由农村迁移到城市。政府如何照顾这些工人成为当时德国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也正是这一问题促使德国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公共服务体系。这一公共服务体系涵盖了医疗、养老、伤残、幼婴以及青少年教育等五方面内容。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包括非营利组织、企业、地方政府。如表格1第二列所示,非营利组织在大部分社会服务中起主导作用,除医疗服务外,非营利组织所提供的服务占服务总量的60%以上。企业提供的服务居于第二位。德国地方政府虽然也会参与提供一些公共服务,但主要是以监管者的角色来保障居民获得平 等的居住标准。 2

TUV是德国政府指定的官方认证机构.doc

TUV认证-通行欧洲的第三方产品认证标志 TUV认证的起源和发展 TUV是德文“技术监督协会”的缩写。早在19世纪末,蒸汽锅炉和压力容器已成为经济发展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但不幸的是,因为当时缺乏完善的维修及安全监督服务,以至于导致了多次严重的爆炸事件,造成人员及财产的巨大损失。所以,在1872年,德国成立了首家锅炉监督协会(简称DUV),对蒸汽锅炉和压力容器进行定期监测,以在事故发生前负责检测出最小的瑕疵和不正常因素。经过DUV的不懈努力和严格把关,蒸汽锅炉和压力容器的使用率实现了成倍地增长,但爆炸事件却呈下降趋势。 在此历史背景下,各地其他的锅炉监督协会相继成立。各个锅炉监督协会共同负责着政府的安全监督职责。直到20世纪,开始扩展监测范围,涉及监测升降机、车辆以及其他技术设备。TUV经过不断的完善发展,德国TUV根据德国及欧洲的安全健康标准为电气、电子和机器等各类产品提供测试和认证服务。这些认证服务不仅针对法规所要求的最基本的产品安全认证,还包括其他产品质量方面的进一步监测和跟踪要求。 TUV-SUD(南德意志)集团是以TUV巴伐利亚集团为核心,联合TUV-Hessen、TUV-Sachsen、TUV-Sudwest、Baden-Wurttemberg等几大认证机构组成的,它是目前欧洲最大、且最具实力的跨国性第三方认证机构。它拥有9000多名员工,其专业技术和认证服务范围也覆盖了很多领域。TUV南德意志集团下有许多专业子公司,比如:TUV产品服务有限公司、TUV管理服务有限公司、TUV 工程服务有限公司、TUV汽车公司、英国电信审核局(BABT)产品服务部,等等。 一、TUV产品认证服务 TUV产品服务(Product Service)有限公司(简称TUV-PS)是TUV南德集团内专业从事产品检测认证的机构部分。在欧洲,其为欧盟授权的CE公告机构(编号:0123);在德国,TUV-PS被授权可以按照《德国设备安全法》进行产品测试并颁发GS认证标志。在非强制性产品安全和EMC认证领域,是由BAM按照

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趋势

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 摘要:政府职能转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其应担负的职责和所发挥的功能、作用的范围、内容、方式的转移与变化。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性,是由影响政府职能的诸多因素所决定的。 所谓政府职能,亦称行政职能,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政府职能反映着公共行政的基本内容和活动方向,是公共行政的本质表现。政府职能的内容包括: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社会职能。 政治职能,亦称统治职能,政治职能是指政府为维护国家统治阶级的利益,对外保护国家安全,对内维持社会秩序的职能。我国政府主要有四大政治职能:1.军事保卫职能。即维护国家独立和主权完整、保卫国防安全、防御外来侵略的职能。2.外交职能。即通过政府的外交活动,促进本国与世界其他各国正常的政治、经济往来,建立睦邻友好关系,促进国与国之间互惠互利,反对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等方面的职能。3.治安职能。即维持国家内部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危害社会安全的活动、保障人民的政治权利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职能。4.民主政治建设职能。即通过政府活动,推进国家政权完善和民主政治发展的职能。 经济职能是指政府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管理的职能。随着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我国政府主要有三大经济职能:1.宏观调控职能。即政府通过制定和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和货币政策,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进行间接的、宏观的调控。2.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职能。政府通过政府管理、制定产业政策、计划指导、就业规划等方式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间接控制;同时,还要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和企业的力量,与政府一道共同承担提供公共产品的任务。3.市场监管职能。即政府为确保市场运行畅通、保证公平竞争和公平交易、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而对企业和市场所进行的管理和监督。 文化职能是指政府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需要,依法对文化事业所实施的管理。它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我国政府的文化职能主要有一下四类:1.发展科学技术的职能,即政府通过制定科学技术发展战略,加强对重大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做好科技规划和预测等工作,重视基础性、高技术及其产业化研究。一般的科技工作主要依靠市场机制来推动。2.发展教育的职能。即政府通过制定社会教育发展战略,优化教育结构,加快教育体制改革,逐步形成政府办学与社会办学相结合的新体制。 3.发展文化事业的职能。即政府通过制定各种方针、政策、法规等,引导整个社会文学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等各项事业健康繁荣地发展。 4.发展卫生体育的职能。即政府制定各种方针、政策、法规等,引导全社会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 社会职能,即指除政治、经济、文化职能以外政府必须承担的其他职能。政府的社会职能主要有:1.调节社会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的职能。即政府为保证社会公平、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和个人收入差距,运用各种手段来调节社会分配、组织社会保障,以提高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最终实现共同富裕。2.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职能。即政府通过各种手段,对因经济发展、人口膨胀等因素所造成的环境恶化、自然资源破坏等进行恢复、治理、监督、控制,从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3.促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的职能。即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政策扶持等措施,促进社会自我管理能力的不断提高。4.提高人口质量,实行计划生育的职能。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关系到国家长远发展的一件大事,因此我国政府必须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包括计划生育的法制建设,方针、政策的制定,规划组织计划生育科学研究,加强计划生育的宣传、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

简述政府职能的特点(附必考问答题)

简述政府职能的特点(附必考问答题) 政府职能的主要内容 1.政治职能 政治职能,亦称统治职能,政治职能是指政府为维护国家统治阶级的利益,对外保护国家安全,对内维持社会秩序的职能。我国政府主要有四大政治职能: ①军事保卫职能;②外交职能;③治安职能;④民主政治建设职能。 2.经济职能 经济职能是指政府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管理的职能。随着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我国政府主要有四大经济职能: ①经济调节职能;②公共服务;③市场监管;④社会管理。 3.文化职能 文化职能是指政府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需要,依法对文化事业所实施的管理。它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我国政府的文化职能主要是: ①发展科学技术;②发展教育;③发展文化事业;④发展卫生体育。 4.社会职能公共服务 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即国家提供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的职能。这类事务一般具有社会公共性,无法完全由市场解决,应当由政府从全社会的角度加以引导、调节和管理。目前,政府的社会职能主要有: ①调节社会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的职能;②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职能;③促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的职能;④提高人口质量,实行计划生育的职能。 三、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既是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否顺利发展的重大问题,也是转型期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任务。

在政府与市场问题上,迄今有两种极端的理念和实践: 一个是市场至上和市场万能论,结果导致市场失灵;另一个是政府至上和政府全能主义,结果导致政府失灵。这两方面经验使当代各国政府都努力寻求政府职能的恰当定位,既避免市场垄断和市场失灵,也避免政府垄断和政府失灵。 一般而论,政府的职能定位可以概括为:弥补市场不足,促进社会公平。我国从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进入具有历史意义的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体制取代计划经济体制并日趋完善,政府职能也开始转变。但由于行政理念的转变、宏观经济体制转型以及政府白身能力的提高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我国政府在政府与市场关系问题上存在典型的政府职能“越位”、“错位”、“缺位”现象,亟待克服。 四、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简单地说,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也就是“官”与“民”的关系。这种关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政府对社会的管理;二是社会对政府的支持和监督;三是政府与社会通过精诚合作作用于市场机制,共同治理宏观社会,增进社会整体福利。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市场的弱化或取消,我国建立了政社不分的“大政府、小社会”的管理模式,政府经常性地运用超强制行政手段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这在当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但随着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由于缺乏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能力,越来越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必须按照三种途径构建政社分离的新型社会管理模式。 (1)培养社会自治能力 培养社会自我管理的组织,把政府包揽的事还给社会,由社会组织自行管理,如各类行业协会和城乡居民的自治组织以及社会中介组织,可以在社会的自我管理上发挥作用。 (2)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尽快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权利,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德国税权划分特点及对地方税权建设的启示4900字

德国税权划分特点及对地方税权建设的启示 4900字 我国分税制改革6年来,初步实现了改革的目标,随着中国经济参与国际分工和世界市场竞争的程度不断提高,地方税权建设问题日益凸显。德国中央与地方之间税权划分的实践为我国的地方税权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一、德国税权划分情况 (一)德国联邦与地方政府的税权划分 德国基本法对联邦、州、地方三级政府的事权范围做了明确的划分,宪法明确规定了联邦、州和地方(市或县)三级政府职责。联邦政府承担关系到国家全局性的工作和政策;州政府负责改善地区经济结构和提供地区性公共产品职责等;地方政府负责地方性的公共产品和福利等。 与事权划分相对应的是德国各级政府的税权划分。从税收立法权的划分来看,联邦政府拥有绝大部分税收立法权,如对关税的单独立法权,对共享税、联邦税、州级政府专享税的优先立法权;地方政府拥有收益权和征税权。从税率确定权来看,地方政府可在联邦政府规定的税率范围内确定地方税收税率。联邦与地方政府的共享税必须经地方政府同意才允许改变。从税种划分和税收收入归属来看,联邦宪法规定:个人所得税、工资税、公司所

得税、资本收益税、流转税和进口营业税都属于共享税;矿物油税、燃料油税、照明材料税、烟草税、烧酒税。咖啡税、茶叶税、汽油税、糖税、醋酸税、关税、保险税、证券交易税、资本转移税等属于联邦税;机动车辆税。财产税、遗产税、赠与税、地产交易税消防税、啤酒税、盐税、彩票税等属于州政府;营业税(上交联邦和州各9%)、地产税、饮料税、狗税、酒类营业许可税、娱乐税、渔猎税等属于地方政府的税收。从税收管理权来看,德国将税收管理权分散于州及地方政府。德国税收征收管理由各州财政总局负责,总局内设联邦管理局与州管理局,分别负责联邦与州的税收征管工作。 (二)德国地方政府(州及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结构分析 从德国的地方政府税收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重来看,1995年德国地方政府(合州和地方政府)自有税收收入占税收总额的比重达29%。从各级次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来看,1996年,德国州级政府收入总额占GDP的12%,其中税收收入占68%,非税收入占地方政府收入的总额比例为13%,补助占19%;地方级政府收入总额占GDP的9%,其中税收收入占30%,非税收入占34%,补助占32%。 从德国地方政府收入结构来看,1994年德国税收收入占GNP 的39.2%,其中地方政府税收占全部税收的7.7%,地方政府转移收入占GNP的3.L%,地方政府收入总额占NGP的9.9%,公共收入

TUV是德国政府指定的官方认证机构

TUV认证-通行欧洲的第三方产品认证标志TUV认证的起源和发展 TUV是德文“技术监督协会”的缩写。早在19世纪末,蒸汽锅炉和压力容器已成为经济发展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但不幸的是,因为当时缺乏完善的维修及安全监督服务,以至于导致了多次严重的爆炸事件,造成人员及财产的巨大损失。所以,在1872年,德国成立了首家锅炉监督协会(简称DUV),对蒸汽锅炉和压力容器进行定期监测,以在事故发生前负责检测出最小的瑕疵和不正常因素。经过DUV的不懈努力和严格把关,蒸汽锅炉和压力容器的使用率实现了成倍地增长,但爆炸事件却呈下降趋势。 在此历史背景下,各地其他的锅炉监督协会相继成立。各个锅炉监督协会共同负责着政府的安全监督职责。直到20世纪,开始扩展监测范围,涉及监测升降机、车辆以及其他技术设备。TUV经过不断的完善发展,德国TUV根据德国及欧洲的安全健康标准为电气、电子和机器等各类产品提供测试和认证服务。 这些认证服务不仅针对法规所要求的最基本的产品安全认证,还包括其他产品质量方面的进一步监测和跟踪要求。 TUV-SUD(南德意志)集团是以TUV巴伐利亚集团为核心,联合TUV-Hessen、TUV-Sachsen、TUV-Sudwest、Baden-Wurttemberg等几大认证机构组成的,它是目前欧洲最大、且最具实力的跨国性第三方认证机构。它拥有9000多名员工,其专业技术和认证服务范围也覆盖了很多领域。TUV南德意志集团下有许多专业子公司,比如:TUV产品服务有限公司、TUV管理服务有限公司、TUV工程服务有限公司、TUV汽车公司、英国电信审核局(BABT)产品服务部,等等。 一、TUV产品认证服务 TUV产品服务(Product Service)有限公司(简称TUV-PS)是TUV南德集团内专业从事产品检测认证的机构部分。在欧洲,其为欧盟授权的CE公告机构(编号:0123);在德国,TUV-PS被授权可以按照《德国设备安全法》进行产品测试并颁发GS认证标志。在非强制性产品安全和EMC认证领域,是由BAM按照德国认可体系认可;在美国,TUV-PS获得了OSHA(美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

第四章 地方政府的职能

第四章地方政府职能 一、政府职能概述 (一)政府职能定义 1、国家职能 国家职能是指国家在实施其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活动过程中担负的职责和功能。是国家本质的反映和外在表现。对国家本质的不同理解决定了对国家职能的不同认知:公共论认为, 国家本质上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因而国家的职能就是为社会公众履行公务。 阶级论认为, 国家本质上只是阶级专政的工具, 是统治阶级镇压被统治阶级的机关, 所以, 剥削阶级的国家, 根本不存在什么社会公共职能, 只有两种基本职能: 一是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内部职能, 二是侵略别国或保护本国不受侵略的外部职能。 ●国家的本质是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本质属性,所以国家的主要 职能是政治统治,而政治统治职能的履行必须以实现社会管理为基础,因此国家又具有公共性,是阶级性与公共性的统一。 ●首先, 任何阶级统治都是以实现一定的社会公共职能为前提的。 ●其次, 统治阶级的特殊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社会普遍利益的制约。 国家职能实质上就是实现国家本质的功能, 是国家本质的具体展开。因此, 国家职能必须充分体现国家本质的规定性, 即阶级性与公共性。国家职能包括:政治统治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 2、国家职能与政府职能的关系 国家机关可以说是实施国家职能的物质载体。大多数国家都设置五种国家机关, 即: 国家代表机关(也称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 ; 国家元首; 国家行政机关(也称国家管理机关或直称政府) ; 审判和检察机关(也称司法机关); 暴力机关(也称武装力量) 。 国家职能与政府职能的关系: 首先,国家职能包括了政府职能,后者从属于前者。 其次,政府与国家承担共同的职责, 但政府履行职责的侧重点在于执行。 对政府职能的理解,可以从政府的角色、作用、职责等不同的角度入手。政府职能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国家赋予的权力,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职责和功能。主要涉及到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 (二)政府职能的理解与变迁 西方国家政府职能的发展演变 前资本主义时期政府角色职能 在自然经济状况下的政府职能,主要局限于“御外”和“安内”,维持国家统治方面。表现为政治统治职能极端强化,社会管理职能相对弱化。 自由资本时期政府角色职能 古典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以理性经济人假设为基础,论证了市场机制的有效性。认为“利己的润滑油将使经济齿轮以奇迹般的方式来运转,不需要计划,不需要国家元首的统治,市场会解决一切问题。”所以“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好政府”。 垄断资本时期政府角色职能 由于资本主义固有矛盾的加深和“市场失灵”,导致西方国家在20世纪30年代爆发了

德国国情

一.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二.德国人口

三.德国地理 四.国家体制篇 【基本法(Das Grundgesetz)】 联邦德国基本法于1949年5月23日生效,系临时宪法。1990年10月3日德国统一后,在全德生效并沿用至今。 基本法规定了联邦德国国家制度的五项原则:联邦制、共和制、民主制、法治制、社会福利制。 基本法规定,联邦德国是一个法治国家、联邦制国家和社会国家。 【政体】 德国国家政体为议会共和制。议会(Das Parlament)由联邦议院(Bundestag)和联邦参议院(Bundesrat)组成。联邦议院即为联邦德国的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联邦议院的任务是立法、选举联邦总理以及监督政府。 【联邦参议院(Bundestag)】

在联邦参议院中,席位数量是根据各州人数的多寡来计算的,每州在联邦参议院中的席位3—6个不等,人口较多的州有6个席位。 在联邦参议院中采取的是所有联邦州参与的席位分配方式,而联邦议院中的反对党往往是一些州的执政党。因此,在联邦参议院中,反对党的席位有时会超过执政党,成为执政党的监督机构。 联邦参议院议员是由16个州的州政府委派和指定的。他们都是州政府的人员,分别代表各州的利益,并按照州政府的指示办事。 【选举(Wahlen)】 德国采用双重选举制度,选民必须投两次票。第一轮由选民直接选出选区内的一名议员,第二轮各政党在联邦各州提出本党议员候选人名单,选民不是投票给候选人,而是投给候选人所属的某一政党。 联邦德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每4年选举一次联邦议院。实行普遍、直接和自由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联邦总统(Bundespr?sident)】 联邦德国总统是国家元首,由联邦大会(Bundesversammlung)选举产生。联邦大会的唯一任务是选举联邦总统,它是由联邦议院的全体成员和同等人数的各州议会代表组成的。大会召集人是联邦议院院长。总统无实权,任期5年,可以连任但只限一次。总统可以宣布新的法律生效,向议院推荐总理候选人,在联邦总理的建议下罢免政府部长。 【联邦政府(Bundesregierung)】 基本法第62条规定,联邦政府由联邦总理和各部部长组成。联邦总理为政府首脑,任期4年,直接对议会负责。联邦政府是德国最高行政机构。 德国政府机构实施的是一种三级管理模式,分为联邦共和国、各个联邦州和乡镇三级。其中最基层,也是最重要的行政自治单位是乡(镇)。 【政党知识】 CDU(Christlich-Demokratische Union) 基民盟 主要执政党,现任主席安格拉?默克尔。成立于1946年,是德国最强大的党派。 CSU(Christlich-Soziale Union) 基社盟 执政党,1945年后成立,只在巴伐利亚设立组织并长期执政。在议会中与CDU组成议会党团(Fraktion) SPD(Sozialdemokratische Partei Deutschlands) 德国社会民主党 执政党,成立于1946年,是德国传统政党,人数上是第二大党,与工会联系密切。上述三个政党的主要成员为雇主、公务员和职员。 FDP(Freie Demokratische Partei) 自民党 在野党,1948年与自由国家联盟联合为FDP,代表资产阶级利益。执政党在议会选举中与FDP联合才能获胜组成联合政府(Koalitionsregierung) Die Grünen 绿党 在野党,1980年成立于卡尔斯鲁厄(Karlsruhe),致力于环保。由德国东部的联盟90∕绿党和西部的绿党合并而成。 Die Linke 左党 在野党,于2007年有民主社会主义当(民社党)和劳动、社会公正选举党合并组成。 【群众性组织】 德国最大的工会组织——德国工会联合会(Gewerkschaftsorganisation) 德国最大的雇主组织——德国雇主协会联邦联合会(Arbeitgeberverb?nde)

借鉴发达国家经验解决国内地方政府土地财政问题的思考张龙安

《经济师》2013年第2期 摘要:当前,土地出让收入已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土地财政带来的问题和风险突出。文章对国内外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搜集和整理,就如何解决地方财政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国外地方财政收入财政支出重要特点探讨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2-211-02 一、国外地方财政收入的来源渠道 国外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构成主要为税收、转移支付、各类收费。不同国家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在上述构成中比重不同。 1.税收收入。以财产为主要税种。美国、加拿大地方政府形成了以财产税为主体的税收体系,税收管理权限较为独立,年度内依据对土地和建筑物的价格确定税率征收财产税。财产税是美、加两国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甚至是唯一的税收来源。以财产税为主的税收收入约占地方政府全部收入的40%。英国实行严格的分税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享有各自的税种,没有政府间共享的税种。财产税是地方政府唯一的税收收入,即对不动产所征收的税收,包括对居民房产征收的市政税和对经营工商业活动者征收的营业房产税。 实施多税种征税。日本地方税收收入是地方政府的重要收入来源,约占地方政府收入的30% ̄40%,主要是对土地、房屋和折旧资产等能够带来收益的客体征税。地方政府可征税种较多,属于都府道县的税收有都府道县居民所得税、不动产税等;属于市町村的税收有市町村居民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公共设施税等。在政府收支不平衡或建设所需时经地方议会批准可开征法定外普通税。 实行税收分成共享。德国地方政府的税收来源主要为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税收共享,税收管理权限受到上级政府的严格控制。德国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约占地方财政收入的35%,地方税种主要包括土地税、工商业税,分享联邦政府15%的所得税和部分增值税。近年来,地方工商业税所占比重下降,税收收入更 多的来自联邦政府的税收分享。 2.转移支付。转移支付制度是发达国 家财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着一 国财政体制的公平性和运行效率,是完 善政府间责任划分和收支分配的重要内 容。如德国制定了《财政平衡法》,在分税 制方法基础上,规定了各级政府的财政 应采取纵向平衡和横向平衡两种方法对 财政收入进行再次分配,包括联邦对州 和各州之间两个方面。受地方收入和所 担负的公共支出不同,各国地方政府转 移支付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同,如美 国30%,加拿大40%,英国能够达到50%。 在补助条件上,分为无限制性条件的一 般补助和有限制条件的特殊目的补助, 如指定用于教育、城市发展、交通等。在 支付形式上有专项拨款,一般性补助、税 收返还等。 3.其他非税收入。包括政府经营的各 种公共事业收入和财产收入、管理费及罚 没收入等。主要是那些自愿使用地方政府 提供的公共物品而受益的公众所支付的 费用,供电费、水费、下水道使用费、道路 桥梁收费、公园门票、运动设施使用费等。 如,1965年加拿大的使用费收入仅占地 方政府收入的6.5%,至2000年增长到 21.3%.。另外各国地方政府也通过向银行 借贷或发行地方债券来平衡财政收支。 二、国外地方财政支出的重要特点 1.以公共服务支出为主。国外地方政 府的支出范围与结构体现了财政资金偏 重于向公共福利和教育等方面的投入。 如法国的地方社会公共支出占全部财政 支出的75%左右,包括住房和社区服务、 教育、文化、社会治安等,而经济活动支 出和一般公务支出较少,分别占全部地 方财政支出的15%左右。美国地方政府 的支出范围主要包括道路和交通、公共 事业、治安、消防、教育、家庭和社区服 务,一般行政经费等,加拿大地方政府的 教育支出占比大,为40%,其次是交通和 地方服务支出。 2.地方财政支出以地方政府的事权 进行明确。通过发达国家财政支付机制 来看,具有收入再分配性质或需要全国 统一标准的产品和服务由中央财政支 付,如社会保障、医疗与健康、公共福利 等,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和道路、桥梁等 区域公共产品和服务,则由较低层次的 政府提供。如美国财政实行联邦财政、州 财政和地方财政三级管理体制。在事权 划分方面各级政府相对独立地行使职 权,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关系重大的事 务集中在联邦政府,而区域性和地方性 极强的事务则主要由州和地方政府承 担。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按照支出与政 府职责的关系进行支出分配,美国联邦 政府的财政支出由国防开支、人力资源 经费、物力资源开支、净利息和其他支出 等组成;州政府的财政支出包括公路建 设、基础教育、公共福利项目、医疗和保 健开支、收入保险、警察、消防、煤气及水 电供应等;地方政府的支出范围主要包 括道路和交通、公共事业、治安、消防、教 育、家庭和社区服务等。对存在交叉的支 出项目,则由各级政府按比例承担。 三、几点启示 1.以职能定收支,改变地方政府职 能。通过发达国家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构 成来看,政府的职能决定支出,支出的范 围决定了收入的来源。地方政府要履行 公共服务职能,受益范围只局限于特定 地区的由地方收入来支出,而所提供的 具有外部性的准公共物品则由中央转移 来支持。从国内情况看,地方政府在履行 公共服务职能的同时也在主导地方经济 发展,进行大规模投资。因此要解决土地 财政问题,必须突出公共服务职能,彻底 扭转地方政府“卖地”、“举债谋发展”的 思路。 2.建立合理的财政来源配比、选择合 适的税收体系。完全依赖由上级政府转 移支付的地方政府独立性很低,但地方 财政完全由地方税收构成也会产生许多 问题,会造成不同地区之间无法协调,形 成不同的地方利益。因此,建立合理的财 政来源配比、选择合适的税收体系是保 障地方财政顺利平衡运行的关键。中央 政府除在事权职责划分上做好对地方的 转移支付,也要在横向上做好各地区之 间的财政收入调节,保证各地区财政收 入大致平衡。 3.以财产税方式增(下转第214页) 借鉴发达国家经验解决国内地方政府土地财政问题的思考 ●张龙安 ●金融研究 211 ——

政府的主要职能

1.政府的主要职能:经济调解,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 2.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3.两转两提: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 4.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原则:预防为主,防救结合;以人为本,生命第一;依靠科学,快速反应;社会动员,全员参与;军民结合,平战结合。 5.科学政绩观的内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灵魂,科学发展观是前提和基础,求真务实是核心内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根本目的,实践、群众、历史是衡量标准。 6.民族政策: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文化。 7.现阶段服务型政府的目标任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8.中原经济区战略定位:国家重要的粮食生产和现代农业基地、全国三化协调发展的示范区、全国重要的经济增长板块、全国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支点和重要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 内涵:主题是科学发展,主线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目标是富民强省,核心是三化协调,活力是解放思想,动力是改革开放,方法是统筹兼顾,关键是实干实效。 9.“两不三新”发展道路:不以牺牲粮食和农业、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 10.新型城镇化是引领作用、新型工业化的主导作用、新型农业现代化的保障基础作用。 11.加快领导方式转变,增强执政的科学性:一是体现在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上,二是体现在增强宗旨意识上,三是体现在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上,四是体现在改进工作作风上。 12.树立三个形象:切实树立起对人民负责的形象,能够树立起对人民负责的形象,能够忠诚履职对人民负责的形象;树立起推动工作的形象,能够带领人民群众推动工作的形象,人民群众愿意跟着你去推动工作的形象;树立起清正廉洁的形象,能够以每一个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起党员干部包括党员队伍清正廉洁的形象,能够以及时清除腐败的体制和取信于民的反腐实效树立起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清正廉洁的形象。 13.郑州都市区的基本内涵:以中心城区、郑州新区为核心,以发达的交通通道为依托,以一体化的规划为指导,以组团发展、产城融合、复合型、生态型为发展路径,吸引带动其他区域快速发展,促进个功能区间相互联系与协作,构筑功能布局合理、空间利用高效、产业特色突出、社会和谐、环境友好、对周边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现代化城市集群。 14.我国基本国策:计划生育、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科教兴国、对外开放。 15.四个重在: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 16.三具两基一抓手:一具体就突破,一具体就深入,一具体就落实;抓基层打基础。把实施项目带动作为各项工作的总抓手。 17.一个载体三个体系:一个载体是产业集聚区,基本内涵是四集一转,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人口有序转移。“三个体系”是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 18.连维良十个关键词:三具两基一抓手,两转两提,注重运作,首问负责,第一时间到现场,两个不允许,联审联批,当日不结、上门服务,先路条后手续,立即召开协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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