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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生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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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生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2)

××大学学生学籍管理细则 (12)

××大学学历证书遗失补办管理办法 (19)

××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20)

××大学学生请销假管理办法 (23)

××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 (25)

××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28)

××大学学生缴费和注册管理办法 (38)

××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41)

××大学学生证、校徽管理办法 (42)

××大学学生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44)

××大学关于加强与学生家庭联系的实施办法 (47)

××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的管理规定 (48)

××大学新生素质调研制度 (50)

××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办法 (53)

××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 (57)

××大学学生德育学分评分办法 (63)

××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68)

××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72)

××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 (75)

××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78)

××大学学生奖励条例 (81)

××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 (85)

××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贷后教育管理工作方案 (92)

××大学国家助学贷款院系考核办法 (95)

××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 (98)

××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对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专科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大学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规定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在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组织指导下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按规定申请授予荣誉称号、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及临时救助等;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或者省教育厅学生处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籍管理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七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大学录取通知书和其他有关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请上级有关部门查究。

第九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学生处申请入学,由学

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学生处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在开学一周内持学生证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二节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一条从2004级开始,我校实行学年学分制。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学习和考核,考核成绩和学分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2004级以前的按原学制执行。

第十二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课以满分100分计算,其中平时成绩占40%期末考试成绩占60%;考查课以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分计算,其中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若考试不及格,可在下学期开学初参加一次补考;被取消考试资格、无故缺考或考试作弊者不得参加补考。补考后仍然不及格的课程,学生可以按照学校《××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申请重修。

第十三条学生可以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它专业课程,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本校教务处审核后予以承认。

学生学期或者学年所修课程或者应修学分以及升级、跳级、留级、降级、重修具体办法见《××大学学年学分制实施方案》。

第十四条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要以《××大学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班级鉴定、个人确认、系部审核等形式进行。

第十五条学生体育课的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因患有疾病或者有某种生理缺陷而不能正常上体育课

的学生,应上体育保健课,或者参加适当的体育项目,经考核合格,可以取得体育课成绩和学分。

第十六条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由学校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好,在毕业前对该课程可以给予补考或者重修机会。

第十七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如:课堂讲授、考试、实验、实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军事训练、时事政治学习等。学生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而缺席者,均以旷课论。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学生旷课时间,一般课程按课表规定的上课学时计算;无故不参加生产劳动、军事训练、社会实践等,按每天4学时计算。

对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或超过10学时的,分别给予下列处分:(1)旷课10—19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2)旷课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旷课30—3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4)旷课40—49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旷课50学时以上(含50学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三节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八条根据学生专长或者受某种生理缺陷限制,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必须经学校批准。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十九条学生一般应当在本校完成学业。学生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二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入学已满四学期的;

(二)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四)已受到开除学籍处分或者应予以退学的及已经办理退学手续的;

(五)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一条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第四节休学与复学

第二十二条我校全日制专科学制为二至五年,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由学校批准,可以休学。休学次数为一至二次,一次休学期限为一年。

第二十四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在此期间学生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

第二十五条休学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离校,学校保留其学籍。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休学学生患病,其医疗费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对学生休学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不负责任。

第二十六条学生休学期满,应当于学期开学前一个月内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批准,方可复学。

第五节退学

第二十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

(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

(二)休学期满后一月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六)本人申请退学的。

第二十八条对学生的退学处理,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

对退学的学生,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达本人,同时报河南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十九条退学的学生,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办理退学手续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三十条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参照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办理。

第六节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三十一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第三十二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的补考、重修或者补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用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的办法按《××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执行。对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第三十三条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学校颁发肄业证书。

第三十四条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

第三十五条学校严格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每年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河南省教育厅注册。

第三十六条对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者,由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第三十七条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学校不发给学历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校予以追回并报河南省教育厅宣布证书无效。

第三十八条毕业、结业、肄业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章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

第三十九条学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第四十条学校建立和完善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组织形式,支持和保障学生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第四十一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第四十三条学生可以依法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学生成立团体,应当按《××大学学生团体管理办法》提出书面申请,报学校批准。

学生团体应当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第四十四条学校提倡并支持学生及学生团体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术、科技、艺术、文娱、体育等活动。

学生进行课外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第四十五条学校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和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帮助。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用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履行勤工助学活动的有关协议。

第四十六条学生举行大型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应当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对未获批准的,学校依法劝阻或者制止。

第四十七条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应当遵循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

第四十八条学校不断健全学生住宿管理制度,学生应当遵守《××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第五章奖励与处分

第四十九条学校、省和国家有关部门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锻炼身体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十条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采取授予“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称号或者其他荣誉称号、颁发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第五十一条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根据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第五十二条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五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四)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五)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

(六)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第五十四条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

第五十五条学校在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之前,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五十六条学校对学生做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

第五十七条学校对学生做出处分,出具处分决定书,送达本人。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书报河南省级教育厅备案。

第五十八条学校对学生作出的处分决定书包括处分和处分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可以提出申诉及申诉的期限。

第五十九条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学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第六十条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第六十一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

第六十二条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河南省级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诉。(后面删除)第六十三条从处分决定或者复查决定送交之日起,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或者河南省级教育厅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第六十四条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六十五条对学生的奖励、处分材料,学校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六条对在我校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实施。

第六十七条本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原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六十八条本规定由校学生处或教务处负责解释。

××大学学生学籍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学籍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普通专科学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招生就业办书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将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五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以下简称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履行在校生义务,也不享有在校生权利。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二级等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每学期开学,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到所在院系登记、备案、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由本人申请,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否则学籍中断,按自动退学处理;若学籍中断两周内,学生要求注册,符合其他注册条件的允许注册。学籍中断期间按旷课处理。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以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办完贷款手续后注册;如果非学生因素使得困难学生不能贷款,可以通过其他形式资助,待办完手续后注册;非困难学生不按规定缴纳学费或困难学生本人不愿意贷款的不

予注册。

第三章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七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计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的档案。

第八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按百分制记载成绩,满60分以上为合格,不满60分为不合格;考查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载成绩,考试或考查不及格者,可在下学期开学初参加一次补考;被取消考试资格、无故缺考或考试作弊者不得参加补考。补考后的仍然不及格课程,学生可以按照《××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申请重修。

第九条学生每学期应修学分以20-25学分为宜,凡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且学有余力的学生,经教务处按照《××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批准可辅修其他专业课程或选修其他专业课程。

第十条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和鉴定,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我校实行操行分制度,评定办法在我校“操行分评定办法”范围内,根据各院系指定细则执行,每学期评定一次。学生体育课的成绩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

第十一条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由学校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好的,在毕业前对该课程可以申请重修。

第十二条学生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而缺席者,学校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具体办法参见《××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教师将学生出勤情况按所占成绩的比例计入学生平时成绩。

第四章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三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确因生理或者其他特殊困难不能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的,可以申请转专业学习。

第十四条学生转专业申请应当在一年级第一学期正式开课前提出,其他时间一般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录取专业和拟转入专业属于不同科类、不同类别、不同批次的不允许转专业;对口升学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第十六条学生转专业的程序是:

(一)个人申请,详细陈述理由,填写《××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二)转出、转入专业所属教学院系签署意见;

(三)学生处审核;

(四)校领导审批;

(五)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六)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第十七条转专业学生按照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费。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未经批准及办理有关手续前不得擅自到拟转入专业学习。

第十八条被录取的学生报到后应在我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我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但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拟转入高于我校录取批次或学历层次的;

(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四)对口升学的;

(五)应予退学的;

(六)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九条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河南省教育厅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转入升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我校转出、接收学生由校领导审批,具体操作由学生处办理。

第五章休学、保留学籍与复学

第二十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但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年限不得超过学制规定年限两年。

第二十一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一)因伤、病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时间超过一学

期总学时三分之一的;

(二)一学期请病假、事假缺课累计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的;

(三)因其他特殊原因本人申请休学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的。

第二十二条休学时间一般为一学年,经批准后可续休。休学次数不得超过两次,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第二十三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将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按休学相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休学学生应当填写《××大学学生休学申请表》,经所属教学院系签署意见、教务处备案后到学生处办理休学手续。对学校认为必须休学的学生,由学生处直接发给休学证明。

第二十五条学生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相关事宜,按下列规定办理:(一)休学学生应当办理离校手续,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的待遇,不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

(二)休学学生的户口关系不作变动;

(三)休学、保留学籍学生不应当在学校居住,不参加课程学习、考核等活动;

(四)学校对学生休学、保留学籍期间发生的事故不负责;

(五)学生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取消学籍。

第二十六条学生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应于学期开学初向学校书面申请复学,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因伤、病休学学生申请复学时,应当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书,证明其已恢复健康,经复查合格,院系同意,学生处审核,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办理复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不得复学,伪造医院诊断证明者取消学籍。

(二)其他原因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申请复学经院系同意,学生处审核,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办理复学手续。

(三)复学学生一般随原专业下一年级学习,如原专业没有连续招生,由所在院系提出意见,学生处批准到相近专业学习。

第二十七条休学到期后逾期两周未办理复学手续者,由院系提交报

告,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六章升级、留(降)级、退学

第二十八条升级:学生学完本专业本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经考核成绩合格,获得规定学分,或累计不及格学分未达到留(降)级标准的,准予升级。

第二十九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留(降)级:

(一)连续两学期应取得而未取得学分达到15学分者。

(二)入学以来应取得而未取得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者。

(三)本人由于特殊原因主动申请留级,经学校审核批准者。

第三十条学生留(降)级每次以一年为限,学习年限不得超过学制规定年限两年。学生留(降)级应由其所在学院填写留级处理报告,连同有关材料,报学生处审批,由学生处出具留(降)级通知书分别交教务处、学生所在院系和学生本人,学生接到通知书一周内应办理完相关手续。留级通知书无法送达学生本人的,校内公告视为送达。

第三十一条留(降)级无后续专业时:

(一)由学生自己选择所在院系内相近专业,所在院系内无相近专业时可以选择校内相近专业;

(二)选定的专业,其课程与原专业差异较大时,必须修读和参加考试。修读课程由学生提出申请,学生所在院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备案;

(三)由学校指定专业或做出其他决定。

第三十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退学处理:

(一)学年累计应取得而未取得学分达到26学分的;

(二)累计两个学期德育考评不及格的;

(三)无论何种原因,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的;

(四)休学、保留学籍期满,两周内未申请复学或申请复学复查不合格的;

(五)未经请假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六)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七)两周内未办理注册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

(八)本人申请退学的;

第三十三条学生退学由学生申请或所在院系提出意见,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院系对学生提出退学处理意见要提前预警),学生处审核后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

退学的学生,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达本人。因特殊情况无法送达本人的,在校内公告30天,视同送达学生本人,同时报河南省教育厅备案。

第三十四条学生退学的善后事宜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退学学生应当在接到退学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相关手续离校,档案、户籍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二)退学学生逾期不办理离校手续,由学生所在院系派人注销其校内各种关系。

(三)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可以根据《××大学学生申诉办法》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申诉。

第七章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三十五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取得规定学分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在规定的学制内不能毕业的学生,可延长学习年限,延长学习年限以学年为期,应当办理注册及有关手续。需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应于毕业当学期的开学第一周内向院系申请,学生处审核后办理有关手续,学籍编入低一年级。

辅修课程未修完的学生不能延长学习年限。

第三十六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一)必修或限定的教学环节考核不合格;

(二)未获得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但达到规定学分的95%及以上的;

(三)未取得学校规定的德育学分的。

第三十七条学生结业后可以参加换证考试或者补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等,合格后换发毕业证书,换发的毕业证书中的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关于结业生申请换发毕业证书的规定:

(一)因课程成绩考核不及格未达到毕业标准,发给结业证书的学生,在结业当年9月底前可向学校申请参加结业当年12月份由学校安排的换证考试,考试及格换发毕业证书。

(二)因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不合格结业的,可补做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合格者可换发毕业证书,时间同换证考。

(三)因实习不及格结业者,如结业后从事与实习内容相近的工作,可由工作单位开具鉴定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经学生所在院系审查合格、学校批准,换发毕业证书,时间同换证考。

(四)毕业学期德育考评不及格者,结业后考察一年,学校视其表现决定是否同意换发毕业证书。

(五)换证考试仍不及格者,可于次年9月底前再次申请参加该学年的换证考试。若5年内(从正式入学取得学籍起)仍未能通过全部课程及实践环节者,作永久结业处理。

第三十八条学生没有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但在校学习一年以上,不再继续学业,已经取得总学分的30%以上者,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第三十九条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学习颁发肄业证书。

第四十条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

第四十一条学校严格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每年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河南省教育厅注册。

第四十二条对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者,由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第四十三条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学校不发给学历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校予以追回并报河南省教育厅宣布证书无效。

第四十四条毕业、结业、肄业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由学生处或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发布之日起执行。

××大学学历证书遗失补办管理办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学生处“关于补办毕业证明书的通知”要求及学校有关规定,特制订此办法。

一、毕业证书是一次性证书,遗失后只能补办毕业证明书。

二、补具毕业证明书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

1、毕业证书遗失需补办时,需首先在公开发行的省级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2、遗失声明刊登15天后,本人持遗失声明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毕业证丢失证明到学生处填写《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

3、由学生处对毕业证补办申请材料审核、核实其学籍和原发证档案后,经学生处处长签署意见,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学生处依据其当年招生花名册到教育厅学生处打印《毕业证明书》。

4、学校办公室根据学生处签署意见,主管校领导批准的《××大学毕业生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在《毕业证明书》上加盖学校印章。

5、毕业生本人持身份证领取《毕业证明书》。

三、以上规定在执行中如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相抵触时,则以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四、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汇编2018年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为实现学员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学员管理办法 一、按时到校,不迟到早退,离校后及时回酒店,并在来回途中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否则后果自负。 二、课堂认真听课,勤于思考,不得扰乱教室秩序 三、不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喧哗,不寻事不打架。 四、爱护培训机构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等处乱刻画。 五、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保持教室及周边的卫生,不得随便乱扔垃圾。 六、学员上课保持安静,关闭通讯工具,在课堂上接打手机按规定扣分,不得随意出入教室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事。 七、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举止文明,不说脏话。 八、不要在教室和公寓私自乱接电源,不能攀爬窗户,不私自外出,注意安全。按时就寝熄灯,有事外出者必须请假并于22点前返回酒店。 九、节约用水、用电,做到随手关水,下课后关灯。 十、学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得参加教学以外的活动,否则按旷课论处。 十一、加强安全防范,妥善保管个人财物,随时落好门锁。注意人身生命安全。

学生管理制度 一、行为规范: 1、学生应严格遵守辅导班的各种规章制度,勤奋好学,团结同学,讲究卫生,爱护公物,讲究文明礼貌。 2.、上课期间,学生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上课间不准带手机,mp3,有问题是举手,不得随意喊叫老师或同学。 3、不得无故在室内走动,不得随意离开座位,喝水、上厕所以及其他问题需征得老师同意。 4、学生须自觉保持教室卫生,不准随地吐痰;课后请将自己的废弃物放到指定的地点;不准在门窗、桌椅、墙壁上随意涂写。 5、不得携带玩具等进入教室,不得在学习时间吃零食,学生自觉服从老师管理,如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可单独向老师反映。 6、上课时如发生突发事件,如停电等,不要惊慌,听从老师指挥和安排。 7、请学生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贵重的东西最好不要带到辅导班,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8、学习完经老师同意后即刻回家,不许故意逗留、打扰别人学习。 9、培训班内部资料未经老师批准禁止带出。 二、学习管理: 1、学生到班后需如实向老师汇报当天作业、当天所学内容及学习效果,以方便老师查阅、辅导。 2、每科作业需单独完成(不会的先空着),完成后主动交与老师,由老师检查后针对错误、不

文化艺术培训学校管理制度汇编.doc

一、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是学校的行政办事机构,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其职责是: 1、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组织拟定全校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务的通告。 2、组织安排学校办公会议,并做好记录。 3、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 4、对外联络及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5、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6、各种办公用品及教学器材的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等工作。 7、“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洁。 8、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部门职责

1、负责全校教学管理,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制定教学计划,检查教学进度,组织、安排全校的考试。 2、组织教师进行学习和教研活动。 3、指导、检查各年级、各学科备课。 4、了解教学情况,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求及时反馈给有关老师。 5、组织好对教师的评价工作,表扬先进,帮助后进。 6、采取措施培养青年教师。 (三)、教育部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主管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并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品德、法纪、尊师爱校等方面的教育。 2、根据学校办学宗旨,参照国家教委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求,负责拟定在学生中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要点,由班主任、教师以不同形式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及品德教育。 3、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选择印发实事、形式教育材料,供班主任、教师在学生中进行宣传教育。 4、总结和交流班主任、教师开展德育工作的经验。

学校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汇编

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上级党委领导下,主要负责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支部工作,其职责是: l、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上级党委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指示和决议,定期向上级请示汇报。 2、做好师生政治思想工作,组织师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 3、搞好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4、主持召开支部会议,讨论决定学校的重大问题,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5、支持校长做好校内的人事工作,做到知人善任,人尽其才。 6、加强学校工作的领导。 7、关心师生生活,抓好后勤工作。 8、加强思想教育工作,执行有关规定。搞好教职工的计划生育。 9、加强学习,不断改进领导作风和思想作风,模范执行党政干部廉政建设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支部当好班长,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校长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党的各项政策、法令,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年或学期计划。组织人力、物力或财力认真实施,并把实际情况总结上报。 二、制定各项学校管理制度。人人有章可循,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秩序地进行,实现学校管理目标。 三、领导学校教学、思想政治教育和体育卫生工作。坚定不移地以德育为首、育人为本,合理安排全面工作,对全校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的考核工作。 四、领导总务工作,切实做到为教育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改善师生员工生活,督促财会、后勤人员管好校产、校具及各种财物,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学条件。 五、组织教职工学习政治、文化和教育理论,积极吸取外地的教育信息,逐步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文化和业务素质。 六、指导和帮助学校的团、队工作,关心和支持教育工会和其他群众组织开展活动,注意发挥这些组织的作用。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汇编大全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大全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以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为此,我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教育法》为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教师主要职责 1、教师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2、教师应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尚进行教学,要求教师要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做到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教学文件,遵守教学纪律,做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4、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特别是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工作,并努力在本专业、本课程的研究或教学上有所创新。

5、教师在工作中要服从分配,勇挑重担。教学工作是教师的首要工作,我校教师不仅要把精力放在教学工作上,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讲课,提高教学质量,在业余时间应积极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此基础上努力搞好科学研究和学校基本管理工作。 6、教师应负责课堂教学和维持课堂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师应主动与所属教研室的负责人、辅导员、教务助理等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的有关问题。 7、教师须认真履行与自己相应的职责,并按照学校关规定接受学校工作安排、工作考核与教学评价。 学校领导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学校管理工作的效率,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学校领导在执行集体决定或日常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工作不越权、不推倭,敢于负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二、坚持调查研究制度。学校领导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摆脱繁琐事务,注意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在对某项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前,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职能部门、教师及群众意见,做到决策的民主化。 三、提倡少说空话,多办实事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学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到基层校集体办公一次,现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四、坚持听课制度。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为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提供依据。 五、学校领导必须坚持每周星期二上午校长接待日制度,接待群众来访,重视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答复他们提出的问题,帮助排除他们思想中的障碍。对于他们提出的应当解决和可能解决的问题要抓紧办理,暂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 六、学校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他们联系广大师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七、学校领导要正确处理好自己的业务与管理工作之间的关系,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的管理工作上。 八、学校领导出差(出访),实行请假制度。

最新初中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初中学校管理制度汇编(一) 初级中学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部分学校办学理念 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校的办学理念为学生发展奠基,办人民满意教育 学校的管理理念以人为本民主管理 学校的校风严谨求实团结奋进 学校的教风敬业爱生和谐互动 学校的学风博学多思愉悦体验 把学校建成学习型组织,竞争型集体,互助型团队,创新型基地; 学校的承诺让学生成长,让家长放心,让老师成功,让社会满意。 学校办学特色 一、以创新促进各项工作进步 1、管理理念的创新真实体现以人为本,民主管理。 2、奖惩制度的创新真实体现创优多得,优劳优酬。 3、考核制度的创新定性分析,定量管理,过程评价。 4、评价制度的创新评价内容多元化、评价主体互动化、评价方式动态化。 二、以理论指导教育实践 1、学校工作的二十字原则求规范为学生发展奠基,保方针办人民满意教育 2、教学工作的二十二字原则抓师德铸高素质教师队伍,提质量创超一流教学业绩 3、后勤工作的二十字原则;管财产抓后勤服务育人,治环境促校园和谐平安。

三、构建特色校园文化 1、以宽容,互助,和谐,创新为核心的人性化的运作为模式,让学校充满温馨。 2、让教师有感情,让学生有兴趣,让校园充满乐趣。 第二部分学校全面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校长工作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主持学校的教育、教学和一切行政工作。 二、校长要团结全体教职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完成学校教育的基本任务,为“四化”培养德才兼备的身体健康的人才。 三、领导学校的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主,全面安排的原则,按教学规律办事,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计划的全面贯彻执行。 四、做好学校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经常与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和教务主任,研究教育改革的新动态,积极带领广大教师参加课程改革,积极指导与帮助共青团、学生会开展工作。要发动全体教职工人人做学生的思想工作,实现全员育人。 五、领导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全体教职工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文娱、体育活动,注意劳逸结合,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努力改善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卫生习惯,增强学生体质,配合防疫部门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六、做好学校人事工作,合理安排教职工工作。领导和组织教职工的政治、文化、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七、领导学校的总务后勤工作,贯彻勤俭办学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审查并批准学校经费预算和决算方案,督促有关部门管理好学校的设施、设备和经费、关心师生生活。 八、领导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度,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 九、主持学校行政会议或校务会议,研究解决学校重大问题,签发学校管理制度或办法,并经常向上 级请示报告工作。 十、领导学校各项荣誉称号的创建工作。 校长办公会议事制度

技工学校学生管理制度汇编46

技工学校学生管理制度汇编.doc 学生德育教育工作条例 1 总则 我校是培养技术工人的职业学校,是国家培养“四有”新人的重要基地。从培养现代化建设者的要求出发,必须有计划、有目的地抓紧抓好对学生的德育教育工作,要确立技工学校德育工作的指导思想,结合我校的具体实际,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 2 内容 2.1 道德教育 2.1.1 要求 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的教育,进行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环境道德教育,培养他们具有正确的道德认识、高尚的道德情感、坚强的道德意志和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 2.1.2 形式 1)组织学习《公民道德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 2)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活动; 3)举办公民道德规范讲座; 4)开展道德教育专题活动。 2.2 法纪教育 1 2.2.1 要求 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和纪律教育,培养他们具有法律观念和遵纪守法的品质,知法、懂法、守法,并且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的权益。主要包括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

2.2.2 形式 1)组织学习《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生管理制度汇 编》 2)举办法制教育讲座 3)组织技工生参观少年犯管教所 2.3 心理教育 2.3.1 要求 对学生进行有关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性教育、咨询性教育和良好行为训练。其目的在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他们的身心健康水平,促进他们全面而和谐的发展。 2.1.2 形式: 1)集体心理辅导与个体心理咨询相结合 2)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3)提供心理健康自助读本(如《成功从心理开始》) 4)心理知识宣传栏 2 2.4 思想教育 2.4.1 要求 思想教育是对学生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教育、集体主义的价值观教育,“五爱”教育,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思想观点。思想教育内容的主要部分就是“三观”教育(世界观教育、人生观教育、价值观教育)。 2.4.2 形式 1)技校政治课 2)讲座 3)班会与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自学与讨论。 2.5 政治教育

(完整版)培训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以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为此,我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教育法》为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教师主要职责 1、教师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2、教师应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尚进行教学,要求教师要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做到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教学文件,遵守教学纪律,做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4、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特别是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工作,并努力在本专业、本课程的研究或教学上有所创新。 5、教师在工作中要服从分配,勇挑重担。教学工作是教师的首要工作,我校教师不仅要把精力放在教学工作上,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讲课,提高教学质量,在业余时间应积极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此基础上努力搞好科学研究和学校基本管理工作。 6、教师应负责课堂教学和维持课堂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师应主动与所属教研室的负责人、辅导员、教务助理等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的有关问题。 7、教师须认真履行与自己相应的职责,并按照学校关规定接受学校工作安排、工作考核与教学评价。

学校校园规章管理制度方案汇编

学校校园 规章管理制度方案汇编

小学校内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为加强我校内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内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内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校内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的上旬、下旬各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二.每次检查都必须严肃认真。 三.检查项目: 1.校内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内不准有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校内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校内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内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5.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实验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小学校园安全隐患报告督查制度 一.学校领导成立一个督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二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隐患做好记录,及时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领导小组成员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进校园、教室必查安全、必看安全,排查与督查相结合。 三.要密切与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查。 四.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 1.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建立学生回家上学安全保障机制。 2.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及时向家长了解学生上下学情况,存在隐患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争取家长和地方群众的支持,迅速控制或排除隐患。 3.班主任,任课教师,利用班队活动课,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让学生学会提醒自己和他人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学会保护自己和同学的人身安全。 4.班主任、任课教师,每周一对学生强调在校应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每周五强调在回家途中和在家中应注意什么。 5.各班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及时了解学生在校内外的一切安全情况。

小学学校学生管理制度汇编

小学学校学生管理制度汇编 小学学校学生管理制度汇编 一、学生管理制度 1.学校按照《河北省普通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学生入学资格及学籍管理制度。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及学生成长档案。按照规定办理学生转学、借读、休学。 2.学生享有法律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学生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必须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学生要努力使自己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人。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端正学习态度,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形成主动学习的良好习惯 4. 学校少先队组织受学校党组织领导,是学校教育中对少年儿童学生进行教育、引导、服务的重要力量,少先队要认真搞好自身建设,配合学校党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5.学校积极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对取得优秀成

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学校按照根据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制订的奖惩规定,给予表彰与奖励。 6.学校对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学校按照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给予教育、批评。 7.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学生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学生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二、学生课堂常规 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 2、上课铃响立即进教室,准备好学习用具,静待老师上课。 3、上课由班长口令“起立”向老师表示敬意,老师示意后才坐下。 4、上课要专心听讲,认真思考,仔细观察,勤于笔记,做到眼到、耳到、手到、脑到,使自己处于积极的思维状态。

完整版学校德育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德育管理制度汇编 一、班主任(辅导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根据《小学德育纲要》、《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运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和心理素质,培养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条做好班队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本班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学习、体卫劳、生活安全、普法和其他常规的教育与管理,对本班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负全责。 第三条努力学习教育理论与方法,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与研究新时期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水平。 第四条高质、高效、全面配合学校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按要求做好班级卫生、出勤、纪律、安全工作,每学期家访至少普访一次,对学困生、行为偏差生、家庭困难生等特殊学生,每学期至少家访三次。 第五条建立健全班级常规管理机制,争创“流动红旗”、“星级班级”和“先进班集体”;开创“我在成长”、“我在进步”等专栏,健全对学生成长评价机制,激励学生争创“星级少年”、“红花少年”等。 第六条培养、利用好小助手,班内事情安排到位,引导学生自理、自治。班级管理实行“竞争班干部”、“轮换班干部”等方法,培养每个学生争先、向上、进去的信念,形成良好的班风、向上的团体。 第七条建立完善的班级评价机制和评价规则,完善学生成长记录档案,构建激励学生上进、进步平台,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队风。 第八条及时关注、引导学生在品德、学习、生活等行为上形成良好的习惯,为今后学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习惯的培养在于教师不断地引导、提醒、评价、激励) 第九条坚持做好升旗仪式、两操及各项活动的跟班管理。关心、组织好学生的课外活动,鼓励学生发展正当的兴趣和特长。特别要支持组织好学生参加学校、年级的各种竞赛活动。 班主任一日常规基本要求 班主任要在履行教师职责和教学常规的同时,将学生安全管理与疾病预防放在日常管理的重要位置。开学前,通过与生活教师、学生家长沟通,了解、掌握需要特殊关照的学生情况(残疾、先天性疾病等)若有传染性疾病,原则上做好工作让其走读。与生活教师共同做好全部住宿学生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家长姓名、联系方式、应急联系方式、寝室、床号等)登记录入微机;安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汇编全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汇编(全) 教务处主任职责 1、提出各个学期课程设置、课时计划、方案,经校长审定后组织落实 2、编排各个学期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及各种教学活动表。 3、做好教材、资料的订购与发行。 4、指导各级部各学科备课组工作。定期检查教师的备课、作业批改,组织好各类公开课。 5、组织好各类考务活动。 6、管理好学生学籍,做好学生的转学、休学、退学工作。 7、抓好实验室建设、图书阅览室的工作。 8、组织教师文化业务进修活动,注重培养青年教师。 9、负责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管理业务档案。 10、协调各级部教学工作、抓好音体美的教学。 11、搞好办公室的卫生工作。 12、教务处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政教处主任职责 1、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制订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计划,组织政教处工作人员及班主任实施落实。 2、协助校长领导班主任工作,审查班主任工作计划,定期布置班主任工作,对班主任工作进行督促、考核、评定,定期组织班主任学习和经验交流,并做好总结工作,组织安排好班会、校会活动。 3、负责纪律、卫生的检查评比,做好卫生室的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对学生的奖惩。组织好对“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先进集体的评选和表扬,对违反纪律的学生执行纪律处分。 5、负责对学生干部的培养、教育,配合团委指导学生会的工作。 6、配合教务处做好毕业生工作。 7、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和家长代表座谈会,定期向校长汇报学生情况和班主任工作情况。 8、搞好办公室卫生工作。 9、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总务处主任职责 1、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对总务处所属人员实施聘任、安排、分配。 2、制定总务处工作计划和管理体制。 3、管理校产,负责学校基建、维修和校产保管,对校产要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勤俭办学,增收节支,定期审核,公布帐目。 5、采购教学设备与办公用品,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高校规章制度汇编

高校规章制度汇编 本文是关于高校规章制度汇编,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目录 学校党政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 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 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党委工作规则 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校部会议制度 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处级干部请假制度的规定 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信访工作制度 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保密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保密工作制度 9. 校园群体性突发事件紧急预案 1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公章使用规则(修订稿) 1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行政公文处理的若干规定(修订稿) 1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统计工作暂行条例(修订稿) 1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试行) 1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1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忠诠-尔纯”思想政治教育奖(二期)章程 1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师师德公约(试行) 1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18. 我院参加评选上海市教育系统文明组室和文明岗的方法 19. 校园文明“十无”规定 2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章程章程 21.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22. 关于开展基层文明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 23. 关于开展文明寝室评选活动的意见

24. 关于依托东方讲坛构建我院思政教育新平台的实施意见 2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学校宣传舆论环境管理的若干意见 26.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宣传舆论管理的若干规定 2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学校网络宣传工作的若干意见 2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校园的实施意见 2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实施意见 3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工会职工休息修养若干规定 3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职工“爱心帮困资金”管理办法 3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特困教职工补助条例 3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3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规定 3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工会工作条例 3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工会“教工小家”考核评比实施办法 3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行政监察工作实施条例(试行) 3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 39. 关于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 4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规定 4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堕落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教学工作 42. 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43. 学分制实施细则 44. 学年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45. 关于优秀学生再选专业的实施办法 46. 学生选课管理办法 47. 关于公共选修课开设和修读的规定 48. “大学英语”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49. 学生修读体育课程的规定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教职工礼仪规范 (一)基本要求 1、加强自身修养,注意职业道德,讲究仪表礼仪,处处为人师表。 2、穿戴整洁,发式适合,端庄大方,上班不化浓妆,佩带首饰适度,女教师不穿时装和短裙,男教师不穿背心和短裤,符合职业身份。 3、按时上、下班,遵守坐班制度,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外出,因事或因病不能到校上班,须把工作安排好,必须按学校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4、使用礼貌用语,讲普通话,使用职业语言,说话注意身份,注意场合,切忌用粗言恶语伤害他人。 5、参加学习、听课、讲座活动时,应讲究礼仪,不迟到、不早退,不交头接耳,不随意进出会场,不看与会议无关的书报,做好会议记录。 6、骑自行车或摩托车到校门前要下车推行,自行车、摩托车要按制定地点整齐存放。 7、不得随意拿取学校或他人信件、报纸、书刊、杂志等;不得随意在他人报刊、杂志上乱写乱划;未经图书管理员同意,不得拿走阅览室的书报杂志,不得“折页”、“开窗”。 8、爱护学校公物,精心保护电教器材、教具、书籍。注意保持办公室、电教室、计算机室、阅览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 9、下班前,“一周校长”要检查办公室,督促关好门窗、电灯、空调、电扇等;班主任、科任教师要检查教室、多媒体教室,督促学生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关好门窗、电灯、电扇等。 10、在上班时间内绝对禁止在办公室打牌、下象棋、谈论股票等;不允许带手机进课堂;不允许上班时间串办公室闲谈;不允许与学校无关的其它事情。 (二)基本修养 1、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不讽刺学生。 2、与学生谈话要用热情的语调,鼓励的眼神。既严格要求,又避免简单粗暴,不训斥学生,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3、保持良好的心境,善于控制调节自己的情绪,不得向学生发泄怨气而影响工作,损害自己的形象。 4、教态亲切,声情并茂,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风度。不准用教鞭敲桌子,不坐着上课(生病不能支持者除外)。 5、坚持正面教育,不准以罚代教(罚站、罚劳动、罚不准进教室上课等)。 6、保持校园和办公室的安静,轻声说话,轻步走路,不打扰他人、工作、学习。不聚在一起闲谈,无事不随便出入他人办公室。 7、尊重他人,团结同事,诚恳待人,礼貌相处,不议论、不传播别人隐私,不诽谤中伤同事,不互相拆台,教师之间,不允许言行粗鲁和争吵行为,团结协作,奋发向上。 8、接待家长和来宾,要热情有礼,起立送迎。 9、不接受家长馈赠,不得向家长索取物品,不得在任何节假日暗示学生送礼。不得对学生有亲疏远近的表示,不勉强家长为自己办私事。 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教学常规包括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课外辅导、考试测评、试卷分析等几个方面,是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特作如下规定,希遵照执行。 一、备课基本要求 1、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基础,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关键。每个教师必须充分认识备好课的重要性,认真钻研教材,认真、深入、充分地备好每一堂课。 2、备课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教材为本,从宏观上明确本科的性质、目的和任务,教学内容的编排体系,知识结构,基本技能训练的要求;微观上必须明确每一课时的目的要求、任务和具体内容。

学校德育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德育治理制度 年段长目标治理考核方法 年段长是学校开展年段工作的治理者,行使学校行政科室所给予的治理权力,在政教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协调、组织段的教育教学治理工作。段长由校长聘任教育教学能力、责任心强的教师担当,每年聘任一次。 (一)协助校长聘任教师和班主任,聘任教师和班主任时,可由段长提出建议,后由校长平衡聘任。 (二)每学期初应召开年段教师会议,依照学校学期总体工作要求,结合本段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打算和行事历;期终召开年段教师会议交流工作心得,书面总结成绩和不足,分不上交给教师教育·教科研处和政教处。 (三)依照学校要求或依照段的实际所需,负责组织年段班主任、教师召开教育教学治理工作会议。 (四)协助学校开展教育教学调研工作,积极参与治理决策。 (五)依照教师教育?教科研处的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年段全能测试的考务、成绩统计分析、试卷分析工作。 (六)负责落实年段后进生的师生结对工作。 (七)依照段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各类学生的座谈(教育)会。

(八)依照学校的统一要求负责组织开展家长会和家访活动。 (九)负责段档案的整理保管工作。 (十)同意并完成学校分配的临时性任务。 考核 学校按照段长工作职责,每学期对段长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分优职、称职和不称职三等。考核按百分制实行量化形式进行,90分以上为优职、70分以上为称职。 (一)【8分】学期有年段书面工作打算(2分)和行事历(2分),有书面工作总结(3分)分不上交教师教育?教科研处和政教处。 (二)【10分】每学期自主组织除学期始终的两次本段教师会议(4分,少一次扣2分)外,至少组织本段班主任、教师召开教育或教学会议两次,有会议记录(6分,少一次扣3分)。 (三)【10分】每学期自主组织本段青年教师与本段学困生结对帮教许多于10对,有教育记录。(每少一对扣2分)(四)【9分】每学期自主召开本段不同层次学生座谈会许多于3次,有记录。(每少一次扣3分) (五)【8分】每学期在学校自主召开规模不等、形式不限的年段家长会许多于两次,有记录。(每少一次扣4分)

学院学生工作制度汇编

目录 1、××学院学生宿舍安全文明建设考评标准 (1) 2、××学院学生拒绝外宿承诺书 (2) 3、学院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办法 (3) 4、关于××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的通知 (5) 5、关于××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相关办法的通知 (6) 6、关于××学院第学生早操、早读管理规定的通知 (7) 7、××学院团员推优入党制度 (8) 8、××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9) 9、班主任岗位职责 (13) 10、学生助理班主任岗位职责 (14) 11、××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助理管理办法 (15) 12、××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申报细则 (17) 13、××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18) 14、××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 (19) 15、××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 (20) 16、××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补充条款 (25) 17、××学院班委学生干部工作岗位职责 (26) 18、××学院年级委员会学生干部工作职责 (29) 19、××××大学××学院社团管理方案 (32) 20、××学院诚信考试承诺书 (35) 21、××学院节假日假期学生安全告知书 (36) 22、××学院受资助学生合理使用奖助学金承诺书 (37) 23、××学院早读、课堂考勤管理办法 (38) 24、××学院学生请假制度 (40) 25、××学院晚点名制度 (41) 26、新同学安全须知 (43) 27、关于××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4) 28、××学院学生工作信息公开制度 (46) 29、××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稿) (48)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完善学校治理制度 全面提高育人素养 相同的教育资源,不同的治理,会产生不同的效应。因此,学校的治理制度都压迫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有利于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学生的主动学习和全面进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各种教育资源的作用;有利于学校治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是学校长足进展、开拓创新的关键所在。如此的治理,学校就会充满生机和活力,就会在日益强烈的竞争机制下,立于不败之地。因此,一个好的制度,一个公平合理的治理体系,其中蕴涵着无尽的生机和力量。一方面它有足够的动力促进你积极而正确地工作,一方面又有足够的能力阻止你朝着消极和错误的方面撤退。一一这正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学校德育工作 一、政治、学习制度 1、星期一、星期三放学后政治、业务学习,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 2、学习或开会时,必须用心致志,作好记录,校领导定期检查每个教职工的学习或会议记录,期末写好心得交教导处。不同意“开小会”,不做与学习或会议无关的事,不打瞌睡,不同意带小孩。

3、主持人应作好充分预备,注意方法,提高质量,严格掌握时刻。 二、升降国旗制度 1、按《国旗法》要求,濯水中心完小每周星期一进行升旗仪式;(1)全体师生参加,应做到表率作用,不得缺席、迟到、早退;(2)每周坚持升降国旗,由三至六年级学生轮流升降国旗;(3)集体由校行政、大队辅导员主持;(4)升降国旗时,全体师生按《国旗法》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的要求执行。 2、升旗完备时,要有重要讲话,要有升旗方面的有关记录。 三、教师行为规范考核制度 1、爱党爱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持党的四项差不多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家庭团结,邻里和睦,关怀、支持学校行政、少先队的工作。 2、生活、娱乐健康。破除封建迷信,自觉抵制“六害”。 3、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执行教学打算,面向全体学生,努力推进素养教育,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端正考风,严肃考纪。 4、关怀学校进展,维护学校声誉,爱护学校财产,服从学校安排。关怀同志,团结互助。 5、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教师崇高形象,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未通过组织批准,不准在校外兼职、兼课或从事第二职业。 6、主动、积极参加各种政治、业务学习和各种接着教育活动,提高教书育人的技能。 7、积极开展教研工作,努力探究教育规律,认真执行教学常规,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按时上、下课,不随意缺课、停课、调课、不坐着上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制度汇编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一、中学生一日常规 1、入校: (1)进出走大门,必须佩戴校徽或学生出入证,骑车者必须下车推行。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请事假按规定办理手续,中途一般不得外出,特殊情况须凭班主任签发的出校证明出校。 (3)必须带齐课上应用的书籍文具,不得把与学习无关的东西带进校内,不得把校外学生、青年引进校内。 (4)学生在校时间一律不会客,早晨到校认真早读,中午在宿舍、教室或家休息,可以在教室内自修或阅读课外知识书籍。上学回家途中,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 2、上课和考试: (1)预备铃响,准时进入教室,及时做好上课准备,上课后因故迟到须喊“报告”,经任课老师同意方可入内。 (2)上课端坐,精神饱满,认真听课,不下位、不交谈、不外出、不思想开小差,举手发言,不乱説话,作业认真、规范。 (3)实验课、实习课、音乐课、室外体育课必须课前排队,安静有序地进入教学地点,服从老师安排,遵守操作规程或技术要领,不乱动手,保证安全。 (4)认真对待检测和考试,不弄虚作假。 3、体育课、课外活动和集会: (1)课外文阅读:读好书,不看“黄色书刊”和不健康的书刊,遵守阅读、借书制度。积极上好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课。 (2)课外文娱活动:听好歌、唱好歌,不听“黄色歌曲”和不健康的歌曲。看好影片,不看黄色录相和不健康的影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娱活动和比赛。 (3)“两课”、“两操”、“两活动”:体育课、体育活动一律穿运动鞋,夏天不得戴帽、戴太阳镜,冬天不得穿大衣、戴手套;上广播操做到“快、静、齐、准、”;上眼保住操做到部位准确。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代表队的训练和比赛活动。 (4)科技、学科兴趣小组活动及研究性学习活动:做到准时、认真、守纪。 (5)参加各种集会:集会和观看影剧、演出,排队进场,遵章守纪,做文明观众,不大声喧哗,不起哄。 4、课前、课间和放学: 课前课后适当作息,不吹口哨、不怪腔怪调、不激烈活动、不追逐打闹嘻戏、不打扑克、不乱窜教室、不随意起哄,放学后不得在校内、校外逗留,按时回家,回家要复习、预习功课,及时认真完成作业,不马虎潦草,不抄袭。 5、早、夜自修: 早自修以阅读课文为主,夜自修及时复习、预习功课,独立完成作业,有困难者找老师辅导,要保持教室安静。 6、养成卫生习惯、保持清洁卫生: 认真做好卫生值日工作,吐痰入盂,废弃物入箱,小便入池,大便入坑。个人卫生做到勤洗脚、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不在墙壁、黑板、专栏、桌凳等处乱涂乱画乱刻或留下球迹、脚印、手印。坐、立、行、走身体要正直,看书、写字的姿势做到:“身距桌一拳、书同眼一尺、执笔处高笔尖一寸”。 7、热爱劳动: 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热爱劳动,帮助家长搞好家务,积极、按时地搞好每日的值日工作,每学期组织的校内外劳动,不怕脏、不怕累,保质保量。

梧村小学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校教学管理制度汇编 学籍管理制度 根据省、市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条例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普通初中学籍管理的有关问题做如下暂行规定。 一、学籍:新生应根据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就近进学安排,按时到校报到,办理进学手续。企业员工培训实战教程(47个ppt 26个doc)因故不能如期报到的,须持有关证明在开学前向学校请假。如开学后两周内不到校办理进学手续,视为自动放弃;新生办理进学手续后,由学校按统编学号顺序填写“在校学生注册备案登记表”和初步学籍 电子文档,并在规定时间内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验印,新生学籍才能生效,否则一律无效。对所有在籍学生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建立学生相应年级学籍档案。学籍档案由学校长期保存,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移交其他单位。 二、转学和借读:①市内转学,初中新生进学后一年内原则上不得转学,确属因搬迁或户口迁移,居住地与注册学校距离超过4公里(或8站),要求转学的初中学生,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或转学到居住地附近的一般学校就读,学生办理正式转学手续。②因户口迁移由本市转往外地,转往外地的学生,应持户口迁移证明和接受学校的接收函及教育主管部门意见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出审批手续,最后到转出学校提取学籍档案,接收函留转出学校存档。③因户口迁移由外地转往本市,由外地转进的学

生,由家长持学生常住本地户口、转学证明、学生档案,到就近学校联系,经学校审查同意盖章后,再到接收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进审批手续,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进学。 三、到注册学校以外的其他学校就读的初中学生,称“暂读生”。 原则上学校不允许学生到他校暂读,若有特殊情况,须由家长向暂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暂读学生申请表”并经双方学校审查同意后,再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到他校暂读。学生到他校暂读,学籍仍保留在原注册学校。暂读学校须为暂读生建立暂读学籍档案,在暂读生回原注册学校毕业时,暂读学校应及时将其暂读学籍移交原注册学校。注册学校须依据学生暂读学籍档案为学生建立完整的学籍档案和毕业生档案。暂读生的毕业成绩统计在原注册学校。毕业证书由原注册学校核发,暂读生升学不得列进原注册学校保送范围。 对经教育主管部门直接批准安排的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学校不得拒尽接收。对现役军人、部队转业干部子女应优先照顾进学;对残疾学生,应特殊照顾。 四、休学和复学:在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由学生家长持区、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填写休学证明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予休学。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持医院证明,续办休学手续。

☆高中学校管理制度汇编全文

高级中学管理制度汇编全文 Ⅰ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一 1.校长岗位职责 本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行政工作由校长对上级全面负责,对国家负责,在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所允许的范围内,校长行使对本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的决策权和指挥权。 校长的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按教育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二)、团结和依靠教职工,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教师学习政治,组织教师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努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依靠学校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共同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学校民主制度建设,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三)、全面负责、统一领导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 (1)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建设德育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和改进学校的德育工作。 (2)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认真执行国家及上海市规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搞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教学第一线,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3)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及课外教育活动,确保这些教育和活动生动活泼、有成效地开展。 (4)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贯彻勤俭办学原则,坚持总务工作为教育教学、为教职工服务的方向。严格管理校产和财务,搞好校园建设,关心学生和教职工的生活,保护他们的健康,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工福利。 (5)配合党组织,支持和指导学校的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在办学育人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四)、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的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五)、安排学校人事,在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与学校党组织共同考察讨论后提名和任命中层干部。 (六)、学校实行教职工聘用合同制度、校内结构工资制等,学校内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改革方案和措施在征求学校党组织的意见后,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校长组织实施。 (七)、主持校务会议和行政会议,研究和决定学校的重大问题,制定学校工作计划,审批学校各部门的工作计划。经常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指导各部门改进工作,做好学期和学年的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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