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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 泰安党建网

泰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

为贯彻落实《泰安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人才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推进实施“人才强

市”战略,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格局,现对市人

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各项人才工作政策,健全完善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认真负责地开展人才工作,为实现“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打造国际旅游名城”目标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职责分工

(一)市委组织部

1.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2. 负责全市人才政策执行情况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的

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3.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职责开展好人才工作;

4.负责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专项考核工作,管理使用好人才工作专项资金;

5. 直接联系一批优秀人才,负责市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的选拔管理工作;

6.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组织部门联系专家、企业家制度,疏通各级各类人才建言献策的渠道;

7. 负责科技副职的选聘、管理和使用工作,指导县市区做好科技副职工作;

8. 负责市外挂职干部派遣和校地互派挂职干部工作;

9. 负责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

1. 负责全市人才工作政策、人才工作典型经验和优秀人才的宣传工作,制定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

2. 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宣传系统人才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对意识形态部门和单位人才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3.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新闻宣传、广播影视等方面培养吸引人才和发挥人才作用的

措施,管理一批系统内的优秀专家学者和中青年科技人

才。指导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工作;

4. 抓好各类人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市委统战部

1.负责联系各界党外人才特别是有影响的代表人士,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2. 培养、推荐党外人才,做好党外人才代表人士的参政议政工作;

3. 宣传贯彻党的人才政策,调查了解与党外人才合作共事的情况,总结交流经验;

4. 直接联系一批党外人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优秀人才,做好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建立人才信息

库。

(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根据产业特点,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才规划;

2.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方面专家对全市重大项目、重要规划进行可行性论证咨询;

3.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领域投资项目的服务工

作。

(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教育培训和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2. 组织协调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及科技成果转化;

3. 组织专家和科技人员参与实施技术创新重大专项、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技术改造项目、企业新

产品新技术项目的论证和管理。

(六)市教育局

1. 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教育人才开发、培养规划和措施;

2.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意见和措施,探索、试行教师聘用制度改革的有效方法;

3. 组织实施“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培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进教育学科建设;

4. 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研究,加强与高校联系,并会同制定高校人才为社会服务的办法措施;

5. 在高层次人才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给予支

持。

(七)市科技局

1. 负责研究和组织科技体制改革具体工作,制定鼓励科技人员为“强市名城”建设作贡献的政策措施;

2. 组织科技人员参加科学研究、科技攻关和技术开

发、推广、服务、引进、交易等工作,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交流,组织实施科技产业化项目和产学研项目;

3. 利用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自主支持科研项目

开发,实施人才、项目、基地一体化工程,在推进项目实施中培养开发人才;

4. 抓好科技人才科研开发平台建设。做好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特色产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平台建设工作。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5. 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联合,深化校地、院地科技与人才合作,培育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6. 做好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负责组织市科学技术奖评

审工作。

(八)市民政局

1. 抓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抓好落实;

2. 制定并实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教育培训规划,负责抓好本系统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工作;

3. 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公益性社会组织中设定社会工作岗位。设计相应岗位等级、岗位数量,以及与社会工作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社会工作人才

配置比例,建立我市社会工作岗位设置配备标准。

(九)市财政局

1. 筹措安排全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制定管理办法,与市委组织部共同管理、使用好人才培养、开发资金;

2. 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改善和提高优秀人才工作、生活条件的有关政策措施;

3. 做好全市财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人才资源开发前瞻性研究,参与制定有关政策;

2. 提出完善人才流动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吸引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的办法和措施,做好全市各类人才市场的规范管理和服务工作;

3.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国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推荐、选拔、管理和服务工作;

4. 负责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建设和管理。做好各类人才培养基地、人才窗口的管理、服务工作,加强“泰安人才网”建设;

5. 负责制定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6. 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管理、职称评聘、继续教育、工资福利和调配使用等;

7. 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留学回国人员和引智项目国外专家的引进、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各类人才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编报、分配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对外人才交流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和管理工作;

8.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和措施;

9. 负责全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做好高技能人才的管理服务工作;

10. 统筹管理全市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制定全市技工院校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

实施。

(十一)市农业局

1.做好本系统人才培养工作,直接联系一批农业系统高层次人才和农业科技推广优秀人才,并建立信息库;

2. 负责抓好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做好农村实用人才的规划、培养、引进工作,配合做好对农村优秀科技人才的培养、服务等工作;

3. 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服务下乡活动,搞好科

技帮扶结对活动。

(十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负责落实鼓励文化艺术、

广电、文物专业人才发挥作用的政策措施;

2. 负责联系管理本系统文化艺术、广电、文物优秀人才;

3. 组织实施本系统人才培养工程,评选、表彰、

宣传优秀文化艺术、广电、文物人才。

(十三)市卫生局

1. 研究制定促进卫生事业发展、调动卫生系统人才积极性的政策措施,做好本系统人才的宏观管理、联系和服务工作;

2. 制定卫生系统人才发展规划,做好卫生系统重点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

3. 推进医学重点学科、科研平台建设工作;

4. 建设卫生系统高级人才健康档案,协助组织部门做

好高级人才健康体检工作。

(十四)市外侨办

1. 负责引进我市急需的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高层次人才和智力;

2.贯彻落实归侨侨眷知识分子政策,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3.引进、培养我市急需的各语种外事翻译人才,做好

外事翻译工作。

(十五)市国资委

指导权属企业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抓好权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服务工作。

(十六)市旅游局

1.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2. 制定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做好旅游重点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3. 组织实施旅游人才“双带动”工程,评选、表彰、宣传优秀旅游人才;

4. 制定旅游从业人员培训计划,组织星级饭店服务员、导游员、景区管理服务人员等各类培训,组织开

展精品导游员评选,以及各类技能竞赛活动。

(十七)市科协

1.组织科技人员开展学术交流、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咨询服务和国际民间科技交流等活动;

2. 接受政府部门委托,组织科技专家、学者开展软课题研究和决策论证,提出对策建议;

3.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优秀科技工作者和青年科技奖评

选、表彰和宣传工作,举荐优秀科技人才;

4. 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愿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5. 负责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

6. 组织开展农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

7.做好泰山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有关事项

1.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系统、本单位具体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

2. 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统筹安排,积极配合。

3. 各成员单位涉及人才方面的重要工作,要及时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4.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人才工作职能科室,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认真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内人才工作牵头组织、协调联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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