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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规范

(征求意见稿)

1.总则

1.1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工作,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所称的职业卫生专篇,是指建设单位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阶段,对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的防护措施及其预期效果编制的独立篇章。

1.3 本规范适用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1.4 建设单位应当执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1.5编制职业卫生专篇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2.可行性研究阶段

2.1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当设有说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其防护措施的独立章节。

2.2 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存在部位及可能涉及的职工人数。

2.3生产工艺流程和主要生产设备的名称,预防和控制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计原则。

2.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专项投资估算。

3.初步设计阶段

3.1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或存在高毒作业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初步设计中按照批准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本规范编制职业卫生专篇。

3.2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2.1 编制依据

3.2.1.1国家与地方现行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

3.2.1.2国家、行业与地方现行的职业卫生标准、规范和规程;

3.2.1.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3.2.2项目概况

3.2.2.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地点(附地理位置图)、性质、规模、总投资、设计能力、生产作业体制、作业时间和劳动定员等;

3.2.2.2总平面布置,尤其是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场所的布置,相互之间的影响情况;详细的工艺流程图(即生产工艺、技术路线等)及文字说明;

3.2.2.3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含辅料)、中间产品、产品(含副产品)的名称、用量和产量;主要生产设备及布局,生产设备机械化或自动化程度、密闭化程度。

3.2.2.4明确本专篇编制所涉及的任务及范围。

3.2.3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

3.2.3.1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序、种类、名称和造成危害后果的条件以及劳动者接触的方式、时间、浓度(强度)等;

3.2.3.2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名称、数量及布局等;

3.2.3.3 重点说明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原因、作业岗位及影响范围。

3.2.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控制性能和预期效果

3.2.

4.1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其分布图;

3.2.

4.2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及产品,设置组合使用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情况;

3.2.

4.3建设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情况;

3.2.

4.4重点说明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防护设施情况;

3.2.

4.5重点说明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控制职业病危害补充措施的情况;

3.2.

4.6所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经防护控制后,应提出定性、定量的预期效果。

3.2.5卫生辅助用室设置情况

根据生产特点、实际需要和卫生特征分级,设置辅助用室及其卫生设施情况。

3.2.6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3.2.6.1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3.2.6.2职业病防治计划、方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

3.2.6.3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情况;

3.2.6.4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置情况;

3.2.6.5其他依法需要说明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情况。

3.2.7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经费概算

用于预防与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所需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卫生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设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等费用。

附件

主要参考依据当下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002年3月15日卫生部令第22号发布)《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年142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年63号)

《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 (2001年卫生部令第17号发布)

《放射防护器材与含放射性产品卫生管理办法》(2001年卫生部令第

18号发布)

《放射事故管理规定》(2001年卫生部、公安部令第16号发布)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1997年卫生部令第52号发布)

《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规定》(1992年卫生部令第25号发布)

2、标准、规范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 GBZ2-200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2003

《工作场所高频电磁场执业接触限值》 GB18555-2001

《作业场所局部振动卫生标准》 GB10434-1989

《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 GB10436-1989

《作业场所超高频辐射卫生标准》 GB10437-1989

《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GB18083—2000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J87-1985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9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T50033-2001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12801-91

《小型工业企业建厂劳动卫生基本技术条件》 GB16910-1997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GB8702-88

《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制》GB935-89

《作业场所激光辐射卫生标准》 GB10435-1989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18871-2002

《使用密封放射源卫生防护标准》 GBZ114-2002

《X射线衍射仪和荧光分析仪卫生防护标准》 GBZ115-2002

《地下建筑氡及其子体控制标准》 GBZ116-2002

《工业X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 GBZ117-2002

《油(汽)田非密封型放射源测井卫生防护标准》GBZ118-2002

《放射性发光涂料卫生防护标准》 GBZ119-2002

《临床核医学卫生防护标准》 GBZ120-2002

《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卫生防护标准》 GBZ121-2002

《离子感烟火探测器卫生防护标准》 GBZ122-2002

《汽灯纱罩生产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Z123-2002

《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标准》 GBZ125-2002

《医用电子加速器卫生防护标准》 GBZ126-2002

《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 GBZ127-2002

《工业γ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 GBZ132-2002

《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卫生防护标准》 GBZ133-2002

《放射性核素敷贴治疗卫生防护标准》 GBZ134-2002

《密封γ放射源容器卫生防护标准》 GBZ135-2002

《生产和使用放射免疫分析试剂(盒)卫生防护标准》GBZ136-2002 《稀土生产场所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Z139-2002

《空勤人员宇宙辐射控制标准》 GBZ140-2002

《集装箱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Z143-2002

《医学放射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培训规范》 GBZ149-2002

《放射事故个人外照射剂量估算原则》 GBZ151-2002

《γ远距治疗室设计防护标准》 GBZ152-2002

《放射性碘污染事故时碘化钾的使用导则》 GBZ153-2002

《不同粒度放射性气溶胶年摄入量限值》 GBZ154-2002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T16758-199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0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43-97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073-2001

其它与职业卫生相关的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规程等 3、基础依据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

××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 拟稿人:职务: 审核人:职务: 批准人:职务: 批准日期:年月日公布日期:年月日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特制定以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操 ××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十一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健康”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职业卫生设计专篇编写规范

职业卫生设计专篇编写规范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的职业卫生专篇,是指建设单位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在建设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时,对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的防护设施及其预期效果,编制的专项报告。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专篇编制。 第四条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设计任务书)阶段或按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的建设项目设计中,均必须有职业卫生专篇和具体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其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和说明。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编制依据; (二)项目概况;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分析与评价; (四)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及控制性能和预期效果;主要包括建设项目选址和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物卫生设施、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措施; (五)根据生产车间卫生特征分级,确定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数量; (六)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 (七)职业卫生防护措施投资概算; (八)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九)结论。 第五条产生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或存在高毒作业的建设项目,还应当在初步设计中按照批准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本规范编写职业卫生专篇和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设计,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方可施工。 第六条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必须按卫生行政部门已批准的可行性研

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综合评价效果好

编号:AQ-JS-00394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综合评 价效果好 The effect of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on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is good

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综合评价效 果好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 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本网讯秦皇岛电厂2期工程在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工作中,从初步设计、施工到投产使用,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均严格按照“三同时”规定,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且运行情况基本良好。各项安全、卫生技术指标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多次被华北电管局命名为“无泄漏工厂”。 1安全卫生设施的本质安全性 为确保安全卫生设施的安全性,在工程设计时,设计单位即编制了《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篇,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设计规定、规范和标准,结合电厂生产工艺特点以及近年来电力生产发生的事

故,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做了详尽的分析,并提出了防治措施。在设备选型时,选用了噪声小、技术可靠、设计先进的设备,必要时要求厂家加设防护隔音罩。对锅炉排汽口及气流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均装置了消声器。输煤系统装有多管冲击式除尘器。输煤栈桥、转运站、碎煤机室及煤仓间均设置了水力冲洗清扫设施,除尘器底层设有水冲洗管道。转动机械均设有防护罩、防护栏杆。选用起重机械及其它安全卫生设施时,均采用信誉较好,质量优良,产品可靠的国有生产厂家的产品。按照《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起重机械国家规定技术标准》,这些产品都具有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装配总图、电气原理图、检查维护制度、检验记录、操作规程、产品安全检查合格证等技术资料。 从选用的消声、除尘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性来看,制造厂家配套的防噪、防尘设备、设施性能可靠,设计较为先进,在生产运行中,发挥了较好的效率,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原设备、设施技术规范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起吊设施总体来看完好率较高,设计、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缩写)

一、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1.公司部门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2.公司员工在己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劳动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3.公司劳动部门应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负责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公司劳动部门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的以及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公司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公司劳动部门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6.公司劳动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1.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2.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公司应当按照《 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 3.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3.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3.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3.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4.公司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主管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及有关材料。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 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5.公司申报后,因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30 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 6.公司在终止生产经营时,应当向原申报机关办理申报注销手续。 7.公司要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以备上级部门监督管理。 8.公司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要求的统一格式填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

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百度文库汇总

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审查和验收工作,保证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竣工时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验收。矿山建设项目(工程的安全卫生设施验收办法按已颁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三条各级劳动部门对建设项目(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实行国家监察,参加建设项目(工程的验收工作。 第四条建设项目(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具备下列条件方可申请竣工验收。 1.初步设计中的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已经过劳动部门的审批同意; 2.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 3.对建设项目(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效果进行了测定和评估; 4.对试车或试生产中所发现的危及职工安全和健康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5.对可能影响职工安全和健康的生产岗位进行了检测,并建立了档案; 6.建立健全了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 7.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在进行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还必须先进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初步验收。 1.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项目(工程。

2.经劳动部门确认对职工安全和健康有较大危害因素的项目(工程。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在初步验收或竣工验收前 20天向劳动部门申请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验收,并填报《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 (见劳字〔 1989〕 48号附件三,略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专题报告》 (见附件。 第七条建设项目 (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初步验收工作的步骤和内容: 1.劳动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工程初步设计中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内容和劳动部门审批意见及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 对建设单位报送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专题报告和验收审批表进行分析、复核; 2.劳动部门对严重危及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岗位进行现场检查,并对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进行效果分析和评估,还可根据需要委托法定检测单位进行复测; 3.经复核、检查、评估、复测已达到职业安全卫生要求的建设项目(工程 ,劳动部门签署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的结论性意见; 4.劳动部门就复核、检查、评估、复测中发现的危及职工安全和健康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在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整改完毕。 第八条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工作的步骤和内容: 1.劳动部门审查《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专题报告》和《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1审查建设项目(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运行情况和效果分析评价材料,并审查危害职工安全与健康岗位的检测数据; (2 审查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初步验收意见”中指出的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和整改后的效果分析评价材料; (3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 2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防治职业病,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的康健。 3职责分工 3.1公司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职责 3.1.1总经理对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把职业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1.2分管职业卫生的副总经理要定期听取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 3.2安全环保处职责 3.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加强劳动保护、预防职业病方针、政策、法令,制定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2.2搞好作业场所监测,组织安排职业卫生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3.2.3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任务。 3.2.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改善作业条件治理计划。 3.2.5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工作,普及职业病科普知识。3.2.6负责本公司在建设项目中实施职业卫生方面的“三同时”。 3.3人力资源处职责

会同医务部门开展就业前体检,对因患职业病或有职业禁忌证需调离原作业岗位者给予妥善安排。 3.4资产财务处职责 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康健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3.5工会职责 监督本公司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情况,宣传防尘防毒的严重意义,组织安排从事无益作业人员疗养。 3.6职工医院职责 协同安全环保处做好职业危害因素接触人员体检工作,建立体检档案。 3.6生产车间领导职责 3.6.1教育员工执行操作规程,普及防尘防毒知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尘防毒器材,爱护防尘防毒设施,提高员工个人防护能力。 3.6.2执行防尘防毒措施和管理制度。 3.6.3按规定组织安排本单位作业人员的康健检查。 4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4.1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4.2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2018年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卫生标准更新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8年职业卫生检测考试试题1 分数 一、单选题(每题5分) 1.在微小气候诸因素中,受外界影响最大的因素是( A ) A.气温 B.气湿 C.气流 D.气压 2. 对人体造成直接危害的飘尘,主要是( D ) A.颗粒直径>2μm的颗粒 B.颗粒直径>10μm的颗粒 C.颗粒直径<2μm的颗粒 D.颗粒直径<10μm的颗粒 3. 下列哪种粒径的粉尘致肺纤维化作用最强?( D ) A.直径>15μm B.直径10μm-15μm C.直径5μm-10μm D.直径<5μm 4.高温作业是指工作地点平均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是( D ) A.>60C B. >200C C. >250C D.≥250C C 5. 长时间检测要求最好( B )小时。 A.6 B.8 C.10 D.12 6. 关于空白样品,每批次样品不少于( B )个空白样。 A.1 B.2 C.3 D.4 二、多选题(每题5分) 1. 粉尘对人体的危害程度取决于( ABC ) A.化学成分 B.浓度 C.分散度 D.质量 2. 对可能产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 ABCD )

A.报警装置 B.配置现场急救用品 C.冲洗设备 D.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3. 用人单位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 AB ) A.警示标识 B.中文警示说明 C. 警戒线 D.隔离 4. 空气检测根据检测目的分为( ABCD ) A. 评价检测 B. 日常检测 C.监督检测 D.事故检测 5. 职业卫生监测的基本要求( AB ) A.采样满足GBZ159 B.检测方法要依照GBZ/T300 C.满足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D.全程质量控制 6. 有代表性的工作地点,其中应包括( ABD ) A.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工作地点 B.劳动者接触时间最长的工作地点 C.随机的工作地点 D.呼吸带 三、简答题(每题20分) 1. 采样前需做哪些准备工作? 答:首先是现场调查:为正确选择采样点、采样对象、采样方法和采样时机等,必须在采样前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必要时可进行预采样。调查容主要包括:1.工作过程中使用的原料、辅助材料,生产的产品、副产品和中间产物等的种类、数量、纯度、杂质及其理化性质等。 2.工作流程包括原料投入方式、生产工艺、加热温度和时间、生产方式和生产设备的完好程度等。 3.劳动者的工作状况,包括劳动者数、在工作地点停留时间、工作方式、接触有害物质的程度、频度及持续时间等。

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对生产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安全与卫生方面的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建设项目中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建设项目组织单位应对承担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单位提出具体的要求,确保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符合国家职业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并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前,向安全主管部门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办理审批手续。 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应有安全专篇,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出来后,应进行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并由专家组审查,安全监督管理局审批通过备案。 危险化学品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时,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论证并进行安全评价。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危险化学品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安全设施设计。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有以下要求 1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在编制项目设计文件时,应同时编制安全设施的设计文件; 2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和财务计划时,应将安全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制; 3报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在报批时,应同时报送安全设施文件; 4建设项目施工的单位严格按照安全设施的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 5在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做出评价; 6建设项目预验收时,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完整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标准通用版)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编制: 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月日

目录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企业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职业卫生工作规范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水平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一)坚持遵纪守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并自觉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强化社会责任,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三)坚持诚实守信原则,确保技术结论科学、客观、真实,对出具的职业卫生技术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四)坚持优质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坚持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自觉维护行业形象和信誉,落实行业自律的要求; (六)坚持廉洁从业,恪守职业道德,承担保密义务,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第三条专业技术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开展采样、检测活动时,每个检测项目应由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检验人和复核人)完成。职业病危害评价项目组中应包含相应行业工程技术人员、卫生工程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和检测人员(必要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职业卫生相关工作经验。 第四条技术服务机构应积极主动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确保每年取得一定数量的评价、检测服务业绩,不断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五条技术服务机构应建立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制度,评价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审核通过后15日内将有关信息在网上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网上公开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劳动部3号令)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令 (第3号)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已经1996年10月4日劳动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以颁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伯勇 一九九六年十月十七日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建设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卫生监察按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劳动部颁布的《矿山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实施办法》执行。 第三条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第四条建设项目中引进的国外技术和设备应符合我国规定或认可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全部设计应符合我国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各级经济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三 同时”工作中的职责是: (一)在建设项目立项和管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规定,管理和指导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二)国务院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会同劳动部制定本行业的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三)负责将本行业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及时抄送同级劳动行政部门; (四)在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应有劳动安全卫生的论证内容,并将论证内容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专门章(节)编入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在编制(或审批)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时,应编制(或审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投资,并纳入投资控制数额内; (六)在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应当有劳动行政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中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参加,并提供有关的文件、资料。

职业卫生采样规范考核试卷(参考答案)

职业卫生采样规范考核试卷 科室:姓名:成绩:考试时间: 一.填空题(30分) 1.个体采样指将空气收集器佩戴在采样对象的前胸上部,其进气口尽量接近呼吸带所进行的采样。 2.采样前的准备中,调查劳动者的工作状态,包括劳动者数、在工作地点停留时间、工作方式、接触有害物质的程度、频度及停留时间等。 3.采样前,需检查所用的空气收集器的性能和规格。 4.采样前进行的现场调查应包括工作地点空气中有害物质的产生和扩散规律、存在状态、估计浓度等。 5.为正确选择采样点、采样对象、采样方法和采样时机等,必须在采样前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必要时可进行预采样。 6.测量紫外辐射时的测量位置是面罩内眼部和脸部。 7.WBGT指数仪测量高温时,当作业人员受热均匀时测量高度是 站姿1.5m,坐姿1.1m ;当作业人员受热不均匀时测量高度立姿 1.7m、1.1m.0.1m 坐姿 1.1m、0.6m、0.1m 。 8.职业卫生检测中稳态噪声选用 S档 A 计权;非稳态噪声 应选用S档 A 计权;脉冲噪声应选用 I 档 C 计权。 9.测量手传振动时应按照生物力学坐标系,分别测量三个轴向振动的频率计权加速度,取三个轴向中的最大值作为被测工具或工件的手传振动值。 10.个体采样,采样对象中必须包括不同岗位、接触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和接触时间最长的劳动者其余的采样对象应随机选择。

二.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定点采样:指将空气收集器放置在选定的采样点、劳动者的呼吸带进行采样。 2.个体采样:指将空气收集器佩戴在采样对象的前胸上部,其进气口尽量接近呼吸带所进行的采样。 3.采样流量:指在采集空气样品时,每分钟通过空气收集器的空 气体积。 4.标准采样体积:标准采样体积指在气温为20℃,大气压为101.3 kPa (760mmHg)下,采集空气样品的体积,以L表示。 换算公式为 293 P V0 = Vt ×——————×————— 273 + t 101.3 式中:V0 —标准采样体积,L; Vt —在温度为t℃,大气压为P时的采样体积,L; t —采样点的气温,℃; P —采样点的大气压,kPa。 三.简答题(第一题11分,第二题11分,第三题13分,第四题15分,,共50分) 1.请简述GBZ159-2004中对采集空气样品的基本要求。 1 应满足工作场所有害物质职业接触限值对采样的要求。 2 应满足职业卫生评价对采样的要求。 3 应满足工作场所环境条件对采样的要求。 4 在采样的同时应作对照试验,即将空气收集器带至采样点,除不连 接空气采样器采集空气样品外,其余操作同样品,作为样品的空白对照。 5 采样时应避免有害物质直接飞溅入空气收集器内;空气收集器的进 气口应避免被衣物等阻隔。用无泵型采样器采样时应避免风扇等直吹。 6 在易燃、易爆工作场所采样时,应采用防爆型空气采样器。 7 采样过程中应保持采样流量稳定。长时间采样时应记录采样前后的 流量,计算时用流量均值。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及操作规程 珠海市斗门合威机械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 目录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九、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她职业病防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与标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就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公司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车间与员工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工作环境与条件。 三、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与责任人。 各部门与人员的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与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 2、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设置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职业卫生专篇

二、职业卫生专篇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由来:任务由来、批复情况、社会及经济效益;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新建/扩建/改建/技术引进/技术改造 总投资:×××万元 总建筑面积: 生产规模(包括产品方案及产量、产值、创收等): 2、类比企业情况(如果无类比企业,此项可不提供) 类比企业名称: 地址: 总平面布置: 设备布局、生产工艺: 原辅材料及消耗量(化学品需注明主要成分): 职业病防护设施(降噪、防尘毒、防高温等): 个人防护: 卫生辅助用室设置情况(车间办公室、工人休息室、更衣室、卫生间、浴室、食堂、医务室):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管理部门、人员、制度、历年空气检测和职业 健康检查结果): 应急救援预案: 3、本项目资料 ⑴选址: 自然环境(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条件等); 社会环境条件; 企业用地周边设置情况,与民居、学校、托幼机构等敏感区的距离;用地是否是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地、自然保护区等; ⑵总平面布置图及技术参数; ⑶生产工艺:(用框图表示,配以文字说明):包括主要及辅助生 产装置的生产工艺流程,要详细、清晰、无遗漏; ⑷生产设备: 生产装置:列出装置名称、型号、数量、生产规模及主要工程内容;辅助装置:列出为生产配套的装置名称、型号,数量、生产规模及 主要工程内容; 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蒸汽、供压缩空气等、 三废处理; 总图运输:仓库、储罐、堆场位置、储存量、运输方式等;

⑸主要原辅材料、中间品、产品、状态、消耗量及产量; ⑹生产制度、岗位定员及劳动工时; ⑺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降噪、防尘毒、防高温、防振动、防 电离辐射等); ⑻建筑卫生学:建筑物的间距、朝向、采光、照明、采暖通风; ⑼个人防护用品:为接触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配备的个人防 护用品; ⑽应急救援:对能够产生急性中毒的化学品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 内容包括报警装置、现场急救用品、急救场所、撤离通道和必要的 泄险区,事故通风设施、救援装备、防护装备、警示标识等; ⑾卫生辅助设施:包括车间办公室、工人休息室、更衣室、卫生间、浴室、医务室; ⑿职业卫生管理 职业卫生管理的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职业病防治规划及设施方案; 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职业卫生检测现场采样注意要点

职业卫生检测现场采样注意要点采样前具备条件 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的用人单位与具有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签订业务合同(注:这里面只有签订的业务合同我们才能知道企业做哪些项目,及类型(新建、扩建。)明确监测目的。)一般分评价、日常、监督、事故性监测。 采样前的准备 为正确选择采样点、采样对象、采样方法和采样时机等,必须在采样前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必要时可进行预采样。 现场调查 1 工作过程中使用的原料、辅助材料,生产的产品、副产品和中间产物等的种类、数量、纯度、杂质及其理化性质等。 2 工作流程包括原料投入方式、生产工艺、加热温度和时间、生产方式和生产设备的完好程度等。 3 劳动者的工作状况,包括劳动者数、在工作地点停留时间、工作方式、接触有害物质的程度、频度及持续时间等。 4 工作地点空气中有害物质的产生和扩散规律、存在状态、估计浓度等。 5 工作地点的卫生状况和环境条件、卫生防护设施及其使用情况、个人防护设施及使用状况等。 采样仪器和药品的准备 1.检查所用的空气收集器和空气采样器的性能和规格(硫化物:在采样点,用1 只装有10.0ml 吸收液的多孔玻板吸收管,以0.5L/min 流量采集15min 空气样品。总粉尘:在采样点,将装好滤膜的粉尘采样夹,在呼吸带高度以15L/min~40L/min流量采集15min空气样品。应符合GB/T 17061要求。采样器不一样,流量不一样。 2. 检查所用的空气收集器的空白、采样效率和解吸效率或洗脱效率。 3. 校正空气采样器的采样流量。在校正时,必须串联与采样相同的空气收集器。(前后都要校正,取平均值。为实际流量(对于长时间样品的采集,应在样品采集前和样品采集后分别进行流量校正;特别用吸附剂管进行采集时,由于气流通过的影响,往往实际通过吸附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目的 1.1为确保生产性建设项目(工程)实施后符合职业安全健康要求,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生产性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措施应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同时规定了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管理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汇能公司内各车间、职能部门及各施工队。 3 总则 3.1 每年从自有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劳动保护措施专项(简称安措)。安措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准挪用。 3.2 需向政府主管部门报批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委托有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职业安全健康预评价,并报国家或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审批,验收时,应进行职业安全健康评价和审批。 3.3 凡新建、改建、扩建和进行技术改造的工程,都必须严格执行职业安全卫生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3.4 职业安全健康设备设施和装置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4 职责 4.1 项目部是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三同时”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建

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三同时”的管理;负责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中职业安全健康保护篇章的审查;负责建设项目中职业安全健康防护设备设施的施工监督和预验收。 4.2 工程部是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三同时”管理的配合单位,配合项目部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三同时”管理。 4.3 项目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三同时”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三同时”的日常管理;配合职业健康预评价;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工程部、安全部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三同时”设施进行预验收。 4.4 经营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健康所需费用的预算和结算,主管领导负责劳动保护专项计划资金的分配和监督使用。 5 劳动保护措施专项(简称安措)管理 5.1.1 在编制年度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年度劳动保护专项措施计划。 5.1.2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于每年第四季度提出下年度计划项目预算资金,报送安全部审查后,报送经营部。 5.1.3安全部根据单位报送安措计划,经调查审核、综合平衡,与12月10日前编制《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确认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工程部下达。 5.2 计划的实施 5.2.1各单位根据下达的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计划,确定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并将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进度、完成期限等报表报送生产管理部。 5.2.2生产管理部根据各单位的进度安排,负责进行监督检查。各单位必须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具体细则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具体细则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很重要,下面为你整理,欢迎阅读! 总则 1、为了预防、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及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制订本制度。 2、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为员工创造符合职业卫生标准 和职业卫生要求的环境、条件、消除和减少各种危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影响。 3、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各级主要领导对 本部门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还在找办公室印信的管理制度吗,下面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办公室印信管理制度2020”,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5、本单位职业危害的种类有:乙酸乙酯、丁酮、粉尘。 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建 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2、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防评价的有关工作,按有关规 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要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 议和措施,项目单位应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按国家有关规 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4、做好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因故停用设备设施应办理停用手续, 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设备设施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并负责填写设备设施 运行记录。 6、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由操作人员负责,做到岗前按规定做好设备点检工作,班中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班后做好清扫工作。 7、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操作人员必须采取防治措施,防治故障扩大并通知维修人员 及时处理。

职业卫生现场采样方法

职业卫生现场采样方法 1、钡(Ba):金属钡、氧化钡(Bao)、氢氧化钡(Ba(OH)2)、氯化钡(BaCl2) 采样方法:微孔滤膜5*15 个体采样将装好微孔滤膜的小型塑料采样夹佩戴在监测对象的前胸上部,进 气口尽量接近呼吸带,以1L/min流量采样2~8h空气样品。 2、镉(Cd):金属镉、氧化镉 采样方法:微孔滤膜5*15 个体采样将装好微孔滤膜的小型塑料采样夹佩戴在监测对象的前胸上部,进 气口尽量接近呼吸带,以1L/min流量采样2~8h空气样品。 3、钙(Ca):氧化钙、氰氨化钙 采样方法:微孔滤膜5*15 个体采样将装好微孔滤膜的小型塑料采样夹佩戴在监测对象的前胸上部,进 气口尽量接近呼吸带,以1L/min流量采样2~8h空气样品。 4、铬(Cr):铬酸盐、重铬酸盐、三氧化铬 采样方法一:微孔滤膜5*15 个体采样将装好微孔滤膜的小型塑料采样夹佩戴在监测对象的前胸上部,进 气口尽量接近呼吸带,以1L/min流量采样2~8h空气样品。 采样方法二:用一只装有10.0ml水的冲击式吸收管,以3L/min流量采集15min空气样品。 5、铜(Cu):金属铜、氧化铜 采样方法:微孔滤膜5*15

个体采样将装好微孔滤膜的小型塑料采样夹佩戴在监测对象的前胸上部,进 气口尽量接近呼吸带,以1L/min流量采样2~8h空气样品。6、铅(Pb):金属铅、氧化铅、硫化铅、四乙基铅 采样方法:微孔滤膜5*15 个体采样将装好微孔滤膜的小型塑料采样夹佩戴在监测对象的前胸上部,进 气口尽量接近呼吸带,以1L/min流量采样2~8h空气样品。7、镁(Mg):金属镁、氧化镁 采样方法:微孔滤膜5*15 个体采样将装好微孔滤膜的小型塑料采样夹佩戴在监测对象的前胸上部,进 气口尽量接近呼吸带,以1L/min流量采样2~8h空气样品。8、锰(Mn):金属锰、氧化锰 采样方法:微孔滤膜5*15 个体采样将装好微孔滤膜的小型塑料采样夹佩戴在监测对象的前胸上部,进 气口尽量接近呼吸带,以1L/min流量采样2~8h空气样品。9、汞(Hg):金属汞、氯化汞 采样方法:串联2个各装10.0mL吸收液的大型气泡吸收管,以1L/min流量采集15min 空气样品。 10、镍(Ni):金属镍、氧化镍、硝酸镍 采样方法:微孔滤膜5*15 个体采样将装好微孔滤膜的小型塑料采样夹佩戴在监测对象的前胸上部,进

最新《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0101)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 【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 【颁布日期】19961017 【实施日期】19970101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建设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卫生监察按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劳动部颁布的《矿山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实施办法》执行。 第三条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第四条建设项目中引进的国外技术和设备应符合我国规定或认可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全部设计应符合我国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各级经济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工作中的职责是: (一)在建设项目立项和管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规定,管理和指导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二)国务院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会同劳动部制定本行业的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三)负责将本行业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及时抄送同级劳动行政部门;(四)在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应有劳动安全卫生的论证内容,并将论证内容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专门章(节)编入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在编制(或审批)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时,应编制(或审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投资,并纳入投资控制数额内; (六)在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应当有劳动行政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中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参加,并提供有关的文件、资料。 第六条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实施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负全面责任。基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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