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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一、****公司党支部工作条例 (3)

二、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6)

三、基层党组织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7)

四、创先争优制度 (9)

五、党员培养发展工作制度 (12)

六、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14)

七、“三会一课”制度 (15)

八、组织生活会制度 (18)

九、民主生活会制度 (20)

十、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 (21)

十一、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23)

十二、党支部议事制度 (24)

十三、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 (25)

十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制度 (26)

十五、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27)

十六、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 (29)

十七、党务公开制度 (30)

十八、党员工作联系制度 (31)

十九、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32)

二十、党员谈话诫勉制度 (35)

二十一、领导班子成员谈心制度 (37)

二十二、领导班子调查研究制度 (39)

二十三、党费收缴制度 (41)

二十四、党员管理制度 (42)

二十五、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43)

二十六、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45)

二十七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 (47)

二十八、党员维权管理制度 (50)

二十九、党支部纪律检查工作条例 (51)

三十、党内监督制度 (54)

三十一、关于加强廉洁自律的规定 (55)

三十二、民主监督制度 (56)

三十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57)

三十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58)

三十五、党员监督制度 (59)

三十六、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 (62)

三十七、****公司思想政治工作条例 (63)

三十八、****公司精神文明建设条例 (66)

一、****公司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中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结合企业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党支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建是灵魂,发展是根本”的工作方针。

第三条党支部坚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党建工作,支持企业经营组织工作,推进企业持续发展。

第四条党组织努力实现“上级党组织满意、企业经营组织满意、员工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公司设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第六条党支部设支部书记一人,并设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青年委员各一人,并由青年委员负责党支部日常工作。

第七条党支部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原则,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凡有条件的公司下属机构,可建立党小组。党小组设组长一人,由所在小组党员选举产生。

第三章党支部的工作职责

第九条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十条领导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公司企业文化,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为造就高素质的企业员工队伍而努力。

第十一条按照从严治党方针,加强企业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二条领导企业的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研究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重点问题,支持他们按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活动。

第十三条参与企业重大决策,支持企业经营组织行使对生产经营指挥权威,动员广大员工为实现企业发展目标努力工作。

第十四条增强企业凝聚力,关心员工利益,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及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四章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六条党支部领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同时,要发挥企业经营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建立起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

第十七条党支部和各党小组要对广大员工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重要思想的教育,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公司发展史和公司理念教育,引导员工正确树立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第十八条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紧紧围绕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联系员工的思想实际,分别不同层次,采取多种方式进行。

第十九条党支部应建立起一支精干高效的、专兼职相结合的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第五章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

第二十条党组织应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并教育党员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二十一条党组织通过建立和完善各种活动载体,引导党员在实践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第二十二条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大力表彰先进,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第二十三条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第二十四条做好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第六章党组织对群团组织的领导

第二十五条党支部要研究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帮助他们搞好组织建设,完善组织网络。

第二十八条支持工会、共青团按照各自章程,围绕企业发展,独立自主开展好各项活动。

第二十九条党支部领导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支持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在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作用。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条例由重庆****公司党支部负责解释。

二、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为切实做好党建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为企业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领导和组织保证,特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一、抓好党建工作,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党支部要按时召开党支部会或党小组会,学理论、学政策、学知识,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

二、党支部青年委员是直接责任人,要在书记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各支部委员要切实做好分管的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向党支部或书记汇报。

三、党支部委员每人都要分包一至两个基层单位,作为自己的党建工作联系点,每季要有一定的时间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帮助基层解决党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四、各党小组在党支部领导下,认真抓好党建的具体工作和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向党支部和分包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工作。

五、党支部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注意发现先进典型,培养树立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通报,督促整改,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三、基层党组织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一、考核对象:公司党支部下属所有基层党组织。

二、考核办法。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集中检查考核相结合;组织检查考核与自查自评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要求。按照党建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抓好落实。每半年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年终在公司党支部统一组织全面考核。

四、考核内容。

1.机构健全,成员分工明确且能够发挥职能作用,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

2.党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党建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3.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开展“三会一课”,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各种记录齐全规范。

4.努力开展各种树立党员形象,展示党组织风采的主题实践活动。

5.继续巩固保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6.认真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规范评议程序和操作标准,并将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参与各项考评的重要依据。

7.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发展党员符合程序,材料齐全,保证质量。按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及时进行培训。

8.认真执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规定,党费由专人负责管理,党费收缴花名册以支部为单位单独建立,手续规范,账目清楚。按要求及时足额收取、上缴党费。

9.认真落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运作规范。按要求认真做好年终党员统计报表工作。

10.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

11.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党建活动,并谋划组织本级党组织开展各种积极健康的活动。

12.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13.认真搞好党纪条规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五、考核结果运用。党建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党支部书记的领导下,由党支部组织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党建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的主要依据。

党组织要注重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考核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切实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发展。

四、创先争优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党内“创先争优”的规定,为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订立本制度。

第一条以“五个好”为目标,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1.领导班子好。建设一个政治坚强、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好班子。

2.队伍建设好。培养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好队伍。

3.制度好。建立一套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解决自身矛盾的较科学、规范的好制度。

4.工作机制好。形成一种勤奋好学、实事求是、清正廉洁、联系群众、艰苦奋斗的好作风。

5.业绩好。创造一个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本部门、本单位业务工作和生产经营工作的好业绩。

第二条先进党组织的评比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定地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

2.能团结、带领党员和员工,认真学习时事政治和政治理论知识,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扩大开放,开拓创新,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

3.领导班子成员党性强、作风好、廉洁奉公、团结协调,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突出。

4.善于开展生动活泼的思想政治工作,能经常有效地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党员能很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党内生活制度健全,能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具有解决自

身矛盾的能力。

第三条优秀共产党员的评比条件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定地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

2.刻苦学习政治理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钻研业务,勤奋工作,在公司经营发展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廉洁奉公,顾全大局,具有为党和人民甘愿牺牲个人利益的无私奉献精神。

4.模范地遵纪守法,勇于同一切不正之风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有效地做开展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教育群众,受到党员和员工的尊敬和信赖。

第四条优秀党务工作者评比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积极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勇于开拓创新,有较大成绩。

2.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尽职尽责,积极完成党内分配的各项任务,关心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在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中效果显著。

3.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团结同志,善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工作作风扎实,工作效率较高。

4.党性强、作风正,廉洁奉公,严于律己,不谋私利,带头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抵制和反对各种不正之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斗争。

第五条评优组织机构

公司党支部成立“创先争优”评比领导小组,由公司党支部委员组成,组织和实施年度“创先争优”的评比活动。

第六条“创先争优”评比方法

“创先争优”活动每年“七.一”举行,由公司党支部结合年度党建工作、支部建设,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具体评比步骤:

1.召开党小组会,推荐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广泛听取广大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予以公示。

2.召开支部大会,对候选人从思想素质、业务技能、敬业精神、责任意识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筛选确定候选人。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讨论通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

4.公司党支部对获评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表彰方式原则上以“荣誉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旨在精神鼓励”。并推荐到上级党组织参与“创先争优”评比。

五、党员培养发展工作制度

一、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培养发展党员。

二、严格培养发展程序

1.个人写《入党申请书》。

2.支部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表》,由本人或支部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负责培养人,即入党介绍人。

3.支部每半年对申请人考察一次,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期间,将参加时间不少于10个学时的短期集中培训。

4.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研究确定上报预备党员发展对象。

5.党支部考核审查,研究审批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并报上级党组织预审。

6.上级党委组织审批后,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并上报,填写《入党志愿书》。

7.预备期一年间,支部每季度填写一次《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期满本人写出《转正申请书》,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形成决议经上级党委检查培养教育情况后,研究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三、完备党员培养发展上报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支部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3.本人每季度《思想汇报》;

4.《调查证明材料》;

5.支部《政审报告》;

6.《党内、外群众评议记录》;

7.党的基本知识培训学习合格证;

8.《支部考察报告》;

9.《党支部考核报告》;

10.《入党志愿书》;

11.支部填写《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

12.本人《转正申请书》。

四、入党积极分子应认真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听党课,积极参加上级党委的集中培训及党的活动和所分配的工作,经常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经得起党组织的锻炼和考验。

五、入党介绍人要随时掌握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做好被介绍人的谈心教育工作,并及时如实地向党组织汇报。

六、各支部要搞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发展程序,规范党员培养发展材料,把好政审、培养、考察关。每季度自觉地进行一次自查,对党员培养、发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以书面报告上报党支部。

七、党支部要及时了解掌握发展党员队伍的建设情况,根据上级党组织党员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发展计划,组织党员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督查、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培养发展工作;严把预备党员审批、转正关,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主要看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表现等,认真审议入党程序和上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各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在三个月以内讨论审批。

六、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把好党员队伍“入口关”,特制定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一、实行公示制度,就是把准备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将要转正的预备党员的情况进行张榜公示,广泛听取意见,以保证新发展党员和将要转正预备党员的质量,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对拟发展对象,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为发展对象并政审完成之后、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纳该同志为预备党员之前进行公示;对将要转正的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前进行公示。

三、发展对象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现任职务、工作表现、政治表现、支部对其培养考察情况等。对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现任职务、预备党员时间、预备期内政治和工作表现等。

四、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左右。公示期间,要设立公示信箱或监督电话,指派专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公示期限内,党内外人士如有不同意见,均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等方式向党组织反映。对公示后反映的意见,党支部应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对公示对象没有意见或有意见反映但经核实无问题的,可按规定程序表决通过。

五、党组织必须对举报群众和举报问题严格保密,使举报群众不因举报而遭受打击报复,以保护和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公示的积极性。

七、“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讨论制定完成各项任务的方针办法;

2.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

3.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等群众组织方面的问题;

4.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指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按期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支部党员大会应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会议内容如下:

1.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

3.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和撤销支部委员;

4.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等。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好党小组会,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小组的领导,指导党小组开好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会议内容如下:

1.组织党员学习,包括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经济建设、企业管理等业务知识;

2.根据支部布置,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

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4.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研究制订贯彻措施,落实各项任务;

5.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以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讨论违纪党员的处分以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6.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党员鉴定,评选优秀党员和党员积极分子。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针对群众中存在的思想问题,研究如何做

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党课教育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党课教育又可具体分解为四个子目标,即: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党性素养以及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实践能力。

在一般情况下,党支部委员和各支部书记一年上两次党课。具体要求如下:

1.落实党课制度,制订好党课计划。基层支部上党课一般应半年一次,支部要制订好党课年度安排计划;

2.选好党课教材。党课教材的内容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突出时事形势教育,经济发展教育,无私奉献的党性教育,党课教材要注意正确性,针对性和生动性;

3.党课形式要多样化,可根据不同条件采用电化教育、组织讨论、典型报告的形式等,尽可能使党课上得生动活泼,寓教育于活动之中,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八、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为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健康有序地开展,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团结,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定期召开两次,分上、下半年各一次,可结合上级党组织规定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三、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组织。每次召开前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合适主题,确保组织生活会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

四、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和内容是:通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总结,征求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剖析自我,总结问题和不足,确定努力方向和整改思路,并对其他党员给予客观、公正的评议,力求取得共同进步、达成共识、增进团结的效果。

五、为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积极拓宽思路,创新组织生活会形式,组织有意义的外出实地观摩或深入基层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帮贫扶困的同时,增强教育党员的实效,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投身于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针对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研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教育和引导党员积极整改,达到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标准。

七、全体党员要认真对待和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要胸怀坦荡,坦诚相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投入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中,坚决反对走形式,反对敷衍了事和空洞浮夸,坚决避免不切实际和捕风捉影、打击报复等不良倾向,以确保组织生活会健康运行、形成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

八、支部和党员都要认真总结组织生活会的有益经验,相互交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觉悟,升华思想境界,并及时上报相关总结材料。

九、全体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活动,无故未参加者,取消年内评优资格。确需请假无法参加的,要进行补课,与每个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并留下自评和评议意见等书面材料。

九、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在十二月底召开。

二、民主生活会必须全体支委参加,由书记主持。列席会议的人员,由支部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三、民主生活会要围绕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学习、团结、廉洁、求实”的要求,主要是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精神及中心组成员个人的思想、作风、工作、生活、团结、廉洁等情况进行检查、总结,交心通气,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次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把带有普遍性或比较突出的问题作为讨论的重点。

四、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内容和要求,必须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民主生活会前,及时将开会的日期、内容报告上级党组织,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

五、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解决支部内部的问题,达到统一思想、加强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防止开成情况汇报会、工作研究会或评功摆好会。必须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支部成员要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精神,敞开思想,坦诚相见;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主动检查自己,诚恳接受批评和帮助;开展批评要与人为善,实事求是,不准随意夸大,不许压制或打击报复,不许向外泄露。

六、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支部要及时解决,并要制定改进措施;支部解决不了的,要向上级党支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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