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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河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河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

河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改善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条件,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发改农经[2013]2673号)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纳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

第二条纳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范围为有关县(不含县城城区)以下的乡镇、村庄、学校以及国有农(林)场由于自然原因导致的饮水不安全人口。因开矿、建厂、企业生产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水源变化、水量不足、水质污染引起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按照“污染者付费、破坏者恢复”的原则由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解决。

第三条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县(市、区)政府对本辖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负总责,中央、省、市政府给予指导和资金支持。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与省政府签订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责任书》要求,全面落实建设和管理责任,确保如期实现规划目标。

第四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应当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综合考虑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发展,优化水资源配置,合理布局,优先采取城镇供水管网延伸或建设跨村、跨乡镇联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兴建适度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尽可能形成集约化规模供水,实现供水到户,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

第五条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审批、投资计划审核下达等工作,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审核下达预算、拨付资金、监督管理资金、审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等工作。水利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文件编制审查等工作,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卫生部门负责提出地氟病、地砷病、水源性高碘甲状腺肿、苦咸水等需要解决饮水不安全问题的范围,并对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持续开展水质监测,及时进行卫生学评价,评估防病效果,加强卫生监督。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指导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环境监管工作,督促地方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作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以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政策实施的重点优先安排,统筹解决污染型水源地水质改善问题。

第六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设计、施工、建设管理,应当执行国家和省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工程使用的管材和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和投资计划管理第七条纳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实行审批制,简化前期工作程序,依据经批准的县级农村饮水安全规划直接编制项目年度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由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合并而成,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按规定实行核准制。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应由具有乙级或乙级以上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省辖市、省直管县水利部门对实施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后由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按照《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管理有关问题通知》(豫国土资发[2012]64号)要求,落实工程建设用地,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包括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由项目法人组织编制或者填报,省辖市环保部门或委托县级环保部门进行审批。

第八条要以县(市、区)为单元严格按照现行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认真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加强水利、卫生、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等部门间协商配合,着力提高设计质量。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水源工程选择与防护、水源水量水质论证、供水工程建设、水质净化、消毒以及水质检测设施建设等内容。其中,日供水1000立方米或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的工程(以下简称“千吨万人”工程),应当建立水质检验室,配置相应的水质检测设备和人员,落实运行经费。

第九条结合实施方案的审查,对工程技术方案、工艺流程

等开展卫生学评价,评估工程卫生防病效果。

第十条根据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发展改革、水利部门依据批准的实施方案,向省发展改革委和水利厅报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年度投资建议计划。

第十一条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在中央投资规模计划下达后,依据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区)报送的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和确定的建设原则,综合平衡后将年度投资计划分解到具体项目,并将计划下达文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备核。分解下达的投资计划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期限、建设地点、年度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及工作要求等事项,任务分解涉及财政、卫生、环境等部门工作的,应及时沟通协商。

第十二条中央和省补助地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投资为定额补助性质,由县(市、区)按规定包干使用,超支不补。在计划投资建设总任务和补助总规模内,各具体工程补助标准由县(市、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资金筹措与管理

第十三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由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地方投资中省级财政配套 50%,省辖市按不低于20%的比例配套(其中解决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的地方投资按省与省辖市各50%比例配套),其余由受益群众自筹和投劳折资承担。省直管县和省财政直管县的市级配套资金由省财政承担,省级配套资金安排年限为2014-2018年。受益群众筹资投劳主要用于入户工程部分,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群众筹资投劳办法,细化标准程序、账务设置、使用管理、监督考核等办法。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农村供水工程。

第十四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要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范围使用。要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转移、侵占和挪用工程建设资金,杜绝工程价款结算、工程建设资金使用不合规现象发生。

按《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办建[2008]17号),规范项目审查论证、技术推广、人员培训、检查评估、竣工验收等前期工作和管理支出。

第十五条对中央和省补助投资已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受益区,如出现反复或新增的饮水安全问题,由省辖市以下地方政府自行解决。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十六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要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和签订责任书,把地方各级政府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责任、部门责任、技术责任等落实到人,并加强问责,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第十七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以县为单位规范组建项目法人,健全项目法人机构,明确项目法人职责。对“千吨万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要按有关规定组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工程建设和建后运行管理;其他规模较小工程,可在制定完善管理办法、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采用村民自建、自管的方式组织工程建设,或以县、乡镇为单位集中组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全县或乡镇规模以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

鼓励推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代建制”,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工程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第十八条加强项目民主管理,推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工作机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前,要进行广泛的社区宣传,就工程建设方案、资金筹集办法、工程建成后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水价等充分征求用水户代表的意见,并与受益农户签订工程建设与管理协议,协议应作为项目申报的必备条件和开展建设与运行管理的重要依据。工程建设中和建成后,要有受益农户推荐的代表参与监督和管理。

第十九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计划和项目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批或报备。对重大设计变更,须报原设计审批单位审批;一般设计变更,由项目法人组织参建各方及有关专家审定,并将设计变更方案报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备案。涉及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水源选择、总体布置、取水构筑物、取水泵选型、净水工艺及装置、输配管道材质管径、主要建筑物、供配电、自动控制、机械设备选型、施工组织等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等产生重大影响变更的为重大设计变更。局部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物结构型式、设备型式、工程内容和工程量等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影响较小变更的为一般设计变更,水厂的次要建筑物基础处理方式变化、布置及结构型式变化、施工方案变化、地下水开采含水层、取水泵扬程、局部输配水管道路线、局部输水管道附属设施调整、水厂道路、绿化、施工组织设计等可视为一般设计变更。因设计变更等各种原因引起投资计

划重大调整的,须报该工程原审批部门审核批准。

第二十条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勘测设计和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实行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格对工程建设的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抽检,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必须进行整改,对相关企业进行通报并记入信用信息档案,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要全部进行社会公示。省级投资计划在省水利厅网站进行公示;省辖市、直管县和县(市、区)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示投资计划、资金筹措等信息。乡、村级采取工程工地有公示牌、受益村有公示栏、用水户有明白卡的办法进行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批复文件名称、文号,工程措施、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户数、人数及完成时间、水价核算、建后管理措施等。

第二十二条项目法人要及时组织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并组织竣工验收自查。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发展改革、水利部门商卫生、环保、财政等部门组成验收委员会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规程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省辖市和省直管县要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和水利等部门报送验收总结。

省发展改革、水利部门商卫生、环保、财政等部门组织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验收工作进行监督、抽查,采取现场检查、参加验收等方式对验收工作及时性、验收条件、验收人员、验收程序、验收资料、验收结论等合规性进行监督。

省级验收总结报送水利部。验收结果将作为下年度项目和投

资安排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未按要求进行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限期整改。

第五章建后管理

第二十三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建设单位与运行管理单位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要明晰工程产权,明确工程管护主体和运行管理方式,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和经费,确保长期发挥效益。以政府投资为主兴建的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由按规定组建的项目法人负责管理;以政府投资为主兴建的规模较小的供水工程,可由工程受益范围内的农民用水户协会负责管理;单户或联户供水工程,实行村民自建、自管。由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采取股份制形式或企业、私人投资修建的供水工程形成的资产归投资者所有,由按规定组建的项目法人负责管理。

在不改变工程基本用途的前提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对采用工程经营权招标、承包、租赁的,政府投资部分的收益应继续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价,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根据供水成本、费用等变化,并充分考虑用水户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合理调整。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推行阶梯水价、两部制水价、用水定额管理与超定额加价制度。对二、三产业的供水水价,应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确定。落实水价决策听证制度,跨村的集中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水价由县级价格主管部门商水利、财政等部门合理核定。单村兴建工程由村民委员会和农民用水户协会自主核定。

要通过财政补贴、水费提留等方式,加快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专户存储,统一用于县域内工程日常维护和更新改造。

第二十五条以县(市、区)为单元成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管机构,统筹县域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建立健全供水技术服务体系,加强工程监管,提供技术和维修服务;完善水质净化处理和消毒设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设施规范使用。加强水质检测,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式供水工程审批、验收必须进行水质检验并开展卫生学评价,杜绝水质不合格工程交付使用;加强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加快建立完善水厂自检、县域巡检、卫生监督监测等相结合的水质管理体系,强化水质日常自检和巡检工作,保障工程供水水量和水质达标。要全面落实工程用电、用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工程运行管理,降低工程运行成本。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程运行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良性运行。供水单位和从业人员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办理相关资格证书。

第二十六条各级水利、环境保护等部门要按职责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和监管工作,针对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不同特点,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或水源保护范围,设置保护标志,明确保护措施,加强污染防治,稳步改善水源地水质状况。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负责水源地的日常保护管理,要实现工程建设和水源保护“两同时”,做到“建一处工程,保护一处水源”;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水源保护工作;确保水源地管理和保护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位。

第二十七条各级水利、卫生、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向其他部门通报各自掌握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项目建成后的供水运行管理情况。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各级发展改革、水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对本区域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的监督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组织领导、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制定、项目进度、工程质量、投资管理使用、合同执行、竣工验收和工程效益发挥情况等。

省级有关部门对各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视情况组织开展专项评估、随机抽查、重点稽察等工作,建立健全通报通告、年度考核和奖惩制度,引导各地合理申报和安排项目,强化管理,不断提高政府投资效率和效益。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发展改革委商水利厅、卫生厅、环保厅、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河南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

附件4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 (试行 第一章机构与人员 第一条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或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条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83条规定的情形。 第三条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省辖市城区应具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含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县(市城区应具有药士(含中药士以上的技术职称,并有1年以上(含1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以及在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的零售药店,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四条经营处方药的零售药店的处方审核人员,省辖市城区应具有执业药师或主管药师(含主管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县(市城区应具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含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乡镇及其以下应具有药士(含中药士或医士以上技术职称。 第五条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县及县以上城市应具有药师(含中药师以上的技术职称,乡镇及其以下应具有药士(含中药士或医士以上技术职称。 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以及在乡镇以下农村设立的零售药店,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以上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六条企业从事药品验收工作的人员以及营业员应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如为初中文化程度,须具有5年以上从事药品经营工作的经历。 第七条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含质量管理负责人和验收工作的人员以及营业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企业在质量管理、药品验收、养护、保管、营业员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工作的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或导致药品发生差错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及其包装的工作。 第二章设施与设备 第九条企业应有与经营药品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药品仓库,并配置调节温度、湿度的设备。地市城区药店营业场所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县(市城区药店营业场所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乡镇所在地药店营业场所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经营非处方药以及在乡镇以下农村设立的零售药店营业场所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 企业变更经营地址按新开办标准验收。 第十条企业营业场所、仓库、办公生活等区域应分开,并做到环境整洁、无污染物。在超市等其它商业企业内设立的零售药店,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第十一条企业营业场所、营业用货架、柜台齐备,销售柜组标志醒目。 第十二条企业营业场所及库房内地面和墙壁平整、清洁。 第十三条企业应根据需要配置符合药品特性要求的冷藏存放设备。 第十四条企业应配置保持药品与地面之间有一定距离的设备。 第十五条企业应配置药品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设备。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通用版

安全管理编号:YTO-FS-PD237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通用版 In The Production, The Safety And Health Of Workers, The Production And Labor Process And The Various Measures T aken And All Activities Engaged In The Management, So That The Normal Production Activitie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可用于在生产中,对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劳动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实施管理,包含对生产、财物、环境的保护,最终使生产活动正常进行。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摘要】本文就农村饮水安全现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发展思路,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运行管理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想法,仅供同行参考学习。 【关键词】农村饮用水;问题;解决措施 近年来,在上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县即时抢抓国家实施“渴望工程”和“解困工程”的历史性机遇,坚“水利为社会,社会办水利的方针”,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通过广大干群的共同努力,加大对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力度,以思想发动、政策激励、工作引导、资金扶持,加快了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步伐。部分群众用上了自来水,基本上扭转了农村过去“吃水贵如油”的局面。 1农村供水水源与水质现状 地面水多采用河水、箐沟水、塘坝水及集雨水。河水流速及流量受季节和降水量影响较大,其浑浊度和细菌含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技术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技术探讨 摘要:随着我国各项惠农政策的推出,国家对于农民的生产和 生活更加关注,尤其随着农村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近几年来,政府对农村的饮水安全问题倍加重视,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本文主要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的技术问题进行了简要的探讨,主要的目的是在农村建立良好的饮水安全工程。 关键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技术 abstract: with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preferential agricultural policy, the nation pays more attention to peasant’s production and living, especially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medical and health services development and of the improvement people’s living level. in recent years, the government payed high attention to safety issues of rural drinking water, and further strive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drinking water safety projects. in this paper, the technical issue of drinking water safety project construction in rural area is briefly discussed, aiming at establishing the safety project for drinking water in rural area. key words: rural area; the safety of drinking water; engineering technic 中图分类号:tu991.2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

河南省标准化管理办法

河南省标准化管理办法 (1996年3月2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第26号令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推进技术进步,改 进产品质量,加强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销售活动和其他负有实 施标准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第三条标准化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级人 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标准化事业。 第四条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下简称 采标),并推行采标标志制度。 对采标的重点新产品项目,应当优先列入省级重点新产品试制签 定和试产计划,并可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二章标准化工作管理 第五条标准化管理的任务是,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制定、实施地方标准和依法管理企业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第六条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省标准化工作,并履 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办法, 并制定具体实施措施; (二)制定本省标准化工作计划、规划; (三)组织制定地方标准,受理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工作; (四)指导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协调和处理有

关标准化工作问题; (五)管理本省统一代码标识制度工作; (六)在全省组织实施标准,并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七)开展标准化知识的宣传、普及及培训教育。 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管本部门、本行业标准化工作。 第七条市地、县(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标准化工作的管理。 第八条法律、法规对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标准的制定 第九条制定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贯彻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列入国家及本省规章的推荐性标准; (二)保证安全、卫生,充分考虑使用要求,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环境; (三)有利于企业技术进步,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和增加社会经济效益; (四)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有利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 (五)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有利于产品的通用互换,符合使用要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六)有关标准之间应当协调配套。 第十条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需要在本省范围内统一的

公司标准化管理制度

公司标准化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标准化工作是公司实现科学管理的基础和准则,做好标准化工作,对于推动公司技术进步,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增强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2 公司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和实施企业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检查;承担上级标准的制定、修订;在公司内部建立完整的标准化体系,切实加强标准化管理;公司应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各个领域,充分发挥标准化系统效应。 1.3 公司成立标准化委员会,统一负责公司标准化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标准化工作在技术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由产品开发部门归口管理,日常标准化工作由产品开发部门工艺研究所负责,管理标准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2 公司标准化工作的主要职能 2.1 贯彻执行上级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 2.2 贯彻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并对其实施进行监督。 2.3 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任务,参加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讨论审定会议,对标准草案及时提出意见。 2.4 制定和修订企业标准。 2.5 进行企业新产品设计和老产品改进设计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的标准化审查工作。参加产品鉴定会议,发表标准化审查报告。进行定型后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的标准化审查工作。 2.6 负责对各部门、分厂(分公司)标准化工作业务指导,督促兼职标准化员做好对工艺技术文件的标准化审查工作,提供有关标准化资料。 2.7 负责有关标准的宣贯和有关标准化知识的讲座。 3 标准化工作的管理要求 3.1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每月做好标准化工作实施计划的制定和总结,做好标准化工作的年度总结。

河南省医务人员行为规范

河南省医务人员规范服务守则 (试行) 第一章道德守则 第二章行为守则 第三章执业守则 一、医师规范服务守则 (一)门诊医师 (二)急诊医师 (三)病区医师 (四)感染性疾病科医师 (五)医师查房和会诊 (六)医师诊疗操作 (七)麻醉医师 二、护士规范服务守则 (一)门诊导医护士 (二)门诊分诊护士 (三)门诊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护士(四)病区护士 三、医技人员规范服务守则 (一)药剂岗位 (二)检验岗位 (三)功能检查岗位 (四)医学影像岗位 (五)病理岗位

河南省医务人员规范服务守则(试行) 第一章道德守则 1、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崇尚科学,开拓进取,团结合作,勇于奉献,自觉承担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社会义务和责任。 3、遵守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科学施治。 4、恪守职业道德,一视同仁,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5、文明行医,不以职业牟利,不向患者索要馈赠,不开搭车药、搭车检查,拒收“红包”,自觉抵制各种商业贿赂行为。 6、注重医患沟通,保护患者知情权和隐私权,关心、爱护、理解、尊重患者。 7、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范围和类别,客观、真实、及时书写医疗文书,依法出具有关医学证明,依法开展诊疗活动。 8、勤奋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 9、履行职责,随时接受应对突发事件医疗救治的指令和任务。 10、履行社会义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宣传和普及卫生保健知识。 第二章行为守则 1、在医疗场所或诊疗中应着工作装,佩戴胸卡(标明姓名、科室、职务或职称等)。 2、仪表端庄,衣帽整洁。男医务人员不留胡须、长发和戴墨镜,不穿背心、短裤、拖鞋、睡衣(裤);女医务人员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及涂染指甲,不佩戴首饰,长发过肩应盘起,着装忌薄、露、透。 3、提倡讲普通话,语言温和、清晰、亲切、通俗,使用尊称。如:同志、老同志、先生、女士、小姐、老师、师傅、大爷、大妈、小朋友等。 4、使用文明用语。如:您好,对不起,不客气,谢谢,请进,请讲,请稍候,请坐,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汇报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汇报 我镇从XX年9月份以来,按照县部署,在镇内全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工程建设,现将此项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地处仙游县城南郊,总面积86.8平方公里,人口6.71万,辖19个行政村。长期以来,全镇群众饮用水大多数采用没有处理的地下水、地表水及山泉水,水质、水量根本得不到保障,严重影响群众身体健康。自XX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被列入民生工程以来,我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基本上让全镇干群饮上了干净卫生的自来水,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XX年至XX年,全镇各村完成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工程建设,共铺设管道长度466.1km ,新入户11833户,解决不安全饮水32332人,总投资996.4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585.065万元,村级自筹411.415万元。 2、XX年至XX年,中央增投项目赖店农村及学校饮水安全工程,新建500T清水池一座,铺设主管网5130米,建成玉山、山尾等12个村14个分散式小型供水工程,建成前埔、象岭等15所小学小型供水工程,总投资675万元。 3、今年利用中央增投项目结余资金约200万,对部分

村及集镇区自来水管道进行改造,目前设计已完成,正准备招投标。 二、经验和做法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党委、政府把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四有”确保工程顺利进展,即有专门的领导机构;有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有明确的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有专门的技术指导小组和工作督查小组。 2、政策引导,多方筹资。饮水安全项目涉及面广,投资额大,筹资方式需多元化,多样化。我镇鼓励各村把财政补助的政策资金作为引导,积极采取市场运作、分类推动的办法多方位筹资。一股份合资。如龙兴村在补助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发动村民股份制合作建供水工程,吸引受益群众共同建好、管好饮水工程。二是社会引资。如玉墩、留仙、溪埔供水工程建设在自筹和补助资金缺乏的情况下,积极向其他部门争取资金补助进行建设。三是群众自筹。饮水安全项目建设作为村民公益事业,由村委会、村老协会等牵头,发动群众自筹资金,部分受益群众还自愿投工投劳参与建设,以及发动社会能人捐资建设等。 3、严格管理,确保质量。饮水安全关键在于水源安全和饮水工程的质量安全。为确保饮水安全项目工程建设的质量,我镇严格按《仙游县饮水安全村村通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的认定、管理工作,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是指依托一定主体,按照农产品生产有关标准或技术规程统一组织生产,条件完备,管理规范,对推进农业标准化有示范推广作用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第二章认定条件 第三条基地依托的主体必须为下列情况之一: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民政部门注册的农业专业协会;种养大户。 第四条基地范围为河南省辖区内种植业、渔业生产基地。主要包括蔬菜、西(甜)瓜、食用菌、粮食作物、油料、棉花、水果、茶叶、花卉、中草药、水产品及其他名特优农产品生产基地。

第五条基地应具备一定规模。 蔬菜:保护地种植面积不少于100亩,露地种植面积不少于500亩。 西(甜)瓜:保护地种植面积不少于100亩,露地种植面积不少于500亩。 食用菌:年投料不少于500吨。 粮食作物:大宗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不少于10000亩;其他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不少于1000亩。 棉花:种植面积不少于10000亩。 油料:种植面积不少于1000亩。 水果:种植面积不少于500亩。 茶园:种植面积不少于300亩。 花卉:保护地种植面积不少于100亩,露地种植面积不少于300亩。 水产:大水面养殖面积不少于1000亩,集中连片的池塘养殖面积不少于100亩,工厂化养殖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基地同时期生产的产品应以一种或一类农产品为主,其规模应占基地总面积的80%以上。基地应有明确的界限,成方连片,相对集中。 第六条基地应具备良好的自然环境,水、土壤、大气等环境因素应符合生产所采用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基地生产凡涉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必须依法实施。

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659-69 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标准化是企业进行现代化生产的重要手段,是现代化企业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的技术经济政策。为了加强公司的标准化工作,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在科研、生产及售后服务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兵器工业标准化管理条例》,《兵器工业标准化工作条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标准化工作贯穿于公司科研、生产、售后服务和管理的各个方面,关联到各个工作部门。公司的标准化工作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坚持专业化队伍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以专业化队伍为主,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密切协作,共同完成公司的标准化工

作任务。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技术管理部门为公司标准化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设兼职标准化员。专、兼职标准化员组成公司标准化工作网。 第四条标准化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编制公司的标准化工作计划;处理对外标准化业务问题,参加标准化活动。 (三)组织制定、修订企业标准。 (四)组织贯彻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部(专业)标准、地方标准和相关企业标准,参与产品质量监督,处理标准化执行中的问题。 (五)参与新产品设计,研制前提出标准化综合要求,定型鉴定时出据标准化审查报告;做好技术文件的标准化审查。 (六)收集国内外标准化情报资料。对所需要的

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螄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罿学习啦【细则】编辑:丽燕发布时间:2017-04-22 袆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下文是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羅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全文 薃第一章参保范围和对象 罿第一条驻郑州市区的省直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省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及其职工,省属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中方职工,中央直属单位驻郑州市区的主管机构(黄委会含驻郑州市区各单位)及其职工,上述单位中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人员、经批准按月领取生活费的退职人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下统称参保人员)参加省直基本医疗保险。 芇第二条郑州铁路局驻豫单位及其职工,省电力系统(省辖市及以上单位)及其职工参加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其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工作暂分别委托郑州铁路局、省电力公司负责。 蚇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节第三条《实施办法》下发后,用人单位应按要求填报《河南省省直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河南省省直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等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到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以下简称省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医疗保险登记。《实施办法》实施后成立

险登记。 肈第四条省医保中心应及时受理用人单位的登记申报,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 蚈第五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开户银行及帐号等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在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省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变更医疗保险登记。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变更医疗保险登记时,应如实填写《河南省省直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变更登记表》,并提供工商变更登记表、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变更证明,经省医保中心审核后,归入用人单位医疗保险登记档案。 肅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在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河南省省直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注销登记申请表》、法律文书或其他有关注销文件,到省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医疗保险注销登记: 肁1、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撤销、合并的; 膈2、用人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销登记及吊销营业执照的。 聿用人单位在办理注销医疗保险登记前,应当结清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滞纳金等。 袇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缴纳 肄第七条用人单位应于每年2月向省医保中心申报当年参保人数及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按规定填报《河南省省直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年度核定表》,并提供省医保中心要求的相关资料。 芈省医保中心应对用人单位报送的有关资料及时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确定单位及职工个人的缴费工资及应缴金额,发放《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 膆第八条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征收。用人单位必须全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采取通过银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报告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报告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报告 一、项目概况 ###又称铁板洲,原来由铁板洲、铜板洲和玉板洲三大洲构成,今铜板洲和玉板洲基本消失。###地处江心洲,洲内地势平坦,土壤疏松肥沃,每年蔬菜面积达7000亩以上。 ###是农业人口大县###区内三大江心洲之一,现有人口约一万五千人(传统数据),土地面积万余亩,有“万亩田”之说,水面面积约万亩。###以前以种植棉花、水稻和小麦为主,现在以种植棉花和油菜为主,###地处江心洲,临近##############################,该乡辖四个行政村,52个村民组, 11400余人,面积12.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1万亩。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中解决全乡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总规划人口共3000人,其中,饮水水质不达标问题的有血吸虫疫区1950人,其它饮水水质问题1050人;水量、方便程度、保证率不达标的有0人。饮水水质不达标问题里又包含有血吸虫疫区的1950人。项目共涉及全乡4个行政村。 按照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坚持“以集中供水为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要求与###现有工程建设条件相结合,确定规划将全乡所有饮水不安全人口全部采取集中供水工程解决。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水利厅联合文皖发改投

资[ ]496号《关于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下达到### 解决苦咸水地区、血吸虫疫区、缺水地区及其它饮水水质问题地区农村饮水安全人数为2万人。 根据###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枞发改项目[ ]91号)《关于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经过#######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成解决全乡饮水不安全人口3000人,中小学师生饮水不安全人口395人。完成项目投资167.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4.32万元,省级资金16.79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6.79万元。###水厂改造净水设施及管网工程大大提高了全乡农村饮水安全的保证率,也着实为全乡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夯实了坚实的基础。 二、工程建设完成情况 1、工程设计批复情况 4月,我县按照省计划通知的要求,组织编制完《安徽省###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并于9月3日上报到安庆市水利局经过专家评审。 9月5日由###发改委发改投资[ ]91号文批复同意本项目实施。批复同意###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全乡4个行政村共3000人饮水不安全问题的计划安排;同意设计依托原有自来水厂实施改建净水设施及管网延伸工程的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后###水厂日供水规模将达到1000吨,水源水取自长江。 2、工程招投标 10月24日,完成了该工程的施工招投标工作。

公司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标准化工作管 理制度

XX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标准的管理工作,促进公司的科技进步,更快地提 高公司的技术水平,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公司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 组织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和对实施进行监督。 3.公司标准化工作指导方针是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以及国内行业标准为主,自主制定标准为补充,建立健全与公司发展相协调的标准体系。 4.公司的标准化工作应当纳入公司的发展规划和计划。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5.公司标准化工作的办事机构设在研发管理中心,归口管理公司 系统内的标准化工作,负责指导和组织公司下属单位开展标准化的有关工作。公司成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会的秘书处

设在研发管理中心。公司各事业部设立相应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标准化工作。 6.公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职责: 6.1批准和发布公司的企业标准。 6.2审核和经过各事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总结报告和下 一年度工作计划。 6.3审核经过公司标准化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和下一年度工作计 划及经费预算。 7.公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职责是: 7.1宣传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7.2组织制定、修订公司企业标准体系表。 7.3组织制定公司标准工作年度计划。 7.4组织完成总公司企标委下达的”企业标准”编制任务。 7.5组织制订、修订公司企业标准。 7.6管理协调各事业部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7.7负责组织审批、发布公司企业标准,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备 案。 7.8归口管理、组织有关公司标准化业务培训、技术交流和学 术活动。 7.9负责标准化经费预算及管理,负责标准化成果奖励的评审 组织工作。 8.各事业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职责是: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管理报告

桐乡市洲泉镇(义马、永秀片)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 施 工 管 理 报 告 桐乡市东兴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一年二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1 二、合同数量与完成数量............................2 三、工期..........................................3 四、主要施工方法..................................5 五、工程质量......................................27 六、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29 七、价款结算......................................32 八、经验与建议....................................32

桐乡市洲泉镇工程(义马、永秀片)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桐乡市洲泉镇,涉及金家浜、屈家浜、义马、马鸣、众安、石山头、湘溪等7个行政村(含工业园区),供水管道总长度271.147公里。其中PP—R管(DN20—DN90)246.861公里、球墨铸铁管(DN100—DN200)23.362公里、钢管(DN100—DN200)0.924公里。 1、建设四方 建设单位:桐乡市洲泉镇人民政府 设计单位:嘉兴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桐乡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桐乡市东兴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主要合同工程量: PP—R管 DN20:86.26485公里 DN32:86.2648公里 DN40:28.42609公里 DN50:24.245305公里 DN63:14.59164公里 DN75:2.422805公里 DN90:4.645655公里 球墨铸铁管 DN100:11.738公里 DN150:8.722公里 DN200:2.902公里 钢管 DN100:0.61226公里 DN150:0.21513公里 DN200:0.096864公里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实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 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基本建设 【发文字号】豫建设标[2004]96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4.12.07 【实施日期】2004.12.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豫建设标[2004]96号) 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 为促进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的发展,现将《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四年十二月七日

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管理,促进全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技术进步,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建设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是指在工程建设领域,通过制定标准、实施标准和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从而实现最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是指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不具体,且根据我省的气候、地质、资源和环境等条件需要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而制定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及验收的质量要求和方法; (二)有关工程建设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有关的实验、检验和评定方法; (四)工程建设有关的信息技术要求; (五)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第四条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经费主要采取财政补贴、科研经费、上级拨款、企业资

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发文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 【文号】:豫政[2001]51号 【主题词】: 各直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1999〕38号),结合省直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 (一)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省直统筹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三)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统筹基金要做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第三条驻郑州市区的省直单位、中央驻郑州市区的省级机构及其职工,退休人员(以下简称职工)参加省直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条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为省直医疗保险的行政主管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和办法,省社会医疗

保险中心(以下简称省医保中心)为省直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负责省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筹集、支付和管理,承担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具体经办工作,为职工提供医疗保险服务。 第二章基金的筹集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的缴费率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8%,职工缴费率为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今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职工工资收入的提高,经批准可适当调整单位和个人缴费率。 工资总额和工资收入的计算口径按统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六条职工年工资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年工资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 第七条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人必须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职工工资收人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可由用人单位直接缴纳或委托银行代扣代缴,存入省医保中心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专户。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单位,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代发工资银行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按本实施办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章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分析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分析 发表时间:2020-01-15T14:37:35.303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28期作者:赵永生1 王勇2 马煜东3 [导读] 摘要:农村饮水安全是指农村居民生产生活中饮用水能够符合水量、水质、方便度和保证率四项指标的生活饮用水,当前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饮水安全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而农村饮水安全方面的欠缺,不仅影响农村当地的生产生活以及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从长远来看,还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重视农村居民用水安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管护工作意义重大。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水利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 015200 摘要:农村饮水安全是指农村居民生产生活中饮用水能够符合水量、水质、方便度和保证率四项指标的生活饮用水,当前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饮水安全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而农村饮水安全方面的欠缺,不仅影响农村当地的生产生活以及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从长远来看,还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重视农村居民用水安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管护工作意义重大。基于此,本文对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行分析,作出以下讨论仅供参考。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 引言 在农村地区当中,饮水安全这一工程的建设,往往涉及到千家万户,人们都会在这一工程当中受益。但在这一工程当中,也是需要人人参与的,假如缺少有效的管理,就很难保障资金的运转,使得工程在质量方面出现问题,造成非常不好的影响。因此,在工程建设当中,一定要不断地加强工程管理,使得工程质量得到更好的保障。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概况分析 新时期下,农村饮水安全一直受国家和政府高度重视,国家也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对此进行合理化管理,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发展,农民对于饮水安全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农村饮水安全性不断提升。但由于农村生活习惯普遍粗放化,污染排放与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再加上农业生产过程中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使周围的河流与生态环境受到污染,加剧了浅表水和地下水源水质的污染程度,氟含量严重超标,给整个农村日常饮用水安全带来隐患。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 2.1管理体制出现漏洞 在针对饮水安全这一工程进行管理的过程当中,并不是一个人就可以完成的,大量的相关人员都应该积极地参与到其中,实现互相配合,才能实现综合管理。但从当前的实际情况上看,在工程管理的实际开展当中,在管理体制这一方面是比较欠缺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在体制建设上存在着一定的漏洞,是急需解决的。 2.2水源保护力度不够 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乡镇政府为了促进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放宽了工业企业进驻农村周边的条件,加上一些工业企业环保理念差,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的废气、废水等,没有通过任何技术处理就排放出来,流入到农村周边的河流田地当中,对当地水源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另外农业种植当中,大量化肥的使用给地下水造成了一定污染。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涉及到了多个主体,仅仅依靠政府部门的力量显然是不够的,社会力量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这也是农村水源污染情况一直的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重要因素。 2.3管理部门尚未明确 在工程管理的实际开展当中,相关的管理部门也是非常重要的,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职责、责任,使得工程的管理质量得到更好的保障。但在现阶段,在管理部门这一方面上还尚未明确,造成一系列非常不好的影响,管理力量急需加强,这是在工程管理当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3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措施 3.1加强体制建设,夯实管理基础 在建设体系的过程当中,应该加强对于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设计单位、政府监督的完善的保障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使得体制的建设更加具备完善性,保障一切有据可依,使得工程建设得到有条不紊的开展下去。在这其中,对于各环节都应该加强重视,如先制定管理文件,保障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更加具备规范化、程序化等。另外,相关的建设单位也应该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达成共识,签订有效的责任书,将各个责任落实到人头上,使得工程质量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3.2构建多元化饮用水安全管理 农村饮用水的安全性关系着农民群众的利益,因此各地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水资源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将其当做政府工作的业绩考核,加强对供水网管的管理与投资,提高制水工艺与技术,确保水资源能够更好的服务与民众。引导农民、村集体、企业等为安全饮用水贡献力量;通过建立融资机制、合伙、股份制等方式筹集资金;加大对乡镇企业的管理,利用各种优惠政策呼吁企业共同维护农村用水安全,通过对企业的监督和引导,鼓励企业循环利用,提倡安全生产,与当地银行企业贷款挂钩建立企业评价机制,对违法排污企业依法严厉打击。农村种植产业中推广科学施肥,优化种植养殖技术,提倡天然肥力的利用,建立养殖场,利用沼气发酵等方式合理处理禽畜排泄物。 3.3加强工程单位人才培训、注重专业技能的提升 人才是工程开展的核心,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工作中,确保长效机制的运行需要借助信息技术,参加工程单位人才多元化培训,加强其专业知识、实用技术、规章制度的学习,注重其专业技能的提升,做好工程管理人才管理技能的培训,保证工程管理与工程运行的科学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安全生产和正常供水的基础上,提高业务水平,逐步建立起一支维护管理服务物专业化队伍,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有力有效推进,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全市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要素支撑。 3.4进一步维护饮水处理设备 目前,在农村饮用水的项目施工过程中,为保障饮用水的质量,达到饮用要求,需进行设备水处理。在农村,大多数的水源井中,水质中的锰、铁、氟都超标严重,不能直接饮用。因此,要达到饮水标准,就需进行处理超标的指标,即:降低水质中的锰、铁、氟等超标指标。运行水处理设备是一项技术含量很高的工作,在运用水处理设备前,对操作人员的技术要求非常严格,操作人员必须要进行岗前的

河南省标准化管理办法(20200521124140)

河南省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推进技术进步,改进产品质量,加强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销售活动和其他负有实施标准义务的单位的个人,必须遵守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第三条标准化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标准化事业。 第四条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下简称采标),并推行采标标志制度。 对采标的重点新产品项目,应当优先列入省级重点新产品试制鉴定和 试产计划,并可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二章标准化工作管理 第五条标准化管理的任务是,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实施地方标准和依法管理企业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第六条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省标准化工作,并履行下列职 责: (一)贯彻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办法,并制定 具体实施措施; (二)制定本省标准化工作计划、规划;

(三)组织制定地方标准,受理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工作; (四)指导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协调和处理有关标准化工 作问题; (五)管理本省统一代码标识制度工作; (六)在全省组织实施标准,并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开展标准化知识的宣传、普及及培训教育。 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管本部门、本行业标准 化工作。 第七条市地、县(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标 准化工作的管理。 第八条法律、法规对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标准的制定 第九条制定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贯彻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和列入国家及本省规章的推荐性标准; (二)保证安全、卫生,充分考虑使用要求,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环境; (三)有利于企业技术进步,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和增加社会 经济效益; (四)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有利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 外贸易; (五)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有利于产品的通用 互换,符合使用要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企业产品标准化及信息工作管理制度

企业产品标准化及信息工作管理制度 第1条 标准化工作是企业实现科学管理的基础和前提, 搞好企业标准化工作对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改善经营管理, 提高劳动生产率, 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作用。科技信息情报工作是科研和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对提高产品质量、突破技术关键、产品更新换代和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我厂的标准化及信息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条例的精神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仅对研究所下设的标准信息组所分管的技术标准而言。 第2条 标准化工作管理: (一) 标准化工作的任务 1、宣传贯彻国家标准, 专业(部)标准及上级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指示与规定并检查、总结各级标准化的贯彻执行情况。

2、起草工厂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归口统一管理各类技术标准, 提出收集和采购标准资料计划, 并进行标准编号归口管理。 3、负责处理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文件。积极参加上级所组织的有关标准的编制, 审查、验证等工作, 及时掌握上级标准化动态, 并提出对策建议。 4、组织制(修)订与贯彻企业标准。提高标准化、通用化及系列化程序。 5、参与新产品开发工作, 提出产品的标准化综合要求。对设计的产品图样、技术文件进行标准化审查和必要的标准件出图, 并参加新产品试制鉴定和小批试制鉴定工作, 协助产品设计人员掌握标准化要求。 (二) 企业标准化的制订、修订、审批、发布 1、企业标准包括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 2、技术标准是企业标准的主体, 包括产品标准、基础标准、工艺标准、工装标准、材料标准、零部件标准、方法标准、标准工作的微机管理等。

3、企业标准由总工程师批准上报作为商品交货条件的产品标准。 4、本厂贯彻的有关国家标准, 专业(部)标准, 企业标准的重要措施, 上级的规划、计划, 由总工程师批准。 5、参加国家标准, 专业(部)标准起草的草案中所需的验证报告, 由总工程师审核后, 报上级批准。 6、凡是没有国家标准, 专业(部)标准的重复生产产品, 都必须制订企业标准, 有条件的应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 凡符合下列情况的也应制订企业标准, 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发布。 ①根据生产技术的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原则, 对厂自制或外购选用的元器件。 ②根据生产技术使用特点, 对国家标准专业(部)标准中未作规定的某些要求加以规定。 ③对本厂使用的零部件, 材料等品种、规格按国家标准或专业(部)标准进行选择和压缩。 7、企业标准应根据使用和生产技术发展要求, 凡与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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