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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奖惩条例

生产车间奖惩条例
生产车间奖惩条例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生产车间奖惩条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3431

生产车间奖惩条例

Regulations on rewards and punishments in production workshop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产品质量

1.每一道工序员工都需达标上岗,首先要了解合格产品的状态,每做一个产品首先要自检产品是否合格后,才能生产。

2.禁止以次充好,如不合格产品流入下一道工序,一旦发现以工价十倍赔偿。

3.禁止操作工私自调改生产设备工艺参数。

二.产品标识卡

1.每个产品都必须标明工号,料号。生产时堆放在固定的位置并即时转运。

2.每一箱(袋)产品都要标明产品标识卡,标注好日期,数量,材料名称,产品名称。由班长进行抽查,发现没有标注产品标识卡的,本箱(袋)产品工票作废,当可疑物料处理。

3.产品数量一定要和产品标识卡一致,发现数量缺少立即更正严重者当天工票作废。

4.堆放好原材料,不得把原材料倒放垃圾袋内。

三.压模

1.对于压模事件的处理通知,即日起,由于个人操作不当造成压模事件,处罚当事人100元情节严重者负责模具的维修费用。

四.卫生清洁

清除‘脏污’,保持现场干净,明亮。将工作场所之污垢去除,使异常之发生源很容易发现,清扫设备要同设备的点检结合起来,当清扫地面发现有油水泄漏时,要查明原因或报明班长,机修及时处理。从而消除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源,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1.交接班提前十分钟要打扫好岗位周边卫生。自己使用的物品,设备,工具等,要自己清扫,而不要依赖他人。

2.交接班后由下个班的组员检查监督,不合格可要求重新打扫。或报告班长。

3.交接班半小时后班长进行检查,卫生不合格将对当班

的当事人进行处罚。

五.物品摆放

必须品依规定定位摆放整齐有序,明确标识,从而达到不浪费时间寻找物品,提高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保障生产安全。

1.区分要与不要的物品,现场只保留必须的物品,工作岗位周边禁止摆放除生产必须品以外的任何物品。

2.改善和增加作业面积,现场无杂物,行道畅通,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磕碰的机会,保障安全提高质量。

3.消除管理上的混放,混料等差错事故,注塑车间生产用料要用一袋打开一袋,禁止提前拆封。

4.清洁用品清扫完毕摆放到固定区域,以便下次使用。

六.仪容仪表

不仅物品要清洁,而且工人本身也要做到清洁,如工作服要整洁,及时理发,刮须,修指甲,洗澡等。工人不仅要做到形体上的清洁,而且要做到精神上的‘清洁’,待人要讲礼貌,要学会尊重他人。

1.男生不得留长发(前不过眉,侧不过耳),着装整齐。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18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2018企业职工奖 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6 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总理温家宝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为了更好地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国务院对截至xx年底现行行政法规共655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 一、对主要内容被新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代替的49件行政法规,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1)

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43件行政法规,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国务院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目录(49件) 2.国务院决定宣布失效的行政法规目录(43件) 附件1:国务院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目录(49件) 序号:17 法规名称: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公布机关及日期:1982年4月10日国务院公布 说明:已被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xx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代替。 2016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全文)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的有关规定,为增强企业职工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企业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对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或惩罚,其批准权限和审批程序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

集团公司通用奖惩条例

集团公司通用奖惩条例 奖励 惩罚 操作程序 附则 监督检查制度 奖励 集团每年将评选一次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对于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奖励分为精神奖励(通报表扬、记功)、物质奖励(奖品、奖金)以及晋职和晋级四种。 一、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并酌情嘉奖。 1、工作表现优秀,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者。 2、爱惜公物、厉行节约,成绩显著者。

4、对外服务创造良好声誉者。 5、关心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6、为保护公司财产及人民的生命安全,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 二、根据实际考核情况,每年年终举行评选优秀员工活动(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发放奖励金的标准及优秀管理者(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发放奖励金的标准由集团总裁办公会确定。 三、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功、嘉奖并申报晋职、晋级,。 1、积极开拓经营范围,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 2、解决重大经营难题,使工程项目得以顺利实施。 3、对项目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为公司节省大量资金。 4、保护国家和公司财产利益不受侵害,并做出突出贡献。 5、对改革公司管理、扩大公司信誉、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

7、在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方面的措施效果显著。 8、对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有突出贡献者。 惩罚 惩罚分为通报批评、严重警告、记大过、辞退、除名五种。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1、无故迟到、早退。 2、不按规定着装或着装不整洁。 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4、不按规定佩戴胸牌。 5、公共区域大声喧哗。

6、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 7、上班带小孩。 8、语言不文明。 9、工作时间吃零食。 10、工作作风拖拉散漫。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予以罚款(标准为月浮动工资的10%-100%,浮动工资为薪酬的10%)。 1、通报批评两次以上者。 2、工作时间同事之间或与外人发生争吵。 3、不按规定打考勤卡。 4、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 5、工作时间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6、在非吸烟区吸烟。 7、多次不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工作进度不及时汇报。

员工奖惩条例

员工奖惩条例 为了规范公司在职员工的工作行为,切实保障公司的正常规范运作,明确公司对各类功过行为的处理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事实为依据,以书面材料为基础,以客观调查为主要工作方法。 (二)以制度为准绳,客观公正。 (三)互相监督,奖惩相宜,充分发挥公司管理功效。 二、奖励条例 公司本着以精神奖励、工作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提倡积极、上进、好学、见义勇为、奉公守法、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和精神风貌,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的公司予以奖励: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挽回重大经济损失;取得重大社会荣誉;管理改进的成效显著;培养和举荐优秀人才等。 (1)奖励分为年度特别奖和不定期的即时奖励。 (2)年度特别奖由所在部门推荐,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复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3)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表现突出和有其他特殊贡献的员工,可即时给予奖励,由所在部门推荐,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复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一)奖励方式 1、部门内通报表扬:根据相关规定,在部门内对员工的良好表现进行会议或书面通报表扬。 2、公司通报表扬: (1)员工的优良表现达到相关规定,由公司行文通报表扬; (2)凡受到物质奖励或特别调薪奖励的,均由公司行文通报表扬; (3)凡受到公司通报表扬的,在年终考核时可适当考虑加分。 3、物质奖励:通常以现金形式为主要物质奖励形式,一般在当月工资中计算发放。 4、特别调薪:通常对于长期表现优异者,结合其工资标准,经批准可给予特别调薪,加薪的幅度视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工资制度执行。 5、晋升:具有突出才能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晋升。 (二)奖励内容

生产车间奖惩条例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3451 生产车间奖惩条例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生产车间奖惩条例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产品质量 1. 每一道工序员工都需达标上岗,首先要了解合格产品的状态,每做一个产品首先要自检产品是否合格后,才能生产。 2. 禁止以次充好,如不合格产品流入下一道工序,一旦发现以工价十倍赔偿。 3. 禁止操作工私自调改生产设备工艺参数。 二.产品标识卡 1. 每个产品都必须标明工号,料号。生产时堆放在固定的位置并即时转运。 2. 每一箱(袋)产品都要标明产品标识卡,标

注好日期,数量,材料名称,产品名称。由班长进行抽查,发现没有标注产品标识卡的,本箱(袋)产品工票作废,当可疑物料处理。 3. 产品数量一定要和产品标识卡一致,发现数量缺少立即更正严重者当天工票作废。 4. 堆放好原材料,不得把原材料倒放垃圾袋内。 三.压模 1. 对于压模事件的处理通知,即日起,由于个人操作不当造成压模事件,处罚当事人100元情节严重者负责模具的维修费用。 四.卫生清洁 清除‘脏污’,保持现场干净,明亮。将工作场所之污垢去除,使异常之发生源很容易发现,清扫设备要同设备的点检结合起来,当清扫地面发现有油水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日新国务院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日新国 务院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1982年4月10日国务院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为增强企业职工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企业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对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或惩罚,其批准权限和审批程序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办理.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一)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着成绩的; (二)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着成绩的; (三)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着成绩,对国家贡献较大的; (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五)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持社会治安,有显着功绩的; (六)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七)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八)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六条对职工的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第七条记功、记大功、发给奖金,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荣誉称号,由工会提出建议,企业或者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决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讲解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规范员工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忠诚企业、爱岗敬业、履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员工奖惩遵循“依法合规、奖惩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惩处坚持惩罚和教育相结合。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及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各级单位”)依法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成立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公司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国网办公厅、安质部、国际部、法律部、人事部、人资部、政工部、监察局(纪

检组)、工会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审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决定员工奖惩重大事项等。公司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设在国网人资部,归口管理公司系统员工奖惩工作,负责拟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执行公司奖惩决定等。 第六条公司职能部门按照专业分工和专业管理需要,负责制定本专业奖惩制度,提出本专业相关奖惩建议。 第七条公司各级单位成立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执行公司奖惩管理制度,制定员工奖惩实施细则,开展本单位员工奖惩管理。 第三章奖励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可给予奖励: (一)在企业安全生产、电网建设、优质服务、经营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管理、技术、生产等方面取得重大创新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三)在技能竞赛、劳动竞赛、知识竞赛中成绩优异的;(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或者事故、灾害抢险有功,使国家和企业免受重大损失的; (五)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六)制止、预防违规违纪行为,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突出贡献的; (七)见义勇为、制止不法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

员工奖励条例

员工奖励条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章奖励行为 第四章奖励形式 第五章评选程序及权限 第六章附则

员工奖励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集团内部激励机制,强化集团价值观导向,弘扬正气、鼓励先进,依据XXXXXXX的有关思想、原则,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集团总部及成员企业所有员工。 第三条员工奖励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价值观导向。 以集团要求和倡导的价值观为指引,引导和激励员工的行为符合集团的行为准则,成为践行集团价值观的典范。 (二)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 奖励须以行为事实为依据,并以相关制度为衡量标准。 (三)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 奖励可以以物质的形式体现,也可以以精神嘉奖的形式体现,也可以二者结合使用。但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四)即时奖励和定期奖励相结合。 即时奖励,是在员工应受奖励的行为发生后,及时对员工进行奖励,以体现奖励的时效性;定期奖励,是对某一时段内员工的总体工作绩效出色或表现突出所给予的奖励。即时奖励和定期奖励相结合,使奖励具有良好的激励性和感召力。 第三章奖励行为 第五条集体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团将酌情予以奖励,具体的奖励形式按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1.一贯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事迹突出; 2.在完成工作任务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维护集团品牌形象,为公司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 4.获得外部荣誉,对提升集团和企业形象起到积极作用; 5.积极向企业提供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6.坚持公司利益至上,揭发并制止各种危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7.为公司防止和挽救非本人责任而造成的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8.有重大发明创造,对公司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的提升起到积极作用; 9.勤于学习、积极钻研,成为岗位能手或一专多能,并起到标杆作用; 10.乐于助人,关爱他人,受到高度赞扬;

生产车间奖惩制度

生产车间奖惩制度精选 文档 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

生产车间奖惩制度 目的:为了推动公司人员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尽快完善好绩效考核运行机制,使考核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适用范围:生产部所有车间员工(试用期后)。 执行日期: 2017年6月份。 本考核方案分为5部分:工作表现、工作技能、执行制度、敬业与协作、日常行为。 一、工作表现 1.上班迟到(30分钟内)、早退罚10元/次; 2.车间安排的事情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第一次警告,再犯罚20元/次; 3.串岗、脱岗、离岗超过10分钟,罚10元/次; 4.不写请假条,无故旷工罚50元/次; 5。有责任心,能针对公司存在的安全、生产、质量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一经采用,根据产生的效益大小对提出者奖励50-200元。 二、工作技能 1.不按规定摆放物料罚10元/次; 2.公司和车间组织的培训考试不合格罚50元/次; 3.因个人原因操作失误造成物料损失,罚50-100/次; 4.熟练本岗位操作,并能带领新进员工在规定期限掌握相应技能的奖200元/人。 三、执行制度 1.不按操作方法操作,违反工艺或自行更改工艺条件罚20元/次; 2.严禁酒后上岗,违者罚200元/人次; 3.拒绝参加公司或车间组织的安全、消防、环保等学习及培训罚50元/次; 4.未经允许私自带外人进入生产车间的罚50元/次; 6.参加公司或车间组织的相关培训考试优秀(超过90分)的奖50元/次. 四、敬业与合作 1.不服从公司和车间领导指挥罚50元/次(例如不服从工作安排、临时安排等); 2.与同事之间打架、斗殴罚300元/次;

公司员工管理奖惩条例

公司员工管理奖惩条例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职工奖惩条例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经理签发《职工奖罚审批表》生效。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三、《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 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 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 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着者。 6. 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着经济效应。 2.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着功绩者。 3. 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 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 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 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 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 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 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 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 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 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家具厂车间生产管理奖惩条例

车间生产管理奖惩条例(暂行) 欧阳歌谷(2021.02.01) 一、目的:为了增进公司员工更好地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管理技术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品质,做到奖惩清楚,使全体员工在公正公平合理的环境下工作,特制定此条例。 二、适用规模:1、公司运作、设计、推销、工艺、下单、生产、品质、运输、装置、售后办事等相关人员。2、本条例的惩罚项目主要涉及到质量责任的相关事项,行政责任由公司人事管理条例中另行规定。 三、相关规定 (一)、奖励 1、公司按期进行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先进个人奖励100~300元的物质或现金奖励,先进集体奖励每人50~150元的物质或现金奖励。评选根据环境卫生、机器设备和工具的调养呵护、工作质量、工作速度及工作配合度和环境卫生等项来综合评定。 2、对公司管理提出合理使用的意见或建议,经采取后给予30~200元的奖励。 3、提出系统化的管理制度或模式,经公司评审采取后行之有效,给予300~2000元的奖励。效果显著给予追加奖励。 4、对公司现有的产品、技术工艺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经采取后给予30~300元的奖励。 5、提出系统化的技术工艺、产品结构,经公司评审采取后能提高

生产效率、降低本钱、提高产品质量等,给予300~2000元的奖励。效果显著给予追加奖励。 6、有新的创作创造创造,能从实质上改进产品结构、技术工艺,从而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本钱、提高产品质量等,给予500~5000元的奖励。效果显著给予追加奖励。 7、发明平安事故隐患,避免公司受到重年夜损失,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8、遇到突发事故,能奋失落臂身勇于抢险,避免公司受到重年夜损失,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9、工作认真担任,及时发明上道工序流传下来的质量问题,避免公司受到损失,给予30~200元的奖励。 10、其它各项奖励参照公司人事管理条例执行。 (二)、行政违反的惩罚 1、迟到:10~30分钟扣罚10元,30~60分钟扣罚20元,半天以内扣发60元。 2、旷工、早退:半天内60元,一天120元,超出三天扣除250元每天并予以开除,。 3、缺席会议或培训:5~10分钟10元,10~20分钟20元,超出20分钟30元,缺席50元。 4、无理不从命主管的安插,每次20元,产生冲突追加惩罚。 5、不爱护公司财物,损坏照价赔偿。 6、故意损害公司,损坏照价赔偿,另外再按100元每次惩罚,性质严重予以开除。

企业职工奖罚条例废止原因

国务院于1982 年4 月10 日发布施行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8 年1 月15 日被国务院516 号令废止,并明确该《条例》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代替。25年来,《条例》作为职工的行为规范、企业对职工的奖罚依据,对我国全民所有制企业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用工管理,对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并对企业文化的建立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条例》废止后,企业管理者首先应该正确理解《条例》废止的原因,并在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上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尽快制定或修改本企业奖惩条例或相关制度。 《条例》废止的主要原因 原因一:《条例》适用的主体已经不存在 《条例》第4 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依据国家当时的用工制度,该条例所适用的职工,是指依据国家下达的招工指标,由劳动行政部门录用调配的具有全民所有制身份或者集体所有制身份的固定制职工。随着《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国家的用工制度已经由固定制改为合同制,国家不再下达招工指标,劳动行政部门也不再录用调配职工,原有的固定制职工已经转为合同制职工。因此,具有全民所有制身份或者集体所有制身份的固定制职工已经不存在了。 原因二:《条例》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抵触 《条例》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抵触的内容较多,例如: 1.《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确定的是合同用工制度,《条例》适用的是固定用工制度。 2.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不经劳动者同意,单方面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属于违约。而依据《条例》的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的,单位可以给予职工处分。 3.《劳动法》第77 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而《条例》第21 条规定:“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10 日内,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机关未作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4.《劳动合同法》第4 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而《条例》除对职工给予开除处分时,需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外,其他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均无此规定。

职工奖惩条例表格.格式

职工奖惩条例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经理签发《职工奖罚审批表》生效。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三、《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 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 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 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 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着经济效应。 2.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着功绩者。 3. 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 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 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 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 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 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 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 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 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 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 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 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 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 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九、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最新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全文

最新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为增强企业职工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企业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对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或惩罚,其批准权限和审批程序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的奖惩暂行规定》办理.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一)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三)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国家贡献较大的; (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五)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持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的;

(六)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七)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八)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六条对职工的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第七条记功、记大功、发给奖金,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荣誉称号,由工会提出建议,企业或者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发放奖金一般一年进行一次,在企业劳动竞赛奖的奖金总额内列支. 通令嘉奖,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企业主管部门决定. 授予劳动模范称号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八条对职工给予奖励,需经所在单位群众讨论或评选,并按照第七条规定的权限办理.职工获得奖励,由企业记入本人档案. 第九条对职工中有发明、技术改进或合理化建议,符合第五条

员工奖惩规定

员工奖惩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和谐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忠诚企业、爱岗敬业、履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员工奖惩遵循“依法合规、奖惩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惩处坚持惩罚和教育相结合。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成立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和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 (一)奖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林彦群 副组长:张敏(职工代表)、蔡浩(工会组长)、郭芳 奖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通过公司奖惩制度和各项奖惩决定。 (二)公司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设在综合计划管理部,归口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工作,负责拟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和奖惩决定并提交奖惩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执行公司奖惩决定等。

第三章奖励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可给予奖励: (一)工作绩效: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完成中长期经济指标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开拓创新:在研发、技术质量、生产等方面取得重大创新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三)工作纪律:忠于职守,制止、预防违规违纪行为,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突出贡献的。 (四)安全管理:在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廉洁从业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 (五)企业形象:在公司内外部竞赛中获得重要奖项的;见义勇为、制止不法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事迹突出的。 (六)其他公司明文规定应给予奖励的。 第九条对员工的奖励包括通报表扬(A级)、授予荣誉称号(B 级)和物质奖励,物质奖励可以和通报表扬、荣誉称号同时使用。 (一)通报表扬以发文奖励为主,一般不进行物质奖励。 (二)公司表彰的荣誉称号以公司颁发荣誉证书为主。 (三)受到奖励的员工,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十条公司表彰一般按下列程序开展: (一)员工所在部门推荐或申请。 (二)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审核表彰建议,并拟定奖惩决定报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

生产车间奖惩细则

生产车间奖惩细则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生产车间奖惩细则 一、处罚条例 1、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上班期间迟到/早退者,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一次罚款 50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按照旷工半日处理,扣半日工资,旷工半日,扣当日双倍工资。 2、未请假(包括电话请假未补请假条)和请假未得到部门领导同意,擅自离开岗位按 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每月旷工两次做开除处理,每年累计旷工三次做开出处理。 3、无故脱岗、串岗、离岗、生产现场内追赶打闹,罚款30—50元。对班组员工脱离 时间较长,且造成严重后果,罚款500—100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并做开除处理。 3、严禁带小孩和生产无关人员进入车间,违者对相关当事人罚款50元; 4、严禁上班期间饮酒,违者罚款100元/次,月累计两次做开除处理。 5、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元/次。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 任。 6、在车间内不服从管理者,生产过程中与车间管理员争吵、或与其他职工相互打骂、 吵闹,违者罚款100元/次,并做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季度内累计两次者予以解雇,对造成人员伤亡的对其追究刑事,经济责任,并予以开出。 7、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未经许可擅自调试设备,违 者50—500元/次。 8、车间各班组严格按照生产计划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 日常生产任务,但人手不足可经车间主任协调从其它班组临时调配,调配人员必须服

从安排调遣,(安排调遣须调配得当)。不服从者处以100元/次罚款,并作记过或开除处理。 9、不按正确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导致设备损坏,以损坏程度责任轻重处罚:违规操作未造成损失者罚款100元/次;对设备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并处于200—500罚款,对人员造成伤害的,视情节严重情况对操作工、班组长及相关负责人处以200元以上/次罚款。 10、在生产过程中,未按图生产导致损失的相关责任人,罚款50—200元/次,并承担经济损失。导致重大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工资降级,处 200元以上/次罚款,并承担经济损失. 11、对故意浪费原材料或未优先使用余料的罚款50—200元/次,并按照原价赔偿原材料. 12、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成品,半成品,辅材,工具,气瓶等不按规格分类摆放、未按规定摆放,对班组长及本组人员各罚30元/次。 13、在包装或吊装过程中未按要求进行打捆吊装的,违者处以50—200元/次罚款,造成损失的(如在吊装时损坏,运输途中损坏的)根据损失程度做处罚。 14、发货时,螺丝、配件等必须分类包装,并在分类包装袋里标注清楚产品型号及使用方法,因发货员未按要求发货或标注不明,造成客户投诉,处以50—200元/次罚款,如需从新发货的费用由发货员承担。 15、严禁在车间内吸烟,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16、注重个人及车间卫生,不乱丢垃圾、吐痰、损坏公物,垃圾必须在下班前清理干净,班组区域卫生不合格,处以班组成员20元/次处罚。 17、未正确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处20元/次处罚,因未按照要求正确穿戴劳动用品造成公司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做上不封顶处罚.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1982年4月10日国务院发布施行)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1982年4月10日国务院发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为增强企业职工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企业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对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或惩罚,其批准权限和审批程序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办理.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一)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三)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国家贡献较大的; (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五)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持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的; (六)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七)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八)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六条对职工的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第七条记功、记大功、发给奖金,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荣誉称号,由工会提出建议,企业或者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发放奖金一般一年进行一次,在企业劳动竞赛奖的奖金总额内列支. 通令嘉奖,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企业主管部门决定.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

北京顺艺驰科技有限公司奖惩管理办法细则 一,奖惩的基本原则 二,奖励种类 三,奖励条件 四,惩处办法 五,补充说明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奖励先进,鞭策落后,调动全体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逐步提高员工收入水平,特制订本条列,适用于全体员工。 一,奖惩的基本原则 1,奖惩工作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为准则。做到按章行事,以理服人。 2,奖惩工作将本着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方针,及时对员工的工作表现给予激励与惩罚。做到公正合理,奖罚分明。3,奖惩针对员工日常工作行为,其依据为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二,奖励种类: 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100-300)元。重大贡献嘉奖(300-500)元。晋级加薪。带薪假期。

三,条件: 1,品德端正、思想进步、工作努力、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3,节约资金,节约材料,节约费用,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 4,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公司办公会和总经理认为应当奖励的。 四,处罚种类:一般处罚、加重处罚、辞退并处罚金。 有下列行为者为一般处罚:(10—50元) 1,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2,在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15分钟。 3,因个人原因以致发生差错,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条列。 5,无故不参加公司会议和培训课程。 6,初次不服从领导、带班安排工作者。 7,浪费生产物资和办公用品。 8,未按公司规定着装(工服和劳保防护)。 9,无故未完成生产任务,不加班者。

生产车间奖惩规章制度

生产车间奖惩制度 目的:为了推动公司人员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尽快完善好绩效考核运行机制,使考核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适用范围:生产部所有车间员工(试用期后)。 执行日期: 2017年6月份。 本考核方案分为5部分:工作表现、工作技能、执行制度、敬业与协作、日常行为。 一、工作表现 1.上班迟到(30分钟内)、早退罚10元/次; 2. 车间安排的事情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第一次警告,再犯罚20元/次; 3.串岗、脱岗、离岗超过10分钟,罚10元/次; 4.不写请假条,无故旷工罚50元/次; 5。有责任心,能针对公司存在的安全、生产、质量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一经采用,根据产生的效益大小对提出者奖励50-200元。 二、工作技能 1.不按规定摆放物料罚10元/次; 2.公司和车间组织的培训考试不合格罚50元/次; 3.因个人原因操作失误造成物料损失,罚50-100/次; 4.熟练本岗位操作,并能带领新进员工在规定期限掌握相应技能的奖200元/人。 三、执行制度 1. 不按操作方法操作,违反工艺或自行更改工艺条件罚20元/次; 2. 严禁酒后上岗,违者罚200元/人次; 3. 拒绝参加公司或车间组织的安全、消防、环保等学习及培训罚50元/次; 4. 未经允许私自带外人进入生产车间的罚50元/次; 6.参加公司或车间组织的相关培训考试优秀(超过90分)的奖50元/次 . 四、敬业与合作 1.不服从公司和车间领导指挥罚50元/次(例如不服从工作安排、临时安排等); 2.与同事之间打架、斗殴罚300元/次; 3.破坏、损坏厂房、机器设备、工具、原材料及产品罚50元/次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示范文本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总则 为减少事故的发生,实现公司制定的事故控制指标, 依据奖优罚劣原则,充分体现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 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更好地激励各单 位、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 奖励 2.1 年终考核在91分以上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公 司将给予颁发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牌(仅限各生产单位、工 程部门、综合部、物资部),由有关单位、部门评选安全生 产先进车间或科室,公司分别颁发安全生产先进车间或科 室奖牌。 2.2 年终考核在90分-81分评为安全生产合格单位,

对该单位或部门不奖不罚。 2.3 年终考核在80分以下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对该单位或部门进行处罚。 2.4安全生产先进班组由各生产单位评选推荐,名额比例按本单位班组数量的1:4,班组员工每人分别奖励200元。评选要求如下: 2.4.1 全年未发生任何事故; 2.4.2 由各生产单位评选出若干个安全生产先进班组。 2.5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评选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限于安委会成员中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安环部人员、专兼职安全员),名额比例按人数1:5,每人分别奖励500元,由各单位、部门进行推荐。 3. 处罚 3.1 凡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依照《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法》对单位

1982《企业职工奖惩条例》1982年4月10日 国务院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1982年4月10日国务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为增强企业职工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企业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对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或惩罚,其批准权限和审批程序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办理.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一)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三)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国家贡献较大的; (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五)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持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的; (六)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七)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八)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六条对职工的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第七条记功、记大功、发给奖金,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荣誉称号,由工会提出建议,企业或者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发放奖金一般一年进行一次,在企业劳动竞赛奖的奖金总额内列支. 通令嘉奖,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企业主管部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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