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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英语翻译的创造性是什么

法律英语翻译的创造性是什么
法律英语翻译的创造性是什么

法律英语翻译的创造性是什么法律语言作为一个载体体现了不同历史时期某一国家的法律活动和法律文化,是各种文体中正式层度最高的一种。因此法律英语的翻译与其他文体的翻译也有着很大的差别。由于英汉双语之间的语言和文化差异,导致了翻译过程中的可译性与不可译性。为了缩小译文与原文的差异,使译文更加忠实于原文,创造性在翻译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这里我推荐一个在线真人外教一对一的网站给大家——阿卡索外教网来辅助学习,它一节课15元,外教很不错,有欧美和菲律宾的,可以随意选择,上课体验很好,时间地点都可以自己安排,比较灵活方便,感兴趣的,可以去体验下他们的英语免费试听课。

一、可译性与不可译性

法律英语翻译理论中的所谓“可译性”(translatability),指双语转换中原语的可译程度,它高于方法论,属于对策论课题。可译性涉及的问题很多,如思维认识论及语义系统的同构原理、思维形式问题以及可译性限度。可译性指原文对等可译。“不可译性”(untranslatability)涉及语言文字的结构特征、语言的模糊性、翻译的层次论,等等。一般来说,翻译中存在语言不可译和文化不可译。

翻译的可译性与不可译性是相对的,语言的精确性和模糊性也使得这一矛盾一直存在于我们的翻译实践中。在翻译过程中,针对这些可译性与不可译性,创造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创造才能跨越不可译,才能使得译文更加贴近原文而又符合当地文化及语言的特点。

二、翻译中创造性理论的提出

创造性贯穿了人类文明的历史,没有创造性,人类文明就无法得到发展。翻译作为一项语际转换的活动,创造性在其中也有很重要的作用。早在公元前1世纪时,西方的翻译家就提出了一些关于创造性的初步的原则。贺拉斯作为罗马帝国初期著名的诗人和文艺批评家,坚持认为翻译应该活译,反对逐句硬译、死译和生搬硬套,翻译应该是“意义对意义”(senseforsense)。同时他主张在创作和翻译中不要墨守成规,必要时可以创造新词或引进外来词,以便丰富民族语言和增强作品的表现力。翻译理论发展在当代出现了质的飞跃,其中对于创造性

的翻译理论在美国翻译培训派文学翻译中得以明确提出。

三、法律翻译中的创造性

法律英语是一种非常正式的文体,具有它自己特有的风格。英文法学著作、学术论文、法律文献、法律文件、合同和单据、契约、公约、法规、条约等语言风格跟现代英语文学作品的语言风格完全不同。同时法律也具有与生俱来的严肃性和严格性。在翻译体现“忠实”原则无疑成为法律英语翻译中所要遵循的首要理论。但是,忠实原文并不等于直译,更不是逐字逐句地翻译。忠实也离不开译者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创造在法律英语的翻译中则可以弥补这种缺陷,在翻译过程中创造性的适当运用可以使得译文更加贴切于原文意义以及语言、文化习惯。本文试从以下几方面论述创造性在法律翻译中的运用及其所达到的翻译效果。

第一,由于文化差异、文化缺省在任何两种文化中都是存在的,译者不能像创作者那样在不清楚时就避而不谈,译者只能运用各种技巧尽量地体现原文,如加注、增译、删减等各种手法。例如在法律英语中为了追求语意确切、论证周密,常常使用同义或近义词,但翻译成汉语时,有时可以删减,而省略不必要的重复。如breaking and entering 译为“闯入”而并非“闯破并且进入”,any matter,factorthing 译为“一切事情”而不是直译为“一切情况,事实或者事情”。鉴于英美法系在文化和习俗上与我国的现行差异较大,很多术语不能与我国常用的法律术语完全等值和几乎等值。对于这种文化缺省现象,在翻译的过程中也可以通过创造新词来弥补词汇的空缺。例如将“barrister”以及“solicitor”两单词翻译成“沙律师”“巴律师”这两个根据前两个单词读音创造出的词语并加上适当的注释,如巴律师,学院派律师(由四大律师学院培养),不与当事人直接交往,从沙律师处分得诉讼费,应沙律师请求负责案件相关法律问题和出庭辩护。这样一来,读者就既能清楚了解巴律师的职能,又不会将其与沙律师混为一谈了。

第二,灵活运用翻译方法律翻译中的运用十分广泛。例如,法律文书中常用的在其他场合已被淘汰或已不用的古词,旧词,如hereby,whereafer等,在翻译时,就没有必要选择古汉语与之对应,事实上,有时也不可能找到这样的词。

第三,创造性和忠实性的关系。翻译不仅是一门艺术,同时又是一门科学性很强的学科,所以创造性和忠实性有着极紧密的关系。他们是相辅相成的。严复

的“信达雅”就体现了这样一种辩证关系。信,即译文内容要忠实于原文,达则表示文字要通晓明白,雅,表示文字优美。因此,翻译的创造性和忠实性是统一的,这种创造性是为了更忠实而服务的。只有在忠实的基础上有创造性,才是寻求更自然、更高层次的忠实。

综上所述,在法律英语的翻译过程中,要用最贴切而又最自然的法律对等再现原语的法律信息。只有在忠实原文的基础上进行法律语言再创造,法律语言的翻译才会真正具有较其他文体更多的严肃性、准确性和逻辑性。

法律英语典型句型的翻译

?法律英语典型句型的翻译 ?1. OTHERWISE ?2. SUBJECT TO ?3. WITHOUT PREJUDICE TO ?4. WHERE ?5. ANY PERSON WHO DOES... SHALL ... ?6. FOR THE PURPOSE(S) OF ... ?7. PROVIDED THAT ... ?8. NOTWITHSTANDING ... ?9. SA VE.../ EXCEPT (FOR)... ?10. IN RESPECT OF… 1.OTHERWISE ?Otherwise 在法律英语中的用法: ?跟unless引导的句子(让步状语从句)连用; ?置放在连词or之后使用; ?与than一起,通常用来否定句子的主语。 例1 OTHERWISE ?In this Ordinance, unless the context otherwise requires, "state" means a territory or group of territories having its own law of nationality. (Laws of Hong Kong, Cap.30, Wills Ordinance, Art. 2) ?在本条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国家”指拥有本身国籍法的领域或一组领域。 例2 OTHERWISE ? A notice under subjection (1) shall, unless it otherwise provides, apply to the income from any property specified therein as it applies to the property itself. ?根据第(1)款发出的通知书﹐除其中另有订定外﹐亦适用于通知书内指明的财产的收入﹐一如适用于该项财产本身。 例3 OTHERWISE Any person who by threats, persuasion or otherwise induces a witness or a party not to give evidence in any hearing before the Board commits an offence. ?任何人籍恐吓﹑怂恿或以其它手段诱使证人或一方当事人不在仲裁处聆讯中作证﹐即属犯罪。 例4 OTHERWISE ?If 2 or more persons are defendants to a claim, as partners or otherwise, a process may be served on any of them and an award may be obtained and execution issued against any person so served

法律英语翻译专业词汇大全

法律英语翻译专业词汇 大全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LINDA on December 15, 2012.

equality of men and women, equality between [of] the sexes南昌市 Nanchang Municipality南京市 Nanjing Municipality南宁市 Nanning Municipality南平市Nanping Municipality南通市 Nantong Municipality脑外伤综合症 combined external head injuries年报 annual report年度账目 annual accounts宁波市 Ningbo

Municipality宁静的占有权 quiet possession宁夏回族自治区 Ningxia Hui Nationality Autonomous Region扭亏为盈 turn a loss-making enterprise into a profitable one扭曲金融分配 distorted allocation of financial resources纽约公约 New York Convention农村剩余劳动力 surplus rural labour农村信用社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农副产品采购支出 outlays for agricultural procurement农工商联合企业 agro-industrial-commercial combines农垦区 land reclamation district农民集体 peasant collective农药残留物 pesticide residue农业部 Ministry of Agriculture农业发展银行 Agriculture Development Bank农业税agricultural tax农转非 rural residents become urban residents虐待 maltreat虐待罪 crime of abuse挪用公款 misappropriation of public funds殴打他人 assault 偶犯 casual offender排斥外在证据原则 parol evidence rule排除责任条款 exclusion clause排纷解讼 dissolution of disputes and litigation排他性的独占权exclusive monopoly right派生的分租人 derivative under-lessor派生的分租租契derivative under-lease判案理由 adjudicative reasons, grounds of judgment判处sentence判定 confirm判定债务人没有付款的誓章 affidavit of default on the part of the judgment debtor判决 judgment判决理据 grounds of judgment判决书 written judgment判决执行 enforcement of the judgment判刑 sentence泡沫经济bubble economy泡沫效应 bubble effect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to tap new sources of economic growth赔偿 compensate赔偿金 compensation money赔偿损失 compensation for losses赔偿责任 liability to damages配股 allotment of shares, rationed shares配合饲料 compound/mix feed配偶 spouse配偶的父母 parents-in-law配套改革concomitant reforms配套人民币资金 local currency funding of批复 Reply批评教 育 re-education批准 approve, approval批准机关 approval authority批准文号

法律英语翻译(2)

法律英语翻译技巧(二)法学语言与法学语言翻译 例1:The law holds that the individual is responsible for his acts. The law also indicates what is good and right, and what may and should be done. It also indicates what is evil and wrong, and should not and may not be done. The law further holds that what is evil and wrong is a crime and may not be done, and if done, renders the doer liable to punishment. The law also recognizes the principle that man has free will and that, with certain exceptions, he exercises free will in commission of any crime that he may commit. 译文1:法律认为公民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法律还规定什么是美好的和正确的,规范了哪些事是允许做或应该做的。同样,法律规范了什么是邪恶的和错误的。法律还进一步明确规定哪些邪恶的错误的事是不能做的犯罪行为看,如果某人做了这样的事,那么该行为就要受到惩罚。同样,法律还承认这样一个原则,每个公民除犯罪自由外都具有自由意志,如果某人在各种违法活动中实施其自由意志,那么他就可能触犯法律。 译文2:法律规定人人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分清善良和正义,规范了人们的行为准则;法律还认为,作孽枉法即是犯罪,法不可恕,

法律英语翻译

Legal English (revised version for the students) Ch.1 The Main Features of Legal English 一、法律英语的英译: David Mellinkoff(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教授):《The Language of the Law》1963 1.legal English---Lawful English Legal parlance(说法、用语)/legal lingo(行话、隐语)/legal jargon(行话、黑话)/legalese( 法律八股文)/language of jurisprudence(法理语言) 2. the English Language of the Law or shortened as “the language of the law” 3. 法律英语与法学英语 二、法律英语的范围: 是否凡是涉及法律的英语(词汇、表达方法、句子结构……)都是法律英语? 英美法学界所公认的法律英语主要是指普通法国家(common-law countries)的法律人所用的习惯语言(customary language),包括某些词汇、短语,或具有特色的一些表达方法(mode of expressions)。 三、法律英语的主要特点: I. precise or exact (准确) 正常情况下,起草法律文件时,用词造句务必十分精准(with great exactness),因为一旦笔者的思想、观点、企图落实成文字,即成为法庭判断是非的重要依据,因为按严格解释原则(principle of strict construction)或唯名论原则(principle of nominalism),尽管实践中还存在推测意图原则(principle of presumed intent),但其不占主导地位,书面文字仍然是法官解释法律文件的唯一依据。 实务中鉴于对法律文件中文字的理解不一,也是常有纠纷出现: e.g. The Charter required that directors “shall be elected on a vote of the stockholders representing not less than two-thirds of outstanding capital st ock of the corporation.” 甲方理解成:被选上董事的人需三分之二的股东投票赞成(a candidate to be elected needs the votes of two-thirds of the stockholders ) 乙方则认为:选董事时须有三分之二的股东出席(two-thirds of the stockholders must be present at the meeting at which the election is held) What’s the judge’s opinion? e.g. 一个阿肯色州的美国人临终前写了一个遗嘱,遗嘱写道: The remainder of the testator’s property should be “divided equally between all of our nephews and nieces on my wife’s side and my niece.” 问题出在对“between”一词的理解上。立遗嘱人妻子一边的外甥和外甥女加在一起共有22个。这句话是指立遗嘱人的遗产的一半归其妻子方的22个外甥和外甥女,另一半归其本人一方的外甥女?还是指将遗产在双方的外甥外甥女中平均分配呢? 为达准确之目的,常使用下列招法: 1. 使用专门术语(下文有述) 2. 重复使用具有绝对含义的词汇,如all , none, perpetuity, never, unavoidable; 3. 使用具有绝对限制含义的短语: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英语1(18单元课后翻译答案)-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英语1(18单元课后翻译答案)- 目睹了我们的生活通过发生在医药、电信和交通运输行业的革命得到了重塑。8 .世界上80%的人口缺乏安全饮用水,近40%的人口没有卫生设施。9 .材料和社会是相互联系的,我们应该看到微型企业研究议程和影响人类状况的社会问题之间的密切关系,这是合理的。从化学角度来看,金属是一种容易失去电子形成正离子的元素,正离子与其他金原子形成金属键。2.金属键的无方向性被认为是金属延展性的主要原因。3.只有当原子间的键断裂时,带有共价键的晶体才会变形,导致晶体断裂。4.合金,尤其是那些满足更高应用要求的合金,如喷气发动机,可能含有十多种元素。5.离域电子电子结构碱土金属化学电池核电荷电导率。金属有时被描述为被离域电子云包围的正离子晶格。7 .金属通常具有优异的导电性和导热性、高密度和在应力下变形而不裂开的能力。8 .合金是两种或多种元素在固溶体中的混合物,其中主要成分是金属。9 .将不同比例的金属结合在一起作为 超级合金的发展严重依赖于化学和加工创新,主要由航空和能源行业推动。2.抗蠕变性主要取决于晶体结构中位错速度的减缓。3.高温合金加工技术的发展大大提高了高温合金的工作温度。4.单晶高温合金是采用改进的定向凝固技术形成的,因此材料中没有晶界。5.面心立方晶体结构涡轮入口温度金属材料相稳定性核反应堆纳米粒子的合成。超级合金通常具有悬浮面心立方晶体结构。7 .在需要高温强度和腐蚀/氧化的地方使用超级合金 电阻。8 .超级合金广泛用于航空潜艇、核反应堆和军用电动机。9 .

在高温下,气态明矾腐蚀过程本质上是一个电化学过程,具有与电池相同的基本特性。2.从矿物中提取金属所需的能量问题与随后的腐蚀和能量释放直接相关。3.当电子与中和的正离子(如电解质中的氢离子)反应时,阴极的电子必须平衡。4.保护膜电路自由电子转移金属阳离子阳极反应5。一些金属如金和银可以 在地球上以天然金属状态存在,它们几乎不容易腐蚀。6 .氧化是从原子中剥离电子的过程,当电子被加到原子中时,就会发生还原。7 .如果表面变湿,腐蚀可能通过阳极和阴极之间的表面水层中的离子交换发生。8 .腐蚀通常根据腐蚀的外观进行分类 我们必须观察(研究)这些特性,看它们如何与我们期望的陶瓷成分相匹配。2.在高于玻璃化转变温度的高温下,玻璃不再具有脆性行为,而是显示出粘性液体。3.它们表现出优异的机械性能、抗腐蚀/抗氧化性能或电、光或磁性能。人们普遍认为,先进陶瓷的发展只是在最近100年,而传统的粘土基陶瓷已经使用了25000多年。5.玻璃转变温度离子共价键热膨胀应力分布系数玻璃光纤材料科学与工程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电子显微镜。被归类为陶瓷的金刚石的热导率是所有已知材料中最高的。7 .陶瓷的压缩强度比拉伸强度大,而金属的拉伸强度和压缩强度相当。8 .陶瓷的韧性通常较低,尽管将其结合在复合材料中可以显著提高其韧性 提高这一性能。9 .陶瓷产品的功能取决于它们的化学成分和微观结构,这决定了它们的合适性。材料科学和工程领域通常是根据四个主要方面——合成和加工、结构和组成、性能和性能——之间的相互关

高级法律英语翻译实践,第二课

第二课法律、民主与道德分歧 最近人们常听说,在美国及其他的地方,在公开演讲和市民生活中,对手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待人接物的礼仪风尚正在减弱。有些人从种种雄辩理念中找到一种指标可能,即重要的是在许多道德分歧问题上“赞同不同意见”。许多这些观念对此类问题存在客观真理。实践共识或者两者都存在的可能性,趋于持怀疑态度。其他人则倾向于把实质性的道德争议完全排除于政治领域之外,以免不可避免要表达的道德上的政治分歧的观念危害到社会的稳定性。然而,在两本有价值的关于道德分歧的政治和法律含义的新书中,则体现了另一种不同的趋势。《民主和意见分歧:政治上难免道德冲突之探源及其对策》,政治理论家艾美?古特曼和丹尼斯?托普逊著;《法律推理和政治冲突》,法律学者卡斯桑斯坦著,提出了对公民生活行为道德分歧内涵的反思,和我们的政体如何处理牢固的道德分歧的具体建议。 1.罗尔斯和理性分歧之事实 曾参加过鸡尾酒会或在大学里教授过伦理学或政治学理论的人,很可能熟悉下列驳论的套路。社会主流不赞同,比如堕胎、色情或者同性恋行为的道德准则。道德分歧的现象表明,这些问题不存在客观真理,只有主观观点。在更大范围内,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将他自己的主观观点强加于那些恰恰不赞同他们的人身上。因此法律禁止、限制甚至反对堕胎、色情或者同性恋行为的做法不正当的侵犯了人们的自由。 然而稍作反思,人们就会发现这种推理套路中有大量的谬误。也许最受争议的便是它从道德分歧之存在中得出不存在客观道德真理的推论,而这一推论违背了社会常规性。打个比方,如果埃里克斯主张奴隶制是道德性的错误,那么贝尔塔不赞同的现象并不意味着埃里克斯的观点是错误的。实际上,埃里克斯也许对奴隶制的道德性错误想法有误,但贝尔塔不赞同的这一仅有的现象是不构成埃里克斯主张错误的充分理由的。毕竟,贝尔塔的主张也有可能是错误的。如果查尔斯还没有形成自己关于奴隶制的观点,但正希望形成一个正确的观点,那么在得出一个判定之前,他将会把埃里克斯关于奴隶制的道德性的论证和贝尔塔的反证放在一起加以考虑。仅仅从埃里克斯和贝尔塔分歧这一现象中,查尔斯是不可能理性地得出该问题不会有客观真理的结论。此外,如果埃里克斯和贝尔塔的争论从奴隶制转向论证堕胎、同性恋行为、色情、娱乐性使用毒品或其他任何当前有争议的道德问题上,这样的结论依然是不合理的。 但是如果埃里克斯和贝尔塔都是“理性之人”,又该如何呢?如果理性之人对某行为是否不道德发生分歧,是否就意味着该问题不存在客观真理而只有主观观点呢?并非如此。他们的分歧仅表明他们其中之一是错误的,或者他们都是错误的。即便是理性之人也会犯错误,有时也会信息不全。埃里克斯或贝尔塔可能完全或部分的忽视了或者未能充分注意到某些相关的现象或价值。你或他(或者我们大家)都可能正在推理中犯逻辑性的错误或其他的错误。这样或那样的偏见也许或妨碍一个关键的推论或其他的洞悉。 当然,相信客观道德真理的人(像我一样)并非认为那些客观真理总是那么明显,道德问题也从不棘手。相反,某些道德问题特别的棘手。有些道德问题是自身棘手,而有些道德问题的棘手是因为人们所处的文化环境中的物质、偏见、私利或其他因素使相关价值趋于模糊,并妨碍了关键洞察力。理性之人遇见此种情况也难以幸免。然而道德问题的棘手并不是暗示着问题没有正确的答案。即使理性的分歧也并不表明客观真理的缺失。 至此,我一直想表明的是,与人们在鸡尾酒会或大学教室的听闻不同,分歧存在并不意味无客观道德真理——即便是“理性的分歧”,即,有关理性之人自己在多数场合下也可能产生分歧的棘手的道德问题之分歧。但是,有一个不太直接但相当精妙的,从理性之人间道德分歧之事实,论证得出涉及法律和公共政策中充满特定道德问题的、开明结论的方法。约翰?罗尔斯最近的著作中借助于他所谓的“理性多元主义”事实,作为其他问题除外而包含

当代法律英语翻译全

《当代法律英语》翻译 第四章公法 在所有的民法法系(civil law) 中所做的基础分辨便是公法(public law) 与私法(private law) 的区分。这种分类方法,对于普通法系(common law)而言 仅仅是潜在的或者默示性质的,但对于民法法系而言却是一种基础性的理解方式。一方面,正如我们所了解的一样,这种分类为民法法系国家提供了法庭组织系统的分辨模板。随着公法领域的争端于19世纪可受法院裁判(justiciable) 开始,独立的特别法庭(tribunal) 被建立起来并约束起公法行为。在今天,除了 刑事案件(criminal matters)这一主要例外,普通法院的管辖权(jurisdiction) 依旧限于私法领域的争端。除了这些司法管辖权的推论以外,公法和私法的分别还产生了一种存在于法律专业中的工作(labor)性质的差别。大量的法学教师倾向于证明他们是“公法专家”(publicist) 或者是“私法专家” (privatist)。课 程和论文(treatise) 倾向于公法或私法的其中一个领域,尽管事实上如今已经考虑到的案由(subject matter) 至少更倾向于许多公法方面。 即使在民法法系世界中公法与私法的分别被广泛承认,但这类法系的法学家(lawyer)对其法系划分的理论基础或者法理正当性仍未达成一致,各国对于这种划分方法的范围和效果也未达成一致。然而,一般来说,公法所关注的是国家机 关之间的关系或者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公法至少包括宪法(con stitutio nal law),行政法(administrative law)和刑法(criminal law)。而私法是处理公民 或私人团体之间的关系,它至少包括民法(civil law)和商法(commercial law)。这种分类方法的其他几个领域是争论的主题所在。举个例子,民法程序是包含于 一些主体的私人组织的些许法系之中,并且被其他主体认为包含于公法领域。劳动法(labor law),农业法(agricultural law) ,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 , 同时也包括大量的现代规则领域,这些法律有些时候被解释为公法与私法领域的混合,有时又被说成自成一类(拉丁文:sui generis)。 即使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已经扎根于罗马法系(Roman law)中,然而直到当代 与公法相关的领域仍有一种未开发的因素。这便是对于主权(sovereign)的保护, 法理学家(jurist) 总是谨慎的将其放在一边。正如我们注意到的对于民法法系传 统的历史介绍,几乎所有流传下来并被我们所掌握的罗马法律文献都是关注于私法领域,并且大陆法系(continental legal) 科学的传统也是关注于私法领域。 我们观察到的也是如此:在地方主义(localism)和法律多样化的中世纪,公法的研究余地是很小的。但是当集权化(ce ntralize) 的国家以及它的行政机构(administrative organ)开始出现于欧洲大陆的时候 (与逐步产生影响的法律训 练专业化吻合),这对行政法的发展产生了有利的条件。在19世纪,由于行政法 开始繁荣昌盛,似乎一般的话用于私人个体或者组织的私法规则并不能简单的维持各主体之间的关系,这是因为国家已被政党所垄断。在法国它似乎也是这样的,普通法院(ordinary court) 不能被委托(entrust)从事牵扯到解决国家争端的任 务。正如我们已经了解到的一样:法国对权利分立学说(separation of powers led)的理解,导致其在行政机构中建立起了一系列独立的公法法院。 在德国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该国关心被行政权力压迫的普遍性胜过对于司法裁判的不信任。因此,为了避免当公民与行政机构发生争端时是由后者裁决(adjudicate),德国建立了存在于司法机构中并独立于行政法院的裁判体系。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英语第三版翻译以及答案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英语第三版翻译以及答案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UNIT 1 一、材料根深蒂固于我们生活的程度可能远远的超过了我们的想象,交通、装修、制衣、通信、娱乐(recreation)和食品生产,事实上(virtually),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或多或少受到了材料的影响。历史上,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和生产材料的能力以及操纵材料来实现他们的需求密切(intimately)相关,事实上,早期的文明就是通过材料发展的能力来命名的(石器时代、青铜时代、铁器时代)。 二、早期的人类仅仅使用(access)了非常有限数量的材料,比如自然的石头、木头、粘土(clay)、兽皮等等。随着时间的发展,通过使用技术来生产获得的材料比自然的材料具有更加优秀的性能。这些性材料包括了陶瓷(pottery)以及各种各样的金属,而且他们还发现通过添加其他物质和改变加热温度可以改变材料的性能。此时,材料的应用(utilization)完全就是一个选择的过程,也就是说,在一系列有限的材料中,根据材料的优点来选择最合适的材料,直到最近的时间内,科学家才理解了材料的基本结构以及它们的性能的关系。在过去的100年间对这些知识的获得,使对材料性质的研究变得非常时髦起来。因此,为了满足我们现代而且复杂的社会,成千上万具有不同性质的材料被研发出来,包括了金属、塑料、玻璃和纤维。 三、由于很多新的技术的发展,使我们获得了合适的材料并且使得我们的存在变得更为舒适。对一种材料性质的理解的进步往往是技术的发展的先兆,例如:如果没有合适并且没有不昂贵的钢材,或者没有其他可以替代(substitute)的东西,汽车就不可能被生产,在现代、复杂的(sophisticated)电子设备依赖于半导体(semiconducting)材料四、有时,将材料科学与工程划分为材料科学和材料工程这两个副学科(subdiscipline)是非常有用的,严格的来说,材料科学是研究材料的性能以及结构的关系,与此相反,材料工程则是基于材料结构和性能的关系,来设计和生产具有预定性

法律英语_何家弘编_第四版课文翻译(1-20课)

第一课美国法律制度介绍 第一部分特征与特点 美国既是一个非常新的国家也是一个非常老的国家。与许多别的国家相比它是一个新的国家。同时,它还因新人口成分和新州的加入而持续更新,在此意义上,它也是新国家。但是在其它的意义上它是老国家。它是最老的“新”国家——第一个由旧大陆殖民地脱胎而出的国家。它拥有最古老的成文宪法、最古老的持续的联邦体制以及最古老的民族自治实践。 美国的年轻(性)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特点就是它的历史肇始于印刷机发明之后。因此它的整个历史都得以记录下来:确实可以很有把握地说,任何其它国家都没有像美国这样全面的历史记录,因为像在意大利、法国或者英国过去的传说中湮没的那样的事件在美国都成了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之一部分。而且其记录不仅全面,还非常浩繁。不仅包括这个国家自1776年以来的殖民时期的记录,还有当前五十个州以及各州和联邦(nation)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络的历史记录。因此,据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美国最高法院判例汇编有大约350卷,而一些州的判例汇编也几乎有同样多的卷数:想研究美国法律史的读者要面对的是超过5000巨卷的司法案例。 我们不能说一个文件或几个文件就能揭示出一国人民或其政府的特性。但如果横跨一百多年的千百万个文件敲出始终如一的音调,我们就有理由说这就是其主调。当千百万个文件都以同样的方式去解决同样的中心问题,我们就有理由从中得出可以被称为国民特定的确定结论。 第二部分普通法和衡平法 同英国一样,美国法律制度从方法论上来说主要是一种判例法制度。许多私法领域仍然主要是由判例法构成,广泛而不断增长的制定法一直受制于有约束力的(解释制定法的)判例法。因此,判例法方法的知识以及使用判例法的技巧对于理解美国法律和法律方法是极其重要的。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普通法就是由英国皇家法院的巡回法官的判决所得出的普通的一般法——优于地方法。采纳或执行某项诉讼请求是以存在法院令状这种特殊形式的诉为前提的,而这就使最初的普通法表现为由类似于古罗马法的“诉”所构成的体系。如果存在令状(于1227年),诉讼请求就可以被采纳或执行;没有法院令状(为前提)的诉讼请求就没有追索权,因而该诉讼请求也不存在。“牛津条例”(1285年)禁止创设除了“个案令状”之外的新令状,这种“个案令状”使该制度变得较为灵活了,而且导致了后来合同和侵权法的发展。 对于诉的形式的严格限制及由此产生的对追索权的限制导致了衡平法和衡平判例法的发展。“衡平”的一般意义就是寻求“公平”,即公平且善良地裁决,它最初是由国王,后来由作为“国王良知守护人”的大法官颁行,以便在艰难的案件中提供救济。但是到了十四世纪,衡平法和衡平判例法发展成了一个独立的法律制度和与一般的普通法法院一争高下的司法系统(衡平法院)。其规则和格言变得非常固定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不像在其它法律制度中一样灵活。衡平法的特点有:以特定履行(或实际履行)的方式提供救济(与普通法提供补偿性损害赔偿金的救济方式形成对照);强制令(为或者不为某项具体行为的临时或者最终法令);渗透了整个法律制度并且能在许多场合下揭示现代法律概念的起源的所谓的衡平法格言的发展。不过,一般都是只有在普通法救济不充分时,才会出现衡平法救济。比如,优于普通法损害赔偿金被认为是不充分的,这是因为考虑到不动产所具有的唯一性,这些赔偿金无法补偿不动产购买人(的损失),就可能判以特定履行购买不动产。 与普通法一样,衡平法通过司法接纳或通过明确的制定法条款,成了美国法律的一部分。目前,这两个法律制度在许多美国司法管辖区中得以融合(始于1848年的纽约),因而,在这些司法管辖区以及联邦的实践中只存在一种形式的民事诉讼。只有为数很少的州还保留着单独的衡平法院。尽管如此,提及这一历史演变仍然是很重要的,因为它一方面解释了许多当代法律概念(如财产法中的所有权分割)的起源和意义,另一方面,它仍然与做出某些裁决有一定的关联,比如是否有权获得陪审团的审理(这仅发生与普通法的讼案中,在其它案件中仅由法官审理)。另外,这种区别将决定“通常的”普通法赔偿金救济是否适用或者是否可以使用“特别的”衡平法特定履行救济。 “判例法”代表了整个的法官造法体系,而且在现代还包括了普通法和衡平法先例。在不准确的和令人迷惑的用法中,“普通法”和“判例法”这两个术语通常被当作同义词来使用,在这里,“普通法”这个术语一般代表着法官制定的法,以示区别制定法。“判例法”总是代表着法官制定的法律,而“普通法”则相对来说,根据想表达的意思不同,要么代表普通法主题事项(即具体问题)上法官制定的法律,要么在更广范围内指所有法官制定的法律。 第二课法律职业 第一部分律师协会 法律职业的规范主要是各州的事务,每一各州对于执业许可都有其自己的要求。大多数州都要求三年的学业和法律学位。各州自行管理本州申请律师资格的书面考试。不过,几乎所有的州都利用“多州律师资格考试”,这是一种长达一天的多项选择测试,在这项考试之外,各州还会再增加一次主要是关于其本州法律的时长一天的论文考试。大多数申请人都可以通过第一次考试,而且许多失败者都会在下一次考试中通过。每年有四万多人通过这些考试,在经过人品调查之后,他们便可获准在相应的州执业许可。在获得许可之前或之后都不要求实习。到各联邦法院执业的许可规则互不相同,但一般来讲,那些获准在州最高法院执业的律师在办理一些无关紧要的手续之后即可获准在联邦法院执业。 律师执业范围通常仅限于一个地区,因为尽管律师可以代表当事人到其它地区办理事务,但是一个人只能在其获得许可的州内执业。人们习惯雇用本州的律师办理其它洲的事务。但是,只要一个人已经在其获得职业资格的州执业达一定时间(通常是五年),那么他移居到另外一个州时通常无需考试便可获得执业许可。 律师不仅可以从事法律事务,还允许从事任何其他公民能从事的事务。执业律师在企业客户的董事会中工作、从事商业或者积极参与公共事务都是很平常的事情。律师即使在成为法官、政府或者私人企业集团的雇员或者法律教师之后仍然是律师协会的会员,他们可以辞掉这些其它事务,回头开始私人执业。为了在工商业中担任重要的执行职务而放弃执业的律师人数相对较少。这一职业中的流动性和公共责任感的一个例证是哈兰·菲斯克的职业生涯,他曾多次成为一名纽约州律师、一名教授和哥伦比亚法学院院长、美国总检察长和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律师并不按照职责进行正式的划分。在英国对诉讼律师和非诉律师的区分并没有移植到美国,既不存在拥有特别或者专有出庭权的职业群体,也没有专门制作法律文书的职业群体。美国律师的业务范围包括出庭辩护、咨询和起草文书。另外,在被广泛地成为“法律执业”的范围之内,律师的业务范围是专有性的,不对其他人开放。在出庭辩护领域,这种规则非常清楚:任何个人都可以代表其自己出庭,但除了一些基层法院之外,只有律师可以代表他人出庭。不过,律师不得代表他人参与一些行政机关设立的具有司法性质的正式程序当中。在咨询和起草法律文书领域的界限并不是太清晰,比如在在联邦所得税领域的法律执业和会计执业之间就是如此。但是,纽约最高法院的一个裁决表明了大多数美国法院的严格标准,该裁决认为,一个获准在外国执业单位获准在纽约执业的律师不得在纽约对客户提供法律咨询,即使该意见仅限于该律师获准执业的该外国的法律。但是,一个外国律师可能获准在一个州执业,而且无需获得许可便可以以一个外国法律顾问的身份向美国律师提供法律咨询。 1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英语第三版 翻译以及答案

UNIT 1 一、材料根深蒂固于我们生活的程度可能远远的超过了我们的想象,交通、装修、制衣、通信、娱乐(recreation)和食品生产,事实上(virtually),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或多或少受到了材料的影响。历史上,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和生产材料的能力以及操纵材料来实现他们的需求密切(intimately)相关,事实上,早期的文明就是通过材料发展的能力来命名的(石器时代、青铜时代、铁器时代)。 二、早期的人类仅仅使用(access)了非常有限数量的材料,比如自然的石头、木头、粘土(clay)、兽皮等等。随着时间的发展,通过使用技术来生产获得的材料比自然的材料具有更加优秀的性能。这些性材料包括了陶瓷(pottery)以及各种各样的金属,而且他们还发现通过添加其他物质和改变加热温度可以改变材料的性能。此时,材料的应用(utilization)完全就是一个选择的过程,也就是说,在一系列有限的材料中,根据材料的优点来选择最合适的材料,直到最近的时间内,科学家才理解了材料的基本结构以及它们的性能的关系。在过去的100年间对这些知识的获得,使对材料性质的研究变得非常时髦起来。因此,为了满足我们现代而且复杂的社会,成千上万具有不同性质的材料被研发出来,包括了金属、塑料、玻璃和纤维。 三、由于很多新的技术的发展,使我们获得了合适的材料并且使得我们的存在变得更为舒适。对一种材料性质的理解的进步往往是技术的发展的先兆,例如:如果没有合适并且没有不昂贵的钢材,或者没有其他可以替代(substitute)的东西,汽车就不可能被生产,在现代、复杂的(sophisticated)电子设备依赖于半导体(semiconducting)材料 四、有时,将材料科学与工程划分为材料科学和材料工程这两个副学科

法律英语翻译常用词汇及注释

法律词汇:法律翻译常用词汇注释(A-W) A Ab initio Ab initio是拉丁文,其意思是“自开始之时”或“从头开始”,可以直接翻译为“自始”。在法律英语中,ab initio的使用频率较高,比较常见。如:ab initio mundi (有史以来),void ad initio(自始无效)等。 Accord accord在普通英语中的含义是符合,一致,在法律英语中则表示和解或和解协议,指指债务人和一个债权人达成的、以偿还部分债务免除全部债务责任的协议。如reach an accord达成和解协议,accord and satisfaction和解与清偿等。 Accused 被告Accused通常指刑事案件的被告,民事诉讼的被告称为Defendant;而申索案件中的被索偿的一方称为Respondent(答辩人)。 Acquire acquire在普通英语中的含义是获得,获取,而且通常指通过后天的努力获得。在法律英语中通常指对公司的购买,收购,我们通常所说的M&A,即是acquire的名词acquisition和merger的缩写。如The foreign investor has acquired more than 10 PRC domestic enterprises engaging in related industries within a year. 外国投资者一年内并购中国境内关联行业的企业超过10个。 Acquittal 罪名不成立。刑事案件经审讯后,被告罪名不成立被释放,称为“The accused is acquitted”。Acquittal是名词。详见民法中和刑法中表达不同意思的“acquit”一文。 Act act在普通英语中的含义是行动,行为,在法律英语中通常理解为作为,与不作为forbear相对应。如:Notwithstanding anything contained in this Act, the Minister may, on the recommendation of the Commission, direct the Commission to act or forbear from。

法律英语翻译

法律英语翻译可没你想的那么简单,有GOOGLE就够了吗? 法律翻译,顾名思义是翻译法律方面的内容。翻译从形式上可划分为口译和笔译,鉴于口译通常按传输方式划分,即同传、交传、陪同口译等,以口头表述为媒介,专业领域的界限就相对模糊。即便律师和客户的沟通,商事谈判中法律事项等会涉及口译,也通常不会过于专业。 口译始终以交流通畅、简单明了为主,最重要是保证沟通的及时性。而笔译多是横向划分,按领域对号入座,科技翻译、文学翻译、医学翻译、商务翻译,不一而足。而法律翻译和前述的众多队友一样,只是笔译中的一个分支,翻译任何以书面形式出现的法律内容,这就是法律翻译的全部任务。 但这一句话内涵却可以无限延伸,毕竟法律文书的种类多得列举不完,单单就契约而言,就有无数“衍生品”,contract, deed, instrument, agreement, arrangment, memo... ... 好像都是一种玩意儿,可细看又不是。再给前面加个定语,采购、股转、信托、租赁... ... 感觉心好累,已经举不了了。 法律英语为什么这么难? >>>>

1.综合性 法律英语的难点之一,在于其具有“世界性词汇”的特点,这主要表现在它所使用的语言不仅是英语本身,还包括其它语种,如法语、拉丁语等。 尤其是拉丁语,在法律英语中处于权威性的地位。在西方法律文明中,法律格言往往是用拉丁语来表述的。这不仅是因为罗马法对整个世界法学的繁荣兴旺功不可没,而古罗马法学家尤其强调用简洁、精准的语言来陈述法律规则,更因为拉丁文在西方历史上长期被视为“有教养者的语言”,曾经是欧洲人表述法律规则和法律命题的“通用语言”。 随便举两个例子: >>>> 2.严谨性 暂不论英文,即便是中文的合同文书,我们都讲究定义的周延性、逻辑的严密性。随着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拓展,涉外律师的水平如果只限于“会用英文写作”,“能让人大致看懂”已经无法满足业务要求,而是要在

法律英语翻译练习与答案.doc

1:外国合者如果有意以落后的技和行欺,造成失的, 失。 If the foreign joint venturer causes any losses by deception the intentional use of backward technology and equipment, it shall pay c o m p e n s a t i o n f o r t h e l o s s through e s. 修改提示:复数考不周;用不。 答案(修改要点): causes any losses → causes any loss(es) 造成一或多失都 当,不能用复数形式。 pay compensation for the losses → pay compensation therefor (therefor=for that/them) 2:人民法院、人民察院和公安机关理刑事案件,当分工,互相配 合,互相制,以保准确有效地行法律。 原文: The people ’s courts, people ’s procuratorates and public security organs shall, in handling criminal cases, divide their functions, each taking responsibility for its own work, and they shall co-ordinate their efforts and check each other to ensure correct and effective enforcement of law. 修改提示:“分工”,理解:重点在“ ”,而非“分工”,即 分工程中各其; respective比own更妥当、准确;原来的文中,and they shall ?比,更重的是,使 to ensure ?割断了与 divide their functions 的系。 答案(修改要点): in handling criminal cases, divide their functions, each taking responsibility for its ownwork, and they shall co-ordinate their efforts and check each other to ensure correct and effective enforcement of law.→?in handling criminal cases, take responsibility for their respective work while dividing functions, co-ordinate, and check each other, to ensure correct and effective enforcement of law. 3:商注册人享有商用,受法律保。 原文: Trademark registrants shall enjoy the right to exclusive use of their trademarks and shall be protected by law. 修改提示:商用的文“貌合神离”,立法原意是“商有”;受 法律保的主有些歧,可加括号理;原文 shall 用,因并未刻意“必,一定要”。 答案(修改): Trademark registrants have the exclusive trademark right, (and are) protected by law. 4:被告人的犯罪情极其重、社会影响极其劣、社会危害极其重。 原文: The extremely serious circumstances of the offense committed by the accused have brought abominable influence and severe hazard to the whole society. 修改提示:bring的用法有些生硬,搭配不太适当。 答案(修改): have brought abominable influence and severe hazard to the whole society.→ have exerted an abominable influence and posed a severe hazard to society. (exert, vt.施加,生,如exert pressure on, exert an influence on; abominable, adj.可的,极坏的;pose v.提出,形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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