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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加分细则(1011级)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1011级)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1011级)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A1:无故不参加校,院,年级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或党支部,班集体,团支部组织的其他集体政治学习,经查实,减5分每次。

A2:每一项都改成减5分每次,主要是所在寝室在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寝室卫生检查中不合格的减5分每次。

A3:无故旷课减5分每次,迟到早退减3分每次。

A4:留校察看减20分每次,记过减15分每次,严重警告减10分每次,警告减5分每次,未经同意外宿减15分每次,未经同意集会,游行减20分每次。

F2:成绩排名的时候用第一次考试的成绩,最后登记的时候是补考后的成绩。

B1:

1、职业技术证书,凡是“从业资格证”都是初级;

2、健美操四级是初级,五级是中级;

3、普通话、二甲为初级、一乙为中级、一甲高级

4、证书上凡有初级字样划定为初级

5、驾照1分

6、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活动者(如SIYB,GIYB,师范技能培训) +5分

7、国二加2分,国三,国四+4分。

8、SIYB、GIYB证书或者自己参加了外面的培训考试得到的各种证书(如跆拳道等,一定要有证书证明的)(+1分)

B2:

1、校举办的大型比赛(获全校认可的)按校级加分,必须有“湖师大或湖南师大学生会,团委”所盖的章。

2、除上以外的非正规的竞赛按院级加分

B3:

1、凡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科技学术活动者(如ACM、数学竞赛、数学建模等培训) +5分

2、全国竞赛类

——八大赛按获奖证书加分(建模,数学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ACM,挑战杯等)

——非八大赛:1.国家教育部承认的赛事按省级加分,加分情况如下:获国家级奖(不分等级)按省一等奖;华中地区级按省二等,省级地区按三等依次类推,如级别有变自行调整。

3、省市级教育部门大型学科竞赛类按校级加分,加分情况如上,等级根据获奖情况自行调整。

4、创新实践项目,申报成功(+1分);结题了的(+3分)

B4:

1、认真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征文比赛和向媒体积极投稿者,+1分

2、本项总分不超过15分,其中文学艺术类不超过10分,新闻类(暑期三下乡,学院活动动态均算新闻类)不超4分

3、学生记者,编辑等从事宣传工作的学生须在校级以上(不包括校级)级别的媒体发表新闻才可加分(发表文学作品不受级别限制)。

注意:同一活动发表的文章只加其中分值最高的一篇不重复加分。编辑部的不加发表文章分,除非是发表和自己工作没有关系的个人文章。任何人都要将自己发表的文章截图或发链接给测评小组的同学由测评小组决定加不加分。

B5:

1、同期间担任干部者以最高职位计分,不重复加分。辅导员助理同院学生会主席,加10分;班导加5分(班导的加分可与其它职务重复)

2、班长、团支书改为4分,学习委员3分,其它干部2分。

3、主席助理按照副部加分。

4、课代表0.5分每学期。

5、朋辈心理辅导员和寝室长加2分,获得优秀另加1分;

6、礼仪,院级加2分,校级加3分,不重复加分

7、名誉寝室长 +0.5分

8、年级主席 +8分

9、权益部部长加8分,权益部副部加6分,权益部干事加4分

10、支部书记加8分,支部委员加6分,支部小组长加4分

11、师范技能培训,总负责人 +6分;小组负责人 +4分

B6:

1、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与志愿活动者(如三下乡,青志协、院权益部活动等) +5分

2.院大型活动(不包括部门活动)如元旦、迎新晚会,红歌会等主持人 +2分

3.青志协活动总分不超过10分,最后加分由青志协负责人和老师商定评分标准,对于课外的志愿者活动须是未拿任何报酬者才予以认可(对于一些部门给报的车费例外),加分细则另附。

4.团体奖负责人(限重大奖项如校先进班级,校十佳班级,百强团支部等):核心负责人限2人,除正常加分外另 +1';非核心负责人限3人,除正常加分外另 +0.5分

5.部门例行性活动负责人不加分,“五四”评优中部门被评优者部长(协会会长、理事长)加全分,对评优做出贡献的副部长、年级部长(副会长、理事)以及确经鉴定对评优有突出贡献者加一半分数。

6.鼓励参与:对于院大型活动如篮球赛对于未获奖的班级,专业内部可以考虑给参加比赛的同学鼓励分 0.5分

7.代表集体参加的社会活动,培训,实践等为其颁发的证书酌情加分,但不超过2分,纯属个人性质的不加分

8、在外实习,均不加分。

9、三下乡,去年评奖的按奖项加分。

10、寝室被评为优秀寝室每人(+1分);校十佳寝室每人(+6分)

11、作为监考人员并且是没有工资报酬(+1分)

12、院篮球赛优秀裁判(+0.5分)

13、数独比赛、逻辑推理大赛所获奖项一律按院级社团活动加分

14、数计之星按院级优秀情况加分(+0.5分)

15、三下乡,凡是评了优的无论是个人的还是团体的都按原来的加分情况加分

16、校百强红旗团支部、校优秀班集体(主要负责人+3分;其他同学+2分)

17、院优秀团支部、院优秀班集体,每人(+1分)

18、获得奋发奖学金的同学(+0.5)

19、凡是校勤工助学部门(如家教中心、信宣中心等有工资补助的同岗位)的同学,如果是参加自己部门内部活动所获得的奖项一律按院级加分;参加了活动但没获得奖项的一律不加分。

20、礼仪队的同学只能加职位分;党校学习优秀学员(如预备党员优秀学员、入党积极分子优秀学员)不加分。

B7:文体艺术类(不超过30')

1、院社联、团委、学生会中无等级的证书(如:最佳) +0.5

2、大型文体艺术竞赛如:未来教育家入围第一轮的+1分;第二轮+2分;第三轮+3分(以上三轮所获奖项不累计加分,只加最高分的一项);最后一轮按校级奖项加分再另外加上3分

3、三笔字和2轮试讲比赛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加分+3分,+2,+1分,注:数学专业三笔字比赛以奖状为准(有几张加几张)

4、太极拳比赛(个人得奖按校级加分,团体奖是按校级三等奖,志愿者+1分)

5、健美操大赛团体奖是按校级一等奖

注意:

1、所有加分须有证明(部分校级证书未下发,以文件为证明)

2、几院联合举办的活动,但是未加盖湖南师范大学公章,均以院级计算。

3、加分内容须在第一轮奖学金公示之前拿出,过期不予加分。

4、提示院级校级,同场比赛加分以最高分为准,不同场(院级校级)以证书为准。

5、凡参加了校、院级活动(数计院综合测评活动列表),但没有获得奖项的加参与分1分、0.5分(同类活动加最高分);

5、如果还有同学获得了某类奖项,在评分细则上没能明白说明加多少分的,可以拿奖状(原件)给班委,班委联系负责人定下来之后再公布。

7、最后,再加基础分:B3:加5分基础分;B4:加5分基础分;B6:加5分基础分。青志协活动10分封顶;B7:加5分基础分。

8、所有奖状有效期为:2012.9.1——2013.9.1

青志协活动加分细则(具体调整咨询青志协会长)

以下为上一学年志愿者服务活动评分标准:

长期活动(每项活动加1.5分):

1:ICC义工

2:青山祠

3:爱心岗

4:学堂坡社区

5:荷花池义教

6:杜家塘小学志愿活动

7:轩辕殿

短期活动(每项活动加0.5分):

1:ICC走长城

2:收军服

3:青志协宣讲会

4:重阳节“做我们能做的”(为老教师)

5:“滴血传情,真爱无声”献血及献血车服务

6:“小公益大梦想”为贵州贫困山区孩子筹资

7:五舍广场志愿者宣誓

8:体育馆打扫卫生

9:感恩节“爱的抱抱”

10:书书漂流会

11:植树活动

12:湘江保洁

13:擦公交

14:关爱野生动物

15:廖家湾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

16:“暖冬义卖”(12月份爱心义卖)

17:“爱心义卖,心手相牵”(6月份爱心义卖)

18:省图书馆志愿者

19: 地球一小时

20: 电脑节能杀毒

21;清明节扫墓

22:为车打气,安全出行

23:义卖潇湘晨报

24:师大好声音售票

25:“春雨行动”收旧书

26:关爱空巢老人

27:英语竞赛巡考阅卷

28:廖家湾“党员走在前,先锋展风采”活动

29:光盘行动宣传

30:春运志愿者

31:CUBA志愿者

32:爱希会“大手帮小手”

33:缅怀革命烈士

青志协内部集体所获奖项:

1、以下两个奖是学校评的,学校都有记录,但是没有奖状。

(1)雷锋月优秀组织单位(校级)

(2)国际志愿者日优秀组织单位(校级)

2、走长城(校级)

大学综合测评奖扣分规则(拿奖学金必看)

课堂与晚修·早操早签奖扣分明细规则 一、普通同学第二栏考勤分 5分第三栏全勤分 10分 二、课堂旷课第二栏考勤分0分加扣相应节数分(1节1分) 第三栏全勤分10分 三、晚修旷课第二栏考勤分0分加扣相应节数分(1节0.5分) 第三栏全勤分10分 四、课堂晚修请假事假 6-10节(包括6、10节)第二栏考勤分2.5分 第三栏全勤分10分 10节以上第二栏考勤分0分第三栏全勤分10分 病假 11-17节(包括11、17节)第二栏考勤分2.5分第三栏全勤分10分 17节以上第二栏全勤分0分第三栏全勤分10分 五、早操早读 (1)旷操/缺勤/代签一次第二栏考勤分5分加扣0.5分 第三栏全勤分0分 两次第二栏考勤分0分加扣1分 第三栏全勤分0分 两次以上第二栏考勤分0分 第三栏全勤分0分扣分类推 (2)迟到/早退一次不做相应扣分(即与普通同学一样) 两次三次第二栏考勤分5分加扣0.5分 第三栏全勤分0分 四次第二栏考勤分0分加扣1分 第三栏全勤分0分 (3)请假三次内(包括三次)不做相应扣分(即与普通同学一样)三次到五次第二栏考勤分5分第三栏全勤分5分 五次以上第二栏考勤分5分第三栏全勤分0分 注:1、以上第二栏是指二(一)——2“考勤”栏 加扣分是在二(二)——3“旷课、缺课情况”栏 第三栏是指三(一)——1“参加晨运及课外体育活动情况”栏 2、除第一行确切信息(系别、班别、姓名、时间:11-12学年度第二学期)用黑笔填写,所有的表格内的数字都是统一用铅笔进行填写,统一写自评栏,班干进行核对时,直接用铅笔填写小组评和班评(自评栏可不做修改),最后一行所有的签名和日期都不用填写。 3、各班干要求本班同学统一用嘉应信纸依照综合测评加分材料顺序罗列所有奖扣分项,做成个人加分单。评分表填好之后,各班干必须做好核对工作,防止少加错加的情况,尤其要认真核对班内最高分有没有错误,避免出现全班性的错误。 4、第一栏班内最高基础分和个人基础分为60分,第三、四栏班内最高基础分和个人基础分为50分。(班内最高两课分不用填) 5、计算每一栏最下端的总分时,请同学们统一分步计算,并用铅笔记录各步的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如:个人综合测评素质测评标准分处,应记录个人品德行为标准分*15%的结果,依此类推,方便以后排名表的制作,扣分的应标上负号。 6、所有材料做好后,各班统一于10月13日(周六)下午16:10-16:30上交到田师105学习部,上交的材料包括:1综合测评评分表 2每位同学的加分单(夹在每位同学评分表中) 3成绩统计表打印表 4综合测评加分材料 5课堂与晚修·早操早签奖扣分明细规则(统一用一个袋子装好)

综合测评评分标准模板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日期: 9月05日—8月22日) 对本次综合测评有意见、建议、疑问的同学可向本班综合测评小组、院系辅导员助理、辅导员提出。原则上先向本班综合测评小组反映。 综合测评总分=德育*20%+智育*60%+文体*10%+能力*10% 德育测评 德育总分=基本分+形势政治教育课得分+奖励分-扣分 一、基本分( 60分) 1、违纪-1分( 有被处分或被警告的事实) 2、劳动考勤-1分( 缺勤次数多或劳动态度明显恶劣) 3、社区表现-1分( 表现特差, 被社区点名通报批评) 4、考试-1分( 有补考, 作弊或早读、正课缺勤情况) ◆各班综合测评小组操作扣分项目、加分项目时都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根据具体事实以及相关的材料证明做事, 不能凭主观想象。 二、形势与政策教育得分=个人考试成绩÷年级最高分*100*0.2 按规定要求参加校、院系形势与政策报告会或其它形式学习活动, 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分 (没有考试分数的, 统一加18分, 老师或副班有记录缺勤的除外)三、奖励分=个人奖励分÷班级最高奖励分*100*0.2 ◆1、优秀团干、优秀党员、十佳团支书( 省, 省以上+10分; 校级+6分; 院系+4分)

2、优秀团员及其它各类先进分子者( 军训积极分子, 优秀干事, 优秀部长、优秀教官、优秀通讯员, 校园先进文化个人等) ( 省, 省以上+10分; 校级+5分; 院系级+3分) 3、同类称号重复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 如获了校优秀党员和院系优秀党员只按校优秀党员加一项分 ◆4、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全国、省级、市级先进集体( 主要贡献者+8分; 其它一般成员+3分) ( 先进集体一般有五四红旗团支部, 校园文化先进班, 文明班集体等, 注: 各协会各部门得了先进集体不能加在德育模块) 5、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校级先进集体( 主要贡献者+6分; 其它一般成员+2分) 6、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院系级先进集体( 主要贡献者+4分; 其它一般成员+1分) 7、同类称号重复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 如获了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和院系五四红旗团支部只按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加一项分。 ◆8、参加党校+4分, 团校+3分, 党章学习班成员( 预备党员、党员) ( 即班上有党章小组) +2分 ( 参加过多项按最高分只加一项分) ◆9、因做好人好事受学校通报表扬每次+3分或2分; 院系通报表扬每次+1分 ( 较大影响的向院系申请酌情加分) ; ( 献血金奖+3分; 献血银奖+2分; 献血铜奖+1分、献血一次+1分) ;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细则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细则 (2016年3月修订) 为了促进我院大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创建优良的学风、班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争先创优、发展特长,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造性人才,建立适应于我系的学生素质评估量化体系,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生手册》(2015年新版)中的《淮阴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淮阴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淮阴工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第一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应用: 一、每年学生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学生奖励的重要依据; 二、凡有一门课程不及格或学年内受到处分者不得参加评优、评奖; 三、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取消本学年的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格; 四、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的排名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的测算 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由学生德育成绩、智育成绩、体育素质、及创新能力附加分组成。其中德育成绩、体育素质为参考分,智育成绩、创新能力附加分为必加分,(公式为综合测评成绩=智育总评成绩+创新能力附加分),具体测算如下: 一、德育成绩测算: (一)、德育成绩由班级组织评定小组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第五条规定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报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德育成绩为不及格 1、违反法律法规,受司法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罚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系警告以上处分者 3、受到学校批评为不文明宿舍的所有成员 二、智育成绩的测算办法 1、采用加权平均分进行智育成绩的测算:公式为智育成绩=(∑课程的成绩×学分)/(∑学分) 2、任选课、选修课、辅修课程不计入智育测算(辅修课计入创新附加分测算)。 三、体育素质评分:凡体育成绩合格者,具有评优评奖资格。

中北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中北大学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机学字2008第[30]号 中北大学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激励大学生全面发展,激励大学生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以适应新时期对人才的培养需要,依据2008年《中北大学学生手册》中(校学字)[2008]7号文件,《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第二条为发挥测评过程和结果的激励作用,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作为大学生考核、优秀个人评选、奖学金评定及毕业生就业推荐等方面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测评基本原则 第三条以有利于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适应社会要求为前提,着重测评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学业成绩、身心素质、人文素质、创新与实践能力、日常行为等基本素质,鼓励大学生在达到大学生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个性与特长。 第四条在掌握大量具体考核记录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记录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和班主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四年级学生在毕业前进行德育答辩,作为德育测评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预测评一次,每学年总测评一次。学生正常学制期满以后不再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新生开学初不进行测评;四年级学生只进行第一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受学业警告的学生在原班级进行综合素质测评。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院成立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 领导与组织。 第七条各班成立由班主任、班干部、宿舍长组成的测评工作小组,具体承担相关数据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测评等工作。 第四章测评体系 第八条综合素质测评内容:根据个性和共性相结合的原则,将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为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理论素质、文体创新素质。

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综合素质评价细则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价细则 一、学习方面 (一)上课要求 1、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敢于向老师提出自己不懂的问题。 2、学习具有主动性,积极参与小组的讨论活动,不做旁观者,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 3、按时到校,有事向老师请假并说明原因。 4、带好每天的学习用品,包括课本、文具等。 一周之内从未举手的同学减5分,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减分1--3分。 (二)作业要求 1、作业应该做到整洁,书写工整,规范自己的字体,做到横平竖直。 2、作业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按时交作业或不带作业的同学每次扣1分,作业得5个“优”的可以换一面小红旗,得一面小红旗加1分;不合格的根据情况重做或改正错处,直到合格为止。 3、每天至少读20分钟的书,并摘抄优美句词。每个月评一次“读书之星”,被评为“读书之星”的加2分;一周背诵一首古诗,由家长签字监督,古诗作为内容,不能按要求完成者减1分。 4、老师布置的口头作业及查资料的作业也在考核范围之内。 (三)参加实践活动要求 1、积极参加各学科组织的实践活动、竞赛活动、活动。在校级组织的竞赛及征文活动中,获一等奖的每人次加5分,二等奖的每人次加4分,三等奖的每人次加3分。被学校选中的征文每人次加3分。在班级里被选中的、小报、等作品,每人次加1分。在刊物上发表,每篇加10分。 2、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自己的能力,开阔自己的视野,增长自己的知识。

3、鼓励根据各学科的学科特点进行发明创作,根据实际情况加分。 二、纪律方面 (一)课堂纪律 1、预备铃响之后,必须马上在座位上端正做好,等待老师上课,不许大声喧哗,更不许在座位间跑动,违者减1分。 2、不做与课堂学习无关的事情,不影响他人学习,尊重老师的劳动。 3、对回答问题出现错误的同学不嬉笑、不嘲讽,违者减1分。 (二)课间纪律 1、下课铃响之后,不允许在教室内嬉笑打闹,不允许大声喧哗,提倡去室外活动。违者减1分。 2、在楼道内要按右侧通行,不停留、不喧哗、不追逐;见到老师要让老师先行;绝不允许在楼道内进行体育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减1—3分。 3、课间活动不做危险游戏,不妨碍他人的正常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减1—3分。 (三)间操、放学 1、周一升旗时一律穿校服;按升旗仪式要求行注目礼。 2、做操要规范、用力,不敷衍、不应付。 3、站队整齐迅速,听从体育委员的指挥,走路步伐坚定有力,保持队形整齐。 4、放学一律要站好队走出校门,一直到公园门口方可解散,中途不得私自离开队伍,值日生值完日后也要站队离开。 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减分1--3分。 (四)校外纪律 1、爱护公共设施,保护社区环境,不践踏草坪,不折损树木。 2、遵守公共秩序,注意防火、防盗,注意保护人身安全。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试行)

太原理工大学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试行)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为基本素质测评和发展素质测评两个方面。基本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一般性表现。发展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过程中形成的体现创新性、实践性和特长性的素质。 A.基本素质测评 基本素质测评主要包括品德测评、课程学习成绩测评、身心测评。每个方面的测评,总分可以累加到100分以上,综合测评总名次排名时按照实际测评分数记;上报综合素质测评统计表时,超过100分按100分记。 一.品德测评(总分100分,得分用J1表示) 品德测评分数由基础分和各项加减分两部分组成。基础分又包括辅导员测评分和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分。 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办法为:班级学生采取匿名评分方式,对班级每位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遵纪守法、文明素养四个方面进行评分,每个方面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90分,良好=80分,合格=70分,不合格=50分。 学生若无故不参加测评,该项测评得分记为零分。 基础分满分为80分或70分,可根据实际情况经测算后确定。 若确定为80分,则辅导员测评分最低为40分,最高为60分;若确定为70分,则辅导员测评分最低为35分,最高为55分。 (参评得分)/(参评总人数)×(基础满分-辅导员测评分)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分= 100 品德测评得分J1 = 辅导员测评分 + 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分+ 各项加减分 各项加减分细则如下。 (一)思想政治表现 1.凡在本学年递交入党申请书者,加1分。 2.在班级、团支部活动中表现突出者(非干部学生)加1—3分;助人为乐表现突出者,依据表现情况加1—3分。 3.参加校、院主题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讲座每次加1分,在讲座中作主题发言加1分。 4.凡在本学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等政治理论类课程成绩在90分及以上加2分,80—89分加1分,60分以下扣2分。 5.在每学期团员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优秀者加1分。 6.获各级先进集体及个人表彰者按以下标准加分:获得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的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分别加2、3、4、6分;获得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的先进集体(先进团委、先进学生会、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等)的成员分别加1、2、4、6分,该集体主要干部乘以相应分值的1.4倍加分,其他干部乘以相应分值的1.2倍加分。 7.积极参加学校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类社团者加2分(依据社团出具的证明,不合格者不加分)。 8.参加法轮功等邪教、反动组织活动者扣5分/次,散布反动言论或影响社会不稳定和谐言论者扣5分/次;在校外有损害学院或学校形象、声誉行为者扣5分。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试行) 基础性素质(定性)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价结果 思想道德素质 政治素质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个人自评: 热爱祖国、人民,热爱学校,政治态度端正。 积极向党、团组织靠拢,踊跃参加党、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思想素质 诚实守信,实事求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班级评价: 纪律素质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及学生行为规范,无违纪现象(包括行为违纪),警告处分和最高评为良,纪律处分者按评价等级相应降一等。 辅导员评价: 道德素质 热爱劳动,能积极主动的参加学校、系(部)和班级所组织的各种公益劳动和活动,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在公益劳动中表现出积极肯干,吃苦耐劳的精神。自觉维护生活园区、校园和教室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 辅导员评价: 总体评价: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发展性素质(定量)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价结果 专业能力素质 100分×60% 专业技能(90分) 专业必修课学习成绩平均分 学习素质(10分) 有正确的学习目的,自觉维护教学秩序,选修课学习情况,每旷一次扣2分

身心健康素质 100分 ×30% 身体素质(40分) 每学期早操全勤为满分,事假、病假不算全勤,但不扣分,每旷一次扣4分。 心理素质(20分) 良好的自我意识、积极进取的精神、情绪协调和控制能力、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群众关系良好 卫生素质 (40分) 每学期个人卫生、宿舍卫生、卫生习惯优良为满分,合格者为35分; 公寓检查,寝室不合格者,寝室成员每人减5分; 标兵、优秀寝室,寝室长分别加2、1.5分,该寝室成员分别加1.5、1分; 卫生大清扫及其他义务劳动和公益服务,每旷勤一次减5分。 科学发展素质 (10分) 科学素质 学术论文在公开刊物发表,视级别分别加分,国家级加8分,省级加6分,校级加4分;在校报和系刊发表文章加2分。专业技能和职业资格认证可加4分。 文化素质

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价细则 一、学习方面 (一)上课要求 1、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敢于向老师提出自己不懂的问题。 2、学习具有主动性,积极参与小组的讨论活动,不做旁观者,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 3、按时到校,有事向老师请假并说明原因。 4、带好每天的学习用品,包括课本、文具等。 一周之内从未举手发言的同学减5分,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减分 1--3分。 (二)作业要求 1、作业应该做到整洁,书写工整,规范自己的字体,做到横平竖直。 2、作业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按时交作业或不带作业的同学每次扣1分,作业得5个“优”的可以换一面小红旗,得一面小红旗加1分;不合格的根据情况重做或改正错处,直到合格为止。 3、每天至少读20分钟的书,并摘抄优美句词。每个月评一次“读书之星”,被评为“读书之星”的加2分;一周背诵一首古诗,由家长签字监督,古诗作为考试内容,不能按要求完成者减1分。 4、老师布置的口头作业及查资料的作业也在考核范围之内。 (三)参加实践活动要求 1、积极参加各学科组织的实践活动、竞赛活动、征文活动。在校级组织的竞赛及征文活动中,获一等奖的每人次加5分,二等奖的每人次加4分,三等奖的每人次加3分。被学校选中的征文每人次加3分。在班级里被选中的作文、小报、绘画等作品,每人次加1分。在刊物上发表作文,每篇加10分。 2、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自己的能力,开阔自己的视野,增长自己的知识。 3、鼓励根据各学科的学科特点进行发明创作,根据实际情况加分。

(一)课堂纪律 1、预备铃响之后,必须马上在座位上端正做好,等待老师上课,不许大声喧哗,更不许在座位间跑动,违者减1分。 2、不做与课堂学习无关的事情,不影响他人学习,尊重老师的劳动。 3、对回答问题出现错误的同学不嬉笑、不嘲讽,违者减1分。 (二)课间纪律 1、下课铃响之后,不允许在教室内嬉笑打闹,不允许大声喧哗,提倡去室外活动。违者减1分。 2、在楼道内要按右侧通行,不停留、不喧哗、不追逐;见到老师要让老师先行;绝不允许在楼道内进行体育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减1—3分。 3、课间活动不做危险游戏,不妨碍他人的正常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减1—3分。 (三)间操、放学 1、周一升旗时一律穿校服;按升旗仪式要求行注目礼。 2、做操要规范、用力,不敷衍、不应付。 3、站队整齐迅速,听从体育委员的指挥,走路步伐坚定有力,保持队形整齐。 4、放学一律要站好队走出校门,一直到公园门口方可解散,中途不得私自离开队伍,值日生值完日后也要站队离开。 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减分1--3分。 (四)校外纪律 1、爱护公共设施,保护社区环境,不践踏草坪,不折损树木。 2、遵守公共秩序,注意防火、防盗,注意保护人身安全。 3、不恃强凌弱,不上网吧,不聚众打架斗殴,不参与一切违法犯罪的活动。 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减分1--3分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综合素质测评 实施细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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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关于开展 -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 为全面推进我院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对 - 我院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进行全面测评,量化衡量学生在过去一年在思想道德建设、专业学习、课外实践创新、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现决定开展 -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评的目的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院全体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全面客观反映本院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实际表现与素质水平,促进本院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高,把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知识、有能力、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综合考评遵循的原则 1、导向性原则:有利于引导本院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突出对经济学院的全体学生素质教育和学生专业知识水平、专业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 2、科学性原则:科学、系统、规范地反映学生的真实情况,尽可能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 3、可比性原则:适用于本院的不同专业、年级学生进行量化考评,便于学生之间进行比较。 3

4、公开性原则:坚持自我测评、群众评测和各级组织测评相结合的原则,评测人员、过程、结果公开。 三、综合考评的内容与方法 1、综合考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分、学业表现分与文体表现 分三大类。 2、综合考评采用现成考试成绩直接填写计算和班级评议小组、年级评议小组两方面测评计算方法。 3、综合考评中的奖惩分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情况及相关证明并按规定标准进行评定,任何人不得随意给学生加减分。 4、三大类考评指标、权重及其做法见<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实施细则>。 四、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实施办法 1、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工作应在院党政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年级辅导员、各班级班长、团支书具体组织实施。 2、成立年级、班级素质综合考评工作小组。 (1)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构成与职责: 组长:各班班长 副组长:各班团支书、副班长 组员:全体班委、三名非班委学生代表,学生代表原则上由班级内部经过民主投票方式选出。 工作职责: 4

大学综合测评细则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施原则】本《细则》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实施办法》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广师之星”评选实施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对象界定】本实施细则适应于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和专科生。 第三条【测评内容】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表现三个方面,其中每个方面分为若干测评要素。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为德智体各计100分,三个方面在总成绩中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20%、65%、15%。 第四条【测评机构】设立院班两级综合测评审核(议)小组。院审核小组由院主管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代表组成;班审议小组由班主任(含助理班主任)、学生干部代表(由各班选举产生2名)、学生代表(由各班选举产生3名,不包括学生干部)组成,审议小组成员要有一定的代表性。 第五条【成绩评定】实行三榜定案制度。各班综合测评初审结果交院审核小组核定,然后向全院学生张榜公布,实行三榜定案制度,每榜三天,在规定时间内,允许学生提出质疑,院审核小组要做好复审及登记工作,如确有错漏,应予更正。 第六条【测评程序】学生自我测评。由学生本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综合测评成绩申请表,向综合测评小组提出申请,按照统一表格实事求是填写各项基本分、附加分、扣分,向各班审议小组汇报。 审议小组审查。各审议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核实基本分、附加分和扣分,有错漏的要予以更正或补充,附加分、扣分以班周记和有记录的依据为准。审议后交院审核组复核。校院一级的党团学生会干部的附加分以相关部门的记录为准。 最后,院审核小组审核,负责全面审核各班测评结果。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向学生公布综合测评的结果,实行三榜定案制度。每年的综合测评结果由院保存;并上报校学生处备案,作为学生评优、评奖活动、加入党团组织和毕业鉴定及推荐就业的主要依据。 第七条【评优方法】原则上按以下办法评出:品德、学业和文体单项积极分子按该单项成绩从高到低,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评出;“优秀三好学生”和“三好学生”按综合测评总分从高到低,根据综合表现, 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评出;“优秀学生干部”和“工作积极分子”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评出;其他专项奖学金按条件和实际情况申报,符合者给予奖励。 第八条【测评要求】要做好宣传教育、监督反馈和调查研究工作,保持信息畅通,确保政策的准确落实。各班委、团支部在综合测评工作启动前要召开专门班会,做好前期宣传动员、学习教育和情况通报工作,准确、及时地传达上级精神;建立专门的意见箱(含电子邮箱)和监督电话,接受同学的监督和意见反映,对存在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相关老师和学生干部要深入学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采集同学的意见和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对不正之风、不良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同学反映关于本《细则》的修改意见,应做好登记和汇

综合测评奖励分标准细则

综合测评奖励分标准细则 (附加部分) (基本原则:同一类型项目加分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加分) 想加分,给证明 这个是大一的综合测评奖励分标准细则,内容大体和今年相同,具体的以《2014级新生入学教育手册》内容为主! 所有的加分项都以大二期间活动为基础!其他时候的不算 德育测评 1、蓝精灵志愿者、献血以及各类志愿者属同一类型,加3分; 2、院级团干学干合格者加2分,校级团干学干合格者加3分; 3、校级、院系级协会优秀干事统一加1分; 4、获得各类先进积极分子称号加3分;(校级或者院级活动才 有,部门内部的不算) 5、思政科颁发的教学类型活动奖状加1分; 6、三月春风行系列活动统一不加分; 7、拔草活动不加分; 8、获得优秀义教队称号不加分; 9、青马班内部竞赛获奖不加分。 10、社区服务+1(暑假,校,院,部门的都有加) 11、党对象培训学习+2(应该是参加青马班的同学) 12、文明宿舍+3+2,舍长加双倍。 智育测评 英语4/6级(之前加过的就不能加分了!) 计算机 补考一门 -1

文体测评 1、校运会运动员+4 2、文艺演出(诗歌,舞蹈,排球,篮球等,校+4,院+2) 3、文艺演出服务组,按次数+1,最高10分 4、体育达标优秀标准初定为学年体育平均分85分以上(含85 分),标准会随符合条件的人数增加而上调; 5、参加运动队、艺术团(队)训练满一年且表现积极者如要加 分,校级+4,院+2.一学期只能50% 能力测评 1、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口试)合格者,统一加1分; 2、英语应用能力考试需获奖才能加分,只参加不获奖不加 分,; 3、体验英语比赛(全班一起加) 4、班干部(部长,有记者证的, 5、学术讲座5次+2 6、班际杯、新生杯辩论赛,最佳辩手加2分,获优胜的辩论小 队队员每人1分,最佳辩手不重复加分; 7、投稿至《蓓蕾》院刊并被采用的(校园网),每份作品1 分,最多不超过3分;投稿至校级刊物并被采用的,每份作品2分,最多不超过6分; 8、征文比赛中需获奖才能加分,只投稿参加比赛不获奖不加 分; 9、广播台、记者团等校级部门内部举办竞赛获奖不加分; 10、能力测评中所有竞赛团体院系级、校级获奖加1分,个人获 奖。 11、参加校创新创业立项(指经过指导修改报送校教务处的同 学)每人加2分,申报立项成功的同学每人加3分。

计算机综合测评加分细则(2012学年度)

计算机系综合测评加(扣)分项目细则 (2012学年度) 一、注意事项: 1.初表用铅笔填写; 2.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成绩相同,须保留多一位小数); 3.补考、重修者以补考前实际分计; 4.综合测评考核参考时间:2012年7月3日——2013年6月30日。 二、综合测评测评程序: 1.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毕业班在该学年度的第二学期第一周),计算机系由党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成立计算机系综合测评评定领导小组,以《韩山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为准则,根据系的实际情况制定《计算机系综合测评加(扣)分细则》。 2.各班以《计算机系综合测评加(扣)》分细则》为依据,开展学生自评,并填写初表(铅笔),学生自评一定要属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系里将给与处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 3.各班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审核小组,由班主任和主要班干组成,另加两名学生代表作为监督,对同学自评情况进行计算审核,并统计数据,填写《xxxxxx班综合测评统计表》(xls 格式)。 4.班级按测评结果由高至低排名,在班上做第一次公示。若有异议,应在一天内向测评小组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由班级测评小组进行审核,若属实应做出校正。 5.班级第二次公示。如无异议,则班级不再做任何修改,并把同学的综合测评结果呈送系里审核。(注意,上交时《合测评统计表》请按学号顺序排列,转系生、插班生置后。) 6. 计算机系综合测评评定领导小组将对各班测评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第三次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均可提出,同时须提供相关证明,系级重新审核并公示第二榜。 7. 各班依据最终公示结果进行人民奖学金和各项优秀奖项的评定。上学年有重修、补考记录者不能参加任何评奖和评优。 8. 《计算机系综合测评加(扣)》分细则》的解释权归计算机系综合测评评定领导小组,如有问题班里统一收集整理后向系综合测评评定领导小组反映。 三、综合测评加分扣分项目细则 为了更细致、更完善地体现我系学生综合测评的加分情况,以《韩山师范学院学生综合

合肥工业大学奖学金加减分细则(定稿修改)

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实施细则(暂行)为鼓励校区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全面发展,逐步使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学生培养质量,依照《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分类别及加分细则 1.各类学生干部:考核合格且任期满一年者。 1)校级学生组织(学生会、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创新创业协会、社区委员会、社区党小组、伙食委员会)成员加分: (注意:社区委员会、社区党小组、伙食委员会最高级别按照学生会部长加分) 主席(会长):0.5分 副主席(副会长):0.4分 部长(主任):0.3分 副部长(副主任):0.2分 大学生社区委员会、党小组按副主席级别加分,伙食委员会按部长级别加分。 2)系级学生组织(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创新创业协会)成员加分:主席(会长):0.4分 副主席(副会长):0.3分 部长(主任):0.2分 副部长(副主任):0.1分 3)班级团支部、班委会成员加分: 班长、团支书:0.4分 其他班干:0.2分 2.各类获奖情况: 备注:(1)团队参加比赛获奖的,骨干队员按上述级别加分,普通组员加分减半; (2)班级及以上单位参加的集体比赛不加分。 (3)运动会第一、二、三名,分别算校级一、二、三等奖。 2)论文、专利类:

3 备注:先进集体指先进班级、优良班风示范班级、优秀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班级、先进寝室、书香寝室、卫生示范寝室等,集体内所有学生均加分。 3.同等性质(同一类型竞赛或同一作品获奖)加分项,以最高等级加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二、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减分类别及减分细则 1.受到校、系、班级处分者减分,详见《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暂行办法》; 2.无故旷课者,每节课减0.05分,情节严重者按《合肥工业大学违纪处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3.早操、晨读、晨跑、晚自习减分情况详见《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早操、晨读、晨跑、晚自习管理办法(试行)》; 4.寝室内务卫生不合格或违反寝室规则受到通报批评的寝室,按《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宿舍建设办法(暂行)》,每通报一次,寝室成员减0.1分; 5.节假日放假未经请假离校或节后不按时回校者,按无故旷课进行减分; 6.同性质减分项,按最高等级减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累计减分不超过2.0分。 三、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操作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分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个人在综合测评大会自我小结上进行阐述; 2.班级测评小组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情况统计表》汇总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至系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3.系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加减分值,公示三天,无异议后进行加减分。 四、其他事项 1.各系在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过程中参照本细则执行,本细则中未涉及到的情况,参照上述同等标准给予加减分。 2.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在每学年最后综合成绩上进行。 3.本细则由归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电气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人才;进一步使学院的教育管理与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相结合,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成才,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根据《铜陵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具有铜陵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均有参加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综合测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力求全面、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各班辅导员、班委会等组成测评小组,负责本班的测评工作。综合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第二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由院党总支负责组织评定、审核及公示,并抄送学生处备案。 第四条全院学生要学习领会综合测评工作的意义及各项测评的细则,树立正确目标,争取全面发展。 第五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行百分制。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测评成绩(20%)+智育测评成绩(70%)+体育测评成绩(10%)+附加分。其中 德育测评成绩=基础分 + 奖惩分 智育测评成绩=平均分 + 奖惩分 体育测评成绩=基础分 + 奖惩分 第六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作为学生操行评定的依据。其中85分以上为优秀,84-75分为良,74-6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差。 第七条学生每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是学生获得奖学金、评奖评优、组织发展及推荐就业的主要依据,并记录在学生学年鉴定表中,于毕业时存入学生档案。 第八条学生评奖评优时其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测评成绩,早操(早锻炼)、上课、晚自习等出勤率,一般应位居所在班级前40%之列,无补考、违纪处理等情况发生。 第二章德育测评成绩(20%) 第九条德育测评成绩=基础分(70分)+奖惩分。 第十条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基本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校纪校规者,可获得基础分70分。 第十一条在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奖分。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义务献血等志愿服务活动(10分)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及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及细则 xx中学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实施方案及细则 一、指导思想 学生评价制度的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健康、深入发展的重要政策与制度保障。初中这生综合素质的评价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发展状况的手段。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实现学生的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为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校、教师转变教育行为和方式,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形成科学的学生成长发展观。 二、评价原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一项非常严肃认真的工作,学生及其家长、社会关注程度高。评价时需坚持如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学生自评、互评、班级评定小组、学校评审工作委员会的评价、审定都必须以翔实的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客观、公道、公正,既不可捕风捉影、凭印象、凭个人好恶评价学生,也不能稀里糊涂,千人一面,没有区别,缺乏特点。通过评价培养学生尊重客观、公正诚信的品质。 2、激励为主,促进发展原则。评价的功能在于教育,评价的目的在于激励进步,促进发展。对学生评价既要持严肃认真态度,一丝不苟地对待评价工作,又要用发展的眼光,宽广的胸怀对待学生,评价一个学生以看全面、看表现、看进步为主,不能以偏概全,以点带面。

3、坚持标准,顾全大局原则。评价时,必须坚持标准,为学生的成长负责,禁止一味强调局部利益、眼前利益,而随意降低或改变评价标准,改变评价方向。要客观公正,保证评价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三、组织实施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了确保考核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地实施,我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县局领导,学校负责实施。 1、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 组长:副校长 副组长:政教副主任 成员: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 田雨航(七年级学生代表) 田思雨(八年级学生代表) 张昊男(九年级学生代表) 2、班级评价小组 组长:各班班主任成员:各班科任教师 四、评价内容与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六个维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与这六个方面对应的评价要素及关键表现见下表: (一)评价内容(见下表) 景民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项评定表 班级:姓名: 学号:填表时间: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汇总 1要申请十佳先进集体的班级须附上“十佳先进集体推荐表”。材料方面,除了有一个总结外,在总结的最后面须附上一份上一学年班集同学获得奖项的一个汇总表。 2申请广师之星的同学须写一份自我的总结。 3綜合測評第一榜公榜后原則上是不可以再加分的綜合測評第二榜公榜后就不可以再有所改動。 4如果班里有人没有参加这次的综合测评的,那在算比例的时候就按实际参评人数来算。 5 ACCA的班长可以加三分,委员可以加一分。 6女生節的手工制作加在文體裏面的其它。 7班裏的拉拉隊統一不加分。 8由于缺考,本来这个学生就不可以参加奖学金的申请,那最低分就写0分。缓考的处理方式和缺考和校公选课的处理方式一样,直接剔除掉。 9贫困生小组成员不加分。 10参加了征文比赛的在文体征文比赛那里加参加分一分,个人发表文章到广师大报纸上可以加在文体那里的征文。文章刊登广师大学生,加3分。(根据论文发表栏,需要署上会计学院) 11明信片制作的比赛加在学业里面的其它那一项。 12 “新生杯”篮球赛训练全勤,由篮球赛的现任队长给证明,不用盖章。 13因早退,旷课而通报批评的在德育那里扣了通报批评的分,智育那里还要扣旷课,早退的分。 14参加团代会的不可以加分。 15挑战杯省赛院赛可以重复加分。 16校和院的艺术团包括合唱团和舞蹈队还有学院的羽毛球、篮球乒乓球训练全勤加10分。院艺术团的正副团长(艺术团指舞蹈队和合唱队)加3分。 17其它艺术团里面的队长在德育那里加加2分。PC服务队院的羽毛球队乒乓球队定向越野队礼仪队队长都加2分,不过不可累计。担任多项职务者,按最高一级评分。社团主席加6分,各种协会的会长都不可以加分。 18献血不成功加一分。 19全国语言文字功底大赛加分加在德育里面的技能。 20创业大赛算技能比赛加参加分1分,再加一个其它奖项1分。 21凡参加技能比赛,中途退出,或弃考者不能加分。

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2014年

、软件学院综合素质加减分细则 总体说明:同类加分和减分按最高标准计算,不重复累计。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须向测评小组提供有关证书原件或证明材料,各项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 一加分项 1、学生干部类 在学生组织中担任一定职务且任职时间超过一学期并能发挥积极作用,可以考虑加分鼓励,否则不予加分。本实施细则只针对学院一级的学生组织,对于在学校级别的学生组织担任干部的同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院一级的学生组织目前有党支部、团学会、新闻中心、大学生科协;年级班级有年级会、班委会、团支部等。 (1)党支部干部: 支部副书记0-2.4,支委0-2 加分由支部书记直接给出。 (2)大学生科协、信息宣传与网络中心、团学会干部: 主席团0-2.5分,部长0-2分,副部长0-1.5分,部员0-1分。 主席团加分由团学会各部代表(奇数)给出,部长、副部长加分由主席团给出,部员加分由部长、副部长给出。最后汇总上交,由主管老师审核批准。 (3)年级会干部: 年级长0-2.3,副年级长0-2.1,部长0-1.5,部员0-1 年级长加分由年级会代表(奇数)给出,副年级长、部长加分由年级长给出,部员加分由部长给出。最后汇总上交,由年级辅导员审核批准。 (4)班委、团支部干部: 班长、团支书0-2,副班长以及班级委员0-1(寝室长酌情考虑0-0.1) 全部加分经班级测评小组给出,由年级辅导员审核批准。 给出的是一年期加分区间,半年期学生干部对应减半,对工作成绩突出者可突破区间酌情加分。学生干部类加分不累计,取最高项。 (5)学院办公室助理: 学院办公室助理负责人0-1.5,专干助理0-1,普通助理0-0.8; 全部助理加分由办公室负责老师给出,给出的是一年期加分区间,半年期助理对应减半,对工作成绩突出者可突破区间酌情加分。助理属学生干部类,加分不累计,取最高项。 (6)学工委委员: 学院学工委学生委员加分0-1.5 (7)学校学生会、勤助中心、铁道学工办助理等任职学生干部: 校学生会、勤助中心等校级学生机构加分减半处理,减半后最高分不超过1分。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机电工程学院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德育测评分: 一、学习、学术: 1、参加全国科技、文化竞赛荣获特等、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6、5、4分(团体比赛获奖按报名顺序加分依次递减0.5分);参加省级科技、文化竞赛获奖对应分别加6、5、4、3分(团体比赛获奖按报名顺序加分依次递减0.5分);参加市级、校级科技文化竞赛对应分别加4、3、 2、1;若项目在校、市、省、全国比赛中获奖,只按最高奖项加分;优胜奖等按三等奖加分,团体类比赛获奖加给团体成员相应分数。(最高加10分) 2、参加全国、省部、市、校科技文化活动和竞赛未获奖者加1分。 3、一次性通过英语四级且成绩超过口语考试资格线的、一次性通过英语六级,各加2分。 4、在全国、省部、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每篇分别加6、4、2分。 5、在全国、省部、市、校级刊物上发表非正式论文稿件,每篇分别加5、4、3、2分校内非论文稿件,加分上限为5分;在《今日机电》中发表文章、院征文比赛中获奖每人次加1分,可累计加分,但不超过3分(内部成员不加分)。 6、一次性通过计算机二、三级考试各加1分(仅限本学期)。 二、工作、纪律: 1、班长加5分,团支书、副班长加3分,其他班委及舍长加2分。在校、院学生会中担任主席团成员加7分、部长加5分,副部长加3分,干事加2分。(最高加8分) 2、非学生干部热心支持校、院、班工作,视情况加2分(每学期由班级推选两名 同学)。 3、学生社团组织(社团联合会、青大心理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自强社、机

电产品创新协会、文明督导岗、自管会)担任主席团成员加3分,正职加2分,副职加1.5分,成员加1分。(学期末仍在该社团,并开具证明) 4、获省级及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加4分,获校级表彰(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加1分,十佳学生、学生干部加5分,百优学生、学生干部加4分,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团员标兵加3分;获院级表彰加1分。(只加最高分,不重复加分) 5、荣获全国、省级先进集体称号,该集体每位成员加2分,获校级先进集体的每位成员加1.5分,获一类团支部的每位成员加0.5分。 6、迟到扣1分/次,旷课扣2分/节,晚归扣3分/次,夜不归宿扣4分/次。 7、受学院通报批评一次扣3分,警告扣4分,严重警告扣5分,记过扣6分、留校察看扣8分。 三、实践及公益活动: 1、主动义务献血者加1分/次(仅限本学期献血者,需开具证明)。 2、代表学院参加省级以上大型活动中担任志愿者,每人加3分(不可重复,需开具证明)。 3、学院组织的义工,加1分(不可重复加分)。 4、参加校、院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加2分/次。 5、获校级表彰的见义勇为、拾金不昧者加3分。 6、本学年获得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奖助学金的同学参加实践及公益活动需在完成规定工时标准之后方可加分。(附:受助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和公益服务的工时计算方法:A类(资助性奖励):当学年工时=受助金额*1% B类(各类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助学金、社会定向资助):当学年工时=受助金额*1.5%)注:具体要求参见青岛大学学生手册《青岛大学受助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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