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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社团管理制度汇编

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社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社团是由北京林业大学在校学生组成的兴趣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接受党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

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社团在共青团组织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学校在校,院两级学生社团组织,各类专项学生社团以及各学生社团内设立相应各级共青团组织体系,负责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工作.

学生社团理事会,院级学生社团团工委,专项学生社团团工委,学生社团团(总)支部为学生社团共青团组织,负责学生社团的思想建设,团组织建设,团务管理,活动审批和财务监督工作,以及指导学生社团围绕育人工作开展第二课堂素质教育.

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联合分会,学生社团团务工作委员会为学生社团事务管理组织,负责学生社团的机构运行,活动开展,成员管理以及对外联络等学生社团日常工作的组织开展.学生社团主要任务:

1,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社会责任,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丰富繁荣校园文化.

2,学生社团共青团组织发挥凝聚学生社团团员的作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团日活动等为载体开展思想理论学习,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3,紧密围绕学校二课堂素质教育为中心,大力开展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

第二章学生社团共青团组织

一,学生社团建团方向

学生社团建团要保持学生社团自身作为兴趣性学生群体的传统优势即:自身建设的民主性,活动方式的灵活性,素质拓展的专业性,以及学生社团内部的良好凝聚力;另一方面,学生社团建团要着重克服学生社团组织建设的松散型,活动设计的随意性,思想建设的间断性.学生社团建团要向着组织建设的整体化,作风建设的民主化,资源整合的社会化,运作机制的项目化方向发展.

二,学生社团共青团组织体系

在学校团委设立学生社团理事会,全面负责全校学生社团的团组织建设.理事会主任由学校

团委书记担任.

在各学院设院学生社团团工委,负责院级学生社团的团组织建设,书记由该学院推荐团总支委员担任;在校级团的委员会中设立专项学生社团团工委(共设五个专项团工委):思想政治类学生社团团工委,艺术类学生社团团工委,环保类学生社团团工委,科技类学生社团团工委,体育类学生社团团工委.负责校级学生社团的团组织建设,并指导全校本专业类各级学生社团的建设,各专项学生社团团工委书记由校团委推荐团委委员担任.

在各学生社团中按团员人数设立相应团组织.100人以上设立学生社团团总支部,团总支部

以下设学生社团团支部,团支部以下设学生社团团小组;100人以下直接设学生社团团支部.学生社团团总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由学生民主选举,并报请上级学生社团团工委审批,学生社团理事会审核批准后产生.

学生社团团组织任务:

1,学生社团团员管理:

团费收缴:学生社团共青团员团费收缴工作由班级团支部负责,最后汇总到校团委.根据团章的规定,团费的20%返还款返回到收取团费的团支部;

团员档案:原则上团员档案存档于班级团支部,在学生社团团支部存电子版本;

支部活动:由团员所在团支部负责编制并填写团员《支部活动登记表》,团员的支部活动凭表考核.在班级团支部和学生社团团支部的支部活动发生冲突时,团员有选择权;

团员奖惩:学生社团共青团员可参加共青团系统和学生社团系统两方面的评比表彰,由团员所在支部视团员表现情况(可以通过班级团支部,也可以通过学生社团团支部),提交奖惩申请报告,由校团委最终审定团员的奖惩.

2, 学生社团团支部管理:每年根据学生社团团支部活动考核及申报项目完成情况,对学生社团团支部展开全面评比,评出优秀学生社团团支部,对优秀学生社团团支部进行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解散不合格学生社团.获奖学生社团在次年项目申请,项目经费注入中优先.

第三章学生社团运行管理组织

一,学生社团联合会

(一)学生社团代表大会(简称社代会)

学生社团代表大会是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关,社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社代会的常设机构是学生社团联合会.在社代会闭幕期间,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代表学生社团全

体成员行使职权,负责学生社团的机构运行,管理以及外联等工作.

学生社团代表由各学生社团民主选举产生,社代会每两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社代会.

社代会职权

1, 讨论,修改学生社团系统章程,审议通过上届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报告,制订学生社团联合会有关制度,并通过代表大会形成的文件;

2, 依照选举办法选举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

3, 讨论和决定新一届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任务,商议和处理关系全体社团利益的重大问题;

4, 监督和协助学生社团联合会开展工作,及时反映各个学生社团及其成员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学生社团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社代会代表的任期为两年;

2,参加社代会并根据议程行使代表权利;

3,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以及学生社团系统的章程,按学生守则要求自己;

4,密切联系群众,关心学生社团发展,积极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意见和建议,自觉协助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学生社团干部做好各项工作.

5,充分发扬创新精神,培养综合素质,积极参加和帮助组织学生社团的各项特色活动. (二)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委会

常委会是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常设决策机构,行使学生社团联合会赋予的职权,对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重要工作进行决策,并监督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

常委会成员从学生社团联会会委员会中选举产生.

常委会职权

1,依据现行学生社团章程的规定,行使制定和修改除学生社团章程以外的其它制度;在社代会闭会期间,对社代会制定的学生社团管理制度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

2,监督学生社团章程及其他制度的实施,监督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的工作.常委会有对学生社团章程及其他制度的实施进行经常性监督的权力.常委会监督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的工作,督促秘书处执行常委会的决议.

3,对学生社团联合会重大问题的决定权.这一职权包括:秘书处提出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对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发展问题的决定权;决定重要制度的批准和废除.

(三)秘书处

秘书处是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常设执行机构,执行常委会的决策,行使学生社团联合会赋予的职权,主持和领导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日常工作.

秘书处成员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长,主席团,办公室部长,宣传部部长,外联部部长,组织培训部部长,志愿团体工作部部长,资料部部长,编辑部部长,服务部部长,考评部部长,审计部部长,社团理论研究中心主任组成.

秘书处职权

1,根据常委会的提议,讨论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的人选问题以及人事变动,根据学生社团干部的建议和工作需要,有效地实行任免权;

2,研究和处理学生社团工作中的日常工作,必要时可提交常委会研究;

3,主持召开学生社团联合会会议,领导督促各院系学生社团联合分会职能机构工作;

4,根据本章程规定并结合学生社团工作具体情况,制订实施各项工作条例.

(四)主席团

主席团是学生社团联合会与各院分会以及各校级学生社团之间联系的纽带,是全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协商,决策机构.

主席团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各院系分会主席共同组成.

主席团的职权

1,讨论学生社团联合会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听取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总结,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

2,讨论,决定全校学生社团工作中的重大事件;

3,讨论,决定常委会提议的议案.

(五)院(系)学生社团联合分会

院(系)学生社团联合分会是本会的下属组织,须服从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领导.

各分会由主席,副主席以及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各机构相应的职能部门组成,受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领导.如设有与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不同的职能部门,可在本章程下自拟工作条例.二, 学生社团团务工作委员会

学生社团团务工作委员会是学生社团的基层组织,负责本学生社团的机构运行,管理以及外联等学生社团日常工作.促进本学生社团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实施,保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学生社团团务工作委员会受学生社团理事会,团工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领导和学生社团团(总)支部的指导.

第四章会员和学生社团干部

各学生社团的成员自然成为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会员,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体会员.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会员有对所在学生社团及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3,遵守本章程,执行学生社团联合会以及所在学生社团的决议和条例;

4,积极参加各学生社团组织的活动,培养个人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学生社团干部是学生社团工作中的骨干,必须以"自尊,自爱,自重,自强"作为自身修养的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政治上要求进步,学习上刻苦努力,工作上积极主动.能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主动组织参与学生社团活动,在各方面起表率作用.在学生社团工作中要勇于创新,注意培养个人的综合素质,将学生社团建设成为有特色,高水平的素质教育课堂.第五章附则

学生社团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

本章程解释权在学生社团理事会.

本章程自学生社团代表大会大会讨论通过后正式生效.

本章程于2001年12月由北京林业大学第一次学生社团代表大会制订,于2007年11月由北京林业大学第四次学生社团代表大会第二次修订.

北京林业大学第四次学生社团代表大会

2007年12月

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学生社团是广大同学为培养各种能力,开拓知识面,调整知识结构,挖掘潜能,发展个人兴趣,爱好和特长,自发组成的学生群体组织.

学生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团日活动等为载体开展思想理论学习,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并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度,接受党的领导,团组织学生社团理事会的指导,在各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带动组织下面向广大同学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的第二课堂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作用,巩固团学组织育人阵地.

学生社团要保持自身建设的民主性,活动方式的灵活性,素质拓展的专业性,以及学生社团内部的良好凝聚力的传统优势,要克服学生社团组织建设的松散性,活动设计的随意性,思想建设的间断性,向组织建设的整体化,作风建设的民主化,资源整合的社会化,以及运作机制的项目化方向发展,逐步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灵活的学生社团组织体系.

为规范引导学生社团,加强管理,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管理机构

成立"学生社团理事会","学生社团联合会",通过学生社团建团,建立职权明晰,权责合理的全方位多层次网络状学生社团共青团组织体系,加强对学生社团组织的管理和引导.

在学校团委设立学生社团理事会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理事会全面负责全校学生社团的团组织建设,全面指导校院两级学生社团工作.学生社团联合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学生社团理事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针对校级学生社团设立专项学生社团团工委:思想政治类学生社团团工委,文化艺术类学生社团团工委,环保类学生社团团工委,科技创新类学生社团团工委,体育类学生社团团工委,负责校级学生社团的团组织建设,指导相关专业类学生社团的建设.校级学生社团在各专项学生社团团工委的领导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各学院设立学生社团团工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分会.团工委负责院级学生社团的团组织建设.各院学生社团在院级学生社团团工委的领导和学院学生社团联合分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在各学生社团中按团员人数设立相应团组织.100人以上设立团总支部,团总支部以下设立

学生社团团支部,团支部以下设立团小组;100人以下直接设立学生社团团支部.负责学生社团的思想建设,活动审批,二课堂素质教育的认证和财务监督工作;

各学生社团建立团务工作委员会,负责学生社团组织指定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整体负责各类事务,协调活动.

学生社团联合会(分会)的主要职责:

学生社团联合会(分会)的机构运行,管理,外联及日常工作;

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监督体制,加强各学生社团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运作模式;

审查报请各级学生社团团工委学生社团理事会学生社团的成立工作;

负责审查,报请批准学生社团负责人的产生和调整;

负责为学生社团的活动提供必要的协调与支持;

在学生社团理事会,学生社团团工委的指导下有权依据本规章责令学生社团整顿以至于通告取缔.

第三章学生社团成立审批规程

为全面推进二课堂素质教育教学工作的实施,全方位实施素质拓展行动计划,丰富校园课余文化生活,学校鼓励广大同学自行组织学生社团.学生社团的成立应符合以下条件:

1,学生社团应自觉遵守学生社团联合会管理规章和学校有关学生社团的其他规定,自觉接受学生社团理事会的领导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管理.各学生社团成立须经学生社团理事会,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注册,未经批准注册成立的学生社团为非法学生社团,应予以取缔;

2,遵守国家法律,校规校纪,以为同学服务作为出发点,为广大同学认识自我,了解社会,锻炼能力,展示才华,培养兴趣,提高学生二课堂综合素质提供良好的环境和舞台;

3,有10名以上学生发起成立,有筹备组成专门负责筹建事宜,完成制定章程等准备工作,章

程应包括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活动内容,范围,组织机构,管理方式,团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经费来源及物质条件和其他应在章程中说明的事项;

4,学生社团名称必须体现学生社团宗旨,一般不要使用外国文字或汉语拼音及阿拉伯数字组成的名称,尤其是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

5,有以学生社团活动形式开展活动的必要.

学生社团成立必须履行如下正式手续:

1,学生社团成立必须向学生社团联合会递交学生社团基础材料一式两份,基础材料包括:申

请报告,章程,发起人名单(10人以上)和发起人简历;

2,校级学生社团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对以上材料进行全面审核,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学生社团团工委,学生社团理事会;院级学生社团成立必须向院学生社团团工委递交申请报告,章程,发起人名单(10人以上)和发起人简历,院级学生社团联合分会对以上材料进行全面审核,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将召开社团成立答辩会,对社团进行评定,通过考察的社团方可成立

3,经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填写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社团成立审批表,与其它相关材料一同备案;

4,学生社团成立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学生社团理事会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四章学生社团注册管理制度

学生社团成立后,学生社团理事会将指导各学生社团团工委定期(每学期期初)对在册学生社团进行审查,并登记注册.各学生社

团还须向学生社团联合分会,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本学生社团的工作总结及大事记.

在学生社团登记注册时,学生社团团工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将对

违背本规章的学生社团进行整顿,严重者报学生社团理事会予以取缔.

学生社团不能延续时,应向学生社团理事会,学生社团联合会报告

有关情况,经学生社团理事会同意后宣布解散.

被取缔和解散的学生社团,其拥有的图章,活动用品及其固定资产,

先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团工委收回,然后学生社团理事会再行协商处理.

第五章学生社团招新

为使学生社团永葆活力,给更多同学提供展示和锻炼自我的空间,

学生社团原则上在学期初统一时间段内开展一系列招新工作.学生社团招新工作必须符合一下条件:

1,学生社团在开展招新工作之前,应向学生社团团工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分会)提交招新报告,经校团委,学生社团理事会批准通过后方可进行;

2,学生社团的招新海报或材料应清楚明确,招聘会员应说明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招聘干部干事应说明拟招聘干部干事的具体人数,工作职责,严禁招聘海报或材料含糊不清,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第六章学生社团成员

凡在我校注册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加入我校的任何一个学生社团,其它人员加入我校学生社团须报校团委审批.

报名参加学生社团的学生,原则上需要经历如下程序方可正式成为学生社团成员:

1,参加学生社团根据本学生社团情况组织的面试;

2,认真填写学生社团成员登记表,上交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

学生所参加学生社团的数目不受限制,但原则上只在一个学生社团担任主要干部职务.学生社团成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校纪校规,坚持"以学为主,学生社团为辅"的原则,在完成好学习任务的情况下参加活动.

学生社团成员必须履行成员的义务,并享有成员的权利,并有权对本学生社团有异议的活动或事项向校团委报告,请求上级部门审议.

学生社团成员如果退出所在学生社团,须向本学生社团提出申请, 由学生社团除名,并到学生社团团工委,学生社团理事会备案.

学生社团成员毕业或因其它原因离开学校,视之为自行退出所在学生社团,除由所在学生社团除名外,不再履行其它手续.

学生社团有权按照自己的规章制度取消本学生社团成员在学生社团活动的资格,尤其要对在思想道德和生活作风方面引起异议者给予除名.

学生社团成员可以以学生社团成员名义参加学校和校团委进行的表彰评比.

第七章学生社团干部

学生社团干部是学生社团工作和活动的骨干.各学生社团选拔干部时一定要注意选拔德才兼备,并愿意为学生社团做工作的同学.

学生社团的主要干部应由学生社团成员根据大多数团员认可的选举规则和程序进行民主选举或推荐,经学生干部训练营培训并取得毕业证书,经学生社团团工委考察,由学生社团理事会认可产生.学生社团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心社会工作,乐于服务同学;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在班级有一定威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1,学习有困难,前一学期功课不及格达两门或两门以上者;

2,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3,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的学生社团负责人;

4,有其它违反校纪行为者;

学生社团干部要在学生社团中积极开展工作,模范遵守学生社团纪律,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

学生社团干部要经常联系学生社团成员,关心团员的工作与学习,并接受学生社团成员的监督.

学生社团要对学生社团干部每学期或学年进行改选或调整,学生社团团工委对不称职的学生社团干部有权给予罢免或撤销其职务.

学生社团干部要积极配合《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社团综合评价制度》的实施.

学生社团理事会对学生社团干部实行考核评比制度.对工作态度端正,工作突出的干部,学生社团理事会每年要给予校级"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表彰,并存入本人档案.

第八章学生社团活动

学生社团活动应保证正确的思想导向,切实深入到同学当中,体现为学生服务的宗旨,发挥在第二课堂中教育同学的良好作用.

学生社团活动要遵守如下审批制度:

1,学生社团组织活动,在活动组织实施前须向学生社团团工委,各级学生社团联合会(分会)提交《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审批表》,经校团委,学生社团理事会审批,备案后方可举办,讲座,报告,户外活动须经学校保卫部门批准,其中校外活动需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进行相关投保;

2,各学生社团组织开展的活动都要认真作好日志记录,并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将活动信息和总结送交各级学生社团团工委,记入学生社团档案;

3,学生社团开展活动需借用教室者到学生社团联合会(分会)办理借用教室登记手续,各级学生社团团工委将根据活动内容,性质,规模等方面开具专用介绍信,学生社团负责人持介绍信到相关部门办理借用手续;

4,对未经各级学生社团团工委审批,擅自在校园内外开展活动者,擅自占用教室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社团自负.

学生社团活动应在业余时间进行,不得与学校教学工作相冲突, 学生社团办公时间和活动时间不得超出学校的作息时间.

学生社团之间的工作关系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予以协调.学生社团举办下列活动,必须及时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报各级学生社团团工委,学生社团理事会批准,同意后方可开展: 1,与校内其它单位或校外学生社团,单位联合举办活动;

2,有我校外籍教师或留学生参加的,以及其它外国人或外国驻华机构人员参加的活动;

3,各类培训班,学生班及其它有经济来往性质的活动;

4,群众性集会等活动(含各类沙龙,小型研讨会);

5,邀请校外人员在校内举办的讲座,报告等.

对每一个未获批准的活动申请,学生社团联合会均需向学生社团说明原因.

学生社团开展宣传工作必须符合如下规定:

1,宣传内容要求:思想进步,积极健康,内容与活动相符,不得脱离实际,语言浮夸.学生社团

宣传必须署学生社团正式名称;

2,宣传用语要求:简洁明快,生动活泼,版面求新颖,字体求工整,不得粗制滥造或有错字别字; 3,宣传板的使用:宣传板属学校公共财产,校团委成立团学宣传中心负责宣传物品借用使用

分配等工作.任何人不得作私用,借出后应及时收回;宣传板应摆放在指定位置,依次排好,不得相互积压,随意摆放;遇到刮风下雨等恶劣天气,将宣传板及时收回,以免其意外损坏;妥善保管宣传板,若因管理不善导致宣传板损坏,学生社团自行赔偿;

4,宣传时间要求:为保持校园文化的活跃性和流动性,学生社团海报及宣传板在校园里摆放

一般不宜超过一周,学生社团要注重宣传的实效性.

关于学生社团刊物管理规定

1,规定中所指学生社团刊物,是指用于学生社团内指导工作,宣传活动,交流经验,交换信息

的非正式出版的报纸和期刊;

2,学生社团刊物由校团委宣传部实行注册登记,在学生社团团工委学生社团理事会备案;

3,学生社团创办刊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刊物内容健康积极,符合各项国家法规,学校管理条例和其它有关规定,有明确的,积极的,为学生社团建设和发展服务的宗旨;有确定的主办单位和内容范围,有一名全面的负责的主编;

4,学生社团编辑每期刊物应将原稿一份,交各级学生社团团工委审阅,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正式编印;

5,学生社团出版刊物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不得刊载违反国家法规,学校管理条例以及可能在

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学生社团刊物必须说明主办单位,出版日期,主编姓名,指导老师姓名并送交三份到学生社团团工委存盘,报学生社团理事会备案;学生社团刊物主要用于校内外宣传和交流,不得在校外公开陈列买卖.学生社团刊物需要公开发行的,需经校团委报请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关于学生社团名片,印章及对外联系的规定:

1.学生社团名片

学生社团在从事对外联络或其它活动需要印制名片时可向学生社团团工委提出申请,名片内容要属实,并必须醒目注明"学生社团"字样,经批准后方可印制,并送交清样,存学生社团理事会备案.

2.学生社团印章,旗帜

1)学生社团在经学生社团理事会审批同意后 ,可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分会)负责刻制各种形

式的艺术图章或其它标志,但禁止刻制任何公章;

2)用于对外联络的学生社团图章必须刻有或注明"学生"或"学生社团"字样.学生社团图章一般为椭圆形或方形;

3)学生社团旗帜由各级团工委制作,在学生社团理事会备案.

3.对外联络

1)学生社团在进行对外联络活动时,必须向学生社团所属学生社团联合会(分会)提出申请告知,必须真实署名,必须说明学生社团身份,不得盗用其指导部门或其它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

2)以学生社团联合会名义对外联络,必须报学生社团理事会批准备案;

3)违反上述规定,学生社团理事会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者暂停该学生社团活动资格.

第九章学生社团财务

学生社团自成立时起即应建立经费收支账目,必须有财务人员两名,一人负责账目,一人负责现金,学生社团负责人不能兼任财务人员,不能干涉财务人员的工作.

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应实行自筹和学校支持,学生社团应积极寻求社会赞助.学生社团的经费只能用于内部管理和活动组织上.

学生社团财务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将资金来源,去向逐项登记清楚,并有相应原始凭证;

2,积极配合校社联审计部的检查工作;

3,定期向学生社团成员汇报财务状况,并接受学生社团成员监督;

4,在学生社团主要干部换届时,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

学生社团团支部负责对本学生社团财务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向学生社团团工委报告财务情况.同时,学生社团财务必须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及审查.学生社团财产为本学生社团集

体所有,任何成员不得擅自处置;学生社团终止时,其财产归属由各级团工委,学生社团理事会负责处理.

第十章学生社团工作

学校委托校团委指导学生社团工作,校团委以学生社团理事会和学生社团团支部为常设机构,各学生社团在努力组织好学生社团活动的同时,要认真完成校团委交给的各项任务;

1,学生社团工作应遵守《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社团章程》等有关规定;

2,学生社团要机构健全,制度完备,队伍团结,换届及时,工作组织有序,财务清楚可查;

3,学生社团工作要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每次活动应由总结和纪录,认真填写学生社团工作手册;

4,学生社团活动要开展积极,内容丰富健康,以提高学生社团成员素质和服务同学为宗旨.

在学生社团理事会批准指导下,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利召集全校学生社团大会推进学生社团整体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学年定期召开主席团会,常委会,及全体学生社团负责人参加的学生社

团联合会委员大会,必要时临时安排学生社团团员大会;

2,会议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召集,向参会成员介绍学生社团理事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精神,听取学生社团意见,对学生社团提出建设性意见,总结研究学生社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商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方案并制定学年工作规划;

3,学生社团大会视具体情况安排先进学生社团介绍经验;

4,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各级团工委负责人学生社团理事会参加会议,指导工作;

5,对无故不参加学生社团会议的学生社团,学生社团联合会予以批评,严重时停止其活动的

资格.

第十一章学生社团换届

学生社团换届工作规定.为保持学生社团工作的连续性,学生社团的换届工作原则上应在学期末酝酿,新学期两个月内进行,一般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任期应为一学年.举行换届大会应以书面形式报校团委,学生社团团工委,学生社团理事会审核,确定符合换届条件并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出具学生社团财务审计报告确认无重大财务问题方可召开换届大会.

1,学生社团换届大会召开前夕,学生社团经学生社团联合会向学生社团理事会,学生社团团

工委递交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并提交换届申请;

2,学生社团换届应举行换届大会,换届大会由学生社团负责人或临时负责人召集,学生社团负责人在大会上做工作报告,财务负责人作财务报告,新任学生社团负责人谈工作设想;

3,学生社团换届后,学生社团负责人应在尽快的时间内将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及副部长以上干部的工作设想,组织机构名单报学生社团联合会(分会),各级学生社团团工委,保存学生社团理事会备案.

第十二章学生社团解散

学生社团出现下列情形予以解散:

1,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严重触犯校纪校规,利用学生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2,背离学生社团活动宗旨,连续一个学期未举行正常活动,机构瘫痪,财务混乱;

3,盗用指导单位或其它组织名义进行非正常活动,影响恶劣,后果严重;

4,学生社团以整顿为理由停止活动或出现其它应予解散的情形.

第十三章附则

学生社团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规定.

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在学生社团理事会.

本管理规定自学生社团代表大会大会讨论通过后正式生效.

本章程于2001年12月由北京林业大学第一次学生社团代表大会制订,于2007年12月由北京林业大学第四次学生社团代表大会第二次修订.

北京林业大学第四次学生社团代表大会

2007年12月

北京林业大学关于理顺学生社团管理关系和

规程的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为了更好地落实《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社团章程》和《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学生社团管理工作,提高学生社团管理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主要是理顺和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管理机构在学生社团管理方面的关系.

校党委是我校学生社团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校团委是我校学生社团的指导机构.

学生社团理事会,院级学生社团团工委,专项学生社团团工委,学生社团团(总)支部为学生社

团共青团组织,负责学生社团的思想建设,团组织建设,团务管理,活动审批和财务监督工作,以及指导学生社团围绕育人工作开展第二课堂素质教育.

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联合分会,学生社团团务工作委员会为学生社团事务管理组织,负责学生社团的机构运行,活动开展,成员管理以及对外联络等学生社团日常工作的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理事会是校团委下设的部门,全面负责全校学生社团的团组织建设,是代表学校团委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直接指导的机构.学生社团理事会主任由学校团委书记兼任.

在各学院设院学生社团团工委,负责院级学生社团的团组织建设和业务指导,具体指导各学院学生社团联合分会的工作.书记由该学院推荐团总支委员担任.

在校级团的委员会中设立专项学生社团团工委(共设五个专项团工委):思想政治类学生社团团工委,艺术类学生社团团工委,环保类学生社团团工委,科技类学生社团团工委,体育类学生社团团工委,负责校级学生社团的团组织建设,指导学生社团联合会各专项分会的工作和全校本专业类各级学生社团的建设.各专项学生社团团工委书记由校团委推荐团委委员担任.在各学生社团中按团员人数设立相应团组织.100人以上设立学生社团团总支部,团总支部

以下设学生社团团支部,团支部以下设学生社团团小组;100人以下直接设学生社团团支部.学生社团团总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由学生民主选举,并报请上级学生社团团工委审批,学生社团理事会审核批准后产生.

学生社团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校团委主管学生社团的委员担任.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代表学生社团理事会具体指导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负责全校学生社团的注册管理,学生社团系统评比与奖惩,学生社团招新,学生社团换届,学生社团财务审计监督,学生社团活动审批,学生社团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学生社团对外联系,社联分会等行政性事务的管理工作.

学生社团代表大会是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其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学生社团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学生社团联合会.在学生社团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代表学生社团全体成员行使职权,负责学生社团的机构运行,管理以及外联等工作.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长由学生社团理事会办公室主任兼任.

各专项学生社团联合分会是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直属分支机构,应全面密切配合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负责本类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院(系)学生社团联合分会是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下属组织,须服从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领导,

同时接受院(系)学生社团团工委的具体指导.院(系)学生社团联合分会负责本院系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专项学生社团联合分会由相应的专项学生社团团工委书记担任秘书长并在其指导下开展业务工作.各专项学生社团联合分会的日常业务工作相应的专项学生社团团工委书记指导;各专项学生社团联合分会的行政性事务如专项学生社团联合分会的机构设置与调整,干部的任免与考核,所辖学生社团的考评等工作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指导.

各院系学生社团联合分会由相应院系的学生社团团工委书记担任秘书长并在其指导下开展工作.除另有规定外,各院系学生社团联合分会的日常业务,行政性事务均由相应院系的学生社团团工委书记指导;但各院系学生社团联合分会所辖学生社团的考评工作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领导,各院系学生社团联合分会有义务协助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做好下辖学生社团的考评工作.

学生社团团(总)支部是学生社团的共青团组织,负责思想建设,团组织建设,团务监督,活动审批和财务监督工作以及领导学生社团开展第二课堂素质教育.

学生社团团务工作委员会是学生社团的基层组织,负责本学生社团的机构运行,管理以及外联等学生社团日常工作.促进本学生社团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实施,保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学生社团团务工作委员会受学生社团理事会,团工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领导和学生社团团(总)支部的指导.

第二章学生社团外联

各级学生社团需邀请校领导参加学生社团活动时,必须经校学生社团理事会办公室审批,经批准后在学生社团理事会的指导下发送请柬.未经校学生社团理事会办公室审批,各级学生社团不得擅自邀请校领导参加活动.

各级学生社团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出拉赞助.院级学生社团赞助联系工作由院团工委审批和监管;校级学生社团对外寻求赞助之前,必须由校学生社团理事会办公室报校团委办公会议的审批后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长全程监督执行.

各学生社团无权以学生社团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学生社团对外签订合同必须由学生社团联合(分)会秘书长作为代表人签字方为有效.

各级学生社团外请讲座,报告等,必须事先报团工委书记审批并报学生社团理事会审核,户外活动须经学校保卫部门批准,并签订安全责任书,进行相关投保.未经审批的外请讲座,报告

为违规学生社团活动,将给学生社团及学生社团团长,学生社团团支书以严厉处理.

校级学生社团对校外的联系工作统一由学生社团理事会办公室主任指导.

第三章社联,学生社团换届或调整

各专项,各院系学生社团联合分会换届或调整都必须将书面的换届申请报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行换届或调整.

各级学生社团换届或调整都必须将书面的换届申请报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行换届或调整.

为加强对学生社团财务的监督,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在收到学生社团递交的书面换届或调整申请后,将组织学生社团联合(分)会对该学生社团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如学生社团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出具审计意见的,将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对该学生社团进行财务清查和财务整顿,财务问题查清并处理完毕后才能进行换届或调整.

为加强对学生社团团务的监督,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在收到学生社团递交的书面换届或调整申请后,将组织学生社团联合(分)会对该学生社团的团务工作委员会进行团务评价,并出具团务评价报告,对该届团务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客观评价.如学生社团的团务评价为不合格,则该学生社团的换届事宜将在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领导下由相应的学生社团联合分会接管,并在查清事实后对有关失职的学生干部向学生社团理事会提交处理建议.

在学生社团换届会议上,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代表在正式大会上宣布审计报告和团务评价报告.这是学生社团换届会议的必经程序,因学生社团方面的原因无此程序的,会议无效,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取消学生社团的年度评优资格.

学生社团换届后一个星期内将换届结果,新机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和电子版的形式报到校学生社团联合会,逾期将扣相应的综合评分,严重逾期的注销学生社团资格.

第四章附则

学生社团理事会,院级学生社团团工委,专项学生社团团工委,学生社团团(总)支部,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联合分会,学生社团团务工作委员会都必须遵守本细则.

本细则于2007年12月1日起生效实行.

本细则的解释权在学生社团理事会.

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社团理事会

2007年12月

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和校园秩序的和谐稳定,丰富学生的第二课堂,促进校园文化建设,为进一步有效管理及正确引导学生社团开展各类活动,为更加公平,公正,公开地对学生社团进行奖惩,依据《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符合《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社团章程》和《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对校级社团活动的考评,同时也适用于院级学生社团联合会对院级社团活动的考评.院级社团联合会须依据本制度根据其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考评制度来对本院社团的活动进行考评.

各学生社团应积极配合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的工作,不得干涉,抵制或延误.

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必须认真及时完成所负责的学生社团活动的考评工作.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不得干涉学生社团的内部事务.

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办法

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前期工作

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每天轮流到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查看《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审批流转单》,整理出近期通过审批,即将开展的学生社团活动的审批材料.

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参照学生社团活动审批材料的内容将相关信息填写在《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社团活动评分表》上.

学生社团校内日常活动的考评办法

学生社团日常活动指的是社团在校内不定期开展的社团活动,包括一些特色活动等.

在学生社团活动开展期间,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持《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社团活动评分表》到现场对其进行公正的评分,并认真填写《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社团活动评分表》.

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于每周一晚统一将上一周填好的《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社团活动评分表》交至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学生社团校外活动考评办法

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不便参加学生社团在校外举办或参与的活动,但校外活动又是社团活动的一部分,也应归入考评范围内.

举办或承办校外活动的社团于活动后一周以内将活动总结(电子版)发至校社联考评部邮箱(kaopingzhijia@https://www.sodocs.net/doc/f22756022.html,).

活动总结可参照《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社团活动评分表》,要包含活动的基本情况,并附上活动照片3张以上.

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将定期查收,并参照《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社团活动评分表》给活动评分.学生社团校外活动得分也将算入社团活动得分.

其他征文征稿类不能在现场考评的活动也参照此办法,活动总结要翔实的记录参赛人数等信息.

对于活动总结的真实性我们将从多方面进行核查.

学生社团常规活动考评办法

常规活动指的是学生社团定期经常性举办的社团活动,是一些学生社团社团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予以考评.

每学期初,各社团将其常规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及主要内容发至校社联考评部邮箱(kaopingzhijia@https://www.sodocs.net/doc/f22756022.html,).每个社团可以有多个常规活动.

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按照社团上传的信息每月对社团的常规活动进行抽查,并参照《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社团活动评分表》给活动评分.

常规活动得分将作为社团考评月得分的附加分,对办好常规活动的社团给予鼓励.

若社团的常规活动取消或更改应及时与考评部联系.

第三章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细则

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的选任,任期和更换

经学生社团理事会及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核批准后,学生社团联合会考评部成员自动成为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

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的选拔可根据自愿原则,想担任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的学生社团联合会成员可向学生社团理事会及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提出申请,通过考核后方可成为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

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任期一年,可连任.

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如因换届等人事变动或其他原因,在任期内无法继续担任考评员的,须尽快选任新的考评员.

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奖惩制度

对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学生社团联合会将给予相应表彰,特别优秀的将推荐到校团委进行表彰.

对于拖延汇报时间者应进行教育批评,后果严重者将取消其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资格.

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第一次发现则给予警告,第二次发现则取消其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资格,后果严重者将勒令退出学生社团联合会.

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注意事项

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应及时掌握学生社团近期开展活动的情况,如学生社团上交的材料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与学生社团的负责人或该活动的总负责人沟通联系,以便及时对学生社团活动进行评分.

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应及时到学生社团活动现场进行评分,不得延误时间.

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必须公平公正地对学生社团活动进行考评,并如实填写《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社团活动评分表》,不得弄虚作假.

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应按时将填写好的《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社团活动评分表》交至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若因故不能进行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工作,应及时与考评部正副部长沟通协调,以便及时进行人员调整,确保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工作顺利进行.

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进行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工作时不得干涉学生社团的内部事务.

第四章学生社团注意事项

学生社团应提前上交社团活动审批的相关材料,材料要齐全, 内容要真实,简洁明了.

学生社团对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的考评工作应给予一定的重视并积极配合.

学生社团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干涉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对学生社团活动的评分.

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填写的《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社团活动评分表将作为学生社团月评得分及"十佳明星社团"评选等的重要依据.

学生社图若对学生社团活动考评员的工作态度和对活动的评分有异议可向学生社团联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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