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通用安全)安全作业管理制度.doc

(通用安全)安全作业管理制度.doc

(通用安全)安全作业管理制度.doc
(通用安全)安全作业管理制度.doc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2.2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2.2.1 厂内动火作业:在公司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2.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

2.2.3 破土作业:公司内进行的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

2.2.4 临时用电作业:企业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2.2.5 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2.2.6 起重吊装作业:在企业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

2.2.7 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抽堵盲板的作业。

2.2.8 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2.2.9 企业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

相关部门:生技科;协助主管部门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

行政办公室;负责规定职责内的各项安全作业工作。

各部门、车间。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作业安全实施。 4 内容与要求4.1 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1.1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

4.1.1.1 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4.1.1.2 安全作业许可证由安全环保部或相关部门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

4.1.2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

4.1.2.1 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4.1.2.2 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

4.1.2.3 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4.1.2.4 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4.1.3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

4.1.3.1 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4.1.3.2 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4.1.3.3 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4.1.3.4 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4.1.3.5 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4.1.4 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

控制措施。

4.2 动火作业

按照《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

4.3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4.3.1 必须保证要进入的设备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

不允许采用关闭阀门、加水封等办法代替)。并清洗、置换。作业单位要做好严

密的劳动组织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由设备所属单位对将进入设备人员进

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4.3.2 进入设备作业前,由设备所属单位进行可靠的置换冲洗,确保清除干净。由质监部取样进行分析,符合安全要求后由安全环保部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3.3 特殊情况需在不置换的情况下进入设备短时间作业,必须由设备所属单

位第一负责人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并亲临现场加强监护,使用防爆工具,佩

戴长管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以及其它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前应仔细检查,确保

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完好。

4.3.4 禁止用氧气吹风。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

内作业时,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面具。

4.3.5 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

4.3.6 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必须是36V 以下的安全电压,如在潮湿场所内,照明灯具的电压不得超过12V。

4.3.7 严禁在作业设备内向外投掷工具及器材。

4.3.8 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公司有关安全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须认真检查 ,防止将焊(割)炬等物件留在设备内。

4.3.9 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内无人、工器具等,方可封闭设备孔。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光泽县永鑫爆破服务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九月

安全管理制度 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总则 (1) 二、安全例会制度 (2) 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 四、安全检查制度 (4) 五、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制度 (5)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 七、仓库安全保卫制度 (6) 八、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7) 九、民爆用品库房管理制度 (8) 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管理制度 (10) 十一、民用爆炸物品装卸管理制度 (11) 十二、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1) 十三、生产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3) 十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4) 十五、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废品销毁制度 (15) 十六、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8) 十七、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9 十八、民爆物品库房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20) 十九、民爆物品购买、爆破作业使用管理制度 (21) 二十、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21 二十一、职业危害预防管理制度 (23)

二十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4) 二十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4) 二十四、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制度 (25) 二十五、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总结制度.. 30 二十六、安全技措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31) 二十七、监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31)

安全管理制度 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总则 1、民用爆炸物品是危险物品,管理不善可能危及生产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必须实行严格管理。 2、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机构,完善仓储设施,严格落实购买、运输、储存、清退制度,杜绝民用爆炸物品非法流入社会,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从总经理到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爆破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积极组织落实。 5、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公司的年度安全工作方针、目标、计划措施并组织落实。 6、组织做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保管员、押运员、驾驶员、爆破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做到持证上岗。公司经常开展安全培训,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对自检或有关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组织整改。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76534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全体员工,以及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作业的相关方单位与人员。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安全规程》 4、术语和定义 4.1危险作业:是指作业过程中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具有较大风险和需采取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才能进行的作业活动。一般指危险区域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预热器清堵作业、篦冷机清大块作业、水泥生产筒型库清库作业、交叉作业、高温作业。 4.2责任主体:是指对作业负有主要责任的单位或者人员。 5、职责 5.1安全生产部的职责 5.1.1负责监督《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5.1.2负责《危险作业审批表》的审核、监督执行,并在签字前检查危险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与《危险作业审批表》内的安全防护措施相一致。签字确认后方可允许进行危险作业。 5.1.3对各级危险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落实三级以上危险作业监督检查。 5.2危险作业部门的职责

5.2.1部门是本部门人员进行危险作业的责任主体。 5.2.2负责向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2.3负责危险作业各项安全措施的准备、实施工作。明确作业人员、许可范围、作业风险,指定人员申请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表》,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5.2.4明确人员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5.2.5部门安全管理干部和安全员确保落实二级以上危险作业监督检查。 5.3审批人员的职责 5.3.1审查《危险作业审批表》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5.3.2应赴危险作业现场,检查确认采取的安全措施符合所进行的危险作业要求后,方可批准危险作业。 5.3.3作业部门(车间)负责危险作业票填写以及报安全生产部审核备案。 5.3.4部门(车间)分管干部负责一级危险作业审批,部门(车间)负责人或部门分管安全干部负责二级危险作业审批;安全生产部负责人或分管安全员负责三级危险作业审批;公司安全主管领导或指定代理人负责对四级危险作业审批。 5.4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 5.4.1经常巡检作业现场,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三违”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5.4.2危险作业监督检查人员设定在一般情况下,一级为班组长,二级为部门分管干部、部门安全员,三级为部门负责人或安全部安全员,四级为公司分管作业部门的领导和安全部负责人。 5.4.3安全部人员、危险作业属地部门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干部和安全员应当对各级危险作业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5.5危险作业现场负责人的职责 5.5.1对危险作业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严禁违章指挥。 5.5.2从人、物、环境、管理方面全面辨识评价安全风险,制定安全措施,在危险作业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并全部参与危险作业人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危险作业。 5.5.3在危险作业区域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5.6.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5.7.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危险作业区域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5.8.6必须在危险作业现场值守,不经上级批准落实代理人员,不得离开。

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规范仓库人员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制定特种车辆作业操作流程,防止事故发生和控制、保障员工生命、公司财产安全,促进仓库物资管理和生产的正常开展。 2、适用范围 此管理规定适用于布雷唯尼(盐城)行星减速机有限公司仓库日常作业的安全管理。 3、职责 物流采购部负责文件的编制,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使用。 4、管理内容 4.1仓库人员着装按照公司的标准执行。 4.1.1仓库工人着装标准:绿色上衣、裤子及防砸安全鞋。 4.1.2白领着装标准:灰色上衣。 4.1.3仓库员工进入公司现场作业区域必须穿防砸安全鞋。 4.1.4进入仓库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穿防砸安全鞋。 4.1.5工作服、防砸安全鞋的发放频率和对象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提倡员工自觉爱护设备、设施、 工作服及防砸工作鞋,杜绝浪费和恶意破坏。 4.1.5着装规范:工作服拉链拉到头并钦上钮扣,禁止挽袖,防砸安全鞋禁止托后跟。 4.2仓库特种车辆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4.2.1仓库电动叉车和电动堆高车必须取得国家相关资格证书方可操作,禁止无证上岗。禁止未经批 准培训他人学习驾驶特种车辆(不局限于特种车辆)。 4.2.2禁止酒后驾驶特种车辆(不局限于特种车辆)。 4.2.3仓库电动叉车、电动堆高车管理要求 4.2.3.1作业前特种车辆检查 a)检查特种车辆外观、润滑油、冷却水和电解液。 b)检查启动、电机运转及制动性能。 c)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d)检查液压系统、载重链条是否正常。 e)特种车辆运行后应检查外泄情况并及时保修更换密封件等。 f)特种车辆故障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禁止仓库员工私自拆卸或(和)修理。 4.2.3.2起步 a)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b)气压制动的特种车辆,制动气压表读数须达到规定值方可起步。 c)特种车辆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安全平稳可靠。 e)起步时须缓慢平稳。 4.2.3.3行驶 a)行驶时,叉齿底端距地面高度应保持约300mm~400mm,门架须适度后倾。 b)行驶时不得将叉齿超出a)所规定的高度或接触地面拖行。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方有 无障碍物刮碰。载物行驶时,如叉齿升的太高,容易增加叉车重心偏移,影响特种车辆的稳定性。 c)卸货后应先降落叉齿至a)所要求的高度再行驶。 d)转弯时,如半径在2.5M范围内有行人、车辆等障碍物时,应发出信号或停止行驶,直至安全隐患消 除后,方可重新操作。禁止高速转弯。高速转弯会导致特种车辆失去横向稳定性而倾翻的危险。 e)特种车辆禁止熄火状态下滑行。 f)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和载物行驶在坡度超过7度中急刹车。

生产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备设施布局 1、加工设备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 大型设备不小于2米。 2、加工设备与墙、柱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不小于0.9米。 3、操作空间(设备间距在外):小型设备不小于0.6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运输线视同)不小于1.1米。 4、高于2米的运输线有牢固护罩(网)。 二、工位器具、工件、材料摆放 1、工作场所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工具柜等应摆放整齐,平衡可靠。 2、各种工位器具、专用工模、夹具等应牢固可靠,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产品、坯料等应限量存放,不得妨碍操作。 4、工件材料等应堆放整齐,高度不许超过2米,高比宽不大于2比1。 三、生产区域地面状态 1、车间安全通道应以醒目的划线界定。 2、.车间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车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8米。 3、保证通道畅通,不得堵塞或侵占。 4、为生产设置的坑、壕、池等应有牢固的防护栏或盖板,夜间应有照明。 5、作业场所的工业垃圾、污油、污水及污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6、人行道及空地应平坦,无绊脚物。如有绊脚物应设醒目标志或防护措施。 四、防尘、防毒(含物理因素)设备设施 1、防尘防毒设备应完好,能正常运转、排尘排毒效果好。 2、主管道和支管道应无破裂、泄漏。 3、集尘(毒)风罩应完好、有效。 4、闸板应灵活可靠,无破损。 5、滤料(或元件)及时清洗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6、不产生严重的二次扬尘(毒)。 7、防尘防毒设备设施的合格率指标应按设备维护保养完好率考核。 8、电离辐射、微波和高温等物理因素作业点的防护设施及操作者防护用品应完好,符合标准。 五、工业噪声 1、和产区域和作业场所的噪声要符合标准规定,超过标准要限期整改。 2、对产生噪声的和产过程和设备,工艺部门设计时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3、新建、改建、扩建、引进工程项目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噪声控制,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评审。没有评审或评审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施工和投产。现有场所见噪声超过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生产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标准要求。在未达标前,可发放个人防护用品,以保障职工健康。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安全技能,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严格执行从业人员上岗教育的有关规定,安排从业人员的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二、公司新职工必须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熟悉涉爆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四、每月必须对全体员工进行一至二次安全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民用爆炸物品的结构、性能及安全知识;事故案例剖析;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 五、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公司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六、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七、积极参加公安、安监等部门组织的其他教育培训活 动。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评估、监理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二)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三)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指导实施; (四)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爆破员的岗位职责包括: (一)保管所领取的民用爆炸物品; (二)按照爆破作业设计施工方案,进行装药、联网、起爆等爆破作业; (三)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配合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处理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 (五)爆破作业结束后,将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清退回库。 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包括: (一)监督爆破员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纠正违章作业; (二)检查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处理、报告安全隐患; (三)监督民用爆炸物品领取、发放、清退情况;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流程.doc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流程1 GB30871-2014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对从事易燃、易爆、管道容器、设备和场所等安全检修时动火作业,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术语和定义 2.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2.2易燃易爆场所:指生产和储存危险物品的场所,包括:环保车间(固渣罐、一次厌氧、二次厌氧)、二氧化碳(氨气储罐)、脱硫塔、酒精十万线蒸馏、五万线蒸馏、无水酒精生产线、生产区的酒精管道、沼气管道、原料库区、酒精库区、变电站高压室、低压室、控制室、电缆沟、谷朊粉车间投料工段等。 2.3固定动火区:机修车间院内。 3、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

3.1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由安全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3.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 易燃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3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 GB30871-2014 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3.4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同时在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和《高处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通过建立、完善库房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潮、防雨、防虫、防变质、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工作,预防库存物料遭受不合理损耗、损失等,确保企业财产安全。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库房 3 职责 3.1 仓库管理人员 负责每天的库房安全性检查以及异常事故的通报、处理 3.2 仓库组长 负责库房的安全性检查以及异常事故的通报、处理,各个库房的安全性检查进行监督、抽查 3.3 仓库主管 负责对各个库房的安全性检查进行监督、抽查 4 定义 4.1 仓库安全:是指仓库设备、设施及库存物料实物安全,不得因规定的不完善或人为的失误导致库房失火、物料或设备被盗、丢失或受损; 4.2 仓库储存区:指仓库除办公区及办公区通道以外的区域; 4.3 外部人员:指由于业务需要,必须进入库区的非仓库管理人员,包括物控员、质检人员、供应商送货人员、退库人员、领料人员、消防检查人员、清洁人员等。 5 运作程序 5.1 库房内部管理要求 5.1.1 仓库实行封闭式管理,库房入口处要有“库房重地,非仓库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字样的警示标识,并在入口醒目处张贴《外来人员管理规定》(内容见第5.3条),仓库各区域用标识牌标示清楚。 5.1.2 仓库分为成品储存区、装卸周转区、呆滞物料储存区、零星物料储存区、包材储存区、待检区、备料暂放区、办公区、装卸平台等区域。 5.1.3 物料交接区,主要用于与外部人员进行物料的交接、清点,具体位置根据库房实际情况而定。 5.1.4 备料暂放区,用于原料、包材、成品的临时周转。 5.1.5 废弃包装材料的处理 5.1.5.1 作业完成后,必须马上清理现场,做到人走无垃圾。 5.1.5.2 空去的包装箱暂时不使用或丢弃时,如果里面有泡沫等填充材料,需要区分开,对各种纸箱,不论大小,一律要拆开、压平,能再次利用的,放入杂物区,不能利用的,放进垃圾箱。 5.1.5.3 用于包装物料的塑料管、包装袋等包材在丢弃时,要检查是否有物料残留,不许将塑料管等材料放在其外包装内一起丢弃。 5.1.6 库房内各种用电设备与物料至少保持0.5米距离。 5.1.7 库区消防栓、灭火器以及消防通道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堵塞。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40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设备设施布局 1.加工设备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不小于2米。 2.加工设备与墙、柱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不小于0.9米。 3.操作空间(设备间距在外):小型设备不小于0.6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运输线视同)不小于1.1米。 4.高于2米的运输线有牢固护罩(网)。 二、工位器具、工件、材料摆放 1.工作场所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工具柜等应摆放整齐,平衡可靠。 2.各种工位器具、专用工模、夹具等应牢固可靠,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产品、坯料等应限量存放,不得妨碍操作。

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1.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安全教育要求与方法 (1)、涉爆人员岗位培训教育: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员、安全员、押运员和保管员,必须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专题培训教育,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2)、项目部安全教育重点是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职业教育,其教育内容包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劳动保护、项目生产情况、安全技术、职业危害知识、仓库危险部位、典型涉爆安全案列、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等; 2、项目部建立涉爆人员安全教育档案,用于记录涉爆人员安全教育工作计划的实施过程和结果,有效保存期限为二年; 3、企业利用各种宣传,采用多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月、班前会、板报、标语、录像、网络等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4、涉爆人员必须自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章守纪,做好本职工作。 1.2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2.1爆破安全员岗位职责 1、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2、负责组织对新职工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和上报工作。 3、协助领导开展定期的职业安全自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督促按期整改。 4、负责组织安全例会、安全日活动,开展安全竞赛及总结先进经验等。 5、协助领导制定有关安全管理细则,岗位安全操作细则,安全确认制和临时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6、经常检查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有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 7、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伤亡事故和违章违规的统计上报。 1.2.2爆破员岗位职责 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遵守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仓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仓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仓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1.目的 为了加强集团仓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和人员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所有库房安全的管理,所属各公司、处(室)可依据本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职责 3.1各公司、处(室)总经理负责本单位仓储安全管理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总监督。 3.2各公司相关部门负责本单位库房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日常管理、库房安全的自检自查、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防护计划等。 4.工作程序和要求 4.1库房安全管理原则:库房管理“六要”“六不准”

4.1.1库房管理“六要”: a)库房内堆放物品与墙之间要有适当距离; b)库房内外要保持道路畅通; c)库房内要保持干燥、内外清洁,堆放整齐; d)库房外要保证不准有火种、易燃物品接近; e)库房内电源线路距物品要有一定的安全间距; f)要提高警惕,防止盗窃。 4.1.2库房管理“六不准”: a)库房内不准吸烟; b)库房内不准设灶; c)库房内不准点蜡烛; d)库房内不准乱接电线; e)库房内不准把易燃物品带进去寄放; f)库房内不准无关人员出入。 4.2库房物资安全管理 仓库应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对物资的日常安全管理负责,

清舱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 制度大全_1

清舱作业安全管理措施-制度大全 清舱作业安全管理措施之相关制度和职责,船舶装卸是个需要多环节、多工种,人机高度配合的生产活动。清舱作业是船舶装卸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整条船舶作业收尾阶段,是一个事故多发环节。需要现场指导员应根据整船作业进度提前做好安... 船舶装卸是个需要多环节、多工种,人机高度配合的生产活动。清舱作业是船舶装卸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整条船舶作业收尾阶段,是一个事故多发环节。需要现场指导员应根据整船作业进度提前做好安排,需要门机司机、指挥工、清舱设备司机多方协调配合。从而确保整个生产过程的安全高效。 清舱设备下舱前,指导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首先确认货种是否含有有毒气体,提前打开船舱旋梯入口,保障空气流通,防止一氧化碳和有毒气体对下舱工人及司机的危害。其次要检查工人劳保用品佩戴情况,做好安全防范,并安排清舱设备提前到达码头前沿做好下舱准备,安排专人将吊具运至指定地点并做好安全检查。指导员确认舱内情况符合设备下舱要求后召集门机安全员,协力单位设备队长及人力队长到达现场,并通知现场安质员进行现场监督。工人安装好吊具后,门机安全员及人力队长要严格检查安装是否正确到位,并在门机试吊后再起升进出舱。 清舱设备舱内作业中,门机司机与清舱设备司机必须服从舱口指挥工现场指挥,门机司机在抓取货物过程中需严格按照指挥工指令进行,指挥工时刻关注门机抓斗位置及舱下作业设备位置,确保舱下设备避开门机抓斗运行路线。清舱工在清理舱内肋板之间含水较大的货物,需要舱下铲车辅助作业时,铲斗和舱壁要保持50公分距离,避免出现货物滑落砸伤人员的事故。清舱作业最后阶段,可能需要清舱工人与清舱铲车配合作业,铲车司机需时刻保持警惕,车辆移动时必须先确认清舱工人人身安全。作业中如出现恶劣天气,停止作业情况下,船方在关闭舱盖前,指导员需结合人力队长及设备队长清点人数,避免出现人员被困舱下窒息的可能。 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是保证现在作业安全,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是无根之木。因此,现场指挥人员必须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将安全理念放到第一位,确保生产安全。各类工伤事故,很大程度均为人为因素所造成。清舱作业作为散货船舶作业中的重中之重,现场指导员及协作单位人员应在思想中提高重视程度,通过日常培训学习、增加现场巡查次数、加强各岗位间的沟通交流,提高参与作业人员的素质,保证生产各环节的流畅,才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真正提高作业效率。 组织委员职责专卖店职责专员职责 欢迎下载使用,分享让人快乐

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最终)

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为提高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完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对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学习不得少于30课时,特殊工种、安全资料员不得少于20课时。 2、必须对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每有1人未教育,罚款100元,不懂安全操作技术每人罚100元,未记录、未签字罚安全员款50元。 3、各班组每天班前、班后必须对工人进行有关教育,有一人次未教育,罚班组长20元,未记录一次罚款20元。 第二条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1、服从安质部领导和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药库安全操作规程管理操作。不得脱岗、连勤、顶岗和无故旷班。 2、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关于爆破器材的各项规定,熟悉各种爆破器材的性能,做到交接班你不来、我不走。 3、负责炸药、雷管、导爆管的验收运输入库,保管、发放及统计工作,建立收、发台帐,做完整记录。 4、不得将炸药、雷管、导爆管发给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得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

爆破物品。 5、负责对质量可疑及过期的炸药、雷管和退库不能使用的炸药、雷管的及时清理、造册登记,并报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6、每月底必须将领取发放的原始记录和台帐完整的上报安质部,并对当班负责人因记录不全和发放不实造成清库不属的承担责任。 7、积极搞好炸药库内的通风、防潮、防腐、防盗工作。炸药库钥匙要随交接班一起交接。 8、对进入炸药库领取物品的单位,人要进行洞前检身,禁止一切持有明火、充电矿灯、火材、打火机、熏烟等人员进入,并做好来人登记签字工作。 9、对所履行的职责因管理保护不力,制度执行不力,验收、检点不力及违章违纪造成的经济损失影响生产,安全事故和刑事事件负主要责任,承担追究。 第三条安全检查和安全办公制度 1、熟悉、掌握所保管易爆物品的性质。 2、严格按照爆炸物品有关管理规定,在划定区域内按品种、间距要求堆放。单一库房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设计贮量。 3、保持库内场地清洁,严禁堆放任何杂物。 4、发放炸药雷管、导爆管等爆破器材时应轻拿轻放,分别发放,应按爆破器材出厂时间和有效期先后顺序发放使用。在指定或允许的地点加工爆破器材时,严禁挤压、撞击、磨擦、抛扔及混装。 5、炸药、导火线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的高度。

清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清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清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起草,经 各部门会签、公司领导审核,现予以发布实施,望各部门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各种物料的筒型储存库清库操作,保证清库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筒形库清库:储存固体物料的立式容器,包括圆形库(仓),为解决库内物料结块、粘库,保障储存库出料顺畅,而采用一定方法进行的清理作业。 第三条本制度着力解决公司各种固体物料的筒型储存库清库作业。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XX有限公司。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生产运行部负责组织对筒形库清库作业风险分析,根据作业情况确定作业单位,部长负责审批《有限空间作业票》。 第六条作业部门负责作业票的申请。 第七条作业单位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八条责任部门、人员 一、清库作业部门负责对清库作业过程安全检查、监督。 二、清库作业部门负责申请清库作业票。 三、生产运行部负责组织对筒型库清库作业风险分析。第九条每次清库作业前必须办理作业票。作业部门申请办理作业票,现场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签意见,生产运行部部长主管领导负责审批。 第十条清库人员基本要求 一、清库人员应具有三年工作经验,年龄控制在21?50 周岁,清理库壁挂料必须按照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办理高处作业票。 二、清库人员和监护人员应身心健康,禁忌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清库作业。 三、清库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参加清库操作、安全防护、 紧急救援和事故应急处理知识的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从事清库作业。 第十一条清库作业外包要求 一、清库工作需外包时,承包方必须具备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二、清库前,公司与承包方签订清库外包合同时(包括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承包方须提交清库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审批。 第十二条清库安全措施 一、清库前,公司成立清库工作小组,制定清库方案和应急预案, 并经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公司负责人批准,清库作业过 程必须实行统一指挥。 二、清库作业应在白天进行,禁止在夜间和在大风、雨、雪天等恶劣气候条件下清库。 三、在清库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在仓库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2、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3、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4、化学仪器、药品及办公用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5、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6、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7、仓库必须具备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通风、防晒、防静电、避雷、安全坚固等功能。仓库应具有消防栓、灭火器、灭火沙及报警器等。 8、库存化学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禁忌物料不能混存。 9、遇火、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

品,不得在高温、潮湿的地方存放,必要时还应采取降温及隔热措施。 10、受阳光照射容易产生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试剂和桶装、灌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11、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得物品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及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和同一储存室存放。 12、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易引起燃烧、爆炸危险品应该经常进行检查、测验、化验分析,防止自燃、自爆。 13、危险化学品包装要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14、剧毒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的管理制度。 15、危险化学品用后的包装桶、纸袋、瓶、木桶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回收登记注册,专人负责销毁。 16、库房内应设有湿温度计,每天记录,上午下班前和下午下班前各一次。 17、利用库内外空气温度不同而形成的气压差,使库内外空气形成对流,来达到调节库内湿度的目的。仓管员可根据季节、天气实际情况,确定通风时间长短和通风时开启门窗的数目。根据物品的性质,采取密封,通风和库内吸潮相结合的温度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并保持库房内的温度≤30℃。 18、每天对库房内外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易燃物是否清理,货架牢固程度,堆放是否合理,针对易燃液体,检查封口是否严密,有无挥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消除危害,发展生产的原则及预防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职责和权限,是职能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的依据,是公司员工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第二章安全生产检查 第四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部门为公司办公室。 第五条安全检查:检查应有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到位。 月检查:由总经理或主管安全副经理负责,公司办组织进行。 周检查:由生产厂厂长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 日检查: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安全员对本班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 第六条检查内容:电线、电气设备、运输设备、受压容器、通风设施、消防设施、原材料堆放区的防火、房屋建筑等。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七条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以公司办为主,会同生产厂、班组进行,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第八条对新员工进行公司、班组二级安全教育。 第九条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如电工、焊接工等由上级安全部门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发给上岗证,持证上岗。 第十条对岗位变换的职工,应按新岗位的安全要求和设备的安全操

作作技术要求,进行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 对因事等原因离岗六个月以上要求复工的职工,应经公司办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后才准上岗。 第十二条 公司每季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总结,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小结。 第十三条 公司对每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对下年的安全工作作出安排计划。 第十四条 各部门应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形式开展日常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四章 安全生产奖惩 第十五条 实行安全生产与工资总额挂钩的考核办法。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按月考核,其安全系数与各部门工资总额挂钩结算。 安全系数= 100100奖惩分数 奖分: (一)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且整改及时,有专题材料,经调查落实,奖0.1~1分; (二) 由于安全意识强,避免了重大人身事故的发生,使公司财产避免遭到巨大损失者,奖0.5~5分; (三) 其它情况需要奖励者,奖0.1~1分。 罚分: (一) 没有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扣0.2~2分; (二) 没有按规定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扣0.2~2分; (三) 发生轻伤事故每次扣5~10分,重伤每次扣10--15分,死亡每

清舱作业安全管理

编号:SM-ZD-73878 清舱作业安全管理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清舱作业安全管理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船舶装卸是个需要多环节、多工种,人机高度配合的生产活动。清舱作业是船舶装卸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整条船舶作业收尾阶段,是一个事故多发环节。需要现场指导员应根据整船作业进度提前做好安排,需要门机司机、指挥工、清舱设备司机多方协调配合。从而确保整个生产过程的安全高效。 清舱设备下舱前,指导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首先确认货种是否含有有毒气体,提前打开船舱旋梯入口,保障空气流通,防止一氧化碳和有毒气体对下舱工人及司机的危害。其次要检查工人劳保用品佩戴情况,做好安全防范,并安排清舱设备提前到达码头前沿做好下舱准备,安排专人将吊具运至指定地点并做好安全检查。指导员确认舱内情况符合设备下舱要求后召集门机安全员,协力单位设备队长及人力队长到达现场,并通知现场安质员进行现场监督。工人安装好吊具后,门机安全员及人力队长要严格检查安装是否正确到

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粉尘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尘肺病的发生,改善劳动条件,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一)粉尘作业场所操作规程 1.加强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杜绝职业禁忌症患者上岗,凡患肺结核、支气管哮喘等呼吸系统疾患者均不得上岗。 2.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保证每个作业者都能配戴和适应合格的防护用品。 3.定期对各产尘点全尘、呼吸性粉尘进行科学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矿安全科、公司安全监察部、通风部。 4.井下各转载点、溜煤眼、煤仓、翻矸笼和有煤尘飞扬的地点、回风巷均要安设有效的防尘洒水装置进行喷雾降尘。 5.产尘量大的作业地点,除配戴个体防护用品外,还必须采用湿式作业来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 6.井下各防尘水管主、干、支管必须保持畅通并保证供水,保证井下防尘用水。 7.采面进、回风巷,采区、矿井主要运输大巷要定期进行冲洗或清扫,防止粉尘堆积。 8.隔爆水袋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安装质量要符合安装标准和要求。 9.掘进坚持湿式打眼,放炮时必须使用洒水喷雾装置。

综采综掘作业必须使用内外喷雾。煤矸运输的转载点必须使用喷雾降尘。 (二)考核 1、井下防尘设施没有按规定设置,每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设施不完善影响使用,每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设施完善但没有正常使用,每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2、检查发现作业地点没有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者,严格按照“三违”追查处理。

锰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锰中毒,改善劳动条件,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一)锰作业场所操作规程 1.锰作业场所:要设置锰作业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2.保证作业环境空气良好,通风设施运行正常。 3.岗前健康检查,杜绝职业禁忌患者上岗。凡患有神经精神疾患、肝、肾及内分泌功能障碍者等,不得从事锰作业。 4.加强个人防护、持证上岗。作业时佩戴有害气体防护口罩、眼睛防护罩,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和进食,杜绝违章作业及超时工作。 5.督查规定:无证上岗、作业场所的通风不良、通风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个人防护用品不能正常使用者、超时工作,按违章作业处理。 (二)考核 1、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制度或职业危害警示标识需上墙,发现作业场所无职业卫生制度或职业危害警示标识者,每发现一例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2、检查发现没有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者,每发现一例考核责任人30元。

物资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物资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物资储存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物资储存单位负责人及下属人员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用火用电、消防、储存、装卸、检查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3、危险品应单独仓库存放,并按照危险品规定进行储存管理。仓管员必须熟知所管物品的名称、理化性能,仓储保管要求,防火、防爆、防毒害的处置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4、保管人员应掌握应急处置措施,保持动态巡检,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用火、用电管理 1、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单,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审批单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2、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3、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4、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电器开关及其他电器装置周边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5、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 6、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7、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8、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9、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三、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1、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指定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

纺织公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86241 纺织公司作业安全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纺织公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的作业安全管理,用以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厂内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等危险作业。 2. 术语、定义 2.1 厂内动火作业:在公司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仓、库等,进行清堵、检测、维修、养护等。 2.3 临时用电作业:公司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2.4 高处作业:公司内一切超过2米的登高作业。 2.5高温作业:公司内部涉及高温岗位的作业活动。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