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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管理过程

工程变更管理过程
工程变更管理过程

工程变更管理过程

(V1. 5)

2011-05-11 发布2011-05-11 实施

目录1目的

2适用范围

3职责

4名词解释

5工程变更要素

6标准工程变更管理流程

6.1ECR流程

6.1.1流程图

6.1.2流程说明

6.2ECO发布流程

6.2.1流程图

6.2.2流程说明

6.3ECO实施流程

6.3.1流程图

7工艺变更(不涉及BOM)管理流程

7.1流程图

7.2流程说明

8引用文件和模板

9修订记录

1目的

规范工程变更(EC,Engineering Change)流程, 加强工程变更过程中研发、计划、采购、生产、销售、工程现场、客户服务、商务、质量等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确保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和有效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三地自研产品的硬件、结构件、生产用软固件以及BOM、技术文件的整个生命周期过程中的变更。

3职责

变更控制委员会(CCB,Change Control Board):通常由研发、计划、采购、生产、销售、商务、客服、质量、产品数据管理等人员组成。根据工程变更所带来的不同影响,变更控制委员会的成员会有所不同。变更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工程变更的可行性及影响进行评估。

4名词解释

设计变更:研发为纠正硬件(含结构)、生产用软固件设计缺陷/错误或者进行设计优化等所发起的变更,硬件设计变更会引起产品或零部件实物的变化。

工艺变更:工艺为纠正工艺设计问题或者进行工艺优化所发起的变更(装配工序、调测工艺等等),此类变更分为工艺变更(涉及BOM)和工艺变更(不涉及BOM)两类。

工程变更(EC,Engineering Change):严格定义的对产品及其零部件在其整个生命周期过程中进行的变更评审与综合处理流程,确保不遗漏所涉及的所有产品和业务环节;包括设计变更和工艺变更。

ECR(Engineering Change Request):工程变更请求。

ECO(Engineering Change Order):工程变更任务。

临时变更:针对某批次或某时间段内的产品所做的变更,此变更完成后要恢复到变更前的状态。此类变更通常指由于采购物料供应不足,需要临时采用另外一种物料进行替代加工;或对于客户的特殊需求而对产品进行的特殊加工等;此类变更通常由生产计划部门提出;此类变更不需要更改产品数据,只需要提供变更操作指导书。

5工程变更要素

6标准工程变更管理流程

6.1ECR流程

6.1.1流程图

6.1.2流程说明

●入口准则

在产品及其零部件整个生命周期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而引发产品相关问题:

纠正设计缺陷和错误;

优化设计,提高产品功能、性能;

优化设计,降低成本;

优化工艺,提高可制造性;

仅修改产品数据(BOM、生产文件等);

元器件由于制造商的原因(如不再生产),必须被替代;

软固件升级;

其它。

●输入

问题单(BUG/CR,问题报告)

●活动说明

各类工程师在发现产品相关问题时负责提出问题单(BUG/CR,问题报告); 产品经理/研发经理根据问题单内容,判断确定负责该问题的EC责任工程师; 当EC责任工程师收到问题单后,判断该问题是否值得进一步处理,如问题成立,则接收该问题单,否则向问题提交人做出合理解释后驳回该问题;

当EC责任工程师接收问题单后,进行问题定位,将问题定位到具体的零部件,并设计出能够消除问题的解决方案,对引起问题的零部件进行EC;

EC责任工程师拟制ECR表单,报经所属子项目经理进行专业初审;

产品数据工程师对ECR的规范性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则进入下一步骤,如不通过,则驳回给EC责任工程师修改;

产品数据工程师查询确定该EC的零部件在哪些产品中使用;

产品数据工程师根据ECR内容,初步确定并与EC主管沟通确定需要参与EC评估的CCB成员,EC涉及的环节都应该派人参与CCB;

如果是软固件类变更,触发启动“软固件文件归档流程”(详见《软固件归档和对外转移管理规定》);

CCB成员对变更进行自身负责领域方面的ECR评估,评估主要内容可参考(但不限于)下表:

当EC只涉及到本产品时,EC主管根据ECR申请内容,参考CCB的评审结果,负责对ECR进行审批;如果本EC还影响到其他产品,那么评审范围还将扩大到涉及产品的相关人员,此EC应由产品线总监审批;如果涉及到其他产品线,则应由主管研发的副总裁审批。

如变更所造成的呆滞料超过5万元的应提交公司总裁审批。

如果审批通过,则进入ECO发布和实施阶段;如果未通过,则不进行本项EC。

EC变更需要对变更方式进行决策:

ECR经EC主管审批

●输出

EC主管审批的ECR

6.2ECO发布流程

6.2.1流程图

6.2.2流程说明

●入口准则

ECR经审批通过

●输入

审批通过的ECR

●活动说明

PDE协助EC主管组织EC涉及相关方讨论制定详细的ECO实施方案。方案可参考(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注:如果EC涉及合作厂商,需要与合作厂商沟通制定其相关配合的实施方案。

产品经理对PDE与相关方讨论拟定的ECO实施方案进行审批发布(如涉及合作厂商,PDE需与EC主管沟通是否需要发布给合作厂商接口人,如需要,由DCC实际移交)。

●出口准则

ECO执行方案得到EC主管确定。

●输出

审批通过的ECO通知单

6.3ECO实施流程

6.3.1流程图

●入口准则

ECO通知单相关方签收。

●输入

ECO通知单

活动说明

产品质量经理反馈ECO执行完成

●输出

关闭的ECO

7工艺变更(不涉及BOM)管理流程

工艺变更(不涉及BOM)作为一类特殊的工程变更,由于其变更影响面小,并且时效性要求高,在标准工程变更流程的基础上进行精简。

7.1流程图

7.2流程说明

●入口准则

在产品及其零部件整个生命周期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而引发工艺(不涉及BOM)相关问题:

纠正工艺方面设计缺陷和错误;

优化生产测试环境设计,降低生产相应成本;

优化工艺,提高可制造性;

其它。

●输入

问题单(BUG/CR,问题报告)

●活动说明

工艺工程师拟制工艺类(不涉及BOM)ECR表单,报经生产导入经理批准; 生产导入经理对工艺类(不涉及BOM)ECR进行审批。如果审批未通过,所提ECR结束;

如果生产导入经理审批通过,产品数据工程师协助生产导入经理与具体工艺人员沟通,确定工艺变更通告任务(一般任务项为工艺文件的评审归档);

执行技术文件的评审归档工作(详见《技术文件归档与对外移交管理规定》)。

●出口准则

工艺归档技术文件审批通过。

●输出

评审通过的工艺文件。

8引用文件和模板

引用文件

DTM.TX.03.56《大唐-ASB工程更改接口管理实施细则》

DTM.TX.02.10《文件控制程序》

DTM.TX.02.11《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DTM.TX.03.59《技术文件归档与对外移交管理规定》

DTM.TX.03.137《软固件归档和对外转移管理过程》

引用模板

《工程变更申请单(ECR)_模板》(固化电子平台中)

《工程变更CCB评审会签单_模板》(固化电子平台中)

《工程变更任务通知单(ECO)_模板》(对内)(固化电子平台中)《工程变更任务确认通知单(ECO)_模板》(对外)

9修订记录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2.工程变更审核 2.1目的 通过对工程变更必要性及费用的审核,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 2.2范围 适用于绿城全资项目、控股项目以及按绿城模式管理的参股项目的工程变更审核工作。 2.3职责 2.3.1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分管人员负责变更情况的描述,并从成本角度出发,把好第一道关。 2.3.2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审核工程变更的必要性。 2.3.3项目公司材料设备部审核甲定乙供材料、设备以及无价材料价格。 2.3.4项目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负责审核工程变更费用。 2.3.5项目公司总经理负责工程变更的审批。 2.3.6片区执行总经理负责20万元及以上重大变更的审批。 2.4工作程序 2.4.1施工图会审 2.4.1.1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施工图会审工作,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办公室、工程成本管理部、绿城装饰公司(涉及精装修内容时,下同)、材料设备部(涉及甲定乙供材料和设备以及无价材料,下同)参加。 2.4.1.2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负责审核施工图会审中工程变更的必要性。 2.4.1.3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记录和整理,形成图纸会审纪要,分别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公司、施工单位盖章确认后发至参加会审单位,并留档汇总。 2.4.1.4会审纪要涉及工程成本增减的,项目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应及时计算其变更金额,并在月度工程成本报告中反映变动情况。 2.4.1.5附录:

施工图会审流程图 工作内容责任人/部门 2.4.2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2.4.2.1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根据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变更联系单》,填写《工程变更审批单》。 2.4.2.2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审核变更的必要性,并在审批单上签署意见,确认后送项目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若涉及甲定乙供材料和设备以及无价材料价格审核则送项目公司材料设备部,材料设备部完成审核后送工程成本管理部。 2.4.2.3项目公司工程成本管理部根据合同计算工程变更费用与施工单位核对确认,并在审批单上签署意见后返还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 2.4.2.4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按相应审批权限报有权审批人审定。 2.4.2.5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分管人员根据审批单上意见,录入联系单,经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签字盖章后交施工单位施工,并抄送监理单位。 2.4.2.6附录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1工程变更的类型 1.1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工程方案和工程规模变化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 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工程方案和工程规模变化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 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治方案发生变化的; 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 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 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具体规定如下: 由于建设条件发生变化,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及交通工程中,单位工程费用变化500万元或同一个项目中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费用变化累计超过500万元的; 不可预见的、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如岩溶、滑坡、采空区等,造成工程处理费用超过500万元的; 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 1.3一般设计变更是指除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它设计变。 2变更设计审批层次 2.1重大设计变更 本工程项目的重大设计变更,汕北大道项目公司根据本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审查,经汕头市中建汕北大道投资有限公司审查后转报省交通运输厅,由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审查意见后报交通运输部审批。

2.2较大设计变更 汕北大道项目公司根据本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审查,汕头市中建汕北大道投资有限公司审查后转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批,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2.3—般设计变更 (一)a类:变更单位工程费用变化金额200?500万元(包括200万元)或同一项目中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费用累计200?500万元(包括200万元)的,或处理地质灾害费用在200?500万元(包括200万元)的,由建设公司对变更进行核实后转报省交通集团审批; (二)B类:变更单位工程费用变化金额50?200万元(包括50万元)或同一项目中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费用累计50?200万元(包括50万元)的,或处理地质灾害费用在50?200万元(包括50万元)的,由汕北大道项目公司对变更进行审批; (三)C类:变更单位工程费用变化金额低于50万元或同一项目中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费用累计低于50万元的,或处理地质灾害费用低于50万元的,由项目业主对变更进行审批。 (注:上述同一项目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变更是指同一项目中同一时间确定全线统一的变更,如软土地基处理、路面工程等)3设计变更建议的审查及报批 3.1工程设计变更建议可由项目参建各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建议提出后,监理人、业主对变更建议进行初审、确定变更类别,及时开展变更设计技术、经济论证工作。 3.2设计变更建议报批前分级审查 (一)重大、较大变更,由汕头市中建汕北大道投资有限公司主持或授权汕北大道项目公司主持审查,省交通运输厅、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省交通集团、建设公司、业主、设计、监理、承包人及有关专家参加; (二)一般(A类)变更,原则上由汕头市中建汕北大道投资有限公司主持审查,设计、监理、承包人及有关专家参加; (三)一般(B类)变更,由汕北大道项目公司主持或授权业主主持审查,设计或其代表、监理、承包人以及有关专家参加,邀请上级主管部门代表参加审查; (四)一般(C类)变更,由业主主持审查,设计或其代表、监理、承包人以及有关专家参加。 设计变更建议审查意见或会议纪要或专家咨询意见将作为上报设计变更建议和设计变更文件的依据。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及流 程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 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条、目的 1、为了加强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2、通过对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变更是对原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变更共分为三类: 1、一般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含)以下的; 2、较大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至10万元(含)以下的; 3、重大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 第三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1、由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提出的变更; 2、由监理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3、由设计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4、由施工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按本变更管理办法中图一及图二进行逐级上报审批。 第五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变更单由项目部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第七条变更的控制 1、变更控制原则: 符合国家规范: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保证使用功能: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 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 2、变更内容: 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 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 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 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 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 3、相关部门职责: 项目部: 3.1.1 办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手续; 3.1.2 对拟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 3.1.3 负责变更的实施; 审批2万元(含)以下变更并报公司备案; 合同成本部: 对拟发生的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 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 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 总工: 审核变更实施的可能性及施工工艺合理性;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的管理措施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的管理措施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的管理措施 工程变更依据必须是经建设单位审查批准或由建设单位授权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并由监理机构签发的设计文件或有效书面文件。 监理机构对工程变更的通知、要求或建议的审查处理,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 (1)变更后不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也不影响工程建完后的运行与管理。 (2)工程变更设计技术可行,安全可靠。 (3)工程变更有利与施工实施,不至于因装修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案的变更,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4)工程变更的费用及工期是经济合理的,不至于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5)工程变更尽可能不对后续施工产生不良影响,不至于因此而导致合同控制性工期目标的推迟。 工程变更依据其性质对工程项目的影响程度,分为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一般工程变更和常规设计变更。 (1)重大工程变更,指涉及总体工程特征、运行标准、设备选择以及工程完工工期改变的工程变更。 (2)较大工程变更,指仅涉及单位或分部工程的局部改动、装修形式的改变或施工方案改变的工程变更。 (3)一般工程变更,指仅涉及分项工程细部改变或施工方案改变的工程变更。

(4)常规设计变更(设计修改),指由于设计条件或设计方案不适应工程施工实际情况,或由于设计文件本身的错误,或为优化设计目的所提出的属于一般变更范围以内的对工程设计的调整与修改。(1)当认为原设计文件、技术条件或施工状态已不适应工程现场条件与施工进展时,建设单位或监理机构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发出工程变更指令。 (2)设计部门可依据建设单位或监理机构的要求,或自行根据工程进展提出工程变更建议。 (3)设计部门可依据有关法规或合同文件规定在责任与权限范围内提出对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通知。 (4)施工单位可依据建设单位或监理机构的指示,或根据施工进展提出对工程施工的变更建议。 (5)施工过程中,除由于实际工程量本身超过或小于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增减外,没有建设单位或监理机构发出的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任何工程变更。 监理机构按以下内容,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变更建议书进行审查。 (1)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2)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3)变更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或工作量、引用单价、变更后合同价格以及引起项目合同价格增加或减少总额)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参考模板)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对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都可能产生影响。为了规范工程变更的申报、审查、批准等工作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指的工程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某种原因引起的,需要对原工程设计做出局部调整或修改的事项。 1.3 本制度适用于由建设单位或其它参建单位(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设备制造厂家等)提出的工程变更要求。 1.4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向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调整或修改意见,设计院直接修改图纸,可不统计为工程变更。 2 职责 2.1 所有工程变更都必须经过建设单位批准。在审批工程变更时,建设单位应确认因变更引起的工期和工程造价等方面的影响. 2.2 所有经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变更,都必须由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才可付诸实施。 2.3项目监理部负责审查工程变更的申请;监督和检查经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变更的实施。 2.4施工单位负责工程变更的实施。 3.管理要求 3.1 工程变更的提出 3.1.1 提出工程变更要求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设计图纸有差错或设计内容深度不够; 2 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或者设计条件(地质、设备等)有变化; 3 由于现场条件所限,设计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要求; 4 上级(项目审批)单位提出变更要求; 5 因施工问题需要做出变更; 6 为节约投资、改善运行条件需要做出变更;

7 根据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需要做出变更。 3.1.2 工程变更的要求可以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设备制造单位等提出。 1 设计单位的工程变更要求,可以使用施工图升版的方式或者直接向建设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的方式提出。设计变更通知单应说明变更原因、内容、工程量增减及其相关预算费用等内容。 2 建设单位的工程变更要求,可使用工程联系单直接向设计单位提出,比较重大的变更要求应向设计单位发出正式公函。上级(项目审批)单位和运行单位的工程变更要求,都应当通过建设单位提出。 3项目监理部的工程变更要求,可使用工程联系单直接向设计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 审批 4 施工单位或设备供应商的工程变更要求,应填写工程变更申请单,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建设单位审批。 3.2 工程变更的分类 工程变更可分为四大类: 3.2.1小型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外观形象,而且不增减预算费用的变更事项。例如图纸尺寸的差错更正、材料等强换算代用、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问题的处理等。这类变更不引起工程费用变更或变更甚少。 3.2.2 一般变更: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少量变化,但不涉及可研或初步设计已审定的原则,或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但不影响工程总进度。变更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增減,按施工合同约定无需调整。 3.2.3 较大变更:施工图的设计范围、工艺流程、设备布置有一定变化,但未违反初步设计审定的设计原则,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建设总工期,或者变更引起的工程费用增減,按施工合同约定需要调整。 3.2.4 重大变更:涉及可研或初步设计审定的设计原则、方案或规模、主要设备换型,工程费用增加超限从而将导至原审定的概算调整。 3.3 工程变更的审批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投资,根据《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厦财建[2013]117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工作流程的通知》(厦财建[2016]36号)、《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厦发改投资[2017]6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厦百程[2014]255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自工程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合同结算前,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做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的行为。 第三条工程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节约用地的要求,并有利于节约投资、加快施工进度。各参建单位应在深入调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避免在同一工点发生二次变更。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代建的各类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工程主体的变更。因工程主体变更引起的水保、环保、规划、用地、用海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变更报批手续。公司自营项目可参照本

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工程变更实行业主项目部负责制,工程建设管理部、总工办、工程管理部参与审核,公司领导根据权限审批。 (一)业主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审核、报批(或审批)等工作,督促承包人落实工程变更方案,做好工程变更的汇总工作。 (二)工程建设管理部参与复杂工程或重要工程的变更方案审核,审查工程变更手续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业主项目部年度绩效考核。 (三)总工办参与复杂的工程变更或重要的工程变更的方案审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做好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市发改委。 (四)工程管理部参与工程变更方案论证与变更施工图审查,负责审核工程变更预算,审核工程变更审批手续的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部和业主项目部的年度绩效考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办理工程变更预算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审核中心。 第三章工程变更分类 第六条工程变更分为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和一般工程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工程变更: 1.道路路线方案调整的; 2.工程主要结构物(如隧道、桥梁、互通等)设计方案发生变化的; 3.工程标准、等级、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行为, 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变更科学合理、严谨规范、廉洁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及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 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县政府投资(含使用国有资金)建设项目的工 程变更。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变更,是指政府投资工 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 (一)工程设计图纸的变更; (二)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施工方案的变更; (三)重要材料与设备的改变; (四)施工现场条件等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等技术资料不符引起的现 场签证及变更; (五)工程量清单与费用的调整; (六)因法律、法规、规章调整引起的变更; (七)其他导致工程造价发生较大变动的变更。 第四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经济,先 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工程变更应以书面或补充合同的形式签订,具体内容应与招 - 1 -

标文件、施工合同相一致,不得签订与主合同、招标文件精神相违背的补充合同。不得以工程变更名义,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肢解工程,规避招投标。 第五条工程项目施工中,遇暗沟、古墓、软基等地质实际 情况与地质资料不符及不可预见且急需处理的情况,工程变更增加额在 50 万元以上(不含 50 万元)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专家召开变更审查会议,商定处理方案,形成书面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抢修抢险应急工程及遇不可抗力等原因的,建设单位应在应急处理后及时履行报批手续,并保留相关影像资料。 第六条工程变更的程序: (一)由提出变更方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单位,说明变更项目的名称、 理由、概算及对工期影响; (二)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实地勘察,初步核实变更的理由及变更的工程量; (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 位对工程变更的理由及变更的工程量进行洽商,并由参与洽商各方代表在洽商记录上签字盖公章; (四)需要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的,应说明变更理由,由设计单位项 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的“设计出图专用章”方为有效。涉及重大设 计变更的,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或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五)工程变更洽商一致后,由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明确变更内容, 监理单位对工程变更引起的合同工期、质量、进度、造 - 2 -

变更管理程序文件

工程变更管理程序 一、工程变更的分类: 1、一般变更,指工程变更增加投资在1~2万元以内,另包括由设计方提出的2万元以下变更; 2、较大变更,指变更增加投资在2~5万元以内; 3、重大变更,指变更增加投资在5万元以上。 二、工程变更审查权限 1、1、一般变更由管理部、设计代表、代表处共同审查; 2、2、较大变更由项目办、设计代表、总监办或委托代表处共同审查; 3、3、重大变更由项目办、设计代表、总监办或委托代表处共同审查并报上 级主管部门。 以上变更的审批过程由政监处参与监督。 三、工程变更的流程图 1、业主或其代表(或原设计单位、地方有关方面)提出的变更 参照图—1办理。 2、代表处提出的变更 参照图—2办理。 3、驻地办提出的变更 参照图—3办理。 4、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 参照图—4办理。 四、工程变更的管理 工程变更的条件和价格的确定见有关合同条款。 驻地办一旦得到变更信息(无论变更来源于何方),即应着手进行有关变更资料的收集,尽快地提交给代表处一份能够完整准确的反映项目情况的书面报告。驻地办还应注意收集、整理反映工程状况的资料。包括: 1、变更前后的设计文件、资料、图纸; 2、有关方面的意见、信函。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之间来往的信函、会议记录;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例如水利部门、电力部门、消防部门等)的来往信函; 3、工程变更前后该工程数量的差异。施工单位工、料、机配备以及现场条件变化的情况,并依据这些资料评估变更费用; 4、对施工单位提供的变更工程量清单要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决定采用何种单价标准。应注意同一分项工程的所有变更必须按一个变更报送处理,不得分割项目,改变变更设计类别。 驻地办在收到变更信息后,应尽快完成初审并呈报所有资料到代表处。由代表处召集四方联系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由各方确认。 五、工程变更令的文件组成 1、工程变更令目录。列明所有与之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成有序排列; 2、工程变更令; 3、设计代表的变更设计图; 4、工程变更令说明。作为工程变更令的重要附件,主要阐明变更原因、依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深圳市龙华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龙华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范政府工程变更管理,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实现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目标,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原则 优化设计原则。工程变更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真实和及时的原则,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工期、节约工程成本。 分级审批原则。工程变更按照分类分级原则审批,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并施工的行为。项目单位或使用单位要求提高工程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等引起的变更,须由项目单位或使用单位自行向主管部门申报,获批准后方可按本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第三条适用范围:龙华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工程项目的工程变更。根据区审计部门有关规定,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特殊情况下发生的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现场签证及其他因素引起的索赔三类。 工程量清单错漏项不属于设计变更范畴,其处理原则按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相关约定处理,并填写审批表(见附表4)上中心会议审定后,报区审计部门备案。

现场签证须先报区审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我中心相关部门、设计、监理单位现场查勘,以工程联系单的形式确认,并附相应的照片、测量成果等必要资料,出具设计文件,按中心工程变更有关规定报批。 对于施工合同约定按实结算的子项,由工程管理部汇总相关材料(参照附件7)后,以办文的形式征求前期部、合同部和技术部的意见,上中心会议审定,报中心领导审签。报区审计部门备案。 二、工程变更分类与各参建方职责 第四条工程变更分类 根据工程变更的金额大小,将变更分为四大类: (一)一类变更 单项造价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变更。 (二)二类变更 单项造价在200-500万元之间(含200万元)的工程变更。 (三)三类变更 单项造价在50-200万元之间(含50万元)的工程变更; (四)四类变更 单项造价在50万元以内,且不超过施工合同价5%的工程变更;以及减少或不增加工程费用,不影响总工期的工程变更。 第五条职责划分 (二)设计方:参与工程变更申请的审查和特殊情况下的工程变更处理,并提出意见;负责提供工程变更设计文件及概算;委派设计

工程变更管理程序(含记录)

工程变更管理程序 (IATF16949-2016/ISO9001-2015) 1.0目的: 规范所有与产品设计,生产,质量等相关的工程变更,在实施前能经一定的流程以明了其作用,并通过会签,发行等程序使各单位能正确地执行变更要求,确保执行效果和产品品质及避免公司损失。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户或本公司提出的工程更改通知(ECN)、工艺变更通知(PCN)、工程变更请求(ECR),等所有产品有关设计、生产等相关工程变更。 3.0名词定义: 3.1ECR:全称Engineering Change Request,指工程变更请求。用来详细描述解决产品问题或改善产品质量所需进行的更改及其影响,而向本公司领导或客户提出的改善建议请求,包括设计更改、制程改善、工艺优化、包装等方面。 3.2ECN:全称Engineering Change Notice,指工程变更通知,是已获准生效需执行之变更项目。 3.3PCN:全称是Process Change Note ,指工艺更改通知,是针对某一具体事项或运作流程而对工艺作出的规范性要求经相关部门评审通过,内容可以是对ECN的补充说明、规定重工流程等。 3.4EC NO.:针对客户端工程变更转换为公司内部ECN,如属短期执行有时间或量之限制,在ECN上予以依序编号,以便跟进和追溯。 3.5CP NO.: 针对客户端工程变更转换为公司内部ECN,如属长期执行,在ECN

上予以依序编号,以便跟进和追溯。 4.0职责: 4.1 工程课 4.1.1 负责ECR、ECN、PCN的转化、拟定,审核,主导工程变更执行及安排专人监督实施情况。 4.1.2 负责生产设备调试、测试治具(ICT/FT)、测试程序版本变更的安排和确认。 4.1.3 必要时,提交工程变更过程中的工时、辅料用量和成本评估。 4.2 生管课:负责对变更物料的数量、生产状态及成品状况之反映,必要时与客户协商执行订单。 4.3 制造课:对需执行变更工单的半成品、成品调查,及按工艺变更要求执行,达成执行目的。 4.4 SMT工程课: 负责执行工程变更过程的SMT设备之调试、程序版本升级之执行。 4.5 品保课 4.4.1 负责工程变更后,执行过程和结果的确认、检验与追踪,并保存相应执行记录。 4.4.2 针对产品或物料工程变更后施行可靠性实验。 4.7 采购:依据工程变更文件的内容,与供货商之联系采购、规格、单价等。 4.8 业务:客户提出工程变更过程中涉及到的产品单价调整、增加工时费用请款要求等。 4.9 文件中心(DCC): 负责文件的接收、登录、发行、保存、维护、回收、销毁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技术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明确工程相关单位、业主(或称发包人、甲方、招标人、建设单位,下同)内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及权限,规范工程变更(简称变更)的分类及申报审批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所遵循的原则为优化设计、不降低原设计使用要求、尽量降低或少增加工程成本,并按分类、分级的原则快速、准确、有序地予以处理。 三、所有工程设计变更,按本办法经批准后由工程部下发变更指令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施工单位(或称承包人、中标人、乙方,下同)依据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没有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上述变更。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表示,也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原施工合同作废或无效。 四、由于施工单位过失、违约或毁约及施工方法或工序引起的变更指令,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有权不予认可和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五、所有工程都须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是指根据合同、施工图纸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中标文件(如

投标原则及单价等)及招标文件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施工图预算是指编制单位根据合同、施工蓝图、定额文件及定额计价法的计价原则和有关规范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 六、增加合同外项目,引起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合同总价变化,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程序确定费用。 七、工程项目变更须有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对于某些特殊的工程变更(如抢险等时间上不允许的),经济分析未能及时与技术论证同步报送的,可先报该项目投资估算,但经济分析应在技术论证上报7天内报审,经审批的经济分析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 八、工程变更是指经批准后由监理单位根据规定下发指令的任何工程改变。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基础,凡相对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发生工程数量变化的项目均为工程变更项目。工程变更造价控制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编制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单项金额相对于施工预算对应项目变动的金额作为工程变更审批权限依据。施工预算仅因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数量发生变动差异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在施工预算报批之前,出现与中标造价、合同造价有变动的项目应按工程变更程序报批。工程变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设备材料变更、新增项目等。 九、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建立工程变更台账,按月度对各类变更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费

(完整版)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 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条、目的 1、为了加强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2、通过对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变更是对原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变更共分为三类: 1、一般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含)以下的; 2、较大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至10万元(含)以下的; 3、重大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

第三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1、由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提出的变更; 2、由监理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3、由设计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4、由施工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按本变更管理办法中图一及图二进行逐级上报审批。 第五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变更单由项目部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第七条变更的控制 1、变更控制原则: 1.1 符合国家规范: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1.2 保证使用功能: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最新工程变更制度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深圳市龙华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龙华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范政府工程变更管理,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实现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目标,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原则 优化设计原则。工程变更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真实和及时的原则,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工期、节约工程成本。 分级审批原则。工程变更按照分类分级原则审批,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并施工的行为。项目单位或使用单位要求提高工程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等引起的变更,须由项目单位或使用单位自行向主管部门申报,获批准后方可按本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第三条适用范围:龙华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工程项目的工程变更。根据区审计部门有关规定,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特殊情况下发生的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现场签证及其他因素引起的索赔三类。 工程量清单错漏项不属于设计变更范畴,其处理原则按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相关约定处理,并填写审批表(见附表4)上中心会议审定后,报区审计部门备案。

现场签证须先报区审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我中心相关部门、设计、监理单位现场查勘,以工程联系单的形式确认,并附相应的照片、测量成果等必要资料,出具设计文件,按中心工程变更有关规定报批。 对于施工合同约定按实结算的子项,由工程管理部汇总相关材料(参照附件7)后,以办文的形式征求前期部、合同部和技术部的意见,上中心会议审定,报中心领导审签。报区审计部门备案。 二、工程变更分类与各参建方职责 第四条工程变更分类 根据工程变更的金额大小,将变更分为四大类: (一)一类变更 单项造价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变更。 (二)二类变更 单项造价在200-500万元之间(含200万元)的工程变更。(三)三类变更 单项造价在50-200万元之间(含50万元)的工程变更; (四)四类变更 单项造价在50万元以内,且不超过施工合同价5%的工程变更;以及减少或不增加工程费用,不影响总工期的工程变更。 第五条职责划分 (二)设计方:参与工程变更申请的审查和特殊情况下的工程变更处理,并提出意见;负责提供工程变更设计文件及概算;委派设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建设单位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节总则 一、为规范工程变更管理,加强建设单位(以下简称贵安建投公司)项目工程变更及施工图设计的优化、完善工作,创建优质工程,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保护生态环境,顺利完成建设任务,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贵安建投公司所有组织实施的市政道路项目、公建配套项目、贵安建投公司所代建项目以及自有开发等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三、设计文件是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工程变更原则上以0#台帐所对应的施工设计图纸为准。0#台帐建立原则上以施工单位进场后设计单位发放的无重大变化的设计图纸为依据计算。根据市政工程建设的特点,可以分阶段建立0#台帐。 四、工程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精神与严格科学管理的态度,在不降低原设计标准和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节省用地,维护生态环境,加快施工进度等方面有显著作用时,应考虑优化设计。 五、进行工程变更时,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片资料,其深度与施工图设计相同,以满足施工的需要,并填写相应的工程变更资料及详细陈述工程变更理由,按照本办法明确的审批权限报请批准。未经正式批准的工程变更,不得擅自开工,已开工的不得验收结算。 第二节工程变更的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工程变更: 1、因规划调整及方案优化的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需附相关会议纪要或批复文件、图纸等; 2、因地质变化原因引起的; 3、因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

4、设计明显错误、遗漏或违反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 5、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工程变更可降低投资或节省用地; 6、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工程变更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或保护生态环境效果显著; 7、设计图纸与实际施工现场不相符合的; 8、设计调查不详或施工中因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料场、材料等)发生变化; 9、由于路网、管网、水利、文物、环保、保通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而必须变更原设计方案; 10、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由技术管理部门鉴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工效和促进技术进步; 11、经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为满足某种功能需要而新增的工程或要求扩大建设规模等; 12、其他特殊情况。 第三节职责 一、建设单位职责 1、组织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以及现场确认工作; 2、负责重大工程变更(如需要)的报批工作,负责协调重大工程变更的跟踪审计工作; 3、对本项目工程变更方案进行确认及费用增减进行审核,涉及变更权限应按贵安建投公司有关变更审批程序执行,重大工程变更如需要还须报原审批机关审定认可; 二、设计单位职责 1、负责及时提供工程变更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2、参加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进行现场签认; 3、对已下发的施工图中出现的差、错、碰、漏及时予以更正或

ECN工程变更管理流程 HHC

杭州华创通信机电有限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流程 版/次;A/1 一、目的 1.1 使工程变更(以下简称为“变更”)能有效、迅速的执行,满足客户的需求 及实际生产需求。 1.2 定义变更的标准作业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 二、适用范围 1.所有与已定型产品相关的任何图纸、工艺、BOM、软件、技术文件的变更均 需走变更流程。 2.本流程适用于杭州华创通信机电有限公司所发行的各种变更通知及变更申请活动。 三、权责 销售部 3.1.1负责客户产品变更信息接收(变更通知,邮件通知等),将变更信 息及时通知技术部门,并打印书面资料发给技术部门。 收集客户针对变更的结果及满意度等。 技术部(涵盖所有负责产品开发的部门及各事业部) 3.2.1对客户变更资料进行确认、反馈,按变更流程完成变更资料。 3.2.2对本公司作业改良,工艺优化和书面资料错误进行确认并按变更流 程完成变更资料。 3.2.3重要产品变更时,进行技术转移。 3.2.4负责对客户要求类变更的变更旧物料处理方式作最终判定,以指导 各部门对旧物料进行相应处理(如返修或报废等)。 3.2.5负责《工程变更通知单》的编制。 生产部

3.3.1及时向计划物流部提供各制程的在制完成品和在制未完成品数量。 3.3.2对变更之物料严格按《工程变更通知单》中之处理方式对旧版物料进 行返修或报废。 3.3.3对工艺优化、制程改善、资料错误及时反馈技术部门,由技术部门确 认评估、变更。 品质部 3.4.1负责监督所有《工程变更通知单》涉及内容的实施及确定追溯方法。 3.4.2负责监督所有《工程变更通知单》涉及到产品的变更状况,做好相应 变更记录,必要时向客户提供相应数据。 3.4.3负责对《工程变更通知单》涉及到的物料变更及时跟进供应商,并根 据《工程变更通知单》内容制订或执行新的检验标准。 3.4.4负责对涉及到的检测工序重新审核检测方式。 计划部 3.5.1按《工程变更通知单》及时统计在制已完成品(未入库),在制未完 成品库存数量给业务部门或研发部门。 3.5.2按《工程变更通知单》上的物料处理方式开立相应的返修工单/指示 单给各制程单位进行物料的返修。 3.5.3收到《工程变更通知单》后,及时处理需返修、报废的半成品或成品。 3.5.4对涉及变更的物料作好变更标识,并严格执行先进先出的发料原则。 总经办 3.6.1负责变更相关的ERP数据录入及维护,协助共用料的查询。 3.6.2负责《工程变更通知单》的最后核准。 采购部 3.7.1收到邮件通知的变更信息时,及时(4个工作小时内)通知供应商以 暂停生产涉及到变更的物料,并尽最大可能取消未交PO,减少多生 产旧物料带来的成本损失。 3.7.2及时准确的传递变更后新图纸或加工要求至供应商。准确传达旧物料 的变更执行方式及相应的指示文件给供应商进行返修或报废等动作, 确保厂商交进的物料符合变更物料的处理指示要求。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工程变更行为,合理有效控制工程投资规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XXX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XXX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办法》、《XXX重点项目工程招投标及工程质量管理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变更指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原则上应实行无工程变更的管理制度,可变可不变的项目不办理变更,但发生特殊情况时,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可以办理工程变更。 第四条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工程变更必须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写明执行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工程变更必须遵循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全面性和时效性的原则。设计文件一经审核批准,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项目,应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不得以任何方式肢解或重复工程变更。 第六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变更设计图纸和增减工程项目,应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保持不变和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变更,并需按程序审批和签证。 第二章设计变更 第七条设计变更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工程项目自身的性质和特点,或因设计文件深度不够,或因政策法规调整,或因不可预见因素与环境情况变化,需要变更原有设计文件时,由设计单位充分论证后,对工程项目标准、功能、材料、工艺、质量、构造、尺寸、指标及数量等做出修改或补充设计文件的行为。 第八条设计变更的程序 一、设计变更的提出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章制度及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治理制度 第一章设计变更治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治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操纵成 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 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 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阻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 (规划设计部)代签。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阻碍使用功能, 不阻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阻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 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 元(含)以下的; (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要紧结构布置、 要紧尺寸、坐标、要紧标高、要紧设备及要紧使用功能改 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和成本操纵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 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晰,如:工程名称、变更缘故、变更时刻、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 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依照变更单可准确计算 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由规划设计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如时代广场项目G地块一标段第一次变更, 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SD-GDK-1-JZ-1),并与后 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内容对比。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操纵 1、设计变更操纵原则: 1.1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工程项目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项目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制订本办法。 1.1为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正确地处理设计变更,控制工程规模、标准、质量、工期和造价,保证工程的正常、顺利进行,现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项目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办法,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1.2设计变更的含义是指对技术规范、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作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施工依据的设计文件的变更和数量的调整。 1.3设计变更的范围包括:对施工图所涉及的平纵线形、结构、型式、工程数量、规模、质量标准及任何一部分工程的标高、基线和尺寸等的变更。 第二章设计变更原则及条件 第二条设计变更的原则及条件应遵照下述规定执行。 2.1设计变更必须遵守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的审查意见,并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2.2设计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与严肃的科学态度,尊重施工图设计,以保持设计文件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加快施工进度、节省良田、保护环境、提高安全性能、有利于工程管理方面有显著效果时,可考虑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优化、变更和完善。 2.3设计变更由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按规定办理,任何个人和单

位无权对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和变更指令。 2.4设计变更的依据必须是业主、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人签发的正式文件。 2.5任何口头指令一律不作为承包人现场实施的依据。凡不具备设计变更依据开始施工者,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擅自实施者自负。 2.6对未正式办理变更手续的设计变更,原则上一律不得实施,并不办理工程计量支付。 2.7在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有利于改善行车条件,或节省工程的维修、养护费用的,可提出变更。 2.8由于水利、工矿、文物、城建、地质、环保等方面原因或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必须改变设计,可提出变更。 2.9保持原设计标准和质量,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能解决特殊的技术问题的,可提出变更。 2.10 施工图设计差、错、漏及设计明显不合理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提出变更。 2.11设计变更图表原则上应由原设计单位编制,少数特殊情况经批准也可委托其它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但必须得到设计单位或其派驻现场的设计代表的确认。 第三章设计变更立项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提出 设计变更可以由承包人、设计单位、业主等提出。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由承包人编报设计变更立项申请资料,总监办审核后附立项审核意见,由施工单位附备设计变更立项审查表并完善相应填报内容,并提交设计代表完善相应手续后转报指挥部现场工程部门办理立项申请;设计单位及业主提出的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或设计代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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