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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用明火作业申请表

动用明火作业申请表

GD/U-Q/E-003-006-03

动用明火作业申请表

编号:

机等加工作业产生的明火。

2、此表由动火单位申请填写,交物业服务中心各部门审批后方可动火。

明火作业审批制度

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一、编制目的 有效规范非规定地点动用明火(电焊、气割)作业管理,防止出现火灾及相关事故。 二、审批程序 明火作业必须到部相关门办理审批手续,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凡是在非规定地点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表。明火作业时间超过一天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经分管领导、相关部门、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施工。 1.在办理审批前根据作业现场情况编制好动火措施及灭火方案。2.在办理审批表过程中必须将审批表内容填写清楚,相关部门及人员在核实清楚后予以批准,并签署意见及注意事项。3.《动火审批表》当天有效,遇特殊情况延期的必须向有关部门关领导提前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长施工时间。 4.明火作业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施工地点及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表》所列各项安全要求,确保施工安全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检查,对提出意见立即整改。 5.安全部门应安排专人检查,督促施工人员安全施工。 6.对违反明火作业要求人员,安全部门视情节作出处理。

动火审批表 编号:[ ] 附页: 防火安全措施 ⑴施焊前、必须将施焊地点周围易燃物清除干净,并接好水管洒

灭尘。 ⑵施焊现场至少准备两个灭火器及消火水桶,并备好由不燃材料制作的接、挡火用具。 ⑶施工单位要制定干部到现场检查、监督,施焊中要随时洒水消灭余火,确保安全。 ⑷施焊前对作业现场空气中瓦斯气体进行检查,小于1%方可作业,作业过程中要安排专人随时检查瓦斯浓度。 ⑸动用电焊作业要检查好一、二次接线,二次线要与焊件直接相连,不许搭桥转接,电焊机外壳做好接地,防止触电。作业过程中要醒其它人员防止弧打眼睛。 ⑹动用火焊要检查好氧气、乙炔表及带防止漏气。作业过程中氧气乙炔瓶距作业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m,氧气乙炔瓶相距不得小于5m。作业过程中割下边角料要用接火工具接好采取措施冷却,烤、割部位措施防止烫伤人员,不能采取冷却措施的要采取防护措施。作业部位周边设备、设施要采取挡火措施。 ⑺施焊后对现场彻底洒水,消灭余火,观察一个小时后,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灭火方案 1、发生火灾时 (1)施焊过程中,如果出现失火现象应及时安排灭火。

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参考)

临时动火作业审批表 动火审字第号动火申请单位(章)单位负责人 动火申请单位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动火部位动火方式 动火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动火施工单位操作人员 动火施工单位己釆取的安全措施及承诺1.动火施工单位己釆取了以下安全措施,保证动火作业期间的安全:(1)现场配备有灭火器、消防水(有)(无) (2)现场配备有隔离砂(有)(无) (3)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有)(无) (4)现场有专人监护(有)(无) 2.动火施工单位承担因动火作业造成损失的责任。 申请人签字: 审 批 意 见审核人:批准人: 临时动火作业安全规定动火前“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没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杂物和易燃品、危险品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干净不动火。 5.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不动火。 6.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车间和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险性未拔除不动火。 7.未有配备灭火器材或器材不足不动火。 8.现场安全负责人不在场不动火。 动火中“四要”: 1.现场安全负责人要坚守岗位。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作业人员要加强观察、精心操作,发现不安全苗头时,立即停止动火。 3.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 4.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后“一清” 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现场责任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并确认无误后才能离开。 备注动火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施工人员上岗资格证明;。

动火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身份证、上岗资格证) 注:临时动火作业审批表一式两份,申请动火单位和审批单位各执一份。

动火作业审批表范本

动火作业审批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动火审字第号申请单位中建单位负责人*** 动火作业(原因)水管需焊接联系电话*********** 动火部位动火方式电焊 预计动火持续时间自日时分至日时分 操作人看护(管理)人 动火作业单位已采取的安全措施及承诺1,动火作业单位已采取了以下安全措施,保证动火作业期间的安全: a,专业人员动火,持证上岗 b,已清理易燃物品 c, 已经技术交底及安全动火教育 d, 配备灭火器,接火斗,看护人 2,动火作业单位承担因动火作业造成损失的责任。 申请人签字:*** 总包单位审批意见同意动火 审核人:*** 批准人:*** 监理单位审批意见同意动火 审核人:*** 批准人:***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动火前“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未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杂物和易燃品、危险品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物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可燃液态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干净不动火; 5,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为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不动火; 6,存储易燃易爆品的仓库、车间和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险性为消除不动火; 7,未配备灭火器材或器材数量不足不动火; 8,现场安全负责(看护)人未到位不动火。 动火中“四要”: 1,现场安全负责人(看护人)要坚守岗位; 2,现场看护人和动火作业人员要加强观察、精心操作,发现不安全苗头时,立即停止动火; 3,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 4,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动火后“一清”: 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现场看护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并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备注1,申请单位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上岗资格证明及消防上岗证。 2,动火审批当日有效。 第 四 联 : 申 请 单 位 动 火 现 场 看 护 人 持 有

明火作业审批制度

明火作业审批制度

一、编制目的 有效规范非规定地点动用明火(电焊、气割)作业管理,防止出现火灾及相关事故。 二、审批程序 明火作业必须到部相关门办理审批手续,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凡是在非规定地点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表。明火作业时间超过一天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经分管领导、相关部门、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施工。 1.在办理审批前根据作业现场情况编制好动火措施及灭火方案。2.在办理审批表过程中必须将审批表内容填写清楚,相关部门及人员在核实清楚后予以批准,并签署意见及注意事项。3.《动火审批表》当天有效,遇特殊情况延期的必须向有关部门关领导提前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长施工时间。 4.明火作业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施工地点及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表》所列各项安全要求,确保施工安全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检查,对提出意见立即整改。 5.安全部门应安排专人检查,督促施工人员安全施工。 6.对违反明火作业要求人员,安全部门视情节作出处理。

编号:[ ]

附页: 防火安全措施 ⑴施焊前、必须将施焊地点周围易燃物清除干净,并接好水管洒灭尘。 ⑵施焊现场至少准备两个灭火器及消火水桶,并备好由不燃材料制作的接、挡火用具。 ⑶施工单位要制定干部到现场检查、监督,施焊中要随时洒水消灭余火,确保安全。 ⑷施焊前对作业现场空气中瓦斯气体进行检查,小于1%方可作业,作业过程中要安排专人随时检查瓦斯浓度。 ⑸动用电焊作业要检查好一、二次接线,二次线要与焊件直接相连,不许搭桥转接,电焊机外壳做好接地,防止触电。作业过程中要醒其它人员防止弧打眼睛。 ⑹动用火焊要检查好氧气、乙炔表及带防止漏气。作业过程中氧气乙炔瓶距作业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m,氧气乙炔瓶相距不得小于5m。作业过程中割下边角料要用接火工具接好采取措施冷却,烤、割部位措施防止烫伤人员,不能采取冷却措施的要采取防护措施。作业部位周边设备、设施要采取挡火措施。 ⑺施焊后对现场彻底洒水,消灭余火,观察一个小时后,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改记录表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项目检查内容检查结果 设备安全□仪表是否损坏或定期保养、检测□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定期检测□是否有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危险设备工段有无安全警示 劳保设施及健康 监护□是否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是否正确 □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监护 □危险作业有无监护 □环境卫生是否打扫、窗明机净。 □员工无酒后上班,精神状态良好。 □员工有无睡岗、迟到、早退现象 □员工是否正确操作、使用工装、工具、设备、防护用具(品),有无违反操作规程或野蛮操作以及不安全行为。 □员工有无串岗或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是否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节能不规范。□现场危险因素分析告知牌和警示标志是否完整和设立

用电安全□电气装置带电部分是否裸露 □电气线路是否乱拉乱接或老化 □电气线路绝缘保护层是否破损 □临时用电操作是否规范 □设备有无漏电保护装置或不能使用□配电箱有无防护罩 □有无安全用电警示标志 □电气装置附近是否堆放易燃、可燃物□移动用电设备使用是否规范 □电工巡检记录是否有、且完善。 仓储、作业空间□作业空间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空间照明是否充足 □地面有无防滑措施、有无不平或有无障碍物□通道是否通畅 □作业人员有无违章操作行为 □仓储、生产物料是否堆放过高 □作业环境是否安全、通道是否畅通。 □易燃易爆物是否按规定存储放置,场所安全有无危险。 □各类工装、工具、废品、物料等物品是否按要求分类整齐摆放且稳妥安全 □生产厂所及周围环境有无不安全因素或状态,□设备有无震动、异响、异味情况,无跑、冒、滴漏现象。 □是否按工作要求做好设备、场地清洁,分类摆放整齐各类物品,环境安全 □消防设备是否完整有效、处在备用状态。 □受限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等危险作业是否开具作业票、完善安全措施。

动火作业审批表

动火作业审批表 AQ 2.13 .程工程名称:110Kv鹿窝变电站工程施工单位: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公司申请动火单位动火班组 三级动火作业级别及种类动火部位 (用火、气焊、电焊等) 动火作业由 2012年月日时分起 起止时间至 2012年月日时分止动火原因、防火的主要安全措施和配备的消防器材: 监护人: 申请人: 年月日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名: 年月日动火监护和作业后施工现场处理情况: 作业人签名: 监护人签名: 年月日 填表说明 AQ2.13.2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应严格按照一、二、三级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动火作业分类和审批说明: (一)一级动火作业应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由项目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批,并报公安消防部门备案或批准后,方可动火,动火期限为一天,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动火: (1) 禁火区域内; 2) 油罐、油箱、油槽车和贮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 ( 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 各种受压设备; (4) 危险性较大的登高高焊、割作业; (5) 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 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二)二级动火作业应由施工管理人员在四天前提出申请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工地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在外墙、电梯井、洞孔等部位,垂直穿到底及登高焊、割作业。 (三)除上列以外,其余场所均为三级动火作业,应由所在班组长在动火前三天提出申请,报项目防火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动火。 《动火作业审批表》一式三份,动火申请人、审批人、资料存档各一份。

动用明火管理制度

动用明火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防火工作,加强防火管理,在认真贯彻执行各级防火责任制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在禁火区动用明火有关规定,防止火灾发生,确保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的安全。 一、各分公司根据各自现状划定三级动火区域,明确管理等级要求。 一级动火区:是指由于动用明火极易引起火灾的区域,如油品仓库及工作区域油品点、输油管道、化工危险品仓库及生产区域化工危险品堆放点、成品仓库、木浆及废纸堆场、废纸分拣场、成品分切及打包间、纸机烘干部、输送带原料堆放场周围、发电机房、配电房、电器控制室、木夹板堆场等。 二级动火区:是指因动用明火容易引发火灾的区域,如锅炉房、造纸车间(除分切打包、烘干部)、备品备件仓库等。 三级动火区:除一、二级区域以外的其它区域。 二、各级动用明火审批及动火管理 1、一级动火区动火时,动火部门必须事前填写《临时动用明火申请表》报所辖车间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分公司安全主管审批,并把审批表存入分公司安全档案中。分公司安全主管必须亲自或指定专人到现场落实监护和防火措施,所属车间主任也必须到现场监护或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动火后应做好全面检查,确保无隐患后方可收取防火器材离开。 2、二级动火区域动火时,动火部门必须事前填写《临时动用明火申请表》报所辖车间主任(非车间管辖的报办公室)审批同意,并把审批表事后报分公司办公室备案,车间主任必须亲自到现场落实监护和防火措施,达不到安全要求时不得动火。动火后应做好全面检查,确保无隐患后方可收取防火器材离开。 3、三级动火区域动火时,由分管班长同意,并由班长组织落实

各项安全措施后才可动火,动火后应做好全面检查,确保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4、防火措施一般有:移动可燃、易爆物品至安全距离以外;无法移动可燃物品至安全距离时应采取周围泼水淋湿或阻燃隔离;作业场地放置足够的灭火器材;有专人进行现场监护等。 5、中、夜班所辖车间主任、分公司安全主管不在工作岗位时急需动用明火作业时,由动火部门填写《临时动用明火申请表》报分公司总值班审批,总值班员必须亲自到场监护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6、非专职人员禁止使用电气焊(割)设备,一经发现非专职人员使用予以重罚。 三、特殊工种岗位防火制度 (一)电气焊(割)工 1、一切动焊(割)都必须按动火审批制度规定办理动用明火许可。 2、焊工未经学习考核,无操作证的,要抓紧考证,在未取得操作证期间作业时班组长要加强监护,在特殊工种招收新职工时必须持有上岗操作证。 3、盛装易燃液体或气体的设备,未经彻底清洁和分析不得动焊。 4、有压力的管道、气瓶(罐、槽)不得进行焊接(割)作业。 5、在高空作业时要考虑风向及可燃物与作业点的安全距离,达不到安全距离的不得作业。 6、需焊接油管道时,必须拆卸下来,经清理处理后才可作业,不得带液焊接。 7、气焊动用前必须在气瓶上加装制回阀,不安装的一律不得使用。 8、一、二级动火区域进行焊接(割)时在办理许可的基础上,现场应有专人监护,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明火作业管理规定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明火作业范围、审批手续、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有关事项。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及外来施工人员。 3术语 无。 4职责 4.1 人力资源部负责明火作业的监督、控制和管理工作。 4.2 各部门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此规定进行工作。 5流程图 无。 6规定 6.1 明火作业范围及管理职责 6.1.1 凡在厂区内非正常性生产场所进行临时性焊接、切割、使用电炉、喷灯,建筑 施工溶化沥青用火等作业均属明火作业。 6.1.2 明火作业的定级,由人力资源部安全事务科负责确定,并确定相应的消防防范 措施。 6.1.3 人力资源部安全事务科对从事明火作业人员作业资格的审定。 6.1.4 人力资源部安全事务科和动火部门,必须安排监护人员,对明火现场进行监护。 6.2 安全管理 6.2.1 明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到位的作业要求。 6.2.2 监护人员要佩带明显安全监护标识,不得随便脱离现场,并能正确使用消防器 材,能掌握紧急处置措施。 6.2.3 禁止将氧气作为通风源,动火作业时不得超过规定的动火时间、范围,无动火 证严禁动火。 6.2.4 动火后的安全检查 6.2.4.1 必须对作业部位的焊接质量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修补好,焊接 过的受压设备、容器、管道要经过水压或气压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凡经 过焊、割或加热后的容器,要待完全冷却后才能使用。 6.2.4.2 明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现场,清除遗留下来的火种,确认安全, 方可离开。下班时要主动向警卫人员或下一班有关人员交代,以便加强巡逻 检查。 6.3 明火作业的时间,原则上定于在正常上班到下班之前0.5小时之间进行。如因技 改等项目进度有要求,需在规定时间外进行明火作业时,申请部门必须在危险作

动火作业申请表.doc

*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汉江*管理处 动火作业申请表装修单位: 房 申请动火单位动火班组 动火作业级别及种类 级动火动火部位(用火、气焊、电焊 等) 动火作业起止时间由年月日 由年 动火原因:铁件气割、焊接、小型焊件制作 防火的主要安全措施和配备的消防器材: 1、动火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动火前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并且要持有效相关证件,同时要检查动火现场有无爆易燃物品,对于那些不能移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采取封闭隔绝措施。 2、监火人员要懂得相关的防火知识,在监火期间必须配备水盆或ABC干粉灭火器等灭火器材,不得离岗或私自脱岗。 3、作业人员在动火前,必须先检查本身的动火设备是否齐全有效,电焊机进出线是否老化,有无二次降压保护装置,以防止火灾、触电等事故。 4、高处电气焊接时,其下方要有挡板或接火斗,防止火星四溅引燃易燃物品,割下的金属熔件必须先用水冷却后再放到地面上以防坠物作伤人。 5、不论是动火人员还是监火人员,必须做好自身的防护工作,在作业场所及其周边要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做好相关的防范工作。下班后指派专人对施工周边进行检查,以防零星火种点燃。 6、加强现场危险源的控制,做好重大危险的辨识及评估工作。 监护人:申请人:年月日 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名:年月日 动火监护和作业后施工现场处理情况:

作业人签 名:监护人签名:年月日

填表说明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应严格按照一、二、三级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动火作业分类和审批说明: ( 一导 和之 一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贮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水等场所; (6)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二)二级动火作业应由施工管理人员在四天前提出申请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工地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在外墙、电梯井、洞孔等部位,垂直穿到底及登高焊、割作业。 (三)除上列以外,其余场所均为三级动火作业,应由所在班组长在动火前三天提出申请,报项目防火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动火。 《动火作业审批表》一式三份,动火申请人、审批人、资料存档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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