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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水库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

小型水库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

小型水库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

一、工程设计标准评价

1. 设计方案合理性评价:评估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包括水库规模、库容、溢洪道设计、防洪工程、引水和排水工程等方面的设计是否符合正常操作的需要。

2. 结构合理性评价:评估水库主体结构、辅助设施的设计是否符合工程需要,并且各部分结构之间是否协调统一。

3. 设计图纸和文档评价:评估设计图纸和文档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是否包含了必要的信息和设计细节。

二、施工管理标准评价

1. 施工组织管理评价:评估施工组织管理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效地解决了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并且是否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机制。

2. 施工质量管理评价:评估施工过程中的材料选择、施工方法和技术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且是否有严格的质量控制和验收制度。

3. 安全管理评价:评估施工过程中是否有完善的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且是否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预防。

三、运行管理标准评价

1. 设备运行管理评价:评估水库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性能是否符合预期要求,并且是否有定期的检修和维护计划。

2. 水资源管理评价:评估水库的蓄水、供水和调水能力是否满

足实际需求,并且是否有合理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3. 应急管理评价:评估应急管理措施的完善性和有效性,包括遇到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理和预警机制。

四、环境保护标准评价

1. 水库周边环境评价:评估水库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并且评估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得到有效的实施和落实。

2. 水质保护评价:评估水库水质的变化情况,并且评估水库的排污和处理措施是否符合相关的环保要求。

3. 生态保护评价:评估水库对周边生态系统的影响情况,并且评估相关的生态保护措施是否得到有效的实施和落实。

以上评价标准可根据具体的小型水库工程情况进行调整,以达到对工程建设、施工和运行管理的全面评价和监督。同时,还应建立完善的评价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评价标准的实施和有效性。五、维护管理标准评价

1. 定期检修评价:评估水库定期检修的频率和内容是否合理,并且评估检修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 巡查监测评价:评估水库巡查监测工作的覆盖率和频率是否满足要求,并且评估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库区绿化管理评价:评估水库库区的绿化装饰和管理情况,包括植被状况、景观设计和绿化维护等方面。

六、社会效益评价

1. 经济效益评价:评估水库的经济效益,包括水资源利用、农田灌溉、发电等方面,以及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2. 生态效益评价:评估水库对当地生态系统的影响,包括生物

多样性保护、水生态系统恢复等方面的效益。

3. 社会效益评价:评估水库对当地社会的影响,包括水源保障、灾害防控、生活用水等方面的效益。

七、标准化管理体系评价

1. 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评价:评估水库管理单位是否建立了完善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并且评估管理体系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2. 监督检查评价:评估管理单位对水库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的频率和效果,并且评估监督检查的结果是否得到有效的处理和落实。

3. 绩效评价:评估管理单位的工作绩效,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表现。

八、持续改进

1. 缺陷纠正和预防措施评价:评估管理单位对工程缺陷和问题的处理措施是否有效,并且评估管理单位对将来工程的预防措施是否得到重视。

2. 培训和提升评价:评估管理单位对工程人员的培训和提升工作是否得到重视,并且评估培训措施的有效性和效果。

3. 监督和评估反馈评价:评估监督和评估机构对管理单位的反馈及时性和准确性,并且评估管理单位对反馈意见的处理和改进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综上所述,小型水库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应涵盖工程设计、施工管理、运行管理、环境保护、维护管理、社会效益、标准化管理体系以及持续改进等多个方面。通过对这些方面的评价,

可以全面了解和监督水库工程的建设、施工和运营过程,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并且最大限度地发挥水库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评价标准的实施需要相关部门和管理单位的共同努力,同时还需建立有效的监督和反馈机制,以实现标准化管理的规范化和持续改进的目标。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 (公开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现代化,推动标准化管理迭代升级,科学评价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运行安全和效益充分发挥,依据**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以下简称标准化管理评价)是按照评价标准对工程标准化管理建设成效的全面评价,主要包括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和数字化改革等方面。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在水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水库(大坝),4级及以上堤防、海塘,大中型水闸,大中型泵站,大中型闸站,大中型调水工程,大型、重点中型及入围2023-2025年中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储备项目库的一般中型灌区,容积5万立方米以上山塘,日供水规模200吨或千人以上农村供水工程,总装机容量1000-50000千瓦的农村水电站,1万亩以上且通过整治的珏区工程,基本水文测站。其他小微型水利工程可以参照执行。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对象为水利工程。水库及附属工程、闸站工程、堤防海塘及其交叉建筑物等一体化综合性工程标准化管理应整体创建、整体评价,由规模等级最高的主体工程对应的管理单位(产权人)承担创建工作,相关工程评价标准中的共性内

容应统筹考虑。多个工程同属一个管理单位的,原则上宜同步创建,统一评价。 第四条标准化管理评价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由管理单位(产权人)自评与水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相结合。 省水利厅负责指导全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和评价,组织开展省水利厅评价工作。其中水库、堤防、海塘、水闸、泵站、闸站、调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督导及评价工作由省水利厅运管处牵头,水库中心、钱塘江中心、水文中心具体支撑;灌区、山塘、农村供水工程、农村水电站和珏区标准化管理督导及评价工作由农水水电水保处牵头,农水中心、水资源水电中心具体支撑;水文测站标准化管理督导及评价工作由水文中心负责。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由管理单位(产权人)自评,县级或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评,符合精品工程条件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为精品工程。精品工程达到省水利厅评价标准要求的,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省水利厅评价;通过省水利厅评价的工程,认定为省级标准化管理工程,并由省水利厅通报。省级标准化管理工程达到水利部评价标准要求的,由省水利厅推荐申报水利部评价;通过水利部评价的工程,认定为水利部标准化管理工程,并由水利部通报。 第五条标准化管理评价按水库、堤防、海塘、水闸、泵站、调水工程、灌区、山塘、农村供水工程、农村水电站、珏区工程、水文测站等工程类型,分别执行相应的评价标准。大中型水库、小

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手册

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手册 前言 小型水库承担着灌溉、防洪、渔业、生态等多种功能,是农村地区的重要公共 设施。然而,由于小型水库数量大、分散、管理分散,存在管理不规范、历史问题等问题,导致水库安全隐患频发。因此,有必要通过制定标准化管理手册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小型水库安全运行。 第一章总则 1.1 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所有小型水库的管理,包括水库规划、建设、日常维护、灌溉、 防洪、管理及相关人员的培训。 1.2 名词解释 •小型水库:指库容小于1000万立方米的水库。 •优先保障功能:指水库用于城乡供水、生态环境等公益性用途的功能。 •安全管理:指保证水库正常运行,避免水库出现安全隐患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水库建设 2.1 规划设计 小型水库规划设计应考虑水库的优先保障功能。同时,应依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地形地貌、水文条件和使用需要等因素进行科学规划和设计。 2.2 工程建设 水库建设应依据规划设计方案,合理选用建设材料、施工设备和技术,确保工 程质量符合相关规定。 2.3 竣工验收 小型水库建成后,应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应对水库工程质量、完好性、防渗排水、安全保护、设施齐全等方面进行检查。

第三章日常管理 3.1 水库维护 水库维护是确保水库正常运行的重要措施之一。水库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的维护制度,制定定期维护计划,检查、清理水库工程和设施,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3.2 安全管理 水库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水库安全管理规程,保持水库环境清洁卫生,加强水库巡查,及时处理水库安全隐患。 3.3 灌溉管理 小型水库不仅需要提供灌溉水源,还要保证合理的灌溉管理方式。水库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的灌溉计划,加强灌溉水量和品质监测,控制灌溉时间和方式,确保灌溉效益最大化。 3.4 防洪管理 水库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的防洪管理制度,加强对水库附近地区的监测,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洪涝灾害,抢险救灾的应急预案和措施也要提前制定,以便在发生洪涝等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响应。 第四章人员培训 水库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关技术培训和管理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及技能水平,更好地管理和维护水库。同时,应定期对水库相关人员进行防洪、抢险等知识培训,提高水库安全管理能力。 第五章建设与管理资金 5.1 资金筹措 小型水库的建设和管理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应采取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包括政府资金、社会资金和投资项目等。 5.2 资金管理 水库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情况合理、透明、公开。资金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防止挪用、滥用资金等不正当行为。

小二型水库标准

小二型水库标准 水库作为一项重要的水利建设项目,在保证水源安全、满足人民用水、增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小型水库是指封闭容积不大于10000m3的水库,不包括游泳池和灌溉池。《小二型水库标准》是针对小型水库建设实施的一套规范,旨在维护水质安全,保障周围环境无害,并防止因日常维护不力而导致的水池失效。 小二型水库标准一般包括水库的建设、运行及其相关工程的设计规范、技术要求以及管理等内容。 一、水库设计规范: 1、水库应遵循“功能实用、造价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设计应符合《水利工程技术设计规范》的规定; 2、水库应具备良好的抗泥沙能力,水库本体及岸坡的设计应符合《水利建设抗泥沙规范》的要求; 3、水库的供水及水提升标准应符合《水库灌溉工程技术设计规范》的要求; 4、水库的排洪标准应符合《水库安全设计规范》的规定,防洪措施应根据洪水规模、影响范围决定; 5、水库的地质条件要与水库设计及施工有关,应按照《水利工程勘查设计规范》的规定做好地质勘查; 6、水库的环境保护应按照《水利工程生态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对其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开展相应的防治措施; 7、水库的水质保护要达到《水库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防止

污染物进入水库,保护其环境质量和水文水质; 8、水库的可操作性应适应水库管理和操作条件,应符合《小型水库可操作性设计规范》的要求。 二、水库技术要求: 1、水库的控制应符合《水利工程控制规范》的要求,以确保水库的安全运行; 2、水库的维护及修复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应符合《水库维护修复技术规范》的要求; 3、水库的供水和排洪设施必须设计结构强度适宜,应符合《水库排洪设备设计规范》的要求; 4、水库的自然蓄水量要考虑多年平均径流量、出库量等,应符合《水库自然蓄水量计算规范》的要求; 5、水库管理及监测要求应符合《水库管理及监测规范》的要求,以保障水库安全运行; 三、水库管理: 1、水库建设完成后,应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监督管理; 2、水库的日常操作管理要符合《小型水库日常操作管理规范》的要求,确保水库的安全运行; 3、水库的资金管理要合理调配,避免两轻二重,确保水库管理及养护工程顺利进行; 4、水库的安全检查要定期对水库进行检查,应符合《水库安全

小型水库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

小型水库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 小型水库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 一、工程设计标准评价 1. 设计方案合理性评价:评估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包括水库规模、库容、溢洪道设计、防洪工程、引水和排水工程等方面的设计是否符合正常操作的需要。 2. 结构合理性评价:评估水库主体结构、辅助设施的设计是否符合工程需要,并且各部分结构之间是否协调统一。 3. 设计图纸和文档评价:评估设计图纸和文档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是否包含了必要的信息和设计细节。 二、施工管理标准评价 1. 施工组织管理评价:评估施工组织管理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效地解决了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并且是否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机制。 2. 施工质量管理评价:评估施工过程中的材料选择、施工方法和技术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且是否有严格的质量控制和验收制度。 3. 安全管理评价:评估施工过程中是否有完善的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且是否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预防。 三、运行管理标准评价 1. 设备运行管理评价:评估水库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性能是否符合预期要求,并且是否有定期的检修和维护计划。 2. 水资源管理评价:评估水库的蓄水、供水和调水能力是否满

足实际需求,并且是否有合理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3. 应急管理评价:评估应急管理措施的完善性和有效性,包括遇到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理和预警机制。 四、环境保护标准评价 1. 水库周边环境评价:评估水库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并且评估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得到有效的实施和落实。 2. 水质保护评价:评估水库水质的变化情况,并且评估水库的排污和处理措施是否符合相关的环保要求。 3. 生态保护评价:评估水库对周边生态系统的影响情况,并且评估相关的生态保护措施是否得到有效的实施和落实。 以上评价标准可根据具体的小型水库工程情况进行调整,以达到对工程建设、施工和运行管理的全面评价和监督。同时,还应建立完善的评价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评价标准的实施和有效性。五、维护管理标准评价 1. 定期检修评价:评估水库定期检修的频率和内容是否合理,并且评估检修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 巡查监测评价:评估水库巡查监测工作的覆盖率和频率是否满足要求,并且评估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库区绿化管理评价:评估水库库区的绿化装饰和管理情况,包括植被状况、景观设计和绿化维护等方面。 六、社会效益评价 1. 经济效益评价:评估水库的经济效益,包括水资源利用、农田灌溉、发电等方面,以及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2. 生态效益评价:评估水库对当地生态系统的影响,包括生物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库、水闸、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库、水闸、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公布日期】2023.08.23 •【字号】宁水建运发〔2023〕18号 •【施行日期】2023.08.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 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库、水闸、堤防工程标 准化管理评价标准》的通知 宁水建运发〔2023〕18号各市、县(区)水务局,厅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及其评价标准的通知》(水运管〔2022〕130号)有关要求,水利厅组织制定了《水库、水闸、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8月23日水库、水闸、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为加强水库、水闸、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科学评价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运行安全和效益充分发挥,依据水利部《关于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制定本标准。 一、评价内容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以下简称标准化评价)是按照评价标准对工程标准化管理建设成效的全面评价。整体评价标准分为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和信息化建设5个类别。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已建成运行的大中型水库、水闸、以及4级以上堤防等工程的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其他水库、水闸、堤防参照执行。 三、评价方式 自治区水利厅负责指导全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和评价,组织开展自治区级水利标准化评价工作。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和组织开展评价工作。 标准化评价按水库、水闸、堤防等工程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的评价标准。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自治区水利厅确定的标准化工作要求,分类制定本级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及其评价标准,评价认定本级标准化管理工程。 四、申报条件 自治区级评价按照自治区评价标准执行,申报自治区评价的工程,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程(包括新建、除险加固、更新改造等)通过竣工验收或完工验收投入运行,工程运行正常; (二)水库、水闸工程按照《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和《水闸注册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注册登记; (三)水库、水闸工程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和《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安全鉴定,鉴定结果达到二类以上标准或完成除险加固、更新改造;堤防工程达到设计标准;

小型水库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V1

小型水库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V1 小型水库工程是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程标准化管理至关重要。为了保障小型水库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需要制定一套完备的评价标准。 一、安全性评价 1.坝体安全评价:应评估坝体整体安全状况及破坏可能性,如是否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地质等自然环境因素对坝体稳定性的影响 2.泄洪安全评价:应评估泄洪设施完好性、泄洪能力、弃洪轨道的安全状况 3.紧急排险能力评价:评估应急排险方案的完备性和可行性,同时保障排险设备和人员的安全和有效性 二、可持续发展评价 1.生态环境评价:评估小型水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如是否破坏了生态平衡、是否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了威胁等 2.水资源评价:评估小型水库的蓄水量与出水量的匹配度,是否影响周边取水、排洪等用水活动 3.经济效益评价:评估小型水库的建设成本与社会经济收益是否相匹配,并预测其未来的经济效益

三、技术水平评价 1.设计技术水平评价:评估小型水库的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技 术标准和工程规范,同时是否考虑到水库的建设地理环境和客观条件 2.建设技术水平评价:评估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是否存在违 规行为,是否具备工程施工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3.运行管理技术水平评价:评估小型水库运行管理的技术水平,如工 作人员的培训情况、灌溉用水、洪水调度、抗旱等方面的综合运行管 理情况 综上所述,制定小型水库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不仅可以保障小 型水库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同时可以促进小型水库工程持续发展,提 升整个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我们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这些标准,并逐步推广在所有小型水库工程建设管理中。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 一、引言: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是指依据国家或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对水利工程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以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评价细则旨在对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进行全面评价,以帮助相关方面发现问题、改进管理,并提高工程质量和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 二、评价内容: 1.法律法规的依从性 评价项目:水利工程项目是否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评价指标: - 项目是否取得了相应的水利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 项目是否遵循了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 项目是否遵循了相关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 项目是否符合相关的建设用地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等。 2.标准和规范的应用性

评价项目:水利工程项目是否应用了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评价指标: - 项目设计是否参考了相关的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 - 项目施工是否按照相关的施工规范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 - 项目运营和维护是否遵循了相关的运营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项目验收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 3.质量管理系统的建立与应用 评价项目:水利工程项目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了有效的应用。 评价指标: - 项目是否建立了相应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 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推行和落实; - 项目是否进行了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和优化。 4.安全管理措施的完善与执行 评价项目:水利工程项目是否在施工、运营和维护中采取了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并进行了执行。 评价指标: - 项目是否编制了安全生产计划和应急预案等;

水库标准化政策

水库标准化政策 水库标准化政策是指在水库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过程中,遵循国家或地方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以确保水库工程安全、高效运行。以下是一些关于水库标准化政策的重要方面: 1. 设计标准:水库工程应按照国家或地方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包括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规范、地质勘察规范、建筑设计规范等。设计标准要求合理确定水库的规模、结构、功能和安全性等参数,确保水库工程满足设计要求。 2. 施工标准:水库工程的施工应按照相关的施工规范和标准进行,包括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施工标准要求合理组织施工过程,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防止施工事故的发生。 3. 运行管理:水库工程的运行应按照相关的运行管理规范和标准进行,包括水库调度管理规定、安全管理规定等。运行管理要求合理安排水库的调度计划,确保水库的供水、防洪、发电等功能正常运行,并加强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及时采取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 4. 维护保养:水库工程的维护保养应按照相关的维护管理规范和标准进行,包括巡查检测规定、设备维护规定等。维护保养要求定期对水库进行巡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水库工程的问题,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5. 管理制度:各地应建立健全水库管理制度,包括水库巡查、监测、应急预案、责任追究等制度。此外,还要加强水库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水平。 6. 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水库工程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和评估,提高管理效能。包括建立水库信息管理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安全风险预警系统等。 7. 验收标准:水库工程在竣工后应按照相关验收规范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8. 考核评价:对水库工程的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评价,包括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等方面。 总之,水库标准化政策旨在确保水库工程的安全、高效运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益,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实施这些政策,有助于降低事故风险,节约资源,提高水库管理水平。

吉林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试行)

吉林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及其评价标准的通知》(水运管〔2022〕130号)要求,依据《关于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在全省建立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常态化评价机制,以评促建,组织各地推进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保障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建成运行的大中型水库、水闸、堤防(3级以上)、泵站、灌区、调水等工程的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其他小型水库、水闸、堤防、泵站、灌区、调水等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评价内容、标准及权限 第三条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以下简称标准化评价)是按照评价标准对工程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成效的全面评价。大中型水库、水闸、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和信息化建设等5个方面;调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及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等5个方面;灌区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供用水管理、经济管理等5个方面;泵站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内容另行规定。 第四条标准化评价按照水库、水闸、堤防、泵站、灌区、调水等工程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的评价标准。大中型水库、水闸、堤防工程标准化评价分别按照《吉林省大中型水库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吉林省大中型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吉林省大中型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执行。灌区工程标准化评价按照《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大中型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施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引言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在水利工程管理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至关重要,它能够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提高工程运行效率。为了规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概述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形成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 2、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操作等,确保工程管理过程中遵循安全规范。 3、安全操作规程:针对各类设备和设施,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指导工作人员正确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4、安全防范措施: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安全防护设备等,降低安全隐患。

5、安全检查与评估: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同时,对安全状况进行评估,为改进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关键词分析 1、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指负责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维护保养的单位,通常包括水电站、水库、堤防等各类水利工程的管理机构。 2、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在生产过程中,通过制定实施标准化的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措施,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安全要求,以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3、评审标准:指用于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各项指标和要求,是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依据。 结论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是衡量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通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可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提高工程运行效率,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对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至关重要。 建议 为了提高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提高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对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评审的活动。 第三条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适用于各类水利工程,包括:水库、大中型渡槽、闸站、堤防等。 第四条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由国家水利部责任,国家水利厅、市级水利主管部门配合完成。 第五条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应遵循公开、公正、公正的原则,保护申请单位的合法权益,保证评审结果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第二章评审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由具备水利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专业机构承担,机构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相应的法人资格; (二)具备与其业务范围相符的人员队伍; (三)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第七条在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过程中,评审机构应配备合格的评审人员。评审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熟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体系; (三)具备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 (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第八条评审机构和评审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提高综合能力和技术水平。 第三章评审程序 第九条申请单位须向国家水利厅或市级水利主管部门提交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申请材料应包含下列内容:(一)申请表; (二)水利工程的相关资料; (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 (四)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条国家水利厅或市级水利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机构进行初步评审,评审结论为同意评审或不同意评审。 第十一条如果初步评审结果为不同意评审,申请单位可申请复议。复议期限为10个工作日,国家水利厅或市级水利主管部门应在复议期限内完成复议工作。 第十二条同意评审的申请单位,应向评审机构缴纳评审费用,并按要求提交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水安监〔2013〕189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水利部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一、二、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和非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二章单位申请 第三条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实行网上申报。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须根据自主评定结果登录水利安全监督网(https://www.sodocs.net/doc/fd19272421.html,)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系统”,按照《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经上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提交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 其中,审核单位为非水利部直属单位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须以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登陆“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第四条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主要审 核: (一)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二)自评报告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是否完整。 对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合格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通知其开展评审机构评审;对符合申请条件但材料不完整或存在疑问的,要求其补充相关材料或说明有关情况;对不符合申请条件 的,退回申请材料。 第三章评审机构评审 第五条通过水利部审核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委托水利部认可的评审机构开展评审。评审所需费用根据评审工作量等实际情况,参照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由承担评审的机构与委 托单位双方协商,合理确定。 第六条评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违法行为记录; (二)具有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办公设备; (三)从事水利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5年以上; (四)具有满足评审工作需要的人力资源,其中评审工作人员不少于15人;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根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水安监〔2011〕34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申请一级的非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是指部属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非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地方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中央企业. 其中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为大中型且施工工期2年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小型水利工程或施工工期2年以下的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不需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但应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水利水电施工企业评审执行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见附件一;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评审执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见附件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评审执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见附件三.以下统称评审标准.

第四条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依据评审得分确定,评审满分为100分. 一级:评审得分90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的70%; 二级:评审得分80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的70%; 三级:评审得分70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的60%. 不达标:评审得分低于70分,或任何一项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低于应得分的60%. 第五条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负责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一、二、三级和非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其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司.评审具体组织工作由中国水利企业协会承担. 第六条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程序: 一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依照评审标准进行自主评定; 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主评定结果向水利部提出评审申请; 三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水利部认可的评审机构开展现场评审; 四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审定,由水利部公告、颁证授牌. 第二章自主评定和申请 第七条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评审标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主开展等级评定,形成自评报告见附件四.自评报告内容应包括:单位概况及安全管理状况、基本条件的符合情况、自主评定工作开展情况、自主评定结果、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计划及措施、整改完成情况等.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在策划、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时,可以聘请专业技术咨询机构提供支持.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科学评价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中型水库、水闸,七大江河干流、流域管理机构所属和省级管理的河道堤防、湖泊、海岸以及其它河道三级以上堤防等工程,其它水库、水闸、河道堤防等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的对象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指直接管理水利工程,在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重点考核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四类。 第四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的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所属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部直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由水利部负责。 - 1 -

第五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按河道、水库、水闸等工程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的考核标准。 第六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实行千分制。水管单位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水利部制订的考核标准对水管单位管理状况进行考核赋分。 第七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分水管单位自检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验收两个阶段。考核结果达到水利部验收要求的,可自愿申报水利部验收。 第八条通过水利部验收,考核结果总分应达到920分(含)以上,且其中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的85%。通过省级及其以下考核验收,考核结果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九条水管单位应加强日常管理,根据考核标准每年进行自检,并将自检结果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水管单位,水管单位应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整改,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条申报水利部验收的,需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水管体制改革并通过验收。 2、水库、水闸工程按照《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和《水闸注册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注册登记。 3、水库、水闸工程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和- 2 -

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设置:本标准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的核心要求为基础,共设置8个一级项目、28个二级项目和149个三级项目。 三、分值设置:本标准按1000分设置得分点,并实行扣分制。在三级项目内有多个扣分点的,可累计扣分,直到该三级项目标准分值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四、得分换算:本标准按百分制设置最终得分,其换算公式如下:评定得分=[各项实际得分之和/(1000-各合理缺项分值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1页

目录 1、目标职责(150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制度化管理(60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教育培训(60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现场管理(450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170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应急管理(50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事故管理(30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持续改进(30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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