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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分析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分析

A.抢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被夺走并变卖的手机

B.寻衅滋事案,要求被告人赔偿所造成的物质损失

C.虐待被监管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体罚虐待致身体损害所产生的医疗费

D.非法搜查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非法搜查所导致的物质损失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刑诉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状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选项B正确。《刑诉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害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患病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丢失行为力量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选项C.D错误。《刑诉解释》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

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另外,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非法搜查案,侵害的是他人的隐私权,不行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王某涉嫌在多个市县连续组织淫秽表演,2023年9月15日被刑事拘留,随即聘请律师担当辩护人,10月17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12月5日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关于律师提请检察院进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10月14日提出申请,检察院应受理

B.11月18日提出申请,检察院应告知其先向侦查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C.12月3日提出申请,由检察院担当监所检察工作的部门负责审查

D.12月10日提出申请,由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审查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展审查。对不需要连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状况通知人民检察院。据此可知,10月14日,检察院尚未批准逮捕王某,所以检察院不需要进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选项B错误。《检察院规章》第六百一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展审查。人民检察院

发觉或者依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的申请,经审查认为不需要连续羁押的,应当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检察院规章》第六百一十七条规定,侦查阶段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由侦查监视部门负责;审判阶段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由公诉部门负责。监所检察部门在监所检察工作中发觉不需要连续羁押的,可以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据此可知,12月3日提出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由侦查监视部门负责,而不是检察院担当监所检察工作的部门负责。12月10日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应由公诉部门审查是否需要连续羁押。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详解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详解 司法考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于希望从事法律行业 的人来说,这是一道重要的门槛。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本文将 提供一些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的详解,希望能给考生们提供一些参考 和帮助。 第一部分: 选择题 选择题是司法考试中的常见题型,主要测试考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 程度和理解能力。以下是一道典型的选择题及其解答。 题目: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下哪项不属于价值观念刑法规范? A. 欺骗罪 B. 赌博罪 C. 抢劫罪 D. 敲诈勒索罪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欺骗罪、赌博罪、抢劫罪和敲诈勒索 罪均属于刑法规范。这些罪行都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因此,正确答案是:没有选项不属于价值观念刑法规范。 第二部分: 判断题 判断题是考生需要根据自己的法律知识和理解判断给定的陈述是否 正确。以下是一道判断题及其解答。

题目: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吸毒罪属于无期徒刑犯罪。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吸毒罪并不属于无期徒刑犯罪。根据 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吸毒罪一般属于有期徒刑犯罪。因此,以上陈 述是错误的。 第三部分: 论述题 论述题是要求考生对某一法律问题进行详细的阐述和说明。以下是 一道论述题及其范例回答。 题目:我国能源法的核心价值是什么? 回答:我国能源法的核心价值是维护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济可持 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能源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撑,能源法是为了 调整和规范能源领域的生产、利用和管理行为,确保国家能源安全的 法律保障。在能源法的指导下,国家可以合理规划和利用能源资源, 加强对能源环境的保护和管理,推动能源结构的优化和调整,实现经 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能源法也强调生态环境的保护,防止能源开 发和利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因此,我国能源法的核心价值是在 维护国家能源安全的前提下,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并保护生态环境。 总结: 通过对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的详解,我们可以看到考试中常见的题型,以及如何正确回答和解答这些题目。在备考时,除了熟悉和掌握 相关的法律知识外,还要注重理解能力和运用策略,灵活应用知识解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分析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分析 A.抢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被夺走并变卖的手机 B.寻衅滋事案,要求被告人赔偿所造成的物质损失 C.虐待被监管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体罚虐待致身体损害所产生的医疗费 D.非法搜查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非法搜查所导致的物质损失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刑诉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状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选项B正确。《刑诉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害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患病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丢失行为力量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选项C.D错误。《刑诉解释》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

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另外,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非法搜查案,侵害的是他人的隐私权,不行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王某涉嫌在多个市县连续组织淫秽表演,2023年9月15日被刑事拘留,随即聘请律师担当辩护人,10月17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12月5日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关于律师提请检察院进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10月14日提出申请,检察院应受理 B.11月18日提出申请,检察院应告知其先向侦查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C.12月3日提出申请,由检察院担当监所检察工作的部门负责审查 D.12月10日提出申请,由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审查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展审查。对不需要连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状况通知人民检察院。据此可知,10月14日,检察院尚未批准逮捕王某,所以检察院不需要进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选项B错误。《检察院规章》第六百一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展审查。人民检察院

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关于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由单位出具 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但不能出具鉴定意见 C.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相应证人和鉴定人均应出庭 D.证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其庭前证言仍可能作为证据;鉴定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2、关于缓刑的适用,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 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 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 D.丁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 3、关于缓刑的适用,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 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 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 D.丁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 4、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1)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2)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3),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4)论处。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5)。将以下哪一选项内容填充到以上相应位置是正确的? A.(1)地位(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 B.(1)职务(2)国家工作人员(3)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 C.(1)职务(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 D.(1)地位(2)国家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 5、李某不服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分,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决定。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及解析

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及解析 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及解析 司法考试是一项对法律专业人才进行选拔的重要考试,其试题涵盖了法律知识、法律理论、法律实务等多个方面。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及解析,帮助考生更好地准备和应对考试。 一、法律知识试题 司法考试中的法律知识试题主要考察考生对法律法规、法律条文的掌握程度。 这类试题通常以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等形式出现。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 注重对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和理解,掌握各类法律条文的基本内容和适用范围。例如,一道法律知识试题如下: 根据我国《合同法》,下列哪种情形下的合同是无效的? A. 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B. 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C. 当事人一方以恶意串通、哄抬价格等不正当手段订立合同; D. 当事人一方以虚假的身份订立合同,损害对方利益。 答案及解析:选项A、B、C均为合同无效的情形,而选项D则属于合同的无效原因之一。根据《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以虚假的身份订立合同,损害对方利益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二、法律理论试题 法律理论试题主要考察考生对法律学理论的理解和运用能力。这类试题通常以 论述题、分析题、实例分析题等形式出现。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注重对法律 学理论的学习和理解,掌握各类法律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例如,一道法律理论试题如下: 请简要解释法律的客观性和相对性,并说明它们在法律适用中的作用。 答案及解析:法律的客观性是指法律规定的客观存在,即法律规定对人们的行 为有明确的规范作用。法律的相对性是指法律规定的相对性质,即法律规定的 内容会随着社会环境和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在法律适用中,法律的客观性保证 了法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而法律的相对性则为法律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提供了 基础。 三、法律实务试题 法律实务试题主要考察考生对法律实际操作的熟练程度和实际问题的解决能力。这类试题通常以案例分析题、实际问题解决题等形式出现。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注重对法律实务的学习和实践,掌握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和技巧。 例如,一道法律实务试题如下: 某公司因合同纠纷将对方起诉至人民法院,但对方提出异议,称该合同存在无 效情形。请列举你认为可能导致该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并分别说明其法律依据。 答案及解析:可能导致该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欺诈、胁迫、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恶意串通、哄抬价格等不正当手段订立合同。其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合同法》第九条、第十九条、第五十四条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及解析涉及法律知识、法律理论和法律实务等 多个方面,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全面系统地学习和理解相关内容。通过对试题 的深入分析和解答,考生可以提高对法律问题的认识和解决能力,为顺利通过 司法考试打下坚实基础。

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详解

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详解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 得分。本部分含1—-50 题,每题1分,共50分。 1.“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是: (1)禁止溯及既往(的罪刑法定):(2)排斥习惯法( 的罪刑法定):(3)禁止类推解释(的罪刑法定):(4)刑罚法规的适当(的罪刑法定)。”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 容相匹配? A.事前-成文宀 确定严格 B.事前-确疋 严格 -成文确疋 C事刖■严格 D.事前确疋 严格 【考点】刑法的基本原则 【司法部答案】D 【答案】D 【解析】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为:( 1 )溯及既往的禁止,即事前的罪刑 法定。犯罪及其刑罚必须在行为前预先规定,刑法不得在对其公布、施行前的行为进行追溯适用。(2)排斥习惯法,即成文的罪刑法定。犯罪与刑罚必须由立法者通过特定程序以文字的形式记载下来,刑事司法应以成文法为准,而 不能适用习惯法。(3)合理解释刑法,禁止类推,即严格的罪刑法定。类推解释是对事先在法律上没有规定要予以处罚的行为进行处罚,属于司法恣意对 国民的行为进行压制,这是不允许的。( 4 )刑罚法规的适当,即确定的罪刑 法定。同时,刑罚法规的适当还包括刑法的明确性、禁止处罚不当处罚的行为、 禁止不确定刑三方面内容。因此题干的空格中应分别填入:事前、成文、严格、确定,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本题应选D。 2•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 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主观上是过失,乙是故意 B. 甲、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犯 C. 甲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D. 乙不构成脱逃罪 【考点】故意与过失的认定、共犯的认定 【司法部答案】A 【答案】A 【解析】根据《刑法》第400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或者罪犯的,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但注意: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此罪。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此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本题中,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甲存在过失,但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因此甲不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也不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因此C选项错误。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出于脱逃的故意,实施脱逃的行为,虽然刚跑到监狱外的 树林即被抓回,但其行为已经构成脱逃罪。且该罪为行为犯,只要实施脱逃的行为即成立既遂,D选项错误。因此甲主观上为过失,乙是故意,A选项正确,

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法考”)的前身是国家司法考试(简称“司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室公布,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希望对你有所关怀! 1、关于如何依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完善我国宪法的权力制约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从法律上构建起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 B、从制度上为各种监督的实施供应条件和保障 C、完善权力配置,恰当地建构各种权力关系 D、限制和缩小国家权力范围,扩大公民权利 【答案】ABC 【考点】权力制约原则 【解析】选项A正确。社会主义法治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和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 选项B、C正确。要围绕权力运行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

各种权力的配置,统筹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人民法院对于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特地监督机关的监督以及行政机关自我约束与监督的作用。 选项D错误。社会主义法治扩大公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有序参与,强化人民群众对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广泛监督,同时重视和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要从法律上规范各种监督行为,不断提升监督的科学性、合理性,建设性和实效性。但扩大参与和监督不等于必需“限制和缩小国家权力范围”。 2、依据《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行侵害 B、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包括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C、国家可以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无偿征收或征用 D、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答案】ABD 【解析】我国宪法的规定 【解析】选项A、B正确。《宪法》第十二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行侵害。国家爱惜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选项C错误。《宪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赐予补偿。 选项D正确。《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

司法考试练习真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练习真题及答案解析司法考试练习真题及答案解析「篇一」 《理论法学》 【单选题】卡尔·马克思说:“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关于马克思这段话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从性质上看,有民主的法律,也有专制的法律 B.在实行民主的国家,君主或者国王不可以参与立法 C.在实行专制的国家,国王的意志可以上升为法律 D.实行民主的国家,也是实行法律至上原则的国家 向上滑动查看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法的本质反映为法的阶级性,在阶级对立的社会,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故在实行专制的国家,国王的意志具有最高效力,可以上升为法律。在实行民主的国家,君主或者国王也是可以参与立法的,但其受到法律的制约,必须依法行事。 《三国法》 【单选题】20xx年,甲、乙、丙、丁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丙以下列哪一理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应予受理? A.以公司董事长甲严重侵害其股东知情权,其无法与甲合作为由 B.以公司管理层严重侵害其利润分配请求权,其股东利益受重大损失为由 C.以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未进行清算为由 D.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为由 向上滑动查看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B.C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选项D正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商经法》 【单选题】20xx年5月,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的下列哪一行为不属于抽逃出资行为? A.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去 B.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去 C.利用关联交易将其出资转出去 D.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向上滑动查看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行政法》 【多选题】某行政机关负责人孙某因同时违反财经纪律和玩忽职守被分别给予撤职和记过处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只对孙某执行撤职处分 B.应同时降低孙某的级别 C.对孙某的处分期为36个月 D.解除对孙某的处分后,即应恢复其原职务

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及解析

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及解析 考试试题一: 某市法院对一起恶性伤害案进行审理。被告人张某因故意杀害他人 被控制起诉。经查证,张某在案发现场杀害了受害人,并逃离了现场。后经警方抓获,并搜出作案工具。根据被告人的供述和相关证人证词,可以确信张某实施了此次杀人案件。 请回答以下问题: 1. 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请列举相关法律条款。 2. 张某是否有杀人动机?请问动机对犯罪的定性有何重要意义? 3. 警方在搜查张某身上发现了作案工具,请问这一发现对案件的审 理有何影响? 4.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是否可以认定为定案 证据?为什么? 答案及解析: 1. 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 十条规定:“故意杀人罪,处三年以上无期徒刑、死刑。”张某杀害他 人的行为明显具有故意,属于故意杀人罪。 2. 根据提供的信息,没有明确提及张某的杀人动机。然而,动机对 犯罪的定性具有重要意义。不同的动机可能导致不同的罪名及量刑。 例如,如果张某是因为报复而杀人,可以构成报复杀人罪,其刑罚与

故意杀人罪有所不同。因此,了解并证明被告人的犯罪动机对案件审理至关重要。 3. 警方在搜查张某身上发现了作案工具,这一发现对案件的审理具有重要影响。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在被告人身上、住所、交通工具等可能存在物证或者犯罪工具的地方进行搜查时,搜查人员有权搜查被搜查人及搜查场所。”因此,作案工具的发现为证实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提供了有力的物证。 4.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承认自己的罪行并不意味着可以一定认定为定案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告人的供述可以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证据:(一)主观上无罪的供述;(二)经过胁迫或者诱骗而作出的供述。”因此,在审理过程中,法院需要综合考虑被告人的供述与其他证据,进行全面的判断。 以上是对某市法院恶性伤害案的一些试题及答案及解析。在司法考试中,对案件事实的理解和法律条款的运用都是非常重要的。希望考生能够根据具体案情以及法律规定做出准确的判断。

司法考试主观题真题及答案详解

司法考试主观题真题及答案详解 一、民法实体的准确定义及分类 民法实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客体,即实际存在的物、权利 和利益。根据民法的规定,民法实体可以分为三类:物权的客体、动 产及不动产,人身权的客体、人的身体、生命和健康,财产权的客体、财产、收入和效益。 以物权的客体为例,我们来详细考察一道主观题真题及其答案。 题目:李某在购买房屋时,遇到了产权纠纷的问题,请解释什么是 产权,以及产权的准确定义。 解析:产权是指个人或者集体对物的支配、使用、享有和承担义务 的权利。具体而言,产权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其中,使用 权是指对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收益权是指因物的使用和处分而产 生的财产性利益,处分权是指对物的处分、转让和销毁的权利。 根据题目要求解释产权的准确定义,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产权是指 个人或者集体对物的支配、使用、享有和承担义务的权利,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三个方面。 二、民法主要关系的分类与特点 民法主要关系是指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民法主 要关系可以分为合同关系、侵权责任关系和不当得利关系。 以合同关系为例,我们来看一道主观题真题及其答案。

题目: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要进行续约,但乙方未按照约定续约,甲方因此遭受了经济损失,请解释合同 关系的特点以及甲方的救济途径。 解析:合同关系的特点主要包括自愿性、平等性、有偿性和约束性。自愿性是指当事人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自主选择性,平等 性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享有平等的地位,有偿性是指当事人按照约定 支付相应的对价,约束性是指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 义务。 根据题目要求解释合同关系的特点,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合同关系 具有自愿性、平等性、有偿性和约束性四个特点。 对于甲方的救济途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 合同,但如果乙方拒绝履行合同,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 济损失。 三、侵权责任的构成要素及其适用 侵权责任是指当事人因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导致他人遭受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侵权责任的构成 要素包括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和因果关系。 以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为例,我们来看一道主观题真题及其答案。 题目:甲方在行驶中违反交通规则,与乙方发生了交通事故,请解 释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及其适用情况。

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详解

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详解 一、刑法 1、犯罪构成要素及其解释 在刑法中,犯罪构成要素是指构成某种犯罪的必备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认定犯罪事实的成立。对于犯罪构成要素的解释,根据不同犯罪行为的特点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具体分析。 以盗窃罪为例,犯罪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行为、主观方面的故意。主体指的是犯罪主体的身份,例如成年人、未成年人等。客体是指犯罪行为的客观对象,例如财物、电脑等。行为是指犯罪主体实施的具体行动,如非法拿走他人财物。主观方面的故意是指犯罪主体有意实施犯罪行为。 2、正当防卫及其要件 正当防卫是指个人为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或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而采取的必要防卫行为。正当防卫的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被攻击必须是合法的。被攻击对象必须是非法侵害的对象,不能是自身违法行为的后果。 (2)正当防卫时机必须合理。即在实际受到攻击时,可以采取防卫措施,并且防卫措施必须及时。 (3)防卫行为必须是必要的。即被攻击对象可以采取合理、必要的手段进行防卫,但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3、重大责任事故与刑事责任 重大责任事故是指因生产、工作等经营活动导致的,造成人员死亡、重伤、大量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事故。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可能导 致刑事责任的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重大责任事故,责任人是指作 为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对发生的责任事故具备 以下情形之一的: (1)明知存在安全隐患,但无故不采取预防措施; (2)突发事件发生时,明知可能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但无故不进 行报告; (3)在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后,故意瞒报或者阻碍调查。 对于重大责任事故的责任人,根据其具体的违法行为和后果的严重 程度,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民法 1、婚姻法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几 种情况: (1)婚前已经所有的房屋、货币存款等财产; (2)婚后通过工资、劳动报酬、经营所得等取得的财产;

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是法律专业人员必备的一项能力测试,它涉及到法律理论、法律实务以及案例分析等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 一、法律理论题 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请问下列国家法 律中的哪个法律排在宪法之下? 答:宪法之下的法律一般是法律层级较低的法律,如法律、行政法 规等。 2. 民法的基本任务是调整人们的权利利益关系。请问下列权利属于 民事权利的是: A. 遗产继承权 B. 人身自由权 C. 环境权 D. 公民的政治权利 答:A. 遗产继承权 二、法律实务题 1. 在刑事审判中,被告人有哪些权利?

答:被告人有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权利,包括知情权、辩护权、自由选择辩护人的权利等。 2. 请问一般民事诉讼中,当诉讼参与人对判决结果不服时,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上诉? 答:一般民事诉讼中,当诉讼参与人对判决结果不服时,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三、案例分析题 某公司与甲、乙两名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每月支付工资2000元。然而,由于公司资金链出现问题,导致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给甲、乙两名员工。甲看到了乙的支付明细单后,得知乙每月实际可以拿到3500元左右。甲认为公司有违约行为,因此提起了劳动争议诉讼。请问法院在裁定此案时是否支持甲的主张?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雇主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在该案例中,公司未能按时支付工资给甲、乙两名员工,已构成违约行为。甲有权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法院应当支持甲的主张并追究公司的违约责任。 以上是一些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的范例,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备考的参考。在备考过程中,除了掌握理论知识和实务技巧外,经常练习试题并查看答案也是提高考试成绩的有效方式。在考试中保持冷静、准确地理解问题,给出正确的答案,就能够在司法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大家共同加油!

法考真题及答案解析合集

法考真题及答案解析合集 一、民法题 在近年来的法考中,民法题一直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考察的内 容涉及民事主体、民事权利与义务、民事法律行为等方面。以下是一 道典型的民法题目及答案解析: 题目:某市民甲在网上购买了一款手机,并付款给卖家乙。但是 乙未按照约定时间向甲交付手机。甲要求乙返还购款,乙表示货款已 经被他人骗走,他无力归还。请回答:甲能否要求乙返还购款?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在买卖合同中, 卖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买方也应当按照约 定的时间、地点支付货款。在该题目中,乙未按照约定时间向甲交付 手机属于违约行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交付货物,如果卖方不交付货物,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购款。因此,甲 可以要求乙返还购款。 二、刑法题 刑法题旨在考察学生对于犯罪行为的认知和刑事责任的适用。以 下是一道典型的刑法题目及答案解析: 题目:甲为了报复乙对其依法进行的处罚,伙同他人对乙实施了 殴打,导致乙受伤。请回答:甲的行为属于什么犯罪?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于为了报复而实 施的犯罪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该题目中,甲为了报复而伙同他人对乙实施殴打,导致乙受伤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具有明确的故意目的,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等。因此,甲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罪。 三、行政法题 行政法题主要考察学生对于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能、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等方面的知识。以下是一道典型的行政法题目及答案解析: 题目:乙在某次购买商品时,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遂要求甲退还货款,并表示将向相关部门投诉。甲表示自己是个体经营者,并非商家,不受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请回答:甲的说法是否正确?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行政机关以行政行为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该题目中,甲作为经营者,其经营行为涉及商品质量问题,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因此,甲的说法不正确,他在销售商品方面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四、经济法题 经济法题主要涉及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等方面的知识,考察学生对于经济法律制度的理解和熟练运用。以下是一道典型的经济法题目及答案解析: 题目: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股权争议,甲与乙对公司股权的归属产生了纠纷。请回答:若甲与乙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他们可以采取什么方式解决争议?

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1、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2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 B. 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 C. 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D. 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能够参与当年的分红 【正确答案】:C 2、关于法院与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有关权限的比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在一定情况下,法院能够依职权收集证据,仲裁庭也能够自行收集证据 B. 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法院能够指定鉴定部门鉴定,仲裁庭也能够指定鉴定部门鉴定 C. 当事人在诉讼中或仲裁中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能够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判决书,仲裁庭也能够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裁决书 D. 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判(裁)决理由的,法院能够在判决书中不予写明,仲裁庭也

能够在裁决书中不予写明 【正确答案】:A,B 3、关于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开庭时由书记员核对当事人身份和宣布案由 B. 法院收集的证据是否需要进行质证,由法院决定 C. 合议庭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形成不了多数意见时,以审判长意见为准 D. 法院定期宣判的,法院应当在宣判后立即将判决书发给当事人 【正确答案】:D 4、关于民事诉讼的裁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裁定能够适用于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诉讼请求 B.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法院应当裁定延期审理 C. 裁定的拘束力一般只及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审判人员 D.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能够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正确答案】:C

司法考试主观题真题及答案详解

司法考试主观题真题及答案详解 司法考试主观题真题及答案详解 甲公司(位于西上市东河区)有A、B两个股东,各占50%股权。乙公司(东下市西河区)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公司,乙公司是成明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A和B以个人的名义找到乙公司并与乙公司协商,A和B以甲公司享有的某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资,设立承接房地产开发的项目公司,达成合作开发协议并商定如下:①以乙公司为项目运营的商事主体;②A和B不涉及乙公司管理事务,由乙公司全权负责房地产开发管理(包括投资、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建设工程等),预备相应资质权证等;③A和B分别占有项目公司20%的股份,待房地产开发完可以分得总共40%的房产;④A和B分得房产后,即应无偿将持有的股权转回到乙公司名下;⑤商定如因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对乙公司的股权进行了变更,并依据股权的调整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乙公司为建设工程施工,与丙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2台铲车,租期5年,每年25万元,但未办理登记。后又将自己现有的以及将有的财产(包括2台铲车)与丁公司签订动产浮动抵押合同,并办理登记,借款2亿元,借期5年。自然人C、D明确表示为乙公司供应连带责任保证,丁公司接受。 乙公司为了临时缓解资金压力,将2台铲车出售给自然人E,E支付了1950 万元货款,并取得铲车。但这2台铲车在使用过程中,经常消逝质量问题,E始终与乙公司交涉,但未果。 之后乙公司为了猎取更多融资款,与戊信托商签订信托方案,向戊信托商借款1亿元,借期5年。丑用自己的房屋(价值1500万元)为乙公司供应抵押担保,办理了登记,子为乙公司供应保证,但子和丑并不知道对方的存在。

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详解

202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四提醒:本试卷包含案例(实例)分析题、阐述题。请将各题答案书写在答题纸旳对应位置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第一部分:简析题。本部分共5题,75分。 一、(本题15分) 案情: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23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旳面积相同旳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 2023年11月,王乙与曹某订立售房协议,以12万元旳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全部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订立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旳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订立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旳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2023年5月,曹某应向王乙支付7万元旳购房余款时,曹某因生意亏损,已无支付能力。但曹某有一笔可向赵某主张旳到期货款5万元,因曹某与赵某系亲威,曹某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某支付该货款。另查明,曹某曾于2023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肇事司机孙某系曹某挚友,曹某一直未向孙某提出车祸损害旳赔偿请求。 问题: 1.王某过世后留下旳6间房屋应由哪些人分配各自应分得多少为何

2.王乙与曹某订立旳售房协议是否有效为何 3.曹某与朱某、钱某订立旳房屋转让协议效力怎样 4.如朱某要求推行与曹某订立旳协议,取得该房屋,其要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何 5.如王乙请求人民法院撤消曹某放弃要求赵某支付货款旳行为,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何 6.如王乙要求以自己旳名义代位请求孙某支付车祸致人损害旳赔偿金,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何 【答案】: 1. 张某、王乙、王小甲。其中,张某分得4间,王乙、王小甲各分得1间。因该6间房系王某与张某旳共同财产,王某死后,张某应取得其中旳3间,余下3间房在第一次序继承人间平均分配。第一次序旳继承人有张某、王乙,因王甲先于王某死亡,其子王小甲享受代位继承权。故余下3间房中张某、王乙、王小甲应各分得1间。 2. 有效。该6间房虽属共有财产,但转让协议已经其余共有些人张某及王小甲旳监护人李某同意。 3. 曹某与朱某订立旳协议有效。曹某与钱某订立旳协议亦有效。 4. 不能。因曹某已与钱某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钱某已取得了该房屋旳全部权,曹某推行不能,朱某只能要求曹某负担违约责任。 5. 能。依照协议法旳要求,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旳,债权人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撤消债务人放弃债权旳行为。 6. 不能。因该赔偿金是专属于曹某本身旳债权,依照协议法旳要求,王乙不能行使代位权。 【解析】: 1、《继承法》第三条要求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旳个人正当财产。所以6间房屋作为王某和张某旳夫

司法考试模拟真题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真题题及答案解析司法考试专栏为大家提供各科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以下: 理论法【单项选择题】 关于法规范作用,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 ) A、陈法官依据诉讼法要求主动申请回避,表现了法教育作用 B、法院判决王某行为组成偷窃罪,表现了法指导作用 C、林某参加法律培训后开始重视所经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反应了法保护自由价值作用

D、王某因散布谣言被罚款300元,表现了法强制作用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法规范作用分为指导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和教育作用。法指导功效(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个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导人们能够这么行为、必须这么行为或不得这么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行为产生影响,也就是说,法指导功效(作用)是经过要求人们权利和义务来实现,它包括对象主要是指本人行为。 法评价功效(作用)是指法律对人们行为是否正当或违法及其程度,具备判断、衡量作用,也就是说,法评价作用包括是法律他作用,即对他人行为评价,这是区分指导作用(涉本人行为)和评价作用(涉他人行为)关键所在。 法预测作用是指人们能够依照法律规范要求事先估量到当事人

双方将怎样行为及行为法律后果,也就是说,预测作用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行为,这里人们应作广义了解,即包含国家机关行为。 法强制作用是指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利用国家强制力制裁、处罚违法行为作用,也就是说,法强制作用只能针对违法犯罪人行为,假如没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那么法强制作用就不能显现。 法教育作用是指经过法律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诱导影响,也就是说,法教育作用针正确是通常人行为。比如,经过对违法行为实施法律制裁不但对违法者本人起到警示、警戒作用,而且也对通常人产生了教育性影响。 据此可知,选项A表现了指导作用。选项B表现了强制作用。选项C表现了指导作用,反应了法保护秩序价值作用。 商经法【单项选择题】

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经典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经典案例分析题及答案(1) 一、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 [案情] 被告人:某甲,男,33岁,前苏联人,副驾驶员。 1985年12月19日,被告人某甲与机长某乙等机组人员,在原苏联境内驾驶47845号安一24型民航客机,执行某市民航局101/435航班任务。当飞机飞到东经118.09'00“,北纬52.40'00”上空时,被告人趁领航员上厕所之机,以机舱出机械故障为由,将机械师骗出驾驶舱,随即锁上驾驶舱门,扭动自动驾驶仪,持刀威逼驾驶飞机旳机长某乙向中国方向飞行,机长被迫变化航向,19日14时30分许,该机降落在我国黑龙江省某县某乡农田里。 [问题] 某甲在我国领域内犯罪与否合用我国刑法? [判决] 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某甲以暴力手段劫持飞行中旳民用航空器,飞入我国境内,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了犯罪,应根据中国刑法论处。 [法理分析] 本案波及我国刑法旳空间效力问题,被告人某甲虽是外国人,但我国司法机关有权对其犯罪行为行使司法管辖权。由于:第一,某甲劫持航空器,已违反我国参与旳《东京公约》、《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旳告知规定,“如发生外国飞机被劫持在我国降落等有关

涉外事件,应按我国法律,并结合上述三个公约旳有关规定处理”,同步符合我国《刑法》第九条所规定旳中国应承担公约义务旳范围内,“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与旳国际公约所规定旳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公约义务旳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旳,合用本法。”第二,我国《刑法》第6条第13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旳、除法律有尤其规定旳以外,都合用本法。”“犯罪旳行为或者成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旳,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某甲不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旳外国人,有关刑事责任问题,不需要通过《刑法》第11条之规定处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旳外国人旳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处理”,即不属于“法律有尤其规定旳”,状况,某甲旳犯罪行为虽始于我国领域之外,但其犯罪成果却发生在我国领域以内,根据我国旳有关规定,属于我国领域内犯罪,因此,应合用我国刑法,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 [案情] 被告人:严某,男,38岁,中国公民,我国驻某国大使馆旳汽车司机。 被告人严某先后运用驾车去机场接送外国人员、代表团组员旳机会,在驻在国首都机场行李处多次进行盗窃,陆续窃得大量外币现钞,以及手表、摄影机等财物,共折合人民币10万余元。 [问题]

2022年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完美解析

1、《左传》云:“礼,因此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系对周礼旳一种评价。有关周礼,下列哪一表述是对旳旳? A.周礼是初期先民祭祀风俗自然流传到西周旳产物 B.周礼仅属于宗教、伦理道德性质旳规范 C.“礼不下庶人”强调“礼”有等级差异 D.西周时期“礼”与“刑”是互相对立旳两个范围 2、青田轮承运一批啤酒花从中国运往欧洲某港,货品投保了一切险,提单上旳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因生产过程中水份过大,啤酒花到目地港时已变质。依《海牙规则》及有关保险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对旳旳? A.承运人没有尽到途中管货旳义务,应承担货品途中变质旳赔偿责任 B.因货品投保了一切险,保险人应承担货品变质旳赔偿责任 C.本提单可通过交付进行转让 D.承运人对啤酒花旳变质可以免责 3、“法学作为科学无力回答正义旳原则问题,因而是不是法与是不是正义旳法是两个必须分离旳问题,道德上旳善或正义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力旳原则,法律规则不会因违反道德而丧失法旳性质和效力,虽

然那些同道德严重对抗旳法也仍然是法。”有关这段话,下列说法对旳旳是: A.这段话既反应了实证主义法学派旳观点,也反应了自然法学派旳基本立场 B.根据社会法学派旳见解,法旳实行可以不考虑法律旳社会实效 C.根据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旳观点,内容对旳性并非法旳概念旳定义要素 D.所有旳法学学派均认为,法律与道德、正义等在内容上没有任何联络 4、职业保障是保证法官、检察官队伍稳定、发展旳重要条件,是实现司法公正旳需要。根据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和《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旳? A.对法官、检察官旳保障由工资保险福利和职业(履行职务)两方面保障构成 B.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要建立符合职业特点旳法官、检察官管理制度 C.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要建立法官、检察官专业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

司法考试经济法历年真题解析

司法考试经济法历年真题解析 司法考试经济法历年真题解析 单项选择题: (2013年) 某品牌白酒市场份额较大且知名度较高,因销量急剧下滑,生产商召集经销商开会,令其不得低于限价进行销售,对违反者将扣除保证金、减少销售配额直至取消销售资格。关于该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 A.维护品牌形象的正当行为 B.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C.价格同盟行为 D.纵向垄断协议行为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垄断协议。《反垄断法》第14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生产商对经销商限定对第三人的最低价格属于纵向垄断协议。 红星超市发现其经营的”荷叶牌”速冻水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拟采取的下列哪一措施是错误的?( ) A.立即停止经营该品牌水饺 B.通知该品牌水饺生产商和消费者 C.召回已销售的该品牌水饺 D.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法》第53条第1、2款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

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本题红星超市是食品经营者,不是生产者,所以其无须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 根据现行银行贷款制度,关于商业银行贷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订立贷款合同,可采取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 B.借款合同到期未偿还,经展期后到期仍未偿还的贷款,为呆账贷款 C.政府部门强令商业银行向市政建设项目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有权拒绝 D.商业银行对关系人提出的贷款申请,无论是信用贷款还是担保贷款,均应予拒绝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商业银行贷款制度。 选项A错误。《商业银行法》第37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选项B错误。《贷款通则》第34条第3款规定,呆帐贷款,系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列为呆帐的贷款。逾期贷款,系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帐贷款),该选项应该是逾期贷款,而不是呆账贷款。 选项C正确。《商业银行法》第41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要求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选项D错误。《商业银行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商业银行对关系人不能发放信用贷款,但可以发放不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的担保贷款。 某建设项目在市中心依法使用临时用地,并修建了临时建筑物,超过批准期限后仍未拆除。对此,下列哪一机关有权责令限期拆除?( ) A.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B.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C.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D.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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