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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法考”)的前身是国家司法考试(简称“司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室公布,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希望对你有所关怀!

1、关于如何依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完善我国宪法的权力制约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从法律上构建起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

B、从制度上为各种监督的实施供应条件和保障

C、完善权力配置,恰当地建构各种权力关系

D、限制和缩小国家权力范围,扩大公民权利

【答案】ABC

【考点】权力制约原则

【解析】选项A正确。社会主义法治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和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

选项B、C正确。要围绕权力运行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

各种权力的配置,统筹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人民法院对于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特地监督机关的监督以及行政机关自我约束与监督的作用。

选项D错误。社会主义法治扩大公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有序参与,强化人民群众对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广泛监督,同时重视和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要从法律上规范各种监督行为,不断提升监督的科学性、合理性,建设性和实效性。但扩大参与和监督不等于必需“限制和缩小国家权力范围”。

2、依据《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行侵害

B、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包括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C、国家可以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无偿征收或征用

D、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答案】ABD

【解析】我国宪法的规定

【解析】选项A、B正确。《宪法》第十二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行侵害。国家爱惜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选项C错误。《宪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赐予补偿。

选项D正确。《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3、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关于公民住宅不受侵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该规定要求国家保障每个公民获得住宅的权利

B、《治安管理惩处法》第40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视情节赐予不同时日的行政拘留和罚款。该条规定体现了宪法保障住宅不受侵害的精神

C、《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该条规定是对《宪法》规定的公民住宅不受侵害的合理限制

D、住宅自由不是确定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严格依法对公民住宅进行搜查并不违宪【答案】BD

【解析】公民住宅不受侵害

【解析】选项A错误。该规定只是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害,属于防备权;但并未规定国家保障公民获得住宅。

选项B、D正确。《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害。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据此可知,宪法保障公民住宅不受非法侵害,但住宅自由不是确定的,应依据法律规定来行使。

选项C错误。该规定要求被取保候审人不得离开所在县市,

未规定不得离开住宅,不属于对公民住宅不受侵害的合理限制。

4、依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公民纳税义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国家在确定公民纳税义务时,要保证税制科学合理和税收负担公正

B、要坚持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基本制度实行法律保留

C、纳税义务直接涉及公民个人财产权,宪法纳税义务具有防止国家权力侵害其财产权的属性

D、履行纳税义务是公民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

【答案】ABC

【考点】公民纳税义务

【解析】选项A正确。依据税收法定的原则,是否纳税和纳税多少应考虑社会成员纳税力气的程度,国家在确定公民纳税义务时,要保证税制的科学合理和税收负担的公正;既要保证国家财政需要,又要使纳税人有实际的承受力气。

选项B正确。“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属于法律保留事项。

选项C正确。纳税是一种法律行为,要体现税收法定原则。纳税义务具有双重性:一方面纳税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具有形成国家财力的属性;另一方面纳税义务具有防止国家权力侵害其财产权的属性。与纳税义务相对应的国家权力是课税权。由于纳税直接涉及公民个人财产权的爱惜问题,因此依法治税是爱惜公民财产权的重要

保证。

选项D错误。在现代社会中纳税是公民应当履行的一项基本义务。纳税义务的履行,实际上也为纳税人带来相应的权利。从某种意义上说,纳税义务的履行是纳税者享有权利的基础与条件。纳税者有权享受政府供应的各种公共和服务设施,如医疗、教育、社会平安、法律保障、交通等,并有权要求政府乐观改善这些条件并供应优质服务。但这并不表示纳税是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

5、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

A、生命权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B、监督权包括批判建议权、控告检举权和申诉权

C、《宪法》第43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休息的权利

D、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答案】AC

【考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生命权是基本权利价值体系的基础和动身点,但宪法并未明确规定“生命权”。

选项B说法正确。监督权,是指宪法赐予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的权利,其内容包括批判建议权、控告检举权和申诉权。

选项C说法错误。《宪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应为“劳动者”而非“全体公民”

选项D说法正确。《宪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统一是我国宪法的重要内容,体现在《宪法》和法律一系列规定中。

请回答第89-91题。

6、关于我国宪法对领土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领土包括一个国家的陆地、河流、湖泊、内海、领海以及它们的底床、底土和上空(领空)

B、领土是国家的构成要素之一,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对象

C、《宪法》在国土全部领域的适用上无任何差异

D、《宪法》的空间效力及于国土全部领域,是由主权的唯一性和不行分割性准备的

【答案】ABD

【考点】宪法对领土的效力

【解析】选项C错误。由于宪法本身的综合性和价值多元性,宪法在不同领域的适用上是有所差异的。例如,在不同的经济形态之间、在一般行政区和民族自治地方之间当然有所区分,但这种区分绝不是说宪法在某些区域有效力而有些区域没有效力。宪法是一个整体,任何组成部分上的特殊性并不意味着对这个整体的否定,宪法作为整体的效力是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部领域的。

7、关于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我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

B、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制统一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C、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

D、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统一的国际法主体

【答案】ABD

【考点】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解析】选项A、B、D正确。在国家结构形式上,我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因此,对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统一的国际法主体;对内,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制统一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选项C错误。依据“一国两制”原则,特别行政区实行特别的政治、经济制度。

8、关于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下列说法不成立的是( )。

A、是国家主权的体现

B、属于国家内政

C、任何国家不得干涉

D、只能由《宪法》授权机关进行

【答案】D

【考点】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

【解析】选项A、B、C说法成立。行政区划是国家主权的体现,属于国家内政,国际社会应予以敬重,任何国家都不得干涉他国内政,包括他国的行政区划。

选项D说法不成立。国家一般以宪法和法律对行政区划制度

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包括行政区划的机关、原则、程序以及纠纷的解决等内容。特别是关于行政区域划分的机关,必需有宪法和法律以及有关法规的授权,其他任何机关无权进行行政区域划分。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详解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详解 司法考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于希望从事法律行业 的人来说,这是一道重要的门槛。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本文将 提供一些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的详解,希望能给考生们提供一些参考 和帮助。 第一部分: 选择题 选择题是司法考试中的常见题型,主要测试考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 程度和理解能力。以下是一道典型的选择题及其解答。 题目: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下哪项不属于价值观念刑法规范? A. 欺骗罪 B. 赌博罪 C. 抢劫罪 D. 敲诈勒索罪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欺骗罪、赌博罪、抢劫罪和敲诈勒索 罪均属于刑法规范。这些罪行都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因此,正确答案是:没有选项不属于价值观念刑法规范。 第二部分: 判断题 判断题是考生需要根据自己的法律知识和理解判断给定的陈述是否 正确。以下是一道判断题及其解答。

题目: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吸毒罪属于无期徒刑犯罪。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吸毒罪并不属于无期徒刑犯罪。根据 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吸毒罪一般属于有期徒刑犯罪。因此,以上陈 述是错误的。 第三部分: 论述题 论述题是要求考生对某一法律问题进行详细的阐述和说明。以下是 一道论述题及其范例回答。 题目:我国能源法的核心价值是什么? 回答:我国能源法的核心价值是维护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济可持 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能源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撑,能源法是为了 调整和规范能源领域的生产、利用和管理行为,确保国家能源安全的 法律保障。在能源法的指导下,国家可以合理规划和利用能源资源, 加强对能源环境的保护和管理,推动能源结构的优化和调整,实现经 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能源法也强调生态环境的保护,防止能源开 发和利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因此,我国能源法的核心价值是在 维护国家能源安全的前提下,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并保护生态环境。 总结: 通过对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的详解,我们可以看到考试中常见的题型,以及如何正确回答和解答这些题目。在备考时,除了熟悉和掌握 相关的法律知识外,还要注重理解能力和运用策略,灵活应用知识解

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试题及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就是正确得?( )(2011年卷二单选第40题) 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 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 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得行政机构按各自得职责负责办理 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 【答案】C 【解析】选项A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得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款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得重要业务工作得组织协调任务.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得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得行政机构按照各自得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得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得行政管理措施。 选项D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得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得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据此可知,可以设立司、处得机构不包括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2、在某刑事公诉案件中,如果审判长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那么,下列哪些人员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 A、被害人得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B、被害人得近亲属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C、被害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D、被害人得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一 正确答案:C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回避申请权得归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得规定,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才有权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得人员回避,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当事人得近亲属都无权申请回避 3、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就是正确得?()(2011年卷二单选第40题) 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 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 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得行政机构按各自得职责负责办理 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 【答案】C 【解析】选项A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得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款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得重要业务工作得组织协调任务。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得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得行政机构按照各自得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得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得行政管理措施. 选项D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得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得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据此可知,可以设立司、处得机构不包括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以下是店铺整理的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答案解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C.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D.甲与乙均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AD 2、下列帮助、教唆行为中,能独立构成犯罪,不按共犯处理的有哪些? A.协助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犯罪 B.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 C.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D.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 【参考答案】ABCD 3、下列情形中,不成立共同犯罪,对行为人分别处理的有() A.甲和乙看到山下没有人,将一块大石头推下,结果造成在山下一片草窝里休息的放羊小孩死亡 B.甲要杀丙,乙悄悄将房门锁上,致使丙无法逃脱而被杀死,甲对此并不知情 C.甲教唆乙去盗窃,乙实施盗窃同时将被害人**** D.甲乙系网友,甲向乙发信邀请乙一块实施犯罪,乙没有回复 【参考答案】AB 4、甲某、乙某二人鱼塘中的鱼经常被偷,于是二人决定晚上埋伏

在鱼塘边抓到小偷狠狠揍一顿。果真遇到同村人丙某前来偷鱼,甲乙二人上前殴打丙,丙拿出携带的匕首亦与二人对打,一时三人扭打做一团。甲某顿时怒从心起,掏出偷偷带在身上的大匕首,照丙某胸部猛刺数刀,致其心脏破裂,当即死亡。关于本案,正确的说法有() A.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故意伤害罪 B.乙不构成甲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C.甲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所以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 D.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所以甲、乙二人仅在故意伤害的限度内属于共犯 【参考答案】ABD 5、甲请乙为其在丙家盗窃时望风,乙同意。某日晚,甲乙按约定前往丙家,乙在门外望风,甲进入丙家后,见丙一人在家,便对丙实施暴力,抢劫了丙的1万元现金。对本案应如何认定? A.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B.甲乙在盗窃罪范围内构成共犯 C.甲与乙都成立抢劫罪 D.甲成立抢劫罪、乙成立盗窃罪 【参考答案】BD 6、某日中午,某煤矿火药工韩某到休息室吃饭,将放在长凳上的饭盒(原为装传爆管的铝盒,该矿工人常用这种铝盒当饭盒使用)拿到电炉上去烤。同时发现旁边有一个传爆管盒,误认为是别人同他一样用传爆管盒装饭,就想一起拿去烤一下。于是便问:“这是谁的?”同班一位工人于某顺口回答说:“反正都是咱们伙计的,拿去一起烤吧!”韩也未打开看看,就放到了电炉上。过了10分钟,另一火药工张某来取放在长凳上的传爆管盒,里面装有传爆管。发现已经不在,但未仔细寻找,就匆匆去厕所了。他想,等一会再找。不久,传爆管因受热爆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关于本案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于、韩、张没有共同行为 B.于、韩、张有共同行为 C.构成共同犯罪

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法考”)的前身是国家司法考试(简称“司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室公布,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希望对你有所关怀! 1、关于如何依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完善我国宪法的权力制约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从法律上构建起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 B、从制度上为各种监督的实施供应条件和保障 C、完善权力配置,恰当地建构各种权力关系 D、限制和缩小国家权力范围,扩大公民权利 【答案】ABC 【考点】权力制约原则 【解析】选项A正确。社会主义法治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和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 选项B、C正确。要围绕权力运行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

各种权力的配置,统筹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人民法院对于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特地监督机关的监督以及行政机关自我约束与监督的作用。 选项D错误。社会主义法治扩大公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有序参与,强化人民群众对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广泛监督,同时重视和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要从法律上规范各种监督行为,不断提升监督的科学性、合理性,建设性和实效性。但扩大参与和监督不等于必需“限制和缩小国家权力范围”。 2、依据《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行侵害 B、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包括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C、国家可以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无偿征收或征用 D、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答案】ABD 【解析】我国宪法的规定 【解析】选项A、B正确。《宪法》第十二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行侵害。国家爱惜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选项C错误。《宪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赐予补偿。 选项D正确。《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

司法考试练习真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练习真题及答案解析司法考试练习真题及答案解析「篇一」 《理论法学》 【单选题】卡尔·马克思说:“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关于马克思这段话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从性质上看,有民主的法律,也有专制的法律 B.在实行民主的国家,君主或者国王不可以参与立法 C.在实行专制的国家,国王的意志可以上升为法律 D.实行民主的国家,也是实行法律至上原则的国家 向上滑动查看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法的本质反映为法的阶级性,在阶级对立的社会,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故在实行专制的国家,国王的意志具有最高效力,可以上升为法律。在实行民主的国家,君主或者国王也是可以参与立法的,但其受到法律的制约,必须依法行事。 《三国法》 【单选题】20xx年,甲、乙、丙、丁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丙以下列哪一理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应予受理? A.以公司董事长甲严重侵害其股东知情权,其无法与甲合作为由 B.以公司管理层严重侵害其利润分配请求权,其股东利益受重大损失为由 C.以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未进行清算为由 D.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为由 向上滑动查看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B.C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选项D正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商经法》 【单选题】20xx年5月,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的下列哪一行为不属于抽逃出资行为? A.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去 B.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去 C.利用关联交易将其出资转出去 D.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向上滑动查看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行政法》 【多选题】某行政机关负责人孙某因同时违反财经纪律和玩忽职守被分别给予撤职和记过处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只对孙某执行撤职处分 B.应同时降低孙某的级别 C.对孙某的处分期为36个月 D.解除对孙某的处分后,即应恢复其原职务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考前练习试题D卷 100题附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考前练习试题D卷100题附答案 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经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日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 A、10 B、20 C、30 D、45 2、某市律师协会与法院签订协议,选派10名实习律师到法院从事审判辅助工作6个月,法院为他们分别指定一名资深法官担任导师。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官与律师具有完全相同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 B、是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一种新途径 C、有助于加深律师和法官相互的了解和信任 D、是从律师中招录法官、充实法官队伍的一种方式 3、为促进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联合国大会2006年通过决议,设立了一个专门负责联合国人权领域工作的大会附属机构。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A、联合国人权委员会 B、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 C、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D、联合国人权法院 4、地方政府举债由()报全国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批准。 A、举债的地方政府

B、举债的地方政府财政部门 C、国务院 D、举债地方的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5、经常居住于中国的英国公民迈克,乘坐甲国某航空公司航班从甲国出发,前往中国,途经乙国领空时,飞机失去联系。若干年后,迈克的亲属向中国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关于该案件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法 B、英国法 C、甲国法 D、乙国法 6、近年来,政法机关通过“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等做法,通过开门评警、回访信访当事人等形式,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关于这些做法的意义,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恰当的?() A、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 B、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 C、人民群众是执法主体,法治建设要坚持群众运动 D、司法权必须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 7、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这被称为“()”。 A、统筹预算 B、全方位预算 C、全口径预算 D、收支预算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 司法考试,是一场智力、毅力和体力以及心理的综合较量,正因为其复习资料多、难度大、通过率低,成就了其“三大名考”之一的名声。以下是店铺精心整理的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篇1 一、(不定项选择题) 关于实证主义法学和非实证主义法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实证主义法学认为,在“实际上是怎样的法”与“应该是怎样的法”之间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 B.非实证主义法学在定义法的概念时并不必然排除社会实效性要素和权威性制定要素 C.所有的非实证主义法学都可以被看作是古典自然法学 D.仅根据社会实效性要素,并不能将实证主义法学派、非实证主义法学派和其他法学派(比如社会法学派)在法定义上的观点区别开来【本题来源】2013年司法考试《卷一》真题第88题 【正确答案】 C 【解析】 实证主义法学认为,在法与道德之间,在法律命令什么与正义要求什么之间,在“实际上是怎样的法”与“应该是怎样的法”之间,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与此相反,所有的非实证主义理论都主张,在定义法的概念时,道德因素被包括在内,即法与道德是相互连结的。故A项正确。 非实证主义法学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法的概念的一个必要的定义要素。这就意味着这类法的概念中不排除社会实效性要素和权威性制定要素。故B项正确。 据此,可以将非实证主义法学分为两类: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法的概念的唯一定义要素,以内容的正确性与权威性制定或社会实效性

要素同时作为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前者是以传统的自然法学为代表,后者的代表是超越自然法与法实证主义之争的所谓第三条道路的那些法学理论,例如阿列克西。故C项错误。 二、(不定项选择题) 交警对乙车进行切割,试图将乙救出。此时,醉酒后的丙(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2mg/100ml)与丁各自驾驶摩托车“飙车”经过此路段。(事实三) 关于事实三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丙、丁均触犯危险驾驶罪,属于共同犯罪 B.丙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丁构成危险驾驶罪 C.丙、丁虽构成共同犯罪,但对丙结合事实四应按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对丁应按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D.丙、丁未能完成预定的飙车行为,但仍成立犯罪既遂 【本题来源】2013年司法考试《卷二》真题第88题 【正确答案】AD 【解析】 丙和丁以竞赛为目的危险驾驶显然满足了违反交通法規,危险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并且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实施统一行为,应该构成危险驾驶罪,属于共同犯罪。因此A是正确的,B是错误的。结合事实四,由于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是否已死亡,也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所受创伤是否为致命伤,故不能认定丙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因此无法认定丙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C是错误的。丙和丁驾驶车辆追逐竞驶,并且情节恶劣,构成危险驾驶罪,犯罪既遂并不以完成预定的飙车行为为条件,因此D是正确的。综上,本题选AD。 三、(不定项选择题) 材料②:同年4月,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协议二》,约定甲公司欠丁公司的5000万元债务由丙公司承担,且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为该笔债务提供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和期间。曾为该5000万元负债提供房产抵押担保的李某对《协议二》并不知情。同年

法考真题及答案解析合集

法考真题及答案解析合集 一、民法题 在近年来的法考中,民法题一直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考察的内 容涉及民事主体、民事权利与义务、民事法律行为等方面。以下是一 道典型的民法题目及答案解析: 题目:某市民甲在网上购买了一款手机,并付款给卖家乙。但是 乙未按照约定时间向甲交付手机。甲要求乙返还购款,乙表示货款已 经被他人骗走,他无力归还。请回答:甲能否要求乙返还购款?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在买卖合同中, 卖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买方也应当按照约 定的时间、地点支付货款。在该题目中,乙未按照约定时间向甲交付 手机属于违约行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交付货物,如果卖方不交付货物,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购款。因此,甲 可以要求乙返还购款。 二、刑法题 刑法题旨在考察学生对于犯罪行为的认知和刑事责任的适用。以 下是一道典型的刑法题目及答案解析: 题目:甲为了报复乙对其依法进行的处罚,伙同他人对乙实施了 殴打,导致乙受伤。请回答:甲的行为属于什么犯罪?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于为了报复而实 施的犯罪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该题目中,甲为了报复而伙同他人对乙实施殴打,导致乙受伤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具有明确的故意目的,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等。因此,甲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罪。 三、行政法题 行政法题主要考察学生对于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能、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等方面的知识。以下是一道典型的行政法题目及答案解析: 题目:乙在某次购买商品时,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遂要求甲退还货款,并表示将向相关部门投诉。甲表示自己是个体经营者,并非商家,不受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请回答:甲的说法是否正确?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行政机关以行政行为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该题目中,甲作为经营者,其经营行为涉及商品质量问题,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因此,甲的说法不正确,他在销售商品方面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四、经济法题 经济法题主要涉及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等方面的知识,考察学生对于经济法律制度的理解和熟练运用。以下是一道典型的经济法题目及答案解析: 题目: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股权争议,甲与乙对公司股权的归属产生了纠纷。请回答:若甲与乙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他们可以采取什么方式解决争议?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是一项重要的考试,对于想要进入司法行业的人来说,备 考司法考试是必经之路。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下面将提供一些 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供大家参考。 一、刑法部分 1. 2019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题目:某甲与某乙因经营纠纷起纠纷,某乙恶意非法拘禁某甲,抢 去了其身上的手提包。某乙后意识到错误,将手提包及某甲交回,并 向某甲道歉。根据刑法,某乙犯下了哪些罪名?如何量刑? 答案:某乙犯下了非法拘禁罪和抢劫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 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对于非法拘禁罪,某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抢劫罪,某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并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2020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题目:湖南某县无名湖景区内发生一起杀人案件。案发当日,被告 人甲与被害人乙因琐事起争执,甲持刀将乙捅刺致死。甲被公安机关 抓获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表示自己深感悔过自新。根据刑法,甲犯下了哪些罪名?如何量刑? 答案:甲犯下了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对于 故意杀人罪,甲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并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根据情节,甲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深感悔过自新,可酌情 从轻处罚。 二、民法部分 1. 2019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题目:某甲购买了一张航班机票,但因个人原因无法按计划乘机。 甲向航空公司申请退票,被告知在航班起飞前3天内无需支付手续费,但需支付一定比例的退票费。某甲想知道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自己能得到多少退票款? 答案: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六条,消费者解除合同的,除消费者 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损失赔偿等,已经支付的合同款项应当返还。根 据航空公司规定的退票费用比例,某甲可根据实际支付的票价计算返 还金额。 2. 2020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题目:某甲租住了一间房屋,租期为一年。租期届满后,甲却未搬 离房屋或与房东续签合同,继续居住。房东要求甲搬离房屋,但甲不 同意。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该如何处理此事? 答案: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继 续居住的,为续租合同关系。如果合同期满后,无续租合同关系,甲 应当搬离房屋。如果甲不同意搬离,房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解除合同及甲的搬离。

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刑法试题 本部分为刑法的考试试题及答案,共包括四道试题。请考生阅读试题,并在下方给出的答题空间中按要求回答。 试题一: 某人持刀抢劫他人财物,造成被害人受伤,被害人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请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以下问题: 1. 该案件属于哪种犯罪行为? 答案:该案件属于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 2. 该犯罪行为的主体是谁? 答案:该犯罪行为的主体是某人。 3. 该犯罪行为的客观要件有哪些? 答案:该犯罪行为的客观要件包括抢劫罪中的抢劫行为和故意伤害罪中的受伤害人死亡。 4. 该犯罪行为的主观要件有哪些? 答案:该犯罪行为的主观要件包括有故意实施抢劫行为和故意致人死亡的故意。 试题二:

某人为了报复与其有矛盾的他人,谋划并实施纵火行为,导致多人死亡。请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以下问题: 1. 该案件属于哪种犯罪行为? 答案:该案件属于放火罪和故意杀人罪。 2. 该犯罪行为的主体是谁? 答案:该犯罪行为的主体是某人。 3. 该犯罪行为的客观要件有哪些? 答案:该犯罪行为的客观要件包括放火罪中的纵火行为和故意杀人罪中的多人死亡。 4. 该犯罪行为的主观要件有哪些? 答案:该犯罪行为的主观要件包括纵火行为有故意和故意致人死亡的故意。 试题三: 某人盗窃他人财物,被抓获并归还全部财物。请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以下问题: 1. 该案件属于哪种犯罪行为? 答案:该案件属于盗窃罪。 2. 该犯罪行为的主体是谁?

答案:该犯罪行为的主体是某人。 3. 该犯罪行为的客观要件有哪些? 答案:该犯罪行为的客观要件包括盗窃罪中的实施盗窃行为。 4. 该犯罪行为的主观要件有哪些? 答案:该犯罪行为的主观要件包括有故意实施盗窃行为。 试题四: 某人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因此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他人受伤。请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以下问题: 1. 该案件属于哪种犯罪行为? 答案:该案件属于危险驾驶罪和过失伤害罪。 2. 该犯罪行为的主体是谁? 答案:该犯罪行为的主体是某人。 3. 该犯罪行为的客观要件有哪些? 答案:该犯罪行为的客观要件包括危险驾驶罪中的酒后驾驶行为和过失伤害罪中的他人受伤。 4. 该犯罪行为的主观要件有哪些? 答案:该犯罪行为的主观要件包括有过失和肇事致人伤害的过失。 二、民法试题

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1、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2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 B. 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 C. 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D. 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能够参与当年的分红 【正确答案】:C 2、关于法院与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有关权限的比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在一定情况下,法院能够依职权收集证据,仲裁庭也能够自行收集证据 B. 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法院能够指定鉴定部门鉴定,仲裁庭也能够指定鉴定部门鉴定 C. 当事人在诉讼中或仲裁中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能够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判决书,仲裁庭也能够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裁决书 D. 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判(裁)决理由的,法院能够在判决书中不予写明,仲裁庭也

能够在裁决书中不予写明 【正确答案】:A,B 3、关于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开庭时由书记员核对当事人身份和宣布案由 B. 法院收集的证据是否需要进行质证,由法院决定 C. 合议庭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形成不了多数意见时,以审判长意见为准 D. 法院定期宣判的,法院应当在宣判后立即将判决书发给当事人 【正确答案】:D 4、关于民事诉讼的裁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裁定能够适用于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诉讼请求 B.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法院应当裁定延期审理 C. 裁定的拘束力一般只及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审判人员 D.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能够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正确答案】:C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汇编「附答案」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汇编「附答案」 (二) 某公司聘用首次就业的王某,口头约定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后1500元。 xx年7月1日起,王某上班,不久即与同事李某确立恋爱关系。9月,由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并征得工会主席同意,公司公布施行《工作纪律规定》,要求同事不得有恋爱或婚姻关系,否那么一方必须离开公司。公司据此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 经查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公司与王某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为王某买了失业保险。 关于王某离开该公司后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A.王某及该公司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尚未满1年,无权领取失业保险金 B.王某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与其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关 C.假设王某依法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在此期间还想参加职工根本医疗保险,那么其应缴纳的根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D.假设王某选择跨统筹地区就业,可申请退还其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此题】xx年司法《卷一》真题第100题 【正确答案】 ABC 【名师解析】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5条的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展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故A、B项说法正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8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根本医疗保险,享受根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根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根本医疗保险费。故C项说法正确。 (四) 村民甲、乙因自留地使用权发生争议,乡政府作出处理决定,认定使用权归属甲。乙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以甲乙二人争议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乡政府无权作出处理决定为由,撤销乡政府的决定。甲不服向法院起诉。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A.县政府撤销乡政府决定的同时应当确定系争土地权属 B.甲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详细权限 C.本案被告为县政府 D.乙与乡政府为本案的第三人 【此题】xx年《卷二》真题第100题 【正确答案】BC 【名师解析】 根据行政行为的有限性原那么以及司法制度中的“不告不理”传统,复议机关须根据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复议请求作出复议决定,相人未提出的复议请求事项(除《行政复议法》第29条规定的行政赔偿外),原那么上行政复议机关不得自行作出决定,故A选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7条的規定,乙作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相人,可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由于县政府的复议决定使得之前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历年真题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历年真题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某品牌白酒市场份额较大且知名度较高,因销量急剧下滑,生产商召集经销商开会,令其不得低于限价进行销售,对违反者将扣除保证金、减少销售配额直至取消销售资格。关于该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一第27题) A.维护品牌形象的正当行为 B.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C.价格同盟行为 D.纵向垄断协议行为 正确答案:D 解析:纵向垄断协议,又称垂直限制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在同一产业中处于不同经济阶段,没有直接竞争关系但存在买卖关系的企业通过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达到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纵向垄断协议最主要的特征在于其当事人处于生产销售链条的不同环节,彼此间一般并无直接的竞争关系。这种当事人之间的关系通常被称为上游和下游的关系,就如同本题中某品牌白酒的生产商和经销商。《反垄断法》第14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本题中,白酒的生产商令销售商不得低于限价进行销售,否则将扣除保证金、减少销售配额甚至取消销售资格的行为就是在生产商和销售商之间达成了一个纵向垄断协议,因此D选项正确。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下游厂商有一定自主定价权,如果上游厂商要求下游厂商转售其商品时不得低于某一价格,一方面会推高商品价格、损害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也不利于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维持最低转售价格虽然在保持高品质品牌形象方面有一定积极作用。但是这一行为所带来的结果是弊大于利的,因此我国《反垄断法》将其界定为违法行为,选项A错误。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反垄断法》第18、19条分别列出了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所应当依据的条件以及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条件,本题中并没有明确指出某品牌白酒的生产商具有法律所规定的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条件,所以也无从推定生产商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B选项错误。对于C选项,价格同盟行为是经济学上的一个概念,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不是《反垄断法》中加以规制的行为。根据《反垄断法》第13条的规定,涉及价格方面的垄断协议,应当由平行的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本题不存在这种情况。C选项不当选。 2.下列哪一选项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均明文禁止的行为?(2011年试卷一第27题)

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是法律专业人员必备的一项能力测试,它涉及到法律理论、法律实务以及案例分析等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 一、法律理论题 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请问下列国家法 律中的哪个法律排在宪法之下? 答:宪法之下的法律一般是法律层级较低的法律,如法律、行政法 规等。 2. 民法的基本任务是调整人们的权利利益关系。请问下列权利属于 民事权利的是: A. 遗产继承权 B. 人身自由权 C. 环境权 D. 公民的政治权利 答:A. 遗产继承权 二、法律实务题 1. 在刑事审判中,被告人有哪些权利?

答:被告人有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权利,包括知情权、辩护权、自由选择辩护人的权利等。 2. 请问一般民事诉讼中,当诉讼参与人对判决结果不服时,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上诉? 答:一般民事诉讼中,当诉讼参与人对判决结果不服时,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三、案例分析题 某公司与甲、乙两名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每月支付工资2000元。然而,由于公司资金链出现问题,导致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给甲、乙两名员工。甲看到了乙的支付明细单后,得知乙每月实际可以拿到3500元左右。甲认为公司有违约行为,因此提起了劳动争议诉讼。请问法院在裁定此案时是否支持甲的主张?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雇主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在该案例中,公司未能按时支付工资给甲、乙两名员工,已构成违约行为。甲有权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法院应当支持甲的主张并追究公司的违约责任。 以上是一些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的范例,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备考的参考。在备考过程中,除了掌握理论知识和实务技巧外,经常练习试题并查看答案也是提高考试成绩的有效方式。在考试中保持冷静、准确地理解问题,给出正确的答案,就能够在司法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大家共同加油!

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详解

202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四提醒:本试卷包含案例(实例)分析题、阐述题。请将各题答案书写在答题纸旳对应位置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第一部分:简析题。本部分共5题,75分。 一、(本题15分) 案情: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23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旳面积相同旳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 2023年11月,王乙与曹某订立售房协议,以12万元旳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全部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订立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旳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订立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旳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2023年5月,曹某应向王乙支付7万元旳购房余款时,曹某因生意亏损,已无支付能力。但曹某有一笔可向赵某主张旳到期货款5万元,因曹某与赵某系亲威,曹某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某支付该货款。另查明,曹某曾于2023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肇事司机孙某系曹某挚友,曹某一直未向孙某提出车祸损害旳赔偿请求。 问题: 1.王某过世后留下旳6间房屋应由哪些人分配各自应分得多少为何

2.王乙与曹某订立旳售房协议是否有效为何 3.曹某与朱某、钱某订立旳房屋转让协议效力怎样 4.如朱某要求推行与曹某订立旳协议,取得该房屋,其要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何 5.如王乙请求人民法院撤消曹某放弃要求赵某支付货款旳行为,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何 6.如王乙要求以自己旳名义代位请求孙某支付车祸致人损害旳赔偿金,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何 【答案】: 1. 张某、王乙、王小甲。其中,张某分得4间,王乙、王小甲各分得1间。因该6间房系王某与张某旳共同财产,王某死后,张某应取得其中旳3间,余下3间房在第一次序继承人间平均分配。第一次序旳继承人有张某、王乙,因王甲先于王某死亡,其子王小甲享受代位继承权。故余下3间房中张某、王乙、王小甲应各分得1间。 2. 有效。该6间房虽属共有财产,但转让协议已经其余共有些人张某及王小甲旳监护人李某同意。 3. 曹某与朱某订立旳协议有效。曹某与钱某订立旳协议亦有效。 4. 不能。因曹某已与钱某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钱某已取得了该房屋旳全部权,曹某推行不能,朱某只能要求曹某负担违约责任。 5. 能。依照协议法旳要求,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旳,债权人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撤消债务人放弃债权旳行为。 6. 不能。因该赔偿金是专属于曹某本身旳债权,依照协议法旳要求,王乙不能行使代位权。 【解析】: 1、《继承法》第三条要求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旳个人正当财产。所以6间房屋作为王某和张某旳夫

司法考试模拟真题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真题题及答案解析司法考试专栏为大家提供各科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以下: 理论法【单项选择题】 关于法规范作用,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 ) A、陈法官依据诉讼法要求主动申请回避,表现了法教育作用 B、法院判决王某行为组成偷窃罪,表现了法指导作用 C、林某参加法律培训后开始重视所经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反应了法保护自由价值作用

D、王某因散布谣言被罚款300元,表现了法强制作用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法规范作用分为指导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和教育作用。法指导功效(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个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导人们能够这么行为、必须这么行为或不得这么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行为产生影响,也就是说,法指导功效(作用)是经过要求人们权利和义务来实现,它包括对象主要是指本人行为。 法评价功效(作用)是指法律对人们行为是否正当或违法及其程度,具备判断、衡量作用,也就是说,法评价作用包括是法律他作用,即对他人行为评价,这是区分指导作用(涉本人行为)和评价作用(涉他人行为)关键所在。 法预测作用是指人们能够依照法律规范要求事先估量到当事人

双方将怎样行为及行为法律后果,也就是说,预测作用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行为,这里人们应作广义了解,即包含国家机关行为。 法强制作用是指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利用国家强制力制裁、处罚违法行为作用,也就是说,法强制作用只能针对违法犯罪人行为,假如没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那么法强制作用就不能显现。 法教育作用是指经过法律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诱导影响,也就是说,法教育作用针正确是通常人行为。比如,经过对违法行为实施法律制裁不但对违法者本人起到警示、警戒作用,而且也对通常人产生了教育性影响。 据此可知,选项A表现了指导作用。选项B表现了强制作用。选项C表现了指导作用,反应了法保护秩序价值作用。 商经法【单项选择题】

202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附答案

202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附答案【前言】 国家司法考试是我国法律行业的重要考试,其目的是选拔并迅速培养具有较高法律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在考试过程中,真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将为大家介绍202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以便考生们提前了解考试形式,并进行充分的备考准备。 【第一部分:刑法题目】 1. 下面哪个选项不属于故意犯罪的要素? A. 主观方面的因素 B. 客观方面的因素 C. 因果关系的要求 D. 具体犯罪的事实 答案:D 2. 依法追究行政拘留的法定期限为: A. 5天 B. 10天 C. 15天 D. 20天

答案:C 【第二部分:民法题目】 1. 某公司向甲提供劳务,约定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但事实上却要求甲每周工作60小时。甲觉得被剥削,可以依法要求公司支付: A. 工资 B. 赔偿金 C. 加班费 D. 社会保险费 答案:C 2. 乙以替甲购车为由借钱给甲,后甲不履行购车义务。乙可以要求甲: A. 执行购车合同 B. 偿还借款本金 C. 偿还借款利息 D. 退还购车款项 答案:B 【第三部分:行政法题目】

1. 下列行为,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A. 违反校规的学生被学校批评 B. 违法停车被交警罚款 C. 参加罢工的员工被公司降薪 D. 过失破坏公共财产被警方教育批评 答案:B 2. 市政府制定了一项新政策,规定所有街头艺人必须事先申请才能表演。李明没有申请就在街头卖艺,被市政府处以行政处罚。李明在行政复议中认为市政府的行为违法,实施行政复议的机关是: A. 市政府 B. 区政府 C. 生效法院 D. 行政复议机关 答案:D 【结语】 通过对202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的解析,考生们对于考试形式和内容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在备考过程中,考生可以根据真题来进行针对性的学习和训练,以期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祝愿所有考生能够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成为优秀的法律专业人才!

司法考试多项选择题真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多项选择题真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多项选择题真题及答案 导语:下面是2013年司法考试中的多项选择题及其答案部分,大家可以参考一下2013年的考试难度,但是店铺觉得现在的考试难度应该是更大了。 74.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关于中国缔约程序问题,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中国外交部长参加条约谈判,无需出具全权证书 B.中国谈判代表对某条约作出待核准的签署,即表明中国表示同意受条约约束 C.有关引渡的条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批准书由国家主席签署 D.接受多边条约和协定,由国务院决定,接受书由外交部长签署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选项A正确。全权代表进行谈判缔结条约须具备全权证书。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外交部长谈判缔约无须出具全权证书,仍被认为代表其国家。 选项B错误。待核准的签署是等待政府确认的签署,表示一种特殊的待定状态。在签署人所代表的本国确认之前,它只有认证条约约文的效力;如待核准的签署经该国确认之前,即发生正式签署的效力。另外签署也不一定必然发生条约的约束力。 选项C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7条的规定,有关司法协助、引渡的条约、协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批准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签署,外交部长副署。 选项D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12条规定,接受多边条约和协定,由国务院决定。经中国代表签署的或者无须签署的载有接受条款的多边条约、协定,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

会同外交部审查后,提出建议,报请国务院作出接受的决定。接受书由外交部长签署,具体手续由外交部办理。 75.关于国际法基本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国际法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性质 B.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是指禁止除国家对侵略行为进行的自卫行动以外的一切武力的使用 C.对于一国国内的民族分离主义活动,民族自决原则没有为其提供任何国际法根据 D.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是指国家间在发生争端时,各国都必须采取和平方式予以解决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国际法基本原则。 选项A正确。国际法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性质。 选项B错误。 选项C正确。民族自决原则中殖民地民族的独立权的范围,只严格适用于殖民地民族的独立。对于一国国内的民族分离主义活动,民族自决原则没有为其提供任何国际法根据。 选项D正确。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是指国家间在发生争端时,各国都必须采取和平方式予以解决,争端的当事国及其他国家应避免任何使争端或情势恶化的措施或行动。 76.甲国公民杰克申请来中国旅游,关于其在中国出入境和居留期间的管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如杰克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中国签证机关不予签发其签证 B.如杰克入境后可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中国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不准许其入境 C.杰克入境后,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48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D.如杰克在中国境内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中国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有权阻止其出境 【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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