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实验室通风设计规范标准[详]

实验室通风设计规范标准[详]

实验室通风设计规范标准[详]
实验室通风设计规范标准[详]

实验室暖通系统

一、实验室通风的基本概念

1、通风和通风柜的概念:所谓通风,就是把室的污浊空气直接或经净化后排至室外把新鲜空气补充进来,从而保持室的空气条件,以保持卫生标准和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我们把前者称为排风,后者称为送风。而通风柜可以简单理解成一个箱体和一个风机,产生于箱体中的气体被风机排出并被安全的排放到大气中。

2、通风的分类:按照动力不同,通风系统可以分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机械通风又可以分为全面通风和局部通风,全面通风是指在房间整体的进行通风换气的一种方式,局部通风是指通风的围控制在有害物质形成比较集中的地方,或是工作人员经常活动的局部地区的通风方式,例如通风柜、万向排烟罩、原子吸收罩等。

3、实验室通风:实验室通风是研究控制实验室有害物质对室外空气环境的影响和破坏的技术。

二、实验室通风系统的基本组成

1、通风末端设备:主要包括通风柜、万向排烟罩、原子吸收罩、吹吸式排风罩等。

2、通风管路系统:主要有风机、风管、风阀、消声器、废气处理塔等。

三、实验室通风设备简介

1、通风柜:{ASL的型号主要有P1168(全钢)、S1268(全钢)、W1368(钢木)、W1468(铝木)、P1568(P1168款式的落地通风柜)、S1568(S1268

款式的落地通风柜)、W1568(W1368款式的落地通风柜)、P1668(P1168款式的连体通风柜)、S1668(S1268 款式的连体通风柜)、W1668(W1368款式的连体通风柜,也可称为J1668通风柜)}主要有木制、钢制、全钢三种规格,主要尺寸宽度为1200mm、1500mm、1800mm,深度为800mm,高度为2350mm或者2500mm。通风柜的主要结构为:①柜体:通风柜的柜体可根据使用要求做成钢制、木制、PP、不锈钢等材料;②台面及衬板:耐腐蚀、耐酸碱、耐高温的各种材质,如Compact、Epoxy等,进行高温或强酸碱操作的层板要用不锈钢除渣除油静电喷涂环氧树脂粉末;③活动拉门:装在柜体表面上的透明玻璃,使用户远离有害的化学物质和气体,同时使有害气体通向通风柜的部管道;

④导流板:控制气流经通风柜时的形状,减少空气流入通风柜时产生的由于方式不定造成的回流或涡流,提高使用效率(会对噪声及静压产生影响);⑤集流环:位于通风柜的顶部,将通风柜的气体导向风排放(对通风柜的效率和噪声有着重要的影响);⑥调风阀:通风柜的附属部件,来调节通风柜的排气量以及最佳表面风速;⑦水龙、考克水杯等配件。

总结:一、通风柜款式:全钢,钢木、落地,连体通风柜;

二、规格尺寸:1200、1500、1800;

三、通风柜结构:钢木、钢制、木制、PP、不锈钢等;

2、万向排烟罩:主要为PP材质,规格Φ500mm,来源主要为丹麦(ASL)和进口。

3、原子吸收罩:主要为304不锈钢材质,常规规格为400mm×400mm ×Hmm(高度根据吊顶高度来定)。

四、通风管路的材质要求

1、圆形风管通风效率高但直径不宜太大,(ASL主要选用台塑集团生产的华亚牌白色管)。由于北方冬季室外温差较大,室外管道可选用玻璃钢产品,对于一般的实验室,若室排放的气体没有腐蚀性,风管可以采用镀锌铁皮。

轴流风机,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考虑软管连接(如铝箔管、塑料软管等)。

五、通风管路的尺寸及计算方法

1、常用圆形风管尺寸:①单台原子吸收罩主要选用Φ160(DN150)管;②万向排烟罩主要选用Φ110(DN100)管;③单台通风柜支、干管主要选用Φ250(DN250)管;④两台排毒柜干管选用Φ315(DN300)管,支管选用Φ250(DN250)管。

2、常用方形风管尺寸:如果系统较复杂,或同一房间平行设有三台或三台以上的通风柜,或实验室高度有限,圆形风管无法安装,可以考虑选用方形风管。方形风管的边长标准尺寸如下(单位为mm):120、160、200、320、400、500、630、800、1000、1250,由于我司通风柜宽度为800mm,故选用方管长边尺寸不宜超过630mm,而且最好选择正方形,如果条件不允许也可选用矩形,但每个单最好统一。

3、风管尺寸方法:①圆形风管计算方法:Q=(3600×πd2v)/4,{Q--排风量,

m/h;d--风管直径,mm;v—管风速,m/s;②方形风管计算方法:Q=3600×a?b?v,{Q--排风量,m/h;a、b--风管边长,mm;v--管风速,m/s}。4、风管厚度标准:根据国家标准,我公司选用通风系统属于中、低压系统。中、低压系统PVC圆形风管厚度标准如下:

风管直径d(mm)板材厚度(mm)

d≤320 3.0

320<d≤630 4.0

630<d≤1000 5.0

1000<d≤2000 6.0

中、低压系统PVC方形风管厚度标准如下:

风管长边尺寸b(mm)板材厚度(mm)

b≤320 3.0

320<b≤500 4.0

500<b≤800 5.0

800<b≤1250 6.0

中、低压系统玻璃钢圆形风管厚度标准如下:

风管直径d(mm)或方形风管长边b(mm)板材厚度(mm)

d(b)≤200 2.5

200<d(b)≤400 3.2

400<d(b)≤630 4.0

630<d(b)≤1000 4.8

六、风机分类及选用

1、风机的分类:按照气流方式,风机分为离心式(常放置在屋外)、轴流式(常放置在屋)和混流(斜流)式三种;按照材质分类,风机主要有普通钢制风机、不锈钢风机、PVC风机和玻璃钢风机等。我公司主要选用的风机有玻璃钢离心风机、玻璃钢斜流风机、PVC离心风机和不锈钢离心风机。风机风口粗细一般分为2.8、3.

2、3.6、4.0、4.5、5、6几种,选择风机要让风机风口大于主管道尺寸。

2、①轴流风机的特点是:耗电量小,运行费用低,但噪音大,风机抽力小(风压小),适用于简单系统,一般安装在墙上或管道上;②离心风机的特点是:耗电量大、运行费用较高,噪音较大,风机抽力大(风压大),适用于复杂系统,主要安装在室外或楼顶;③斜流风机的特点是:耗电量、运行费用、风机抽力处于前两者之间,噪音较小,适用于简单系统,一般安装在室。

3、风机的几个主要参数:①流量(Q)单位时间流经某一流道截面的流体体积;②风机转速(n)风机转子的速度,单位r∕min;③效率(η)风机的做功效率η=(W有用∕W总)×100%;④压力(P)风机的全压(Pt)分为动压(Pd)和静压(Ps)两部分。静压是指风机克服整个通风系统的摩擦阻力所必须具备有的压力,它由通风柜、百叶、调风阀、风管、风机整个系统的特性决定,动压是气体以一定的速度排放所具有的那部分压力,在标准状况下计算

Pd=0.5PV2(P空气密度,通常为1.2;V风速,单位m/s)。

4、风机的选用:在3.5F以下,4000m∕h以下,2台通风柜以下可以选择斜流风机,以上选择离心风机。①单台万向排烟罩、原子吸收罩,如果管路较简单,直接从房间穿墙或穿窗对外排放,则可选用玻璃钢斜流风机。设计人员可

根据系统的情况,选用FSJG-2.5F型(配用电机功率为N=0.09kw)或FSJG-3.0F 型(配用电机功率为N=0.18kw)斜流风机;如果管路较复杂,弯头较多,则可选用F4-72-3.0A型(配用电机功率为N=0.55kw或0.75kw)或F4-72-3.2A型(配用电机功率为N=0.55kw或0.75kw)离心风机;②单台排毒柜,如果管路系统较简单,直接从房间穿墙或穿窗对外排放,则可选用FSJG-3.0F型(配用电机功率为N=0.18kw)斜流风机;如果系统较为复杂的话,应该选用离心风机。管路不太复杂,则可选用F4-72-3.5A(3.6A)型,配用电机为0.75kw或1.1kw。如果客户要求风量比较大,系统较为复杂,则可选用F4-72-4A型风机,配用电机功率为1.1kw。单台排毒柜系统阻力约80-100Pa,单个弯头阻力约40-50Pa。选用风机时,由于国厂家风机参数有一定水分,应该适当放一定的余量;③多台排毒柜及复杂系统,对于两台或两台以上排毒柜的通风系统,一般采用楼顶高空排放或室外排放,风机一般选用离心风机。风机的型号可根据系统的总排风量和系统阻力选用。对于同时能满足系统的排风量和系统压力的风机,我们应该尽量选用型号偏大,电机功率偏小的风机。④一台风机带动两台或几台排毒柜的系统,为了能单独控制排毒柜的开闭,应该在每一台排毒柜上设计一个电子调风阀。电子调风阀的型号一般为Φ250mm。

七、实验室通风系统设计参数

1、对于客户要求对实验室进行通风设计的,通风换气量可根据房间的换气次数来确定,实验室的换气次数取每小时10-12次,特殊情况可以相应增大。[房间通风一般选择500×500的铁皮罩作为通风末端设备,每个通风罩通风量可达到600m3/h,房间的长×宽×高×10(换气次数)=房间每小时的通风量,然后房间每小时的通风量除以600来确定通风罩的数量,支、干管风速按照6m/

s计算]

2、通风柜支管风速为6-10m/s(计算时一般选择10m/s),特殊情况可超过10m/s,但不宜超过12m/s;干管风速为10-14m/s(计算时一般选择10m/s,如果管道比较长选择12m/s,如果风量大选择14m/s)。

3、通风柜面风速一般控制在0.375-0.75m/s之间,验收标准一般取0.5m /s,最佳面风速为0.508m/s。(测量面风速时,一般将拉门拉至5cm高度测量,风速达到0.3-0.5 m/s即算合格,如果拉门高度过大时,测量拉门下方5cm 高度处风速,也可合格)。

通风柜的危险等级平均面风速(m/s)最低面风速(m/s)备注

高0.622-0.75m/s0.5m/s

中0.5m/s0.4 m/s

低0.375-0.4m/s0.25m/s

4、室外噪声应控制在70dB(A),实验室噪声应控制在55dB(A),(室噪声GB60分贝超标,阿桂实测噪音为75分贝,室外噪音大约为75分贝)。风机的噪声可以分为本身的机械噪声(此噪声主要由风扇质量不同引起)和风声(为主要噪声)。在风机功率不大的情况下,可通过在风机上方加防雨罩来消除风声,在使用大功率风机时一般在风机进出口加消声器来消除风声,机械噪声主要靠建隔音墙、小黑屋或在风机进出口加软接头来解决。

减振的主要方法为风机底座做成减振底座并安装减振器或加装减振垫。

5、通风量(Q)=表面风速(vs)×排毒柜开口面积。电子调风阀的作用是通过调节每台通风柜的风管半径来调节每台通风柜的通风量,来达到当通风柜开口

面积变化时保持表面风速不变。

6、排风量(Q)=表面风速(vs)×排毒柜开口面积。变频系统的作用是改变风机的转速来改变风机的通风量,当一套通风系统中只有少量几台通风柜工作时,变频系统自动调节风机的转速,从而改变风机的通风量,从而保证通风柜的面风速恒定。变频系统和调风阀的作用类似,但如果只使用调风阀,则当一套通风系统中只有少量几台通风柜工作时,风机仍然以最高转速工作,而使用变频系统后,调整风机转速可节省能源。

八、实验室通风管路设计

1、先根据平面图确定每个系统包括多少通风柜,再根据每个系统包括通风柜的数量确定本系统的大致通风量(每台1200mm的通风柜设计风量为

1300m3/h,每台1500mm的通风柜设计风量为1600m3/h,每台1800mm的通风柜设计风量为2100m3/h,每台原子吸收罩的设计风量为600m3/h,每台万向排烟罩的设计风量为250或300m3/h),然后选择通风量稍大于系统通风量的风机。

2、计算通风过程中损失的压力:单台排毒柜系统阻力约70-80Pa,一般1m的管道损失5-6Pa,一个弯头损失40-50Pa,风机出口和抽风口各损失60Pa,消声器损失50Pa,然后根据所计算出的风机的通风量和压力在图表曲线中选择合适的风机(在计算过程中只计算最远端通风柜的压差,然后留200-300Pa的余量)。

3、然后根据通风量=风管截面×管风速来计算风管半径(支管根据通风柜尺寸选择250mm或者315mm)

实验室建筑设计规范

实验室的建筑设计规范 实验室是建设是普及实验教学的硬件,是开展实验教学的重要物质条件。而实验室的建设又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在建设实验时必须学握共建筑设计要求和规范。根据国家计委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颁布的《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结合我市近年米中小学实验室建设的经验,实验空要按照下面的要求进行建设。 一、实验室建筑设计要求 实验宅建筑耍求包含三个方而的内容·择址、设计和建筑施工. l、择址中小学实验室是专用教室,应建在教学区的.与教室毗邻,若建专f l J的实验楼,宜建十教学楼附近较僻静的一方,与教学楼对应相衬。若建在教学楼内,其用房应相对焦中地安扑在教学楼的一端或较低楼层,这样仪器运送方便,可避免对课堂教学的干扰,有利十实验教学计划的谘实和工作联系。限十日前我市中小学的实际悄况,大多都在教学楼内建设实验室。根据实际需要,实验室不得小十教室,建设时应注慈选择较新较大的教室,且应朝南北方向,尽址避免朝东或朝「. 2、设计建设实验楼(室).其外观造型、楼层布局、通风扞污、采光照明、安全设施的 设计都应符合教育学心理学的要求,具有科学性和艺术性。实验室的内部设施,如水电、桌、凳、柜等,既要方便教学,又要有利千管理和维修。在具体的建筑设计屯要注慈适应、经济,要有超前慈识。例如,日前中学教学仪器配备执行二类标准,即学生实验用仪器配备 13 件(套)而在建设实验室时应根据房尼尺寸设计成15 组或18 组,.县至24 组或28 组, 我们为学校进行实验宅规划时,一般都要求将水电到桌的实验室(特别是化学实验宅)建在桉(底层),这竹如下优点@上下水管(道)的安装、检修方便,即使有腐蚀、油雨情况,也不致影响别的房间使用,同时节省管道@有利十排除咑害气体(如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都比空气巫);@当实验过程中发生紧急悄况时,使十安全疏散. 实验室与仪器室、准备室等配套房间,要联在一起,处十同一层楼,便十管理和教学。仪器室1了实验室之间宜设门相通,以便十仪器的搬运。 3、建筑施工实验室的建设和内部施工、水电安装要求较高,技术性较强,应选择水平较高的壮建队承担施工任务,同时学校应选派T 作责任感强、懂得实验室建设规范的同志仔促施T . 确保施飞质拱,避免因不合要求而返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实验室家具设计 实验室家具是指在实验室内使用的实验桌凳、仪器柜等设备.其具休设计要求应严格迷循国 家教委教学仪器研究所发布的《中小学教室设备规范图册》的有关功能尺寸及式样。各校在

综合医院建设的设计规范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综合医院建筑设计符合安全、卫生、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综合医院建筑设计,其它专科医院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为“综合医院”: 一、设置包括大内科、大外科等三科以上; 二、设置门诊和服务24小时的急诊; 三、设置正规病床。 第1.0.4条医院规模、标准的确定,医技科室和专科病房的设置,应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执行。 第1.0.5条兼供残疾人使用的综合医院设计,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第1.0.6条综合医院的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2.1基地 第2.1.1条综合医院选址,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和医疗卫生网点的布局要求。 第2.1.2条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交通方便,宜面临两条城市道路; 二、便于利用城市基础设施; 三、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

四、地形力求规整; 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区;并远离高压线路及其设施; 六、不应邻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 2.2 总平面 第2.2.1 条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功能分区合理,洁污路线清楚,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 二、建筑布局紧凑,交通便捷,管理方便; 三、应保证住院部、手术部、功能检查室、内窥镜室、献血室、教学科研用房等处的环境安静; 四、病房楼应获得最佳朝向; 五、应留有发展或改、扩建余地; 六、应有完整的绿化规划; 七、对废弃物的处理,应作出妥善的安排,并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令、法规的规定。 第2.2.2条医院出入口不应少于二处,人员出入口不应兼作尸体和废弃物出口。 第2.2.3条在门诊部、急诊部入口附近应设车辆停放场地。 第2.2.4条太平间、病理解剖室、焚毁炉应设于医院隐蔽处,并应与 主体建筑有适当隔离。尸体运送路线应避免与出入院路线交叉。 第2.2.5条环境设计 一、应充分利用地形、防护间距和其它空地布置绿化,并应有供病人康复活动的专用绿地。 二、应对绿化、装饰、建筑内外空间和色彩等作综合性处理; 三、在儿科用房及其入口附近,宜采取符合儿童生理和心理特点的环境设计。 第2.2.6条病房的前后间距应满足日照要求,且不宜小于12m. 第2.2.7条职工住宅不得建在医院基地内;如用地毗连时,必须分 隔,另设出入口。

风口设计规范

风口设计规范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风空调风口(简称风口)的分类、基本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通风空调系统中的各类出风口和进风口。其它类似用途的产品也可参照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GB 8070空气分布器性能试验方法 GB 321 优先数和优先数系列 GB 5237铝合金建筑型材 GB 11257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冷轧落薄钢板及钢带 GB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3 分类与基本规格 分类 按用途分类: A.出风口 B.进风口 按型式分类: A.百叶风口:外形有方形、矩形、圆形;叶片有单层、双层等。 B.散流器:有圆形、方形、矩形、圆盘形等。 C.喷口:有圆形、矩形、球形等。 D.条缝型风口:有单条缝和多条缝等。 E.旋流风口。 F.孔板风口(包括网板风口)。 G.专用风口:如椅子风口、灯具风口、孔风口、格栅风口等。 基本规格

风口基本规格用颈部尺寸(指与风管的接口尺寸)表示,按GB 321的要求排列,详见表1和表2。 圆形风口基本规格(MM)表1 方、矩形风口基本规格(mm)表2 散流器基本规格可按相等间距数50mm、60mm、70mm排列。 型号表示法 型号表示法 分类代号表表3

规格代号用风口基本规格数值的1/10表示。 型号示例: FJS-3225--表示矩形散流器,规格为320*250(mm) FQP-16--表示球形喷口,规格为160(mm) FYS-25--表示圆形散流器,规格为250(mm) 第二节技术要求 基本要求 风口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尺寸偏差的允许值如下: a:矩形(包括方形)风口的尺寸允差风表4。 尺寸允差(mm)表4 b:矩形(包括方形)风口两条对角线之间的允差风表5 c:圆形风口的尺寸允差见表6 尺寸允差(mm)表6 风口装饰平面应平整光滑,其平面度应符合表7的规定值。 平面度表7

科学实验室建筑设计规范

JGJ91-93 科学实验室建筑设计规范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科学实验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工业企业、大专院校等以通用实验室为主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科学实验建筑设计。其它类同的科学实验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科学实验建筑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确保质量、节省能源和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1.0.4条科学实验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2章术语 第2.0.1条科学实验建筑:用于从事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的建筑。一般包括实验用房、辅助用房、公用设施等用房。 第2.0.2条实验用房:直接用于从事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的用房。包括通用实验室、专用实验室和研究工作室。 第2.0.3条辅助用房:为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提供服务的用房。包括学术活动室、图书资料室、实验动物房、温室、标本室、附属加工厂、器材库等。 第2.0.4条公用设施用房:为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提供所需环境及其它条件保证的用房。包括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制冷、给水、排水、软化水、煤气、特殊气体、压缩空气、真空、照明、供配电、电讯等设施的用房。 第2.0.5条通用实验室:适用于多学科的以实验台规模进行经常性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的实验室。 第2.0.6条专用实验室:有特定环境要求(如恒温、恒湿、洁净、无菌、防振、防辐射、防电磁干扰等)或以精密、大型、特殊实验装置为主(如电子显微镜、高精度天平、谱仪等)的实验室。 第2.0.7条研究工作室:用于科研实验人员从事理论研究、准备实验资料、查阅文献、整理实验数据、编写成果报告等的用房。 第2.0.8条标准单元组合设计:为保证实验用房具有适应性的设计原则,即从当前和长远科学实验工作内容、仪器设备及人员的发展变化出发,综合考虑确定实验用房的三维空间尺寸、实验室建筑设备及实验仪器设备的布置、建筑结构选型、公用设施供应方式等。对于框架结构,一个标准单元系指一个柱网围成的面积;对于混合结构,一个标准单元相当于框架结构一个柱网围成的面积。 第2.0.9条生物培养室:在人工环境条件下进行生物培养的用房。包括微生物培养、组织培养、细胞培养等用房。要求的环境条件包括温湿度、光照、空气、水分、酸碱度等及灭菌消毒等措施。常采用的仪器设备包括摇床、培养箱等。 第2.0.10条天平室:设置称量精度为±0.1~0.01mg天平的房间。天平可设置在较简单的防振天平台上。 第2.0.11条高精度天平室:设置称量精度为±0.002~0.001mg的微量天平的房间,要求恒温、恒湿、

采暖通风与空调设计规范汇总

说明:本目录收集载有暖通空调制冷专业内容(章、节)和相关内容的国家标准GB、国家标准建筑系列GB50×××、GBJ、建设部标准CJJ、CJ、JJ、ZBP、ZBJ等的目录,有些标准规范虽用于公共建筑和专门工程建筑,但并无暖通空调内容章节故不收录。 一、基础类 1.1GB3100-93国际单位制及应用 1.2GB3101-93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1.3GBJ1-86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1.4GBJ144-88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制图标准 1.5GBJ155-92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 1.6CJJ55-93供热术语标准 1.7CJJ65-95环境卫生术语标准 1.8GB140-59输送液体与气体管道的规定代号 1.9GB4270-84热工图形符号与文字说明 1.10GB4457-84至GB4640-84机械制图 1.11GB11943-89锅炉制图 1.12GB50178-93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1.13JGJ35-87建筑气象参数标准 1.14JGJ37-87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1.15GBJ300-88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1.16GB/T16732-97建筑采暖通风、空调、净化设备计量单位及符号 1.17GB/T16803-97采暖、通风、空调、净化术语 二、暖通空调一般设计规范 2.1GBJ19-8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2.2GB50028-9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2.3GB50176-93民用建筑热共设计规范 2.4GB50189-93旅游宾馆建筑热工与空气调节节能设计标准 2.5GB50264-97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2.6JGJ26-95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 2.7CJJ34-90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 2.8GB4272-92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 2.9GB8175-87设备及管道保温设计导则 2.10GB11790-89设备及管道保冷技术通则 三、住宅及公共建筑类 3.1GB50038-94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3.2GBJ96-86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要求规范(2014版)gb51039-2014

1 . 总则 1.0.1 为规综合医院建筑设计,满足医疗服务功能需要,符合安全、卫生、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制定本规。 1.0.2本规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综合医院的建筑设计。 1.0.3 医疗工艺应根据医院的建设规模、管理模式和科室设置等确定。医院建筑设计应满足医疗工艺要求。 1.0.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综合医院 general hospital 指设一定数量的病床,分有、外、妇、儿、眼耳鼻喉等各种科室及药剂、检验、放射等医技部门,以及相应人员、设备的医院。 2.0.2 医疗工艺 Medical process 指医疗流程和医疗设备的匹配以及其他相关资源的配置。 2.0.3 医疗流程Medical flows 指医疗服务的程序和环节。 2.0.4急救通过量Emergency throughput 指医院急诊部同时一次性接纳急救病人的医疗能力。 2.0.5医院卫生学Hospital hygiene 指维持医院关键科室的卫生状态,主要任务是防止感染及有害气体和化学物质的危害。 2.0.6卫生通过Hygiene passing through 指采用换鞋、更衣、淋浴等措施控制人员、物品从非洁净区到洁净区的净化过程。 2.0.7监护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 指医院独A—L设置的专业监护医疗单元,通常为重症监护病房(ICU)、心血管监护病房(CCU),以及由ICU派生的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等。

3医疗工艺设计 3.1 一般规定 3.1.1 医疗工艺设计应确定医疗业务结构、功能和规模,以及相关医疗流程、医疗设备、技术条件和参数。 3.1.2 医疗工艺设计应进行前期设计和条件设计。前期设计应满足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及建筑方案设计的需要。条件设计应与医院建筑初步设计同步完成,并应与建筑设计的深化、完善过程相配合,同时应满足医院建筑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需要。 3.1.3 医疗工艺流程应分为医院各医疗功能单元之间的流程和各医疗功能单元部的流程。 3.1.4 医疗功能单元的划分宜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医疗功能单元的划分 3.2医疗工艺设计参数 3.2.1 医疗工艺设计参数应根据不同医院的要求研究确定,当无相关数据时可按下列要求测算: 1 门诊诊室间数可按日平均门诊诊疗人次/(50人次~60人次)。 2 急救抢救床数可按急救通过量测算。

通风空调风口设计规范

通风空调风口设计规范 第一节一般说明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风空调风口(简称风口)的分类、基本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通风空调系统中的各类出风口和进风口。其它类似用途的产品也可参照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GB 8070空气分布器性能试验方法 GB 321 优先数和优先数系列 GB 5237铝合金建筑型材 GB 11257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冷轧落薄钢板及钢带 GB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3 分类与基本规格 3.1 分类 3.1.1 按用途分类: A.出风口 B.进风口 3.1.2 按型式分类: A.百叶风口:外形有方形、矩形、圆形;叶片有单层、双层等。 B.散流器:有圆形、方形、矩形、圆盘形等。 C.喷口:有圆形、矩形、球形等。 D.条缝型风口:有单条缝和多条缝等。 E.旋流风口。 F.孔板风口(包括网板风口)。 G.专用风口:如椅子风口、灯具风口、孔风口、格栅风口等。 3.2 基本规格 3.2.1 风口基本规格用颈部尺寸(指与风管的接口尺寸)表示,按GB 321的要求排列,详见表1和表2。 圆形风口基本规格(MM)表1

方、矩形风口基本规格(mm)表2 3.2.2散流器基本规格可按相等间距数50mm、60mm、70mm排列。 3.3型号表示法 3.3.1型号表示法 分类代号表表3 规格代号用风口基本规格数值的1/10表示。 3.3.2型号示例: FJS-3225--表示矩形散流器,规格为320*250(mm) FQP-16--表示球形喷口,规格为160(mm)

FYS-25--表示圆形散流器,规格为250(mm) 第二节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风口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1.2尺寸偏差的允许值如下: a:矩形(包括方形)风口的尺寸允差风表4。 尺寸允差(mm)表4 b:矩形(包括方形)风口两条对角线之间的允差风表5 c:圆形风口的尺寸允差见表6 尺寸允差(mm)表6 4.1.3风口装饰平面应平整光滑,其平面度应符合表7的规定值。 平面度表7 4.1.4风口装饰面上接口拼缝的缝隙,铝型材应不超过0.15mm,其它材料应不超过0.2mm。 4.1.5 风口的叶片应符合下列要求: a:叶片间距的尺寸偏差不大于±1mm; b:叶片弯曲度3/1000mm; c:叶片平行度4/1000mm;

(完整版)分析实验室设计规范常识

分析实验室设计规划常识 第一章实验室建设的总体规划与基本建设 分析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分析技术人员从事各领域分析测试工作的场所,是许多厂矿及科研院所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实验室的建设,不论是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它不单纯是选购合理的仪器设备,还要综合考虑实验室的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和平面设计,以及供电、供水、供气、通风、空气净化、安全措施、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因此实验室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现代化的实验室里,先进的科学仪器和优越完美的实验室是提升现代科技水平,促进科研成果增长的必备条件。"以人为本"、"人与环境"已成为人们高度关注的课题。安全、效率、舒适是理想实验环境的三大要素,也是实验室建设的宗旨。本篇将分四章介绍有关实验室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建筑设计、实验室的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以及各类实验室等问题,供分析技术人员及有关人员借鉴和参考。 一、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和基本程序建设现代化的实验室,首先要制定和提出实验室的总体规划,确定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性质、目的、任务、依据和规模,确定各类实验室功能和工艺条件以及规模大小;同时要做好建筑设计的某些准备工作,调查研究,吸纳国内外同种性质、同等规模实验室建设的经验,防止走弯路,作为借鉴,根据实验室的工艺条件及相关资料,编制好计划任务书;然后在各方面工作准备就绪后,做好实验室建筑设计工作,综合建筑设计各专业的基本要求,结合实际,符合规划要求,绘制出富有时代感、先进的实验室建筑蓝图,为实验室施工建设提供可靠的依据。

1、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实验室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建设单位如某某研究所、某某学院或某某工厂。 (2)建设项目如某某实验楼或某研究楼。 (3)建设性质新建、扩建或改建。 (4)建设地点及用地工程项目的具体位置,取得城建局的同意,并附图说明。需要征用土地,必须说明征用土地的来源、范围和面积,并经城建局的批准同意。 (5)建设的目的、依据及规模说明为什么要建设此项目,主要解决什么问题,科研任务有哪几方面,发展的规模如何。(6)人员编制现有人员编制及核定的人员编制。新建、扩建的单项工程的增加人员控制数。(7)建筑物要求及内容如结构形式、层数、建筑标准以及各种工程管网的类型。(8)抗震、防空措施按抵抗几级地震强度及人民防空工程等级及战时用途设防,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9)公害处理对废气、废水、废物、噪声、辐射、振动等的技术处理措施。(10)设备建设项目价值在二万元以上单件设备,要分别列出清单。(11)建筑面积新建实验室的总建筑面积;单项工程的建筑面积。(12)投资总投资及分年度投资计划。分类列出各种用房的每平方米单价和控制造价。二万元以上设备投资数。(13)建议要求设计时间、施工日期以及交付使用的日期。 2、实验室建筑设计的准备工作 2.1 参观同类型的实验室或参考国内外文献资料借鉴同类型实验室的成功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为方案设计创造有利条件。在方案设计以前,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应研究下列几方面的问题:

(完整版)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标准号:GB 50019-2003 ◆发布日期:2003 年 ◆实施日期:2004 年4 月1 日 ◆发布单位:建设部 ◆出版单位:中国计划出版社 第二章室内外计算参数 第一节室内空气计算参数 第 2.1.1 条设计集中采暖时,冬季室内计算温度,应根据建筑物的作途,按下列规定采用: 一、民用建筑的主要房间,宜采用16 -20 ℃; 二、生产厂房的工作地点: 轻作业不应低于15 ℃;中作业不应低于12 ℃;重作业不应低于10 ℃。 注:( 1 )作业各类的划分,应按国家现行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执行。 ( 2 )当每名工人占用较大面积(50 -100m2 )时,轻工业可低至10 ℃;中作业可低至7 ℃,重作业可低至 5 ℃。 三、辅助建筑及辅助用室,不应低于下列数值: 浴室25 ℃;更衣室23 ℃;托儿所、幼儿园、医务室20 ℃;办公用室16 -18 ℃;食堂14 ℃;盥洗室、厕所12 ℃。 注:当工艺或使用条件有特殊要求时,各类建筑物的室内温度,可参照有关专业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 2.1.2 条设置集中采暖的建筑物,冬季室内生活地带或作业地带地平均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民用建筑及工业企业辅助建筑物,不宜大于0.3m /s ; 二、生产厂房的工作地点,当室内散热量小于23W/m3[20kcal/ (m3 · h )] 时,不宜大于0.3m /s ;当室内散热量天于或等于23W/m3 时,不宜大于0.5m /s 。

注:设置空气调节的条件,应符合本规范第 5.1.1 条的规定。 第 2.1.4 条当工艺无特殊要求时,生产厂房夏季工作地点的温度,应根据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及其与工作地点温度的允许温差,按[表 2.1.4 ]确定。 夏季工作地点(℃)[表 2.1.4 ] 注:如受条件限制,在采取通风降温措施后仍不能达到本表要求时,允许温差可加大 1 -2 ℃。 第 2.1.5 条设置局部送风的生产厂房,其室内工作地点的允许风速,应按本规范第 4.3.5 条至第 4.3.7 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 2.1.6 条夏季空气调节室内计算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舒适性空气调节室内计算参数: 温度应采用24 -28 ℃;相对湿度应采用40%-65% ;风速不应大于0.3m /s 。 二、工艺性空气调节室内温度基数及其允许波动范围,应根据工艺需要并考虑必要的卫生条件确定;工作区的风速,宜采用0.2 -0.5m /s, 当室内温度高于30 ℃时,可大于0.5m /s 。 注:设置空气调节的条件,应符合本规范第 5.1.1 条的规定。 第二节室外空气计算参数 第 2.2.1 条采暖室外计算温度,应采历年平均不保证 5 天的日平均温度。 注:本条及本节其他文中所谓“不保证”。系针对室外空气温度状况而言,“历年平均不保证”,系针对累年不保证总天数或小时数的历年平均值而言。 第 2.2.2 条冬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累年最冷月平均温度。 第 2.2.3 条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历年最热月14 时的月平均温度的平均值。 第 2.2.4 条夏季通风室外计算相对湿度,应采用历年最热月14 时的月平均相对湿度的平均值。 第 2.2.5 条冬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历年平均不保证 1 天的日平均温度。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2014版)gb51039-2014

1 . 总则 1.0.1 为规范综合医院建筑设计,满足医疗服务功能需要,符合安全、卫生、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综合医院的建筑设计。 1.0.3 医疗工艺应根据医院的建设规模、管理模式和科室设置等确定。医院建筑设计应满足医疗工艺要求。 1.0.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综合医院general hospital 指设一定数量的病床,分有内、外、妇、儿、眼耳鼻喉等各种科室及药剂、检验、放射等医技部门,以及相应人员、设备的医院。 2.0.2 医疗工艺Medical process 指医疗流程和医疗设备的匹配以及其他相关资源的配置。 2.0.3 医疗流程Medical flows 指医疗服务的程序和环节。 2.0.4急救通过量Emergency throughput 指医院急诊部同时一次性接纳急救病人的医疗能力。 2.0.5医院卫生学Hospital hygiene 指维持医院关键科室的卫生状态,主要任务是防止感染及有害气体和化学物质的危害。 2.0.6卫生通过Hygiene passing through 指采用换鞋、更衣、淋浴等措施控制人员、物品从非洁净区到洁净区的净化过程。 2.0.7监护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 指医院独A—L设置的专业监护医疗单元,通常为重症监护病房(ICU)、心血管监护病房(CCU),以及由ICU派生的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等。

3医疗工艺设计 3.1 一般规定 3.1.1 医疗工艺设计应确定医疗业务结构、功能和规模,以及相关医疗流程、医疗设备、技术条件和参数。 3.1.2 医疗工艺设计应进行前期设计和条件设计。前期设计应满足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及建筑方案设计的需要。条件设计应与医院建筑初步设计同步完成,并应与建筑设计的深化、完善过程相配合,同时应满足医院建筑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需要。 3.1.3 医疗工艺流程应分为医院内各医疗功能单元之间的流程和各医疗功能单元内部的流程。 3.1.4 医疗功能单元的划分宜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医疗功能单元的划分 3.2医疗工艺设计参数 3.2.1 医疗工艺设计参数应根据不同医院的要求研究确定,当无相关数据时可按下列要求测算: 1 门诊诊室间数可按日平均门诊诊疗人次/(50人次~60人次)。 2 急救抢救床数可按急救通过量测算。

通用实验室设计规范

通用实验室设计规范 1、通用实验室标准单元组合设计应满足使用要求,并与通风柜、实验台及实验仪器设备的布置、结构选型以及管道空间布置紧密结合。 2、通用实验室标准单元开间应由实验台宽度、布置方式及间距决定。实验台平行布置的标准单元,其开间不宜小于6.60m。 3、通用实验室标准单元进深应由实验台长度、通风柜及实验仪器设备布置决定,且不宜小于6.60m;无通风柜时,不宜小于5.70m。 4、由1/2个标准单元组成的通用实验室,靠两侧墙布置的边实验台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60m。当靠一侧墙改为布置通风柜或实验仪器设备时,其与另一侧实验台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50m。 5、由一个标准单元组成的通用实验室,靠两侧墙布置的边实验台与房间中间布置的岛式或半岛式中央实验台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60m。当靠侧墙或房间中间改为布置通风柜或实验仪器设备时,其与实验台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50m。岛式实验台端部与外墙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6.60m。 6、通用实验室,如一侧墙或两侧墙靠近外墙部位开设通向其它空间的门时,其相应的净距应增加0.10m。 7、由一个以上标准单元组成的通用实验室,实验台之间或实验台与实验仪器设备之间的净距应符合实验室家具标准的规定。当连续布置两台及以上岛式实验台时,其端部与外墙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m。 8、岛式或半岛式中央实验台不宜与外窗平行布置。必须与外窗平行布置时,其与外墙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30m。 9、不宜贴靠有窗外墙布置边实验台,不应贴靠有窗外墙布置需要公用设施供应的边实验台。 10、靠侧墙布置的边实验台的端部与走道墙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20m。中央实验台的端部与走道墙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当实验室设置向室内退进的门斗时,则实验台端部与退进门斗的墙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 11、当通风柜的操作面与实验台端部相对布置时,其间的净距不应小于 1.20m。 12、通用实验室宜由一个或一个以上标准单元组成。 13、通用实验室宜集中靠建筑物外墙布置。设置空气调节的通用实验室宜布置在北向。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强制性条文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 强制性条文 第三章 室内外计算参数 3.1.9 建筑物室内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民用建筑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按国家现行有关卫生标准确定; 2、工业建筑应保证每人不小于30m 3/h 的新风量。 第四章 采暖 4.1.8 围护结构的最小传热阻,应按下式确定: ,min () n w o y n a t t R t a (4.1.8-1) 或,min () n w o n y a t t R R t (4.1.8-2) 式中:R 0,min ——围护结构的最小传热阻(m 2·℃/W ); t n ——冬季室内计算温度(℃),按本规范第3.1.1 条和第4.2.4 条采用; t w ——冬季围护结构室外计算温度(℃),按本规范第4.1.9 条采用; α ——围护结构温差修正系数,按本规范表4.1.8-1 采用; ?t w ——冬季室内计算温度与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的允许温差(℃),按 本规范表4.1.8-2 采用; a n ——围护结构内表面换热系数[ W/(m 2·℃) ],按本规范表4.1.8-3 采 用; R n ——围护结构内表面换热阻(m 2·℃/W ),按本规范表4.1.8-3 采用。 注: 1 本条不适用于窗、阳台门和天窗。 2 砖石墙体的传热阻,可比式(4.1.8-1,4.1.8-2)的计算结果小5%。 3 外门(阳台门除外)的最小传热阻,不应小于按采暖室外计算温度所确定的外墙最小传热阻的60%。 4 当相邻房间的温差大于10℃时,内围护结构的最小传热阻,亦应通过计算确定。 5 当居住建筑、医院及幼儿园等建筑物采用轻型结构时,其外墙最小传热阻,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民

实验室设计规范 (2)

实验室规划设计 实验室的建设,无论是新建、扩建、或是改建项目,它不单纯是选购合理的仪器设备,还要综合考虑实验室的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和平面设计,以及供电、供水、供气、通风、空气净化、安全措施、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因此实验室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现代实验室里,先进的科学仪器和优越完善的实验室是提升现代化科技水平,促进科研成果增长的必备条件。“以人为本,人与环境”己成为人们高度关注的课题。本着“安全、环保、实用、耐久、美观、经济、卓越、领先”,的规划设计理念。规划设计主要分为七个方面:化验室设计要求、平面设计系统、单台结构功能设计系统、供排水设计系统、电控系统、特殊气体配送系统、有害气体输出系统等六个方面。下面就按上述六方面依次讲解。 一、化验室设计要求 根据化验任务需要,化验室有贵重的精密仪器和各种化学药品,其中包括易燃及腐蚀性药品。另外,在操作过程中常产生有害的气体或蒸气。因此,对化验室的房屋结构、环境、室内设施等有其特殊的要求,在筹建新化验室或改建原有化验室时都应考虑。 化验室用房大致分为三类:精密仪器实验室、化学分析实验室、辅助室(办公室、储藏室、钢瓶室等)。 化验室要求远离灰尘、烟雾、噪音和震动源的环境中,因此化验室不应建在交通要道、锅炉房、机房及生产车间近旁(车间化验室除外)。为保持良好的气象条件,一般应为南北方向。 1. 精密仪器室 精密仪器室要求具有防火、防震、防电磁干扰、防噪音、防潮、防腐蚀、防尘、防有害气体侵入的功能,室温尽可能保持恒定。为保持一般仪器良好的使用性能,温度应在15~30℃,有条件的最好控制在18~25℃。湿度在60%-70%,需要恒温的仪器室可装双层门窗及空调装置。 仪器室可用水磨石地或防静电地板,不推荐使用地毯,因地毯易积聚灰尘,还会产生静电、大型精密仪器室的供电电压应稳定,一般允许电压波动范围为±10%。必要时要配备附属设备(如稳压电源

实验室设计规范

实验室设计规范 一、设计规范要求 1、.环境要求 1.1、通风:实验室经常由于实验时间长,人员多和实验过程中产生一些有害气体,造成空气污浊,对人体不利。为了防止实验室工作人员吸入或咽入一些有毒的、可致病的或毒性不明的化学物质和有机气体,实验室中应有良好的通风,必要时应设空调。通风设备有:通风柜、通风罩或局部通风装置。除了楼主提到的外,需要注意有机溶剂前处理和使用电炉进行前处理的通风柜应分别布置在不同的实验室,局部排风装置和排风罩必须具有足够的功率,否则实际工作中难以满足使用要求。 1.2 湿度和温度:实验室要求适宜的温度和湿度。室内的小气候,包括气温、湿度和气流速度等,对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和仪器设备有影响。夏季的适宜温度应是18-28℃,冬季为16-20℃,湿度最好在30%(冬季)-70%(夏季)之间。除了特殊实验室外,温湿度对大多数理化实验影响不大,但是天平室和精密仪器室应根据需要对温湿度进行控制。 1.3 洁净度:经常保持实验室的清洁是非常重要的。室外大气中的尘埃,借通风换气过程会进入实验室,实验内含尘量过高,空气不净,不但影响检测结果,而且,其微粒落在仪器设备的元件表面上,可能构成障碍,甚至造成短路或其他潜在危险。洁净实验室是要花银子的,建议不是特殊需要可不进行洁净实验室设计,若有需要可以对大型精密仪器室、特殊实验室进行设计,一般达到万级净化要求即可。若有多个洁净实验室,送排风系统应各自独立设计,独立使用。 2.设施要求 2.1 供水与排水、排污: 实验室都应有供排水装置,排水装置最好用聚氯乙烯管,接口用焊枪焊接。化学检验实验台有可能都应安装水管、水龙头、水槽、紧急冲淋器、洗眼器等,一般实验室的废水无须处理就可排入城市下水网道,而实验室的有害废水必须净化处理后才能排入下水网道。现代化的实验室都应建设配套的污水处理站,一般实验室的废水无须处理就可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对高浓度的酸碱废水应先中和再排入污水处理站,对此类废水的排放建议采用耐酸减的排水管道,从实验室直接排放到处理站,对大量使用有机溶剂的实验室应安装耐有机溶

采暖通风与空调设计规范.

采暖通风与空调设计规范(一) 4.。3 散热器采暖 4.3.1 选择散热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散热器的工作压力,应满足系统的工作压力,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2 民用建筑宜采用外形美观、易于清扫的散热器; 3 放散粉尘或防尘要求较高的工业建筑,应采用易于清扫的散热器; 4 具有腐蚀性气体的工业建筑或相对湿度较大的房间,应采用耐腐蚀的散热器; 5 采用钢制散热器时,应采用闭式系统,并满足产品对水质的要求,在非采暖季节采暖系统应充水保养;蒸汽采暖系统不应采用钢制柱型、板型和扁管等散热器; 6 采用铝制散热器时,应选用内防腐型铝制散热器,并满足产品对水质的要求; 7 安装热量表和恒温阀的热水采暖系统不宜采用水流通道内含有粘砂的铸铁等散热器。 4.3.2 布置散热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散热器宜安装在外墙窗台下,当安装或布置管道有困难时,也可靠内墙安装; 2 两道外门间的门斗内,不应设置散热器; 3 楼梯间的散热器,宜分配在底层或按一定比例分配在下部各层。 4.3.3 散热器宜明装。暗装时装饰罩应有合理的气流通道、足够的通道面积,并方便维修。 4.3.4 幼儿园的散热器必须暗装或加防护罩。 4.3.5 铸铁散热器的组装片数,不宜超过下列数值: 粗柱型(包括柱翼型)20片 细柱型25片

长翼型7片 4.3.6 确定散热器数量时,应根据其连接方式、安装形式、组装片数、热水流量以及表面涂料等对散热量的影响,对散热器数量进行修正。 4.3.7 民用建筑和室内温度要求较严格的工业建筑中的非保温管道,明设时,应计算管道的散热量对散热器数量的折减;暗设时,应计算管道中水的冷却对散热器数量的增加。 4.3.8 条件许可时,建筑物的采暖系统南北向房间宜分环设置。 4.3.9 建筑物的热水采暖系统高度超过50m时,宜竖向分区设置。 4.3.10 垂直单、双管采暖系统,同一房间的两组散热器可串联连接;贮藏室、盥洗室、厕所和厨房等辅助用室及走廊的散热器,亦可同邻室串联连接。 注:热水采暖系统两组散热器串联时,可采用同侧连接,但上、下串联管道直径应与散热器接口直径相同。 4.3.11 有冻结危险的楼梯间或其他有冻结危险的场所,应由单独的立、支管供暖。散热器前不得设置调节阀。 4.3.12 安装在装饰罩内的恒温阀必须采用外置传感器,传感器应设在能正确反映房间温度的位置 采暖与通风设计规范(二) 4.4 热水辐射采暖 4.4.1 设计加热管埋设在建筑构件内的低温热水辐射采暖系统时,应会同有关专业采取防止建筑物构件龟裂和破损的措施。 4.4.2 低温热水辐射采暖,辐射体表面平均温度,应符合表4.4.2的要求。 表 4.4.2 辐射体表面平均温度(℃)

实验室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

实验室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 要建设一个现代化的实验室,使其能更好地为生产、科研、教学服务,除了先进的科学仪器和完善的实验设备是提升科技水平,促进科研成果的必备条件以外,实验室的建设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物质条件。实验室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是建筑设计的前提和依据,在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时,必须由各实验室或研究室人员共同参加研究,反复讨论,确定各实验室方案,现将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分述如下。 1.1.1实验室名称 (1)房间名称:根据实验室功能设置不同的实验室。 (2)需要房屋间数:同一类的房间需要几间。 (3)每间房屋使用面积:房间面积大小与建筑模数有关,采用何种模数及何种结构形式比较符合实际,计算实验室的使用面积。 1.2.2建筑要求 (1)房间位置要求: 底层:设备重量较大或要求防震,则可设置在底层。 朝北:有些辅助房间或实验本身要求朝北。 朝南:各实验室都有自己的要求。 楼层:有的实验室要求洁净、安静,应尽量放在高层。 (2)室内尺寸要求:如实验室要求空气调节系统必须吊顶,则层高就相应地要增加。有些实验室是属于特殊类型的,则采用单独的尺寸。 (3)房间要求:指实验室本身的要求。 有的要求一般清洁。

有的要求洁净,进行实验时要求房间内空气达到一定的洁净要求。 耐火:大多数实验室要求耐火。 安静:如消音室、录音室等。 (4)门要求:实验室的门有各种要求。 内开:门向房间内开。 外开:主要设置在有爆炸危险的房间内。 个别要求:双向弹簧,有的要求单向弹簧或推拉门。 隔声:有的实验室要求安静,要求设置隔声门。 保温:如冷藏室要求采用保温门。 屏蔽:防止电磁场的干扰而设置屏蔽门。 自动门:大门口要求自动门。 (5)窗要求:实验室的窗有各种要求。 开启:指向外开启的窗扇。 固定:有洁净要求的实验室采用固定窗,避免灰尘进入室内。 部分开启:在一般情况下窗扇是关闭的,用空气调节系统进行换气,当检修、停电时,则可以开启部分窗扇进行自然通风。 双层窗:在寒冷地区或空调要求的房间采用。 遮阳:根据实验室的要求而定,有时需要水平遮阳,有时须用垂直遮阳。有的可用百叶窗。 密闭:窗扇可以开启,但又要防止灰尘从窗缝进入,故采用密闭窗。 屏蔽窗。 隔声窗。 (6)墙面要求:根据实验室的要求各有不同。 一般要求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doc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1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08]102 号文件“关于印发《2008 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会同国内有关设计、科研和高等院校等单位组成编制组,共同编制本标准。 在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国内实践经验,吸收了 发达国家相关设计标准的最新成果,认真分析了我国暖通空调行业的现状和发展,多次征求了国内各有关单位以及业内专家的意见,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本规范共分11 章和10 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室内空气计算参数,室外设 计计算参数,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冷热源,监测与控制,消声与隔振,绝热与防腐。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进行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 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 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暖通空调规范编制组(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 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名单: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国家气象信息中心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清华大学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天津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同济大学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 中南建筑设计院 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2 中建(北京)国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开利空调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丹佛斯(上海)自动控制有限公司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2) 第三章选址与规划布局 (3) 第四章建筑面积指标 (4) 第五章建筑与建筑设备 (6) 第六章医疗设备 (9) 第七章相关指标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规范综合医院建设,提高综合医院建设项目决策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满足综合医院功能需要,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综合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服务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以及审批、核准综合医院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是审查项目工程设计及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重要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综合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第四条综合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做到规模适宜、装备适度、安全环保、经济适用。 第五条综合医院的建设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在满足各项功能需要的同时,注重改善患者的就医环境和医护人员的工作条件。充分考虑使用人群的生理特点及心理需求,打造适宜空间环境,做到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流程科学、环境温馨,管理智慧。 第六条综合医院的建设,应符合所在地区城镇总体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和基础设施条件,避免重复建设。 第七条新建综合医院,应结合当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从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运行和投资效益出发,切实做好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 第八条综合医院的建设,应结合医院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总体发展建设规划,经批准后,根据实际需要和投资可能,一次或分期实施。 第九条综合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采暖通风与空调设计规范

采暖通风与空调设计规范 采暖通风与空调设计规范(一) 4.。3 散热器采暖 4(3(1 选择散热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散热器的工作压力,应满足系统的工作压力,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 的规定; 2 民用建筑宜采用外形美观、易于清扫的散热器; 3 放散粉尘或防尘要求较高的工业建筑,应采用易于清扫的散热器; 4 具有腐蚀性气体的工业建筑或相对湿度较大的房间,应采用耐腐蚀的散热器; 5 采用钢制散热器时,应采用闭式系统,并满足产品对水质的要求,在非采暖 季节采暖系统应充水保养;蒸汽采暖系统不应采用钢制柱型、板型和扁管等散热器; 6 采用铝制散热器时,应选用内防腐型铝制散热器,并满足产品对水质的要求; 7 安装热量表和恒温阀的热水采暖系统不宜采用水流通道内含有粘砂的铸铁等 散热器。 4(3(2 布置散热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散热器宜安装在外墙窗台下,当安装或布置管道有困难时,也可靠内墙安装; 2 两道外门间的门斗内,不应设置散热器; 3 楼梯间的散热器,宜分配在底层或按一定比例分配在下部各层。 4(3(3 散热器宜明装。暗装时装饰罩应有合理的气流通道、足够的通道面积, 并方便维修。 4(3(4 幼儿园的散热器必须暗装或加防护罩。 4(3(5 铸铁散热器的组装片数,不宜超过下列数值: 粗柱型(包括柱翼型) 20片

细柱型 25片 长翼型 7片 4(3(6 确定散热器数量时,应根据其连接方式、安装形式、组装片数、热水流量以及表面涂料等对散热量的影响,对散热器数量进行修正。 4(3(7 民用建筑和室内温度要求较严格的工业建筑中的非保温管道,明设时,应计算管道的散热量对散热器数量的折减;暗设时,应计算管道中水的冷却对散热器数量的增加。 4(3(8 条件许可时,建筑物的采暖系统南北向房间宜分环设置。 4.3(9 建筑物的热水采暖系统高度超过50m时,宜竖向分区设置。 4.3.10 垂直单、双管采暖系统,同一房间的两组散热器可串联连接;贮藏室、盥洗室、厕所和厨房等辅助用室及走廊的散热器,亦可同邻室串联连接。 注:热水采暖系统两组散热器串联时,可采用同侧连接,但上、下串联管道直径应与散热器接口直径相同。 4.3.11 有冻结危险的楼梯间或其他有冻结危险的场所,应由单独的立、支管供暖。散热器前不得设置调节阀。 4.3.12 安装在装饰罩内的恒温阀必须采用外置传感器,传感器应设在能正确反映房间温度的位置 采暖与通风设计规范(二) 4(4 热水辐射采暖 4(4(1 设计加热管埋设在建筑构件内的低温热水辐射采暖系统时,应会同有关专业采取防止建筑物构件龟裂和破损的措施。 4.4.2 低温热水辐射采暖,辐射体表面平均温度,应符合表4.4.2的要求。 表 4.4.2 辐射体表面平均温度(?)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