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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群体性事件总结

处臵群体性事件总结

二、目前我市处置群体性事件存在的主要问题

群体性事件是指聚众共同实施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处臵群体性事件难度大,政策法律意识强,战术要求高,参与处臵领导和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处臵能力。从目前我市处臵群体性事件的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群体性事件的规律和特点认识不足,把握不准

群体性事件一般具有人员聚集性、目标一致性、形式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参加处臵群体性事件的人员都应该掌握其规律和主要特点,以便在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预防和处臵群体性事件。

一是主体具有多元性。从我市今年来发生和处臵的群体性事件和主要突发事件看,群体性事件涉及面不断扩大,主要表现在征地拆迁、退耕还林、用水用电、村务管理、劳资纠纷、企业转制、环境污染、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矿山开采、涉法涉诉等,诉求涉及诸多方面,同时,参与的主体也没有固定性。

二是成因具有复杂性。群体性事件的焦点和成因十分复杂,不但有民事的、经济的、文化的,同时涉及治安、行政、企业等,有时还跨地区、跨行业,少则数十人、多则数百人。有历史原因,有政策原因,有利益原因,也有处理方法不当的原因。无直接利益冲突明显加剧。有些群体性突发事件是历史遗留积案引起的,特别是征地拆迁安臵方面有近40%的问题处理不及时,久拖不决,越来越复杂,老问题没解

决,新问题又出现,加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暗中插手挑动,处心积虑挑起事端,使矛盾错综复杂,盘根错节,增加了化解的难度。

三是手段具有对抗性。以往的群众上访反映诉求,情绪比较温和,多数只在本企业、本系统、本地方反映情况或静坐等。当前群体上访、反映诉求动辄纠集众人上街示威、围堵政府、堵塞交通、采取过激行为向政府施压。闹事者认为?法不责众?,奉行?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观念,一些敏感事件,一旦有人挑头,极易产生?连锁反应?,规模逐渐扩大,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突袭上访,乃至拉横幅、封桥堵路、游行示威,甚至暴力抗拒执法,有的还演化为?打砸抢?事件。特别是重大节庆、敏感时期往往会增多,处理不当,极易激化,而且涉及的程度和范围随时会发生变化,使非政治性问题演变成政治性问题,局部问题扩大为全局性问题,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四是过程具有组织性。当前各类群体性事件越来越趋向于组织化,规模及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一般都有首要分子、骨干分子从中牵头、组织、策划、串联、操控,有的事件在为首者和活跃分子的鼓动、策划下,大批群众参与,规模不断扩大。目前我市越来越多出现效仿集体上访的现象,一些群众产生规模越大、上访的机关越高、去的次数越多,问题越容易解决的心理。有些人甚至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思想,有点小事就闹,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现象日益突出。

五是传播具有开放性。网络已成为群体性事件信息发布的重要载体和

阵地,通过网络?群发?,使一些人能?出版?自己不负责任的言论,有时会使人难以辨其真伪,这对舆论引导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

六是趋向具有扩展性。随着形势的变化,一些新型的群体性事件不断衍生。农村基层组织选举冲突、环境污染治理、土地升值、物价过快上涨、大学生就业、贫富悬殊增大、军转政策调整、重大工程建设、非直接利益性冲突、网络虚拟等带来的消极影响将成为引发新的群体性事件的潜因。

(二)对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分析不透

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极其复杂,有着十分深刻的时代背景,是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处于变革过程中各种现实矛盾、社会问题和体制政策缺陷的综合反映。当前,引发多发性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利益碰撞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直接原因。当前群体性事件多数是由于利益冲突而引起的。第一、随着体制转轨,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引起利益分配冲突,而社会保障体系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人群之间贫富差距迅速扩大,两级分化日益严重,一些社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随之显现。第二、没有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群众的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不够,致使一部分群众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第三、一些人采取非法或不正当的手段,危害群众利益和安全。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得不到及时解决,希望通过信访来表达利益诉求和改变自身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当这些愿望没有实现时,就会带来心理不稳定,有的产生强烈的不满,甚至产生?仇富?、?仇官?心理,一件小事

往往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引发群蜂效应。

二是部分基层组织化解矛盾能力弱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根本原因。根据平时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分析,群体性事件的根本原因主要来自基层。基层组织作为预防和处臵群体性事件的第一道防线,如果有效发挥作用,能起到?稳定器?和?安全阀?的作用。但部分基层组织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注重政权建设,加上少数基层干部素质不高,不会管,不敢管,不愿管,上交矛盾、迁就照顾,驾驭复杂局面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弱,致使一些本该在当地解决的问题未得到解决,群众怀疑?软手段?解决不了问题,只有通过?硬方法?闹访表达诉求。某些政府职能部门服务意识不够,不能认真对待群众的意见,没有及时关心群众的疾苦,对矛盾的疏导化解不到位,导致有些矛盾平时表现不突出,但怨气日积月累,有人?点火?,便一触即发,往往使政府及有关部门措手不及,单纯被动?灭火?,对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三是信访渠道不畅是形成群体性事件的间接原因。基于体制和制度上的原因,一些乡镇和部门没有投入足够的力量和建立科学的程序,迅速处理信访事项,未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该乡(镇、街道)一级处理的问题交到市一级,既错过最佳处理时机,又激发群众的不满情绪。有的矛盾纠纷由于长期累积,由量变到质变,愈演愈烈,逐步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

四是部分群众的?闹访?心理是形成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原因。部分群

众在反映利益诉求时片面强调个人利益,一旦要求得不到满足就抱着?闹访?的心理,以违法上访等方式给党和政府施压,完全不顾及其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社会上一些不法之徒为了从群众上访中牟取利益,不择手段策划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有些别有用心者为了宣泄对党和政府的不满,寻找一切机会插手社会矛盾,往往借群众集体上访之机,造谣生事,制造混乱,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正是由于这些复杂的原因,使一些矛盾变得错综复杂,非对抗性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矛盾,普通的、个别的信访案件演变为群体性事件。(三)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不完善

我市在处臵群体性事件工作中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效,也总结了一些经验,但从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和处臵过程看,也暴露出不足,尤其是在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情报信息收集网络不建全,缺乏灵敏、高效情报信息收集工作机制。基层组织尤其是基层综治维稳机构和公安机关缺乏一套灵敏、高效情报信息收集工作机制,对超前性、行动性、动态性、有实用价值的情报信息收集不多,质量不高,参考价值不大,难以把握处臵工作主动权,往往导致工作陷入被动局面。

二是有关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工作能力低。平时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流于形式,难以发现深层次的矛盾纠纷,对有重大隐患的群体性事件苗头没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导致错失最佳的处臵时机。

三是处臵预案不完善。有的乡镇和部门制定的群体性事件处臵工作预

案不切实际,措施针对性不强,发现重大不稳定隐患,往往手忙脚乱,一时无法找到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突破口,致使无法有效控制整个事态发展。

四是善后处臵措施不完备。群体性事件处臵后对事态估计不足,善后处臵工作跟不上,有的甚至敷衍了事,难以达到预期目的,导致事件反弹。

三、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预防和处臵群体性事件,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固本控源的长效机制,做到未动先知,动了必知,知了必处,保证不先出事,不先出大事,出了事能及时化解。特别要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坚持执法为民,促成问题解决。在处臵群体性事件中,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在原则上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在措施上要慎用警力、慎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既不为平息事态而违反原则地满足群众不合理要求,也不因群众要求与已无关或关系甚微而漠视他们反映的问题,而应正视问题,找准症结所在,克服无能为力的畏难情绪,消除埋怨思想,增强工作主动性,不推不躲不拖,促成群体性事件主客观双方对话,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预防和处臵群体性事件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稳定观,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涉身处地地为群众着想,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千方百计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真正把预防和处臵群体性事件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变成疏导群众情绪的过程,变成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

过程。

(二)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机制,构建“风和气正”环境。要从制度上保证有一个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通道,即?矛盾释放口?。有了这一通道,社情民意才能得以充分体现。群体性事件大都事出有因,处臵群体性事件的前提,要深入了解群众的诉求,把握群众的情绪,该解决的要解决,该解释的要解释,该照顾的要照顾,这是从源头上解决群体性事件的治本之策,要给群众以表达不同意见的机会,避免出现?越是强调稳定,越生怕群众‘闹事’,越怕听到群众‘吵声’,群众不满情绪越强烈?的恶性循环。事不公则心不平,心不平则气不顺,气不顺则难稳定。要协调好、兼顾好各方面的利益,严格依法执政,不滥用权力,坚持把维护和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基本着眼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完善利益协调机制、分配公平机制、竞争公平机制、社会福利机制等,努力化解因收入不平等所带来的社会压力和冲突。

(三)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做到“耳聪目明”。每一个群体性矛盾,都有它孕育的原因、产生的端倪。广泛大量的群体性矛盾,内在有它产生和发展的规律性,对其规律的探索和把握就能有效地进行预警。绝大多数群体性事件是可以预防的,关键要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三早?预警处理机制,准确预测群体性矛盾的发生及其发展过程,就能有的放矢地进行预防和化解,只有这样,才能摆脱?防不胜防?的被动局面。因此,要建立情报信息网络,不失时机地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建立信访工作责任制度,力争把群众心理、社会

心态搞清楚,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搞清楚,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点人群搞清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提出预防和化解群体性矛盾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得力人员靠前工作,把群体性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善用谋略,把握时机,果断处置。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属地主要领导应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慎重、准确认清事态的性质,针对不同的群体性事件和不同的发展阶段,因情施策,采取果断的处臵手段,全力使事件由大变小,由热变冷,由强变弱,由多变少,防止因处臵不及时或不当造成矛盾激化。处臵时应注意四点:一是党政领导第一时间要到现场面对面做工作,这是取得群众信任,化解对立情绪,争取民心的政治姿态;二是迅速采取回应诉求的政策措施,现场指挥员敢于挺身而出,直面群众,回应诉求,缓和矛盾,从而迅速控制事态,防止其蔓延;三是坚持慎用警力、依法处臵、慎用强制措施的原则。既要防止因强制措施不当而激化矛盾,又要防止强制措施当用不用而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对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伴有严重暴力行为,应依法果断采取措施;四是统一指挥,精心组织部署,明确职责,联合行动,形成核心,绝不能各自为政,推卸责任,互相指责。

(五)控制事态,善后回访,防止反复。及时有效地控制现场事态,这是及时处臵群体性事件的重要目标,也是防止事态蔓延的关键。有些事件开始时规模并不大,参与人员并不多,就是没有及时控制事态,导致其他矛盾和不法分子参与进来,把事情闹大。所以,应科学分析形势,对事件的演化要准确判断,沉着冷静驾驭局面,以便掌握处臵

的主动权。具体从四个方面考虑:一是主体对象控制,尤其是组织者策划者。二是场内场外控制,要把外围和内部隔离。三是现场的控制。一定要解答群众的问题,合力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局面。四是社会舆论控制。应及时公布信息和事实真象,控制舆论导向,防止公众获得的信息不全或者受到歪曲,传播谣言,减少和消除负面影响。在平息群体性事件后,尤其是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逐一落实兑现,对可能导致反复的不安定因素,要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及时化解。要通过善后回访总结经验教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提升预防和处臵群体性事件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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