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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案卷装订顺序

纪检监察案卷装订顺序

纪检监察案卷装订顺序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案卷封面:填写案卷标题、案卷编号、责任人、材料题名、日期

等。

2.立档单位名称:填写立档单位的准确名称。

3.案卷目录:逐一列出卷内材料目录,包括举报材料、领导批示、

初核方案等。

4.案卷内容:按照目录顺序装订卷内材料,确保填写正确、清晰。

5.备考表:填写立卷人、检查人、审核人姓名和日期,以备查考。以上装订顺序仅供参考,不同的地区和单位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在具体操作时,应参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1998年7月1日发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工作有关规定,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查处各种违纪案件工作中形成并处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经过整理立卷系统保管的纪检监察案件材料。 第三条纪检监察机关应重视机关档案工作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以便更好地对案件档案、机关文书档案及其他门类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加强指导与监督,以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提供利用,为国家积累史料。 第四条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局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下,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领导与指导;省以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工作由本机关办公厅(室)主管,在业务上接受上级纪

检监察机关和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案件材料的立卷和归档 第五条案件材料分为检查(调查)类、审理类和信访类。 第六条案件材料实行案件承办部门立卷制度,做到谁办案谁立卷,案结卷成。 第七条案件承办人员应从受理办案开始,注意收集办案全过程形成的材料,结案后及时整理。案件材料若有遗漏或缺损,应附说明。 案件材料以案件为单位整理立卷。两个以上单位合办的案件,主办单位保存原件,协办单位保存复制件或打印件。 第八条案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1、办案依据材料:检举、揭发、申诉材料,领导批示,会议决定。 2、初步核实材料、立案报告。 3、转办的文字材料。

4、办案计划或调查方案。 5、调查报告和证明材料。 6、有关案件处理的决定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通知等。 7、批复材料:批复通知、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复核决定等。 8、正式文件的印件、签发稿及主要领导修改的重要文稿。 9、审理报告。 10、与当事人见面材料。 11、结案报告。 12、与案件有关的通报、报道。 13、与案件有关的声像材料等。

纪检信访工作制度汇编

纪检信访工作制度汇编 扬中市财政局扬中市财政局来信来访登记制度 一、认真做好来信登记工作 1、拆信。当日信,当日拆。对群众来信和上级机关文函、信封一起存放,邮票不得撕毁,保持信件完整。 2、阅信。认真细致、急信急办。 3、登记。 (1)来信要加盖收文戳,按序分类编号,防止漏登、错登。(2)注明来信人姓名、地址、单位、职务、来信时间和被反映人姓名、单位、职务、主要问题、意见要求及经办人的处理意见。(3)要分清属与不属纪检监察受理范围;分清直接受理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转交类别;分清控告、申诉和批评、建议、咨询等 1 / 13

性质。 (4)信中若夹带钱、物,要一并登记处理。 (5)摘登内容,简捷明了,切忌概念化,千篇一律,看不出具体问题。 二、热情做好来访工作 1、登记。对来访者,要填写登记单,做到接访热心,听记细心,思想工作耐心,解决问题诚心,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 2、对上访人数较多的集体访或反映问题重大、涉及面广的疑难信访,要尽力做好接待工作,必要时,要请领导出面。 3、对来访者不能搪塞应付,敷衍了事。对不属纪检监察受理的,要讲明情况,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或介绍来访者到有关部 2 / 13

门反映,必要时亦可协同有关部门办理。 三、凡属自办信访或上级交办的信访,阅信接访后应同时填写“信访情况办理表”,由领导阅批。明确办结时限,并加强跟踪督办工作。 四、对反映副股级以上干部的或反映问题较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重要信访,还需要填写“要件摘报”,请领导阅示。 五、要维护来信来访者的民主权利,对他们的姓名和反映的内容,不得随意外传,不得将原信或反映的内容转交到被反映人或与之相关的人员手中,以防泄密,使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 扬中市财政局信访信息反馈制度 一、重视信访信息的开发和利用,实行专人负责,做到反馈准确、及时。 3 / 13

纪检监察卷宗装订要点

卷宗封面样式 中共xxx纪律检查委员会 案件审理室 关于XXX(姓名)违纪案件的卷宗 执行卷(第X册,共X册) 本册收录文件概要: 自年月至年月保管期限: 本卷共件共页归档号: 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 — 241 —

关于卷宗封面及装订说明 1.封面用统一印制的专用案卷封面。 2.“中共xxx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直接印制在封面上。案件卷宗名称应居中写明被调查对象姓名及本册案卷性质(执行卷)、同一性质案卷共几册。其后“本册收录文件概要”应写明本册案卷内部主要文件内容。 3.“自年月至年月”填写本册案卷中时间最早与最晚的文件日期。“保管期限”写明属永久、长期(需要履行审批手续作出处理的案件均作永久保管)。“本卷共件共页”指本册案卷中共多少份文件多少页。“归档号”填写本册案卷入档案的连续编号,同一案件的案卷原则上综合卷在前,证据卷在后。“全宗号”、“目录号”等在将案卷移送档案部门保管时由档案部门填写。 4.封皮、卷内目录所填内容应与卷内材料相符,并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规范。装订的案卷必须依次编写页号。卷内文件无论单面或双面,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备考表应填写卷内需要说明的情况及立卷人和检查人的姓名及立卷日期。对装订线外有字迹的文件材料或破损的文件材料,以及与本卷材料不可分割的照片、小字条等,要进行加边和托裱;对过大的纸张,要折叠;对文件材料上的金属物要拆除。文件材料不允许有圆珠笔、铅笔、复写字迹及 — 242 —

热敏纸。 执行卷归档范围及排列顺序 1.执行依据材料(文书样式见审理卷) (1)纪委常委会、厅(局)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等各类会议纪要及政府审批材料; (2)向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下发的通知; (3)处分决定书; (4)其他具有执行内容的文书材料; (5)《处分决定执行告知卡》 2.执行情况材料 (1)受处分人签名的处分决定文书; (2)各类送达回证; (3)《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 (4)被处分人职务、级别和工资待遇变更以及编制注销等相关材料; (5)受处分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6)其他材料。 3.恢复党员权利文书材料 (1)恢复党员权利告知书 (2)个人思想汇报及申请; (3)关于恢复党员权利的决议; — 243 —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工作有关规定,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查处各种违纪案件工作中形成并处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经过整理立卷系统保管的纪检监察案件材料。 第三条纪检监察机关应重视机关档案工作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以便更好地对案件档案、机关文书档案及其他门类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加强指导与监督,以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提供利用,为国家积累史料。 第四条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局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下,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领导与指导;省以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工作由本机关办公厅(室)主管,在业务上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案件材料的立卷和归档 第五条案件材料分为检查(调查)类、审理类和信访类。 第六条案件材料实行案件承办部门立卷制度,做到谁办案谁立卷,案结卷成。 第七条案件承办人员应从受理办案开始,注意收集办案全过程形成的材料,结案后及时整理。案件材料若有遗漏或缺损,应附说明。 案件材料以案件为单位整理立卷。两个以上单位合办的案件,主办单位保存原件,协办单位保存复制件或打印件。 第八条案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1.办案依据材料:检举、揭发、申诉材料,领导批示,会议决定。 2.初步核实材料、立案报告。 3.转办的文字材料。 4.办案计划或调查方案。 5.调查报告和证明材料。 6.有关案件处理的决定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通知等。 7.批复材料:批复通知、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复核决定等。 8.正式文件的印件、签发稿及主要领导修改的重要文稿。 9.审理报告。 10.与当事人见面材料。 11.结案报告。 12.与案件有关的通报、报道。 13.与案件有关的声像材料等。 第九条案卷材料组合排列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卷内材料原则上应按照实际办案程序依次排列。 2.可根据案件材料的多少,一案一卷或一案数卷。 3.证据材料,可按材料所反映的问题或材料的名称等特征分类,每一类再按时间顺序排列。 可按照证据材料的重要程度,将主要证据材料排列在前,旁证材料排列在后。 具体排列方法见《附件一:案件档案卷内排列顺序》。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局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1998年7月1日发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的科学化、规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国档案法》和档案工作有关规定,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查处各种违纪案件工作中形成并处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经过整理立卷系统保管的纪检监察案件材料。 第三条纪检监察机关应重视机关档案工作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以便更好地对案件档案、机关文书档案及其他门类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加强指导与监督,以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提供利用,为积累史料。 第四条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工作,在档案局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下,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领导与指导;省以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工作由本机关办公厅(室)主管,在业务上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案件材料的立卷和归档 第五条案件材料分为检查(调查)类、审理类和信访类。 第六条案件材料实行案件承办部门立卷制度,做到谁办案谁立卷,案结卷成。 第七条案件承办人员应从受理办案开始,注意收集办案全过程形成的材料,结案后及时整理。案件材料若有遗漏或缺损,应附说明。 案件材料以案件为单位整理立卷。两个以上单位合办的案件,主办单位保存原件,协办单位保存复制件或打印件。 第八条案件材料的归档围:

1、办案依据材料:检举、揭发、申诉材料,领导批示,会议决定。 2、初步核实材料、立案报告。 3、转办的文字材料。 4、办案计划或调查案。 5、调查报告和证明材料。 6、有关案件处理的决定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通知等。 7、批复材料:批复通知、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复核决定等。 8、正式文件的印件、签发稿及主要领导修改的重要文稿。 9、审理报告。 10、与当事人见面材料。 11、结案报告。 12、与案件有关的通报、报道。 13、与案件有关的声像材料等。 第九条案卷材料组合排列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卷材料原则上应按照实际办案程序依次排列。 2、可根据案件材料的多少,一案一卷或一案数卷。 3、证据材料,可按材料所反映的问题或材料的名称等特征分类,每一类再按时间顺序排列。 可按照证据材料的重要程度,将主要证据材料排列在前,旁证材料排列在后。 具体排列法见《附件一:案件档案卷排列顺序》。 第十条案卷应有案卷封皮、卷目录和备考表。封皮、卷目录所填容应与卷材料相符,并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规。 装订的案卷必须依次编写页号。卷文件无论单面或双面,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

纪检监察工作装卷顺序讲解

纪检监察工作装卷顺序 装卷顺序1、办案依据; 包括举报材料、领导批示、初核方案(前附发文处理笺,经分管领导签批)、初核呈批表(室主任签名、经分管领导审批)等。 2、初步核实报告(前附发文处理笺,初核报告的落款必须是初核成员手写签名,并在签名后加括号注明职务或部门,经分管领导签批); 3、立案呈批表(经案件承办室的分管副书记签批,即“*年*月*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立案。领导签名、日期”)及立案决定书(在抄送一栏下面由被调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党组织章); 4、调查方案及办案计划(前附发文处理笺,经分管领导签批); 5、错误事实见面材料(由被调查人签署意见,即“以上看过,属实,同意或者不同意接受组织处理.”被调查人拒绝签署意见的,调查组应在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上注明,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以调查组的名义落款,不需要调查人员签名),被调查人对“见面材料"的意见,调查组对其“意见”的说明; 错误事实材料要写明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错误事实、错误性质及承担的责任. 6、被调查人的检查; 7、调查报告(写明涉案款物的处理情况); 调查报告要写明案件来源、基本情况、主要错误事实、应负的

责任、从轻减轻或从重加重情节、定性处理意见和法规依据.调查报告要由调查组全体成员手写签名(在签名后加括号注明职务或部门)。 8、被调查人的自然状况; 由相关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有特殊需要的,需加以说明,如其所在单位性质、党组织及行政隶属关系、是否担任同级党委委员等。 9、证据材料; 按照调查报告认定核实的问题逐一排列: ①与被调查人的谈话笔录;②被调查人的交代材料;③证人证言;④有关书证、物证;⑤其他证据材料。 10、案件调查进展情况报告、简报,调查过程中的往来文书等有关材料; 包括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的审批手续,依纪依法没收、追缴和暂扣财务凭证等。 11、自办案件的程序和手续自查表(“经检查,办案程序完全合法”); 12、移送审理呈批表(经案件承办室的分管副书记签字,同时还需要由案件审理室的分管领导签字)。 应填写三份,一份装入调查卷,一份由案件承办室负责抄送案件监督管理室备案,一份由案件承办室保存。三)调查核实(调查)

案卷装订顺序

案卷装订排列顺序 一、检查(调查)案件档案的卷内排列顺序 (一)主办、协办案件 1、办案依据:上级的批件,信访简报、检举、揭发、申诉材料及有关领导的批示、会议决定。 2、初步核实报告。 3、立案报告。 4、调查方案或办案计划。 5、证明材料。 6、调查报告 7、错误事实见面材料。 8、案件进展情况报告及简报。 9、调查过程中的往来文书材料。 10、本级有关案件处理的决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通知等。 11、本级下达的批复:批复通知、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复核决定等。 12、下级对本级批复的执行情况的报告。 13、承办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结案意见。 14、对案件的通报、报道、反映等材料。 (二)转办、过问要结果案件

1、办案依据、检举、揭发、申诉材料及有关领导的批示。 2、批转(过部、催办)下级或有关单位办理的函件及底稿(电话记录稿)。 3、下级或有关单位上报的案件查处情况报告(主件及附件)。 4、承办部门对下级案件意见查处结果的意见。 5、承办部门的结案报告及领导意见。 (三)核实了解的案件 1、办案依据:检举、揭发、申诉材料及有关领导的批示。 2、调查证明材料。 3、核实情况报告。 4、承办部门的结案归档意见及领导批示。 二、审理案件档案的卷内排列顺序 (一)审批案件 1、下级报送或本机关移送的案件处理待审批材料: (1)下级党组织或行政部门对案件的审查意见及请示;(2)调查报告及主要证据材料; (3)本人所在基层党组织或行政部门的处分决定; (4)本人检查、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及基层组织对本人意见的说明。 2、审理报告。 3、与本人的谈话记录或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材料。 4、本级有关案件处理的决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定

纪检信访工作制度

纪检信访工作制度 纪检信访工作制度有哪些规定?以下是小编收集的关于《纪检信访工作制度》的文章,欢迎借鉴参考! 一、信访登记制度 1、收到来信,先检查有无误收,然后拆封登记。拆封时,要注意保持信封、信纸、邮票、邮戳的完整,以备考查;对随信夹寄的钱币、票证、照片等物品,应认真清点,随信一并登记并妥善保管和处理;信件拆封后,按信纸在上,信封在下的顺序在左上角装订(对上级或有关方面转来的信访件,其转办单、函或另套有的信封,一并装订在信纸后面);对急信、要信,务必立即报告领导并及时处理。 2、要按照人民来信(访)登记簿的各项内容逐项登记,登记要用钢笔书写,做到准确无误;上级下转、交办或领导批示也应在备注栏内注明:信访办结后,应将事实情况,处理结果,办结时间等在〈信访(案件)办结报告表〉有关栏内登记。 3、对本级管辖对象的重复信访件,登记存放,保存三年后经领导批准销毁。 二、领导阅批来信和接待来访制度 1、凡属本级纪委、监察处管辖的党员、干部的信访件(重

复信件除外)及反映党组织管辖的党员干部的重大问题信访件,均应填写〈来信(访)呈阅单〉,呈送分管领导阅批。 2、对领导阅批信访件所作的指示,承办单位应及时落实,信访办结后,向领导报告。 3、对来信来访人提出的问题,在未经调查,弄清事实之前,不轻易表态,也不随意许愿或批评指责。 4、对来访者要热情接待,耐心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认真分析、调查核实,进行必要的答复、疏导,对明显不合理的要求,切记简单粗暴;对群众的意见、呼声、要求和建议,及时向党委、行政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 三、办结、审核、上报制度 1、要及时办结。对所办理信访件或信访案件,要按照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规划的要求,认真、及时地抓好办结工作。在结案时,必须办理〈信访(案件)办结报告表〉,经集体研究或领导批示并在报告中盖章或签字后方可结案。 2、要认真审核。信访案件的报结材料,必须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和“必备材料齐全”的要求,搞好审核工作。审核必须经集体讨论或领导签字批准,才能结案或向上级报告。 3、要抓好上报。

纪检档案案卷排列问题思考

纪检档案案卷排列问题思考 摘要:纪检档案是党委党政建设的重要记录方式,对于单位的长久发展与党组 织的前进具有非常大的帮助。所以医院在纪检档案排列与管理的过程中需要特别 注意其特殊性,保证可以通过更加有效地方式进行相关工作,从单位的实际情况 出发,保证纪检档案的案卷排列问题得到更加有效的解决,降低相关问题对纪检 档案的记录与使用造成负面影响。本文就相关内容进行了综合性的阐述,希望可 以进一步的提高纪检档案案件排列的实际效果,保证相关工作的有效性。本文首 先介绍了纪检档案的特点,并阐述了档案的排列方式,最后就纪检档案管理中的 注意事项进行了综合性的分析。 关键词:纪检档案;案卷排列;案卷管理 前言:纪检档案的管理工作是单位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对于单位的建设 工作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对其今后的发展也会造成一定的负面效果。而纪检档案 案卷排列问题则是相关研究中的重点内容,排列方式选择正确,则管理工作才能 实现效果,所以必须通过进一步的研究,确定其是否可以更好的为纪检档案的管 理带来帮助进行综合性的分析。 一、纪检档案的特点 首先,纪检档案大多数都是因为某一事件形成的,在形成的过程中会按照一 定的顺序不断地演进,也会经历不同的过程,不同过程的资料相互之间存在一定 的联系,可以相互补充,如果缺少其中的某一部分则可能对其完整性产生影响, 对于事件的反应程度也会受到影响,所以其具有完整性。 其次因为纪检档案中的内容与党规党纪会有密切的联系,而且会涉及到单位 中个人在政治等方面的问题,在建立档案的过程中会非常注意保密,如果出现一 些问题,就会对整个过程造成比较严重的影响[1]。所以纪检档案具有一定的保密性。 再次,几件档案中有很多内容不会经过文书处理,有关文件的形成存在于事 件的全部过程中,很多可以体现出事件性质的内容有很多都是手写而成的,所以 其具有手写性。 最后因为相关内容的形成事件往往会经过很长的时间,在其形成直到最终阶 段会经过几年甚至更久,在这一情况的影响下,就会导致纪检档案具有长久形成 性的特点。 二、纪检档案的排列 纪检档案排列的过程中必须重视其特殊性,在进行案卷排列的过程中,需要 从其特殊性出发,使排列方式更加的合理。 第一点,在进行排列的过程中应该按照年度的方式进行排列,而年度的确定,需要按照其结案的时间进行。因为一些案件的处理过程大多数会经过数年的时间,甚至会更长,如果按照其开始时间,则会导致同时展开的案件一些已经完成,一 些却还没有结束。在出现这一情况之后,会违背纪检档案的特性,而且在实际使 用的过程中也会产生非常多的麻烦。在大多数情况下,在记录案件的过程中会集 中在案件的结束时间,所以通过结束时间进行排列可以有效地缩短利用档案的时间,而且对于管理工作也可以带来非常大的帮助。 第二点,因为一些档案中会有较多的文件,所以在排列的过程中同样需要保 证其合理性,使文件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最终形成具有内部结构的整体。一般 情况下可以通过时间顺序或者是重要程度进行简单的排列,当前比较常见的方式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管理规则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中纪委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的纪检监察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走访、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对集团公司及子公司领导、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对党纪、政纪处分不服提出申诉、控告等活动。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第四条集团公司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按照党章和法律法规处理问题; (二)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 (三)归口管理,分级负责; (四)严守秘密,保护举报人,保障举报人民主权利; (五)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信访举报工作在集团公司党委、纪委领导下进行,纪委书记负责信访举报工作,纪检监察室负责具体事项的办理。 第六条纪检监察室职责 (一)通过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等方式,受理纪检监察部室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 (二)承办上级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三)向下级单位或者有关部室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 (四)调查、了解、反映信访情况,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提出解决有关信访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五)指导、检查下级单位的信访工作; (六)向信访人宣传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信访工作。 第三章工作纪律 第七条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举报材料列入密件管理。做好网上举报件保密工作。严禁私自增减、复制和泄露举报信件内容,严禁泄漏举报人电子信箱地址及其他联系方式。 第八条严禁将署实名的检举信、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对有意泄露检举人姓名的,根据造成的危害情况,酌情对泄漏者进行处理。 第九条接受举报人举报或向举报人核查情况时,应当在做好保密工作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第十条宣传报道和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除征得举报人的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 第四章信访件、案件的处理程序 第十一条子公司有关部室收到对同级领导人员的检举、控告,必须报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室处理;收到对一般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由子公司有关部室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室报告并备案,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室认为需要时可直接调查处理。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国家档案局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1998年7月1日发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工作有关规定,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查处各种违纪案件工作中形成并处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经过整理立卷系统保管的纪检监察案件材料。 第三条纪检监察机关应重视机关档案工作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以便更好地对案件档案、机关文书档案及其他门类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加强指导与监督,以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提供利用,为国家积累史料。 第四条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局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下,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领导与指导;省以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工作由本机关办公厅(室)主管,在业务上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案件材料的立卷和归档 第五条案件材料分为检查(调查)类、审理类和信访类。 第六条案件材料实行案件承办部门立卷制度,做到谁办案谁立卷,案结卷成。 第七条案件承办人员应从受理办案开始,注意收集办案全过程形成的材料,结案后及时整理。案件材料若有遗漏或缺损,应附说明。

案件材料以案件为单位整理立卷。两个以上单位合办的案件,主办单位保存原件,协办单位保存复制件或打印件。 第八条案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1、办案依据材料:检举、揭发、申诉材料,领导批示,会议决定。 2、初步核实材料、立案报告。 3、转办的文字材料。 4、办案计划或调查方案。 5、调查报告和证明材料。 6、有关案件处理的决定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通知等。 7、批复材料:批复通知、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复核决定等。 8、正式文件的印件、签发稿及主要领导修改的重要文稿。 9、审理报告。 10、与当事人见面材料。 11、结案报告。 12、与案件有关的通报、报道。 13、与案件有关的声像材料等。 第九条案卷材料组合排列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卷内材料原则上应按照实际办案程序依次排列。 2、可根据案件材料的多少,一案一卷或一案数卷。 3、证据材料,可按材料所反映的问题或材料的名称等特征分类,每一类再按时间顺序排列。 可按照证据材料的重要程度,将主要证据材料排列在前,旁证材料排列在后。 具体排列方法见《附件一:案件档案卷内排列顺序》。

纪检监察机关案卷卷内要紧材料排列顺序

纪检监察机关案卷卷内要紧材料排列顺序 一、直接了结、谈话函询了结、初核了结类案卷 (一)程序卷 1.证明问题线索来源的材料:上级机关交办、有关领导指示、会议决定、巡视巡察发觉或报案、控诉、举报、自首等案件来源材料; 2.问题线索分办呈批表,问题线索备案呈批表; 3.指定管辖决定书,直接办理决定书; 4.纪检监察室集体研判记录; 5.问题线索处置专题会议记要; 6.问题线索处置呈批表; 7.问题线索处置方案; 8.谈话呈批表,函询呈批表; 9.谈话函询方案,谈话函询工作预案; 10.委托谈话函(程序标准第24条); 11.关于请作出书面说明的函; 12.谈话(函询)办结呈批表; 13.谈话函询情形报告; 14.谈话函询予以了结澄清材料;谈话提示、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材料;15.初步核实呈批表; 16.初核工作方案,平安预案; 17.初核情形报批表; 18.初核情形报告; 19.初核工作专题会议讨论记录; 20.谈话通知书,被调查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21.询问通知书,证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22.查询金融财产通知书; 23.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 24.退还、返还调取财物文件清单; 25.勘查证,委托勘检书,委托解剖尸身通知书,解剖尸身通知书; 26.委托鉴定书,鉴定意见通知书; 27.利用技术调查方法呈批表,利用技术调查方法通知书; 28.延长技术调查方法呈批表,延长技术调查方法通知书; 29.解除技术调查方法呈批表,解除技术调查方法通知书; 30.利用限制出境方法呈批表,利用限制出境方法通知书; 31.延长限制出境方法呈批表,延长限制出境方法通知书; 32.解除限制出境方法呈批表,解除限制出境方法通知书; 33.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 34.其他需要入卷材料。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xx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工作有关规定,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查 处各种违纪案件工作中形成并处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经过整理立卷系 统保管的纪检监察案件材料。 第三条纪检监察机关应重视机关档案工作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以便更好 地对案件档案、机关文书档案及其他门类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加强指 导与监督,以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提供利用,为国家积累史料。 第四条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局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下,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领导与指导;省以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工作 由本机关办公厅(室)主管,在业务上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案件材料的立卷和归档 第五条案件材料分为检查(调查)类、审理类和信访类。 第六条案件材料实行案件承办部门立卷制度,做到谁办案谁立卷,案结卷成。 第七条案件承办人员应从受理办案开始,注意收集办案全过程形成的材料,结案后及时整理。案件材料若有遗漏或缺损,应附说明。

案件材料以案件为单位整理立卷。两个以上单位合办的案件,主办单位保存原件,协办单位保存复制件或打印件。 第八条案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1、办案依据材料:检举、揭发、申诉材料,领导批示,会议决定。 2、初步核实材料、立案报告。 3、转办的文字材料。 4、办案计划或调查方案。 5、调查报告和证明材料。 6、有关案件处理的决定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通知等。 7、批复材料:批复通知、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复核决定等。 8、正式文件的印件、签发稿及主要领导修改的重要文稿。 9、审理报告。 0、与当事人见面材料。 1、结案报告。 2、与案件有关的通报、报道。 3、与案件有关的声像材料等。 第九条案卷材料组合排列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卷内材料原则上应按照实际办案程序依次排列。 2、可根据案件材料的多少,一案一卷或一案数卷。 3、证据材料,可按材料所反映的问题或材料的名称等特征分类,每一类再按时间顺序排列。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最新版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最新版 (最新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 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范文,如说明书、聘任书、挑战书、竞聘书、通知书、留言条、数据、领条、请柬、聘书、管理办法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shop. I hope that after downloading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sample essays, such as brochures, appointment letters, challenge letters, competition letters, notices, message notes, data, collar slips, invitations, appointment letters, management methods, etc. I would like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templates Format and writing, stay tuned!

案件调查卷宗材料顺序及质量要求

案件调查卷宗材料顺序及质量要求 案件调查卷宗材料顺序及质量要求 1.案卷封面 ①立案单位名称准确,案卷标题规范,卷内材料起止时间、件数、页数、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保管期限、归档号填写正确。 ②案卷标题应含有被调查人姓名、单位职务、何种违纪行为,如果有多种违纪行为的也可概括为违纪案. ③使用省档案局监制印刷卷皮。 ④为保证案卷封面规范一致,可由审理室统一印制并粘贴。 2。案卷目录 ①有标题:卷内文件目录。 ②顺序号、文号、责任者、文件标题、日期、页号、备注等内容填写正确。 ③卷内所有案件材料应按份逐一编写。注意份的概念,连续完整、内容不同的独立材料,就是一份。如某人某一次的谈

话材料为一份,同一复印手续、摘抄手续、提取手续的单个证据材料为一份等。 ④复印件、摘抄件、提取件应按办理手续时间填写目录。 ⑤一案多卷的,每卷的顺序号及页码号都从“1”编起,页码只填写起始号,隔页纸不参与编码。 3。入卷材料 ①对装订线外有字迹的材料、破损材料,与本卷材料不可分割的照片、信封、小纸张(小于A4)等要进行托裱。 ②反面盖有邮戳的信封要展开。 ③材料上的金属物要拆除。 ④字迹模糊或易褪变材料如热敏纸传真件、铅笔或圆珠笔书写、勾画的材料、复写字迹等要复制附后. ⑤超过A4规格的纸张要进行单张折叠。 4。案件线索来源材料 ①案件线索来源材料要有领导签批,如不符合卷宗规定用墨要求的要复印一份附后,所复印的材料参加编码。 ②案件线索来源无书面材料的,应以承办室名义撰写案件线索处置建议并加盖室公章,呈领导签署意见。其主要内容一般为在办案中或执法监察中等发现什么问题,现建议由某某部门对此问题进行初核(政纪案件把初核改为初查即可,下同)。 ③案件线索来源主要有:信访举报、上级交办、执法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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