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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版使用流程说明

目录

1.身份认证锁的安装和使用

使用身份认证锁,首先需要安装身份认证锁驱动程序,获取身份认证锁驱序有二个途径:

1、通过网上下载安装最新身份认证锁驱动程序

2、最新身份认证锁驱动程序

身份认证锁驱动程序下载到本地硬盘后,需进行驱动程序的安装;双击身份认证锁驱动程序,进行安装

点击“开始安装”按钮

注:安装或者卸载加密锁驱动程序的时候,需要把加密锁从您的计算机上取下。

2.进入系统

进入“专业软件”页面后,点击“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管理系统”链接

进入“选择登录服务器”页面后,点击您企业所在的地区链接,进入身份验证程序

进入“身份验证第一步”页面后,点击“身份验证第一步”按钮,进入身份验证程序

通过身份验证第一步后,进入“身份验证第二步”,单击“身份验证第二步”按钮

进入选择页面,点击选择,最后“确定”

3.企业版功能

选择资质管理业务

如企业未在网上就位过资质信息,将只能选择“新资质申请”和“资质年检”资质管理业务,其它的资质管理业务将为灰色的不可选择状态。

选择“新资质申请”资质管理业务,之后点击确定进入如下的界面

企业第一次使用资质管理信息系统未填写过任何数据,进行网上业务申报时,页面如上,左边菜单栏只显示《资质信息》,菜单栏上方显示企业名称以及资质业务类别的横条为空白。

点击资质信息前面的“+”号,将会弹出二级菜单项《资质信息》,点击《资质信息》进入如下页面

点击名称左边的“+”号,便会列出详细的功能名称,这样,开始对所选择的功能进行操作:

申请主项资质,点击基本情况,填写企业上级管理部门以及主项资质信息,保存。

申请增项资质,选择资质序列、增项资质类别、增项资质等级,保存。注:填写的增项资质等级不能高于主项资质等级,同样填写的主项资质等级不能低于增项的资质等级;填写的主项或者增项资质类别不能与已经填写的主项或者增项资质类别重复。当主项资质序列工总承包时,增项填写的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不能多于5项;当主项资质序列包时,增项得资质序列不能为施工总承包,增项的专业承包资质序列数目没有限制;当主项资质序列为劳务分包增项资质序列只能为劳务分包。

⒊保存成功后,跳转到新页面。此时,菜单上方会以红色字体显示登录企业的名称,左边会出现完整的树形菜单,这里会显示企业所需要填写的数据项菜单,如企业已填写数据将会直接显示完整菜单。如下:

如企业已进行了“新资质申请”业务,并且已经被终审部门就位产生新的证书编号,则企业将不能再选择“新资质申请”,此项变为灰色

选择“主项资质升级”资质管理业务,之后点击确定进入如下的界面

点击《资质信息》开始填写企业升级的主项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

注:进行“主项资质升级”业务时,企业只需要填写主项资质信息,而不需要填写增项资质信息。

选择“增项资质申请”资质管理业务,点击确定进入如下页面

点击《资质信息》开始填写企业申请的增项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

注:进行“增项资质申请”业务时,企业只需要填写新增的增项项资质信

息,而不需要填写主项资质信息和已有的增项资质信息。

选择“增项资质升级”资质管理业务,点击确定进入如下页面

点击《资质信息》开始填写企业升级的增项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

注:进行“增项资质升级”业务时,企业只需要填写需要升级的增项项资质信息,而不需要填写主项资质信息和已有的增项资质信息。

选择“资质年检”资质管理业务,点击确定进入如下页面

点击《资质信息》开始填写企业年检的主项、增项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以及企业变动的基础信息,包括:企业人员、设备、业绩和财务状况等信息。

注:进行“资质年检”业务时,企业需要填写企业所有需要年检的主项和增项资质信息,以及企业变动的基础信息。

选择“资质变更”资质管理业务,点击确定进入如下页面

点击《资质信息》开始填写企业所有的资质信息以及变更的内容。

注:企业在更改了注册地址和企业类型的时候,将会重新产生企业的证书编号。

企业基础数据填写

点击名称左边的“+”号,便会列出详细的功能名称,这样,开始对所选择的功能进行操作,未在网上就位过的资质的企业不用填写:

在这个页面企业可以检查企业在网上最后一次审批的资质信息以及产生

的证书编号是否正确,如不正确,企业可以再次进行修改。(此功能仅在系统运行初期提供。)

企业进入系统后会弹出此提示,请仔细阅读:

点击名称左边的“+”号,便会列出企业基本情况表一、企业基本情况表二,再单击详细的功能名称,开始对所选择的功能进行操作:

注:企业基本情况表一中的企业注册地区指的是企业的工商注册地。

企业基本情况表一种的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信息不可以修改,如要修改请到《企业负责人》菜单种相应的人员处进行修改。

注:企业基本情况表二中的企业原资质等级及批准时间和原资质证书编号,在新资质申请业务的时候企业可以手工填写的;在进行其它业务的时候该项为不可填写的,此处会显示企业在网上已就位的资质信息和证书编号。

点击名称左边的“+”号,便会列出企业法人简历、企业经理简历、企业经营负责人简历、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财务负责人简历,再单击详细的功能名称,开始对所选择的功能进行操作:

注:企业法人照片可以不上传,其他人员简历的照片都要上传

双击右边的照片弹出“上传照片”对话框

点击浏览选择您要上传的该负责人照片,之后点击上传,上传保存照片。页面下方为录入该负责人简历,填写好一条负责人简历之后点击保存,将会显示在下方的表格之中,接着录入下一条简历是点击保存下方的“录入新的”按钮,继续录入简历之后保存即可;点击查看可以查看某一条简历内容,并显示在下方的文本框中,点击修改可以修改该条简历;点击简历列表右方的“删除”可以对该条简历进行删除操作。

注:负责人照片图像大小在85*110相素以内,文件大小在50k以内,文件格式为.jpg;填写负责人简历时如负责人工作截止日期是“至今”只要

留空截止日期即可。

企业法人简历、企业经理简历、企业经营负责人简历,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企业财务负责人简历的填写方法全部相同,请参照上述方法。

点击名称左边的“+”号,便会列出有职称人员(工程技术)、有职称人员(经济管理)、有资质项目经理,再单击详细的功能名称,开始对所选择的功能进行操作:

有职称人员(工程技术)

点击人员姓名会将该人员的详细信息显示在下面的表格中,修改谋项内容之后,点击保存可以保存更改过的内容;如要填写新的人员,惦击下面的“填写新人员”按钮,表格中的内容会被置空,填写新的人员信息之后保存即可。点击人员列表中右方的“删除”可以对该人员进行删除操作。

有职称人员(经济管理)

填写方法同有职称人员(工程技术)。

有职称项目经理

填写方法同有职称人员(工程技术)。

查询企业人员

在相应人员的列表页面,点击查询按钮

填写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将会显示相应的查询结果。通过此查询也可以让您对人员按照查询条件进行相关的分类显示。

点击名称左边的“+”号,单击祥细的功能名称,开始对所选择的功能进行操作:

在中间的文本框中添入企业的简历信息,点击保存,保存企业的简历信息。点击名称左边的“+”号,单击详细的功能名称,开始对所选择的功能进

行操作:

在中间的文本框中添入企业章程,点击保存,保存企业章程。

点击名称左边的“+”号,单击详细的功能名称,开始对所选择的功能进行操作:先点击浏览,找到照片文件后,点击上传保存。

企业组织结构图的文件大小需要控制在100k以内。

点击名称左边的“+”号,单击详细的功能名称,开始对所选择的功能进行操作,如下:

点击左上角的新增按钮,打开机械设备的填写页面

在此页面填写企业设备相应的信息即可,必须为某个设备选择一项所属的资质类别以及设备类别,如果该设备需要填写相关的设备规格,在选择设备的设备类别之后会在设备规格的选项中显示出具体的内容,进行填写;如该设备不需要填写相关的设备规格则,设备规格选项将为空。

注:如在此页面不能选择资质类别,请点击左面菜单的《资质信息》填写企业的资质信息之后,在此回显示出相应的资质选项。

点击左上角的查询按钮,进入查询页面

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会显示出相应的查询结果。

点击名称左边的“+”号,单击详细的功能名称,开始对所选择的功能进行操作,如下:

点击左上角的新增按钮,打开企业代表工程业绩明细填写页面

在此页面填写企业代表工程业绩相应的信息即可,必须为某个业绩选择一项所属的资质类别以及工程类别,如果该业绩需要填写相关的技术指标,在选择业绩的工程类别之后会在技术指标的选项中显示出具体的内容,进行填写;如该业绩不需要填写相关的技术指标,技术指标选项将为空。

注:如在此页面不能选择资质类别,请点击左面菜单的《资质信息》填写企业的资质信息之后,在此回显示出相应的资质选项。

点击左上角的查询按钮,进入查询页面

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会显示出相应的查询结果。

点击名称左边的“+”号,单击详细的功能名称,开始对所选择的功能进行操作,如下:

点击左上角的新增按钮,打开企业主要工程业绩明细填写页面

在此页面填写企业主要工程业绩相应的信息即可,必须为某个业绩选择一项所属的资质类别以及工程类别,如果该业绩需要填写相关的技术指标,在选择业绩的工程类别之后会在技术指标的选项中显示出具体的内容,进行填写;如该业绩不需要填写相关的技术指标,技术指标选项将为空。注:如在此页面不能选择资质类别,请点击左面菜单的《资质信息》填写企业的资质信息之后,在此回显示出相应的资质选项。

点击左上角的查询按钮,进入查询页面

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会显示出相应的查询结果。

点击名称左边的“+”号,单击详细的功能名称,开始对所选择的功能进行操作,如下:

在此填入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号码(15位或18位,如果为军官证或者护照号码补0补足15位或18位),显示的法人名称、职务、企业名称如与真实不符,请到《资质信息》或者《企业负责人》相关项进行修改。

点击名称左边的“+”号,单击详细的功能名称,这样,开始对所选择的功能进行操作,选择您的初审部门和年度,如下:

上报前:

上报后:

点击名称左边的“+”号,单击详细的功能名称,这样可以查看您企业的审批情况,如下:

(注意:本例中的企业正在审批中,尚没有审批意见)

在上方的下拉框中显示企业所有上报过的资质信息,以上报年度+上报业务类别的形式显示,选择其中一项,在下面的表格中显示出相应的信息,包括:

最上方的表格显示企业上报的资质信息,是否主项等。

接下来蓝色的表格显示企业上报前资质当前所在的管理部门。

最下面的表格显示企业上报的资质当前所经过的管理部门给出的审批意见。

遇到的常见问题以及解决办法

问题描述:进行身份验证第一步时无法进入,提示信息"您的身份认证锁安装的不正确,不能进行验证,错误信息提示:ActiveX 部件不能创建对象"。

解决方法:您没有安装或者正确安装加密锁驱动程序,安装加密锁驱动程序可以解决此问题。(安装或者卸载加密锁驱动程序时必须将加密锁从您的电脑上取下)

问题描述:进行身份验证第一步时无法进入,提示信息"您没有插好身份认证锁或者它正被别的程序占用!错误信息提示:n"。n:代表阿拉伯数字

解决方法:您没有把加密锁插入计算机的USB接口上,检查您的加密锁

是否正确的插在计算机上。

问题描述:进行身份验证第二步是无法进入,提示信息"数据库不存在此用户n"。n:代表阿拉伯数字

解决方法:发生这种错误可能是您的加密锁未开通或者加密锁已经损坏,请拨打电话联系我们技术支持人员。

问题描述:进行身份验证第二步无法进入,提示信息"发生错误,请检查您的计算机网络或者联络我们的技术支持人"。

解决方法:您的企业数据可能发生异常,请拨打电话联系我们的技术支持人员。

问题描述:企业在选择资质业务并点击确定进入系统主页面后,左边菜单只有《资质信息》一项,在菜单的上方显示有企业的名称。

解决方法:企业数据没有问题,只要当企业保存了企业的主项资质之后,就会显示出企业完整的菜单项。

问题描述:企业在选择资质业务并点击确定进入系统主页面后,左边菜单包含完整的菜单项,在菜单的上方未显示企业的名称。

解决方法:企业的数据有问题,请拨打电话联系我们的技术支持人员。

问题描述:在填写企业主要自有机械设备、企业代表工程业绩一览表、企业主要工程业绩一览表的时候,表格中的资质类别无选项为空。

解决方法:企业进行上述页面的填写时,需要到《资质信息》页面填写相应的资质信息,才可以在上述页面的资质类别的下拉框中显示出来。

问题描述;在《修改已就位资质信息》中,所有选项均为灰色无法选择状态。

解决方法:企业尚未在网上进行过资质就位,所以无法进行修改,企业

进行新资质申请业务,上报管理部门就位即可。

问题描述:在《数据上报》页面,上报按钮,上报部门,上报年度均为灰色不可选,上访企业上报资质列表中无显示数据。

解决方法:企业未在《资质信息》页面填写企业资质信息,到该页面填写资质信息即可。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全文2001

《建筑业企业 资质等级标准》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 (2001年4月20日) 建建[2001]8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我部会同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印发的《建设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建[1995]666号)、《混凝土预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试行)》(建施[1993]770号)、《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1996]608号)同时废止。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一).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7)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8)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9)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1)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2) 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4)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5)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6)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7) 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8) (二).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0) 2、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1)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1) 4、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2) 5、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3) 6、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3) 7、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4) 8、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5) 9、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6) 10、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7) 1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7) 12、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8) 13、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9) 14、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0) 15、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0) 16、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1) 1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2) 18、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3) 19、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3) 20、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4) 2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5) 22、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7) 23、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8) 24、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9) 25、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9) 26、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0) 27、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1) 28、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2) 29、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5) 30、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6) 31、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6)

建筑业企业劳务管理工作内容及职责

附件1:政府监管部门劳务管理工作具体内容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劳务管理工作内容 (一)制定实名制管理、劳务费结算支付“月结月清”、规范企业劳务管理内控机制建设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参与构建预防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拖欠长效机制。 (二)负责中央、军队及外省市建筑业企业来京施工备案、劳务分包合同和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工作。 (三)负责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并与区县建委共同使用劳务分包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实施监督管理。 (四)负责劳务基地建设,推进劳务输出地组织化、成建制输出建筑劳务作业人员。 (五)负责劳务作业人员技能及普法维权培训的规划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实施。 (六)负责发布企业及劳务企业施工队长信用警戒名单。 (七)协调各省驻京建管处和相关部门配合各区县建委处理涉及工程款及劳务费拖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二、区县建委劳务管理工作内容 (一)督促指导属地工程项目中的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

业、劳务分包企业落实各项劳务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 (二)负责辖区内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履约监管工作。 (三)督促属地内工程项目建立劳务管理保障体系,制定劳务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流程。 (四)负责劳务协管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劳务协管员队伍开展日常纠纷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纠纷隐患及时化解,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加强预控。 (五)动态掌握辖区内劳务作业人员分布情况,定期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反馈劳动力供应保障情况。 (六)采取定期检查、巡查和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属地内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名制管理的落实情况;工程项目劳务管理保障体系的建立情况;劳务分包合同订立情况;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劳务作业人员个人档案建立情况;劳动力管理员的配备情况;劳务分包合同和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情况;劳务费“月结月清”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劳务分包企业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情况等。 (七)在具备条件的区县,区县建委应与区县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建立工作联动关系,借助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已搭建的劳动争议调解平台,有效分解并调解由于工资拖欠引发的建筑领域的争议纠纷,同时对劳动争议涉及上游劳务费争议纠纷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快速化解,拓展辖区内工程项目争议纠纷的化解途径。

2015最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新修改

2015年最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北京中建瑞通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目录 一、总则 (4) 二、标准 (6)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6)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7)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0)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3)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6)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0)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3) 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5) 8、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9) 9、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3)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7) 1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1) 1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4) (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47) 13、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8) 14、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0) 15、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2) 16、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3) 17、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5) 18、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6) 19、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7) 20、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0) 21、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2) 22、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6) 2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6) 2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8) 25、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0) 26、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1) 27、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3) 28、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6) 29、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8) 30、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1) 31、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6) 32、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8) 33、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9) 34、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1) 35、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3) 36、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6) 37、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7) 38、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00)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第六条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第七条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2014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完美版)

一、总则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资质标准。 一、资质分类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 一般分为 4 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 36 个类别,一般分为 3 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本标准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二、基本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三、业务范围 (一)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二)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三)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四)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建设工程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承包管理办法 为维护建筑施工市场秩序,规范劳务用工主体和供方,加强本公司对外劳务承包企业的管理,使企业的管理工作更加科学有序,杜绝各种违规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一、劳务承包队伍的确定 依据建委相关规定,劳务作业分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进行招标。 招标程序: 邀请合格且已在公司备案的劳务队伍报名发招标文件开标劳务分包领导小组评标定标签订合同。不适合招投标条件分包队伍的选择: 由劳务分包领导小组所有成员综合分包方报价、实力、管理水平等因素后确定分包人。 劳务(专业)分包领导小组成员: 公司总经理(吕海江)、劳务主管(陈庆海)、经营主管(田国)、负责工程施工分公司经理、负责工程施工项目经理。 由于劳务(专业)分包涉及面广,出现劳务纠纷的风险较大,且一旦出现集体讨薪事件将严重影响公司声誉,因此公司所属所有单位必须依照以上程序选定分包人,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直接指定分包人。 二、合格分承包企业条件

1、具备良好的业绩和信誉。业绩、信誉是考察评定劳务公司资格的最重要指标,通过调查劳务公司的在建工程及已完工程情况,评定其是否具有良好的业绩、信誉,对于业绩、信誉不好的队伍实行一票否决。 2、劳务公司资质等备案资料必须齐全有效,(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本公司统一格式)、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等均需加盖劳务公司公章),外地进京企业须在京设立驻京办事处。劳务公司的资质须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以保证劳务承包的合法性。 3、要具备稳定的劳动力资源和过硬的技术力量、管理能力,确认其是否有能力顺利完成承接的劳务任务。 三、劳务合同的签订 1、在劳务承包企业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前,须分别签订《劳务承诺书》、《工程质量、进度保证书》、《安全协议书》、《服从管理承诺书》各一份,“四书”签订后方可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须在劳务公司进场后一个月内签订备案完成。 2、劳务合同的签订 (1)劳务承包工程合同价款力求准确,采用综合单价计算合同总价时须附分包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 (2)对于单位或单项工程可以按分部工程分别签订劳务合同,即单位工程可以划分分部工程或工种后进行劳务发包。一项工程可以与劳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2015年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目录 一、总则 (1) 二、标准 (5)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5)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 1.1一级资质标准 (6) 1.2二级资质标准 (7) 1.3三级资质标准 (9) 1.4承包工程范围 (9)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2) 2.1一级资质标准 (12) 2.2二级资质标准 (13) 2.3三级资质标准 (15) 2.4承包工程范围 (17)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8) 3.1一级资质标准 (18) 3.2二级资质标准 (19) 3.3三级资质标准 (20) 3.4承包工程范围 (21)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3) 4.1一级资质标准 (23) 4.2二级资质标准 (25) 4.3三级资质标准 (26) 4.4承包工程范围 (27)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0) 5.1一级资质标准 (30) 5.2二级资质标准 (31) 5.3三级资质标准 (33) 5.4承包工程范围 (34)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6) 6.1一级资质标准 (36) 6.2二级资质标准 (37) 6.3三级资质标准 (38) 6.4承包工程范围 (38) 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0) 7.1一级资质标准 (40) 7.2二级资质标准 (41) 7.3三级资质标准 (42) 7.4承包工程范围 (43) 8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6) 8.1一级资质标准 (46) 8.2二级资质标准 (48) 8.3三级资质标准 (49)

9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53) 9.1一级资质标准 (53) 9.2二级资质标准 (54) 9.3三级资质标准 (55) 9.4承包工程范围 (56)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1) 10.1一级资质标准 (61) 10.2二级资质标准 (63) 10.3三级资质标准 (64) 10.4承包工程范围 (65) 1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8) 11.1一级资质标准 (68) 11.2二级资质标准 (69) 11.3三级资质标准 (71) 11.4承包工程范围 (72) 1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73) 12.1一级资质标准 (73) 12.2二级资质标准 (74) 12.3三级资质标准 (74) 12.4承包工程范围 (75) (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77) 13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8) 13.1一级资质标准 (78) 13.2二级资质标准 (79) 13.3三级资质标准 (80) 13.4承包工程范围 (81) 14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3) 14.1一级资质标准 (83) 14.2二级资质标准 (84) 14.3三级资质标准 (84) 14.4承包工程范围 (85) 15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6) 15.1资质标准 (86) 15.2承包工程范围 (86) 16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8) 16.1一级资质标准 (88) 16.2二级资质标准 (89) 16.3承包工程范围 (90) 17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2) 17.1一级资质标准 (92) 17.2二级资质标准 (93) 17.3承包工程范围 (93) 18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5)

建筑业企业劳务管理工作内容、及职责资料

附件1: 政府监管部门劳务管理工作具体内容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劳务管理工作内容 (一)制定实名制管理、劳务费结算支付“月结月清”、规范企业劳务管理内控机制建设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参与构建预防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拖欠长效机制。 (二)负责中央、军队及外省市建筑业企业来京施工备案、劳务分包合同和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工作。 (三)负责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并与区县建委共同使用劳务分包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实施监督管理。 (四)负责劳务基地建设,推进劳务输出地组织化、成建制输出建筑劳务作业人员。 (五)负责劳务作业人员技能及普法维权培训的规划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实施。 (六)负责发布企业及劳务企业施工队长信用警戒名单。 (七)协调各省驻京建管处和相关部门配合各区县建委处理涉及工程款及劳务费拖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二、区县建委劳务管理工作内容 (一)督促指导属地工程项目中的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

业、劳务分包企业落实各项劳务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 (二)负责辖区内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履约监管工作。 (三)督促属地内工程项目建立劳务管理保障体系,制定劳务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流程。 (四)负责劳务协管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劳务协管员队伍开展日常纠纷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纠纷隐患及时化解,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加强预控。 (五)动态掌握辖区内劳务作业人员分布情况,定期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反馈劳动力供应保障情况。 (六)采取定期检查、巡查和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属地内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名制管理的落实情况;工程项目劳务管理保障体系的建立情况;劳务分包合同订立情况;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劳务作业人员个人档案建立情况;劳动力管理员的配备情况;劳务分包合同和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情况;劳务费“月结月清”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劳务分包企业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情况等。 (七)在具备条件的区县,区县建委应与区县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建立工作联动关系,借助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已搭建的劳动争议调解平台,有效分解并调解由于工资拖欠引发的建筑领域的争议纠纷,同时对劳动争议涉及上游劳务费争议纠纷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快速化解,拓展辖区内工程项目争议纠纷的化解途径。

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划分及条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划分及条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12个标准、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60个标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包括13个标准。其目录如下: 一、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六)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七)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八)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九)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一)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二)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三)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四)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五)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六)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业企业劳务管理工作内容及职责

建筑业企业劳务管理工 作内容及职责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附件1:政府监管部门劳务管理工作具体内容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劳务管理工作内容 (一)制定实名制管理、劳务费结算支付“月结月清”、规范企业劳务管理内控机制建设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参与构建预防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拖欠长效机制。 (二)负责中央、军队及外省市建筑业企业来京施工备案、劳务分包合同和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工作。 (三)负责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并与区县建委共同使用劳务分包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实施监督管理。 (四)负责劳务基地建设,推进劳务输出地组织化、成建制输出建筑劳务作业人员。 (五)负责劳务作业人员技能及普法维权培训的规划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实施。 (六)负责发布企业及劳务企业施工队长信用警戒名单。 (七)协调各省驻京建管处和相关部门配合各区县建委处理涉及工程款及劳务费拖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二、区县建委劳务管理工作内容

(一)督促指导属地工程项目中的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落实各项劳务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 (二)负责辖区内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履约监管工作。 (三)督促属地内工程项目建立劳务管理保障体系,制定劳务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流程。 (四)负责劳务协管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劳务协管员队伍开展日常纠纷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纠纷隐患及时化解,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加强预控。 (五)动态掌握辖区内劳务作业人员分布情况,定期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反馈劳动力供应保障情况。 (六)采取定期检查、巡查和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属地内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名制管理的落实情况;工程项目劳务管理保障体系的建立情况;劳务分包合同订立情况;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劳务作业人员个人档案建立情况;劳动力管理员的配备情况;劳务分包合同和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情况;劳务费“月结月清”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劳务分包企业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情况等。 (七)在具备条件的区县,区县建委应与区县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建立工作联动关系,借助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已搭建的劳动争议调解平台,有效分解并调解由于工资拖欠引发的建筑领域的争议纠纷,同时对劳动争议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9)

目录 目录..................................................................... 一、总则.............................................................. 二、标准..............................................................(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1一级资质标准.................................................. 1.2二级资质标准.................................................. 1.3三级资质标准.................................................. 1.4承包工程范围..................................................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1一级资质标准................................................ 2.2二级资质标准................................................ 2.3三级资质标准................................................ 2.4承包工程范围................................................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1一级资质标准................................................ 3.2二级资质标准................................................ 3.3三级资质标准................................................ 3.4承包工程范围................................................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1一级资质标准................................................ 4.2二级资质标准................................................ 4.3三级资质标准................................................ 4.4承包工程范围................................................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5.1一级资质标准................................................ 5.2二级资质标准................................................ 5.3三级资质标准................................................ 5.4承包工程范围................................................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1一级资质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总分类)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施工总承包企业12个标准)(专业承包企业60个标准)(劳务分包企业13个标准) (一).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6、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7、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8、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9、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0、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2、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3、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4、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5、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6、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8、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9、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0、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最新版】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员工工作守则 1.遵守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热爱和做好本职工作,树立一切为用户想的观点。 2.努力学习专职知识和专业技术,不断提高技术、业务能力素质。 3.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按期完成施工。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动、听从指挥、令行禁止、遵守作息时间,维护生产、工作、生活正常秩序。 5.爱护公司财产、施工机械设备,材料及施工成果。厉行节约各项成本,维护公司和合作方利益。 6.机关及派出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秉公办事、坚持原则、不谋私利,以身作则、认真履行合同合约。 经营管理制度

1.劳务业务的承揽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对施工业务的合同签订、由总经理或授权人代表公司签订: 2.经营部及时做好劳务业务信息收集、分析、评价,对公司承揽的业务信息及时向经理汇批,确认后、积极开展业务承揽工作。 3.劳务业务经营洽商,应对合作方资质、资金、信誉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以避免公司重大经济风险。 4.劳务业务承揽应分析公司劳务人员技术、设备、工期及备用资金等能力。必要时经营部应牵头公司劳资、经营、工程、财资等相关人员共同研究。 5.业务合同签订后,经营部应配合劳资部、技质部、财资部做好劳务施工的进场与合作方联系等前期工作交接。 6.经营部负责劳务合同的签订准备、签订工作、编号、登记、存档、执行情况检查等工作。承包合同原件由经营部保管、复印传至财资部和分管经理。 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1.公司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领导的施工技术、质量管理体系;派出劳务队伍根据规模和形式。以项目部或施工管理员及班组长组成技术质量管理小组。 2.劳务合同签订后,技质部应及时取回施工专项图纸或相关施工文件资料。总工程师审阅后。项目管理人员应组织主要劳务班组进行学习。并提出图纸自审记录抵返工程师审核形成正式记录并及时报施工单位做为会审内容。 3.根据劳务施工技术需要和要求,配备相应技术资料、标准图等,做好施工技术准备工作对施工技术难度较大的项目由总工程师主持制定技术方案。 4.劳务施工班组应及时参加工程总承包单位组织的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工作,并对艾底传达到现场作业人员. 5.施工班组认真执行行业技术规范、规程施工操作要求.对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做好事前准备、事中控制、事后自检和检验,保证施工质量达到规范及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 6。各种特殊工种均应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做好施工作业,并

住建部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解读

住建部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解读 11月6日,住建部在官网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2001]82号)对比,本次新法在专业承包以及人员要求方面,都有较大的变动。现为大家初步统计最新资质标准的变化: 一、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数量未变,仍为12个。 二、专业承包资质有原来的60个变为36个。 三、劳务分包资质不再分类别和等级。 四、工程业绩定义发生变化: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揽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五、“企业主要人员”年龄限60周岁以下,且企业主要人员包含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及技术工”。 六、所有的资质名称中去掉“企业”两个字。 七、资质标准对企业资产考核的要求不在包含“注册资本”,只对“净资产”提出要求,且要求都比以前标准有所提高。 八、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不包含在本标准中。 九、资质标准不在对企业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进行要求,只对技术负责人提出要求。 十、企业对人员的要求中增加“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技术工”等的数量要求。 十一、工程业绩中施工类型减少(将部分类型合并),同时对类型数量要求减少。 十二、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名称变化统计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冶金工程总承包资质” 3、“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机电工程总承包资质” 十三、专业承包资质名称变动及合并情况(12项名称变化,其中有三项为合并后改名称) 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变为“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3、“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5、“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6、“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7、“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8、“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9、“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建筑企业劳务模式浅析

建筑企业劳务模式浅析 直管劳务模式以其劳务成本和经营风险低,对项目的控制力度强等明显优势,在一些大型建筑企业被广泛应用。在体验直管劳务模式优势的同时,也要看到这种模式在保证技术工人的稳定性等方面存在的不足,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标签:建筑企业劳务模式存在缺陷基本形式技术支持 当前,在我国建筑企业劳务管理一直采取劳务承包的模式。这种模式在相当长时期内还将存在。随着建筑市场的国际化、深入化发展,国外建筑企业准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单一的劳务承包模式已远不能满足发展形式的需要。因此,探索新形势下建筑企业劳务管理的新模式,对降低建筑成本,提升建筑质量,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我国现行劳务管理模式的缺陷 目前,我国建筑企业劳务管理主要采取劳务承包的模式,即包清工模式。这种模式以成建制的外部劳务队伍按照“包工不包料”或“包工包委托代购材料”的承包方式进行劳务承包,由施工企业负责施工管理,组织材料(或主材)供应,对建设单位负全责,对所承包的工程对外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这种模式是将主体工程按分项工程和劳务分包商签订合同,具有相对稳定的劳务分包队伍,建立合格分包商目录,能降低公司的项目成本。劳务承包的另一种模式就是分包模式,就是将项目的部分工程分包给成建制分包商。其主要特点是:管理强度小,成本比较高;劳务控制水平低,风险系数较大;行业分工细致、专业性较强,在建筑领域有较广阔的存在空间,是总包企业向智力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发展的有效途径。但在实际应用当中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一是集中度太低,市场竞争激烈,且总包企业多,专业承包企业少。二是外部劳务队伍的素质不够高,技术装备及职工能力水平较低。三是重用轻管、粗放经营等不良现象凸显。四是依赖于外部劳务队伍,容易受制于人。五是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因偷工减料而带来的工程质量问题直接影响到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经常会发生经济纠纷和民事诉讼等问题。六是劳务培训保障还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对劳务人员能力素质的需要,基地发展滞后,劳务企业用工成本高。七是分包模式造成“包工头”挂靠分包现象,容易引发分包市场混乱,而且由于总包企业较多,对工程的控制力相对较弱,难以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合理的控制,加大了工程的潜在风险。 2 直管劳务模式的基本形式和主要特点 要弥补现有劳务模式的的缺陷,就要对建筑企业的基层劳务管理模式做适当调整,以便适应市场的特点和市场需求,这就需要加大对直管劳务模式的探索和研究。判断直管劳务模式是不是一个合理的、科学的、有效的管理模式,首先要从它的基本形式和主要特征上去理解和把握。从特定的意义上讲,直管劳务模式是将劳务人员或劳务骨干人员作为企业的固定员工参与工程施工的管理模式,又称

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旧标准对比

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旧标准对比 一、基本框架没有变化 “新版标准”评价标准依然是资信状况(注册资金等)、专业技术人员(企业主要人员)、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序列上依然是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核心是在类别和等级上下大力气做了减法,同时也做了其他微调。 二、总承包序列变化 (一)名称变化 (二)等级变化

三、专业承包序列变化 (一)名称、类别和范围变化 主要变化有:合并了若干专业承包资质类别,部分类别名称发生变化;取消了19个专业承包资质。

(二)等级与专项变化 调整了9类专业承包资质的等级划分。 如上表所示,9个专业承包资质类别的等级划分发生变化,除“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和“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变化较为特殊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和“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增加了“三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五个类别均取消了“三级”资质。可见,专业承包资质的等级划分总体变化趋势是减少层级。 四、劳务序列变化 劳务分包资质调整为施工劳务资质,明确施工劳务资质不再划分类别与级别,取消了承包范围的限制,明确“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五、评价维度变化 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四大评价维度分别是资信状况(注册资金等)、专业技术人员(企业主要人员)、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例如“电力工程施

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考核指标新、旧标准差异一览表: 总结说来,新版标准在这四个方面的变化如下: (一)企业资信方面,对注册资金、结算收入不再求,对净资产的要求全面提高。

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程序及材料要求

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资质审批受理 (一)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及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受理并做出许可。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30日,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省建设厅备案,同时附《各市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表》(见附件1)及备案表电子文档。 (二)企业申请涉及交通、水利、信息产业、铁路、民航专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并按建设厅规定的受理时间统一将申报材料报建设厅行政许可受理中心(省体育场内政务大厅三层西),上报时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备案表》(见附件2)及备案表电子文档,由省建设厅送省级有关部门审核,省级有关部门在2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省建设厅,由建设厅做出许可决定。 (三)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由省建设厅审批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及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由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并按省建设厅规定的受理时间统一将申报材料报省建设厅,上报时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备案表》(见附件2)及备案表电子文档由省建设厅做出许可决定。 (四)由建设部实施许可的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专业承包资质由省建设厅直接受理。 (五)中央驻陕企业、省国资委管理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和其他省级厅局下属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直接报省建设厅受理做出许可决定。 (六)企业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揽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各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投标或承包其总承包覆盖范围外的专业工程,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总承包企业不得申请劳务分包类别资质。 (七)企业首次申请某项建筑业企业资质,不考核企业工程业绩,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 已取得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首次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可以将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作为工程业绩予以申报,但申请资质等级最高不超过其现有工程设计资质等级。 (八)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的起始时间:以企业首次取得最高等级主项资质的日期为资质证书有效期计算起始时间。企业资质发生变更的,有效期不变,其中涉及到主项升级,或分立、合并事项的,按新批准时间为有效期的起始日。 二、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序列)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及相应附件资料(用纯色不过塑纸),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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