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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一、规划期限和范围

(一)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1年-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1年-2015年,远期为2016年-2020年,远景为2020年以后。

(二)规划范围和层次

(1)市域

兰州市市域行政区划范围面积13085.6平方公里。

(2)规划区

规划区范围为:兰州市市辖的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和红古区;永登县的连城镇、河桥镇、树屏镇、秦川镇、中川镇,皋兰县的什川镇、忠和镇和九合镇榆中县的城关镇、和平镇、定远镇、金崖镇、夏官营镇、高崖镇、甘草店镇、连搭乡、马坡乡、小康营乡、清水驿乡的全部行政区划范围;永登县的上川镇和龙泉寺镇、皋兰县的西岔镇和水阜乡的部分地区。规划区总面积5810平方公里。

其中,永登县的秦川镇和中川镇的全部行政区划范围,永登县的树屏镇、龙泉寺镇和上川镇、皋兰县的西岔镇和水阜乡的部分地区为兰州新区规划范围。

(3)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范围为:兰州市区行政辖区内的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四区的部分地区,以及榆中县的和平镇、定远镇和皋兰县的九合镇的部分地区,面积688.9平方公里。

规划范围与层次图。

二、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

(一)城市发展目标

保持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城乡协调发展,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现代化都市格局基本形成,力争把兰州建设成为国家向西开放的战略平台,西部区域发展的重要引擎,西北地区的科学发展示范区,历史悠久的黄河文化名城。

(二)城市发展战略

(1)动力创新战略:拓展传统产业基地,提升现代服务业中心。

依托产业基础,提倡科技创新,推动传统工业向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转型,增强优势产业竞争力,丰富和拓展传统产业基地的内涵。强化资源特色,突出文化引领,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高和加强兰州在区域的中心地位和对全省的中心带动作用,形成八大主导产业。

(2)空间拓展战略:推动兰州新区承载产业基地,促进中心城区集聚中心职能。

为了保障兰州城市安全和提高节能环保的标准,推动大型产业基地(尤其是西固重化工

业)跳出现有城区,在兰州新区寻找新的发展空间;中心城区通过西固重化工业置换、加快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增容扩区获得发展空间,实现区域中心职能的有序聚集。在市域形成双城格局,在兰白经济区形成“一主两副五带”的空间发展格局。[一主:兰州市区(远景包括榆中盆地),区域性综合服务中心;两副:兰州新区和白银市区(含刘川工业园)。兰州新区是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甘肃省实施“中心带动”战略的重要抓手,兰州市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地区;白银市区(含刘川工业园)是区域性传统产业服务中心,能源和有色冶金产业基地。五带:是兰白战略核心区向外辐射的主要轴带,引导产业和人口轴向聚集、形成区域发展的主要支撑,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发展,是实现兰白地区“中心带动”战略的主要空间载体。即兰州-西宁西向城镇发展带、兰州-定西东向城镇发展带、临夏-兰州-白银黄河城镇发展带、兰州-武威西北向城镇发展带、兰州-甘南南向城镇发展带]。

(3)城市安全战略:加强城市安全保障,着力推进节能环保。

完善应急和管理体系,加强城市公共安全,避免重大危险源对城市发展构成威胁,积极推进西固重化工的搬迁;构建区域生态结构,保护生态安全;集约节约、合理高效利用能源资源;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废弃资源循环利用。

(4)社会发展战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加强城乡统筹发展,统筹城乡就业;加强社会公共服务,实施统一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加大教育、卫生、文化、公共交通等方面的投入,大力发展公益福利事业,形成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机制;保障基本居住条件,增强政府住房保障能力,扩大政策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加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等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设,合理安排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用地。

三、城市性质和职能

(一)城市性质

甘肃省省会,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重要的工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二)城市职能(1)国家向西开放的战略通道和内联外引的综合性交通与通信枢纽;(2)国家重要石油化工、能源储备基地和转运枢纽;(3)国家重要的装备制造业和有色冶金产业基地;(4)国家重要的基础科学研究和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航天技术等研发生产基地;(5)西部地区重要的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和旅游服务中心;(6)甘肃省经济、行政、文化与科教中心。

四、城市规模

规划2020年,兰州市域总人口为500万人;其中,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27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为25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为91平方米。

2020年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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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图。

五、城市空间发展方向

拓秦川北部秦王川方向是兰州城市的首要发展方向,逐步向北部兰州新区搬迁西固重化工业,并通过交通廊道建设与沙九地区荒山整治,共同打造重要的区域产业走廊;延榆中东部榆中方向是兰州城市的重要发展方向,依托和平、定远的区位优势,主要承载城区的高新产业和教育培训等职能的疏解,与东部榆中县城联动发展;升红古西部红古方向,依托集装箱中心站的建设,通过河口南地区的用地整理,承接面向青藏的物流产业,并带动沿线地区的传统产业整合与升级;优什川东北部什川方向,结合黄河、什川镇的旅游资源,大力发展都市旅游,带动沿黄河两侧的村庄整治。远景与青城镇、白银市区共同打造区域黄河旅游走廊;疏三片以黄河的景观资源为依托,以西固重化工业搬迁为契机,通过推进功能疏解与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城关、安宁—七里河和西固三大城市核心组团的现代服务核心功能和特色文化底蕴;育两山保护南北两山生态环境,加快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环境恢复项目的建设,严格控制南山城市建设,加强北山开发建设项目的管理。

市域城镇空间结构规划图。

六、市域城镇空间布局

(一)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双城五带多点”的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双城,即主城兰州中心城区和副城兰州新区;五带:依托交通廊道形成五条主要城镇发展带;多点:五条城镇发展带上的形成各级重点城镇带动周边地区发展。

(二)兰州新区发展指引(1)功能定位指引

结合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兰州新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兰州新区的功能定位为1台5区2心1极。

在国家层面:国家向西开放的战略平台,国家经济转型和承接东中部装备制造业转移的先导区;在西部层面: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循环经济的重要集聚区,沟通西部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两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重点示范区,生态建设和未利用土地综合开发实验区;在甘肃省层面:传统优势产业和现代化服务业的扩展区,沟通全省的重要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实现全省跨越式发展的重要经济增长极。

2020年兰州新区用地规划图。

(2)发展规模指引

至2020年,兰州新区城镇人口规模为6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110平方公里左右(不含机场控制范围,其中重化工业和储备区40平方公里)。

兰州新区功能结构规划图。

(3)功能结构指引

规划形成“两带一轴,两区四廊”的总体空间结构。两带:产业集聚发展,形成两条产业集聚发展带。一轴:以水系为轴,打造行政文化中心、旅游休闲中心、商务金融中心和科技研发中心,形成综合服务片区和高新技术产业研发片区。两区:北部生态农业示范区与南部生态林业休闲区,共同形成兰州新区的生态屏障。四廊:依托山体、水系,形成贯穿南北三条城市绿廊和一条城市外围环状绿廊。(4)重大基础设施指引

供水工程:规划改建及新建水厂3座:改建尖山庙水厂,新建石门沟水厂及跃马沟水厂。规划保留及新建水库3座:保留尖山庙水库,新建石门沟水库及跃马沟水库。

排水工程:规划新建3座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污水回用率达到70%,污泥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供电工程:规划330KV变电站2座。

燃气工程:规划天然气门站2座,气化率为100%。规划新建LNG调峰应急设施1座。

供热工程:规划建设热电厂3座,调峰应急热源厂5座,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

环卫工程:规划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1座和建筑垃圾填埋场1座。

七、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一)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河两岸,三心六组团”的多中心组团型的空间结构。一河两岸:依托黄河形成城市主要的景观、人文、活动轴线;三心:城关核心组团、安宁-七里河核心组团和西固核心组团;六组团:即盐场-九州组团、和平组团、定远组团、彭家坪组团、河口南组团、沙九组团。

中心城区空间结构规划图。

(二)主要片区功能定位

城关核心组团:传统商业和商贸中心、旅游文化中心、高新研发服务和总部基地、省级行政办公中心;安宁—七里河核心组团:区域商务金融、会展、文化体育中心,预留市级行政办公中心;西固核心组团:工业博览旅游和文化创意中心、石化产业研发设计、教育培训以及总部基地和民族特色产品集散中心。

盐场—九州组团:高档居住、旅游休闲服务组团;和平组团:商贸物流、职业教育和重要居住组团;定远组团:新材料和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区和重要居住组团;彭家坪组团:

高端装备制造业产业区、重要生态居住组团;河口南组团:现代物流产业组团;沙九组团:轻型制造产业组团。

(三)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切实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需求,完善基础型公共服务网络,改善和提高公共服务设施的供给水平。规划形成市级中心、市级副中心、组团级中心3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四)居住用地规划

居住用地采用集中新建与分散改造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居住与就业平衡,在地铁和主要公交线路沿线适度提高住房开发密度。对不同区域的居住用地采取差异化的发展政策。合理确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空间分布,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年度供应。

(五)工业和仓储用地规划

落实节能减排任务,搬迁改造污染企业;调整工业园区布局,提高园区开发建设水平;推动中心城区零散的工业外迁入园。城关核心组团、安宁-七里河核心组团、西固核心组团、盐场-九州组团,加快工业用地置换,推动工业用地逐步向外搬迁,增加商务、金融、商业、文化和居住等用地。在河口南、沙九、彭家坪、定远组团集中布局工业用地,形成工业园区。

大力建设由区域物流基地、城市大型物流和配送中心构成的、布局合理、运作高效、功能齐备的现代化仓储、物流节点网络体系。规划在中心城区建设3个物流园区:沙九物流园区、河口南物流园区、和平物流园区。

八、城市绿地与景观风貌控制

城市外围:重点抓好城市、城镇周边以人工生态林为主的城市林业建设,结合远郊区域天然植被的修复工程,绿色通道建设等生态工程,打造宜居环境;南北两山,以大型景区的开发建设为核心,以山地公园和森林公园为重点,以发展生态休闲农业和观光农业山庄经济为辅助,以建设组团间生态隔离带为基础,完善生态安全系统。

城市内部:以黄河及其湿地为骨架,以布局均衡的公园绿地为重点,以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等为补充,建成网络完整,生态功能完备、景观效果突出、使用率高、可达性强的城市绿地系统。

规划建设“三带、五廊、多轴、多园”的网络化绿地系统。三带:指沿黄河的滨河绿化带与南北两山生态绿化带;五廊:指分隔城市组团,沟通南北两山的五条生态绿化廊道;多轴:指沿河道和主要城市道路设置不同宽度的绿化带,形成贯穿城市组团的多条绿轴。

到2020年,规划绿地面积4031.17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比例为16.12%;规划公共绿地总面积为2722.98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90平方米。

通过对城市功能性景观结构与自然环境景观系统的梳理,构建人工和自然有机结合的城市景观系统。在保护城市空间景观整体风貌特征的同时,实现城市山水景观特色的整体延续。塑造对人与自然尊重的城市意向,通过强化重点地区的景观特质,增强城市空间的可识别性,塑造多样化和富有活力的城市空间。突出以黄河风情线为中心的黄河文化景观长廊,加强黄河文化与城市景观的结合,塑造具有丰富文化底蕴、景观特色突出的黄河文化名城。

九、文化遗产保护

从城市自然风貌、城市格局、城市轴线、景观带和视线通廊、城市轮廓和高度等方面加强城市历史格局的保护。

规划确定白塔山历史风貌保护区、九州台历史文化保护区、五泉山历史风貌保护区、金天观传统文化保护区、铁路局历史建筑保护区、民族大学历史建筑保护区、南河新村近代民居保护区、近代工业建筑保护区、石化城工业文明保护区和石化城苏联式民居保护区等10个历史文化街区。

通过各种手段对非物质历史文化加以保护和经营,延续文脉的同时也为当代生活服务;通过立法,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通过媒体、演展等方式,增强全民保护意识,认知文化遗产;全力挖掘现存传承地和传承人,提高其技能;挖掘地方特产,对制作工艺进行保护,提升品牌效益,结合旅游发展融入城市生活中,形成城市风情特色。

突出以五泉山、白塔山、金天观等代表性历史建筑群的保护为重点,加强各级文物的保护与恢复。加快对文物古迹的普查力度,对尚未列入保护名单、但有保护价值或潜在保护价值的古迹和近现代优秀建筑要及时列入保护名单,报市政府审定,并向社会公布。

中心城区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图。

十、城市道路与交通

依托航空港和亚欧国际通道优势区位,逐步形成对接中外的西北区域性门户;加强路网性铁路枢纽和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建设,打造西部地区重要枢纽;构建辐射周边、服务西北地区的内部沟通组织中枢;着力加强南北向通道建设,形成“承东启西”与“沟通南北”并重的对外交通体系。

机场发展成为西北区域性门户枢纽机场,实施中川机场改扩建工程,提升飞行区标准至4E,扩建航站楼和站坪。

铁路建成客运专线、城际铁路和普通干线铁路构成的多层次铁路网络。加快建设宝鸡-兰州客运专线、兰州-乌鲁木齐第二双线、兰州-张掖城际铁路、兰渝铁路、兰州-合作铁路及包兰铁路二线等干线铁路。规划新增白银-兰州新区-兰新铁路间的铁路联络线,并以此为基础新增工业支线铁路支持兰州新区发展。铁路客运站,构建“两主一辅多点”的铁路客运枢纽体系,“两主”为兰州西站与兰州站,“一辅”为榆中站(含夏官营客运站),并结合新建铁路改扩建形成市域范围内“多点”铁路客运服务。铁路货运站,构建“三主两辅一中心”铁路货运枢纽体系,以兰州北路网性编组站为兰州市货运组织的中心,以河口南集装箱中心站,兰州新区的中川货运站与榆中片区的夏官营货运站组成服务区域货物集散为主的铁路货运主枢纽,以兰州东站与西固站组成服务中心城区货物集散为主的货运枢纽。

市域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图。

公路规划形成“一环、一联、六射”的高速公路系统;形成“射线+联络线”等级匹配的干线公路网系统。规划“两横三纵”的市域快速路系统支撑兰州城市向新区拓展。

规划兰州城市道路分为城市干路与一般道路两个等级,形成与城市布局形态协调、道路功能层次分明的“双层网络”结构。规划形成“两横四纵”的快速路网络,规划快速路总规模达到170公里;规划形成“六横十八纵”的骨架性主干路系统,总规模达520公里。

规划跨河桥梁共24座,其中快速路通道2处,主干路通道20处,次干路通道2处。

提高公交服务水平,规划期末全方式公交出行比例达到40%-45%。兰州市轨道网由市域轨道线与市区轨道线组成。远景预留4条市域线,规划期内市区轨道线建成轨道1号线,启动2号线建设。规划5条BRT线路。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图。

十一、环境保护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水环境达标率按功能区达到相应标准,建立中心城区和兰州新区的第二水源和应急水源;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废水达标率达到100%。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烟粉尘等主要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环境噪声达标覆盖率达到100%。

推动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进程;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危险品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图。

十二、市政基础设施

供水工程:中心城区最高日需水量为126.5万立方米/日。规划保留西固一水厂,扩建西固二水厂,新建沙九水库及水厂1座。

排水工程:至2020年中心城区保留及新建8座污水处理厂,保留及新建16座污水泵站。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08万立方米/日。城市污水处理率为100%。

规划供电工程:至2020年,电网最大负荷达到7700兆瓦,年供电量达到542亿千瓦时。改扩建兰州二热电厂,规划330KV变电站4座,110KV变电站31座,预留大型变电站和高压线走廊的建设用地。

电信邮政工程:合理加强网络优化,扩大网络覆盖,提升网络质量,高度重视基站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积极跟进CDMA技术发展,为移动用户提供优质服务。邮政业务应适应市场化运营和商业化发展,发挥专业管理职能,加快营业网和投递网的建设改造,优化网点布局及服务设施。

燃气工程:至2020年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气指标为0.38立方米/日,气化率为95%。年用气量为16.0亿立方米/年。规划在河口、和平新建接收门站,规划新建1座LNG调峰应急设施。

供热工程:至2020年,中心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1%;中心城区总供热面积达到17465万平方米。

环卫工程:建立处置有序、配置合理、技术可靠、环保达标、管理高效的固体废弃物处置系统;环境卫生管理、服务整体水平完全达到国家先进水平;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垃圾运输密闭化,垃圾处理无害化,粪便排放管道化,环卫作业机械化,环卫管理科学化、现代化。

十三、城市防灾

按照“平战结合、平灾结合、以防为主,准确预报,快速反应,措施有效”的原则,加快建立和健全现代化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高城市整体防灾抗毁和救助能力,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沿黄河一线堤坝设防能力为6500立方米/秒(百年一遇),洪道按百年一遇的暴雨流量设防,低洼、内涝地段按二十年一遇的暴雨量设防。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一、什么是城市总体规划 (一)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 (二)城市总体规划如何制定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在报请审批之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三)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和范围 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同时对城市远景发展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总体规划中包含近期建设规划,对城市近期的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作出安排,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五年。 城市规划区范围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四)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城市主要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河湖、绿地系统,各项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 二、重庆历次城市总体规划概况 (一)陪都十年计划 重庆陪都建设计划委员会在1946年4月,完成了现代重庆的第一个城市规划---《陪都十年建设计划草案》,提出了疏散市区人口,降低人口密度,发展卫星城镇的设想,在渝中半岛以外规划了弹子石、沙坪坝、铜元局等12个卫星市,香国寺、杨家坪、新桥等18个卫星镇和五里店、歇台子、九龙坡等12个预备卫星市镇。 (二)重庆城市初步规划 重庆于1960年编制完成了解放后的第一个城市总体规划《重庆城市初步规划》。城市用地继续“大分散、小集中、梅花点状”的布局原则,强调将工业在更大范围内分散,规划了市中区、大杨区、大渡口区、沙磁区、中梁山区、江北工业区、弹子石工业区、南坪工业区、李家沱—道角工业区等9个片区,在外围规划了北碚、歇马、西彭和南桐4个卫星城。

黑龙江省风景名胜区建设发展概况与分析

黑龙江省风景名胜区建设发展概况与分析 第一节风景名胜区体系建制状况与特点分析 1982年,黑龙江省五大连池风景区和镜泊湖风景区被国务院首批审定公布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989年,经黑龙江省政府审定批准设立了太阳岛、丹清河、二龙山、桃山、兴凯湖5处风景区为省级风景名胜区。1994年,省政府审定批准延寿山庄、莲花湖、吉兴河、哈达河、柳树岛、四丰山、明月岛、卧牛湖、龙凤山9处风景区为省级风景名胜区。1988年,国家组织审定第二批国家重点风景区,要求各省从已建制的省级风景区中选送,当时我省虽然尚无省级风景区建制,但积极补充申报了兴凯湖风景区,由于准备不够等原因,未获批准。 当前黑龙江省正式建立有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2处,省级风景名胜区14处,详见表1-1。全省各地进行旅游开发建设的风景区点200余处,虽然部分风景旅游开发地以风景区命名,但是除上述16处风景区外,其它都未经正式审批建制并报送风景区主管部门备案。 黑龙江省现状16处风景区主要分布于黑龙江省中东部地区,分属8个地市。大庆市、绥化市、鹤岗市、双鸭山市、大兴安岭地区尚未建立风景区。16处风景区全部属于自然风景资源主导型,各风景区都有少量人文景观,但与自然景观相比,人文景观价值较低。按主体风景资源类型划分为以下5种类型:·山林——湖泊景观类型:镜泊湖、莲花湖、卧牛湖、二龙山、龙凤山、吉兴河、四丰山、哈达河、延寿山庄9处风景区。其中,镜泊湖风景区拥有火山熔岩地貌、天然瀑布及火山口森林等特色景观,风景资源价值较高。其它8处风景区都是因修建水库而形成的山水风光区。 ·火山地貌(矿泉)型:五大连池风景区,属于特色风景资源区,有较高的观赏、科学研究、医疗保健价值。 ·山地森林型:桃山、丹清河2处风景区,北国山林特色,生态环境质量较好。 ·天然湖泊型:兴凯湖风景区,中俄界湖,天然景色极为秀美。

四川省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11年4月25日川发改价格〔2011〕323号 省住建厅,省环保厅,各市、州及扩权强县发改委(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现将贯彻意见和有关事宜一并通知如下: 一、为规范施工图设计审查费,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我省的施工图设计审查费具体收费标准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设计图审查费按投资额的1.6‰;其余的施工图审查费,均按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收取审查费:20万(含20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按1.8元/平方米收取;20以上-50万(含5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按1.5元/平方米收取;5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按1.2元/平方米收取。 二、其余事项和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执行(见附件)。 三、本通知自2011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 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决定适当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减免保障性住房租赁手续费。经批准设立的各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时,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应在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1号)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半收取,即执行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同的收费标准;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转让免收住房转让手续费;依法进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免收租赁手续费;住房抵押不得收取抵押手续费。 二、规范并降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各地应加强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管理,经认定设立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为基准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6.5%;以工程概(预)算投资额比率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2‰;按照建筑面积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2元/平方米。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不高于上述上限的范围内确定。各地现行收费标准低于收费上限的,一律不得提高标准。 三、降低部分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各环境影响评价机

张家口市中心城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张家口市中心城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二00九年七月二十日)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张家口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 第三条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各类详细规划和重要建筑方案设计引进市场竞争机制,面向国内外市场,鼓励设计方案竞标。 第四条在本市规划区内承担各类规划设计任务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规划设计资质。在规划成果报批的同时应附相应的规划资质证明材料。 外埠规划设计单位在本市从事规划设计应向市规划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承担居住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含15万平方米)、公建5万平方米以上(含5万平方米)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应具备甲级规划设计资质。承担居住建筑面积8~15万平方米、公建3~5万平方米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应具备乙级以上规划设计资质。 第五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用地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用地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含2万平方米)的项目,需编制《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综合管线工程规划》和《竖向规划》。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规划执行。 各类建设工程在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城市设计、日照分析和建筑方案时,范围应符合城市坐标的且包括周边相邻地段50米以上范围内的现状地形图,并研究与相邻空间环境协调以及与城市基础设施的衔接。建筑立面、建筑夜景及色彩方案,应进行多方案比较,符合方案竞选要求的应进行方案竞选。 各类专业性用地建设项目应符合已颁布的其专业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规划设计单位在本市承担各类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时,应按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设计条件”执行,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报批时,“规划设计条件”应作为附件。 第七条编制各类规划应按有关规定明确规划强制性内容。审查和审批各类建设项目,不得违背规划强制性内容。 第八条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城市重要街区、主要干道、重要景观节点、重要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由市规委会审批。城市一般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由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中国城市级别总表

中国城市级别总表 截至2012年5月,中国共有6个省级城市、15个副省级城市、274个地级市、372个县级市和17个县辖市,共684个城市。 一、省级城市(6个) 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二、副省级城市(15个) 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 长春市( 吉林省) 沈阳市( 辽宁省) 大连市( 辽宁省) 济南市( 山东省) 青岛市( 山东省) 西安市( 陕西省) 成都市( 四川省) 武汉市( 湖北省) 南京市( 江苏省) 杭州市( 浙江省) 宁波市( 浙江省)

厦门市( 福建省) 广州市( 广东省) 深圳市( 广东省) 三、地级市(274个) 黑龙江省(11个):黑河市、伊春市、齐齐哈尔市、鹤岗市、佳木斯市、双鸭山市、绥化市、大庆市、七台河市、鸡西市、牡丹江市 吉林省(7个):吉林市、白城市、松原市、四平市、辽源市、白山市、通化市 辽宁省(12个):铁岭市、阜新市、抚顺市、朝阳市、本溪市、辽阳市、鞍山市、盘锦市、锦州市、葫芦岛市、营口市、丹东市 河北省(11个):石家庄市、张家口市、承德市、唐山市、秦皇岛市、廊坊市、保定市、沧州市、衡水市、邢台市、邯郸市山东省(15个):德州市、滨州市、东营市、烟台市、威海市、淄博市、潍坊市、聊城市、泰安市、莱芜市、日照市、济宁市、菏泽市、临沂市、枣庄市 河南省(17个):郑州市、安阳市、鹤壁市、濮阳市、新乡市、焦作市、三门峡市、开封市、洛阳市、商丘市、许昌市、平顶山市、周口市、漯河市、南阳市、驻马店市、信阳市山西省(11个):太原市、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阳泉市、晋中市、吕梁市、长治市、临汾市、晋城市、运城市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11月2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的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编制,以及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建设的,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 临时建设、城镇房屋解危等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在本市制定城市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应当采用重庆市平面坐标系统和国家高程基准,并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 ―1 ―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四条(用地分类)本市城市建设用地的分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其详细规划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主城区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附表一)和远郊区县(自治县)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附表二)的规定。 第五条(用地功能混合)鼓励居住用地(R)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功能混合布局。用地性质编号排在首位的为主要用地性质,其后的为次要用地性质。 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明确建设地块中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非居住用地不得用作住宅功能; (二)居住为主要用地性质与其他性质混合布局的用地,居住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0%; (三)商业服务业设施(B)等为主要用地性质与居住混合布局的用地,居住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40%。 第六条(零星用地)城市建设用地应当符合集约利用、整体实施的原则。零星用地应当与周边用地整合使用。不具备整合条件的零星用地,禁止实施经营性居住、公建项目,可以实施解危改造、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鼓励实施绿地、广场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实施其他建设项目的,应当先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依据―2 ―

四川省攀枝花市旅游总体提升策划

四川省攀枝花市旅游总体提升策划2008年,在四川省打造攀西阳光生态度假旅游区的战略下,攀枝花市委、市政府提出“倾力打造中国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区”的城市发展战略。 本策划在“倾力打造中国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区”的战略指导下,着重盘点攀枝花旅游资源,盘活存量资产,聚合内聚能量,努力“迎合――激发――引导”市场需求,构建攀枝花的阳光旅游吸引物体系,以及相关的产业配套支撑;根据攀枝花的品牌诉求,针对不同市场层面,设计攀枝花的旅游形象体系,多维度地营销攀枝花;高标准地设计攀枝花的旅游管治和服务体系,使品味旅游和品质服务达到最佳的结合。 一、战略统筹 (一)战略思路 “阳光与生态”是资源特点,并不是旅游产品。 目前全国主打阳光特质目的地有海口、日照、西昌、攀枝花,国际上较为著名的有加拿大的埃德蒙顿、澳大利亚的昆士兰、布里斯班,其中除埃德蒙顿、攀枝花、西昌外,其他均是滨海城市,阳光与沙滩、海水结合形成滨海度假类产品,埃德蒙顿的阳光旅游依托其区域中心城市的其他条件,并非核心吸引物,西昌目前在和攀枝花同在阳光的照耀下,攀枝花该何去何从? 在这样的情势之下,我们回首攀枝花旅游发展历程,可以隐约看到一根主线越来越清晰的呈现出来,这就是基于阳光生态下的健康生

活。 因为有了阳光,这里农作物茁壮成长,结出健康的果实; 因为有了阳光,这里成为国家级体育运动基地,锻炼健康的体魄; 因为有了阳光,成都的老人们来这里健康过冬; …… 健康,这个比阳光更稀缺的资源才是攀枝花旅游最宝贵的财富。 至此,攀枝花的阳光终于有了落脚点,从产品化的视角去审视健康主题,有着丰富而巨大的想象空间。 (二)战略定位 综合以上分析,对应潜在市场需求与战略导向,将攀枝花现有“中国阳光生态度假旅游区”的概念性定位解读为: 中国阳光健康度假旅游目的地 (三)战略路径 通过综合的比选分析,确定攀枝花旅游在未来的3-5年时间内,明确围绕打造“中国阳光健康度假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形成:“以休闲度假为主、观光旅游为辅;以冬季旅游为突破,兼顾其他季节;面向全国塑造品牌,立足周边重点营销”的战略发展路径。 (四)战略目标 终极目标: 中国阳光健康度假旅游目的地 近期目标: 中国冬季旅游著名品牌

攀枝花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攀枝花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调整商业结构,优化市场布局,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商品市场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和生产需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城市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特编制此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1、《商务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地级市商业网点规划的通知》(商建发〔2004〕18号); 2、《商务部关于印发〈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的通知》(商建发〔2004〕180号); 3、《商务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5]378号) 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四川省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办函[2005]176号); 5、《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五”及2010年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川办发[2003]15号) ; 6、《攀枝花市十一五发展规划》; 7、《攀枝花市城市总体规划〔1997-2020〕》 8、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 第三条规划的区域、范围。 规划的区域为攀枝花市中心城区,包括格里坪、河门口(清香坪)、陶家渡、弄弄坪、瓜子坪、炳草岗、金江及渡仁片区。 规划的范围是大型零售商店、批发市场、商品交易市场、物流基地。在空间上,重点规划城市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中心和专业特色商业街。 第四条规划期限。近期为2007年-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 第二章规划的指导思想 第五条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中国钒钛之都,建设特色经济强市”的战略目标和“四个倾力打造”的战略重点,不断改善城市商业服务功能,满足日益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加强对商业领域投资的引导,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城市品味,扩大我市商业在川

张家口市城市建设现状与展望

张家口市城市建设现状与展望 前言:我的家乡张家口市地处北京、山西、内蒙和河北的交界处,是北京的北大门,也是历史上兵家必争之地,重要的地理文化名城,也是中国最后一批城市对外开放的城市。近些年来,张家口市经济快速发展,市委,市政府立足市情实际,提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方式为主线,围绕科学发展、跨越赶超的一系列总体要求,作为本市的一名,我们能明显的感受到市里的各种施设有了很多程度的提高,下面我来具体介绍一下本市的各项城市建设。 第一,地形、气候。全市地形特点以山地为主,属内蒙古高原南缘,城市是沿山地而建,呈带状。张家口市属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昼夜温差大,冬季寒冷,夏季凉爽,独具特色。这也给张家口的城市建设奠定了异样的格调,冬季是个冰雪的世界,有很多大型的滑雪场,整个城市都是雪白的一片。反之,夏季的张家口色彩对比鲜明,空气清新,是避暑的不错选择。 第二,张家口的布局。关于张家口的布局,我查询有关资料发现依据城市现状布局及未来城市空间趋势,主城区划分为7个片区:市中心划分为城北片区、红旗楼片区、南站片区、铁路南片区。宣化城区划分为古城片区、新城片区。下花园城区分为下花园片区。城市主中心位于市中心区的纬二路和纬三路一带,形成行政办公,文化娱乐,金融贸易为主的新区中心。两个次中心分别位于宣化城区和下花园城区,形成金融贸易、文化娱乐中心。相对张家口的边缘地区比较疏散,商业文化都比较落后,很多地方还不能达到生活的基本要求,希望以后能得到更好地发展。

第三,张家口的居住建筑。以前张家口人的人均住房面积很少,大部分都是砖瓦平房,条件简陋。近些年来,张家口市大力发展住宅小区建设,像类似世纪豪园的工程开设了很多,解决了人们的住房问题,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同时应用和推广建筑节能和新技术、新材料,在主城区不让使用实心粘土砖,并且一批新工艺、新技术在施工中得到了应用,提高了建筑工程的科技含量;并且下大力抓好工程质量管理,建立了一整套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在城市建设规划的带领下,各种新型建筑拔地而起,使我们从侧面看到了这座正在腾飞的城市。 第四,张家口的绿化。之前张家口的绿化做得不太好,人均绿化面积很少。近几年来,绿化面积大大增加,胜利公园,人民公园,水母宫,安家沟等以公园形式出现的景区不仅集绿化、娱乐为一体,而且还起到了抵挡风沙,净化空气的目的。各个小的绿地将一些街区变成了小游园,为城市居民提供休息娱乐场所。不过小区里的绿化面积还是要加强。 第五,张家口的交通。由于本市四面环山,所以道路是沿山的走向而修,东西走向为主,南北走向为辅。前些年市里拥有的公共汽车特别少,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增长,私家车渐渐多了起来。市区里拓宽了主要马路,新增多条公交线路,同时建起多条与外联系的高速公路,城区有公共交通线路21条,并已开通发往河北省内、省外以及本市各县的多条长途客运线路,又开通4410等火车线路,强化了对外联系,使张家口与外界交通更加便捷,将会大大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第五,张家口的河流治理。市政府在对大清河的治理方面下了很大力量,加大对工厂废液处理的管理力度,防止对大清河的污染。对于改善张家口和北京水源和周边环境质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又修复了一座桥,在河中设置各种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解读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9年9月25日经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就条例相关规定作如下解读: 一、《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出台背景 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属性。温家宝总理指出,城乡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镇和乡村规划工作,我市先后出台了《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对推动城乡建设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这两个地方性法规制定时间较早,诸多内容已难以适应当前新形势的需要。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强调了城乡规划在引导城镇和村庄健康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在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方面作了很多新规定,亟需通过地方性法规予以落实,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的一些授权性和原则性规定进行细化。 此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加快建设“五个重庆”,对新时期城乡规划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直辖以来,我市根据特殊市情实施的城乡总体规划的制定、

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一系列实践经验,也迫切需要在地方性法规中作进一步规范。 重庆市规划局作为《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起草部门,从2005年开始进行相关调研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经全国人大批准公布后,于2008年6月起草完成了《条例》(送审稿)并上报市人民政府,在市政府法制办主持下,经过近一年的反复论证、修改,《条例》于2009年5月4日经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09年5月、7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分别对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2009年9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并于9月25日审议通过。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包括总则、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城乡规划的实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七章八十一条。 (一)第一章总则 1、紧扣城乡规划协调城乡空间布局的本质,突出体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先规划后建设等原则,凸显城乡规划的综合性。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创新城乡规划体系,以城乡总体规划统揽全局,各层次、各类别规划层层落实、逐步深化。明确了在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必须纳入规划管理。实现宏观把握、中观控制、微观管理。涉及条款:第一条为了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

昭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昭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适应昭通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科学合理进行城市建设,促进城乡统筹,编制《昭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指导思想 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的方针,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作用。 充分利用昭通市丰富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经济基础、区位优势和风景旅游优势,预见到将来的发展可能,从区域发展战略的高度统筹城乡发展。 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强化城市特色,贯彻城市设计的理念,从昭通城市历史特色、山水特色出发,弘扬民族特色、发挥资源优势,加强整体设计,实现城市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立足于城市的长远发展,树立超前规划意识,同时又要强调近期城市建设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认真研究城市建设的时序,着重近期、远期结合,合理控制城市用地规模,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并为城市的远景发展留有余地。 第三条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146号令,2006);

《云南省域城镇体系规划(1999-2020)》; 《昭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昭通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5)》 《昭通城市总体规划(1997-2020)》 国家、云南省、昭通市相关的其他政策和法律文件。 第四条规划期限 近期:2009-2015年 中期:2016-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远景:2030年以后 第五条规划的空间层次 1. 市域规划范围 昭通市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23021平方公里。 3. 昭鲁一体化发展规划范围 以昭鲁坝子作为基本单元,包括昭阳区的龙泉、凤凰和太平3个街道,旧圃、北闸、小龙洞、守望、永丰、洒渔、苏家院、布嘎和乐居9个乡镇,鲁甸县的文屏、茨院、桃园和小寨4个乡镇总面积1381平方公里。 2. 规划区范围 昭阳区太平、龙泉、凤凰三个办事处,北闸、旧圃、永丰、小龙洞、守望五个乡镇以及洒渔和苏甲乡的部分地区,规划区总面积约784平方公里。 3. 中心城区范围 北至褐煤工业园区,东至昭通火车站、南至凤凰山、西至旧圃锦屏。规划建设用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一、规划策略 1、经济、社会、人口、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策略 2、生态空间发展策略 3、“多中心组团式”发展策略 4、集中紧凑发展策略 5、新区拓展与旧城更新相结合策略 6、交通适应及引导发展策略 二、城乡协调发展与城市空间结构 (一)城乡协调发展 构筑都市区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格局,加快城镇化进程,缩小城乡差异;加强郊区小城镇建设,提升小城镇对郊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和服务功能,形成聚集效应,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保护郊区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城镇空间布局与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逐步形成分工合理、高效有序的网络状城镇空间结构。加强农村居民点的整合和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水平。 (二)都市区空间层次 都市区在空间上分为主城区和郊区两个部分。主城区为集中进行城市建设的区域,范围为2737平方千米,其中,中心城区位于中梁山、铜锣山之间,是主城建设的主要区域和旧城所在地,范围为1062平方千米。郊区范围为2736平方千米。 (三)城市主要拓展方向 城市拓展的主要方向为内环线以北、中梁山以西以及铜锣山以东。 (四)城市空间结构 城市空间结构为“一城五片、多中心组团式”。 主城由中部、北部、南部、西部、东部五大片区组成。多中心包含一个城市中心和六个城市副中心。主城城市建设用地分为十六个组团和八个功能区。 三、城市规模 (一)人口规模 规划至2010年,都市区总人口73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60万人;规划至2020年,都市区总人口98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30万人。 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520万人;规划至2020年,城市人口635万人。 (二)用地规模 规划至2010年,都市区城镇建设总用地为580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88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镇建设总用地为865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93平方米。 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总用地为401平方千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77.1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市建设总用地为520平方千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81.89平方米。 四、城市功能布局 (一)片区 以片区为格局有机组织城市人口和功能,各片区具有相当的人口规模,城市功能完善,既相对独立,又彼此联系,相互协调发展。每个片区包含若干组团和功能区。 中部片区为中梁山以东、铜锣山以西,长江和嘉陵江环抱的区域。主要为现状建成区。重点加强和提升城市中心品质,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逐步疏解人口和功能,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用地布局,大力发展以金融、商贸、现代物流以及都市区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以重钢搬迁为契机,提升大渡口的城市功能,分担杨家坪城市副中心的部分职能。 北部片区为嘉陵江以北,中梁山和铜锣山之间的区域。以北部新区、江北城现代商务区为重点,

《攀枝花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年)》(修编.pdf

《攀枝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2017年修编版本)公示说明 一、规划期限 近中期2011年—2020年(扣除已实施年份) 远期2021年—2030年 远景展望至2050年 二、规划范围 市域规划范围——即攀枝花市行政区域范围,包括现状东区、西区、仁和区、米易县和盐边县,总面积约7440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城市市区的东区、西区,仁和区的仁和镇、 金江镇、前进镇、总发乡、大龙潭乡、中坝乡、福田乡、太平乡 以及红格镇、益民乡、新九乡、二滩国家级森林公园、大黑山省 级森林公园,总面积1939.46平方公里。 三、城镇体系规划 (一)人口规模 预测2020年市域人口143万人,城镇人口10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3.43%;2030年市域人口155万人,城镇人口127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81.94%。 (二)城镇规划空间布局 以产业布局为依托,以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旅游资源 开发、特色农业的产业化发展为动力,以成昆铁路沿线为发展轴,

以中心城区、攀莲镇为重点,以桐子林镇、渔门镇、红格、平地 镇为次重点,依托大田、布德、格萨拉、丙谷、普威、白马、永 兴为主要增长极,其他各镇政府所在地为次要增长极,最终形成 “以攀枝花中心城区为中心,轴向布局,成群发展”规模等级布局合理的城镇群体。 空间布局上形成四大城镇发展片区:中部以攀枝花中心城区 为核心,包括桐子林、红格两大外围组团和布德、同德、福田、 新九等乡镇;东北部以米易县城为核心,包括白马组团和丙谷、 普威、得石、撒莲、垭口等乡镇;西北部以渔门为核心,包括永 兴、格萨拉、惠民等乡镇;南部以平地为中心,包括大田镇、大 龙潭等乡镇。 四、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规划 (一)城市性质 攀枝花的城市性质为:川滇交界毗邻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 具有南亚热带风光的宜居城市;以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为主的现代 特色工业城市。 (二)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2020年城市人口91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00.09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9.99平方米/人; 2030年城市人口109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20.19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11.40平方米/人。 (三)建设用地发展方向 城市主要以仁和沟、金沙江为轴向南延伸。

佳木斯市征收土地暂行规定

佳木斯市征收土地暂行规定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令(5号) 颁布时间:2008-6-25发文单位: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佳木斯市征收土地暂行规定》业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发布,请严格遵照执行。 市长李海涛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佳木斯市征收土地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征地管理,保护被征地农民和用地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区征地管理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市区内,建设用地涉及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征收土地工作应该妥善处理国家、集体和农民三者利益关系,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农村稳定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 第四条市政府成立征收土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区涉及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各项调研、组织、协调、督办、综合等项工作。成员单位包括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局、建设局、房产局、农业委员会、林业局、水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物价局、市信访办、市政府法制办、公安局、审计局、监察局和各区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第五条市政府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结合政府财力,本着区分轻重缓急的原则,统一制定城市土地征收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合理规划建设用地布局,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和征地资金。各区政府作为征地主体,应当根据市政府决策负责征地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章征收土地程序 第六条征收土地项目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并纳入全市征收土地计划。其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批次选址项目由市政府于每年一月底前制定征地计划,国土资源部门统一汇总后,拟定征收土地方案报国家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单独选址项目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由具体用地单位提出申请。 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用地申请书; (二)发改委批准文件; (三)资金到位证明; (四)用地项目平面布置图和定线图。 征收草原、林地、水面等土地,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应当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7月7日九龙坡政府便一口气推出34宗近7000亩土地 【重庆市政府网】本文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9c7297441.html,/today/news/417076.htm 引用或转载本网站内容请明确标注“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https://www.sodocs.net/doc/9c7297441.html,/experience05/experience05090922035_all.htm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2009年07月31日来源:网络 总则 (一)编制背景 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重庆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重庆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范围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佳木斯市汤原县城市总体规划

第一章总则 一、上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回顾 上一轮《汤原镇城市总体规划》是1995年由省政府批复开始实施的。上轮规划确定汤原镇的城市性质为:“汤原镇是佳木斯市卫星城,是汤原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以食品工业、建材工业为主的小城市。”城市规模为近期(2000年)人口6.5万人,用地1005.16hm2;远期(2010年)人口8万人,用地1181.97hm2,主要用地发展方向为向北。 上轮总体规划符合当时汤原的实际情况,为汤原县近几年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尤其在道路系统建设和用地结构建设等方面,为汤原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上轮规划对汤原县的发展,特别是城市规划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直接指导了汤原县的工业用地、道路系统、绿地系统等的建设。从规划的实施情况来看,上轮规划对城市性质和城市规模的确定和预测基本正确。 进入21世纪,我国步入了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城市建设活动更加活跃;汤原地热资源的发现和国家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的出台,为汤原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现有的城市规模、布局结构已不再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同时,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也制约了城市的进一步发展,编制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势在必行。 二、主要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5.《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6.《城市环卫设施设置标准》(CJJ27-89) 7.《汤原镇城市总体规划》(1995年编制) 8.黑龙江省关于城市规划的法规文件 9.其它相关资料、技术规范与法规 三、规划原则 1.可持续发展原则 节约、协调、综合平衡才能持续发展。寻求经济、社会、生态三种效益的平衡点,促进汤原镇城市发展的有序进行。 2.整体性原则 针对汤原镇实际,从整体上妥善处理好工业与居住、建设与发展等矛盾,贯彻“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规划建设方针,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赋予新的含义,解决好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之间的矛盾。 3.集约性原则 强化建成区作为城市中心区的建设力度,尽快形成具有较大吸引力和辐射力的多功能、现代化、生态化的城市区域。 4.动态性原则 城市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本轮规划从动态的视角对汤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三章建筑间距 第四章建筑退让 第五章空间形态 第六章公共空间 第七章市政及管线 第八章特别规定 第九章附则 附录1名词解释 附录2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附录3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 附表 附图 ― 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以下统称详细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以及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外实施建设的,其有关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规划总平面图的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 临时建设、城镇房屋解危等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本市制定城市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应当采用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的重庆市平面坐标系统和国家高程系统。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四条(用地分类及指标)本市城市建设用地的分类按照― 2 ―

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其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主城区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附表1)和其他区县(自治县)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附表2)的规定。建设用地适宜建设的建筑类型应当符合建设用地适宜建设的建筑类型表(附表3)的规定。 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前,在有利于城市空间形态、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的前提下,符合以下原则的,相邻多个地块的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指标,可以进行总体平衡,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内容程序修改: (一)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增加,各类计容建筑面积不突破; (二)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公园绿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不减少,且符合相关专业专项规划; (三)不突破附表1、附表2 的要求。 第五条(规划用地兼容性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可以对规划用地性质作出兼容规定。兼容分为选择性兼容和混合性兼容两类。 选择性兼容的,应当明确兼容性质对应的规划指标,并在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前,选定一项用地性质及其对应的规划指标进行管理。 混合性兼容的,用地性质编号排在首位的为主要用地性质,其后的为兼容用地性质,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兼容性质的选择应当符合规划用地混合性兼容规定表 ― 3 ―

攀枝花市配建标准及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

攀枝花市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 https://www.sodocs.net/doc/9c7297441.html, 发布时间:2009-10-30 10:51:31 来源:规划编制处选择阅读字体:【大中小】阅读次数: 363

公告 〔2009〕15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攀枝花市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审批前公示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示地点: 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https://www.sodocs.net/doc/9c7297441.html,) 攀枝花市规划和建设局网(https://www.sodocs.net/doc/9c7297441.html,) 攀枝花市规划和建设局办公楼十二楼 二、公示期限:2009年10月29日—2009年11月27日(30天) 三、意见反馈渠道: 在公示期限内通过网上留言或邮寄、送达攀枝花市规划和建设局规划编制处。反馈意见请属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泰隆商厦东楼十楼1005室邮编:617000 四、联系人:攀枝花市规划和建设局规划编制处 任燕3359379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规划和建设局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攀枝花市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简介 一、规划编制目的: n 促进城市动态交通的安全和畅通,提升城市品质,适应城市发展。 n 加强城市机动车辆的停车管理,促进城市停车场系统的建设和完善,适应机动车辆快速增长的趋势。 n 指导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 二、规划范围、规划年限及规划依据 规划范围: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攀枝花市主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包括如下6个片区:炳草岗、大

渡口片区;仁和、干坝塘片区;金江、瓜子坪片区;高新、钒钛片区;弄弄坪片区和西区,面积共1 01平方公里。 图1-1规划范围示意 规划年限:2009年—2025年。近期:2009—2011年;中远期:2012—2025年。 规划依据: n 《攀枝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5)》 n 《攀枝花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 n 攀枝花市中心城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 n 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三、公共停车场分类 城市公共停车场分为外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和自行车公共停车场。本次停车场规划主要针对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拟分为如下三类: n 配建公共停车场——面向社会停车的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其停车场用地属于建筑物开发用地的一部分。 n 路外社会公共停车场——设置在路外的、面向社会停车的公共停车设施,其用地性质属于社会公共停车场用地。 n 路内公共停车场——设置在道路红线以内、面向社会停车的公共停车设施,其用地性质属于道路用地。 四、交通小区划分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完整版)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 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重新确定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2006]191号)规定: 一、具有法人资格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许可证的审查机构,在对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结构安全、公众利益和国家现行强制性规范等进行审查时,可按本规定向建设单位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仅限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图审查时收取,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其他专业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不得参照执行。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具体收费标准在最高限价内由双方协商确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须进行修改设计的,再次送审不得另行收费;如属建设单位重新变更设计,再次送审的,则收费由双方视审查工作量、技术难易等另行协商确定。 三、对国家和自治区的重点工程,由国家投资的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中小学校、幼儿院、医院以及福利机构(不含学校、医院、福利机构的职工宿舍、经营性用房)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实行优惠政策,按最高不超过该工程项目同档次设计文件审查费的70%收取。农村农民建房不得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属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自愿有偿、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文件审查机构,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为被审查单位指定社会中介机构。审查机构接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业务,应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签定合同或协议时,审查机构应出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文件,并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五、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分解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并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范围、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实行明码标价,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规定自2006年7月20日起执行,桂价费字〔2002〕310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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