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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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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

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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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就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访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

本报记者于猛

《人民日报》( 2011年10月10日 13 版)编者按:今年8月2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土地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严格土地管理责任追究制。

7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近期加强土地管理的重点工作。会议指出,必须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深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坚持严格执法督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日前,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统计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06—2010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首次对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以及换届考察实绩分析的参考依据。

为什么进行这项考核,此次考核工作的主要思路和特点是什么,下一步将如何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就此,记者专访了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

建立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是坚持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重要举措

记者:请问为什么要建立目标责任考核这项制度,这和当前耕地保护形势之间有什么关系?

徐绍史: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特征,带来了土地资源需求刚性上升。但人多地少、人均耕地少、优质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少是我国土地资源基本国情,耕地保护面临着严峻形势。总的来看,土地资源国情难以改变,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不能逾越,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双重压力和两难局面,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存在。

一是耕地占用呈持续高位态势。综合分析各地“十二五”经济增长和城镇化发展目标,预计全国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在4000万—4500万亩,超出规划安排规模1000万亩以上。而且,“十二五”规划已经明确,在重点生态脆弱区和重要生态区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也将导致耕地进一步减少。二是补充耕地的难度越来越大。全国集中连片、具有一定规模的耕地后备资源已由2002年的亿亩减至2010年的8000万亩,除东北和新疆部分地区外,大多分布在生态脆弱地区,水土光热条件差,补充耕地成本高、难度大。少数省份后备资源接近枯竭,对大规模开发后备土地资源的依赖难以为继。三是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还很艰巨。目前,各地正在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但要真正实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的难度还很大。全面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现耕地面

积有增长、质量有提高、产能有增加、生态有改善的目标还需要做大量艰苦努力的工作。

正是由于这样的形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建立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近期就加强土地管理工作发表重要讲话时,对此都有明确的要求。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通过落实省级政府的法定责任,建立耕地保护的共同责任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现耕地从“一家管、大家用”向“大家管、大家用”的根本转变。

各级政府履行耕地保护责任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贯要求,检查与考核已成为检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有力手段

记者:请问这项制度是如何一步步建立起来的,近年来各级政府履行这一职责的情况怎样?

徐绍史: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是由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的责任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让耕地保护成为各级政府担当的硬任务。

2004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对地方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严格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省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长、主席、市长是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从2006年

起,每五年为一个规划期,在每个规划期的期中和期末,国务院对各省(区、市)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各考核一次,由国土资源部会同农业部、监察部、审计署、统计局组织考核。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再次强调要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把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作为考核地方特别是县(市)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

2010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落实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上级审计、监察、组织等部门参与考核”。因此,今年由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统计局等五部门组织、中组部参与,首次共同对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进行考核。

从这一制度确立的过程可以看出,各级政府履行耕地保护责任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贯要求,已经把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检查与考核,作为检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必要措施和重要手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自2008年以来,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已连续三年分别对2007、2008、2009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这项制度的建立,切实提高了各级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有力促进了各级政府耕地保护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提升了各地耕地保护工作的水平。

考核指标充分体现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管理,考核结果将作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参考依据

记者:今年考核工作的情况和重点是什么?有哪些特色?

徐绍史:今年的考核,将按照“省级政府组织自查、五部门核查、综合评价、考核结果认定、共同上报国务院、通报考核结果、兑现奖惩措施”的程序有序推进。在国土资源部设立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公室,专门负责考核工作组织实施、综合协调、信息上报等工作。

这次考核,紧扣《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要求,突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与基本农田占用补划落实情况“三项硬指标”。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就认定为不合格。同时,要考核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突出了“四项参考指标”,即“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纳入地方人民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土地违法责任追究制度”、“政府领导干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四项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这些考核指标的设定,体现了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管理的要求;体现“主体明确、责任明晰、经济激励、监督制约”共同责任机制的要求;体现了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国土资源新机制的努力方向。

对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给予表扬,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等方面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的,将责令整改,限期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和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相应扣减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整改期间暂停该省(区、市)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对其审批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程序依纪依法处理直接责任人,并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同时,考核结果将作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以及换届考察实绩分析的参考依据。

2008、2009、2010年三年检查采取的组织程序、方式方法为开展此次考核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相比而言,今年的省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增加了审计署、监察部和中央组织部三个部门,将有利于扩大考核成果的应用,有利于提高考核的权威性。同时,国土资源部依托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全国“一张图”工程和计算机网络综合监管平台,初步建立了“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及评价预警系统”,实现考核数据的在线报送、查询、汇总分析、评价等功能,考核手段得到了完善;为正在开展的土地执法检查、土地例行督察、耕地占补平衡考核等专项工作提供了考核依据,为今年的考核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耕地保护任重道远,下一步将使考核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健全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记者:下一步如何积极推进耕地保护制度的完善,建立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制度和机制?请问这方面您有些什么新的打算?

徐绍史:总的来说,耕地保护,任重道远;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压力和潜力俱在。我们将积极应对,毫不动摇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形成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落实。

当前,耕地保护工作已经开始由数量管理向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管理转变,我们要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保护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标准、严要求,运用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这一有效手段,落实好耕地保护目标,共同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在完成好今年考核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考核制度:突出考核的针对性、时效性,努力实现考核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充分运用考核手段,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制度,持续推进政府领导干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落实土地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耕地保护激励补偿机制,构建耕地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发挥政府的主体作用,落实政府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形成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土地耕地保护

耕地保护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耕地保护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目录释义为什么要保护耕地具体措施数量保护质量保护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释义为什么要保护耕地具体措施数量保护质量保护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耕地保护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最近十几年来,中国因为非农业建设占用而减少的耕地大约占耕地减少面积的40%左右(其他的减少原因主要有:农业结构调整、灾毁等)。耕地面积大量减少直接威胁农业发展。为此,我们必须确保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目前耕地保护方面的制度主要有耕地占用补偿制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近年来,中国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国已调整划定基本农田面积1.08亿公顷,到2000年底,保护率达到84%左右,基本完成《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全国近2/3的省份建立了地方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基本得到控制。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省份达到29个,比1998年增加12个。1995-2000年间,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全国累计补充耕地200万公顷。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面对我国耕地严重不足的严峻形势,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消除危害耕地及环境的因素,稳定和扩大耕地面积,维持和提高耕地的物质生产能力,预防和治理耕地的环境污染,是保证土地得以永续和合理使用,稳定农业基础地位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编辑本段为什么要保护耕地 (一)我国的确实现了农产品严重短缺到供求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跨越,并不意味着我国的粮食安全可以高枕无忧。农业仍然是我国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仍然要始终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要位置,仍然要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在21世纪,保障粮食安全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首要任务。人口与耕地、粮食矛盾是农业资源优化配置的最大障碍。我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粮食生产将仍然是农业的主体,农业现代化进程包含着粮食安全水平的提高,粮食安全水平的提高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没有国家粮食安全及其水平的提高,就不可能实现农业现代化。粮食安全水平是衡量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目前粮食问题备受关注。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3年全国夏粮总产量为9622万吨,比上年减产240万吨,减2.4%。1999年—2001年,我国粮食连续3年减产,2002年仍是产不足需。但与此同时,粮食需求持续增长。所以必须要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二)严格保护耕地是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说到粮食,必须以稳定一定数量的耕地为保障。耕地是人类获取食物的重要基地,维护耕地数量与质量,对农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我国明确规定“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基本国策,要求在有限时间内,建立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最基本的依靠。基本农田可定义为:从战略高度出发,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满足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社会安定和人口增加对耕地需求,而必须确保的农田。保护耕地最重要的是把基本农田保护好,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是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前提。耕地问题的实质是农业问题特别是粮食问题。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就要高度重视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应当看到,目前我国耕地严重不足。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我国农村人口依然占全国人口的70%,然而我国的人均耕地面积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有日趋减少的趋势。近年来我国耕地面积逐年递减。无论是从经济建设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国家安全的角度考虑,解决我国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的供给问题,必须主要立足于国内,这是我们党和政府一贯的方针,从来没有动摇过。为了切实贯彻这一方针,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扭转耕地减少过快的势头。正是出于这样的战略考虑,我国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管理工作必须把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作为首要的奋斗目标。按照国务院批准的《1997-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到2010年,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不得突破2950万亩,全国耕地面积减少要求控制在9661万亩以内,耕地保有量应控制在19.2亿亩。根据预测,我国人口即将达到13亿,到2010年,人口将达到14亿。届时,人口对土地的压力将进一步增大,即使耕地面积保持不减,人均耕地还将减少。我国在法律法规上对耕地采取了世界上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三)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我国耕地本不富余,但很多地方不能很好处理城镇化进程与粮食生产的矛盾,挤占了不少耕地。近年随着征地规模不断扩大,征地中暴露出来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多。一是征地规模过大。全国开发区规划面积已达3.5万平方公里,圈占的耕地有43%闲置。二是农民权益得不到保障。一些地方甚至把农民的土地作为生财之道,违法违规征地时有发生。因征地问题引发的纠纷甚至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因素。这些问题暴露出我国现行征地制度方面的缺陷。因此,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按照保护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一要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约束和用途管制。地方各级政府都要制定土地利用规划。要强化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把用地规模限制在规划数量、范围之内。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需调整规划的,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土地用途一旦划定,就要严格执行,不能随意改作他用。二

市耕地保护管理制度

市耕地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耕地,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本办法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全市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工作。 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的管理工作。 农业部门负责耕地质量监测、新增耕地地力评定及其他与耕地质量相关的工作。 环保、林业、水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耕地保护工作。 第五条耕地保护坚持总量控制、占补平衡、用养结合、生态管护相统一的原则。 第六条生产建设活动用地应当集约节约利用,科学挖潜存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第二章耕地日常保护 第七条耕地保护实行目标责任制度。 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包括、 (一)耕地保有量;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三)新增耕地面积; (四)其他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内容包括、 (一)耕地保有量;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三)其他内容。 第八条耕地保护实行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市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对县(市、区)人民政府耕地保护工作进行考核,并对耕地保护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会同农业部门建立耕地质量等级定期调查评价制度,并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设立保护标志,实行特殊保护。 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基本农田建设投入,维护排灌工程设施,加强耕地质量管理和农业环境保护,发展生态农业,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 第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者应当使用有机肥料提高地力,防止土地污染。 第十二条生产建设活动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耕地损毁的,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进行复垦。 有条件复垦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会同农业、林业、环保等部门对复垦土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交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没有条件复垦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 第十三条生产建设活动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第十四条任何单

耕地保护制度和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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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制度和相关政策 作者:潘明才 作者单位: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北京,100035 刊名: 资源·产业 英文刊名:RESOURCES & INDUSTRIES 年,卷(期):2001,3(6) 被引用次数:3次 本文读者也读过(10条) 1.郭晓丽基于新《土地管理法》的耕地保护制度浅析[期刊论文]-魅力中国2010(29) 2.李宏完善我国耕地保护制度的研究[期刊论文]-特区经济2004(11) 3.杨峰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政策的建议[期刊论文]-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1) 4.李明艳.赵珂耕地保护制度供求机制探讨[期刊论文]-农村经济2005(9) 5.三十年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立过程[期刊论文]-江苏农村经济2008(11) 6.李伟毅.赵佳构建粮食安全政策保障体系[期刊论文]-农村经营管理2010(12) 7.徐柏园城乡统筹建设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的情况和政策建议[会议论文]-2004 8.李扬.LI Yang试析我国农业补贴政策[期刊论文]-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6(6) 9.朱秀燕.郑伟.韩延京全球性粮荒与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期刊论文]-现代农业科技2008(18) 10.姜丽明从四个方面建立农村金融政策扶持体系[期刊论文]-农村工作通讯2007(11) 引证文献(3条) 1.张宇.刘涛中国耕地保护制度研究综述[期刊论文]-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4) 2.万丽平我国耕地资源消费及其保护的体制与政策分析[学位论文]硕士 2005 3.章波我国耕地保护政策绩效评价研究[学位论文]硕士 2005 本文链接:https://www.sodocs.net/doc/c17116147.html,/Periodical_zycy200106002.aspx

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可编辑版】

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一)重要意义。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组织实施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大力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粮食安全的重大举措;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特别是在统筹城乡发展的新形势下,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能在较短时间内加快改变农村面貌,繁荣农村经济,改善农村民生。全市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抓住机遇,确保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和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以环洞庭湖千万亩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为依托,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统筹规划,引导、聚合各类涉农资金,推动田、水、路、林、村、房综合整治,达到增加耕地规模、人口集中居住、产业集聚发展的目的,促进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 从201X年起,重点推进村级整治示范工程。到201X年全市完成35个行政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整治面积20万亩以上,新增耕地面积

1.2万亩以上,盘活建设用地指标5000亩以上;2020年完成120个行政村的综合整治,整治面积60万亩以上,新增耕地面积 3.6万亩以上,盘活建设用地指标 1.5万亩以上,确保四大工作任务顺利完成,通过土地综合整治,确保我市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合理,为扩内需、保增长,开拓农村市场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整体推进。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X〕1号)要求,在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落实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涉及的项目。各相关部门要在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配合,做好村镇体系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以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为基础,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市级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的村要按照整村推进和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 的要求,先行编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以指导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规划一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各相关涉农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按各类子项目的原审批渠道、原资金用途进行申报审批,实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统一推进。 2、因地制宜,分类建设。村庄整治条件不成熟的地方,按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方案的要求,开展规模化农田整治,用3-5年时间建设一批成规模的项目区,为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创造条件,实现稳定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的目标。村庄整治条件成熟的地方,把

农村耕地保护调查报告

农村耕地保护调查报告 关键词:耕地保护,耕地数量,耕地质量,使用情况 摘要: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耕地的绝对数量是很大的,约占世界耕地总数的10%,但是我国更有世界22%的人口,巨大的人口数量意味着巨大的粮食需求,因此,耕地的保护,粮食产量的提高就成为了十分重要的问题。 导论:进入21 世纪后,我国经济保持了强劲的增长势头。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城市的迅速扩张、产业结构的剧烈调整以及政府的决策行为等因素的影响,土地利用结构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支撑了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却造成了耕地资源的大量损失,引起了食物安全隐患和生态环境恶化,使有限的耕地资源所受的压力日益剧增,从而导致人地矛盾的日益尖锐化,严重制约了我国社会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传统的“末端治理” 和以资源与环境为代价的高速经济发展已经不适应未来的发展,必须探索新的发展战略。因此,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倡导人地系统和谐观和科学发展观的新时期,如何持续保证有限耕地资源的数量、地力以及环境保护与管理,使其得到永续利用无疑更倍受关注。 作为21世纪的新型大学生,我们不应该仅仅从书本、网络中获取知识,更应该投身社会实践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努力成为实事求是的创新型人才。我利用暑假这段空闲时间,在家乡重庆市武隆县的农村进行实地调查,收益颇丰。总结此次调研活动,我结合文献综述将成果、经验教训调查写成报告。 一、耕地现状分析 我国耕地的绝对数量很大,约占世界耕地总数的10%,但我国人口占世界人口的22%,巨大的人口数目使得人均占有耕地数很少,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10,且由于农民大量进城务工,耕地抛荒严重,再加上耕地滥占严重,这些种种造成耕地资源形势严峻,耕地保护问题被推上风口浪尖。 从1996年12月31日的19.51亿亩,到2001年的19.14亿亩,再到2007年的18.26亿亩,耕地一年年地减少,已经迫近18亿亩红线,也迫近我们的心理防线。土地浪费的现象比比皆是,土地违纪违法居高难下,2007年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查处违规违法案件3.1万件,涉及土地330万亩,全年违法案件查处9.24万件。与此同时,粮食危机席卷全球,国际粮价不断上涨。

耕地保护制度

呼和木独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耕地保护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当前法律规定的耕地保护制度结合我所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该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三、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

经批准占用耕地,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四、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并由上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的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建立以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主要内容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每年进行考核。 五、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包括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等。” 六、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

耕地保护制度有哪些法律规定之令狐文艳创作

耕地保护制度有哪些法律规定? 令狐文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当前法律规定的耕地保护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该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

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并由上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的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建立以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主要内容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每年进行考核。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包括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等。 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

保护耕地措施

保护耕地措施 本文是关于保护耕地措施,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保护耕地措施 耕地的数量保护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2、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3、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4、推进土地开发、复垦、整理。 质量保护 耕地的质量保护包括以下几方面: 1、国家制定耕地质量保护措施,如:防止水土流失、耕地沙化、盐碱化、贫瘠化等; 2、实现耕地环境保护。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是指确定一定区域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运用目标化、定量化、制度化管理方法,规范各级人民政府、部门以及各级领导的耕地保护工作行为,确保耕地保护基本国策贯彻落实的制度。自1990年以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建设在全国范围由点到面、由部门到政府得到逐步推进。除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外,还有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等形式。 目前,全国近2/3的省份建立了地方政府耕地目标责任制,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省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和任务后,根据各地区情况,分解耕地保护指标,由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上级国土部门与下级国土部门分两条线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明确责任制的具体内容和指标。由上级政府及国土部门定期考核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并在考核的基础上建立耕地保护奖惩制度,调动各地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今后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领导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部将在完善土地调查

统计制度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反映各地工作实际效果的考核指标体系,对各省(区、市)耕地保有量和耕地占补情况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考核结果,使目标责任制切实对耕地保护起到促进和保证作用。 保护耕地的原因 (一)中国的确实现了农产品严重短缺到供求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跨越,并不意味着中国的粮食安全可以高枕无忧。农业仍然是中国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仍然要始终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要位置,仍然要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在21世纪,保障粮食安全是中国农业现代化的首要任务。人口与耕地、粮食矛盾是农业资源优化配置的最大障碍。中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粮食生产将仍然是农业的主体,农业现代化进程包含着粮食安全水平的提高,粮食安全水平的提高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没有国家粮食安全及其水平的提高,就不可能实现农业现代化。粮食安全水平是衡量中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目前粮食问题备受关注。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xx年全国夏粮总产量为9622万吨,比上年减产240万吨,减2.4%。1999年-20xx年,中国粮食连续3年减产,20xx年仍是产不足需。但与此同时,粮食需求持续增长。所以必须要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严格保护耕地是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党的xx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说到粮食,必须以稳定一定数量的耕地为保障。耕地是人类获取食物的重要基地,维护耕地数量与质量,对农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中国明确规定"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基本国策,要求在有限时间内,建立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最基本的依靠。基本农田可定义为:从战略高度出发,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满足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社会安定和人口增加对耕地需求,而必须确保的农田。保护耕地最重要的是把基本农田保护好,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是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前提。耕地问题的实质是农业问题特别是粮食问题。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就要高度重视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应当看到,目前中国耕地严重不足。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

耕地保护工作考核办法

为建立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切实加强全区耕地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各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 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负责,办事处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区政府与街道办事处原则上每年签订一次耕地保护责任书。 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遵循客观、公开、从严的原则。考核标准如下: 区域内年度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 行政区域内年度各类非农建设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后,补充、补划的耕地面积、质量不得低于被占用面积和质量; 行政区域内年度没有严重破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 严格执行耕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要求的,考核认定为合格;年度耕地质量有一定提高的,考核可以认定为优秀;上述四项要求中,有一项没有达到的,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三、区政府对街道办事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原则上每年考核一次。考核采取自查、抽查和核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组织自查,每年八月底向区政府报告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 区政府责成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分局、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及区统计局等部门于每年第三季度初对辖区内耕地保护情况进行抽查、核查,做出预警分析,并向区政府报告。区政府九月底前将全区耕地保护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四、全区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提供的耕地面积、生态退耕面积以及分等定级的数据,将作为考核参照依据。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分局要会同区农村工作办公室等部门,按国家及省政府有关规定建立全区耕地动态监测系统,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有关要求向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分局、农村工作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提交耕地、等级情况的检测调查资料,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五、区政府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六、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列入街道办事处第一责任人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按程序依法处理直接责任人,并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七、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具体内容及量化指标由规划分局会同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制定。街道办事处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所辖村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耕地保护工作考核办法

我国耕地保护政策存在问题研究

我国耕地保护政策存在问题研究 The Study of Existing problems of Protection Poliey of China Arable land 姓名: ********* 研究方向:公共政策 完成时间: 2012年4月25日

摘要 (1) 关键词:耕地保护耕地保护政策土地政策 (1) 第1章绪论 (1) 1.1研究目的及意义 (1) 1.1.1研究目的 (1) 1.1.2研究的意义 (1) 1.2研究方法与思路 (2) 1.2.1研究方法 (2) 1.2.2研究思路 (2) 第2章我国耕地保护政策及其执行效果 (2) 2.1耕地保护政策的发展演变及其构成 (2) 2.2我国耕地保护政策的执行效果 (3) 第3章我国耕地保护政策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3) 3. 1耕地保护政策体系不健全 (3) 3.2耕地保护的政策环境不利 (4) 3.3耕地保护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够 (4) 第4章我国耕地保护政策的完善与执行 (5) 4.1国外部分国家耕地保护的经验 (5) 4.1.1美国的耕地保护经验 (5) 4.1.2英国的耕地保护经验 (5) 4.1.3韩国的耕地保护经验 (5) 4.2增强耕地保护政策系统性和相关政策的协调性 (6) 4.3建立清晰的耕地保护的产权机制 (6) 4. 4完善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生态补偿政策 (6) 4. 5建立耕地保护经济激励机制 (7) 4.6完善耕地保护法律制度 (7) 4.7加强对耕地保护的监督环境建设 (7) 4.8普及耕地保护的理念,提高农民参与耕地保护的力度 (7) 4.9完善激励体制,鼓励地方政府落实耕地保护政策 (7) 4.10强化政府的依法执行 (8) 4.11完善政府的耕地保护公共责任机制 (8) 第5章结束语 (8) 参考文献 (9)

耕地保护讲稿

耕地保护讲稿 一、耕地保护情况 1、耕地保护 耕地保护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三大 基本国策之一。 (1)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该条第二款 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 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2)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 区域内耕地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 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数 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 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3)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 设经批准占用耕地,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 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 开垦的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 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4)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关 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并由上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的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建立以 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主要内容的耕地保护目标责 任制,每年进行考核。20xx年我们在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上做了大量工作,并得到了省联合考核组的肯定,但是还有许多 方面需要完善。 (5)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 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 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第四十二条规定:“因挖

当前我国耕地保护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措施

当前我国耕地保护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措施 方忠敬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起飞阶段,人地关系矛盾更趋紧张,目前人均1.37亩,不到世界人均耕地的40%。耕地保护与国家粮食安全息息相关,“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当前我国耕地保护面临面积减少,质量下降,统计上报数据欠实的问题。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对策措施建议:(一)提高认识,强化政府和市民对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保护意识;(二)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理论创新,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法律法规;(三)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落实有效保护空间;(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土地集约化利用;(五)加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力度,建立耕地储备制度;(六)坚持耕地占补数量和质量的平衡,保护耕地生态条件;(七)加强资金和技术投入,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八)建立经济激励机制,统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起飞阶段,工业化水平的快速递增和城市化规模的急剧扩张意味着对土地的需求越来越大,人地关系矛盾更趋紧张,目前,耕地总面积已从1996年的19.51亿亩减少到2008年的1 8.2574亿亩,减少幅度达4.77%,人均耕地面积更是从1996年的1.59亩下降到人均1.37亩,不到世界人均耕地的40%。另一方面,耕地保护与国家粮食安全息息相关,在现阶段农业科技没有重大突破的情况下,“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因此,如何处理好“建设”和“吃饭”的问题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在现阶段显的尤为重要。本文在简逑当前耕地保护面临的有关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耕地保护的对策建议。 一、当前耕地保护面临的问题

耕地保护试题及答案

2014年度裕安区国土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耕地保护考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土 地的基本国策。 2、一书四方案包括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 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二、单选题 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收益要(D)返还项目区农村。 A、不少于一半 B、不少于75% C、不少于80% D、 全部 2、耕地超过(C)公顷、其他土地超过()公顷的土地征 收或农用地转用需报国务院审批。 A、30、70 B、30、75 C、35、70 D、35、75 3、国家实行土地(A)管制制度。 A 、用途 B.质量 C.价格 D.开发 三、多选题 1、征地补偿准备金包括(ABCD) A、土地补偿费 B.安置补助费 C.青苗补偿费 D.房

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2、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任务是(ABCD) A、提高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 B、优化土地开发整理利用结构 C、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D、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 四、简答题 1、什么是耕地占补平衡? 答: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后,占用者应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所占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如果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土地不符合要求的,则应当按照当地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2、什么是土地整治? 答:是指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以及生产建设破坏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活动。 五、问答题 1、耕地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答: (1)确保耕地总量18亿亩的目标; (2)实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耕地保护工作考核办法..doc

LOGO 耕地保护工作考核办法

为建立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切实加强全区耕地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各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 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负责,办事处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区政府与街道办事处原则上每年签订一次耕地保护责任书。 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遵循客观、公开、从严的原则。考核标准如下: (一)区域内年度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 (二)行政区域内年度各类非农建设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后,补充、补划的耕地面积、质量不得低于被占用面积和质量; (三)行政区域内年度没有严重破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 (四)严格执行耕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要求的,考核认定为合格;年度耕地质量有一定提高的,考核可以认定为优秀;上

述四项要求中,有一项没有达到的,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三、区政府对街道办事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原则上每年考核一次。考核采取自查、抽查和核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组织自查,每年八月底向区政府报告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 (二)区政府责成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分局、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及区统计局等部门于每年第三季度初对辖区内耕地保护情况进行抽查、核查,做出预警分析,并向区政府报告。区政府九月底前将全区耕地保护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四、全区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提供的耕地面积、生态退耕面积以及分等定级的数据,将作为考核参照依据。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分局要会同区农村工作办公室等部门,按国家及省政府有关规定建立全区耕地动态监测系统,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有关要求向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分局、农村工作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提交耕地、等级情况的检测调查资料,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我国耕地保护政策运行效果分析

第17卷第2期中国土地科学 Vol. 17 No. 2 2003年4月China Land Science Apr., 2003   我国耕地保护政策运行效果分析  翟文侠,黄贤金 (南京大学城市与资源学系,南京,210093)  摘要:耕地保护是关系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完善的耕地保护政策对于耕地保护有重要作用。因此,在分析我国现行耕地保护政策体系、耕地面积变化及相关因素的基础上,构建我国耕地面积变化驱动力的多元回归模型,并据此分析了1984~1999年期间我国耕地保护政策的运行效果。分析发现:1986年以来的耕地保护政策实施保护了相当于1999年耕地面积0.87%的耕地数量(112.85万ha);1997年以来的耕地保护政策实施保护了相当于1999年耕地面积0.76%的耕地数量(98.47万ha)。研究结果还表明我国的现行耕地保护政策还不够完善,而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政策实施效果的难度较大。就此问题,从整体完善耕地保护政策的角度,探讨进一步增强耕地保护政策实施效果的措施。 关键词:耕地保护;耕地保护政策;多元回归模型;运行效果 中图分类号:F30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158(2003)02-0008-06  Analysis on the Effect of Policies Operation of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 in China ZHAI W en-xia,HUANG Xian-jin (Department of Urban & Resource Sciences, Nanjing University, Nanjing 2l0093,China) Abstract: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 is tied with the strategies of sustainable social-economic development in China.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China’s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 policies and factors related to change of cultivated land area,the paper establishes a multiply linear regression model about the effect of China’s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 policies. Moreover, the effect of the policies in 1984-1999 was calculated according to model. The policies reinforced since 1986 have protected 1128.5hm which is 0.87% of total cultivated land in 1999,while the policies reinforced since 1997 protected 984.7hm which is 0.76% of that in 1999. Namely,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 policies are very important in process of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 But,the result also shows that it turns more difficult for government to reinforce the effect of the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 policies in the next years. Finally, f ive major suggestions are proposed to reform China’s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 policies. Key words: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variable of policy;effect of policy operation;multiply linear regression model 收稿日期:2002-11-15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0101007)和国土资源部“WTO与耕地保护”专题联合资助。 第一作者:翟文侠(1975~),男,南京大学城市与资源学系硕士研究生。E—Mail : 64691301@https://www.sodocs.net/doc/c17116147.html,

浅谈耕地保护存在问题及对策

·71· 71 三农论坛 大道至简,以粮安天下,以粮定民心,充足粮食是使人民安居乐业的支点,是使社会和谐稳定的杠杆,是使国家繁荣昌盛的基石。粮食的重要生产要素是耕地,耕地则是粮食安全的重要载体,保护耕地就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耕地一直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人多地少,人均耕地资源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所以采取真正具有可行性的措施,加强对耕地的保护,切实守好耕地面积红线功在当前,利在千秋,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力保障,是实现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对全面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找准耕地保护面临的问题,才能精准施策: 1.城市化进程和农业现代化发展不平衡。 1.1耕地非农化。城市发展必然会占有土地资源,而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必然会导致土地资源利用的矛盾出现,即城市发展,耕地减少,例如许多地方圈地造工程、工厂、开发房地产等大量占用耕地。1.2农村劳动力流失。城市发展,需求大量劳动力,而农村收入较低,靠耕地带来的收入无法满足农民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这样有一大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发展中,而土地被迫留给村里老弱病残来耕作,致使耕地出产率下降,甚至荒废。同时农民对耕地缺乏保护意识,由于村里的耕作者大部分受教育程度较低,学习能力差,也没有给予他们合理的技术支持,耕地技术落后,生产率低,生产积极性不高,大都是粗放型的耕作模式。 1.3现代农业科技应用普及程度不高,农业现代化 进程缓慢。在农业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仍然有一部分地区由于地理位置,环境因素,农业发展相对滞后,还处在靠人力,牲畜力来耕作,农业科技应用基本没有,更别提拥有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的人才。拥有良田,却只能望田兴叹。 2.耕地保护政策不完善以及政策执行不力 2.1耕地占用和补偿不平衡,城市发展经常占用一些城市周边肥沃的土地,而这些被征用的土地会被一些并不肥沃,远离城市的土地来代替,表面上补偿面积是相等的,但实则占优补劣,以次充好,差别巨大。同时耕地补偿次效应,高额的耕地补偿款,可以让农民发展第二三产业,生活质量提升,所以大部分农民期望被征地,甚至城市的扩建使一部分农民无地可耕,领着高额的征地补偿,在家游手好闲。 2.2耕地保护工作缺乏有效监管,执行不力情况时有发生。很多地区以设施农用地为名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休闲旅游、仓储厂房等设施,部分单位和个人则在耕地中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土等现象仍然存在。国家为了能够实现对耕地的保护,对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土地开发整理面积都以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来进行明确,但却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 尤其是耕地保护主体监管缺失,保护耕地职责不清,全靠农民的自觉行为,好的政策难以真正有效实施。 对症下药,靶向治疗,方能药到病除: (1)农业现代化要与城市化协同发展。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要在城市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完善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加大惠农强农力度,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从某种意义讲,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 浅谈耕地保护存在问题及对策 田 丰 (山西省长治市沁县自然资源局,山西 长治 046400) 摘 要: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消除 危害耕地的不良因素,稳定和扩大耕地面积,维持和提高耕地的物质生产能力,保证土地得以永续发展和合理使用,还必须严格守护18亿亩耕地的“红线”,从我国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的长远战略入手,做好耕地保护工作。耕地保护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关键词:耕地;耕地红线;补偿;责任制;科技推广;土地流转文章编号:ISSN2096-0743/2019-09-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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