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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规模经营

农村土地规模经营
农村土地规模经营

浅谈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相关问题

摘要:听了老师关于“城市统筹发展与农村土地法律制度改革”的专题讲座,我对老师最后提出的几个问题做了深入的思考。其中,我认为“规模经营是否应该随着经济的发展成为农村土地经营的主要方式”是一个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考虑,并结合我国具体情况进行研究的问题,具有理论研究价值和实践价值。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存在的问题,已成为发展现代农业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只有鼓励农民以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等形式广泛进行流转,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才能不断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现代特色农业健康快速发展。

关键词:农村土地;规模经营

随着农村改革的逐步深入,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成为目前学术界关注的热门话题之一。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土地制度改革,农村土地规模化是整个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规模化是我国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其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如何逐步实行土地规模经营问题上,但在认识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尚未达成共识,归纳起来大概有:我国土地的基本国情是地少人多,且土地承担的巨大的保障功能,农民脱离土地无处谋生。土地规模经营会破坏家庭承包制,挫伤农民的积极性,导致农业生产的下滑。改革以前,农村实行的是集体经营,也就是规模经营,却没有表现出优越性。我国现状是否适合土地的规模经营,何时实行为宜便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经过我对各种资料数据的搜集和整理,综合得出三点结论对我国土地规模经营存在制约影响,阻碍了其普及和发展:

1 我国土地基本国情对扩大经营规模的制约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人地矛盾将更加突出,这是我国农户经营规模趋小的根本因素,而我国农业产业化水平低,第二、产业发展落后,导致农村劳动力转移困难,劳动力与土地不易分离,也就限制了土地进入市场,使得土地的不能得到最大化利用,难以调整经营、实现合理的流动和集中,给土地规模经营造成制约。如果强制使得农民和土地分离,只是将农民转移到城乡而无法提供充足的劳动岗位,这样不仅给农民的权益带来损害,也不利于城市的发展,更加违背了和谐社会的宗旨。另外由于农业的比较利益低,农民不安心从事农业生产,使得一

些有条件进行规模经营的农民也不愿意在农村发展。而非农产业收入又不稳定,使得没条件进行规模经营的农民不能顺利流转,从根本上阻碍了经营规模的扩大。目前我国农民的收入水平和文化素质低,无力购买必要的生产资料、技术和装备以实现土地的规模经营,很多农民保留传统的依恋土地的观念,阻碍了农地规模经营。而且土地产权和使用制度不完善,没有健全的土地流动机制,打击了农民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也难以形成土地规模经营。

2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影响

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曾经极大地调动了农民从事土地耕作的积极性,同时也给他们带来了切身的经济利益。而如果实施土地规模经营,就要推动土地流转,势必会破坏家庭承包制度,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从而导致农业生产的下滑。

3 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

要实行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核心问题就是既要推进土地流转,又要促使人口、劳动力与土地分离,那么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就成了不可忽略的急需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国广大农民仍然把土地作为安身立命的基本生活保障和获取收入的主要来源,但是目前失地农民的补偿费用普遍较低,有很多的失地农民不仅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费用,也没有得到妥善的安置。不得已到城市谋生,却又受到户籍制度等多方面的制约,更不能享受相关的医疗保障。失地农民无法妥善安置好也是阻碍土地规模化经营的1个重要因素。

那么,我们该如何解决农村土地规模经营问题呢?

通过对具体问题的分析和思考,我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坚持两个原则不动摇

一是坚持农村集体土地家庭承包权不变。在“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下,以转包、出租、人股等方式集中土地开展规模经营,流转的只是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而不能剥夺农户的承包权。二是坚持农村耕地的农业用途不变。严禁利用耕地开挖鱼塘、种植林木、建设固定设施等破坏耕地的行为,必须坚守基本农田这道关系国计民生的原则不退却。

2 立足区位优势发展特色农业

农副产品及加工有较强竞争力,大部分乡镇的生产条件较好。我国的全国农副产品加工示范区,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区,循环经济示范区,这些优势需要我们充分认识到因地制宜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对发展特色现代农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把现代农业、土地规模经营相关知识作为培训学习的主要内容,对农户做好宣传工作,以增强他们的主动性、自觉性,努力创造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的良好外部环境。

3 以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带为出发点,推进土地规模经营

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要以实现这一长远规划为出发点,认真研究具体措施,积极引进、培育新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种养殖大户,鼓励他们成片集中土地,加大土地投入,扩大经营规模。要引导当地农户通过转让、出租、入股等方式,融人当地农业生产专业化、规模化的产业链上来,增加土地收益。区直相关部门要组织人员到农业“三片”的村社,认真开展土地流转调查研究,逐一帮助制定土地流转方案,做好服务工作。

4 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的牵引作用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土地规模经营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上海、浙江、江苏、山东等地方,通过农业产业化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动土地规模经营的经验还不少,值得我们借鉴。要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安排专项资金,重点培育一批与农民建立稳定的产销协作关系的龙头企业。要围绕当前主导产业和重点农业项目,大力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安排专项资金,扶持依法登记,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重视典型的带动示范作用。

5 发展二、三产业,创新土地规模经营模式

要实现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目标,必须解决大部分农民对土地具有强烈依赖性问题。目前,一方面是大量土地闲置撂荒,另一方面大量劳动力外出打工而不愿意从事种植业,因此,要畅通土地流转渠道,必须加大二、三产业特别是能吸纳较多劳动力的农产品加工、商旅业的发展。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就业渠道,使他们愿意从土地经营中分离出来,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步伐,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农业保险,为规模经营提供风险保障,使农民安心乐意转出闲置撂荒土地,推动土地规模经营目标的实现。

6 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培育土地流转市场。

一是坚持“稳制、分权、搞活”的原则,在稳定农户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实行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适当分离,强化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二是建立土地中介服务机制。要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并明确专门的人员,负责做好对农民和各规模营主体的服务工作,进行土地流转的信息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土地托管、流转委托、中介介绍、流转登记等服务,并帮助农民联系流转对象,协调流转价格,督促合同兑现,处理流转纠纷。围绕当前主导产业布局和和实施重点农业项目,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控制好土地流转总量、结构,确保动态平衡。三是建立土地储备机制。把农民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的土地和外出务工农民闲置的土地集中起来,建立土地储备库或土地银行,用于开发招商。建立区、乡村三级土地流转信息系统,培育主体要素齐全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四是建立土地评估体系。加强对农地的分等定级和价格评估工作,合理确定各类土地的质量、等级,为农地市场流转的双方提供合理的参考依据,以减少价格的随意性和不合理性。五是完善土地流转方式。要创新农村土地使用形式,因地制宜地推广四种土地规模经营模式:大户经营模式、农业企业经营模式、股份合作制模式、农业高科技园区模式。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季节性流转,分时承包,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增加农民收入。六是建立监督管理制度。要规范流转合同,建立健全挡案。对于流转后的土地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检查监督和事后管理,才能保证流转合同中权利和义务的顺利履行,防止用地者破坏农村土地资源,杜绝土地违法现象发生。

总之,我认为,政府应该根据流转供方缺乏还是流转需方缺乏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促进和鼓励措施。大力发展农村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解决好发生的相关问题,使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更快速健康的发展。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意见

原标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新华网北京11月20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全文如下。 伴随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必然趋势。实践证明,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应从我国人多地少、农村情况千差万别的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为引导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精神,按照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走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的方向要明,步子要稳,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典型示范引导,鼓励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避免走弯路。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 ——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创新,支持基层先行先试,靠改革破解发展难题。

2019年农经站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情况调研报告

农经站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情况调研报 告 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举措。近期,根据省市的安排,xx农经站及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题调研组,从XX年5月25日至6月8日,利用15天时间先后深入15个乡镇,采取现场察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我县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有利条件。 (一)各项惠农政策落实为土地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连续聚焦“三农”问题。粮食生产更是置于全年工作之首,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四大补贴”不断增加,并逐渐形成了体系。 (二)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生产条件改善为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奠定了基础。随着农业财政投入的递增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实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方便了大户生产布局、稻田排灌、病虫防治和机械化作业。 (三)在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推进的背景下,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趋势,这些为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

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目前,农村普遍存在“老人农业”现象,那么要解决“谁来种田”的问题,需要在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行远源规模经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等方面下功夫。大力培育和发展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生产和经营能手集中显得尤为重要。 二、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现状、特点和典型模式。 近年来,我县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切实加强土地流转指导服务,积极探索土地流转的多种有效形式,通过推进土地流转,促使土地经营权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集中,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生产经营。据调查,至XX年6月底,全县土地流转面积6.1万亩,占全县农村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14.7%;50亩以上规模经营面积达1.9万亩,占流转面积的31%。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呈现出以下六个特点:(一)流转形式多样化,出租面积明显增加。按流转形式划分,主要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据调查,截至XX年6月,转包面积22715亩,占流转面积的37.2%;出租面积29189亩,占流转面积的48%;互换面积达219亩,占流转面积的0.4%;转让面积877亩,占流转面积的1.4%;其他形式流转面积达8000亩,占流转面积的13%。与XX年年底数据相比,出租的面积明显增加。从实践来看,农户将土地通过出租、转包的形式流转给农业企业、合作社或大户等,把土地与劳动力、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有效重组后,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土地规模经营的效益得到了显著发挥,相应的

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作者:马孝芳 市委二届十次全会对以统筹城乡的思路推进安康发展作出全面 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2010年9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先后深入到汉滨区河西镇、建民镇,平利县长安镇,旬阳县吕河镇、甘溪镇进行了调查,了解掌握了我市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的一些基本情况。 一、主要特点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把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流转、促进农村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作为推进城乡统筹、实施突破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宣传引导,倾斜政策扶持,完善体制机制,注重跟进服务,着力推动农村土地向种养大户和规模企业集中,促进了农村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加快了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截止2010年6月底,全市累计流转、集中经营农村土地57.5万亩,常用耕地规模经营占比达到20%,其中转包21.1万亩,转让6万亩,出租18. 2万亩,互换2.3万亩,股份合作1.1万亩,其他形式8.8万亩。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优势区域率先集中。汉滨区建民镇、河西镇生态农业科技园和蔬菜基地,汉阴县月河养殖小区等,都集中在月河川道和316国道周边;石泉县城关镇杨柳新区,平利县长安、八仙、洛河茶叶基地,旬阳县吕河、甘溪烤烟生产示范区等,也都主要集中在川道浅丘、公路沿线和城镇周边,这些地区交通便利,土地连片,灌溉和耕作条件

相对较好,便于农业生产管理,农业生产条件相对优越,土地率先向规模经营集中。 第二、主导产业推动规模。据统计,已经流转规模经营的土地,发展烤烟9.4万亩、茶饮7.7万亩、养殖4.3万亩、蚕桑4.1万亩、魔芋1.9万亩、蔬菜1.7万亩、中药材1.5万亩,主导产业建设用地占规模经营土地面积的79%。在主导产业建设突出的地区,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势头较好。汉滨区以发展林果产业为主导,流转集中经营土地7.08万亩发展林果经济,占全区土地流转面积的60%;平利县流转集中经营土地7.03万亩发展茶饮,占全县土地流转面积的64.7%;旬阳县流转集中经营土地5.89万亩发展优质烤烟,占全县土地流转面积的46%,这些土地使用密集性的农业主导产业建设,加速了农村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第三、龙头大户聚集土地。白河县兴达公司在仓上镇天宝村流转土地6000亩建设苗木花卉基地,订单种植中药材;陕西宜康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在汉滨区大同镇流转土地5680亩,建设生物质能源基地;平利县长安镇凌久成、洪善存两户茶叶生产经营大户共流转土地194 8亩,建设现代高效茶叶示范基地;旬阳县棕溪镇王院村党支部书记陈分新,在汉滨区河西镇二档村和旬阳县吕河镇江店村共计流转土地1600亩发展烤烟。目前,全市规模经营农村土地100亩以上的大户6 83户,1000亩以上的大户25户,龙头企业和产业大户带动了农村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第四、规模经营小型为主。统计显示,我市土地规模经营,虽不乏千亩以上的龙头大户,但为数不多,全市5.1万土地转入户中,规

农户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分析

吉林省四平市农户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分析 1中国农业土地经营规模演变过程 1 我国农村土地利用的现状(出现的问题),并分析(以粮食产量和经济收入为例分析,与发达国家相比较,可以从土地的利用效率上分析)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 2 土地规模经营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3 解决对策与发展趋势(未来发展的方向) 摘要:农地家庭承包经营符合我国国情、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农业生产的自然性、季节性、区域性,曾经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其规模小、生产效率低、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等缺陷却愈发暴露出来,因此,土地规模经营的优势及其必要性也更加明显。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国民经济的现代化,而实现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随着我国第二步战略目标的顺利达成,农业现代化问题已经日益紧迫地被提上了国家的议事日程。目前在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农业现代化建设已经有了一定的起色,在这一势头带动下,内地也出现了星星之火。为了探讨中国农村发展道路,尤其是内地农业现代化的道路,我们课题组对吉林省四平市所辖区域的农村土地的耕地利用情况和农民收入水平组织了调研。通过对农村的调研,明确提出了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提高耕地资源利用率、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也是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发现了内地农村对土地规模经营的深刻要求,了解了制约内地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主要因素。这种要求和这些制约因素促使我们对内地农村改革的深化作出思索。

1.1 农业土地经营规模的涵义 经济学理论对经营与规模有着特定的涵义,一般是指生产力要素(如生产资料、劳动力和资金等)在某个生产或经营单位中的集合程度与组合关系,即是指这些要素以一定的配置比例发挥生产或经营效果的范围和数量界限。讨论农业土地经营规模,就是研究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拥有土地或耕地的数量的合理界限,并探讨在中国土地管理体制下,土地经营与管理界限的变化,以实现最佳经济效果。 1.2 农业生产规模经济的效益 西方经济学理论一般认为,规模经济之效益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内部,即企业经营实体的规模扩大,促进生产率的提高,自身产生经济效益,如农业经营的耕地面积扩大,种植的专业化等。二是企业外部互相影响带来的效益,如农业经营中,为适应专业化生产形成的产、运、销一条龙,即外部规模经济。内部规模效益来自于生产要素的不可分性,如某些农业生产机械与设备。当土地具有一定规模,才可提高机械的利用率,减少折损率,提高生产效率。同时各生产要素之间也是互相联系的,大规模生产更利于分工协作,促进产品数量与质量的提高,增进经济效益。外部规模效益,包括市场规模的发展对企业的影响,以及其它企业规模变化对本企业带来的效益。如原材料供应条件的改变,销售市场的扩大等均可产生外部规模经济效益。 1中国农业土地经营规模演变过程 1.3 中国农业土地经营规模演变过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半个世纪中,中国农业土地经营规模发

农业规模化经营

规模化经营是小麦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邓小平认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基本的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多方面形式的变化,我国现阶段农业小规模分散经营形式已经不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纵观世界农业,一些发达国家都采取了不同的措施来发展和规范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借他山之石,寻求适应我国农村实际的土地规模经营的模式,早日实现邓小平提出的“第二个飞跃”。(洪淳关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问题的探讨农村经济77、83) 一、新形势下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势在必行 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了加快改造传统农业、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刻。在加快发展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体化新格局的形势下,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意义尤为重要。(黄莉新加快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经济纵横2010/1,7-9) 面对我国人均耕地少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与耕地抛荒现象,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方针的指导下,许多专家开出了一剂“加快土地流转、推进规模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良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级地方政府也一直在鼓励“资本下乡”整合农村各种要素,发展资本集团主导的现代农业,走“公司+农户”的道路。上世纪80年代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农村经营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推动了我国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大幅增长,但进入新世纪以来,家庭承包责任制度下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局限性日益暴露,并成为阻碍农业现代化的制度瓶颈。无论是提高农业竞争力.还是增加农民收入,必须要走农业规模经营的道路,农用土地逐渐集中和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和客观要求。在当前统筹城乡发展的过程中,通过推进土地的“登记、确权、颁证”,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为推进农业规模经营提供了条件,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创新在农民发展诉求的强烈需求下,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林冬生统筹城乡发展背景下粮食安全的两难困境及对策农村经济2010年第l2期53-55) 首先,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实现农业“第二个飞跃”的根本要求。中国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推进农业规模化生产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这样既

五种形式的土地规模经营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2009-11-9 13:36:00 一、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的实现方式 这里所说的土地规模经营,是对实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大多数农村而言的,从实践看,主要有以下发展途径与方式: 1.农业结构调整承包大户发展土地规模经营 在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过程中,只有少数处于市场前沿、掌握市场信息多并善于经营的农户,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增收,待多数农户都仿效同一模式进行结构调整,随之就出现了与结构调整相对应的一轮又一轮“卖难”,致使多数农民只见调整不见效益,始终走不出结构调整的“怪圈”。因农业结构调整必然受土地资源、市场价格和需求等因素的制约,显现出局限性,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然而,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却是必需的,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方面结构调整能使部分农民增收致富,并有可能发展成专业合作组织或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形成规模经营;另一方面结构调整是推动农业技术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 1981年,烟台市果树研究所为调整果业结构,从日本引进红富士苹果苗木,在牟平区大窑镇召开推介会,却没有人愿意发展。农民曲忠泉以敢为天下先的大胆精神,率先嫁接发展,几年中在当地和威海文登市开发果园2500余亩,红富士苹果至今仍是胶东大多数农民致富的主导产业,为众多果农趟出了致富路,果农推举他为牟平区果业协会会长。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胶东兴起发展大樱桃,曲会长陆续调整还能带来很大收入的红富士苹果园,栽植大樱桃2000多亩,并向果农推介

发展大樱桃,现已成为胶东农民致富的另一重要产业。2006年曲会长试栽蓝莓成功,2007年调整60亩大樱桃栽植蓝莓,2008年计划调整200亩。2007年6月,烟台市果树研究所在威宇蓝莓观光园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拉开新一轮结构调整的序幕。曲会长计划投资建设蓝莓加工厂,从育苗引栽、技术管理、深加工、销售实行统一组织,带领农民开创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走出结构调整的怪圈,稳定地增加收入。 2.以农业产业化龙头带动发展土地规模经营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以直接实行土地规模经营,居多是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现实地解决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 烟台国际现代农业科技园,顺应国际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实施农、牧、渔现代高新技术的立题、攻关、试验、示范、推广和市场化营销,增强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开发能力,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带动中国农民开创国际市场。园区规划总面积10000亩,其中荒滩地1900亩,海面滩涂2700亩,大田示范区5400亩。规划建设三大主导产业:一是农业种植。规划占地面积800亩,建设现代化连栋温室大棚42幢,配套建设专家科研楼42幢,成立农业科研所和组织培养室。二是畜牧饲养。建设封闭式畜牧饲养场三个,成立畜牧研究所和胚胎室。三是水产养殖。建设单个有效面积10亩的可保温、加温水产养殖池160个,建设约10000公顷水面的水产养殖基地,成立水产研究所,进行种苗繁育和饲养。建设蔬菜、水果、畜牧产品和水产品年加工能力各5万吨的4条加工流水线,建设面积6万平方米的国际会展中心及农技培训中心。

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发展的意见

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发展的意见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发布日期:2009-4-3 17:12:06 阅读次数:553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要素,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产出率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现就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以提高土地资源合理有效配置、促进产业发展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的土地流转机制,提升土地规模经营水平, 促进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全面提高,加快我县现代农业发展,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城乡统筹发展的和谐社会。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尊重农民的土地流转主体地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流转以及妨碍自主流转。流转应坚持等价有偿,确保农民利益和生产生活稳定。 ——集中、规模、增效的原则。农村土地流转和产业发展应立足于土地资

源的高效利用,实行相对集中、适度规模经营,并注重土地与其它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管理、规范、有序的原则。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过程中,要加强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各项制度,强化土地流转信息服务,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及时调解土地流转纠纷,维护各方利益,确保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规范有序。 ——重点扶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原则。鼓励种养殖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机关干部职工、城镇居民等业主(以下简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扶持辣椒、马 铃薯、烤烟、中药材、莼菜、优质粮油等优势特色产业规模经营 发展。 (二)工作目标。2009年,全县农村土地流转达到18%以上,规模经营达到16%以上。 三、扶持政策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县财政设立农村土地流转专项扶持基金,用于鼓励农村耕地流转,扶持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从2009年起,凡通过土地流转,连续3年集中成片经营耕地面积50亩以上的,经验收后给予适当奖励。流转经营耕地面积在50亩~200亩的,每亩奖励40元;201~500亩的,每亩奖励60元;501~1000亩的,每亩奖励80元;1000亩以上的,每亩奖励100元(具体奖励办法另行文)。 (二)强化金融信贷支持。金融机构要把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持重点,增加对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贷款,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农业信贷

浅谈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建议

浅谈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建议 摘要:积极、稳妥有序地加快土地流转步伐,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农村城镇化、逐步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有效途径。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对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具体建议。 关键词:天祝县;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问题分析;对策及建议 《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归纳到一句话,就是“要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1基本情况及现状 1.1基本情况天祝县共辖9镇10乡、172个村民委员会、774个村民小组。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96.18万亩(标准亩),农牧业人口18.68万人,人均5.15亩(标准亩)。近年来,在实施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和退耕还林(草)过程中,全县减少耕地1 2.79万亩(标准亩)。截至2010年底,我县实有耕地面积8 3.39万亩,农牧户 4.20万户,农牧业人口18.16万多人,人均耕地面积4.60亩,农村劳动力11万多人,其中从事家庭经营的劳动力7万多人,实现农村经济收入6 868.18万元,外出务工人员4万多人,实现劳务收入18 13 5.44万元,全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2 478元。 1.2现状根据调查统计,2009年,我县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已具雏形,在华藏寺镇出现了少量的规模经营单位和面积,实现规模经营的面积200亩:其中华藏林场租赁阴洼山组农户耕地150亩进行松树育苗;古城林场租赁界牌组农户20亩种植松树苗;寺滩一农户租用阴洼山组农户耕地30亩种植蔬菜。从2010年开始,全县特色农业发展势头强劲,出现了如哈溪镇友爱村、松山镇石塘村、华藏寺镇黄草川等一批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以日光温室为主要内容的设施农业发展的典型实例,在农村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好效益。其它乡镇也根据全县特色农业发展的总体要求,通过转包、转让、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17年版)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21010-2017 代替GB/T21010-2007 2017年11月1日发布、实施 一级类 二级类 含 义 类别编码 类别名称 类别编码 类别 名称 01 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 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且耕作层未破坏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0101 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0102 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含蔬菜)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0103 旱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家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02 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枝、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01 果园*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02 茶园*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0203 橡胶园* 指种植橡胶树的园地 0204 其他园地* 指种植桑树、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03 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城镇、村庄范围内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0301 乔木林地* 指乔木郁闭度≥0.2的林地,不包括森林沼泽 0302 竹林地* 指生长竹类植物,郁闭度≥0.2的林地 0303 红树林地* 指沿海生长红树植物的林地 0304 森林沼泽* 以乔木森林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 0305 灌木林地* 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不包括灌丛沼泽 0306 灌丛沼泽* 以灌丛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 0307 其他林地* 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1、<0.2的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圊等林地 04 草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041 天然牧草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包括实施禁牧措施的草地,不包括沼泽草地 042 人工牧草地* 指人工种牧草的草地 043 其他草地** 指树林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放牧的草地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秩序,促进土地资源变资本,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中办发〔2016〕67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7号)《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的通知》(农经发〔2016〕9号)《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5〕58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招标、拍卖、公开协商及其他流转方式取得的耕地、园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水面等(不含林地,林地流转由市林业局依据有关政策执行)承包地经营权的流转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实行鉴证管理制度。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和各方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市农村经营服务站依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市农村土

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各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承担本区域内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原则和方式 第五条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人自主决定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形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碍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 (二)流转收益归转出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扣缴土地流转收益。 (三)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性质及农业用途。 (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第六条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可以采取转包、出租、入股、互换、转让等方式,也可依法探索土地信托、抵押担保等方式。 第七条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承包地的,原土地承包权随经营权一同发生转让和互换,当事人可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并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第八条承包方可以书面委托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或中介机构流转其承包地经营权。受让方将承包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 第三章条件和程序 第九条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明晰;

土地规模化经营

法国是拥有传统小农经济结构、土地分散、人地矛盾较为突出的国家。为解决这一问题,法国政府主要采取两方面的改革措施:一是改革土地继承制度,以保证土地不再继续细碎化。二是支持中等规模的农场发展,促进小规模农场转移,稳定大农场。法国农地流转主要通过用益权制度来处理土地的租佃关系。法国农地用益权可通过转让、出租、抵押等方式流转。另外,法国还先后颁布《农业指导法》、《农业指导补充法》及成立“土地整治和农村安置公司”来推进农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 法国素有“欧洲的中国”之称,是欧洲的农业大国。但在农业现代化的道路上,法国却曾远远落后于欧美其他发达国家,到20世纪初仍是小农经济加手工劳动占主要地位。由于农业生产率低,加上天灾人祸,在二战后的初期竟出现了农产品不能自给、粮食依赖进口、不得不实行配给制的尴尬局面。二战后,法国政府奉行国家干预主义经济政策,出台了一系列引导农业发展的措施,不仅在较短的时间内全盘实现了农业的现代化,而且使法国成为欧洲第一农业强国和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农产品出口国,创造了历史奇迹。法国利用国家干预政策改变农业落后面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成功经验,对于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有现实的启示意义。 一、实现农业机械化,力促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 法国大革命时期,把从大封建主那里没收来的土地和国有土地分成小块分配给农民,建立起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开始了对传统农业的改造,但也从此形成了小农经济长期占优势的农业状况。小农经

济规模小、资金缺乏,不利于技术革新和机械化,这成为法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障碍。 二战后,法国政府为了摆脱农业落后的局面,决定根治小农经济,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促使土地集中,实现规模经营。尤其是1960年出台了“法国农业指导法”,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各级政府成立“乡村设施和农业治理协会”,其宗旨是:“改进农业结构,增加农业生产单位的土地面积,为农民耕作提供方便。”事实上,这个协会就是土地整合的专门机构,通过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基金的支持,用高价收购农民手中零碎的土地,将其重新划分整治,使之成为适合现代大农业运作的土地资源,并最终将这些土地资源有选择性地出售给就近较大的农场主。“乡村设施和农业治理协会”作为官方组织,对于法国特别是西部和南部的土地整合起了重要作用。它有利于科学地测量和划分土地资源,避免了由于土地的自由转让而引发的民间纠纷,又促使了土地的集中。 法国政府还利用法律手段规定农场主的合法继承人只有一个,防止土地进一步分散,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父子农场、兄弟农场以土地入股,开展联合经营。此外,国家还给大农场主提供低息贷款,对农民自发的土地合并经营减免税费,促使农场规模的不断扩大。 法国政府还鼓励农村富余劳动人口退出土地经营。根据1962年颁布的“农业指导补充法”,设立了“调整农业结构行动基金”,对自愿离农者给予补贴。20世纪70年代初,又设立“非退休金的补助金”,给年龄在55岁以上的农民一次性发放“离农终身补贴”,鼓励年老农

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研究

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研究 目录 摘要……………………………………………………………………… 错误!未定义书签。ABSTRACT……………………………………………………………错 误!未定义书签。 摘要 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况且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发展由“起步”向“加速”转换的关键时期,城镇规模急剧膨胀,城镇建设占用大量土地,土地资源短缺与人们生存需要的矛盾日益突出。农村和城市土地利用存在许多问题,城镇化土地利用效率较低,对于这种情况,应该如何改善,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Land resources are limited.In addition, urbanization in China is at an essential point in its transformation from the initia stage to accelerating stage. With quick expansion of city scale and large occupation of land for urban construction,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land resources shortage and people living needs becomes more and more prominent.There are many problems in the rural and urban land use. Urbanization land use efficiency is low. To this kind of circumstance,how to improve and increase land resources utilization efficiency. 1 土地资源简述及利用状况 1.1土地资源介绍 土地资源是指已经被人类所利用,或者未来可能被人类所利用的土地。按其属性来分,可分为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自然属性是指土地并不是人类所创造的,是自然进化的结果。社会属性,是指被人类利用,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资源和能量的土地。按其用途来分,又可分为工业用地和农业用地。工业活动要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土地资源是工业发展必不可少的资源。现在对土地资源的利用更多的是农业用地,种植,养殖,林业都离不开土地资源。土地资源是固定不变的,土地资源的利用又是可持续的。 1.2土地资源利用状况 1.2.1农村土地利用状况 众所周知我国人均土地资源数量不足,特别是耕地资源更为短缺。但是在当前的新农村建设中,普遍出现了侵占耕地扩展建设用地的现象。实际上,农村现有的建设用地(包括村庄用地与农村集体工矿用地)的占地比例已经过高,超标准用地现象严重,土地利用效率极低。据在北京郊区的调查,北京市的村庄用地人均289平方米,为国家标准(小于150平方米)的1.93倍,农村集体工矿用地人均198平方米,二者合计487平方米。以22%的人口占有了64%的城镇村建

农业土地规模经营评价方法的探讨1

农业土地规模经营评价方法 的探讨1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农业土地规模经营评价方法的探讨 引言 农业经营规模是指农业生产单位中生产力要素的聚集程度和组合关系,也就是土地、劳动力、资金等要素结合起来,发挥作用的范围和数量界限。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指农业生产单位在适当的土地面积上的经营,亦即在土地面积能保证最佳经济效益要求的经营。在这里重点是土地的面积规模。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所要求的土地面积并非是固定的,它因地、因时而变化。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我国沿海发达地区随着农业劳动力转移而出现的一种新现象,与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并不矛盾。 1 农业土地经营规模评价 1.1农业土地适度经营规模的特征 它是取得最佳土地规模效益的农业土地经营规模。它有以下三个特征:地区性;动态性,即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农业现代化的实现都必然影响到农业土地规模经营的适度值;层次性,包括经济发展水平、农业机械化、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不同、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形式不同,农业土地的适度经营规模不同。 1.2农业土地适度经营规模的标志 以能否取得最佳经济效益作为确定土地适度经营规模的标志具体表现为长期平均成本最小时的规模或在一定时期内取得最大纯收益

时的规模。以提高收入和生产水平为确定农业土地适度经营规模的标志,即达到提高土地生产率、劳动生产率、提高经营者收入三个目标。 1.3农业土地适度经营规模的评价指标 产出评价指标类:如产量、产值、净产值、纯收入等;商品评价指标类:如商品量、商品率、销售额、收购计划完成率等;劳动生产率评价指标类:如劳均年产值、劳均年产量、劳均年纯收入等;土地生产率评价指标类:如单位面积产量、单位面积产值、单位面积纯收益等;资金产出率评价指标:如资金产值率、资金利润率、成本产值率、成本利润率、单位产品成本等;生态效益评价类指标:如土地肥力、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在采用评价指标时,要统筹兼顾、综合权衡。 3农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评价方法 3.1直观评估法 直观评价方法就是通过提高农民收入,减少城乡差距来确定土地适度规模。 3.1.1考虑本地区的农业劳动力的转移程度,根据耕地面积及农业劳动力数,确定适度经营规模。 即劳均耕地经营规模 =劳均耕地资源占有量/(1-劳动力转移率) =c/(1-r) ——外部可能规模

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及问题

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及问题 (一)土地经营行为的短期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极大地激发了农户对土地的经营热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济的发展,农业已成为一种低收入产业。同时由于农村中二、三产业的发展,农民对土地的经济联系和感情日益淡漠,对土地的投资减少,粗放经营乃至弃耕撂荒等现象在所难免。其最主要的表现和造成的后果有以下几方面: 1、对土地长期投资得不够,导致土地生产条件恶化,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下降由于农业投资回收期长、见效慢、效益低,因而缺乏对土地长期投入的动力和信心,即使有一定投入,也只是从关心近期经济效益出发,而不注重长期的目标。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机械化水平下降; 二是土地基础设施老化, 目前全国8万多座水库中1/5是危险库,240万眼机井中大半已到更新年限,全国每年净减少灌溉面积300万亩左右;三是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下降,全国水、旱、虫灾等受灾面积比重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2、对土地的活劳动投入减少,导致耕地质量下降 对土地活劳动投入减少最直接的表现是化肥投入量增加而有机肥使用量减少。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目前全国耕地有机质含量仅为1.5%,东北地区近年来土壤有机质含量由 5~8% 下降到 1~2% 左右,对土地的活劳动投入在数量减少的同时,质量也在下降,大批年轻的和素质相对较高的农业劳动力纷纷转向农外就业,导致从业劳动者素质降低,一些先进科学技术难以大面积推广应用。3、粗放经营和浪费耕地的现象严重,导致耕地利用效率偏低 农村改革之后,我国耕地主要实行的是按人均包的方式,一部分劳弱户经营不了或经营不好耕地,就只好走粗放经营的道路。而劳强户在种地之余涉足他业谋取收入,成为兼业型农户,而当兼业经营发展到工商收入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时,农户逐渐消弱了对土地的投工投资,导致部分地方土地产出出现下降趋势。 (二)土地经营的分散化。实行承包制初期,我国耕地一般采取按人均包、按劳均包、按人劳比例均包三种方式。当时能在较大程度上激励劳动者的热情,但平均承包造成了土地高度分散,资源配置效率较低等问题。这种超小型平均化经营成为农业降低成本,吸收资金、技术和对传统农业进行改造的主要障碍,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首先,造成耕作不便,一是许多农户共同使用同一水利设施,因较难管理造成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利用率低; 二是地块多,田埂道路占地多,给耕作、灌溉、植保带来诸多障碍; 三是地块零散,不利于大型机械化的使用; 四是地块分散,各家各户地界相连,农民争界争水纠纷不断。最后,妨碍了农业科学技术及时大面积的推广及有效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 模经营的意见 为引导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014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伴随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进程,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户承包土地的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已成为必然趋势。实践证明,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应从我国人多地少、农村情况千差万别的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精神,按照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走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的方向要明,步子要稳,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典型示范引导,鼓励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

土地规模经营制约因素分析

许月明:土地规模经营制约因素分析 土地规模经营制约因素分析 □许月明Ξ 内容提要 我国目前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方式包含的重要缺陷是家庭承包经营下土地规模与要素配置饱和,土地规模经营难以实现的主要原因是土地规模小而难以流转,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强于生产功能。要积极创造条件,走出一条与国情国力相适应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路子。 关键词 家庭承包经营 土地规模 规模经营 一、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主要缺陷 (一)家庭承包经营下土地规模与要素配置饱和 土地生产能力高低取决于各生产要素的配置是否合理,完善经营需要资金、土地、劳动力、企业家才能等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后,农民精耕细作方式的投入适宜小规模土地经营的要求,使土地生产力在低水平基础上呈现大幅度提高。在内外环境影响下,目前华北农区与土地经营相关的问题,一方面是家庭或者缺乏劳动力,或者缺乏企业家才能,或者土地数量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另一些生产资料被闲置和浪费。通过对土地进行资本、技术的投入以实现小康受到了极大限制。目前,在河北省的小康村建设中,我们所调查的200个村有30%属于小康村,有46个家庭培养了中专、大专或大学生。但小康村中农民的富裕不是通过土地经营获得的,而是土地经营之外的收入渠道稳定、劳动力转移的比例大,靠农业或靠土地实现小康村建设的几乎没有。由此可知,土地承包规模使单项要素投入极易形成浪费,使多项要素配置极易形成饱和。这就大大限制了生产开拓,限制了经济资源获得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导致生产力低的现象再次出现并呈不良循环。 (二)家庭承包经营下农业生产效率低下 目前,农户承包的土地不仅承担着为社会提供农产品的生产功能,更为家庭承担着生存福利保障功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的福利功能加强,资源占有更平均。这种土地平均分配方式,在1978—1995年间确实发挥了推动农业经济快速发展的作用。但此后的10年,由于市场范围和层次的扩大和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农业由传统农业向市场农业发展已成定局,千家万户独立地面对国内和国际两大市场时,现行土地制度的不适应性显露出来。土地制度虽然保证了相对公平的目标,在1978—1995年间也体现了制度的效率。但制度的适宜性是有时间性的,当社会经济发生重大变化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必然要求生产关系进行适应性调整,因此,现行的土地使用制度效率问题越来越突出。土地细碎分割、分散经营与福利功能强化,农民种田效益增长缓慢,使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另外,剩余劳动力以“候鸟”形式在城乡之间进行季节性奔波,农业劳动力和土地都不能实现规模化,农产品的商品率较低且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 农户间生产能力的拉近,使生产类型和产品的质量相似性加强,在市场上形成激烈竞争,不但交易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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