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方案
1.项目名称:大富春街何氏宅院
地点:五华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建筑外墙向东、西各外延9米,向南外延6米,向北外延11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外延12米,向西外延8米,向南外延13米,向北外延5米为界。
2.项目名称:惠家大院门楼
地点:五华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门楼外墙向东外延11米,向西外延27米,向南外延20米,向北外延8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10米为界。
3.项目名称:昆明自来水厂泵房旧址
地点:五华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建筑外墙向东、西、南、北各外延6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10米为界。
4.项目名称:文明街欧阳氏宅院
地点:五华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建筑外墙向东、西、南、北各外延6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福春恒商号旧址保护范围向东、北各各外延10米,以欧阳氏宅院保护范围向西外延10米,以马家大院保护范围向南外延10米为界。
5.项目名称:石屏会馆
地点:五华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建筑外墙向东、西、南、北各外延6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6米为界。
6.项目名称:王九龄旧居
地点:五华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建筑外墙向东、西、北各外延7米,向南外延10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北各外延10米,向南外延20米为界。
7.项目名称:昆明袁嘉谷旧居
地点:五华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建筑外墙向东、西、南、北各外延6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各外延15米,向北外延6米为界。
8.项目名称:昆明胡志明旧居(含华山南路81号民居)
地点:五华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华山南路81号民居外墙向东外延10米,以胡志明旧居外墙向西外延10米,向南外延2.5米,向北外延2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外延23米,向西外延19米,向南、北各外延10米为界。
9.项目名称:云南大学物理三馆(含钟楼)
地点:五华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物理三馆以化学楼东外墙面向东外延20米,生物楼西外墙向西外延5米,生物楼、化学楼南外墙向南外延11米,生物楼、化学楼北外墙面向北外延11米为界。钟楼以外墙向东、西、南、北各外延10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物理三馆保护范围向东外延30米,向西、南各外延6米,向北外延20米为界。以钟楼保护范围向东、南各外延6米,向西外延8米,向北外延16米为界。
10.项目名称:周钟岳旧居
地点:五华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建筑外墙向东、西、南、北各外延6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15米为界。
11.项目名称:黄河巷杨氏公馆
地点:五华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公馆外墙向东外延3米,向西外延4米,向南外延22米,向北外延9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外延15米,向西外延10米,向南外延5米,向北外延3米为界。
12.项目名称:翠湖南路65号宅院
地点:五华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南面附属建筑东墙向东外延2米,西、北面以围墙为界,南面以南面附属建筑南外墙外延1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外延29米,向西外延13米,向南外延5米,向北外延17米为界。
13.项目名称:范石生旧居及范石生墓
地点:五华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范石生旧居以旧居外墙向东、西、南、北各外延10米为界。范石生墓以墓体向东外延6米,向西、南、北各外延10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旧居保护范围向西外延12米,向南外延26米,向北外延28米为界。以墓的东面保护范围外延2米为界。
14.项目名称:西南联大教学楼和援华美军空军招待所旧址(含将军楼)
地点:五华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旧址:以旧址外墙向东、西各外延10米,向南、北各外延8米为界。将军公馆:以公馆外墙向东外延8米,向西外延7米,向南、北各外延10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旧址东面保护范围向东外延7米,公馆西面保护范围向西外延10米,旧址南面保护范围向南外延46米,旧址北面保护范围向北外延7米为界。
15.项目名称:商埠界址碑
地点:五华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碑体向东、西、南、北各外延5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至盘龙江西岸,向西、南、北各外延5米为界。
16.项目名称:圆通山石牌坊
地点:五华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滇西抗战阵亡将士纪念碑遗址东面台阶向东外延3米,以西面牌坊向西外延6米,以南面牌坊向南外延3米,以北面牌坊向北外延17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5米为界。
17.项目名称:妙高寺继喜亭记碑
地点:五华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碑体向东、西、南、北各外延10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10米为界。
18.项目名称: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旧址(含冯友兰旧居)
地点:盘龙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弥陀寺大殿东山墙面向东外延10米,以弥陀寺大殿后檐墙向北外延10米,以东岳宫西厢房后檐墙向西外延10米,以原东岳宫山门前檐滴水(现围墙)一线向南外延20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外延100米,向西外延40米,向南外延20米,向北外延50米为界。
19.项目名称:中国营造学社旧址
地点:盘龙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建筑外墙向东、西、南、北各外延7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15米为界。
20.项目名称:严济慈、蔡希陶旧居
地点:盘龙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建筑外墙向东外延17米,向西、南、北面各外延5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15米为界。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莅昆纪念门
地点:盘龙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纪念门东侧外门柱向东外延6米,以西侧外门柱向西外延6米,以门柱南侧一线向南外延11米,以门柱北侧向北外延12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外延10米,向西外延20米,向南外延15米,向北外延9米为界。
22.项目名称:顾品珍墓
地点:盘龙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墓地台基向东、西、南、北各外延10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10米为界。
23.项目名称:安流桥
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桥身沿边向东、西、南、北各外延15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各外延20米,向南外延10米,向北外延15米为界。
24.项目名称:罗衙村宝元庵
地点:官渡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文物主体向西北外延6米,向东南外延10米,西南至村小组客堂后墙,东北至村道对面路沿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北、东南、西北方向外延20米,西南至村小组客堂正面外墙为界。
25.项目名称:云龙村锁龙庵
地点:官渡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建筑外墙向东南、西南、西北各外延10米,东北至村道路边北面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北外延10米,东南外延10米,西南外延10米,西北外延20米为界。
26.项目名称:大罗家营366号民居
地点:官渡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建筑外墙向东南外延4.5米,向东北外延2.2米,向西北外延3.6米,西南以厢房外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北、东南、西北、西南各外延20米为界。
27.项目名称:大板桥龙泉寺
地点:官渡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文物主体最外侧墙体向东、南、北各外延10米,向西以文物西边相邻道路对面路沿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10米为界。
28.项目名称:小板桥万寿楼(含小板桥街场碑)
地点:官渡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文物主体四周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北、东南方向各外延20米,向西南为小普路西面路沿,向西北为村道路北面路沿为界。
29.项目名称:长坡村古驿道及重修古驿道碑
地点:官渡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古驿道路沿向两侧各外延6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两侧各外延20米为界。
30.项目名称:磊楼
地点:西山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文物主体外沿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15米为界。
31.项目名称:周培源旧居
地点:西山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周培源旧居四周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北各外延10米,南至金线洞外沿为界。
32.项目名称:盘龙阁
地点:西山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盘龙阁外墙向东外延15米,向南、北各外延10米,向西外延31.3米至东寺塔茶花园围墙外沿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外延29.5米至原市委办公大楼外沿,向西外延5米,向南外延50米,向北外延10米为界。
33.项目名称:倪蜕墓
地点:西山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墓体向东外延至马街小学,向西外延至后山脚,向南外延至公路外沿,向北外延至马街中村民房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60米为界。
34.项目名称:店房村马氏宅院
地点:东川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建筑主体进户门向东外延11米,以正厅后墙向西外延6米,以北耳房外墙向北外延2.7米,以南耳房外墙向南外延3.5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各外延8米,向南、北各外延4米为界。
35.项目名称:玉碑地遗址
地点:东川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标志碑、说明碑向东、西各外延85米,向南、北各外延140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2米为界。
36.项目名称:安宁太极书院
地点:安宁市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太极书院四周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外延30米,向西外延39米,向南外延20米,向北外延32米为界。
37.项目名称:乌龙垂恩寺
地点:呈贡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大殿月台向东北外延65米,以大殿后檐墙向西南外延20米,以南厢房后檐墙向东南外延20米,以北厢房后檐墙向西北外延20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北外延30米,向西南外延50米,向东南外延10米,向西北外延30米为界。
38.项目名称:大古城魁阁
地点:呈贡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魁阁外墙面向东外延10米,向西外延20米,向南外延30米,向北外延20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外延25米,向西外延10米,向南外延25米,向北外延10米为界。
39.项目名称:化城穿心阁
地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建筑主体四周外墙向东外延17.5米,向西外延30米,向南外延21.5米,向北外延18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界线向东外延29米,向西外延29米,向南外延20米,向北外延至“化城书院”南外墙沿为界。
40.项目名称:小洛羊迴龙庵
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前殿外墙向东外延20米,以主殿外墙向西外延10米,以南殿厢房外墙向南外延10米,以北厢房外墙向北外延10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外延15米,向西、南、北各外延20米为界。
41.项目名称:呈贡文庙
地点:呈贡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文庙东边围墙向东外延20米,以西厢房后檐墙向西外延15米,以围墙向南外延20米,以崇圣祠后檐墙向北外延15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外延55米,向西、南各外延60米,向北外延40米为界。
42.项目名称:张天虚故居
地点:呈贡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故居外墙面向东、西、南、北各外延10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20米为界。
43.项目名称:富民文庙
地点:富民县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文庙建筑四周围墙向东、西、南、北各外延20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50米为界。
44.项目名称:款庄白龙寺
地点:富民县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白龙寺四周围墙面向东外延30米,向西外延20米,向南、北各外延30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30米为界。
45.项目名称:富民东山学舍
地点:富民县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东山学舍四周围墙外沿向东外延6米,向西、南各外延20米,向北外延10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10米为界。
46.项目名称:小松园永安桥
地点:富民县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桥体边沿向东、西各外延10米,向南、北各外延20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10米为界。
47.项目名称:河上洞遗址
地点:富民县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遗址洞口向东外延20米,向西、南、北各外延30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东、西、南、北各外延30米为界。
48.项目名称:茨塘村穴居遗址
地点:富民县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遗址洞口第一道石门向东外延40米,向西、南各外延20米,向北外延40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10米为界。
49.项目名称:光德巷段氏宅院
地点:宜良县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宅院外墙向东、西、南、北各外延6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10米为界。
50.项目名称:三角塘古水利闸口
地点:宜良县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北侧闸口边缘向东、西各外延10米,以南侧闸口边缘向南外延10米,以北侧闸口边缘向北外延10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10米为界。
51.项目名称:大村翠峰庵
地点:宜良县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前殿外墙向东外延10米,以后殿外墙向西外延6米,以南厢房外墙向南外延6米,以北厢房外墙向北外延6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20米为界。
52.项目名称:土官村戏台碑
地点:阳宗海风景名胜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土主庙大殿东、西、南、北面滴水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10米为界。
53.项目名称:宏山人民公社旧址
地点:宜良县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旧址外墙向东外延11米,向西外延3米,向南外延6米,向北外延6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20米为界。
54.项目名称:私立光德小学旧址
地点:宜良县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旧址外墙向东外延10米,向西外延7米,向南、北各外延10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20米为界。
55.项目名称:上游水库纪念碑
地点:嵩明县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碑座向东、西、南、北各外延8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6米为界。
56.项目名称:小屯村观音寺碑
地点:嵩明县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观音寺建筑四周墙体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6米为界。
57.项目名称:阿里塘村灯山碑
地点:嵩明县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灯山房建筑四周墙体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6米为界。
58.项目名称:治理果马河普沙河纪事碑
地点:嵩明县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碑亭向东、西、南、北各外延5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6米为界。
59.项目名称:嘉丽泽松坡桥碑
地点:嵩明县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松坡桥向东、西、南、北各外延5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8米为界。
60.项目名称:董官营观音寺
地点:嵩明县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观音寺建筑向东、西、南、北各外延10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8米为界。
61.项目名称:路南州文庙
地点:石林县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东以石林县第一中学东面围墙,西以崇圣祠后墙石埂,南以文昌宫外墙外延6米,北以东庑外延6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路南州文庙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20米为界。
62.项目名称:小乐台旧村义学
地点:石林县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小乐台旧村义学四周外墙向东、西、南、北各外延6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北各外延20米,以小乐台旧村时氏民居保护范围向南外延20米为界。
63.项目名称:小乐台旧村时氏民居
地点:石林县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小乐台旧村时氏民居四周外墙向东、西、南、北各外延6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各外延20米,以小乐台旧村义学保护范围向北外延20米为界。
64.项目名称:凤家城遗址
地点:禄劝县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遗址内城墙遗址向东外延40米,向西、南各外延30米,向北外延25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外延37米,向西外延11米,向南外延17米,向北外延6米为界。
65.项目名称:转龙镇蒋氏宅院
地点:倘甸产业园区与轿子山旅游开发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宅院正房后檐墙向东外延10米,面房外墙向西外延11米,南厢房后檐墙向南外延11米,北厢房后檐墙向北外延14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3米为界。
66.项目名称:背来头古墓群
地点:寻甸县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古墓群东、西、南、北面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30米为界。
67.项目名称:钟灵山塔林
地点:寻甸县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主塔林四周1560平方米区域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30米为界。
68.项目名称:塘子清真寺
地点:寻甸县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东以清真寺过厅东墙,西以朝真殿西墙,南以南厢房后墙,北以北厢房后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30米为界。
69.项目名称:彝文安姓籍贯留源碑
地点:倘甸产业园区与轿子山旅游开发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碑体向东外延40米,向西外延30米,向南外延9米,向北外延25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10米为界。
70.项目名称:木密关守御千户所遗址
地点:寻甸县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遗址现存的营墙残埂及营墙四门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30米为界。
71.合并项目:昆明国际无线电支台旧址(含五华区团山发信台、西山区红庙收信台)项目名称:昆明国际无线电支台旧址之团山发信台
地点:五华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旧址围墙向东、西、北各外延10米,向南外延6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10米为界
项目名称:昆明国际无线电支台旧址之红庙收信台
地点:西山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红庙收信台四周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东、西、南、北各外延5米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