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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直属国有粮食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直属国有粮食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直属国有粮食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直属国有粮食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8〕42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国有粮食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有关要求,结合直属国有粮食企业实际,我局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国有粮食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7月2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国有粮食

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8〕42号)精神,进一步深化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国有粮食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结合直属国有粮食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一)本实施办法适用于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的粮食企业。

(二)本实施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由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企业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给职工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车改补贴、通讯补贴、餐费补贴以及节日补助等货币化发放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

本实施办法劳动生产率是指人均主营业务工作量,其等于〔粮油购入量+粮油销售量+粮油平均库存量+中转业务量〕除以平均职工人数。

本实施办法效益指标,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本实施办法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国有粮食企业界定为公益类企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是储存国家储备粮油。国家储备粮油以调节社会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价格,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其他突发事件和保障民生、服务社会为主要目标,储备粮油的购销价格由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决定。

二、基本原则

(四)坚持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改革方向。坚持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进一步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发挥企业党委(党组)领导作用,依法落实董事会的工资分配管理权,建立健全与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进程相适应的工资分配决定机制。

(五)坚持维护公平与效益导向相统一。直属国有粮食企业主要从事政策性业务,工资分配要充分体现公平原则,在公平的基础上做到既有激励又有约束,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在效益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统筹处理好不同企业和企业内部不同岗位职工之间的工资分配关系。

(六)坚持市场决定与政府监管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企业工资分配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职工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加强对直属国有粮食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指导作用,建立健全制度科学、规则统一、程序规范、分配公正的工资分配监管机制。

(七)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企业积累与工资分配的关系,根据粮食政策性业务的特点合理控制人工成本水平,既要考虑职工收入随着效益的提高适当提高,也要考虑企业发展的需要。

三、工资总额确定办法

(八)确定工资总额考虑的主要因素。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要求,根据企业年度社会效益(经营管理)目标和经济效益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结合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

(九)工资效益联动指标。根据企业公益性和行业特点,工资总额联动指标采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项指标,即效益指标。

联动指标权重:社会效益权重占88%、经济效益权重占12%。

考核目标及分值:

1.社会效益指标包括5项:(1)综合管理18分,要求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办法》,确保生产经营安全;(2)计划管理20分,要求按期、按量、按质和按规定的品种完成储备计划;(3)仓储管理20分,要求确保储粮数量真实、质量安全;(4)财务管理15分,要求依法进行会计核算,资金收付安全,节约费用支出;(5)党的建设15分,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经济效益指标包括3项:(1)利润总额3分,要求利润总额不低于上年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核定的利润总额;(2)人均利润3分,要求人均利润不低于上年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核定的人均利润水平;(3)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6分,要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正数。

按上述考核目标及分值考核,90分及以上为优秀档次,80分—89分为良好档次,70分—79分为合格档次。70分以下为不合格档次。

具体的考核目标值、计分方法另行制定。

(十)工资与效益联动方法。按照“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的同向联动原则,建立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合理确定企业年度工资总额增长或下降幅度。

1.当年考核评定为优秀档次的企业,且考核的效益指标结果优于或等于上年,当年人均利润达到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企业平均数,且比上年增长15%以上(计提含增长的工资总额后,下同),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范围内确定。如考核的效益指标结果低于上年,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按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的80%范围内确定。

考核为优秀档次的企业,且考核的效益指标结果优于或等于上年,当年人均利润达到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企业平均数,且比上年增长10%以上,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的80%范围内确定。如考核的效益指标结果低于上年,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按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的70%范围内确定。

2.当年考核评定为优秀档次的企业,且考核的效益指标结果优于或等于上年,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范围内确定。如考核的效益指标结果低于上年,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按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的80%范围内确定。

3.当年考核评定为良好档次的企业,且考核效益指标的结果优于或等于上年的,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在不超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的70%范围内确定。如考核的效益指标结果低于上年,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按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的50%范围内确定。

4.当年考核评定为合格档次的企业,且考核效益指标的结果优于或等于上年,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范围内确定。如考核的效益指标结果低于上年,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按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的70%范围内确定。

在以上1-4项中,当年劳动生产率未提高或企业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达到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5倍以上的,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超过按上述办法计算的工资总额增长幅度的70%,且企业当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超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对未完成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达的经济效益考核目标值,工资总额应适当少增。

5.当年考核评定为不合格档次的企业,除受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外,当年工资总额原则上相应下降。其中,当年劳动生产率未下降,当年工资总额降幅在不超过同期经济效益降幅

的50%范围内确定;企业按时足额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以及未发生亏损的,工资总额可以少降或适度下降。

6.剔除受政策调整等非经营性因素影响后,企业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工资总额不得增长,或者适度下降。其中,国有资产减值幅度超过10%的,当年工资总额降幅不低于5%。

7.按照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确定工资总额时,原则上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但发生兼并重组或关闭退出、新设企业或机构、新建项目、增加生产线等情况而规模性增加或减少人员的,可以参照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合理增加或减少工资总额。

四、工资总额管理方式

(十一)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直属国有粮食企业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由企业根据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本企业实际自主编制,按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于每年5月31日前(2019年于8月31日前)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核准后执行。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导致预算编制基础发生重大变化的,可以申请对工资总额预算进行调整:

1.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

2.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3.企业发生新设、分立、合并、兼并、收购,或转让、破产、注销等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的;

4.因新建、扩建项目致使生产规模和职工人数发生较大变动的;

5.其他特殊情况。

(十二)工资总额基数和效益预算基数。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指标由工资总额预算基数和效益预算基数构成。

1.工资总额预算基数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清算确认并剔除不合理因素、增加合理因素后的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

2.效益预算基数原则上以上年度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考核指标完成值,剔除不合理因素、增加合理因素后确定。

(十三)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周期。直属国有粮食企业工资总额预算一般按年度进行管理。

(十四)工资总额预算执行。直属国有粮食企业应严格执行经核准的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并应与效益业绩考核结果联动。

五、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管理

(十五)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工资总额管理制度。直属国有粮食企业在经核准的工资总额预算内,依法依规自主决定内部工资分配(企业负责人薪酬除外)。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

(十六)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直属国有粮食企业要落实人才兴粮战略,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提高技术工人待遇。企业要制定和完善引进、培养和留住技能人才制度,鼓励企业针对高技能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并由企业自主决定薪酬额度。鼓励企业对关键技术岗位、关键工序和紧缺急需的技术工人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形式,提高技术工人工资待遇。鼓励企业建立针对技术工人的补助性津贴制度,提高技术工人津贴水平。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分配要向高技能人才倾斜。企业要统筹考虑提高劳动生产率、提升职工满意度、控制人工成本等举措,科学制定与企业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薪酬策略。

直属国有粮食企业应在岗位评价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以岗位价值为依据,以业绩为导向,通过集体协商等形式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的工资水平。

直属国有粮食企业应建立健全全员业绩考核制度,强化工资分配与个人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紧密挂钩,合理拉开工资分配差距,切实做到考核科学合理、分配公平公正、工资能增能减、员工能进能出。

直属国有粮食企业应健全以工资总额管理为核心的人工成本调控管理体系,严格控制人工成本不合理增长,增强企业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福利性项目不得增加、水平不得增长,出现亏损的,应缩减福利性项目和降低福利水平。

(十七)规范企业工资列支渠道。直属国有粮食企业要实现职工收入货币化、发放透明化。严格清理规范工资外收入,将各种津贴、补贴等工资总额组成范围内的所有工资性收入一律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不得在工资总额之外以其他形式列支任何工资性支出。

六、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

(十八)按另行制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执行。

七、企业工资分配的监管

(十九)落实直属国有粮食企业工资分配监管职责。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直属国有粮食企业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指导企业编制工资总额预算方案,核定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基数和经济效益预算基数,做好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核准工作,加强对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和执行结果的清算,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执行结果备案办法》的规定,按时将企业上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二十)完善直属国有粮食企业工资分配监督机制。直属国有粮食企业董事会应依照法

定程序决定工资分配事项,加强对工资分配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落实企业监事会和工会对工资分配的监督责任,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监督,督促企业改进完善工资分配制度。直属国有粮食企业应按规定报送工资总额执行结果备案材料,自觉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直属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规发放工资、滥发工资外收入等行为。

各企业应当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工资总额管理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企业出现以下行为的,相应扣罚企业负责人薪酬和职工工资总额:

1.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发生重大粮油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3.发生重大财产损失事故;

4.发生业务、资金体外循环,私设“小金库”的;

5.发生虚购虚销等虚假经营业务行为的;

6.发生违规拆借国有资金、未经批准动用国有资金参股投资同类企业或关联民营企业、未按规定办理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

7.发生提供虚假会计、统计信息,如虚增收入,少列成本费用等,虚报经营成果的;

8.发生将职工工资乱挤乱摊到项目建设成本、巧立名目发放、账外发放或在关联企业发放不列入工资总额的;

9.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

10.执行其他有关扣罚的规定。

存在超提、超发工资总额及其他违规行为的,扣回违规发放的工资总额,并视违规情形对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十一)建立直属国有粮食企业工资分配信息公开制度。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直属国有粮食企业应按照桂政发〔2018〕42号文件中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企业工资分配信息披露式样》,于每年9月底前在本机构、本企业官方网站向社会如实披露企业上年度应付职工工资总额、实付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及增长或下降幅度等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十二)本办法实施时间。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

备局直属国有粮食企业现行工资管理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1---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附件四: 填表说明 一、仓容基本情况统计表(A表): 1.单位编码:由全国统一的行政编码(编至县,具体见附件)加两位数字表示的本县(本基层汇总单位所辖范围)内粮库代号组成。据此, 省、地区(市)、县(市)粮食局及其所辖的每一个库点,其编码都是唯一的。中储粮公司、中谷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黑龙江农场总局和大连北良有限公司粮库编码,其前2位分别采用“91、92、93、94和95”,另加上两位数字表示省的 数字+两位表示地区(市)的数字+两位表示粮库代号的数字”表示。在实际操作中,在专门软件中已列出各单位的前6位编 码,所以各填报单位(县级粮食局)只需填写最后2位数字即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在专门软件中已列出各单位的前6位编 码,所以具体填报单位(县级粮食局)只需填写最后2位数字即可。 2.有效仓容:指完好仓容和经过维修以后已达到安全储粮要求的仓容。“需大修”、“待报废”的仓容不包含在“有效仓容”中。 3、完好仓容:指不经采取铺垫、“包打围”等措施就能直接以散装方式储粮的散装仓容和仅能以包装方式存粮的包装仓容;包括的仓型 有:普通平房仓、楼房仓、高大平房仓、钢筋混凝土立筒仓、钢板立筒仓、砖立筒仓、浅圆仓、砖圆仓和地下仓; 4. 统计填报单位: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国有粮食公司(集团)以及黑龙江农垦系统(今年在本项统计工作中简 称为“国有粮食系统”)有隶属关系的粮食仓储企业和事业单位。粮库仓容统一按照“实际仓容”统计。原则上一个独立法人 粮库为1个统计填报单位(粮库);但对于有些地区粮改后县(市)只有一个收储公司(或购销公司)为独立法人的企业且各 粮库是该公司报帐单位的,按报帐单位为统计填报单位。对于附营企业、已改制企业,只统计其中为国有粮食系统控股的企 业。 5.散装仓容:仓内净面积×装粮高度×粮食密度(标准中等小麦750kg/m3)。 6.包装仓容:仓容建筑面积×70%×堆包层数×单层粮包面密度(175kg/m2)。 平房仓的仓容建筑面积:指外廓建筑面积的总和; 楼房仓的仓容建筑面积:指外廓建筑面积的总和,但不包括室外的楼梯、滑道和平台。

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

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县级储备粮油库存管理工作,按照《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储备粮油承储单位。县粮食局有责任协助县级储备粮油承储单位做好县储粮油库存管理工作。 第三条:县级储备粮库存管理的总体目标是账实相符,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和县政府急需时调动方便。 第四条:县级储备粮油库存管理的总体要求是:“一符、三专、四落实”。“一符”是指“账实相符”;“三专”是指“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四落实”是指“数量落实、质量落实、品种落实、地点落实”。 第五条:县级储备粮油库存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库点管理、出入库管理、账卡牌管理、台账管理、安全保管、质量管理、离任交接管理、风险管理。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储备原粮、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的储备管理。 第二章库点管理 第七条县级储备粮油库点布局的原则:在交通便利、库容集中、轮换方便的库点,不得分布于低洼易涝等水患库点。 第八条县级储备粮油实行指定库点和仓库储存。才储存库点由县粮食局确定。 第九条:县级储备粮油必须存放在专门仓库,不得于非储备粮混存于同一仓库。

第十条:库点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调整,必须报县粮食局批准。 第三章出入库管理 第十一条县级储备粮油的出入库(收购、调入、销售出库等)要以县粮食局下达的文件和《县级储备粮油出入库通知书》为准。 第十二条承储单位在接到有县粮食局字号的出入库通知书后,方可按要求组织出入库。 第十三条对推陈储新时的出入库手续,根据县粮食局下达的轮换计划办理。 第四章账卡牌管理 第十四条承储单位要做到仓外有专牌,仓内有专卡,储粮有专账。帐卡牌的格式由县粮食局统一制作。 第十五条《储备粮油专卡》一式四份,仓内挂一份,储粮油单位、保管员各执一份,县局保存一份。专卡要根据仓库调整,推陈储新、定期检测的情况及时记录和变更。变更后的旧卡要由承储单位存档备查。 第五章台账管理 第十六条承储单位要按照县粮食局的要建立实物台账,与储备粮一一对应。 第十七条承储单位要将所储县粮油每个货位、数量、质量、品种和储存数据等如实填报到库存实物台账上。 第六章安全保管 第十八条承储单位要有专职人员负责县储粮油的安全保管。保管人员

粮食仓储管理制度

仓储管理制度 第一章、储粮安全及储粮安全责任制 一、储粮安全 安全储粮检测: 1、粮食检测环节 安全储粮检测涉及入库、储存、出库三个环节的检测,入库检测是基础,储存检测是保证,出库检测是责任。 (1)、入库检测:主要进行物检和化检,涉及项目主要是依据相应质量标准定等,测定水份、杂质、不完善粒等,依据有关特定要求还需测定粮食新度、湿面筋含量、脂肪酸值等。 (2)、储存检测:粮食自身品质检测主要依据《储粮品质判定规则》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测,粮堆因子的检测主要是依据国家颁布的《粮油储藏技术规(试行)》规定的项目如粮堆温度、粮食水份、害虫密度等。 (3)、出库检测:主要进行品质检测。 2、粮食储存检测 ⑴、安全粮、半安全粮、危险粮的划分 依据《粮油储藏技术规(试行)》的规定,按含水量划分储粮等级,即根据粮食水份与储藏环境温度的关系,分为安全粮、半安全粮和危险粮。 ①、安全粮:是指可在当地安全过夏的粮食。如玉米、小麦、高梁、杂粮、面粮、食豆类等安全水份标准为13%,稻谷为14%。

②、半安全粮:只能在气温较低的季节短期储存,而不能在当地安全过夏的粮食。 ③、危险粮:指极易发热、霉变的粮食。 3、储粮害虫及其防治 ⑴、“一符四无”容 ①“一符”标准:“一符”指国有粮油仓库代国家储存的粮油做到帐实相符,即保管帐、统计帐、会计帐与实物数量相符。 ②“四无粮仓”标准: Ⅰ、无害虫 Ⅱ、无变质 Ⅲ、无鼠雀 Ⅳ、无事故 ⑵、虫粮等级标准见表 虫粮等级标准 ①、本表是指原粮、成品粮不许有虫。

②、表中害虫头数系指活虫。 ③、表中两项指标中有一项突破的即算作更严重一级虫粮。 ⑶、虫粮处理应遵循的原则 ①、虫粮处理要采用综合防治措施,必须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 ②、防治措施要符合“安全、经济、卫生、有效”的原则。 ③、全仓生虫,全仓处理,局部生虫,局部处理。 ⑷、储粮害虫常用防治方法: ①、清洁卫生防治 ②、机械除虫 ③、习性防治 ④、化学防治 二、安全储粮责任制 1、储备部认真执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坚决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管辖围做到不死人、不坏粮、不失盗、不出重大事故。 2、遵守库各项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考勤公开,不弄虚作假。 3、严格遵守“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和各项测化制度,保证粮食的品质,提高仓储管理水平,遵守市区局及中储粮的有关规定,坚持雨中三查,及防汛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4、调出调入工作,遵守原则,入有凭出有据,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直属国有粮食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直属国有粮食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8〕42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国有粮食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有关要求,结合直属国有粮食企业实际,我局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国有粮食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7月2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国有粮食 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8〕42号)精神,进一步深化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国有粮食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结合直属国有粮食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一)本实施办法适用于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的粮食企业。 (二)本实施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由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企业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给职工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车改补贴、通讯补贴、餐费补贴以及节日补助等货币化发放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 本实施办法劳动生产率是指人均主营业务工作量,其等于〔粮油购入量+粮油销售量+粮油平均库存量+中转业务量〕除以平均职工人数。 本实施办法效益指标,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本实施办法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国有粮食企业界定为公益类企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是储存国家储备粮油。国家储备粮油以调节社会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价格,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其他突发事件和保障民生、服务社会为主要目标,储备粮油的购销价格由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决定。 二、基本原则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2014版)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2014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粮油仓储单位的粮油仓储活动和设施管理,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粮油仓储单位)从事和参与粮油仓储活动及粮油仓储设施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粮油仓储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粮食流通政策和粮食应急预案,贯彻国家和地方制定的粮油仓储、设施管理及生产作业制度和标准,接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配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 第四条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粮油仓储管理制度,积极应用先进适用的粮油储藏技术,开展“四无粮仓”和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活动,延缓粮油品质劣变,降低粮油损失损耗,防止粮油污染,确保库存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第五条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粮油仓储设施管理制度,积极做好粮油仓储设施的建设、维修改造和保护工作,按规定做好粮油仓储设施的拆、改、废,确保仓储设施满足粮油收储的需要。 第六条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处置预案,组织演练,确保粮油仓储作业安全。 第七条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粮油仓储及仓储

设施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制度和标准,组织储粮安全检查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粮油仓储及仓储设施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 第八条粮油仓储单位应当自设立或者开始从事粮油仓储活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应当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仓储业务类型、仓(罐)容规模、仓储设施设备情况、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状况等内容。具体备案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九条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有固定经营场地,并符合本办法有关污染源、危险源安全距离的规定; (二)拥有与从事粮油仓储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并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创造条件以信息化手段开展粮油仓储单位备案工作,并对备案的粮油仓储单位进行核查,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未经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粮油仓储单位名称中不得使用“国家储备粮”和“中央储备粮”字样。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粮油仓储单位名称中不得使用“省(区、市)储备粮”字样。

国家粮食储备库规章制度

主任职责 一、在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郑州分公司和市粮食局的领导下,主持全库行政的全面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执行政策、确保安全、强化管理、提高效益”的十六字工作方针,把握全库工作的正确方向。 三、负责制订和实施全库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 四、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处理好行政、党委、工会之间的关系,增强领导班子之间的团结,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五、改进领导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抓好中央储备粮的购、销、调、存工作,并注意抓点带面,推广先进经验。 六、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实现科技兴企,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七、负责处理各种突发性事性,及时向分公司和当地政府请示汇报,以求及时、准确、妥善解决问题。

沁阳国家粮食储备库规章制度 党支部书记职责 一、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主持支部的正常工作。 二、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单位情况,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三、安排支部工作,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思想、文化、业务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政治思想与业务素质。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党建工作,增强班子团结,加强两个文明建设及五好党组织创建工作,抓廉政,带作风,改革创新,转换管理机制,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六、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生活会,加强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集体领导作用。 七、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国家战略物资储备汇报提纲

2014年度国家物资储备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国家物资储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国家物资储备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国家物资储备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国家物资储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国家物资储备局作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司局级机构,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国家物资储备政策和任务的建议,负责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的战略和规划,起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日常管理,管理国家物资储备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领导所属物资储备管理机构。 具体职责: (一)负责起草国家战略物资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国家战略物资储备服务国防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的政策建议;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发展战略、规划并

组织实施,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目录;推进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拟订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主要矿产资源的资源储备和企业商业储备的相关政策。协调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监测国际国内主要能源资源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提出动用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的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战略物资收储、动用和轮换计划;研究提出依托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做好应急物资保障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应对突发事件预案,参与成品油和其他战略物资的应急保障和市场调节;组织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评价评估。 (三)负责制定国家储备战略物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对储备战略物资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管理国家战略物资企业商业储备。 (四)负责组织拟订储备能力布局和建设规划,拟订并下达国家物资储备部门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核审批储备基础设施项目并组织项目建设,对中央其他部门储备仓库建设规划和项目提出意见建议。 (五)负责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技术标准、规范和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推进信息化建设,负责国家物资储备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六)依法监督管理国家物资储备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组

最新粮食仓储部门职责

综合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公司日常行政管理、后勤事务管理,公共事务、负责安排各种会议。 二、负责落实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对接中心办公室,负责上传下达,确保政令畅通。 三、负责公司车辆调配、使用、维修、保险等,负责控制车辆各种费用。 四、负责公司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五、联系公司法律顾问,牵头处理公司与其它单位的合同纠纷及债务处理工作。 六、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考核、培训等工作。 七、负责公司考勤管理,负责安排、登记公司员工年休假。 八、负责公司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九、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仓储部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粮油仓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公司和合作企业粮食的仓储管理,确保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安全。 二、负责管理公司仓库、检化室,带领保防人员实行科学保粮。

三、对出入库所有物品的数量、质量、品种负责,对本单位所有入库粮食的质量把关,按规定做好记录。 四、负责出入库物品的登记、记录工作,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和公司管理制度做好库存账户明细和检查记录登记,做到帐、卡、物相符,向有关部门编制、传递相关报表。 五、定期与财务部门进行库存盘点清查,做到帐货相符。 六、负责所管辖范围场地、设施、物品的安全、搞好库区卫生和作业安全工作。 七、负责管理、发放、使用防化药品、用具,切实保证安全。 八、负责仓储机械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做好保粮和出入库用工、用具、药品及设施维修的计划编制、申报工作。 九、负责仓库信息化建设。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业务部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政策精神,负责公司粮食购销业务管理。 二、根据库存粮食的流通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向公司、中心、政府相关部门、等如实汇总填报各类报表。。 三、负责提出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根据市场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粮食购销计划安排、代购、加工、销售等业务工

粮食仓储管理工作总结

山西晋粮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粮食仓储管理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储备粮(油)仓储管理水平,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确保国家急需时调得动、用得上,实现“制度先进、管理科学、操作精细、成本最低”的工作目标,根据《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粮食储藏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储备库仓储管理工作总结如下:一、储备粮油管理制度 (一)要高度重视粮食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层层落实安全储粮责任制,切实做到管理严格、储存安全、调度灵活、适时轮换。 (二)严格手续、健全制度,真正把“一符、三专、四落实”落到实处。 (三)储备粮油要按规定的储存年限和审批程序做到适时轮换,确保粮质新鲜,并及时补齐库存。 (四)严格执行储备粮油保密制度。 二、粮油出入库制度 (一)及时做好粮油出入库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严格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出入库粮油都必须做到

定等准确、质价相符。 (三)出入库的粮油其水分杂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四)出入库的粮油必须进行检斤和验质,司磅员、保管员要各负其责。 (五)所有出入库粮油必须有凭有据,及时登记帐目,做到帐实相符。 (六)短斤的粮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如实上报,不得弄虚作假。 三、岗位责任制度 (一)保管员职责 1、认真执行粮油保管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粮油接收、保管工作,确保库存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 2、认真学习《中央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有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努力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不断提高科学储粮和仓储管理水平。 3、粮油入库前,做好仓库、器材、用具的准备,铺垫防潮及空仓消毒工作。 4、严格出入库手续,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按规定建帐立卡,做到帐、卡、物三相符。做好粮油出入库检斤工作,出清一仓,及时盘存,核算损溢,超耗自负。

深化改革转型发展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附件1 “深化改革转型发展”主题征文获奖名单 一、一等奖(2名) 1.从“福娃模式”成功实践看粮食加工转型路径(陈修柱,湖北省荆州市粮食局) 2.关于粮食地方立法的几点建议——以上海为视角(徐自广,上海市粮食局) 二、二等奖(4名) 1.北京市粮食安全形势分析及引导推进粮食加工产业发展的思考(阎维洪,北京市粮食局) 2.粮食企业建立优质稻商品生产基地的研究与思考(雷海州,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五里卡粮库) 3.滨州市粮食行业“新六产”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高玉华牵头,山东省滨州市粮食局) 4.强化法律法规保障推动行业转型发展——由百个涉粮案例引发的思考(石少龙,湖南省粮食局) 三、三等奖(10名) 1.对新时代粮食人才培养的思考与建议——粮食人才培养目标路径与方式方法探析(曾位强,四川省粮食局)

2.试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实践思路(马文娟,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局) 3.浅析地方国有粮食企业的困境及对策建议(陈晓洪、李冬钰、李俭,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粮食局) 4.构建粮食行业机关青年综合信息资源库的思考(李董,上海市粮食局) 5.新形势下粮食部门转变职能所亟需解决的几个问题(李永明,甘肃省庆阳市粮食局) 6.开门开放办流通,促进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霞玉,四川省广汉市粮食局) 7.深刻理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积极推动粮食行业转型发展(黎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8.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统领深入推动湖南粮食行业转型升级(欧阳建勋,湖南省粮食局) 9.平昌粮食供给侧安全面临的挑战与对策(刘开荣,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粮食局) 10.国有粮食企业人力资源现状及改进对策研究——以慈溪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为例(王晨,浙江省慈溪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四、优秀奖(20名) 1.提升基层粮食干部职工的职业荣誉感(陈军林,江苏省丹阳市粮食局)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权责清单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权责清单 (行政法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5月26日国务院令第407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amp;第三十四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amp;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要求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amp;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检查粮食的库存量和收购、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以及原粮卫生;检查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查阅粮食经营者有关资料、凭证;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1.检查责任:按照规定对辖区内的粮食经营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监督抽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主动出示相关证件、文件。 2.督促整改责任:对有关违法行为,要求限期改进。 3.处置责任:对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市行使站前区、西市区管理权限,盖州市、大石桥市、鲅鱼圈区、老边区实行属地化管理 2 对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行为的处罚 1.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营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行政法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5月26日国务院令第407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amp;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取消粮食收购资格,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将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立案责任:通过举报、检查等途径,发现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取证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通过搜集证据、现场了解核实情况等方式进行调查,并制作笔录。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认定并告知违法事实,说明处罚依据。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粮食储备库规章制度汇编

岗位职责

主任职责 一、在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XX分公司和市粮食局的领导下;主持全库行驶的全面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执行政策、确保安全”强化管理、提高效益”的十六字工作方针;把握全库工作的正确方向。 三、负责制订和实施全库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 四、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处理好行政、党委、工会之间的关系;增强领导班子之间的团结;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五、改进领导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抓好中央储备粮的购、销、调、存工作;并注意抓点带面;推广先进经验。 六、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实现科技兴企;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七、负责处理各种突发性事性;及时向分公司和当地政府请示汇报;以求及时、准确、妥善解决问题。

党支部书记职责 一、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主持支部的正常工作。 二、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单位情况;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三、安排支部工作;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思想、文化、业务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政治思想与业务素质。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党建工作;增强班子团结;加强两个文明建设及五好党组织创建工作;抓廉政;带作风;改革创新;转换管理机制;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六、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生活会;加强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集体领导作用。 七、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通告第号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通告(2019年第3号)国粮通〔2019〕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现发布《油茶籽》等14项推荐性行业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LS/T3119-2019《油茶籽》 LS/T3120-2019《油用牡丹籽》 LS/T3121-2019《油用核桃》 LS/T3122-2019《盐肤木果籽》 LS/T3123-2019《橡胶籽》 LS/T3124-2019《盐地碱蓬籽》 LS/T3260-2019《燕麦米》 LS/T3261-2019《盐肤木果油》 LS/T3262-2019《食用橡胶籽油》 LS/T3263-2019《盐地碱蓬籽油》

LS/T3264-2019《美藤果油》 LS/T3265-2019《文冠果油》 LS/T3318-2019《橡胶籽饼粕》 LS/T6136-2019《粮油检测大米中锰、铜、锌、铷、锶、镉、铅的测定快速提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以上行业标准自2019年12月6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6月6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实施日期

1 LS/T3119-2019 油茶籽 2019-12-06 2 LS/T3120-2019 油用牡丹籽 2019-12-06 3 LS/T3121-2019 油用核桃 2019-12-06 4 LS/T3122-2019 盐肤木果籽 2019-12-06 5 LS/T3123-2019 橡胶籽

2019-12-06 6 LS/T3124-2019 盐地碱蓬籽 2019-12-06 7 LS/T3260-2019 燕麦米 2019-12-06 8 LS/T3261-2019 盐肤木果油 2019-12-06 9 LS/T3262-2019 食用橡胶籽油 2019-12-06

市级粮食和物资储备机关制发储备粮油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市储备粮油管理工作 实施细则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目录 第一章市储粮承储企业 (1) 第二章市储粮的计划及安排 (2) 第三章市储粮的库存及质量管理 (2) 第四章市储粮的轮换管理 (4) 第五章市级储备粮的财务及统贷管理 (6) 第六章市储粮的监管 (8) 第七章附则 (10)

为了贯彻落实《××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加强市级储备粮油(以下简称市储粮)管理,确保市储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调得动、用得上,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市储粮承储企业 第一条市储粮承储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具备市储粮承储资格; (二)承储原粮企业,应具有一定规模的高大平房仓仓容,且保证市储粮必须存放在高大平房仓; (三)承储原粮企业的仓房应具备“四合一”(机械通风、“双低”、电脑测温、环流熏蒸)储粮技术条件; (四)承储成品粮企业,应具有一定规模的有效仓容,其中低温仓仓容量不少于承储任务量的一半,且成品粮在高温季节必须存放低温仓; (五)具有粮食质量检测仪器及场所; (六)能够应用绿色环保、安全卫生的储粮新技术、新设备; (七)具有保管和检验人员,并经过专业培训且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粮食保管、检验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八)银行资信、经营管理和信誉等良好,两年内无违规记录。 第二条市储粮承储资格由企业申报,由市粮食局根据《××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第一条进行认定。

第二章市储粮的计划及安排 第三条市储粮按市政府批准的规模建立,品种和布局由市粮食局商市财政局、相关农发行执行。市储粮包括原粮和成品粮油。为优化市储粮结构,经市粮食局批准,可对部分品种进行串换。 第四条市储粮承储在已取得承储资格的企业中确定。市粮食局与市储粮承储企业签订承储合同。 第三章市储粮的库存及质量管理 第五条市储粮必须实行专仓储存,不得与其它粮食混存。仓房设施要求: (一)仓房状况:高大平房仓屋面防水层无损坏,保温性能良好; (二)墙身、地坪无开裂、返潮现象; (三)门窗完好,仓房密闭性能符合有关要求; (四)设施配备情况: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要求;通风系统设计合理,设备配备完善;粮情检测设施齐全有效;熏蒸设施完好、有效,铺垫物到位;防雀网、防虫线、防鼠板等“三防”设施完好; (五)空仓消毒:空仓必须进行消毒,达到仓内无污染、无异味、无虫害。 第六条帐、卡、牌管理。帐、卡、牌等格式,由市粮食局统一制作。 (一)市储粮储存仓库专牌用“HFSC”标识,并悬挂仓外醒目位置。

四川储备物资管理局职能介绍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四川储备物资管理局职能介绍 北京人事考试网: 四川储备物资管理局是国家战略物资在四川储备的管理机构,正厅级建制行政单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物资储备局垂直领导,同时受省委省政府领导,主要职能是“服务国防建设,应对突发事件,参与宏观调控,维护国家安全”。 主要职责 一.负责提出本区域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年度计划、中长期计划、仓库建设计划和事业发展计划的建议;负责提出储备物资轮换建议,按照国家物资储备局指令组织实施;做好有关原材料市场及经济发展信息的预测工作。 二.按照国家物资储备局指令,负责组织实施战略储备物资和调节储备物资的收储、周转、保管、出库等工作。 三.按照国家物资储备局指令,完成对国家或本区域发生的重大灾害及突发性事件的物资保障工作。 四.根据市场需求和国家物资储备局指令,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所需的生产所需的生产资料,支援地方发展经济,并不断提高储备物资的经济效益。 五.按照保质、保量、保安全、保急需的要求,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本区域内的国家战略储备物资和调节储备物资管理工作,并对储备物资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管理。 六.负责管理本区域内国家物资储备系统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资金、基本建设、财务、人事、劳动工资、安全保卫等工作。 七.贯彻“以储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在完成国家物资储备任务的前提下,积极组织本区域内储备仓库开展多种经营,提高经济效益。 八.承办国家物资储备局交办的工作。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提醒您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阅读资料: 文章来源:中公教育北京分校 北京人事考试网https://www.sodocs.net/doc/198858234.html,/

枣庄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

庄市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 枣庄市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 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全面提高仓储管理水平,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根据《枣庄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地方储备粮库存管理、代储管理、安全管理、仓储设施管理及监督检查。 第三条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的管理方式,即:市粮食局对全市的地方储备粮实施监管指导,并对市直储单位储存的市级储备粮实施直接监管;区(市)粮食局对本辖区内各储粮单位储存的地方储备粮实施直接监管;各承储库对本单位所储存的地方储备粮实施具体管理。储粮单位的地方储备粮承储资格,由市局、各区(市)局参照《山东省省级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鲁粮储[2005]49号文下发)并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实施。 二章库存管理 第四条地方储备粮库存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保证我市随时调得动、用得上。 第五条地方储备粮库存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一符”、“三专”、“四落实”。 (一)“一符”是指帐实相符,即统计帐、会计帐与保管帐相符;保管帐与分仓货位专卡相符,专卡与库存粮食实物相符。 (二)“三专”是指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帐记载。 1、地方储备粮实行“专仓”挂牌储存,不得与其他性质的粮食混存。储存地方储备粮的仓房要在仓外醒目处悬挂地方储备专牌,非储存地方储备粮的仓房不得悬挂此牌。如需调整地方储备粮专仓,须报主管部门批准。 2、地方储备粮要由专人保管,实行岗位责任制。 3、承储库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地方储备粮保管总帐”(见附件2),即:“专账”、“专卡”。保管帐和专卡要准确、真实地反地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及轮换情况。仓房调整、地方储备粮轮换或数量有变动时要及时调整地方储备粮保管帐和专卡,帐、旧卡由承储库存档备查。 (三)“四落实”是指数量落实、质量落实、品种落实、储存地点落实。 在同一区(市)内地方储备粮总量和品种结构不变的前提下,区(市)局可根据管理需要,调整承储库点及储粮数量。 第六条各区(市)的地方储备粮需要轮换和销售,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市粮食局备案。正常情况下,保持地方备粮库存数量不得低于总规模的70%(包括成品粮),该批次轮换的粮食轮空期不得超过4个月,超过轮空期的要报经同级府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七条地方储备粮的出入库流程参照《中央储备粮出入库流程基本规范》(附件10)执行。地方储备粮出入库要按规定期完成,并及时、如实上报实际出入库完成情况。 第八条地方储备粮必须储存在符合安全储粮要求的仓房内,不得在临时点或露天储存。有条件的要集中存放。 第九条中央储备粮入仓前要对空仓进行清理消毒,按有关仓储技术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组织入仓、合理堆码。入仓后,要对面进行平整,保持仓内干净、整洁。 第十条储粮及仓房应常年达到“四无”(无害虫、无变质、无鼠雀、无事故)粮仓标准。第十一条承储库要努力改善仓储条件,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规定的粮食进出仓设备、水杂整理设备、环流熏蒸设备、风设备、粮情检测设备、品质检验仪器等。

关于成立安徽省“十四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20)

关于成立安徽省“十四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20) 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为做好安徽省十四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经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安徽省十四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万士其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省粮食和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马三九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 省粮食和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邵菊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杨光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院长 范祥林办公室主任 罗立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祝洪奎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汪为会人事教育处处长 尹成林政策法规处处长 钱龙财务审计处处长 谢玉兴粮食储备处处长 孙安庆物资和能源储备处处长 姚东春安全仓储与科技处处长 黄刚规划建设处处长 石正义执法监督处处长 张祁离退休工作处处长

阚少林省军粮供应办公室主任 余小海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赵兴卫省粮油信息中心主任 窦祥国安徽科技贸易学校副校长(主持工作) 季一顺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站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编写工作组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三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刚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规划建设处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主要负责与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省发改委等规划衔接工作,负责本级总规划和各个专项规划编制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工作,负责组织调研、专家评审和意见征集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规划编写工作组,黄刚同志兼任组长,成员由省局机关、直属单位相关同志等组成。编写工作组成员:胡水舟、鲁庆生、柯学峰、胡卫、黎长胜、夏仕重、何薇、何健、汪阳、丁文、王艳、石群、赵杰、何学峰、张方兴、王支宝、胡斌、周启富、王春迎、董辉、赵静。具体承担资料收集、调查研究、文本起草等工作。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3月10日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中央储备粮出入库管理制度

中央储备粮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中央储备粮油出入库,要以分公司下达的中央储备粮出入库计划和《中央储备粮油出(入)库通知单》为依据。 二、对推陈储新时的出入库手续,根据分公司下达的轮换计划办理。 三、中央储备粮入库(收购、调入、进口、推陈储新)前,应对其质量等级和品质指标进行全面检验,储备粮必须是国家标准中等以上新粮,并符合粮油食品卫生标准,对不符合以上标准的粮食禁止入库。 四、对于检验合格的储备粮,积极组织入库,并将检测结果和收获年度等原始记录准确填入《中央储备粮(油)专卡》,并将《中央储备粮(油)专卡》及检验通知单送达保管统计,保管统计根据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出入库通知书和各级保管员的《中央储备粮(油)专卡》入账。 五、在出入库通知单第三联回单上,如实写中央储备粮实际完成出入库的品种、数量等。《中央储备粮(油)专卡》及时上报上级管理机构,汇总总公司作为记账依据。 六、储备粮出库时(如调出、出口、销售)要全面检测,大量出库时耍做好备载工作,做到质量合格,数量准确,货位清楚,形态标准,保证及时发送。粮食外调时.《中央储备粮(油)专卡》要随粮送给接收单位。 七、出库工作结束后,保管员将《中央储备粮(油)专卡》及出入库通知单检验单转交保管统计做支出帐面处理,同时标清出库去向(如调出、出口、销售),以便检查 中央储备粮保管员岗位职责 一、岗位职责和责任 1、承担粮食进出库任务,负责粮食数量真实准确。 2、承担粮食日常保管任务,负责粮食储藏安全。 3、承担科学保粮任务。通过对粮食实现科学保粮,使粮食平均粮温常年保持在15℃下,最高粮温不超过25℃(力争控制在20℃以下),实现低温储粮。使储粮达到保质、保鲜、保水、保值的目标。 4、承担分担区内的防火、防汛的任务,负责分担区内的安全工作。 二、日工作内容及程序 在每个工作日中,保管员要按以下工作内容和程序安排工作。 1、打扫分担区和库房内的卫生。 2、进行粮温检查并做记录 3、进行粮情检查(包括虫情、鼠情、结露、结顶、仓房设施等项)并做记录。 4、采取措施,处理相应情况(包括平整粮面或翻动粮面、密闭、通风、施放药剂、安放防虫、防鼠设施等)。本人处理不了的,要立即向库领导报告。 5、检查配备的工具、器材是否完好无缺。 6、检查库房门窗是否按要求密闭或开启。 7、检查电源、火源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四无”检查制度 一、无害虫。对现场库房要加强管理积极消灭虫源,现场库房要做到无积雪,无污水、无粪便、无散乱资材、无杂粮,做到清一仓,消一仓、不清仓,不装粮,储粮现场,储粮库房,四壁及地面要做到清洁干净。 二、无霉变。认真贯彻执行三级保粮检查制度,坚持保管员随时检查,保粮区组日查,科领导周查,做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不留死角,建立完整的粮情粮温检查记录,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三、无鼠雀。库房内要做到无雀迹、无雀洞、无鼠迹、无鼠粪。库房门要有防雀网,现场库房要有捕鼠工具,及时投放,鼠药、鼠饵,每月不低于两次,及时清理死鼠,现场库房不得有死鼠,各组要有捕鼠记录。 四、无事故。现场保管员要计片定岗,责任到人,并负责分担区内安全生产、防火、防盗等工作,现场作业严禁吸烟,力公室要严格执行“三不落地’’制度,收付专储粮要严格执行专储粮出入库管理制度。 1、温度是测定粮油中微生物、害虫进行生理活动和代谢能力和重工业指标。经常进行检查,

国家物资储备局直属处定稿

国家物资储备局直属处 污水处理设施托管运营报告 一、单位概况 国家物资储备局零一零单位23处位于昌平马池口地区,是国家发改委的下属事业单位之一,承担国家重要物资的储备和安全管理职责,直属处已经有50多年的历史,共有职工100多人。 二、污水处理设施基本情况 直属处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120吨/天,即每小时设计处理量5m3,处理后水作为回用水水源,进行单位内绿化灌溉,设施采用AO工艺,技术先进成熟,运行稳定可靠、操作简单、维护方便、耐腐蚀强度高。同时具有不产生二次污染等特点。现有COD Cr和氨氮超标,设施已停止运行。 三、运营托管的必要性 为确保昌平区分散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营,达标排放,改善城乡水环境,推进实现昌平区节能减排目标,建设商务花园型城市,在昌平区区党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昌平区水务局及其下辖水政监察大队和污水治理管理中心近期在加强对全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监察的基础上,对企事业单位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执法队对全区138个企事业单位、驻军、学校的147座的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和48个农村的66座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据

统计,企事业单位未运行的设施45座,占总数的31%;共取得118座设施水样,水质不合格的65个,占取样总数的55%。同时还对全区48个村的66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其中运行的有19座,占总数的28%,不运行的有47座。取得水样19个,水质达标的有4个,水样合格率为21%。 为帮助企事业单位查找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确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水政监察大队和污水治理管理中心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逐个进行约谈。目前65个水质不达标的单位已经有56个单位约谈完毕。31个单位经约谈后,已经找到水质不达标的原因,提交了整改方案,其中12个单位因缺少技术实力,有意向在整改完毕后委托区水务局运行管理;2个单位因水质严重超标,水政监察大队已立案处理。 我昌平区水务局响潭水库管理处依托资源和人才优势,通过多年的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建立起一支满足社会需要的、业务技术过硬的、令广大合作单位满意的专业管理人才队伍。目前,与我们合作的单位还有北京市实验技工学院、定陵污水站、中国北车等 四、污水相关设计指标 1、原水水质

粮食仓储管理制度

粮食仓储管理制度 第1篇:粮食仓储管理制度粮食仓储管理制度 (一)、粮食保管工作应认真执行“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防治原则,严格执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国家储备粮油“一符、三专、四落实”的规定》等相关的文件操作规程。全面做好各项仓储管理工作,确保存粮安全。 (二)、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四无粮仓”活动,不断提高“四无”质量,积极使用储粮新技术,进行科学保粮。努力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三)、严格执行粮情检查制度。坚持做到所有存粮七天一大查,三天一小查,不安全粮天天查,遇到暴风雨雪和讯期要及时检查。作到:粮情检查要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查有实效、查有记录。同时结合检查清卫、安全保卫、仓库牢固程度、防潮、防漏、隔热等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清洁卫生制度。坚持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做到“仓内三净一平”,仓外“四不留”(杂草、垃圾、污水、散落粮)。做到天天清扫,七天一大扫,一月彻底扫。 (五)、害虫防治制度。严格按《粮食储藏技术规范》的规定检查和

防治害虫。虫粮处理要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探索、研究新的防治方法,减少污染,降低费用。 (六)、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做好空仓、工具、装具、器材的消毒、隔离工作,保持防虫帘完整,及时喷洒防虫线,防止害虫交叉感染。 (七)、做好鼠雀防治工作。采用综合防治措施,布好防雀网、防鼠板等,定时投放毒饵、捕鼠工具,发现鼠雀及时捕捉、驱逐。(八)、安全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不得违章操作,确保安全。 (九)、做好各种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以仓为单位建立“粮情检查记录簿”、“储备粮油专卡”、“粮质检验记录簿”等。做好各项数据记录工作,保证数据准确、记录完整并及时存挡。粮食仓储管理制度 (一)、粮食保管工作应认真执行“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防治原则,严格执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国家储备粮油“一符、三专、四落实”的规定》等相关的文件操作规程。全面做好各项仓储管理工作,确保存粮安全。 (二)、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四无粮仓”活动,不断提高“四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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