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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汇申报-企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操作指引

关于外汇申报-企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操作指引
关于外汇申报-企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操作指引

企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操作指引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实现国际收支平衡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采集方功能、促进申报主体自主申报推出的一种新的国际收支申报形式。申报主体通过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对跨境收支交易进行申报,将原来的纸质申报方式改为电子申报方式,仅需要登录互联网就可以完成国际收支申报。

本指引为帮助企业正确进行国际收支网上申报制定,对开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的步骤、网上申报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做了详细的说明,企业在开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时应仔细阅读本指引。

第一部分开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的步骤

企业到开户银行签订开通网上申报协议→开户银行开通企业网上申报→开户银行打印企业管理员代码、密码清单→企业根据申报操作指引进行实际业务操作

第二部分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的操作

一、浏览器设置

在使用系统之前需要首先在浏览器中进行受信任站点设置。浏览器版本要求IE6.0以上。

打开浏览器,选择菜单“工具”,点击“Internet 选项(O) …”,如图1。

图1

在“Internet 选项”弹出窗口中,选择“安全”页,单击选中“受信任的站点”,然后点击右下“默认

级别(D)”按钮,设置受信任站点的安全级别为“低”。如图2。

图2

点击“站点(S)…”按钮,在可信站点维护窗口中分别添加应用服务平台域名

https://www.sodocs.net/doc/1b11930999.html,和企业版域名https://www.sodocs.net/doc/1b11930999.html,,如图3和图4。点击确定保存设置并返回“Internet 选项”窗口。

图3

图4

最后在“Internet 选项”窗口点击确定按钮保存所有设置。

二、登录系统

在IE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https://www.sodocs.net/doc/1b11930999.html,/asone,然后回车,会出现登录首页。

在首页右侧用户登录框中,输入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用户代码和用户密码(详见银行为企业打印的“网上申报

用户信息”通知单),然后单击“登录”按钮,登录企业版。

企业的业务管理员和业务管理员创建的业务操作员可以登录系统,用户密码要妥善保管,以防被人盗用。

三、新建企业业务操作员

首先用企业业务管理员用户(ba)登录到企业版,单击“用户角色管理”-》“业务操作员管理”,如下图:

在上图业务操作员的增加界面,输入用户代码、用户名称(为企业业务操作员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初始密码,其中用户代码、用户名称、初始密码为必填项,用户代码不能重复,在角色分配区域,为该业务操作员分配角色,单击保存按钮。如下图:

注意:用户代码对应首页登录框中的用户代码,并且一定要为该用户分配角色,否则新建用户登录系统后没有可以访问的资源。

四、申报单管理

企业用户通过申报信息录入来填写本企业的申报信息。录入申报信息时,如果选择“是否为出口核销项下收汇”为“是”,那么保存申报信息后可以直接跳转到“核销信息录入与修改”界面进行核销信息录入。申报信息录入保存后的申报单状态为待审核状态。

注意:界面中数据输入框的颜色约定

输入框的不同颜色表示该数据为必填项、选填项或只读项,其中:

蓝色:必填项

绿色:选填项

灰色:只读项

1、操作步骤

以企业业务操作员的身份登录系统,打开申报单管理->涉外收入申报单->申报信息录入。系统会自动显示待申报的信息列表页面(按照收/付汇日期升序排列),如图8所示:

图8

申报数据录入。在查询结果列表中点击相关的申报号码,进入申报单录入页面。页面显示该申报单的基础信息,如图9所示:

图9

录入申报信息,点击“保存”按钮或使用快捷键ALT+S进行保存。系统自动验证页面录入的申报数据,校验通过后将数据保存入库并提示录入成功。

1)如果在录入申报信息时选择“是否为出口核销项下收汇”为否,保存后提示“申报信息录入成功!”。点击“确

定”按钮,系统返回“申报信息录入”列表页面。

2)如果在录入申报信息时选择“是否为出口核销项下收汇”为是,保存后提示“申报信息录入成功!”,然后点击

“确定”按钮,系统提示是否直接进行核销专用信息录入,如图10所示:

图10

点击“取消”按钮,系统返回“申报信息录入”列表页面。

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进入“核销信息录入与修改”界面,页面显示申报单基础信息和保存后的申报信息,录入核销信息,点击“保存”按钮或使用快捷键ALT+S进行保存。系统自动验证页面录入的核销数据,校验无误后保存入库并提示录入成功。

注意事项:

1)申报日期要求大于等于收付汇日期,小于等于当前系统日期。

2)交易编码1必输,交易编码2选输。其中交易编码1代表最大金额的交易对应的国际收支交易性质。另外,

两个交易编码对应金额之和必须等于收入款金额。

五、核销信息录入(境外收入与境内收入操作相同)

以企业业务操作员的身份登录系统,打开申报单管理->出口核销专用联(境外收入)->核销信息录入与修改。在查询结果列表中点击相关的申报号码,进入“核销信息录入与修改”页面。根据核销信息是否存在,用户可以进行如下操作。

1、申报单不存在核销信息。

“核销信息录入与修改”页面显示当前申报单的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如图11所示:

图11

录入核销信息(其中出口收汇核销专用号码提供录入和导入两种方式,可以选择excel文件进行导入,excel文件的格式详见注意事项),点击“保存”按钮或使用快捷键ALT+S进行保存。系统验证页面录入的核销数据,校验通过后将数据保存入库并提示保存成功。

2、申报单的核销信息已经存在。

“核销信息录入与修改”页面显示当前申报单的基础信息、申报信息和核销信息,如图12所示:

图12

修改核销信息(其中出口收汇核销专用号码提供录入和导入两种方式,可以选择excel文件进行导入,excel文件的格式详见注意事项),点击“保存”按钮或使用快捷键ALT+S进行保存。系统验证页面修改后的核销数据,校验通过后将数据保存入库并提示保存成功。

主要数据校验规则

1)出口收汇核销单号码规则:由9位数字组成,多个号码之间以“,”(为半角)隔开,例如:111111111,222222222,

且不能包含重复的号码。

2)如果录入或导入了出口收汇核销单号码,则核销金额必输,且“用于出口核销的金额”应大于0,小于等

于收入款金额;如果出口收汇核销单号码为空,则“用于出口核销的金额”为空或0。

3)如果选择了无追索权出口保理业务,则余款金额为选输相,否则为不可输入。

第三部分重点提示

1、无论是企业业务管理员(ba)还是业务操作员,在首次登录系统后,系统会自动进入修改初始登录密码界面,提示用户修改密码,密码长度必须大于或等于八位,密码中必须包含数字(0-9)、大写和小写英文字母,例如Pwer3412。

2、企业开通或关闭网上申报遵循“一开全开,一关全关,次日生效”的原则:

(1)“一开全开”指企业到某个银行网点(开通网上申报后,则企业在其他银行网点的业务也可以通过网上申报办理,无需逐家开通。关闭网上申报与此相同,即“一关全关”。

(2)“次日生效”指企业能够进行网上申报的数据是从企业办理开通日期的第二天起(包括第二天)新发生的业务数据;如果关闭网上申报,则以前未申报的业务数据和从关闭日期的第二天起(包括第二天)的所有业务数据只能通过纸质方式申报。

3、企业用户忘记登陆密码根据企业业务管理员和企业业务操作员分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若是企业业务管理员(ba)忘记密码,应联系开户银行为其重置密码,由开户银行告之企业重置后的登录密码,该密码于次日生效。

(2)若是企业业务操作员(由企业业务管理员创建的用户)忘记密码,应联系企业的业务管理员(ba)为其重置密码。

4、核销专用信息的申报时限要求,出口单位的境外收汇,应当在进行涉外收入申报的同时完成核销专用信息的申报;境内收汇的,应于收汇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销专用信息的申报手续”和《贸易进口付汇核销数据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银行应按规定通过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于付汇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完整、准确地向外汇局报送所有进口付汇核销信息,特别是境内付款信息,不得积压数据、集中录入和传送,确保进口付汇电子信息与纸质付汇凭证一致”。“逾期未申报”是指出口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核销专用信息申报的一种行为。对于逾期未进行核销专用信息申报的,外汇局将比照国际收支统计相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5、一笔收汇系统仅提供两栏可申报的性质,如单笔收汇存在三种交易性质,并且同时包含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则在第一行填写最大金额交易的国际收支交易编码,第二行填写次大金额交易的国际收支交易编码;如果涉及进出口核销项下交易,则核销项下交易视同最大金额交易处理。例如:一笔涉外收付款(举例10000美元)有三个以上(含)

交易性质,其中最大金额为服务项下交易(5000美元),次大金额(3000美元)和第三大金额(2000美元)均为需要办理进出口核销业务的货物贸易项下的交易。该笔款项填写交易编码时,首先根据货物贸易核销项下优先的原则,在第一栏内填写货物贸易项下较大金额(即3000美元)的交易编码;然后根据金额从大的原则,在第二栏内填写服务项下交易编码,相应金额填写余额,即7000美元,但应在交易附言栏内注明其中5000美元的交易性质和2000美元的交易性质。

6、对于一般贸易与预收混收的款项申报,由于交易编码均为“101010”,只能在一栏中进行填写,但要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出口xxxxx收汇xxxx美元”“预收出口xxxxx收汇xxxx美元”

7、银行不得对单笔预收货款出具核销专用联。出口单位待实际出口并到银行进行核销专用信息补充申报后,银行为企业出具相应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对于一次收汇中含部分预收货款的,出口单位应待实际出口后到银行进行核销专用信息补充申报,银行应在纸质核销专用联上补填核销单号码,并加盖业务公章。银行或企业无需通过外汇金宏系统录入或接口导入出口收汇核销单号码。

8、交易附言要能够详细描述该笔资金的性质,如101010的交易附言为“出口xxx收汇”“预收出口xxx收汇”,102010的交易附言为“来料加工出口xxx收汇”,102030的交易附言为“进料加工出口xxx收汇”“进料加工预收出口xxx收汇”等。

网上办税一体化平台操作指南

网上办税一体化平台 操作指南 马鞍山市国家税务局编印 二○○九年七月 前言 为加速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税收服务,提高办税效能,降低征纳双方成本,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将在全省国税系统纳税人中,逐步推广由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网上办税一体化平台。我市作为先期试点单位之一,自即日起推行启用。 网上办税一体化平台是通过安徽省国税局的资源整合平台,与防伪税控网络版、综合征收管理系统、出口退税系统、税银库等系统进行数据交互,为企业提供一体化的办税

服务平台,真正实现在一个平台上方便快捷地进行各项涉税业务操作,并共享数据。 《网上办税一体化平台操作指南》主要为纳税人通过平台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提供应用指南,也可用于操作培训教材。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得到市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由于编写时间紧,疏漏和瑕疵难免,敬请批评指正。 马鞍山市国家税务局 二○○九年七月 网上办税一体化平台操作流程 第一章网上办税一体化平台简介 一、平台及系统功能介绍 网上办税一体化平台是通过安徽省国税局的资源整合平台,与防伪税控网络版、综合征收管理系统、出口退税系统、税银库等系统进行数据交互,为企业提供一体化的办税服务平台。该平台能够实现网上认证、远程报税、网上申报和自动缴纳税款等业务,并实现“一窗式”自动比对与IC卡清零解锁等功能。 (一)网上认证:以防伪税控系统税务端网络版为基础,由企业自行扫描识别或人工录入发票抵扣联票面信息,系统将生成的电子数据加密后通过网络传输到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完成解密认证,最后将认证结果信息返回企业。 (二)远程报税:防伪税控远程报税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本企业的防伪税控系统报税数据,通过互联网报送到税务机关,税务机关进行接收处理后,将报税处理结果信息返回纳税人,并能完成企业税控IC卡清卡操作的一种报税方 式。 (三)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是指申报数据通过加密传输到服务器端,完成申报及相关税款缴纳,并将操作结果实时返回给纳税人。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申报

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指南

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提高国际收支申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河北省分局对现行涉及国际收支申报相关要求的主要文件规定、分局日常数据核查发现的各类错误情况进行汇总整理,编制了河北省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指南。该指南从国际收支间接申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单位基本情况表填写四个方面,对国际收支申报要求,以及如何规范填报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数据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一、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数据及时性要求 (一)涉外收支基础信息 1、涉外收入基础信息 国际收支申报要求:解付银行应于涉外收入款项解付后第二个工作日(T+1)中午12:00前,将相应的涉外收入基础信息导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结汇中转行应于收入款项结汇后的第二个工作日(T+1)中午12:00前,将相应的涉外收入基础信息导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 2、涉外付款基础信息 国际收支申报要求:境内银行应于款项汇出的第二个工作日(T +1)中午12:00前,将相应的涉外汇款基础信息导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

(二)涉外收支申报信息 国际收支申报要求: 涉外收入申报信息—解付银行/结汇中转行应在涉外收入款项解付/结汇之日,通知申报主体在五个工作日(T+5)内办理涉外收入申报。 涉外付款申报信息—境内银行应将审核无误的境外汇款申报信息,于款项汇出的第二个工作日(T+1)日内录入/导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 (三)核查方法 为督促各家银行及时录入/导入国际收支申报数据,满足数据及时性的要求,河北省分局充分利用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核查系统及时性核查模块,以周为单位及时向银行反馈基础信息迟入库和涉外收支数据逾期申报情况。同时在月度考核中设定了,基础信息迟入库、涉外支出逾期申报两个指标,逐笔反馈以上数据。 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数据准确性要求 目前,河北省分局主要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明确和调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汇发[2011]34号文)、《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汇发[2010]22号文)及总局近2年下发的各类错误数据核查简报等相关要求,对交易编码及交易附言错误、申报主体类型错误、交易对方为中国、JN/JW 标示错误等14种类型错误,以周为频率展开日常核查工作。 (一)交易编码及交易附言

国家外汇管理平台操作指南审批稿

国家外汇管理平台操作 指南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前言: 1.本指南适用于尚未开通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账号和首次登陆平台尚以及尚未进行初始化角色分配的用户。 2.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地址:建议使用版本以上IE浏览器访问国家外汇管理局用服务平台。 4.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对外服务时间:工作日 8:00-20:00 5.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有时会出现无法登陆,网页打开缓慢等情况,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多试几次或者晚些时候重试1.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账号开通 企业应到所属外汇局申请业务开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是到银行申请业务开通),外汇局业务人员通过本应用中的“企业网上业务开通/关闭”功能为申请开通的企业办理业务开通并出具开通通知书(见下图1),应用服务平台将自动为开通后的企业生成业务管理员(ba),为其指派/撤销该应用的企业类角色。开通通知书包含访问地址、初始密码等信息。 若使用中企业的业务管理员(ba)密码有遗忘,应通过所在地外汇局,由业务操作员进行密码重置。 企业的业务操作员由企业业务管理员负责增加,并为其分配角色。如果业务操作员已经在平台存在(即办理过其他业务),则应直接分配权限即可。在使用过程中若密码有遗忘,应通过本机构的业务管理员(ba)进行密码重置。

图1: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网上业务开通 ? 2.首次登录&重置初始密码 ASOne的客户端是IE浏览器,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相应的URL地址,显示图2的登录页面:

企业网上办税一体化平台

企业网上办税一体化平台 系统介绍 为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快捷办税,提高工作效率,合肥市国税局、安徽省国税局与航天信息公司共同构建了企业网上办税一体化代理平台(以下简称办税一体化平台)。 该平台是通过国税机关的资源整合平台,与防伪税控网络版、综合征收管理系统、出口退税系统、税库银等系统进行数据交互,为纳税人提供一体化的、全天候的办税服务。 办税一体化平台将原来纳税人必须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六个环节的工作全部纳入网上一次办理,极大地减少了纳税人上门办税的次数,真正实现纳税人认证、报税、纳税申报足不出户,办税效率提高了五倍,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 系统特点 办税一体化平台真正实现网上办税,方便快捷,足不出户完成抄认证、报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等主要办税业务。 软件设计一体化,为企业提供软件互连、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和操作一体的解决思路。 数据共享,减少纳税人数据重复录入,提高数据的准确性。 界面一致,操作简单明了。系统功能模块 目前办税一体化平台主要有网上认证、远程报税、网上申报等模块。 网上认证

网上认证可以选择自动扫描识别或者手工录入两种方式完成增值税发票和运费发票的采集,能够实时完成发票的认证处理。对认证未通过的或扫描有误的发票可人工修改后再次提交。对于认证结果清单可根据自己的设置进行打印,打印同时系统自动完成和税局端数据的一致性比较。能进行本地认证数据查询和税局端服务器远程查询。并可以利用导出功能导出相应的数据。 远程报税 远程报税是以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为基础,读取的纳税人报税数据,通过网络传输到国税局,在税局端自动完成报税业务处理,然后通过网络反馈给纳税人。能够实现征期和非征期的报税。 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仅需使用网上申报)提供纳税申报表的报表填写和网上申报功能。可实现发票明细数据采集,各类纳税申报表填写以及运费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农副产品等抵扣凭证清单的报送功能(其中,农副产品现正在开发之中,很快即将实现此项的报送功能);申报数据通过加密传输到服务器端,完成申报及相关税款缴纳,并将操作结果实时返回给纳税人。 目前能实现增值税、消费税以及所得税的季度预缴等功能。 xx 能够实现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IC卡的自动清零解锁。 网上办税一体化申请流程 异常处理 出现以下情况请到办税服务厅处理: 丢失原件的发票等认证各种异常情况请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开票机出现故障、抄税过程中出现故障、报税所属期更换金税卡或硬盘的,请及时联系安徽航天信息处理,并到办税服务厅上门申报;

企业网上国际收支申报操作规程[1]

精心整理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基本操作说明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是指办理涉外收入款及境内收汇业务的企业可通过 登陆网站()来进行涉外收入及境内收汇的国际收支信息和 目录 1.明 2.作 3.作??管理员:银行为企业提供,此账号只能创建操作员,无法进行涉外收入申报工作。 操作员:必须由管理员创建而成,只能进行涉外收入申报工作。 ▲注意! 管理员用户代码:ba 操作员用户代码:自行设置,不能为ba 。

1.初始登陆操作说明 ★第一次进入系统必须先向银行申请开通网上申报功能,使用银行提供的管理员用户信息进行登录,步骤如下: 1.1管理员登录(见图1-1) “机构代码”填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第8位后的“—”无需填写)。 (图 1.2 +大小 (图1-2)

1.3操作员设置 修改后点击屏幕中间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进入操作界面(见图1-3)。 (图 ?? (图1-4) ??增加操作员操作(见图1-5) 1)点击“增加”进入增加操作员界面。 2)填写“用户代码”、“用户名称”、“初始密码”等基本信息。 ??“用户代码”自行设置,不能重复。例:不能为ba,ba为管理员的用户代码。

??“初始密码”自行设置,密码由数字+大小写英文字母组成,不能少于8位。??“用户代码”及“初始密码”为操作员登陆信息,请务必记牢! 3)在“未分配的角色列表”栏里点中“企业业务操作员”。 4)点”>”把“企业业务操作员”移至“已分配的角色列表”中。 5)点击保存按钮。 (图 1.4 “用户密码”为企业设置操作员时填写的初始密码。

国家外汇管理平台操作指南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操作指南前言: 1.???????本指南适用于尚未开通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账号和首次登陆平台尚以及尚未进行初始化角色分配的用户。 2.???????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地址: 3.???????建议使用IE6.0版本以上IE浏览器访问国家外汇管理局用服务平台。 4.???????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对外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0:00 5.???????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有时会出现无法登陆,网页打开缓慢等情况,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多试几次或者晚些时候重试 1.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账号开通 企业应到所属外汇局申请业务开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是到银行申请业务开通),外汇局业务人员通过本应用中的“企业网上业务开通/关闭”功能为申请开通的企业办理业务开通并出具开通通知书(见下图1),应用服务平台将自动为开通后的企业生成业务管理员(ba),为其指派/撤销该应用的企业类角色。开通通知书包含访问地址、初始密码等信息。 若使用中企业的业务管理员(ba)密码有遗忘,应通过所在地外汇局,由业务操作员进行密码重置。 企业的业务操作员由企业业务管理员负责增加,并为其分配角色。如果业务操作员已经在平台存在(即办理过其他业务),则应直接分配权限即可。在使用过程中若密码有遗忘,应通过本机构的业务管理员(ba)进行密码重置。 ?图1: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网上业务开通 2.首次登录&重置初始密码 ASOne的客户端是IE浏览器,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相应的URL地址,显示图2的登录页面: 图2: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登录页

用户登录:在该区域,输入用户的机构代码(同组织结构代码)、用户代码、用户密码,系统对用户的身份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如果用户是第一次登录系统,系统会要求修改密码,如图3所示,如果不是第一次登录系统,登录后,显示该用户可访问的应用系统(如图5),用户点击应用系统后,进入组装界面,进行相关的操作。 图3 系统强制修改密码 在图3所示界面,输入用户的原有密码、新的密码、重复密码,其中新的密码与重复密码必须相同,且不等于初始密码,点击确定按钮,进入如图5所示的平台主界面,进行相关的操作。 图4 修改密码 图5:平台主界面 3.创建业务操作员并进行权限分配(以个人结售汇为例) ? ?(1)首先用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员(简称ba)登录到应用服务平台 ? ?(2)进入功能页面,单击“用户角色管理”-》“业务操作员维护”,如下图: ? ?(3)点击“增加(A)”按钮 在上图业务操作员的增加界面,输入用户代码、用户名称、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初始密码,其中用户代码、用户名称、初始密码为必填项,用户代码不能重复。 注意:如果业务操作员在平台中已有用户代码,则直接分配角色即可。 ? ?(4)在角色分配区域,为该业务操作员分配角色,如下图: 注意,为了保证自营出口数据采集工具生效,角色中务必包含:“货物贸易外汇网上业务” 注意:用户代码对应首页登录框中的用户代码,并且一定要为该用户分配角色,否则新建用户登录系统后没有可以访问的功能资源。 ? ?(5)在上图中,单击“保存”按钮,如果保存成功,会有提示信息,如下图: ? ?(6)设置成功后,请用业务操作员账号重新登陆本系统,并修改初始密码。密码修改完成后,再按照《自营出口数据采集工具说明书》的流程设置

企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企业网上申报操作流程注意事项: 1、收汇后五个工作日(包含银行审核、企业修改、银行确认、发送外管的时间)内必须申报到外管 局,企业务必及时申报,以免造成迟申报被外管处罚。2、企业先用管理员用户登录增加业务操作员,并分配用户角色。 3、 企业用业务操作员用户登录后进行涉外收入申报。4、申报结束后录入核销单号码(包括境内收入),再到银行柜台打印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银行开通次日企业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https://www.sodocs.net/doc/1b11930999.html,/asone )用业务管理员登录,机构代码为组织机构代码,用户代码为:ba ,用户密码为国际收 支网上申报用户信息上的用户密码。点击登录后出现如下界面:

点击“增加”后出现如下界面:(注意:用户代码不能为 ba) 在用户基本信息中填写完各项要素,同时在角色分配中将“企业业务操作员”角色选项加入“已分配的角色列表”中后,点击“保存”生成操作员。 用操作员重新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出现如下界面:

申报单管理界面为:点击申报信息录入选项,进入申报信息界面。

选择收付汇日期时间段,点击“查询”,可以显示需录入申报信息的收汇记录。点开其中一条记录,界面如下,录入付款国别(付款人常驻国家或地区而不是指付款银行所在国家或地区)、交易编码、币种金额及交易附言。★:交易附言与收支大类的逻辑关系必须一致。收入类申报单交易附言不应含“支出” ★:贸易项下收汇,本笔款项是否为出口核销项下收汇选“是,”★:服务贸易项下收汇,本笔款项是否为出口核销项下收汇选“否”示例:1、一般贸易项下收汇:交易编码101010 交易附言更改为:出口货物名称的一般贸易货款 如一家企业出口的服装,交易附言为:出口服装的一般贸易货款 2、预收货款项下收汇:一定要先选择“预收货款” 交易编码根据实际交易性质,如一般贸易是101010,交易附言更改为:出口货物名称的预收货款进料加工是102030,交易附言更改为:进料加工(预收货款) 3、进料加工项下收汇:交易编码102030,交易附言不用更改 4、服务贸易项下收汇,交易附言要素必须齐全,精确描述交易性质,不能笼统的按照《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使用指南》中交易内容进行填写,不能过于简单,如“佣金”、“运费”、“预付”如运费的申报必须明确三个要素: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运输种类(货运、客运)、方向(进口、出口)。示例:201012 交易附言:货物出口海运费 各类管验;在最大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发布时间:2007-01-05 文号:汇发[2007]1号来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打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尽快完成对所辖支局、银行的业务操作培训,并公布政策解答专线电话;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附件:《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OO七年一月五日 附件: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便利银行及个人的外汇业务操作,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 个人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和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按本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本细则“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个人所购外汇,可以汇出境外、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或按照有关规定携带出境。 第四条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购汇、结汇以及境外个人购汇,可以按本细则规定,凭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 第五条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第六条各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应按照本细则规定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真实性审核,不得伪造、变造交易。 银行应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完整录入相关信息。 第七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统计、监测、管理和检查。

《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注意事项及操作指南

《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注意事项及操作指南 为了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全员全额纳税申报工作,学校启用新的全员全额纳税《网上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该系统包括学生酬金及发放管理、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申报、校外人员劳务申报管理、年终奖管理等四大模块。从2016年1月开始,所有人员的个人所得全部通过《系统》申报后发放。 一、注意事项 (一)《系统》的登录路径为:武汉大学主页→信息门户→财务信息平台→网上申报管理系统。 (二)由人事部统一编制人事号的人员为校内人员,校内人员工资薪金所得需累计计税,各单位必须在财务部导入当月工资(每月10日)以后才能申报并发放岗位津贴及月度绩效、科研绩效、专家评审、考试考务等其他工薪酬金。校外人员的劳务报酬、稿酬、偶然所得等的发放以及学生的助学金、奖学金及酬金的发放不受此时间限制。 (三)非事业编制人员的薪酬发放按人事部《关于规范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发放程序的通知》执行。未由人事部统一编制人事号的部分临时工,经人事部审批后,通过校外人员劳务申报管理模块申报工资。 (四)校外人员的基本信息,由各发放单位自行录入。录入的信息主要包括证件号码、姓名、银行卡号及开户银行名称等。 (五)非项目负责人本人进行个人酬金的申报发放工作,需请项目负责人先通过“项目授权管理”对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授权。 (六)每次申报发放,一个“财务项目”一张申报单,同一张申报单的“发放项目”要求一致。 (七)发放学生助研、助管、助教费用,发放项目请选择“三兼费用”,按工资薪金计税。 (八)“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省部级奖金等免税事项请单独申报、发放,“发放项目”选择为免税酬金。 (九)年终奖只有经相关部门认定的残疾人员享受减免政策,其

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 本

附件 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通过境内银行进行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境内居民和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涉外收付款时,应通过经办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第三条境内银行应督促和指导境内居民和境内非居民办理申报,履行审核及发送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信息等职责,确保申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申报原则 第一节申报范围和申报主体 第四条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居民和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从境外收到的款项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项,以及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收付款。其中,境内居民个人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暂不申报。 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 1.以信用证、托收、保函、汇款(电汇、信汇、票汇)等结算方式办理的涉外收付款。

2.通过境内银行向境外发出支付指令的涉外收付款,及从境外向境内银行发出支付指令的涉外收付款。 3.涉外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 涉外收付款不包括由于汇路原因引起的跨境收支以及外币现钞存取。 第五条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机构居民身份认定的主要依据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个人居民身份认定的主要依据是在中国境内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实践中按照身份证、永久居留证、护照等有效证件中的国籍来认定其是否为居民个人。 第六条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从境外收到的款项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项,以及与境内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收付款,由境内居民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从境外收到的款项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项,应由经办银行按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流程和要求代其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且无需填写涉外收付纸质凭证。 上述发生涉外收付款业务的境内居民和境内非居民统称申报主体。 除银行自身非货币黄金进出口的涉外收付款应按照本实施细则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外,银行自身发生的其他涉外收付款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七条涉外收付款的数据信息按照采集方式分为基础信息和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规程

第一条为规范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以下称“网上申报系统” 操作使用、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确保系统安全高效运行根据国际 收支统计申报相关办法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网上申报系统是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国家“金宏工程” 的建设要求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办法进行开发用于采集国 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以下称“间接申报”和贸易进出口核销相关 数据的专用电子系统分为外汇局版、银行版和企业版。申报主体可 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间接申报申报方式包括纸质申报和网上申 报。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称“外汇 局”、办理间接申报业务的境内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称“境内 银行”以及开通网上申报的机构申报主体以下称“网上申报主 体”。 第四条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网上申报系统相 关工作外汇局分支局应按照属地原则指导督促下级局及辖内银行 相关工作境内银行应指导、培训并协助网上申报主体审核相关数 据接受外汇局的监督检查网上申报主体应向境内银行反映网上申 报系统相关问题接受境内银行的指导审核以及外汇局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外汇局、境内银行及网上申报主体应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 管理规定确保网上申报系统安全并履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保密的相关义务。

第二章组织机制与职责

第七条国家外汇管理局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建立协作机制 分工负责网上申报系统相关工作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网上申报系统相关工作答复外汇分局相关问题咨询 二制定和调整银行接口程序规范指导督促外汇局开展银行接 口程序验收工作 三制定和调整网上申报系统与进口核销系统、出口核报系统、 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相关数据接口规范以及数据归并关系 四负责境内银行接口方式切换、银行接入点变更、系统上线工作。 五负责维护系统参数、公共代码数据 六负责定期清理历史数据 七负责网上申报系统应急处理 八考核、考评外汇分局网上申报系统相关工作以及其对下级局 及辖内银行的指导情况 九负责网上申报系统运行维护。 第八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负责辖内网上申报系统日常管理和 具体实施工作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管理和实施辖内网上申报系统相关工作答复下级外汇局及辖内银行相关问题咨询二负责辖内银行接口程序验收工作三负责辖内进口核销系统、出口核报系统、贸易收付汇核查系 统相关数据归并关系调整下载、接收并检查网上申报系统导出给进 口核销系统、出口核报系统、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的数据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基本操作说明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是指办理涉外收入款及境内收汇业务的企业可通过登陆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1b11930999.html,/asone/)来进行涉外收入及境内收汇的国际收支信息和核销信息的申报。 目录 1.初始登陆操作说明 (1) 2.申报单的基本操作 (6) 3.出口收汇核销单号码录入及修改操作 (8) 企业用户的构成及使用权限: 管理员:银行为企业提供,此账号只能创建操作员,无法进行涉外收入申报工作。 操作员:必须由管理员创建而成,只能进行涉外收入申报工作。 ▲ 注意! 管理员用户代码:ba 操作员用户代码:自行设置,不能为ba。 1.初始登陆操作说明 ★ 第一次进入系统必须使用银行提供的管理员用户信息进行登录,步骤如下: 1.1 管理员登录(见图1-1) “机构代码”填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第8位后的“—”无需填写)。 “用户代码”为ba。

“用户密码”为银行提供的8位数字初始密码。 (图1-1) 1.2 修改密码(见图1-2) 登陆成功后,因为是管理员第一次登录,系统会自动要求修改密码,密码由数字+大小写英文字母组成,不能少于8位。 (图1-2) 1.3 操作员设置 修改后点击屏幕中间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进入操作界面(见图1-3)。

(图1-3) z进入创建操作员界面(见图1-4) 点击最上排菜单的“业务操作员维护”(见图1-4中的图1)。 点击“增加”(见图1-4中的图2)进入。 (图1-4) z增加操作员操作(见图1-5)

1)点击“增加”进入增加操作员界面。 2)填写“用户代码”、“用户名称”、“初始密码”等基本信息。 “用户代码”自行设置,不能重复。例:不能为ba,ba为管理员的用户代码。 “初始密码”自行设置,密码由数字+大小写英文字母组成,不能少于8位。 “用户代码”及“初始密码”为操作员登陆信息,请务必记牢! 3)在“未分配的角色列表”栏里点中“企业业务操作员”。 4)点”>”把“企业业务操作员”移至“已分配的角色列表”中。 5)点击保存按钮。 (图1-5) 1.4 操作员首次登陆(见图1-6) “机构代码”填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第8位后的“—”无需填写)。 “用户代码”为企业设置操作员时填写的用户代码。 “用户密码”为企业设置操作员时填写的初始密码。

关于外汇申报-企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操作指引

企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操作指引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实现国际收支平衡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采集方功能、促进申报主体自主申报推出的一种新的国际收支申报形式。申报主体通过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对跨境收支交易进行申报,将原来的纸质申报方式改为电子申报方式,仅需要登录互联网就可以完成国际收支申报。 本指引为帮助企业正确进行国际收支网上申报制定,对开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的步骤、网上申报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做了详细的说明,企业在开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时应仔细阅读本指引。 第一部分开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的步骤 企业到开户银行签订开通网上申报协议→开户银行开通企业网上申报→开户银行打印企业管理员代码、密码清单→企业根据申报操作指引进行实际业务操作 第二部分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的操作 一、浏览器设置 在使用系统之前需要首先在浏览器中进行受信任站点设置。浏览器版本要求IE6.0以上。 打开浏览器,选择菜单“工具”,点击“Internet 选项(O) …”,如图1。 图1 在“Internet 选项”弹出窗口中,选择“安全”页,单击选中“受信任的站点”,然后点击右下“默认 级别(D)”按钮,设置受信任站点的安全级别为“低”。如图2。

图2 点击“站点(S)…”按钮,在可信站点维护窗口中分别添加应用服务平台域名 https://www.sodocs.net/doc/1b11930999.html,和企业版域名https://www.sodocs.net/doc/1b11930999.html,,如图3和图4。点击确定保存设置并返回“Internet 选项”窗口。 图3 图4 最后在“Internet 选项”窗口点击确定按钮保存所有设置。 二、登录系统 在IE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https://www.sodocs.net/doc/1b11930999.html,/asone,然后回车,会出现登录首页。 在首页右侧用户登录框中,输入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用户代码和用户密码(详见银行为企业打印的“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系统简易操作说明(新)

网上申报系统简易操作说明 一、下载: 1、网上申报软件下载: 登陆百度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1b11930999.html,),在搜索栏中输入“北京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搜索结果中找到【北京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 2.0 正式版下载】,点击进入网页,点击【点击下载】按钮进入下载界面,点击【新浪本地下载】;。(建议将文件保存至电脑桌面,便于查找。) 2、网上申报软件升级包下载: 登陆百度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1b11930999.html,),在搜索栏中输入“北京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搜索结果中找到【北京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 2.0 正式版下载】,点击进入网页,点击【点击下载】按钮进入下载界面,点击【网上报税升级包汇总-新浪下载】。(建议将文件保存至电脑桌面,便于查找。) 3、证书下载: 登陆中兴通财慧网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1b11930999.html,),在网页右上角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和密码(见网上申报CA证书下载通知单)点击【登录】按钮,完善企业信息后,依次点击“我的业务”=》“业务状态查询”=》“CA证书”直接下载证书。(建议将文件保存至电脑桌面,便于查找。) 二、安装: 1.网上申报软件安装 双击网上申报软件安装程序文件,按提示进行操作,出现“系统声明”对话框,单击【同意】按钮继续,显示安装路径,如需更改安装路径,点击【浏览】选择您的安装目录后(建议安装默认路径),点击“下一步”继续安装,软件提示安装完毕,点击【完成】即可。 2.网上申报软件升级包安装 双击网上申报软件升级包安装程序文件,直接显示安装路径,如需更改安装路径,点击【浏览】选择您的安装目录(必须与网上申报软件安装路径一致),点击“下一步”继续安装,软件提示安装完毕,点击【完成】即可。 3.CA证书安装 双击安装证书,默认逐一点击【下一步】按钮直到安装完成(安装过程中需提供证书安装密码,证书安装密码为“1111”)。 升级注意事项: 出于完善程序功能、更新报表模板的目的,时常会发布新的程序升级文件。纳税人登录网上申报软件时,如有新的升级包发布,软件会自动弹出升级提示,纳税人只要按照提示操作即可。如自动升级不成功,纳税人可按网上申报软件升级包下载及安装方法操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 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 (汇发[2010]22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外汇 指定银行: 为适应涉外收付款业务的发展变化,完善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金融机构进行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国家外汇管 理局修订了《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辖内支局和银行,并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通过境内银行进行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确保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完整,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办法,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通过境内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凭证有《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对外付款 /承兑通知书》,其格式和内容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统一制定、修改,由境内银行按照有关涉外收付相关凭证规定的要求备案后自行印制。 《境外汇款申请书》、《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应作为付款人通过境内银行办理涉外付款业务的必要凭证和境 内银行涉外付款业务会计核算的必要凭证。 第三条通过境内银行发生涉外收入或涉外付款的非银行机构和个人(以下称“申报主体”),应及时、准确、 完整地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发生涉外收入的申报主体,应在解付银行解付之日(T)或结汇中转行结汇之日(T)后五个工作日(T+5)内办 理该款项的申报。

发生涉外付款的申报主体,应在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同时办理该款项的申报。 机构申报主体在办理涉外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前,应按照有关规定申领组织机构代码或特殊机构代码,并按 照本操作规程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境内银行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 下简称外汇局)申领金融机构代码和金融机构标识码,外汇局按规定受理申请并办理赋码工作。境内银行信息要素发生变更时,应按照金融机构代码和金融机构标识码信息要素变更流程办理。 外汇局应当在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外汇局版)中为开办国际收支业务的境内银行进行国际收支业务的开通/ 关闭设置。 第五条境内银行应确保基础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督促和指导申报主体办理申报,并履行审核 及发送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信息等职责。 第六条境内银行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的数据接口规范及有关规定,设计和开发其接口程序,实现银行自 身计算机处理系统与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之间的数据转换。 第七条境内银行及申报主体应当妥善保管《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和《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各自留存联。 纸质《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和《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保存期限至少为24个月,保存 期满后可自行销毁。国家外汇管理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境内银行应按照货物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的有关规定,将涉及货物贸易进口付汇核销项下的纸质《境外汇 款申请书》和《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外汇局留存联”报送外汇局。 第九条境内银行应对申报主体的有关信息进行保密。外汇局国际收支工作人员到境内银行或申报主体进行现场 核查时,应持有并出示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制发的《国际收支申报核查证》,并在境内银行或申报主体相关人员的陪同下进行。境内银行或申报主体应提供核查所需的资料和便利。第二章单位基本情况表 第十条境内银行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自行印制《单位基本情况表》一式两联(见附表), 并提供给机构申报主体使用。 第十一条凡在境内银行任何一家网点首次办理涉外收付款业务的机构申报主体,应填写《单位基本情况表》, 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营业执照》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申报主体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二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二

图3-1-17 2、申报单为网上申报 申报信息修改页面显示申报单的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此时申报信息为只读状态,不能修改。如图3-1-18所示:

图3-1-18 如果确认要修改由企业填写的申报信息,点击页面右上角“网申转纸质”选项,此时页面自动显示申报信息为可修改状态,如图3-1-19所示:

图3-1-19 修改申报信息,保存操作同上述对纸质申报数据的修改。 1.1.1.1.1注意事项 1.打开申报信息修改模块时,系统首先对当前 银行所属金融机构的申报信息维护方式进行验证。如果验证失败则提示错误,并且无法显示申报号码录入页面。 2.申报号码录入规则详见基础信息录入功能 的注意事项。

3.主要数据校验规则参考申报信息录入功能 的注意事项。 4.如果申报单为对公申报,用户可以修改银行 意见和企业意见;如果为对私申报,则只能 修改银行意见。 1.1.1.2 网上申报信息审核 银行对企业填写的申报信息和审核疑问反馈信息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并将审核结果息返回给企业。在进行审核操作的同时,可以修改网上申报数据,修改保存后申报状态为“已审核”,同时系统标记该申报单为“网申转纸质”。 如果企业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信息进行了修改,银行需要重新审核。 可以进行审核的申报单的状态包括待审核(已申报)、待审核(已修改/确认)和待审核(拒绝)。根据审核结果不同审核后的状态包括“审核不通过”和“审核通过”。 1.1.1. 2.1操作步骤 以银行业务操作员的身份登录系统,打开申报单管理->涉外收入申报单->网上申报信息审核。系统显示所有待审核申报单的查询列表页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操作指引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业务操作指引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实现国际收支平衡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采集方功能、促进申报主体自主申报推出的一种国际收支申报形式。申报主体通过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对跨境收入交易进行申报,将原来的纸质申报方式改为电子申报方式,仅需要登录互联网就可以完成国际收支申报。 本指引为帮助银行和企业正确进行国际收支网上申报而制定,对开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的步骤、网上申报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做了详细的说明。 第一部分开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的步骤 企业到开户银行签订开通网上申报协议→开户银行开通企业网上申报→开户银行打印企业管理员代码、密码清单→企业根据申报操作指引进行实际业务操作 第二部分银行端为企业开通网上申报功能 一、客户填写单位基本情况表 客户到开户银行填写《单位基本情况表》,填写相关基本信息,其中,申报方式选择“开通网上申报”,见下图:

二、银行开通网上申报功能 银行经办人员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https://www.sodocs.net/doc/1b11930999.html,/asone),国际收支申报---网上申报管理---企业网上申报管理,输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点击查询,在“开通/关闭网上申报”栏选择开通,点击“确认”,点击“打印初

始密码”,打印出“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用户信息”,将打印件交给客户,如下图:

三、银行应告知客户的几个重要注意事项 1.客户自办理开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次日起发生的业务,才可以通过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当日及以前发生的业务依然使用纸质申报。 2.客户如不再进行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的,需要到银行办理国际收支网上申报关闭手续。 3.如客户曾经开通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应用服务平台上的网上业务(如贸易收付汇核查业务),并且修改过登陆密码,则应使用修改过的密码进行登陆。 4.客户后续需根据银行打印的《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用户信息》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应用服务平台(https://www.sodocs.net/doc/1b11930999.html,. cn/asone),使用用户名称(用户管理员)和用户密码进行用户权限设置,之后再使用设置好的经办用户办理网上国际收支申报业务。 第三部分企业客户端操作流程 一、浏览器设置 在使用系统之前需要首先在浏览器中进行受信任站点设置。浏览器版本要求IE6.0以上。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网上退休审核篇)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 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网上退休审核篇) 目录 目录 (1) 一、养老金申领 (2) 二、发放形式调整 (6) 三、计划生育奖励申领 (7) 四、养老金卡折查询 (8) 五、申报表打印 (9) 六、核定表打印 (9) 七、业务撤销 (10)

为方便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办理网上退休审核手续。 单位在办理相关业务时,请按照程序提示的内容,录入数据,经校验通过后可以打印养老金核定信息,并从下月起发放养老金。 在办理网上退休审核业务时,对部分账户信息有疑义,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情形的人员,经系统校验未通过的,单位应携带养老金申领的相关申报资料,至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办理申领手续。 一、养老金申领 (一)点击进入“网上退休审核”页面。

(二)点击“网上退休审核”菜单,进入“养老金申领”界面。 (三)按照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核定办法,满足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前,应当向退休到龄人员做好政策解释和告知工作,并收取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作为办理申领养老金手续所需提供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操作步骤: 1、录入养老金申领人员公民身份号码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将自动校验您录入的人员身份信息。校验通过后,可继续录入其它相关信息;若校验不通过,系统会提示相关信息,经核对公民身份证信息后,再次重新录入。 2、校验通过后,系统会在“个人信息”和“个人登记信息”区域自动显示养老金申领人员的相应信息,核对无误后再录入其它相关信息。 3、发放形式:养老金的发放形式可以选择自行提供银行卡折,或选择自行提供银行卡折(异地)。 (1)自行提供银行卡折。页面显示本市养老金发放的所有银行,操作人员选择相关银行后,再录入银行卡折的账号。 选择自主提供卡折的人员,相关信息经银行校验通过的,从次月起可使用该卡折领取养老金;校验未通过的,社保经办机构 将根据自主提供卡折所对应的银行,为您制作一张新卡,以确保

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

附件4: 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通过境内银行进行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确保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完整,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1995年9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第2号令发布)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通过境内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凭证有《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其格式和内容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统一制定、修改,由银行按有关规定备案后自行印制。 《境外汇款申请书》、《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应作为付款人通过境内银行办理对境外付款业务的必要凭证和境内银行对境外付款业务会计核算的必要凭证。 第三条通过境内银行收到境外款项或向境外支付款项的非银行机构和个人(以下称“申报主体”),应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收到境外款项的申报主体,应在解付银行解付之日或结汇中转行结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该款项的申报。

向境外支付款项的申报主体,应在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同时办理该款项的申报。 机构申报主体在办理涉外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前,应按照有关规定申领组织机构代码或特殊机构代码,并按照本操作规程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境内银行应向所在地外汇局申领金融机构代码和金融机构标识码,所在地外汇局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汇综发[2009]82号)有关规定受理金融机构代码和金融机构标识码的申领工作。境内银行信息要素发生变更时,参照金融机构代码和金融机构标识码申领流程办理。 第五条境内银行应确保基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督促和指导申报主体办理申报,并履行审核及发送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信息等职责。 第六条境内银行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的数据接口规范及有关规定,设计和开发其接口程序,实现银行自身计算机处理系统与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之间的数据转换。 第七条境内银行及申报主体应当妥善保管《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和《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各自留存联。 第八条境内银行应于月后十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收集的纸质《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和《对外付款/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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