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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给排水施工及验收规范

市政道路给排水施工及验收规范
市政道路给排水施工及验收规范

市政道路给排水施工及验收规范

篇一:市政排水工程验收规范

一、管道线路测量定位:

1、测量前先复核水准点,符合规范要求。

2、在测量过程中,沿管道线路应设临时水准点,水准点间距不大于100m并与原水准点相闭合。施工水准点应按顺序编号,并测定相应高程。

3、若管道线路与地下原有构筑物交叉,必须在地面上用标志标明位置。

4、定线测量过程应作好准确记录,并标明全部水准点和连接线。

5、根据图纸和现场交底的控制点,进行管道和井位的复测,做好中心桩、方向桩固定井位桩的验桩、拴点工作,测量高程闭合差要满足规范要求。

6、施工过程中发现桩钉错位或丢失及时校正或补桩。

二、沟槽开挖: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开槽以机械开挖人工配合的方式

1

进行。

管道槽底部的开挖宽度为:

B=D1+2b1

式中B—管道槽底部的开槽宽度(?);

D1—管道结构的外缘宽度(?)

b1—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

槽下有地下水时管道一侧应加宽400?。

各种管径的开挖宽度根据上式计算得出。

2、按设计图纸要求和测量定位的中心线,依据沟槽开挖尺寸,撒好灰线。

3、采用机械挖槽时,应向机械司机详细交底,交底内容一般包括挖槽断面、堆土位置,现有地下构筑物情况及施工技术、安全要求等,并应指定专人与司机配合,其配合人员应熟悉机械挖土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并与测量人员配合,及时量测槽底高程和宽度及放坡,防止超挖及放陡坡。

4、机械挖槽,应确保槽底土壤结构不被扰动和破坏,开挖时应在设计槽底高程以上保留20?左右一层不挖,用人工清底(机挖人清)。

5、人工清挖槽时,应认真控制高程和宽度,并保护槽底土壤结构不受破坏。

堆土边缘至槽边的距离应根据运输工具而定。

三、雨、污水管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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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道安装:

砂石基础:沟槽开挖边坡,施工可根据管道安装条件及土质情况自行调整。

回填砂石基础时,应根据砂石基础的厚度分层回填、夯实,整平砂石后用平板振捣夯夯实,夯实的密实应达到95%以上,应保持砂石的基础的含水量。混凝土基座按规范规定施工,基座尺寸及沉降缝位置应符合图纸要求,沉降缝位置应与管节的接缝位置相一致。

承插口管道地基的原状土层不得扰动,其地基承载力不应低于0.06Mpa,否则应进行地基处理。

管道铺设:

(1)管道铺设前的准备工作

1)准备好施工机具、工具、吊运设备、承插管、橡胶圈、润滑剂等材料。

2)复核沟槽中心线和基础标高。

3)清除承口内表面和插口外表面的油污、杂物。

4)按管径选用相应的橡胶圈,并检查橡胶圈外观应无气泡、裂缝及碰伤等缺陷。

5)准备好润滑剂,用刷子、布头沿插口涂刷一遍,然后将橡胶圈平滑套入,橡胶密封圈放置位置。

(2)安管顺序:

1)从下游排向上游,插口向下游,承口向上游。以吊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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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第一节管,将管头放在已弹好线的检查井井墙内壁处(承口放在来水方向,若是插口则放在出水方向),按照井中测桩(既是中心桩又是高程桩)找好中心线及两端高程后,才能松吊回臂。

2)继续系稳第二、第三节管并随稳随测后端中线和高程直到另一检查井。带承口的半节管排在检查井的进水方向,带插口的半节管排在检查井的出水方向。

3)为准确控制管位,须在第一节管的两端用支撑控制并固定。

4)并以此做为调节下一节管端头中线位置及调整后的管头固定方法。

(3)管节合拢采用两只3t手扳葫芦方法:

手扳葫芦一端用钢丝绳与承口拉钩连接,另一端作为固定反力端,管节合拢时两只手扳葫芦应放置在管节水平直径处,拉钩勾在被合拢管节的承口壁,手扳葫芦反力端可用钢丝绳,卡扣等固定于临时方木,合拢时两只手扳葫芦应同步拉动,使管节合拢。

(4)管子承插就位,放松钢丝绳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复核管节的高程(标高)和中心线。高程有误差时利用吊车系管点动找准;高时用特别小铲除去砂层,低时塞入砂料并用?小锺击实。

检查承插口之间的间隙为9mm~1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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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位稳好后,可用2组4个楔形混凝土块以90?支承角,置于管道两侧底角处楔紧,其纵向位置每组距离管端1,5处。

(二)、雨水方沟施工:

1、雨水方沟施工工序:

验槽线?挖槽?钎探验收?支模?浇筑垫层混凝土?绑扎钢筋、安装止水带?支模?浇筑混凝土基础?抹面?安装盖板?回填

2、槽底经验收合格后,即进行支模,按设计规定垫层宽度,高度,几何尺寸支好模板,模板以钢模为主,木模为辅,后背用木方及架子管连接固定,支撑木与槽帮垫好木楔子固定,使整体模板牢固可靠,模板内侧每隔5米加净距支撑木,保证结构尺寸准确,经驻地监理验收合格后,进行浇筑垫层混凝土和混凝土养生。

3、钢筋绑扎:在平基强度达到5Ma以上进行钢筋绑扎,绑扎时按设计钢筋间距尺寸,在垫层上弹线,控制钢筋间距,且每隔1.5米间距设架立筋一道,保持上层钢筋的整体平整和钢筋的净保护层的要求。同时用同标号砂浆垫块把底层网筋托起达到钢筋净保护层要求。

5、钢筋绑扎安装:钢筋绑扎按设计规定铺筋,交点特别是双向受力筋必须全部绑扎牢靠,同时保证受力筋不产生偏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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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钢筋搭接: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符合下表规定,受压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为受拉钢筋绑扎接头搭接长度的0.7倍。且其搭接接头应相互错开,相邻两根钢筋搭接接头最小间距为0.5米。

钢筋搭接如下表:

钢筋绑扎时配置的钢筋级别、规格、根数和间距均应符合设计要求。绑扎或焊接的钢筋骨架不得变形、松脱和开焊现象。

7、伸缩缝:在弹钢筋位置线的同时,根据设计要求弹出伸缩缝正确位置线,砖墙的伸缩缝与底板的伸缩缝应垂直贯通,伸缩缝的间隙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止水带位置应正确牢固,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应保证止水带不变位、不垂、不浮,止水带附近混凝土应振捣密实。

8、支模浇筑混凝土:按设计规定结构尺寸支装模板,模板垂直平整、牢固可靠,浇筑混凝土时采用行夯振捣或平板振捣器,木抹搓平,墙体部位搓成麻面,其它部位压实抹光。达到设计要求及市政规范规定要求。

9、砌砖:根据弹出墙体宽度线和高程点处的层数杆拉线找平,底层用C10豆石混凝土找平,摆砖撂底,砌墙应上下错缝,内外搭接,但最下层和最上一层砖应用丁砖砌筑,且必须灰浆

饱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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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安装盖板:盖板使用经过住地监理工程师考察合格的生产厂家供应盖板及小型构件,上盖板时铺设1:2水泥砂浆。

(三)、混凝土工程:

本施工范围位于市区内,拟采用商品混凝土。

混凝土运至浇筑地点,应符合浇筑规定的塌落度,当有离析现象时,必须在浇筑前进行二次搅拌。混凝土从搅拌机中卸出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夏季不得超过90分钟。

对模板及其支架、钢筋和预埋件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浇筑混凝土。在浇筑混凝土前,对模板内的杂物和钢筋上的油污等应清理干净,模板应已刷好脱模剂,对模板的缝隙和孔洞应予堵严,对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不能有积水。

踏步的安装应与井室支模同时进行,且安装位置正确,在混凝土达到抗压强度前不得踩踏,同时安装预留支管,支管与井壁衔接处应填充严密。所有预留管长度均为结构内皮往外70厘米。

使用振捣棒时,捣实混凝土的移动间距不得大于振捣棒作用半径的1.5倍,振捣棒与模板的距离不应大于其作用半径的0.5倍,应避免碰撞钢筋、模板、预埋件等。振捣棒插入下层混凝土内的深度不得小于300毫米。

(四)、混凝土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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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浇筑完毕的混凝土采用塑料布及草帘覆盖,应保持塑料布内的混凝土湿润。混凝土的浇水养护时间在春季对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天,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天。

(五)、井底底板混凝土:

井底底板混凝土浇筑前要对底板中线桩、高程线进行复核。采用平板振捣器振捣。用溜槽下混凝土时要避免骨料分离,要控制好混凝土塌落度。浇筑完成后,及时采取保温、养护措施。

(六)、井室砌筑工程:

砌砖前必须对砌筑所用材料进行检验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砌砖前必须检查基底的尺寸,高程及底板混凝土强度是否符合要求。砌圆井时应随时掌握直径尺寸,井室(筒)内的踏步在安装前刷防锈漆,砌筑时应注意踏步相互间尺寸,并用砂浆埋固。

1)与混凝土基础相接的砌筑面应先清扫,并用水冲刷干净。

2)砌砖前应根据所放井位线,撂底摆缝确定法砌筑。

3)砌井时,砂浆应满铺满挤,灰缝不得有竖向通缝,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一般以1?为标准。

4)砌墙如有抹面,应随砌随将挤出砂浆刮平,如为清水墙,应随砌随刮缝,其缝深1?为宜,以便勾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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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闭水试验:

管道安装完毕,还土之前应进行闭水试验,试验按《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第10.3节方法进行,验收标准按《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具体做法如下:

1)胸腔还砂全部完成后即可进行闭水试验。

2)闭水试验的水位,应为试验段上游管道内顶以上2m,如上游管道内顶水位由于井室限制,2m(但不得,0.5m时,其允许渗水量可按:水位,2m的允许渗水量=?H/2×允许渗水量,H为上游管内顶至试验水位的高度(单位为m)。

3)闭水试验应在管道与检查井灌满水经过24小时后再进行,

4)对渗水量的测量时间?30min。

实测渗水量按下式计算q=W/T?L。

q―实测渗水量(L,min?m)

W―补水量(L)

T―观测时间(min)

L―试验段长度(m)

允许渗水量D=400,20m3/d?km、D=500,22m3/d?km、D=700,26m3/d?km。

四、各种管线的土方回填:

由于管线工程完成后即进行道路工程施工,所以回填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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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把握整体工程质量的关键,是施工的重点。管线结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回填施工,且回填尽可能与沟槽开挖施工形成流水作业。

1、为了保证回填土的质量,在现场办公区设土工试验室,以便随时掌握回填土的含水量及压实密实度。

2、回填土的含水量必须符合要求,当回填土的含水量过大时,根据天气、现场情况,采用晾晒或掺拌石灰粉的措施,以达到回填土的最佳含水量。

3、为了避免井室周围下沉的质量通病,在回填施工中应采用双填法进行施工,即井室周围必须与管道回填同时进行。待回填施工完成后对井室周围进行2次台阶形开挖,然后用9%灰土重新进行回填。

4、管顶以上0.5m范围内用人工夯填,每层压实厚度不大于15cm。管顶1.5m以上用推土机配合压路机进行回填。具体施工操作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5、回填土高度至路床以下15cm为止,待该施工段全部管线工程完成后,集中对该部分进行回填压实处理,以保证路基的整体性和稳定性。

6、回填前清除槽内杂物、排除积水。

7、沟槽两侧须同时回填,且两侧高差不得超过30?,管顶以上50?范围内应特别注意夯实设备的选

用,以防止对管道结构造成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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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回填土每层虚铺厚度为20,25?。

9、回填土中不得有碎砖、石块。

10、分段回填时,相邻段的接茬应呈阶梯状,且不得漏夯。

11、胸腔土密实度为95%以上,管顶以上50?范围内填土密实度为87%以上。

12、每层回填完成后必须经质检员检查、试验员检验认可后方准进行下层回填工作。

篇二:GB50268-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条文说明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tance of water and

sewerage pipeline works

GB 50268—200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9年5月1日

2008—10—15发布 2009—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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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68—2008,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1.9、3.1.15、3.2.8、9.1.10、9.1.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97

和《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3—9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8年10月15 日

前言

本规范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由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97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的深入的调查研究和专题研讨,总结了我国各地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原则,参考了有关国内外相关规范,并以多种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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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规定的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土石方与地基处理、开槽施工管道主体结构、不开槽施工管道主体结构、沉管和桥管施工主体结构、管道附属构筑物、管道功能性试验及附录。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和积累资料,随时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寄交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虎桥路6号,邮编:100044;E-mail:kjb@https://www.sodocs.net/doc/245117601.html,)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公用事业分站、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北京市自来水设计公司、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广东工业大学、重庆大学、西安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武汉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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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给排水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焦永达、苏耀军、杨毅、王洪臣、于清军、李强、郑进玉、曹洪林、李俊奇、岳秀平、王和平、蔡达、袁观洁、张勤、王金良、刘彦林、游青城、葛金科、孙连元、李绍海、刘青

目次

1 总则 (5)

2 术语 (6)

3 基本规定 (8)

3.1 施工基本规定 (8)

3.2 质量验收基本规定 (12)

4 土石方与地基处理 (15)

4.1 一般规定 (15)

4.2 施工降排水 (16)

4.3 沟槽开挖与支护 (17)

4.4 地基处理 (22)

4.5 沟槽回填 ................ 23 4.6 质量验收标准 ........... 27 5 开槽施工管道主体结构 .........

32 5.1 一般规定 ............... 32 5.2 管道基础 ............... 36 5.3 钢管安装 ............... 38 5.4 钢管内外防腐 ........... 43 5.5 球墨铸铁管安装 ......... 53 5.6 钢筋混凝土管及预(自)应力混凝土管安装 .................. 54 5.7 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安装 .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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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玻璃钢管安装 (58)

5.9 硬聚氯乙烯管、聚乙烯管及其

复合管安装 (59)

5.10 质量验收标准 (61)

6 不开槽施工管道主体结构 (75)

6.1 一般规定 ................ 75 9 管道功能性试验 ..............

177 9.1 一般规定 .............. 177 9.2 压力管道水压试验 ...... 178 9.3 无压管道的闭水试验 .... 185 9.4 无压管道的闭气试验 . (188)

6.2 工作井 (82)

6.3 顶管 (86)

6.4 盾构 (98)

6.5 浅埋暗挖 (103)

6.6 定向钻及夯管 (110)

6.7 质量验收标准 (116)

7 沉管和桥管施工主体结构 (141)

7.1 一般规定 (141)

7.2 沉管 (143)

7.3 桥管 (153)

7.4 质量验收标准 (156)

8 管道附属构筑物 (168)

8.1 一般规定 (168)

15

8.2 井室 (168)

8.3 支墩 (171)

8.4 雨水口 (171)

8.5 质量验收标准 (172)

9.5 给水管道冲洗与消毒 .... 189 附录A 给排水管道工

程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 ................... 190 附录B 分

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193 附录

C 注水法试验 ............. 206 附录

D 闭水法试验 ............. 208 附录

E 闭气法试验 ............. 210 附录

F 混凝土结构

无压管道渗水量测与评定方法 ..................... 213 附录G 钢

筋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缺陷评定方法 ....................... 216 附

录H 聚氨酯(PU)涂层 ......... 217 H.1 聚氨酯涂料 ............ 217 H.2 涂敷工艺 .. (219)

H.3 涂层质量检验 .......... 220 本规范用词说明 .. (220)

条文说明 (221)

1 总则 (221)

2 术语 (222)

3 基本规定 (224)

4 土石方与地基处理 (227)

5 开槽施工管道主体结构 (233)

6 不开槽施工管道主体结构 (241)

7 沉管和桥管施工主体结构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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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管道附属构筑物 (251)

9 管道功能性试验 (252)

附录A 给排水管道工程分项、分

部、单位工程划分 (257)

1 总则附录B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257 附录C 注水法试验 .......... 258 附录D 闭水法试验 .......... 258 附录E 闭气法试验 .......... 258 附录F 混凝土结构无压管道渗水量测与评定方法 ...............

258 附录G 钢筋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缺陷评定方法 ................. 259 附录H 聚氨酯(PU)涂层 (259)

1.0.1 为加强给水、排水(以下简称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管理,规范施工技术,统一施工质量检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城镇公共设施和工业企业的室外给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工业企业中具有特殊要求的给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

1.0.3 给排水管道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接触饮用水的产品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用的产品。

1.0.4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与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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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市政道路及给排水现行规范及标准

(一)工程施工采用的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及规范规程

1(建设法规

(1)《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4)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2(质量技术规范、标准

(1)GB50026-2007 《工程测量规范》;

(2)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GBJ25-90《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4)GB50268-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5)GB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6)JGJ120-99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7)CJJ3,90《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8)GBJ235-97 《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9)JGJ55-2000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10)JGJ52-9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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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GBJ75-99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12)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规范》

(13)GB/T14684-2001 《建筑用砂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4)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1)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2)JGJ46-2005

(3)JGJ33-86

(4)JBJ3787-83

4(文明施工规范、标准

(1)GB12523-90

(2)GB12524-90

5(资料归档规范、标准

(1)GB/50328—2001

(2)GB/T50326-2001

; ; 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建筑施工现场界噪音限制》; 《建筑施工现场界噪音测量方法》;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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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道路桥梁专业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092-96

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97-87

道路工程术语标准 GBJ124-88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GB50162-92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1-90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2-90

粉煤灰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4-97

城市桥梁设计准则 CJJ11-93

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 CJJ99-2003

城市道路除雪作业技术规程 CJJ/T108-2006

钢渣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35-90

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CJJ36-90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37-90

热拌再生沥青混合料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43-91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44-91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45-91

柔性路面设计参数测定方法标准 CJJ/T59-94

路面稀浆封层施工规程 CJJ66-95

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 CJJ69-95

城镇地道桥顶进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74-99

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 CJJ7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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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锁型路面砖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79-98

固化类路面基层和底基层技术规程 CJJ/T80-98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89-2001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50-2001

5 给水排水专业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1997年版) GBJl3-8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1997年版) GBJ14-87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1997年版) GBJ15-88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35-2003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50069-2002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GB/T50106-2001

给水排水设计基本术语标准 GBJ125-89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1-90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97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 GB50296-99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 GB/T50331-2002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 GB50332-2002

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 CJJ110-2006

建筑给水聚乙烯类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98-2003 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10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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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范 GB/T50349-2005 城市用水分类标准 CJ/T 3070-1999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3-90

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CJJ685

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 CJJ31-89 含藻水给水处理设计规范CJJ32-89

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 CJJ40-91

城镇给水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 CJJ41-92 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 CJJ/T54-93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35-2002

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58-94 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02

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CJJ60-94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 CJJ/T68-96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 CJJ9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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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模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4 模板分项工程 说明: 4 模板分项工程 模板分项工程是为混凝土浇筑成型用的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安装、拆除等一系列技术工作和完成实体的总称。由于模板可以连续周转使用,模板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通常根据模板安装和拆除的数量确定。 4.1 一般规定 4.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说明:4.1.1 本条提出了对模板及其支架的基本要求,这是保证模板及其支架的安全并对混凝土成型质量起后果要作用的项目。多年的工程实践证明,这些要求对保证混凝土结构的施工质量是必需的。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4.1.2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 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 说明:4.1.2 浇筑混凝土时模板及支架在混凝土重力、侧压力及施工荷载等作用下胀模(变形)、跑模(位移)甚至坍塌的情况时有发生。为避免事故,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出了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维护和发生异常情况时进行处理的要求。 4.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说明:4.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对避免重大工程事故非常重要,在制订施工技术方案时应考虑周全。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混凝土结构可能尚未形成设计要求的受力体系,必要时应加设临时支撑。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及支顶易被忽视而造成结构缺陷,应特别注意。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4.2 模板安装 主控项目 4.2.1 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 说明:4.2.1 现浇多层房屋和构筑物的模板及其支架安装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以利于混凝土重力及施工荷载的传递,这是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的有效措施。 本规范中,凡规定全数检查的项目,通常均采用观察检查的方法,但对观察难以判定的部位,应辅以量测检查。 4.2.2 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说明:4.2.2 隔离剂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可能对混凝土结构受力性能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故应避免。 一般项目 4.2.3 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 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3 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土石方与地基处理 1、管道交叉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满足管道间最小净距的要求,且按有压管道避让无压管道、支管道避让干线管道、小口径管道避让大口径管道的原则处理 (2)新建给排水管道与其他管道交叉时,应按设计要求处理;施工过程中对既有管道进行临时保护时,所采取的措施应征求有关单位意见。 (3)新建给排水管道与既有管道交叉部位的回填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使回填材料与被支承管道贴紧密实。 2、给排水管道铺设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沟槽。回填前,应符合下列规定:(1)预制钢筋混凝土管道的现浇筑基础的混凝土强度、水泥砂浆接口的水泥砂浆强度不应小于5MPa (2)现浇钢筋混凝土管渠的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3)混合结构的矩形或拱形管渠,砌体的水泥砂浆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4)井室、雨水口及其他附属构筑物的现浇混凝土强度或砌体水泥砂浆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5)回填时应采取防止管道发生位移或损伤的措施 (6)化学建材管道或管径大于900mm的钢管、球墨铸铁管等柔性管道在沟槽回填前,应采取措施控制管道的竖向变形 (7)雨期应采取措施防止管道漂浮 沟槽回填 1、沟槽回填从管底基础部位开始到管顶以上500m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回填;管顶500mm 以上部位,可用机械从管道轴线两侧同时夯实;每层回填高度不应大于200mm; 2、管道位于车行道下,铺设后即修筑路面或管道位于软土地层以及低洼、沼泽、地下水位高地段时,沟槽回填宜先用中、粗砂将管底腋角部位填充密实后,再用中、粗砂分层回填到管顶以上500mm; (1) 3、土方开挖应保证施工范围内的排水畅通,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地面水或雨水流入沟槽。 4、直埋管道的土方开挖,宜以一个补偿段作为一个工作段,一次开挖至设计要求。在直埋 保温管接头处应设工作坑,工作坑宜比正常断面加深、加宽250~300mm。 回填工程 1、直埋保温管道沟槽回填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回填前,应修补保温管外护层破损处 (2)管道接头工作坑回填可采用水撼砂的方法分层撼实 (3)回填土中应按设计要求铺设警示带 (4)弯头、三通等变形较大区域处的回填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5)设计要求进行预热伸长的直埋管道,回填方法和时间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2、回填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回填料的种类、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回填土时沟槽内应无积水,不得回填淤泥、腐殖土及有机物质

分项工程验收标准模板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第一部分路基路面工程 一路基 1.土方路基 1)实测项目: 2) 外观鉴定 1. 路基表面平整, 边线直顺, 曲线圆滑。 2. 路基边坡坡面平顺, 稳定, 不得亏坡, 曲线圆滑。 3. 取土坑、弃土堆、护坡道、碎落台的位置适当, 外形整齐、美观, 防止水土流失。

2.石方路基 1) 实测项目: 2) 外观鉴定: 1.上边坡不得有松石。 2.路基边线直顺, 曲线圆滑。二排水工程 1.管道基础、管节安装 1) 实测项目:

2) 外观鉴定 1. 管道基础混凝土表面平整密实, 侧面蜂窝不得超过该表面积的1%, 深度不超过10mm。 2. 管节铺设直顺, 管口缝带圈平整密实, 无开裂脱皮现象。 3 .抹带接口表面应密实光洁, 不得有间断和裂缝、空鼓。 2.检查( 雨水) 井 1) 实测项目: 2) 外观鉴定 1. 井内砂浆抹面无裂缝。 2. 井内平整圆滑, 收分均匀。 3 .井框、井盖安装必须平稳, 井口周围不得有积水。

3.浆砌排水沟 1) 实测项目: 2) 外观鉴定 1.砌体内侧及沟底应平顺。 2.沟底不得有杂物。 3 .砌体抹面应平整、压光、直顺, 不得有裂缝、空鼓现象。 三防护工程及其它砌筑工程 1.砌体挡土墙 1) 实测项目:

2) 外观鉴定 1.砌体表面平整, 砌缝完好、无开裂现象, 勾缝平顺、无脱落现象。 2.泄水孔坡度向外, 无堵塞现象。 3.沉降缝整齐垂直, 上下贯通。 1.挡土墙墙背填土 1) 实测项目: 2) 外观鉴定 1.填土边面应平整, 边线直顺。 2.边坡平顺稳定, 不得亏坡, 曲线圆滑。 2.锥、护坡 1) 实测项目:

室外给水管道安装施工质量验收要求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Water supply drainage and heating works

目录 1 一般规定…………………………………………… 2 给水管道安装…………………………………………… 3 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安装……………………… 4 管沟及检查井……………………………………………

室外给水管网安装 1 一般规定 1.1 本章适用于民用建筑群(住宅小区)及厂区的室外给水 管网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1.2 输送生活给水的管道应采用塑料管、复合管、镀锌钢管或给水铸铁管。塑料管、复合管或给水铸铁管的管材、配件,应是同一厂家的配套产品。 1.3 架空或在地沟内敷设的室外给水管道其安装要求按室 内给水管道的安装要求执行。塑料管道不得露天架空铺设,必须露天架空铺设时应有保温和防晒等措施。 1.4 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的安装位置、型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给水管道安装 主控项目 2.1 给水管道在埋地敷设时,应在当地的冰冻线以下,如必须在冰冻线以上铺设时,应做可靠的保温防潮措施。在无冰冻地区,埋地敷设时,管顶的覆土埋深不得小于500mm,穿越道路部位的埋深不得小于700mm。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2.2 给水管道不得直接穿越污水井、化粪池、公共厕所等污染源。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3 管道接口法兰、卡扣、卡箍等应安装在检查井或地沟内,不应埋在土壤中。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4 给水系统各种井室内的管道安装,如设计无要求,井壁距法兰或承口的距离:管径小于或等于450mm 时,不得小于250mm;管径大于450mm 时,不得小于350m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2.5 管网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 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混凝土模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混凝土模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4 模板分项工程 说明: 4 模板分项工程 模板分项工程是为混凝土浇筑成型用的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安装、拆除等一系列技术工作和完成实体的总称。由于模板能够连续周转使用,模板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一般根据模板安装和拆除的数量确定。 4.1 一般规定 4.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说明:4.1.1 本条提出了对模板及其支架的基本要求,这是保证模板及其支架的安全并对混凝土成型质量起后果要作用的项目。多年的工程实践证明,这些要求对保证混凝土结构的施工质量是必须的。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4.1.2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 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 说明:4.1.2 浇筑混凝土时模板及支架在混凝土重力、侧压力及施工荷载等作用下胀模(变形)、跑模(位移)甚至坍塌的情况时有发生。为避免事故,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出了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维护和发生异常情况时进行处理的要求。

4.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说明:4.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对避免重大工程事故非常重要,在制订施工技术方案时应考虑周全。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混凝土结构可能尚未形成设计要求的受力体系,必要时应加设临时支撑。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及支顶易被忽视而造成结构缺陷,应特别注意。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4.2 模板安装 主控项目 4.2.1 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 说明:4.2.1 现浇多层房屋和构筑物的模板及其支架安装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以利于混凝土重力及施工荷载的传递,这是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的有效措施。 本规范中,凡规定全数检查的项目,一般均采用观察检查的方法,但对观察难以判定的部位,应辅以量测检查。 4.2.2 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基本简介: 《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本资料为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条文解读),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建筑企业多年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设计、材料、施工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增加了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水系统安装、换热站安装、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以及新材料(如:复合管、塑料管、铜管、新型散热管、快装管件等)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 《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质量管理(5)材料设备管理(6)施工过程质量控制(7)室内给水系统安装(8)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9)室内排水系统安装(10)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安装等内容,其中术语的基本内容如下: 2.0.1 给水系统water supply system 通过管道及辅助设备,按照建筑物和用户的生产、生活和消防的需要,有组织的输送到用水地点的网络。 2.0.2 排水系统drainage system 通过管道及辅助设备,把屋面雨水及生活和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污水、

废水及时排放出去的网络。 2.0.3 热水供应系统hot water supply system 为了满足人们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对水温的某些特定要求而由管道及辅助设备组成的输送热水的网络。 2.0.4 卫生器具sanitay fixtures 用来满足人们日常生活中各种卫生要求,收集和排放生活及生产中的污水、废水的设备。 2.0.5 给水配件water supply fittings 在给水和热水供应系统中,用以调节、分配水量和水压,关断和改变水流方向的各种管件、阀门和水嘴的统称。 2.0.6 建筑中的水系统intermediate water system lf building 以建筑物的冷却水、沐浴排水、盥洗排水、洗衣排水等为水源,经过物理、化学方法的工艺处理,用于厕所冲洗便器、绿化、洗车、道路浇洒、空调冷却及水景等的供水系统为建筑中水系统。 2.0.7 辅助设备auxiliaries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系统中,为满足用户的各种使用功能和提高运行质量而设置的种种设备。 2.0.8 试验压力test pressure 管道、容器或设备进行耐压强度和气密性试验规定所要达到的压力。 2.0.9 额定工作压力rated wording pressure 指锅炉及压力容器出厂时所标定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

混凝土模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混凝土模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4 模板分项工程 说明: 4 模板分项工程 模板分项工程是为混凝土浇筑成型用的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安装、拆除等一系列技术工作和完成实体的总称。由于模板可以连续周转使用,模板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通常根据模板安装和拆除的数量确定。 4.1 一般规定 4.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说明:4.1.1 本条提出了对模板及其支架的基本要求,这是保证模板及其支架的安全并对混凝土成型质量起后果要作用的项目。多年的工程实践证明,这些要求对保证混凝土结构的施工质量是必需的。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4.1.2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 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 说明:4.1.2 浇筑混凝土时模板及支架在混凝土重力、侧压力及施工荷载等作用下胀模(变形)、跑模(位移)甚至坍塌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避免事故,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出了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维护和发生异常情况时进行处理的要求。 4.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说明:4.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对避免重大工程事故非常重要,在制订施工技术方案时应考虑周全。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混凝土结构可能尚未形成设计要求的受力体系,必要时应加设临时支撑。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及支顶易被忽视而造成结构缺陷,应特别注意。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4.2 模板安装 主控项目 4.2.1 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 说明:4.2.1 现浇多层房屋和构筑物的模板及其支架安装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以利于混凝土重力及施工荷载的传递,这是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的有效措施。 本规范中,凡规定全数检查的项目,通常均采用观察检查的方法,但对观察难以判定的部位,应辅以量测检查。 4.2.2 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总则 1.O.1 为加强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节约材料,提高经济效益.特翩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和工业区的室外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应按设计文件和施工图施工。变更设计应经过设计单位同意。 1.O.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管材、管道附件等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用于生活饮用水的管道,其材质不得污染水质。 1.0.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爆、环境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1.O.6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施工准备 2.0.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当施工单位发现施工图有错误时,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挺出变更设计的要求。 2.0.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根据旌工需要进行调查研究,并应掌握管道沿线的下列情况和资料t 2.O.2.1现场地形、地貌、建筑物各种臂线和其他设施的慵阮 2.O.2.2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2.O.2.3气象资料} 2.O.2.4工程用地、交通运输及排水条件 2.O.2.5施工供水、供电条件 2.O.2.6工程材料、施工机械供应条件 2.0.2.7在地表水水体中或岸边施工时,应掌握地表水的水文和航运资料。在寒冷地区施工时,尚应掌握地表水的冻结及漉冰的资料; 2.0.2.0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条件的其他情况和资料。 2.O.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方法、材料、主要机械设备的供应、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工期、降低成本和 提高经济效益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计划、施工总平面图以及保护周围环境的措施等。对主要施工方法,尚应分别编制施工设计。 2.0.4施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t 2.0.4.1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 2.O.4.2临时水准点和管道轴线控制桩的设置应便于观测且必须牢固,并应采取保护措施。开槽设管道的沿线临时水准点,每200m不宜少于1个} 2.0.4.3临时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高程桩。应经过复棱方可使用.并应经常校棱,2.O.4.4已建管道、构筑物等与本工程衔接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开工前应校测。

模板验收要求 最新模板验收规范

模板验收要求最新模板验收规范 主控项目 4.2.1 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 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观察。 条文说明: 模板分项工程是为混凝土浇筑成型用的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安装、拆除等一系列技术工作和完成实体的总称。由于模板可以连续周转使用,模板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通常根据模块安装和拆除的数量确定。 现浇多层房屋和构筑物的模板及其支架安装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以利于混凝土重力及施工荷载的传递,这是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的有效措施。

本条规范中,凡规定全数检查的项目,通常均采用观察检查的方法,但对观察难以判定的部位,应辅以量测检查。 主控项目 4.2.2 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条文说明: 模板分项工程是为混凝土浇筑成型用的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安装、拆除等一系列技术工作和完成实体的总称。由于模板可以连续周转使用,模板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通常根据模块安装和拆除的数量确定。 隔离剂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可能对混凝土结构受力性能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故应避免。 一般项目

4.2.3 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3 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 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条文说明: 模板分项工程是为混凝土浇筑成型用的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安装、拆除等一系列技术工作和完成实体的总称。由于模板可以连续周转使用,模板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通常根据模块安装和拆除的数量确定。

市政道路给排水施工及验收规范

市政道路给排水施工及验收规范 篇一:市政排水工程验收规范 一、管道线路测量定位: 1、测量前先复核水准点,符合规范要求。 2、在测量过程中,沿管道线路应设临时水准点,水准点间距不大于100m并与原水准点相闭合。施工水准点应按顺序编号,并测定相应高程。 3、若管道线路与地下原有构筑物交叉,必须在地面上用标志标明位置。 4、定线测量过程应作好准确记录,并标明全部水准点和连接线。 5、根据图纸和现场交底的控制点,进行管道和井位的复测,做好中心桩、方向桩固定井位桩的验桩、拴点工作,测量高程闭合差要满足规范要求。 6、施工过程中发现桩钉错位或丢失及时校正或补桩。 二、沟槽开挖: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开槽以机械开挖人工配合的方式 1 进行。 管道槽底部的开挖宽度为: B=D1+2b1 式中B—管道槽底部的开槽宽度(?); D1—管道结构的外缘宽度(?) b1—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 槽下有地下水时管道一侧应加宽400?。 各种管径的开挖宽度根据上式计算得出。 2、按设计图纸要求和测量定位的中心线,依据沟槽开挖尺寸,撒好灰线。

3、采用机械挖槽时,应向机械司机详细交底,交底内容一般包括挖槽断面、堆土位置,现有地下构筑物情况及施工技术、安全要求等,并应指定专人与司机配合,其配合人员应熟悉机械挖土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并与测量人员配合,及时量测槽底高程和宽度及放坡,防止超挖及放陡坡。 4、机械挖槽,应确保槽底土壤结构不被扰动和破坏,开挖时应在设计槽底高程以上保留20?左右一层不挖,用人工清底(机挖人清)。 5、人工清挖槽时,应认真控制高程和宽度,并保护槽底土壤结构不受破坏。 堆土边缘至槽边的距离应根据运输工具而定。 三、雨、污水管道工程: 2 (一)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道安装: 砂石基础:沟槽开挖边坡,施工可根据管道安装条件及土质情况自行调整。 回填砂石基础时,应根据砂石基础的厚度分层回填、夯实,整平砂石后用平板振捣夯夯实,夯实的密实应达到95%以上,应保持砂石的基础的含水量。混凝土基座按规范规定施工,基座尺寸及沉降缝位置应符合图纸要求,沉降缝位置应与管节的接缝位置相一致。 承插口管道地基的原状土层不得扰动,其地基承载力不应低于0.06Mpa,否则应进行地基处理。 管道铺设: (1)管道铺设前的准备工作 1)准备好施工机具、工具、吊运设备、承插管、橡胶圈、润滑剂等材料。 2)复核沟槽中心线和基础标高。 3)清除承口内表面和插口外表面的油污、杂物。 4)按管径选用相应的橡胶圈,并检查橡胶圈外观应无气泡、裂缝及碰伤等缺陷。 5)准备好润滑剂,用刷子、布头沿插口涂刷一遍,然后将橡胶圈平滑套入,橡胶密封圈放置位置。

建筑给水排水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3.4 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应根据情况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1 在墙体两侧采取柔性连接。 2 在管道或保温层外皮上、下部留有不小于150mm的净空。 3 在穿墙处做成方形补偿器,水平安装。 3.3.4 在调研中了解到,有些工程项目在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处的管道安装,由于处理不当,使用中出现变形破裂现象,所以增加了此条款。 3.3.5 在同一房间内,同类型的采暖设备、卫生器具有管道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3.3.6 明装管道成排安装时,直线部分应互相平和。曲线部分:当管道水平或垂直并行时,应与直线部分保持等距;管道水平上下并行时,弯管部分的曲率半径应一致。 3.3.7 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位置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 2 固定支架与管道接触应紧密,固定应牢靠。 3 滑动支架应灵活,滑托与滑槽两侧间应留有3-5mm的间隙,纵向移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无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垂直安装。 5 有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向热膨胀的反方向偏移。 6 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 3.3.5-3.3.7 原《规范》第2.0.8条、第2.0.9条、第2.0.11条经过多年的实践是可行适用的,故保存。 3.3.8 钢管水平安装的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表3.3.8的规定。 3.3.8 原《规范》第2.0.12条中保温管道支架间距根据调研及参考一些资料适当地放宽0.5 m。 表3.3.8 钢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

3.3.9 采暖、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塑料管及复合管垂直或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应符合表3. 3.9的规定。采用金属制作的管道支架,应在管道与支架间加衬非金属垫或套管。 3.3.9 参考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资料和有关省市规定编写。 表3.3.9 塑料管及复合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 3.3.10 铜管垂直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应符合表3.3.10的规定。 3.3.10 铜管垂直或支架的最大间距

给排水施工及验收规范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7]279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7年10月5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号和建设部(90)建标技字第9号文的要求,由我部城市建设司主管,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主编,会同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西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上海市自来水公司、天津市自来水公司、天津市自来水工程公司、武汉市自来水公司、北京建筑工程学院、铁道部第四工程局、冶金部包头冶金建筑研究所、吉林市自来水公司共同编制而成。 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各地区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内和国外标准,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邀请了有关部门的专家进行函审,在函审的基础上,在北京召开审定会议。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外,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北京市市政工程局(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南礼土路17号,邮政编码:10004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7年6月24日————————————————————————————————————— 目次 1总则 2施工准备 3沟槽开挖与回填 3.1施工排水 3.2沟槽开挖 3.3沟槽支撑 3.4管道交叉处理 3.5沟槽回填 4预制管安装与铺设 4.1一般规定 4.2钢管安装 4.3钢管道内外防腐 4.4铸铁、球墨铸铁管安装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 总则 1.0.1 为加强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节约材料,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和工业区的室外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应按设计文件和施工图施工。变更设计应经过设计单位同意。 1.0.4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管材、管道附件等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应具有出厂合格证。用于生活饮用水的管道,其材质水得污染水质。 1.0.5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爆、环境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1.0.6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施工准备 2.0.1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当施工单位发现施工图有错误时,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的要求。 2.0.2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就根据施工需要进行调查研究,并应掌握管道沿线的下列情况和资料: 2.0.2.1 现场地形、地貌、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情况; 2.0.2.2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2.0.2.3 气象资料; 2.0.2.4 工程用地、交通运输及排水条件; 2.0.2.5 施工供水、供电条件; 2.0.2.6 工程材料、施工机械供应条件; 2.0.2.7 在地表水水体中或岸边施工时,应掌握地表水的水文和航运资料。在寒冷地区施工时,尚应掌握地表水的冻结及流冰的资料; 2.0.2.8 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条件的其他情况和资料。 2.0.3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方法、材料、主要机械设备的供应、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工期、降低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计划、施工总平面图以及保护周围环境的措施等。对主要施工方法,尚应分别编制施工设计。 2.0.4 施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2.0.4.1 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 2.0.4.2 临时水准点和管道轴线控制桩的设置应便于观测且必须牢固,并应采取保护措施。开槽铺设管道的沿线临时水准点,每200m不宜少于1个; 2.0.4.3 临时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高程桩,应经过复核方可使用,并应经常校核; 2.0.4.4 已建管道、构筑物等与本工程衔接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开工前应校测。 3 沟槽开挖与回填

GB-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表格word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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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统一表格Word版本 附录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A.0.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按表A.0.1填写,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表A.0.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开工日期: 工程名称施工许可证号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序号项目主要内容 1 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 2 现场质量责任制 3 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岗位证书 4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5 图纸会审记录 6 地质勘察资料 7 施工技术标准 8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 9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10 施工设施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1 计量设备配备 12 检测试验管理制度 13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14 自检结果: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检查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附录B 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序 号 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1 地基与 基础 地基 素土、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 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砂石桩 复合地基、高压旋喷注浆地基、水泥土搅拌桩地基、土 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 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 基础 无筋扩展基础,钢筋混凝土扩展基础,筏形与箱形基 础,钢结构基础,钢管混凝土结构基础,型钢混凝土结 构基础,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基础,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 基础,干作业成孔桩基础,长螺旋钻孔压灌桩基础,沉 管灌注桩基础,钢桩基础,锚杆静压桩基础,岩石锚杆 基础,沉井与沉箱基础 基坑支护 灌注桩排桩围护墙,板桩围护墙,咬合桩围护墙,型 钢水泥土搅拌墙,土钉墙,地下连续墙,水泥土重力式 挡墙,内支撑,锚杆,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基坑支护地下水控制降水与排水,回灌 土方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场地平整 边坡喷锚支护,挡土墙,边坡开挖 地下防水 主体结构防水,细部构造防水,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 排水,注浆

模板验收标准

混凝土结构模板分项工程检查标准(试行) 1总则 为贯彻集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提高混凝土结构模板工程的施工质量,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结合集团的施工及管理水平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集团施工的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混凝土结构模板工程。精品文档,超值下载 3外观质量检查: 3.1 标准要求:现浇结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安装时,下层楼板及架设支架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支架立柱上下层对准,垫板铺设整齐;支撑体系与施工方案模板设计相符;模板表面整洁、隔离剂涂刷均匀,对钢筋和混凝土接茬无污染;模板接缝无漏浆;木模板在混凝土浇筑前浇水湿润,模板内无积水;用作模板的地坪、胎膜平整光洁,无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模板表面平整,棱角顺直,阴阳角方正,起拱正确;预埋件(孔)位置准确;阳台栏板、飘窗、造型等结构尺寸正确、横竖通线;后浇带有独立的支撑体系、留设位置和尺寸准确,留槎边角整齐、防水防潮措施有效,两侧模板无漏浆;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3.2 检查方法:全数观察,尺量。 3.3评分办法 3.3.1评分标准 序号项目 分 值 评分标准 1 模板支撑体系、立柱位置和垫板15 模板支撑体系与方案不符扣15分;立柱位置上下不对齐扣5分;立柱底部未按要求铺设垫板每处扣5分;立杆大于方案要求的间距每处扣2分;未按要求设置扫地杆、剪刀撑每处扣5分。 2 模板清理、保养及隔离剂涂刷10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未清理干净每处扣2分;模板表面未按要求涂刷隔离剂每处扣3分;隔离剂污染钢筋及混凝土接茬处每处扣2分。 3 模板接缝及湿润情况10 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未浇水湿润每处扣5分,模板 内有积水每处扣1分;模板内杂物未清理干净,每处扣2分;

202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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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总则………………………………………………… 1l—4 2 术语……………………………………………………11-4 3 基本规定………………………………………………11.4 3.1质量管理……………………………………………11一4 3.2 材料设备管理……………………………………11一5 3.3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11一5 4 室内给水系统安装…………………………………………11——6 4.1 一般规定…………………………………………………11一6 4.2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11——6 4.3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11——7

4.4给水设备安装…………………………………11——7 5 室内排水系统安装…………………………………11一8 5.1 一般规定……………………………………………11一8 5.2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11一8 5.3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11——10 6 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安装…………………………11一10 6.1一般规定……………………………………11——10 6.2管道及配件安装…………………………………11一10 6.3辅助设备安装……………………………………………11一11 7 卫生器具安装……………………………………11一11 7.l——般规定’…………………………………11——11 7.2卫生器具安装…………………………………11——12 7.3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11一12 7.4 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 11——13 8 室内采暖系统安装……………………………11——13 8.1一般规定………………………………………11一13 8.2管道及配件安装………………………………11——13 8.3 辅助设备及散热器安装……………………………11—14 8.4 金属辐射板安装……………………………………11——1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与相关规范表格

1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筑工程 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等的安装所形成的工程实体。 2.0.2 检验 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合格的活动。 2.0.3 进场验收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按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规格及型号等是否符合要求做出确认的活动。 2.0.4 见证检测 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取样试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 2.0.5 复验

建筑材料、设备等进入施工现场后,在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证明文件核查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试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2.0.6 检验批 按相同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抽样检 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2.0.7 验收 建筑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由工程质量验收责任方组织,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参加,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其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对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作出确认。 2.0.8 主控项目 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9 一般项目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10 抽样方案 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2.0.11 计数检验 通过确定抽样样本中不合格的个体数量,对样本总体质量做出判定的检验方法。 2.0.12 计量检验 以抽样样本的监测数据计算总体均值、特征值或推定值,并以此判断或评估总体质量的检验方法。 2.0.13 错判概率

模板钢筋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模板分项工程一般规定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 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应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模板安装 主控项目 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一般项目 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3 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 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板,应按在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符合表4.2.6的规定. 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表4.2.8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1、新版标准规范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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