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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

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表达。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31条规定:“注册资金数额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的货币表现。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

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表达,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

注册资金反映的是企业实际拥有的财产数额。只是代表初期投入的资本,是一种象征,证明公司至少能承担等同于注册资金

的风险。

注册资金的使用: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完毕后即可转入人民币帐户,用于购置办公设备、生产设备及流动资金。只要到帐24小时以上,就可以正常使用,没有什么限制。但要注意,工商局查账时一定要有完整的财务手续,净资产不要低于注册资金。

“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

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

1〕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

2〕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

3〕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是说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合法证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能够出具验资证明的法定验资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有国

有资产参股的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不再作为公司登记的前置条件。

2006年版公司法最低注册资本

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新公司法第26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新公司法第59-64条股份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新公司法第81 条2006年新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同时,由于各种原因,虽然最终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出资比例结构方面,一是将工业产权扩大到整个知识产权,二是取消了无形财产出资比例的限制,而只是规定货币出资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更为重要的修改是根本改变了对股东出资的立法方式,以一个富有弹性的抽象标准“可以用货币估

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取代了原来机械、固化的全面列举式的规定,不仅实质性地扩大了股东出资的范围,而且充分地利用各种投资资源和社会财富,最大限度地满足股东和公司的投资需求。

新公司法规定,不再要求企业的注册资是否为生产、销售、科技开发等注册资〔金〕。

新公司法规定无形资产可占注册资本的70% 原法: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

新法: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修改理由:现行公司法对无形资产的出资比例规定过低,不利于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和鼓励技术创新。但规定过高有可能影响公司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为此,应适当提高无形资产在出资比例中的比重。新法的规定意味着无形资产可占注册资本的70%。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登记管理,标准公司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第三条公司的实收资本是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或者股本总额。第四条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公司设立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第七条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第八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九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第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份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募集设立的股份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发起设立的股份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第十二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或者所认购的股份。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公司设立登记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公司成立后,股东或者发起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缴纳出资,属于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后,申请办理公司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设立公司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类型;(三)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四)公司注册资本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认缴或者认购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应当载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和该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五) 公司实收资本额、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比例、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缴纳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以货币出资的说明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时间、出资额、公司的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以非货币出资的须说明其评估情况和评估结果,以及非货币出资权属转移情况;(六)全部货币出资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七)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第十五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到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第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收购其股东的股权的,应当依法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应的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非公司企业按《公司法》改制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原非公司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并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第十八条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数额或者发起人的认购额、出资或者认购的时间及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股东出资数额或者发起人的认购额、出资或者认购的时

间及方式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类型;(三)变更前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四) 变更前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五)增加注册资本的实际缴纳情况。以货币出资的,应当说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开户银行、入资户名及账号;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应当说明股东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情况、评估情况;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说明转增数额、公司实施转增的基准日期、财务报表的调整情况、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转增前后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实际情况、转增后股东的出资额;

(六)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说明公司履行《公司法》规定程序情况和股东或者发起人对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

第二十条公司成立后,股东或者发起人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规定数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补交其差额。原出资中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

产应当重新进行评估作价。公司实收资本应当进行重新验证并由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

第二十一条公司成立后,公司登记机关发现公司涉嫌实收资本不实的,可以要求公司到指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证,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验资证明。

第二十二条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予以处罚。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拒不改正的,公司登记机关责令公司限期办理注册资本、出资期限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处罚。公司成立两年后,其中,投资公司成立五年后,公司股东或者发起人仍未交付或者未足额交付出资,且公司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处罚。

第二十四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发生变动,公司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验资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撤销变更登记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变动的,恢复公司该次登记前的登记状态。

第二十八条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登记管理适用本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6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最低注册资本〔金〕限额行业分类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人民币〕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银行业:全国性商业银行10000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1995年5月10日第8届全国人的常委会13次会议通过2003年12月27日第10届全国日人的常委会第6次会议修正

银行业:城市合作商业银行10000万元同上

银行业:农村合作商业银行5000万元同上

外资银行、合资银行3000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关管理条例》1994年2月25日国务院第148号发布

外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20000万元同上

证券公司〔综合类〕5000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12月29日9届全国人的常委会6次会议通过

证券公司〔经纪类〕5000万元同上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1000000万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2000年11月10日国务院令第297号发布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100万元《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方法》〔1997年11月30日国务院批准证券委发布〕

保险公司2000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6月30日第8届全国人的常委会14次会议通过

期货经纪公司3000万元《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67号发布

国际旅行社150万元《旅行社管理条例》1996年10月15日国务院令第205号发布

国内旅行社30万元同上

会计师事务所3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1993年10月31日第8届全国人的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

拍卖企业10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1996年7月5日第8届全国人的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50万元《报废汽车回收管理方法》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令第307号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全国的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基础电信业务〕200000万元《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2001年12月11日国务院令第333号发布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全国的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增值电信业务,〕1000万元同上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基础电信业务〕20000万元同上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增值电信业务,〕100万元同上

房地产开发企业100万元《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7月20日国务院令第248号

基金管理公司1000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03年10月28日第10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

出版企业30万元《出版管理条例》2001年12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3号

直销企业8000万元《直销管理条例》2005年8月23日国务院令第443号

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增资扩股

增资扩股是指公司或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进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股权重组一般不须经清算程序,其债权、债务关系,在股权重组后继续有效。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有利于扩大公司的规模,增强公司的运营能力,但必须经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公司增资才能有效并得到法律确实认与保护。

根据新《公司法》,公司是否允许增加注册资本及加入新的股东由公司股东会决定。股东会会议上,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表决权、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行使表决权〔如公司章程中无表决权规定的,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具有法律效力,公司才可以开始操作增资活动。此项股东会议决定应作成会议记录存档,以便于以后查询。

公司以货币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公司增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增资后,应当向原公司登

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同时提交公司法人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会议决定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如果公司申请人直接到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予以受理的,公司登记机关应会作出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如申请人通过信函、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公司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如果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请予以受理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如果通过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与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内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文件、材料原件;上述文件、材料原件由申请人亲自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变更登记当场就可完成;如通过信函方式,则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完成变更登记。如公司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的,或者申请文件、材料原件与公司登记机关所受理的申请文件、材料不一致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办理增资手续如下:

1、变更注册资本需提交如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修改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公司章程修正案;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5)验资报告;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适用本标准;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2、收费标准:

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下的,按注册资金的0.8‰,1000万元以上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金超过1亿元的不再收费,登记费最低50元。

从企业法律实务来看,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扩股方式一般为以下两种:

〔1〕公司股东按原出资比例增加出资额,而不改变出资比例。增资后,各股东出资比例保持不变。

〔2〕邀请出资,改变原出资比例。邀请出资的对象,可以是公司原股东,也可以是公司原股东以外的人。如果是公司原股东认缴出资,可以是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采取把资本公积金或应分配给股东的股息红利转化为出资。

企业增资所需提供资料:

1、公司法人代表及合伙人身份证

2、公司营业执照正本

3、公司国税税务登记证正本

4、公司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

5、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6、原公司章程

7、公司章程修正案

8、原公司验资报告

9、公司股东决议

10、公司近期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11、基本帐户管理卡及开户许可证

12、股东会决议

注:如果公司做过变更,要提供历次变更的股东会决议书、验资报告、章程及章程修正案〔复印件〕。

其他问题

一、关于用知识产权出资增加企业注册资本,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增资?

企业规模和实力的大小最直观的表现就是企业注册资本的大小。企业的注册资本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企业的注册资本金较小,很可能会失去一些很好的合作和发展时机。而且高新技术企业核心资产主要是知识产权〔高新技术〕。

国家为了表达重视知识产权,鼓励标准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以知识产权作为资本对企业进行投资入股,2006年1月1日起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全体股东的货币

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通过非货币财产的方式增加企业注册资本,不但可以展示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而且可以将知识产权真正运作到资本中,将高新技术企业往往注册资本较小的劣势转化为优势,起到树立和展示企业实力的作用。

二、知识产权增资所带来的好处

1、增资解决了企业以全部货币资金出资的难度,可以腾出部分货币资金进行企业日常运转或继续研发新技术;

2、增资对于拥有知识产权但没有充足资金对其进行运作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可以通过与别人合资合作的形式将自己的知识产权投入公司,实现对自己知识产权的市场化运作和对公司股权的控制;

3、增资解决公司进行项目招投标时市场对注册资本金的要求;

4、增资公司在申请科研项目或申报专项资金时,对技术资产价值的要求;

5、增资对外经济活动中展示公司规模和实力,增强客户对企业的直观印象;

6、增资可以将公司进行知识产权资本化。

二、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增资的,应当查验其是否已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

规定》第12条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增资〕,以货币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将出资足额存入公司的账户并经验资机构验资;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在依法办理财产转移后,经评估、验资机构评估、验资。"而验资实务指南中规定得较为宽松。笔者认为,作为变更验资,企业早已具有了法人地位,只有办理了财产转移手续后,才是真正的投资到位。因此,还是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后再出据验资报告为妥。

上海公司注册资金新要求

上海公司的注册资金新要求 要注册公司首先需要由一定的物质基础,这就促使了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对注册资金做了规定。目前中国对公司注册的资金要求已经逐渐放宽,那么上海代办公司注册资金要求是什么呢? 有限责任公司 1、最低注册资本3万。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1)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 (2)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3)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须一次缴足。

股份有限公司 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1)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

注册资金可以取出来吗

注册资金可以取出来吗 注册资金是在你公司全部注册下来才可以拿出来,时间大约是30个工作日左右,但是不可以拿出来,(这个是属于抽逃注册资金是违法的)只要用于公司正常经营得话,随时可以使用该资金,如没有合适理由得话,大额点转移会被限制,也可能会被工商部门定为抽逃资金,因此尽量不要大额的划转。 1、注册资金是公司股东向公司的投资款。 2、一定要注意,注册资金可以取出来的前提是用于公司经营,股东不能取出注册资金据为己有,或用于其他和公司经营无关的事项,否则就是抽逃资金的违法事项了。 3、注册资金取出来,会计在账面里会清晰的反应出来,不可以出现去向不明的取款。当然现实中,小额的注册资金去向不明,在小企业中也非常常见。但大额比如上百万或上千万的资金,去向不明那可就是大麻烦了。 “注册资金”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是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依据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缴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注册资金就是企业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营范围和方式的主要依据。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注册资金是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

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的,按照专项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31条规定:“注册资金数额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的货币表现。除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 1.首先,对于能不能将公司注册资金拿出的问题?答案是可以取出来用的。 2.可是,你需要注意,若是被工商查询检查了或者是抽查了,你可能就需要将这些资金注入到公司账户里。 3.在刚注册公司的时候需要存入银行验资户并且让会计师事务所去验资出具验资的报告,然后再对工商、税务登记手续进行办理,在这段期间里注册资金被冻结,只有等这些手续全部办好以后才可以开一个基本户将资金从验资户中转出,然后公司就可以正常使用注册资金了。 4.公司在注册完毕并且拿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以后,公司账户里的钱就可以由公司取出以便提供公司日常经营使用,可是这些钱是不能提取的,一次提取会有抽逃注册资金的嫌疑,会引起工商局,公安局,税务局人员的注意,并且数量大了,还属于刑事犯罪。 既然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取出来,那么有哪些方法可将公司注册资金取出来呢? 一般来说在公司在进行注册的时候,需要去银行开两次户,次开户的账户是用来验资,第二次才是公司的基本账户,等到验资账户验资完后就可以注销了,基本账户才是用于公司资金出入以及结算时使用的,一般在注册完成之后,注册资金就会进入基本账户,公司就可以对其支取和使用

各行业公司注册资金标准

虽然公司注册标准一再放宽,但是一些行业还是有最低注册资金的要求的,接下来上海冠瑞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有公司注册资金要求的企业一般是多高的标准。 一、电信业务类公司 1、外商投资经营全国的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外商投资经营增值业务的,其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2、外商投资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经营增值业务的,其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3、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4、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 二、信托类公司 1、期货经纪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2、信托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亿元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收货币资本。 三、典当行类公司 1、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典当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 2、跨省设立分支机构的典当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5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 3、典当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 4、从事财产质押典当业务的典当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 四、商业银行类公司 1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兑换货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收资本。 2、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千万元,且为实缴资本。 3、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且为实缴资本。 4、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且为实缴资本。 五、证券类公司 1、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亿元。 2、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万元。 3、经营证券资产管理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且为实收资本;经营两项以上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亿元,且为实收资本。 4、经营证券投资咨询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 六、旅业类公司最 1、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2、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3、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400万元。 七、基金类公司 1、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注册限额为1亿元,且为实收资本。 2、社保基金托管人应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人民币。 3、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实收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为实收资本。 八、金融租赁、管理公司

上市公司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的区别在哪

上市公司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的区别在 哪 随着社会主义改革的深入,上市公司也得以快速发展,其中上市公司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的区别的区别在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上市公司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的 区别,欢迎大家阅读。 上市公司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的区别的区别在哪? 实收资本帐面上等于注册资本,可以是钱,物,可以是债权,技术等无形资产,在经评估后按估价计入实收资本,产生的费用支出,计入资本公积,它是对各股东所占份额的确认,在各股东所占比例确定时,股东多投入的部分不能计入实收资本,应计"资本公积‘,实收资本,在股份公司应叫股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其余部分由股 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 年内缴足。现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上市公司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各自的含义 【上市公司实收资本】 上市公司实收资本指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者投入作为 资本金的资金以及按照有关规定由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转为资本金的资金。开办企业,必须依法筹集最低限度的资本金即注册资本。但是投资者的资本金,往往允许分次缴付,因此在核算上就有必要设置"实收资本"科目,来反映实际收入的资本金。投资者在缴清资本金后,企业的实收资本应与注册资本相一致。又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金,不一定都能作为资本金,如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交付的出资额大于按合同、协议所规定的出资比例计算的部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在股票溢价发行时超过股票面值的溢价,都只能列作资本公积金,不能作为资本金记入"实收资本"科目。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可将

企业注册资本怎样公示?

The success of an enterprise depends on the team, not on the individual.(页眉可删) 企业注册资本怎样公示? 导读:企业注册资本的公示应当由企业向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后进行公示,一般情况下,必须符合相关工商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进行认定,但必须保证注册资本的准确认定,避免出现错误的情况。 一、企业注册资本怎样公示? 企业注册资本的公示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一般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和文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进行公示,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 二、法律依据 (一)《公司法》第2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二)《公司法》第7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三)《公司法》第152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股本不低于5000万元; (四)《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1995年1月10日)第七条规定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注册的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证券法》第121条规定设立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亿元,经纪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千万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注册资本是实行认缴制处理,即对注册资本额度的认定不需要立即进行实缴,可以根据公司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来进行缴纳,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缴,否则是

企业注册资本金的规定

企业注册资本金的规定 企业注册资本金的规定是什么?有什么政策吗?今天店铺整理了企业注册资本金的规定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企业注册资本金的规定 注册资本金规定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十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以上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指实收的股本总额。实收股本总额是指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切勿理解为股票的发行价格总额。因为股票可以按面值发行,也可以超过面值溢价发行,但超过面值发行所得的溢价款不作为资本登记,即注册资本里不包括溢价部分,而是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其实有资产数额可能是不一致的。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上市公司不少于5000万元。其最氏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人与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企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时,必须有符合规

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其中生产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批发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其他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最低注册资本金的规定 1.新《公司法》降低公司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金。 原《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分行业和分经营模式确定,商业批发公司和生产型公司为50万元,商业零售公司为30万元,咨询行业的公司为10万元。 新《公司法》确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法定资本金为3万元。 原《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 新《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为500万元。特殊行业,法律、行政法规对最低注册资本金有较高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2.新《公司法》确立注册资本的分期缴付制度。 新《公司法》修订采用了有期限的分期缴付资本制。 第一,允许股东首次缴付注册资本的20%,但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其余的部分在公司成立后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第二,关于出资形式方面,法律调整了原来的表述,除货币外,把过去的“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扩大为“知识产权”,这就包含了著作权、版权等智慧财产权,并且增加“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为实践中可能出现的其他种类的有价财产的出资如采矿权、股票等有价证券等预留了法律的空间,对过去限制技术出资不超过注册资本20%的规定,修改为以货币出资的部分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公司注册资本金的相关规定和检查办法 最低注册资本金 新《公司法》降低了公司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金。新《公司法》确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法定资本金为3万元。

注册资本金的情况说明模版

注册资本金的情况说明模版 一、注册资本金的定义和意义 注册资本金,是指企业在设立时,股东以货币、实物或无形资产形式向企业投入的资金总额。注册资本金是衡量公司实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对于企业的成立和运营具有重大的意义。注册资本金的多少直接影响着公司的信誉、影响力和融资能力。 1.货币资本:货币资本是指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等形式投入的资金,是注册资本金中最常见的一种形式。 2.实物或无形资产:实物或无形资产是指以实物或知识产权等形式投入的资产,例如房产、土地使用权、专利权等。这类资产经过评估后可以作为注册资本金的一部分。 3.债务转换:债务转换是指企业债主将其对企业的债务以转换为公司股权的方式投入注册资本金。这种方式主要用于企业破产重组或债务清偿过程中。 三、注册资本金的设立条件 1.法定最低限额:根据各国法律法规的要求,注册资本金的设立需满足法定最低限额的要求。在中国,不同类型的公司有不同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金限额。 2.足额缴付:注册资本金应当足额缴付,即按照商定的分期和时间节点缴纳资本金的各个部分。 四、注册资本金的维护和调整

1.注册资本金的维护: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 规定,妥善管理和使用注册资本金,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同时,应当做 好相关的会计核算工作,及时更新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注册资本金的调整:当公司发展需求或法律法规产生变化时,可能 需要对注册资本金进行调整。例如,公司扩大经营范围、增加投资项目或 解决财务问题等情况下,可以通过增资、减资、股权转让等方式对注册资 本金进行调整。 五、注册资本金与公司信誉 六、注册资本金的作用 1.法律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设立时必 须有足额的注册资本金。 2.经营和发展:足够的注册资本金可以为公司的运营提供保障,满足 日常开支和经营活动的需要。同时,注册资本金也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资 金基础,可以用于投资扩大生产、开拓市场和技术研发等方面。 3.融资能力:注册资本金是公司融资的重要依据之一,足额的注册资 本金可以增强公司的融资能力,吸引投资者和金融机构的关注和支持。 综上所述,注册资本金作为衡量公司实力和信誉的重要指标之一,对 公司的设立和运营具有重大的意义。公司在设立和运营过程中,应当严格 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妥善管理和使用注册资本金,提高公司的信誉度和 融资能力。同时,随着公司发展需求或法律法规变化,合理调整注册资本 金也是必不可少的。

注册资本金管理规定

注册资本金管理规定 注册资本金管理是指对企业在注册登记时所注明的法定资本金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制度。在我国,注册资本金管理主要是指对公司注册时所注明的注册资本金的认缴与实缴进行管理。注册资本金管理的目的是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注册资本金是指公司在注册登记时向法定机关申报并经核准认可的,用于公司经营活动的经济资源。注册资本金的认缴是指股东按照约定或者法定规定将其出资款项认定为对公司的出资并作为注册资本金;实缴是指股东按照约定或者法定规定将其认缴款项真正缴纳到公司的账户中。注册资本金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注册资本金的认缴与实缴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由发起人按照公司法律规定的比例认缴,并在企业实际运营中进行实缴。认缴资本是股东承诺出资的数额,而实缴资本是认缴资本中已经真正缴付的款项。注册资本金的认缴和实缴是企业合法运营的必要条件。各股东应当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认缴的注册资本金及时实缴,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注册资本金的出资形式和出资时间 注册资本金的出资形式可以是货币出资或实物出资。货币出资是指以货币形式向公司出资,实物出资是指以实物方式向公司

出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至少应当有百分之二十的比例以货币形式出资,其他形式的出资应进行估价。注册资本金的出资时间可以分为一次性出资和分期出资两种方式,具体根据公司章程的约定进行操作。 三、注册资本金的监督与管控 为了确保注册资本金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于企业注册资本金的认缴与实缴进行严格的监督与管理。企业在提出注册登记申请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股东认缴资本金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的注册资本金进行审核,确保企业的注册资本金的来源合法、数额真实。同时,还要求企业及时履行出资义务,推动实缴资本金的及时缴纳。 四、注册资本金的监督与惩罚 对于未按时缴纳注册资本金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进行相应的监管和惩罚。企业未按时缴纳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令限期缴纳等。对严重违法行为,公司法规定可以进行责令改正、注销企业等处理措施,甚至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注册资本金管理的形式和程序 对于注册资本金的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管理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的形式和程序。包括企业注册登记的申请与核准程序、出资方式的确认、实缴资本金的监督等。其中,企业注册登

注册资本金管理规定[修改版]

注册资本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由财产的数额体现,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下面是为你整理的注册资本金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注册资本金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登记管理,规范公司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第三条公司的实收资本是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或者股本总额。 第四条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公司设立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第七条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第八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或者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九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第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 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需要多少钱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需要多少钱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需要多少钱》的内容,具体内容:想要注册保险公司,但是其注册资本金是什么规定的?注册公司又有哪些流程?看完我整理的公司注册资本金后你就会明白了!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一)《保险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设立... 想要注册保险公司,但是其注册资本金是什么规定的?注册公司又有哪些流程?看完我整理的公司注册资本金后你就会明白了!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 (一)《保险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发[2000]2号)进一步规定为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五亿元,在特定区域内经营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收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合资保险公司、独资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应当由其总公司无偿拨给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的营运资金; (四)《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号)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形式的保险公估机构出资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实收

货币,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保险公估机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实收货币,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保险公估机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实收货币; (五)《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号)申请设立保险经纪公司(不管组织形式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实收货币; (六)《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号)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形式的保险代理机构出资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实收货币,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保险代理机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实收货币,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保险代理机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实收货币; (七)《再保险公司设立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2年第4号)规定人寿再保险公司和非人寿再保险公司的实收货币资本金应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综合再保险公司的实收货币资本金应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外国保险公司的出资应当为可自由兑换货币。 注册公司的流程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

注册资本和上市公司市值有关系吗?

A good retreat should be rewarded like a great victory.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 注册资本和上市公司市值有关系吗? 导读:注册资本和上市公司的市值并没有关系,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注册资本是公司在正式登记成为实体单位时必须要拥有的经济资本,而上市公司的市值从字面意思上理解就是公司在市场上的经济价值,这与公司的股票有密切不可分的联系。 一、注册资本和上市公司市值有关系吗? 注册资本和上市公司的市值并没有关系,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公司的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额,也叫法定资本。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市值是上市公司股价与总股本和乘积,总股本相对一定,市值的变动主要与股价有关。 实收资本是上市公司净资产的上部分,从中长期来看,净资产增长会引起股价的上升,从而市值增长。 股市中有个市净率的指标,也说是指市值与净资产的比值。指标的高低与市场的估值水平有关。一般蓝筹大盘股的市净率是1-2倍,中小成长股3到6倍较比合理。具体行业也有所差异。 实收资本增加并不一定引起净资产的增加,净资产由于实收资本、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等组成,割裂地看没有什么意义。 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合法证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能够出具验资证明的法定验资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有国有资产参股的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不再作为公司登记的前置条件。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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