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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资金与注册资本关系

公司注册资金与注册资本关系

1、公司注册资金的含义

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

2、公司注册资本的含义

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在注册登记时,在工商行政局登记注册的资本额,也叫法定资本。

注册资本在公司注册过程中,必须要进行验资。即在公司名称核准后,开设公司验资

帐户,股东分别将注册资本打入公司验资帐户,然后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完成后,方可进行工商注册登记。

3、注册资金与注册资金的区别

①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

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

②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

③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

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验资机

出具的验资证明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合法证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能够出具验资证明的法定验资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

公司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区别还是有的,但在公司实际经营管理中,人们还是以注

册资金代替注册资本的多些。

注册资本是公司在设立时筹集的、由章程载明的、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

是股东认缴或认购的出资额。现行公司法已经不再区分企业的经营发内,而是针对有限责

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规定不同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

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

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

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

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

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实收资本是公司成立时实际收到的股东的出资总额,是公司现实拥有的资本。由于公

司认购股份以后,可以一次全部缴清,也可以分期缴纳,所以实收资本在某段时间内可能

小于注册资本,但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最终是应当一致的。

一、一元钱可以注册公司吗?

所谓的一元钱注册公司,是指公司的注册资金注册资本是一元钱。公司的注册资本是

一元钱,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在实际的公司运行中则是不恰当的。比如一家公司的注册

资本是1元钱,这家公司亏损了10万元钱,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的判决是:股东承担1元钱的责任,剩下的99999元钱,债主自行承担。这样的一种法律关系,使得注册资本为

1元钱的公司,没有人会和它做生意的,因为生意人的利益完全没有保障。

二、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可以随便填写吗?

新政策下来后,有些公司的注册资本注册资金达到了几个亿,这样随便填写虽则合法,但是,却是不负责任的。比如一家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一个亿,实收资本为0,它在运行过

程中,亏损了1000万,那么,股东必须实打实地补交1000万进来,以承担责任。如果一

家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0万,实收资本是0,公司亏损了1000万,那么,股东只需实打实地补交100万进来就成了,剩余的900万亏损由债主自行承担。这就是所谓的有限责任。

小企业注册资本1个亿,实际上是把有限责任变成了无限责任。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填写过大,会导致股东承担的责任过大,导致潜在的债务风险。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填写过小,会导致因为股东承担的责任过小,客户不信任于公司而

不敢和公司做生意。

三、还有没有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还是存在的。比如,一家公司注册资本是100万,先前的政策规定,股东必

须在3个月内到位20%,也就是20万,两年内,到位100%,也就是100万。而新政策的

规定是,股东可以自主约定到位的时间,最长的时限可以是50年,也就是说,50年之内,你的实收资本必须全部到位,如果不能到位,你的公司执照就要注销。当然,50年是很漫长的,这个时限几乎等同于没有时限。

但是,以前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是3万的时候,很多的客户还是会选择注册100万以上,甚至于1000万以上的公司,这主要的原因是,注册资本为3万的公司不能给客户可

信度。同样的,如果你注册资本为100万,但实收资本永远为0,同样的不能给客户可信度。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区别

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企业而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为投资方认缴的出资总额之和。注册资本是投资者对本企业承担风险和分享利润的依据。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按照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投资总额中除注册资本之外,还包括借入资金。 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应保持一定的比例,两者的比例如下: (1)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 (2)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3)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4)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 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注册资本是为设立法人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应为投资各方交付或认缴的出资额之和。而投资总额是指按照企业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 投资总额是外商投资企业法中的特有概念,在内资企业中并不存在投资总额的概念。在组成上,投资总额实际上包括投资者缴付或认缴的注册资本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借款。这与现在很多项目公司最低自有资金的限制存在相似之处。 投资总额的概念出现的历史原因在于对外开放之初,所谓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实质还是项目公司意义上的企业,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市场主体,而是为了一个具体的建设项目而在有效期限内存在的企业。国家在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同时,就批准了该外商投资企业的规模,这个规模就是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 在对外资的实际监管中投资总额具有四方面意义, 第一依据投资总额确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 第二依据投资总额确定外商投资企业免税进口自用设备的额度, 第三依据投资总额确定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贷款的额度, 第四依据投资总额确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权限划分。 因此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其实很重要,并非可随意填报,应该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之初即应考虑。 市政西北院由于其业务种类性质缘故,预计在未来企业经营过程中不会出现重大对外投资,应该企业注册资本足以支付,不存在银行融资问题,所以其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都是1200万元。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权限,一般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可以由省级对外贸易经济主管部门直接审批,但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属于应由商务部审批的特定类型或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省级审批机关应将相关文件转报商务部,由商务部依法决定批准与否。另外,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机关与审批机关是相对应的,如商务部负责审批的,则申请人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应到国家工商局做企业登记。

公司注册资金与注册资本关系

公司注册资金与注册资本关系 1、公司注册资金的含义 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 2、公司注册资本的含义 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在注册登记时,在工商行政局登记注册的资本额,也叫法定资本。 注册资本在公司注册过程中,必须要进行验资。即在公司名称核准后,开设公司验资 帐户,股东分别将注册资本打入公司验资帐户,然后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完成后,方可进行工商注册登记。 3、注册资金与注册资金的区别 ①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 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 ②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 ③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 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验资机 构 出具的验资证明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合法证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能够出具验资证明的法定验资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 公司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区别还是有的,但在公司实际经营管理中,人们还是以注 册资金代替注册资本的多些。 注册资本是公司在设立时筹集的、由章程载明的、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 是股东认缴或认购的出资额。现行公司法已经不再区分企业的经营发内,而是针对有限责 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规定不同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 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 在五年内缴足。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工商总局令第64号解读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工商总局令第64 号解读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是指对于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登记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由工商总局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并于XXXX年XX月XX日颁布实施。该规定旨在规范和加强对公司注册资本的监管,确保公司注册资本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下是对工商总局令第64号的解读。 一、背景介绍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上出现了一些不法商业行为,例如虚假宣传、非法采购、财务造假等,这些行为给企业经营和市场秩序带来了重大的风险和影响。为了遏制这些不法行为,我国工商总局制定了《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明确了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登记和管理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二、注册资本的定义和计算方法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注册资本是指股东在公司成立时注入的资金或其他财产的总额。根据工商总局令第64号,注册资本的计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现金认缴:股东以现金形式注入的资金金额。 2. 实物认缴:股东以非货币形式注入的资产。在计算时,应按照物权法相关规定进行估值。

3. 知识产权认缴:股东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认缴的价值。 4. 转增股本和新版股本:公司决定增加股本的情况下,通过现金或 其他财产的形式进行认缴。 5. 其他方式认缴:除上述方式之外的其他资金或财产形式认缴。 三、注册资本的登记要求 根据工商总局令第64号的规定,公司在进行注册资本登记时需要 满足以下要求: 1. 注册资本应当以人民币形式表示,并在注册资本登记簿上进行明 确记录。 2. 注册资本的认缴部分应当在公司设立后一年内缴足,逾期未缴的,应当视为未缴资本。 3. 公司对于已经认缴但尚未缴足的注册资本应当进行明确登记,并 按照实际支付情况进行更新。 4. 公司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留注册资本的缴纳证明文件,并 定期进行备查和审核。 四、注册资本的变更和登记 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注册资本的变更,例如增资、减资 等情况。根据工商总局令第64号,公司进行注册资本变更时应当满足 以下要求:

企业注册资本金的规定

企业注册资本金的规定 企业注册资本金的规定是什么?有什么政策吗?今天店铺整理了企业注册资本金的规定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企业注册资本金的规定 注册资本金规定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十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以上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指实收的股本总额。实收股本总额是指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切勿理解为股票的发行价格总额。因为股票可以按面值发行,也可以超过面值溢价发行,但超过面值发行所得的溢价款不作为资本登记,即注册资本里不包括溢价部分,而是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其实有资产数额可能是不一致的。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上市公司不少于5000万元。其最氏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人与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企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时,必须有符合规

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其中生产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批发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其他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最低注册资本金的规定 1.新《公司法》降低公司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金。 原《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分行业和分经营模式确定,商业批发公司和生产型公司为50万元,商业零售公司为30万元,咨询行业的公司为10万元。 新《公司法》确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法定资本金为3万元。 原《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 新《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为500万元。特殊行业,法律、行政法规对最低注册资本金有较高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2.新《公司法》确立注册资本的分期缴付制度。 新《公司法》修订采用了有期限的分期缴付资本制。 第一,允许股东首次缴付注册资本的20%,但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其余的部分在公司成立后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第二,关于出资形式方面,法律调整了原来的表述,除货币外,把过去的“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扩大为“知识产权”,这就包含了著作权、版权等智慧财产权,并且增加“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为实践中可能出现的其他种类的有价财产的出资如采矿权、股票等有价证券等预留了法律的空间,对过去限制技术出资不超过注册资本20%的规定,修改为以货币出资的部分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公司注册资本金的相关规定和检查办法 最低注册资本金 新《公司法》降低了公司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金。新《公司法》确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法定资本金为3万元。

公司注册资金最新规定

公司注册资金最新规定 修改: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8日决定,对《公司法》作出修改,并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明细来看,本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首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其次,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区别: 1)注册资本是企业全体股东认缴出资额的总和;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 2)注册资本与企业的实有资产数额是分离的,企业实有资产数额的变化一般不会影响注册资本的变化;企业注册资金的数额与实有资产数额允许在一定幅度内波动,当企业的实有资产增加或减少超过注册资金数额的20%时,企业应按实有资产数额变更注册资金。 3)“注册资本”适用于公司,“注册资金”适用于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法人企业。 相关规定: 最低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万元 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 2022年新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至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同时,由于各种原因,虽然最终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什么是注册资本?什么是注册资金?两者有什么区别?对不同公司的注册资本和不同企业的注册资金有什么不同的要求? 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公司的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额,也叫法定资本。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合法证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能够出具验资证明的法定验资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有国有资产参股的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不再作为公司

我国公司法的注册资本制度

我国公司法的注册资本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尤其在中国成功的加入世贸组织之后,现行《公司法》有关资本方面的规定越来越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无法满足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现实要求,进而阻碍了中国经济与世界接轨的国际化进程。 一、我国现行的《公司法》对注册资本制度的规定 注册资本制度是公司信用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我国公司法对公司的注册资本制度进行了非常详细的规定。我国实行的是法定资本制,即法律规定了设立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公司设立时的资本总额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该资本必须在公司设立时全部交足,公司才能设立在具体制度上,又严格地实行资本的三原则:资本确定原则、资本不变原则、资本维持原则。 在资本确定方面,公司法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是股东实际缴纳的资本总额,不允许实际资本低于注册资本。 在资本不变方面,公司不得任意增、减资本公司增、减资本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在减资时,公司还应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向债权人发出通知、公告,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提供担保或要求公司清偿债务,公司增、减资本时,必须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二、当前我国公司资本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是从1983 年就开始了公司法的立法,但当时,由于意识形态上的争论和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模糊待定,导致法制建设的长期困惑和分歧,公司立法亦处于时断时续的状态。直至1992 年小平南方讲话之后,其立法步伐才得以加快。虽然《公司法》的制定历经十年寒暑,立法指导思想经历了“治乱”到“治本”的转变,立法形式也由具体的行政法规的“规范意见”上升到法律,期间包涵了无数的讨论,汇集了不少人员的智慧,基本上反映了市场经济体制对公司法的一般要求,但是严格地说,实际上制定《公司法》的时间还不到一年1,由于立法时间过于仓促,我国立法界和理论界对公司资本制度的最新演变趋势缺乏相应的了解和研究,结果是:公司资本制度严格恪守资本三原则,将公司资本三原则的功能定位过高,实行最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度,过分相信和信赖资本的债权担保功能,忽视其他债权人保障机制作用的发挥但债权人的利益却得不到实质上的保护,导致公司的设立门槛过高、成本过大2。对此,近年来,法学界和经济学界对我国1993 年制定的《公司法》也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检讨和反思,。下面,就来具体看看我国公司法资本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设立的最低资本制度畸高,弊端重重 从股份公司的最低资本限额来看,我国《公司法》第78 和152 条的规定无疑是全世界最高的,如果加上投资成本,这个数额就更加惊人。在,英美,对于有限公司一般不设最低资本限额,可以设立“一元钱的公司”;法国和德国这样的发达国家也才分别规定为 5 万法郎和 5 万马克。而我国,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以零售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30万元,等等。从实践来看,过高的注册资本要求只能使人们把创办公司视为畏途,不利于启动民间投资,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 (二)出资标的范围狭窄 我国《公司法》允许作为出资标的的范围明显狭窄3,这与当今国际潮流和我国经济形态发展不相适应。这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商誉等无形资产被排除在外 “商誉是公司拥有的一种优良品质,是公司在长期经营活动中建立起来的良好外在形象,它源于该公司的名誉、管理能力、关系渠道、营销网络等等方面4”。可口可乐的商誉被评估为200 亿美元,而美国微软的商誉则高达500 亿美元。

公司的注册资本与总投资本的关系

公司的注册资本与总投资本的关系 在我国法律定义中,投资总额只存在于外商投资企业对内资没有任何作用,这是外商投资企业法中特有的一种概念。投资总额在组成上跟很多项目公司规定的最低自由资金限制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公司的注册资本与总投资本的关系,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一、公司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区别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区别就在于,一个属于内资,一个属于外资。 在会计核算中,股本=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公司成立时由章程载明、经过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先有注册资本,后有股本。对于注册资本,国家对各种有限责任公司都规定了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当有了这道坎,企业实收的投资至少达到最低限额。另外企业所有者的投入资本可以高于注册资本,但超出部分不视为股本,作资本公积处理。 二、投资总额都包括什么 建设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借款利息和流动资产投资三部分。 1、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它费用。其中:其它费用:项目实施费用——可行性研究费用、其它有关费用。 2、流动资产投资: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流动资产以现金、各种存款、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等流动资产形态出现。 3、建设期间的借款利息。 三、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 根据投资总额的不同,比例也不同的 1、如果注册资本至少占投资总额的7/10,那么投资总额必须小于等于300万美元 2、如果注册资本至少占总投资的1/2,那么投资总额必须大于300万美元小于等于1000万美元。

3、如果注册资本至少占投资总额的2/5,那么投资金额必须大于1000万美元小于等于3000万美元。 4、如果注册资本至少占投资总额的1/3,那么投资总额必须在3000万美元以上。

外资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关系

外资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关系 2009-4-20 15:33:21 一、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关系问题。 注册资本是为设立法人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应为投资各方交付或认缴的出资额之和。而投资总额是指按照企业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 投资总额是外商投资企业法中的特有概念,在内资企业中并不存在投资总额的概念。在组成上,投资总额实际上包括投资者缴付或认缴的注册资本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借款。这与现在很多项目公司最低自有资金的限制存在相似之处。 投资总额的概念出现的历史原因在于对外开放之初,所谓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实质还是项目公司意义上的企业,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市场主体,而是为了一个具体的建设项目而在有效期限内存在的企业。国家在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同时,就批准了该外商投资企业的规模,这个规模就是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 在对外资的实际监管中投资总额具有四方面意义,第一依据投资总额确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第二依据投资总额确定外商投资企业免税进口自用设备的额度,第三依据投资总额确定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贷款的额度,第四依据投资总额确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权限划分。 因此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其实很重要,并非可随意填报,应该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之初即应考虑。例如:某公司由于其业务种类性质缘故,预计在未来企业经营过程中不会出现重大对外投资,应该企业注册资本足以支付,不存在银行融资问题,所以其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都是1200万元。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权限,一般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可以由省级对外贸易经济主管部门直接审批,但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属于应由商务部审批的特定类型或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省级审批机关应将相关文件转报商务部,由商务部依法决定批准与否。另外,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机关与审批机关是相对应的,如商务部负责审批的,则申请人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应到国家工商局做企业登记。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与股份的关系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与股份的关系 上市公司的资本和股份有什么关系的?主要的区别是把其证券及股份于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公众人士可根据各个交易所的规则下,自由买卖相关证券及股份。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与股份的关系,欢迎大家阅读。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与股份的关系 股东须按照所占的股份比例缴足发行股份,而不是按注册资本计算。海外未来需承担的债务责任是按发行股份的多少来计算的。注册资本代表公司的较高集资能力,公司可透过发行新股票给现有股东或新投资者来筹备资金。注册资本越高,公司可筹集资金越多。如果公司清盘结业,公司所要付的责任只限于已发行而未缴足的股本,而非公司较初的注册资本。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与股份有何区别? 1、册资本是要先向政府注册登记。发行股份是当资本登记后而发行的股份,所以发行股份不会超过注册资本。股东须按照所占的股份比例缴足发行股份,而不是按注册资本计算。公司未来需承担的债务责任也是以发行股份来计算的。 2、公司资本的确认是公司注册时,发行股份是当资本登记后而发行的股份呢,所以发行部分不会超过注册资金。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的关系是对等的吗 根据《公司法》: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只要是股份公司就有股本,数量等于其注册资本。 上市公司送转股之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了,然后注册资本也增加了。 高送转股票(简称:高送转)是指送红股或者转增股票的比例很大。实质是股东权益的内部结构调整,对净资产收益率没有影响,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并没有任何实质性影响。“高送转”后,公司股本总数虽然扩大了,但公司的股东权益并不会因此而增加。而且,在净利润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22号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决定修改,现予以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局长王众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登记管理,规范公司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第三条公司的实收资本是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或者股本总额; 第四条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公司设立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第七条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第八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九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第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第十二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或者所认购的股份;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设立登记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公司法赵旭东课后习题 第六章 公司资本制度

一、名词解释 1.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是指公司成立注册登记的资本总额。 2.授权资本 授权资本是指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授权可发行的全部资本。 3.发行资本 发行资本是指公司一次或分期发行股份时,已经发行的资本总额。 4.实缴资本 实缴资本是指股东已经向公司缴纳的资本。 5.资本 资本是公司成立时章程规定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财产总额。 6.资产 资产是公司实际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 7.资金 资金是指经营工商业的本钱;也是指国家用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物资或货币。资金是以货币表现,用来进行周转,满足创造社会物质财富需要的价值,它体现着以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资金是垫支于社会再生产过程,用于创造新价值,并增加社会剩余产品价值的媒介价值。 8.净资产 净资产是指公司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 9.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是指股东对公司净资产享有的权利。

10.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是指为公司设立和经营而向其投入的全部财产总额,包括股东出资形成的注册资本和注册资本之外向公司的收入。 11.资本确定原则 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走出明确规定,并须全部认足或募足,否则公司不能成立。 12.资本维持原则 资本维持原则是指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应经常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 13.法定资本制 法定资本制是指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资本总额,并一次性发行、全部认足或募足,否则公司不得成立,公司成立后,因经营或财务上的需要而增加资本,必须经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章程的新股发行程序。 14.授权资本制 授权资本制是指在公司设立时,虽然应在章程中载明公司资本总额,但公司不必发行资本的全部,只要认足或缴足资本总额的一部分,公司即可成立。其余部分,授权董事会在认为必要时,一次或分次发行或募集。各人固然可以一次缴纳股款,也可以分次交纳。公司成立后,如因经营或财务上的需要欲增加资本,仅需在授权资本数额内,由董事会决议发行新股,而无须股东会议变更章程。 15.折中资本制 折中资本制是在法定资本制和授权资本制基础上衍生和演变而成的资本制度,具体又分为许可资本制和折中授权资本制两种类型。 许可资本制是指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资本总额,并一次性发行、全部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区别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区别

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企业而在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为投资方认缴的出资总额之和。注册资本是投资者对本企业承担风险和分享利润的依据。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按照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投资总额中除注册资本之外,还包括借入资金。 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应保持一定的 比例,两者的比例如下: (1)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 (2)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3)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4)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

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 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注册资本是为设立法人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应为投资各方交付或认缴的出资额之和。而投资总额是指按照企业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 投资总额是外商投资企业法中的特有概念,在内资企业中并不存在投资总额的概念。在组成上,投资总额实际上包括投资者缴付或认缴的注册资本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借款。这与现在很多项目公司最低自有资金的限制存在相似之处。 投资总额的概念出现的历史原因在于对外开放之初,所谓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实质还是项目公司意义上的企业,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市场主体,而是为了一个具体的建设项目而在有效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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